发布时间:2023-09-18 16:38:5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社区治理需求,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我国"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延伸基本公共服务职能。规范发展社区服务站等专业服务机构,有效承接基层政府委托事项。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整合人口、就业、社保、民政、卫生、文化,以及综治、维稳、等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构建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这些对基层社区政府管理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社区基础管理,而且要求以居民需求出发,通过信息化、电子化的管理手段做好智能管理。
始于2005年北京市东城区的城市"网格化"管理创新打开了智能化管理城市的新思路,不仅提升了基层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办事效率,而且提升了居民宜居环境,是促进和谐社会与智能管理的有益尝试。
北京市政府在"科技北京"发展战略中提出:"提升民生科技在首都城市建设、社会管理、医疗卫生、旅游文化、公共安全等领域的服务水平,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做出切实贡献。"这些要求基层政府管理部门进一步开阔管理思路、丰富管理手段、提升管理效率,不仅要提升城市管理能力,而且要求进一步细化到政府最基层管理单元--社区(行政村)的管理方式及手段。
据统计,北京市共有230余个街道,下设6600余个社区(或行政村),这些最基层政府的管理部门是最接近社区居民的组织,它们工作的效率,以及结果直接代表了政府的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它们给社区居民的感受是最直接体现政府规划及发展战略的执行情况,这就要求社区的管理更加智能化、更加自动化、更加人性化。
二、设计思路
以往单纯的管理方式已经不能体现智能管理的思路,本文作者认为要实现社区智能管理,就应该包括社区职能管理、社区便民服务、社区居民互动三个方面。只有这三个方面一体化设计才可能实现社区智能管理。
本文作者尝试用"服务设计"的思路去开发和完善社区智能管理体系。
服务设计可以简单归纳为是以使用者的需求为出发点,通过运用创造性的、人性化的、客户需求出发的、提升客户感知的一种设计方法,是确定服务提供的方式和内容的一种过程。有别于传统的工业产品、电子产品和生活日用品,服务体系或产品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概念或一个思路,而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物品,但也是能给使用者带来客观感受的方法。因此,服务产品也可以说一种特殊的"体验产品"。这种将服务和设计结合起来说是设计学中比较新颖的课题,也是服务学和设计学中一个交叉领域。服务设计作为一门学科,不应当孤立的看待,而应该同服务开发、管理、运营和营销结合起来,和一般的管理活动相比,设计活动具有更强的观念性和基础性。对于服务产品设计,目前各国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但是统一的是服务设计包括下面几层涵义:
1.设计活动的目的是满足顾客的需求;
2.设计活动包括产品本身设计和产品提供过程的设计两方面内容;
3.设计活动本身是一个转型处理过程;
4.设计活动始于设计理念的形成,结束于设计理念被转化成各种具体要求。
三、问题分析
基于上述服务设计的理念,本文作者率先分析了现在社区职能管理、社区便民服务、社区居民互动三个方面的现状和问题,结果如下:
四、解决思路
从服务设计的理念,以及用户需求分析智能社区管理系统应包括的内容为:
1.社区职能管理
(1)建立有效地社区数据采集方式,实现快速录入与电子化管理;
(2)建立有效地社区数据管理体系,实现社区数据分析与数据共享机制,减少重复采集, 提高社区数据管理效率。
根据上述两点需求,在社区职能管理方面,政府人员的工作可描述为:每个社区管理人员日常对负责的区域进行巡检,一旦看到公共设施的损坏或缺失等情况时,就会使用定制的无线手持终端进行现场拍照(或者录制音频/视频),填写电子表格,然后立即通过无线网络把照片(音频/视频)和表格实时发送到社区管理监督中心的监控平台。
根据工作性质和要求,社区管理人员的职能管理工作又可分为主动上报信息(事件)和被动接受工作任务两项。
具体的客户需求可分离成如下几个关键点:
第一,社区管理人员通过手持终端,可以把现场的图片、视频/音频文件、数据表格信息、城市部件信息通过无线数据网络发送到社区管理监督中心。
第二,根据需要,可以通过手持终端参加由社区管理监督中心发起的电话会议,人数可能从几人到几十人不定。
第三,社区管理监督中心可以向社区管理人员群发一些文字或者图片信息,如会议通知等。
第四,社区管理监督中心可以实时获得社区管理人员的位置信息并显示在GIS大屏幕上。
第五,社区或街道领导可以通过无线或者有线的方式,很方便地从社区管理监督中心获得所需的监管报告信息或者城管员的当前位置信息。
2.社区便民服务
(1)让居民清楚地知道可享有哪些社区服务,如何享受社区服务;
(2)有效地评估体系,对社区服务商进行评价,实现优胜劣汰。
3.社区居民互动
(1)政府-社区:有效地任务下达和社区工作的委派,提高社区工作效率;
(2)社区-居民:综合利用社区里的电子屏、用户手机、网站论坛、电视等媒介,进行社区信息;
(3)居民-居民:建立一个社区虚拟论坛,通过线上互动促进线下社区居民间的邻里关系。
五、建设方案
在实现上述需求分析的基础上,本文作者分别从社区职能管理、社区便民服务、社区居民互动三个方面提出改进电子化智能系统改进的建议:
1.社区职能管理的设计
(1)建设要点。利用"云计算"技术进行数据沉淀;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社区工作执行力,改善数据准确性。
(2)拟建设项目。①社区工作执行信息化--利用IMS即时消息平台实现信息采集和互动;信息互通--利用飞信将政府、居委会和社区服务人员互联执行审核--对执行情况通过飞信进行管理。② 社区信息采集创新化。基于无线通信网络的无线采集--利用平板电脑或手机终端进行现场数据采集;全面集成采集--采集文字、数字、录音、录像、照片以及位置信息。③ 社区数据"云计算"中心。数据整合--整合民政非政务数据;数据沉淀--集各种填报表格于网上;数据共享--发展数据分析和数据共享。
2.社区便民服务的设计
(1)建设要点。利用政府公信力公布社区服务标准和菜单;①利用居民力量开展社区服务评价;②开放服务能力接口,吸引基层与社会参与。
(2)拟建设项目。①社区服务菜单;服务门户--建立服务菜单,推荐服务标准;服务体系--对政府投资或政府管理的服务利用网络和飞信进行全程监督;服务平台--提升"96156"由热线为服务热线、质量监督、精品服务管理的综合社区服务信息中心平台。② 社区服务评价系统。服务检索--建立社区服务的"淘宝"网,协助居民、社会双向沟通;服务评价--建立评价网站,通过居民评价,规范服务体系。
3.社区居民互动的设计
(1)建设要点。①利用信息化技术改善政府宣传;②利用信息化技术促进居民互动,发展社区文化。(2)拟建设项目。①社区宣传信息化;社区电子屏 --统一、多媒体、低碳;网站升级--"96156"社区网升级互动;互动高清电视--利用互动高清电视进行宣传。②居民无线服务网络。无线网关--与电子屏互动,收集居民信息;个人信息门户--市民主页、社区彩信报等内容。③网上虚拟社区。虚拟社区--利用博客、互动游戏等虚拟社区功能促进居民互动;居务频道--由居委会牵头,开辟居务、子女教育、社区医疗等频道推进社区发展。
目前关于社区护理方面的文献和研究较多〔1〕,但有关社区居民对社区护理服务认知和需求分析方面的研究有限。为使社区护理科研、教学及具体工作的开展更具针对性,进行了此次调查。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在长春市朝阳区清河街道24个委随机抽取12个,每个委随机抽取15~20户,共抽225户,实际调查了208户家庭的户主。
1.2 方法 依据《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大纲》〔2〕自制居民对社区护理的需求调查表。以居民是否希望社区护士开展各项服务为因变量(希望=1,不希望/无所谓=0),年龄等因素为自变量,见表1。
1.3 统计学分析 全部调查资料输入excel数据库,用spss14.0统计软件进行处理。进行多因素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
表1 分析变量赋值情况(略)
2 结果
2.1 社区居民的基本情况 受访208户居民,中老年人比例偏高。家庭长期居住人口在1~5人之间,平均3人。样本中除4户(1.9%)的单身户家庭外,有核心家庭85户(40.9%),三代同堂的家庭为74户(35.7%),与成年子女分居的老年(空巢)家庭为23户(11.3%),单亲家庭为8户(3.6%),目前夫妻无小孩的家庭有14户(4.6%)。居民受教育程度多为高中、中专和大专;样本职业分布广泛,但以工人为最多,其次是专业技术人员。同时,由于样本总体年龄偏高,其中离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比例非常高。家庭人均月收入平均值为1 574元。见表2。
2.2 居民对社区护理的需求 208名居民中有57.3%及以上者希望社区护士在疾病护理、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三方面都能开展各项服务,前五位项目为:疾病护理方面的社区紧急救护(82.4%)、老年慢性病护理(80.9%)、上门基础护理(80.9%),疾病预防方面的老年慢性病预防宣教(82.4%)和健康促进方面的口腔卫生宣教(77.5%)。见表3。
2.3 居民对社区护理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 将10个自变量引入多因素分析方程,运用逐步回归分析,选入变量标准为0.05,剔除变量标准为0.10,得到各项需求与影响因素关系的回归方程,见表4。住处与最近的医院或卫生站的距离(x10)是各项社区护理需求的影响因素。距离越远需求越低。目前有无疾病(x6)是口腔卫生宣教、牙病护理指导、眼病预防宣教等社区护理需求的影响因素。有疾病者需求高。家庭长期居住人数(x8)是社区紧急救护、儿童营养宣教、儿童常见病预防宣教、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等社区护理需求的影响因素,家庭长期居住人数越多者对此4项需求越高。自觉健康状况(x7)(β=-0.613 3)是老年慢性病社区护理需求的影响因素,自觉健康越差者对老年慢性病护理的需求越高。
表2 208名受访居民的人口统计学特征(略)
表3 居民对社区护理的需求(略)
表4 居民对社区护理需求与影响因素关系的回归方程(略)
3 讨论
3.1 居民在疾病护理、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三方面对社区护理提出高需求 社区紧急救护和老年慢性病预防等是社区护理的主要需求。调查显示57.4%及以上的居民希望社区护士在疾病护理、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三方面开展各项服务。说明居民的健康观念较强,在物质生活比较丰富的今天,开始重视自身健康。调查显示居民希望社区护士开展的服务,前5位分别是:疾病护理方面的社区紧急救护(82.4%)、老年慢性病护理(80.9%)、上门基础护理(80.9%),疾病预防方面的老年慢性病预防宣教(82.4%)和健康促进方面的口腔卫生宣教(77.5%)。居民将社区紧急救护列为第一需求,可能是他们考虑到在社区有时会出现一些危及生命的事故,需要抓紧时间进行抢救,如果在社区附近有急救医疗场所和人员,则会提高抢救率。老年慢性病预防和护理也是居民的主要需求。上门基础护理是目前家庭护理的主要形式,也符合居民的愿望。而口腔疾病是常见病,调查中有77.5%的居民希望社区护士能开展口腔卫生宣教。
3.2 重视居民对社区护理需求的影响因素 住处与最近的医院或卫生站的距离(x10)是各项社区护理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原因,可能是距离医疗机构越近者对医疗服务的了解和利用更方便和更多一些,对社区护理的需求就相对高些。目前有无疾病(x6)是口腔卫生宣教、牙病护理指导、眼病预防宣教等社区护理需求的影响因素。家庭长期居住人数(x8)是社区紧急救护、儿童营养宣教、儿童常见病预防宣教、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等社区护理需求的影响因素,家庭长期居住人数越多者对此4项需求越高。分析原因:家庭中人数多,则需要卫生服务的人数就多,这可能会导致居民更希望社区护理服务的开展。自觉健康状况(x7)是老年慢性病社区护理需求的影响因素,自觉健康越差者对老年慢性病护理的需求越高。不同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职业、家庭人均月均收入者对各项需求之间的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
因此,社区护士应关注社区居民的健康需求及影响需求满足的因素:(1)掌握社区护理工作中疾病护理、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所需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2)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即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结合社区护士的实际工作需要和掌握知识与技能的情况而制定具体的培训内容。培训重点要从疾病护理向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扩展。(3)现阶段以老年慢性病人的需求为重点导向,逐渐向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扩展。(4)增加社区紧急救护等社区护理服务项目。
【参考文献】
1 丁小萍,周 立,夏海鸥,等.护理本科教育增设《杜区卫生护理》课程的构想〔j〕.解放军护理杂志,2002;19(1):35.
【摘要】 目的 调查长治市老年人生存质量及其对社区护理服务需求的现状,并分析其影响因素,探索适合本地区老年人的照顾模式。方法 采用基本情况调查表、sf-36生存质量量表、自理能力量表和社区护理服务量表对长治市1328例老年人的生存质量、自理能力及社区护理服务需求及利用情况进行调查,并对结果进行t检验、相关分析和逐步回归分析。结果 依据张磊的老年人生存质量划分标准,长治市老年人生存质量处于“中(72.1~117分)”占98.5%。影响老年人群生存质量的主要因素是自理能力、健康状况、文化程度、经济收入和医疗支付形式;长治市老年人对健康宣教、定期体检的需求率高于对治疗性护理的需求率,而各级社区护理站实际提供的治疗性护理服务率却高于健康宣教及定期体检。结论 长治市老年人生存质量总体处于中等水平,而老年人社区护理服务需求与社区实际提供服务情况存在较大差距,这种差距将全面影响老年人未来的生存质量,故需专业人员积极探索,尽早采取综合措施来满足老年人不断提高的社区护理服务需求水平,从而维持老年人现有的生存质量水平。
【关键词】 老年人;生存质量;护理需求
[abstract] 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status of quality of life of the elderly and the demand for community care services of the elderly, then to analyze the factors.methods the quality of life,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demand and utilization for community care services of 1328 elderly in changzhi city, shanxi province was measured simultaneously by sf-36,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scale and community care needs scale, then survey result was analyzed by t test,correlation analysis,stepwise regression.results according to the criterion of quality of life of the elderly which was proposed by zhanglei,the quality of life of the elderly scored between 72.1-117 reached 98.5%. the quality of life of the elderly was impacted by the ability of caring oneself,marital status,the degree of culture,economic situation and so on. the demand rate for health guidance and periodic physical examination was higher than that of therapeutic care. in contrast, the utilization of therapeutic care was higher than that of health guidance and periodic physical examination. conclusion the quality of life of the elderly is at a medium level. there was a wide gap between the demand of community care and the utilization of community care. the quailty of life of the elderly will be impacted by this gap in future. community care model was needed to find out by the professionals' active exploration,in order to 1.meet the high level demand of the elderly for community care. ultimately, the quality of life of the elderly in changzhi city was kept by comprehensive measures.
[key words] the elderly;quality of life;nursing needs
2000年我国与全球同步宣告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国已有老年人口1.53亿并以3%的年增长率增长。长治市居太行之巅,辖13个县市,2006年总人口312万,老年人34万,占总人口的10.6%,表明本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与大城市相比,长治市受独特的地理位置与经济发展限制,社区护理发展缓慢,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范围局限。为了解长治市老年人生存质量状况与其社区护理需求情况,笔者抽取城区、郊区及三个县进行问卷调查,结果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入选2009年3—12月,长治市城区、郊区和11个县市(县市按经济条件好、中、差各抽取1个县)的老年人1328名,其中男性718名,女性610名,年龄60~92(68.39±6.94)岁。
1.2 老年人一般资料
包括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平均月收入、婚姻状况、宗教信仰、健康状况、生活状态等。
1.3 调查方法
采用一般资料调查问卷、简明健康调查问卷sf-36(medical outcomes study 36-item short-form health survey)、老年人自理能力量表adl(activity of daily living scale)及自行编制的护理需求调查问卷。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本次抽样调查采取分层、整群、多阶段抽样方法,由经过统一培训的大专及以上专业人员进行入户调查,由调查对象本人填写完成,实名记录,对书写障碍者由调查员向研究对象逐条询问记录。
1.3.1 生存质量量表sf-36问卷
sf-36问卷源自美国波士顿健康研究中心,已被许多国家验证,信度、效度及实用性较好[1]。包括生理功能(pf)、生理职能(pr)、躯体疼痛(bp)、总体健康(gh)、活力(vt)、社会功能(sf)、情感职能(re)和精神健康(mh)8个维度。老年人生存质量划分标准依据张磊[2]的研究结果而定:良(>117分)、中(72.1~117分)、差(≤72分)。
1.3.2 自理能力量表
adl adl量表由美国的lawton和brody制定于1969年,主要用于评定被试者的自理能力[3]。内容包括使用公共车辆、行走、做饭、做家务、吃药、吃饭、穿衣、梳头(刷牙等)、洗衣、洗澡、购物、定时上厕所、打电话和处理自己钱财,共14项。本量表采用4级评分,总分最低14分,最高56分,≤20为基本正常,>20分为日常生活能力轻度障碍(21~30分)、中度障碍(31~40分)和重度障碍(≥40分)[4]。
1.3.3 护理需求调查表
在全面查阅文献资料基础上,参考健康促进模式,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自行设计,采用likert五级评分法。请有关专家审评调查表,并通过预调查对问卷进行反复修改和补充,其信度为0.82。
1.4 统计学方法
运用spss13.0软件包进行数据录入和统计学分析。对老年人生存质量、自理能力、护理需求采用描述性统计性分析;对老年人生存质量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多元回归分析;对老年人社区护理需求与其生存质量的关系进行相关分析。
2 结果
2.1 问卷发放情况
共发放问卷1340份,有效问卷1328份,有效率99.1 %。
2.2 老年人一般资料
2.2.1 人口学资料
1328名老年人中, 60~69岁的老人占63.41%,70~79岁的老人占28.46%,80岁以上的占8.13%;农民占总人数的50%;具有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的老年人占调查对象总数的82.83%;68.52%收入低于1000元;无配偶老年人占总调查人数的26.96%。
2.2.2 健康状况
被调查的老年人中患病870例(65.52%),存在各种心理问题的老年人有838例(63.1%)。
2.3 老年人自理能力
本次调查中,基本正常占76.5%,轻度障碍占24.40%,中度障碍占3.47%,重度障碍占3.01%。
2.4 老年人生存质量
2.4.1 老年人生存质量等级划分
长治市老年人生存质量处于“差”占1.05%,“中”占98.5%,“良”占0.45%。本市老年人生存质量总体处于中等水平。
2.4.2 老年人生存质量影响因素
将老年人生存质量各维度作为因变量,其一般情况作为自变量,经多元回归分析自理能力、健康状况、文化程度、经济收入和医疗支付形式可以进入回归方程(p<0.05)。结果表明:长治市老年人生存质量的主要影响因素为自理能力、健康状况、文化程度、经济收入和医疗支付形式。见表1。
2.5 社区护理状况
2.5.1 社区护理需求情况
长治市老年人对健康宣教、定期体检的需求率远远地高于对治疗性护理的需求率。在健康宣教这一维度中,疾病知识宣教需求率最高达25.38%,其次用药指导为16.64%,见表2。
2.5.2 社区护理站实际提供服务情况
长治市各级社区护理站实际提供的治疗性护理服务率远远的高于健康宣教及定期体检。在治疗性护理这一维度中,注射或(及)输液的提供率最高达33.28%,其次血压或(及)血糖监测为24.32%,定期体检的提供率最低仅为2.03%,见表3。
2.6 老年人生活质量与社区护理情况的相关分析
2.6.1 对老年人生存质量与社区护理需求情况进行相关分析发现
老年人生存质量与社区护理需求情况呈负相关(p<0.05),结果表明:老年人生存质量得分越低,其社区护理需求越大,见表4。
2.6.2 对老年人生存质量与社区护理实际提供服务情况进行相关分析发现
老年人生存质量与社区护理实际提供服务情况呈正相关(p<0.05),结果表明:老年人生存质量得分越低,其社区护理实际提供服务情况越差,见表5。表1 老年人生存质量影响因素多元回归分析结果表2 老年人社区护理服务项目需求分布表 例
表3 社区护理站实际提供服务情况 表4 老年人社区护理需求与生活质量的相关性表5 老年人社区护理实际提供服务情况与生活质量的相关性
3 讨论
调查结果显示长治市老年人生存质量总体处于中等水平,其主要的影响因素为自理能力、健康状况、文化程度、经济收入和医疗支付形式。认为其原因为:(1)长治市地处山区,农村人口居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在本次被调查者中农民占50%, 经济收入1000元以下者占68.52%,虽然农民的经济收入不高,消费水平偏低,但他们中大部分人有自己的耕地可以做到自给自足,所以本市老年人面临的经济压力较小。(2)长治市城镇人口大多参加了城镇医保。问卷调查时,国家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已经落实,这大大降低了老年人的就医费用。(3)长治市老年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本次调查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者占82.83%,他们受教育水平的低下导致其对疾病的认识与重视程度不足。(4)sf-36量表主要反映的是调查者主观的生存质量感受。虽然他们中有65.52%的人受各种慢性疾病困扰,有63.1%的人存在各种心理问题,但是这些身心的不适或病痛不会给他们带来很大的思想负担。(5)长治市老年人幸福感指数的相关调查,结果显示幸福感指数较高,说明长治市老年人容易满足。
但是在老年人社区护理服务需求与实际提供服务的调查中,发现老年人对社区护理服务的需求项目与社区服务站实际提供项目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社区护理服务站很少开展老年人需求率较高的健康宣教与定期体检服务项目。随着长治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差距将会不断增加,为了缩小差距并不断提高本市老年人生存质量水平,建议:(1)居家照顾者支持对策:政府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建议政府对医疗卫生服务市场规范化、法制化。改进三级医疗保障制度,构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家庭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扩展卫生服务范围。(2)医院和医学院校提供技术扶持:由具有一定规模和条件的医院和医学院校负责培训基层和家庭卫生服务人员,并成立专门的社区服务组织,形成一支高素质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开展家庭访视服务,将护理服务范畴延伸到院外,医院为出院老年人提供上门随访服务。护士进行家庭访视时,对患者进行康复指导,对现存或潜在的护理问题进行干预,使老年人在享受到专业护理的同时,也因获得了相关的健康指导知识而产生安全感,从而有效地应对各种问题。
【参考文献】
1 王红妹,李鲁,沈毅.中文版sf-36量表用于杭州市区居民生命质量的研究.中华预防医学杂志,2001,35(6):428-430.
2 张磊,徐德忠,黄九仪,等.sf-36量表中文版的应用及分级截断点选择的研究.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04,25(1):69-73.
【关键词】文化传承 居住区 环境设计 植物利用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7)04C-0160-03
在“互联网+”模式推动全民信息化时代,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固然重要,以深厚的文化积淀为基础的人文素养的培育同样意义重大。人文素养对人的三观影响至关重要,是提高人的社会责任感和塑造完整人格的基础。传承文化精髓,培育人文素养是一个漫长的自我积累、环境熏陶、潜移默化的过程,而优秀民族文化对我们人文素养的培育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重视汲取中华民族人文资源中的精华,将其中的文化精华通过知识传授、自身实践和环境熏陶等综合传承途径,内化为个体的人格、气质和修养等稳定的内在品质,才能培养出具有中华民族独有的优良气质和家国情怀的一代又一代人。
居住区环境作为人们生活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及闲暇时间接触较多的公共空间,与人们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从目前居住区环境建设的整体情况看,文化传承方面的功能还比较欠缺,有文化内涵的居住区凤毛麟角。因此,在居住区环境设计中如何对我们自身文化反思继承、对异质文化的兼容并包以及以上述二者为基础的体现时展要求的文化创新,使居住者得到一个能带来幸福感,精神有所寄托,进而在人文素养方面得到潜移默化提升的家园,而不仅仅是一个休息落脚地的研究成为当务之急。
一、植物在居住区环境设计中的重要性
居住区园林植物不但具有美化环境、吸附有害气体、降低噪音的功能,从文化心理学角度看,搭配适宜的园林景观可以令人赏心悦目、怡情养性。诗情画意的居住环境给人以美学的熏陶,所谓春赏杨柳夏赏荷,秋观落叶冬看雪。下了班,看到家园中的花草树木,或正在生长着的生机勃勃的嫩芽;或正盛开的姹紫嫣红的花朵;或正结着形状各异、五颜六色的果实;这些绿色的生命都会让人充满喜爱之情,使人们放松工作一天紧张、疲惫的精神,减缓了焦虑、暴躁的心绪,把人们从电脑桌前、麻将桌前吸引到居住区庭院中来,在美景中与家人或邻里愉快交流……长久来说有利于人们产生亲近自然、热爱自然的情怀,有利于产生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有利于家庭的和睦、社会的和谐,所以居住区绿地中植物的设计对和谐文明社会的建设有非常重要的社会意义。
二、目前居住区绿地植物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文化内涵建设缺失或落后,难以满足人们精神需求。从目前住宅区建设的整体情况看,普遍存在着小区文化建设滞后的问题。从植物利用角度来看,盲目引进所谓“高大上”造价不菲的日式盆景或热带植物,造成高成本、难养护的现状,而在我们唐诗宋词中被无数文人墨客赞美的具有中国传统意象之美的适应本土环境条件、养护成本较低的植物却没有被充分利用。面对不熟悉的没有家国乡愁情感赋予的外来植物,居民很难产生深层次的情感,从而对居民人文素养的影响之弱也就可想而知了。
(二)园林设计缺乏意境之美,传统美学无以传承。目前很多居住区的绿化缺乏美感,确切说只是有树有草的绿化。因为不切实际的追求亚热带风情,种植了一定数量不适合本地环境的热带亚热带植物,冻害、寒害、高温使得这些植物或顶缺叶残或奄奄一息,观赏效果可想而知。许多居住区园林设计中唯成本至高,建设了许多低品|,毫无意境之美、层次之美的园林设计。我们传统的婉约之美、含蓄之美正在难觅踪迹。欧陆风、北美风、东南亚风正侵蚀着我们传统的文化,如何传承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沉淀的珍贵文化已成为当务之急。
(三)缺少可亲近的植物资源,难以满足精神需求。在居住区环境的几大要素中植物与人的关系最密切,植物是有生命的,有四季变化,有春华秋实,给人的感触是最深的。生如夏花般灿烂,死如秋叶般静美,可见人们对植物寄予了深厚的情感。但从绿地维护角度考虑,大多数绿地或不准进入或花木下全是灌木,这样就造成了只可远观不可近赏的现状,人们就少了和自然亲密接触的机会,特别是儿童就缺少了近距离观察植物发芽、开花、结实一系列神奇过程的学习机会,缺少了和大自然亲密接触的机会,而这样的学习在他们成长过程中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四)选择树种较单一,难以营造让人赏心悦目的美景及利用率高的交流场地。前几年居住区绿地植物选择追求新奇,引种一些热带植物,鸡蛋花、龙船花以及三角椰、云南苏铁等棕榈科类植物,遮阴效果差,长势差,遇低温成活率低,几年后很多植物因水土不服已不复存在,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这几年虽然避免了上述造景误区,但绝大多数小区存在如下问题:一是造景单一。在植物高矮层次、色彩、花期方面没有很好的搭配。中国美学讲究层次、讲究意境,丰富的植物搭配不但可以增加绿量,还可以营造内涵丰富的环境景观,给人们带来美的享受,引导人们日臻完美。不管是早期的基督教还是伊斯兰教,神学家相信优雅的环境不是腐化我们,也并非颓废者的放纵之所,而是潜移默化地推动人们接近完美。二是陆地植物多,水生植物少。有水体的大多设计成喷泉。有些喷泉带有声光,耗电,且设施易坏,易被偷盗,增加物业管理成本,久而久之物业不再花钱维修管理,成了小区中最脏乱差的地方。三是常绿植物多,落叶植物少,季相单一,造成交流平台利用率不高。中国传统文化讲究邻里和睦,其乐融融。北京四合院为人们津津乐道,念念不忘,其实就是怀念邻里那种每日里互相问候,聊聊家长里短,互相关心一下,其乐融融的不孤单寂寞的感情。而这种远亲不如近邻情感的获得少不了良好的交流平台,夏有阴凉冬有暖阳的座椅、健身设施、休闲场地是愉快交流必不可少的平台,而这样的交流平台因没有防晒或冬天过于荫蔽寒冷,在很多居住区利用率不高。
三、基于文化传承需求满足居住区植物利用的建议
(一)重视植物的传情达意作用,多采用传统文化寓意深刻的植物。影响深远的《诗经》中借植物来比兴,或比兴意志坚强,或比兴相思情浓,或比兴兴旺福禄,或比兴忘忧解愁,或比兴祛除疾病,或比兴祭祀祈福,寄托传情达意的篇章数不胜数,唐诗宋词中利用植物抒情明志的佳作也数不胜数,多少年来一直为后来人赞美称颂,影响深远。采用文化寓意深刻的植物造景不但可以给人们带来秀丽景观与内在的精神意涵,还给我们以更多的审美享受、想象空间和人文熏陶。在居住区环境设计中,对我们传统的文化设计中不仅利用,还应加以引导欣赏,如制作与梅兰竹菊荷等相关的诗词或典故的木刻或石刻,置于居民经常游憩的绿地上或步道旁,让身处其中的居民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给儿童从小有一个仁义礼智信美的引导。
表1中所列植物大多数是本土植物,种植成本低,养护成本低,适合居住区绿化。
(二)搭建有利于居民交流的空间,营造邻里和睦的社区文化。中国文化中非常重视亲情、友情,居住在现在的高楼大厦中人们多抱怨与亲人相聚甚远,与邻里关系冷漠,独生子女的时代愈发需要邻里间的问候关心,排遣孤单。生态文明强调人的自觉与自律,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处共融,既追求人与生态的和谐,也追求人与人的和谐,而且人与人的和谐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前提。所以搭建这样一个交流的平_是非常必要的。居住区内的休闲绿地利用频率最高的是老人和幼儿,尤其是老人看护幼儿的组合。这些退休老人带着孙辈与其他老人互相交流,不能不说是一种天伦之乐。为他们提供交流、为幼儿提供玩耍的场所是非常必要的。不管是南方还是北方,夏天天气炎热需要遮荫,冬季寒冷需要晒晒太阳,所以夏季遮阴效果好,冬季落叶的树种成了座椅、健身设施、游憩绿地上方的首选。北方可以种海棠、梨花、樱花、落叶松、银杏,南方黄葛榕、银杏、无患子、白玉兰、紫玉兰、石榴、丁香、樱花、木棉、铁冬青等会比较合适。
(三)营造中华民族优良美德的文化氛围,实现文化传承的功能。居住区景观设计中,以文化为底蕴,以文化为点,并以文化为终极目标的景观,将引发社会人群的心理共鸣,它也将引导现代生活方式向更加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乔、灌、藤、草本植物或与建筑与小品搭配,通过艺术手法,充分发挥其形体、线条、色彩等自然美进行创作,可以产生极富美感、高品质且实用的园林景观。如浪漫唯美的紫藤花架不但极富美感,可以遮荫,给人们一个静坐读书、玩耍嬉戏、沟通交流的空间。但植物造景在突出美观、实用的同时,也应注重优良传统文化的传承,人们行为引导的功能。通过植物造景的形式把中华民族优良的美德如爱国、明志、持节、知耻及仁义礼智信等相关的经典故事缩影为人们常见的形式,如绿雕塑或木雕、石雕等。商鞅的“立木为信”以及传统故事木兰从军、孔融让梨、程门立雪、崔枢还珠等都是很好的题材。
(四)种植可亲近的季相明显的植物,培养居民自然情怀和赤子之心。为了增强绿地的观赏效果和实用价值,对于所利用的植物要严格筛选。对于低矮的、有刺的有毒植物,尤其是花、果鲜艳的有毒种类不要在居住区的路旁、景观周围和儿童容易接触到的地方种植,以免对游人和儿童造成伤害。这类植物可以选择花坛、花池的中央等游人不能到达的位置种植。选择那些无毒无难闻气味、夏天枝叶繁茂遮阳效果好、冬天落叶季相丰富的树种如法桐、无患子、马褂木、银杏、木槿、紫薇等。梅花、桃花、腊梅、桂花、丁香、石榴树、木槿、紫薇、柳树等较低矮的花木树底下宜采用生态铺装(树底下如果全是灌木,人们无法靠近欣赏)。让人们特别是儿童,与家人一起看看桃红柳绿,叶落杏黄,从小感受四季的变迁,感悟生命的轮回,感受亲人陪伴,呵护关心,培养一种自然情怀、赤子之心,当是我们环境营造者的重要目标。
(五)利用水生植物营造美丽、灵动的水景,观水亲水,感悟人生。中国文化中水是万物之源,万物皆复归于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在道家学说里,水为至善至柔;水性绵绵密密,微则无声,巨则汹涌;与人无争却又容纳万物。水有滋养万物的德行,它使万物得到它的利益,而不与万物发生矛盾、冲突,人生之道,莫过于此。水的柔性、灵动可以让紧张一天的上班族放松心情,感悟人生真谛。水中鱼儿的游动让人感到一种自由、活力。老人小孩可以通过看鱼、喂鱼增添彼此交流的机会。春天水体中一群群的小蝌蚪可以让儿童欢欣雀跃,比起教科书上的图片,显然这些可爱的小东西更能吸引他们。观察蝌蚪一日日的变化对他们来说是热爱大自然、探索大自然的良好开端。一起玩耍,一起探索,减少独生子女的孤独感,有利于他们身心的健康成长。
在文化气息浓郁环境的陶冶下,每个人的修养不断提高,道德、素质也会水涨船高,我们的社会才能变成一个文明和谐的、凝聚力强的社会,我们的国家才会越来越好。作为与人们关系最密切的居住区环境,对人们精神上的引导、修养的提高责无旁贷。因此,居住环境设计应传承我们的文化,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让人们对居住区有一种归属感,有家园的感觉,是今后居住区绿地设计的趋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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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依托区域经济发展优势,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开展校企合作,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重视学生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培养,以就业为导向,实现了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的有机统一。在为区域经济服务的同时,也提高了高职教育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
作为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的高职教育,必须解决好毕业生的就业问题,而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构建满足社会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学生职业素养与岗位技能的协调发展。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并举,服务于杭州乃至浙江经济的地方性高职院校;设有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加工技术、应用生物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园林规划与设计等34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 000多人。2004-2006年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为95.4% , 96.3%和98.7%,企业对毕业生评价称职率连年保持在90%以上,在招生一一培养—就业的良险循环中实现了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的有机统一。
一、开展人才褥求调研,明确专业发展定位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地处经济发达的杭州市,在人才需求的竞争中,虽然有客观上的地缘优势,但有优势并不一定转化为胜势。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居安思危,建立了由校内专家和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委员会,进行学校专业设置论证,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确定课程内容。学校每年组织教学专业人员深人企业,以浙江经济发展和人才需求调研为重点,以合作企业为典型“解剖麻雀”,了解社会企事业单位对高职教育专业教学、培养规格、人才素质等需求和变化情况,主动适应企业及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调研,科学规划,突出自我发展优势,明确提出“以制造、电子信息类专业为主体,以环保、纺织服装类专业为特色,同时加快财经、旅游等现代服务类专业,适度发展化工技术、农林技术等其他类专业”的专业发展定位,重点建设与杭州市和浙江省经济社会联系紧密,与产业发展对应度高、需求量大的专业。如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其主要就业指向就是遍布杭州及各区、县的汽车4S店。在经过认真的市场调研后,机电系按企业之需改革课程设置,侧重于机器拆装及检修、保养技能等方面的教学,收到了很好的实效,该专业毕业生深受企业欢迎,还未毕业就被预订。又如调研报告提出,社会急需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人才,经过学院努力,上级批复,已于2007年开设此新专业。
二、校企合作,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确立了“面对市场设专业、依据岗位设课程、注重实践抓教学、应对需求育人才”的办学思路,大力开展与企业、与开发区的合作,实施产学结合、工学交替。一方面充分利用企业、社会的物质资源和智力资源,积极探索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办学模式。自1998年以来,学院在122家单位建立了校外实训基地,并签订了协议,其中紧密型校外实训基地38家,既为学生提供专业实习、毕业实习,也为毕业生提供较多的就业岗位。如管理系的酒店管理专业与杭州华庭云栖度假酒店(五星级)签订订单式校企合作协议,实行“1 +1 +0.5 +0.5"模式:第一年,学生在学校学习,由学院教师和酒店专家共同教学,让学生基本掌握酒店管理所需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第二年,学生在华庭云栖度假酒店“顶岗实习”,由酒店专家和学院教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实践活动;第三年,前一学期回校继续学习理论知识,后一学期顶岗工作,其身份既是学生又是员工。另一方面,学院加大投人力度,不断改善校内实验实习条件,目前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90多个,面积达54 000平方米,建成了一批装备水平高、技术先进、颇具专业特色、体现职业氛围的校内实训基地。学院以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实训基地—园艺技术实训基地为基础,先后与朱忠贤草坪公司建立草坪基地,与广东南天园艺公司进行水培植物开发,与杭州兰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天园园林有限公司、浙江国美园艺技术有限公司等建立植物栽培、工程苗木养护等实习和生产中心,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测站合作建立联合实验室,开展项目研究,为企业提供科研和技术服务。建在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内,预计投资2亿元的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已于2007年开工,良好的设施将为培养技能型专门人才提供强大的硬件保障。
三、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推行“双证书”制度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注重把学生培养成具有一技之长,能够“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高技能人才,教学上坚持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技术应用能力和岗位工作技能为本位,以“双证书”制为框架,在知识、能力、素质的三维空间构建培养方案。
职业院校推行“双证”制度,其本质是使学校教学与职业岗位具体要求密切结合,旨在更直接、更准确地反映特定职业实际工作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十分重视职业技能的培养和考核,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提出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要求,规定所有学生都必须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取得相应证书才能毕业。各系普遍将考证内容融入教学计划中,各专业均建立了与本专业培养目标相匹配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制度。如信电系与国内rr职业技术教育领头羊—北大青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引人北大青鸟ACCP课程,开办了北大青鸟特色班,采用3WIH教学法,突出对学生技能、项目经验及职业素质的训练,将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的职业技能内嵌到课程中,为学生获得国际国内双重权威认证开通了道路,增加了学生在软件企业就业的机会。目前,学院内建有机电职业技能和化工职业技能两个职业技能鉴定站,可分别对钳工、分析检验工等37个工种开展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近三年毕业生获得“双证”的比例逐年提高,2005-2007年毕业生的“双证率”分别为83.4% ,93.7%和95.3%。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实践训练与岗位工作经验的积累,学院还创造性地提出建立岗位模拟工作室(在学院内根据学生就业岗位,创建模拟学生就业岗位的工作环境,指导学生开展与就业岗位相应的实践活动)的设想,使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得到锻炼和培养。如信电系建立了“平面设计工作室”,教师带领学生为学校制作海报、改版网站,同时为企业制作软件;管理系成立了“会计工作教室”,让学生从填制凭证、记账、对账、结账,最后编制会计报表,进行一系列企业业务的全真训练,使其真正具备职业岗位能力;旅游专业与杭州走天下旅行社合作在校内组建了学生旅游俱乐部,学校第一年支付一定的“挂靠费”并投资相关设备,由旅行社管理,学生自主经橇浮生旅游俱乐部成立至今,成功完成数十笔业务,极天地锻炼了学生的卖践和创业能力,提高了职业素养。
四、加强双师素质建设,构建特色鲜明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师资队伍的结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高职院校办学的水平和特色。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不断优化专业师资队伍素质结构。每年选派骨干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掌握企业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把用人单位意见及时反馈到学校,增加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支持和鼓励专业教师在业余时间到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实践,与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联合搞科研项目。与此同时,开通职教高技能师资引进的绿色通道,积极引进一批既具有精湛技术又有一定理论水平的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专兼职教师。目前,专业教师中具有“双师”素质刻币的比例达到74:6外,兼职教师中副高以上职称占专兼职教师总数的36.9% ,建立了一支具有鲜明高职特色、能结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结构合理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关键词 城市社区治理域 域动力 合成
中图分类号:F299.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s.2016.07.077
Abstract Based on the "field" theory proposed by Pierre Bourdieu, a French sociologist, the concept of "urban community governance domain" is a system which contains many aspects. On this basis, the separation of urban community governance innovation, "the four major areas of power", namely: the grass-roots government, community enterprises, community residents, community organizations, such as the four main body. The four main body has its own specific role and function, but it is not absolutely independent of each other, but interrelated and interact with each other.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urban community governance domain domain dynamic function, need to build four domain dynamic of innovation of urban community governance action and influence the synthesis mechanism to realize benign operation and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urban community governance.
Key words urban community governance; domain dynamics; synthesis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是社会管理系统中最基层的构成部分。而社区治理,是指一定的社区内部各种机构、团体或组织,为维持社区正常秩序,满足社区居民物质、文化需要,促进社区发展,而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面对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社区治理需要尤其注重社区治理创新,以促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与和谐社区构建。
1 “城市社区治理域”的内涵界定
“城市社区治理域”的概念是基于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的“场域”理论提出的。布迪厄将以各种社会关系联系起来的社会领域作为场域,场域是由社会成员按照特定的逻辑与规则共同建构的,由依据特定位置所产生的力量所组成,并包含着各种力量的比较与运动而存在。虽然场域中存在社会成员、组织和规则等因素,但其本质是这些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是“社会网络”。这个社会“网”的每个结点就是组织和社会成员在这个网络中所占据的“位置”,谁占据“位置”谁就拥有社会资源及权力。场域具有能动性,它不仅为社会成员及组织提供了社会互动的空间,也通过调整各种要素的功能而使自身获得特定的结构与秩序。而在多元管理主体构建的合作网络下,社会成员的参与式管理,加之城市社区治理中的组织和规则等因素则共同建构了“城市社区治理域”。“城市社区治理域”是由社区成员按照特定逻辑要求共同构建的,是社区个体参与社区治理活动的主要场所,是集中着符号竞争和个人策略的场所。在“城市社区治理域”中的符号竞争是围绕着各主体的利益而展开的,各主体从自身利益出发而采取不同的策略,如一项措施能使社区居民受益,那他们会采取拥护和支持的策略,反之,如若利益受损,则会表现出反抗的态度和行为。场域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社会空间,在“城市社区治理域”这个特殊的社会空间中,社区治理围绕着特定的逻辑与规则开展,继而由社区治理行动者和社区治理组织采取具体的社区治理行动。
2 “城市社区治理域”的动力构成
在“城市社区治理域”中,不同的行动者或组织占据着不同的位置,占据这些位置的行动者或组织为控制在这一场域有的合法形式的权威而相互竞争,从而形成种种关系,即特定的客观关系结构。依据各主体占据不同的位置和资源,可分离出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的“四大域动力”,即基层政府、驻社区企业、社区居民、社区社会组织四大主体。
2.1 基层政府
基层政府由于其所处的独特位置,使其在宏观调控方面具有优势。在“城市社区治理域”中基层政府扮演着领导者、决策者、协调者、教育者等多重角色,各个角色之间彼此交错,构成了基层政府在“城市社区治理域”中的角色集,其多重角色中,最主要的作用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规划社区发展。基层政府凭借其对社区信息和资源的掌握,可以较客观、全面地评估社区的环境与社会的形势,从而确定社区发展的使命与目标。社区不仅有社会目标,同时也有社区自身的特有目标,因而在社区治理的过程中,一则遵循社会总目标的指导,二则挖掘社区自身的特性和独特的目标追求,结合本社区自身的特色来完善城市社区治理。其次,协调社区平等。政府拥有着宏观调控的能力,运用这种调控优势可以有效调节社区资源。“城市社区治理域”内各成员因为历史积累缘故,在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彼此间存在着一种起点的不平等,对此,我们需要在过程和结果平等方面着手,以实现社区资源满足社区成员需要的目标。基层政府应在社区基本生活保障资源、社区公共资源的分配等方面,做好政策上的规定以及实施上的落实。
2.2 驻社区企业
驻社区企业是处于社区地理区域外,但处于“城市社区治理域”的企业,在这些企业中包含着一定数量的社区成员,而数量的比例情况无法确定。由于企业具有运用各种生产要素的特性,因而驻社区企业内部拥有一定的资源,以及对这些资源的调控能力。借助驻社区企业的力量,可以使得社区内部资源得到发挥与延展,如将社区内部的特色资源借助驻社区企业这一平台向外推广。
驻社区企业与社区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社区的居民在驻社区企业中工作,实现自我需求的满足,在社区内生活,满足自身安全、尊重的需求。而当社区居民暂时无法在工作中获得自我实现需求的满足时,社区会对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提供相应的帮助,减少“集群事件”的发生,从而减轻企业压力。此外,当社区居民在驻社区企业中实现自我价值,则会激发其生活热情,有更多的动力和精力去参与社区事务,促进社区的稳定与和谐,为社区创造价值。
2.3 社区居民
在社区治理中,社区居民的自我评估是社区治理需求分析的重要信息源。由于社区居民亲身经历社区生活的缘故,他们对社区的生活环境、文化环境以及社区中存在的问题等具有较深入的了解。此外,社区居民还可以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平台表达自己的意愿与诉求。
社区居民由不同的年龄、职业的人群组成,日益呈现多元化的态势。多元化带来的是多元的需求,这便加大了社区治理的难度,对此,可将社区居民依据某种特性进行分类,并发挥各群体的特性来满足某群体的需求。如,按职业进行分类,将社区内的老师组织在一起,对社区内的在读学生群体在周末开展相应的课业辅导,或由社区内的医务工作人员定期为社区居民开展志愿体检活动等,这样既能充分利用社区内的现有资源,又能加深社区居民间的互动,增强共同意识。
2.4 社区社会组织
伴随着社区建设的纵深发展,我国的社区社会组织也开始步入前行的快车道,不断实现着“量”的扩展和“质”的提升。所谓的社区社会组织,特指的是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是以社区居民为主要成员,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多元、多样需求为目的,由居民自发成立并自觉参与、以公益或共益为目的的社会组织形态。在组织形式上,大约可以分为社区文体科教类、社区环境物业类、社区服务福利类、社区医疗计生类、社区治安民调类、社区共建发展类等六大类。社区社会组织为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居民自治的有效衔接和互动,提供了组织平台,对锻炼居民基层政治参与和有序公民社会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3 “城市社区治理域”的动力合成
正如力学的合力一样,“城市社区治理域”动力的合成也是多个力的共同作用的结果,各个力的方向的一致与背离则决定了合力的大小。因而,要想达成合力最大化,需要设定“城市社区治理域”的发展主线,在此基础上,明确四大主体的职责,进而达到合力最大化的效果。在发展主线的设定上,一方面,需要保证符合社会发展目标的基本要求,这是主线设定的基础;另一方面,需要充分考虑城市社区作为独立个体的自身发展需求。依据四大主体自身存在的资源优势,以及其对社区特定部分惯习的影响作用,四大主体在域动力合成中,基层政府在社区治理是引导、协调动力,驻社区企业是支持动力,社区居民是内驱动力,社区社会组织是整合动力,如图1。
具体表现为,基层政府从宏观方面着手于规划社区的发展,为社区指引方向,并且运用宏观调控的力量来缓和与协调由于多重原因造成的社区不平等;驻社区企业凭借其独特的资源优势,借助市场发展的平台扩展社区的发展,并通过企业与社区的良性互动促进社区的稳定;社区居民作为社区需求的信息源和社区惯习的传承者,以自身的多元来包容和满足社区的多元需求;社区社会组织作为一种特殊组织,可以更广范围地扩大社区资本的作用。四大主体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彼此关联,彼此间相互作用。例如,基层政府在社区政策方面发生转变,那么驻社区企业等其他三个主体则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以达到相互关系的动态平衡。此外,由于变化的永恒性与绝对性,域动力的合成并不存在最佳值,只存在相对最优值。基层政府、驻社区企业、社区居民、社区社会组织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同,再加之信息技术的整合,为“城市社区治理域”的各方面输入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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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智慧社区;动力机制;制约因素;政策选择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7 ― 0086 ― 02
从“智慧地球”到“智慧城市”再到“智慧社区”,“智慧”一词逐渐占据了城市治理理念的核心一角。社区是城市居民实现自我管理的基本单元,也是国家实现城市社会整合的普遍形式。社区治理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社会发展的成熟度,而智慧社区的建设将会成为改善我国社区治理状况的一个重要环节。
一、智慧社区及其建设的动力机制
(一)智慧社区的含义
智慧社区一词最早源自1998年美国戈尔提出的数字地球概念。国外对于智慧社区的研究是作为智慧城市研究的一个分支而存在,其中以IBM给出的智慧城市定义为主流,即“智慧城市是指能够充分运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感测、分析、整合城市运行核心系统的各项关键信息,从而对于包括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工商业活动在内的各种需求做出智能的响应,为人类创造更美好的城市生活”〔1〕。国内关于智慧社区的研究,至今尚未形成统一认识。综合学者们的多维研究成果,本文认为智慧社区应从以下三个角度来理解。
第一,智慧社区的参与主体。社区是居民获得社会服务的基本单元,因而社区建设不仅关系到居民全体,而且涉及到公共服务提供的多方主体,包括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而智慧社区建设的目的是以一种更为“智慧”的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最大限度的满足居民需求。而在社区领域,生产、生活等服务的提供脱离不了社区的诸多构成单元,因而智慧社区并未超出社区治理的范畴,而是同样强调多元主体的参与,不同的是智慧社区在治理主体参与的方式、载体、效率等方面具有独特之处。
第二,智慧社区的实现载体。智慧社区与一般社区治理的根本区别在于治理方式、工具的创新。智慧社区的“智慧”之处在于将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的信息化手段融合到了社区治理的整个过程,它不是一个个单一系统的简单罗列,而是一个相互交错、错综复杂的综合体系,在这个庞大的体系中,基于大数据处理的信息化技术是其载体,承担了社区治理某些方面的主要职能,包括社区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储存、公布,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多元化提供等等。
第三,智慧社区的实践效能。智慧社区建设的直接目的是实现社区治理水平的提升,其本质是建立一种新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全面整合社区资源,通过社区智能化服务平台的搭建,为居民提供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交通、智慧环境、智慧监控、智慧安保、智慧学习等多领域、高效率、高质量的社区公共服务。
总而言之,智慧社区是指一种新型的社区治理样态,它强调的是基于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参与,借助于互联网、计算机、云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实现社区资源的全面整合,其最终目的是实现社区的“善治”,也即社区服务的效率、质量、居民满意度等方面的提升。
(二)智慧社区建设的我国智慧社区建设的政策选择
唐京华,孙宏伟
(东北大学 文法学院, 沈阳 110169)
[摘 要]智慧社区建设是改善我国社区治理状况的重要环节,但在具体实施中还面临着政府引导力不足、居民参与率低、虚拟平台运行不规范、缺乏专业人才及技术等制约因素,强化政策引导以规范实践进程是完善我国智慧社区建设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智慧社区;动力机制;制约因素;政策选择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7 ― 0086 ― 02
动力机制
伴随着智慧社区建设实践在全国范围内的展开,作为一种全新的社区治理模式,其建设的动力机制主要源于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消解社区治理的现实困境是智慧社区建设的直接动力。我国社区治理实践展开自20世纪90年代至今已有二十余年,社区治理的水平、效率均有不小的进步,然而从全国社区治理的实际状况来看还存在诸多困境。例如多元主体参与率低下,行政化趋势明显,公共服务提供不足,社区管理成本高以及治理主体之间矛盾丛生等。原有的社区治理方式已很难在这些问题的化解上有所创新,因而迫切需要一种新的治理模式来消解困境,这是智慧社区建设的直接动力。
第二,信息技术应用领域的扩展是智慧社区建设的间接动力。进入21世纪以来,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进入了飞速更新换代阶段,技术的进步带来了社会生活面貌的极大变化,据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 2015 年 12 月,中国网民规模达 6.88 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 3951 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0.3%,信息技术已成为人民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计算机、通信、传感等技术的进步不断寻求应用领域的延伸,智慧地球、智慧城市建设早已进入技术延伸的范畴,社区作为城市生活的基本单元,自然成为信息技术延伸的目标范围,技术应用的扩张需求为智慧社区建设提供了间接的推动力。
第三,满足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是智慧社区建设的根本动力。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带来生活水平提升的同时也提高了居民的公共服务要求。单一服务模式、普适化服务标准、慢节奏服务速率以及单向交流方式等已难以满足居民需求,个性化、高效率、高质量、双向交流服务越来越成为社区居民需求的偏重点,原有的以人工服务为主的社区治理模式的不适应性日益凸显,面对社区居民不断攀升的服务要求,智慧社区模式也就应运而生。
二、我国智慧社区建设的制约因素
我国各地的智慧社区建设已取得了不小的成绩,政府、企业、居民都对智慧社区抱有极大的热情。然而综合全国智慧社区建设状况,可以发现要将智慧社区作为社区治理的新模式实现整体推进依然存在诸多的制约因素。
(一)政府引导力不足,保障体系不完备
“智慧革命将深刻影响城市社区中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交往方式,这也必然倒逼社区对其传统的管理理念进行根本性的变革”〔2〕。在强行政压力环境下,政府行政导向在社区治理中依然具有主导地位,政府指导体系的不健全将深刻影响智慧社区建设的进程。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区级政府或街道对辖区内智慧社区建设的整体规划缺乏科学性,没有专业队伍作为指导,存在盲目推进的现象;二是政策、法律规范不完善难以为智慧社区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政府指导囿于技术层面而实用性不足。
(二)居民参与率低,政社互动性缺失
强化互动沟通是智慧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之一,然而从智慧社区建设的实践不难看出,现阶段智慧社区建设更多的是政府、社区等单方实施主体的行为,居民作为目标对象并未广泛参与其中。匮乏的双向互动沟通主要源于几个方面的工作不力:社区消极不作为,将智慧社区建设当做“形象工程”应付了事;宣传工作不到位,导致社区与居民间存在信息的不对称;智慧社区具体项目建设的实际效用不高,居民未能从中得到真实便利;智慧社区应用的操作难度较大,居民难以达到参与的文化程度要求等。较低的居民参与度在某种程度上使得智慧社区建设的意义黯然失色。
(三)专业人才匮乏,应用技术不成熟
随着数据规模的不断扩大,数据处理技术将面临着更新换代的难题,此外虚拟平台的构筑、不同系统间的完整对接等都需要信息化技术的不断改进,目前我国智慧社区建设尚处于模拟探索阶段,应用技术也处于不成熟状态,未来智慧社区建设还需要攻克各种技术难题。与此同时,我国社区工作者能力素质偏低也是智慧社区建设的一大障碍,据调查现有社区工作者不仅一般不具有较高的计算机技术能力,而且拥有社区工作资格证书的也在少数,智慧社区所要求的核心技术人员难以寻觅。
三、我国智慧社区建设的政策选择
面对智慧社区建设的多种制约因素,从政策上加强规范和引导是有效降低建设难度、有条不紊的实现社区治理“智慧化”的保障。
(一)以居民服务需求为动力导向
“社区是城市居民生活的必要空间,也是城市社会开展管理和服务的基本地域单位,社区的智慧化建设水平直接关乎城市居民生活的安全、便捷与和谐”〔3〕。居民的需求导向是社区服务发展的指示灯,智慧社区建设应当以居民的实际需要为前进方向,优先解决居民最为急切的要求。社区是一个纷繁复杂的主体,各个社区状况千差万别,在智慧社区规划、筹建过程中应该广泛征求居民意见汇集社区共识,着力构建居民关于健康管理、商业消费、生活安保、社区医疗、社区养老、志愿服务等基础社区功能模块,然后配以单一社区居民特色需求功能板块,打破僵化的社区服务体系,从而打造各具特色的智慧化社区。
(二)以强化政府支持为实践保障
社区虽是居民实现自治的群众性组织,但在社区发展中政府作为全局支撑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智慧社区建设有赖于政府的积极作为。首先,政府的社区治理理念应当具有前瞻性,将服务型社区当作未来社区建设的模型,正确引导社区构建的发展方向。其次,“政府要承担起顶层设计的职责,各市政府在‘智慧城市’建设的大框架下进行智慧社区建设的统一规划、部署和协调”〔4〕,打破社区“各自为政”的局面,全面统筹社区资源,实现信息的交流、共享,构建社区总体布局,为更大范围的社区科学管理提供数据资料。再次,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行业标准、评估体系、风险监控、违规处罚等规范,实现智慧社区管理的制度化,降低智慧社区管理的不确定性。
(三)以多元主体参与为推进重点
智慧社区建设强调多元主体的互动参与,政府或社区的单方面推动只是外力而非内力,智慧社区稳步扎进的关键力量是多方主体参与形成的合力。其中政府应作为全局的掌控者,聚焦社区治理的大局,做好方向引导、“后勤”保障;自治组织要摆正服务提供者角色,以居民需求作为自己的行动导向;社区居民要明确自己主人翁的地位,积极参与到社区治理中;社会组织与企业则要扮演协调、辅助者的角色,在享受社区公共服务的同时利用自身资源优势造福社区。多方主体的共同努力是智慧社区建设的一股关键力量。
总之,智慧社区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各方面条件协同配合的基础上分步骤、有重点的推进。在建设过程中强化政策引导以规范实践进程是完善我国智慧社区建设的基础保障。
〔参 考 文 献〕
〔1〕邹佳佳,马永俊.智慧城市内涵与智慧城市建设〔J〕.无线互联科技,2012,(04):69-71.
〔2〕蒋俊杰.从传统到智慧: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模式的困境与重构〔J〕.浙江学刊,2014,(04):117-123.
关键词:政社协作治理;集成平台模式;创新引擎模式;资源交换;利益耦合;价值认同
中图分类号:C9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7)04-0134-005
“政社关系”长久以来都是中西方研究者关注的焦点问题。我国社会治理中的“政社合作”发生在改革开放之后。社会组织作为我国社会的新成员,发展迅速,已经成为我国公共治理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以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合作过程中的互动关系为分类维度,政社合作可以被分为两大类――政府购买与“协作治理”。[1]其中,政府购买仅仅是一种资源流动[2],主要目的在于缩减政府规模,将一部分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提供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动关系十分简单。而在协作治理中,政府和社会组织会基于共同利益、共同问题、共同需要而产生集体行动和协作伙伴式的互动关系。[3]本项研究所关注的是后一种政社合作方式――协作治理。
一、概念界定与文献回顾
(一)概念界定
本文采用“协作治理”这一概念是为了区别于“合作治理”。国外学者给出的合作治理定义是:“一个或多个公共部门与非政府部门一起参与正式的、以共识为导向的、商议的,旨在制定或执行公共政策或管理公共事务或资产的治理安排。” [4]中国学者认为“在合作治理中,参与到治理过程中的每一个治理主体都能够平等地在治理活动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于关涉到公共利益的每一项公共事务,都能够平等地发表意见和积极地采取合作行动。”[5]可见,参与主体的平等、共享裁量权[6]是合作治理一个十分重要的特征。然而,政府的绝对权威地位、社会组织的初级发展状态决定了现阶段发生在中国的政社合作不可能完全实现参与主体的平等,因而,郭道久提出的“协作治理”[7]的概念更加适合描述中国社会治理中的政社协同。协作治理不强调主体间的平等,仅强调多元主体按照一定的规则发挥各自的特定作用。
(二)文献回顾
对我国政府与社会组织协作治理的研究可以分为两大视角三个方面:一是理论分析视角。其中有些研究成果着重于以已有的理论为基础分析我国政社协作治理的生成机制,有些研究成果聚焦于分析我国政社协作治理的运作机制。围绕政社协作治理的生成机制,汪锦军认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依赖一系列的环境条件,政府需要顺应社会规律小心翼翼介入社会,以使社会良性发展;社会需要社会资本、自主性和参与的有机结合。[8]政府与社会组织协作治理应当在逻辑条件、环境条件、操作条件三个层次的条件都满足的条件下才能发生。[9]相较于生成机制,更多的学者关注政社协作治理的运行机制,例如曹姣星[10]、汪锦军[3]等都根据自己的分类标准从理论视角对政社协作治理的运作方式进行了分类。此外,还有一部分研究从实践分析的视角讨论政社协作的运行机制。
二、研究设计
(一)描述框架
本文的研究方法为案例研究,将在案例研究过程中关注案例在如下指标中的表现:
指标1:协作治理的发起者和主导者。在政社协作中,无论二者在地位上是否平等,或是政府,或是社会组织,一定有一类主体最先提出协作需求,也一定有一类主体主导着整个协作的过程。
指标2:协作治理中各主体的利益诉求。在大部分协作治理中,参与主体的利益都是相互依赖的。[11]当然,在政府与社会组织两者的地位极其不平等时,行政强制力也可以让协作在两者利益分离的情况下发生。
指标3:协作治理中各主体的资源供应。在协作治理中,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组织都会在其中贡献自己的资源,而所提供资源的丰富性和稀缺性也决定了其在协作治理中所承担的角色。
指标4:政府和社会组织在协作中的联结纽带。“联结纽带”是指把各类参与主体联结在一起的“黏合剂”。体现到协作治理中,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作或凭借政府权威,或通过利益交换,或基于价值认同。
(二)案例选择及数据来源
“协作治理的发起者和主导者”由政府还是社会组织担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政社协作在描述框架中其余指标中的表现,因此本文选择该指标作为案例选择的维度,也就是说选择“由政府发起并主导的政社协作治理”和“由社会组织发起并主导的政社协作”两类案例。根据案例研究所遵循的“目的性抽样”(Purposively Sampling)原t,本文基于三个标准选取H市J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中心“凯益荟”和Y基金会的“双师教学”公益项目为研究样本:(1)案例是政社协作治理中取得显著成果、具有代表性的事件;(2)案例得到业界、学界及媒体的广泛关注,可获取丰富的二手资料;(3)事件便于实地观察,可获取一手资料。
三、研究发现
(一)政府发起并主导的政社协作治理
1.在“凯益荟”案例中,协作治理的发起者和主导者是H市J区的政府,其利益诉求是借助社会组织的力量为K街道居民提供多元的、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以弥补基层政府及社区人力资源和专业能力的不足。通过实地调研,可以总结出“凯益荟”出现的逻辑:居民需求快速增长政府职能主动调整基层政府及社区人员配备不足、专业素养不够“凯益荟”成立。
“凯益荟”成立之前,K街道工作人员对居民进行了公共服务需求调研,调研结果发现,居民对助老服务、残疾人服务、文化体育服务、青少年托管服务、志愿者服务等服务有着极强的需求。
“很长一段时间,基层政府对居民的这些公共服务需求是忽视的,对社区工作人员也没有要求。”(凯益荟负责人LM)(访谈资料:XWW-20141207-LM)
“居民的需求都是在新的时期新出现的,政府还未来得及一一应对。”(J区领导LYJ)(访谈资料XWW-20141208-LYJ)
伴随着政府职能改革,地方财政实力增强,社区居民的新增需求逐渐受到重视,政府开始主动回应居民的各项需求。
“现在,对居民需求的回应成为了社区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凯益荟负责人LM)(访谈资料:XWW-20141207-LM)
尽管政府开始重视对居民社会需求的回应,但在“小政府、大社会”理念的指导下,基层政府及社区所获得的人力资源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专业能力上都十分缺乏。面对日益多元的居民需求,基层政府及社区雪上加霜。
“尽管上级政府已经开始力求打造小政府、大社会形态的服务型政府,但我们社区仍然处于事事包办的状态。我们的社区非常强大,拥有着三位一体的治理结构,社区内部包括党委、居委会和公共服务站。党委统揽全局,居委会主管居民自治,公共服务站负责为居民提供计生、卫生、城管、综治、医保、养老、就业等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但与这一治理结构相反的是,上级政府分配给社区的人力资源十分有限,这就造成了社区自身不可能提供周全专业的服务。”(凯益荟负责人LM)(访谈资料:XWW-20141207-LM)
当前K街道下辖社区固定工作人员仅有10人左右,每个人都承接多项管理职能,身兼数职,例如有的工作人员既承担社会保障又做文体专员,既负责妇联工作又处理计生等。
在政府面临上述困境的同时,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以不同的形式出现,这些社会组织大多只在某一个领域活动,因此与政府相比具有专业优势。
“政府承担了太多的职能,但是政府并不专业,公共服务的提供效果很难令民众满意。因此,政府拿经费养人,不如拿经费办事,将很多想做但做不好的事情交给社会组织。此种方式不仅能够解决公共服务的提供问题,还有助于缓解官民冲突。因为,如果政府没有做好,居民会认为,但是如果社会组织做得不好,居民可以提意见让政府对其进行监督,督促社会组织改进,避免了居民和政府之间的直接摩擦。”(J区领导LYJ)(访谈资料:XWW-20141208-LYJ)
2.H市J区政府利用利益激励的方式吸引社会组织加入“凯益荟”。在协作中,政府为街道内社会组织提供合法性、公信力、活动场地、能力建设资金等,为街道外组织提供信用担保、市场空间、项目购买资金等。因而,通过加入凯益荟,社会组织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以及更加便利的发展条件;与此同时,社会组织也需要根据凯益荟的整体规划,为街道居民提供社会服务。
“凯益荟”的组织性质是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是区民政部门。实质上,无论从成立背景、资金来源、工作人员的身份,还是从其承担的具体职能方面考虑,“凯益荟”都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延伸,其本质就是一个政府的职能部门。“凯益荟”共有3位专职工作人员,其工作身份都是街道下派到社区的社区干部,工资由财政统一发放。根据职能定位,“凯益荟”连接K街道办事处、K街道居民以及K街道内外的社会组织,其工作逻辑如图1所示。
如图所示,“凯益荟”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三大类,分别面向公众、政府和社会组织
第一,需求调查。需求调查工作主要目的在于了解K街道居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居民的需求决定着凯益荟所有的工作方向。截至实地调查之日,凯益荟收集的居民需求主要集中在助老服务、残疾人服务、文化体育服务、青少年托管服务、志愿者服务等方面。
第二,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以及从政府处获得公共服务提供的相关资源。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是政府成立凯益荟的初衷,而凯益荟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主要渠道是整合社会组织资源。因此,凯益荟需要从政府获取各类资源,以实现对社会组织资源的整合和管理。
J区政府为“凯益荟”投入资金300万元,其中200万元用于“凯益荟”的办公场所建设,“凯益荟”在K街道拥有一栋三层办公楼,办公楼主要用于为入驻“凯益荟”的社会组织提供基本的办公场所。另外的100万元用于支持或者奖励入驻“凯益荟”的社会组织。(凯益荟负责人LM)(访谈资料:XWW-20141207-LM)
第三,管理、整合、孵化K街道内活跃的社区社会组织,使其成为街道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力量,与此同时,引入购买K街道外的社会组织,使其进驻“凯益荟”,为K街道提供公共服务。
针对K街道外部的社会组织资源,“凯益荟”采用邀请入驻和政府购买项目的方式进行整合。由于K街道内部的社会组织中社区服务类组织较少,因此,“凯益荟”采用“筑巢引凤”的方法,吸引专业的社区服务类组织入驻,“四点半学校”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
“四点半学校是一家提供儿童托管服务的社会组织,业务已经比较成熟,在儿童托管方面具有绝对优势。K街道儿童托管问题一直存在,社区居民对此需求十分迫切,因此凯益荟邀请我们入驻社区,为居民提供儿童托管服务。然而我们在社区居民中被认可程度低成为提供服务的首要障碍。为保证我们能够顺利开展工作,“凯益荟”以政府名义为我们背书,帮助我们获得社区居民的信任,还给我们提供办公场所。”(四点半学校工作人员L)(访谈资料:YB-20141209-L)
经过上述努力,“凯益荟”已经完成了对K街道社区内的文体类组织和志愿类组织进行整合和培育,形成了“和之韵”以及“志愿者”两个社会组织,并从外部引入了5家专业公共服务类组织为K街道居民提供公共服务。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更需要动员广大棚户区居民积极配合和参与。注重发挥居民在棚改社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能够使居民成为棚改新区建设的不竭动力和活力源泉。
把“改造人”放在棚改新区社区建设的首位
在迁入棚改新区后,一些居民不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和环境,社区环境遭到破坏。从平房搬进楼房后,也使原来的熟人邻里关系变成了陌生人社会,居民在心理上会不适应。针对这些情况,棚改新区要注重培养居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居民对新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这样不仅能克服见物不见人的思想,抓住以人为本这个社区建设的核心,而且能够激发居民自发、自觉参与社区建设,共同维护自己的生活家园。经验表明,棚户区改造决不仅仅是改造旧房子,更重要的是改造“人”,即提高社区居民的素质,全面提升社区的文明程度。不仅从外观上或物质层面改变旧面貌,更要在内容上或精神层面呈现新气象。
增强居民参与,能为棚改新区建设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棚改社区建设除了一般社区面临的工作和任务外,在拆迁回迁、就业、社会保障、物业管理等各个方面情况更加复杂、任务更加繁重,原有的社区组织体系和管理功能难以适应棚户区改造和棚改新区社区建设的需要。因此,只有在棚改新区建设中延伸和健全居民组织体系,搭建居民参与管理的平台,调动居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吸引更多居民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参与式治理作为一种民主治理在城市社区的运用,不仅有利于弥补政府治理失灵,还能有效降低社区治理成本,培养成熟的公民精神。棚改新区发挥各种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管理功能,通过热心公益的居民骨干带动广大居民参与管理,有效弥补了社区治理中政府部门鞭长莫及、居委会能力有限的缺陷,为棚户区改造和棚改新区社区建设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条件。
无偿也无限的社区志愿服务,会受到棚改新区居民的普遍欢迎
关键词:协商合作 城市社区 治理结构
城市社区作为城市的基本单元,其发展过程实质上是各种力量在社区空间中相互博弈、相互作用构成网络的过程,是一个逐步走向社区善治的过程。城市社区的日益发展及社区主体的日趋成长,为社区治理提供了多元主体。在这种背景下,无论是社区资源的整合,还是社区功能的日益完善,都要求社区的治理结构走向协商合作。
协商合作逻辑下的社区治理
合作主义也被称为统合主义、法团主义或社团主义,是20世纪70年代由施密特(Pilippe C Schmitter)系统概括的。合作主义是“一个利益代表系统,是一个特指的观念、模式或制度安排类型”。在合作主义的视野中,国家与社会是一种协商、合作的逻辑关系。由于中国的公民社会还不成熟,因此,一方面需要政府必须有一个规范的模式和框架,以及时地将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纳入政府的体系,另一方面国家要承担起培育公民社会的责任,由居民到公民的成长是一个自主性、参与性、权利性增强的过程,因此培育公民社会是一个培养公民自主性、参与性、权利性的过程。从政治层面上看,公众参与社区治理是城市基层民主的基础和核心内容,也构成了现代民主发展的重要基础。而公众参与与社区治理的实现过程是国家与社会的一种相互博弈过程。从现代民主的发展趋势与西方发达国家实践来看,协商合作是现代社区发展的逻辑视野。
从我国社区治理的实践来看,社区治理正经历着深刻的变迁,主体由单一化(政府)转变为多元化,治理组织体系由垂直科层结构转变为横向网络结构,治理过程由行政控制转变为民主协商与合作,治理关系由依附与庇护关系转变为博弈与互惠的理性取向关系。由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社区治理实质上成为一种利益主体间的集体博弈与选择过程,即与社区需求和满足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联的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合作互动过程。在协商合作逻辑下的社区治理,应是在相关利益主体(即社区治理主体)间合作网络体系建构与完善的基础上,以社区参与为社区治理的结构性驱动力,通过正式和非正式制度规则的形成,塑造一种新的多中心社区治理秩序。
同时,社区治理的核心对象是社区公共事务,这也是社区治理的逻辑起点。协商合作逻辑下的社区治理结构源于社区公共事务及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社区公共事务是公共产品的组合,是涉及多个家庭和多个组织的共同需求,是个体需求的集合。社会公共事务涉及到多个行为主体之间的复杂权利关系,实质上这是一种利益关系的博弈,这就需要建立一种集体选择机制来解决个体需求的表达与整合问题。同时,治理社区公共事务需要各相关利益主体贡献资源、分摊成本、共享利益,这也需要建立一种平等的协商合作机制,以实现资源的效用尽可能最大化。
现行社区治理结构分析
构建或确立一种新的城市治理与社区建设模式,首先必须在理论上确立政府、市场和(社会)社区三者之间的关系。研究一国或一个地区的城市治理和社区治理模式亦是如此。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从不同角度可以有多种分类,按其强弱程度的不同,可划分为四种模式:“弱政府,弱社会”、“强政府,弱社会”、“弱政府,强社会”、“强政府,强社会”。所谓“强政府”,就是强调“国家至上论”,认为政府行政权力应当无所不在、无所不能,这种模式的典型特征是“万能政府”。所谓“强社会”,是强调“社会至上论”,认为“管得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其典型特征是社会充分自治。
从加强和推进社区建设的目标来看,应该是“强社会”;但从实际社区建设的推进过程和经验来看,特别是在初期阶段,应该是“强政府”。从我国社区建设的推进过程来看,我国现行的社区治理结构呈现出“强政府,弱社会”的特征,其主要表现为:现实社会与强大的政府相比,还相当弱小,人们所追求的强社会所依赖的市民社会,没有真正形成;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政府虽经历了多次政府机构改革,但政府权力的回缩力度过小,没有为社区组织的发展释放更多的权力空间。从理论上说,在“强社会”的表象特征中,社区是城市社会管理的微观重心。从我国现行的社区管理体制来看,“强社会”事实上是不存在的。
从社区的自主权来看,当前,社区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政府,难以与政府形成有效的协商合作。社区的自主权主要包括社区的财权、用人权和事权。一个充分自治的社区,必然是对自己的事务有充分的自主决策权,能动用社区财力进行社区各方面的建设。现实中,社区的财权依靠于政府,包括各种建设经费、办公经费、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等都来源于政府。政府对每个社区经费的划拨具有自由裁量权,因而社区建设的状况与前景取决于政府的投入。在用人权上,社区所拥有的自主权限也十分有限。政府一般掌握着用人权,以保证其各项方针政策得以在社区顺利实行,一些地方甚至出现由政府直接任命社区工作人员的情况。在社区的事权上,社区承担了大量来自政府的职能,而对于自身的事务反倒无暇顾及。这种情况导致了社区居民与居委会是法定的,而政府与居委会却形成了实际的,这种双重极易导致政出多门、令出多门等现象,从而形成委托—困境,最终出现居委会缺位。
构建协商合作的社区治理结构
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推行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后,虽然各地区进行了治理模式的多方实践,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政府仍然在社区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社区居委会的力量仍旧较为薄弱,社区成员参与主动性差。伴随着经济发展与社会转型,国家与社会关系也随之不断进行调整,在城市社区发展中的重要体现就是社区多元主体的发展和社区自治性的成长,这为社区治理协商合作的实现提供了基础。
(一)改革城市管理体制
我国社区建设是从改革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管理体制入手的,体制问题是一个根本问题,社区建设的重点就是要创新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从目前的改革模式来看,主要是弱化模式,即弱化街道办事处的职能,通过扩大社区居委会规模,健全社区居委会的职能,以此做大、做强社区。这种模式虽然在实践中表现形式多样,但从理论上看,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特征,即基于协商合作的逻辑。
基于目前各地的社区建设实践和各地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改革试点,本文建议的改革思路是:
第一,弱化直至取消街道办事处的存在,在社区内设立社区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履行本社区内的行政管理与服务职能,承接现行街道办事处的职能,同时将现在由社区居委会承担的行政性职能转接过来。第二,实施“一社区一党工委”的政策,将现行的街道党工委改为社区党工委。社区党工委是社区内多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同时取代社区内原有的其他党的组织,如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第三,保留社区内现有的社区居委会组织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这两个组织应该成为社区居民权益的保护性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法律程序框架内,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由全体有选举权的社区居民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是在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常设机构,由其产生,对其负责。经过这样的组织和制度设计后,社区里有社区党工委、社区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社区居委会以及其它社会中介服务组织、民间组织。
(二)明确社区组织的职能
首先,要对社区事务进行明确划分,主要分为社区公共事务和社区私人事务,凡是可以通过市场来提供的私人产品,应该通过市场来调节,由市场主体来提供。社区居委会自己创办的便民服务点,可以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由个体或者私营企业来经营,同时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监督。其次,将社区公共事务进一步细分为社区行政事务、社区邻里事务、社区组织事务。凡是属于由行政执法主体提供的公共产品,必须由相应的行政部门来独立承担;凡是可以通过社区居民民间组织来解决的邻里事务,可以让各种社区民间组织通过自我服务的方式加以解决;凡是涉及到居民权利的社区组织事务,均由社区自治组织来承担。明晰各组织的职能,有利于推进社区各类组织的功能分化,这为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空间,同时也为构建协商合作逻辑下的社区治理模式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三)提升社区居民的参与度
社区居民参与度的高低,决定着社区建设与城市基层民主化实现程度的高低,是实现社区建设由外源型行政推动向内生型自治发展的关键,也是协商合作逻辑下社区治理模式发展的本义所在。为此,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民主实践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的积极性,积极推进社区自治。
首先,加强对社区居民的思想培育,树立社区意识;培育各类社区组织的社区意识,逐步建立健全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机制。其次,强化社区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利益关系,推动居民利益社区化。将社区居民的利益与社区事务紧密相联,能使居民在利益关系的基础上自主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这样,可以真正实现居民回归社会的目标。再次,开辟多种民主渠道,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提供良好的机制保障。要大力试行社区事务听证制度,要在社区内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提高社区工作的透明度和居民的信任感。
结论
综上所述,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推行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后,虽然各地区进行了治理模式的多方实践,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体上并不理想,表现为政府仍然在社区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社区居委会的力量仍旧较为薄弱,社区成员参与主动性差。伴随着经济发展与社会转型,国家与社会关系也随之不断进行着调整,在城市社区发展中的重要体现就是社区多元主体的发展和社区自治性的成长,这为社区治理协商合作的实现提供了基础。从我国的历史发展趋势来看,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上,将从国家主导型向国家与社会合作型转变。在政府与社会的协商合作中,政府的权力逐渐向社会过渡,社会权力逐渐扩大,社会的自治能力得到增强。在协商合作的逻辑视角下,在城市社区建构一种新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将有利于中国社会的长期稳定与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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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利益协调机制;城乡社区治理;公共服务利益
一、城乡社区治理与利益协调之间存在的关系
“利益”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存在价值的认同,或者说此客观事物满足人们的某种需求,所以利益的内容客观,形式则反映的是主体的需求这样的主观要素。因此,城乡社区的管理其实就是不断的处理利益与矛盾,只有这样,各个管理的主体才会合作来治理公共事物,进而达到最大的共同利益。
城乡社区治理的方式本源是利益协调机制,基础是各治理理论在治理中的应用。“为了可以贴近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公共物品和服务,社区治理的时代到来了”。在治理中,为达到最优的共同利益,就要用各种机制来协调各方利益,这个过程叫做善治,其中这些利益包括工作方法,构造、功能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关系等:而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利益的构架、利益的协调原则、运用协调手段的方法,还有与别的协调系统间存在的关系。当很多主体的需求得到了很高程度的满足,或当个体之间的利益趋于平衡,这时就比较接近最优的资源配置,而各个主体的自觉性、协同性、有序性都将提高。
当今社会距离城乡与社区的善治还有一定距离,因为现实的社会情况是政府在社会治理中扮演主要角色,而其他社会群体的功能还是很薄弱,人们的管理意识模糊,管理结构和机制也不完备。但也要了解到,我们国家的社会建设与治理所接触的新领域日益增多,协调多方利益的难度也在加大。因此,仅用利益来激发各个主体的积极性是不行的,因为当利益的分化越过了某个程度,将会使冲突进一步激化,所以要创立科学的利益协调的机制,以协调矛盾、规避冲突,促进社会公平,达到善治,这也是治理与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个重点课题。
二、善治的利益协调机制
城乡社区治理中的利益协调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力量一起参与各项公共事务,使公共资源得到最大的整合,这其中有关乎很多成员自身利益的领域。所以利益协调机制的建立,要遵循科学发展观,也要为人们的切身利益考虑,统筹兼顾。
建立整个协调机制要考虑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各方主体加入管理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与行动力、各种规则的制定等。它的权力实施是多维度的,即凭借商讨、协作等民主的方式来确认管理办法,它的执行与权威性的建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认可度,所以它的治理也算是一种自我治理,治理参考的是各个参与者的意见,但只是参考,并不一定被采纳。只有这样的自主治理民主管理才可以使城乡社区治理有序、科学、文明。
三、优化各利益主体的内部结构
(一)加强基层政府在城乡社区治理管理中的各项能力
要考虑到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和他们的切身利益:优化政府职能,做好建设中的各项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工作,为城乡社区的发展提供可行的帮助与支持;规范各项公共服务,明确职能权限:在可能的情况下要行政透明、阳光,吸引社会与政府合作。
(二)要发展政府与社区非营利组织之间的合作
社区非营利组织不管是在社会资源上还是在服务上都可以对政府的治理提供帮助,党的政策也鼓励发展社区自治组织、社会团体等。政府可以在这些组织刚成立时给予一定的支持帮助。
(三)要提升人民群众的自治力
人民群众的自治力也是人民群众权力的一部分,人民的自治可以提升人民的自觉性与积极性。提升人民群众自治力的重点是健全相关的各种机制规定等。此外还要有目的对人们群众开展一系列的培训与教育,完善他们的知识体系,提高他们的执行能力以及对现代治理理念的认识。
在做到了以上几点之后,还要兼顾以上这些方面之间的相互联系,使他们之间的合作性与互动性得以体现。
四、完善与创新城乡社区利益协调机制
首先最重要的是要从本质上调和各方的利益矛盾,在社会生产要素分配不均、贫富差距较大的现实中,要多考虑低收入群体的利益。此外,还应完善冲突应对机制,以便及时应对各种冲突矛盾。尽可能做到预防为主、应对高效。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08-0342-01
一、前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社区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社区中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社区的发展已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2015年10月22日,全国社区社会工作暨“三社联动”推进会在重庆隆重召开,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我国社区治理的创新机制与路径选择,“三社联动“的社区治理理念应运而生,为推动社区发展,创新社会社区治理的机制、构筑共建、共享的和谐社区,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启发,并成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下创新基层社区治理,推进社区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
所谓“三社联动”就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并实现“三社”相互支持、协调互动的过程和机制。由于社区建设在我国大陆只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包括社工机构在内的社会组织更是处于初创时期,在近年来的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的发展中,三者之间虽然开始了“联动”,即互动和合作,但尚未形成制度化的机制。一些“联动”多是双方或三方基于各自“现实”权衡而形成的临时性关系,有的甚至还有“两张皮”现象。“进入新世纪,置身于我国大力开展社区建设的新形势,面对实现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任务,在社区积极推进“三社联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社联动”首先要明晰各方的目标、任务,认识及定位。通过建立互相学习、合作的关系,共享彼此所拥有资源。在此基础上,不断促进基层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能力现代化,治理方式民主化。因此,在现阶段的社区建设与治理中,通过引导和激励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各自的优势,在反映和表达社区成员或特定居民群体的利益诉求,协调利益关系,开展自助、互助、志愿服务,提升居民素质,从而构建“共建、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二、创新社区治理机制的重要性
1.社区作为城市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是城市基层组织的最小分子,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作用关键。社区治理是城市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区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中存在政府部门管理越位、服务缺位、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功能错位、居民自治意识不强等问题。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尤其要重视加强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创新。
2.加快推进社区治理机制创新,是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引领新常态的必然要求,是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实现社会治理创新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治理、加强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居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居民群众民利,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
三、“三社联动”背景下社区治理机制创新路径选择
1.创新社区治理机制的的首要任务,是培育以地域为基础的真实的生活共同体,塑造社区文化与社区认同,让老百姓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当前我国社区规模扩大了,类型增多了,然而人际关系却疏远了,服务也单一了。社区没有成为人们所需要的共同体,没有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载体。要改变社区建设轻视社区价值和人际关系建设的现状,逐步把社区建设的重心转移到营造社区共同体上来。因此,创新社区治理机制,夯实社会治理基石,成为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2.加强社区自治规范和社区自治能力建设,推进社区治理方式多样化,不断推动社会组织尤其是社区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当前,社区建设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即将社区建设与基层政权建设混同,把社区居委会当作政府的延伸,使得社区居委会承担了太多的政府职能,工作不堪重负、疲于应付。为此,必须明确城市社区治理功能定位,加强社区自治规范和社区自治能力建设,推进社区治理方式多样化。
3.引入市场机制,激励社会组织深度参与城市基层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通过市场化治理,充分发挥市场竞争的优势,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下的权利垄断,推动竞争-合作主义治理模式,打破政府对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的垄断,扩大社区居民选择权,提高社区治理效率。
4.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社区治理法治化。当前,政府角色失调和行为失范是影响社区建设深入发展的重要问题。在社区建设过程中,政府变倡导者、指导者为控制者、领导者,超越了其本来的职能与权限,没有很好地履行应尽的职责。为此,通过转换思维模式,改变传统的工作方式,通过营造法治环境,开展法治活动,建立健全社区治理相关法律规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区治理体制创新。
四、小结
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环节,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实现良好的社区治理局面已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当前基层社会治理的矛盾和问题十分突出,创新社会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势在必行。“三社联动”模式下的治理格局,在新时期群众公共服务需求及表达途径上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及社会治理困境加剧的背景下日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者的优势,实现“三社联动”发展,这不仅是提升社区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是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与模式创新,全面推进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性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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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区公共服务;社区治理;供给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2)02-0044-04
〔基金项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标准与绩效评估研究”(SC09B023);四川大学2009年度校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作者简介〕夏志强,王建军,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四川成都 610064。
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传统社会格局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单位体制”逐渐解体,“社区体制”逐渐形成,传统社会逐渐向现代社会转型。在今天,社区不仅是人们生活的中心,且已经成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在改革的过程中,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承接了许多政府在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中剥离出来的任务,逐步发展成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主要承接平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展社区公共服务,完善社区治理机制对于社会秩序的良性运行具有重要的影响。
一、社区公共服务与社区治理
在我国,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城市社区改革后做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的辖区。所谓社区治理就是指由政府、社区自治组织和其他公、私行为主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人们共同遵从的规范约定,通过协商谈判、资源交换和协调互动,共同对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从而增强社区凝聚力、增进社区成员福利,促进社区和谐的过程。社区治理的行为主要指向社区中的公共事务,而社区公共事务是一个关系社区成员切身利益的范围广阔的领域,包括着社区服务、社区安全、社区环境、社区文化、社区物业管理等纷繁复杂的内容。社区治理其核心是满足社区成员的公共需求,本质上就是社区公共服务。
一般来说,社区公共服务是指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通过一定组织和形式,向社区成员提供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和福利性的物品和服务,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和工作的各种需求。从供给的角度看,社区公共服务主要是一种依托公共部门、公共资源或社会公共设施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物品的服务,体现了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的职责。从消费的角度看,主要是满足社区居民的公共需求,体现的是解决社会公共问题。因此,从总体上看,社区公共服务的本质就是在社区范围之内的公共事务如何管理、公共利益如何维护的问题。
我国当前正处在利益结构重新分化整合的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关系和利益关系都在社区集中反映出来,社区成了解决社会问题的平台。而发展社区公共服务,保障社区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在社区治理与和谐社区建设过程中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第一,发展社区公共服务有利于社区治理结构的创新。在发展市场经济,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社区人口异质性不断增加,社区居民的需求日益多元化和个性化,单独依靠政府已无法有效回应和满足这些需求。实践证明,在政府的主导下,动员市场、社区组织等各方面的力量,发展社区公共服务,特别是动员社区居民广泛参与,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是满足社区居民多元化需求的有效途径。这也必然改变我国传统的单一主体的社区治理结构,形成政府、市场、社区组织等多元化的社区治理模式。例如,武汉百步亭社区对社区公共服务组织形式的有效探索,开辟了“自治型”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的成功经验,就是对社区治理结构的一次创新〔1〕。可以说,发展社区公共服务是社区治理结构创新的重要推动力,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的一种合理方式。
第二,发展社区公共服务能够促进社区自治功能归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小政府、大社会”改革的进一步实施,政府的职能发生了重大转变,政府由“划桨者”逐步转变为“掌舵者”,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重任必然由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分担。社区公共服务正是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重要形式。而开展社区公共服务必须要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以社区居民广泛参与为前提。因此,发展社区公共服务,能够不断强化社区的自治功能,促进社区自治功能归位,从而真正发挥社区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作用。
第三,发展社区公共服务能够增强社区成员的民主参与意识。社区公共服务是以满足社区居民多元化需求为目的,服务的对象是社区居民,如果没有居民的充分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功能及其存在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发展社区公共服务,有利于激活居民自主的参与意识,培育居民“自己的”社会社团,构建社区参与网络,提高居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增强社区信任和合作,增加居民对社区发自内心的认同与共识,从而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二、社区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
社区公共服务是一个内容复杂,工作量巨大,必须由众多主体共同参与才能完成的系统工程。要构建好一个有效的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首先要厘清社区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区分各类社区公共服务的责任主体,才能依据不同服务的内容和性质,构建起高效的生产供给机制。从公共服务供给责任主体上看,可以把社区公共服务分为以下四大类。
一是社区行政性公共服务。它是由一系列行政法规和政策所确立的社区最基本的公共服务,这类公共服务责任主体是城市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即街道办事处或由政府主导设立的社区公共服务站(中心)。此类公共服务的供给过程主要是政府的行政执法过程,是政府直接实施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体现,其主旨在维护基本的社会秩序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社区行政性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市容管理、计划生育与人口管理、社会治安与消防、公共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突发公共事件的防治和社会管理等等。
二是社区自治性公共服务。它是在政府指导下按社区居民意愿所确立的社区公共服务。此类公共服务的提供过程就是社区自治的过程,其主要目的是提高全体社区居民的公共福利水平和强化社区居民间的社会交往。这类公共服务的责任主体是社区自治性组织,目前主要由城市社区居委会承担。社区自治性公共服务主要内容包括社区民主、民间调解、培育居民慈善组织与组织居民的慈善活动、社区救济、组织社区公益文体活动、市民精神培养、社区管理等等。
三是社区互公共服务。这类服务的责任主体是社区内各类社会组织,主要是由社区民间互助组织和慈善组织自愿提供的社区公共服务。此类公共服务的供给过程就是社区居民互助的过程,其主要目的是帮助社区特定的居民解困增能。按照服务性质和主体不同,又可将社区互公共服务分为两类,一类是由民间互助组织提供的养老助老、失足人员矫正、助残康复、困难家庭救助、邻里互助等公共服务项目;另一类是由居民慈善组织承担的慈善活动、邻里交往等服务项目。
四是社区市场性公共服务和准市场性公共服务。由于社区中的一些物品和服务(如水电气供给和物业管理),是通过共同消费的形式存在的,这类服务一般是由公营事业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等非营利部门或私人部门通过市场机制采取用者付费的方式有偿提供的。这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公共服务,必须对其提供过程和结果进行有效监管,否则将影响社区居民的公共生活。这类公共服务主要包括由公营事业部门负责的公共教育、医疗保健、邮政投递、通讯网络、公共交通、有线电视、供电供水供气等服务与维修项目;由物业管理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维修、养护和管理,绿化和卫生清洁,小区文体活动设施管理、维修和养护,小区安全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三、建立健全社区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机制
在传统中,公共服务是由政府来安排的,政府既是提供者,也是生产者。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共需求不断膨胀,公共服务的内容也不断增加,导致政府规模越来越庞大,财政开支也与日俱增。而另一方面,由于官僚体制的影响,政府对公共事务缺乏敏感性,对社会多元化的公共服务需求缺乏回应性的痼疾却未根本改观。在当今的社区治理中,面对多元化的社区公共需求,必须根据社区公共服务的不同属性和特征,安排多元化的供给制度,构建更为高效灵活的供给机制,才能确保社区公共服务效益最大化。
(一)需要明确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
现阶段,我国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主要有三大类:一是政府组织。政府组织由于其代表利益的公共性且具有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威性,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具有先天的优势,所以政府必然是社区中部分基本公共服务的直接供给者〔2〕。特别是社区行政性公共服务,政府责无旁贷。在传统的认识中,政府不仅可以而且应该直接供给公共服务,且政府包揽公共服务的供给是有效的。但是,这一切都基于一系列完美的假设。正如奥斯特罗姆教授指出,如果有人把城市政府作为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唯一供给主体,实际上是假定城市政府拥有完全信息,知道每个城市群体所需求的公共物品和服务的种类、数量、质量等,而且城市政府还是明智的、有生态学头脑的利他主义者〔3〕。但公共选择理论已经证明了这种设想仅仅是“假设”,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差距表明了“政府失灵”的存在。在现实中,相对于日益增长的社区公共服务需求而言,政府组织自身的能力和拥有的资源十分有限,客观上也表明政府已无法独揽社区公共事务的全部事务,市场的介入和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就成为了必然的选择。
二是市场主体。市场主体主要是各类企业组织以及公营事业部门等准市场组织。与政府相比,市场在促使公民显示真实偏好,兼顾需求多样性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且市场主体具有适应竞争的组织结构和激励机制,能够在竞争中高效率利用资源。对于社区市场性和准市场性公共服务,完全可以通过价格机制和私人替代,由市场主体来供给。市场主体参与社区公共服务还有利于提高社区公共服务绩效,降低成本,增强回应性。然而,市场主体逐利的本性往往会导致公共利益被忽视和公共责任缺失的威胁。因此,加强对市场主体公共服务的监督是必不可少的。
三是社区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随着公民社会的发育,社区自治组织及非政府组织的出现,极大地弥补了政府和市场的不足。在我国,社区自治组织主要是社区居委会,它既是社区公共服务的重要主体,又是培育社区志愿文化、形成社区信念共同体的基石。社区自治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实质上就是社区自治的过程,对加强社区居民间的交往,提高全体社区居民的公共福利水平,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民间慈善组织、互助团体等社会组织提供的慈善服务和互帮互助也不可缺少。
在当下社会转型时期,公共事务领域逐渐从“封闭、单一”向“开放、多元”演进,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在公共事务领域既不应是排斥异己的垄断者,也不应是事不关己的局外人,而应该是真诚的合作者。因此,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需要通过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主体之间合作互动,建立多元化的社区公共服务运行机制才能实现〔4〕。
(二)需要建立社区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机制
由于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类型多样,且不同的主体在不同类型公共服务供给中各具比较优势。要实现社区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满足广大居民的公共需求,就需要按照社区公共服务的不同类型,把不同的公共服务职责赋予不同的供给主体来承担,并构建起相应的投入与融资渠道,建立不同的运作机制,从而形成多元化的供给运行模式。
首先,要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社区行政性公共服务管理。社区行政性公共服务的供给过程就是政府行政执法的过程,是政府直接实施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体现。要实现行政性社区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必然要求政府强化公共服务理念,大力提高自身的公共服务能力。其中,依法确定基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和派出机构在社区公共服务中的职能和责任,建立政府间不同机构的工作协调机制是前提;通过“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等方式优化和规范办事流程,构建高效便民的公共服务体系是基础;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增加社区公共服务资源是关键,提高基层干部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是保障。
其次,要大力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力量,促进社区自治性公共服务发展。社区自治性公共服务是依据社区居民意愿确立的社区公共服务,对于这类服务项目,政府不宜直接组织实施。通过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的力量,可以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的这类公共需求。在制度安排上,这类公共服务应由社区居民大会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来决定服务的内容及方式,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这类服务的供给过程就是社区自治的过程,是实现社会治理的良好途径,还可弥补政府能力的不足。因此,政府应为社区自治性公共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通过购买公共服务、定额补贴、包干使用的方式支持社区自治组织开展服务。社区自治组织也可以自主融资,以弥补资金不足,增强服务能力。
其三,要大力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广泛开展社区互公共服务。社区互公共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社区内的老人、儿童、优抚对象、残疾人、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民间的社会机构主要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公益性组织,其公益性宗旨尤其体现在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上。实践证明,它们在社区互公共服务方面有较大的活动空间,且比政府和市场更有效。基于此,需要充分发挥民间社会组织在社区互公共服务方面的优势,大力开展社区互公共服务,帮助社区特定的居民解困增能,促进社区和谐。同时建立环保社区社会组织,促进城市生态社区建设。〔5〕而培育和扶持民间社会组织发展,一是要营造有利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特别是要优化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在依法登记的基础上简化社会组织的审批程序,创新扶持社会组织的政策措施;二是要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社区服务实体、慈善公益组织和专业性社会工作机构等,鼓励它们依法按照公共服务宗旨和范围开展各类互活动;三是要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动员组织社区内有技术特长的志愿者积极投身社区互助服务活动;四是要正确引导和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使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公益性事业中逐步成长壮大。
其四,要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提高社区市场性公共服务效率。在社区公共服务多元供给主体中,政府是责无旁贷的主导者,保障居民对社区公共服务的基本需求并保证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政府作为主导者并不意味着它要直接生产供给公共服务,而是要充当安排者,决定公共服务由谁去做、为谁而做、做到什么程度和水平、怎样付费等问题。至于公共服务的生产和提供,完全可以通过合同承包、补助、凭单、特许经营等形式由私营部门或社会组织来完成〔5〕。也就是说,政府要与企业或非营利组织等市场主体建立互信互惠的合作关系,不断拓展合作空间,并利用市场机制来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效率,满足公共需求,并减轻政府负担。
就社区公共服务而言,政府要通过政治过程作出决策,确定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数量和质量标准,然后以市场机制为杠杆,通过多种方式调动公营事业部门、私营部门等市场主体参与社区公共投资项目,在竞争中完成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核心是要建立规范的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适用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的社区公共服务项目、范围、资金来源和使用要求,建立严格的审批程序、监督考核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等。通过公平公开竞争、定向委托、合同管理等市场化运作机制,将具备购买服务条件的项目交由市场主体或社会组织实施。在市场化运行过程中,政府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切实降低成本,确保公共服务质量,提高社区居民的满意度。即使是对物业管理类等完全市场化的服务项目,因涉及社区居民的公共利益,政府也需对服务的价格和质量加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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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准公共产品;公共池塘资源;治理;农村社区公共产品
中图分类号:F124.5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9-0284-04
传统上对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及治理①的研究,基本上是沿着界定(私有)产权基础上市场化供给方向发展。近年来,虽然逐渐注意到了多元化供给的重要性,但是囿于西方主流经济理论局限,在把握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产权属性和结合我国农村社会因素研究上仍显不足,没有能真正解决农民偏好显示的问题。另外,由于对治理问题研究的缺乏,在实践中出现了大量公共产品的浪费及闲置的现象,农村公共事业没有得到可持续发展。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理论完善了准公共产品理论,结合社会资本因素的集体行动及制度供给理论给我们提供了研究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及治理新的视角。
本文首先介绍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理论及其对准公共产品的完善,其次简要回顾目前国内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研究的不足之处,最后借鉴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理论提出我国农村社区公共产品治理研究中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的内容及方向。
一、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理论与准公共产品理论的完善
公共产品(Public Goods)是指具有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产品。公共产品可分为纯公共产品(Pure Public Goods)和准公共产品(Quasi Public Goods)。纯公共品是严格具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此外,纯公共产品还具有非分割性,它的消费是在保持其完整性的前提下,由众多的消费者共同享用的,如国防就是典型的纯公共产品。大多数公共产品为准公共产品,这类产品通常只具备上述两个特性的一个,而另一个则表现为不充分。一般认为,准公共产品包括“俱乐部产品(Club Goods)”和“公共资源(产品)”②两大类。前者如教育、卫生等,后者如公共矿山、渔场等。布坎南(1965)提出了拥挤成本的概念来区分“纯公共产品”与“非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他认为,不存在纯公共物品到纯私人物品的泾渭分明的界限,俱乐部产品是可以适应从纯公共物品和纯私人产品之间的连续体上的任意一点,只要排他机制的成本低于获取的收益,通过某些技术设计或制度设置就能够实现公共物品消费的排他性,从而能够以私人的、自愿的方式提供公共物品,“在纯公共产品与纯私人物品之间架起了桥梁”[1]。后来的学者对俱乐部产品的供给、定价及成员的数量等方面加以深入的研究,但在集体行动形成及公共产品治理方面没能展开研究。
哈丁(1968)提出“公地悲剧”,使得公共资源问题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公地悲剧”指“在一个有限的世界里,每一个人都被锁进一个强迫他无限增加其牲畜量的系统里。在一个相信公地自由使用的社会里,每个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所有人都争先恐后地涌入追求的结果是注定毁灭。公地自由使用带来了所有人的毁灭。”[2]“公地悲剧”反映了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和机会主义行为带来的危害,再加上传统的集体行动理论没能解决“集体行动困境”,因此,对解决“公地悲剧”问题,要么建立私人产权,要么交与政府管理。由于人们对政府管理公共资源似乎注定会出现严重的问题与近乎疯狂的寻租行为深信不疑,因此,经济学家们(尤其产权经济学家)异口同声的政策建议是“建立私人产权”。但是,后来有学者对此提出了批评。如Quiggin(1988)[3]和Swaney(1990)[4]等人认为,哈丁以后的许多人虽然把公共产权(Common Property)看作由一群所有者拥有、每个人可以自由使用,但这与开放性资源(Open-Access)含义几乎相同,而现实经济中的公共产权却并非如此。开放性资源(或自由准入)指任何人都可以不被限制地开发使用的资源;而公共产权指一群所有者或使用者共同分享资源的各项(使用)权利,它限制谁使用、何时和怎样使用,通过一定的社会控制机制赋予权利和实施义务。容易引起“公地悲剧”的仅仅是“开放性资源”。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中译本,2000)的公共池塘资源①自主治理理论使得公共资源问题研究得到迅猛发展,完善了准公共产品理论。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自主治理理论的中心内容是研究“一群相互依赖的委托人如何才能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治理,从而能够在所有人都面对搭便车、规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形态的情况下,取得持久的共同收益。”[5]其内容包括:(1)集体行动理论。奥斯特罗姆认为传统的集体行动理论只是一些使用假设的特殊模型,而非一般理论。当特定环境接近于模型的原有假设时,这些模型可以成功地预测人们所采取的策略及其结果,但是,当现实环境超出了假设范围,它们就无法预测结果了。传统模型的前提假设主要有两个:一是个体之间沟通困难或者无沟通;二是个人无改变规则的能力。这适用于一些大规模的公共事物治理,因为个体在这样的环境中经常是彼此独立行动、缺乏沟通以及个体改变现有结构需要高成本,但是对于彼此十分了解、经常沟通并且建立了信任和依赖感的小规模的公共事物治理并不适用。(2)自主治理的制度供给、可信承诺、互相监督。奥斯特罗姆在多中心理论的基础之上,提出理性个人策略选择的4个内部变量: 预期收益、预期成本、内部规范和贴现率。她认为,在一个自主治理的群体当中,解决制度供给、可信承诺、互相监督的问题是至关重要的,综合使用政府、市场以及社区自主治理等多种类型的制度安排,这有利于增加信息、改变激励、加强监督和规则的服从。(3)社会资本理论。她把社会资本定义为“互动模式的共享知识,理解,规范,规则和期望,个人组成的群体利用这种模式来完成经常性活动。” [6]她认为,能否解决集体行动困境,不仅在于个人和制度本身,还取决于双方联系的媒介――社会资本。在奥斯特罗姆看来,当成员面对集体行动困境时,仅有意识形态和习俗是不够的,还必须有规则体系、制度这些形式的社会资本的有效运作,否则搭便车或机会主义行为难以避免。
二、国内农村社区公共产品治理研究简述
我国学界对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概念并没有统一的界定。林万龙(2002)把农村社区公共产品定义为:“在乡或村的范围内提供为乡村社区农民(或其中一部分)所消费的带有公共产品性质(消费和收益难以完全排他)的产品或服务,包括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技术信息服务和农村基础教育等[7]。李建(2007)认为农村社区公共产品就是指在一定的农村区域内具有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的产品和服务[8]。王书军(2008)把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界定为在乡村范围内消费和收益难以完全排他的并和农民生产和生活直接利益攸关的,并为农民集体参与分享的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9]。尽管表述不尽相同,一般认为农村社区公共产品属准公共产品范畴,但除具有一般准公共产品的特征外,还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我国农村地区范围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小聚居为主,因此农村社区公共产品在供给上具有分散性;不同地区的农业生产生活存在很大的差异,同时各地农村发展水平也不尽相同,因此在相应的公共产品需求偏好上呈现多样性与层次性。另外,在农村社区范围内,人数相对有限、成员相对稳定,是个”熟人社会“,同一社区的居民在公共产品的需求和受益方面一般都具有一定的同质性。
国内对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研究,一般是借鉴主流西方公共产品理论,在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在供给(包括主体、筹资方式、规模、结构、机制和效应)、需求(需求层次、偏好显示、参与意愿、影响因素以及考虑到需求的供给效率)和供给与体制关系(财政体制与供给、地方治理体制与供给)等方面都展开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其总体思路是除少量具备纯公共产品性质的农村公共产品可以完全由政府提供外,大量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的农村社区公共产品都可以通过市场化(或私有化)的方式来解决。但是仍有一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一是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产权问题,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产权模糊不清不能为多元化供给或治理提供理论基础;二是农民对社区公共产品需求偏好显示问题仍然没能有效解决;三是没能结合我国农村社会特殊性进行研究。
从供给(尤其是筹资)角度来研究农村社区公共产品固然重要,但是这种静态的视角也会对管理、维护、监督和制度供给等问题有所忽略,难以促进农村公共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随着公共资源治理理论的引进,以及对西方企业治理理论的借鉴,近年来有学者逐渐从治理角度来研究农村社区公共产品问题,也注意到了农村社区公共产品多元化治理特别是由农民自主治理的重要性,对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政府(集权)治理、市场治理、公私合营(PPP)②和自主治理都有相应的研究,在促进农民自主治理的基础上多元化治理上基本取得一致的意见。但是也还存在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一是农民组成自治组织进行自主治理的”集体行动困境“问题;二是我国农村社会特殊性问题仍然没能有效地纳入理论分析的范围。
三、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理论与我国农村社区公共产品治理的研究
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与公共池塘资源同属准公共产品范畴。为弥补当前农村社区公共产品治理研究的不足,我们需要借鉴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理论,探讨农村社区公共产品包括自主治理在内的多元化治理,以促进我国农村公共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研究。
1.理性农民假设与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产权属性。这是农村社区公共产品治理研究的理论前提。(1)关于农民是否理性仍然存在争议,但是如果从方法论意义上来看,理性农民的假设是恰当的,它是保证理论逻辑推理上的“内在一致性”的基础。如果一个理论假设过于符合现实,就难以保证理论逻辑推理上的“内在一致性”,甚至难以建立相应的理论。至于理论在经验检验上“外在在一致性”问题,可以引入更多的限制性条件(比如把量化的社会资本因素作为理论模型的变量),从而使理论具有更强的解释力和预测力。(2)关于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产权属性。绝大多数西方学者认为,公共产权难以排他而无法解决外部性及“搭便车”问题,因而需要界定公共产品的(私有)产权以实现公共产品的市场化供给(或治理)。正如前文所述,有学者对此提出批评,公共产权不见得就是那么没有效率。更为重要的是,要在明确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公共产权属性的基础上,探讨农村公共产品公共产权与其他形式产权混合并存的可行性及实现方式。这是农民自主治理研究中重要的理论基础。
2.社会资本与农民集体行动的形成。社会资本原本是社会学和公共政策学的理论,经阿罗(Arrow)、斯蒂格利茨(Stiglitz)、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等人引入到经济学中来。中国各地农村的社会情况千差万别,我们可以用社会资本作为反映各地农村实际的变量引入理论分析中来。在操作上,可以对某个农村社区按照与组织联系(与参与社团比较接近) 、集体行动、参与公共事务、社会支持、社会凝聚力、归属感、信任和互惠等维度[10]设计调查问卷,选择典型地区进行调查,分析调查数据,测量评估社会资本状况。在取得社会资本数据的基础上,内化为博弈或计量模型的变量进行模型分析,使得对农民集体行动形成的模型分析与实际更加符合。
3.农民对社区公共产品自主治理的经验研究。大量的经验研究是农村社区公共产品治理是否具备较强解释力的关键。我们可以对国内外成功及失败的治理案例分析,归纳有效治理的若干原则、条件与方式。目前国内学者主要的案例研究是在农村小型水利设施治理方面,可以对相关案例用奥斯特罗姆的8项原则进行检验。①另外,可以对我国目前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进行的村级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进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运用不同理论分析可得出不同的结论,但是本质上是强制性制度本身的问题)。根本是要变强制性的制度安排为农民的自主治理。
4.农民组成自治组织对社区公共产品自主治理的制度研究。农民自主治理包含农民如何组成自治组织的问题,实际上已经是一个制度变迁问题。借鉴诺思及奥斯特罗姆等人的理论,我们可以从这几方面展开研究:第一,农民自主治理的诱因: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市场方式和社会方式供给的缺失和剩余索取权的获得。第二,推动农民自主治理的主体:理性农民及乡村精英的作用;政府与社会组织的作用。第三,社会资本在农民自主治理形成中的作用:减少”搭便车“现象及对农民组成自治组织的激励作用。第四,农民自治组织的形式:探讨法人型或挂靠在具有法人性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民自治组织的可能性。第五,农民自主治理的预期收益与预期成本:其一,预期收益。包括:(1)影响因素:占用者人数、公共产品规模、市场条件、体制环境、所使用的现行规则、所提出的规则等;(2)收益范围:对获得剩余索取权、规模效应、风险的降低及对公共产品的管理与维护效果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估。其二,预期成本。包括(1)学习、规划、设计成本及量化评估;(2)实施成本及量化评估;(3)监督成本及量化评估。
参考文献:
[1] James M. Buchanan, An Economic Theory of Clubs, Economica, New Series, Vol. 32, No. 125.(Feb, 1965):1-14.
[2] Hardin. Garrett. 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J].Science 162(1968):124-148.
[3] Quiggin. John. Private and Common Property Rights in the Economics the Environment[J]. Journal of Economic Issues Vol.XXII,No.4(Dec,1988):1071-1087.
[4] Swaney. James. A Common property, reciprocity, and community [J].Journal of Economic Issues Vol.24, No. 2(June,1990):451-462.
[5]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9-12.
[6]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制度激励与可持续发展[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167-173.
[7] 林万龙.乡村社区公共产品的制度外筹资:历史、现状及改革[J].中国农村经济,2002,(7):27-35.
[8] 李建.农村公共品三维复合属性的新考察[J].改革,2007,(6):69-72.
[9] 王书军.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及困境缓解:剖析河北一个村庄[J].改革,2008,(1):148-153.
[10] 桂勇,黄荣贵.社区社会资本测量:一项基于经验数据的研究[J].社会学研究,2008,(3):56-60.
Research on the public pond resource self-governance theory and the rural community public goods governance in our country
HUANG Yong-xin,LI Juan
(Economy college,Capital nationality university,Beijing 100000,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