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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培训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8 08:50:3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法律风险培训,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法律风险培训

篇1

关键词: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现状;成因分析

淮安市的企业中95%以上属于中小企业,它们在防范法律风险方面做得如何?中小企业法律风险具有哪些成因?带着上述问题,笔者带领课题组成员对当地近70家中小企业进行走访和问卷调查。通过走访和问卷调查,笔者对淮安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现状及法律风险的成因有了深入而具体的认识。

一、淮安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成绩值得肯定

(一)精心准备,成功避免企业设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在笔者有效调查的61家中小企业中,有39家中小企业在企业设立过程中没有遭遇到法律风险,这主要得益于它们事先准备工作做得好。据笔者了解,这39家中小企业在设立过程中都指派专人负责企业设立事宜,相关经办人多次到工商等行政部门咨询企业设立事宜,有的还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了解企业设立方面的法律知识。正因为事先防范工作做得好,这39家中小企业在设立过程中才能做得一帆风顺,成功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

(二)重视合同管理,保障交易安全

合同时是企业交易的最主要形式,合同安全事关企业经营发展的整体安全。淮安中小企业主合同安全意识较强,普遍注重对合同的管理,保障交易安全。在笔者有效调查的61家中下企业中,有34家中小企业专门建立健全了合同审查和管理制度,占55.7%。在合同形式方面,有44家采用书面形式,11家采用传真形式,只有6家采用过口头形式,仅占9.8%。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建立了合同审查和管理制度,坚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这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交易安全,降低了合同法律风险的发生。

(三)印章管理规范化

印章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工具、法律依据和企业权威,印章的管理,关系到企业经营管理正常活动的开展,甚至关系到公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绝大多数企业都很重视印章的管理,并且制定专门的印章管理制度,安排专门人员保管。在笔者有效调查的61家中下企业中,针对行政章、财务章和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制定相关规定的企业达到47家,占77%。在61家被调查企业中,有54家企业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对行政章、财务章和合同章的保管,占88.5%。总体而言,淮安中小企业在企业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方面还是做得不错的,大多数企业能够做到规范化管理和使用,这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企业避免法律风险。

二、淮安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不足

(一)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不足

企业经营者担负着维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任,对于广大中小企业来说,企业经营者往往就是广大中小企业主。广大中小企业经营者往往只注重于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只注重产品的销售与利润,只注重人际关系的拓展和市场的开拓,他们很少有人学习法律,很少有人关注企业法律风险,他们的法律意识普遍不足。在笔者的问卷调查中,有25家中小企业的经营者从没有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占有效问卷企业的41.%;有15家中小企业的经营者偶尔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占有效问卷企业的24.5%;有14家中小企业的经营者遇到法律问题时才学习法律知识,占有效问卷企业的23%;只有12家中小企业的经营者经常关注和学习法律知识,占有效问卷企业的19.7%。

(二)企业法律培训存在空白与缺失

为了有效地减少和预防企业法律风险的发生,企业必须重视对广大员工的法律培训,对于企业中关键岗位的员工如财务人员、采购人员等,必要时要进行专门法律培训。就笔者调研情况来看,淮安中小企业在员工法律培训方面做得很不到位。只有5家中小企业有固定的法律培训制度和经常举办法律培训,占有效问卷企业的8.2%;偶尔举办过法律培训的中小企业也只有18家,占有效问卷企业的29.5%;从没有举办过法律培训的中小企业达到38家之多,占有效问卷企业的62.3%。

(三)法律风险防范投入不足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企业不但要设立内部的法律事务机构,还有必要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这些都需要企业对法律风险防范进行足够的投入。然而,就笔者调研来看,淮安中小企业在法律风险防范投入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有15家中小企业在法律事务上没有任何投入,占有效问卷企业的24.6%;在法律事务上有投入的46家中小企业中,有36家投入在1万元以下,占78.3%,没有1家投入在10万元以上。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事务部门的中小企业只有7家,占有效问卷企业的11.5%;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中小企业只有9家,占有效问卷企业的14.8%。

三、淮安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

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无外乎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淮安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也不例外。

(一)淮安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的内部原因

篇2

基金项目:本文是2014年山东省企业培训与职工教育重点课题“企业职工法律培训体系的建立与模式研究”(2014-083)成果论文。摘要:企业经营就是经营包括市场层面和法律层面的各种风险。企业经营管理风险大多来自企业员工行为。加强员工法律培训有助于增强员工法律意识,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企业应当着眼于建立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的员工法律培训体系,因岗而异,提高员工法律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企业岗位培训计划应当由岗位范围、培训必要性、培训内容、职业法律风险、所涉法律法规等部分组成。涉密岗位、市场营销岗位、生产管理岗位、人力资源岗位等是企业员工法律培训的主要岗位。

关键词 :企业经营 员工教育 法律培训 风险防范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行为越来越严格地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法律已经全面渗入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层面。企业经营就是经营包括市场层面和法律层面的各种风险。企业经营管理风险来自于企业自身的行为,而企业行为是通过各个层面的员工行为表现出来的。因此,加强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培训,提高企业员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对规范企业经营管理,防范化解企业法律风险非常重要。

一、员工法律培训的意义

第一,员工法律培训有助于增强员工法律意识,形成企业内部良好的法制文化,建立公司内部治理的良好秩序,确保公司自我协调运转,避免企业运转、生命维系于法人代表个人。

第二,员工法律培训有助于提高员工业务能力。某些业务如营销合同的签订实际上绝大部分是对法律知识的运用。如果员工不懂相关的法律知识,则难免会给企业带来风险和隐患,重大的合同风险甚至可能会给企业生存带来威胁。

第三,员工法律培训是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重要手段,员工法律培训有助于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企业经营很大程度上是经营风险。风险的防范和抵御需要企业上下员工的同心协力。员工法律培训能够提高员工的风险辨识能力和预防能力,从而提高企业整体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第四,员工法律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管理的需要。通过对员工进行较为系统的针对性法律培训,能够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提高企业员工整体素质,实现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管理目标。

二、目前员工法律培训存在的问题

第一,一些企业对员工教育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员工法律培训更是缺乏正确的认识,甚至对员工法律知识培训讳莫如深。很多企业没有意识到员工培训的意义,对内没有建立起系统的培训体系。许多企业员工法律培训存在空白。经常做一般法律培训的企业只有两成多,做专业法律培训的企业不到两成,六成企业从未做专业法律培训。企业主把员工法律意识的提高看做是自己的敌人,担心员工法律意识增强后会给企业管理带来困难和不便,对员工法律培训的内容、意义存在误解。

第二,企业员工培训多偏重于业务培训,而忽视法律培训。多数企业往往将提高业务能力作为员工培训的唯一目的,没有认识到员工法律培训对业务培训的促进作用。法治社会下,企业业务关系离不开法律的规范与引导。在具体的业务领域中,都有相对应的法律规范和法律问题。法律意识能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如销售岗位的员工,具备和了解合同法的相关知识是其开展业务的必要基础。如果员工仅了解具体业务内容,而忽视了业务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久而久之,迟早会演变成企业的法律风险,给企业带来损失。

第三,目前的员工法律培训表现为随意性强、体系性与业务针对性差。目前一些有意识的企业在对员工开展法律培训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培训随意性强。往往是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需要临时安排,有时甚至是为了完成某些培训任务。在培训安排上没有考虑前后法律培训的连贯性和一致性。一些企业进行的培训是一种盲目的救火式、应急式培训。二是体系性差。没有从宏观上把握本单位业务领域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体系。三是针对性差。法律培训脱离业务培训,与业务培训缺乏紧密的结合,实效性差。

三、建立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的员工法律培训体系

企业根据内部分工往往划分不同的部门,每个部门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和性质不同,所对应的法律风险也不同,员工所需要掌握和了解的法律知识也不同。但有时不同的工作岗位也可能会面临相同的法律风险,如研发部门和市场销售部门都面临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问题。因此,为了提高员工法律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必须建立因岗而异,以业务需求的导向的法律培训体系。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设定不同的培训内容。据此,我们将主要以企业岗位分工为基础,制定不同岗位员工的法律培训计划。每个岗位的培训计划应当包括岗位范围、培训必要性、培训内容和职业法律风险。岗位范围主要确定本企业内部符合该岗位特点的部门和人员,以确定培训对象。培训必要性是要让培训主体和培训对象了解本次培训的必要性和意义。培训内容是确定本岗位培训的主要内容,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职业法律风险是岗位员工在具体业务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包括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和自身的法律风险。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员工法律意识,自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企业和员工自身法律风险。企业员工法律培训可以参照下列形式制定培训计划:

四、分岗位的员工法律培训体系内容

1.涉密岗位员工法律培训

(1)培训的必要性。涉密岗位是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岗位,有时甚至决定着企业的生存。一方面企业要依法研发技术,避免侵犯他人专利技术,另一方面要做好本企业的专利申请和商业秘密保护。企业技术和商业秘密往往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掌握企业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涉密岗位人员必须具备保密意识,掌握本企业涉密事项的管理流程。

(2)岗位范围。涉密岗位的确定是确定培训对象的前提。不同类型的企业涉密岗位是不同的。很多企业对自己的涉密岗位并不清楚。这是对企业商业秘密范围不了解导致的。通常情况下,高新技术型企业的研发部门、销售型企业的市场销售部门、生产型企业的采购部门、各类企业的财务部门等均属于企业涉密岗位。产品研发、生产、管理的骨干人员和关键技术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涉及企业客户信息、进货渠道及价格的市场营销人员和采购人员;掌握企业核心财务信息的财务人;能够涉及经营决策、经营信息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这些岗位人员均属于涉密岗位范围。总之,要按照以岗定人的原则确定涉密人员的范围和涉密法律培训对象。

(3)培训重点。涉密岗位最主要是确保员工不会泄露本企业商业秘密,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因侵害竞争对手商业秘密而带来的诉讼纠纷。因此,涉密岗位最重要的是建立员工的保密意识、完善企业保密措施等。重点培训内容是:商业秘密的含义、特点、范围;商业秘密的保护;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确定本企业的商业秘密范围,集中学习本企业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规则。企业应当建立自己的《企业涉密人员管理规定》,确定本企业涉密岗位和人员范围、涉密人员职责、涉密人员管理、密级规定、保密措施、脱密程序和脱密期等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特点、种类,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和犯罪行为的构成和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典型案例。

(4)职业风险。涉密岗位员工的职业风险主要表现为擅自泄露企业商业秘密和在工作中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责任。主要是:一是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可能对本企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侵权责任法》可能对其他企业承担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责任;三是依照《刑法》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5)涉及的法律法规。涉密岗位法律培训涉及的法律法规有:《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法》、《刑法》中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相关规定。

2.市场营销岗位员工法律培训

(1)培训必要性。市场营销岗位是企业对外发生业务关系的主要岗位,企业风险也多发生在这个环节中。因此,加强市场营销岗位员工法律培训,对增强员工业务能力,预防企业风险具有重要作用。

(2)岗位范围。市场营销岗位主要是对外代表企业从事营销活动,签订营销合同的岗位,主要是销售部、采购部等部门。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可能涉及合同的签订,如后勤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因此,凡是对外发生合同关系的岗位都可以纳入本类岗位培训。

(3)培训重点。与市场营销岗位相关的法律技能主要是《合同法》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合同主体审查、合同条款拟定、签订程序、合同履行、合同变更、违约责任的设定、诉讼时效、争议管辖权的约定、合同审查、合同履行中的监控、合同诈骗防范等。其他如营销商业秘密保护、营销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担保法、公司法、招投标法等知识。实践中,除了要重视合同文书的签订、保管,还要对履行中双方对合同的变更记录及时登记保留,如口头变更的及时签订《补充/变更协议书》;通过电话变更的可以做好电话录音;采用数据电文的及时保存聊天记录等信息。建议企业建立自己的《合同管理流程》,从签订审批、法律审查、履行监督、变更审查、争议解决等几个环节制定。对市场营销岗位员工及时进行合同管理流程培训。

(4)职业法律风险。市场营销岗位员工的职业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签订合同过程中遭遇合同诈骗;如果是国有企业相关人员可能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同时,在采购、销售款项的回收管理中,可能涉及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行为。在市场竞争中,也可能因商业贿赂而引发犯罪。

(5)涉及的法律法规。市场营销岗位主要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合同法》、《担保法》、《招投标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中的合同诈骗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职务侵占或贪污罪、挪用资金或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或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

3.生产管理岗位员工法律培训

(1)培训必要性。对生产型企业而言,产品质量是企业生存的根基。企业的中心活动是有关生产。生产环节中的安全、卫生、环保、产品质量是企业面临的重要风险。如果生产管理环节出现问题,对企业来说可能是致命的,如因毒奶粉而导致的三鹿倒闭事件。因此,生产管理岗位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非常重要。

(2)岗位范围。生产管理岗位并不仅仅是直接从事生产的员工,而是指所有与企业产品生产相关的部门管理人员。一般是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的原材料供应、生产组织、生产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的人员,如负责组织生产的高层管理人员,原材料的采购部门,生产车间主任,存贮部门管理人员,质检部门的工作人员等。

(3)培训重点。生产管理岗位员工培训主要是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内容。本岗位员工法律培训的重点是产品质量要求以及产品质量不合格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可能带来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企业应该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并把这种产品质量标准的实现进行流程化操作。建议企业制定本企业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实现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包装、检验、运输等各个环节的标准化、流程化管理,并把对这一标准的学习作为生产管理岗位培训的重点。

(4)职业风险。生产管理岗位的职业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产品质量不合格给企业造成对外合同上的违约责任、对消费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企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员工个人对企业的赔偿责任。因生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故还可能承担刑法上各种重大事故犯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三鹿毒奶粉事件中有关的采购、生产管理人员被依法追求刑事责任即是此类风险的典型表现。

(5)涉及的法律法规。本岗位法律培训主要涉及的法律法规有:生产安全卫生方面的:《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环保方面的:《环保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刑法》上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

4.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员工法律培训

(1)培训必要性。人力资源管理岗位是任何一个企业都要设置的岗位,该岗位负责企业员工的招聘、培训、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劳动纠纷处理等,是夯实企业发展基础的重要部门。

(2)岗位范围。本岗位的培训对象主要是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同时,企业其他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分公司、分店的负责人也是本类培训的对象。

(3)培训重点。人力资源岗位的培训重点是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关系中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何制定有效的公司规章制度,工会法律制度,工伤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养老、医疗、生育、失业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办事流程,劳动争议的处理,包括掌握劳动仲裁程序、劳动诉讼程序,一审诉讼、二审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

(4)职业风险。人力资源岗位职业风险主要表现为企业招聘中招聘公告拟定涉嫌就业歧视、对求职者审查不严导致的欺诈、劳动合同范本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公司规章制定程序违法导致无效、社保缴纳不及时导致的罚款、为他人开具虚假劳动关系、收入证明等。

(5)涉及的法律法规。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培训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有:有关劳动关系订立、履行方面法律法规如《劳动合同法》等;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如五险一金的相关规定;有关女员工和童工保护的相关规定;有关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5.其他岗位员工法律培训

除了上述岗位外,企业的财务管理岗位、行政管理岗位等岗位工作人员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法律培训。其中财务岗位人员主要是涉及财务制度、财经法规的培训。在职业风险方面,财务管理人员应注意预防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犯罪行为,法律培训应注意加强此方面的警示教育。行政管理岗位人员则需加强公司治理培训,掌握公司法关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程序,为公司依法运作提供保障。

总之,员工法律培训对企业而言是一种长效投入,成功的关键是要与员工业务能力、岗位职责相结合。法律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是判断员工法律培训体系良莠的标准。

参考文献

[1]蒋吉成.探讨企业员工培训[J].企业导报,2009(10):163-165

[2]文新贵.浅谈企业员工培训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 .企业导报,2012(4):158-159

[3]杨悦.关于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法律适用,2012(4):120-121

篇3

关键词:商业银行 法律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 (2013)11-0041-01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的风险来源日趋复杂,除传统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外,法律风险在商业银行的风险组合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对其风险总量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还缺乏全面、系统的认识和防范。本文拟就上述问题进行探讨,提出了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管理的若干措施及建议。

一、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的概念

1.法律风险的内涵

我国银监会则在《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的附录中这样定义法律风险为:(1)商业银行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可能被依法撤销或者确认无效的;(2)商业银行因违约、侵权或者其他事由被提讼或者申请仲裁,依法可能承担赔偿责任的;(3)商业银行的业务活动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依法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

2.法律风险的特征

把握法律风险特征是构建高效的风险监管框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前提,对于商业银行内部各风险管理部门职责的合理划分以及监管方法和风险管理技术的正确选用也具有重要意义。总结起来法律风险的特征有三点:(一)法律风险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操作风险。(二)法律风险的分布非常广泛。(三)法律风险是一种需要计提资本的风险。

二、商业银行法律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

和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相比,由于文化传统、政治经济等原因,我国商业银行走上商业化道路时间短、市场化程度低等因素,导致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显得有些薄弱。

(一)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尚未形成。法律风险管理文化,是一种融合了法律文化、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思想、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行为、风险控制标准和风险管理环境的文化影响力。它决定了银行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管理观念和行为模式,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由于一系列的原因,无论是监管机构,或是商业银行自身对法律风险的防范都不够重视。

(二)法律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还不健全。在我国,商业银行大部分都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并设立了风险总监职位,专职管理银行风险,但其主要管理的是信贷中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没有将法律风险作为一种独立的风险事项来管理,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即使像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通过股份制改造,已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实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的要求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各专业委员会,但也未建立以董事会及其高级经理直接领导的,以独立法律风险管理部门为中心,与各个经营部门紧密联系的法律风险内部管理系统、运作机制、组织制度。

(三)法律风险管理人员严重缺乏。银行业有一群具有较高水平的法律人员,但其仅限于银行法律事务,对其他有关知识特别是风险管理知识了解尚不够深人,也缺乏社会律师拥有的社会影响力。而大多数的外聘律师不懂银行的经营、管理,提供的法律意见常常不适应银行的实际需要,并不能真正全面参与银行的法律风险管理。另外由于银行法律人员和社会律师的待遇差距悬殊,导致银行优秀的法律人才严重流失,法律人才匾乏进一步加剧。

(四)法律风险管理的手段、方法严重滞后。与西方银行业采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手段和方法相比,我国银行业的法律风险管理仍停留在传统的建章立制的管理上,重视法律风险的定性分析,定量分析明显不足,没有建立VAR,、 敏感性分析、压力测度等法律万险管理方法。此外,还存在缺乏法律风险推理信息,缺乏深度数理分析,没有建立相应的法律风险管理模型问题。

三、加强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管理的思考

我国商业银行应积极借鉴外国商业银行成熟的法律风险管理经验和先进的法律风险监管理念,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法律环境,逐步建立起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并不断积累经验,培育自身的风险敏感度,从而有效防范和控制商业银行的法律风险并提高自身的整体风险管理水平。

(一)树立先进的法律风险管理文化。世界各国的商业银行在发展的过程中,基本上都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等作为经营活动的基本原则。

(二)加大法律风险管理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可以增强银行从业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注重加强对全体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尤其是银行高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法律风险预防与控制意识。

(三)开发法律风险管理的技术和方法。积极借鉴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管理法律风险的先进技术和方法,从积累法律风险损失数据人手,尽早建立全面的、敏感性强的法律风险指标体系,并为逐步采用更加复杂的方法管理法律风险做充分的准备。

(四)建立独立的法律风险管理部门。要有效地推进监控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提高监控制度的有效性及执行力,必须具备一个拥有一定独立性和权限的法律部门。

参考文献

[1] FSA, The Interin Prudential Sourcebooks for Insurers and Friendly Societies and the Lloyd’s Sourcebook: Guidance on Systems and Controls[R], London: FSA, 2002. 22.

[2] OCC, OTS, Board, FDIC & SEC: Interagency Statement on Sound Practices Concerning Complex Structured Finance Activities[R], Federal Register, 2004, (69):28985.

[3] 张炜.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优化建设对策研究[J].金融论坛, 2008, (2)

篇4

关键词 财务人员 风险防范 企业经营风险 合同协议法律风险

企业的经营风险主要有三大类:商业风险、自然风险、法律风险。商业风险受市场因素影响显著,自然风险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而法律风险的主要特征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现代企业的经营活动都是通过各种合同协议体现出来的,合同协议是参与经济活动的桥梁,也是各种纠纷产生的根源。因此,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要注重防范合同协议法律风险。

一、财务人员参与合同管理意义重大

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等各环节审查、监督管理、预防控制等各种行为的总称。其中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属于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管理、预防控制是企业进行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工作贯穿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全过程中,包括企业的经济贸易交易、合作经营、租赁及用工管理等等,这是一项全过程的、动态的、系统的工作内容。这些合同管理的内容非常广泛,涵盖企业的物料采购、质量管理、技术、运输、核算管理等等。合同管理不可避免地会存在法律风险。根据合同风险的不同来源,可以把执行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分为两大类:内部风险及外部风险。内部风险主要有决策风险、合同履行风险、合同违约风险等等;外部风险主要包括社会法律环境变更风险、信息不对称风险、客户风险、过程风险等等。

财务人员作为企业的核心管理人员,可通过项目招投标、会议等方式参与合同管理,同时负责监督执行合同的大部分环节。财务人员既要面对企业内部的合同执行人员,又要面对合同外部的另一方合同主体;既是合同的主要履行者,同时也是合同履行的监督者;既要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绝大部分工作,又要监督合同在谈判、制定、执行各环节的执行状况;同时合同票据的审核工作、支付工作也是由财务人员执行。财务人员严格监督合同履行各阶段,可有效防范合同法律风险,保护企业利益免受损失。因此,财务人员参与合同管理意义重大。

二、财务人员与合同管理

(1)财务人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相当一部分企业财务人员没能正确认识到自己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片面地认为只要执行好签署完毕的合同就万事大吉了,而没有现代合同管理观念意识,没有意识到如果财务人员能将财务专业技能与法律知识相融合,在合同的签署及执行过程中必将能有效降低合同的法律风险。因此,企业财务人员要转变合同管理观念,不断地增强法律意识,有效利用财务专业知识,加强对合同自签订到结案整个过程中的管理控制,有效降低企业法律风险,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2)财务人员应具备怎样的合同管理意识。首先,财务人员要参与合同谈判,组建专门的合同谈判小组,集思广益,搜集相关市场信息资料,在签署合同的过程中做到心中有数。其次,财务人员要仔细研读合同内容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工程担保、支付结算方式、支付结算条件、违约责任处理等等条款,将潜在的合同法律风险及时扼杀。再次,财务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各种款项的支付,还要严格审核合同票据是否合法、有效,严格审核票据的开具单位名称,避免不必要的合同法律纠纷产生,同时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付款时间,以杜绝因付款时间模棱两可而不能及时收款。最后,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条款中没有提及的事项,应及时上报,及时寻找解决途径,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在涉及企业重大工程招投标业务时,财务人员通过对方提供的财务报表数据,可及时、准确地分析出签约企业单位的经营状况、业绩状况等等,审核其是否具备相应的合同资质、是否具备相应的风险及损失承担能力,以确保当对方违约时是否具备相应的赔偿能力,保证公司利益免受损害。如果重大工程项目涉及分期付款,财务人员在付款前要向项目部了解合同的实际执行进度等等问题,并由项目部领导确认该笔款项是否应该付款;如果款项已确定可支付,财务人员务必在合同规定的支付期限内完成付款,以免产生合同违约风险;如果因项目延期完工而延期付款,也要及时与对方就违约赔偿进行沟通,确保公司权益不受损失。

三、财务人员如何防范合同法律风险

(1)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企业的高效运转、全体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都离不开科学的管理制度。一家企业如果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不合理,必然存在法律风险隐患。在企业合同管理方面,要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得合同在项目审查、拟定、签署、执行等各环节都标准化、制度化,员工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可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财务人员在合同管理工作中也可做到有章有据。这样既能提高员工在合同管理中的责任意识,督促其不断主动地学习相关知识,提高合同执行效率,也可以在实际工作中有效降低合同法律风险。

(2)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法律培训。相关法律培训与宣传可有效地提高财务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降低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只有不断增强参与合同管理的全体人员,尤其是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才可有效地防范与控制合同法律风险存在。而增强员工法律意识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加强对企业员工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培训。可定期组织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也可通过企业网站、内部邮箱、企业刊物等等多种渠道宣导合同管理相关法律知识;同时要制定完善的企业员工年度法律培训计划,尤其是对财务人员的法律培训,要明确培训内容、培训目的,结合财务专业技能培训,实现法律知识与财务技能培训的相互贯通,增强财务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并将该理念带进日常工作中去。

(3)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及追责制度。将经济合同的履约率作为企业绩效考核指标之一,并与相关部门的经济责任挂钩。对那些金额较高、持续履约时间较长的重大经济合同,设置相应的阶段性履约考核指标,这样更能及时发现并解决经济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矛盾。年终考核时也应结合年中阶段性考核结果。建立合同管理绩效考核及追责制度,将合同管理中的职责明确到人,使合同管理相关人员都具备较强的责任心,以制度的条款规范其操作、以制度的权威要求其工作中具备相应的责任心。一旦合同参与者因个人主观因素出现失误给公司带来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看似严厉的制度可有效降低公司由于合同管理出现的问题而带来的损失,可有效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防范合同法律风险。

四、结束语

在企业经营运转过程中,法律风险无处不在,因此企业要给予足够重视,并及时防范化解。合同法律风险如果没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给企业带来严重影响。财务人员参与企业的合同管理中意义重大,企业财务人员结合法律知识,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可有效防范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减少企业损失。

(作者单位为华信汇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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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明确企业法律风险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地位,确立企业法律顾问在法律风险控制中的核心作用。《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出台以来,在中央企业影响力和政府导向的作用下,风险管理已经引起国内企业的普遍重视。随着国内经济和社会法制化水平的日益提高,法律风险管理已经成为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顾问已成为企业法律风险控制中的关键人物。所以,企业拥有长期合作、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的高素质法律顾问团队,并利用其发现、识别经营生产和管理活动中的潜在法律风险,参与经营决策,将成为企业的必然选择。

二要加强企业法务专业人才的培养与选拔,逐步提高企业决策和管理骨干的法律经营管理水平。目前,企业法务人才培养极为紧迫,最好的途径是对一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的法律专业培训。这里之所以要强调“系统的法律专业培训”,是因为法律是专业性很强的学科,仅仅懂一些法律知识、看几部法律条文是不够的,只有经过系统的基础理论学习才可能培养起法律思维能力,才有可能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三要建立法律情报收集和法律论证制度。企业要关注政策动向和司法环境,不仅对本地的,对企业发展过程中所涉及的其他地区也要关注。要广泛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上的相关政策,研究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相关案例,包括重视并能有效识别、评估、防范法律风险管理而取得重大效益的案例,以及忽视法律风险管理、缺乏管理程序系统而致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的案例。同时,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出台前应经过法律论证,由法律顾问或法务部门出据法律意见书。

四要加强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建立企业商标、专利和商业秘密管理制度。企业应积极注册申报商标、专利,重视对企业无形资产的开发、经营和保护。对于企业商业秘密,目前虽没有专门适用的法律,但还是可以得到一定的法律保护,关键取决于企业自身是否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同时,要关注企业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必要时对侵犯本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进行侵权调查及时启动法律追究程序。

五要建立企业合同风险防范体系。合同风险防范体系的首要目标在于有效防范合同纠纷,努力做到零诉讼,有效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实现利益最大化。合同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应当全面梳理企业的合同风险。从客户分类、业务分类、交易模式分类出发,综合考虑产业链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对公司的合同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从哪一角度出发更适合公司合同的法律风险分类管理。第二,建构合同模板。在对公司不同类型的合同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建立合同模板。合同模板的建构必须符合有效性、确定性、合理性、操作性、主动性原则。第三,运用合同操作指引及风险提示,对合同模板的具体操作和操作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进一步做出详细规范。第四,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管理。包括:签订前管理、签约管理、履行管理、凭证管理、预警管理、评审管理。第五,建立合同审查和管理流程。签订合同应经过法律顾问或法务部门的审核,重要合同应有企业法律顾问参与谈判和起草,法律顾问或法务部门应跟踪掌握合同的履行状况,督促各方面适当履约,对重要合同的关键“履约节点”要有评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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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 风险防控 建设

什么是企业法律风险?作为一个现代企业,从企业成立、日常经营管理到解散清算都离不开法律规范的保障与约束。大到投资经营决策,小到日常经营管理,只要是因不了解或违反有关市场运营、行业规范、劳动和人事管理制度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最终都可以归结为法律风险的范畴。简单地说,企业法律风险就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不了解或违反法律规范而产生不利后果的风险。

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活动的基本元素,必然要接受法律的规范和制约。法律风险防控主要具有以下几点重要意义:

(一)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客观需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多,企业要想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必须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

(二)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企业的经营活动离不开法律的约束,规模越大,发展速度越快,面临的风险就越多,企业在不断积累资产和财富的同时,要不断增强自身风险防控能力,保障企业的平稳发展。

(三)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组成元素,除了以生产经营获取利润为目的以外,还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不仅是股东利润的保障,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需要和国家经济实力的重要保障。

一、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指导思想与主要原则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必须同时具备完整性、科学性及有效性,这样才能真正地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服务,切实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全员参与、全方位防控原则。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在参与人员和涉及领域方面都体现出了全面的原则。对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需要全员参与,包括公司的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参与,涉及的领域包括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贯穿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法律风险防控要从源头开始,要贯穿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现全程监控,全过程管理,真正把法律风险防控融入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去。

(二)规范运作、有效监管原则。法律风险防范需要有切实可行的监管流程和明确的制度保障,包括风险信息的收集、评估、防控措施、应急预案等,都要有明确的制度控制。特别是关键部门和关键岗位,要明确自己在风险防控中的职责和作用,制定切实的防控制度。

(三)切合实际、动态调整原则。市场经济瞬息万变,企业外部法律环境也在不断变化,因此,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应该是一个动态的系统。随着法律环境的变化,新的法律风险种类的出现,法律风险影响范围和强度的变化,企业的风险防控系统都应该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是在企业法律风险总体思想的指导下,以企业法律事务管理部门为中心,由企业高管层、职能部门和其他员工共同参与的,对企业潜在法律风险的识别、评估、确定防控策略,并进行风险防范、转移、降低或消除的全过程。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主要从以下层面做起:

(一)建立企业法律事务部门,确定企业法律顾问的核心作用。企业法律顾问是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的核心人员,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充分发挥主导和监控作用,主要是承担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确定企业管理层、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的职责和任务,推动机制的落实和实施。企业法律顾问通过实施具体法律管理手段,不断完善内部法律管理制度和流程,对具体经营管理环节提供法律分析意见,实施法律风险调查,进行法律风险论证,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提高法律管理效率和水平,在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嵌入法律管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二)规范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流程。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以事前预防为主,应具有主动性和计划性,主要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控更新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相互独立也相互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第一,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风险控制的第一个阶段,主要是对企业内部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企业外部宏观经济政策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类、排序等,确定风险源和重要风险。第二,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企业存在的各级法律风险制定防控方案和具体的防控措施,采用不同的手段对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转移、降低、消除等,实现事前防范、事中化解和事后补救。第三,风险监控更新。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风险影响程度的变化,企业的风险信息库要保持更新,对新产生的风险和发生变化的风险重新进行评估,制定防范措施,保持企业的风险管理与企业发展实际相适应。

(三)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控制,重点监控。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来源于企业经营管理,要融入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去,不仅要对重要项目、关键过程进行防控,还要从整体上控制法律风险。公司针对对外合同、市场拓展、劳务管理、财务管理等,进行重点监控,将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实现全过程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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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物资采购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实践中的特性问题

根据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流程,在企业物资采购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实践中,有些环节容易被忽视,有些环节容易产生误区,有些环节有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较多。这些问题具有物资采购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特殊性,在物资采购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中需要特别予以重视。

1.合同谈判物资采购合同谈判重点关注的是合同的标的物、价款、交付以及质量条款。物资采购合同谈判容易出现问题的是涉外物资采购,涉外物资采购的特点是采购周期长、标的物金额多、运输风险大。例如,涉外仪表物资采购合同,要特别注意明确货币种类及外汇结算标准,标的物的交付即所谓的收货、送货,涉及到货物风险的承担、所有权的转移等诸多问题,谈判双方应对交货方式、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时间、运输费用的承担等事项约定明确,防止出现分歧。

2.合同起草企业对于物资采购合同的起草权一般都比较重视,合同起草者法律知识水平和运用法律实践的能力,直接关系到合同起草与修改,影响合同履行法律风险的控制。因此合同起草是企业物资采购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物资采购合同起草前首先要界定好合同的性质。对于物资采购合同的性质问题,一般认为企业参与生产经营所涉及的物资采购合同属于有名合同中的买卖合同。但是在对物资采购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一般会先准备好技术资料和设计图纸,并与拟选供应商签好技术协议,这种情况下笔者建议选择承揽合同。例如涉及新技术、新工艺的大型专用设备采购合同,其设备的生产周期较长,可能含有大量的技术资料及图纸,需要后期的操作培训及生产调试,并且签署了保密协议,可以参考承揽合同,将各项权利义务详细描述,规避法律风险,为后续阶段合同信息的补充完善、责任义务的合理划分、标的物的跟踪检验以及纠纷的解决提供依据,确保采购物资及时安全保供。起草物资采购合同时,对在合同谈判中约定的标的物、价款、交付以及质量条款要分别描述清楚。关于采购合同的质量条款,笔者建议在合同中写上具体应当符合的质量标准。例如,采购合同的质量条款中有六种情况可供选择,1.国家标准、2.行业标准、3.企业标准、4.封存样品质量标准、5.其他标准、6.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执行。备品备件物资采购有图纸的,可以选择第6条,并注明“按6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见图纸”;单机设备或者是化工三剂采购等等有技术协议的,注明“按6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见技术协议”。

3.合同审批物资采购合同的审批程序应严格置于签约之前。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的初步审查,主要是审查文本前后的逻辑性、连贯性、统一性、准确性以及通俗性、可读性、实用性。企业的物资采购合同评审委员会负责专业性审查,由供应、技术、生产、财务、审计、质量等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就合同草案的商务要件、技术要件、文字表述等进行评判和审查。企业的法律事务部门负责物资采购合同的文本形式和内容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审查,流程一般设在专业审查之后和决策层审批之前,主要是评估合同可能隐藏的法律风险,给审批合同的企业领导提供决策的参考依据。在这一环节中容易产生误区,出现合同管理员定位模糊的问题。例如,某些合同管理员在实际工作中职责权限不够清晰,既不参与物资采购专业工作,又没有直接负责合同起草,还缺乏与合同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在物资采购合同审核中分不清自己究竟扮演什么角色,往往使合同的审查工作没有得到较好的执行,产生了阻拦商品交易、耽误生产保供、频现合同纠纷等负面影响。

4.合同签署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时要注意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及住址—定要清楚,企业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保证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致,签字盖章应当与签约单位及负责人或授权人相符。例如存在三方关系的物资采购合同是需要“买方”、“买方代表”、及“卖方”分别签字盖章的,要特别注意合同内容前后称呼、企业(或单位)名称与合同章、合同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是否一致。一旦出错,可能造成三方关系混乱,权利义务分不清,甚至和其他企业(或单位)重名的现象。

5.合同归档物资采购合同的档案主要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审查审批表、合同谈判记录、分项报价表、过程控制记录、监造报告、交往信函、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资料。另外,在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合同文本签收记录、台账、报表、领导批示、设备材料不合格评定和处置表、工作联络单、发生问题的处理情况及结果等资料也应归类建档。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妥善保管好物资采购合同档案,建立详细的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台账,待合同终止并完成所有流程后统一交给档案管理部门保存。例如,询比价采购合同中的定向询价报价书、询价方案明细、价格会审表、采购方案审批单、订货委托书等等,这些属于各专业物资采购共有的资料档案,应当完整,不能因为电子商务网站上有资料可查的就认为可要可不要,造成合同档案各式各样,管理混乱。大多数企业一般都会将合同的基本附件模块也集成到合同系统上,比如《廉洁从业责任书》、《技术附件》、《保密协议》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对物资采购合同附件的重视程度往往不及合同本身,其合同管理制度中并没有对合同附件的签订作详细的要求和考核,很容易产生法律风险隐患。例如煤炭采购合同,如果是采用招标采购形式的需要将招标的相关资料一并作为合同附件进行保存,如中标通知书、开标结果确认承诺书、评标报告、投标文件以及评标委员会决议等等,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这些都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二、企业物资采购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实践中的共性问题

物资采购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作为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一个分支,在实践中也会出现与其他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相同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会直接影响到物资采购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当中,也是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难点和重点。解决好这些问题是企业打造长效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重要保障。

1.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意识有待提升企业员工风险意识不高、管理惰性、经验主义甚至抗拒心理等,重商机、轻风险,对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支持力度不够,这些现象是目前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之一。有的合同管理人员所学专业是理工类,没有法律专业的学习经历,法律专业水平不高,把合同管理工作简单等同于一般的档案管理,不重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性审查,更谈不上资信调查、合同谈判以及后评估等管理内容。树立正确的法律思维,强化企业员工的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意识,是识别合同风险、防范合同风险的前提,也是建立健全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思想基础。企业可以通过专题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各种形式定期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纠正员工的工作偏差,帮助员工较好地理解领导的指令和企业的目标,避免进入“非黑即白”的思维误区,站在全局的角度分析具体问题,做好合同的法律风险预测和评估,并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供领导决策。

2.合同信息化管理任重道远目前许多企业都建立了基于计算机网络应用于整个企业集团范围的合同及法律事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能够为合同资料快速提取、合同执行情况跟踪、合同变更、合同解除以及纠纷处理等提供信息支持。加强合同信息化管理应当是先进企业的必然追求。但是合同管理系统建立时间不长,仍然处在摸索阶段,部分功能模块与企业实际联系不够紧密,有待进一步开发和完善。加之企业对于员工掌握系统操作、运行和维护的专业知识培训投入不够,员工对新系统的认识和接受程度参差不齐,系统运营管理问题重重。企业合同信息化管理的经验不足、效果不显著。合同信息化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求业务人员、管理人员除具备业务知识外,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合同系统管理知识,增加上岗培训和业务培训是加强合同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可以在上岗资格考试中设置司法培训、合同系统运维培训以及合同管理员培训等课程,同时对在岗人员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持续培训,打造一支素质和技术都过硬的合同管理队伍。

3.合同法律风险的管理机制不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在企业当中还未完全构建,以简单的合同谈判、合同签订为主,对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却很少,可操作性不强,不能经常性地监督、检查和考核,或者考核没有与薪金报酬等挂钩,缺乏必要的威慑力;或者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但却没有做到制度的严格落实,合同管理工作不能渗透到企业生产、销售、服务全过程中去,无法形成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全员式管理。要将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分支,建立系统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比如《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工作细则》、《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权限交接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规定》、《授权委托书证管理规定》、《物资采购合同审查、会签、审批管理规定》、《合同纠纷调处管理规定》、《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后评估制度》等,通过制度来规范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相关岗位的工作职责。同时把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理念融入到物资采购单位的其他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之中,通过物资采购流程的运作、企业各相关业务部门的相互配合,反复检验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不断完善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体系。

三、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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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企业自身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从而对企业造成不利法律后果的可能性,包括政策、战略、市场、财务、运营等法律风险。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众多,从法律关系视角出发,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为刑事法律风险、行政法律风险以及民商法律风险三种。

1.刑事法律风险,是指企业为本公司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决策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实施的触犯刑法的行为,而导致的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的刑罚制裁的可能性。企业刑事法律风险承担者有二:一是企业家,二是企业。企业家个人触犯刑法时,由个人承担责任,企业不承担责任,对企业家判处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在企业触犯刑法时,则由企业家与企业双重承担刑事责任,在对企业家实施刑罚的同时,对企业处以财产刑。刑罚是依照民事、行政法律进行责罚难以体现国家强烈否定态度的严重违法行为。刑罚对企业生存发展的冲击力、破坏力非常巨大,常导致企业高层重大人事复动,甚至企业关闭或破产,它是法律风险中最为重大的风险。

2.行政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家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未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而招致行政处罚,使自己或企业利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的可能性。行政处罚具体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从处罚严重程度看,“责令停产停业、暂扣许可证或执照”则相当于企业被判处经济行为能力方面的有期或无期徒刑,而“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则相当于企业被判处经济行为能力方面的死刑。我国行政法规有5000余种,行政处罚的政府部门众多,而且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强制缔结的法律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企业没有自,所以企业在行政法律风险防范难度非常大。企业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应积极遵守、响应、践行社会责任与社会义务,才能减少行政处罚的几率。

3.民商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平等主体之间进行各种合同交易中因行为不慎失误、企业不当行为侵犯他人权益、纠纷发生后法律维权失败等导致企业财产、商誉等损害的可能性。根据风险性质,可分为内部风险与外部风险,内部风险主要是企业与股东之间、股东之间、劳资双方之间的各类权利义务纠纷;企业外部风险主要指企业为主体对外进行各种经济交往时,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后果。企业内部风险的危害在于,它会增加企业的内耗,影响企业对外形象,会使企业系统运转不灵,降低企业盈利能力,严重时甚至或造成企业的瓦解。企业外部风险发生主要是忽视合同管理、不当行为引发的侵权财产责任或财产损失,它的损害是直接造成企业财产损失,甚至危害企业的生存发展。

二、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

1.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及内控机制。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的管理规范,其本质是一种行为规范,是外部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内部的延伸,制度是企业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是企业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是企业规章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立起完善的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就要把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都纳入到依法经营的管理之中,以保证最大可能地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企业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才能以“法治”代替“人治”。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体系的内容应当包括法律风险识别制度、法律风险分析制度、法律风险控制制度、法律风险化解制度、法律风险考核制度等。既应体现法律风险管理的全过程,又应当涵盖企业重大业务活动中有关法律风险管理的内容。

建立制度完善情况下,要建立企业内控机制,内控机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企业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建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内控体系,可以采取如下措施:(1)建立内控授权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各岗位明确规定授权的对象、条件、范围和额度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作出风险性决定。(2)建立内控审批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项,明确规定批准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有权批准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责任。(3)建立内控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报告人与接收报告人,报告的时间、内容、频率、传递路线、负责处理报告的部门和人员等。(4)建立内控责任制度,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岗位、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奖惩制度。(5)建立内控审计制度,结合内控的有关要求、方法、标准与流程,明确规定审计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负责审计检查的部门等。(6)建立内控考评制度,具备条件的企业应把各业务单位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7)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对重大风险进行持续不断的监测,及时预警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控制措施。(8)建立健全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形成由企业决策层主导、企业总法律顾问牵头、企业法律顾问提供业务保障、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责任体系。

2.建立完善的法律人才机构。当前企业单纯依靠法律管理人员被动地应付法律事务的工作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的需要,要使企业法律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做到超前性、有计划,需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并根据企业规模、业务性质、法律事务工作量的大小配备专门的法律人才,此外,需在企业内的各生产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培养一批懂法律、懂技术、懂经营管理的骨干人才。使得企业内部形成以法律事务部门为中心,各部门骨干法律人才为基础的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网络,这是加强企业法律工作的组织和人员保障, 是推进依法治企的基础,通过建立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网络,才可以把法律风险贯穿渗透到企业管理工作,生产经营工作的各个方面。(1)建立专业的法律事务机构。企业法律风险专业防范人员设置有三种模式:一种是企业任用内部法律顾问担任风险防范人员,负责企业全部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第二种是聘用社会律师,由律师负责企业全部的法律事务包括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第三种是企业内部法律风险防范人员和外聘律师相结合,这三种方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择。(2)建立企业专业法律机构外的骨干人才。企业法律风险控制是个复杂的过程,渗透在企业经营的各个领域、各环节,作为专业的法律人员,很难全面了解企业的全部专业技术知识、管理流程,所以除法律专业领域外,需要更多专业技术人员加入到法律风险防控体制当中,才能建立起有效的人才机构模式。

员工的法律素质,对实现依法治企有重要影响,只有每一个关键生产经营岗位上的员工都具备了防范法律风险的基本知识,依法治企才有坚实的基础。所以开展法律知识的学习与培训,使关键岗位的员工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常识,了解处理简单法律问题的基本措施和程序,从而把法律风险防范的根基构建在基层,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可通过对骨干人才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把法治公平、正义、高效的理念根植于骨干员工的思想意识中。一是宣传:通过板报、电子文件、企业报刊、杂志等,大力宣传依法治企的重要意义以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是教育:通过举办法制培训班或外送培训等形式、加强对骨干人才法律意识的培养,以及企业经营和市场运作所必需的民法、商事法、经济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等基本法律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骨干人才的法律素质,构建依法治企的人才基础;三是文化,借助企业文化的力量加以促进法律风险的控制,在企业文化建设和整合过程中,将依法治企的精神融入到企业文化之中,并通过企业文化的培养和教化,转变为职工的自觉行为,从而在企业中形成依法治企的良好氛围,夯实依法治企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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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同管理;原因分析;解决途径

一、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

1.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性要求必须进行合同管理

企业在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其管理主要涉及产、供、销三个环节,而这三个环节都是由合同来连接的。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运营,因此合同的合规性与合法性显得尤为重要。以唐钢不锈钢公司2012年的合同业务量为例,物料采购合同量占32.64%,销售合同占34.56%,设备采购合同29.65%、其他合同3.15%。

2.法律风险的可控性要求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法律风险与其他风险的重要区别就是法律风险具有可控性。根据引发法律风险的不同原因,可以将企业法律风险分为外部法律风险和内部法律风险。外部法律风险是由市场、客户、国家政策等外部因素引起的,企业对其发生无能为力,所以,企业的外部法律风险是不能完全规避的。然而企业的内部法律风险,是由企业自身的原因引发的,企业管理对内部法律风险的发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而且企业通过采取措施可以控制其发生,合同管理作为内部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引发企业内部法律风险的关键因素,因而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构建以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为核心的现代管理体系,把合同法律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成为现代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的重要途径。

二、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合同管理制度应该包括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分工、合同签订和合法性审查、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合同履行及合同争议处理、合同档案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监督考核机制等方面,但是在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制度不是内容欠缺,就是制度形式化,以致不能切实的执行。具体表现为管理职责不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缺乏法律素养、变更协议不断增多,系统性的合同管理缺乏,监督机制不完善。

2.合同条款约定不严密

合同执行的过程中难免发生争议,一份完整的合同,不仅约定内容要全面,而且约定条款必须严密准确。如: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双方产生争议,需向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讼,表面上看去,合同约定了争议解决条款,但在仔细阅读全文后,发现合同中并没有注明合同签订地点,导致在双方发生争议时,对管辖权问题产生争议。

3.合同纠纷处理不及时

合同纠纷处理的及时性是由法律的时效性决定的。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合同纠纷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合同纠纷发生后,企业对纠纷不能快速做出反应,导致经济损失进一步加大。如作为债权人,碍于情面对债务人怠于行驶追索权,也未通过法律途径请求公权力的保护,错失了调查取证的良机,甚至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失去了法律最有效的保护,造成企业的经济损失。

三、解决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途径

1.提高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加强宣传,提高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合同管理是一项全员性的工作,涉及到与合同有关的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合同管理本质上是一项全岗位、全过程管理工作,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出现合同争议,将使公司陷于诉累境地,这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管理,而且可能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此必须提高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加大宣传力度,使干部职工树立合同风险意识,维护企业合同利益。

2.增加合同培训,提高法律素养

加强合同法律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对企业合同承办人员和合同审核人员进行合同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典型合同案例的培训,通过专项培训,增强合同法律意识,促使合同管理人员熟知合同管理实务中应注意的关键点,掌握合同管理过程的技巧,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职工的使命感。

3.加强合同档案的管理

合同档案的管理并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合同原件管理,它既包括签约前的有关招标文件,又应该包括签约后的有关验收单、完工证等。合同档案的保管在合同管理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合同履行过程中最原始的证明,更是纠纷解决过程中最直接最有力的原始凭证。假如企业丢失了最原始的证据,那么诉讼中的地位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从而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再者一些合同的内容是企业不愿意公开的,而合同内容会涉及到商业秘密,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生效的合同按照类别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在保管期限内妥善保管合同档案。

4.多措并举解决合同纠纷

在合同纠纷出现后,企业应迅速采取措施防止双方当事人矛盾恶化,并坚持自愿平等原则,积极与合同对方进行协商,针对合同争议的内容进行充分的沟通,互谅互让,而通过协商自行解决合同纠纷是合同当事人的第一位选择。在协商的同时,企业要根据纠纷的性质和纠纷的内容,积极做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准备,搜集相关证据。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财产保全提出申请,从而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寻求法律保护是有时效的,如举证时间、上诉时间等,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综上所述,以防范法律风险为准则而进行的合同管理工作,企业的全体员工必须树立了全面、全过程、全员的风险管理理念,树立较强的风险意识、竞争意识。将合同管理工作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相结合,经过层层审核把关,对企业最有益的价格签订销售合同、买卖合同,从而降低了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并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修改合同管理办法,使管理程序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促进企业基础管理水平的再提升。

作者:姬文双 单位: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1]田振英.论合同档案管理[J].机电兵船档案,2015(,5):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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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力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D923.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12-0223-01

合同工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所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根据相关法律所成立的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近几年来电力企业利用合同的这种形式来进行市场交易取得了巨大的成果。虽然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逐年上升,但是还存在着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因此,必须要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各种由合同产生的法律风险。

一、当前电力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缺陷

1.注重合同的静态管理而忽视了合同的动态管理

合同的履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对方当事人的资信到底如何,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对方当事人以往履约行为等方面仅仅能反映其过去的信用状况,当事人过去的信用和履约能力强并不能证明其对当前签订的合同履约资信和能力就高,因此,注重签约时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调查和合同文本的审查,而忽略合同从签约、交货、验收到结算等环节的管理,是无法作好合同管理工作,也无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电力企业不仅仅同时会与其他企业签订合同,同时还会与广大的用电用户签订合同,如此庞大的用户群,也很难去对每一个用户的合同履行能力等进行调查,从而进行动态的管理。因此,这方面的缺陷一直都比较严重。

2.没有完善的合同签订履行监控制度

合同履行指的就是执行合同中所规定义务,其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履行监控则是为了保护合同的正当履行进而建立起的相应合同执行的调整与控制制度。为了能够保证合同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进而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很多企业都建立起了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或相应的法律顾问制度。特别是电力企业中基本都建立有专门的法律顾问制度,然而因为企业内部的一些原因,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就没有能够得到充分的执行,进而使得一些合同履行中因为不到位的管理,而使好的制度不能取得好的结果。企业领导者与决策者必须要充分的认识到合同制度已经逐渐成为企业管理中的必要手段,特别是电力企业这种有着广大用户群的企业,必须要将这种管理制度进行落实并且积极的贯彻下去,而不能够仅仅当作是一种摆设。对于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和制度都必须要进行落实,同时还必须要积极的建立健全合同台账、档案制度,使合同管理能够逐步实现规范化,从而规范企业的签约和履行行为,堵塞漏洞。

二、电力企业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的措施

1.合同管理必须要落实到具体的人员、部门、制度

我们必须要清晰的认识到当前社会诚信度普遍偏低,合同履约的成本较高,同时效率也不高,为了有效的规避各种因为合同所带来的风险,就必须要有合理的制度作为支撑,并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和部门。同时还应该积极的加强关于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让企业上下都拥有较强的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加强培训,防微杜渐

企业必须要通过提升员工的法律意识的途径,来规避合同签订过程中不必要的风险,应该不定期的开展各种法务培训。企业中层及以上干部、中层助理、法务审计人员和经营采购等相关人员都应该积极的参加培训。培训的过程中要尽可能的避开理论说教的形式,必须要尽可能的通过列举发生在企业员工身边的案例,具针对性地对从争议地约定不明、违约金约定没设限额、知识产权概念缺乏、存在错误的降本理念、对待用户随意作承诺、依然潜伏的其他隐患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通过一个个真实的法律案例,引起企业员工对合同的法律风险的高度关注和深刻反思。

在培训的基础上还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过去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要追究;二是现在在手的合同有没有纰漏,能不能亡羊补牢;三是将来的合同如何在法律上规避风险;四是各类合同范本要规范化,尽量采用过时陈旧的范本。

3.重视专职法律顾问人员的作用

电力企业要加强合同管理,以此来防范合同的法律风险就不能够忽视专职法律顾问人员的作用。长期以来专职法律顾问人员都处于一种较为尴尬的地位,无法发挥其作用,因为企业内部的各种不和谐因素,从而制约了专职法律顾问人员的作用发挥。很多企业都将法律顾问当做了是“消防员”,没有认识到他们的防疫员”的作用。有很多法律顾问一年到头都是在打官司,而没有抽出足够的时间来为企业依法治企、依法经营、抓好合同管理做出足够的贡献。很多情况下是因为各种原因,法律顾问失去了原本应有的积极性。企业必须要调动法律顾问的积极性,让他能够积极的参与到企业的经验决策活动中去,提出各种具有建设性的法律意见。要让法律顾问能够大胆的行企业合 同管理、参与商务谈判、做好诉讼、仲裁方面的法律工作。

4.签署合同的过程中要注意防范风险

合的同内容必须要明确有效,合同内容约定要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合同各方履行合同。同时,合同还必须要能够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合同之中必须要对能够有效解决纠纷的条款进行约定。世上不可能具备能够避免所有纠纷的完美合同,但是合同条款的完善可尽量避免纠纷发生。

三、结语

电力企业合同的管理与法律风险控制是我们必须要进行重视的,特别是如今这个诚信度令人感到担忧的社会。企业以诚信为本,但是企业最终的追求是利益。因此,不能够就断定签订了合同就不会产生风险。我们所能够做的就是尽可能的降低各种风险,为企业争取到更多的利益,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将合同风险通过合理的管理由事后的“灭火”变为事前的“防火”,做到防范于未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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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培训对象的风险

培训作为一种投资,培训对象本身有一种期望,而培训的结果能否达到这个期望,存在不确定性,而且这种期望带有很强的主观性,这也加大了这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1.2办学单位的风险

⑴法律风险。办学单位与委托单位、合作单位之间都需要签署协议,协议的签署就存在法律的风险,稍有不慎,就会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随着培训的不断发展,在培训单位普遍没有法律顾问的情况下,这种风险的发生概率在不断加大。⑵政策风险。继续教育培训是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框架下开展的,这就势必受政策的影响,政策的变化,给培训的外部环境带来了不确定性。如《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实施,就极大地影响了干部培训。⑶财务风险。虽然继续教育是高校社会服务的重要途径,但在市场环境下的运行模式,使得办学单位必须考虑收支,市场行为就意味着需要承担财务风险。⑷组织风险。办学单位在组织培训项目时,需要聘请教师,与委托单位、合作单位等合作,这就势必需要承担合作单位在招生宣传、教师在课堂授课等环节发生的风险。⑸教学风险。教学风险指教学的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间的偏差。导致教学风险的因素有诸多方面,有来自外部,也有来自内部。外部的风险来自培训对象,培训对象对培训质量和水平都有一个期望值,若培训的实际效果达不到预期,其后果必然导致学校名誉受损、生源短缺,最终形成风险。内部的风险主要是项目开发和课程设置。项目开发是教学的起点,它规定着培训的类别和方向,也决定着高校教学资源的布局。课程风险指的是课程建设风险。课程建设具有的不确定性将给培训的生存和发展带来风险,课程既包含课程标准,也包含课程实施方式。课程标准定位是否恰当、课程内容选择是否适宜、课程进程安排是否合理,这些直接关系到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或教学风险的大小。

1.3管理部门的风险

高校机关职能部门,在学校担负着管理的重任,在学校的继续教育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正确地认识高校机关职能部门的功能,并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关系到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有效运转,关系到继续教育的有序、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充分认识高校机关职能部门的管理风险,直接关系到能否有效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

(1)策风险。决策风险是指在决策活动中,由于主、客体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而导致决策活动不能达到预期目的的可能性及其后果。降低决策风险,一直以来都是为人们所关注和探讨的问题。

(2)政审批中的责任风险。在继续教育管理中,项目审批、经费结算、证书发放、合作方准入、教师准入都是职能的体现。管理人员因业务素质不同,对于行政审批的各种政策的把握和了解程度也就不同,这都会导致在具体的审批过程中出现一定的风险。

(3)行政监管中的风险。由于继续教育管理涉及到的工作很多,属于一种综合性的管理,无论在管理的类型、范围还是对象上都涉及到多方面的内容,包括合同监管、过程监控、广告管理、质量监控、投诉管理等。由于在市场的复杂性以及多样化也决定了在具体监管中所需要面对的风险。

(4)违法查处中的风险。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承担的是裁判员的角色,对各种违法项目的查处是一个重要的职能。在查处中,要求做到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定性准确、依据正确、证据确凿以及客观事实清楚,而这些内容上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二、继续教育培训风险的规避

2.1转变观念,强化风险意识

风险的规避,关键是观念的转变,要充分认识到继续教育在高校中的重要作用,始终牢记高校继续教育培训的目的是社会服务,是将高校优质的教学资源共享,提升高校的社会影响力和声誉。管理者对继续教育的定位要有准确的把握,用清晰的理念指导培训工作的开展。同时要强化风险意识,时刻牢记风险无处不在。

2.2建立系统有效的规章制度

⑴体制合理,职责明确。管办分离,明确“运动员”和“裁判员”的角色,办学单位只办学,管理部门只管理,职责明确,互相监督。⑵出台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明确继续教育办学的目的、原则、操作流程等,使继续教育培训有章可循,操作规范。⑶建立继续教育领域的律师队伍。建立律师队伍,加强对委托单位、合作方、招投标等协议的把关,减少此类法律风险。⑷建立合作方、教师准入机制。设定准入门槛,将不符合条件的合作方、教师排除在外,减少此类风险的发生,维护办学声誉。⑸建立继续教育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对培训的需求分析、计划制定、内容和方法的选择、效果的评估都有量化指标,减少办学风险。⑹建立员工培训制度。建立员工培训长效机制,这里的员工包括办学人员和管理人员,提升员工的操作技能和管理水平,减少因业务素质而产生的风险。

2.3采取与对象匹配的培训方式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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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 法律风险 防控

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运营及管理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环,稍不注意就会阻碍企业的发展,因此,应引起企业管理者的高度重视。现实中,企业因为忽视法律风险而导致破产的教训屡见不鲜,企业领导层在企业发展中要重视各类法律风险,建立先进的防范与管理体系,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把企业经营中出现法律风险的概率降到最低。查看相关文献不难发现,有关企业风险及防控方面的研究在不断深入,考虑到这种情况,笔者分析了企业法律风险的根源,并在此基础上,列举了相应的解决措施,旨在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提供有效的治理方法。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根源

(一)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审视中小企业不难发现:许多员工法律素养较低;企业缺少自己的法律顾问;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依靠领导维持运转,不重视国家法律,私自实施违法乱纪行为,践踏法律底线。而部分企业面临较高风险的原因,正是人员投入不足,企业缺少固定的法律顾问,企业较少组织员工开展法律知识的培训等问题,这也导致企业员工对法律知识掌握不足。此外,企业投入法律事务方面的经费较少,按照惯例,企业要将其销售收入的1%用于法律事务方面,才能保证企业降低法律风险,而许多企业在法律事务方面的投入很难达到1%。[1]

(二)以往的法律顾问制度不健全

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把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性上升到了新的高度。在实际工作中,虽然部分企业构建了法律顾问制度,却难免有法律顾问制度不满足国家相关规定的情况。从实际情况看,许多企业聘请的法律顾问并非企业内部专业法律人员,而大多是从法律事务所聘请的。从外引入的人员不是企业的正式员工,在实际工作中不积极、责任意识不强。往往企业出现涉诉的情况时,法律顾问才会出现,使企业错过了事前防范法律风险的最佳时期。并且,企业聘请的法律顾问在实际工作中参与较少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一些重大决策的制定缺少法律顾问出席参会,导致决策有时会面临法律风险。从中可见,在当前大环境中,以往的法律顾问制度存有不足,不少企业在风险防范上做得还不到位。

(三)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

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上,针对的是企业财产和权益的保护,并确保交易的安全进行。笔者从中小企业调查问卷中发现:制定工作计划的企业的比例仅为17%;构建健全合同制度的企业的比例仅为13%;建立了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的同时又构建了完善的工业产权管理制度企业,其比例也只有26%。由此可见,企业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各类内控制度的完善程度并不乐观。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防控方法

(一)树立全体职工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当前部分企业法律防范能力欠缺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领导法律防范意识不高,其更多注重的是经济效益,而不注重规范性建设,在日常运营中未树立依法运营的理念。因此,企业要想迎接市场的挑战,必须在提高自身综合竞争实力的同时树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企业领导要以身作则,提高法律意识,切实认识到培养全体员工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的重要性,将企业各管理人员组织起来,开展针对性的法律教育培训,提升这部分人员的法律意识;逐步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构建合理的组织体系,维持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

(二)树立全体职工良好的法律风险防范执行意识

员工意识在法律风险防范过程中同样会起到重要作用。因此,管理者应多与员工开展沟通与交流,提倡员工融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工作中;企业管理者要从多个领域,如财务与经营等领域提升员工的法律意识,强化对风险核心部门的员工的法律培训力度,将企业法律风险控制在有限范围内;而对于部分规模较小的企业,在资金投入少,人才的配置短缺的现状下,管理者应组织全体员工融入法律风险防范团队中,让所有人员担负起法律风险防范的责任,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有益的。

(三)建立健全的法律顾问制度

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重心应该主要在事前防范与事中控制两个阶段,再配合事后法律补救。企业配置了法律顾问后,将逐步转变以往的事后补救为主的现状,形成事前防范为主的工作模式。当企业开展各项重要决策时,一定要从技术与经济层面进行充分的考虑,预估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严格依照法律程序,推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审核工作,建立起涵盖企业全部运营过程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企业在运营中,构建起法律顾问制度,重视企业领导与员工的法律培训工作;同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定制法律风险问责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事先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提升防范水平,调动企业员工积极性,使其投入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中。此外,[2]一些规模企业要配置相应的法律顾问,引入高素质的法律人才,在所辖企业中建立健全的法律顾问制度。

(四)构建与企业发展相匹的治理结构,健全法律风险防范的组织机构

企业内部要构建起权力制衡与权利分离原则,建立相互合作与约束的组织结构,为企业发展提供合理的组织形式;企业要构建明确的产权制度,考虑自身实际,引入专业管理人才,使其融入企业事务管理中;企业要将所有权与管理权分开,搭建企业权力制衡的组织形式;企业要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按照企业规章制度,O置企业的各个机构。此外,企业在构建、完善的组织过程中,还要编制相匹配的制度,使组织机构明确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处理好各自的关系。企业内部建立良好的组织形式,能有效规避法律风险,保障企业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强化评估、辨认、控制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辨认工作要由外部法律顾问及企业内部法律顾问一同开展。内部法律顾问熟悉企业内部实际情况,外部法律顾问在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经验上比较丰富,双方的交叉协作能充分检查、过滤企业将要面对的各种法律风险问题,并制定最优的解决方案。法律风险辨认工作需要由法律事务部门及所有业务部门责任人共同出席,结合企业当年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的大体情况,根据企业存在的内部与外部法律风险,实施分析辨认。法律风险的评估工作要求法律工作人员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能够准确判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并划分不同等级的法律风险。在法律风险体系中,企业还应构建专门的法律风险监督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平行,受企业管理层的统一领导。法律风险监督部门开展监督工作,要定期以书面的形式上交报告,接着由企业管理层与法律事务部门商讨,做出后续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具体实施计划。

三、结语

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有助于企业提高应对法律风险的能力,必须引起每一位企业领导层的重视。在市场竞争日渐激烈、国际竞争也在逐步加剧的当今时代,全球法律风险问题逐渐增多,并朝着越来越复杂、多元化的趋势发展。企业在这种环境中要想稳定发展,务必切实认识到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意义,并结合自身实际,真正落实行动去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在具体的工作中,主要采取下述几种策略:提高全体员工法律风险意识;建立健全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法律风险的评估、辨认及控制等。企业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为服务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手段。在企业运行当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手段,能够推动企业的稳定、持久发展。

(作者单位为天津地铁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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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公积金合同管理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作为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在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中往往需要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对外签订各类合同。住房公积金合同管理是指公积金中心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

(二)住房公积金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各地公积金中心合同管理部门设置不统一

法治意识较强的管理中心设置了专门的法规部门,有专门的法规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相关工作;有的虽然不设置法规部门但设立了法规岗位,岗位职责中包括合同管理,但同时还疲于应付大量行政工作,无法集中、专注地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有的甚至不设法规岗位,仅由一般工作人员负责合同的具体签订工作。

2.住房公积金行业尚未形成法律人才库

目前全国各地公积金中心几乎都有法律专业人员,但目前尚未对这股法律力量进行整合,也并未搭建一个培训交流的平台。一些公积金中心疏于对这些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这些人员由于平时的工作、生活与法律专业知识交集不多,导致原有法律知识的生疏,或出现知识老化、滞后的情况,从而实战能力匮乏,难以适应住房公积金合同管理中不断出现的法律问题。

3.法规管理人员和法律顾问尚未形成良性互动

目前的状况是,法规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比不上法律顾问,但法律顾问又不熟悉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所以一个操作性强、工作效能高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应该由住房公积金内部法规管理人员与外聘法律顾问共同组成。

4.合同管理缺乏系统性

合同管理较规范的公积金中心制定了专门的合同管理制度和相应操作规程来对合同进行管理,但很多的公积金中心缺少真正的合同管理,其管理仅停留在合同的起草和签订方面,一旦合同签署后就疏于后续的管理评价,为以后产生严重的合同纠纷埋下了隐患。真正完整、系统的合同管理,应该是涵盖合同准备阶段、合同签署阶段、合同履行阶段、合同后续管理阶段,自始至终地关注并及时处理所有的相关法律问题,使法律风险损失降低至最小化的全过程、系统性的管理。

二、住房公积金合同管理中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

(一)形成合同管理工作机制

一是设置法规部门专门负责处理公积金管理中法律法规相关工作,不从事其他行政事务工作,保证工作的专一性。明确法规岗位的具体职责为依法行政、合同管理以及其他法律事务工作等。相关人员上岗条件需要有法律相关背景。

二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参加相关培训。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培训长效机制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提升住房公积金合同管理水平,降低或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

三是形成法规管理人员和法律顾问的良性互动。公积金中心要在选定律师时重在针对性强、能够有效解决问题,而不是仅仅看律师是否大牌。法律顾问需要通过与法规管理人员的沟通和交流,了解公积金业务发展的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中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分类

根据公积金中心管理运作的实际情况,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过程中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分类,以便有针对性的对各类合同进行管理。

2.分设部门

同时本着规范管理和权力制衡的原则,明确合同管理的部门及相应职责。可将合同管理部门分为承办部门、审核部门、用印及归档部门、资金收支部门及监督部门。

(1)承办部门是经济合同的主要责任部门,对合同中涉及本部门的专业内容负责,主要职责包括:对合同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或论证;调查相对方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和标的物信息;在授权范围内参加合同谈判;拟订及修改合同,办理合同签署的相关手续;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标准履行合同;保管合同及相关资料、建立相关台账和移交合同档案。

(2)审核部门是法规处,主要职责包括:参与合同相对方的调查、合同谈判;书面审查拟签合同条款的合法合规性;合同的履行中涉及法律纠纷的,及时与法律顾问取得联系并妥善处理;组织合同评价管理。

(3)用印及归档部门是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对完成审核、审批流程的合同按相关规定用印;负责对盖章后的合同设立台账进行管理并归档。

(4)资金收支部门是财务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对合同中的资金收支条款进行审核并按合同约定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进行相应操作。

(5)监督部门是监察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监督;对合同管理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处理建议。

3.明确合同管理流程

可以将合同管理具体划分为四个阶段:合同准备阶段,包括合同前期调查、谈判、起草、审核等程序;合同签署阶段,包括合同签订、归档等程序;合同履行阶段,包括合同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处理纠纷等程序;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包括合同监督、合同执行情况评价等程序。

4.制定合同管理操作规程

根据合同管理制度制定相应操作规程,明确各阶段的具体操作步骤和关键风险点,同时创新合同管理模式,将合同管理分阶段、全程采用电子化管理模式,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对合同管理各个环节进行控制,规范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三)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除了形成合同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还要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具体到实践操作中就是要注意合同管理各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1.合同生效前的法律风险防范

(1)合同策划风险

指在合同策划阶段存在的不能满足住房公积金管理目标的可行性风险。对于合同策划风险的主要控制方法:一是对合同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或论证;二是合同审核人员及时掌握本市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便在进行合同审核时进行比对检查;三是在合同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为了回避政府采购,将金额较大的合同拆分为金额较小合同的责任追究。

(2)合同调查风险

指在合同调查过程中对被调查对象做出不当评价的风险。要控制这类风险,一是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在充分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做出恰当的判断;二是充分调查合同对象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

(3)合同谈判风险

指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忽略了重大问题或在重大问题上做出不当让步的风险以及谈判策略泄密的风险。控制合同谈判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组建一支结构合理的谈判团队,谈判团队中除了有经验丰富的业务人员外,必要时还应当有相应的财务、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人员参与谈判;二是尽可能地争取后履行义务,从而为交易安全提供更多的保障;三是在整个过程中,强调并做好保密工作。

(4)合同审核风险

指在合同审核过程中没有发现或纠正合同不当内容和条款的风险。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提高合同审核人员的专业素质,注重此类人员的岗前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二是制定合同审核操作规程;三是实施合同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等,划分合同承办部门和审核部门的责任。

(5)合同签署风险

指正式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每年进行法人授权,严格划分合同的签署权限,严禁超越权限签署合同;二是加强对相对方人权限的审查,比如查看对方有无委托授权书,确定人的权限是否合法有效;三是明确合同印章管理部门和责任,确保只为符合合同审批流程的合同文本加盖合同印章;四是采取恰当措施,防止已签署的合同被篡改,如在合同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等。

2.合同生效后的法律风险防范

(1)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主要表现为违约风险,即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控制违约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在合同中明确并细化违约责任;二是合理使用抗辩权分散风险、降低损害程度;三是通过对合同所涉及的各类法律规范依据的运用以及保留足够证据控制违约风险;四是通过合理运用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替代责任,将合同损失降到最低。

(2)合同变更或转让风险

指在合同变更或转让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通过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合同变更或转让的审批流程;二是合同变更或转让的内容和条款必须与当事人协商一致且进行书面变更;三是注重对合同变更或转让过程中相关证据的保存。

(3)合同终止风险

指在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在合同中明确提前解除或终止权;二是通过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合同终止的相应审批流程。

(4)合同纠纷处理不当的风险

指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通过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合同纠纷的处理办法和相应审批流程明确各类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纠纷处理中的责任;二是充分收集对方违约的证据,尤其在主动解除合同的情形下,要避免因处理不当,反而被证据显示成为自己一方违约;三是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形下,合理地选择诉权予以适用,以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5)合同后续管理中的风险

指在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合同归档保管的风险是指在合同归档保管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丢失;合同被泄漏等。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通过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合同归档管理人员及相应责任;二是对合同保管情况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合同执行情况评价风险是指在合同执行情况评价中存在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包括:合同签署后疏于后续的管理评价;合同评价范围和标准不科学,导致评价过程未能突出重点,评价流于形式等。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制定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制度;二是建立合同执行情况评价的操作规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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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

(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创业创新企业的五个法律风险

我主要是解读一下我们在创业创新中的法律风险的防控。创业创新企业可能会面临的法律风险,我认为有五个方面。第一,公司设计方面的一些法律风险;第二,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些法律风险;第三,财务管理;第四,产品创新;第五也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劳动人事方面的法律风险。先从第一个问题讲。很多人认为,办一个公司,把相关手续办完就O K了,但是所谓法律风险不是这样子的。

开一家公司很简单,一个流程跑一下午,花不了很多钱。一般也就是这些要求,开办公司的申请书;说明基本的情况;办公地点;投资内容;企业章程;公司决议内容。其中我觉得特别重要的是章程和投资协议,以及决议的问题。章程在企业的重要性就相当于企业的宪法。按照合同法规定,章程可以规范公司、合同、董事,可以规范人员的一些管理制度,但是不包括员工,员工是靠《员工规范手册》来规范的。企业的基本制度都需要靠章程,但是章程设定的好坏、规不规范的问题,则涉及到投资人,涉及到创业者。我个人总结了一些案件,有这样几个建议,首先,所有的法律文件一定要签字;其次,一定要明确合同中的每一个权利关系,不能留下空白;第三,要非常严格地找专业人士探讨,规章制度对创业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什么叫治理结构?就是董事会、监事会。企业章程可以规范公司的行为和股东的行为,规范董事的行为,但是需要如何规范?首先看看董事是怎么产生的。股东源于投资行为,不管是货币投资知识产权或者是其他方面的投资,只要在公司章程,或者说是登记里面能提的就是公司的股东。股东是来源于投资,有他的权利责任,那么董事是怎么产生的呢?董事一般情况下有两种产生方式,直接来源于股东,或者是董事长邀请任命的。董事长产生的方式,其实也是很多的,一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产生的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设立公司章程的时候,企业应该明确董事长怎么产生,产生途径是什么。认为只要是董事,就有权利成为董事长人选,这是错误的。董事长的产生方式有可能是股东产生的,但绝大多数企业都是通过董事会投票选出董事长。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长产生程序,是决定性的。

总经理一般是董事长提名,然后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要向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向股东负责,股东对自己的钱负责,这就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逻辑。公司治理这里面,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权责,这样就能面对更多的风险。所以我再次强调创业团队的章程必须注意这些问题。

财务管理的风险,其实应该由财务专家来说,我主要讲一些法律风险。创业企业家很容易把自己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进行混同,我的钱就是公司的钱,公司的钱就是我的钱。这就很容易造成麻烦,我经手过很多这类案子。这一点必须警示创业者,两者必须分开,公司财产必须独立,因为公司财产需要担负有限责任,这是公司股东投资的资产边界。公司资产和公司资产边界混乱,会产生非常多的问题。所以创业者要规范企业的财务边界,不能让自己的老婆管账。财务问题是非常专业的,必须由专业人士来做专业的事,这样才能避免财务税务的风险。虽然说创业企业的财务都是小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可能会产生大麻烦。

第四,产品创新问题。我本身是做互联网领域业务的律师,我个人看到那么多案子的体会是,不管是产品创新还是服务创新,一定是要有边界的,也就是一定要符合法律法规。首先产品创新中,要注意相应的权益保护。企业对相应的商业利益做规范的时候,委托机构或者个人去做规范,都必须做好权益保护。其次,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权在创新和创业过程当中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互联网企业的知识产权,就是企业的创新和创业的能力。一定要注意维护自己的权利,要申请版权和专利、商标。但是你申请保护的时候,也要有相应的防范,知识产权一旦进入法律规范层面,就会涉及到很多相似产品。所以企业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产品是否会涉及到权利侵害,是否会给他人造成非常严重的损失。

最后一个劳动人事问题,我认为也是非常重要的。我自己深有感触的一点是,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大家对于劳动维权的意识空前提高,劳动维权成本目前几乎为零,但是企业成本特别高。我遇到的案子,几乎都与劳动人事相关。我的意见是,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要规范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申请制度要安排好,涉及到加班的问题尤其要注意。

刘兴鹏

(北京企嘉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对创新需要更强有力的法律保护

刚才李律师讲的创业经营中容易遇到的五大类问题,可以说我都遇到过,有深切的体会。我们知道做互联网项目,每天加班是肯定的,加班到八九点是常态,加班到晚上十二点也是正常的。创业公司负担非常多的加班费用,目前市场情况不好,所以企业的成本负担更重。如何才能合法合规地减少这些成本,这是我们的一个直接需求。

投资协议这些问题,我也有更直接的感触。我们开始拟定投资协议的时候,请了一家国内排名前五的律师事务所。虽然我不懂法律,但是我希望投资协议的所有问题我都能弄明白。但是这个投资协议让我看得非常痛苦,措辞根本看不明白,完全像一份保险协议。我就逐条问律师为什么会有保险协议的内容,然后他就给我解释,虽然解释得很清楚,但是我仍然不明白。后来我发现问题的根源在这些投资协议,很可能都是翻译国外的现成模板,并不是他们自己写的,我们土生土长的法律人就看不懂了。所以我们又请了一家律师事务所,这家律所跟我们讲,每一条必须都能看得懂,如果看不懂协议肯定做不了,这是一个前提。

既然是创业企业,你就必须创新。我们每一次做产品迭代的时候,都会发现有类似产品冒出来。甚至于头两天遇到一个很有趣的事情,我们产品的核心部分有个地方我以为不好,就要求技术部门去掉它。结果我们去掉之后,另外某个产品就挂掉了。这个很有意思,我认为非常不好的东西,还有人来模仿抄袭。但是,目前的互联网环境下,没有太多的办法去约束,只能不断创新。如何用法律手段解决好当前这个互联网环境的问题,这是我们作为创业企业非常直接的诉求。

沈斌倜

(中闻律师事务所执委,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会会员)

创业企业的人力资源法律风险

我讲六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第二,招聘尚未解除劳动合同者的法律风险。第三,试用期约定不当的法律风险。第四,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后未订立培训协议或者约定不明的法律风险。第五,竞业限制条款约定不当的法律风险。第六,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所有企业都需要招聘员工,对初创企业尤其显得重要。如果是建立劳动关系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这方面有两个相关规定,从第二个月起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其次,如果是入职一年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其来企业第二天开始,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合同。这是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视为已经建立了这样一个劳动关系,这是企业遇到的第一个人力资源法律风险。

招聘尚未解除劳动合同者的法律风险。这个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91条的规定,就是单位招用其他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或者是没有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话,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这方面的法律风险防控,我们的建议是企业招聘员工的时候,一定要检查其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方可和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第三个风险点,试用期约定不当的法律风险。法律规定合同期限一年以上,包括一年内的,三年以下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违反法律,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那你多出来4个月怎么办?法律规定,你多用的4个月必须有行政责令改正,要有赔付。这我特别要强调一下,就是如果在试用期内,发现员工工作能力不符合工作要求,一定要在试用期满前给他解聘。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说他不是试用期不符合这种条件,结果试用期满了,没有办法解除劳动合同了,这个地方风险比较多。

第四个风险点,培训后未确定培训协议,或者是约定不明。现在的企业都会对员工开展一些培训,如果企业对员工提供了专业培训的话,建议劳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服务期,除了约定劳动合同年限,延长服务期两年或者是三年,总之要高出劳动合同的期限。如果员工要在服务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必须注意保留好相关支出费用的证据,比如你培训费用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