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10:31:4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普法教育培训,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今年是“四五”普法教育实施的第三年,各单位按照“四五”普法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要求,正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扎实实推向深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和单位针对不同的对象,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各类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抓好普法队伍的建设,搞好骨干培训是普法教育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而举办各类普法骨干培训班(小教员)是培训造就一批合格的法制宣传员队伍,为搞好普法教育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所以,各单位的领导都非常重视这项工作,选派了一批热心普法工作,接受过普法教育,懂得一定的法律知识;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承担本单位普法授课任务的同志参加普法主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举办的普法培训。这些同志肩负着本单位的普法重任,学习积极性很高。他们非常珍惜学习的机会,希望能多学点东西,以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完成领导交办的普法工作任务。但由于他们在本单位从事的工作不同,其中:有主管政治思想工作的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经管人员、有经过多次普法教育的老骨干、有党政工人员、保卫科干部、企事业法律工作者、工人等;其次在他们之中文化素质参差不齐,接受知识的能力也不一样。再则普法培训班的学习时间一般都安排在几天,他们要在短时间内将几部法律法规学深学透的确有一定的难度。骨干是普法教育的核心,是一个单位普法教育的人才资源,如何使参训学员在短时间内能掌握一定的知识,这就需要主办者精心的组织和合理的安排。
首先,作为主办者既普法教育的主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应结合实际,有的放矢地确定学习内容。根据“四五”普法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要求,紧密联系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重点地组织学习一些与当前经济工作和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其次是聘请优秀的授课教师,教师是应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授课经验的同志担任。目前,各单位聘请的教师有大学教授、社科院的法学专家;有普法讲师团的成员(成员有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局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和业务骨干);还有众多的法律志愿者。第三是教师的经验和水平。教师作用是至关重要的,这是因为培训班学员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接受能力存在着差异,在学习中,常听参训的学员反映对法律法规条文的理解有一定的难度,有些学员文化水平有限,常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再则培训班时间紧,有时半天学一门法律或法规,这就要求授课老师廓清教学思路、完善教学方法,在认真备课的基础上,抓住重点,以保证教学的质量。
在具体教学和运作中,如何达到一定的效果,笔者参加过多期普法培训班,有着个人的一些建议,现与同志们商榷。首先,教师在讲学中:一是要条理清楚,简明扼要,在语言上力求通俗易懂。比如学某一部法时,应着重阐述为什么要立这部法律,它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遇到官司如何运用法律,以维护正当的合法权益。二是在教学中,应理论联系实际,以案释法。很多学员在学习中对案例颇感兴趣,对条文的理解有难度,感觉比较枯燥和抽象。所以老师在授课中应着重通过案例分析,结合条文来解读内容,语言上力求简洁,变抽象的语言为具象的事例。这样,即生动又灵活,学员们不但理解了法律法规条文中的含义,即增强了记忆,又活跃了课堂的气氛。三是在教学中,利用高科技工具来增强教学的效果。如采用电子屏幕、录相等宣传工具,提高教学的档次,拓展学习的空间。四是组织考试,检验参训学员的学习效果。培训班授课结束前,应对参训学员组织考核,考试是检验几天以来学员们学习的态度和应掌握的知识面,也是对所学知识的回顾。其次,主办单位和教师还应准备好适用于参训学员备课之用的教学辅导材料,以便他们回去后上课。五是要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办学的新思路。授课教师应在总结教学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更新教学观念,摒弃旧的教学模式,树立全新的教学理念;作为主办者应征求老师和学员对授课和办班的意见,为以后的办班积累宝贵的经验。版权所有
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培训班的教学方式和方法应在实践中逐步积累,目的是让参加学习的学员们多学点法律法规知识,并掌握一定的教学方法,为本单位普法教育的深入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成人教育 本专科教育 协调发展
学习型社会是21世纪人类社会追求的新型社会发展模式,是继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之后,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较高社会阶段,是人类社会心仪的一种理想社会。
当前,全国上下都行动起来,建设“学习型政府”“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家庭”,做“学习型公民”。然而,大学行动了吗?显然,一些大学还不能很好地担此重任。原因是在这些大学里传统教育的弊端还十分严重。他们不是致力于服务社会,而是脱离社会、脱离实际,脱离大众。正如一些学者列举的:陈旧的教学大纲,课堂上注入式、题海战术和单纯追求分数等;大学教授让研究生只去为现成的理论寻找佐证,完全忽视创新能力的培养。高校从出版社订购教材一般要提前2至3个月;任课老师选好教材后,必须向相关教务部门提出申请,以系为单位统一订购,这又要花一段时间;加上教材编辑出版本身应有的周期,一个新的观念要被写入教材,并为学生所接受,至少需要2~3年,使教材与人才市场的需求相距甚远。
一、成人教育存在的问题
中国的成人教育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从年龄构成看。成人高考考生最初的年龄一般在30岁左右,他们具有一定的工作实践经验,因此需要提高理论水平,获取相应的学历文凭。而现在的考生大多是20多岁的年轻人,有的只有十八九岁,现在却拿本科文凭,他们没有工作经历,却需要继续学习,需要一份文凭。
2.成人教育学院收费很混乱,许多学员不知道自己该交什么费用?没有一个明确的清单,这需要物价部门进行规范,向社会公布。
3.教育教学比较混乱。许多高校,为了自己的生源,和许多中专学校建立校外学习中心的形式,其办学主要建立在效益上,而不注重对学员素质的提高。这和西欧成人教育比较有很大的差距。在西欧,成人教育对国家而言,在经济活动中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或继续教育是“国家责任”。从这些国家成人教育的整体来看,法律和制度比较健全,目的任务比较明确,操作比较规范,运行机制畅通。就从业人员接受教育的观念和态度来看是积极的、主动的,是“我要学”“我必须学”。但从我国目前成人教育的现状看,其情况很不均衡,(1)是法规制度落实不够;(2)是行业差距大;(3)是观念认识不到位。这些问题是我国成人教育今后面临的现实问题和需要切实解决的问题。成人教育的形式、内容方面与西欧比较是:(1)西欧诸国的成人教育(职业培训)是多层次的、全方位的。就培训层次而言,既有对学徒及一般雇员的初级教育,又有对技术工人、技术一级的中级教育,还有对工程师以上的高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这种多层次、全方位培训,对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素质起很大的作用。在体制、形式和结构上看,逐步形成了两套平等的职业培训体制:混合培训体制;公共培训体制。(2)在培训内容上,欧洲诸国在以职业技能教育为主的成人教育方面注重实际、实效。所以,在培训课程上是以实际操作技能为主的。因此,培养出来的学员很实用,很受用人单位欢迎。在我国,初中级职业教育虽然也注重技能培养,因其教学所提供的设备和教师水平有限,仍然存在质量不高的问题。而高等职业教育的弊端则更多,只注重理论,缺乏实际操作技能。
转贴于 二、如何发展成人教育
针对现在成人教育存在的问题,这就要求成教进行从学历教育向非学历教育的转变。前几年,大多数人参加成人高考仍然是为了学历的需要,如今部分学生的观念发生了变化,不再仅仅为了学历和文凭,更多的是充电、不断获取新知、提高工作能力的需要。因此,成人教育有责任教授给学生一定的技能,逐步从学历型教育转变为技能教育,在向非学历教育的转变上,成人教育学院必须整合多方面资源,进一步满足学生们的需求。
“成考的目的就是为了文凭,如果我想真的学点什么东西的话,我宁肯选择自考。” 正因为成考在很多人眼里已经失去了意义。所以,近几年,一些成教学院在招生方面遇到了困难,他们的生源十分不理想。此外,高起本、专升本的考生在成人教育生源里的比重越来越大,出现了成人教育中学生年龄结构变轻、脱产学生增多的局面。成人教育已偏离本义,与普通高等教育日益趋同,导致成人院校在管理和学生就业上面临新的压力。这些都迫使成人教育需要寻找自己的突破口,适时进行转型。
很多专家赞成,未来成人教育应该大力发展非学历教育、如对在职人员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等。成人教育具有办学灵活、机动性强的特点,能敏锐地感觉社会需求的变化并做出反应。成人教育只有定位于“社会需要什么人才,人们需要什么新的知识技术,成人教育就提供相应的服务”才能有发展。
此外,一些高校的成人教育为了“创收”而不顾办学条件,盲目地扩大招生、增开新的专业、乱办班,致使一些学校的办学投入与招生规模不相适应,严重地影响了成教学历教育文凭的质量。
一方面是成人教育如何转型问题;另一方面是人们还是否需要成人教育以及如何选择成人教育学院的问题。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成教的专业设置更灵活,在管理权限上有自主权,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十分接近。因此,他们一边工作一边充电,成人教育对他们来说,其作用不可小看。但在实际选择成教学院时,学生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要看其师资力量如何,是否有自己的师资队伍。有些院校的教师是直接从所依托高校的院系中请来的,不具有长期性、稳定性,不利于保证教学质量;(2)对学校进行实地考察,看其教学硬件设施是否齐备,并多向该校所依托高校的学生或老师询问成教学院的相关情况;(3)尽量选择在社会上口碑较好,或者办学时间较长的学校;(4)成人高等教育学院的进入门槛相对普通高等学校来说低了不少,但是并不是说成教学院就可以宽进宽出。严格管理的学校在学生没有达到毕业要求时是不会随意发放毕业、学位证书的,这样的学校社会口碑很好,能够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
但在工作中发现(普法教育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普法的一些方式方法已经滞后,陈旧的运行模式和套路还在运作之中,这些“惯例”已逐渐现显出它的弊端,造成工作之中的“梗阻”。笔者结合多年普法工作实践,谈谈个人看法,以与同行商榷。
问题一:规模庞大的征订各类普法教材。这是一项在普法启动阶段中的工作,在前三个普法启动过程中,上级主管部门往往要求基层单位,普法教材人手一册,且每年都下了硬指标。此举使基层普法主管部门成了各类普法教材的“大卖场”,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在前十多年教材征订中,由于各部门和单位体制未变,从事普法教育工作的机构健全,单位人员相对稳定,普法教材的征订工作完成的不错。而今改革的步伐加快,许多单位(特别是企事业单位)面临着改制,人员要重组和分流;有的单位被兼并甚至破产……如果再用这种征订教材的方式,是否切合实际,是否会引起基层单位的不满。
问题二:名目繁多的收费培训班。培训是普法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接受教育的一种好的方法,主办单位为保证培训的开展和效果,收取一定的费用以支付教师、教材、场地等费用也无可非议。但有些部门和组织却偏离了普法教育的初衷,打着办学的旗号,利用各类普法教育培训的时机,收取超额费用,此种做法,在广大要求学法的干部群众之中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问题三:带有收费性质的普法有奖答题卡和考卷:个别部门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强行向基层单位推销一些普法有奖答题卡,从中牟利。还有在个别地区,借普法考试之机,收取考试卷费用……很多部门和单位对这一做法表示不解,产生抵触情绪,造成基层普法工作者的工作难度和压力明显增大。
问题四:“注水”的各类普法统计报表:这类报表犹如“”时期的浮夸之风,好大喜功,报喜不报犹;表中的许多数据都是估摸、猜彻出来,再层层上报。试想一下,这些“注水”的数据到底有多大价值,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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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列举的问题,只是我个人的看法,)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普法工作者如何更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普法工作,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笔者认为:普法工作首先要贴近中心,贴近实际,服务于大众,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普法教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服务型政府的宗旨。那种依靠行政手段在以后普法工作中是否有效,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自2011年启动“六五”普法工作以来,我市民族宗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普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市民族宗教“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深化依法治理,取得了一定成绩。根据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荆法治办 〔2013〕5号)精神,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普法依法治理实现“四个落实”
(一)普法机构落实。我局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李军任组长,副局长熊信艳、纪检组长笪邦祥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苏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检查。“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每年都要召开2-3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宗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普法规划落实。制定了《荆门市民族宗教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各个年度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民族宗教“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切实做到了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从而使民族宗教“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
(三)保障措施落实。我局建立和完善了民族宗教“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组织领导机制、目标责任机制、评估考核机制、奖惩激励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局机关每年安排1万元经费用于法制宣传教育,确保了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落实。工作中,我们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民族宗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积极在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工作中的工作动态和先进典型。如:《荆门市积极创新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形式》在2012年分别被中国普法网、中国民主与法制网、湖北法治网等媒体网站采用。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单位普法依法治理档案齐全、管理规范、工作轨迹清晰。
二、突出工作重点,普法依法治理坚持“四个面向”
(一)坚持面向党政领导干部开展普法教育。近年来,我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党校、进机关实现了常态化,有力扩大了民族宗教工作影响。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知识问答》纳入了我市“六五”普法学习资料。市民宗局编印发放《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读本》1000本。2012、2013连续两年,市民宗局局长李军走进课堂和会堂,为市委党校“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培训班学员、市县两级人大政协领导干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讲授了我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及基本知识。
(二)坚持面向机关干部开展普法教育。局机关建立有学习制度,征订了“六五”普法教材,坚持每月15日集中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班子成员每年集体学法都在2次以上,机关干部认真撰写学法心得体会并开展交流活动。近两年,我局先后3批16人次参加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制办组织的各类法制教育培训活动,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了民族宗教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树立了民族宗教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推动各项税收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奠定扎实普法工作基础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教育工作,强化普法工作办公室职责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工作制度和当前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从而在组织领导和制度上保证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税工作的落实与开展。
二、找准“着力点”,强化法制教育培训
我局把加强对税务人员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执法素质作为今年“xx”普法教育工作的重点,创新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税务干部的法制意识、执法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一是在原有规划制度基础上,结合今年“春训”活动和打造“学习型”国税机关活动,制定《xx年度“春训”教育培训计划》和《全员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并设立“全局学习日”,为组织全局干部扎实学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打下坚实制度基础。二是改进法制学习、培训模式,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家学者辅导讲座与税收实务操作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培训质量。局班子成员带头学法、讲法,起到了共同学习、共同交流,共同提高的作用。五个月来,我局完成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大大提高了税务干部的法律素质,为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充分利用内部局域网络资源,积极探索网络学习和教育新途径。在内网设置了“廉政教育”、“网送税法”等栏目,引导干部职工和广大纳税人学法、守法。
三、创新税法宣传,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充分利用今年4月份第19个税收宣传月契机,精心组织,创新形式,使税收宣传月活动有声有色。
(一)针对纳税人,采取个性化服务
以“百名局长千名税干入万户送税法”活动为契机。精心选择了各行业有代表性、典型性,辐射能力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针对其不同特点和不同需求,编写了若干份诸如“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矿山、纺织、食品、电子等行业税收政策解答”、 “创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宣传资料。4月1日,由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到**有限公司、**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社区、*超市、*店及若干乡镇赠送资料、宣传税法。在“*公司”,他们详细讲解了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这项政策,该公司预计今年可受益500-600万元。对“*公司”,国税干部告知其除继续享受外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的政策外,还可对购进环保设备按投资额的10%抵免所得税,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又利于我县的生态环保,也是对“*经济区建设”的支持。在*社区、*超市和*卖店,国税干部们认真解读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关于鼓励全民创业的税收政策”、“德安县建筑安装工程耗用材料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等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各项政策。
(二)针对社会公众,扩大宣传面,重点普及发票知识
1、精心制作宣传展板,参加市局在*市和中广场统一组织的税收宣传活动。
2、利用国税内、外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及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平台,宣传纳税人权力和义务以及新的税政法规。
3、 4月23日 ,与地税局联合开展税务发票宣传活动。在县城人流最集中的时代广场向公众现场解答税务发票有关问题,指导如何辨别虚假发票,发放“纳税人权力和义务手册”和“发票知识手册”。
四、规范执法行为,大力开展依法治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