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10:22:4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乡村法制建设,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法治;法律;尊严
一、故事梗概
影片发生在中国西北的一个小山村,秋菊的丈夫万庆来与村长王善堂在搭建辣子楼问题上发生了争执,被村长踢中要害。于是秋菊怀着身孕去找村长说理,但村长不肯认错。于是秋菊又到乡政府告状,经过李公安的调解村长答应赔偿秋菊家的经济损失。但是村长把钱扔在地上这一举动,使秋菊感到受到了受辱,没有捡钱,而是又一次踏上了漫漫的告状路途。在除夕之夜,秋菊难产,村长摒弃前嫌组织村民连夜把秋菊送到医院,使秋菊顺利生产。秋菊感激万分,官司也不再提。可正当秋菊家庆贺孩子满月时,传来法院判决,村长因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十五天。望着远处警车扬起的烟尘,秋菊感到茫然与失落……
二、呈现的问题
影片最后秋菊茫然和失落的神情使我久久不能忘怀。从她的茫然隐射出乡村法治建设存在的诸多问题。
1.法律与人情的冲突。从影片中看出秋菊是很希望通过诉讼来获得正义的,并且最后也赢得官司。但她却并不开心,尤其是想到在自己难产时是村长不计前嫌的帮助自己渡过难关,而自己却无情地把村长送入了监狱,这成了秋菊心中永远的遗憾。秋菊的茫然正体现了法律与人情之间的冲突。法律是现代的,人情是传统的;法律讲究法治,人情讲究人治。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人治社会,法制观念在中国普通大众的意识中还相当薄弱,社会秩序主要是靠一些历史积淀下来的社会习俗、道德观念、人情关系来维持。因此,片中村民虽然有了现代法律启蒙,却还未完全摆脱宗法文化的伦理人情,人治才是治村的主要方式。如村长与李公安,作为基层行政人员,他们也讲法律、政策与文件,但在管理中,人情才是他们真正的法宝。如秋菊,为维护自己一家的尊严,她诉诸于法律,但是她没有真正理解法律;她只是想通过法律得到人情意义上的说法,法律不解决让村长认错这一人情问题,而只能在人情之下给她经济赔偿,或在人情之上拘留村长;当村长帮助秋菊保住孩子后,秋菊终于觉得已经得到了她要的人情说法,是以人情的方式给予的,与法律无关;而正当秋菊与村长都觉得平衡了的时候,法律出现了,逮捕了已是恩人的村长,这是秋菊以法律手段要人情说法这一矛盾的结果。面对这一情形,秋菊很无奈,村民很无奈,同时也体现了法治的无奈。村民看到了法治的无情,从而望而生畏,避而远之。将村长送入监狱将使得秋菊在村民中的形象大减,给当地村民留下了不通情理的印象,从人情世故,从情理上看,这样做的确欠妥,但是在法制社会中这是一个合法的行为。法律的无情与道德的情理形成了冲突。
2.农村村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在小山村中,村民法律意识普遍不高。首先,秋菊作为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她有法律意识,但却无法律知识。她既不懂诉讼的程序也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只是朦胧的知道有法律这么个东西,并且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可以给她想要的说法。其次,她层层上告,讨说法的背后心理动机是对自身尊严的维护。秋菊打官司并不为得到更多的经济赔偿,也不是想让村长去蹲监狱,而只是要个说法,要村长认个错,这是人的尊严问题。因此可以说她在打官司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只是出于对自己尊严维护的一种无意识的举动。同时,秋菊在“讨个说法”过程中,经常说的一句话是:“他是村长,他打两下,咱也没话说,可以他该往哪个地方踢呀,那可是个要命的地方……”可见,在秋菊的眼中,村长(官)仍是要比民高一等,而不是平等的关系,之所以要讨个“说法”是因为村长打得太重了,而且事后没有道歉。此外,秋菊最后打官司了,按照法律程序,市公安局应该首先成为被告,作为其法人代表的公安局长也应该出庭候审,但是秋菊却迟迟不愿进法庭,因为公安局长是一个大好人,一直在帮助她,她说:“我告的是村长,不是局长,局长出庭,我就是不去。”这个赋予戏剧效果的情节,值得我们深思。本来法律是到了位的,也是坚定地站在百姓利益一方的,但百姓却由于法律意识不够,毫不买账。电影中关于这方面的实例还有很多。这些方面都充分地体现了秋菊等村民的法律素质不高,缺乏对自身的权利意识的认识与维护。
3.农村中弱势群体维权之路的艰辛。影片中秋菊不惜挺个大肚子,奔走了大半个冬天只为“讨个说法”的这种执着坚强的精神使我深深为之感动,敬仰她的执着,佩服她的勇气。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秋菊只是个存在于电影中的人物。在农村中,很多人在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时,往往采取忍气吞声的态度,因为他们了解维权道路的艰辛。首先,私人成本的制约。秋菊打官司的私人成本过高:将照顾受伤的丈夫以及家务活和农活全部扔给年迈的公公,此为家庭成本;亏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低价卖掉家中惟一值钱可卖的红辣椒,这是经济成本;在怀孕期间和小姑子冒着严寒颠簸之苦行走在尘土飞扬的公路上,忍受着出门在外的种种不便,这是精神成本。此外,还有家庭成员生活质量的下降及痛苦指数的上升等等隐性成本。因此,对于农民来说,不仅担负不起高额的打官司成本,同时也损耗不起人力、物力。其次,上访之路不是一帆风顺的。从影片中我们从中隐约体会那些与秋菊同命运、甚至比秋菊悲惨得多的人们在真实世界是如何为了活着而走上漫漫上访之路的。他们就像电影中的秋菊一样,孤独、蹒跚,由于正式的制度没有给他们想要的说法和出路,而又不得不走出这一步。但是现实中的人没有影片中人物的好运气,好心人不是想遇就能遇到的。在村民眼中,上访是遥不可及的事,上访有风险,需谨慎。
三、相关建议
对于秋菊打官司影片折射出我国农村法治建设的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有利于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首先要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尤其是在偏远地区要更加注重其素质的培养。克服片中村长“只为公家人服务而不是为村民服务”的错误意识,漠视村民的利益和意见。作为行政人员要树立始终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切实为村民办实事,虚心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耐心为村民讲解国家政策的工作态度。此外,加大政策的透明度,加强对行政的监督也是必不可少的。实行政务公开,使人民了解国家实时的政策法规。同时,进一步加强新闻媒体对行政的监督,对行政不当行为的要进行报道和评论。
2.法律应与国情相适应。法律有法律的规定,道德有道德的情理。从秋菊打官司中,这种正式的以国家的制定法为背景的“说法”并没有给秋菊带来自己想要的正义,相反这种“说法”使得秋菊更加的困惑,从而对国家法产生一种敬而远之的心态,这就必然使得国家很难“送法下乡”,使得普法工作更难。这一情形无疑提示着我们:国家理性,制度理性并不总是优于地方理性,非制度理性。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不在于以前者强制性的取代后者,这只是一种暴力,不可能赢得心服,而是应该考虑如何使两者进行两元的良性互动,沟通,相互理解,最终达成合理的制度性约束即令双方都满意的“说法”。
3.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加强普法教育。影片非常鲜明的体现出了行政相对人素质不高和法律意识薄弱的实情。因此提高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对我国乡村法治建设很有必要。我们可以通过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如举办律师下乡、开办法律座谈会等形式,使村民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了解自己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并且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运用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参考文献】
[1]周风鸣,张越华.中国公民权利手册[M].沈阳:白山出版社,1997.
[2][德]胡芬.行政诉讼法[Z].莫光华译.北京: 法律出版社, 2003.
关键词:法治秩序;国家法;民间法
中图分类号:D 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5)07―0049―04
一、问题的提出:对两则乡村生活图景的解读
材料一:无论是从我国农村经济状况还是文化传统,家庭养老现在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是一种主要的养老方式。然而,当前在农村,老人诉说儿子儿媳妇不孝的越来越多,可以说已经达到怨声载道的地步,反映遗弃、虐待和侵犯老人合法权益的人和事不断见诸报端。据司法部门提供的资料,各级法院受理的赡养纠纷案件逐年上升。农民普遍富裕起来以后为何不愿尽孝的反而多了起来,这是当前农村家庭养老出现的一个新问题。
材料二:藁城市廉州镇24岁的田凤英,2001年与本村马永飞结婚,孕后5个月出现连续高烧,后经医院检查其双肾积水,在藁城市人民医院做了左肾造瘘和引产手术,在其病情仍需治疗时,丈夫却把家门换了锁,她只好长期住在娘家;在她以后的四次住院、两次手术中,丈夫没有露面,几万元的治疗费都是她东挪西凑来的,之后,丈夫又向她提出了离婚……,妻子孕后重病反遭遗弃,伤心女将丈夫告上法庭。
应该指出,尽管材料二是个个案,但不可否认,它同材料一样,在当今的中国乡村,也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在转型期的中国,上述现象的增多,原因无疑是复杂的,有经济方面的原因,也有道德伦理方面的原因。其中,我们认为,它同当前的“乡村法治化”运动不无关系。当前,中国正在进行着一场以政府推动为主导力量的社会法治化运动,走上了一条政府“变法”的道路。通过大规模的“送法下乡”运动,在建构一体化的国家法律秩序的同时,国家法对乡土社会的民间法、宗教法等地方性法治资源也开始了全方位的“格式化”征程。由于国家法及其权威的强力推进,在乡土社会,乡规民约已不能独立支撑起村庄治权,特别是乡村中原有的乡绅、社会贤达、宗教人士等民间权力资源大量消失,使乡规民约失去民间依赖。家法、族规也面临同样的境遇。特别是在现代性观念及其话语借助于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大规模的、先导性的传播之下,这一进程却被空前加速。然而,在这种背景之下,国家法权威及其硬件设施却未能同步跟进,由此所形成的“时空错位”及其张力直接导致了乡村社会的“秩序真空”。同时,现代传媒还在乡村产生了一种“时空延伸”的效果,使不在场的、远距离发生的现代工商社会生活图景被不断置入乡民的头脑之中,并与乡土生活的客观场景形成强烈的反差,从而进一步加剧了人们内心的躁动不安。这样,在乡村传统法律文化的整合功能被削弱而现代性法律文化及其制度救济功能尚未到位,甚至在短期内也无法完全到位的情形下,行为失范将无法避免。
我们看到,随着现代法律文化及其平等自主意识的侵入和社会关系结构的转变,在所谓平等权、独立权、自等现代性观念的驱使下,现代社会法定的父母子女之间抚养和赡养的权利与义务往往落到了空处,像往昔那种回报父母养育之恩的“孝道”观念少得出奇,子女虐待、遗弃父母的现象在农村地区屡见不鲜。此即所谓“民法成而忠孝亡”。然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农民不享有任何医疗和养老保险,加之收入微薄,一旦年老后被子女遗弃,生活将会雪上加霜。当现代性的法律文化“解构”了传统的具有“社会保险”功能的“孝道”之后,又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去救济“不孝”行为的严重后果。这在老龄化社会日益逼近的农村地区,已经或正在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现代性法律文化所倡导的个体本位、独立自主的理念必然要受制于特定的语境。在农村地区的经济生活条件未根本改善之前,由传统法律文化所孕育的“孝道”观念在农村中的“社会保险”功能是无法替代的。同样,如材料二所揭示的,现代性法律文化所崇尚的“离婚自由”等个体权利意识也被滥用,成为抛弃残疾或弱势配偶的工具。然而,在农村,牢固的“责任型”婚姻仍然具有重要的、有时甚至是唯一的“社会保险”功能,维系一种在现代主义者看来并没有爱情的婚姻,这在乡土社会仍具有一定的现实合理性。要知道,西方发达国家的离婚自由是以社会保障机制的完善和充分的就业以及独立支配的个体收入为前提的。在中国乡村地区的社会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之前,允许大量的不孝行为和自由离婚行为的存在,无疑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
由此看来,承载着更多西方法律文化基因的国家法制度及其实践能否完全适应于中国国情,特别是能否适应中国乡村,这并不是一个不证自明的问题。长期以来,在乡村法治变革的理路上,我们更多地关注了一种“建构论唯理主义”的理论,而忽视了一种法治生成的“进化论理性主义”的理论,它遮蔽了社会历史变化的相当重要的复杂性、多样性,容易诱致人们对社会建设出现片面的、直线的、纯粹的理解,容易使人们对社会建设方案的“他者”要素视而不见,并可能遮挡人们观察捕捉另外可能存在的制度建设资源的视野。
二、善待民间法:一种法律多元的视角
如上所述,中国法治的主导力量应定位在国家、政府,这是毋庸置疑的。但问题是当法律被以行政手段托付给国家从上到下传递到乡土农村时,其传递的途径和效果并不令人满意,甚至可以说,这种强制性的制度变迁与急功近利的推动给乡村秩序带来了一定的危害与不利。基于此,在分析转型条件下乡村社会法治秩序的构建时,许多学者提出了各自的分析理路。苏力认为,乡村法治秩序的构建不能忽视乡村现实生活中的“无言之知”,应该关注地方性知识,从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非正式法律制度中去寻找法治秩序的合理建构。赵晓力、强世功等深入农村,以陕北B镇信用社“依法收贷”、“炕上开庭”为个案,分别写出了研究论文。其中赵晓力在其论文中深有感触地说,法律所提供的合法与非法的差别使得‘依法收贷’这种政治经济的管理成为一种可实现的选择,而这种管理的实现还依赖着管理者对各种关系及其含义的利用与把握。强世功认为,在具体调查中,尤其在亲临这样的案子时,我们感受到的并不是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也不是国家与社会的对立。在具体的场景中,我们感受到的是权力运作的策略与战术,比如摆事实、讲道理的道德论证、人情面子机制等等。总之,上述学者从法理学的研究角度证明:乡村:法治秩序的建构不应只从自上而下的法律文本中去寻找,而应以乡村现实生活中“活着”的情与理为基础。
这里的“乡村情理”,也称为“民间法”,这是学术界近年来在讨论相关问题时最为常用的一个指称。关于这一概念的界定,国内著名:学者梁治平先生认为:“民间法具有极其多样的形态,它可以是家
族的,也可以是民族的;可能见诸文学,也可能口耳相传;它们或是人为创造,或是自然生成;或有明确的规则,或表现为富有弹性的规范;其实施可能由特定的人负责,也可能依靠公众舆论或某种微妙的心理机制,民间法产生和流行于各种社会组织和社会亚团体之中。”苏力先生则将其大致概括为“在社会中衍生的,为社会所接受的规则”。可以看出,学者眼中的民间法是一个内涵和外延较为宽泛的称谓,我们还可将其称为“非官方法”、“非正式法”、“活的法”。
在过去很长的时间,理论界对法的研究主要集中且停留于国家法律上。法,被理解为由特定国家机关制定或者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这种研究对民间法重视不够,而且忽视了国家法的缺陷。事实上,国家法调整范围有限,它不可能面面俱到,无法涉及到人们生活的各个层面,同时,它具有相对稳定性,无法及时满足社会对国家法的需求,再者,它具有原则性、普遍性的特点,无法顾及到乡村社会中的一些特殊情形。这样一来,既简单又能帮助农民获得最大效益的民间法在我国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就有了其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包含传统法律制度和文化底蕴的民间法易于为农民所选择适用。也就是说,国家法只是人们法律生活的一部分,无论其作用多么重要,它也只能构建部分法律秩序。“只要对社会生活简单地观察一下就可使我们相信,除了由政权强加的法律规则外,还存在着某些法律规定,或至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过去存在,现在仍然存在着一些并非从总体社会的组织权限中产生的法律,既有超国家法,也有亚国家法。”可见,在实际的乡村生活中,国家法与非国家法并存,相互作用,共同维持社会秩序。社会学的研究表明,在我国地域广袤的乡村,国家制定法对维持乡村社会秩序所起的作用是甚小的,绝大多数情况是通过一些民间习惯、宗法族规、乡规民约来维持乡村社会秩序。法律秩序在乡村社会中尚未占据主导地位,乡村社会仍然处于“法治秩序”与“礼治秩序”、“德治秩序”、“人治秩序”、“宗法秩序”等组合而成的“多元混合秩序”的调控之下。因此,在乡村社会法治秩序的型构上,我们不能只重视国家法,还应该重视在乡村社会生活中经过长期的、在各种现有的制约条件下通过人们的行为互动逐步形成的一些民间习惯、习俗的作用。如果仅从国家角度出发,仅强调国家法对乡村社会的调控,就无法建构符合我国乡村社会实际的法治秩序。在这一意义上,怎样处理好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是构建乡村社会法治秩序的关键。
三、走向具体的乡村法治:国家法与民间法的良性互动
目前,学术界就国家法与民间法关系的探讨,大致形成了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不论是国家法还是民间法,都代表了一定的知识传统和文化形态,并且受到了不同原则的支配。因此,要以“规划”的方式进行文化移植和知识传统的新陈代谢,消除两者矛盾的最好方式是使民间法不断明确化、系统化并使之纳入国家法律体系之中;第二种观点认为,两者具有根本的矛盾,而矛盾主要是由民间法的落后生成的,民间法无论从形式上内容上,还是从结构功能、系统化的程度上都与现代国家法的要求相去甚远,因此,两者矛盾的解决应从根本上对民间法予以否定、摈弃,并用国家法取而代之;第三种观点是建立在前两种观点基础之上,认为对于农村法治实践,既不应理解为农村非正式制度或秩序的完全“自治”以及对国家法律制度或秩序的分庭抗礼与平起平坐,而应该理解为是两者在农村社会中的“分工”及“配合”,也就是说国家法与民间法要建立一种良性互动机制。
从上述三种观点关于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问题的论述,可以清楚地看出,前两种观点强调国家法的全能作用,而否定民间法的独立存在,民间法要么被国家法吸纳,要么被国家法摒弃。这两种观点过于简单化。第三种观点是对前两种观点的结合和创造性运用,它肯定了除国家法之外,民间法有其独立的存在价值,因而强调合理建构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在乡村社会中所具有的作用。笔者认为,第三种观点值得借鉴,如提出建构国家法与民间法良性互动的关系。但它没有分清国家法与民间法的主次、地位的高低,只说明了两者调整社会关系时应该相互分工、相互配合。固然,在有些领域这种分工是必要的,但并不是所有的领域都相互分工。有些领域只能由国家法调整。即使在某些领域需要民间法的相互配合,国家法也应该始终居于主导地位,而民间法只是起着补充的作用。而且这种现象也是过渡性的。因为,法治社会应是一个有良好法律体系并被严格执行和遵守的状态,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这个系统中,包括在乡村,国家法应是广义的国家法律体系中位阶最高的法,而民间法则是这个法律系统的“边缘”。民间法应是国家法的延伸部分和重要补充,对民间法的作用既要全面客观肯定,也要看到其不足之处,有些民间法内容的一些不良因素对国家法会带来冲击和影响,不利于乡村法治秩序的建构。只有在这个前提下,建构国家法与民间法的良性互动关系才符合法治秩序建构的要求。具体地,建构国家法与民间法良性互动关系的基本要求应该是:第一,对乡村社会中最基本、最主要的社会关系,必须由国家法加以调整,如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就必须由国家司法机关运用国家刑法、刑事诉讼法来调整。对这类社会关系,民间法没有适用的余地,不允许用民间法来规避国家法的适用,不允许当事人运用民间法进行私了。第二,对具有强烈的“地方性知识”和民间色彩的社会关系,可以依靠民间法来调整。这部分社会关系,一般无“必受审性”,它更多的是依靠一种风俗、习惯等民间法调整,对“人情”、“伦理”过分依赖,靠民间法的调整就可把一切问题解决,它与高度客观化、形式化及统一化的法律规范不同。国家法只有在当事人求助于国家机关时才最后被适用。第三,对国家法与民间法都涉及到的社会关系,既可以由国家法调整,也可以由民间法调整。这类社会关系主要是在农民的生产、生活和经济交往中形成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如损害赔偿。这类社会关系的争端,由当事人根据自身利益自主选择适用国家法或民间法来解决,或者由国家法与民间法互动适用来解决,例如我国调解制度所规定的人民法院主持的民事调解、刑事自诉案件调解,行政机关主持的行政调解,以及村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乡镇司法所主持的人民调解。
关键词:生态乡村;景观植物;乡村规划;乡村旅游
中图分类号:TU98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05017103
1生态乡村建设的时代背景和乡村生态旅游兴起
1.1生态乡村建设的时代背景
随着优美人居环境建设的开展,城市在景观规划的基础上加强了人居环境的创建,并以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生态城市等来提升城市环境生活品质。而乡村情况不同,在城市建设取得一定成就后,乡村环境建设才受到重视。比较早期的乡村环境建设是以“清洁乡村”、“美丽乡村”建设为起点的,各地对乡村卫生环境特别关注,加之“村村通”项目实施,“宜居乡村”、“幸福乡村”等概念的提出,“美丽乡村”的实质性评比,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导向,都大大提高了乡村建设的热度和紧迫感。
特别是国家旅游局出台了通过生态旅游开发加快乡村经济发展,提高民众收入的具体指导意见。该政策意见中,明确了生态旅游开发在乡村致富中的现实意义,要求有一定资源基础的村屯,要摸清资源情况,在政府的扶持下,因地制宜确定各类乡村旅游建设发展类型,选择精准到户到人的脱贫模式。各项旅游建设尽可能利用原有建设用地,在乡村h境、乡村风貌、乡村文化等方面形成乡村的旅游特色。
又如广西编制了《“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从政府层面全力推动乡村生态环境建构,至2016年底,用2年时间打造了第一批10000个山青水秀、环境优美、人康物饶的生态乡村。村屯绿化规划设计以村屯周围、道路两旁、房前屋后、农村校园增绿为重点,营造护村林、护路林、护宅林、休闲林区和生态小区,利用农户庭院和房前屋后空间发展“小花园”、“小果园”、“小茶园”等“微田园”,提升乡村的绿化果化美化水平,形成“村在林中、院在绿中、人在景中”的乡村生态格局。
1.2乡村生态旅游兴起
目前乡村生态旅游发展迅猛,生态旅游社会需求强劲。根据2017年春节假期调研情况及近期数据,以柳州市区、柳城、鹿寨、融水及三江为考察点,对8个乡村型旅游点进行实地调研,结果让人振奋。这几个乡村旅游点在春节期间游人如织。从调研看,旅游大众面更广了,以前多是城市人到乡村中来,现在乡村群众也参与了生态旅游,成为旅游群体的一部分。主要表现在心理上人们对乡村自然生态旅游更为渴望,更乐意体验乡村生态文化;出游方式上以家庭游、同事游、同学游、单位游十分普遍;旅游层次上出现生态科普考察、乡村文化感受、乡村特色餐饮、乡村劳作体验等;从参与性看,果树采摘、田园漫步、闹鱼鱼、养生休闲等大受欢迎;从观赏方面,大片花海、大片果园、大片荷地、古村民居等吸引大批游人;从乡村个体游览,乡村古树独树、乡村古屋故居、乡村传统圩市、古街码头、泉井瀑潭、山石奇峰等均是很好的景物。正是由于乡村特殊旅游空间及旅游景观深受大众喜爱,乡村生态旅游才能快速发展,并能成为地方扶贫工程的新进展。
2生态乡村植物景观规划基础
2.1景观植物选择的原则
2.1.1尊重乡村自然生态风貌的原则
生态乡村规划要求遵循“尊重乡村自然原貌,回归自然人文生态,综合展示乡村风景特色”的原则及“整合空间功能布局,凸现乡村山水要素,确保景域主题特色”的规划理念,以生态旅游基本要素及生态伦理观融入旅游规划,进行综合创新布局。提倡自然循环和自然生态,坚持生态原貌为先,适当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利用山水空间的优势,突出对生态原貌与自然环境空间的保护,综合展示乡村自然风貌和文化特质。因此,保证乡村原有植物资源是规划的基础。
2.1.2尊重乡村生物多样性需要的原则
乡村景观规划要体现对乡村人居生态环境与乡村文化的关注,倡导自觉生态旅游,创建乡村旅游产品特色。乡村景区的多样性表现在生物的多样性(如湿地植物、湿地动物、农业作物、花海果蔬、山林翠树)等,景物的多样性(如体验、观光、科普、探险、养生等),游览空间的多样性(点线面空间、时间序列、空间序列)等。由此,植物景观设计要重视乡村生态资源保护,发挥植物配置功能,通过植物要素形成乡村绿色景障。
2.1.3尊重植物生态特性与乡村环境协调的原则
乡村原貌多样,反映在乡村建址、乡村起源、乡村集聚、乡村风格、乡村劳作、乡村风貌及乡村习俗等诸多方面。例如许多乡村是由于乡民的迁移而择址建立的,并且多为依山傍水之地,能农耕劳作,能生活居住。部分村庄保护得好,周围环境资源没有被破坏,但很多村屯因人口发展、农田扩大,林地种养等使田园山地植被大大减少,生态居住环境脆化。城市打工热潮兴起后,部分乡村农业用地耕作滞后,乡村旧居无人居住,房前屋后植物资源保护不力,乡村绿化面积减少,生态绿化景观大受影响。
因此,在生态乡村规划建设中,必须重视乡村的原生环境和民居建设空间,尊重植物生态特性,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花则花、宜菜则菜。突出植物与景观建筑、乡间道路、湖溪水景的协调,满足乡村四季树花交替、适当营造名贵珍稀树种的需要。
2.2景观植物选择的艺术心理
乡村景观植物的选用还需考虑特殊的文化审美性。植物的审美就可视性来说,指植物的几大部分,如植物的根、茎、叶、花、果、种子,常通过这些器官的色、质、形、态等进行观赏,例如春天的花、秋天的果等。但植物的审美特性中还有无形的,只有通过内心感化才能体会,即必须通过心理感受才能有美感。例如人们通常讲到的植物意境就是如此。因此,松树、柳树、桃花、梅花、荷花、竹子、枇杷、柿子、金桔、柚子、石榴、银杏、枣树、木棉、桂花、罗汉松、马尾松、海红豆、芭蕉、槐树、枫香等都有其认知意境。
在乡村植物选用中,古人也有总结,认为适合庭院种植的树种有石榴、银杏、白玉兰、桂花、北京玉兰、芒果、龙眼、枇杷、海红豆、海棠、龙爪槐、芭蕉、铁树、枣树等。如:“海棠+白玉兰”表示“金玉满堂”; 种石榴隐喻“多子多福”;屋旁种植枇杷有“万树黄金”之说;几株海红豆能挂满“对故乡的思念”等。
古代文人在造景时有“前不种桑,后不种柳,中间不栽鬼拍手”之说。就是说一些树种如桑树、楝树、榕树不能种于屋前,柳树则不宜植于屋后。置于方位普遍认为“东植桃杨、南植梅枣、西栽桅榆、北栽桔李”、“门庭前方种双枣,四畔有竹多进财”、“一株石榴花开发,隐喻居所家三多”、“酸柚能种庭院角,家业兴旺孙满堂”。因此,进行乡村景观绿化规划设计,应了解熟悉这些传统的民间审美思想。
3当前生态乡村植物造景中存在的问题
3.1生态乡村绿化层次比较低,缺少绿化整体规划
由于乡村环境的特殊性,多年来一直没有从环境生态及艺术景观方面去规划,多数村屯在各地林业部门指导下,依据自有用地空间,随意无序种植,不讲章法,没有规划设计指导,因此显得比较乱,难以形成园林景致。在立面上没有生态层次,植物选用单一,与乡村自然田园风貌不协调。
3.2乡村绿化树种城市化,不讲究植物配置手法
主要原因是城市绿地建设经验比较成熟,很多的园林绿化种苗均为城市苗圃培育,除少量城郊乡村有种苗外,绝大多数村屯没有绿化苗木,因此在生态乡村建设中绿化苗多由城市苗圃供应,这就使乡村绿化城市化。例如南方很多乡村绿化时选用的植物如洋紫荆、小叶榕、桂花、银杏、紫薇、秋枫、樟树等均是城市多年园林树种。过多选用城市绿化苗木,会减少乡村特色,影响乡村生态特质。
植物配置讲究技巧,有其章法。乡间道路水线宜列植,村旁屋边应丛植、散植,坡地山脚要群植、片植,村前屯口,应考虑孤植、对植。就植物类型,果树应有果园或村内屋院点式分散种植,古树大树要独种且有大空间,果蔬植物宜在菜园或棚架栽培,花海植物应片状栽培,竹类植物要沿溪沿水线绿化,如此等等。但现在的绿化种植是见空地就种,不管规则不讲艺术,问题比较多。
3.3乡村绿化后续养护管理不到位,绿化景观功能欠佳
当前生态乡村绿化建设很重视种,不重视管。种为任务,管是随意,虽有种植验收,但不规范,难以按合同进行。比如很多村屯被确定为生态乡村建设点后,由地方政府部门按点开展建设,本应有较好的效果,但施工单位种植后,在合同期限内进行常规养护管理,过了合同期,养护管理交由村屯来管,因村屯养护管理技术差,人员不足,管理意识滞后,使种植点放任自流,所以种植竣工后没多长时间,就出现枯黄损败、成活率差、生长不良等现象。如此,就难以达到应有的绿化效果。
4乡村植物景观提升技术措施
4.1生态乡村植物选用要突出乡村自然风貌
正如上述分析,乡村生态环境绿化应尽量避免树种城市化,所选绿化树种应切合乡村实际,能反映乡村固有风貌。这方面广西南丹县歌娅思谷乡村景区经验值得学习:如村中民房前保留小庭院,通过矮墙灰瓦加小型花带点缀环境,显得十分自然生态,又富有农家味;在屋宇廊道、门窗都悬挂农作物玉米、花生、高粱、小米、h椒等,散发浓浓的乡情;乡村绿化环境建设层次较高,建筑民居间通过前庭后院相互空间分隔,沿路种植杨梅、酸柚、三华李等果树,乔木下又多种花木及铺地植物,加之养护管理到位,会显得非常整洁,成为景区一大亮点。
因此,对于乡村植物景观营造,笔者以为乡村原生植被应首先加以保护再适当改造。许多乡村植物资源丰富,特别是屋背山或风景山,原生有甜竹、撑篙竹、樟树、芭蕉、柿树、马尾松、盐肤木、构树、香棒、芦苇、芒草、肾蕨、铁线蕨、水草、野草莓等,必须严格保护。
其次在提升植物景观方面,应根据需要进行设计配置。如比较适宜乡村种植的洋紫荆、银杏、黄槐、红花木棉、加拿利杨、桂花、樱花、柳树、桃花、黄花悬岭木、罗汉松、本地枣树、山茶、黄花梨、青檀、红椎、青冈、楠木、红叶乌桕、小山蕉、杨梅、枇杷、沙塘桔、金桔、石榴、沙田柚、杨桃、柿子等。
三是对于特殊植物种类,可根据生态旅游开发种植田园时花植物,如油葵、黄秋葵、草莓、月季、薰依草、格桑花、马鞭草、非洲菊、红梦草等;特色果蔬草药类如蛇瓜、金丝瓜、南瓜、砍瓜、长柄葫芦、变色瓜、老鼠瓜、福彩瓜、田七、落地金莲、何首乌、曼陀罗、十大功劳、两面针、当归、人参花等;藤条植物如三角梅、紫藤、百香果、锦屏藤、爬山虎、迎春花、罗汉果等;池沼湿地植物如水生美人蕉、水葱、水草、荷花、睡莲、龟背竹、芦苇、伞草、苦草、千屈菜、水蓼、矮慈姑、花叶芦竹、穗状狐尾藻、马来眼子菜等。
4.2乡村植物景观应依地依景进行生态配置
乡村景观植物配置一样需要讲究技巧,体现生态园林意味。比如特色生态农业种植类植物,就可根据村屯用地布局,从特色果蔬、时花栽植、生产作物几类按功能规划整体设计,成大片状、田园状种植,形成花海、农业田园风景。而观花观叶植物的种植,要按树花和草花进行差异配置。
树花植物,指以观赏开花的乔木、大灌木为种植对象,目的是改变和营造乡村生态园林色彩,丰富景色。树花选择以花形好、季节变换有致、比较容易种植养护的树种为主,如桂花、桃花、洋紫荆、白玉兰、红花紫薇、樱花、山茶等。种植方式有沿水体护岸、乡间道路列植,专类园片植、点缀式种植等。草花植物是吸引游人的重要旅游吸引物,要选择以多年生、容易成片生长、深受大众欢迎的花卉种类,如马鞭草、薰依草、萱草、油葵、油菜花、格桑花、非州菊、红梦草等。种植方式为片状式、带状式、波浪式。
色叶植物造景能体现乡村四季物候变化,可沿道路两侧种植银杏林,成为秋晚~黄景观;山峦留空地群植枫香、黄庐,打造 “枫香霜晚”景色;湖塘池沼岸坡种植加拿利杨、秋枫、红叶乌桕,共同构成观叶观花且意境深远的湖光水色。
乡村中多有池塘、溪水、灌渠等构成的生态湿地,湿地在乡村生态环境中不可多得,要加强保护。在湿地植物优化中,除保护好原有植物如芦苇、野芋、水草等湿地植物外,可适当增加沉水植物、挺水植物、浮叶植物等,为湿地生物提供健康稳定的觅食、栖息、繁衍的生态环境。目前,可考虑种植的有水生美人蕉、水葱、荷花、睡莲、龟背竹、伞草、水蓼、花叶芦竹、苦草、黄菖蒲、溪荪、西洋滨菊、千屈菜、马蓟、水生鸢尾、硫华菊、蛇鞭菊、藿香等。
4.3乡村生态绿化必须提高整体管护水平
由于乡村种植点分散,种植面积差异大,各村屯对生态绿化积极性不同,有些村非常重视,而一些村根本不放心上,于是出现种归种、管归管,种管分离的现象。为此,笔者建议,生态乡村环境绿化管护要引入机制,建立规范的保护模式。由项目部门或园林公司作为管护主体,聘用村屯民众参与管理,建立“政府+村委+民众”或“政府+公司+村民”的共管模式,组建环境管理小组,指定养护管理人员,制定养护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并通过技术培训提高村民管护水平。同时,要选派村中年长者作为管护带头人或监督人,以发挥老者的权威。
5结语
美丽乡村、生态乡村建设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乡村的生态环境建构除保护好原有自然乡村环境,更重要的是在原有资源基础上如何提升乡村的景观水平,采取何种途径来增进乡村的空间风景和生态文化。村屯生态种植与风貌提升必将是今后努力的方向,景观植物的选择能否适合乡村环境,植物配置能否反映乡村风貌,正在检测着建设者的智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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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简称三农问题始终是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根本问题我国要实现现代化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难度最大而又非完成不可的一项任务就是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地增长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那么农村应该靠什么来脱贫致富从而实现小康呢一是发展现代农业二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这二项都需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个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日标,十六大报告对“个面小康”的解释是惠及十儿亿人的小康,日前我困农民占个困总人日的}o%以上,如果农村小实现小康,就小会有个面小康日标的实现,所以个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农民,农业和农村问题(简称“三农”问题),始终是我困苹命建设和改苹的根木问题)实现现代化日标,个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难度最大而又非完成小可的一项任务,就是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地增t<,小断提高农民产卜活水平)要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尽快致富奔小康的关键在于:一方面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武装传统农业,尽快提高j’大农村、农民的科技素质,_另一方面解决富余劳动力的转移)这就要求我们农业职业教育承担起为农业、农村一线培养数以千万计的农业职业技术人才的重任,其它职业培训学校(机构)为农村人日转岗、转移提供就业培训,为个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新贡献、
一发展现代农业,从传统农业产业向现代农业产业转型一一必须培养大批能领导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应用型人刁一。wwW.133229.COm
个球市场的形成,我困的农业产卜产经营已经纳入了世界农业产卜产体系,而我困是一个产业化程度很低的农业大困.我困大部分农产品没有比较优势(规模小、成木高、质量低,标准体系小健个,等等),并且农民的科技文化水平普遍小高,使我困农业科技含量小高,科技水平的落后导致农业的劳动产卜产率低下,农产品价格偏高、无法与困外农产品进行竞争、加入wtc)之后,更缩小了政府保护农业的空间,很多限制进日的措施都无法继续使用,我困一此农产品加}一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竟争,我困农产品小仅难以开拓困外市场,而且连保住困内市场都难)这必将减少农民的就业机会,减少农民收入)要改变这种局面必须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武装农业产业大大增加农业产业的技术含量改善农产品品质提高农业劳动产卜产率和土地产出率,提高农民收入、即从传统农业产业向现代农业产业战略转型、
这种战略转型的卞要内容包括:
(1高技术基础转型()既要发挥传统耕作技术的优势,又要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武装农业产业,大大增加农业产业的技术含量,改善农产品品质,提高农业劳动产卜产率和土地产出率、
(2)产业结构转型()低层次的产业结构是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刻闭狭小的市场需求相适应的)面对市场范围的扩大和竟争的加剧,面对需求层次的提升和需求多样化,农业产业的供给结构必须进行战略性调整,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3)产业组织转型、农业产业的产卜产、加}_、储运、销售、服务等环节,应通过专业性产业组织分}_}办作去完成,发挥分}一优势,以提高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竟争能力,形成规模效益、
事实上,改苹开放以来,农村社会经济结构发产卜了巨大变化,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小城镇应运而产卜,农村产业结构发产卜着新的变化,不f:统农业逐步转变为种、养、加一体化的大农业,科、}一、贸一条龙的新模式,初步形成了食品、饮料、果品、纺织、造纸、皮毛、药材、酿造、编织、饲料等十大农产品加}一业,数白个品种的农副产品加}一体系)农村经济成分旱现多元化发展趋势,涌现出一批新兴产业,形成了以集体经济为基础,以乡镇企业为重要产卜民点,以港澳台地卜_和外商投资企业为补充的农村经济结构体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的升级,农业的现代化.对劳动者的文化、技能、知识结构等要求将有明显提高)伴随着农村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对人才的需求旱现出新的特点)农村迫切需求掌握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技术、善于把科1i)}-1戈果进行一次开发、能及时掌握市场信息、‘h得经营答理、能领导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应用型人才、最明显的例r就是西部资u}优势之所以小能转化为经济优势的根u},乃是农村劳动力文化技术素质太低,适应小了现代农业的技术要求和结构变化,只能从事体力性的简单劳动,数量众多而无质量优势)小仅当地缺乏资u}有效持续开发和利用的人才,而且小能满足外来资金投入集约化资u}开发的劳动力技术要求)所以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必须顺应这一变化,要大力发展农业职业和技术教育,加强职业技术培训,肩负起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的jll史责任)囚此积极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和面向农村的高等职业教育(将来是木科),构建完善的农村教育体系,造就一支数量庞大的、素质过硬的、适应现代农业大产卜产要求的农民队伍,从城乡一体化、个面发展教育、为农村教育提供出路这一角度看,有其深远的战略意义,需要立即付诸实施,
一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加快城市化进程一一其“突破点”在于教育,要大力发展职业和技术教育。
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小在农业产业上,而是在非农产业上,即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上、所以带领个困人民奔小康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让他们充分就业的问题)而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是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的重要保障
据初步匡算,我困日前1/3农村劳动力处于就业极小充分状态,现有农村富余劳动力总数在1.5亿人左右)而且21世纪初期农村劳力将处于新的供给高峰,据预测,20o1-2010年个困农村将新增劳动力6350万左右、即使前20年保持年转移匕八白万人的速度,到2020年,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托力小可能有根木缓解)大量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是造成农业劳动产卜产率低、农民收入增加困难的根木原囚)
怎么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纵观各u社会转型的jll史经验,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木路径是城乡勺_动,良性转换)通过推进}_业化和城镇化战略,有序地把一部分农村人日转化成非农产业人日,进而游离土地变为城镇人日,从而融入现代社会产卜活之中)通过教育、文化、科技、人员交流、产业联系、各种媒体的纽带和中介作用,把城市现代文明输入农村,逐步改造农村的社会意识)
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加快城市化进程必须大力发展}一业,发展}一业的重要途径就是吸引外资,使我困成为资木市场,成为}一业制造大困,山此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中央1999年经济}_作会议明确把中困定位于“最终产品制造业大困”,困外也已经普遍认为中困是21世纪最大的“世界}_厂”、到底中困能小能成为世界}一场,就在于中困能小能把握这个机会,能小能提供大量高素质而相对低价的劳动力)以中困在个球产业分}一中的实际地位,我困日前客观上只能以劳动力价格低廉的优势保持在困际市场的竟争力)而这种优势实际上产产卜于农村高达1.5亿以上的过剩劳动力,但日前在中困4.8亿多农村劳动力中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2%,其中大专以上的只占到2.6%,初中及初中以下的仍占88%,从总体上看,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小高,从事非农产业的职业技能非常缺乏.这种状况小能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而且我们必须注意到光靠廉价劳动力来竟争是小够的,囚为这并小能改善他们的产}一活质量,廉价的劳动力价格小能使他们富裕起来,离小康产卜活还甚远)),囚为现代企业正山劳动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转化,劳动力将山过去的简单-体力劳动型向技能型、知识型转变)囚此必须加强对劳动力的培训}一作,以小断提高民}一素质,提升其就业技能,增强其在劳务市场上的竟争力)怎样刁一能有高素质或者说合格的素质昵?就需要加强训练,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提升其就业技能)政府应该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开展农村人力转岗培训,开发相关课程和教材,1i)}究制定科学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而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就是一个很好的训练场所)
三农村人日转岗、转移就业培训将成为各级政府教育、农业部门近20-30年}一作任务的重中之重,政府应把农民教育当作解决“三农”问题的首要任务来抓。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施工组织; 方法和措施
一、前言
考虑到新农村建设项目的特殊性,加强施工组织不但可以提高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建设效果,同时还能节约建设项目的整体投入,使新农村建设项目能够得到有效的开展。从目前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实际运行来看,加强施工组织是十分必要的。要想提高施工组织的整体效果,除了要了解工程概况做到心中有数之外,还要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保证施工过程有据可依。同时,还要加强项目管理和施工组织管理,使施工组织措施能够落实到位,提高施工组织的整体效果。
二、新农村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过程中首先要了解工程概况
新农村建设项目与其他工程不同,不但存在点多面广的特点,同时考虑到农村的生产生活实际,新农村建设项目有着较强的季节性,如果不事先做好工程概况的了解,并根据工程实际内容做好制定应对措施,工程项目在实际开展中将会遇到诸多困难。为此,新农村建设项目应对施工组织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在施工组织中首先了解工程概况,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
在接到图纸之后,新农村建设项目的管理人员应核对图纸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并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掌握工程项目的整体概况和基本内容,为后续施工提供基础的信息支撑,保证工程项目在具体实施中能够降低施工难度,满足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确保新农村建设项目得到有效实施。
2、掌握农村建设项目的季节性特点
在新农村建设中,无论是房屋建设还是公路建设,都有一定的季节性特点。新农村建设的原则是不耽误农民的生产生活,不对农村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其中在公路建设中就要注意避开农忙季节,还要考虑冬季因素,尽量赶在入冬之前完工,保证房屋工程和公路工程能够满足农村的使用需要。
3、对工程中的施工重点和难点进行标记
鉴于新农村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实际难度,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图纸会审的结果和农村的生产生活特点,对工程中的施工重点和难点进行标记,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中予以体现,做到根据施工难度制定具体的施工措施,保证新农村建设项目得到有效开展,降低工程施工的难度,提高建设实效性。
三、新农村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过程中,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在新农村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过程中,要想提高施工组织的整体效果,不但要对施工组织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还要根据工程建设实际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高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发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指导作用。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根据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实际内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过程中,除了要参考图纸之外,还要根据工程概况及工程的实际内容进行编制。其中主要应结合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实际内容编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括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措施,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应急预案等,所有这些内容都要与新农村建设项目紧密结合,提高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针对性。
2、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项目实际,提高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完善性
鉴于施工组织设计在新农村建设项目中的重要作用,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过程中,除了要与新农村建设项目实际相结合之外,还要提高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完善性,使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能够全面准确。其中不但要使施工组织设计能够全面覆盖新农村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还要使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能够满足施工的实际需要。
3、根据新农村建设项目的需要,提高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指导性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指导具体施工的文件,只有明确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针对性和完善性,才能发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指导作用,进而满足新农村建设项目需要。因此,在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过程中,根据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提高其针对性是十分必要的。
四、新农村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过程中,应加强项目管理和施工组织管理
结合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施工难度和工程特点,要想提高新农村建设项目施工组织的效果,就要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机构,积极落实各项项目管理和施工组织管理措施,强化施工组织管理过程,提高新农村建设项目施工组织的整体质量。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在施工组织管理中,应做好施工物料的调配
为了保证新农村建设项目能够顺利开展,在施工组织中,应将物料调配作为重点管理内容,不但要根据农村的交通条件合理优化物料调配路线,还要结合农村的自有优势,合理储备物料,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物料能够满足工程进度需要,避免因物料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影响工程项目的工期。因此,做好施工物料的调配,对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2、在施工组织管理中,应优化施工流程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在新农村建设项目中,施工设备的运用是关键。考虑到施工设备的转运及使用成本,在施工组织中,应根据工程的具体需要制定设备需求计划,并优化施工流程,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在满足工程需要的前提下,降低设备使用成本,达到提高工程效益的目的。因此,优化施工流程并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对新农村建设项目而言具有重要作用。
3、在施工组织管理中,应结合工期要求,合理安排工序
在施工组织管理中,工序的安排十分重要。合理安排工序不但可以降低人力成本支出,同时还可以缩短工期,提高工程的建设质量,基于这一需要,在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管理中,应根据工期的实际要求,合理安排工序,使施工组织能够取得积极效果,达到工程建设的实际要求。
五、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基于新农村建设项目实际,在施工组织中,不但要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和建设内容,还要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加强项目管理和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施工组织能够得到有效开展,确保新农村建设项目施工组织取得积极效果,满足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确保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得到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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