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08:51:1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法学教育的理想,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于法学教育的一般问题,笔者近年来积累了一些思考和经验。然而,直接促成本文的是201。年去世的何美欢老师。笔者并不认识何老师,尽管早就知道她的名字,也读过她的专业著作。直到她去世后,笔者才注意到她为中国的法学教育所提出的思路、方案以及在清华法学院数年艰辛的教学实验。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动和钦佩了。同时也感到特别遗憾,遗憾之前竟然从来没有关注过她的努力,而永远失去了请教的机会。
一、对法学教育现状的评估
(一)中国的法学教育是否成功中国现在有六百多所高等院校在招收法科学生,总体评价其教学质量非常困难。即便针对特定的法学院,教育成效的评估仍然很困难,需要将其作为一个研究课题,进行精心设计,而笔者迄今为止尚未见到好的研究成果。因此,我们不得不暂时依靠个人的体验来判断。不过,作为无论在哪个方面来说均在国内名列前茅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如果其教育质量不能令人满意,则大体可以推知国内整个法学教育的状况。
何老师认为,中国法学教育在传授知识的层面上基础性不足、覆盖面不广,在技能训练方面则“全方位缺席”。她多年来观察到的中国法科学生,只能达到了解知识和某种程度的理解的水平,缺少对法律的其它更高层次的了解。他们大多数呈现一种奇怪的知识结构—一方面能对“前沿的”、深奥的东西如数家珍,滔滔雄辩;另一方面不屑学习基础知识,对基本知识只有单薄的、贫乏的认识。
笔者对大多数法科学生的判断与何老师基本一致。以民法为例,笔者的亲身体会是,他们大学毕业的时候,对于民法的基本概念已经遗忘大半,能够说得出大意的法条不超过五条,更谈不上体系性的深人理解。记得住的一点知识,也基本流于空泛,或者耽于望文生义。学生基本上不懂得如何发现法律问题,更谈不上妥当地解决问题。拿到一个具体案件(哪怕一个非常简单的案件)时常常手足无措,最常见的就是将自己仍然基于普通人的公平感而获得的粗浅结论,包装在似乎“从天而降”的法律概念(而非现实的法律制度)之中,却没有掌握分析案例的结构、思路。面对一个抽象法条或者一个理论命题时,只能拼命地在记忆中寻找书本知识,如果还幸运地记得,就开始复述。希望其加以进一步解释时(包括提示了需要解释的间题时),则茫然无措,或者只能凭感觉谈自己的“观点”。至于理由,大体上就是感觉本身,或者祭起“基本原则”的大旗,用“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来处理问题。在商事法、知识产权法、国际商法等领域中需要运用民法中的基本概念和原理的时候,学生难以将知识贯通起来,不懂得运用,更谈不上灵活运用。除此之外,他们总体来说缺乏对社会、经济、政治的深人理解,更不能把这些角度的思考通过适当的切人点运用到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中。
北大法科毕业生尽管很少不怀念北大的生活,但是对法学专业教育的感念却很有限。毕业生聚会时虽然不吝惜于对法学院的赞美之辞,然而大多数内容细听起来空洞、抽象。个别教授(比如苏力、贺卫方、张千帆)对很多学生产生了探刻的影响,但是多半是“理念”层面的。这当然是成功之处,但显然不是法学教育的核心部分。据笔者个人的访谈,本科毕业生回顾四年的专业教育时以失望者居多,尤其是那些成绩或者学术能力出众的学生(也就是相对来说学习更认真的学生)。能够给学生留下深刻印象的专业课程,不会超过五门,甚至常常只有两三门。在校学生乃至毕业生在专业上的成长,主要依靠自学以及自己的悟性。法律专业人士的确需要终身学习,而北大的法学教育并未给他们提供坚实的基础。对于教育成效,一个间接一点的评估方式是考察学生的努力程度。法学是一个艰深的领域,有理论、有实践,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所需要掌握的知识、理论和方法都非常复杂。正因为如此,法制成熟国家的法科学生一般需要很用功(特别是对于基础课程)才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大量的时间投人与艰苦的学习,固然不是养成专业能力的充分条件,但是,它肯定是一个必要条件。但是,据笔者所知,法学院是很多北大学生心目中的“疗养院”之一。在大多数的课程中,学生只要大体留心听讲,考前突击一下笔记即可取得不错的成绩。仅从这样一个学习状况,就可以推断出大体的教学成效。CS〕有一位在大陆工作过三年多、从事非诉业务的台湾律师,写下了中国律师给他的印象,提出的批评非常深刻。C6〕其原因,至少可以部分地归于法学教育。
需要注意的是,不能用法科毕业生的事业成功来说明法学教育的成功。事业成功的因素有很多,专业素养(包括在法学院中形成的基本素养)只是其中一个方面。而且,在普遍失败的法学教育之下,即使一个专业能力薄弱的毕业生,只要他面对的是更加薄弱的竞争者,或者拥有更高的自学能力、悟性或者更好的在职训练,就可以脱颖而出。
一、法学硕士培养目标的重点
(一)明确学术研究的价值
研究应该是一系列的活动:研究者设计全面的策略来挑选可能供解答问题的资料。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研究者的任务是为了解决问题而去找到相关的资料。只不过同律师或者其他实务工作部门的人相比,学术研究者需要主动去寻找需要研究的问题,而实务中很多问题无论如何必须解决。学术型的研究与其他工作者如律师商人之间的报告本质生只有程度的区别,其实只有侧重点不同。这个程度的区别就在于问题的提出的环节,实务中的问题不找自来,而学术研究需要寻找现实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将其转化为法律问题。而这也正体现了学术研究的价值,因为学术研究需要立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将其转化为法律问题,这属于识别问题转化问题的过程,然后再尝试搜集资料探讨从不同的路径解决这个问题。即使对于律师来说,高端的律师业务所面临的实务前沿问题也是可以转化为学术研究问题的。①
(二)重视法律思维方式的形成
知识体系的构建已经是如今法学院课程设置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法律思维方法的培养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具体来说,法律人的思维方式蕴含着十分复杂的概念体系,价值体系,逻辑推理方式,也蕴涵了一系列涉及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分配体系。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是体现法律人专业素养的核心竞争力。实务工作中,面对同一个问题不同专业人的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同往往会产生摩擦碰撞。思维方式犹如“道”,掌握了“道”的层面,在面对错杂复综的问题时就会站在更高的层面理解。王泽鉴老师提出,学习法律的最佳方式是,先读一本简明的教科书,期能通盘初步了解该法律的体系结构及基本概念,然后再以实例作为出发点,研读各家教科书,专题研究,论文及判例评释等,作成解体报告。实例研习的目的在于培养思考方法,去面对处理“未曾遇见”的法律问题。②法律思维方式可以在实例研习过程中形成,下文详述。
二、对学术型法学硕士课程设置及教学方式改革的建议
(一)应结合具体课程加入法学方法论教学内容
方法论类课程在研究生阶段没有受到普遍重视。本科阶段法学方法论类的课程属于选修课,研究生阶段在公共课程中设置了法理学课程,而且是在研究生一年级开设。(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经济法硕士研究生为例)。而对于学生学术研究能力非常重要的课程大多被设置为选修课程。研究生阶段方法论课程不宜单独开设。最好在学生构建了相应的法学知识体系的基础上,在进阶课程如研究生的专业课程中引入方法论的课程,与课程论文相辅。因为课程论文的写作往往是由学生感兴趣的法律问题出发,为解决相应法律问题同学自然会运用相应的法律方法,即使他们自己没有意识到自己运用了某一类法律方法。这时有经验的老师对不同同学的法律方法的运用加以评价,并配合相应的专著,效果会比单独开设法学方法论的课程要好。因为这样结合某一部门法的方法论辅导,可以在同学深入思考问题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加入方法论的学习,印象深刻。
(二)教师角色的重新定位-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
毋庸赘述,学生已然厌倦了填鸭式教学方式。教师与学生的互动及教师对学生表现的反馈应该在研究生阶段得到重视。讲师提供了对原材料不同的评价的知识,或者是示范了批判的技能,但是问题的关键是学生本人的批判性技能并没有得到提升。教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加强对学生的引导。
1.苏格拉底式教学模式
问题教学模式的引导下,更需要老师的引导。这种模式强调把学习设置到复杂的有意义的问题背景中,通过让学生合作解决真实性问题,来学习隐含于问题背后的法律规则,形成解决问题的技能,并养成自主学习的能力。问题教学模式很大程度体现了建构主义的思想。将学习与更大的任务或问题挂钩。通过老师的引导学生对一个感兴趣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在头脑风暴中解放思想,一切围绕解决问题这个中心。问题设计的原则:(1)问题必须能够引出计划学习的基本概念和原理(2)问题应该尽量开放并且真实有争论价值(3)问题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鼓励学生探索(4)问题的选择要考虑到教学的具体目标以及学生的知识技能水平。要想取得良好的课堂效果,教师要精心设计问题。③这个过程可能会占用教师大量时间,远比按照教科书的体系传授知识要耗费精力。在科研任务的压力下很多教师会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2.倡导案例学习模式
台湾学者王泽鉴认为:实例研习考察学生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是实例多偏重特殊或个别问题,为避免知识体系不健全,实例研习应该与传统法学教育方法密切配合。就现代法学教育而言,实例研习与课堂讲义及研讨会应该鼎足而立,不宜偏颇。④这是大陆法系法学教育改革的一个缩影。霍姆斯法官说:“一般的命题不能处理具体的案件。“大量判例和事实图案的印记可以改善水平思考(lateral thinking),水平思考是指解决问题时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去思考而不是从固定的一个方面思考。”⑤
笔者在听过台湾学者王泽鉴的讲座后曾组织过小范围的案例研习活动。但是因为没有教师指引,目标不明确,大家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所以非常期待老师能够引入案例教学,这种案例教学不是指由老师来分析案例展示给同学们,而是指老师布置作业让同学组成小组讨论而由教师引导。何美欢老师结合法学教育的特点将教育心理学范畴的布卢姆分类学⑥与判例法体系的特征相协调,可以认定判例阅读所需要的特定技能。⑦教师可以参考以上分类层次设计案例研习课程并对学生的案例研习加以评价。如果有经验丰富的老师指导,同学们在老师的指引下掌握阅读判决书的技巧并通过阅读判决积累一定的社会常识,再去组织案例研习小组讨论就会事半功倍。但是事实上很多老师似乎并没有这个引导学生阅读判决书的意识,他们的理念还停留在传授知识的层面。而我认为老师的作用更应该体现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在学生需要的时候引导他们,可以给学生反馈意见使学生能够养成自主学习的能力。
4.教师重视对作业的设置-教师加强对作业的设计
设计作业的方案:为好奇心创造基础
(1)重视过程大于重视结果
首先教师要做的不是将教师认为重要的问题交给学生去研究。这样就错过了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的重要的能力。好的教师应该要求学生提出他们自己认为需要解决的问题或难题,注意这里作者用的是“或”,并将“问题”与“难题”并列,这都是从学生的理解能力出发的。
(2)设计相应的情境-设定有兴趣的读者
具有效果的作业会要求学生将私人利益转化为公共利益。我的理解是,这种设计作业的思路也要求学生在写作的时候注意到读者的感受,在写作伊始就明确自己的文章的潜在的读者群。所以教师在设计作业时要帮助读者明确他们的读者群,激励他们想象特定的读者群。还有一种方法就是把班上的同学变成自己的读者群,但是这种做法的前提是学生能够界定出他们感兴趣的难题。这种做法的优点是可以方便和班上的同学进行交流。⑧
(3)作业设计与学生成绩考核关联
研究生阶段老师大多是通过学生提交的论文考核学生的研究能力,但是这和老师课堂讲授的内容有些脱节。笔者很不赞同一次考核定成绩的做法。笔者认为应该通过课程进行过程中老师对学生的多次考核来确定最终的成绩才比较公平。考核的目的不仅仅是评判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其还有一个功能就是教师可以通过考核反馈了解到学生是否掌握到其希望学生学习的技能。但是这样假设是建立在任课教师对学生能够达到何种水平有所期待的前提下。如果老师上课没有目标,没有计划,只顾着把课上完,那么在学生没有选课自主权的情况下学生们只能通过用脚投票的方法决定是否上课,抑或采取消极对抗的态度上课。
(4)作业设计与课程大纲的提前公开
研究生是没有指定教材的,有的课会由几名老师共同任教,这样子同学们对每个老师要讲的内容及课程安排在课前并不清楚。建议每门课在第一节课就由一个老师负责将课程设置大纲及课程考核标准公布,并给同学提出对课程安排疑问的机会。这种做法在网易公开课中美国大学的公开课中很常见,可以让学生感受到老师对一门课的重视。如果学生发现老师对课程安排都不明确,就很容易逃课。所以教师对课程的精力投入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学生对课程的态度。
5.小组分工与课堂展示
笔者修习过的法律英语(下)课堂采用小组工作的形式,老师在开学就明确告知大家每次课都会提前发给大家一单元的英文课文资料,并会在下一次课由指定的小组负责用展示PPT的方法帮助大家理解英文课文。课堂展示的情况是,虽然分了小组,但是课下大家并没有在小组内讨论交流,课堂上也是每位小组成员单独展示,因为老师的评分标准是每个人的个人表现。
这种方法需要教师的引导,因为设置的问题非常重要。问题教学模式的一般过程包括1.组织小组2.教师课前布置问题3.学生发现和提出问题4. 老师货学生回答问题5.学生讨论和争论问题6.老师归纳和总结问题7.老师提出扩展性或前瞻性问题 这种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学生日后的工作中非常重要。其特点是加强学生的课堂参与感。老师传授的外在的知识体系如果不能转化并融入学生内在的知识系统,就不会发挥任何作用。笔者非常赞同这种教学方法,因为回顾以往的法学课堂的上课经历。韩龙老师任教的国际经济法课堂就会在每节课将下节课要讲授的内容提纲发给大家,这样子非常方便大家为预习课程做好准备。
三、学生自我努力的方向
(一)通过讲座获取学术动态
有关学术动态的信息大多可以到法学院网站上看到相关讲座通知。如果是自己感兴趣的讲座听讲后就可以根据自己的笔记尝试总结归纳讲座所传递出的学术动态。一般来说法学院的讲座都会围绕热点话题或者某位学者的专长来展开。去听学术讲座应该事先做好预习,否则动辄两三个小时的讲座时间往往会打水漂,那些抱着一睹名师风采的心态去听讲座的同学大可不必浪费宝贵的自习时间。
(二)通过法学核心期刊获取学术动态
学术动态也可以通过法学核心期刊的目录来获取。尤其推荐的是人大复印资料,其门类覆盖了全部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领域,能够代表学科研究前沿状况,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很多老师都推荐同学多阅读复印资料的内容。
(三)通过年会主题获取学术动态,消除对年会的误解
同时研究生也可以多关注年会信息,年会的主题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相关学术动态。因为年会都是分不同的部门法依托相应的法学会来举办,所以年会更加适合研究生撰写论文后参会学习,参加年会可以帮助同学们从年会的论文集中发现同龄人所关注的焦点。年会也会吸引一些社会实务人事参加,也会有报告人,认真听他们在年会上的发言也可以挖掘到相应的学术研究点。同时为了年会撰写的学术论文往往会为以后的学术研究奠定一定的基础。
(四)加强与实务部门的沟通-从了解商业思维对法律学习帮助的角度出发
从学习商法的角度出发,多接触实务可以增进对商业交易流程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再把商业交易框架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这就是法律风险所在,这种思维方式对于企业法务及公司法律顾问来说都很重要。
实习是接触法律事务的好方法。实习也可以帮助增强法学基本功。笔者在广州实习时发现律师事务所非常重视北大法宝等数据库的使用,法律检索技能在实习期间大大提高。实务中常用的工具有“无讼案例检索”、北大法宝等,随着互联网发展微信上也涌现出很多有实务价值的文章供大家学习,比如“高杉 legal”等,都是良好的学习资源。
5.正确认识阅读与写作的关系
学生往往更侧重阅读而忽略写作。但是研究生阶段的阅读更应该倾向于一种主题阅读。写作活动本身与“构建”法律活动密切相关,构建法律是指描述并归纳适用法律适用法律规则,进行类推区分事实展开法律论证。法律写作是法律推理及分析的培训的中心部分。学术论文有专题研究论文,综述,评论研究简报及学术动态等不同的题材。任何学习过程都是由简单到困难的。遵循这个原理,初学者可以在学习和研究之初先写一些学术动态,研究简报和综述,在此基础上,就会发现有越来越多的问题。肖老师介绍的这种方法循序渐进,对于学术型研究生写专题论文不失一种好的建议。⑨结合本人的学习经历,在论文写作及法学方法论在我校研究生课堂中缺位的现象,学术型硕士应该加强自主思考问题研究问题的能力,多动笔写作,然后主动邀请老师修改。
关键词:本科 教学对象 管理学 案例教学
管理学课程则是向学生讲授从事现代管理所必须了解和掌握的基本管理知识和管理规律的一门课程,该课程的开设对学习者管理知识的掌握、管理思维模式与习惯的养成以及管理能力的培养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作为增强管理学课程教学效果的有效手段,案例教学法通过给定特定的案例,使学生在案例情境下模拟开展管理工作,从而实现知识与实践的有效连接,因而在教学实践中其更多的被注重实践能力培养的MBA教学所采用,随着本科教学改革的开展,管理学的本科教学也开始更加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案例教学法开始被大量采用,但受传统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在MBA教育中发挥积极功效的案例教学法应用于本科教学的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探究适合本科教学的案例教学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案例教学法的内涵与发展
案例教学法主要是指“教学者使用案例,以团队和小组讨论、角色扮演与撰写案例等方式来增进成员间的交流,引发学习者思考,并给予成员真实状况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1]该方法起源于19世纪末哈佛大学法学院将真实“案件”引入法学课堂的教学实践,这种实践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开展分析研究,从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其后,哈佛商学院开始将工商业管理方面的实例整理成管理案例并应用于教学实践,通过将具体案例呈现给学生,使学生以企业的真实情境为背景,以企业管理者的身份来分析企业状况,解决企业问题。这既有助于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更有助于锻炼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实现对学生管理能力的培养。案例教学的出色教学效果使得这种方法被大量采用并迅速推广至世界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中,20世纪80年代初,案例教学法进入中国,被广泛应用于MBA教学过程中。
二、案例教学法应用于管理学课程教学的积极意义
1、案例教学法实现了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有助于学生掌握管理知识。
“学”以致“用”,而“用”又能促进“学”的巩固与深入,“学”与“用”的紧密结合,能强化知识的掌握与灵活运用。传统“教师讲、学生听”的模式下,教师的举例解释只能使学生对知识有一定的感性认识,对学生而言,知识只是老师讲授的内容,而不是直观的、有效的解决问题的工具,学生缺乏学习的主动性,知识缺乏真实性,学习效果不理想。案例教学模式下,教师给定具体真实的管理情境之后即退出,学生成为主体,他既需要思考运用什么知识来解决问题,又通过最终的结果来验证所学知识,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可以对所学知识与教师进行交流,从而在分析、选择、运用知识的过程中增强对管理知识的认识与理解,实现对管理知识的掌握。
2、案例教学法实现了问题与对策的结合,有助于培养学生管理能力。
“管理学”课程不仅讲授知识,更要培养能力。传统教学模式下,教师既是“出题人”,又是“解题者”,通过提问与解答实现知识的传授,这一过程无法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学生缺乏深入分析思考问题并解决问题的机会。案例教学模式下,教师、学生的身份都发生改变,教师成为组织者,而学生成为真正的参与者,他必须开始分析思考问题并尝试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随着案例教学的持续开展,学生的参与性由被动变主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锻炼并增强。同时,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在总结、归纳自己的观点后还需要恰当的语言组织以将其呈现表达出来,从而客观上培养了学生的沟通能力。
3、案例教学法实现了“课内”与“课外”的结合,有助于学生形成一系列良好的品质。
课程教学不仅要传授知识,还要注意培养学生的优秀品质。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逐步学会主动思考、主动学习、主动承担责任,其主动性得以锻炼,而依据阿吉里斯的“不成熟-成熟”理论,主动性是一个人成熟与否的重要特征,这就使得通过案例教学的方式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学生向成熟的“社会人”的转变;另一方面,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各个小组在分析给定材料、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既要面对组与组之间的竞争,又需要小组内部成员间的合作,这就一定程度上锻炼了学生的竞争合作意识。同时,学生需要依据小组内的分工开展工作,有助于学生发觉自身的特长与潜能,锻炼了学生的自信与勇气。
三、本科管理学教学应用案例教学法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随着本科管理学课程改革的开展,案例教学法被引用到日常教学过程中,这种方法打破了传统的“讲-听”的师生课堂形式,提升了教学效果,受到了师生的欢迎,但受一系列因素影响,案例教学法在管理学教学中的应用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本科管理学教学应用案例教学法存在的问题
1、管理学案例教学缺乏有效互动
管理学案例教学要求改变传统的“讲-听”的师生单向沟通模式,转变为“师生间、生生间”的多渠道互动沟通模式,但在很多案例教学实践过程中,教师依然是绝对的主体,只是在传统授课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案例工具,学生的主体地位缺失,“师生间、生生间”缺乏有效互动,从而不能充分调动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影响案例教学的效果。
论文摘要:本科教学改革的开展使得本科管理学教学更加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案例教学法被大量采用,但案例教学法应用于本科教学的实践过程中存在着诸如缺乏有效互动、缺乏恰当案例甚至是缺乏充分开展等一系列问题,案例教学开展者和现行教学管理制度两方面成为导致问题的原因所在,只有转变教师观念,提升教学能力,创新制度,科学开展本科管理学案例教学,才能克服当前存在的问题,实现其积极的教学效果。
管理学课程则是向学生讲授从事现代管理所必须了解和掌握的基本管理知识和管理规律的一门课程,该课程的开设对学习者管理知识的掌握、管理思维模式与习惯的养成以及管理能力的培养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作为增强管理学课程教学效果的有效手段,案例教学法通过给定特定的案例,使学生在案例情境下模拟开展管理工作,从而实现知识与实践的有效连接,因而在教学实践中其更多的被注重实践能力培养的mba教学所采用,随着本科教学改革的开展,管理学的本科教学也开始更加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案例教学法开始被大量采用,但受传统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在mba教育中发挥积极功效的案例教学法应用于本科教学的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探究适合本科教学的案例教学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案例教学法的内涵与发展
案例教学法主要是指“教学者使用案例,以团队和小组讨论、角色扮演与撰写案例等方式来增进成员间的交流,引发学习者思考,并给予成员真实状况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1]该方法起源于19世纪末哈佛大学法学院将真实“案件”引入法学课堂的教学实践,这种实践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开展分析研究,从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其后,哈佛商学院开始将工商业管理方面的实例整理成管理案例并应用于教学实践,通过将具体案例呈现给学生,使学生以企业的真实情境为背景,以企业管理者的身份来分析企业状况,解决企业问题。这既有助于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更有助于锻炼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实现对学生管理能力的培养。案例教学的出色教学效果使得这种方法被大量采用并迅速推广至世界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中,20世纪80年代初,案例教学法进入中国,被广泛应用于mba教学过程中。
二、案例教学法应用于管理学课程教学的积极意义
1、案例教学法实现了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有助于学生掌握管理知识。
“学”以致“用”,而“用”又能促进“学”的巩固与深入,“学”与“用”的紧密结合,能强化知识的掌握与灵活运用。传统“教师讲、学生听”的模式下,教师的举例解释只能使学生对知识有一定的感性认识,对学生而言,知识只是老师讲授的内容,而不是直观的、有效的解决问题的工具,学生缺乏学习的主动性,知识缺乏真实性,学习效果不理想。案例教学模式下,教师给定具体真实的管理情境之后即退出,学生成为主体,他既需要思考运用什么知识来解决问题,又通过最终的结果来验证所学知识,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可以对所学知识与教师进行交流,从而在分析、选择、运用知识的过程中增强对管理知识的认识与理解,实现对管理知识的掌握。
2、案例教学法实现了问题与对策的结合,有助于培养学生管理能力。
“管理学”课程不仅讲授知识,更要培养能力。传统教学模式下,教师既是“出题人”,又是“解题者”,通过提问与解答实现知识的传授,这一过程无法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学生缺乏深入分析思考问题并解决问题的机会。案例教学模式下,教师、学生的身份都发生改变,教师成为组织者,而学生成为真正的参与者,他必须开始分析思考问题并尝试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随着案例教学的持续开展,学生的参与性由被动变主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锻炼并增强。同时,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在总结、归纳自己的观点后还需要恰当的语言组织以将其呈现表达出来,从而客观上培养了学生的沟通能力。
3、案例教学法实现了“课内”与“课外”的结合,有助于学生形成一系列良好的品质。
课程教学不仅要传授知识,还要注意培养学生的优秀品质。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逐步学会主动思考、主动学习、主动承担责任,其主动性得以锻炼,而依据阿吉里斯的“不成熟-成熟”理论,主动性是一个人成熟与否的重要特征,这就使得通过案例教学的方式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学生向成熟的“社会人”的转变;另一方面,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各个小组在分析给定材料、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既要面对组与组之间的竞争,又需要小组内部成员间的合作,这就一定程度上锻炼了学生的竞争合作意识。同时,学生需要依据小组内的分工开展工作,有助于学生发觉自身的特长与潜能,锻炼了学生的自信与勇气。
三、本科管理学教学应用案例教学法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随着本科管理学课程改革的开展,案例教学法被引用到日常教学过程中,这种方法打破了传统的“讲-听”的师生课堂形式,提升了教学效果,受到了师生的欢迎,但受一系列因素影响,案例教学法在管理学教学中的应用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本科管理学教学应用案例教学法存在的问题
1、管理学案例教学缺乏有效互动
管理学案例教学要求改变传统的“讲-听”的师生单向沟通模式,转变为“师生间、生生间”的多渠道互动沟通模式,但在很多案例教学实践过程中,教师依然是绝对的主体,只是在传统授课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案例工具,学生的主体地位缺失,“师生间、生生间”缺乏有效互动,从而不能充分调动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影响案例教学的效果。
2、管理学案例教学缺乏恰当素材
达到理想的管理学案例教学效果,不仅要求给定具体案例,更要求学生能够进入案例情境中,以案例中的角色展开相关分析,这就表明只有符合学生实际的案例才是恰当的案例,才能导致有效的教学结果。但在当前的案例教学实践中,案例素材的来源主要包括两种:成型的国外教学案例和国内著名企业的相关案例。这两种案例尽管具体明确,但却存在影响教学效果的重要缺陷——与mba学员的经验背景不同,作为尚未进入社会的本科学生,其缺乏相关的社会经验,很难清楚理解案例背景,游离于案例之外的学生在展开相应决策时要么凭空想象,要么敷衍了事,缺乏恰当的案例成为制约案例教学效果的重要问题。
3、管理学案例教学缺乏充分开展
实现管理学案例教学的效果,需要管理学案例教学的充分开展,而案例教学的充分开展,需要学生在了解案例情境的基础上,充分查阅相关资料与知识,然后以小组合作的形式针对案例反映的问题展开相关决策,其后在课堂上各小组陈述各自观点并展开讨论,最终由教师加以点评总结的完整过程。但在大部分本科管理学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通常都被作为某一次的课堂任务在教室中加以完成,团队成员间、团队间既缺乏充分资料的收集更缺乏有效的讨论与辩论,“搭便车”现象较为普遍,这就严重影响了管理学案例教学的效果。
(二)本科管理学教学应用案例教学法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案例教学法作为有效的教学方法却在本科管理学课程的教学实践中存在如上问题,究其原因,既有教学参与者的原因,更包括现行本科教学管理制度方面的原因。
(1)案例教学参与者原因
作为教学活动的参与主体,其对案例教学法的认知和开展案例教学的能力会深刻影响案例教学活动的开展,成为导致管理学案例教学存在问题的直接原因。
首先,案例教学参与者的认知方面,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在开展案例教学活动方面存在认识偏差。教师方面,部分教师将案例教学方法等同于举例讲授法,而实际上两者存在着根本的区别:举例讲授法强调运用列举实例的方法来向学生阐释知识,以便于学生对知识的认识与理解,在这种讲授过程中,教师的主体地位显著,学生处于被动地位;而案例教学法则是强调学生主体,教师的主体地位被弱化,其更多的是案例的阐述者、相关知识的咨询者以及必要的纪律维护者。两种方式的认知混淆使得教师在开展案例教学中不能明晰自身定位,从而影响教学互动性;学生方面,作为专业基础课程,管理学的教学大多开设于学生的第一、二学年,而这一时期的学生大部分尚未从高中学习情境中转换出来,被动学习倾向明显,这就使得其很难正确认识案例教学这种更加强调学生主动性的教学方式,从而影响其课堂参与度,造成案例教学过程缺乏互动性。
其次,案例教学参与者开展案例教学的能力是导致管理学案例教学存在问题的另一重要原因。从教师方面来说,虽然随着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的开展,高校教师学历水平显著提高,但教师队伍的急剧扩展也使得教师教学经验少、实践能力弱的缺点日益凸显,教师缺乏引导学生分析案例的能力以及编写案例的能力,从而直接影响管理学案例教学的开展;而学生方面,一方面传统的填充式教学直接导致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低下,另一方面,与mba学员相比,本科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其对案例情境的认知与理解能力以及知识运用的能力等方面明显不足,从而影响其参与案例教学的效果。
(2)案例教学实践的相关管理制度原因
本科教学过程受一系列诸如学时、班制等管理制度制约,而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影响案例教学法教学效果的重要原因。管理学课程的学时通常在50-70学时之间,尽管案例教学环节在教学设计上存在一定比例,但基础理论知识依然构成本科课程教学的主体,而案例教学的开展是一个过程,包括案例介绍、相关资料与知识的收集、讨论决策、观点阐述、教师点评等一系列环节,因而,案例教学的充分开展必然耗费一定数量的学时,这就使得教师在既定的学时内做出保证基础理论教学与开展案例教学的抉择,前者常常被优先选择,从而影响案例教学的开展。同时,本科教学活动的班级规模较大,学生人数较多,这就使得一方面教师很难充分调动学生,另一方面可能还会有学生没有参与表达的机会,降低了学生的参与度,影响了教学效果。另外,班级规模较大的情况下开展课堂讨论,很容易导致课堂秩序混乱,同时,传统的教室教学环境也不利于学生的充分沟通交流以及进入管理情境,从而影响教学效果。
四、案例教学法在本科管理学教学中的有效运用
案例教学法对培养学生的管理知识与能力具有积极的意义,因而在本科管理学教学活动中恰当地开展案例教学显得尤为重要。
(一)转变教师观念,提升教学能力
1.转变教师观念,实现正确定位。观念与认知指导行为,因而转变教师对案例教学法的认识尤为重要。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明确自身的职能主要是协调与引导,在课堂上应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鼓励每个学生都参与发言,并努力引导学生拓展思维,深入讨论,对不同观点给予必要的指导与提示,而不能轻易的批评否定。在教学过程中逐步树立起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及自身的咨询者、点评者和纪律维护者的地位。
2.增加实践经验,提升案例教学能力。案例教学法对教师的知识结构、教学能力提出了比传统讲授方法更高的要求,既要求教师具有深厚的理论知识,又要求教师具备优良的课程组织与调动能力甚至是一系列相关的管理实践经验。因此,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在强化教师理论知识、提升教学能力的同时,鼓励教师参与社会组织的管理实践,增强教师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从而有助于教师能够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出恰当的管理案例。
(二)创新教学制度,科学开展案例教学
1、创新管理学案例教学制度
(1)科学合理的安排案例教学的时间。
案例教学法的有效开展需要材料的收集、研讨等一系列环节,必然要充分的学时保障。传统的教学改革往往强调调整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的学时比例,但这种改变依然没有改变教师在两者之间抉择的境况,因而应当创新管理学案例学时制度,在基础理论课程结束之后将案例教学环节单独作为独立课程开展,独立考核,这样就使得两者学时分配更清晰,还有助于培养专门的案例教学教师。
(2)科学合理的安排教学规模与场景。
教学规模上,应当打破传统的行政班模式,减小班级规模,组成4-5人团队,3-4个团队即构成班级独立开展案例教学课程,这样有助于增强学生的参与度与积极性,避免“搭便车”或“挤不上车”的现象。教学场景既能影响团队成员的交流沟通,又会影响学生对管理情境的进入,因而应当改变传统的教室教学模式,尝试建立案例教学实验室,保证成员间充分交流的同时,增强了学生对案例中管理角色的认知。
2、科学开展管理学案例教学
(1)有序开展案例教学
所谓有序开展案例教学是指基于上述独立的案例教学课程的整个过程中,教师依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由浅入深的逐步增强案例难度,随着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学习能力的增强,教师工作重点由最开始的引导启发甚至是点名提问逐渐转移到纪律维护、咨询与点评方面,从而保证教学效果。
(2)精心组织案例教学
精心组织案例教学主要是指每一次案例教学课程的开展都应当有着严密的流程与要求,案例布置阅读、材料的收集、团队成员的交流讨论、课堂讨论、教师点评、形成书面作业考核,一系列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要求、记录与严格的分工,这样就能保证学生在整个过程中有着明确的任务角色,从而其参与度更高,增强其教学效果。
总之,在提高本科教学水平的背景下,管理学课程中积极应用案例教学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只有转变教师观念,提升教学能力,创新制度,科学开展本科管理学案例教学,才能克服当前存在的问题,实现其积极的教学效果。
本研究为沈阳体育学院院管课题《“管理学”课程案例教学模式的实验研究》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应丽芬,许莹.管理学案例教学法实践与思考[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0(s1):114-116.
[2]张建三.管理学案例教学法实践探索[j].中国轻工教育,2010(4):62-64.
[3]杨海钦.管理学案例教学有效性反思[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10(1):142-145.
一、高校人力资源管理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至今,人类的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学生接触的事物越来越广泛,对教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人力资源管理教学的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与之相对应的教学体制未能够及时地与之同步变化而使得人力资源管理教学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
(一)教学观念跟进脚步慢
受我国传统教育观念和方式的影响,在如今的教学中,很大程度上仍沿袭了传统的教学方式,学习表现为记忆型和被动重复型,学生仅限于记忆和重复老师给他们的东西,而且课堂呈现出灌输型的特点,整堂课几乎都是老师讲学生听,老师写学生抄。
(二)未能很好的将理论联系实际
现在社会需求的是具有实践能力的人才,特别对于实践性非常强的人力资源管理课程来说,对实践能力要求更高。但在实际教学中,多数老师往往只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理论的应用;缺乏实践锻炼的学生,虽然能够说出满口的专业术语,但却不能加以灵活运用。
(三)想法“丰满”,实际“骨干”
在教学改革中,呼应教师充实教学方法,而且很多教师也在不断的思考教学方法的问题,身边也经常听到“应该改变”、“应该这样”、“应该那样”、“我想这样会更好”的想法,但在实际中却应用甚少。很多时候,采用的仍然是比较单一的方式,对于渴望获取更多、更新知识的学生来说,无法满足他们内心的需求,学习积极性低,甚至出现厌恶的情况。
(四)课堂缺乏感情交流
人是感情丰富并且敏感的动物,他们渴望得到心灵的满足,渴望得到肯定,渴望被人关注,学生同样如此。但在实际教学中,讲台离学生很近,可是老师却离学生很远,呈现出“近在咫尺却远在天边”的现象。导致如此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教师缺乏对教学方式的创新,习惯于照本宣科,甚至是照答案宣科,很少询问学生的需求,也很少与学生进行情感交流,对好与差态度一样,没能给予鼓励、肯定和支持,让学生倍感人情味的缺失。
二、对人力资源教学方法的探讨与研究
(一)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是由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教授率先引入到法学教学中,后来哈佛商学院的一些教师把有关工商业管理方面的实例进行整理后运用于教学实践,收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在这种情况下案例教学研究得到进一步深入,并在许多专业教学中得以推广使用。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以现实事件为题材,通过讨论、分析、总结,以激励学生主动参与学习活动的一种教学方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对课堂讲授、案例研究、研讨会等九种教学方法进行研究,分别在知识传授、分析力培养、态度转变、提高人际技巧、接受度和知识保留力等六个方面对各国专家做了广泛调查,结果发现案例研究的教学方法综合效果名列第一。
1.案例教学法的作用。在人力资源管理教学中合理、适当引入案例进行教学,比较容易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并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在案例教学中,师生通过良好的沟通、互动,能拓展学生知识的深度和广度;在对众多熟知的案例讨论、分析、思考过程中,能改变学生的观念,提升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在案例教学中学生通过自由的表达、能提高学生的表达能力,增强学生的勇气和自信心。
2.案例教学法的组织实施。案例讨论在启动案例教学时要求将全班学生分成人数均等的若干小组,一般以4-6人为宜。在限定的时间内各小组讨论,分析,每位成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设性方案,再通过综合思考达成共识,得出结论。课堂讨论的方式,笔者将其归纳为“引导型讨论”和“自由讨论”两类。“引导型讨论”主要针对比较复杂的案例,教师在课堂讨论前为学生提供一个系统解决问题的提示,然后要求各组学生合议找出答案,这样做的目的是对某类问题进行更为深入的思考,调整解决问题的视角。“自由讨论”则无任何限制,最大程度的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去解决问题,使学生有机会展示他们观点。
总结、归纳案例讨论结束后,教师要作一简短总结。总结内容一般包含:针对案例中的主要问题作强调,使学生加深对知识点的把握,对学生讨论中不够深入、不够确切的地方,作重点讲解。对于案例讨论的评价,要以正面激励为主,对没有参加发言的同学要加以鼓励和引导。
(二)角色扮演法在《人力资源管理》课程教学中的应用策略
一是要设计好主题及场景。角色扮演活动并不是对解决所有的管理类教学都有积极的作用,也就是说只有适合角色扮演的主题,才有可能达到理想的效果。所选课题要尽量让学生有话可说,有事可做;给学生的任务既不能太难,也不能太容易,要稍稍超出学生的能力,使学生有一种挑战,有一种成就感,这样有利于培养学生兴趣和激发热情。要求教师要有精湛的设计能力,否则在设计上可能会出现简单化,表面化和虚假人工化等现象。这无疑会造成对教学效果的直接影响,使学生得不到真正的角色锻炼。同样的,在设计场景时,要合理,设计的场景与测评的内容相符,否则就会使受学生摸不着头脑。
二是要选定学生。参与角色扮演的学生性格、人数、是否具有表演才能等对活动的效果有较大的影响。有时学生由于自身的特点不乐意接受扮演的角色,而又没有明确的拒绝,其结果是在扮演中不能够充分的表现出他们自己。而另一种情况是学生的参与意识不强,角色表现漫不经心。这些都会影响知识传授的效果。因此,挑选什么类型的学生、挑选多少学生,安排他们扮演哪些角色需要管理教师认真加以考虑。可提前几天布置题目,让学生们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便于提高活动的质量。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