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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服务分析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8 08:51:1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环境卫生服务分析,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环境卫生服务分析

篇1

一、需求分析与总体设计

(一)平台总体需求

将平台分为现有业务系统和新业务系统,其目的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1、二次开发:归纳和总结现有业务系统,有利于对现有业务的应用进行整合。由于现有业务系统是基于WEB技术的应用信息系统,主要是针对PC用户,特点是业务全面、功能强大,但对用户的电脑配置及网络传输速度要求比较高,现有业务系统一般不能被手机移动用户使用,因此有必要将现有业务系统的常用功能进行二次开发,以满足手机移动用户的使用需求。2、可重用性:每个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都可能会使用到自定义菜单、消息推送、自动回复等功能,因此需要针对新的功能开发一个新的业务系统,当需要创建一个新的微信公众平台时,只需要重用新业务系统即可,从而提高了微信公众平台的开发效率。3、易于扩展:当现有业务系统或者新业务系统的需求发生改变时,只需要单对某个业务系统进行扩展,新的功能扩展并不会影响到整个微信公众平台的正常运行。

(二)平台总体架构

微信公众平台开发架构通过微信服务器与业务系统的每个应用功能进行信息交互,如图1所示。

二、?P键技术及解决方案

(一)业务管理器实现

1、业务管理器整体功能。业务管理器是服务集成器的核心,包括业务分发器和业务注册器两个部分,作用是负责接收微信服务器的业务请求并调用应用服务器的业务。业务分发器主要包括:(1)接收业务:接收来自微信的业务请求,业务的请求应该包括应用业务的编号;(2)验证业务:通过请求业务的编号查询业务所在的应用服务器;(3)调用业务:根据验证业务活的应用服务器地址,调用应用服务器的业务;(4)回复业务:对应用服务器的返回数据进行解析打包成XML格式,并调用微信API接口,回复至微信服务器。业务注册器的作用是对现有的业务系统的应用服务进行注册,包括增加业务、删除业务和更新业务等功能;(1)加业务:增加应用服务器中的一个具体业务,包括业务的地址、名称、所需参数等信息;(2)删除业务:负责删除某个应用业务;(3)更新业务:当某个应用业务改变时,使用更新业务功能对其进行更新。

2、业务分发器设计。业务分发器的目的是接收来自微信服务器的业务请求,并根据请求调用所业务系统中对应的某个具体业务功能,业务分发器接收响应的业务种类主要有两种:WAP请求业务和信息查询业务,对于这两种业务,业务分发器的处理有所不同:(1)WAP请求业务;WAP请求业务是指通过微信内部浏览器访问一个WAP业务,业务分发器需要根据请求使用微信内部浏览器打开该请求对应的业务服务的WAP页面。(2)信息查询业务:信息查询业务根据请求查询应用业务中的数据,将查询结果解析成XML格式并回复至微信服务器。

(二)微信业务接口

1、微信业务接口设计思想。微信业务接口的主要目的是为新业务系统提供接口,包括消息推送、自动回复、自定义菜单等。微信公众平台的信息通讯就是一个消息的发送与接收的过程,消息通讯包括主动消息通讯和被动消息通讯。主动消息通讯是消息主动推送,被动消息通讯包括了消息被动推送及自动回复。无论是主动或者被动消息,微信平台发送及接收的消息都是基于XML格式的。

2、微信业务接口类设计。为了实现微信业务系统的功能,需要设计相关类,微信业务接口类的封装是将微信业务实现的微信接口、消息类型、调用方法进行封装。微信业务接口类包括了公众号票据获取类、消息接收类、消息响应类及自定义菜单类。公众号票据获取类用于获取Access token(公众号的全局唯一票据)并将获取的值返回给调用者;消息接收类负责接收来自用户所发消息,包括了文本、图文、音频等消息;消息响应类负责对用户所发的消息进行回复,回复的内容包括文本、图文、音频等消息;自定义菜单类负责微信公众号菜单的定义、菜单的响应等。

篇2

doi:10.3969/j.issn.1006-1959.2010.09.371文章编号:1006-1959(2010)-09-2603-02

静脉输液是社区卫生服务中疾病治疗的一项主要手段,社区卫生服务站由于人员、环境局限等因素给患者带来输液安全隐患,如何减少卫生站静脉输液的不安全因素,提高静脉输液质量,值得社区服务中心及卫生服务站管理者的关注。本文通过对辖区内卫生站的现场调查考核中发现静脉输液的安全隐患,现报告如下:

1.安全隐患

1.1药物配置环境不合理。由于社区卫生站条件所限,一部分卫生站均为改造而成,存在治疗室结构不合理,治疗室与污染区相距较近,部分卫生站在治疗室管理上松懈,有菌物品与无菌物品放置混乱,工作人员不穿工作服、不戴帽子口罩进治疗室操作,导致治疗室空气质量差,从而造成药物污染,带来输液反应的发生。

1.2药物配置的配伍问题。近年来临床新药越来越多,对新药的配伍禁忌在《280种注射液的药物配伍表》上不能找到,外加联合用药的增多等因素都增加了操作者的困惑。

1.3违反无菌操作原则。不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造成操作过程污染,如:操作前不洗手;液体瓶口消毒不正确;加药时手污染注射器轴心导致药液污染;止血带未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皮肤消毒不规范。

1.4忽视静脉输液微粒的存在。玻璃安瓶切割掰开时不消毒造成玻璃微粒的脱落;加入粉剂药物时反复使用同一针头抽药造成胶塞脱屑。有报道,输液准备时输液带入的微粒与进针的针头号与次数有关[1];配药时有药品结晶未溶颗粒,联合用药的微粒污染,有人对输液配伍微粒累加的研究结果提示,配伍药物越多,微粒越多,微粒增加越明显[2]。

1.5查对、巡视制度落实不够。卫生站由于人员不足,通常是接诊、配药、输液一人完成,未能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输液室内巡视不够,不能及时观察病人的输液速度、有无液体渗漏和输液不良反应的发生等情况。

1.6外带药物问题。社区卫生站为满足群众的需求往往承担代注任务,但是由于这些患者病种复杂,而卫生站工作人员对上级医院带回的药物性能不熟悉,给输液安全带来了隐患。

1.7人员业务知识缺乏。目前卫生站承担静脉输液的大都为乡村医生,缺少静脉输液的专业知识培训。

2.对策

2.1规范卫生站的建设,加强治疗室及输液室的管理。新建或正改建的卫生站在建筑设计上充分考虑治疗室及输液室的分布。加强对治疗室的规范管理,物品放置有序,有菌物品与无菌物品分别放置,治疗室与输液室开窗通风每日2次,紫外线消毒1小时。各卫生站建立输液反应应急流程,配备常用抢救药品与物品。患者输液注意事项上墙。

2.2合理用药避免药物配伍禁忌。控制输液内药物总数,配置前熟悉药物药理作用,尤其是对于新药或不熟悉的药物要阅读药物说明书,在没有资料证实可以混合静脉用药时,严禁随意配伍。任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

2.3建立静脉输液规范流程。通过规范的建立,强调重点环节的注意事项,如:操作者在执行操作前后规定洗手,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在开启安瓶前要求消毒瓶颈,严禁敲击;避免反复多次穿刺瓶塞,减少微粒的产生;规范握持注射器的方法等。

2.4制定外带药物管理制度。外带药物必须提供发票及药品说明书;要求必须在上级医院注射一次后接受代注;用药后30分钟加强巡视,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5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卫生站人员定期到医院轮训,规范静脉输液操作,确保人人过关;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内容包括:抗菌素的合理使用、输液技术进展、医院感染控制知识以及医患沟通艺术等。

3.结论

各卫生站通过加强静脉输液的防范措施以来,工作人员在静脉输液操作中,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有效提高了静脉输液的质量与安全,提升了社区居民的满意度。

参考文献

篇3

第一条为了提高生活环境卫生质量,预防和控制疾病,保护居民健康,促进环境卫生专业的发展,提高环境卫生工作的水平,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环境卫生监测站和卫生防疫站的环境卫生科(组)或相应机构(下称环境卫生专业机构)。

第三条环境卫生专业机构的基本任务是:运用环境卫生学以及其它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开展生活环境因素对人群健康影响的调查研究,掌握辖区内环境因素的卫生特征和人群的健康状况;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行使卫生监督权,根据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卫生法规、标准,开展环境卫生监测监督,达到改善生活环境,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目的。

第四条本条例由卫生部制订、颁发,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贯彻实施。

第二章任务和职责

第五条县、区级环境卫生专业机构的任务和职责:

(一)对县、镇、乡、村建设规划,小区规划,小型建设项目,街道、乡镇企业,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及生活服务性行业,城乡废弃物处理等实施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

(二)收集整理辖区生命统计资料和其他环境、社会资料。结合本地区特点,开展生活环境对人群健康效应的监测和调研工作;

(三)对农村供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进行卫生技术指导和卫生学评价;

(四)对乡村、街道医院等的基层卫生防病组织进行环境卫生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六条地、市级环境卫生机构的任务和职责:

(一)制订辖区环境卫生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区、县级环境卫生专业机构开展各项环境卫生工作,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

(二)参加制定辖区的环境卫生法规,为当地政府当好参谋。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有关卫生要求,工作规范和实施细则;

(三)组织各区县环境卫生专业机构,共同做好辖区内生活饮用水及水源地、公共场所和服务性行业生活居住区室内外空气等环境质量的经常性卫生监测监督和环境污染急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四)结合辖区生活环境问题,开展人体生物材料监测和环境卫生调研工作,提出改善生活环境质量,保护人群健康的措施和对策,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五)收集、整理、分析辖区生命统计资料,环境污染的健康效应监测资料,并按期填报“环境污染与人群健康监测报表”;

(六)对城市建设规划、大中型建设项目实施预防性卫生监督;

(七)对进入生活环境的主要日用品进行卫生学评价;

(八)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技术、咨询服务。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卫生专业机构的任务和职责:

(一)制订本地环境卫生规划,组织指导下级环境卫生专业机构开展环境卫生监测、监督、调查研究、科研工作,统一评价指标,实施质量控制,定期进行业务考核。有计划地对本省环境卫生专业人员进行在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环境卫生专业队伍的素质;

(二)参加制定本地区的环境卫生法规,制订有关地方性环境卫生标准、规范、程序、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工作常规、基础档案;

(三)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居民健康状况、人体生物材料,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和服务性行业、生活居住和风景旅游区的卫生监测监督和环境流行病学工作;

(四)对城市建设规划,大、中型建设项目实施预防性卫生监督。积极参与环境影响的医学评价;

(五)收集、整理、辖区生命统计资料、环境与人群健康效应监测资料,分析环境健康效应动态变化,提出改善生活环境质量,保护人民健康的措施和对策,包括环境病的防治等,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六)对进入生活环境的主要日用品进行卫生安全性评价;

(七)开展环境卫生技术咨询服务。逐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信息系统。

第八条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的任务和职责:

(一)组织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环境卫生监测、监督、调查研究工作,协助各地解决工作中提出的技术问题;

(二)参加全国性的环境卫生法规,标准的起草、制订、修订工作,负责提出全国环境卫生监测规划。组织协调全国性协作任务;

(三)定期向卫生部报告全国环境卫生监测工作,为国家制订环境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咨询意见;

(四)研究制订全国环境卫生工作程序和技术规范,统一全国性的环境卫生监测、检验方法,开展质量控制活动。研制有关仪器;

(五)建立中心数据库储存全国环境卫生资料。在现有基础上初步建立全国性计算机网络,组织指导全国科技情报交流工作;

(六)组织出版全国性环境卫生年报;

(七)通过协作,举办培训班,讨论会等方式培训省级环境卫生技术人员;

(八)研究环境因素对人体健康影响的早期指标,研究健康效应及评价方法。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是全国环境卫生工作的业务技术中心。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地区(州、盟)、直辖市、地辖市均应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环境卫生监测站,该站是当地环境卫生监测工作的业务技术中心。监测站的组织形式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县(旗)及市辖区卫生防疫站要有专业人员从事环境卫生监测工作。任务较重的县区也可根据需要,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建立环境卫生监测站。

篇4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建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中小城市的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存在不太适应的状况。本文以提高中小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目的,探讨了中小城市的行政管理体制、作业运营体制和作业监督体制,以供中小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参考。

关键词:行政管理;作业运营;监督

当前,我国特大城市、大城市的环境卫生问题已经逐步受到重视,兴建起了许多现代化的垃圾处理设施,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相对比较高。但是大部分中小型城市(这里指50万以下人口的城市)的城市环境卫生问题比较突出。这类城市面积不是很大,人流量不是很多,在环境卫生的管理方面更有利,但同时,这类城市经济一般不是很发达,对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视程度也相对少些。研究适合大多数中小城市的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提高中小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是解决中小城市环境卫生问题的关键。

一、政府行政管理体制

2006年初,建设部颁发的《中国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白皮书已就环境卫生行政管理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首先是健全和完善环境卫生的行政管理构架;其次要强化政府行政的规划、法规、政策、标准等管理职能;其三必须切实履行好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市场的监管职责。

环境卫生行政管理机构应该是和一个城市内各级政府的数量一致的,具体来讲,在一个设区的中小城市里,除了市级具有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外,各区级政府还应设有相应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这样,既体现了环境卫生管理是政府的城市管理职能之一,又能加大环境卫生监管力度。就是说,要按照分级管理、重心下移的思路管理城市环境卫生,要对城市环境实行全方位的管理并要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一级是市政府管理,负责对全市整体动态因素的宏观管理;二级是区政府管理,负责对本区动态因素的具体管理;三级是街道办事处及其居民委员会管理,负责对社区和群众自治的管理。三级管理是在市、区二级政府统一指挥下的有机协调管理。根据目前部分城市的经验,中小城市的环境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宜采用分级环卫部门管理的模式,要明确界定政府环卫管理部门的职能。各级环卫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履行环卫管理职能和对环卫作业服务的市场进行调控;负责环卫发展规划的编制,地方法规、规章的起草与实施;管理政府资产和社会收费;维护环卫作业市场秩序。市环卫局对全市环卫工作实行全方位的调控、管理,对区环卫局实行业务领导,对县级市环卫局实行业务指导。区(县级市)环卫部门负责环卫作业服务的监督管理,分区域设立环卫监督管理所,主要承担所辖地区市容环卫的宣传、检查监督和收费管理。

二、环卫作业运营体制

从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出发,环境卫生政府行政管理应同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运营相分离,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不再直接从事具体作业服务的组织,而是交由市场组织生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以公共财政的方式负责采购(也可以通过社会中介来组织采购),同时实施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市场的有效监管。对环境卫生事业的市场化改革来说,其根本目的不在于是事业模式还是企业模式,而在于它是垄断的市场还是竞争的市场。

要按照经营城市的思路,将市场化的机制和手段引入环境卫生管理作业领域,这在国内很多城市都有成功的先例。主要做法是,在保持环卫行业目前单位性质不变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环卫作业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努力实现合理配置城市资源,逐步减轻财政负担,从而达到环卫管理的最佳效果。凡政府财政拨款的道路清扫、生活垃圾清运、环卫公共设施、保洁服务和垃圾处理等较大型经营性项目,应公开信息,打破区域部门的局限,在统一市场准入制度、统一服务质量标准、统一监督管理的条件下,动员原作业服务单位和社会上符合资质条件的各种经济成分

的作业单位进入市场参与投标竞争。

三、作业监督体制

借鉴国内外开展城市环境卫生质量监督管理的先进经验,分析目前我国中小城市环境卫生质量监督管理中的利弊得失,现代城市环境卫生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应遵循系统理论的原则,建立高效、科学和有序的管理机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深入思考:一是深化环卫工作改革,逐步推行清扫保洁特许经营权拍卖,推行清扫保洁质量监督考核,降低城市清扫保洁成本,提高清扫保洁质量。二是通过对街道(镇)的质量状况评价,调动街道(镇)第三层面的责任意识和争先意识,增强第三管理层面的管理力度和效果。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环卫专业作业和居民商家清扫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构建门前三包和城建监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培养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四是按照网络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各类资源充分共享、指挥调度灵活机动、多种手段无缝链接的工作机制,为加强城市市容环境保障提供有力的支撑。五是发挥好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广泛发动市民群众参与监督,要重视运用各级人大、政协的监督职能,积极打造“人人重视城市管理,人人关心城市环境”的舆论态势。

参考文献:

[1]冯肃伟.我国城市环境卫生事业全方位改革思考.中国建设报.2007.3

[2]梁广生.构建环卫市场新格局――北京市环卫行业体制改革新路.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2007.4

篇5

【关键词】环境卫生管理;事业单位;财务预算

一、环境卫生管理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的特点

环境卫生管理事业单位财务预算主要包括:部门预算、基本建设预算、城市维护费预算、收费收入预算等。环境卫生管理事业单位是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于非物质生产部门,主要是满足社会的精神文化需要,以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为社会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这种性质的不同也决定了其财务预算管理的要求不同。

第一,经济业务活动的内容不同。环境卫生管理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城市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其中也有部分有偿服务的收费收入,但其资金也是上缴财政统一使用,所需经费由财政统一拨付。因此,财务预算编制的要求高,必须包括多种专门针对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预算,重点不仅是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预算绩效管理,还要保证实现社会效益,为社会发展尽责尽力。

第二,经营行为目的的不同。环境卫生管理事业单位是从事城市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和监督的社会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管理和服务,其目标着眼于社会效益。因此在社会效益的目标导向下,其财务预算从编制到执行以及日后的绩效考评都有不同的标准尺度,更多关注的是社会效益,需要从业人员具有更高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技术素质。

因此如何做好环境卫生管理事业单位财务预算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二、我国环境卫生管理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现状分析

环境卫生管理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经历了不断改革、发展完善的过程,正逐步走向规范化,财务管理效率得到极大地提高。但还存在很多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第一,预算意识不强、预算管理观念落后。环境卫生管理事业单位还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财务预算管理体系,预算管理机构设置相对简单,没有配备足够人员,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单位预算意识不强,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够,只是将财务预算管理作为财务部门的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对其了解甚少,缺乏对预算管理进行全面统盘的考虑,预算管理空有其表,导致预算资金管理工作不符合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从而很难经受住新形势下的财政、审计、人大等各方考验。

第二,预算缺乏依据,编制方法不科学。环境卫生管理事业单位没有给予财务预算应有的地位,财务预算编制时间不足,从事预算管理工作的部门和人员配备不到位,使编制部门不能够对预算项目进行必要的调研、论证,预算编制准备极不充分,降低了预算编制的质量基础。而且由财务部门代为负责预算管理,没有明确的授权地位,往往采用上年基数增量法来进行编制,预算体制改革推进的“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得不到贯彻。

第三,预算执行的分析与考核缺乏,预算管理成效甚微。预算执行的后期分析和考核缺乏,最终影响到预算管理效果的原因有两大方面,一是经营环境的影响。环境卫生管理事业单位作为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它的经费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这种特殊的社会属性使其制定建设和运营关注的重点不同,往往忽略了建立一套完善的预算执行的分析考核制度。二是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预算执行考核制度,预算结果未与经济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挂钩,优劣得不到该有的奖励和惩罚,员工积极性降低,预算管理名不符实。

第四,内控监督缺失,财务风险管理意识淡薄。环境卫生管理事业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常以吃“皇粮”自居。没有设置内部审计监督部门,没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和财务安全意识淡薄。这些内控监督的缺失,导致预算单位风险预警功能的丧失,从而加大了单位的财务风险。

三、完善环境卫生管理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对策

为真正落实财务预算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环境卫生管理事业单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第一,正确认识财务预算管理的作用,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建设。要搞好财务预算工作,首要任务就是大力提升财务预算人员的专业素质。首先,要提高财务预算人员业务能力。其次,要增强财务预算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再有,财务预算人员要了解新形势下国家财政的方针政策,根据上级领导部门对预算资金的各项管理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改革预算编制方法,全面推进零基预算。首先应保证预算编制依据的正确性,规划整个预算管理工作的时间,留足预算编制的准备时间,加强事前调查、取证,综合考虑单位内外部因素、历史和未来因素,科学预测本单位业务发展,还应考虑社会整体效益,以此为基础进行财务预算。其次逐渐替换增量预算的编制方法,采用“零基预算”,提高预算与实际的密切程度,彻底转变财政预算资金传统的粗放式的管理模式,由过去被动核算转变为现在的主动管理,更新预算管理理念。

第三,制订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算工作流程。环境卫生管理事业单位要制订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算工作流程,使单位在预算管理方式、技术、手段等方面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流程可遵照;设置合理的预算管理机构和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划分,使各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激发各岗位工作潜力,共同完成本单位预算资金管理工作。

篇6

关键词:企业统计;城市环卫;管理;作用

中图分类号:C8文献标识码: A

一、企业统计的概念

以统计的方法收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数量方面相关信息,再通过对信息的统计分析得出科学的结论作出预测来指导企业以后的生产经营。

建国60多年来,我国的企业理论是不断发展的,它伴随着中国政治风雨和经济建设,走过了艰难曲折的道路。中国的企业理论产生于伟大实践,又反过来指引着中国企业改革发展方向。[1]企业统计服务于企业管理,有着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三位一体的统计整体的职能。

企业统计的信息职能就是要求企业统计能及时、准确、系统采集、整理、展现与企业经济活动相关的统计数据,形成完备的企业统计信息数据库,发挥企业经济信息的主体作用。丰富完备,标准系统和及时准确的企业统计信息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要素之一,它是一种资源,具有使用价值,能为企业创造财富,产生效益,开拓市场。

企业统计的咨询职能就是要求企业统计能充分使用企业经济信息数据库的统计信息资源,以及其他的的信息资源,深层次,多领域地展开企业经济活动的综合分析和专题研究,在广泛研究政策,市场,企业自身情况的基础上,就企业生产经营的众多问题作出预测和置信评估,为企业的各种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及备选方案。

企业统计的监督职能就是要求企业统计应依据企业经济信息数据库的统计信息资源和其他的信息资源,及时、准确和全面地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状况实施定量检查,提供监测,预管,中止的信号,以其企业决策管理层及时调控,保障企业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企业统计在城市环卫管理中的作用

1、夯实环卫基础信息,起到城市管理基石作用

一个城市环境卫生精细管理水平如何,从环卫基础信息的完善程度可略窥一斑。环卫企业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狠抓统计基础工作,积极完善环卫设施及各类环卫作业基础信息,筑牢城市环卫精细管理坚强基石。

1.1完善环卫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信息,摸清环卫家底

果皮箱、垃圾桶、公共厕所、密闭式垃圾清洁站、垃圾分选转运站、垃圾填埋场等都是极其重要的市政基础环卫设施,它们的存在保障了城市的安全有序运行。一个城市究竟有多少这样的环卫基础设施、其分布使用情况如何、能否满足城市日常运行管理需要、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还需要进行怎样的规划……都需要详实的统计数据加以说明。环卫企业分类统计上报各类环卫设施基础信息,彻底摸清环卫家底,使环卫企业及政府都心中有数,为环卫企业日常运营管理及政府加强环卫行业管理与指导提供第一手资料。

1.2理清各类环卫作业基础信息,明确各自职责任务

一个城市拥有多少环卫作业车辆、有多少环卫作业人员、每天清运处理多少吨垃圾、有多少道路作业面积、每天进行多少次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这些环卫作业基础信息的明确和完善,可以有效界定环卫企业作业任务,清晰环卫企业作业内容与政府行业监管范围,明确各自职责任务,为环卫作业定额的制定、作业效果的考核评价以及作业经费的结算等各项环卫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通过全面夯实以上环卫基础信息,及时加强环卫统计基础管理,筑牢城市环境卫生精细管理基石,为城市环境卫生精细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2、组织报送统计信息,强化信息收报纽带作用

政府对城市环境卫生的精细管理,还需要更多更详实的环境卫生统计信息作为支撑。但是政府本身并不生产这些信息,信息源头基本上都处于各个基层环卫作业单位,介于政府与基层环卫作业单位之间的环卫企业,需要按照政府环境卫生统计工作要求,在基层环卫作业单位与政府间穿针引线、发挥三位一体(基层环卫作业单位、环卫企业、政府在环卫统计管理工作中融为一体)的纽带作用,对统计工作进行“顶层设计”,构建顺畅的统计工作流程,加强环卫数据的收集报送,高效顺畅地开展统计管理。

环卫企业在组织收集报送环卫统计数据时,必须紧紧抓住数据质量这个中心,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环卫作业各个环节进行精准细致的监管计量,数据采集与报送信息化,全面提高环卫数据质量。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报送的环卫统计数据质量较高,比较客观公正,容易得到政府及社会公众的认可,环卫企业在发挥环卫信息收报纽带作用的同时,协助政府极大地提升了环卫信息的公信力及美誉度。

3、精细统计加强分析,发挥信息咨询服务作用

城市环境卫生精细管理要从源头抓起,环卫企业规范开展各项环卫作业,严格按照工艺标准运行,对相关统计信息的采集报送等企业统计制度精心设计,实行统计精细化管理,即将日常发生的统计工作程序化、将统计管理制度或工作内容标准化,处理日常统计业务专业化、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将统计工作信息化,使企业管理各单元按照企业统计制度要求精确、高效、协同、持续运行,全面提高企业统计数据质量。

在全面加强统计精细管理的同时,环卫企业积极分析各项环卫作业数据,提出环卫作业改进建议,发挥统计信息咨询作用,促使企业各项环卫作业达到政府监管标准,全面发挥环卫服务作用。大型环卫企业更是积极挖掘潜力,不断提高环卫运营管理水平,在业内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发挥统计分析信息咨询功能,主动为城市环境卫生精细管理出谋划策,协助政府积极推进城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为全面改善城市宜居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4、扩大公众信息接触,沟通政府与公众的关系

城市日常有序运行不可缺少环境卫生的有力保障,试想如果居民楼下的垃圾一天不及时清运出去,散发的异味就会让市民难以接受 ;设施不严格按照工艺标准规范运行,造成二次污染同样会让周边老百姓叫苦不迭……这些负面影响会让市民不支持不理解环卫工作,使政府不得不分出精力来处理市民与环卫运营企业产生的矛盾,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环卫企业在加强环卫作业规范运营的同时,充分利用设施开放契机公布环境监测指标,通过环保科普基地吸引市民参观,借助网络等现代信息媒介广泛宣传环卫规范作业及环境友好型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扩大公众对环卫信息的接触和了解。通过持续不断的强化环境卫生公益宣传,加强公众与政府环卫信息交流,有效沟通公众与政府的关系,增进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及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起到连接政府与公众的桥梁作用,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精细管理水平。

结束语

企业通过持续改善自身管理,不断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密切政府与公众关系,全面发挥企业统计在城市环境卫生精细管理中的作用。积极倡导绿色和谐的环保理念,形成全民参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理解珍惜城市环境卫生工作成果、共同建设保护绿色家园的环境保护新风尚,全面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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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在梳理以上分析理论和工具的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借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3A评估步骤(充分性评估、可行性评估、可能性评估)[5],并结合水和环境卫生服务在中国农村的供给情况,重点对以下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1)水和环境卫生服务是否容易获得?主要从时间成本进行评判,包括取水时间为往返厕所耗费时间等。(2)水和环境卫生服务使用情况如何?主要从设施、服务的质量以及可持续性方面进行评价,涉及问题有饮用水的质量、厕所的质量、以及能否长期使用。(3)水和环境卫生服务能否覆盖目标人群使用。尤其是妇女和儿童等。(4)水和环境卫生服务能否产生预期效果?着重从经济、社会、生活质量,以及人的尊严等方面进行评估。陕北黄土高原梁峁丘陵沟壑区。近年来,该地在各级政府、国际组织的指导和帮助下一直致力改变取水难、环境卫生差的状况。2005-2007年间志丹县改厕受益人口28975人、解决饮水人口7540人、全县卫生饮水的普及率达到52.6%,居民生活饮用水4项指标合格率100%。课题组于2009年10-12月随机选取了4个改水改厕项目村———保安镇张沟门村和沙道子村,顺宁镇百草台行政村和保娃沟门村进行了入户访谈和问卷调查。问卷和访谈内容包括改水改厕前后情况,村民对于改水改厕的满意度情况等。课题组共发放问卷200份,获取有效问卷192份,问卷样本符合正态分布,问卷对比数据均通过卡方检验。访谈采用结构式访谈的形式,共访谈当地村民7人,其中卫生室医生2人,小学教师2人,家庭妇女1人,学生1人,村干部1人。

    水和环境卫生服务的获取改水以前,志丹县当地农村的饮用水及生活用水主要是井水以及河水,取水不便,很多农户家庭需要花上大量时间挑水以满足日常饮水及用水需要。改水项目的实施为当地农户取水用水提供了便利,69.1%的问卷调查家庭在改水后,家中有了自来水;不少农户家庭有了自家独立的水井;一些村深水井打造,用水情况有了很大改善。根据陕西志丹县4个改水改厕项目村的问卷统计,改水后,取水时间在10min以内的家庭达到了72.9%,而取水时间在40min以上的家庭仅为0.8%,改水使村民取水时间大为缩短。改厕以前,志丹当地农户家庭使用的厕所主要是简陋的茅厕或是露天的粪坑,70.2%被调查者的家中无独立的厕所。改厕后,被调查者家庭自家有独立厕所的家庭也占到了83.4%,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比例达到了72.0%。在访谈以及观察中,课题组成员也了解和观察到,无害化厕所一般都建于房屋的旁边,用厕的便利度相较于以前也大大增加。46.4%被调查者在改水以前往返厕所需的时间在1min以内,15.6%的被调查者在5min以上,改厕后,往返厕所在1min内的比例增加到了59.4%,而需要5min以上的比例降低到了8.3%。因此,水和环境卫生改善工作基本达到预期目的,大大提升了当地居民日常生产生活的品质。水和环境卫生服务使用情况42.4%和38.2%的问卷调查家庭认为“与5年前相比,所在区域的安全饮用水”有“明显改善”和“有一定改善”,改水后,卫生饮水普及,水质改善,这些都是改水受益家庭所深切体会的。在通有自来水的家庭,或是房屋附近有水井的家庭,取水用水都比较方便。但是通过村民访谈,一些村民也反应,虽然取水便利了,饮用水的水质有所保障,但是一些饮用水还存在异味,需要更好地监测。43.1%和41.5%的被调查者认为“与5年前相比,所在区域的厕所状况”有“明显改善”和“有一定改善”。改厕后有顶、有墙、有门、有便池、有粪便处理设施的无害化厕所代替了以前的简陋的茅厕和茅坑。在改厕以前,当地村民顾虑最多的雨天和夜间用厕不便、污水泛滥、臭味弥漫、不小心会掉下茅坑等问题在无害化厕所建立后都基本得到缓解或解决。使用沼气式厕所的家庭一般使用沼气作为做饭的燃料,给生活也带来了便捷。不过,调查中也发现由于生活习惯等原因,一些村民建成的卫生厕所未得到很好利用。三联式厕所维护也需要一定的技术和成本,这些都妨碍了水和环境卫生设施的后续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前期资金的浪费。目标人群的使用在问卷调查中,39.47%和48.68%的被调查妇女“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改水后饮用水状况,30.26%和48.68%的妇女“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改厕后厕所环境卫生条件,比例远远高于“不满意”的情况,问卷调查的女性对于饮用水和改厕的满意度达到了88.16%和78.95%,比男性对改水和改厕的满意度86.84%和77.88%还要高。同时,3.8%的被调查者认为改水之后“孩子上学方便”,21.80%的被调查者认为改厕之后“孩子上学比较方便”。在家庭妇女、教师、学生的访谈中了解到,水和环境的改善,对于家庭妇女,家务劳动变得轻松,用厕隐秘性得到保障;对于孩子,学校饮用水、厕所卫生方面也有了很大改善。从问卷调查以及访谈来看,当地村民、妇女、儿童对于水和环境卫生的改善都是相当满意的。村容村貌。绝大多数村民认为改水改厕后,村容村貌得到很好改善。61.8%和27.2%的被调查者“非常赞同”和“比较赞同”。改水改厕项目实施后,村容村貌变得更好了,7.3%被调查者“不太赞同”这一观点,而“不赞同”和“很不赞同”的比例仅仅有3.6%。自豪感。在进一步的问卷调查中,79.4%的被调查者在改水改厕后对于自己的村庄“更加喜欢了”,37.6%和45.5%被调查者认为在改水、改厕后,亲朋好友对自家附近环境给予“很高”和“较高”的评价。环境卫生的改善也促进了村民对家园的认可。肠道疾病控制和预防。29.3%和55.0%的被调查农户认为改水改厕后,自己及家人的肠道疾病有“明显减少”和“有所减少”。在问卷和访谈当地的卫生室的医生中也了解到,改水改厕项目的实施,安全饮用水的普及以及粪便处理的无害化,使水质和卫生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从而使得以饮水传播和蚊虫传播为主的肠道类疾病的发生率大大下降。卫生观念及习惯。在调查自己和周边的人卫生习惯改善方面,38.7%和37.0%的被调查者认为“有明显改善”,55.5%和56.1%的被调查者认为“有所改善”,5.8%和6.9%的被调查者认为“和以前一样”,而“比以前差”和“比以前差很多”的比例均为0%。这说明,绝大多数当地村民对于改水改厕项目的实施对于其卫生习惯改善的促进持肯定的态度。但在问卷调查和访谈的过程中,也了解到当地村民一些落后的卫生观念和不良习惯,仍普遍存在,如:有相当一部分村民还是习惯于喝生水,如厕后洗手的习惯并未完全养成。经济促进。32.8%和42.9%的被调查者认为环境卫生的改善对经济促进“影响很大”和“有一定影响”。对于改水、改厕后,收入是否有明显好转,30.2%的被调查者认为“有明显好转”,56.6%认为“有好转”,而“比以前差”和“比以前差很多”的比例都为0%。对于改水改厕后村里投资增加的情况,19.8%的被调查者认为“有很大增加”,27.8%认为“有一定增加”,9.6%认为“增加很小”,25.1%认为“没有变化”,17.6%选择了“不清楚”。在调查及访谈中了解到,虽然一些村的蔬菜大棚经济、旅游业、蓄养业的发展与改水改厕带来的环境卫生的改善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村民对于改水改厕对经济促进作用及带来的机遇的认识并不十分清晰。

    农村改水改厕推进使农民对于水和环境卫生的服务更容易获取,水质和厕所卫生状况得到良好的改善,妇女儿童等焦点人群对于水和环境卫生服务的使用的满意度提升。同时,水和环境卫生服务提供也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水和环境卫生的现状不断改善,农民对于水和环境卫生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不过,问卷调查和访谈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改水改厕维护工作、农民意识等方面。结合问卷调查数据以及相关材料,课题组认为志丹在今后的改水改厕项目的推进的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方面:其一,改水改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政府应在继续推进改水改厕项目的同时,强调部门之间联动、精简服务供给环节、推进饮用水监测体系的建设、加强改水改厕工程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率。其二,加强卫生宣传与教育促进。作为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水和环境卫生,在改善过程中不仅能直接减少与水有关的疾病、减少劳动交易时间。各级政府应采取多种方法鼓励群众更积极主动参与到改水改厕项目中,使改水改厕项目成为转变农民健康认知、促进农民公共参与、转变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缓解贫困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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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预防医学;社区卫生服务;运用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17-0317-02

0 引言

预防医学是一项以人群作为研究对象,使用宏观、微观技术手段,对影响健康的因素以及作用规律,来分析外界环境因素和人群健康的关系,进一步延长人群寿命[1],提高生命质量的学科。为探讨预防医学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运用效果。本文调查2001年-2005年和2006年-2010年两个阶段居民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劳动卫生、心理卫生等相关知识的掌握、年家庭食物中毒发生例数以及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满意度情况进行比较。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该地区5个大型社区,所有社区在2001年前均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集2001年—2010年间所调查社区内,家庭食物中毒发生案件和居民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劳动卫生、心理卫生等相关知识[2]的掌握以及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满意度情况的相关资料。

1.2 方法 将该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分成两个阶段,将尚未引入预防医学人才和概念应用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的2001年-2005年设为第一阶段,将引入预防医学人才和概念应用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的2006年—2010年设为第二阶段,对两个阶段居民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劳动卫生、心理卫生等相关知识的掌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满意度以及年家庭食物中毒发生例数情况进行比较。

1.2.1 环境卫生 提高社区群众对于环境卫生影响健康的意识,了解吸烟、油烟、装潢材料等环境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3]。

1.2.2 食品卫生 通过健康教育讲座等宣传教育方式,提高社区居民对农药残留、有毒物质、食物污染等食品安全问题的意识程度,定期对社区居民通报食品中毒信息。

1.2.3 劳动卫生 针对居民的职业进行劳动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并加强劳动污染对居民生活环境影响的监测。

1.2.4 心理卫生 了解居民的心理、精神状态,对于存在心理不良问题的居民进行积极心理引导,树立居民积极向上、乐观、健康的心态,有助于帮助居民处理家庭、社会、邻里之间的关系,避免疾病的发生。

1.2.5 流行病学研究 定期观察流行病发生、发展情况,在流行病高发季节提前进行预防,避免出现大流行的发生。

1.3 统计学方法 数据结果采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处理,首先做正态检验,计量数据采用(χ±S)表示,两组间比较采用配对均数t检验,以P

1.4 观察项目调研方法 居民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劳动卫生、心理卫生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的调研,由调研小组设计相关知识问答卷,调查该地区居民对有关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劳动卫生、心理卫生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问答卷满分100分,分数越高说明患者对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越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满意度情况的调研,由调研小组设计满意度评价调查表,让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进行评价,满分100分,分数越高说明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越满意。

2 结果

第一阶段,该地区居民相关知识掌握为(67.32±12.23)分,年家庭食物中毒发生例数为(76.43±3.67)起,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满意度为(78.87±3.54)分;第二阶段,该地区居民相关知识掌握为(89.32±16.21)分,年家庭食物中毒发生例数为(28.78±1.78)起,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满意度为(92.34±7.76)分,可见第二阶段的居民相关知识掌握、年家庭食物中毒发生例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满意度明显优于第一阶段,均具有显著性差异,P

3 讨论

加强预防医学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提高预防医学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举办讲座,在社区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定期更换板报等形式对居民进行教育,提高居民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劳动卫生、心理卫生等相关知识的掌握,大力消除影响居民健康的因素,提高居民的生活、学习质量,加强社区疾病预防工作网络建设,提高社区对流行性疾病及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降低各种因素对居民身体健康的伤害。本文研究发现:第一阶段,该地区居民相关知识掌握为(67.32±12.23)分,年家庭食物中毒发生例数为(76.43±3.67)起,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满意度为(78.87±3.54)分;第二阶段,该地区居民相关知识掌握为(89.32±16.21)分,年家庭食物中毒发生例数为(28.78±1.78)起,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满意度为(92.34±7.76)分,可见第二阶段的居民相关知识掌握、年家庭食物中毒发生例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满意度明显优于第一阶段,均具有显著性差异,P

参考文献:

[1]鲍勇,龚幼龙.临床预防医学在卫生服务发展中的作用[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2,18(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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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树立优质服务的文化理念,是后勤工作中强化企业文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的核心

树立优质服务的文化理念,是后勤工作中强化企业文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的核心。要树立优质的服务的文化理念,其中最为关键的主要有三点:

一是,注意树立诚信服务的理念。诚信服务的理念是服务文化价值观的最高表现形式,对企业的信誉情况有着直接性的影响。诚信服务的理念,具体到企业的后勤工作中,不仅仅指的是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要抱有诚信的态度,还指的是要确保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质量是服务的生命线,因此,在开展后勤工作的过程中坚决杜绝欺瞒、夸大等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将诚信服务的理念渗透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渗透到每个员工的内心深入;

二是,注意树立特色服务的理念。特色服务实际上指的就是个性化的服务,通俗来说,就是根据所服务的人群的实际要求所提供的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服务。在后勤工作中树立特色服务的理念,能够有效的提高服务的人性化水平,从而实现提升服务质量的目的。

三是,注意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人是企业文化的主体,是企业文化的创造者和体现者,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强化企业文化建设最为根本的任务就是提高人的素质,这一点在企业的后勤工作中亦是如此,要在企业后勤工作中,强化企业文化健身,提升服务质量,确立“以人为本”的观念至关重要。具体来说,要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建设优秀的企业文化,有如下几点做法值得借鉴:首先,要注意建立学习型的组织。当今社会,学习是人的立身之本,也是企业的发展之源。在开展后勤工作的过程中,要提高后勤服务的质量,也必须要从人的要素入手,通过不断的学习来提高后勤员工的素质,改变后勤员工滞后的思维方式和思维理念,并通过制定制度、落实措施等方式把学习型组织的建设切实落实到后勤员工的日常工作之中,以全面提升后勤工作的服务水平。其次,要重视后勤员工的培训工作。丰富的、娴熟的服务知识和服务技能是后勤人员做好后勤工作的基本素质,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先决条件。在后勤工作中,后勤员工应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精通什么”的基本原则,通过采用集中训练、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以及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和多种途径来组织开展后勤员工的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服务水平。最后,要注意建立企业与民主管理相结合的全员参与制度。企业文化建设是企业所有职工的职责所在,只有全体员工共同参与进去,才能够实现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员工在参与企业文化建设的过程中,虽然并不是每个员工的每项意见都会得到采纳,但是其参与的这个本身的过程就意味着员工的存在价值被得到了认可和肯定,就是企业“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建设理念的一种良好的体现。而且员工自身的存在价值被得到了认可和肯定之后,往往自身也会形成对企业强大的认同意识,而且这种意识还会渗透到其开展工作的各个细节之中,从而促进了后勤服务水平的有效提升。所以,在强化后勤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后勤服务水平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发挥民主管理的作用,注意尊重员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责任感,让员工在心理上对企业的企业文化产生自觉的、真正的认同感,积极主动的为企业文化建设而努力。

二、 培养文化自觉意识,是后勤工作中强化企业文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的根本

培养文化自觉意识,是后勤工作中强化企业文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的根本。文化自觉意识,实际上是一种深刻的文化思考,是一种具有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感的文化理念。文化自觉意识具有一定的开放性、进步性、创新性和超前性,如果在企业文化建设的过程中,没有文化自觉意识来做支撑,就往往会因为缺乏文化敏锐感,而让机会擦肩而过,并导致企业的文化建设工作缓步不前。因此,在强化后勤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后勤服务质量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培养员工文化自觉意识,以良好的文化自觉意识为切入点,发现更多的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方法和途径。

培养员工的文化自觉意识不是空洞的,要培养员工的文化自觉意识,必须要从细微处着眼,从日常工作的点滴入手,实行精益化的管理,将培养员工的文化自觉意识渗透到后勤工作的每个环节,细致到对员工的情绪和精神元素的深度把握。如:在强化安全管理时,仅仅制定安全规定、安全口号是不够的,而是应该细致到对员工工作疲劳规律的深度了解和分析,对员工的工作疲劳状体变化的过程进行观察和管理,并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积极设法规避这种会因工作疲劳的而出现的安全问题或导致的安全疏漏,不但以此提高了后勤服务的质量,还因此很好的体现出了对员工的人文关怀,体现出了对安全工作的自觉关注和重视,让企业文化真正的内化于心。

三、重视环境卫生工作,是后勤工作中强化企业文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

环境卫生工作是企业文化建设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也是企业后勤文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企业如果不重视环境卫生工作,整个企业的信誉和形象就会因此而大大下跌,企业文化的建设和表达也会因此受到不可避免的影响。因此,企业要想构建独特的企业文化,要想获得良好的信誉和效益,要想不断提升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要重视环境卫生工作。

具体来说,要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应注意关注如下几点:首先,环境卫生工作涉及多个层面和多个环节,只有把握好与企业环境卫生相关每个层面、每个环节的工作,才能让企业的环境卫生从整体上不断提升,不可有所疏忽或遗漏;其次,要重视员工环境卫生意识的提高。员工是影响环境卫生工作的关键性因素。可通过环境卫生宣传、员工培训等多种方式和途径来从根本上提高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让员工认识到环境卫生对于企业和自己的重要性,为环境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再次,在环境卫生工作的具体落实过程中,还可以通过成立专门的卫生检查小组或是采用互相监督的方式,确保环境卫生工作的切实落实和有效保持。最后,要重视环境卫生的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环境卫生的基础设施是影响企业文化不断提升的硬件条件。很多企业在开展环境卫生工作的过程中,会因为环卫设备的因素而导致出现所做的环境卫生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在后勤工作中,就要注意做好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并要注意对环卫设备的及时检查、维护以及更新,以尽可能的保障环境卫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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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体系;垃圾装运站;布局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体现主要是从城市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的质量来看,其服务的内容必须科学合理,对于其管理工作必须制定有效的制度体系,对于生活垃圾的处理也一定要不断的完善,以此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的有效性与高质量。

一、城市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支持体系

(一)城市环境卫生公共服务定义

城市形象作为一个全方位展示本城市特点以及风格的重要表现形式,其有着整个城市深刻的文化内涵以及外在的特征。当一个城市有着洁净的外表时,整个城市就有了一张有效的宣传名片,整个城市的洁净程度也直接的反映了这座城市中的居民素质以及精神文明,同时也直接的反映了城市中环卫工作者的工作态度以及工作责任感。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影响着整个城市能否更好、更快发展的主要因素就是这个城市的公共服务质量。由于城市的发展需要借助大量的人才,那么这些人才在对城市进行选择的过程中,充分考虑的应该是城市的生活质量,一旦城市的环境卫生、公共服务质量可以对人才有一定的吸引,就可以保证人才在该城市驻足,最后贡献出自己的力量,促进社会的发展,吸引更多的内部与外部的投资,促进城市的快速发展与进步。在对公共服务进行制定的过程中,制定者充分考虑到的是以人为本的制定理念,从而为人们提供了较高质量的生活环境。现代人对于生活质量的追求都开始明显的提高,面对着这样的改变,城市的服务质量也在提高,尤其是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城市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支持体系支持

1.财力上的支持

在构建合理的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大量的资金注入,如果资金充足,那么以后的卫生服务工作就可以顺利的进行。在整个公共环境卫生服务工作当中,由于大量的工作是由服务者进行的,但是这些服务者在另一方面也是这项工作的管理者。由于公共卫生服务在众多的工作行业当中,其地位相对低下,很少有专业的人才愿意投身到这项工作当中,所以政府部门应该针对这种情况,发挥劳动骨干在工作当中的重要作用,并且在这同时,将资金的支持投入到工作当中去。对现阶段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可以明确的发现,由于城市的发展速度过快,所以很多城市的配套服务都不能满足城市的发展要求,尤其是城市中的公共卫生服务。在这之中,最为突出的现象就是在垃圾进行转运的过程中,存在着滞后的问题;公厕数量偏少;环卫工人工资较低等等。分析现象发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资金不到位造成的。

2.管理体制的支持

城市的环境管理工作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其中包括了市政、园林等等,对于这些方面的管理工作,是较为复杂的,并且需要很多个部门机构的相互进行配合才能完成。整个环境管理部门在运行的过程中,管理的机构很多、其管理的层次划分也很多,所以在进行工作时,需要大量的人员对整个工作进行协调才可以有效的完成,形成一个较为合理的工作管理布局。

在对环境卫生管理服务进行改变的过程中,很多服务的状态都是大包大揽的状态,所以卫生管理部门应该鼓励相应的民间组织以及企业投身到工作当中去,建立一个有效的、平等的机制。将整个机制标准化,对需要开展的项目采用招标的方式完成,加强各级部门的监督管理,尤其可以利用媒体的力量,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宣传并加以改善。

二、生活垃圾处理具体系统构造

(一)垃圾的收集系统

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工作过程中,主要是通过清洁人员进行垃圾收集工作,清洁人员从社区、道路以及一些垃圾的收集点进行清扫和收集,通过小型的车辆将垃圾运到垃圾装运站。

(二)垃圾的转运系统

清洁人员将垃圾收集后将垃圾集中的转运到垃圾装运站,再由垃圾转运站内的机械设备处理,在这一过程中主要包括的内容有:转运车辆、路线等等。

(三)垃圾的处理系统

现阶段对于垃圾主要是通过三种方式进行处理,有焚烧、堆肥以及填埋。这几种方式的处理垃圾可以实现无毒、资源化、减量化的优点。

三、垃圾转运站的作用

垃圾运转站在运转系统中占据着重要的主导地位,设置垃圾转运站的最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最大程度上节省运输垃圾的成本费用,这样就能促使垃圾在收运过程中效率的不断提高以及经济的不断增加。对于垃圾转运站的建设来看,其建设过程中必须依照临界费用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在建设和运行的过程中其总共需要的费用必须有效的控制在可行的范围内。如果在垃圾运转的过程中超过了实际计划的距离,就需要采用中转运输的方式进行。

第一,运转站在准备将垃圾运送的过程中,需要将垃圾进行压缩,而后使用更大的车辆将垃圾运走,从而尽量的减少油耗。

第二,加大对转运车辆的维修与护理工作,并且适量的投入资金,降低车辆对道路以及环境的危害。

第三,在运转站内的垃圾,需要用到相应的设备对其进行分类处理,保证垃圾的分类合理,将不能回收的垃圾及时处理,将可以回收利用的垃圾及时的回收处理。

第四,生活垃圾存放过程中,有特殊的存放位置,将垃圾放置在综合的处理场中,这个处理场在选择的过程中,应该充分的考虑其经济性以及环保性。

第五,垃圾的转运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作为垃圾的收集站,这样就可以在以后的回收过程中,减少成本。同时还可以保证垃圾在处理过程中,不会因为分布范围广,影响回收工作的开展。

第六,就是在公厕的设置上,需要相关的人员花费一些心思,由于工作是一种特殊垃圾转运站的附属品。所以应该提高其有效的利用率,保证其存在的价值在使用过程中实现最大化。

四、转运站设置的基本原则

首先,在进行运转系统布局的过程中,应该保证整个系统布局的过程中,积极的配合城市的整体规划以及整个城市的卫生需要,在进行布局的过程中,还不能忽视国家法律法规的存在,充分的将国家的要求纳入布局过程中。其次,在运转站的设置上,应该考虑到周边的道路交通状况,保证整个道路处在畅通无阻的状态当中,在运转时,密切的注意运转车辆的正常运行以及运转站的顺利。再次,运转站的设立应该考虑到诸多影响因素,所以所处的环境应该处在市政条件都齐全的位置,保证运转工作快速有效的进行。最后,运转站在工作的过程中,会对周边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通过严密的考虑,应该将其设置在远离人群的位置,避免造成环境的二次污染。

结束语:

城市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是一种民生基础性的服务,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基本内容之一,其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利益。伴随我国城市的不断深入改革,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城市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对于其垃圾的处理也越来越关注,因此我国在进行垃圾处理转运站的建设与布局工程时一定要结合城市环境卫生公共的基本要求,促使我国城市化建设越来越完美。

参考文献:

[1] 刘扬.基于太阳能小镇探究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金融困境及支持[J].现代商业,2014(30).

[2] 王兰英,杨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中国的未来城镇化建设[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24(9).

[3] 张秀娥,王冰,张铮等.我国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困境分析[J].经济研究参考,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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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境卫生;管理;途径

中图分类号:[X33]文献标识码:A

前言

近年来,各个城市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积极探索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如实行生活固废处理、餐厨垃圾收运、“三乱”清除、道路清扫保洁等市场化运作机制;推广实施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制度;开展文明示范路段创建;不断深化行政执法机制创新,推进行政执法综治化,提高城管执法效率;逐步形成职责明确、协作配合的长效机制,在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中,既要清理、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建筑和设施,又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解决好群众买菜难、吃早餐难、垃圾处理难等实际问题,真正做到将创建过程变成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过程,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有效推进提供了保障。

一、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边缘地区及部分市区内都存在死角、环境卫生管理体制薄弱的现象,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机制没有建立,没有完善考核评估机制,环卫经费不足等问题。在城市人员流动频繁的地方,乱丢垃圾现象较为普遍;同时还存在基础设施不足的情况。环卫工人人员编制缺少、招工难、队伍老龄化、工作环境差、经费压力大、管理机制创新不够。市区停车秩序、犬类管理等等都是目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存在的最为突出的问题。

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途径

认真贯彻党的十精神,按照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的要求,联系城市具体实际,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针对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给予解决,提升城市品位和公共服务水平,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城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使城市环境卫生面貌有了明显的改善,但脏乱差等问题仍有存在,市民反映强烈。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是改善人居环境,保障身体健康,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需要;是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城市高端要素集聚能力,推动科学发展的需要;是改善城市形象,彰显城市特色,提高城市品位的需要。重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行政,突破了原有的管理模式,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精细化,人性化和网格化管理,做到有新意、有创意。加强管理工作,严格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全面履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责任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日常监督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市容环卫督查督办和定期检查评比制度,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形成合力,加大力度,重点解决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检查力度,广泛宣传,清除卫生死角。建立完善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深入实际进行调查,查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划,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采取有效措施,拓宽渠道,改善环卫工人的待遇,解决招工难、老龄化等一系列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充分调动环卫工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加强市区停车秩序管理。进一步完善停车场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空间,因地制宜,立体开发。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加快推进重点地段机械智能停车场建设,限期督促规划中被占据停车区域(场所)的功能恢复,科学合理设置停车泊位和相关标识,制定和实施年度建设计划。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健全管理机制,理顺部门职责,坚持严格执法,实行信息共享,相关部门紧密协作配合,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推行市场化停车管理模式。坚持“严格控制、规范管理、限管结合”的原则,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责任机制,加强城市建成区犬类管理。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切实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水平。切实加强对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领导。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体系,相关部门及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的职责,强化责任,注重协作,完善督查考核奖惩办法,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加大投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发挥“数字城管”作用,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根据专业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继续加大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厕所等卫生设施建设力度。同时,要加强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指派专人定期进行保养、维护,保证各种设施的正常使用,更好地发挥环境卫生设施的作用。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强队伍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城管工作人员正确认识城管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城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到城市管理工作中去。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观念,树立全局意识,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努力建设和造就一支具备较高素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要在政治上、学习上、生活上关心城管执法人员,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执法环境,消除后顾之忧。加强协调工作,形成管理合力。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不是城管部门一家的事,而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支持配合。因此相关部门和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作用,与城管部门一道共同做好工作,努力创造优美、整洁、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真正把城市建设成生态工业城区。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切实纠正不文明行为,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共同维护城市形象,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篇12

横沥镇位于东莞市东部,面积50平方公里,下辖16个村委会,1个社区,户籍人口3.5万人,外来人口20万。多年来,横沥镇积极创造优良的投资软硬环境,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形成了以工业制造业为基础,商贸服务业协调发展,城市建设与人文生态同步推进的发展格局。横沥是一个祥和美丽的生态之镇,一直以“宽、洁、绿、美、净、通”作为打造“魅力横沥”的标准,使城市环境不断优化。自90年代初,横沥就按照高起点要求制订了全镇的城乡建设10年规划,高标准开发建设“一河两岸”、“一环两直”、“中心”,大力发展新城区,改造旧城区和搞好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使整个城市发展的框架基本形成。经过多年来的建设,横沥的中心区面积由5平方公里扩展到10多平方公里,镇内等级公路100多公里,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城市生活中心区、生态旅游区、工业园区布局合理,新城中心区“一河两岸”商贸圈正日益成为对周边镇区具有辐射效应的城市名片。横沥镇全镇的绿化面积为977.2公顷、覆盖率为27.2%,并于2003和2009年成功荣获“广东省卫生镇”、“国家卫生镇”的称号。

2.横沥镇市容环境卫生存在问题

近年来,横沥镇在整治环境卫生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继创建省卫生镇的成功后,一鼓作气,加大整治力度,于2008年完成创建国家卫生镇的各项检查及验收工作。大大提升了横沥镇的市容环境卫生及城市形象。但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很多不足的地方,环境卫生整体工作推进缓慢,局部工作出现倒退现象。

2.1管理机制不完善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也必须有机协调、共同推进。目前的城市管理体制存在许多缺陷,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环境卫生管理职能尚未完全理顺。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环卫工作虽然是横沥镇环卫所为主,但许多公共设施却有自己的主管部门,如绿化带、河道、公交站牌等就分别涉及园林公司、水利所、公交等职能部门,有的一个点就牵涉到几个部门、涉及的部门越多,责任就越难以落实。如在绿化管理方面,道路的绿化带在生长过程中,难免出现人为的损坏和美化的修剪,损坏的绿化带及修剪后成堆的绿化垃圾没有及时的处理,而管理责任在园林公司。

2.2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淡薄

有相当一部分市民在环境卫生方面的公德意识差。由于多年形成的陋习,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垃圾,在街上随意散发宣传资料,随意乱张贴等“六乱”现象较为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一,市民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投放、倾倒垃圾,扫垃圾出门、高空乱扔乱抛垃圾、乱丢乱倒垃圾现象经常发生;二,“城市牛皮癣”源头难于根治,乱张贴、乱涂写屡禁不止、清后反弹现象普遍;三,建筑工地车辆带泥上路和散体物料运输污染道路现象时有发生;四是流动摊档、夜市档不按要求设置箩框扫把,摊档周围乱丢杂物、乱倒油污、随意摆卖现象严重;五,宅基地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现象严重,致使卫生死角普遍存在;六,移动招牌、户外广告违规设置,乱摆放、乱吊挂现象难于管治。七,在垃圾清扫、保洁方面,从横向看,主街道较好,小巷道较差;从纵向看,在节假日、重要会议、领导视察时段,环卫部门和村临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突击性环卫大整顿,时效性强,而有效性却短,常常是“一抓就紧、一放就松”,呈现出一种断层状态

2.3环卫设施陈旧、老化

近年来,政府和主管部门虽然加大了对环卫设施的投入,但由于环卫工作量的不断增加,环卫设施仍然存在不足。目前环卫所有车辆17台,其中垃圾运输车14台,扫路车1台,洒水车2台。属于报废车而仍在使用的垃圾运输车2台,在使用过程中,经常维修,不仅增加运行成本,而且影响工作效率,;无牌无证车辆4台,根据市的要求,相对情度上已不能使用;垃圾运输车辆中的吊臂车只有1台,担负着全镇8个垃圾站的清运任务,工作量大,容易使车辆进入老化状态且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现横沥镇有垃圾中转站20个;垃圾压缩站8个,且工厂企业每年以数十计不断增长,垃圾的清运工作长期处于超负荷运作,导致垃圾留城时间延长,加之垃圾运输车辆和一些垃圾中转站的陈旧老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活垃圾的及时运送和处理。

2.4环卫工人的素质问题

环卫行业历来是社会弱势群体较集中的行业,环卫工人的工作又是最辛苦的、最默默无闻的,收入相对较低。由于传统观念和世俗的偏见,一般进环卫工作的大多数是能力差、文化程度低、家庭生活困难、再就业能力弱的人。目前,横沥镇的所有环卫工人中,绝大部分环卫工人都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技能与思想认识方面都需要加强。

2.5机械化程度低

目前横沥镇除了少数主要干道基本实现机械化清扫外,一线清扫保洁人员仍是一把扫帚、一个簸箕、一辆手推车,工作方式还很落后,机械化程度还很低。而且环卫工人每天必须普扫两次以上,白天还要维持路面的干净。环卫工人长时间、频繁地出现在马路上。正因为如此,环卫工人的职业危险性也成倍增长。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及城市道路大量拓宽改造后,人们对环境卫生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提高环境卫生质量,环卫部门对主要马路一般实行16小时保洁、重点路段一般实行18小时保洁。效率低下的条件下更是会增加很多交通隐患!在繁华路段人流量、车流量大,却是环卫工人保洁的重点,环卫工人需在川流不息的车流中穿行将其拾起,增大了环卫工人的危险性。

2.6相关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加强市容管理和建设的一项重要法规,不仅规范了政府机关、普通居民的行为和义务。而且规范了各级依法管理城市、建设城市必须遵循的原则。但是在具体的落实中,存在着专业人员不专,不懂法,不依法的普遍现象,职能单位、职能部门在管理和建设城市中的角色混乱,管理混乱,任务不清,职责不明,管理跟不上,法规约束不到位。

3.原因分析

3.1政府职能定位欠准确

1)分管不明。

根据市政府的职能分工,东莞市城市管理局是市容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但目前,横沥镇还没有与东莞市城市管理局对口统一的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归属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管理,形成“双层”管理、“多头”管理的现象,致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规范和工作要求无法落到实处。人为造成了政令不畅通,部门之间配合不完善,责权利不明确,管理责任制度难落实等情况。从而导致政令落实不下去,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落实不到位。

2)大包大揽致使工作体制缺乏活力。

横沥镇政府从人力、财力、管理等全部牵头负责。环卫管理体制带着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远远不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城市管理的需求。环境卫生工作的产业化和企业化程度太低,从而制约了公众和社会参与的热情和程度。

3.2资金不足

专项环境卫生事业的资金投入不足。资金来源不广,严重制约了横沥镇的环卫事业的发展。像环卫工人待遇不高,致使劳动积极性不强,责任感不强。同时也制约了镇环境卫生事业的机械化、科技化发展,设备维修跟不上,奖惩措施力度不够。

3.3宣传不到位

1)对于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

从目前来看,主要是条幅和电视台进行宣传。这两种宣传方式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力度不够,范围不广。导致监督和保持工作难以有效进行。

2)对于管理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转变教育不足。

不少中基层管理人员以及工作人员对环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从而导致监督无效、责任不能有效落实,分管工作不积极。

3)环卫工人技能的培训与思想认识的提高不够。

环卫工人的工作特点决定了,很多的问题能够由他们最先发现。而对于他们的宣传教育不到位,导致在卫生保持和垃圾处理上效率低,出现纰漏环节多,而且缺乏最及时有效监督。

由于横沥镇对“六乱”行为处罚相对宽松,执法、处罚难以到位,而市民对这些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了解不深。因此,很多人对这些恶习陋俗并不重视。

4.关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个城市的良好形象和文明程度首先体现在城市环境卫生的整洁优美。针对目前横沥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及建议:

4.1进一步优化管理体制,深化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改革

1)要理顺市容环卫管理体制

细化责任区划,建立一个精干、高效、能够切实担负起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挥、协调、监督等职责的管理机构。责任细化落实到人,并且将干部的考评与多对应环卫职责完成情况想挂钩。

2)进一步加强市场化运作的管理

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基础,政府、企业、社会、外资等多元投资主体为架构的城市垃圾处理投资新体制,增辟资金来源,加大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通过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在政府资金投入不断巩固和提高的基础上,要全面实行城市垃圾有偿服务收费制度,尽快建立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的补偿机制,达到多渠道筹集资金的目的。同时,面向社会,利用环卫设施点多面广影响大的优势,采取共同投资大家受益的原则,不断推动环卫设施的技术进步和更新换代。

3)加强环卫工作的规划。

环卫工作所牵扯部门广泛,工作的连续性要求高,工作要求细致全面。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应该全面评价和分析全镇上下的环境卫生情况。在空间和时间方面做出更加细致的分析和规划。原则上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依靠群众,清洁城市,化害为利,造福人民。比如厕所的建设位点选择,垃圾收集运输的不同地点不同时间的密集性高低。

4.2营造氛围,大力加强环卫工作宣传力度。

宣传工作在环卫工作当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1)城市环境卫生离不开环卫工人的辛勤劳动,但更离不开全社会对环卫工人及其劳动的理解、尊重和支持。

环卫部门应该立足本职工作,会同政府宣传单位和新闻媒体等,从不同角度、多方面多层次地宣传颂扬环卫战线上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大力弘扬环卫工人默默奉献的精神面貌,热情讴歌环卫工人为城市建设所做的突出贡献,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支持环卫工作、尊重环卫工人、自觉维护城市环境的良好氛围,打造出一个人人理解、支持和关心环卫工作的和谐氛围。

2)群众参与环卫工作中有着决定成败的作用。

要通过电视、报纸、条幅、社区宣传栏、家庭宣传小册子、镇中小学学生宣传教育等等方式将环卫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得深入人心,让群众能够充分看到环卫工作的切身益处。并且将垃圾分类、垃圾收集、环卫设施保护和环卫工作监督的工作进行深入浅出的指导性宣传。以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3)管理工作是贯彻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保证。

要让管理干部在思想上环卫工作的重要性。增加其专业性、技巧性、规范性的现代管理理念与行为。将监督与实干的精神贯彻上下!

4.3加大城市环境卫生科技投入,积极引进和培训环境卫生人才,提高环境卫生队伍整体素质

随着环境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行业内市场竞争将会越来越激烈,要想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就必须把行业队伍建设放到重要位置,着力于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既要继续发扬以时传祥为代表的“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净”的行业精神,发挥环卫作为窗口行业的示范作用,不断提高队伍的服务水平,又要以环卫行业发展需求为基础,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并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吸取高科技人才、复合型人才,推动行业作业的机械化、行业管理的规范化。在具体体制改革过程中,要改善环境卫生作业环境,提高环卫机械化水平,实现环卫作业高水平、高效率的工作方式,减轻环卫职工的劳动强度。另一方面垃圾处理是环卫工作的重头戏,只有引进专业的人才队伍,才能改变当前垃圾处理方式所带来的制约!将垃圾处理事业向着二次污染低、成本低、效率高、收益高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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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垃圾的管理,控制污染,改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

本条例所称城市垃圾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个人在建设和修缮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垃圾的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及其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主管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在上一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垃圾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城市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城市垃圾产生和处理的全过程实行管理,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对已经产生的垃圾,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防止污染环境。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改进燃料结构,发展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推行净菜进城,限制消费品的过度包装,开展废纸、废金属、废玻璃、废塑料、废电池、废电器等的回收利用。

第二章治理规划和设施建设

第七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垃圾的管理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城市垃圾的管理及有关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第八条市、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规划、国土资源、计划、环保、卫生等部门,根据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垃圾治理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城市垃圾治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收运及处理现状与评价;

(二)产生量的预测与特性分析;

(三)治理目标和指导原则;

(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主要措施;

(五)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处理的方式;

(六)处理场(厂)、废物综合利用场所、垃圾转运站等设施的布点、规模,垃圾运输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的停放及修造场所,环卫工作网点的布局及其占地面积;

(七)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布点规划。

第十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地区城市垃圾治理规划和国家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与标准,设置生活垃圾存放容器、转运站、分拣回收和处理场等设施。

单位内部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由各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以及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生活垃圾存放容器、转运站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第十二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因地制宜、技术可行、规模适度。城市生活垃圾可以采用卫生填埋、焚烧处理、生物处理,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综合处理方式。

第十三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分拣回收利用设施的布局及规模,按照垃圾治理规划合理确定。城镇密集的地区,鼓励相邻城镇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区域性大型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和分拣回收利用中心,集中分拣、处理生活垃圾,实现规模化和集约化。

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布局和规模,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根据治理规划统一确定。建筑垃圾排放前,应当进行分类、回收、利用,废弃部分应当尽量用于所在建筑工地回填。

第十四条严格限制建设日处理量低于三百吨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已建成投入运行的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应当配套建设废气净化处理设施,所排放的废气要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五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跨市域的生活垃圾填埋和堆肥等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立项前应当就其选址、规模、处理技术等征求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其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立项前应当就其选址、规模、处理技术等征求地级以上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未按照前款规定征求意见的,发展计划部门不予立项。

第十六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等技术标准。禁止建设没有防渗隔离层和渗滤液收集和处理系统的简易填埋场。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优惠政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国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和经营城市垃圾处理设施。

第三章运营和管理

第十九条城市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应当逐步实行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管理。

设立城市垃圾经营服务单位,应当经所在地市、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二十条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的经营权,可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拥有先进技术、服务质量好的单位经营。

第二十一条城市垃圾运输车辆由所在地市、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验后,发给准运证,方可营运。

第二十二条城市垃圾的贮存和处理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外观整洁,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第二十三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的政策、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污染控制标准,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要按照规定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第二十四条从事城市垃圾经营服务的单位接受委托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城市垃圾,实行有偿服务。有偿服务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四章收集和清运

第二十五条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保、卫生、经贸等部门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推广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禁止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实行先建后拆的原则,费用由拆除单位承担。关闭的垃圾处理场限期恢复植被。

第二十七条城市居民、单位必须按照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排放生活垃圾,并积极配合进行分类收集。

科研机构、医院、疗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厂产生的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不得混入城市垃圾,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建筑垃圾,应当委托经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单位或者个人清运。

第二十九条受纳建筑垃圾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受纳前向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受纳建筑垃圾,并接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从事城市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单位,必须将城市垃圾运往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理场(厂)和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任意倾倒。

第三十一条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密闭、整洁、完好,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扬撒、遗漏垃圾。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下列行为,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十一条规定,未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生活垃圾存放容器、转运站等设施的,责令其设置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核准从事城市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服务的,责令其停止经营行为,没收清运工具,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未领取准运证运输城市垃圾的,对车主处以每车次二千元罚款。

(四)违反第二十六条规定,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居民、单位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排放生活垃圾的,对居民处以每次五十元罚款,对单位处以每立方米五百元罚款,不足一立方米的按一立方米计算。

(六)违反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将科研机构、医院、疗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厂产生的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混入城市垃圾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七)违反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责令其承担清运费用,并处以每立方米五百元罚款,不足一立方米的按一立方米计算,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五万元;委托未经核准的单位或者个人清运建筑垃圾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第二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受纳建筑垃圾的,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处以受纳建筑垃圾每立方米五十元罚款,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五万元。

(九)违反第三十条规定,任意倾倒城市垃圾的,责令其清扫干净,并处以每立方米五百元罚款,不足一立方米的按一立方米计算,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五万元。

第三十三条违反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征求意见,擅自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由其主管部门对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篇14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垃圾的管理,控制污染,改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

本条例所称城市垃圾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个人在建设和修缮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垃圾的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及其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主管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在上一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垃圾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城市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城市垃圾产生和处理的全过程实行管理,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对已经产生的垃圾,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防止污染环境。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改进燃料结构,发展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推行净菜进城,限制消费品的过度包装,开展废纸、废金属、废玻璃、废塑料、废电池、废电器等的回收利用。

第二章治理规划和设施建设

第七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垃圾的管理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城市垃圾的管理及有关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第八条市、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规划、国土资源、计划、环保、卫生等部门,根据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垃圾治理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城市垃圾治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收运及处理现状与评价;

(二)产生量的预测与特性分析;

(三)治理目标和指导原则;

(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主要措施;

(五)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处理的方式;

(六)处理场(厂)、废物综合利用场所、垃圾转运站等设施的布点、规模,垃圾运输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的停放及修造场所,环卫工作网点的布局及其占地面积;

(七)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布点规划。

第十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地区城市垃圾治理规划和国家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与标准,设置生活垃圾存放容器、转运站、分拣回收和处理场等设施。

单位内部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由各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以及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生活垃圾存放容器、转运站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第十二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因地制宜、技术可行、规模适度。城市生活垃圾可以采用卫生填埋、焚烧处理、生物处理,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综合处理方式。

第十三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分拣回收利用设施的布局及规模,按照垃圾治理规划合理确定。城镇密集的地区,鼓励相邻城镇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区域性大型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和分拣回收利用中心,集中分拣、处理生活垃圾,实现规模化和集约化。

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布局和规模,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根据治理规划统一确定。建筑垃圾排放前,应当进行分类、回收、利用,废弃部分应当尽量用于所在建筑工地回填。

第十四条严格限制建设日处理量低于三百吨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已建成投入运行的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应当配套建设废气净化处理设施,所排放的废气要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五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跨市域的生活垃圾填埋和堆肥等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立项前应当就其选址、规模、处理技术等征求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其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立项前应当就其选址、规模、处理技术等征求地级以上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未按照前款规定征求意见的,发展计划部门不予立项。

第十六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等技术标准。禁止建设没有防渗隔离层和渗滤液收集和处理系统的简易填埋场。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优惠政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国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和经营城市垃圾处理设施。

第三章运营和管理

第十九条城市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应当逐步实行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管理。

设立城市垃圾经营服务单位,应当经所在地市、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二十条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的经营权,可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拥有先进技术、服务质量好的单位经营。

第二十一条城市垃圾运输车辆由所在地市、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验后,发给准运证,方可营运。

第二十二条城市垃圾的贮存和处理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外观整洁,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第二十三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的政策、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污染控制标准,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要按照规定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第二十四条从事城市垃圾经营服务的单位接受委托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城市垃圾,实行有偿服务。有偿服务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四章收集和清运

第二十五条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保、卫生、经贸等部门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推广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禁止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实行先建后拆的原则,费用由拆除单位承担。关闭的垃圾处理场限期恢复植被。

第二十七条城市居民、单位必须按照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排放生活垃圾,并积极配合进行分类收集。

科研机构、医院、疗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厂产生的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不得混入城市垃圾,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建筑垃圾,应当委托经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单位或者个人清运。

第二十九条受纳建筑垃圾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受纳前向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受纳建筑垃圾,并接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从事城市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单位,必须将城市垃圾运往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理场(厂)和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任意倾倒。

第三十一条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密闭、整洁、完好,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扬撒、遗漏垃圾。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下列行为,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十一条规定,未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生活垃圾存放容器、转运站等设施的,责令其设置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核准从事城市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服务的,责令其停止经营行为,没收清运工具,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未领取准运证运输城市垃圾的,对车主处以每车次二千元罚款。

(四)违反第二十六条规定,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居民、单位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排放生活垃圾的,对居民处以每次五十元罚款,对单位处以每立方米五百元罚款,不足一立方米的按一立方米计算。

(六)违反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将科研机构、医院、疗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厂产生的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混入城市垃圾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七)违反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责令其承担清运费用,并处以每立方米五百元罚款,不足一立方米的按一立方米计算,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五万元;委托未经核准的单位或者个人清运建筑垃圾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第二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受纳建筑垃圾的,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处以受纳建筑垃圾每立方米五十元罚款,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五万元。

(九)违反第三十条规定,任意倾倒城市垃圾的,责令其清扫干净,并处以每立方米五百元罚款,不足一立方米的按一立方米计算,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五万元。

第三十三条违反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征求意见,擅自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由其主管部门对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