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08:51:2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未成年法制教育,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一)受成年犯监狱运作模式影响,过分重视监管安全与生产劳动效益,轻视教育改造,导致法制教育务虚化、边缘化
依据《监狱法》的规定,未成年犯管教所应该对未成年犯实施监管改造、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但必须以教育改造为主。教育改造分为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技术教育,即在监狱系统通常所说的“三大教育”或者“三课教育”,而法制教育属于思想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调查分析未成年犯法制教育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离不开探讨分析未成年犯管教所教育改造工作的整体发展状况与背景。近年来,有的监狱受功利主义以及过分严格的监管安全观的影响,在观念认识、管理体制、保障机制、考核机制、运作模式等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监狱工作重心一直围绕着监管安全和生产劳动效益方面运转,使得教育改造罪犯成了“软指标”,①受到忽视和冷落。“当前监狱罪犯三课教育安排在每周三晚上或节假日期间进行。罪犯在白天参加了8-12个小时紧张的生产劳动后,晚上参加三课教育学习,精力不足,学习效果欠佳。根据司法部规定,罪犯三课教学时间,成年罪犯每年不少于500课时,未成年犯每年不少于1000课时。为了尽力争取完成三课教育课时数,罪犯大量的业余活动时间被占用,他们很有反感,学习效果不佳。在这种情形下,《监狱法》所要求的三课教育在绝大多数监狱徒具形式,存在走过场、作假应付的现象,有的甚至连形式都没有,全凭造假。在思想教育上,主要采用几十年一贯制的集体大课教育,教条主义严重,枯燥无味,不能引起罪犯共鸣,不能触及罪犯灵魂。”②未成年犯管教所作为监狱系统的一员,自然也不会例外。由于深受成年犯监狱运作模式影响,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功能被不适当扩大化了,其管理体制、运行模式、考核机制与成年犯监狱基本一样,也是监狱、企业合一的混合体。“部分未成年犯管教所由于生产任务压力大,便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抓生产效益上,全力以赴组织未成年犯生产劳动成为主业,有时甚至昼夜加班加点劳动,势必导致与三课教育教学工作争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未成年犯受教育时间被挤占,休息时间无保障,单位将有限警力向管理和生产一线倾斜,多数教师下放到中队带工,致使教师配备少,三课教育开课少,到课率低,流于形式,远远达不到司法部所规定的人数和课时的要求。”③对此,近年来各地许多调查结果都有强烈的反映。湖南所:“部分未成年犯管教所进行监狱体制改革后,在收支两条线的整体运行中并未真正减轻生产任务,因此,工学矛盾问题还将在一定范围和程度内长期存在。除了部分发达地区外,未成年犯的半工半读大多出现因谋利性生产劳动而产生工学矛盾问题,甚至出现了为完成课时数而造虚假报表的情况。”④湖北所:“毫不讳言,长期以来主要受经济因素困扰,监狱重生产轻改造、重监管轻教育的问题非常普遍和突出,狱内办学工作出现了停滞、倒退的局面。本应以教育改造为主的未成年犯管教所也如此,许多单位陷于教育机构被撤并、教育工作人员被抽走、教育时间被压缩、教育资金被挪用、教育场地被挤占的窘境,致使狱内办学工作大打折扣,甚至名存实亡,教育改造质量受到了严重影响。”①新疆乌鲁木齐所:“近年来,各地未成年犯管教所虽然已经实行了监企分开,但由于财政经费保障不足,教育硬件跟不上,重劳动轻教育的现象普遍存在。试想,如果把主要精力用于组织未成年犯进行生产创收来弥补经费不足,甚至还为警察的奖金福利发愁,哪有精力来搞好教育改造工作。此外,由于教育经费不足,必要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也难以到位,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更是难以发挥作用,直接制约着教育改造质量的提升。”②山东所:“为了发展生产,突出抓好经济效益,单位超负荷关押着大批已经成年的罪犯组织生产劳动,又由于监管安全压力大,经济创收任务重,在警力配备上势必向监管和生产方面倾斜,致使从事三课教育的警察越来越少,在押犯课堂化教育入学率仅占10%左右,远远达不到司法部规定的95%入学率的要求,教育教学效果可想而知了。”③未成年犯法制教育仅属于思想教育一个组成部分,在整体三课教育都如此不受重视的背景情形下,其更是务虚化、边缘化了。有的单位开展法制教育仅仅是应付上级对教育改造工作的检查要求,追求的是卷面及格率,喜欢走程序、讲排场。例如,有的采取请法律专家进监所作法制讲座,有的组织狱内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有的则组织观看几次有关法制教育内容的电教片、幻灯片等,然后就利用图片编信息,作报道,表面上法制教育开展得轰轰烈烈,其实就是通过一些讲排场的形式代替开展系统的法制教育。由于平时忙于完成生产任务,而没有组织系统学习法制教育教材,但为了应付上级统考测试,便选拔部分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的未成年犯,集中起来昼夜复习应试材料,表面上作业和考试卷工工整整、成绩喜人,造册归档,目的是顺利通过上级考查验收。对三课教育崇尚务虚,直接决定了把法制教育作为“软指标”检查考核。上级主管机关也明白,在当今以监管安全和生产效益为主的运作模式下,未成年犯法制教育不可能实现正规课堂化系统教学,也不可能完成上级下达的教学计划,因而对法制教育的检查考核便是重结果轻过程,重实物轻效果,只要法制教育课上了就行,作业有了就行,测试成绩多数合格就行,至于法制教育课是怎么上的、作业是怎么做的、考试是怎么考的也就无所谓了。
(二)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法制教育失之偏颇,内容陈旧,形式单一,缺乏系统性
1.法制教育内容失之偏颇,带有明显的功利性、实用性和单一性,缺乏内在连续性、系统性从实际需要和法理上来说,未成年犯法制教育应该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认罪悔罪教育。依靠法律手段,以法律的威严和震慑力,促使未成年犯认罪悔罪,认识到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必要性。未成年犯只有在认罪悔罪的基础上,才能够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实现刑罚的目的。二是法制威严教育。主要包括法律的基本特征教育、犯罪的基本属性教育和刑罚执行目的的教育,特别突出法的强制性、权威性教育。三是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的知识教育,旨在提高法制素质,增强法制观念,遵守法律规范,矫正不良行为习惯,预防重新犯罪。但有的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的法制教育,只是从维护监管改造秩序稳定的目的出发,围绕着未成年犯日常出现的违规违法问题或苗头而开展的“就事说法”的法制教育。例如,经常开展典型案例的专项法制教育,其目的是为了严防出现未成年犯脱逃、行凶、自杀、自伤自残事件,打架斗殴事件,暴力袭警事件,破坏生产事件,树立监所正气,目的就是维护监管改造秩序的稳定,实质上就是监规纪律教育活动。至于如何系统地开展法律常识教育,完成国家规定的公民普法教育的内容,如何增强未成年犯的法制意识和观念,培养遵守法律的行为习惯,那就无所谓了。2.教材内容陈旧,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目前,全国未成年犯法制教育尚缺乏统一、成套的适合其教育改造特点的教材。司法部为促进全国各地监狱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曾于2004年组织专家编写了《监狱服刑人员普法教育读本》的教材,并下发到全国各监狱统一施用。但该教育读本从理论到理论,从概念到概念,缺乏说服力,缺乏生动有趣的贴近罪犯改造的案例。教材本身编写得较早,一些最新的法律条文和法律现象无法在教材中体现,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合同法》等,尤其是该教材基本上是针对成年罪犯的教育,很少顾及未成年犯的心理行为特点。例如,缺乏与未成年犯休戚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的教育。目前,未成年犯法制教育的水平状况与社会发展要求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教学低层次,管理不规范,结构松散。例如,学员不分文化层次一起学,采取上大课形式,基本上采用填鸭式封闭式教学,满足于上大课照抄照读、“一讲众听”,空洞说教,出现了层层搞应付,教师念教材、学员混时间的现象。不管什么内容,一概强行灌输。你不想学,我逼你学。而且形式单一,习惯于上课(包括开会)——法律知识作业(包括讨论)——考试(包括写思想汇报)三部曲式的刻板模式。教育标准不一、教学内容随意、课时无保障,空洞乏味的条款、苍白无力的说教,怎能达到预期的法制教育效果?可以说,长期以来,在押未成年犯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没有多大改变,基本上处于不系统、不全面、无规律的地位,缺乏内在连续性、系统性,带有明显的强制性、实用性、单一性,仅是为了增强未成年犯遵守监规的意识,把维护监管稳定作为主要任务,尤其是忽视了法制教育所应遵循的教育教学基本规律,与教育改造工作“培育合格社会人”的终极目标存在较大差距,与社会需要严重脱节,限制了教育改造工作的发展,制造了不少“监狱人”,有负社会的希望和历史的重托。
(三)教师配备严重不足,且素质有待提高
根据司法部规定要求,“未成年犯管教所应当配备符合国家规定学历的警察担任教师,按押犯数百分之四的比例配备。教师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制度。禁止罪犯担任教师。”①据调查,有的未成年犯管教所配备的专职教师(警察),仅占在押犯总数的1.2%,远远达不到司法部规定的教师人数比例要求。目前,多数法制课教师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担任,或者由中队管教警察兼任,有的教师从来都没有专门进修过法律,自身的法律知识和教学方法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只能照本宣科,进行填鸭式教学,致使教育方法、内容、形式比较枯燥、呆板。近年来,许多有一定教学工作经验的教师纷纷离开了教学岗位,到中队去带工值班,为的是多挣一点奖金,或者政治上进步快一点。
(四)教育经费保障不足
据有关资料介绍,从2011年开始,山东省农村小学每生每年700元,初中每生每年900元,而未成年犯学员年人均拨款仅200余元,与社会上一般中小学的财力投入形成了鲜明的反差。由此可以看出,未成年犯管教所要对未成年犯进行正规课堂化的三课教育,尤其是要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目标,面临的困难和压力是可想而知的。由于教育经费紧张,导致一些必要的教学用具、教学资料难以购置。作为三课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制教育当然也不会例外。
二、原因剖析
(一)对法制教育认识不到位
在部分警察(包括领导)的主观意识中,把监管安全首位意识片面地理解为只要监管工作抓住安全稳定,不逃跑犯人,不发生凶杀,不出现监管、生产事故就行了,大多停留在“法制教育就是让犯人认罪悔罪,只要认罪服管了,不出现大的违规违纪,老老实实劳动就可以了”的感性认识上,不了解法制教育的原则、特征、内容和教学要求,热衷于制造吸引“眼球”的轰动效应,做表面文章,教育工作基本上流于形式,久而久之,便造成法制教育“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状况,忽视了教育改造的矫正与治本的作用,没有把法制教育放在应有的高度来对待。
(二)未成年犯管教所整体工作运作模式
与考核机制方面的问题导致法制教育被忽视和冷落的主要原因在于,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受利益驱动,功利主义倾向严重,监狱工作重心围绕着监管安全和罪犯生产劳动效益方面运转,是比较典型的浮夸浮躁,追逐实惠、急功近利的行为。上级主管部门在对未成年犯管教所整体工作绩效考核中没有特殊优惠政策,采用与成年犯监狱一样的奖励措施,即在保证监管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年度完成生产效益情况实施一定比例提成的经济奖励政策,实质上就是“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制度。因此,单位为了追求生产利润,为了多发一点奖金、多搞一点福利,实行“基层单位监管安全和生产效益双承包责任制”,导致基本上放弃三课教育教学,全力以赴组织生产劳动,追求经济利润就不难理解了。实事求是地说,这种生产效益目标考核激励机制,在扭转全省(市、区)监狱系统企业亏损、促进监狱生产发展过程中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它对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冲击是严重的,对未成年犯教育工作的冲击尤甚,①自然难以顾及到未成年犯法制教育了。这样做的严重后果是,“虽然近年来监狱在监管安全与生产利润成绩方面逐年提高,但在另一方面,刑释人员犯罪率居高不下,致使监狱两次以上判刑的人数持续增加,所占的比例也在不断上升,周期缩短,危害加重”。①
(三)法制教育教学工作运转机制上的原因
一是法制教育的“教师”一般是“拉郎配”,“学员”则不分文化层次、犯罪类型、刑期长短等进行集中授大课。二是评价机制不科学。衡量“教师”讲得好坏的标准既不是由“学员”说了算,又没有专家考核组来评定,大多根据上课率、作业完成情况和工作汇报来推定,根本不注重考核法制教育教学所产生的实质性效果。三是考核机制不合理。法制教育考核结果没有与“教师”的职务、级别晋升、评先评优、奖金福利等挂钩,也不能与“学员”的减刑分考核、等级评定、生活处遇等实际利益挂钩。可以说,教与学在管理上缺乏动力和压力。
三、在押未成年犯法制教育的对策措施
从未成年犯管教所担负的职责和任务来看,就是确保未成年犯在服刑期间得到有效改造,达到“重塑新人”的目标。实践证明,对未成年犯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让他们树立必要的法制观念,深刻反省犯罪行为,自觉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习惯,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降低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的重要举措。
(一)转变观念,建立新型运作模式和考核机制,确保在教育改造工作占主导地位的基础上开展未成年犯法制教育
1.尽快将未成年犯的教育教学纳入国民教育行列坚持开展系统的道德、法制教育与文化、技术教育,尤其是保障未成年犯接受义务教育,提高文化、法制素质和生产劳动技能,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是预防和减少其重新犯罪的大事。但狱内办学工作,仅靠未成年犯管教所自身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各地省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劳动等行政部门必须从预防违法犯罪高度去重视狱内教育工作,尽快将未成年犯义务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列入本地区教育和培训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在有关教学计划安排、教研活动、师资培训及教育设施建设和教学活动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条件。狱内教育教学应当接受当地教育、劳动等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评估,并及时通过它们向财政主管部门申请必需的教育经费、职业技能培训经费②和学员助学金,③以便于尽快解决目前未成年犯管教所教育教学经费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这也是开展系统的法制教育的基础与保障。2.尽快转变未成年犯管教所工作运作模式和考核机制,确保教育改造工作的中心地位建议上级主管机关充分考虑未成年犯教育改造的特殊性,尽力减轻未成年犯管教所的生产经济指标任务,并给予警察职工一定优惠的奖金福利政策,以确保其收入不低于本地区监狱系统警察职工的平均水平,考核机制应以未成年犯学会一定的文化知识,掌握一定的生产技能,增强法制观念,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为主要目标。这样才能确保全所警察集中精力去踏踏实实抓好教育改造工作,切实纠正全力以赴组织未成年犯生产劳动,过分追求经济效益的不良倾向,也才能确保对未成年犯开展系统化的法制教育活动。3.进一步办好狱内特殊学校,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做到教学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未成年犯管教所应当利用多年来创办狱内特殊学校的成功经验,加大教育教学基础设施的投入,按司法部规定的标准配备足够的具有相应专业资格的教师(警察),创办中等职业文化技术学校,为开展系统的三课教育,实现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创造条件。为保证办学质量,应当逐步过渡到全日制办学模式,每周内除安排一日休息、两个半日劳动实习时间外,其余四日一律组织课堂化教育教学。只有实现全日制办学模式,才能为教育教学工作的正规化、校园化、制度化提供充足的人、财、物以及时间条件,也便于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做到教学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应将法制教育教学列入课程体系,让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要学科纳入教学计划,使法制教育在学年编制、课时分配、学周安排和教材编写等方面都加以明确,把“软任务”变成“硬任务”。
(二)加强师资培训,打造专业化的法制教育师资队伍
未成年犯管教所应从法律专业和监狱管理专业的警察中选拔配备足够的专职法制课教师,打造一支“专家型”、“学者型”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只有法制教师的法律意识强,理论功底深厚,才能更好地理解和诠释法律,并且也能在教学中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给学员多一些案例教学和形象教学,以案说法、以例释法,寓教于乐。同时,在教学管理上要与其他教育同等对待,列入绩效考核。
(三)创新法制教育的内容,编制统一的法制教育教材
由于其生理心理特点所决定,未成年犯法制教育在教育内容上与成年罪犯有所不同,主要是进行法律常识的教育,在内容上应选取与他们生活、学习有直接关联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以及交通法规,特别要突出反映与人们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未成年犯刑释后顺利回归社会提供“法律指南”,使他们通过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树立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为使未成年犯的法制教育常态化、务实化、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建议司法部组织专家力量,根据未成年犯改造的心理特点、接受能力、知识结构等因素,编写出一套统一标准、体现时代特色又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法制教育教材,力求使教材内容新颖,贴近未成年犯改造实际,表达尽量深入浅出、形象生动、通俗易懂,最好采用“条款+案例”、“文字+图画”等编写方式,配送光碟、卡通宣传画等,以满足未成年犯法制教育的实际需求。
(四)创新教育形式和教学方法,提高法制教育效果
1.教学方法与手段的创新(1)分类编班。可按照未成年犯的犯罪类型、文化程度等分类编班,制定不同的教育教学方案,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对惯犯累犯、“二进宫”以上的未成年犯则应集中编班,并强化法制教育。(2)联系实际教学法。考虑到目前大多数未成年犯文化水平低,理解接受能力差的实际情况,课堂上切忌长篇大论,应用朴实精练的语言讲解,应少讲理论知识,多联系案例进行分析,注重联系社会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进行剖析,注重联系未成年犯改造实际进行引导教育。(3)寓教于乐,注重互动教学。通过组织分组辩论,开展“模拟法庭”,表演法律小品等方式,让未成年犯在娱乐中学习法律知识。改变“填鸭式”教育为启发式、探讨式教育,提倡未成年犯“头脑风暴”,鼓励自由发问和讨论,换位思考,开展教学互动。2.教育形式的创新(1)强化个别教育时的法制教育。集体教育固然是对未成年犯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途径,但不能仅限于此,还应强化个别教育时的法制教育。在个别谈话教育时,警察适时地引入法制教育的内容,通过个别教育针对性强、灵活性强、渗透性强、稳定性强等特点,真正发挥个别教育的作用,使未成年犯从思想上、心灵深处意识到违反法律的后果,从而树立守法意识。(2)运用电化教育。配合法制教育教材,通过播放电教片、幻灯片,实行多媒体教学。发挥现代网络的功能与优势,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开办监所网站,开通《法律天地》、《普法热线》、《普法论坛》、《信息交流》与《留言板》等一系列普法教育栏目,使普法教育变得形式新颖、内容丰富、互动性强。(3)利用社会教育资源。邀请社会上教育工作志愿者以及未成年犯的家长来监所作法制教育报告,也可组织余刑不长、表现较好的未成年犯走出高墙大门,到社会上法制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与社会上大中专学校联合办学、办班,共建普法帮教平台。由未成年犯管教所与办学(班)单位签订协议,监所付费,提供硬件设施和负责日常管理,办学(班)单位选派师资到所内授课,把过去由未成年犯管教所警察承担的法律常识课,改由学校的教师或社会志愿者服务队成员负责传授。(4)营造狱内法制教育文化环境。围绕监狱“教育人、改造人、造就人”的工作宗旨,从人文关怀出发,营造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狱内法制教育环境与文化,对调节未成年犯情绪,潜移默化地教育引导未成年犯,陶冶情操起着重要的作用。可利用报纸、墙报、广播、电视等多种手段,普及和强化法律知识,营造人人学法守法的氛围,优化学法环境,重塑未成年犯对法律的敬仰,激发其学法的热情。
(五)对未成年犯法制教育成绩进行科学评估、评定
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呈上升趋势,给社会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危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方面着手。加强学校法制教育需要全社会通力合作,从学校教育的角度看,主要应做到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一、法制教育薄弱的原因及危害
近些年来,由于我们忽视了思想政治工作,忽视了法制教育,导致犯罪率急剧上升,学校法制教育的状况也令人担忧。80年代在中小学学校中曾设过《法律常识》课,但近十年以来,这门课却消失了。虽然有个别中小学开设了法律课,但与其他学科相比,法制教育还很不成熟,很多中小学没有培养起一支具有相应法律素质的教师队伍。所以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还有许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解决。
学校的法制教育属于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范畴,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人的素质是预防犯罪的一项最有利的措施。中小学生无论在生理上、心理上,都是成长的关键时期,也是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及时有效地对他们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法制教育,对他们的健康成长可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反之,法律意识薄弱很有可能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大量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也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加强思想工作、提高全民素质、弥补中小学法制教育的不足,从而从根本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就成为中小学教育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学校作为整个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反映着社会发展的特征。长期以来,学校教育中忽视了人的全面发展,老师和学生全部都乘上了“应试教育”的疯狂列车,思想政治工作受到忽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尤为薄弱。学生不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甚至有人犯了罪都不知道为什么。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出现了一个又一个高峰,这就迫使我们对青少年最集中的场所――学校的法律教育的现状进行思考,并探索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各种途径。
二、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途径
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需要全社会共同解决。从宏观角度来看,我国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行“依法治国”方略,使人们认识到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势在必行,这样才会重视学校的法制教育和宣传。另外,从国家的教育体制上来看,必须要加强教育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使法制课在中小学教育中站稳脚跟。在这里,我仅从学校教育的两个微观角度来探讨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途径:
第一、中小学法制教育课应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把提高学生的法律思想素质作为根本目标
在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中,应该走出两个误区,首先应该走出仅仅传授法律知识的误区。只传授法律知识,进行“条文教育”,让学生尽量多的了解具体规定,学生不仅力不从心,而且没有必要。随着各种社会关系的复杂化,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也越来越多,即使专门学习法律的学生也不可能全部了解。中小学生学习法律只需要深刻理解法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有着较强的法律意识就足够了。其次,对于中小学的法制教育不能只局限于预防青少年犯罪。我们知道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就其根源来讲,有政治的、文化的、家庭的、心理的等多种背景因素,个别学生的违法犯罪具有偶发性的特点。法制教育如果以点代面,在内容上向制裁违法犯罪方面倾斜,在教育方法上偏重于批评、斥责和讲刑事案例,就会对学生形成心理误导,以为讲法律就是惩罚,就会使学生产生畏惧情绪。法制教育就其本身来讲属于思想教育的范畴,应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为其主要目的。
法律意识的教育应包括对于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教育,两个方面缺少任何一个方面都是不正确的。法律允许公民充分地行使权利,同时又必须履行义务,自觉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秩序,使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正是在这种法律意识教育中,使学生真正懂得国家、法律和个人的关系。即学生从“法律条文”规定的什么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中,真正知道“为什么”可以做、应该做、禁止做,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使“行为模式教育”上升到“意识教育”,这种教育才会真正培养起学生的法律素质,并使之逐步内化于学生的行动之中。
中小学法制教育在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从这一点出发,在确定教育内容时,就应利用相应的部门法知识,侧重于讲解法的基础理论,尤其要讲述法在社会中的作用。同时,要根据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顺序性来决定教育和教学的顺序性,小学法制教育应多侧重于感性认识,如通过交通事故让学生理解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到了初中高中以后,就可以逐步上升为理性认识,通过法在社会中的规范作用来讲解法的重要性。
第二、学校法律教育应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制道德教育
【Abstract】Topayattentiontominor’shealthgrowth,strengthensminor’sthoughtmoraleducation,effectivelypreventstheminorillegalcrime,especiallyappearsarduousandisimportant.Theschooliseducatestheminorthemainstrength,inpreventstheminorillegalcrimeaspecttoplaytherolewhichcannotbesubstituted,thisalsoistheschoolmoraleducationworkheavycenterheavy,preventstheminorcrimeisanitemlong-term,isarduousandthealsoimportantproject,needstheschool,theguardianandthesocialvariousaspectsoftengraspsunremittinglydiligently,forthis,theentiresocietyallshouldmobilize,investstothisvastprojectin,butdiligentlystrugglesforthenationalgreatrevival!
【Keywords】Minorcrime;Prevention;Legalsystemmoraleducation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继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之后的第三大世界性难题,犯罪人数逐年上升,并日益呈现出低龄化、暴力化、团伙化倾向,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大都文化素质低下、法制观念淡薄。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尤其显得艰巨和重要。学校是教育未成年人的主要力量,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也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此,本人就学校如何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谈谈自己的粗浅认识。
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和良好品行道德是衡量人们行为的准则,是法律的前沿哨所,常做违反道德的事,最终必然会触犯法律,因此,学校应努力做到既传授学生知识,又教育学生做人,应积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从而增强未成年人的“先天免疫力”;另外,学校应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常言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特别关注未成年学生日常言行的细微小节,并将他们的品行习惯及时纳入养成教育范畴,严格要求、加强引导,及时纠正其不良行为。未成年学生有着很强的可塑性,因此这项工作是切实可行的。
2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意识使每个未成年学生都能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学校起着重要的桥梁作用。因此,学校在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时,必须增设法制教育内容,可通过开设法制课,有效利用广播站、橱窗和黑板报,播放法制专题片,召开法制教育大会,聘请公检法有关人员做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法律意识,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通过组织学生旁听少年法庭的审理或听取未成年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途径,切实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教育效果。当学生们看到自己的同龄人因不能与家人团聚而倍感压抑时,当学生们看到自己的同龄人因犯罪给家人带来痛苦而无限沮丧时,当学生们看到自己的同龄人因小错不断、不思改过,最终铸成大错而无比悔恨时,那些有不良行为或有不良行为倾向的学生就会自觉产生改正错误的念头,从而增强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的决心。另外,学校应加强对学生进出三室、两厅的法制宣传教育,严禁在校学生进入营业性网吧、游戏厅和咖啡厅等娱乐场所,远离各种可能诱导学生违法犯罪的污染源
3转变教育方式,深化德育改革为使学生在信息社会中能够坚守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具备明辨是非的能力,学校需转变传统德育观念,拓宽德育空间,实现教育方式上的根本性转变。首先,应由封闭式德育转向开放式德育。传统德育模式的特点是封闭性和一元性,与现代社会的开放性、多元性格格不入,因此,必须使德育教育从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转向鱼龙混杂、良莠并存的现实世界。针对学生走出校门,面对扑面而来的信息无所适从或饥不择食的现状,德育教育要敝开大门,教会学生学会选择和取舍,让学生在信息海洋中经受冲击和“洗礼”,从而增强对各种不良信息的抵御能力。其次,应由认知式德育转向践行式德育。德育源于认知但不能也不该止于认知,践行既是德育的重要途径又是德育的重要目的,并且不良信息最容易从认知和践行的脱节处打开缺口,因此,重视践行而达到知行统一,是青少年远离不良信息的重要保证。再次,应由接受式德育转向批判式德育。传统德育常常强调青少年接受自上而下的教育,强调接受现成的观念和经验,却忽视培养青少年的反省和批判意识,殊不知学会选择信息并对其内容进行有效的反省和批判,是现代社会中人们必备的自我保护、生存与发展的能力,也是国际教育的大趋势。最后,应由提高式德育转向基础式德育。德育的基础是道德教育而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教育,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各种道德,如职业道德、性道德等,都必须建立在良好的基础道德之上。
4加强师资建设,提高德育水平教师在德育教育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在具体工作中应以学生为本,以言传身教为己任,切实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方法。首先,要体现平等性原则,切忌居高临下。现在的学生自尊心很强,认为老师对他们应有充分的尊重;并且坦诚、平等式的交谈确实是打开学生心扉、摸准其思想动态的有效方法,我们可以针对不同学生的思想状况对症下药,以达到预期教育目的。其次,应正确看待学生的不足,允许学生犯错误。学生还处于成长阶段,犯错误是难免的,有不足是必然的,教师应该懂得宽容并适时加以教育和引导,使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成才。再次,要及时发现并真诚赞扬学生的优点和进步,学会赏识教育对象。学生最幸福的时刻莫过于老师及时发现并表扬自己的优点和进步,所以,我们一定要善于及时发现、经常夸奖自己的学生。最后,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应以模范之身感染和带动学生。只有让学生时刻生活在健康、快乐的环境中,才能从源头上扼止违法犯罪。
5及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解决疑难困惑,增强其抗挫折能力未成年人生理上正处于青春发育期,思考问题好冲动,易受情绪左右而失去理智;并且受自身认知能力的限制,学生的思维容易产生片面性和表面性,不能客观、理智地对待周边事物;另外,未成年人大都情感脆弱,抗挫折能力差,遭遇失败后往往灰心丧气、自暴自弃,甚至走极端。所以,及时对他们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非常必要的,也是符合其心理发展规律的。学校应该专门设立心理咨询室,开通心理健康热线,由专职或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大家提供心理咨询辅导服务,解决学生成长中的各种疑难困惑,增强学生抗挫折能力,教会他们客观、理智的看待问题。
品德课教学 法制教育 渗透
当今时代,各种价值观念的碰撞,各种育人理念的参差不齐。许多未成年的初中生不仅对学习文化知识毫不在乎,而且在做人和遵纪守法方面都不屑一顾。许多未成年人缺乏公民意识和道德法制意识,甚至做了许多违法犯罪的事情。为了扭转当前未成年人思想行为的劣根态势,加强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尤其在思想品德课教学中注重法制教育是刻不容缓的。通过十几年的教学实践,我认为在思想品德课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应从以下方面开展。
一、每节课抓准教材的法制教育的渗透点
备课时,要从当前学生存在的问题去找好思想品德教材法制教育的切入点,才能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找切入点要符合时代性和具有贴近学生生活实际,同时要紧密结合教材知识做到具有典型性,这样才能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浓厚的兴趣,才能达到法制教育的意义和效果。如教学七年级(上)第四单元第八课《学会拒绝》时可渗透的法制教育内容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吸食、注射……通过抓准了这节课的法制教育的渗透点,一边结合法律条款,一边结合典型案例,对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和吸食、注射的严重不良行为进行分析,引导学生学会拒绝。每节课都这样抓准教学的法制教育渗透点,这会使得思想品德课教学真正发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素养水平。
二、教法学法独特,推动课堂教学中的法制教育的持续深入
思想品德课和法制教育课如果是水平性教学,这会使学生对学习思想品德课和法律知识毫无兴趣,这对法制教育将百害无一利。因而在教法学法上要有创新。在现代教学理念的指导下,我利用多媒体教学法,借用典型案例设置教学情景,让学生如身临其境一般,身受其情的感染,从而驱动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如我把刚发生在学生们身边的“刘龙打架事件”用多媒体技术编成生动的案例,通过学生现实说法和探究讨论,学生们对学习思想品德课和法律知识的兴趣越来越浓,这有利于推动课堂教学的法制教育的持续深入,要保持这样,作为老师要不断变革自己的教学风格来适应未常年人成长发展的需要。
三、诱导学生自学,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能动性
初中生正处于生理心理急剧变化动荡的时期,这段时期未成年学生的人品的形成需要有良好的外因的助推,如教师的高尚的人格魅力和细心、耐心及精心的教育引导,加上国家社会为未成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软、硬环境,这些外因会使得初中生沿着正确的人生轨道上前行。同时更要有积极的内因来夯实,这里积极的内因指的是未成年人自己的坚强意志、正确的辨别是非力、独立思考等能力。只有这些,外因才能通过内因起作用。所以在思想品德课教学中要发掘一切积极因素来诱导学生自学和主动探究,从而改变过去那种“要我学”变为如今的“我要学”,反对“死读书和读死书”的错误做法。
要让学生真正学会自主学习,教师必须轻松驾驭好现行思想品德教材,达到炉火纯青的程度,做到了心中有教材和心中有学生的有机统一。培养学生良好的自学的学习方法和习惯,通过学生的自学能基本掌握教材知识。同时教师要注重开发多种教学资源来激发学生学习思想品德的兴趣,达到巧妙把法制教育贯穿其中,让学生在探究活动中体验学习法律的乐趣。如在教学《我爱我家》的主题活动探究中,让学生在“赡养父母”等主题活动着去品味法律的内在魅力。
四、优化思想品德课堂教学,将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有机结合统一起来
思想品德课的教学过程中,要认真探索教学的双边活动,尤其要充分把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优化组合,发挥教学资源的最大效益。把教学环节以最美的形式展现给学生。在深化思想品德教育的同时,要更好地发挥法制教育。如教学八年级(上)第三单元第六课《网络交往新空间》时,梳理好作为一个网民在思想品德方面要严格按照《网络文明公约》进行,但更重要了解上网违法要受法律的制裁,从而懂得上网要遵守法律。通过典型案例和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实际来分析,如学校的帖吧中侮辱老师的帖子,这种行为侵犯了老师的名誉权,经公安机关的侦破,侵权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通过这样的教学让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得到有机的整合,使学生的法制素养和品德素质得以全面提高。
五、学以致用,依法实践
一、目前学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教育部门缺乏对学校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这一点从现行教材的设置便可看出,在现行的教材中,只有初中二年级一门法律基础课,而小学六年和其他阶段的教学几乎没有任何法律课的设置,或者仅仅流于形式,半年将一次法制课。同志指出: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而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承担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任,所以教育主管部门应重视起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应该认识到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不可少。
其次,任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学生积极性不高。现在的法律课教师多为带班上来的政治教师,其中很多教师可能从来都没有接触过法律,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便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导致很多教师只能照本宣科,进行填鸭式教学,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使法律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学生没有任何积极性可言。
第三,法制教育仅仅局限于校园和课堂之内。由于对法制课的重视程度和经费等原因,现在的法制教育仅仅局限在了校园之中和课堂之内,很少有学校能把学生带出去学习,或邀请其他单位参加,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只把教育局限在了45分钟的课堂内,造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脱节,不利于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
二、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解决办法
首先便是各级教育部门尤其是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应该编写一套完整而系统的法律教材,我国的法律已形成了已宪法为母法的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教育部门应组织力量,根据未成年人成长发育的特点和认知和接受能力,编写一套小学、中学甚至大学的法律教材,使未成年人接受法制教育系统化、持续化,比如说,根据儿童的特点将编写成法制连环画的形式,让他们初步建立法律观念,而到了中学,可采取文字和案例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形成法律意识等等。
其次学校应该录用一些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做任课教师,他们的法律意识比较强,理论功底深厚,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诠释法律,并且也能在教学中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给学生多一些案例教学和形象教学,以案说法、以例释法,化抽象为具体,变枯燥为生动,能很好地避免照本宣科的填鸭式教学,赋教于乐。并且学校的法制课不必向语文、数学那样每周安排很多课程,所以一般一个学校有一至两名法律教师就可以了,不会过多的增加学校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