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08:51:2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公司法律培训方案,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公安职业院校法律教育课程的设置应当突出实训设计
(一)以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法律运用能力为导向构建课程模块公安执法主要是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两大模块、两条主线,因此,公安法律教育也应围绕这两条主线展开。公安职业院校法律教育应构建以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为基础,以公安刑事司法和公安行政执法领域涉及的法律规范及其实践活动为补充,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执法理念的课程体系。该体系应当包括三大类基础课程模块,即刑事法律基础、行政法律基础、职业伦理教育。通过上述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有良好的法理素养和法律修养,增强依法办案的自觉性。(二)以岗位工作过程分析为依据构建教学内容公安法律教育理论教学内容的组织和安排应以公安机关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业能力为核心,打破现行教材和传统的教学内容组织结构模式,以公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的真实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为依据,整合、序化和重构理论教学内容和实训教学内容,科学设计学习性工作任务,教、学、练、战一体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一是分析岗位能力,梳理法律课程内容。例如,对于刑事诉讼法的教学内容,通过对公安刑事办案岗位工作能力的分解,厘清公安刑事办案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主要体现在对审前程序的掌握上,要求学生能够掌握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的条件、程序,具备依照法定程序去发现犯罪嫌疑人,依法收集、固定、保全证据,把握各类刑事案件的证据规格,把握法官认定案件的证据规则、证据标准,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有效的各种侦查措施,进行侦查终结、提出意见等方面的能力。因此在教学中,以立案程序、侦查程序等为主线,将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回避、辩护、诉讼当事人等有关内容联系起来,并将此期间内涉及的法律文书的制作融入其中,按照公安机关内部实际办案的任务流程来确立教学内容及相关学习情境。二是优化整合课程内容。在教学上不必片面追求法律理论的“大而全”,要以“必需”为原则“,够用”为准则,如在犯罪认定基本原理的教学中,可以设置一些公共教学模块。公安民警的警种有很多,不同警种岗位要求是不一样的。但不管哪一类民警,对犯罪行为的基本构成,不同警种中涉及的常见犯罪必须能够判断和初步处置,如犯罪构成要件,共同犯罪、故意犯罪的阶段的认定,排除社会危害以及刑罚裁量中的累犯、立功自首和公安机关常见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典型个罪。同时,根据警种不同,开设相关专题,如对于社区警察而言,必须增加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的具体适用等的教学;对于交通警察而言,必须讲清交通肇事罪等。通过公共模块和选择模块的有机结合,能够满足每个警种的基本要求。三是强化职业伦理教育,树立执法为民思想。通过公安法律教育对学生产生理念上的影响,使他们树立人权意识和法律至上理念,摒弃执法活动中的陋习和违法现象,将爱国爱民、严格执法、廉洁奉公等优良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内化为自身的一种信念,形成一种较为稳定的品格和作风。首先,将人权观念融入法律教育中,加强对公民权利保护的意识以及执法为民的法理分析。通过对宪法、人民警察法相关内容的整合,将执法为民和权力来自于人民等观念贯穿于法律教育中,透彻分析为什么要执法为民,使学生在学习初期就牢固树立此意识,在其他法律课程及相关专业课程的教学中对学生进行法治观念和依法办案观念的教育,把思想教育融入法律教育过程之中。其次,加强民法相关内容的教育。宪法中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人权,绝大多数是靠民法来具体化和落实的。因此,学好了民法,对于增强学生的权利意识、人权保护意识具有重要意义。这既可使学生知道自己作为一个公民享有哪些权利并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又可以使他们知道作为一个执法者应该如何在执法时尊重和维护其他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真正体现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为此,应重点讲授民法所保护的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契约自由,所规定的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身权利,以及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财产权利。(三)以警学结合为手段构建实践性教学模式传统法律教学以课堂理论讲解为主,忽视教学实践,学生毕业后缺乏从事法律实际工作所需要的基本技能,不能达到职业的要求,往往只是一个“半成品”。因此,在公安法律教育中应以警学结合为手段构建实践性教学模式,可以采用“单项训练+综合训练”的校内实践教学模式以及“认知实训+顶岗实训”校外实践教学模式,实现理论教学与实战操作一体化,教学过程与执法过程一体化,实训项目与实战执法一体化。所谓的单项训练就是在每一个(章节)重要知识和技能内容讲授结束后,将公安刑事执法中最基本、最重要、最普遍的内容单独列出来,对学生进行重点的强调性操作训练。综合训练主要是集中各专业岗位群所需要的各种核心能力于一体的综合性训练,通过与公安工作零距离接触的仿真模拟训练将法律精神予以贯通。例如,在刑事办案程序中,以学生独立完成公安刑事办案所涉及的所有法律程序和法律基本要求为载体,具备基本办案能力。单项训练可以进行单项执法程序模拟、文书制作、证据组证及辩论对抗等活动。在综合训练中,将刑事犯罪认定、刑事办案程序、证据运用三者结合在一起,通过对常见案件的立案侦查、运用证据定性的综合判定,使学生初步具备处理刑事案件的能力。综合训练可以进行模拟审判等活动。
公安法学课程实训教学方法及评价体系
(一)根据课程的特点和要求,笔者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和创立并采用了多种有效的体现公安教学的独具特色的实战实训教学方法和手段,除案例教学法、观摩教学法、仿真实训教学法、阅卷与法律文书样本教学法、专题讲座教学法以外,还尝试了角色扮演教学法和录像视频教学评析法,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一是角色扮演教学法。角色扮演环节的核心是将课堂当做社会,以真实发生的案例作为教材,以学生参与的方式开展实案模拟教学。在同一实案模拟教学中,将学生分为不同的组,分组进行不同的角色扮演。学生互相交替扮演模拟案件中的被害人、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律师、证人、鉴定人等不同角色,让学生做到操作过程中的身份换位、心理换位、角色换位、权利义务换位、态度换位、思考换位,以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同时使学生更加清晰、真实地熟悉和掌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及法律手续。角色扮演者针对不同的案件、不同的立场尤其是控辩双方的立场进行证据设计,用模拟的方式制作出完全合乎证据规格的个案证据体系,明确法官认定案件的规则、标准,从而使模拟者形成一种心理定式,使其将来在实际操作中,能够自觉地按证据规格规范自己收集、审查、判断、运用证据的活动,保障办案质量。二是录像视频教学评析法。首先,选取今日说法、法治天地、律师视点等典型视频,设计问题,由学生讨论评析,然后由教师予以点评,如观看杜培武案件、佘祥林案等错案,让学生分析发生错案的原因,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程序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选用最高人民法院制作的普通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录像,引导学生对庭审程序有一个直观的感受,同时对庭审时证据运用的规则和认定标准加深认识,提高其审查、判断、固定证据的能力。其次,通过直观的“真人实景”的录像短片方式再现公安刑事执法实践中存在的程序操作问题,设计问题,由学生讨论评析,然后再以“真人实景”的短片方式演示民警对相关程序的规范操作,并附加文字字幕,以强化学生对相关程序的把握。(二)综合运用多种评价体系,提高法学教学质量公安法学课程实训教学的评价体系应当由三部分组成,即评制体系、评教体系和评学体系,与理论教学评价体系实行分离。评制体系。评制体系主要针对学校实训教学的管理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它属于宏观领域的评价体系,是评教体系和评学体系的基础。其评价主体是教师和学生,评价点主要涉及在实训教学过程中,实训教学保障机制(如实习见习基地的建设、实训师资力量的培养等)是否完善,实训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设置专门的实训教学管理机构以及与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能力是否具备等方面。评教体系。评教体系主要针对实训教师对于实训教学的准备、教学内容的设计、实训项目的设置、课时的分配、教学过程的组织能力以及实训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它属于实训教学评价体系的核心之一。其评价主体是学生、同行教师、学校实训教学管理机构,评价点主要涉及实训课程的设置是否合理,教师的实训教学大纲、实训教学教案等教学文件是否齐备、符合教学要求、具有可行性,实训内容与专业课程或公安实务需要结合是否紧密,实训项目的设置是否合理、能否突出公安专业特色和课程重点难点,实训课时的分配能否满足正常的教学需要,实训考核的内容和标准是否全面和合理等方面。评学体系。评学体系主要针对学生通过一系列实训活动对于专业知识巩固、实践技能训练、职业道德培养等实训教学质量和综合效果进行评价,它也属于实训教学评价体系的核心之一,是反映实训教学效果高低最直接、最重要的评价方式。其评价主体是教师和相关实践部门,评价点涉及学生在实训教学过程中是否具有主动获取法学知识的能力,是否具有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法律思维创新能力,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是否有所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否得到培养等方面。具体可以按照实训内容、教学方式、实训项目的不同,明确不同的考核标准,采用学分、等级等方式综合评定学生的实训教学成绩。公安法学课程建设应当以发展现代信息技术的教学组织方式为依托,构建网络实训平台,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课程团队可以研发实训教学软件,建立网络实训教学平台,既可以节约实训成本,又可以保证人人自主参与,提高效率。从教学效果来看,进一步加强网络上的教学活动,不仅能够增加师生之间的交流与研讨,还能在最大程度上满足学生的学习与研究要求,摆脱时间与空间的限制,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总之,有效的公安法律教育理应回应公安职业的要求,并将其作为整个公安法律教育的出发点和终点,重视法律实证教学,切实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使今天的学生能够成为胜任明天法律实践要求的合格职业者。
作者:崔丽
一、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公司重要决策和规章制度
为积极落实法律风险管控机制,防范法律风险,2014年公司成立了法律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总法律顾问,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公司法律风险的管控,处理公司的法律纠纷,工作小组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发展和企业深化改革相关的重要会议,遵循“三重一大”制度,结合法律知识,配合公司领导,严格把关经营。公司在2014年审核通过了《人事考勤管理办法》、《劳动用工实施方案》、《关于差旅费报销方法》、《公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关于节假日勤俭节约、严肃纪律的通知》等5项重要规章制度。各项规章制度审核效率达到100%,提高了决策管理水平,防范了决策风险,保证企业科学发展。
2、严格合同审核工作,杜绝重大法律纠纷
2014年,公司规范操作经营管理行为,细化各类合同流程,加强合同处理实行时限管理、合同多系统协同管理应用,减少合同风险,进一步细化合同签约审核流程。我公司专职人员2014年审核经济合同共计 99件,重要经济合同审核59件,其中工程合同35件、设备采购合同19件,重要产品合同5件,确保了合同审核率达到100%,加强了公司法律防范风险程度。
3、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全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法律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重大项目的合同和涉及法律风险的项目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积极识别工作过程中各类风险,加强防范,确保法律风险最小化。
法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公司发展实际需要,重点普及与公司经营密切相关的《合同法》等普法工作,提高公司全员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增强干部员工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依法处理好企业经营发展的各项涉法业务,杜绝因违法违规引发重大法律纠纷案件。
4、发挥外聘律师效用,加强法律风险防控
集团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也作为本公司法律顾问,在遇到重大决策的法律事务方面给予了有力支持,2014年提供的法律支持有两件(次),在规避公司法律风险、加强风险防控方面起到保驾护航作用,同时,丰富了公司法律人员的专业知识。
二、存在的问题
1、法律工作机构建设尚不规范
从目前公司自身的内部情况来看,还不具备专业的法律顾问,现有法律工作人员基本由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工作人员兼职,专业法律人员缺乏,并且尚未取得相应的法律职业资格,专业化水平不高,经验不够,使得企业法律工作机构服务水平难以得到保证。
2、法律工作的管理体系不健全
由于法律工作实施时间较短,企业法律人员缺乏专业的岗位培训,系统、详尽的法律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现有的一些简单的企业法律体系还无法满足公司管理的要求,这成为企业影响法律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
三、下一步法律工作计划
1、提升法律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完善法律工作机构
加强法律工作人员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风险培训,逐步建立系统、高效、专业化的法律工作队伍,服务企业经营决策,防范企业风险,杜绝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发生,维护企业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
2、健全法律工作管理体系,加强法律制度建设
本年度,公司法律事务部认真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关于法律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以服务生产经营为中心,以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为重点,以加强法律队伍建设为支撑,以推进法律管理信息化为手段,为公司又快又好的发展提供全面有力的法律支持。现将公司本年度度法律事务工作总结如下:
1、进一步加强法律机构建设和规章制度法律审核
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法律事务部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各部员分工合作、各司其职。按照股份公司的要求不断收集、汇总适用公司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及时更新,同时要求各项目部按时上报施工地的规章细则,从而及时规避法律风险。同时,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律联络员制度,在公司机关各部门及所属项目部确定1-2名法律联络员,为了保证沟通的顺畅建立了网络QQ群沟通平台以便于公司与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及时有效的开展法律事务的沟通。
2、分析案件,探索案件规律,指导项目部开展工作
今年以来,公司法律事务部对项目上发生的纠纷案件进行调查、分析,督促及时解决,摸清了项目部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债务纠纷等案件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针对这些不足督促及时改正,认真落实,同时各类法律纠纷案件案卷材料均已立卷归档,录入法律合规系统。到目前为止,民事纠纷案件1起,债务纠纷案件2起,现已全部处理完毕,尚无新的纠纷案件发生。
3、努力完成公司的合同评审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公司法律事务部根据集团公司合同评审的相关要求,在指责范围内将合同评审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实,认真细致的发觉每一份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有效规避了法律风险。本年度截止目前,全公司合同审核数量(包括施工合同与劳务合同)为79份 ,审核率达到100%。
4、开展六五普法教育
公司法律事务部按照集团公司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的要求,成立了以董事长、总经理为组长;总法律顾问为副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事务部。主要负责公司普法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对外联系等日常工作。在六五普法期间,组织公司领导及机关全体员工进行了二次法律视频讲座学习,掌握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在公司范围内举行了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增强了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
5、授权经营工作的严格把控
根据公司下发的《关于规范法人授权委托经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授权委托书法律审核工作一直都遵循着归口管理、程序规范、责权明确、依法合规的原则。各分公司及项目部的授权审批程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本年度截止目前,法律事务部总共审查出具了5份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审核率达到100%。
6、公司法律事务人员的素质进一步提高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法律人员的选拔和培养,不断加强法律人员从业水平,全年我们积极组织了8人次参加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举办的各类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培训。尤其是今年7月至10月,我们派人参加了股份公司组织的为期3个月的北京外经贸大学涉外法律与英语培训班,极大的增强了法律从业人员各项素质的提升。
在本年度截止目前的工作中,针对年度目标的完成情况,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相关部门、项目部对于合规性评价工作、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工作,重视程度仍显不够,还需继续加强;各项法律事务工作深入基层的力度还不够,法律服务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结合不够紧密,有待继续加强。另外,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公司内在的法律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发现不足,持续改进,是我们法律工作的职责所在。
二一四年工作计划:
1、加快人才培养,提高执业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加强学习培训,鼓励具备条件的人员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或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同时以讲座的形式组织公司法律联络员进行学习,加快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后备人才队伍的培养,努力实现持证上岗率的大幅度提升。
2、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全员的法律意识风险
进一步加强研究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关于开展法律工作的有关精神以及开展与企业安全稳定发展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主要做到深入基层项目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不断规范公司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使法律观念尽快融入到企业文化中来,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3、加强沟通联系,保障法律事务顺利开展
关键词:证券公司;法律;合规管理;问题建议
一、证券公司法律合规的含义
随着我国证券行业近20年的发展,证券公司对内部法律合规开始逐步重视起来,作为金融机构面临的核心风险之一的合规风险,证券公司内部纷纷建立了法律合规部门专门负责合规风险,合规管理也因此已经成为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中的核心部门,中国证监会在《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施行规定》的第二条对合规管理的定义为:“证券公司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合规风险的行为。”因此,建立健全的合规管理体系,是确保证券公司合法、合规经营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我国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好方法,并对我国证券公司合规监管的制度转变具有很大的影响。
二、证券公司法律合规管理存在的问题
2008年8月1日自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以来,我国证券公司的法律合规管理体系逐步建立,但是证券公司内部的法律合规管理仍然出现不少问题,法律合规的职能经常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主要面临的以下困境:
1.法律合规管理的独立性不足
我国证券公司内部的法律合规部门由于其特殊性必需独立于证券公司其他部门,可见合规管理的独立性是有效实现合规的前提条件,但当前我国证券公司普遍都存在合规管理独立性不足的问题,最主要表现在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管理上,公司的内部制约机制很多情况下流于形式。虽然在《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施行规定》中明确了证券公司的合规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的规定,但是由于合规管理部门甚至合规总监其自身就受到高级管理人员的间接约束,特别在薪酬福利和绩效考评上都会受到公司管理层的影响,因此法律合规的独立性很难得到保障。
2.法律合规管理部门职责主次不分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组织架构体系一般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组成。组织体系下的各部门都要负责对本部门的业务进行合规监管,而法律合规部门要对各部门的合规情况进行复核,但法律合规部门更重要的职责是识别证券公司管理层的合规风险,保证证券公司规避可能因此出现合规风险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介于目前证券公司的高管层是证券公司合规风险爆发的重要诱因,因此证券公司法律合规部门必须将重点放在合规经营管理层的各项行为上。但实践中法律合规部门却极少合规经营管理层的业务,更多的是审核业务部门的业务是否合规,而业务部门也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将审核法律合规的任务完全交给法律合规部门来审核,就出现法律合规部门将主要精力放在日常的常规性合规业务上,忽略了最重要的对管理层的合规工作。
3.法律合规部门沦为应付外部监管的专职机构
由于证券公司法律合规部门不是证券公司的经济业务部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很多中小型证券公司对法律合规部门的建设相比较经济业务部门比较滞后,存在人员配备少、管理层也不太重视等情况。甚至个别证券公司的合规管理对内流于形式,把设立法律合规部门的目的定性为应付对外部监管机构的监察上,把所有的工作职责放在与外部监管机构的“公关”上,只要做到外部监管能应对自如,证券公司的法律合规就算完成了。
4.法律合规专业性人才不足,缺乏合规人才的培养机制
由于证券公司法律合规近几年才刚有所起步,对合规人才的需求不是很大,往往证券公司里的法律合规部门的员工不超过五人,法律合规部门的员工也大多由稽核和风险管理部门里的具备法律背景的员工抽调过来,但这与法律合规的岗位要求有一定的差距。随着近些年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等新的金融创新产品的推出,对法律合规人才的专业行要求也更为严格,最好是具有复合型人才除了自身要具备法律背景之外还需要掌握一些金融、财务、计算机专业的知识,而且要了解其他业务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可见法律合规的人才的专业性要求比较高,但目前证券公司内部对合规人才的培养却非常不重视,缺乏像经纪业务部门那样的培训机制,导致法律合规人才的专业性明显不足,法律合规人才高素质队伍亟待加强。
三、证券公司法律合规管理的建议
1.完善法律合规管理的内部机制,确保合规管理的内部独立性
合规管理的独立性不足的情况存在已久,这就要理顺法律合规部门和经营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因此笔者建议法律合规部门特别是合规总监的
任免、薪酬、绩效考勤必须独立于经营管理层,合规总监的直属上司应该为董事会,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合规总监的下属部门的考核也应有合规总监独立考核,由监事会或者董事会监督。另外,法律合规部门要加强主动合规,主动合规其他业务部门的履行职责的情况,保证证券公司的合规运营。
2.明确各部门的合规管理职责,推进证券公司全员合规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的第三条规定:“证券公司的合规管理应当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从规定中可以看出,法律合规的管理不是单靠合规部门就行的,也不是法律合规部门的一家责任,在现实中证券公司的各业务部门将部门内的各类合同或者投资项目、产品业务方案等要求法律合规部门“会签”,法律合规部门承担了业务部门合规职责,这样违背了全员合规的理念。因此笔者建议,证券公司内部要制定相关的法律合规审查的主体和职责,合规审查的责任明确到各部门,而法律合规部门可以将主要精力放在审查公司的各项制度上和经营管理层的决策上,这样既保证了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同时也推动了证券公司的全员合规的良好氛围。
3.加强证券公司的合规文化建设
证券公司的合规文化建设有利于将员工的合规理念与日常业务工作相联系,在工作中自觉合规约束自己,有利于降低证券公司的合规风险。因此笔者建议,建设公司的合规文化,首先要做到法律合规部门自身要以身作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的规定。其次法律合规部门要对公司内部员工进行定期的合规培训,并且和员工的绩效工资挂钩,让员工在培训中培养合规意识。第三,要让经营管理层来支持倡导合规文化的建设,建议经营管理层的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担任合规文化建设的负责人,合规总监担任副手,有利于合规文化建设在政策执行上的保障。
4.重视培养高素质的专业性法律合规人才
目前证券公司法律合规部门的现状是合规人员需求量小,但专业性要求高的特点,经常出现招不到合适员工的现象,这对证券公司的内部合规管理的发展是不利的,人才得不到很好的补充严重影响合规管理的质量。因此笔者建议,法律合规人才的培养是长期性的工作,可以从每年公司招聘的应届大学生中选有潜质的,这些大学生应当具有复合型的专业背景,然后通过一到两年的各个岗位的轮岗,再安排的法律合规的岗位上,这样做既有利于法律合规人才对各业务部门的流程熟悉便于开展合规工作,而且对合规部门在公司里的影响力逐步加强。
四、结语
关键词:证券公司;法律;合规管理;问题建议
一、证券公司法律合规的含义
随着我国证券行业近20年的发展,证券公司对内部法律合规开始逐步重视起来,作为金融机构面临的核心风险之一的合规风险,证券公司内部纷纷建立了法律合规部门专门负责合规风险,合规管理也因此已经成为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中的核心部门,中国证监会在《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施行规定》的第二条对合规管理的定义为:“证券公司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合规风险的行为。”因此,建立健全的合规管理体系,是确保证券公司合法、合规经营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我国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好方法,并对我国证券公司合规监管的制度转变具有很大的影响。
二、证券公司法律合规管理存在的问题
2008年8月1日自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以来,我国证券公司的法律合规管理体系逐步建立,但是证券公司内部的法律合规管理仍然出现不少问题,法律合规的职能经常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主要面临的以下困境:
1.法律合规管理的独立性不足
我国证券公司内部的法律合规部门由于其特殊性必需独立于证券公司其他部门,可见合规管理的独立性是有效实现合规的前提条件,但当前我国证券公司普遍都存在合规管理独立性不足的问题,最主要表现在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管理上,公司的内部制约机制很多情况下流于形式。虽然在《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施行规定》中明确了证券公司的合规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的规定,但是由于合规管理部门甚至合规总监其自身就受到高级管理人员的间接约束,特别在薪酬福利和绩效考评上都会受到公司管理层的影响,因此法律合规的独立性很难得到保障。
2.法律合规管理部门职责主次不分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组织架构体系一般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组成。组织体系下的各部门都要负责对本部门的业务进行合规监管,而法律合规部门要对各部门的合规情况进行复核,但法律合规部门更重要的职责是识别证券公司管理层的合规风险,保证证券公司规避可能因此出现合规风险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介于目前证券公司的高管层是证券公司合规风险爆发的重要诱因,因此证券公司法律合规部门必须将重点放在合规经营管理层的各项行为上。但实践中法律合规部门却极少合规经营管理层的业务,更多的是审核业务部门的业务是否合规,而业务部门也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将审核法律合规的任务完全交给法律合规部门来审核,就出现法律合规部门将主要精力放在日常的常规性合规业务上,忽略了最重要的对管理层的合规工作。
3.法律合规部门沦为应付外部监管的专职机构
由于证券公司法律合规部门不是证券公司的经济业务部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很多中小型证券公司对法律合规部门的建设相比较经济业务部门比较滞后,存在人员配备少、管理层也不太重视等情况。甚至个别证券公司的合规管理对内流于形式,把设立法律合规部门的目的定性为应付对外部监管机构的监察上,把所有的工作职责放在与外部监管机构的“公关”上,只要做到外部监管能应对自如,证券公司的法律合规就算完成了。
4.法律合规专业性人才不足,缺乏合规人才的培养机制
由于证券公司法律合规近几年才刚有所起步,对合规人才的需求不是很大,往往证券公司里的法律合规部门的员工不超过五人,法律合规部门的员工也大多由稽核和风险管理部门里的具备法律背景的员工抽调过来,但这与法律合规的岗位要求有一定的差距。随着近些年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等新的金融创新产品的推出,对法律合规人才的专业行要求也更为严格,最好是具有复合型人才除了自身要具备法律背景之外还需要掌握一些金融、财务、计算机专业的知识,而且要了解其他业务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可见法律合规的人才的专业性要求比较高,但目前证券公司内部对合规人才的培养却非常不重视,缺乏像经纪业务部门那样的培训机制,导致法律合规人才的专业性明显不足,法律合规人才高素质队伍亟待加强。
三、证券公司法律合规管理的建议
1.完善法律合规管理的内部机制,确保合规管理的内部独立性
合规管理的独立性不足的情况存在已久,这就要理顺法律合规部门和经营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因此笔者建议法律合规部门特
别是合规总监的任免、薪酬、绩效考勤必须独立于经营管理层,合规总监的直属上司应该为董事会,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合规总监的下属部门的考核也应有合规总监独立考核,由监事会或者董事会监督。另外,法律合规部门要加强主动合规,主动合规其他业务部门的履行职责的情况,保证证券公司的合规运营。
2.明确各部门的合规管理职责,推进证券公司全员合规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的第三条规定:“证券公司的合规管理应当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从规定中可以看出,法律合规的管理不是单靠合规部门就行的,也不是法律合规部门的一家责任,在现实中证券公司的各业务部门将部门内的各类合同或者投资项目、产品业务方案等要求法律合规部门“会签”,法律合规部门承担了业务部门合规职责,这样违背了全员合规的理念。因此笔者建议,证券公司内部要制定相关的法律合规审查的主体和职责,合规审查的责任明确到各部门,而法律合规部门可以将主要精力放在审查公司的各项制度上和经营管理层的决策上,这样既保证了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同时也推动了证券公司的全员合规的良好氛围。
3.加强证券公司的合规文化建设
证券公司的合规文化建设有利于将员工的合规理念与日常业务工作相联系,在工作中自觉合规约束自己,有利于降低证券公司的合规风险。因此笔者建议,建设公司的合规文化,首先要做到法律合规部门自身要以身作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的规定。其次法律合规部门要对公司内部员工进行定期的合规培训,并且和员工的绩效工资挂钩,让员工在培训中培养合规意识。第三,要让经营管理层来支持倡导合规文化的建设,建议经营管理层的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担任合规文化建设的负责人,合规总监担任副手,有利于合规文化建设在政策执行上的保障。
4.重视培养高素质的专业性法律合规人才
目前证券公司法律合规部门的现状是合规人员需求量小,但专业性要求高的特点,经常出现招不到合适员工的现象,这对证券公司的内部合规管理的发展是不利的,人才得不到很好的补充严重影响合规管理的质量。因此笔者建议,法律合规人才的培养是长期性的工作,可以从每年公司招聘的应届大学生中选有潜质的,这些大学生应当具有复合型的专业背景,然后通过一到两年的各个岗位的轮岗,再安排的法律合规的岗位上,这样做既有利于法律合规人才对各业务部门的流程熟悉便于开展合规工作,而且对合规部门在公司里的影响力逐步加强。
四、结语
(一)积极调动各种资源,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按照股份公司“四五”普法指导意见和总公司“四五”普法规划及依法治理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销售
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深入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充分调动企业内外各种资源,力求使企业在法治范围内做
到规范运作,努力达到依法治企的目的。
1、分层次做好全员普法工作,加强领导干部、经营管理人员及基层员工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运用法律管理
的意识和能力。对于领导干部着重做好法律意识的加强以及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工作,而对于具体岗位人
员则偏重于专业法律知识的辅导,以法律理论知识结合上级公司下发的典型案例评析、纠纷案件分析等资料
及时组织学习,如对投资计划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对合同法、土地法、公司法的学习;针对目前在公司某些岗
位出现了一些与职务相关的犯罪的苗头,对业务部及驻外油库营业室关键岗位进行了以刑法为主的普法教育
,对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及侵犯商业秘密等罪名进行了着重讲解,以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在今年新
《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后,公司即组织所有配车的人员及全体驾驶员进行了道交法的学习。同时,公
司还决定在新员工入厂教育增加三个小时的法律教育时间,以增强新员工的法律意识。
全员普法工作的开展,使公司上下逐渐培养起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一方面使全体员工能以法律为武器
维护企业和自身的权益,推动了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公司领导对企业法律工作
更加重视,有力的推动了法律工作的开展。
2、积极配合公司其它部门,做好法律保障工作。由于目前公司法律事务尚未实行集中管理,在各部门在经营
管理过程中,有时候就需要法律部门的积极配合。一年以来,公司法律部门配合业务部门、人事部门、纪检
监察部门等进行了各种法律事务方面的咨询,提供了公司所需要的文书资料,在公司对外事务中发挥了不可
替代的作用,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3、在事关公司发展的重大事务中,法律工作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在网络建设工作中,今年公司的
网建任务比较繁重,但是公司并没有因此而放松网络建设的质量。一方面公司加强了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
知识的学习,对网络建设中常用的法律进行了强化,以提高他们在网建工作中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另一方
面公司在年初就聘请了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公司的网络建设相关合同严格审查,确保合同符合法律的
规定。二是在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实行招标时有法律工作人员的参与,对投标人进行审查,以确保招标程序合
法有效。
(二)夯实基础,加大了合同管理力度
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事务的基础工作,根据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销售公司相应制定了管理办法和制度,加
大了合同管理力度。按照目前公司合同是以各部门自行管理为主的实际情况,公司法律部门严格按照总公司
的规定,建立了合同的签约授权、合同专用章、合同招标、合同文档管理等项制度,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
和岗位职责,使合同管理更具可操作性。今年以来,在合同管理工作上所做的改进主要有:
1、夯实基础,对合同基础资料、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得到加强。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实行分类、分期管理;建
立合同动态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分析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合同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
改进意见和建议;公司合同专用章由公司办公室刻制、启用,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合
同的签订要严格执行“三项审查”制度,用章必须要有主管领导的签字。
2、狠抓制度的落实,避免有令不行的情况。在总公司的指导下,公司建立了比较符合现状的管理制度,但是
制度如果得不到落实,那就会使现在这种合同分散管理的情况完全得不到制约。公司明确,各类合同须经审
查和批准,未经审查和批准的合同,办公室不予盖章,财务部门不予结算付款,合同的订立、审查、结算等
必须按规定执行。
3、除了各种经济合同之外,把员工安全生产合同、劳动合同等也纳入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范围之内,使合
同管理更加恰当的为公司服务。
(三)消除陈年旧账,搞好纠纷处理工作
销售公司以往经济纠纷较多,今年以来公司积极妥善的处理了部分历年转接的纠纷,挽回了企业的损失;今
年则没有发生新的纠纷案件。
(四)法律风险源分析工作
我们学习了总经理在销售工作会议上有关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的专题发言,结合南方市场的实际情况,
对销售公司法律风险源进行了认真的分析,主要存在于这几个方面:
1、销售网络开发方面所形成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所有权欺诈、土地权益以及相关手续的风险;
2、经营合同签订与履行中的风险,主要是赊销引起的货款回收风险;
3、与政府职能部门相关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指由于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所引发的行政性罚款等;
4、日常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如在产品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人事劳资管理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范所引发
的纠纷等。
二、目前法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工作参与企业管理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
作为在法治国家中的一个现代企业来讲,法律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企业的中心工作中,可以说随
时随地都要与法律打交道,这在股份公司法律工作电视会议中体现得非常明显。但是按照公司目前法律工作
开展的情况来看,法律工作范围仅仅局限于在合同管理、纠纷处理及少数事务性工作;从深度来看,也仅仅
是做一些简单的程序性工作,很难从实质上起到维护企业权益的目的。
(二)法律工作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还需加强
今年公司销售网络的增加,抽调了法律工作人员参加,由于时间和精力实在有限,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律
工作的深入开展。另外一方面公司法律工作人员尚未取得法律资格证书,实际工作经验还显不足,对于工作
也有一定的影响。
三、明年工作思路及建议
(一)强化法治意识,加大法律工作的力度
公司领导十分支持法律事务工作,在明年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工作的力度,通过深入开展普法活动,使全
体员工逐渐培养起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法律事务工作要更积极地参与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
配合各部门、各单位在合同签订与履行、投资项目等工作中严格把好法律关,完善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
使法律工作能从实质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通过各种手段提高法律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通过自学、参与培训及交流等手段,提高法律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实际经验方面的能力,取得法律资
格证书,这样才能搞好的维护公司的权益。建议上级公司能多组织相关的培训和交流,学习先进单位的做法
和经验,并进行交流推广,以其之长,补己之短。
销售公司的法律工作在总公司的指导下,相对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离我们的目标还相差甚远。在总公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增强全公司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提升全公司法务工作水平。今天上午,我们邀请XXX律师事务所XXX、XXX两位同志就《民法典》、《合同法》等重要内容进行了讲解。下面,我就做好全公司的普法教育及法务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普法教育的重要意义。首先,开展普法教育是依法治企的基础,倘若企业员工缺乏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淡薄,依法治企也就无法实现。其次,开展普法教育是防控企业法律风险的有效措施。公司在经营中难免会面临各种各样的经济纠纷,如果没有预先防范的意识,就无法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结果将会对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影响良好声誉。再次,开展普法教育是提升员工法律素养,帮助树立正确法律观念,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依法维权的重要途径。
二、要切实加强企业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一是各部室、各子公司负责人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二是要加强对《公司法》、《合同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和岗位适用性、禁止性法律法规的强化学习,切实提高履职能力。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建立普法责任制,形成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负总责,其他部室和各子公司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的法律宣传教育制度,做到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提升公司员工法律意识和学法热情。四是要夯实普法教育的文化基础。要将日常普法与关键时点普法相结合,充分利用节假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要切实提高法务工作水平。一是进行合规性审查,法律事务部、各子公司负责人要熟悉合同签订的流程、程序,职责与权限。对于合同的审批,一般合同由子公司、部门负责人按照企业现有模式结合法律专业技能从合同真实性、商务条款合理性等方面审查审批,重大合同要及时报集团公司,由法律事务部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再交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查,提交董事会议研究决定。二是加强风险控制。各部室、各子公司负责人要在熟悉公司的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出一套适用的风险防范制度,在发现风险的时候及时反馈给法律事务部门,由法律事务部负责提供法律咨询或者解决纠纷的意见建议,做到提前预防;同时法律事务部结合存在的风险对公司内部的人员进行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培训,从而形成法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了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预防风险事件的发生。三是提供决策支持。法律事务部在参与或者列席公司重大项目或者商业谈判时,要充分发挥专长,进行法律风险论证,提供风险解决方案,切实帮助公司做出正确决策。
民族:汉政治面目:党员
学历(学位):本科专业:法律
联系电话:12345678手机:13901111234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XX大街10号邮编:100007
EmailAddress:呼机:66806688-1234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中央民族大学1992.9--1996.7法律专业
*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
*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听说读写熟练
*熟练掌握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操作及使用
工作经历
*1996.9--1998.9XX大型国有股份制企业
法务人员
处理公司日常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及知识产权事务/负责防范法律范围内的风险,与其他部门共同协作防范各类风险/培训员工法律知识
*1998.10--至今XX集团公司
律师
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事务/起草、审核公司相关合同方面的法律文件/拟定公司法律规章制度和法制建设方案/参与处理公司内外经济纠纷和公司重大业务谈判等
个人简介
拥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了解各种法律文件;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为人正直、遵纪守法;爱好广泛,乐于与人交往,较好的团队精神。
本人性格
开朗、谦虚、自律、自信(根据本人情况)。
本人概况
姓名:XXX
性别:男
民族:汉
政治面目:党员
学历(学位):本科
专业:法律
联系电话:12345678
手机:13901111234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XX大街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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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中央民族大学 1992.9--1996.7 法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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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公司日常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及知识产权事务/负责防范法律范围内的风险,与其他部门共同协作防范各类风险/培训员工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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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公司日常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及知识产权事务/负责防范法律范围内的风险,与其他部门共同协作防范各类风险/培训员工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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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性格
开朗、谦虚、自律、自信(根据本人情况)。
论文摘要:我国大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一人公司理论,顺应时代的主流,紧密联系市场经济实践,通过《公司法》的修订,确立了一人公司法律制度。对于一人公司,要兴利避害,逐步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使一人公司走上健康发展的轨迹。完善一人公司制度可以采取多方面的措施。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存在着分权制衡,互相监督的三种机构。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而在一人公司的情况下,基本上不存在上述机制,唯一股东往往同时兼任董事,甚至兼任经理,这为~人股东不受限制地进行种种危害债权人与社会公众的活动提供了可能,而有限责任原则又促使这种可能性大大增强。在此有必要对一人公司的弊端予以分析并加以完善。
一、一人公司之弊端
(一)一人股东滥用一人公司法人人格,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一人股东经营管理公司固然具有灵活性,但个人的经营理念,应对时常变化的能力往往带有局限性和片面性,而一旦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亏损,由于一人股东仅以其出资承担有限责任,为股东滥用公司的法律人格提供了机会。具体表现为:
l、自我交易。又称自己交易或自我贸易。根据我国《公司法》,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其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在一人公司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作为董事的股东很容易与公司进行种种不正当交易。例如,股东低价买人公司的财产、产品,或股东财产高价卖给公司。
2、超额的报酬。一人股东成为公司的董事后,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制定公司的财务方案,以公司的名义付给自己高额的薪金,或者以其他方式巧立名目,支付给自己各种报酬。
(二)一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可能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逃避国家税收。一人股东可以通过提高董事薪酬,减少股息的方式减少自己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在母子公司中,母公司常常利用我国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大额税收优惠进行避税。外国母公司可以通过设立在我国的“管子”公司或“垫脚石”公司转移利润、或者通过转移定价的方式逃避税收。这样会减少我国的税收额。
2、规避侵权责任一人公司规模较小,对产品的质量或服务的质量难以控制。一人股东偶尔出现为牟取暴利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权益、或者因无暇顾及某项事务而导致公司的无过错责任等情形,在有限责任原则下,受害人所遭受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常常得不到充分的赔偿。
(三)损害职工利益
公司损害职工利益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形式是掏空公司资产并导致公司破产对职工利益的损害。此外,股东是国家的一人公司即国有独资公司,因其股东的特殊性,带有不可避免的国家独占性,往往容易产生垄断,不利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
一人公司对债权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职工利益的保护和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构成挑战。所以,设计切实可行的防范制度体系将成为一人公司成败的关键。笔者认为以下各种防范措施可以克服一人公司的种种弊端,能够使得一人公司按照预期的立法目标运行。
二、一人公司制度的完善
(一)一人公司滥设的禁止
我国新《公司法》第59条第2款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颓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是对于滥设一人公司的禁止。投资者利用一人公司的公司法律人格,滥设一人公司以恶意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是违背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目的和宗旨的,极易造成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危害到了交易安全,应当被严厉禁止。
(二)最低限额法定资本制制度的动态化
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应强化公司资本制度,严格资本充实规则,关于这方面的制度设计我们不妨可以借鉴外国的相关立法例。最低限额法定资本制制度的动态化,就是注重一人公司的资产变化状况,建立一人公司资产状况变动报告制度,从而使得公司相关利益关系人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对一人公司形成有效的外部监督,千万不能迷信公司资本制度的静态功能,使得公司信息能够及时流畅。
(三)公司登记制度的严格适用
为了强化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和公司实际财产的真实反映,应加大公司的登记规则的密度,强化公示主义与要式主义的适用。新《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加大财务监管力度的呼声不断高涨的形势下,新《公司法》在第165条明确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这表明所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要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且都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依法审计。
(四)股东个人有限责任的超越——公司法人资格否认原则
该原则又叫“刺破公司面纱原则”,它是指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时,由股东与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公司法》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其股东的单一性,缺少其他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具有的内部相互制约,因而非常容易产生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的现象。新公司法在确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合法性的同时,为了防止股东滥用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将公司财产与自己的财产混同,实现非法目的,特别在本条中赋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义务,如果股东主能有效证明这一点,则其应当对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即要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对公司的债务的清偿义务。
(五)建立内外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可以说,之所以要建立这样一种内外结合的机制,其目的在于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单一股东的权力。一方面,在公司内部可由股东以外的管理人员和雇员对股东的决议进行内部监督;另一方面,通过公司登记部门、税务机关、税务咨询公司、专门的会计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从外部加强对一人公司采取会计培训的监督和培训。对一人公司股东责任加以明确的最有效途径是严格健全发生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建立一人公司法人担保制度
这种制度主要是加强股东个人的责任。一人公司的股东除了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一人公司承担责任意外,在一人公司破产或解散清算,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还应承担有限的担保责任。例如,其有限的责任范围可定为股东原出资额的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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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最新律师个人求职简历1姓名:杨女士性别:女
婚姻状况:已婚民族:汉族
户籍:江苏-淮阴年龄:30
现所在地:广东-东莞身高:160cm
希望地区:广东-东莞
希望岗位:律师
寻求职位:律师
待遇要求:可面议
最快到岗:随时到岗
教育经历
2002-06~2006-06北京大学法律本科
培训经历
2010-10~2010-11东莞科技办企业专利管理专利工作者证
2009-06~2009-09在职学习司法考试律师资格证
2007-11~2007-12江苏淮阴黄河驾校汽车驾驶驾驶证
工作经验至今6年0月工作经验,曾在3家公司工作
_公司(2010-07~至今)
公司性质:其他行业类别:法律服务
担任职位:执业律师岗位类别:律师
工作描述:担任政府、协会与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刑事辩护人、代办取保候审。
经济、民事、行政、劳动案件的调解、诉讼与仲裁。
清收债款、工程款等。
办理投资、融资、并购、清算与破产、公司上市等法律事务。
企业劳动规章、工资制度审核与制定等劳动法律事务。
_公司(2009-06~2010-06)
公司性质:外资企业行业类别:其它生产、制造、加工
担任职位:法务主管岗位类别:法务人员
工作描述:建立与完善公司合同管理体系。
建立与完善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修订企业规章制度。
诉讼案件的处理。
法务室管理工作。
企业法律宣传工作。
_公司(2007-03~2009-05)
公司性质:外资企业行业类别:法律服务
担任职位:法务专员岗位类别:其他相关职位
工作描述:1﹑负责公司劳动争议﹑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纠纷等诉讼案件处理,在职处理案件近五十余起,案件胜诉率达90%以上。
2﹑审查公司一系列商业合同。
3﹑制定修改公司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拟定劳动合同版本。
4﹑与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法律交流﹐强化企业法治管理。
5﹑回复企业相关法律咨询。
_公司(2005-12~2006-12)
公司性质:其他行业类别:法律服务
担任职位:律师助理岗位类别:其他相关职位
工作描述:起草各类法律文书、_协助律师参加案件诉讼程序、接受各类法律咨询服务、整理归档案卷资料及协助执业律师办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技能专长
专业职称:
计算机水平:初级
计算机详细技能:
技能专长:擅长写作、绘画。
语言能力
普通话:粤语:
英语水平:PET3口语一般
英语:一般
求职意向
发展方向:希望从事法务经理、企业法律顾问
其他要求:
自身情况
自我评价:
2021最新律师个人求职简历2基本信息
姓名:赵_
性别:女
婚姻状况:未婚
民族:汉
户籍:天津
年龄:28
现所在地:长沙
身高:165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求职意向
希望岗位:律师
工作年限:6年
职称:初级
求职类型:全职
可到职日期:随时
月薪要求:面议
工作经历
_年3月—至今_有限公司,担任法律部/经理助理。主要工作是:
一、对外方面
1、在律师的指导下负责该公司全部对外法律事务。
2、参与公司大型合作项目(包括学校设施整改工程、装修扩建等项目)的洽谈,项目分析、论证以及公关工作,实施执行,沟通协调部门间工作关系提升工作效率。
3、在学校学生保险方面因业务接触也很多也熟悉该业务流程。
二、对内方面兼管理行政事务
1、起草,审议公司业务有关合同,记录/回答有关法律问题咨询,处理一般劳动争议事件等。
2、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任务或是公关任务。
3、有一定的行政后勤工作经验:采购工作服装、安排卫生清洁、车辆管理。
_年3月—_年7月_有限公司,担任法务专员。主要工作是:
1、合同管理,起拟文稿,办理律师证年检,及相关文案管理工作。
与客户沟通提供公证/见证业务咨询等,客户接待。
2、为有关政府部门房屋拆迁,土地征用补偿等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或合作参与相关调解工作。
3、组建核心团队长期永安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平安保险等公司风险管控(包括车贷/房贷等不良资产管控)熟悉该部门系统和业务操作流程。
4、合作中长期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单位处理不良资产或提供法律意见;
熟悉该部门系统和业务操作流程。
5、为广州市内几大汽车销售商常年提供法律服务并承办车贷担保的风险管控,熟悉该单位系统和业务操作流程。
6、广东省内客户公司的商帐管理,安排人员调查跟踪财产线索以及正面接触当事人;
完成上级交办的与客直接洽谈诉讼业务及其实施细节,并根据客户要求迅速及时处理高难度的调查取证工作。
7、在律师的指导下能独立完成民事类案件,从调查分析,提出实施意见,整理数据,补充证据,立案,起诉,出庭到最后阶段执行工作,根据委托人要求与法院协调推动案件审理、审判或执行的相关工作。
8、在律师的指导下完成案卷整理,归档管理,办案总结,做好回访;
并根据合作需要制定业务申请计划大力拓展新客户。
9、曾经独立过多起工厂工伤事故纠纷,人事劳资纠纷,财产转让纠纷,根据客户需要通过稳妥途径解决。
10、曾经独立十多起交通事故案件,尤其是熟悉交通事故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各阶段的工作,处理此类案件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心得。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学历:本科
毕业日期:2009-07
专业:法学
语言能力
英语水平:一般
国语水平:良好
粤语水平:优秀
自我评价
1、本人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较长时间的法务实践,在公关接洽,合同管理,财产调查、起草文案等方面都有工作经验积累。
2、在广东太平洋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的指导下曾经独立过十多起工厂工伤事故纠纷,人事劳资纠纷,财产转让纠纷,尤其熟悉民商事合同纠纷,根据客户需要通过稳妥途径解决。
3、曾经独立十多起交通事故案件,熟悉交通事故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各阶段的工作,处理此类案件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心得。
4、在公司从法务专员成长到经理助理,尤其熟悉公司一般法务工作,在处理人事和劳动纠纷有一定的工作实践经验。
5、适应能力较强,性格随和,做事耐心。
擅于沟通总结,勇敢改正错误,团结友人。
2021最新律师个人求职简历3本人概况
姓名:_
性别:男
民族:汉
政治面目:党员
学历(学位):本科
专业:法律
联系电话:_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_号
邮编:
EmailAddress:
呼机: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中央民族大学1992.9--1996.7法律专业
_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
_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听说读写熟练
_练掌握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操作及使用
工作经历
_996.9--1998.9_大型国有股份制企业
法务人员
处理公司日常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及知识产权事务/负责防范法律范围内的风险,与其他部门共同协作防范各类风险/培训员工法律知识
_998.10--至今_集团公司
律师
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事务/起草、审核公司相关合同方面的法律文件/拟定公司法律规章制度和法制建设方案/参与处理公司内外经济纠纷和公司重大业务谈判等
个人简介
拥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了解各种法律文件;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为人正直、遵纪守法;爱好广泛,乐于与人交往,较好的团队精神。
本人性格
开朗、谦虚、自律、自信(根据本人情况)。
2021最新律师个人求职简历4基本资料
姓名:
性别:男
民族:汉
政治面目:党员
学历(学位):本科
专业: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邮编:
email:
背景
毕业院校:中央民族大学
通过国家律师资格
通过国家六级,听说读写熟练
熟练掌握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操作及使用
工作经历
20__/9——20__/9,__大型国有股份制企业
法务人员
处理公司日常诉讼、非诉讼事务及知识产权事务/负责防范范围内的风险,与其他部门共同协作防范各类风险/培训员工知识
20__/10——至今,__集团公司
律师
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事务/起草、审核公司相关合同方面的文件/拟定公司规章制度和法制建设方案/参与处理公司内外经济纠纷和公司重大业务谈判等
个人简介
拥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了解各种文件;熟悉各类公文、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为人正直、遵纪守法;爱好广泛,乐于与人交往,较好的团队精神。
本人性格
开朗、谦虚、自律、自信(根据本人情况)。
2021最新律师个人求职简历5个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居住地:上海
电话:
E—mail:
最近工作〔2个月〕
公司:北京市__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行业:法律
职位:专职律师
学历
学历:硕士
专业:法学
学校:复旦大学
自我评价
本人勤奋踏实,细致谨慎,能吃苦耐劳,上进心与学习能力较强。法律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兼顾诉讼与非诉业务且均较为熟练,口才好,擅长商业谈判,擅长销售、租赁、并购等房地产传统业务,透彻了解企业融资方案的实际、风险的把控、熟悉担保业务、工作认真负责。
求职意向
到岗时间:一个月内
工作性质:全职
希望行业:法律,金融/投资/证券,多元化业务集团公司,建筑/建材/工程,房地产开发
目标地点:上海,浙江
期望月薪:10000—14999/月
目标职能:律师/法务/合规,咨询/顾问
工作经验2010/7——至今:北京市__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150—500人)〔2个月〕
所属行业:法律
公司与房地产专职律师
执业领域:一般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领域法律事务,业务涵盖公司法务、争议解决、股权转让、房地产信托、知识产权等。
2009/3——2010/6:上海__律师事务所(少于50人)〔1年3个月〕
所属行业:法律
专职律师,执业领域:一般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务、股权转让、劳动争议等合同法、经济法领域法律事务。公司法务:根据律所安排,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提供合同审核、纠纷解决、项目跟踪等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教育经历
20__/9——20__6__大学法学硕士
20__/9——20__/7__大学日语本科
证书:
20__/3律师执业证书
20__/1职业咨询师(中级)
20__/9国家司法考试证书A证
20__/7日语一级证书
20__/6大学英语六级
语言能力
日语(精通)
英语(精通)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如2009年初宁兴集团应参股的宁波宁兴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请求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担保事项的决策、实施整个过程。当时,宁兴控股连续发生贸易项下的重大法律风险事件,资金周转极为困难。宁兴控股资产规模较大、业务种类较多,任何一笔负债不能到期偿还,均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经过充分讨论,法律顾问认为此项担保行为的风险不能完全消除,但可以通过加强监控、增加反担保等措施降低风险,并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其后,经市政府、国资委协调与批准,2家国有股东为宁兴控股提供了总额2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的担保。为控制担保风险,宁兴集团要求宁兴控股以未被抵押的全部国有资产作为反担保。法律顾问根据要求拟定了全部反担保法律文件,直接办理最主要的几项质押,并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这一系列的反担保措施。二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如宁波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要求上海鼎立科技发展股份公司归还占用宁波药材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药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鼎立公司及其关联方长期侵占药材公司资金,2008年1月工司曾发律师函要求归还占用资金,6月鼎力公司曾承诺归还。但2009年底经工司监察审计部审计,鼎力公司并未兑现承诺。公司法律顾问多次前往药材公司进行沟通,并数次向鼎力公司发律师函,明确告知下一步将采取诉讼、举报等措施。后鼎力公司迅速归还部分资金,并承诺下步归还方案。三是处理企业重大纠纷。如天一证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以城司胜诉结案,天一证券房产回购纠纷案件以开司胜诉结案、江北甬江街道甑隘村经济合作社诉宁波化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纠纷案件以工司胜诉结案。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和日益增多的法律事务,进一步加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工作更为紧迫,但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亟待引起重视。如仍有少数企业对法律风险防范工作重视不够。有些资产规模相当大的企业未设置法律事务机构(或岗位),也未配备专职企业法律顾问,遇到经济纠纷和司法诉讼,疲于应付、临时“救火”,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处于低层次的被动应付状态。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队伍力量仍较薄弱。不少企业的法律事务机构是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专职企业法律顾问少、外聘律师兼职法律顾问多。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机制仍未健全。还处在“讲起来重要,碰到风险时需要、时过境迁则忘了”的被动应付、消极防御状态。
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工作能力和素质仍需提高。由于不少国资企业开始涉足金融、创投等专业性极高的行业,而法律事务机构及企业法律顾问对于企业上市、创业投资、信托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处理、法律风险防范尚缺乏经验。
为确保全市国有经济健康发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1.以开展“六五”普法为契机,切实增强企业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认真组织企业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公司法》、《国有资产法》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树立“全员参与法律风险防范、法律风险防范创造经济效益”的理念,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依法合规进行、企业法律风险势必承担法律责任”等理念,进一步增强企业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继续推进分类配设法律事务机构和法律顾问,切实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力量。遵循“因企制宜,分类配设”的原则,建议分三类配设法律事务机构和法律顾问。第一类是企业资产规模超百亿元的企业应设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和专门法律事务机构,并配备1名以上企业法律顾问,外聘兼职法律顾问若干人;第二类是资产规模在百亿元以下、十亿元以上的企业应设立法律事务机构,并配备至少1名企业法律顾问,聘请兼职法律顾问若干名;第三类是资产规模十亿元以下的企业(应设置法律事务岗位并配备至少1名企业法律顾问(或法律工作人员),外聘兼职法律顾问若干人。
3.建立健全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企业法律事务机构作用。明确企业法律顾问处理法律事务的职责、权限,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流程。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审核重要规章制度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重大投融资、改制重组、合同签订等法律审核制度,形成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完善企业法律纠纷案件处理工作制度,定期对发生的法律纠纷案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报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并接受有关法律指导和监督。
一、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管理的条件
(一)增强企业经营者与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企业如何在错综复杂的改革外部环境中实现依法经营,重要的是首先在企业中营造一个良好的企业法制环境,增强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培养一个能自觉加强企业法制建设、自觉坚持依法经营的职工队伍。但是,如果一个企业的法律意识淡薄,会使企业在竞争中利益受损,或由于对法律掌握运用不够,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利益,防犯意识不够,会使企业技术泄密,并且违法的事情会时有发生。要建立保护自己利益的完善的法规,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塑造起良好的法制环境。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有关经济方面的法规,特别是与企业关系密切的法规,从法律制度上辟出路子来。增强企业经营者与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不仅有利于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完善管理体制、搞好廉政建设、预防违法犯罪、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企业法律工作人员与聘请法律顾问相结合。要搞好企业的法制化建设,必须要配备专职的法律事务工作人员。许多企业设置了内部法律顾问一职,但在使用上却存在诸多问题,致使法律顾问的作用难以发挥。产生问题的根源,是一些企业的主要领导对内部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职能、作用等问题上认识模糊。企业法律顾问一般分为外聘和内设两种。外聘法律顾问多是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而内部法律顾问则是本企业在法律上学有所成的职工,即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目前,许多企业只外聘了法律顾问,却未设置专兼职法律工作人员,这种作法是错误的,外聘法律顾问每天多在律师事务所或法院办案,不可能常去企业,所以在企业的工作时间不如法律工作人员充裕,同时外聘法律顾问不如法律工作人员熟悉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作为外聘法律顾问,他只能在维护企业较大的利益上面下功夫,对企业较小的利益就无暇顾及了,而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职责要求他们必须用法律武器来维护企业的所有利益,所以说,他不能象内部法律工作人员那样维护企业所有利益。外聘法律顾问不能做企业的基础性法律工作,如经济、技术合同的管理,企业的专利、商标、专用名称权的管理、委托权的管理、商业秘密的管理等。在这些方面,却是法律工作人员大显身手之处,在日常工作管理关系上,法律事务工作人员优于外聘法律顾问。不可否认,绝大部分外聘法律顾问对所聘用企业是负责的,但其与企业的关系只是一级期限不长的合同而已。同时,他还兼任许多企业的法律顾问,许多当事人进行诉讼,其精力有限,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难免会有疏漏。个别律师职业道德不良,在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上,会出现搪塞、敷衍企业现象。而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必须尽力维护本企业的利益。另外,由于有本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参与,外聘法律顾问在工作中的漏洞或问题可能会被同样是法律内行的法律事务工作人员查觉。
二、运用法律手段对企业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一个企业建立了有较高法制观念和较高法律素质的法制事务工作人员组成的法律事务部门,再加上职业道德良好的外聘律师或法律顾问,就为企业进行全方位的法律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一)加强重大决策的法律管理,减少企业决策失误。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事关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作出经营决策,不仅要考虑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同时要考虑法律上的安全性,并做好法律风险的预防。为加强重大决策的法律管理,法律顾问要自始至终参与到决策活动中并进行法律论证。一是法律顾问作为企业领导成员要直接参加有关生产经营的决策会议。二是凡重大经营决策或重大项目,必须有法律事务部门的人参加。二级单位的经营决策和重大项目也要求本单位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参加。三是对一些重大决策问题,提前让法律事务部门提出具体的法律方案,供决策时参考。四是通过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各级领导提出法律建议,以堵住管理上的漏洞,提高经济效益。
(二)加强合同管理,提高签订合同的有效性和合同的履行率。市场经济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契约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是依靠合同来维系的,合同不完备会被别人钻空子甚至掉进预设的“陷阱”中,给企 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经济合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一般包括统一制度、分级管理、归口审查、两级审批、共同负责、严格结算等环节。统一制度,是指总公司统一制订对内对外合同的管理规范,对订立经济合同的原则、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审批权限、合同纠纷处理、奖励与惩罚等作出统一的规定;分级管理,是指总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对限额以上的合同进行直接管理。二级单位法律事务部门对限额以下的合同进行管理;归口审查、两级审批,是指所有合同都要经过法律部门审查并加盖印章,限额以上的报总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审批,否则合同不能签订和生效;共同负责,是指合同的经办部门和法律部门共同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责,凡违规订立合同造成损失的,要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同时对在合同管理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严格结算,是指二级单位采购设备和材料等超过规定数额的,都要签订合同,不签合同的,不能对外结算。落实好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合同的签约率,避免纠纷发生后处理无凭无据的问题,排除单位利益和人为因素的干扰,堵塞管理方面的漏洞。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如果严格控制好上述几个环节,基本可以做到合同的合法签订和顺利履行。但百密难免一疏。有些合同从签订到履行要经历一个复杂的过程,如人员变动,情况发生变化等。为避免意外因素影响合同的履行,可以附加“合同签约人负责制”和“重大合同履行报告制度”,以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所谓“合同签约人负责制”,就是合同签约人(或承办人)对合同的前期调查、谈判、签约、验收、结算等全过程负责,在合同未履行完之前,合同签约人原则上不能调离或更换工作岗位,必须调离的,应确定新的承办人,全面承担合同的义务。合同履行完毕后,对合同签约人进行全面考核、奖惩。
“重大合同履行报告制度”就是为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重大合同顺利履行,各单位签订的对外投资、联营、租赁以及建设周期长、投标额大、疑难复杂的合同,二级法律事务部门要会同经办单位及签约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总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报告合同的履行情况,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实践证明,对经济合同实行科学、严格的管理。可以从源头上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的同时,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加强纠纷管理,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不发生纠纷是不可能的。全方位、全过程的法律管理既以事前防范为主,尽可能避免发生纠纷,也重视各类纠纷的处理,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在诉讼、仲裁工作中,应抓好两个环节。
第一,积极认真地处理好各类纠纷。纠纷处理一直是企业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尽管原因各异,但只要克服花钱买平安的思想和对诉讼的畏难情绪,注意与有关部门搞好协调,果断而又灵活地运用法律手段,做到该的案件坚决依法,该应诉的案件积极进行应诉,绝不在诉讼环节上贻误时机,困扰企业的纠纷难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第二,加强对企业纠纷的统一管理。这项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加强纠纷处理程序的管理。许多大企业的下属单位怕家丑外扬,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草率处理,使本该胜诉的案件败诉,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要改变这一状况,就要狠抓下级单位对外经济、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的申报,制定严格的案件申报规定和与之相辅的奖惩制度,使下属单位发生的各类案件都能及时向企业的法律事务部门申报。另一方面是企业法律事务部门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措施,使案件管理形成一盘棋的格局,提高案件的胜诉率。
综上所述,用法律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管理是一个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十年来,我省经济快速发展,企业做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元素,在我省经济发展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为加强我省企业的法制建设,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并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规定,从2006年起,省经委、省国资委就着手筹备成立青海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2008年11月青海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正式成立,42家单位被确定为协会会员单位,该协会的成立,对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起到重要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作用。一个具有高度文明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法制健全的法治社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依法治国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任务,而一个现代企业,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基本确立、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新形势下,如何建立健全法治化管理,在理论上显得尤其重要,在实践中则显得更加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