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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的节税技术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7 10:22:4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税收筹划的节税技术,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税收筹划的节税技术

篇1

[关键词] 技术转让;所得税;营业税;节税筹划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08. 023

[中图分类号] F810.41 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08- 0033- 03

1 引 言

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专利是经过审查批准的新颖性、创造性水平比较高的先进技术;非专利技术又称专有技术,是指未经公开也未申请专利,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已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但为发明人所垄断,具有实用价值的各种技术和经验。专利和非专利技术都属于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转让无形资产需要交纳营业税、所得税等,在具体的核算过程中又会涉及到技术范围的认定、额度的计算、资料的报送等免税行为。税收筹划就是企业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对纳税人的投资、筹资等各种理财活动,达到节税或避免税收损失的一系列行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部分,最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税收制度法规也在不断修订完善,有关所得税、营业税的相关法律陆续颁布实施,对企业税收筹划带来了一些新的变化和挑战。本文旨在将具体业务与国家税收政策相结合,从技术转让涉及的技术转让范围的认定、账务处理、营业额及所得额的核算、减免税备案等免税行为来阐述技术转让收入的财税处理及节税筹划。

2 所得税的财税处理

2.1 免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09年及2010年国家财政及税务机关又先后出台了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技术转让所得免税范围、免税所得额的确定、免税办理程序。

财税[2010]111号规定,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的外观设计。技术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但企业取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2 免税所得

国税函[2009]212号规定: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即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在资产使用期间按照规定计算的摊销扣除额后的余额。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支出。享受优惠的企业要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实际发生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

2.3 备案程序和申报资料

国税函[2009]212号的规定,企业发生技术转让,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的资料:技术转让合同(副本)、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的资料:技术出口合同(副本)、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在发生技术转让业务时应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并且合同中要明确与该技术转让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合同金额,因转让技术而销售的设备、仪器等应单独签约合同。已签约的技术转让合同应及时到省级科技部门进行认定登记,若是境外技术转让合同还应到省级商务部门进行认定登记。单独核算技术转让收入及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收入,单独核算与技术转让相关的税费支出,可按照技术转让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分摊管理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前按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申请备案。

3 营业税的财税处理

3.1 减免范围和免税营业额

[1994]财税字第10号规定:为了鼓励技术引进和推广,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这里所说的技术转让,是指有偿转让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财税字[1999]273号规定:“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免税营业额为向对方收取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其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依据上述规定,免征营业税的收入仅限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包括为提供技术载体所收取的样品、样机、设备、批量销售的植物品种及微生物菌种价款,该载体价款应缴纳增值税。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能在技术转让业务中最大限度地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首先应将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签约在同一个合同之内,且同时结算同时收取应得的各项费用收入,各项价款开在同一张发票上。货物销售价款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会计核算上分别核算技术转让、开发收入和货物销售收入。

国税发[2000]166号规定:免征营业税的技术转让收入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及提供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所取得的收入。采取按产品销售比例提取收入等形式取得的“入门费”、“提成费”等作价方式取得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收入,均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技术转让收入范围。技术转让合同中的商标使用费或类似性质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范围。因此,纳税人应正确合理地划分出合同中商标使用费等不予免税的收入。如不能准确合理划分,税务机关可按照不高于合同总价款50%的金额确定免征营业税的技术转让收入额。

3.2 免税办理程序

根据国税函[2004]825号和国税发[2004]80号两个文件的规定,取消了技术转让减免营业税的审批规定,全部改为备案制度。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发生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时,技术转让合同应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将认定后的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文件报主管地方税务局备查。

不同的地方免税办理的具体操作程序不完全相同。安徽省免税办理的具体操作程序是要上报备案材料一套(其中备案申请两份),具体内容有: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免税备案申请、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清单、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复印件、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合同复印件、科技部门的认定证明。税务机关将不定期地对纳税人申报享受减免税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合同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要取消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追缴其所减免的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广东省规定凡持有技术性收入免征营业税资格证书的科研单位取得技术转让收入的,可凭技术性收入认定登记证明、技术合同书和资格证书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后,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照顾。没有取得技术性收入免征营业税资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取得技术转让收入申请免征营业税的,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再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向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无误后,层报省地方税务局审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开发业务取得的收入,须向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无误后,层报省地方税务局审批;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境外向中国境内转让技术需要免征营业税的,需提供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书面合同、纳税人或其授权人书面申请以及技术受让方所在地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向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无误后,层报省地方税务局复核,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应当注意的是在科技和税务部门审核批准以前,纳税人应先按有关规定缴纳营业税,待科技、税务部门审核后,纳税人再向负责征收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由于各地具体操作程序不完全相同,建议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发生技术转让业务时,首先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然后再按其要求办理免税事项。

4 税收筹划案例

华阳公司系一家综合甲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院,拥有多项技术专利,2011年3月将其一项专利技术以独占许可的形式给杨湾公司使用,使用期限为5年,专利使用费1 000万元,技术服务及培训费200万元,随同该项专利销售的设备及其管理服务费20 000万元。该项专利成本300万元,设备采购成本17 600万元(假设不考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采购的设备全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该项业务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其纳税额将有较大的区别。

方案一:华阳公司和杨湾公司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技术转让合同,其中技术转让费930万元,技术服务培训费70万元;一份设备销售合同,其中设备销售费18 500万元,管理服务费500万元。华阳公司给杨湾公司开具了1 170万元的技术转让及服务费发票,开具了20 0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技术转让收入1 000万元,设备销售收入20 000万元。

由于技术转让及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所以,华阳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为零。

华阳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20 000×0.17-17 600×0.17=408万元。

华阳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 000-300-500+20 000-17 600)×0.25=650万元。

华阳公司缴纳税金合计为1 058万元。

方案二:华阳公司和杨湾公司签约了一份采购服务总包合同,合同总额24 600万元,其中,技术转让费930万元,技术服务费70万元,设备销售费18 500万元,管理服务费500万元。华阳公司给杨湾公司开具了21 0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销售收入21 000万元。

由于该销售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所以应当全部缴纳增值税,华阳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为:21 000×0.17-17 600×0.17=578万元。

华阳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1 000-300-17 600)×0.25=775万元

华阳公司缴纳税金合计为1 353万元。

比较以上两个方案,可以看出方案一比方案二节约了税金295万元。

篇2

关键词:税收筹划 新税法 原理 运用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原理分析

节税是税收筹划的最重要原理。[1]由此从节税的角度出发可分为绝对节税与相对节税。

1、绝对节税原理

绝对节税是指通过税收筹划的方式使得企业所缴纳的税收的绝对值总额直接减少。这种税收筹划根据不同的情况又分为直接节税和简介节税两种。[2]

直接节税简单而言就是直接减少企业纳税的税收绝对额。例如,在某生产性企业的税收筹划中,初步统计,该企业一年的生产销售总额在不含税的情况下为200万元,货物购进总额在不含税的情况下为120万元。如果该企业以一般纳税人的身份纳税,其应缴的税收为200―120(×17%)=13.6(万元)。如该企业在税收筹划时及时将企业申请为小规模纳税人,则该企业的纳税年总额为200×3%=6(万元)。[3]筹划结果则是纳税绝对总额减少了7.6万元。

间接节税是指通过对同一税体客体下的不同纳税对象的选择,节约中间环节的纳税,从而使得在绝对税额不变的情况下,达到节税的效果。例如,某跨国公司富豪有100亿,由于突发病情,需要将他的财产赠给他的子孙,他有一儿一孙,均已有自己的事业,十分富有,按照相关规定,其遗产税率为50%。如按照通常的税收纳税,若由他儿子继承,然后再赠给其孙子,则这笔遗产需要缴纳的税收为l00×50%+50×50%=75亿元。若经过税收筹划直接赠给他孙子,则其缴纳税收为100×50%=50亿元。这之中就间接节约了25亿元。

2、相对节税原理

相对节税原理则是指在遵守相关的法律制度的前提喜爱,在一定时期在纳税总额不减少的情况下,根据各个阶段纳税额的不同来减少某一时间段的纳税总额,利用此资金再次投资增加收益,相当于减少了税收。相对节税原理主要考虑的是货币在某一段时间内的时间价值,企业可以通过推迟回收资金或者提前开支项目来扣除资金,以达到推迟纳税的效果。这之中的时间就是企业取得的一种无息贷款,可以通过资金的再投入来增加收益。例如某生产企业由于业务的需要进口一口价值20万元,使用年限的5―8年的生产仪器设备,预估年净产值为8000元。通过对税收的筹划会发现,按照五年的短时间折旧的方式进行纳税,对企业较为有利。因为,按8年折旧年节约所得税为 (200000-8000)÷8=24000×25%=6000元。按5年折旧年节约所得税为(200000―8000)÷5=38400×25%=9600元。

二、新税法下企业税收筹划原理的具体运用

1、企业筹资活动的税收筹划

企业资本结构的变化对企业税收筹划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它对企业效益以及企业的税负都有着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要对企业筹资活动进行税后筹划首先要对筹资的方式进行优化,以优化企业资产结构,选择合适的企业纳税方式。同时,要根据不同的筹资方式选择不同的筹资渠道和税收筹划。而目前的筹资方式主要可分为权益性资金和债权性资金。权益性基金不能在缴纳税收钱扣除,而债权性资金所带来的利息可以在缴纳税收前扣除。但二者都存在一定的风险,会给企业带来一定负担。除此之外,融资租赁较前两种方法对税收筹划更加有利,这种筹资方式不仅能够实现融资还能够有效实现节税的目的。

2、企业经营活动的税收筹划

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税收筹划方式主要有会计估计、会计政策分析、合理分摊费用等税收筹划方式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税收筹划的主要方式。其中会计政策分析是最为常用的方式。[4]其内容包括存货计价方式的选择与固定资产折旧方式的选择。而存货计价法则主要依靠先进先出、后进先出、个别计价、移动平均等方法进行税收筹划。固定资产折旧方式有加速折旧法、平均使用年限法、产量法等。[5]对于折旧和存货方式的选择直接决定成本的多少,同时影响企业利益。同时,采用合理分摊费用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例如当营业额相对稳定时,增加成本,利润会相对减少,税率或者税基也会相对降低,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3、企业投资活动的税收筹划

合并重组与合作联营是企业投资活动的主要方式,其中很可能涉及跨国投资。这就出现了在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投资方式、不同的财务核算方式、不同的税收政策都会造成带来不同的税收筹划效果。这就要求企业选择科学合理的投资核算方式,根据成本法及权益法进行税收筹划,通过直接投资建厂、合作联营、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投资,根据税收政策推迟获利年份或者保留低税地点的税后利润而继续投资的方式来进行利润分配和税收筹划,可以通过地点的选择、获利日期的选择来使得投资的税收降低,使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三、结语

企业税收筹划是企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违法法律的前提下进行了有利于企业节税的纳税方式选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企业经营模式、投资方式、企业经营活动的增多,企业的税收筹划也显得越来越重要。选择科学的税收筹划方式不仅能够帮助企业规避财务风险,还能为企业节约成本,提高企业利益。

参考文献:

[1]韦冬民.浅析企业税收筹划的误区及走出误区的途径[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4):30.

[2]聂卫东.合理税收筹划提高企业效益――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J].会计之友,2010(19):53-54.

[3]赵维.浅析国有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创新[J].中国对外贸易(英文版),2012(8):19.

[4]范晓程,喻学惠.企业税收筹划实施途径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0,22(7):50-51.

篇3

税收筹划与相关概念的异同在与税收筹划相关的概念中,常见的有避税、节税、税负转嫁、偷税。

(一)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

1、概念不同。偷税是指纳税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拒不申报,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少列收入,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等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具有非法性。

2、法律后果不同。税收筹划则是各国政府都是默许,甚至是鼓励的,它是为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而进行的某种合法的行为,是符合税法规定的经济行形式和事实。而偷税行为一旦被税务机关查明属实,纳税人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对于隐瞒纳税事实的偷逃税行为世界上各国税法都有处罚的规定,偷税在我国税法上也是明确禁止的行为。

3、性质与手段不同。税收筹划是利用现有税收法律的优惠规定,在结合纳税人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尊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制订最有利的涉税方案。合法性是税收筹划的性质中的首要一条。而偷税是与税法相对抗的行为,是一种公然违反税法规定。偷税的主要手段表现为纳税人为了达到少缴或不缴税款的目的,主动隐匿有关纳税情况和事实,其行为具有明显的欺骗性质。

4、社会影响不同。税收筹划的成功则需要纳税人及筹划人掌握必要的筹划技术同时熟悉税法条文,充分理解税法精神。而偷税因此,偷逃税是纳税人一种藐视法律的行为,是公然违反税法、利用虚假的申报减少纳税,各地税务机关均应进一步地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执法,防止纳税人的偷漏税,。

(二)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区别

世界各国对于“偷税”认识比较一致,而对于区别“避税”和“税收筹划”难度较大,两者在概念和定义上各国法律界存在较大分歧。有的国家则规定、防范避税的条款较多,对避税比较严厉。有的国家认为只要合法行为一概是允许的,不谈钻不钻税法空子,也不必划避税和税收筹划。还有的国家主张把避税划分为“正当避税”和“不正当避税”,把“税收筹划”或“节税”称为正当的避税,在法律上不予反对,或者分为广义与狭义避税,广义避税包含税收筹划。避税是指纳税人钻税法漏洞,通过人为安排以改变应税事实而达到少缴或者免缴税款的行为。虽然它没有违反法律,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和非违法性,但是却有悖于政府的立法意图,它利用立法的不足或欠缺,是政府所不愿意看到的。比如在我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规定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10年的,“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开始享受。当时,有许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人为安排,在第10年且优惠措施结束后,注销原企业,重新登记,重新享受优惠措施,即属于典型的“避税”手段。显然,这种避税行为是不符合政府税收政策导向的,违背了税法优惠政策制定的精神和意图,也必然得不到法律的保护。“避税”与“税收筹划”的主要区别是:税收筹划是税收政策予以引导和鼓励的完全合法的行为,而避税属于钻税法的空子,虽然不违法,但有悖于国家的税收政策导向。

(三)税收筹划与节税

节税是指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为达到少缴或不缴税的目的,通过对筹资、投资以及经营活动的巧妙安排,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而实施的行为。节税能够合理性体现在其行为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精神,是合法而且合理的行为。对于节税国家是持完全持鼓励、支持的态度。因为节税行为经常体现的是体现的是为国分忧和实实在在的强国富民,一般都是与扩大产品出口创汇、环境保护、高科技、引进国外资金投入及引进先进技术、下岗再就业等我国政府鼓励的项目相联系的。节税行为也完全体现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税收利益的最佳结合。准确地判定“避税”和“节税”对于立法者或政府税务部门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防范避税关系到法律漏洞的堵塞和税制的完善以及维护国家税收利益,执法部门对待这两种行为的态度是不同的;另一方面,政府通过“节税”这个重要的利益驱动器,能够运用税收杠杆对宏观调控进行有效的调控。而作为一个纳税人只要关注是否可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采用的手段不违反税法的规定就行了,并不需要对“避税”、“节税”、和“税收筹划”进行清楚地辨别。

篇4

(一)税收筹划缺乏集中、统一的设计和规划

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为了节税,服务于企业的经营目标,但多数企业认为这是财务部门的事,实际上一个好的税收筹划仅仅靠财务人员是无法顺利实施的,它需要全体管理者的关注和参与。税收筹划也不单体现在财务安排上,而是贯穿在整个投资决策、经营决策以及日常经济活动中,需要各部门的配合。例如在投资决策阶段,从投资者进行投资意向考察时,税收筹划就应该参与其中,但投资人往往缺乏必要的税收知识,考察阶段没有这方面专家的参与就会忽略这个问题。此时进行筹划,不但对以后经营过程中的节税效益产生持续的影响,而且避免前期投入的生产经营模式既定,再进行税收筹划改变其模式带来的筹划成本。

(二)实施税收筹划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

化肥企业属技术和资本密集行业,受国家产业政策影响较大,其税收筹划工作具备很强的专业性,作为税收筹划工作人员不仅要具备与税收相关的财务知识,而且也需要熟知企业的经营活动、筹资活动以及投资活动等经济活动。但是对于许多化肥企业来说,缺乏相应的、具有较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并且企业也未能对其进行相关培训,加上大多数负责税收筹划工作的人员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政策以及企业财务、税收等知识掌握不足,导致其在实施税收筹划工作时存在一定的困难。

(三)税收筹划工作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导致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具有风险性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对于我国中小企业来说,并没有正确的认识与理解税收筹划的概念,而且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对其予以足够的重视。加上有些企业本身就存在发展不稳定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这必然会使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工作时产生一定风险。其二,由于我国税收相关政策以及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使得企业可能会因为没有及时了解实际情况,致使税收筹划效果不佳,使其存在一定的风险性。

(四)未能严格遵循税收筹划成本效益匹配原则

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其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没有分析其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的成本与效益是否匹配,主观上认为只要是能够达到节税的目的,就可以开展。有些企业为了能够实现纳税最小化,甚至委托税务顾问与中介机构进行有针对性的筹划,大大增加了企业税收筹划的成本,使得部分企业开展税收筹划所支出的费用,要比企业节省的税收费用还要高。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缺乏对税收筹划成效的分析与判断能力。

(五)税收法规存在一定的缺陷

由于我国税收相关法规仍存在缺陷,使得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时,会遇到一定的阻碍。税收法规的缺陷主要表现为:相关税收定义不够清楚,以及税收征管没有较高的监督管理水平。此外,对于企业的合法节税,虽然国家已经颁布了不少优惠政策,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很多企业无法享受。这主要是因为操作程序复杂,且多数企业对于其优惠政策并不了解,导致无法及时申请而错失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机会。

二、解决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对纳税筹划进行事先规划、设计和安排

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滞后于应税行为,许多企业不是在发生应税行为或纳税义务之前进行筹划,而是等到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或已被税务机关查出问题时,才想起纳税筹划咨询,想方设法寻找少缴税的途径,无异于亡羊补牢。税收筹划涉及各个职能部门,很少有一个税收筹划只需要适当的财务安排,而不受供应、销售、生产等部门的影响,因此,经营者应统筹做好税收筹划事项的规划、设计和安排。

(二)提高企业税收筹划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企业应积极培养税收筹划人才,不断提高其合法筹划的能力。作为税收筹划方案的设计人员与实施人员,应达到如下三个标准:第一个标准,企业的税收筹划人员应该具备相应的筹划与实践经验,能够熟练掌握最新税收政策,并有技巧地使用税收筹划工具,从而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第二个标准,必须要具备扎实和全面的专业技能与知识。比如在法律、管理、财务、税收等方面都应该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第三个标准,需要具备相应的税收筹划以及判断能力,能够准确且及时地根据国家政策变动和企业情况做出相应税收筹划判断。

(三)有效规避企业税收筹划风险

为了有效规避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可能存在的风险,企业应该了解并正确认识税收筹划存在的风险,并对其税收筹划风险进行合理评估,进而采取相应的调整与预防措施。企业需要对税收筹划的风险与收益进行权衡,这就要求企业不仅要加强税法知识学习,而且需要加强与税收部门的交流与沟通,做到知己知彼,从而有效规避风险。

(四)加强对税收筹划成本效益的分析

虽然税收筹划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节税,但企业应具备正确的税收筹划观念,而不能片面地理解纳税筹划,并不是只要能实现节税的行为都应当实施。在具体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还应对税收筹划工作所担负的成本加以分析,通过分析、计算其支付的成本与企业筹划后节省的税收费用,对比两者并选择最优的税收筹划方案,以确保企业能够实现利润最大化。

(五)完善我国税收相关的法律与法规

篇5

关键词:税收筹划;类型;策略;分析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1

税收筹划是现代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企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怎样依法纳税并有效地利用税收这一经济杠杆来为企业谋取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这是每一个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十分关心并潜心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首先,我们对税收筹划的含义做一个简单了解:企业税收筹划是纳税人遵守现行国家税法及其它法规的前提下,在税收法律许可范围内,利用税法所提供的优惠,通过对经营及经济活动事先筹划,对多种纳税方案优化选择,从而取得节约税收成本,实现企业价值或股东财富最大化的活动。税收筹划其实质上是经济市场条件下的一种企业行为。下面我们对企业的税收筹划展开进一步的分析和探讨:

一、首先对税收筹划的意义进行分析

在全面税收约束的市场环境中,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目标不仅是追求其股东权益最大化,还包括税后股东权益的最大化。企业能否实现其税后权益的最大化受到纳税成本的制约,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必须充分考虑到纳税成本和企业收益的配比,所以税收筹划对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它依托税收法规的导向,通过对企业投资、筹资和收益分配等一系列经济活动进行调节,来促使企业的收益和税收负担的形成良好的配比,来实现税后企业收益的最大化,从而达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所以,我们对现代企业的税收筹划的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以下对税收筹划的类型进行分析

一般来说,企业的税收筹划类型分为两种,即:优惠型税收筹划和节约型税收筹划。这两种税收筹划的目的和结果都是税金支出的节约,但是从实现节税的原理和途径来看,这两种类型有截然不同的区别,我们以下做比较分析:

首先来看优惠型税收筹划,其重点在于利用、选择税收的优惠政策,依据这些优惠政策来进行企业经营活动的布置和安排,这类型的节税由国家税收的优惠政策来作保障。

再从节约型税收筹划来看,其节税是通过对企业的经营活动来做研究分析,而并不是依靠国家税收的优惠政策来体现,它是从节税的角度对企业的运营和运作方式进行调整,将不产生效益的经营方式取消,在生产及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避免并尽量减少税金支出产生的浪费,已实现企业效益和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节约型税收筹划着重从避免并尽力减少税金支出的浪费入手,对发现在生产及经营的任何环节中产生浪费的经营行为和方法及时调整,减小经济损失。

我们应全面认识税收筹划,将其与非法避税做区别认识,并对这两种税收筹划类型进行细致的了解和科学区分,能够合理利用,为企业税收筹划明确方向,提供企业运用的方法和思路,确立正确的财务管理工作的出发点,以更好地保护并发展税收筹划,为企业服务。

三、谈现代的企业税收筹划的节税策略和方法

1.对企业运营的成本进行合理的调整来抵减其经营收益,减少企业的应税所得额以降低企业税务负担,这就是调整成本法。这一概念中的成本调整,应针对现行的财会制度和要求来处理,而不是胡乱地摊销成本、乱计费用。进行调整成本的方法有几种,分为存货计价法、折旧计算和费用列支法。通过减缩课税基础能够直接减少应缴税,同时还可适用较低的税率,从而实现企业双重减税的目的。

2.对收入进行合理控制来减少所得,减轻纳税责任来降低企业的税负,这一方法称为收入控制法。收入控制按照财会的规定进行科学的财务技术手法的处理,其实现途径主要有几点,如下:

(1)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来控制所得实现的时间。科学地进行所得年度的归属安排,通过收入及成本费用等一系列财务名目的增减或分摊进行实现,但需要对产品销售及其他各项费用出入进行合理准确的预测,了解市场情形并采取合理的手段措施,使企业享受最大利益。

(2)根据接收款的方式销货收入的认定,以实际收到货款时为准,可对取得货款的时间加以限制,取得影响收益的效果。这便是利用公允的会计方法或准则设定收入时点。分期付款销货收入,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收入的实现,也可以略作适当的控制。

(3)对应税所得额进行控制以降低累进税率条件下的企业应纳税额。可以通过实现税收筹划来控制收入,以预防因为企业所得忽然提高所带来的税负方面骤然提升。

3.运用低税环境或适用较低税率来进行企业税收筹划:低税区税惠政策减少了企业纳税环节,降低税率,创建了优化的税收大环境,这给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税收条件,也为税收筹划提供了方便;另外,各国的税法均有不同的税率,适用较低税率直接能够达到减少应纳税额这一目的。

四、进行企业税收筹划时须注意的事项

1.企业必须将税收筹划限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如果有出现违反税收法律条款规定的行为,逃税、偷漏税等现象,我们应改坚决予以制止,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税收筹划应该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条件下和范围内来实现,所有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都必将受到严厉的制裁。

2.税收筹划不能仅以税负高低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杠杆,应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来进行,综合考虑实行的方案能否带来绝对收益。

3.企业做税收筹划须关注税收法律法规的变更,并依照新的法律法规及时调整自己的财税管理方法,以法律规范和政策为导向,合理企业自身的规避税收筹划行为。

4.筹划应考虑到对其他成本的影响,将经济市场大环境、企业的发展前景等一些综合因素纳入考虑范围,进行全面综合分析,制定筹划措施。

5.先对税收筹划风险进行识别后再进行决策。税收筹划受市场、经济政策和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使得税收筹划带有很多不确定性的因素,由此产生一定的风险,因此对税收筹划风险要做好充分的认识后再做决策。

总之,企业应结合自身经营活动的特点寻找合适的税收筹划方法,从企业整体利益出发进行节税目标的实现,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