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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法治思维的内涵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8 08:50:3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简述法治思维的内涵,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简述法治思维的内涵

篇1

【关键词】:政治学 亚里士多德 孔子 中庸思想

亚里士多德和孔子是中西方最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他们所阐发的思想,在中西方思想史上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而他们的中庸思想,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不仅对古代中西方各国产生过巨大的影响,而且对当代中西方各国依然具有极其重大的作用。孔子中庸思想与亚里士多德中庸观作为处世之道, 在中西伦理思想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本文对孔子和亚里士多德的中庸思想的起源、含义及其差异原因等进行对比分析,中庸思想在价值观、行为方式等方面,以及对当今社会所产生的意义和影响进行简述

一、《政治学》中中庸思想的体现

亚里士多德和孔子都是中西方不同文明的开创者,尽管他们生活的时代大致相同,但是由于民族文化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体系。但事实上,孔子和亚里士多德都推崇中庸思想,两人在对同一思想上的碰撞与交汇也值得探讨。

(一)亚里士多德中庸思想的含义

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思想体系中,中庸思想是居于核心地位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就是中道,是最高的善和极端的美。所以理解亚里士多德的中庸思想必须从至善说起。他在伦理学著作《尼各马科伦理学》中这样讲到:“一切技术,一切研究以及一切实践和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所以人们说得好,万物都是向善的。”

在《政治学》中也提到:“我们看到,所有城邦都是某种共同体,所有共同体都是为着某种善而建立的(因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着他们所认为的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由于所有的共同体旨在追求某种善,因而,所有共同体中最崇高、最有权威并且包含了一切其他共同体的共同体,所追求的一定是至善。

柏拉图将善比喻为普照万物的太阳。他认为善的地位要高于科学和真理,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延续了这一观点,并且对它做了全新的解释:认为只有那些自身被选择而永不为他物手段的事物才是至善。同时,亚里士多德还引入了另一个重要的伦理学概念――幸福。“行为所能达到的一切善的顶点是什么呢?从名称上说,几乎大多数人都会同意这是幸福。”如果说人生有各种各样的追求,那么幸福便是人类的终极目标。于是沿着善―至善―幸福―德性的路径,亚里士多德便开始了他的伦理学创建。他把德性分为两类:一类是理智的,例如智慧、明智等;另一类则是伦理的,例如节制、勇敢、慷慨等,而伦理德性的实现就在于中庸,这就引出了他的中庸思想。

(二)孔子中庸思想的含义

孔子继承并且发展了“中”、“和”思想,同时他将“中”和“庸”联系起来,提出了“中庸”的概念。孔子对中庸思想极为推崇,“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在他看来,中庸作为一种道德的最高境界,民众己经长久的缺失它了。这句话对什么是中庸没有展开说明,但是在《论语》中,却包含了对中庸思想的一些具体解释。其一、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师指子张,商指子夏。子张过分,而子夏又不及。子贡又问:“然则师愈与?”是否过分的比不及的更好呢?子曰:“过犹不及。孔子认为,过分与不及同样都不好,因为它们都是偏离中庸的。

二、亚里士多德与孔子中庸思想的不同表现

(一)伦理观与礼法的不同

孔子思想中的“中庸之道”是出于礼法的部分,他没有在哲学方面做更深入的理解。但是亚里士多德则明确指出“中庸之道”是一种美德,是对激情的控制和支配,它是相对的,受时间、地点、条件的制约,因人因环境的差异有所不同。而孔子更多是从道德的角度强调如何做,没有指出为什么做,强调的是“过犹不及”,有初步的辩证法思想。孔子没有否认两端是不好的。

(二)历史背景的差异

亚里士多德和孔子同处在奴隶制逐步瓦解、封建制尚待确立,社会动荡不安的历史背景之下。二者人生哲学的相同之处在于:认为人生的处境有其必然性;要以积极的人生态度来面对人生处境;认为德性可以带来幸福。但是亚里士多德更强调人具有自由意志,他认为人生的最高目的是幸福,幸福是一种最高的善;在人生方式中,他推崇中庸之道,重视用感悟来体验中庸的精神;认为德性就是仁。

三、亚里士多德和孔子治国思想的异同

(一)亚里士多德“法治”治国思想

亚里士多德和孔子是中西方伟大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他们的治国思想,在中西方政治思想史已经当今思想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亚里士多德重视法律和法制思想,主张法治,而孔子则主张德治。亚里士多德是明确提出和阐述法治思想的第一人,他认为要建立和维护共和政体的稳定,防止革命的发生,需要做到两方面:一是教育,二是法治。同时他认为法治是最优良的统治形式。他把法治和人治观点进行了对比,并明确表示法治优于人治。

首先,他认为,人是感情动物,易于感情用事,而法治具有一种人治不能为的“公正性质”,指出法治是免除一切影响的理性之治。其次,法律是众人之治,多数人的力量和意见比一个或少数人会更正确。为了限制权力,亚里士多德认为应该将权力适当分解为行政职能、审判职能、议事职能。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之法必须是良法。法治的根本在于法律至上。

(二)孔子“德治”治国思想

孔子则主张德治,其特点是“为政以德”,把伦理道德当作是治国之根本。这种治国的主张从道德的自我“修身”开始,到“齐家”,再到“平天下”。总体上就是把一种完美的德性,通过人的自觉和自我完善逐步推广到民众,从而创造出理想的社会。但是“德治”也具有不公正、不稳定、不明确的特点。同一个案件在不同的法官手里极有可能会出现不同的判决甚至是截然相反的判决。

孔子认为,要用道德来取消刑罚,即以德去刑,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在这里,孔子把政与德对立起来,把刑与礼对立起来,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

由此可见,亚里士多德强调法律,主张法治,孔子强调道德,主张德治。但是,我们也能看到,亚里士多德同时对道德也很重视,正义和美德一直是他热心讨论的话题,他也强调良好城邦的条件之一是能促进公民的道德。因此,在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上,亚里士多德将道德寓于法律之中,法律即体现了道德;孔子和亚里士多德不同,孔子将法律寓于道德之中,道德即体现了法律,因此孔子主张以德去刑。

四、亚里士多德与孔子思想对当今社会的借鉴意义和影响

我国是一个曾经长期处于小农经济的国家,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运作模式,这种情况造成了国人封闭保守的小农性格。中国封建社会集权的等级政治又造成了中庸的圆滑处事的特性。但同时,儒家的中庸思想也铸就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优秀品格。在当今当我们大力提倡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塑造中华民族新精神的新时代,我们可以大力发扬中庸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新形势和新背景下建构起一种新的中庸思想。把中庸思想作为一种实践方法论,渗透到日常的学习、工作和具体社会实践中,运用理性把情感和欲望控制在适度范围内,有利于我们突破传统的思维定式,提高自身的判别能力,从而清醒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进而提高工作水平、生活质量、实现个人价值。我们既要认识自己在大千世界中的渺小,又要知道自己的价值,客观评价自己、从容面对得失,这样才能正确发挥自己的个人价值,从而有用于社会,达到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

笔者认为,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体现的观点和思想,作为一个奴隶制时代的思想家,他在为统治阶级贡献治国智慧的同时,也没有忘记人民的利益,这就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他思想的局限性。因此,在学习前人思想时,我们首先寻找的应该是对现实有建设性意义的闪光点,注重实用性和可行性,而并非一味地批判。两位哲人思想家带给我们的美德和经验,会让后人更加勤于思勉,奋勇前进。

作者简介:郭昂(1993―),女,汉族,河南漯河市人,郑州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单位:郑州大学中外政治制度专业,研究方向:中国政府与政治。

参考文献

[1] 杨伯峻.论语译注[M].中华书局,1980.

[2] 李泽厚.论语今读[M].北京三联书店,2004.

[3] 《尼各马科伦理学》,亚里士多德(著),苗力田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4]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商务印书馆,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