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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8 08:50:4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篇1

一、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

重点开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基本法律以及行政执法各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学习宣传方案,掀起法制学习宣传的新,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能力,减低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的随意性,在全区营造出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

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工作,重点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采取法制知识讲座、集中培训和送出去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各部门、各单位今年至少举办一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并积极参加区委法治办举办的行政基本法律知识培训班。每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学习不少于15天;公务员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三、几点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实施。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出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指派专人、划拨专项经费开展此项工作,力争把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行政基本法律以及行政执法各专业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特点,充分运用座谈会、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班、法律咨询、法制展览、法制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方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篇2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法律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加强法制基层组织建设

对我乡所涉及的计生执法、司法所等机构,配备了专门人员,并认真组织其人员进行了相关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使其充分掌握相关法律专业知识,为充分做好执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加强了其业务素质的培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人员配备上,挑选综合素质较高的精干人员,组织强有力的工作队伍。

二、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机关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法制观念

1、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在年度,为了适应当前依法治国的形势要求,我乡对广大机关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开展了4次法律知识培训工作,每年度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培训,邀请派出所、计生局和司法局的领导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使我乡广大机关干部和村两委干部接受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了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普法考试。我乡机关人员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学习准备认真参加市政府举办的一年一度的司法考试,同时积极组织村干部分级分批接受市级的相关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

3、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认真领悟其宗旨,并进行大力宣传,普及依法行政知识,加强法制观念建设。

4、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规范,案卷规范,无行政复议被撤消或行政败诉的案件。

5、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责任追究制度,对所负责的纠纷或矛盾问题,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督导办法,实行严格责任制度。以强化责任,依法办事,并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民心。

篇3

18个村委会相继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成立了有妇代会主任和治保调解主任为负责人的工作班子,为群众进一步搞好服务,疏导矛盾提供了保障。

二、广泛宣传发动,力求形式多样

为拓宽法律知识宣传范围和层面,通过举办法律知识培训,开辟电视普法专栏,编印宣传资料等手段,灵活多样,不拘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一是干部走村入户,宣传反家庭暴力知识,通过他们直接对农村妇女进行法律知识宣传。二是开办电视普法专栏,利用电视新闻媒体等传媒手段,大力进行法律知识宣传。三是编印《妇女维权温馨提示卡》,记录好一年的维权工作计划和总结,开展的各项维权活动及发放的各类宣传资料,详细记录每一件来信来访案例的事由及处理结果。

三、强化服务手段,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关爱妇女儿童弱势群体。首先对全苏木的10名贫困母亲开展了慰问活动。今年还开展“牵手献爱心,结对助成才”活动,为全苏木80余名贫困儿童开展结对帮扶,通过社会爱心人士的援助,帮助顺利完成学业,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其次我们司法所配合妇联等部门针对全苏木举办了一期为期一个月的“手足口病预防及治疗,家庭卫生”知识宣传。

二是以“平安家庭”创建为抓手,有效推进“平安曲河”建设。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创建标准,规范考核管理,强化创建活动。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平安。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开展了以“远离,共建文明,共享和谐”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承诺书签订,进一步深化了“青少年远离”行动和“不让进我家”活动。

三是从提升妇女的经济地位入手,增强妇女的社会参与能力。开展各类劳动技能培训,拓宽妇女创业就业渠道。通过就近就地转移劳动力,解决低层妇女的劳动收入,保证经济上独立,不依附男性,有自己的生活空间和精神追求,真正体现“以作为求地位,以能力求发展”,为自己奠定良好的家庭地位。

四、坚持常抓不懈,社会效果明显

工作实践使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提高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转变观念,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是一项漫长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更需要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坚持常抓不懈,以饱满的热情和细致的工作赢得效果。

篇4

根据彝普发〔〕2号文件精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我局制订了“法律进乡村”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教育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农村干部群众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使各级农村领导干部和群众进一步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牢固树立依法管理、诚信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努力发展新农村建设的好形势,为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化进程和建设和谐濉溪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任务内容

“法律进乡村”要求乡村干部每年的法制教育集中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2天,以会代训不少于7天。其他村民不少于1天。乡村干部和村民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物权法》、《继承法》、《合同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与农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参考资料为《农民法律知识读本》。

四、方法措施

(一)加强对乡镇干部、农村“两委”干部(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乡村教师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乡镇干部、两委干部、乡村教师是“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重点普法对象。要对“两委”干部、乡村教师普遍进行学习法律知识轮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和自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两委”干部、乡村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法制宣讲能力。

(二)举办农村法律大集,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在每个乡镇大集日主办一次法律大集活动,由县普法领导小组牵头,抽调相关的单位和人员,组成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宣讲团,以乡镇为单位确定固定地点,举办法律服务大集活动。

(三)乡镇成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依托司法所建立法律知识宣传服务平台。村建立法律知识宣传服务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选2名有威信、有文化、有法律知识和宣传能力的教师或村民担任法制宣传员,具体负责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村民法律知识的咨询与解答工作。

(四)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基层司法所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开展好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进城务工人员作为乡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之一。对外出打工的农民,在他们出村前要组织他们集中学习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外出打工遇到问题时如何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学会如何依法维护自身的权利。

(五)加强对农村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动乡村普法对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农村学校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发挥乡村教师普法骨干作用。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政治课、法制课的作用。实现一个小学带动一个村,一个中学带动一个乡的法制宣传效果。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把“法律进乡村”作为“五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将其摆上重要日程,给予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制定计划和制度,抓好落实。各乡镇要做好本级规划的制定工作,做好实施规划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法律进乡村”具体实施方案、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要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

(三)加强指导,树立典型。要对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试点村牛街水田村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召开“法律进乡村”试点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推广“法律进乡村”括动的好做法和好典型,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 。对表现优异的乡村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各乡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典型经验和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法律进乡村”工作的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专项推进活动,促进“法律进乡村”工作的顺利进行。

篇5

2013年五月十六日下午,春晖家园计划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结束了,对于此次的培训学习,我想我只能用受益匪浅这四个字来形容了。08级毕业生现就职于安徽省睿正律师事务所的杨阳的博文广识、生动讲解、精彩案例无不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我也敬佩于杨阳作为一名律师的职业道德,也感动于他愿意为春晖家园计划做无偿的法律顾问。

本次培训学习,使我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下面就此次精彩培训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丰富了自己的法律素养。充分认识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

杨阳首先介绍了对留守的儿童普法教育有助于儿童法制意识的养成以及社会稳定的维护,他从三方面进行了阐述,一是留守儿童的普法教育,二是志愿者支教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问题,三是其他法律知识交流——以婚姻法为例:从结婚、财产分配以及离婚三方面的注意事项进行阐述。所以我认为,在接下来的支教工作中要充分把法制内容、教育契机在各学科的教学活动中,有意识、有计划地渗透进去,增强学生的相关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的教育,激发学生法制情感,培养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习惯和能力。

二,此次支教团队应大力开展传统形式的普法宣传,加强学校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篇6

《规划》明确,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的人才优势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内容系统深入、形式生动多样、效果扎实显著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和法治实践,切实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校长、教师、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素质,形成与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要求相适应的教育体系与氛围,进一步提高教育部门依法治教、学校依法治校的水平与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落实法制教育课时与经费

《规划》指出,要着力解决法制教育在课时安排、师资配备与培训、教材建设、经费保障、教学评价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落实国家普法规划关于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的要求,真正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进入课堂主渠道,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民意识和法律知识成为学生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划》明确,要科学规划、系统安排各教育阶段法制教育的内容与体系,按照法治理念、法律常识、一般性法律知识和专门性法律知识的梯度,循序渐进安排相应教育内容,着重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突出公民意识的教育与养成。

探索以法制教育统筹专题教育

《规划》要求,在中小学课程中有针对性地增加法制教育内容。结合综合实践活动以及道德教育、安全教育、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消防、禁毒、国防、知识产权等专题教育,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学校,在地方或者校本课程中增加法制教育或者公民意识教育的内容,探索以法制教育统筹、整合各种专题教育的形式与途径。

《规划》进一步明确对高等学校非法学专业学生法学理论、法律知识的教学要求;鼓励高等学校重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工作,开展以提高法律素质、培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主的课堂教学改革。鼓励高等学校发挥法学专业教育的资源优势,为中小学法制教育和社会普法工作,提供智力和资源支持。

入学考试将增加法治理念内容

《规划》提出,逐步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知识纳入对学生知识和综合素质考察的范畴。在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入学考试中适当增加反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知识、基本法律原则及常识的内容,引导学校重视开展法制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法治理念、关注社会法治实践。

篇7

自从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所认真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工作要求,以增强人的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人的法律意识为重任,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目标,狠抓发动,突出重点,下大力抓了普法工作,促进了全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为创建“平安__”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现将我所五年来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及时调整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活动的管理、指导,明确职责,我镇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镇“五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村、社区和地区单位的普法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关职责。为更有效的开展普法工作,我镇还成立了一支由各村、社区热爱法律的人员组成的法律志愿者队伍,不定期的走村访户、宣传法律,这一新的普法形式使我镇的普法工作真正落到了每村每户。

同时,今年我们还着力抓好基层普法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大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栏等传统普法阵地建设力度,强化对家庭法治文化活动的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基层传统普法阵地的主渠道作用。注重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职能,依托镇司法所指导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为全镇经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二、结合实际,普法工作开展有序

伴随着我镇公民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普法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对我们的普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注重“四个有机结合”。

一是与解决全镇人民的实际问题有机结合。我们注重把开展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在农村,主要是从抓好村庄整治入手,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宣传了《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使用办法》等,有效的推进了村庄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在社区,多层次、全方位的进行《劳动法》、《婚姻法》等法律的宣传,有效的增强了居民自我权益保障意识,为城镇居民保障体系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与创建“民主法治村”和“平安村(社区)”有机结合。我们坚持并深化“依法治理、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模式,通过层层试点、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在全镇稳步推开了“民主法治村”和平安创建工作,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我镇“五五”普法工作的内涵。目前,全镇9个行政村和8个社区均开展了“民(来源:文秘站 )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以及平安创建工作,其中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有金庄村、__村,被命名为“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有朝阳社区、林巷村、胡圩社区、刘郢村。

三是与倡导文明新风有机结合。镇政府利用每周学习日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以及一些宏扬社会道德的文章,在提升法律意识的同时,增强了全体机关干部的道德素质。我们始终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将普法教育融入弘扬人间美德、倡导文明新风之中,从而大大增强基层普法的效果,形成“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敬老爱幼、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四是与“法律七进”工作有机结合。继续开展好普法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等活动。在我镇,每名机关干部都有一册《干部法律读本》进行学习,每周学习日都会相应学习法律知识,同时还积极参加省、市、区举办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在农村,我们结合新农村建设举办“五五”普法法制讲座,发放《农民法律知识读本》余本,农村反警示教育宣传资料余份,有效促进了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在社区,我们结合重大节日,举办法律知识咨询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条例》、《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等资料300余册。在学校,我们主要通过警示教育、维护未成年合法权益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遵纪守法以及法制图 片展、法制教育课等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在企业,主要是通过对广大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进行有关法律的宣传,如《劳动法》、《治安处罚法》等。在家庭,主要是通过法制志愿者队伍进行进村入户的宣传,发放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材料,同时开展了“平安家庭”的评选活动,对农村家庭、农村妇女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使广大农民懂得用法律来维护正当权益,履行法律义务,做守法公民。

三、加强法制宣传力度,营造“五五”普法良好氛围。

做好普法工作,不仅要有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更重要的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宣传教育。“五五”普法以来,我镇专门出动了5次宣传车,进行“五五”普法宣传,村委会、居委会充分利用黑板报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从而使群众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为增强“五五”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我们十分注重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因应群众的实际需求,努力创新创优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强“五五”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找准最佳时机普法。抓住节假日,结合重大政策法律出台,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深入村、社区、学校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二是利用各种纪念活动普法。以“12·4”法制宣传日为主线,利用消费者权益日、“三八”妇女节、禁毒宣传月、综治宣传月等活动,会同相关部门,面向广大群众,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法律知识宣传普及。“五五”普法以来共举办法制宣传活动15次。三是举办各种法律培训班。结合我镇实际,我们每年除日常的以会代训外还至少举办二期就法律知识培训班,参加人员有各村、社区人员、有机关干部、有企业负责人等等,确保应学尽学,应训尽训,不留死角,有效的推进了“五五”普法的开展。

篇8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服务平台;法制教育

作为育人重地、窗口单位的高校图书馆,在提供法律文献资源建设、宣传法治思想、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普法活动、提高校师生法律意识方面能达到硬件设施可看、宣传内容可听、方法举措多样、亮点特色可示范的法制宣传教育长效化目标。

1 依托高校图书馆服务平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的可行性

1.1 整合图书馆法制宣传资源,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高校图书馆拥有得天独厚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软硬件设施,馆舍内外空旷的可利用场地,还有浩瀚的藏书库、优雅舒适的阅读室、功能齐备的学术报告厅、宽敞明亮的展览厅,可以接待人数较多的师生,方便举办各类法制教育学术讲座,这些都是良好的硬件优势设施体现。

高校图书馆作为知识的宝库,蕴藏有许多法律、法规方面的特种文献资源,是读者学习知识、提倡科学、宣传法制、净化心灵的最佳场所。海量的藏书伴有法制方面专题导读书目和方便快捷的网络查询系统,数字图书馆系统也在方便检索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往往都可以成为图书馆法制教育的宣传广告,而网络检索查询系统可以让读者在浩瀚的藏书中迅速找到所需的资料,是图书馆特有的软件优势体现。

1.2 搭建师生读者参与平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图书馆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拥有大量图书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能为师生读者提供全面的服务,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了馆员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普法宣传能力,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拓展法制教育新阵地,吸引广大村民的积极参与。

高校图书馆在网络环境下,针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知识基础、心理特征等诸多因素,面向不同层面的师生读者群,通过举办法制宣传周,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法制文化读书节活动,包括展览宣传推荐法制优秀图书,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活动,引导读者正确的阅读喜好,营造师生良好心智发展的空间,使师生读者通过法制教育宣教活动,增长了科学文化知识、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了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自觉性,积极预防了犯罪心理的滋生。

2 利用图书馆服务师生平台开展长效化法制教育的内容和载体形式

2.1 针对高校师生认知特点的不同开展长效化法制教育的内容

根据高校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对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当代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首先发挥大学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整合图书馆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大学生法制教育基地,特别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当代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引导高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高校和谐校园建设及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大学生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大学生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高校教师学法守法用法。要把《宪法》、《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教师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师理论学习计划,不断提高教师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深化教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教职工为人师表,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2.2 图书馆内外结合开展形式载体多样的活动,强化高校法制教育阵地建设

法律教育专题宣传活动是一项涉及面广、具有重大教育意义的活动。要想宣传面广、宣传效果到位,就要联合各宣传文化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机构的大力协作,发挥各自的优势,比如与高校所在地的市普法办、律师事务所等单位部门协作,成立具有独特性、覆盖面广的法律文献咨询室,邀请高校所在地新闻媒体及时地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予以报道,共同推动高校图书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高校图书馆可以开展形式载体多样的“与法同行”法制教育系列读书活动,系列活动内容可以包括法律专题讲座、法制方面读书活动、法律知识竞赛、宣传展览、征文等,办好高校数字图书馆网站法制教育专栏,推动高校法制教育网站基地建设,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3 高校图书馆读者服务平台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

针对高校图书馆得天独厚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软硬件设施和资源条件,依托高校图书馆平台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笔者就创新高校长效化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提出建议:

3.1 开展视听感官效果强为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

篇9

关键词:技工院校;法制教育;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

近几年,不断发生的校园犯罪事件引起了我国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反思,本身技工院校的学生就有其复杂性和特殊性,而且我国大多数的技工院校还不重视对法制教育的开展和推广,技工院校要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培养,本身的教育体系也有着很大的不足。本文分析了技工院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浅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1技工院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1法制教育缺乏明确的定位

根据国家相关教学规定,学校的法制教育是属于学校的思想道德教育的课程之一,这就说明法制教育在技工院校里的教育体系里没有明确的定位,在技工教育中,与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程相比,法制教育得不到足够的重视。这就直接导致在法制教育上出现了很多问题,首先许多老师和学生把法制教育看成是一门老师传授法律知识,学生接受的一种普遍的课堂学习方式,老师希望把法律的相关知识都传授给同学们,结果往往事与愿违。还有一种情况是老师把法律知识和思想道德教育知识互相混淆,把法制教育课上成政治课,课堂效果甚微。在有些技工院校,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责职和目标。

1.2技工院校法制教育的师资力量十分薄弱

从总体看,技工院校里法制教育的教师队伍力量薄弱,教学水平参差不齐。这种现象导致了在法制教育的课堂上出现了许多问题,许多法律老师不是正式的法律专业毕业的,一般都毕业于政治教育、社会学等专业,还有的根本没有进行过系统的学习法律知识,这样的老师在法制教育的课堂上更倾向于传授政治内容。薄弱的师资力量使法律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学生没有积极参与性可言,忽视了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更达不到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思想素质教育目的。

1.3教学内容的繁重和复杂

目前,技工院校的法制教育课程中的教学内容几乎包括了整个法律体系中的所有相关知识,还有国家的根本大法的基本精神和含义。由于教学课时少、教学内容的繁重导致了传授知识成为了一种形式,知识为了赶学习进度,导致了学生学习知识只是为了应付考试,对法律知识死记硬背,这样就违背了进行法制教育的真实目的,学生并没有真正的掌握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

2技工院校中法制教育的解决对策

2.1建立完善的法制教育体系

技工学校要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体系,使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法制教育不能走过场,要保证学生能学到法律的相关知识,让学生从整体上掌握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了解公民在法律面前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感。要加强对技工院校教育教学的监督与管理,重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不定期的检查学校的法制教育情况,可以在学校内开展问卷调查活动,检查法制教育的落实情况,增强学校的法制教育,创建良好的校园法制环境。

2.2优化技工院校的师资队伍

技工院校要加强法律教学师资队伍的建设,建立科学的法制教育体系。加强和完善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水平的教师队伍,加大对法律教师师资培训的投入力度。还可以聘请长期从事司法实践或法学教育工作的兼职教师来补充师资团队,组建成实用、高质量的法律教育团队。也可以请一些有实际经验且热心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法官、警察来学校作报告、讲座。学校也可以组织从事法制教育的老师去未成年管教所或者少年法庭去培训、锻炼,提高教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案例分析能力。

2.3完善法制教育教学的多样性

2.3.1建立科学的法制课堂体系

在法制教育的课堂上,教师要改变传统“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多运用启发和参与式的教学方法,采用案例教学,把现实中的案例和专业的法律知识相结合,丰富课堂教学,列举社会治安、学生违纪、青少年犯罪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教学案例,引导学生,教学生从法律的角度思考社会问题。在其他学科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可以适当渗透相关的法律知识。这样,法制教育就会更加贴近学生的学习生活,大大提高法制教育课程的教学效率。

2.3.2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技工院校除了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作用外,也要经常在校内外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实践活动来充实课堂的法律知识。积极开展法律知识的演讲比赛,举办法律知识的报告会,用黑板报的形式宣传法律知识。班级要经常组织开展法制教育的主题班会,增加学生的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引导同学们利用媒体学习法律知识、并要求同学们写一些观后感或者对法律知识展开讨论。技工院校可以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案件的审理,去参观看守所等活动,让学生直接真实的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把法律的价值与社会、自身联系起来,形成出于内心对法律的信仰。

3结束语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状况直接影响到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作为技工院校,要在充分认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的基础上,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制教育体系。让学生尽快了解社会、适应社会现状、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降低青少年的犯罪事件,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能真正的用到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

参考文献:

[1]苑凤华.技工院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探析[J].科海故事博览.科教创新.2012(11):3

[2]聂炎.技工学校法制教育的若干思考[J].职业技术教育.2012(6):26

篇10

一、法律援助意见

(一)加强法律援助中心队伍建设

没有一支好的队伍,就无法承担法律援助的繁重任务,体现好政府的责任。为此,必须采取以下措施:一要逐步增加编制;二要把人员引进关;引进合格的高素质人才;三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只有这样,法律援助队伍才能适应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二)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制度建设

进一步探索完善有关的办案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严肃纪律、强化监督。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督查的力度,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努力探索律师、法律工作者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具体方式和途径,在所辖区域内科学合理地调配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人力资源,努力解决农村贫困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三)以司法所为依托不断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目前,杨村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桂集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建立。因为乡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事业具有高度的认识,法律援助系政府责任。本中心将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各乡镇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将法律援助机构向各乡镇延伸,使法律援助更加贴近特殊群众,更加贴近基层。

(四)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

在有资格的法律工作者、律师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增强法律援助能力,目前正在招募过程中,为农村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增加人力资源。

(五)以上工作需援助经费保障

目前县财政拨付援助经费仅壹俩万元,我县法律援助经费尚需30余万元,目前的援助经费,远远不能满足我县援助事业的需要,为此通过以下措施解决部分经费。一是争取县财政增加援助经费;二是已建立援助工作站的乡镇,拨一部分援助经费;三是向全县发出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捐献的公开信,县广播电视台播出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四是向本县重点单位和企业发出邀请函;五是开设法律援助基金专户。

二、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形式

(一)主要内容

1、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法规

如: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等。

2、关于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等。

3、关于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合同法、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担保法等。

4、关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条例等。

(二)基本形式

1、开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

(1)利用村民法制学校对村民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有计划地对村民进行法律知识面授教育,利用农闲季节、阴雨天气组织村民进行法律知识讲座。

(2)开放农村图书室,并有一定数量的法律藏书,建立定期开放和图书借阅制度,配备负责任的图书管理员,为农民学法提供服务。

(3)开辟法制宣传园地,把与村民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摘录上墙,用标语、标牌、版报、墙报等形式加以明示,使广大村民头见法,随时学法。

2、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

(1)开展法制文艺宣传活动。有条件的村可利用农闲或每年一度的物资交流逢会期间,邀请法制文艺宣传队演出法制文艺节目,寓教于乐,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和效果。

(2)组织法律知识竞赛,为调动村民学法用法热情,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竞赛,如青年法律知识竞赛、家庭法律知识竞赛,以竞赛促进学法用法。

(3)广泛开展送法下乡,进村入户活动,组织县文化、卫生、科技等有关部门对农村开展“三下乡”送法活动,把先进的文化,先进的科学技术送进农户家中。

(4)利用学校与村委会互动的形式,形成学生教家长,小手牵大手,一起学法律的良好学法氛围。

三、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一)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培训调解人员,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二)规范三级调解组织的各项工作职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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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和你办《关于对“五五”普法和贯彻执行情况总结验收的指导意见》(司发〔〕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五五”普法总结验收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自“五五”普法以来,国家粮食局按照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精神、要求,根据新形势下粮食流通工作的新特点和各阶段的中心任务,及时安排和部署“五五”普法的相关工作,加强了对全国粮食系统普法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积极调研和解决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国粮食系统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制化进程不断向前推进。

一、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五五”普法启动后,为确保普法工作的有效落实,国家粮食局及时成立了“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由分管法规和党建工作的局领导为组长,政策法规司相关同志为成员,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同时在政策法规司设立普法办公室,具体负责“五五”普法的日常工作。地方各级粮食部门,如广东、新疆、天津、湖南、安徽、江苏等省(区、市)粮食局也都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亲自挂帅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负责普法工作的处室和单位,保证了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建立了行之有效的领导体系和工作体系。

(二)制定粮食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要求,结合粮食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全国粮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对五年内粮食普法的目标、任务和重点进行了规划和部署。同时,根据每年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印发的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粮食流通工作的重点,制定年度粮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每一年的普法工作进行安排,确保了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进。各地粮食部门也按照地方法制办和我局的部署,制定了年度普法的工作要点和重点。

(三)加强对“五五”普法验收工作的领导。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检验“五五”普法成果的一年。根据、司法部和你办对“五五”普法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局及时下发了“五五”普法验收方案,制定了验收指导标准,并到有关省份实地了解“五五”普法验收的情况,督促各地做好验收工作。各地粮食部门制定了详细的验收方案和标准,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审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了验收工作。安徽省粮食局制定了“五五”普法考核检查方案,实行中期检查评估,期末考核验收。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安徽省粮食局对全省17个市局进行全面检查,对23个县级局和部分省局直属单位进行了抽查,并对“五五”普法优秀单位进行了表彰。

二、积极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一)建立了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和考核制度。各级粮食部门都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注重发挥领导干部讲师团作用。如天津市粮食局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安排》,每年安排两次法律知识学习,组织处以上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在公务员招聘过程中增加法律知识考试,并作为录用的标准之一。注重对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组织了《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来源:文秘站 )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行政执法内容的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奖励和提职的重要依据。广东省粮食局举办了全省粮食系统法制培训班,建立了干部学法考核登记制度。安徽省粮食局组织机关公务员参加省直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和依法行政培训,开展了粮食流通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活动,在“五五”普法期间,两次组织全省粮食系统干部职工进行考试,检验和巩固普法效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建立了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和奖惩制度,并组织全区粮食系统干部参加区普法办组织的公共法律考试,以巩固学习的成果。

(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普及法律知识。“五五”普法以来,各级粮食部门广泛利用报刊、影视、网络等大众媒体,通过在报刊上刊登法律 学习心得、通过网络解答社会各界有关粮食法律和政策的咨询、举办记者招待会和电视大赛等形式,广泛进行普法宣传。结合世界粮食日、“12.4”法制宣传日、宪法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周年纪念日等,采取挂横幅和标语、张贴宣传画、文艺汇演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购买和发放相关的法律学习资料,并对有关粮食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汇总和编辑。邀请法律专家和教授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播放法制讲座录像,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片和其他法律短片。

(三)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政审批行为的重要法律,全国粮食系统把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作为进一步转变职能、推进依法管粮的重要内容来抓。国家粮食局成立了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该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编印了《贯彻行政许可法知识读本》,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曹康泰同志做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举办了国家粮食局机关行政许可法知识问答,并在全国粮食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上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的两位同志做《行政许可法》和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各地粮食部门对这项工作也很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举办了不同层次的培训班。这些活动的集中开展,加深了机关干部对该法的认识和理解,对规范粮食行政许可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深入开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两部粮食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这两个条例是规范粮食流通活动的重要法律,也是粮食部门依法管理粮食流通活动的主要依据,因此,自两个条例颁布之日起,我们就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普及宣传工作。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开设专家论坛,邀请国内知名的粮食专家就条例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谈见解和体会。举办了条例培训班、条例知识60问、条例颁布一周年知识问答和征文活动,邀请国务院法制办胡可明同志作条例讲座,编写了《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读本》,使条例的内容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广泛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条例出台后,我局及时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通知和条例学习宣传提纲。召开了全国粮食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对学习贯彻条例进行了部署,并对各地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举办了由各省粮食局负责同志参加的学习贯彻条例研讨班,组织编写了条例辅导教材。为推进粮食行政执法,举办了3期粮食行政执法培训班。各地粮食部门按照我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了贯彻实施条例的具体意见和方案,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甘肃、江西、青海、新疆等省(区)粮食局开展了条例宣传周(月)活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还把条例译成维吾尔文,在维文版报纸上刊登,并组织了3期条例培训班。北京、河南、四川、安徽、山西、吉林、黑龙江等省(市)粮食局组织开展了条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征文等学习宣传活动。江苏省粮食局举办了全省各市、县(区)粮食局长培训班,并对全省从事粮食收购资格许可业务的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安徽省粮食局结合粮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对市、县500多名粮食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考试。四川省粮食局还对全省13700名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条例及配套政策的培训。

5月,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我局组织开展了大型的条例宣传和贯彻活动。向各地粮食部门印发了条例的宣传画,在粮食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大型粮食购销企业、加工企业张贴宣传。举办了条例一周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国29个省(区、市)粮食系统的干部职工以及社会人士提交了64493份答卷。举办了以“依法管粮,放心消费”为主题的“国粮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电视大赛,6个省的代表队入围了大赛决赛。同时我们还在《粮油市场报》上开辟专栏,连续刊登了一组反映条例实施情况的文章。各地粮食部门也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安徽省粮食局发放了2万册条例宣传册,并在全省粮食展销会搭建展台,进行宣传。湖南省粮食局与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举办了新闻会,以记者访谈、知识问答等形式在电视、广播、报纸上广泛宣传条例。江苏省粮食系统印发宣传手册9.5万多册,开辟宣传橱窗1153期,张贴宣传资料3万多份,使用宣传车553次,利用电视广播211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抽调业务骨干送法下基层,既对条例的贯彻情况进行检查,又对基层执法人员、企业职工和个体粮商进行条例内容的培训。甘肃省粮食局向各地印发宣传材料30多万份,接受宣传教育的人数达到了200多万人次。这些活动的开展,使社会各界特别是粮食部门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了条例的主要内容,提高了他们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的意识。

三、“五五”普法取得的实效

经过五年来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全国粮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粮食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粮食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粮食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逐步增强,公平竞争、活而有序的粮食市场氛围正在形成。

(一)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风气逐步形成,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近年来,我们接到了许多法律咨询电话和信件,有粮食行政管理机关的人员咨询相关法律条款的理解和运用的,有企业职工咨询企业改制过程中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还有咨询如何处理与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的冲突的。这表明,随着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的推进,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正在逐步为人们所接受,法律已经成了处理各种纠纷的有力武器。

(二)粮食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增强。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之前,粮食行政管理方式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颁布,标志着粮食流通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我们结合《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两个条例进行了重点宣传,使机关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赋予我们管理粮食流通活动的职权,明确了哪些事情应该而且必须做,哪些事情应该交由市场去调节,在履行职责方面,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同时,注重程序法的普及,避免因程序不当影响行政管理的效果。经过普法,粮食行政机关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中能自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职能,实现了管理方式由主要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转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也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促进了粮食流通活动的有序开展。通过法律宣传,广泛普及和宣传了国家宪法和其他的法律法规以及粮食专业法,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守法、依法经营的良好氛围,促进了粮食流通活动的有序开展。种粮农民了解了国家的粮食法 律和相关政策,在购销活动中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粮食消费者学到了辨别粮油品质和等级的方法,从而能够更放心地消费。粮食企业提高了合法经营的意识,自觉遵守国家关于粮食收购、储存、加工、运输等的相关要求,建立粮食统计台账,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加快了企业改制的步伐,依法妥善处理了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粮食购销活动中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政策,发挥主渠道作用。粮食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减少了因管理不当而产生的各种摩擦。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运作和谐的粮食流通市场正在逐步形成。

四、当前普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设想

总的看,全国粮食系统“五五”普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地普法进展情况不平衡,有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没有给予充分重视,对学法用法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普法工作开展的不够深入。二是有些地方和同志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够系统和深入,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人员和经费在有的地方得不到保障,普法材料缺乏。尤其是市县级粮食部门,人员编制少、经费紧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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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法制宣传教育是指通过多种形式向公民普及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基本知识,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权利义务观念,培养公民自觉尊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形成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当全面规划,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不同对象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不同时期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理念,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

第八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所需经费应当予以保障。

第十条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法律、法规、决议、决定;

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指导、协调和检查、考核本行政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培训法制宣传教育人员;

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

其他法制宣传教育事项。

第十一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将基本的法律知识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定期对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组织本单位人员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并结合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向公民宣传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其合法权益等相关的法律知识。

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法律知识作为学生的必修课,使学校的法制教育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教员、有课时。

中小学校应当聘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法制工作经验的人员兼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第十四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

第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指导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学习法律知识,增强其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

第十六条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流动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城市失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其守法从业,依法维权。

第十七条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当地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创新和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开办法制栏目,刊登或者播出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公益广告。

第十八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对职工、青少年、妇女等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第十九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有人员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广播站、宣传栏、墙报、文艺演出、法律咨询等形式,对辖区内的公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鼓励社会组织和法律专业人员以多种形式支持和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一条每年十二月四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安排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

第二十二条法制宣传教育实行考试、考核制度。考试、考核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录用公务员应当将法律知识作为录用考试的内容。

公务员的学法情况列为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任用和晋升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四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法律知识考试,并获得行政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五条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

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弄虚作假获得的荣誉称号或者奖励,由授予机关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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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

1、认真研究,积极动员。一直以来,我乡党委政府将普法工作作为全乡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召开了普法动员大会,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分别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将普法工作纳入我乡年度目标考评,为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了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活动的管理、指导,明确职责,我乡及时成立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六五”普法工作,动员各村齐抓共管。将普法当前各项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定期邀请讲师团成员培训。

3、措施得力,保障到位。“六五”普法以来,经费方面得到了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法制宣传、法制培训、法治长廊建设等普法工作中累计投入资金已超过10万元,极大的促进了我乡的普法工作。聘请了专门的法律顾问,为我们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培训和咨询。

(二)结合实际,“六五”普法工作有序推进

随着我乡广大群众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普法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对我们的普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我乡以做好“四个有机结合”全力推进普法工作。

1、把普法与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确定普法工作重点。围绕“六五”普法工作,我们以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为出发点。以构建和谐平安XX为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全乡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社会治安,多层次、全方位的进行《安全生产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法》、《土地法》、《社会治安管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有效的增强了广大群众自我权益保障意识,为全乡“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把普法与“法律六进”工作有机结合,多层次推进普法工作。不断深化开展普法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

一是乡党政领导结合“三送”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率先在机关干部中开展普法宣讲,以转变工作作风为重要抓手,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发放《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资料,采取周二、周四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撰写学法笔记和心得体会。按时组织参加全民法律知识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参照标准。

二是经常邀请法律工作者对全乡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村治保员等人员,进行《土地法》、《计生法》、《婚姻法》、《人民调解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农村实用法律法规法治培训,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普法讲座,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农村反警示教育资料,有效促进了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近几年,在全乡组织刷写各类法制宣传及平安创建标语360余条,各村通过“村村响”进行平安创建和法制宣传,发放各种普法资料万余份。

三是将社区、企业、广大村民中的固定电话用户聘为“平安创建义务监督员”,分别颁发了聘书,为全乡固定电话户发放了平安创建、法制宣传文化等宣传物品。

四是会同乡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为广大外出务工群众免费提供外出打工法律知识培训,截止目前,共发放《农民工法律知识读本》1200余册。

五是结合安全生产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发放《安全生产法》50余份,大力宣传企业安全生产。

六是大力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六五普法以来,乡普法办平均每年为XX中学、中心小学、新迳小学、XX小学等校园提供两次以上的法制报告,分别为各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

“六五”普法以来,我乡累计发放《农村常见法律知识读本》3400余册,《道路安全法》、《治安管理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单行页共计10000余份。通过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手段,强化宣传效果,全乡上下形成了浓厚的法制氛围,有力地促进了普法工作的知晓率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提升。

3、把普法与抓好“民主法治创建”相结合,提倡广大村民参与。我们坚持并深化“依法治理、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模式,通过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在全乡稳步推开了“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依托村级法律顾问,合理的整合现有资源,一是进一步加大村法制公开栏的实际作用,做到定期公开村务、财务、党务;二是在村图书室建立法治一角,方便广大村民自行参阅和学习法律知识;三是每年组织对农村干部进行法制培训,同时,要求村干部率先垂范,争当法律明白人。四是发挥村两小组长普法中心户长作用,宣传和引导广大群众学习、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注重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职能,为全乡经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4、把普法教育与不同阶段社会热点问题相结合,有效解决各类突出矛盾。我乡围绕不同阶段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针对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安全生产、校园安全、食品安全、防火禁烧、反等社会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校园”、“诚信守法企业”、“法律进乡村”等活动。把关系民生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深入基层使广大群众提高了“法在身边”、“与法同行”的意识,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措施,确保“六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1、加强法治文化长廊建设使法律走近群众。“六五”普法开展以来,我乡建成了1个普法长廊,发挥村村通广播作用,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我乡“六五”普法工作的内涵。使周边群众在举手投足之间了解了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2、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常态性普法工作。五年来,我乡一直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把普法工作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发挥乡村两级治安巡逻队员、人民调解员的组织网络,积极开展普法教育。针对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加强法制教育和引导。向服刑在教人员讲政策、讲社情、讲法律、送温暖。通过经常走访、回访刑释解教人员,协助家人加强教育管控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自身就业等实际困难,通过人性化的开展帮教工作,使解教人员彻底走出低落情绪,重新树立起了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3、扎实有效的开展“法治示范乡、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等创建活动。结合实际制定了创建方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各种层面、各类人群的学法守法意识。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对村务、财务定期公开,严格财务监督和管理,确保了村级工作正常开展。充分发挥村法律援助点的作用,深入推进“法律进农村”活动。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为村民和村委会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强化了法律服务工作。

4、围绕平安和谐XX建设,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和谐平安XX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健全乡、村、组三级联动联防网络;创新工作思路,推行平安创建承诺制,不断深化“法律六进”进程,进一步加强干群联系,畅通群众纠纷诉求、法律咨询、村情民意反馈渠道;以禁毒、反、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防汛防火、安全生产为重点,深入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效果明显。截止目前全乡无一例刑事案件、无一例治安案件发生,社会秩序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存在的一些不足

我乡普法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宣传教育缺乏必要的保障措施,经费相对紧张,开展活动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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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党支部把“六五”普法工作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程,制订了普法工作责任制,做到了机构人员、工作和经费三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股室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结合实际,做好规划。根据全县安排和“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订了县统计局“六五”普法规划,明确了“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六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2011年以来,我局做到每年都制定"六五"普法年度工作计划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在年终做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真正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三)领导带头学,促进全员学。局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近年来局班子成员多次参加省州、县普法讲座,并为每位干部职工订购法律丛书,每年都安排局、队、中心干部职工参加相应的法制知识学习。二是建立了集中与自学相结合普法培训制度。为突出学法实效,我局每年都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进行普法学习。三是建立了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本着"以考促学"的宗旨,坚持了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对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进行考试和考核,近年来的“普法”考试和培训考核合格率均达100%。

(四)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六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局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深入广泛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是充分利用展板、网络、简报、电视台等媒体,搭建法制宣传的综合平台,开展多种宣传,并将普法教育作为依法行政的重点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受众范围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二是开展内容丰富的“法律七进”活动。以“挂包帮”活动为载体,结合基层调研,推广和普及统计法律知识。“六五普法”以来,累计向企业、社区、乡镇(场)发放普法宣传手册500余册。

三是多层次广泛组织、参加各级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参学率、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考核的重要依据;分批组织参加省、州统计局和我县举办的各类法制培训讲座;每年组织乡镇(场)统计员开展培训2次以上,参加培训100人次;结合“四大工程”建设、各项调查及普查工作,对统计调查对象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共计发放统计法律知识宣传单500余份。

四是结合重大普查活动开展宣传咨询活动。2011年以来,我局多次利用全国人口普查、行风政风调查、经济普查、城乡住户转换等多次大型调查,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动员普查员向辖区机关、企业单位、个体户、城乡居民,先后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待咨询100多人次。

(五)完善普法长效机制。我局将普法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法制工作考评机制,做到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我局非常重视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反馈普法宣传教育信息和法制工作信息,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及年度普法工作总结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六五”普法以来,我局在普法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们存在着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制人员配备缺乏、无专职人员;二是干部职工学法自觉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普法执法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宣传工作不够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