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10:23:2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工程监理的主要责任,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1.有利于工程监理方提高质量责任风险管理水平。
在工程监理过程中首先要明确工程监理的质量责任类别并据此确定监理质量责任风险因素,从而来防范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较大的风险因素。工程监理通过监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因素来保证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性,通过长时间的监理工作将会使得工程监理方的质量责任风险管理水平得到很好的提高。
2.有利于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良性发展。
工程监理的日益发展得到了国家的鼓励与支持,国家建设部及国家计委出台的《项目管理规定》使得工程监理行业变得有法可依,指导了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向着良性的方向进行发展。整顿了我国工程监理行业中的不良企业,严厉打击并查处工程监理的违规操作,保证了工程建造质量的安全性,并契合了市场发展需要。
3.有利于我国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提高。
工程监理切实保证了工程的建造质量,工程监理方利用自身的优秀条件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使得所建工程造价降低,还可以使得工期缩短,避免了长时间的占用社会资源。好的工程监理将会利用合理的方式对建筑物进行建造,这样将能使得建筑材料减少,建筑材料的减少可以有效的减少建筑垃圾,避免了建筑资源的浪费。最关键的是工程监理将能够提高企业的质量责任风险管理水平,使得我国的监理行业以及企业能够积极发展,更大限度的提升我国工程建设的质量。
二、国内外工程监理的现状
工程监理被运用于国内外许多工程的建造,但是国内外工程监理的管理制度却大有不同,下面将对比并分析国内外的工程监理的现状。
1.国外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
建设工程监理在国外发达国家被称为工程咨询,其采用的是国际上推广实行的建设工程监理质量责任管理制度,工程咨询单位都有专业化的监理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的授权。国外的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包括工程建设前的投资预算咨询以及对工程的建设过程加以监督,建设前的投资预算咨询主要是对工程项目加以一定的可行性判断,并对工程项目建成后的收益加以预测。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督工作是先与工程的投资者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即代表投资者对正在建造的工程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在工程质量良好的情况下使用较少的工程投资,并达到投资者与建造者双方利益的共识。而且国外工程监理咨询制度已有很长时间的历史,对于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的管理非常严格,只有具备良好职业技能的人才能更好地完成建设工程监理工作。
2.国内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
我国最早涉及建设工程监理是在1982年布鲁革水电站的建设中,当时按照世界银行的贷款要求而组建一个类似于建设工程监理的工程管理局,这个工程管理局后来便成为了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原型。上世纪80年代末我国才正式施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国内的建设工程监理发展的时间比西方发达国家要落后较长时间,但随着我国20多年里不懈的努力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已逐渐追赶上国外建设工程监理的脚步,但是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仍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比如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规模普遍较小,而且所聘请的人员没有较高的经验技术,另外大多数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所经营的业务比较少,没有系统全面的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使得其发展有较大的局限性。
三、建设工程监理质量责任风险因素评估
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有许多由于监理不到位而造成的风险因素,这些因素将严重威胁到所建造工程的质量问题,下面将具体阐述质量责任风险因素评估的内容、作用、步骤及一般方法。
1.质量责任风险因素评估的内容及其作用。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风险因素评估主要是由于监理的质量责任而产生的风险因素,这种风险因素存在着许多不确定性的风险。质量责任风险评估主要是确定与工程相关的风险在最近时间内所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然后评估预计这种风险会给工程带来的损失大小,并使得施工单位能够依据这种风险因素做出相应的补救措施。工程质量责任风险因素的评估是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进行分析并预测,然后通过不确定性的风险进行关注将能综合评估风险的危险程度,最终使得质量责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2.质量责任风险因素评估的步骤。
建设工程监理质量责任风险因素的评估主要是根据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估计和评价,首先要查明风险的来源、然后确定类型以及特点。最关键的就是确定监理质量责任所存在风险、评估这些确定存在的风险所能造成的损失几率大小以及发生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最大风险下造成的损失是多大,为了弄清质量责任风险因素就需要采集所在工程施工方以往的监理质量责任经验,这些将能够很好地反应出施工方的技术水平。或者建立一个模型对所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量化,然后用概率反应出发生风险的可能性。
3.风险因素评估的一般方法。
风险因素评估的方法主要有层次分析法、模糊数学法、概率分析法以及专家意见法,这些方法各有优缺点,要根据不同的工程来采用不同的风险因素评估方法。
四、建设工程监理质量责任风险防范措施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责任;责任风险;研究
前言:法律责任主要是指在法律体系中,对于违法行为者所承担的法律制裁的法律后果,是约束相关行为人的规范标准。在建筑行业中,工程监理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指监理单位以及监理人员在从业的过程中,应承担的违法监理等相关的法律责任。
一、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
工程监理主要是指由甲方雇佣,在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下,完成建筑工程的监督作用,促使甲方和乙方的合作能够顺利进行。对于工程的工期、质量、合同管理以及甲乙方的工作协调都靠工程监理来完成。因此,工程监理在建设施工中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主要是指在建设施工中,工程监理违反了行政法规所规范的相关规定而承担的法律后果。无论是《建筑法》还是《工程建设监理规定》都有明文规定,一旦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企业串通,从而弄虚作假、从中作梗,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要予以追究责任,处以罚款,降低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等。
工程监理一旦违反了相关的法律制度,就必须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主要包括监理单位以及监理工程师个人。如果监理单位没有经过任何批准而擅自开业或者转让监理业务,就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而监理工程师如果因个人原因违反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如出卖、转让其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者没有履行相应的监理业务,也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1]。
(二)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不同,承担法律后果的是监理人员,刑事责任是对监理人员可最以承担的严重的法律后果。我国《刑法》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自然人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只能是自然人。因此,在工程建筑施工中,如果一旦出现重大过失,承担法律后果的是工程监理师,而不是监理单位。
我国《建筑法》规定,如果工程监理在建筑施工中,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而降低工程质量,或者由于工程监理的疏忽而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等,就是构成犯罪,监理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中也明确规定,如果在监管过程中,监理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从而造成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监理人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应值得注意的是,在建筑施工中,监理人员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而仍然为之,则工程监理就已经造成了多种犯罪,如故意伤害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但是如果工程监理因过失而不是故意造成的损害,可以视为过失犯罪,相应的惩罚也会减轻,甚至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2]。
(三)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是指监理单位违反了《民法》规定的相关政策法规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不同,民事责任最主要的特点就是赔偿性。
在工程建设中,建筑单位与监理单位会签订劳动合同,甲方雇佣监理单位去监督施工单位,如果监理单位没有按照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从而对建筑单位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建筑法》中规定,如果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没有定期监督和检查项目的进展和质量,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查从而给建设单位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监理单位需承当一定的赔偿责任,即民事责任。如果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谋取非法利益,造成的不良后果,监理单位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如果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
二、建设工程监理的责任风险
(一)行为责任风险
工程监理师由于其工作性质特殊,工作具有委托性,且专业技术要强,并且承担的责任较大,因此,其工作的责任风险也较大。行为责任风险主要是包括三个方面,即越权行为风险、失职行为风险以及无意行为风险。
如果监理工程师在行使其职责过程中超出了业务委托的工作范围则属于越权行为风险。如果监理师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去履行相关的职责义务,一旦造成了工程上是损失,就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失职风险主要指工程监理师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去履行自己的职责而造成了相关的损失,如没有定期检查和监督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如果工程留下了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也要追究其相关的失职责任。
无意行为风险是指监理师主观上并没有刻意去破坏或未能履行相关的规定而是无意造成的损失。如在检查过程中并没有发现隐患问题,一旦出现问题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
(二)技术责任风险
工程监理师为建筑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因此在工程建筑过程中需严格监督工程质量以及各项指标。但是很多工程监理师由于专业的限制并不能取得应有的效果,如在工程验收环节中,工程监理师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查、抽查,要求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必须要达到合格的标准。
监理工程师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没有失职行为,但是也有可能会受到各种技术和资源而带来的风险。有些质量问题需要时间和诱因才会被发现,工程监理师在检验的环节并不能保证所有的问题都能及时发现。而且由于各方面因素的限制,监理师也不能完全细致、全面的对其进行检验,因此也存在相关的技术风险。
(三)管理风险
要想保证工程能够如期、高效的完成,离不开工程监理的良好管理。工程监理不仅要监督和检查好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还应协调各个部门,合理分工,明确管理目标,这样才能良好的进行管理工作。在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组织约束机制风险,人员管理风险,合同管理风险。
监理单位和总监之间应建立完善的约束机制,各个机构也应构建合理的内部管理机制。在整个管理体系中,总监是落实各项职责和制度的中心,但是由于监理工程的特殊性,很多监理单位并不能一直在监理单位的本部,总监也不能时时在各个监理单位进行指挥,因此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工程监理师应聘请高素质、技能强的专业人才,这样才能保证监理工作的高效完成。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少人员能够达到一定的标准,甚至很多人员都是临时聘请,这样就增加了人员的管理难度。
由于监理单位受雇于业主,因此,对于业主的各项要求都要尽善尽美的去完成。但是很多监理单位为了获得监理任务而处处避让业主,使得劳动合同有很多不利于自己的地方,这样一来,一旦责任大于利益,对于监理单位来说有着较大的合同风险[5]。
结束语:综上所述,工程监理是一项复杂的、高风险的工种,由于其工作性质特殊且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其承担的法律风险较大,因此,作为一个良好的监理单位以及一名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监理责任风险有着全面、清晰的认识,这样在履行监理义务时,能够认真负责,高效的规避风险,让工程能够如期的、保质保量的完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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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峰,林锐,韩丹.浅谈工程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J].风险责任和管理,2011,(3):55-57.
工程监理服务是工程咨询服务中的一种,工程监理协会一方面要和其它各工程咨询协会统一确定协会在推广职业责任保险方面的任务和职责,有合作有分工,另一方面,也要加强自身建设,在推广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中发挥积极作用。为了更好的推广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工程监理协会在应在以下方面发挥作用。
1、与政府、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积极合作
推广规范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组织研究工程监理职业教育中责任保险的理论、方针、政策,发展与国外同行业社团组织的联系、交流,建立适合监理行业特点的职业责任保险。协助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保监会,制定和完善利于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推广的法律法规。
开展有关监理职业责任保险的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向监理宣传职业责任险,激发其保险需求。考虑到监理的职业技术特性,一般可以通过行业组织、管理机构、专业杂志等途径进行宣传。宣传内容上一方面应注重职业责任险有关专业知识的介绍,理性的介绍比较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的习惯思维,另一方面,可以使用一些针对其行业的案例。此外,还可以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对公众进行有目的的宣传,以解除监理关于保险会对其声誉产生影响的后顾之忧。
积极组织和协助监理单位参与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构建监理单位与保险公司的桥梁。具体包括:为投保单位提供咨询和帮助,如成立特别委员会,为监理单位提供通过监理协会审核并能提供良好服务质量的保险公司名单;组织保险公司投标,以获得较低的费率以及设计较合理的保;建立工程监理职业责任门户网,介绍监理职业责任保险知识和实务,为监理单位提供经验交流的平台等等。
开展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的调研,协助政府总结职业责任保险推广中的经验教训,协助保险公司根据试行情况修改监理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在推广职业责任保险的初期,也可以采取建立监理行业的职业责任赔偿基金,进行自我保险。具体做法是:由工程监理协会制定一个合适的比例或者数额,要求协会成员从监理收费中扣除上缴,如果某家监理单位
在职业责任赔偿过程中,集中使用了一定数额的职业责任赔偿金,那么它必须在此后限定的时间内对使用的基金承担上缴任务,直至弥补这些赔偿数额。这是通过建立工程监理行业内部的一种职业责任保险机制,以整个行业的经济实力来提高每家监理单位的赔偿能力,抵御监理工程师职业风险。
2、建立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归属鉴定机构
实行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关键点是确定监理的职业责任。监理职业责任保险涉及到两个索赔过程:a是合同委托人或第三方对监理的索赔,b是当a发生时,监理依据职业责任保险合同对保险人的索赔。当a发生时,对监理职业责任的认定主要有三种方法:一是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牵头,临时抽调人手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或由质检站裁定责任归属;二是仲裁,是由合同双方依照事先签订好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彼此的争议交由双方共同信任、法律认可的仲裁机构的仲裁员进行调解和裁决,由仲裁员认定监理的职业责任;三是法院认定,这是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索赔纠纷案件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时的责任认定机构。而保险公司依据诉讼结果、仲裁结果或政府部门的质量鉴定报告,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实施理赔工作,当然保险公司有权参与监理和合同委托人的赔偿协商过程,当保险公司与监理就索赔发生争议时,也可以采用仲裁、诉讼的方式。
政府出面进行监理责任归属的好处是可以体现政府的权威,且处理的效率较高,缺点是人员的组成缺乏专业性和代表性,处理结果容易偏离专业的轨道。
而且政府注重的是质量或安全事故中监理的行政或刑事责任,对于工程监理职业责任的认定,政府没有义务也不具有专业优势。因此,借鉴国外的通常做法,政府逐渐淡出,让专业人士发挥更大作用,只有在发生了危及社会公众的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时,才需要政府介入调查处理。而对于可能引起索赔的职业责任鉴定,应交由专业人士。国际通行办法是在项目开始之前成立争端评审委员会,由项目参与各方共同挑选若干名独立的争端调解人,专门负责解决项目进行过程中的各种争端,认定相应的责任,这样争端可以及时、迅速而又花费较低地得到解决。而工程监理协会可以联合其它工程协会,提供一个仲裁名单供合同双方选择,也可以抽调专业人士和保险人士组成工程监理职业责任鉴定机构,负责监理合同双方及保险合同双方的索赔纠纷,判定工程监理职业责任。
3、组建风险管理机构,协助保险公司降低工程监理职业风险
著名的职业风险管理公司ACE将处理其职业责任问题主要采用三种措施:
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保险(IssuranCe)和法律措施(LegalFramework),由此可见风险管理在降低职业责任风险中的重要性。保险与风险紧密相连,要推行工程监理责任保险,就必须加强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风险管理水平,提高风险意识。目前我国的职业责任风险大量存在,保险需求巨大,但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服务措施还没有跟上,往往只关心展业和理赔,而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管理不甚关心。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国保险业的水平还不够理想,另一方面,也是保险公司缺乏懂技术懂工程的专业人才。
在推广监理职业责任保险的初期,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经验丰富的工程专家和保险公司一起,组建风险管理机构,在监理企业内部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战略,制定企业级别的风险管理手册。
此外,在专业服务机构承担具体的服务项目时,应该建立针对每个项目,进行风险评价,具体可以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推荐的风险评价核对表。通过风险管理手册和风险评价核对表,专业技术人员应仔细分析鉴别其将面临的风险.决定如何避免、分配、转移潜在的风险。根据对美国建筑和工程公司的项目和公司管理做法的调研,以及过去数年中的索赔史,美国的研究人员确定了以下风险是应该格外重视的:业主的不合作态度、基于价格而不是基于能力选择项目相关方、合同不完善、工程持续延期、自身在项目中没有积极的参与、公司领导和所属权的变更。虽然这些风险是根据对美国的咨询公司的调查而得出的结论,但对于我国的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水利工程 监理 施工质量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35-063-01
1 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现状分析
目前,在我国水利工程监理工作中,监理单位体制、人员专业素质等问题是影响其工作质量的关键。另外,水利建设管理体系不健全、监理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等导致了我国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的现状。水利工程中标企业中标后的分包也为工程监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水利工程监理工作存在问题的解决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利工程发展的重要因素。
2 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2.1水利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针对我国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现状可以看出,监理体系的不健全、工程分包后的监理、监理企业人员的缺乏以及监理人员责任性的培养等是影响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的主要问题。水利工程监理企业必须要以对监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基础,以自身管理体系的完善、监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等为重点,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有效保障水利工程建设施工质量,保障水利工程的建设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因此,现代水利工程监理企业必须针对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运用现代监理理论,保障监理工作的质量。
2.2针对水利工程监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
水利工程监理企业要从自身管理体系的完善作为出发点,加强对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完善企业监理工作的管理流程、明确监理人员职责与权限,为水利工程监理工作质量的提高奠定基础。监理企业要结合水利工程的实际情况,科学地设计工程监理过程的工作流程,以满足施工质量要求为基础,保障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的监理质量。
2.3水利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1)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2)组建项目监理部进驻现场并进行现场查勘(3)编制监理规划、实施细则与文件(4)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进行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5)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并进行建设交底(6)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条件准备、检查场地移交(7)施工过程的监理(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环保监督、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 (8)审核竣工报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9)审查承包单位结算(10)保修期监理(11)监理合同结束。
另外,水利工程监理企业要认真分析自身监理能力与工程项目数量间的关系,在切实保障已有监理工程监理力度的基础上开展企业监理的新项目。避免由于监理人员人数不能满足工程项目数量,造成各水利工程监理力度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等情况的出现。监理企业要认真分析水利工程建设行业的发展,科学地对企业人才储备、培养进行规划,在满足工程监理需求的基础上,开展新的监理项目,以此确保企业所监理的每一个项目能够拥有足够的监理人员进行监理工作,确保水利工程监理质量。
3 加强监理工作,建立绩效考核体系
全球化的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从而带动了各行各业的发展,尤其是建设行业的发展更为明显,为了有效的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与生产安全,国家在建设工程中设置了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三控两管一协调”外还应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涉及广泛的内容,所以监理单位要认真的分析需要承担的建设工程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到位。本文主要分析了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的主要内容和现实性,论述了工程监理如何承担安全责任,以此提高工程监理的水平。
关键词:
工程监理;安全责任;承担
现阶段,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中承担着安全责任,我国的相关法律也明确说明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的过程中需要承担安全责任,例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法》等等。但是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在逐步的增加,监理单位也面临着极大的工作压力。在建筑工程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监理单位有效的承担安全责任,是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所以对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进行研究,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有着重要的意义。
1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的主要内容
1.1工程审查安全责任
工程审查的安全责任是安全责任重要的内容。工程施工是一个整体的过程,而工程审查则是确保工程的每个环节都能规范化和标准化,在根本上保障工程的施工质量与生产安全。监理人员在工程审查的过程中,要重点审查工程的安全措施和防护体系是否符合安全的要求和标准。同时监理人员还要审查工程的设计、工程的施工计划、施工人员的防护配置等等,确保工程的安全施工,监理单位也有效的承担工程审查的安全责任。
1.2工程整改安全责任
工程整改安全责任是监理单位必须要承担的责任,因为如果工程整改的安全性达不到要求,就会直接提高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监理人员从安全性的角度出发,审查整改施工是否安全可靠,从而保证整改工作的质量,尽量保证工程只需要经过一次性的整改就合格。此外,监理人员还要再次检查整改之后的施工,避免整改过后的施工仍然存在着安全问题。监理单位在工程的监理过程中,一旦发现工程的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未得到整改或整改不合格而拒绝整改的,则需要向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从而为工程建设的安全奠定基础。
1.3工程法律安全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要重视工程法律安全责任的内容,因为一旦工程和法律相违背,施工工程必然会出现经济上的损失。我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7条对工程监理单位与责任人有具体的法律责任规定与要求。同时在《建设监理规范》的规定中,监理单位需要承担安全责任。《刑法》第137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表明,如果监理企业或者监理人员因失职等原因造成工程安全事故,将承担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2履行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措施
2.1认识要到位
监理单位是否充分的认识建设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直接决定着监理单位能否履行好工程的安全责任。监理单位要充分的认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时对于地方性的法律有关规定,监理单位也要充分的认识,如:《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监理单位承担的安全责任。只有认识到位,监理单位才能有效的履行安全责任。
2.2本领要到位
工程监理人员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专业素质,从而有效的履行安全责任。监理人员要不断的学习工程安全责任的有关知识,提高自己对安全责任的认识水平,因此在监理工作中,实时的对工程施工进行审查,有效的指出工程施工不符合安全的地方,从而履行安全责任。监理单位要根据监理人员不同的工作素质,有针对性的对监理人员的专业知识进行培训,为履行安全责任奠定基础。
2.3工作要到位
要确保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落实到位,才能保证监理单位有效的履行安全责任。监理人员要心中有数。要制定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要弄清楚施工中哪些是要审查的,哪些是要重点审查的;哪些施工部位和环节是危险性较大的,要重点巡查的。监理人员要保证审查态度严谨认真,不可出现敷衍了事的情况。监理人员要严格的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安全责任的规定和要求,例如:《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等,认真的对待审查工作,从根本上保障监理单位工作的质量。监理单位要及时的发现工程的质量与安全隐患,从而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一旦发现质量与安全隐患,监理单位要立即发隐患整改通知,目的是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如果监理单位发现重大的质量与安全隐患,则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局部或者全面停工整改,前提是监理单位必须事先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或紧急情况下需立即停工的,事后立即向建设单位报告;如果施工单位不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要及时的向建设单位报告或向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报告。
2.4有效的监理机制
有效的监理机制,是指结合施工安全法律法规、行业安全规范的内容,针对建设工程的具体施工情况,形成的监理机制。安全监理机制包括:开工报告审核机制、工程材料审核机制、人员设备组织审核机制等等。在安全监理的过程中,在了解施工具体的阶段基础上,合理的进行监理,从而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和有效的履行安全责任。
3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的现实性分析
工程监理除了需要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安全责任,工程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出现一些安全问题,监理人员同样需要承担安全责任。但不是每一个安全责任都需要监理单位承担,这要视监理单位履行安全责任的程度,这一点十分重要。
3.1概念原因
在工程具体的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是有区别的,施工单位是参与施工的每一个环节的实施者,而监理单位是审查施工质量与安全生产是否合格,因此监理单位并不是承担全部的安全责任,而是有选择的承担安全责任。
3.2性质原因
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挥着审查工程质量的作用,但是工程利益的获得者是投资方和建筑企业,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中负责工作的任务监督管理,因此只要履行其应该履行的安全责任即可。
3.3监理目的
监理单位的工作目的,是保障工程的施工质量满足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此外还要符合市场的要求,进而保障工程的经济效益,但是工程施工还有其他的单位,例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等,因此监理单位如果承担所有的责任,则有失公正。
4结语
总而言之,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的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建设行业呈现着蓬勃发展的趋势,为了有效的完善工程的施工质量与生产安全,监理单位被普及到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在促进工程质量提升的同时,承担着相应的安全责任。监理单位要明确监理安全责任的主要内容,同时需要充分的认识工程实际情况,从而有效的履行安全责任,提高建设行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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