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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渊源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8 08:51:1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教育法律渊源,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教育法律渊源

篇1

如果说法律教育课程的缺失是因,那么师范生走上工作岗位后法律素养的缺失则是果。在对湖南各县市1000多名一线小学教师的法律意识的调查后,我们可以清晰地得出以下分析结论,有50%以上的小学老师对于法律的态度是敬而远之,甚至有厌法、恶法等抵触情绪。他们认为法律在教育中只是摆设。有高达80%的老师有惧法、畏法的心理,他们坦言不会从法律的角度去思考教学中的问题,这部分教师大多对于自身的教育权益的理解也是模糊的。只有20%的老师能够基本掌握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认为依法执教是今后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一千多名小学教师中,有100多名老师是小学校长,他们作为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领路人,是学校管理的核心和师生的主心骨,其法律素质状况直接影响着学校的现实工作及发展走向。但据调查显示,他们中有50%以上的人对于法律持观望的态度,既不肯定也不否定;还有10%的人对于法律很失望,他们在依法治校的过程中碰到了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因而丧失了对法律的信任。只有10%的校长有着良好的法律素养,能自觉运用法律的视角去透视和观察事物,很好地保障了依法治校在学校层面的开展。由此可见,小学教师法律意识淡薄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绝大多数的教师都不清楚什么样的行为可能引发诉讼,他们对法的认识是模糊的,他们无法确定他们的教育教学活动是否合法,用法律来考量教学行为更是鲜见的事情。一些教师甚至认为,正义的天平是倾斜的、是不利于教育和学校。当前小学教师乃至小学校长们对于法律的狭隘理解,对于法文化的无知和诉讼的错误观念应该让我们有一种现实的警醒,高等师范院校法律课程的建设已远远不能适应培养小学教师的能力需要。

二、师范院校法律教育的深层反思

(一)不断强化的法治观念与传统文化的博弈

随着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依法治教和依法执教理念深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二十章指出“推进依法治教”,“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可见,教师作为教育活动的一个主体,在当今教育法制化的时代,从某种意义上说,已经成为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的执法者,法律素养也成为了一名合格教师所所必须具备的重要素质之一。现实的需求与现实的缺失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虽然这种缺失是许多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在这其中,最让人不自觉但却最顽固的一个因素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负面影响。中国古代社会是以血缘为纽带结成的错综复杂的宗法社会,形成了家族本位为主的根深蒂固的中国伦理思想。讲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及“三纲五常”,“在中国这样一个“层系组织之社会中,没有‘个人’观念。”中国传统文化中就缺乏个人及权利意识的观念。“天、地、君、亲、师”及“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等级观念,将教师置于高高在上,顶礼膜拜的位置,这种伦理价值观深深地植根在我们的民族文化当中,并无意识地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的观念。这种文化和价值观的影响是不自觉的,这种文化的不自觉性“润物细无声”般地潜入人的思维之中,被理所当然地接受、认同并实践。教师与儿童的关系中,服从与被服从仍是最主要、最直接的关系。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在依法治校如火如荼进行的今天,教师对于法律的态度才会一如既往地漠然,在教育教学中体罚、变相体罚、殴打等侵犯学生权利的行为才会无法杜绝。也正是由于这种观念的影响,家长对于老师的期待才会超越了老师所能承载的程度,尤其是农村小学,家长都会满怀信任地把小孩交付给老师,并嘱咐:“孩子要是不听话、该打就打,该骂就骂。”而这种信任实则是对老师违法教育行为的一种纵容。因此,要改变这样的局面,就是要不断强化法治的观念,逐渐在与传统文化的博弈中占据上峰。

(二)构建综合性大学与坚守师范院校办学特色的取舍

综合性大学的号角一响,许多学校进行了合并重组,在合并的大潮中,师范学校面临了巨大的挑战,一是如何在综合院校中开展教师教育,保留师范性;二是留存下来的独立的师范大学和师范院校如何发挥这种师范特性。2005年袁贵仁在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师范组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三点:师范院校“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师范性”,师范院校“必须坚定不移地面向社会”,师范院校“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师范性和综合性有机结合”。这三点明确指出坚持师范性是转型师范院校特色优势,立校之本。因此,对于师范院校如何保持住师范的论争是众多的。然而,在坚守师范性的同时,如何吸收综合性大学所倡导的多样、灵活、开放的价值属性往往被忽视了。要不剥夺,要不照单全收,这两种极端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十报告提出要“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衡量高校办学质量和水平,不是比规模、比大楼、比论文,更重要的是比内涵、比特色、比贡献。因此,正确地拿捏尺度,在巩固师范办学特色的同时,不断吸收综合性大学的积极元素,不断扩充师范院校的价值内涵,才是明智之举。一直以来,在学校教育中总是发生教师违反法律规定、践踏学生权利的事件,比如无视学生尊严,辱骂、伤害学生,偷看学生信件,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等。究其根源,就是师范教育一直以知识、技能培养为本体而忽视了人文科学精神等价值内涵教育,而法律教育正是这种人文科学教育不可或缺且至关重要的一环。师范院校是教育工作的母机,其培养的学生是未来中小学主要的教育工作者,他们能否适应时代的变化,树立依法治教的观念,提高依法教育教学的自觉性,直接决定了我国教育事业改革的成败。所谓“师者,传道、授业、解惑”,师者本身具有必有较高的人文素质和法律综合素养,才有可能培养出优秀的、具有较高法律意识的小学生,才能从根本上发扬和深化依法治国的理念。因此,在师范院校中构建法律教育体系是一项不可忽视的任务。

(三)法律教育的模糊属性与师范教育的融合

谈及法律教育,人们自然而然地想到的是律师、法官、诉讼等等。诚然,从渊源上说,法律教育具有专业属性,多代表法律职业教育,主要的目的是培养律师,属于一种精英式的教育模式,而在我国,法律教育的价值意义是完全不同的。我国缺乏法治的历史传统,普法教育是我国法律教育的基础,加之我国特殊的国情,法律教育除了法律精英教育之外,更大范围所需要辐射的是法律基础教育。正因为如此,曾经一度《法律基础》被作为非法律专业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然而,这门课程从开设之初就被定性为思想品德课,随着“两课”的合并,这种属性得到了巩固和扩大。虽然法律基础教育作为政治教育下的法律课程,有着不同于法律精英教育功能上的差异性,但从本质上而言,只要是法律教育就不能忽视法律本身的专业属性,这种专业属性包含了其自身独特的价值观、思维方式及精神内涵。在法律基础教育的过程中,既不能忘却了法律基础教育的政治属性和道德价值,也不能忽视对法律本身价值体系和价值内涵的解读。从深层次而言,法律基础教育较之于法律专业教育要更难,它需要通过对法律知识这一载体的讲授,把法律教育的思想性、政治性、法律性完美地结合。因此,我们首先要梳理清楚法律教育的属性,明确我们所谈论的法律教育是区别与法律专业教育或称精英教育的法律基础教育,这种法律基础教育的属性是多重的,既要体现法律性、又要体现思想性和政治性。而当这种法律教育与师范教育相融合的时候,又应当有所不同。最关键的就是要在法律教育的内容上根据师范教育的专业特点,对师范生进行系统的教育法制教育,弱化法律教育的思想教化的属性,而强化法律的针对性和应用性。使得师范生能够在法律教育的体系中获得法律的认知,培养用法律处理实际生活和工作问题的能力。

三、师范院校实施法律教育的途径

(一)更新教学内容,突出针对性

法律教育课程的改革必须突出它的针对性,改变目前法律教育“大一统”的模式,现在的法律基础教学,通常都是把所有的法律门类都一应俱全地在一名课程中予以介绍,几乎覆盖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全部内容。想要让学生通过短时间掌握这么多内容显然只能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学生也无法通过对各个法律门类皮毛似的了解,树立起法律观念,因此,师范院校的法律教育亟待突出它的针对性。针对师范生的职业的属性,开设教育法律法规相关的课程,比如教育法学、行政法学、儿童权益、依法治校等相关课程。

(二)改革课堂教学模式,突出实用性

法律本身是一门应用型学科,它并非是一门单纯的知识性课程,它的价值是能够被应用来解决实际碰到的问题。因此,在课堂的教学中,就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比如教育法学课程所涉及的法律条款就较多,如果单就这些条款逐个分析,一一细致讲解,学生的专注力和兴趣度会大大降低。这种教学方法的改革应用最多的就是案例教学法。在法律教育中也不例外。然而对于师范生的法律教育在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时候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明确教学对对象是师范生,因此在案例的选择上要尽量选择与他们的未来的工作息息相关的例子,这样更能够引起他们的关注和共鸣。二是应用案例教学法的目的不是单纯地解决案例,而是要将案例教学法与启发性的教学相结合。比如,提出一个案例,要让学生充分的讨论,教师通过分析思路的提示来启发学生如何用法律的思维来看待现实工作中的问题,让学生在反复的案例教学法中不自觉地形成法律的思维方式。这个过程比案例分析本身更重要。

(三)形成法治的校园文化氛围,实现环境育人的强化作用

篇2

关键词:高职;法律诊所;教育;实践;研究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8-0195-03

法律诊所式教育起源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它借鉴了医学院学生在医疗诊所临床实习的做法,倡导在实践和经验中学习法律和律师的执业技能。这种教学方法强调“以学生为本,以学生为主”的教学理念,以互动、模拟、参与式的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相结合,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方面取得了成功的经验。[1]该教育模式,自2000年被引进到我国以来,在一些高校得到了迅速推广。经过实践,创造出了一些较好的教学方法,促进了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受到学生们的好评。但是国内很多本科院校将开设法律诊所式教育,定位于检验学生本科阶段理论知识成绩的工具,更多的情况下只是作为理论教学的一种辅助手段,教育活动开展不充分,且学习时数有限,不能满足全体学生提高实践能力的需求,效果也不明显。[2]法律高职能否开办法律诊所课程,应该采取什么教学方法在当时还没有任何高校尝试过。

一、我院开展法律诊所式教育的实践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要求高职院校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按此要求,以诊所式教育为主要发展方向的实践教学,对高职法律院校来说,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很多高职法律院校仍侧重于法律理论的教学,忽视对以诊所式教学方法改革为发展方向的探索研究,导致毕业学生缺少必要的、有针对性的实践能力,造成学生就业难、上手慢、适应能力差,不但与国家对高职法律教育的基本要求不符,而且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声誉和生源。和全国大部分高职法律院校一样,前些年我院也存在类似问题。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对高职教育的要求,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我院对高职法律教育的特点进行了分析,对以往教育方法的经验教训进行了总结,对有关法律实践教育模式、方法进行了对比、筛选。与普通高校相比,高职法律院校毕业学生多从事辅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的应用性工作,高职法律教育的目的更应注重动手能力的培养,在内容上应侧重于实用技能、动手能力的培养与训练。诊所式教育突出基于真实案件操作的理念,侧重对学生职业技能培育的目标,与高职法律教育的理念、目标比较吻合,与传统法律教育的实践教学相比更加优化、全面。[3]因此,我院决定于2005年引入诊所式法律教育。在长期的实践中,我院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目的,以课内模拟教学为基础,以指导学生办理实际案件为重要手段,逐渐将诊所式教育纳入学院整体体制;将诊所式教育与法律服务紧密结合,积极创建实践基地;大力配备高素质指导教师,以积极引导与必要学分要求为保障,保障了诊所式教育的顺利开展。首先加强了诊所式教育的硬件建设。在引入该教育方法的当年,我院即成立了具有诊所式教育基地性质的“法律服务中心”;2008年1月经河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了“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法律援助中心”。同时,加强了诊所式教育的实践活动,2005年,即成功加入“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在多次组织教师观摩、培训和调研之后,在全院范围内整合现有教学资源,于2007年开设了法律诊所式教育课程。几年来,先后将50名具有一定资格、且具有相当司法实践经验能力的教师,充实到诊所式教育岗位,组织近4000名学生参加并修完了诊所式教育课程,相当部分学生毕业从事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辅助工作后,以较强的实践能力、在较短时间里适应了工作需要,得到了所在单位的肯定。

二、基本做法和成效

开展诊所式教育以来,我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促进了学生对法律理念的深入理解,锻炼了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培养了学生的法律职业意识观念,提高了学生的法律实际应用能力。

1.择优配置师资,提高教学质量。在师资配备上,我院规定,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具有双师(教师、律师)资格并有法律事务工作经验的人作为诊所的指导教师。而我院和其他高职法律院校一样,具有上述条件的教师较多,为开展诊所式教育提供了相应的师资基础。指导教师在实施诊所式教学时,让参与诊所式教育的学生以真实案件为基础,分别担任当事人、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法官、检察官等不同角色,针对不同的角色反复模拟训练,并针对学生所承办案件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角度、方位和层次的教学方法,进行分类别、跟进式指导。发现问题、偏差,及时指出,提出改进意见,帮助学生及时纠正,使教学产生了一种立体的、透视的、深入的效果。

篇3

一、运用远程教育资源创设情境,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一)创设课文情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小学低年级学生由于年龄小,注意力持续时间短,他们的学习动机与兴趣往往直接受外界影响。因此,我们必须根据教学内容与要求选择恰当的媒体,使学生对学习语文产生兴趣。如教学课文《泉水》时,学生对多、清、甜、美的泉水难以想象,在教学时如果只凭课文插图和教师的介绍,很难引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于是,我就从远程教育资源中搜集一些有关泉水的图片、录像,在设计、制作多媒体课件时结合远程教育资源,利用远程教育技术对文本、声音、图像、动画进行了综合处理,然后在课堂上向学生展示,将学生带人了令人向往的泉水之中,感受了泉水一路奉献的精神。

(二)创设音乐情境,激发学生的情感。

如我在教学《四个太阳》一课时,课前播放《种太阳》的动画音乐,学生被带进歌曲的意境中,情不自禁地轻轻地跟着哼起来。这时,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被调动起来了,于是我抓住这一时机,以生动的语言把学生引入课文,激发起他们读课文的欲望。在学生对课文有了整体认识以后,我便利用课件出示直观、形象的课文插图,引导学生看图读文,在感悟巾进行句子训练,学生学得活、记得牢。这样生动巧妙地导入课文,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二、运用远程教学资源,突破语文课堂教学难点

对农村小学而言,远程教育资源中的“小学频道”,是具有针对性的栏目。这些资源有着丰富、高质以及适用的特征,这对于缺乏教学资源的教师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教案示例提供了一些示范学校优秀教师的教学设计,我们充分利用他们的设计,结合自己班级的实际情况,用最少的时间设计出了高质量的教案,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媒体展示中课件的应用能充分发挥多种媒体的集成功能,增强教学活动的交互功能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声音、图片和影像都可以渲染气氛,打破课堂教学的时空限制,引发学生的联想,给学生展现一个更为广阔、丰富的空间,能更好地突破教学难点。

三、运用远程教育资源,提高语文课堂教学效率

篇4

关键词:职业院校;旅游法规;教学方法

《旅游法规》是职业院校旅游专业开设的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这门课程主要是培养学生的旅游法律意识和旅游法律素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旅游法律知识解决各种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当前教学中不少职业院校仍采用单一传统的教学方法即课堂讲授法,即以教师为主体,教师讲、学生听。课堂讲授法中教师重视的是对理论知识的讲解,忽视了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从而造成理论与实践的脱离,使学生逐渐失去了对这门课程的兴趣。

针对职业院校《旅游法规》课程教学方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笔者多年的实际教学经验,笔者认为在《旅游法规》课程的教学方法上可以进行以下几种探索。

一、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教学中,将案例讨论的方法运用到课堂教学活动中,通过剖析典型事件,增强学生感性认识,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培养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有助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很多案例贴近生活,便于学生理解掌握,有些案例还具备一些故事情节,能够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案例教学法还有助于突出重点、难点,增强学生学习信心。运用案例讲解知识点,针对性强,学生理解分析较容易,便于学生靠自己的能力解决问题,从而增强了学生的学习信心,能够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当然,采用案例教学法也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案例讨论结束教师要给出案例问题的明确答案和法律依据,确保学生对知识点准确理解和掌握。二是要注意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先从知识点少、浅显的小案例入手,再到知识点多、复杂的综合案例演练,给学生一个从了解、接受到熟练、掌握的适应过程。

二、多媒体教学法

多媒体教学法是指多媒体教学技术的教学应用,即利用多媒体计算机综合处理和控制符号、语言、文字、声音、图形、图像、动画等多媒体信息,把各个多媒体要素按教学要求,进行优化组合,通过人机交互作用,呈现教学内容,完成教学任务的方法。多媒体教学以图文并茂、动静相宜、声像俱佳的表现形式,将课堂教学引入全新的境界,教学手段生动活泼,能够吸引学生注意力。

多媒体教学能够在课堂教学的有限时间内,通过图片、文字的演示,通过超级链接各种相关资料和互联网上的最新信息,传递给学生大量的信息,拓宽了学生的知识面。多媒体教学也将教师从课堂的板书书写中解脱出来,教师可以用更多的精力去进行课堂教学内容的组织和讲授,有效地提高了教学效率和效果。

随着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和职业院校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多媒体技术已广泛进入课堂。但是运用多媒体教学法也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教师要注意组织教学秩序,掌握好教学各环节的时间分配,适时引导学生思考、讨论。因为多媒体教学手段活泼,若学生的自制能力差,容易造成看热闹的场面,因此要求教师组织好教学,引导学生独立思考问题,组织学生讨论问题,以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二是教师要注意教学信息量输出适度,信息内容与教学内容、实际生活相关,重难点突出。因为多媒体教学使得教学内容丰富,若信息量过大,与学生接受能力不适应,则会造成学生无法把握重点,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三、旅行社、旅游景点咨询式教学方法

旅行社咨询式教学方法是一种实践教学法,是指定期组织学生到旅行社参观考察,与旅行社工作人员座谈,了解有关旅游纠纷、争议的处理程序及方法,在旅行社允许的范围内,协助旅行社工作人员处理有关旅游法规方面的纠纷、争议。旅行社咨询式教学方法可以使学生灵活运用学习到的知识,能够调动学生学习兴趣与求知欲。另外,这种方法处理业务的仿真性强,对培养学生的职业判断能力、业务处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也非常有益。

此外,作为补充教学方法,旅游景点咨询式教学方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适当采用。该教学方法是组织学生定期到一些旅游景点采访游客,了解游客旅游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争议以及解决方式,针对游客在旅行过程中遇到的特殊事件,学生也可以运用自己所学的旅游法规知识对相关的事件提出一定的解决方法。旅游景点咨询式教学方法把学生投入到真实情境中去,可以开阔学生的视野,提升学生利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当然,旅行社、旅游景点咨询式教学方法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需要旅行社、旅游景点及游客的配合,要求学生有一定的知识积累,最好在本门课程教学最后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而且要教育学生注意礼貌礼仪,做好充分准备,以便达到预期实践教学效果。

目前,旅游行业在我国蓬勃发展,旅游专业职业教育以培养实用型人才作为根本出发点,因此,教师应当以此为目标,在《旅游法规》课程的教学中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实践水平,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尝试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促进职业教育更快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篇5

【关键词】高职院校 法律基础知识课程 教学改革

作为教育育人的高职院校,培养和快速提升青年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其参与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培养现代化人才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近年来一再攀升的青少年学生犯罪数据,频频向我们警示: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律素养还十分贫瘠。也许我们得到了比犯罪事件本身更有意义的启示,我国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模式到了需要改革的地步。也正是基于诸如此类现实而又重大的问题的考量,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高职院校法律基础教育教学改革。

一、法制教育要与德育相分离

我国长期以来教育实践的做法是将学校的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而且我国教育部的相关文件也是这样规定的,法制教育并没有自身独立的地位。法制教育不能混同为道德教育,按照道德教育的模式和方法来开展法制教育课,不仅难以达到法制教育的教育性,还有可能葬送法制教育。正是受此影响,长期以来,在许多高职院校里,法制教育附属于思政教育,我们很难发现有专门的法律教研室,看到的往往是德育教研室,许多上课的法律老师,不少是从未接受过法律专业教育的从事思政教育的老师,其结果是法制教育工作很难得到切切实实的开展,在此情况下学生会有多少法律素养也就可想而知了。事实上,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均属于社会价值教育范畴,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从联系上讲,两者都是为了培养适宜社会需求的合格公民;从区别上讲,道德教育重在净化人的内心世界,法制教育重在规范人的外在行为。提升人的品质,应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塑造,益于采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结合,但不存在法制教育从属于道德教育或道德教育从属于法制教育的问题。所以,法制教育的教育性发挥,需要建构一个属于法制教育本身的体系完整且地位独立的法制教育安排。

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须有受过正规培训、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法律教师队伍。高职院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不同的学校应根据自身条件,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平的精干的专职教师为主体,同时聘请部分长期从事司法实务或法学教育工作的兼职教师为补充,整合组建地道、高质的法制教育师资队伍。

二、法制教育的内容设置要从注重学法转变为注重用法

目前,不同类别的高职院校整齐划一地以开设一门法律基础课,由于课时少,内容庞杂繁多,教授者,犹如蜻蜓点水,匆忙赶进度,只能是简单地进行一系列知识罗列和堆积;学习者往往疲于应付,死记硬背,应付过关考试,师生都苦不堪言。这显然有悖于法制教育的真实目的。在法制教育的内容选择上,比较合适的做法是在不同类别的学校开设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课。根据学生所在的学校类别、所学的专业及各校的侧重点需要,除进行宪法、刑法、民法等大法的一般性普及外,还开设一些与各校专业(行业)相关、与各类学生受体相通的法律课程,使法制教育贴近学生的生活,融入学生的内在性需要。

三、法制教育的教学实施方式要注重学生自主学习,提倡实践性教学

对授课老师而言,老师说课要做到观点正确、内容熟练、重点突出、口齿清晰。上课前要精心设计教案,使讲课如同演剧,能吸引学生,集中其注意力,随着课程往前进展,不断有出现,令学生动情、喝彩或自发讨论问题。这样不仅锻炼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问题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而且给学生提供了师生之间、同学之间交流协作的机会,有利于培养学生善于配合、敢于表现、尊重他人等道德品质。

对学生而言,高职学生一般都文化基础差,不爱学习,行为规范和自律能力差,敏感、好奇、容易冲动,同时自控力弱,缺乏足够的支配力,法制观念淡薄。面对这样的群体,法律基础课任课教师要改变学生被动接受的学习方式。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学生为本,就是要求以学生的利益最大化为目的,以充实学生的生活为目的,突出学生的全面发展。以现代人的视野培养现代人,以全面发展的视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这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