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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的认识和理解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7 10:23:2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建设工程监理的认识和理解,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建设工程监理的认识和理解

篇1

关键词:民防工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1引言

19世纪被人们赋予了桥的世纪的美誉;20世纪,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被人们称之为建筑世纪;到了21世纪,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城市的建设不断加速,城市可利用空间骤减,在这种条件下,人们的视野已不再局限于地上空间,而是把目光转移到如何对地下空间进行合理运用。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不但能够有效缓解城市发展中土地使用不足的现象,还能为经济发展提供一定的保障。如何对民防工程地下建设空间做出合理的开发和利用,是此次课题研究的主要方向。

2民防工程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存在的问题

2.1城市发展关于立体开发观念的缺失

我国的城市发展速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目前还与世界发达国家存在很大的差距,城市建设结构复杂、地下空间开发时间短、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的理论方面不完善、缺乏相关建设经验等,导致了工程在开发和利用的过程中无技可依。再者,城市建设发展的过程中,一些城市为了追求片面的经济利益而忽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本质,不注重实际作用,私搭乱建,使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一直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严重制约了地下空间的发展进程。

2.2地下空间规划与建设中存在的“双轨制”问题

民防工程作为国家的建设工程一直以来都是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建设,然而国家人防办和各省市民防局与城市规划部门,对城市的整体规划始终没有统一的意见,使城市的建设发展和民防工程不能实现真正的融合,导致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不合理,民防工程分布零散,而且地下施工难度大、投资费用多,回报反馈时间长,致使许多城市决策人对民防工程望而却步。目前,民防工程多存在环境条件差、使用率低、工程质量不达标的现象,另外,通道坡度偏差大、工程入口设计不合理、交通设施不健全等因素,使民防工程变得徒有其名,没有实际的存在意义,大部分民防工程的建设纯粹是为了完成任务,后期的管理和使用更无须多言。地下空间的建设水平不高直接导致了轨道交通、乘换车枢纽等实用的基础设施建设少之又少;功能单一、使用烦琐的缺陷使民防工程利用率和使用率不高,造成一种“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假象;同时,基础设施建设缺乏城市文化内涵和经济功能,直接影响了城市的发展脚步,使城市的整体发展处于被抑制的状态;建造过程中没有考虑到人性化的设计和城市人文情怀的发展,无法体现设计的多功能性和科技性,同时,缺乏人文情怀和创新等原因,致使城市的整体发展陷入困局[1]。

3民防工程与地下空间相结合原则

3.1功能适应性原则

城市在地下开发利用的最基本原则就是功能适应性原则,目的是通过地下空间的建设发挥其特定的城市功能。功能适应性原则要求在城市规划中,方案设计前,应对地下空间的自然状况有详尽的了解,地下的开发与利用应尽量适应地下空间的自然优势,避免不利因素对拟建的地下建筑产生影响。地下空间有防震性、隔离性、温度稳定性等天然优势特征,但与此同时,其本身光线不充足、空间闭塞、空气流通性差等问题凸显出来,所以哪些建筑类型适宜转入地下空间环境需要提前做出考虑。目前,已知的适宜转入地下的建筑类型包括交通空间、生产空间、商业空间、仓储空间等。

3.2上下整体协调原则

上下整体协调原则又称为互惠互利原则,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是对城市地上空间进行的扩展,是城市规划和建设的一部分。地上地下整体协调,互补互利要求地下空间在开发的过程中必须满足功能类型、区域位置、速度过程、以及建筑规模等符合地上空间的建筑环境。达到改善城市环境、增强城市主体功能的目的,使地下空间的开发取得社会最佳效益、经济最佳效益和环境最佳效益。从地下空间开发的功能类型、区域位置、空间布局等方面分析,繁华的城市商业区开发价值明显,可以做到停车、商务、市政基础建设、娱乐为一体的建筑综合体,城市广场的地下可修建地下商场、步行街、停车场等设施。从城市生态环境看,地下空间的利用可以有效缓解地面空间的紧张、减少交通拥堵状况的发生。地下空间的利用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美化城市面貌。同时,地下空间通入新鲜空气,改变地下空气混浊的情况,使地上地下协调平衡,循环发展[2]。

4民防工程地下建设空间的合理利用措施

4.1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立法指导思想

法律是城市乃至国家和谐发展的重要依据。为了地下工程开发和利用的良性发展,建立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实现法律规范具体制度,能够为工作的有序进展提供有效帮助,与此同时,明确建设的目标和思路,统筹二者关系,围绕城市发展目标确立建设思路,使城市规划进入健康发展的道路。确保开发成果能够满足城市发展要求,并能带动城市的全面发展。

4.2多方面提升开发的整体效果

民防工程的开发和利用要从多方面入手:(1)加强对公民的宣传教育程度,在耳濡目染中,让民众认识到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的重要性,并让民众自觉地加入城市建设的队伍中来,实现民众主动谏言献策,对政府的行为时刻保持监督,形成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城市建设氛围;(2)充分利用地下民防工程的低能耗、易封闭性、高防护性、内部环境容易控制等优点,利用现代科技技术手段克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的缺点,保证地下空间始终保持新鲜空气充足、光线充足、室内空气流通性良好的趋势,对民防工程作出合理布局并规划设计方案,使民防工程的建设能够和地下空间建设实现真正的融合。民防工程建设过程中从规划方面入手,以人为本,服务民生。以公共的停车系统为导线,将大型商业建筑与城市的发展中心相连,通过地下四通八达的公共交通系统,实现相互联通。以地铁为连接脉络,不但可以为建设新型交通做贡献,还能实现城市经济的高效发展,实现双赢。总结过去民防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用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采用全新模式提高城市的整体开发效果,用现代技术、科研手段、前期规划等方式使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更加合理,更加精细化,为城市建设和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3]。

5结论

通过本文的阐述可知,在民防工程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中尚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民防工程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的发展过程中,应逐渐以经济建设为核心,辅以城市的人文发展,将城市建设为集科技、经济、立体化的现代都市,法律法规为城市建设发展的准绳,利用新时代的科技技术和建设思路,为城市的经济、文化、政治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一条新的道路,为城市的美好明天贡献力量。

作者:李钢 单位:上海市徐汇区民防管理所

参考文献:

【1】杜威.浅谈民防工程地下建设空间的开发和利用[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10):202.

篇2

[关键词]外来务工人员 社会保险 维权意识 城乡二元结构体制

一、我国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存在的问题

1.参保人员的维权意识和参保意愿不强

笔者调查发现一个情况,尽管我国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的收入不高,甚至其收入大多处于城市社会的底层,但是他们对自己的“工作、收入、生活满意度”还是比较认可的(依据我国2009年国家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相关调查资料统计:约12%左右的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对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现状表示满意,80%左右的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对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现状认为还可以,仅有8%的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对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现状表示不满意)。结合这份调查报告笔者个人判断认为我国城市外来务工人员这种满意度的主要依据是相对于农村收入水平太低来决定的。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出来打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加自身的经济收入,并且外来务工人员“平均年龄小、文化程度低”,这两个条件就限制了他们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了解,加之我国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的身份是城市边缘化的身份,并且其收入及自身思想观念让他们常常因为“怕花钱、嫌麻烦”等原因,而对雇主“不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不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金”等一系列行为往往听之任之、忍耐克制。这就是导致参保人员的维权意识十分淡薄且参保意愿不强的主要原因。

2.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立法存在严重缺陷

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对此已经可以完全明确“享受社会保险是包括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所有我国公民的合法权利”。但在实际工作中笔者发现我国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立法存在严重缺陷,包括“法律法规过于陈旧、立法级别较低、法律化程度低、覆盖面小”等等缺陷,并且由于一些社会保险立法相关工作严重滞后导致当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利益受到侵害时,我国相关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基本处于无法可依的工作状态,总之,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立法已经不再能够适应我国社会经济生活得实际需要。此外,执法力度弱也是不可忽略的一个方面,在实际工作时,我国的社会保险政策执行监督机构与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纠缠不清,严重缺乏对“欠缴社会保险费行为、拖欠保险金行为、非法挪用与挤占保险金行为”等方面的制裁。

二、解决我国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问题的合理化建议

1.着力提高参保人员的维权意识和参保意愿

笔者个人认为在社会保险问题中政府无疑是起主导作用的,因此提高参保人员的维权意识和参保意愿首先就是要依靠政府加大相应的宣传与教育力度来实施培养的,在以往政府实施的“就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帮助城市外来务工人员提高就业能力、自身素质,最终提升其收入,对此笔者认为政府应该在“就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进行“法律常识讲座”,这是由于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参保意愿低的主要原因是“收入低与缺乏法律意识”,“就业技能培训”能够提升其收入,“法律常识讲座”则是在提升城市外来务工人员收入的基础上同时让他们法律意识得到增强,意识到自己的社会保障权益是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这是他们的义务也是他们的权益,以往大多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在他们的社会保障权益受到侵害时并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政府通过让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参与法律知识讲座能够最大层面的去为其普及相关知识,增强他们的劳动保险维权意识。

2.健全政策法规,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

笔者认为要解决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险政策,也就是转变我国社会保险立法滞后的现状,真正做到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利益受到侵害时,我国相关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有法可依。对此,笔者个人结合个人工作经验认为我国应该具备“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法”,对于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应该有着明确且完善的法律条文,包括“从法律上明确阐明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的重要性”“明确国家、企业和个人在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问题上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制定统一规范的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和范围”等等方面,此外,还应该对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各种具体社会保险险种(如工伤、医疗、养老等)进行立法。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在完善的法律法规背景下让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能否的道有效地保护。在执行发面需要执法机关不受外部任何因素的干扰而变化且适当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城市外来务工人员权益的同时让侵犯外来务工人员劳动权益的单位和个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3.深化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改革

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国有着一个专有名词“农民工”,这个尴尬的称谓让这个在特殊历史时期所特有的群体一直徘徊在城市的边缘。笔者认为只有真正让他们在城市里拥有城镇户籍、固定合法的住所、稳定可靠的生活保障,他们才能真正摆脱这一尴尬称谓与感受,他们的身份转变才能真正和职业相一致,他们的社会保险问题才能真正有保障。我国一直在实施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改革,只有当改革继续深化下去,当逐步实行统一的居民身份管理办法和户籍制度,我国的城市外来务工人员才能真正依靠政策争取个人的身份与各种福利待遇与城镇居民一致。此外,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应该积极的去关注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劳动权益相关问题纷争,通过加强监督对外来务工人员及相关用工单位的管理来维持规范的就业市场。劳动监察部门应该加大监察力度,认真规范的监察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及社会保险办理情况,最大程度的消除就业歧视现象,尤其是对外来务工人员的行业进行重点监察,例如:建筑、餐饮,畅通劳动监察投诉与举报渠道,真正及时、严格处理投诉问题,对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篇3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教学;改革

前言:

现代社会进步的步伐可谓白驹过隙,我国对外开放以来,各国之间的交往日益密切,我国在经济贸易上的发展对外也越来越开放,这也使得我国自1988年开始实行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建设监理制,改革要求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迈进和转变,这是一项重大改革,其目的是促进土木工程领域面向全世界与世界同步发展,这也是对土木工程领域的一个挑战性提升。由于工程建设的讯速发展对监理人才的需要也日趋增长,因此,为了顺应市场需求,培养高素质的监理人才,就需要开设“建设工程监理”课程,应用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使学生掌握必需的监理知识和方法,培养他们实际应用知识的能力和动手能力,为将来能够更好的胜任监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笔者在教学过程中实施了以下教学方法,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加强师生间交流互动

兴趣是学生学习的基础条件,只有兴趣才会引领学生走向成功与务实。然而,在以往的教学过程中,第一堂课我只是对学生灌输将课本的内容,课堂气氛比较枯燥、乏味,学生因此听课也不大认真,兴趣渐失。后来,我在第一堂课的教学中,首先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自我介绍,完了让学生上前进行自我介绍,并且让学生发表了一些对于这门课程的建议,很好的活跃了课堂气氛,也和学生之间有了一个潜在的认识和了解,促进了后来教学过程中教学的有效性发挥。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学生虽然对“建设工程监理”有一定初步的认识,但是并不全面,学生也希望能够通过“建设工程监理”这门课程学到更多的监理知识,为以后能很好地就业做好充分的准备和打下坚实的基础。在与学生交流的过程中,增近了与学生间的友谊,为课程的有效性开展做好了初始工作。

二、系统学习工程监理制度的基本知识

为了让学生掌握建设工程监理的组织形式,监理模式与实施程序,首先需要让学生清楚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对从事监理的企业和技术人员的要求和各项制度的明确,以及建设工程监理有关的法规制度的认识。从而让学生了解到建设工程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科技服务活动,从业人员需要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及素养,还必须掌握相关经济管理理论知识和法律知识,才能对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对工程施工进行合理的祖师和协调、进行合同管理等。一名优秀的监理工程师,需要具备复合型的知识结构,更要具有实际应用知识的能力和实践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了解到了这一点,就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升和拓展自己的知识水平及专业能力,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采用现代多媒体教学。

采用现代多媒体做教学辅助,能够使课堂气氛轻松、愉快、生动有趣、丰富多彩,能有效地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学生积极主动地进入教学,对引发学生思维,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制作多媒体课件,按照教学计划、课程大纲、教学内容,并配以多媒体网络技术,通过清楚的课件内容、形象生动的画面,使监理理论知识、监理方法等直观、逼真、有趣地展现在学生眼前,有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比起教师单纯地将理论知识对学生进行灌输有趣的多,更能激发学生学习乐趣和动力,从而提升了教学质量。

四、慎重选择教材,授课过程中注意增加工程案例

教材是我们拿来教学的武器,也是教学基础,教材合理利用和选取,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同时,在授课过程中,注意增加工程案例,将抽象化、学生难以理解的理论知识利用案例清晰地展现给学生,促进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能够大大地激发学习热情与兴趣。教师需要选取适合学生学习的教材,教材内容应全面、深度适宜、符合课堂教学要求,不能偏离学生实际需要,要与学生以后工作的方向和目的相符。其次,要选用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教材和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作为必要的参考,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实际应用,使学生能够区分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监理之间的差异与联系。再者,由于学生在校期间缺少实践训练,所以对工程建设程序、工程项目过程控制及管理等认识不足,教师需要在授课过程中适当增加工程案例,强化学生对相关理论的认识程度,激发学生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结语:

真正的教育是启发,而不是灌输。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起主导作用的教学。引导学生积极、有效地进行思考和学习,是教师教学的目的,也是提升教学质量的根本要素。教师要明确自身教学目标,端正教育理念,不断进行学习和深入研究教学改革,适当地加强自身实践经验,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及素养,从多方面采取措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从而提高教学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

[2]李惠强,建设工程监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篇4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现状;发展方向

中图分类号: 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设工程监理是对建设活动进行的监理,监理的执行依据是有关建设方面的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设计文件和依法成立的工程承包合同,综合运用技术的、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参与工程建设的业主、承包商等的行为以及他们的责权利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约束,确保建设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和经济性,使工程建设活动更好地发挥效益。工程建设监理制是社会发展对工程建设管理专业化、市场化、效益化要求的必然结果。

1、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特点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无论在管理理论和方法上,还是在业务内容和工程程序上,与国外的建设项目管理都是相同的。但在现阶段,由于需求方对监理的认识度较低,市场体系发育不够成熟,市场运行规则不够健全,因此还有一些差异,呈现出下列特点。

1.1、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只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它不能接受承建单位的委托为其提供管理服务。

1.2、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从一开始就是作为对计划经济条件下所形成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新制度提出来的,也是依靠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在全国范围推行的。为此,不仅在各级政府部门中设立了主管建设工程监理有关工作的专门机构,而且制定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提出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并明确规定了必须实行建设工程监理的工程规范。

1.3、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

我国的工程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构成委托与被委托关系,与承建单位虽然无任何经济关系,但根据建设单位授权,有权对其不当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或预先预防,或指令及时改正,或向有关部门反映,请求纠正。

1.4、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

我国对建设工程监理的市场准入采取了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的双重控制。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的监理工程师要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同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企业至少要有一定数量的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

2、目前建设工程监理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工程监理事业在旧的管理体制中探索着一步步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工程监理法规体系和工程监理市场体系不完善,缺乏专门调控和规范建设监理高层次的法律法规。建设工程监理覆盖面宽,服务内容肤浅。②监理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主要反映在,我国的监理人员来源比较广泛,主要来自基建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和勘察设计单位,他们由于在知识结构、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方面缺乏,且少有机会接受岗前培训和实践探索,所以很难有效地发挥组织、协调、管理作用,进而开展监理工作。③监理取费普遍较低。严重制约着监理行业的发展,很多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甚至达不到合理的监理成本水平,使监理企业无法挽留和吸引高素质监理人才,严重影响了监理人员的积极性,难以发挥监理应有的作用。④监理机构难以完全行使监理职责。在建筑行业市场机制中,市场的主体应该由业主--监理机构--承包商三方构成,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业主授权,承包商实施,监理机构监督,相互衔接,层层制约的关系。⑥业主对施工过程主观干预较多。业主一般不具备项目管理能力,对基建程序尤其是监理制度不了解,经常出现市场行为不规范问题,突出表现为监理企业低价抢标和业主盲目压价;在委托监理业务时仅委托质量控制,随意压低监理费,拖欠监理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过多的干预监理工作。⑦监理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不清晰,普遍规模小,实力弱。

3、发展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对策

3.1、完善法规体系,健全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颁布的法律法规中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条款不少,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数量更多,这充分反应了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但在市场规则和市场机制方面还比较薄弱,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轨道,监理企业应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制定法规部门提出完善的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完善监理市场的法规体系,才能使我国监理行业不断制度化、规范化。

3.2、加强对监理行业的认识

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应提高建设领域各方,尤其是业主方对建设工程监理的理解与认识。从而使业主心甘情愿地委托有实力、信誉好的监理公司对工程建设进行全方位的管理,而不必再组织另一套班子管理工程。防止出现所谓的、大业主、小监理、现象的产生。

3.3、建设工程监理覆盖面宽,服务内容肤浅

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绝大部分停留在施工阶段的管理服务上,且侧重质量管理,离全方位、全过程服务还有较大距离。监理其实是深入的、细致的管理工作,只有小的地方、环节、部位不出问题,才能有整体的目标达成。

3.4、监理取费亟待提高

当前监理工作中取费偏低问题严重制约着监理行业的发展,很多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甚至达不到合理的监理成本水平,使监理企业无法挽留和吸引高素质的监理人才,严重影响了监理人员的积极性,难以发挥监理应有的作用。主要原因:一是国家监理取费标准仍然比较低;二是建设单位不合理压价;三是监理市场尚未建立起规范有序的竞争机制。

3.5、强化监理委托程序

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对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要。业主选用建设监理单位应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直接委托应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监理,不应使用内部监理单位搞自我监理,以及施工监理为同一行政管理单位的同体监理。业主与中标的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由于国家目前尚没有一个规范化的监理招标法规,而且监理市场和监理招标却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建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制订与颁布相关法规,使监理招标步入规范化的轨道。

3.6、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和监理能力

监理工作本身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具备高技能、高素质。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还不能与之相适应,迫切需要加以提高。另一方面,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层出不穷,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堆积也不断更新,信息技术日新月异,都要求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3.7、提倡监理服务优质优价

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现行的监理取费办法和标准已不适应建设监理的需要。低收费,不利于留住和吸引素质较高的人才,不利于监理单位的自我发展,也不利于提高监理工作水平。目前一些监理单位难以从母体中脱离出来,很大原因也在于收入不高。

结束语

总体来讲,未来监理应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在建设规划、设计、施工招标、施工、保修期等各个阶段向业主提供咨询或业主工作或对设计进行监督,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控制。

参考文献

[1]戴爱军.建设工程监理现状分析及发展方向初探[J].建设监理,2013,08:3-6.

篇5

关键词: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

我国继1997年出台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之后,在1998年开始大面积推广工程监理制度的落实,直到2014年出台《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并实施之后,我国在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上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但实际上,因为建设工程监理没有落实而导致的建筑安全事故层出不穷。我国在建设安全管理上监理的范围也没有得到准确定位。这些都为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带来很大阻碍。

1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现存不足

1998年至今,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因其在建设工程管理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全国普遍得到了良好的发展。但在某些方面依旧存在一定的问题,现对这些方面进行简要的讨论:

1.1定位不明确

建设工程监理的定位不够明确。按照《建筑法》中的规定,监理人员是建设单位的代表,主要负责监管和指导施工中每个环节的施工质量。但我国建筑行业员工长久以来的传统观念,就是应存在第三方独立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外,因此,很多员工将第三方和监理人员概念弄混,误以为监理人员同建设方利益没有关联,以至于部分监理人员自身也存在概念的混淆,对自己的职责和立场没有准确的定位。不仅如此,服务内容的定位也存在模糊不清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是新出现的一个概念。随着建设工程监理的不断发展和对制度的更新,都会导致对建设工程监理的意义出现新的定义。不同定义的交错导致监理人员无法准确认识建设工程监理意义,对自身责任范围和内容定位不准确。同时,建设工程监理的理论领域和实践领域在建设工程监理概念上存在差异,在对建设工程监理的定义上,各个科研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看法也随着建设工程监理发展在不断产生新的见解。因此,新步入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监理人员对自身职责范围没有准确认知。并且由于建设工程监理责任划分尚不明确,加之从业人员对建设工程监理职责不了解,导致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理责任范围愈来愈小。同时,在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中还存在着对工程安全事故追责时,惩罚力度的不规范,出现惩罚过于严苛或过于轻松现象,许多优秀监理人员由于这方面制度不足而锒铛入狱,对我国的优秀人才市场来说是一个打击。

1.2业务水平低

我国在建设工程监理的业务水平上存在水平低下问题,主要就是工程质量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就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来说,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理人员广泛存在着文化水平不高问题。其原因是监理人员对于自身工作职责没有准确认知,导致监理工作的成效低。第二个原因是建筑环境的影响。在建筑工地的生活环境下,监理人员很难做到自主学习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在进行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无非都是借鉴前人经验。因此,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得不到很好创新和发展,无法满足市场对于建设工程监理高要求。在部分工程人员眼中甚至存在“监理人员在建设工程监理中没有实际作用,监理人员没有存在价值”看法。因此,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和监理人员得不到工程人员重视,工程人员对于监理人员的工作成果也众说纷纭,这就导致了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水平无法得到提高[1]。

1.3行业弊端较多

①我国目前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还未完善和健全,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结构还不够系统、合理。因此,同行之间广泛存在恶性竞争、盲目压价等情况。并且行业中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实属凤毛麟角,因此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管理型人才出现极度短缺的现象。同时,从业人员低收入、低素质、人员不稳定、服务差等现象在建设工程监理中普遍存在。建设工程监理方式单一、行业地位低、社会形象差、市场分散、缺乏诚信等问题也广泛的出现。②建立企业的经济效益低下,监理人员素质水平层次不齐导致监理服务和职责履行不到位,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因此,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存在诸多弊端,并且这些弊端无法在短时间内得到很好的改善,这对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事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带来了阻碍。

2针对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现存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结合上文来看,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存在极大的弊病,为了尽可能的改善这些弊病,为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提出以下对策及建议。

2.1准确的定位

改善建设工程监理弊病的首要任务,就是对监理概念和职责范围进行一个准确的定位。而要想实现这一点,必须得到政府的大力的支持。我国于2014年出台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对监理工作的定位有着明文规定。其中,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概念和职责范围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各级地方政府应该督促各工程单位抛弃传统的建设工程监理观念,做到从管理人员开始实现对建设工程监理概念的正确了解。并且要对在岗有一定经验的监理人员进行集中化的培训,扭转其传统的建设工程监理观念,摒弃旧的监理方式、对施工质量和新上岗监理人员正确观念的树立造成负面影响。而对于新上岗的监理人员,要严抓入职培训,确保其对建设工程监理概念的正确理解,并且还要明确建设工程监理的职责范围[2]。

2.2加大管理力度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诸多的弊病,这一点与我国监理行业的管理力度不足有着重要的联系。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监理实施严格的管理,整顿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中的不良作风。

3结语

伴随着社会经济和工程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也在不断发展着,尽管在此过程中我国不断借鉴其他发达国家建设工程监理的经验,但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依旧存在许多不足。因此,要对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和工作范围进行准确的定位、加大对建设监理队伍的工作力度、对监理行业进行严格管理,针对建设工程监理中存在的素质低、业务水平不足、诚信缺乏等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改善。唯有如此,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才可以得到更好的发展,进而推动我国的社会工程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祖洪.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J].江西建材,2017,0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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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设工程 监理 状况 探讨 建议

一、当前建设工程监理现状

现阶段我国工程监理事业在旧的管理体制中探索着一步步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工程监理法规体系和工程监理市场体系不完善,缺乏专门调控和规范建设监理高层次的法律法规。目前,虽然我国已经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行业进行整理、规范,但建筑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太快,且中国的监理行业起步较晚,所以出台与之相应的法规、条文势在必行。建设工程监理覆盖面宽,服务内容肤浅。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绝大部分停留在施工阶段的管理服务上,且侧重质量管理,离全方位、全过程服务还有较大距离。监理其实是深入的、细致的管理工作,只有小的地方、环节、部位不出问题才能有整体的目标达成。监理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主要反映在,我国的监理人员来源比较广泛,主要来自基建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勘察设计单位,他们由于在知识结构、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方面缺乏,且少有机会接受岗前培训和实践探索,所以很难有效地发挥组织、协调、管理作用,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取费普遍较低。严重制约着监理行业的发展,很多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甚至达不到合理的监理成本水平,使监理企业无法挽留和吸引高素质监理人才,严重影响了监理人员的积极性,难以发挥监理应有的作用。

二、目前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建筑法》中规定: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内容及权限,书面通知施工承包企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对项目施工招投标的监理。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对施工质量的管理。做好施工质量的的监理,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的保障。这个环节的管理其实就是质量控制,做到每个环节不出问题,最终达到预期质量目标要求。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借鉴国际和国内工程管理的经验和教训,熟练掌握工程合同文件《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对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管理,项目总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目标成本管理已推行多年,但并不尽人意,主要原因:一是目标成本的测算方式与施工现场实际的施工组织形式相分离,设定的成本目标与施工管理的分工不一致,无法真正落实到实施人和控制人身上;二是目标成本测算没有明确成本责任区域,使成本责任无法传递,成本目标无法分解,测算资料形同虚设,只能作为项目最终盈亏分析的参考资料,而无法体现目标成本管理最重要的环节――过程控制。因此,在吸取大量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的基础上,构筑了现在推行的这套目标成本管理体系。

在建立这个体系的过程中,我们主要把握三条原则:一是遵循谁实施、谁受控、谁负责的原则,将设定的分项成本与施工管理的基本分工一致起来,力求实现谁组织施工,谁控制消耗,谁对受控内容的结果负责;二是遵循建立成本责任区域原则,设定了项目成本12个成本责任区域,力求做到在责任区域内,生产管理、消耗控制、成本核算三位一体,实施集成管理;三是遵循目标成本可分解原则,对构成实物量的责任区域明确测算到分部、分项、分层、分栋,便于项目部相关人员将局部控制和总体控制统一起来。

三、改变目前建设监理状况的建议

规范企业和业主行为。规范企业和业主行为,是“三制”良性发展,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加强监理人员法制理论学习,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合同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对合同进行管理。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深入学习和研究,是监理工作开展的重要理论依据,这是监理市场化之必须。加强承包商监理知识方面的理论引导,提高承包商对“监理”的正确认识,便于工程项目的实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我国实行监理制已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但目前仍然以施工阶段监理为主,要想改变这一状况既要从完善既有的监理制度,也要加强建设单位和建立企业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强化从业人员职业素质,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加监理人员强岗前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

四、总结

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主导地位日益提高。在对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等目标最终达成方面的影响日益显著。通过实行建设监理,在为建设工程提高施工质量、节约投资成本、缩短施工周期等方面创造了条件,建设监理工作,正逐步向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方向迈进。目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虽然还处在探索发展阶段,但随着市场的导向作用,其发展的速度正在逐渐加快,并且监理的内容和形式也正在发生变化,有理由相信,不远的将来一个成熟、完善、开放的监理行业会最终形成。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S].1998.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条文说明[S].2002.

[3]田金信.建设项目管理[M].北京: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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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市场经济;法治社会;工程监理;问题困惑;定位偏差

About the Orientation of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Ye Sheng-yong

(Modern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Co., Ltd., Suzhou, Jiangsu Suzhou 215004)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and originally produced by nature, pointing out that there is currently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manifestations and positioning deviation deviation caused by the positioning of the smooth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problems.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while positioning the causes of deviations are analyzed, and how to solve the positioning error and regression to explore the true colors of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and proposed ideas.

Keywords: market economy; rule of law;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puzzled; positioning error

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制从八八年至今已经走过了二十多个年头。二十多年来建设工程监理有了较大的发展,工程监理队伍不断壮大,工程监理对控制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建设工程监理的定位逐渐发生了偏差。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业内人士有了越来越多的困惑。我国工程建设监理之路如何前行,应该认真总结和思考。

1.建设工程监理产生的原由和定位

1.1建设工程监理是市场经济下的产物

计划经济是资源的配置以计划为主要形式的一种经济。通过中央政府统一计划、统一生产、统一分配、统一消费。企业仅仅是计划的执行者,企业分工不同,相互之间没有利益冲突没有竞争。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一起合作,追求全民利益的最大化。

表现在建设领域,企业只有甲方、乙方、丙方的称谓区别,大家一起来搞好国家计划安排的工程项目,完成国家计划安排的投资。对一些重大的工程往往会一起成立一个工程指挥部,共同完成这个项目的建设。所需要的各种物资,国家都会按计划调配,没有计划也就没有物资。企业的领导可以根据需要由政府随意调动,企业也可以由政府按需撤。企业产生的利润要上交政府,由政府计划统一使用。计划经济下企业不需要追求权利,追求私利。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依靠行政命令,依靠提高管理者、参与者的觉悟来控制 。

市场经济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资源配置的一种经济运行方式,在这种方式下产品的生产、销售完全由市场所引导,政府仅仅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经济资源商品化了,经济关系货币化了,市场价格自由化了,经济系统开放化了。在市场经济下建设领域中相关的企业产权都明晰了,产权人都会追求自身的发展自身的利益,企业之间不再是简单的分工合作的关系,而是相互竞争的对象,适者才能生存。

在市场经济下建设单位建设工程如同化钱去购买一个商品,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如同生产一个商品,都有各自的权利和利益追求。

在市场经济下建设单位需要追求自身权利,追求自身最大化的利润,鉴于建设工程具有产品单一性、生产复杂性、履约长期性、索赔多发性等的特点,建设单位需要有人给她提供服务,保证工程承包合同顺利履行,保证在约定的工期内,化合理的钱购得一个合格商品,以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

有建设单位的需要才有建设工程监理,在这种情况下建设工程监理应运而生了。

1.2关于建设工程监理的定位

建设工程监理的定位在《建筑法》中有明确的表述。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这种委托服务和被服务在市场经济下是一种十分普遍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行为。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民事主体,没有行政执法权,是在市场经济下产生的一个服务企业,服务的对象是建设单位。监理的服务是一种商品,建设单位需要这种服务,需要这种商品。于是商品交换了,建设单位支付酬金,监理单位提供服务,买卖成交。没有买方(建设单位)的需要;或者卖方(监理单位)没有适合的商品(服务);或者交换价格谈不成;这样的买卖都不会成功。监理公司如同 所有服务单位一样,有市场需求才能生存。要说不同的话,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技术性更强一些,专业性更高一些,管理知识更全面一些。工程建设监理可以为建设单位提供各阶段工程项目上的管理服务,如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的咨询、项目的实施管理等,这都要根据建设单位的需要而定。

在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监理,监理单位主要对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管理,对施工单位形成的工程质量及时进行验收,确认是否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确认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要求;代表建设单位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审批工程款;及时处理各种原因造成的工期索赔、费用索赔。公正地、有依据地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利益,确保施工承包合同顺利履行。无疑,《建筑法》对建设工程监理的定位是正确的。

2.建设工程监理定位偏差的主要表现和反应

建设工程监理在发展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一些行政主管部门有意无意地给刚诞生的建设工程监理加上了种种行政监管职能,想将监理打造成一支行政监管辅助队伍,加强对质量和安全的控制,避免由于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造成对社会的重大影响。使得本来十分清晰的定位变得模糊起来,也带来了种种问题和困惑,阻碍了建设工程监理顺利地发展。

2.1和《建筑法》有偏差的工程建设强制监理

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经济资源商品化,市场价格自由化是她的特征之一。工程建设是否需要监理服务应由建设单位来定。《建筑法》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在这里用的是“推行”二字而不是“实行”。第三十条第二款“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范围”。国家对投入国有资金的项目实行强制监理这是恰当的,因为在这里建设单位就是国家或国家代表。而对其他工程,则应由建设单位自行决定是否实行工程监理,需要哪些监理服务。

然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自身需要出发,为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的控制,把监理作为一支监管力量,在建设工程项目上全面实行了强制监理 。

当建设单位因认识上的、经济上的、管理上的等原因不愿使用监理,购买监理服务时,当监理服务这个商品变成强制“搭售”时,建设单位不需要这个商品,便会不考虑这个商品的质量,不考虑监理服务的优劣。仅仅出于建设程序的需要谁出的价格低就买谁的服务,这样必然会产生低价竞争。在这种工程项目上监理不仅不会有地位,往往会成为承担责任的替代者。

一些监理单位认为反正这个商品有销路,服务质量再差也有市场。于是不要企业管理,挂靠承包、挂证验资成了法宝。压价揽活、关系揽活成了经营手段。靠一个圆章走天下。既败坏了监理名声,又搅乱了监理市场。

当所有工程项目建设都需要强制实行监理时,监理人才严重缺乏这个矛盾凸显出来了,于是进入监理的门槛降低,高端人才来不及培养,低端人才大量涌入。 监理队伍整体素质急速下降。

2.2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有相悖之处的监理安全责任

法治社会下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必须高度统一不能互相碰撞。任何政府规章、地方法规都不能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这些国家的《立法法》都有明确规定。而在监理履行安全责任这一点上,一些地方法规、管理办法都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有相悖之处。

市场经济下建设单位发包给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可以理解为消费者(建设单位)花钱购买一个商品,而商品的生产者(施工单位)生产一个按双方约定质量标准、约定交货日期、约定结算价格和结算方式的商品。如同任何消费者购买商品一样,消费者不需要对生产这个商品时的安全负有责任的。但这个商品花钱多,生产时间长,生产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各种互相索赔。于是消费者委托具有这方面管理能力的监理来监督生产,作为消费者的代表,同样不需要对生产这个商品时的安全负有责任。

科学地管理施工安全才是减少安全事故的根本之道。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门科学。市场经济下的施工安全管理和计划经济下的施工安全管理有不同的客观规律。计划经济下企业是国家的,施工安全管理可以用行政手段,用宣传教育方法,如“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等要求,在微观上化较多力量采用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消除大大小小的安全隐患等办法。但在市场经济下经济关系变了,客观规律变了。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就是施工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要做的是利用国家授予的强制力,使违法经营者付出沉重的违法成本,使其合法经营。促使施工单位加强内部的管理,加大安全管理的投入,才能有效地减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给既不是有强制力的政府监管部门,又不掌握人、财、物等管理安全要素的监理单位赋予安全管理责任,出了安全事故监理人员便承担监管不力之责,甚至承担刑事责任,让监理戴上脚镣在跳舞,优秀监理人才当然很难留住。

2.3混淆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责任主体的监理旁站

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是有区别的。施工单位是工程施工质量的形成者,形成的工程质量的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是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的确认者,承担的是工程质量的验收责任。二者承担的工程质量的责任完全不同。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5.4.8条“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监理旁站的目的是对隐蔽工程、对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验收时能作出正确判断,确认其是否符合工程质量要求。一旦判断工程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则由施工单位承担质量形成的责任。而监理单位不应该承担质量形成的责任。

而目前的旁站监理是将监理当作监工,把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视同同样是工程质量的形成者看待。一旦形成的工程质量产生质量缺陷,监理单位难逃其责。将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处于同一承担工程质量形成责任的地位,其后果是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不是制约关系,而是成为同一战壕里的战友,工程出了质量缺陷,难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监理单位的旁站要跟班监督,必然要使用大量的监理员做低层次的工作;发现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监理人员只能通过掌握操作人员、材料、设备、资金等生产要素的施工单位去整改,由于考虑投入成本,一些施工单位往往整改不如人意,监理人员常产生挫败感。这样的管理缺乏科学性。

2.4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对建设工程监理的行政管理

计划经济下行政管理的特点是权力高度集中、管理形式单一、宏观多变微观管死、条块分割、决策依靠长官意志、企业缺乏活力。

政府主管部门对刚诞生的工程建设监理的管理中,可以明显地看到这些影子。如不讲市场经济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随意给工程监理单位加以所谓承担社会责任的各种义务;制定及统一和市场经济价格自由化不符的工程建设监理取费标准;给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过多的微观管理上的关注,对监理单位的频频考核评比、对监理资料的频频检查、指导其如何编写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如何记录旁站、如何填写各种资料、资料如何闭合、如何规避责任等;撇开支付监理费的建设单位,不顾建设单位的服务需要,而由政府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评价考核等等。

总希望将建设工程监理监理单位打造成一支标准化 、程式化、资料化的为政府服务的工程监管队伍。

2.5建设工程监理定位偏差下的各方反应

政府主管部门最关心的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出了重大质量或者安全事故会对社会造成影响,影响政府声誉。而对监理的其他服务如技术咨询、合同管理、投资控制、工期控制豪不感兴趣。

监理单位拿建设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看政府脸色行事。否则轻者不良行为记录,重者吊销注册证书、吊销营业执照,还可能有牢狱之灾。于是控制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成了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在行政主管部门的引导下,监理人员逐渐成了施工现场的监工,成了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监理工程师不需要进行合同管理;不需要处理索赔;不需要做准仲裁工作,掌握的法律知识、经济知识、管理能力无用武之处,高智力的工作成了低层次的工作。

建设单位最希望的是所投之资能产生最大效益,能顺利地履行施工合同,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化最合理的价钱,购得一个质量符合要求的产品。而为其服务的监理单位却仅关心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将合同管理、投资控制、工期控制放在次要地位。支付了监理服务费的建设单位得不到很好的服务,连对监理单位的评价权都给政府拿去了。建设单位化钱请监理服务的积极性不高,只是为了建设程序上的需要,才不得不聘用监理。

有了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和履行安全责任,一些施工单位 聘用不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员减少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成降低管理成本的措施。事实上“厨子施工”已不是个案。

3.建设工程监理产生定位偏差的原因

3.1法治建设不完善

人治是指治理社会依靠国家管理者的绝对权威来调节政府的行为,依靠思想教育道德品质来规范约束人们的行为。人治社会不是没有法律,不是不要法律,法律的权威仅仅是一种补充和辅助。掌握权力者的意志高于法律,言出法随法为我用,一言可立法一言也可废法,计划经济需要管理者权威,适用人治。

市场经济需要的是共同游戏规则,需要有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市场经济必然是法制经济,离开法制离开规则,市场经济就寸步难行。法制指健全的法律制度,法制关心的是法律的制度和秩序。法制是法治的前提条件,没有法制就谈不上法治。但市场经济仅仅有法制,有健全的法律和制度是不够的,还需要从法制到法治。法治不仅关心法律的健全,更关心法律的好坏,强调法律的好坏,强调良法治理、善法治理。强调制定出的法律规范要得到遵守,法律规范要得到有效的制约和合理运用。

在法治建设中最关键最重要的莫过于行政法治的建设。行政法治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行政权力的获取以及行使。在法治社会中政府的权力要得到限制和约束,行政机关只能行使法律授予的权力,行使法律没有授予的权力即不合法。

建设工程监理生存的土壤是法治下的市场经济,她需要在较为完善的法治环境下才能成长、才能成熟。就建设工程监理而言,在宏观环境上,行政管理部门应该行政法治,只能行使法律授予的权力,不能用体现领导意志的文件来替代法律法规,下位法不能和上位法相悖。要用国家授于的强制力来监管执法,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在微观环境上,建设工程监理需要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来履行合同管理的职责。在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监理的重要工作是合同管理,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建设工程监理以其掌握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管理知识,公正地处理在工期、质量上的相互索赔,维护双方的利益,使契约顺利履行。

而我国的法治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无论宏观上还是微观上良好的法治环境还远未形成。

3.2计划经济下行政管理模式的延续

在市场经济下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要转变为宏观调控,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以及监管,对在市场经济下诞生的建设工程监理的行政管理亦应如此。但由于市场经济管理的习惯思维,行政主管部门往往管理越位监管缺位,不愿放弃对经济运行的行政控制。

在市场经济下每个监理单位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在竞争中优胜劣汰。政府监管主要监督其是否守法经营照章纳税,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宏观上的规范,而对微观管理上不应过多干涉,这些都应让监理单位在竞争中自我完善自我调节。在市场经济下监理单位都有自有的管理、自有的制度、自有的企业文化、甚至管理专利。企业有强有弱,有不同的服务擅长。项目有大有小有不同的管理方法。想依靠一种模式去规范每个监理单位、每个项目的微观管理,想将只是民事主体的监理单位打造成一支监管质量安全的辅助队伍,只能是良好的愿望。

3.3高速发展的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有了飞速发展,城市需要超常规的建设。大批农民进了劳动密集型的建筑行业,他们缺乏熟练的操作技能,缺乏安全知识,昨天还是农民今天放下锄头就成了建筑工人。超常规的建设给施工企业带来超常规的发展机遇,但管理跟不上,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部分施工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采用最简单的出让资质、转包的方式来获利,使得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各种管理得不到保证,导致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频频发生。

而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又是政府最关注的,于是刚诞生的还在摸索前进的建设工程监理给赋予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管责任了。使建设工程监理的定位产生了偏差。

4.建设工程监理定位的回归

4.1从人治社会下的计划经济到法治下的市场经济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这注定在市场经济下刚诞生的建设工程监理必

然有一个曲折的成长经历。建设工程监理定位的偏差要依靠深化改革来调整。依赖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的真正转变。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用国家赋予的强制力规范参建各方的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的秩序。要打破监理市场的地区的垄断、系统的分割。加强指导提供服务,建立健全监理企业的信用机制,引导建设单位选择信誉良好的监理单位。及时对一些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以打击,提供平等竞争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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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法制建设

一、建设工程监理制法制建设尚存不足

1、建设工程监理制理念有待强化

中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是国家实行强行监理。社会上很多业主对监理知道不清,托付监理仅仅为了敷衍查看。一些业主在这种思维的指导下,一方面在投标过程中明投暗定、躲避监督、恣意压低工程监理的收费。另一方面,在托付监理后又认为请了监理,质量就必定没疑问,监理应对工程质量全权负责。业主对监理的性质、运作程序及作业方法都不明白,对监理组织恣意指使或挑剔,过多地干涉监理人员作业,使其不能正常地依照有关监理规则去行使其功能,从而无法有用地依照监理程序、监理方案开展作业。

2、建设工程监理制法令系统没有健全

中国现有的监理法制还很不健全,没构成一个完好的系统。即便己经出台并施行了的一些法令、法规的可操作性也较差,随意性大,存在较大的法令缝隙。一些主要的法令、法规跟不上开展需求,对建造范畴内从事新式作业,如工程咨询、工程监理等人员有关的养老稳妥、赋闲稳妥、医疗稳妥和城镇居民最低日子保证等方面的法令、法规缺少操作根据,极大地阻止了建造范畴内的各项改革进程。建造范畴与其它范畴内的标准商场主体竞赛行动相关的法令法规,如《报价法》、《反不正当竞赛法》等的衔接程度低。因为法规不健全,更有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各地便从各自的利益与需求动身,又拟定了一些当地维护性质政策、条文等当地性法规,直接与国家一些法规相对立,构成了新的当地割据。所以,立法不标准,执法不严格,是政府、出资、公司各方违法违规行动屡禁不止的缘由,并使得修建范畴当地维护、职业维护壁垒盛行,修建范畴变成最大的糜烂滋生地。

3、监理商场机制发育不成熟

中国的监理商场还没有构成有序竞赛机制、信赖机制、报价构成机制、危险防备机制、裁定机制等商场规矩和商场机制,未能依照商场经济体制需求树立“一致、敞开、有用”的、符合WTO规矩的商场系统。比方当前监理商场中贱价中标表象严峻,不少监理单位为承包使命而争相压价,乃至采取给回扣、好处费等不正当手段拉客户、揽使命;而一些管理经验不足的业主也通常为眼前利益所驱动而选择报价低的单位中标监理;商场条块分割的局势还没有打破,职业维护和区域维护主义思维也很严峻。

二、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原则的战略

1、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原则的晓得

缺少对建设工程监理原则的晓得,是阻止建设工程监理原则展开的重要因素,所以想要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原则,就有必要改动对建设工程监理原则的过错晓得,理解其在建设项目傍边的重要性。这提出的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原则认识,所说的不仅仅是施工单位,还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业主及质量监督结构。首要,建设程项目的业主认为工程监理原则是为自己效劳,所以工程监理原则的内容有必要要依照业主自己的需要来进行效劳;其次,许多施工单位仗着自己跟业主方的“特殊关系”并不把监理安排放在眼里,所以对其所提出的需要并不放在心上;再次,质量监督安排认为工程监理替代了自己对缔造工程商品功用,进而疏忽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各种过错晓得相加,使得建设工程监理处在了监理作用不可抱负,监理定见得不到履行,监理决议得不到实施的为难地步,使得近些年豆腐渣工程再三出现,确实正出现疑问时,职责却又归咎于缔造工程监理工作不到位,使得工程监理成了工程项目缔造傍边“费力不讨好”的有些。所以,想要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原则就有必要要改动建设工程各方对工程监理的晓得,使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降低工程造价、减少出资浪费,为我国国民经济展开供应强有力推进。

2、完善建筑商场办理体系

想要实在的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原则,就有必要对建筑商场的办理体系进行完善,保证给予完善建筑工程监理原则供应一个杰出的环境空气。本来,在我国在建筑工作所的法律法规傍边与工程监理工作有关的条款很多。但因为商场办理监督机制还比照单薄,使得建筑工程监理原则并不能极好地对建筑施工工程起到监督和捆绑的作用。想要净化建筑商场的次序,使工程监理原则的作用非常好的发挥出来,首要就应该做好对建筑工程监理公司的天分阅览工作,从源头上把好工程监理工作质量关,对于天分不可或请求方针不合格的公司坚决不予阅览,对那些违法对不合格监理公司进行天分阅览的缔造行政主管有些从业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其次要加强对工程监理公司的年检工作,保证工程监理公司的每项工作行动都能够标准、合理,构成一种有用的捆绑机制,对于年检不合格公司需责令整改,坚决履行吊销该公司的工程监理天分,进而保证工程监理工作能够有杰出的环境,为完善缔造工程监理原则供应保证。

3、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建设工程监理是一项技术服务性工作,其不仅对工作人员知识结构以及知识宽度有要求,其对于工作人员道德品质也是有一定要求的。然而,在实际工程监理工作当中,很多在岗监理工作人员并没有达到一个合格监理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一个合格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人员,不仅要具有工程项目施工经验,充分了解工程项目施工的各项环节,还应该具有一定经济知识和管理知识,还应该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有充分了解,只有如此才能发挥出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作用,进而达到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效果。与此同时,监理企业还应该加大对现有工程监理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对于能够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要不断的更新他们的工作观念和专业技能;对于没有从业资格证工作人员,则必须要求他们参加国家和地方建设行政部门主持统一技能考试,做到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能够持证上岗,进而保障每一个从业人员都具有一个合格工程监理人员专业水平和思想素质。

结束语

中国建设工程监理准则是有着杰出发展前景向阳行业。咱们遇到疑问,诸如法令、法规不健全、商场机制发育不成熟,是每一个国家在商场经济发展之初都会遇到的疑问。法制建造和商场培育是一个绵长过程。咱们应当以积极进取态度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学习国际上通行做法,逐渐树立和健全中国监理商场法令、法规系统,使中国建设工程监理逐渐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轨迹。

参考文献

[1]刘伟.如何提高工程监理制度综合管理水平[J].赤子(上中旬),2014,13:213.

[2]郑俊巍,王孟钧.中国工程管理历史演进[J].科技管理研究,2014,23:24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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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监理 跟踪回访,创新工作

一、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实施现状

上世纪80年代,建设工程领域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以来,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目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已经形成规模,建立了与之相配套的工程监理制度和法律法规体系,培养了一大批专业水平较高的监理人才队伍,积累了丰富的工程监理经验。当前我国仍不断地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引进国外先进的工程管理经验来完善我们的工程监理制度,丰富壮大工程监理实践经验。

二、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展望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已经取得显著的成绩,已被社会各界认同和接受,但实事求是地讲,我国监理行业仍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诸多方面与发达国家的工程管理仍不能相提并论。因此,为了达到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预期效果,使其在工程建设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国家已经提出我国的监理工作范围向全过程、全方位的发展方向。因此我们不能仅限于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我们还需要在监理行业大力改革创新,推陈出新,发展具有本国特色的监理行业,制定先进的监理标准和规范。目前,工程监理跟踪回访工作仍然是个空白,是工程监理服务工作创新的努力方向之一。

我国已经加入WTO ,在不远的将来,我们的监理企业一定会迈向国际与外国同行按照同一规则同台竞争。因此我们必须先发展壮大自己的实力,才能在国际舞台上实现领导未来的宏伟愿望。展望未来,我们的监理企业不但要走出国门,迈向世界,向国外输出劳动,服务,知识,智慧,还要输出工程管理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引领未来。

三、工程监理回访工作的内容及其作用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经明确规定了工程质量实行总监理工程师终身负责制,这就是监理企业切实做好工程回访的法律依据。这里所说的监理工程回访工作是指:工程投入使用后,监理企业对曾经监理的工程使用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跟踪调查回访,了解业主的满意度,检查工程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如有问题及时协调处理,以免延误时机使事态扩大,把损失降到最小。但是按照我国现行的监理制度,工程保修结束后监理工作即告完成合同义务,对于后期跟踪回访工作仍然是一片空白,没有具体要求和规定。世界范围内每年都会发生工程使用阶段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甚至出现建筑物倒塌的案例,国内工程质量也是事故频发,这样情况下,监理企业通过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可以真正了解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和业主沟通了解问题实质原因,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好存在的问题,这样可以取得业主的理解,增进企业间的相互信任;可以维护监理行业的社会声誉、诚实信用和公正性;可以增加和宣扬现代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可以避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导致社会灾难,因此开启工程监理回访之创新工作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四、做好监理跟踪回访工作的重要性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无论在管理理论和工作方法上,还是在业务内容和工作程序上,与国外的建设项目管理都是基本相同的,我们的服务水平也正在向发达国家工程管理水平看齐。但是我们的监理行业要改革要发展壮大,还有很多未知领域需要我们去努力探索,开启工程监理回访之创新工作便是其中之一。本人认为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 有利于提升工程监理企业竞争实力,发展监理业务

在市场经济不断深化完善的今天,监理企业同质化竞争异常激烈,监理企业要想发展壮大走向国际,必须通过提高服务水平、更新服务理念、拓展服务范围、大胆创新服务来提升自身市场竞争实力,谁能为市场提供更完善的服务谁就能成长为真正的强者。监理企业若能够主动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就能赢得业主的理解和信任,进而赢得市场、发展自己的监理业务,从而提升企业自身的竞争实力。

② 有利于增进社会的理解和尊重

我国的监理企业属于服务性行业,在工程建设中,监理企业用自己

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信息为建设单位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监理

服务力求周到完善,做到尽职尽责。监理企业通过做好工程跟踪回

访,做好工程后期服务,就能赢得广大业主的好评,进而赢得社会

理解和尊重,这样我们监理行业发展壮大才不会是一句空话。

③有利于增强监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我国已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样我们的监理企业已经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标志之一便是企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我们的监理企业既是自身的企业,也是市场的企业,更是社会的企业,企业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国家社会负责,我们的社会才会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文明社会。工程监理质量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危,关系到政府的安居工程,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经济发展,因此监理企业通过做好工程跟踪回访工作,敢于承担义务和责任,树立企业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④有利于走向国际、超越国外同行管理水平

随着我国加入WTO,为了与发达国家工程管理竞争,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也正不但深入,这对监理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理行业必须适应这种新的要求,大力增强自身竞争实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⑤有利于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因为存在各种复杂的因素,建设工程在实际使用中存在一定的风险,世界范围内每年都出现建筑物倒塌导致群死群伤的恶性事件,给我们的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近年来我国工程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了我国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因此通过切实做好工程监理的跟踪回访工作,及时全面的了解工程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使问题得以及时快速的解决,最大程度的减少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社会灾难,有利于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五、如何做好工程监理跟踪回访工作

那么究竟如何才能切实做好工程监理跟踪回访工作呢?这里凭着本人的浅显认识,只做简要说明:

①、设立监理企业跟踪回访部门

监理企业设立工程监理跟踪回访部门,制定企业跟踪回访制度,制定有关记录表格,并设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查阅已建工程和业主联系,并安排人员和日程以及跟踪回访具体内容。

② 建立工程监理跟踪回访档案

在企业档案室增设监理跟踪回访档案,负责收集、处理、存储、分类跟踪回访信息,并实现计算机信息管理,建立企业跟踪回访数据库,以便查阅和共享。

③建立工程跟踪回访问题处理机制

监理工程跟踪回访工作本身不是目的,而是加强监理服务的手段,目的和重要性此前已经论述,关键在于如何实事求是地把该项工作做好,因此,监理企业内部还要建立问题处理机制,把收集到的问题进行处理归纳总结,力求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项工作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结束语

我国监理行业虽然已经得到很大程度的发展,但仍然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我们的监理行业迫切需要改革发展壮大,一方面要虚心借鉴国外先进管理模式,另一方面要强化自主创新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超越自己超越国外同行,开启工程监理回访之创新工作便是迈出新的步伐。

参考文献:

1、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组织编写.《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 》.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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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对策与建议;研究分析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1监理活动中存在的不利现象

1.1监理只是存在于建设时期的错误认识

监理按理说要存在于项目的整个时期之中,不过我国目前的普遍认识是其仅仅的存在于建设时期,监理工作者在受到委托之后,项目立刻开始,此时使得监理工作者还没有有效的熟悉项目,一般是一般工作一边了解情况,对于项目不是很了解,特别是水利,其面积很是庞大,技术性也很繁琐,占线非常久,干扰要素也很多,对于监理活动很不利。

1.2没有规范业主的活动

业主方的活动不合理是经常性的问题。此时就规定监理工作者要明白委托合约,要结合具体的状态,和业主保持合理的联系,要顾全总体,要时刻将客户当成是最关键的。此时才可以获取业主的信赖,进而便于监理活动进行。要切实的规范业主的活动,确保其变革计划经济体系之中的思想,进而保证建设活动能够有效的开展。还可以经由招投标的措施来处理。

1.3将监理看成是质检

监理是最为公平的,结合监理的合约以及承包者开展监理活动,他们并非是承包者的品质检测工作者。此内容牵扯到权责内容,还牵扯到验收步骤等等。所有的验收,都要设置在自检的前提下开展,要告知相关的监理人员积极的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

1.4工程质量是监理出来的

如果项目发生问题,人们一般都将责任归为监理。这种思想并不正确。监理是结合业主的规定以及合约的内容开展监督活动的。其品质责任可以概括为,在设计时期存在不良设计品质现象的,其要担负相关权责,在建设时期,因建设不当导致的品质不良现象,监理要负担相关权责,但不应该由于这个缘由躲避承包者责任。因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商须向业主提品的质量标准,这需要“三方”端正思想意识。

1.5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

在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上,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的现象。存在着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的现象,致使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有些监理单位还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这些监理单位,尚处在母体的副业状态,既不独立核算,更不自负盈亏;有的挂着监理企业的牌子,有监理任务时就临时凑人员,没有监理任务时,这些人就解散或转移,严重影响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性。

2 应对措施

2.1积极的开展资质管控活动

如今监理方的资质问题中最为显著的是,监理方要自行的运作,单独的核算。监理方只有改革委独立体,才可以确保当前的监理行业有效发展。所以,我们建议国家机构积极研究法规体系,将该项活动落到实处,把国有监理单位的改制工作纳入改革计划,使国有监理单位成为产权清晰、职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

2.2由于当前各个工程项目实施监理,大多由各监理人员,特别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自己对建设工程监理的理解开展监理工作。工作内容、程序和质量要求没有实现规范化,造成监理工作不到位,甚至影响工程监理的效果。因此就本行业而言,我认为制订在建筑行业范围内通用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规范》十分必要。

2.3强化监理委托程序 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对建设工程监理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要。因此我们必须规范各方的市场行为。业主选用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直接委托应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监理,不应使用内部监理单位搞自我“监理”,以及施工、监理为同一行政管理单位的同体监理。业主应与中标的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监管部门应强化竣工备案制度,对工程监理应招标而不招标的工程,对挂靠、转包的工程,一经查实,不予验收备案。由于国家目前尚没有一个规范化的监理招标法规,而且监理市场和监理招标确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建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与颁布《工程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使监理招标步入规范化轨道。

2.4认真的开展总监负责制。

积极处理当前监理活动不合理、监理权责无法落到实处的现象。第一要将过去总监只是空号的现象打破,如果一个总监要负担很多的项目,要在委托前将具体活动事项明确清楚,同时杜绝工程项目将业主、设计、施工、行政管理的人员空挂为“监理”人员,而实际监理工作不到位的情况。重点是加强招投标活动的后续管理。应对总监理工程师实行中标后的押证制度,建立总监理工程师动态管理数据库信息系统,发放总监管理手册,使总监理工程师定岗定位。 其次是建立各级岗位责任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都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以及相应的考核与奖罚制度,以杜绝监理工作中的敷衍行事和弄虚作假。同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加强对监理机构的工作质量认证,监督工程质量和监理机构的工作,严格认证工程质量等级。

2.5确保监理活动优秀。

如今我国经济已经获取了显著成就,但是还有不合监理规定的收费和措施,收费太低,无法吸引高素养的工作者,对于监理方自身发展很不合理,会阻碍监理能力提升。如今的监理方无法从母体里分离,主要是因为收入太低。所以,实时的提升监理的键位是非常有意义的。项目的监理是一项高品质的活动,如果监理的价位太低的话,其无法派出有较高能力的监理工作者,无法将客户的利益当成是最为关键的要素,进而不能够供应优质的服务。

结语

建设项目的监理活动是一项专业化的,综合化的活动,其受到业主方的委托,结合自身的专业以及管控技术等,对项目的进展速率和品质以及费用等来管控,平等的管控合约,确保项目的建设目的能够实现。从总体的监理规定上来分析,我国监理工作者的素养和国外的比对拉力看还有差距,必须强化监理的素养才可以切实的规范相关的活动,进而提升监理的总体意义和功效,带动监理活动朝着更加积极合理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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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课程是高职院校建设类专业的重要课程之一,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设备等专业的专业限选课或职业方向课,是工程测量与监理专业的专业必修课,是学生走向工程监理岗位的重要理论基础,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1修订课程标准

新修订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是在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及政策的不断完善,特别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颁布实施,以及建设单位对监理服务的需求背景下完成的。新规范增加了相关服务专章,调整了章节结构和名称,增加了术语数量,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容,强化了可操作性和修改了不够协调一致的部分内容。这就要求进行课程内容的修整和课程标准的修订,便于学生掌握全新的监理知识,更具实用性和操作性。在教学内容上进行整合,规划形成6个项目任务,分别是基本知识概述、监理人员和企业、目标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控制、环保控制)、项目管理(合同管理、风险管理、信息管理、节能管理)、组织机构和组织协调、监理业务管理,使监理理论知识系统性更强,更利于理解和掌握。教学学时规定为32个,其中包括工程实践体验4个学时,响应课程少学时、知识够用原则。

1.2教学方法改革

教学过程以新规范为主线,以培养高职学生的业务能力为出发点,在理论知识传授过程中引入案例项目教学,由案例引入穿插理论知识讲解。课堂要确定学生的中心主置,通过教师引导,激发学生活力,增加课堂教师和学生的互动,以教师启发、学生讨论的方式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学生针对问题有个人的主观认知,善于提出观点,老师发挥引导启发的作用,全面活跃学生的思维,抓住学生渴求知识的兴奋点,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1.3开展课程技能竞赛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制定了学生技能竞赛证书,为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技能竞赛情况及业务能力进行认证,有助于学生提高专业学习水平和技能。建设工程监理课程在教学的后半阶段开展课程技能竞赛活动,既作为课程的阶段性学结考核,也作为业务能力比赛,达到以赛促学的要求。竞赛时,同学们组成团队,团队的竞赛成绩与每个人的努力都息息相关,这就必然要求团队成员都要全面掌握所学知识,共同发挥战斗力取得技能竞赛的优异成绩。这种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开设技能竞赛的教学安排取得了良好效果,是同学们学习效果和业务能力的认证,对未来的就业具有重要作用。

1.4工程实践体验

在课程主干内容学习完成后,任课教师带领学生走进施工现场进行体验。主要由监理项目部的工程师们分头带同学们到不同的施工平面进行现场学习体验,让学生知晓监理工作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都在做什么,怎么做。从看图纸、材料见证取样、旁站、验收等环节都给同学们带来了实境感受,对监理行业及监理工作有了深刻的认识,工地体验更有助于课堂教学的深入开展,提高了学生学习知识的热情。

1.5考核方式改革

根据学情分析,结合高职特点,课程考核也从试卷考试的传统模式转变为综合性考核方式,分别由日常课堂表现、实践体验报告、技能竞赛成绩、项目任务练习和结业考试组成,实时记录学生的学业情况,综合评价学习效果,给出成绩。

2教学总结和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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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监理;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U415文献标识码:A

1、工程监理的概述

所谓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它的职责就是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促使甲、乙双方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得到全面履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工程质量,进行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监理的目的是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从而提高工程建设水平,还可以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我国是1988建设部开始组织建设监理试点的,在1993年5月,第五次全国建设监理工作会议召开,就标志着我国建设监理制度走向稳步发展的新阶段。至今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风雨历程。在我国工程建设中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由于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制度的实施,于是我们就拥有了一支为投资者提供工程管理服务的专业化监理队伍,同时也打破了过去工程建设项目自筹、自建、自营的小生产管理状况,初步实现了工程管理方面与国际惯例的接轨。随着我国深化基本建设体制改革和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工程项目规模的扩大和复杂程度的加深,市场对工程监理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即便是我国工程监理行业仍是处于探索阶段,但是它的发展潜力和前景是不可估量的。目前就我国的工程监理已经取得了可观成果,但是我们还要时刻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清晰的看清我国工程监理的现状,提升我国工程监理企业的竞争力。

2、我国工程监理的现状分析

2.1监理单位管理不规范。目前我国监理单位管理规范性差,有些监理单位随意设立监理分支机构承包给他人,而这些分支机构存在明显的资质不够,有的连必要仪器设备和持证的专业监理人都没有,更有胜者连项目监理部都没有。还有就是一证多岗、跨区多项目执业的现象普遍,再加上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及素质不高,同时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理规章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这些都是我国目前在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2.2建设工程监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性质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管理能力。但是由于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起步较晚,发展又极为迅速,导致市场对监理人才的供小于求,从而就有一些低技能的人进入了监理行业,影响了监理行业的发展。再就是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收入相比其他的工程师收人略低,这就迫使了高素质的人才不愿意从事监理工作。再者就是监理单位的平均年龄偏高,有很多都是从施工或设计单位退休下来又反聘到监理单位从事监理工作的,这些人本身有退休工资,所以他们也不在乎监理单位的工资稍低一点。况且一些低素质的监理人员跟施工单位吃、拿、卡、要,行为相当低劣,这也给国内的监理行业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现今建筑工程监理人员主要包括一些老工程师及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其虽然能够掌握一定的建筑基础知识和管理知识,但很难从技术、经济、合同等方面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控制。

2.3、建设单位的法律意识淡薄。建设单位因各种原因,不愿意让其监管,采取规避政府监管态度。有些单位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事,不依法进行图审、不依法招标和报建、不办理或不及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等现象普遍出现。有些为了利益或者是疏于管理,把一些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甚至个人。有些更为严重的,本事规定须监理的工程,没有实施监理,导致后期一系列问题的出现。

3、促进建筑工程监理的对策研究

3.1、设置合理监理工作机构和提升监理单位专业化服务水平

一个科学的、合理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工作机构或组织需要有精细的工作和管理上的分工,要有科学的模式加以规范。相反不科学、不合理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机构或组织会对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行业产生很大的影响,也会使施工监理的效率降低。目前我国要压缩管理层次和中间环节,减少管理费开支,提高工作效率。一个科学的、合理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机构或组织需要对职位和人员的分配上要有一定的规划或是布局。同时设置合理监理工作机构或组织,还要提升监理单位专业化服务水平。我国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工程咨询服务企业数量很少,而且企业的业务领域也普遍较窄,国际市场的占有份额较小。由于体制的原因,我国单一功能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设备监理、造价咨询、招标等企业还比较多,具有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工程承包、项目管理、项目融资等综合能力的工程公司和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比较少。主要原因是我国在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方式上习惯于传统的设计、施工分别招标、建设单位自行管理的模式,工程项目管理市场发育还不够,从而造成难以培育有竞争力的工程咨询服务企业。在这种情况下,选择为国际工程顾问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也未尝不是一个明智之举。

3.2、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人员的素质,保证监理行业的正常运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大量流入建筑业。据统计显示,我国建筑业的农民工已占整个建筑行业从业人数的80%以上,其中,经过培训的农民工不到5%,而现场一线作业的工人大多数都是农民工。再加上我国建筑施工监理行业的收取的费用相对其他监理行业较低。这就使得建筑队伍的整体素质下滑,只有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人员的素质,抬高了监理行业的地位,在设工程监理时,要对监理人员的知识结构、知识的广度、深度和监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提出较高的要求,还要求监理人员具有一定实践经验,足够的管理知识,并掌握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要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具备有一定的技术及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促使监理行业的正常运营。

3.3、建立、完善法律法规与监督管理体制

我国的工程监理相对发达国家,仍处于严重落后的状态,所以我国要借鉴国外较为先进的监理方法与制度,尽可能的建立完善建筑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及监督管理体制,使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与运行,真正的使监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只有通过实行建设监理制度,中国建设工程的管理体制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先进管理模式转变。这种管理模式,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进而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为目的的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一种新的建设项目管理运行机制。这种机制为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节约建筑工程的投资、缩短建筑工程的工期创造了有利条件。

总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对工程建筑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涉及到工程建筑的各个环节,可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工程工期、控制工程质量。我们不断的坚持、完善和创新这项制度,继续加深对工程监理工作意义的再思考、再认识,积极解决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解决问题的对策研究。使其发展的进度随着市场的导向不断的升高,满足新世纪建筑工程发展的需要,更好的为建筑工程服务。

参考文献

[1]葛春华.论建设工程监理中的问题及其对策[J].华章,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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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业务竞争无序

目前建筑市场皮软、供需不足,形成了不良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开发建设单位为节省成本,压低监理费用、监理企业无序低价策略,造成了监理市场混乱。改革和规范监理企业业务行为,发挥行业协会约束、政府部门指导作用,建立严格的监理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势在必行。

2、监理服务取费低

在目前工程监理行业低标准取费的条件下,监理企业只能困难重重地维持低水平运行,加之低价的不良竞争较为普遍,导致了一些监理企业难有积累、发展后劲不足,形成监理人员待遇偏低,监理企业服务不到位,也制约了监理行业的发展。

3、对业主行为无规范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者,业主委托了监理,理应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而业主所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与外部协调。现有不少业主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看来加强对业主行为的监督、建立必要的约束机制很有必要。

4、把监理工程师当作质检员,监理制度不够完善。

监理工程师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但是很多承包商把监理当成质检员,使得工作产生很多误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是提供高智能有偿服务的中介组织。第一,目前国内有许多监理单位还是隶属于某些政府职能部门(如建委、质检站等)或大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并未真正成为完全独立的社会化组织。行业垄断、部门分割、地区保护、行政干预等情况还很严重,对项目工程建设带来不良影响。第二,关于甲、乙、丙三个级别监理单位的人员数量、注册资金的规定普遍偏低,且缺乏人员在专业上的要求。其次,这三个级别之间的级差太小,监理单位的数量比例不合理。第三,对监理单位资质要求没有考虑行业特点。这些都是引起监理企业的无序竞争的因素。

5、监理主体地位不彰显

作为工程建设市场的三大主体之一,监理理应发挥重要的作用。但工程建设中,重设计、重施工、轻监理的观念仍然普遍。有些业主及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职责没有正确的认识,令监理工作正常开展受到一定困扰。

6、监理自身服务不到位

工程监理企业不能很好地规范地兑现监理合同,不诚信现象突出:配备监理人员数量、专业学历、职称结构不满足要求;不能主动开展监理工作,往往是程序控制或事后检查;事前控制不够、预见性不足,对施工单位帮助不够;不能有效独立开展工作,经常受业主左右或牵制于施工单位,不能有效坚持原则;过程控制不到位,该检查的不检查、明显不到位的发现不了,这些也是业主和建设有关主管部门对监理有看法的原因之一,同时也损害了监理自身形象。

二、对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所采取的对策

1、加强法制化建设,强化工程监理企业法律地位

目前,我国颁布的法律法规中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不少,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数量更多,这充分反映了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但目前法律建设还比较薄弱,需要不断的进一步完善,这样建设工程监理才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规范监理行为,杜绝低价抢标现象

当前,监理企业低价抢标、低价服务突出,结果只能是应付业主,损害业主也损害监理自身。作者认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加强备案管理,发现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的应不予合同备案;发挥监理行业协会约束作用,地方监理协会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监理取费参考标准,并督查执行情况;工程监理企业也要加强管理,杜绝低价挂靠、禁止低价策略、要坚持发展的观点做到可持续发展。

3、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从监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来看,目前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还不能与之相适应,迫切需要加以提高;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涌现,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也经常更新,信息技术发展更快,都要求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这样才能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是整个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基础。只有培养和造就出大批高素质的监理人员,才可能形成相当数量的高素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才能形成一批公信力强、有品牌效应的工程监理企业。

4、严格按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

客观、公正、独立、科学地开展监理,肩负法律付予的使命,重塑监理形象。

1)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理

监理受建设单位委托,代表业主进行监督管理,需要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这种利益应理解为替业主把好了关,控制了质量、安全、进度和费用,实现了监理合同目标,就是维护了建设单位的利益。但同时又要客观公正地对待承包单位的利益。工程监理单位一手托业主、另一手托施工单位,托的天平要平衡,才好开展监理工作。

2)科学地开展工程监理

要按监理规范、委托监理合同、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组建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监理人员,保证监理人员数量、专业结构、技术层次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做到诚信监理;讲究监理方法,要以主动监理、过程控制、事后检验相结合的方法,重点突出事前控制,对每阶段、每道工序施工的质量控制的重点和难点,监理能预见并能主动提醒,做到邦监结合,监理工作才会有效果;同时要配备必要的检测工具、规范图集。

3)独立地开展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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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质量 工程监理 基本原则

伴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工程建设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就越发显得重要。做好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理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所有建筑工程的参与者不断努力,才能不断提升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水平,进而达到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目的。

一、工程建设实行监理的必要性

1、从管理的角度来看,过去几十年我们的建设活动基本是由建设单位自己组织进行,如此运作,弊端很多,一部分人员刚熟悉项目管理业务,还没有巩固就又改行干别的,另一部分却又要从头学起,严重影响了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人才浪费和管理费用的浪费严重,管理人员的专业化不能配套。

2、工程建设实行监理是适应市场经济、改变政府职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需要。建设监理是从国外引进的,是人类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成果,它虽然产生于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但同样适用于我国高速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实行全面、全过程的专业化、专家化、职业化的监督管理是社会进步趋势。

二、建设工程监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此,必须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业主与承建单位虽然都是独立运行的经济主体,但他们追求的经济目标有差异,监理工程师应在按合同约定的权、责、利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双方的一致性。只有按合同的约定建成工程,业主才能实现投资的目的,承建单位也才能实现自己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取得工程款和实现盈利。

2、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全部工作的负责人。要建立和健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就要明确权、责、利关系,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具有科学的运行制度、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形成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高效能的决策指挥体系。

3、综合效益的原则。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既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也必须考虑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虽经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才得以进行,但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严格遵守国家的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感,既对业主负责,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又要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取得最佳的综合效益。

三、工程监理过程中的控制要点

1、监理师要严把图纸关。事前认真阅读理解图纸,了解设计意图 每一分项工程施工前,作为监理人员必须认真阅读理解图纸,弄清设计意图,并且了解现场情况,对现场情况及设计图纸做到心中有数。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状况,找出易出现质量缺陷的环节,及早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商讨,积极采取预防措施。

2、对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严把质量关。首先要求施工单位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针对钢筋、水泥等材料多源头、多渠道,对进场的每批钢筋、水泥做到“双控”(即要有质保书、合格证,还要有材料复试报告),未经检验的材料不允许用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材料,及时清退出场。将钢筋焊接半成品的质量检查作为监理工作的重点,采用目测和检测相结合,首先从外观上对轴线位移、弯折角度、裂纹凹坑等进行检查,然后随机抽取焊接试件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对于工程使用最普遍、工程量较大的混凝土工程中的材料质量监理细则要求施工单位保证水泥、砂、石、水、外加剂等均满足质量要求,有试验报告的前提下,再审核混凝土的配合比是否正确,校核各种计量表具、量具是否准确、齐全。

3、投资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要一环。根据工程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和工作内容,采取相应的措施与手段,实施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在工程实施阶段监理工程师控制投资的主要工作是审批工程进度款,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审核竣工结算等。监理单位从设计阶段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进度控制,严格以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控制目标,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做出工程量清单和工料说明,协助业主通过招投标选择承包商。控制造价、设备费、材料费是工程直接费的主要组成部分,对整个工程的造价有着重要的影响。

4、进度控制是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前提。施工进度是整个项目进度控制的关键,它的运转是否正常,直接关系到项目是否按预定日期交付使用。实施三大控制应坚持以进度控制为龙头,明确进度目标是防止进度失控的基本前提。分级预控是进度控制的基本手段,进行自上而下的目标分解,预知并创造各级目标实现的必要和充分条件,方可保证计划目标的切实可行。施工进度的控制过程是一种动态的过程,监理人员必须时刻把握主要影响因素,认真分析并解决主要矛盾,及时或提前提出调整意见,确保施工顺利进行。监理人员在实施进度控制的过程中,做好施工进度监理记录,收集有关施工进度资料,做好计划调整工作的监控,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发现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因素,进行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尽可能以不影响上一级计划目标的实现为限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