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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7 10:22:4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企业税收筹划问题,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企业税收筹划问题

篇1

一、正确认识企业税收筹划,明确避税与节税之间的区别

初谈税收筹划时,许多人单纯的认为仅仅是少交税,也就是怎么去避税。而必须明确的是:这种误解的税收筹划即避税与本文所探析的企业税收筹划即真正意义上的节税之间是有明确的区分的。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看,避税和节税虽然都是合法行为,但避税是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钻取税法的空子,通过其经济行为的巧妙安排,来牟取不正当的税收利益;节税则是依照国家税法和政府的税收政策意图,在纳税义务确立之前所作的对投资、经营、财务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

其次,从行为过程的内容看,避税、节税的区别在于:避税是纳税人对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模糊行为”,即介于应税行为和非应税行为之间的,依照现行税法难以做出明确判断的经济行为进行一系列人为安排,使之被确认为非应税行为;节税是通过避免应税行为的发生或事前以轻税行为来替代重税行为以达到减少税款支出或综合净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最后,从行为后果同国家财政(税收)收入的关系上看,避税、节税的区别在于:避税直接导致政府当期税收收入的减少,而且无助于财政收入的长期增长,国家当然不愿看到这种情况的发生;而节税一般不会导致政府当期预算收入的减少,而且通过对国家宏观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长期、稳定增长。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应用

(一)企业组建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企业在组建过程中,可选择恰当的组建形式来进行税收筹划:

1、公司制企业与合伙制企业的选择。公司的营业利润在企业环节课征公司税,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投资者还要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营业利润不缴公司税,只课征各个合伙人分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

2、分公司与子公司的选择。一般来说,当外地的经营活动处于初始阶段时,公司可在外地设立一个分支机构,使外地的开业亏损额能在汇总纳税时,以保证享受外地利润时减少总公司应纳的税额。当外地的营业活动开始盈利时,为保证享受外地利润可缴纳低于公司所在地的税款,就有必要在外地建立一个子公司。

(二)企业投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

1、投资地点的选择。企业设立地点的确立对企业税收有较大影响。一方面,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而言,国家为了鼓励外商来华投资,对在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均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设立在沿海开放城市的外商投资企业,适用24%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设在其他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则适用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一方面,对内资企业而言,国家为缩小区域经济差异,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对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3年。

2、投资行业的选择。为了配合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优化我国的产业结构,国家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举办知识密集型项目及基础设施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因此,对那些资金雄厚、技术尖端的外商,若投资于上述企业就可享受到更优惠的政策。投资者应该在综合考虑目标投资项目的各种税收待遇的基础上,进行项目评估和选择,以获得最大的税后投资收益。

3、投资方式的选择。直接投资考虑的税制因素比间接投资要多,由于直接投资者通常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直接的管理和控制,这就涉及到公司企业所面临的各种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而间接投资的一般仅涉及收取股息或利息的所得税以及买卖证券征收的印花税。

(三)企业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一般情况下,企业筹资的税收筹划需要考虑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筹资结构的变动对企业经营绩效与整体税负的影响;二是企业应如何合理调整筹资结构,以同时实现节税与所有者总体收益最大化的双重目标。

企业筹资方式主要有:向银行借款、向非金融机构或企业借款、企业内部筹资、企业自我积累、向社会发行债券或股票、租赁等。通常情况下,企业内部筹资和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方式效果最好,向金融机构借款次之,自我积累最差。这可以从空间与时间两个层面加以分析。从空间上看,通过企业内部融资和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涉及的人员、机构较多,这就为企业寻求降低融资成本和实现税收筹划提供了较为广阔的运作空间;而向金融机构借款的效果虽然不如前两种方式,但企业仍旧可以利用与金融机构的长期业务往来关系,寻求一定规模的税负减轻;企业自我积累方式由于资金拥有与使用者融为一体,税收负担难以转嫁与分摊,因而往往难以实现税收筹划。从时间上看,税收筹划的长期性决定了其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周期紧密结合,最终筹划效果需要在一个生产经营周期结束之后才能体现出来。企业的自我积累资金是其长期经营活动的成果,筹集过程非常漫长,而这些资金一旦再投入到经营过程之中,产生的税负则由企业自身负担;而负债筹资却与之不同,其筹资周期较短,并且投资收益可以在企业和出资者之间进行分摊,债权人也要承担一定的税负,由于利息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企业偿还利息后,应税所得会有所降低。

(四)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对于享受限期减免所得税优惠的新办企业,获利年度的确定也应作为企业税收筹划的一项内容。由于新办企业产品初创,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获利初期的利润水平也较低,因此,减免所得税给企业带来的利益也相对较小。为了充分享受所得税限期减免的优惠,企业可通过适当控制投产初期产量及增大广告费用等方式,一方面推迟获利年度,另一方面通过提高产品知名度,充分挖掘其潜在的市场占有率,提高获利初期的利润水平,从而在获得更大的节税利益的同时,也相应在远期的发展壮大过程中,给国家多上缴税收。

(五)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成果分配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折旧方面的税收筹划。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范围应执行财务制度的规定,但不同的折旧方法表现为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内,计入各会计期或纳税期的折旧额会有差异,这个差异使企业财务进行税收筹划显得非常必要。

2、存货计价方面的税收筹划。存货是企业为了出售、提供劳务或制造产品而储备的材料或货物。计算确定存货成本的发生额和结余额,是为了确定销货成本,进而确定企业的净收益。销货成本=期初存货+本期进货-期末存货。从这一公式得知,期末存货金额越大,销货成本越小,销货毛利随之加大,应交所得税也随之增加,对企业不利;反之,对企业有利。对存货合理决策,可减轻企业所得税税负。

3、利润决策中的税收筹划。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1)股利分配方法。其方式主要有两种: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个人股东获得现金股利,按规定的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取得股票股利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应筹划好发放多少现金股利。(2)留利决策。一般情况下,股东往往为了避税而要求企业不发或少发现金股利。在某些西方国家有规定,当企业留利超过一定限度时也须纳税,目前我国尚无此项规定。

三、税收筹划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进行税收筹划不能盲目,否则,将事与愿违。要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达到节税的目标,需要认真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一)税收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筹资、投资、生产经营等过程。它应该服从财务管理的目标,即利润(税后利润)最大化。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其中方案不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则是筹划失败的重要原因。也就是说,在筹划税收方案时,过分地强调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了因方案的实施会带来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益的减少,使纳税人的绝对收益减少。

篇2

【关键词】企业 税收策划 风险防范

企业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的,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节约税款,以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税收筹划必将成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要充分利用税收制度改革,加强对有利环境的运用,不断促进企业的优势和税收政策的结合,让企业纳税得到合理规划。

一、产生税收筹划风险的原因

(一)筹划理论薄弱

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发展较晚,目前还停留在对其概念和特征的研究上,也缺乏关于企业税收筹划方面的专业书籍[1]。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已被广泛应用于企业之中。电子商务是企业通过网络,用服务器为媒介,与其他企业进行商贸合作。消费者也能够实现网上购物和在线支付,商户们也可在网上进行交易,这是一种与金融活动相关的全新商业运营模式。电子商务是计算机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在实际运用中能够有利于企业员工的办事效率,有利于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但是由于电子商务是一个新兴概念,我国对此的研究还不够成熟,因此在其发展时带来的税收筹划问题还有待解决。

(二)管理水平不高

从企业税收筹划和财务管理的本质上看,它们都有共同的目标,就是在合法的条件下,实现企业经济利益的提升。由于企业税收筹划的不断完善,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不再符合企业税收筹划的要求,因此,必须不断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目前我国企业的数量众多,规模不一,造成了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在大部分中小企业中,财务信息失真问题严重,普遍存在“内外帐”现象。很多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缺乏足够的知识,不能满足税收筹划的要求,同时企业财务信息化管理不健全,信息交换滞后,都阻碍了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

(三)行政执法不规范

税收筹划是通过合法手段来降低税负,与逃税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税收筹划要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不过在确认时,由于税务部门行政执法的不规范,会产生一定的风险。因为税法上并没有明确的说明,所以税务部门都是依靠自己的判断,来认定税收筹划是否正确,这里面就存在着很大的弹性空间。并且由于税务人员自身素质不同,对税收政策掌握程度差别,税收筹划就可能失败。比如企业将税收筹划方案移送到税务部门评估时,主审税务官员可能会感觉该案例有逃税嫌疑,但又找不到证据,故而拖着不办,长此以往,企业就会对税收筹划失去信心。

二、防范税收筹划风险的措施

(一)树立税收筹划风险意识

树立税收筹划风险意识,能起到有效防范税收风险的目的。由于影响税收风险的因素有很多,且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给税收风险的防范造成了巨大的困难。同时,仅仅是树立税收筹划风险意识还不够,企业还应该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让税收筹划预警系统得到建立和完善,以此发挥出收集信息、分析风险和控制风险等能力。让企业能够在面临存在的各种风险时,可以迅速制定出有效的补救对策,降低因风险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二)依法实施税收筹划方案

法律环境能给税收策划方案的制定带来极大的影响,并且也会受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2]。在合法的条件下,税收筹划的方案才能被制定,当纳税正常发生变化时,税收筹划也应随之改变,只有这样,才可确保税收筹划的合法性。而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应让其具备一定的弹性,面临法律法规的变化,便可及时的作出调整。依法实施税务策划方案,就要求企业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并要掌握税收政策的变动情况,防止其陷入逃税骗税的局面。

(三)加强税收筹划人才培养

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一般要有专业的筹划人员来操作,因为税收筹划方案不仅要符合企业的利益,还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符合企业发展的需要,这样就要求企业税收策划人员应有较高的能力。优秀的企业税收筹划人员,不单要掌握牢固的税法和财务知识,更要清楚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只有这样,才能够把专业知识运用到企业战略发展的制定中去,为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并对企业的发展前景有着准确的预测,规划企业的每个经营项目。同时还能在企业部门之间发挥出协调的作用,让税收筹划方案在实施后能够得到成效。

(四)加强税收筹划理论研究

我国在企业税收筹划方面的理论研究还有所不足,而且研究缺乏深度、研究成果也很少。所以要不断创新企业税收筹划理论,让其相关的理论具有先进和实效的特点。因为欧美等发达国家在税收筹划相关理论的研究上起步较早,并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因此我国企业税收筹划人员可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研究成果,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不断促进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稳步提升税收筹划管理的水平。同时税务部门、税务机构以及纳税人三者之间可定期召开研讨会,针对目前在税收筹划理论研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措施。另外,在研讨会上还需要对我国税收筹划发展的情况进行总结,让我国税收筹划理论研究不断取得新的成果。目前,我国在税收筹划理论研究上还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因此要站在法理学和纳税人权利义务的角度去研究,并加强在互联网、电子商务发展背景下的企业税收筹划的研究。

三、结语

总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也将更加激烈,企业要想在此局面下获得发展,不仅要加强管理,还要制定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通过降低企业的税负,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当然,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不仅要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还要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开展节税措施,切不能钻法律的空子,只有这样,才能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篇3

[关键词]“营改增”;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

1引言

经济日趋复杂化,传统纳税体制已不适应现在经济发展水平状况,我国税制改革也在不断推进。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之一,关系着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但现阶段由于企业税收筹划的意识不强、筹划方案不完善等,因此有必要进行税收筹划的研究。房地产企业发展迅速,其税收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有很大份额。但由于房地产企业前期投入资金大,开发周期长,涉及业务繁杂,理解难度大,税收情况更为复杂,相较其他行业具有更高的涉税风险。基于此,文章以纳税筹划为切入点,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对房地产企业提供税收筹划思路,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2理论基础

2.1税收筹划目标

税收具有强制性,税收的无偿性说明纳税是企业资源的净流出,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前提下,总是想减少税费缴纳。税收筹划策略正是在这种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产生。税收筹划可以理解为在众多备选税收方案中选择最佳方案,实现税后利润最大。税收筹划得当,企业取得了节税经济利益,在涉税零风险情况下,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获取资金时间价值,提高自身经济利益,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2.2政策依据

税收筹划必须符合不违背税收法律规定的原则,这就需要充分理解税收政策。具体来说,税收筹划主要利用差别化税收政策、税收政策的特殊规定以及优惠政策。税收政策的差别化为企业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全面“营改增”作为时间节点将房地产分成了新老项目,老项目由于不能抵扣进项税,因此适应选择简易计税,相较之下新项目选用一般计税方法下抵扣进项税,税负会明显降低。利用税收政策的特殊规定是指不同税种的计税依据和抵扣范围不同,比如企业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开发费用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能直接扣除,而要按照土地成本和开发成本之和的一定比例扣除。在这种规定下,企业可以在符合规定下扩大开发成本总额。税收优惠政策体现了国家在一定时期对特定项目的鼓励和支持,为税收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和思路。

3税收筹划基本思路

3.1增值税

在我国流转税与所得税并重情况下,增值税是流转税的主要税种,“营改增”的实施对房地产企业来说避免了重复征税问题,筹划得当能降低企业税负。

3.1.1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全面“营改增”之后,房地产企业购进环节取得的进项税可以凭票抵扣,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房地产企业的税负水平有重大影响。一般来说,结算方式选择上,企业在购买物料时尽可能采用分期付款的结算方式,这样取得的发票能实现及时抵扣进项税额的目的,而采用预付或赊购结算方式,只要货款尚未完全付清,房地产企业不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实现抵扣进项税的目的。采购方式上,尽量选用集中采购,不仅能取得价格优势,还能确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房地产企业还应注重加强对虚假发票的识别和防范,相关部门人员在接受发票时应仔细辨别真假,确保抵扣进行税额时发票合规。

3.1.2合理选择上游纳税人上游提供货物和劳务的企业纳税人身份是影响进项税抵扣的关键点。在报价相同情况下,房地产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或者建筑企业时,最大限度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如果货物和劳务的提供方为一般纳税人,房地产企业可以取得13%、9%或6%三档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货物和劳务的提供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申请代开成功后,房地产企业才可适用3%的抵扣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远低于一般纳税人的抵扣税率,并且部分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了委托代开环节,推迟了房地产企业取得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会增加企业资金占用成本。这种按抵扣率来选择上游企业并不是唯一因素,在实际工作中还应考虑净利润,如果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后,企业获得的额外净利润大于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损失,那么应当选择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合作。除此之外,房地产企业将上游建筑业务独立分离出去,单独成立新的建筑公司,由建筑公司从事建筑服务。这样终端房地产销售公司以购入方式取得的建筑公司的劳务可以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房地产企业整体上减少了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3.1.3利用进项税抵扣额“营改增”之前,企业缴纳营业税,开发精装房所产生的直接材料以及人工费用等全部计入房屋成本,销售时不能抵扣进项税。“营改增”后,开发精装房的材料费用和人工成本,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用来抵扣进项税。具体来说,精装房中可以进行装饰、配置家具家电,购买时按13%的基本税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销售精装房时,将装饰费用以及配置的家具家电款等合计计入房价销售额,按销售不动产9%计算销项税,这样房地产企业在精装房环节可能获得4%的额外抵扣率。目前绝大多数中小房地产企业受融资约束的影响,开发多为毛坯房,这些企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扩大精装修房的比例,使企业少缴纳增值税,还能提升品牌影响力。

3.2土地增值税

开发建造阶段,土地增值税在开发成本中占据很大比重,房地产企业资金回收慢、开发周期长等特点使企业面临较大的资金使用压力,因此有必要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纳税筹划。

3.2.1合理利用征税范围在二级市场上未发生产权转让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具有“转让”特征。房地产企业建房方式主要分为自己购置的土地使用权建造房屋、代建和合作建房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自建房屋对外销售,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税负较重。代建房屋是在委托方的土地使用权上建造房产,房屋建成后房屋产权仍归委托方所有,建造过程中收取的代建费用属于提供劳务服务收入,不动产产权未发生转移,这项行为也不必缴纳土地增值税,但采用代建行为需要提前确定买房客户。合作建房是指合作双方共同建造房屋,一方提供资金,另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其中一方是土地的持有方,免除了先转让土地再去购买房产这一环节,由此不仅减少了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还有印花税、契税等多项税收。如果房地产企业能寻找到这样的合作方,双方均可实现节税和获利的收益。

3.2.2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这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另一条思路。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商品时,需要提前对房屋建筑类型做出合理区分,分别计算其土地增值税。首先,房地产企业需要对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做出明确的区分,分开核算各自的销售额,这样对增值率低于20%的普通标准住房才符合税收优惠的范围。其次,纳税人可将住宅的售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在确保自身利益的前提下控制好产品的价格,此时需要纳税人计算不同售价的备选方案企业净利润情况,这样将土地增值率控制在20%内,以此来达到免税的效果。除此之外,房地产企业可以考虑扩大普通标准住房的建筑面积,充分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

3.2.3利用税收政策特殊规定土地增值税采取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与增值率成正比,增值率是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间的比例,增值额是用收入总额减除扣除项目的金额,因此降低增值税要从降低增值率入手,需要合理筹划收入和扣除项目。对于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适当降低销售价格,但降低售价会影响企业利润,所以纳税人需要比较减少的收入和少缴纳的税金。目前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是经过简单装修后对房屋进行出售,纳税人可将最终售价拆分,分成出售合同和装修合同,独立核算房屋原价和装修费用,这样装修合同对应的收入属于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只需缴纳增值税,不并入到销售房屋的价格中,因此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收入不包含装修费用,大大减少了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对于扣除项目,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按一定标准抵扣,不是按实际支出扣除。当房地产企业开发费用中的财务利息支出能够合理确定时,可以扣除的开发费用为开发成本、土地价款和利息合计的5%以内;当开发费用中的财务利息支出不能确定时,开发费用扣除限额为土地价款和开发成本合计的10%。企业筹资一般选取负债筹资或权益筹资。税法规定,合理的利息支出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利息属于开发费用的一部分也可以扣除,从扣除项目来看,房地产企业可以适当增加负债筹资的比例。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中的利息费用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扣除方式,加大了土地增值税筹划空间。如果房地产企业利息支出大于地价款和开发成本合计的5%,这时应当选择第一种开发费用扣除方式;否则,房地产企业主要依靠权益筹资方式,选择第二种开发费用扣除方式。除上述单独降低售价或加大扣除项目金额外,企业也可采用综合方法降低增值率。如企业可以加大开发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的投入,一方面满足用户高质量需求,而这部分投入资金的成本可以从提高售价中得以补偿;另一方面增加了扣除项目的金额,从而降低增值率。

篇4

关键词:税收筹划;问题;对策

引言

在新的税改背景之下,税收筹划工作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日益明显,如果筹划不科学,将会影响企业的良性发展。因此,提高税收筹划水平,制定最优的税收筹划方案,这是税收筹划工作的重点。在这一过程中,不仅需要相应的法律保障,还需要高素质的税收筹划队伍,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积极筹划,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纳税负担,提高经济效益。现本文就企业税收筹划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管理者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不足受经济发展的影响,我国税收筹划工作起步较晚,这就导致企业管理者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和重视不到位,在认识上存在着盲目性、片面性和短视性等问题。认识上的盲目性主要体现在一些企业过于追求减负效果,与企业实际发展情况相脱离,制定的筹划目标不科学,盲目引用一些税收筹划方面的经验等等,导致筹划成本较大,筹划过程混乱,实用性较低,并影响原有工作的正常开展。片面性主要体现在一些企业将税收筹划工作定位于财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导致税收筹划过程缺乏其他部门的配合,筹划氛围较差,影响工作的开展。同时,一些人将税收筹划理解为一种偷税漏税的行为,从而敬而远之,还有一些人将税收筹划理解为仅仅是税负的降低,影响了税收筹划的全局性和统筹性,不能有效的发挥税收筹划的价值。税收筹划的短视性,主要体现在一些企业管理者在税收筹划时,以眼前利益为出发点,与公司的战略发展相背离,缺乏战略高度,并且不能合理控制税收筹划的成本投入,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分析,税收筹划并不是最理想的状态[1]。2.税收筹划过程风险控制能力不足税收筹划工作过程涉及到的相关内容较多,风险也相对较大,主要有道德风险、法律风险和发展风险。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不能仅仅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来筹划,还要对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理解和学习,如财政、会计、海关、外汇、金融等,一旦某个方面掌握不足,就会形成一定的风险。与此同时,不同方面的法律法规之间会存在一定的矛盾,这就影响了税收筹划过程的判断。道德风险,主要就是税收筹划人员在意识上和行动上主要以降低税负为出发点,而税务管理部门是尽可能的保证税收,出发点存在一定差别。还有就是一些企业管理者缺少道德底线,采取一些违法手段,来进行税收筹划,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对于发展风险,主要体现在税收筹划工作要与国家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相结合,因此,必须及时了解相应的变动,否则就会产生违法筹划的行为,导致原有的筹划与实际不符[2]。3.税收筹划队伍建设不完备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已经了解到税收筹划工作的复杂性,所以,必须要由专业的筹划队伍来推动这一工作的落实,才能保证筹划的合理性。然而,在实际当中,很多企业都是由管理者和财务工作人员负责税收筹划工作,而这些人员对于新时期税收筹划的相关知识掌握较少,大多根据经验开展工作,原有的财务知识、管理知识和税务知识已经不能满足税收筹划的需要,这就导致税收筹划工作难以实现预期效果。如在税改之后,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要正确理解营改增的相关内容,将其应用于筹划工作当中,降低税负。这一过程对企业成本核算、利润核算等方面的内容等都会涉及,且都有新的要求,如明确进项税抵扣的项目、增值税发票管理等等,就必须从思想、专业和方法等多方面来改进,才能保证筹划的合理性,而现阶段的筹划人员在这些方面的素质有待提高[3]。

二、提高企业税收筹划工作水平的对策

随着国家税收政策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要适应新的形势,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筹划,降低税负,谋求发展。与此同时,要正确理解税收筹划的含义,正确认识税收筹划是在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降低企业税负,减少纳税风险。1.正确认识税收筹划,提高重视程度第一,企业的相关人员要对税收筹划工作的目的、方法、影响因素等等进行详细的了解和学习,并从现实意义、战略意义等多方面来分析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要性,从思想意识上进行转变,合理看待税收筹划;第二,增强税收筹划工作方面的理论学习,聘请一些专业人士,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实际的案例分析,来讲解税收筹划方面的相关理论,对一些概念进行深度解析,消除心理误区,如合理避税、营改增、税收筹划成本等等,从而形成正确的认识;第三,要正确定位税收筹划工作,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可以由财务管理部门带头,其他部门积极参与,推进税收筹划工作的优质高效进行;第四,对税收筹划的认识要具有战略高度,全局把握,与市场经济发展形势、企业战略目标、行业态势、企业实际情况、法律法规等相结合。除此以外,为了增强税收筹划方面的意识,企业内部可以定期的举办座谈会,讨论税收筹划工作,还可以对税收筹划工作进行责任制管理和绩效考核,来增强相关人员的重视程度[4]。2.加强税收筹划的风险控制,统筹兼顾第一,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税收筹划工作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完善,制定针对性的政策,使税收筹划工作法制化,从而增强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积极性和约束力,还可以提高威慑力,避免一些违法行为的出现,降低筹划风险;第二,企业相关部门要对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并合理分析具体的法律法规在税收筹划过程的影响和主要的应用,这样就会解决税收筹划过程因出现矛盾和不清楚的地方所引发的筹划风险;第三,企业税收筹划过程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随时了解相应的政策变动,确保税收筹划工作与时俱进。除此之外,企业要建立税收筹划工作的信息服务平台,形成良好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降低风险;第四,在税收筹划开展过程中,企业要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和机构,多听取员工的建议,多进行相关方面的经验学习,然后合理的进行筹划工作的风险评价和方案优化,增强筹划的实际价值[5]。3.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的综合素质第一,对税收筹划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培训的内容要全面和系统,实现综合素质提升的目标。如税收筹划的风险分析、税收筹划过程的相应软件技术、税收筹划方法、税收筹划原则、税收筹划的内容等等。为了提高税收筹划的培训效果,可以进行培训结果的考核,从而激发参加培训的主动性;第二,鼓励税收筹划人员进行创新和彼此之间的交流,实现互相促进和共同提高。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和交流平台,通过交流平台来互相学习和探讨,通过奖惩机制来增强责任感,不断创新税收筹划方法;第三,建立专业的税收筹划队伍负责具体的税收筹划工作,可以采取督查督办的模式,来增强队伍的执行力。除此以外,要多引进一些税收筹划方面的人才,鼓励相关人员参加资质考试,全面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综合素质。

三、结语

从总体来看,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不仅仅是降低税负,还可以通过税收筹划,来完善其他部门的建设,优化内部管理,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在进行具体筹划过程中,要统筹兼顾、全员参与、依法进行、合理避税。除此以外,还要将税收筹划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结合在一起,从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风险规避、人员素质提升等各方面来增强税收筹划的效果,适应新的税收政策,为企业快速发展提供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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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麦凤琼.浅谈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7(15):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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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的认识不足

现在的中小商贸企业对于税收筹划的认识还停留在过去的水平,认为只需要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来缴纳税收费用就可以了,自己主观上不需要对税收进行筹划设计。一些商贸企业管理者将税收筹划看作是钻法律的空子,是违法的行为;一些商贸企业管理者认为只要在企业成立之初对税收进行过筹划,今后就不在需要进行税收筹划了,还有一些管理者虽然知道税收筹划对于促进企业发展有着积极作用,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只关注其中一种税收,没有从整个宏观上来进行筹划。

(二)不了解税收法规

中小商贸企业中没有专业的税收法律人才,对于国家出台的税收法规认识不足,不够了解,不能依据法律法规来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服务,尤其是在你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上的理解不够,很难利于税收优惠政策来使企业税收降低。

(三)税收筹划基础薄弱

在中小商贸企业中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财务工作机制,在财务筹划方面也没有具体的条例法规来进行参考,这都体现了税收筹划的基础比较薄弱。另一方满税收人员的专业性较差、责任心缺乏,不能对税收数据进行仔细、精准的分析,使数据出现误差,从而影响到了税收的筹划。

(四)税收筹划脱离企业经营状况

每个企业的发展都有其自身的发展理念及企业文化,不同的企业的发展程度也是不同的,但是很多中小商贸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味的模仿大型企业的筹划方案,没有将筹划与自身的经营情况相联系,因此制定出来的税收规划与自身的发展目标可能存在不符的情况,使税收筹划的积极作用难以发挥。

二、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出现问题的原因

(一)企业领导不重视税收筹划工作

部分的企业领导将税收筹划工作看做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工作,认为它需要耗费大量的企业资金,若将资金投入在税收筹划工作中会影响到企业的发展,给企业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他们就不太重视税收筹划的工作。

(二)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

中小贸易企业中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没有明确的规定责任人,对具体的工作内容也没有进行安排,没有将责任落实下去,使得税收筹划工作向皮球一般被踢来踢去。

(三)税收筹划人员素质较差

中小商贸企业中的部分筹划人员没有专业的筹划知识,不能够进行合理的、科学的税收筹划;还有些税收筹划人员的道德素质不够,工作态度存在问题,在进行税收筹划工作时不认真。

(四)企部门之间缺乏沟通

我们知道税收筹划工作需要立足于全局进行,但是在中小商贸企业中的大多数部门之间都是依据自己部门的情况完成的,没有考虑到其它的部门对这一规划方案是否适用。部门与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

三、针对问题提出的建议

(一)加深对税收筹划的认识

企业领导应该以身作则对税收筹划进行必要的了解和认识,然后还要在企业内部进行宣传,将正确的税收筹划认识传授给企业的员工。

(二)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一方面我们需要对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系进行改进与完善,另一方面我们应该讲具体的税收筹划工作进行落实,将责任明确到具体的人员身上。

(三)促进内部整体统筹工作

举行税收统筹交流会来促进企业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在确定好具体的税收统筹方案后,要求各个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将税收统筹工作得到正常开展。

(四)加快税收筹划人员人才培养

可以招聘具有专业税收知识的人才来企业工作,让他们对税收政策进行分析,从而建立更好的税收筹划,此外还应该建立完善的奖惩措施,提高筹划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还可以对新于员工进行专业能力培训。

(五)加强与税务中介机构的联系

税务中介机构是企业开展税收统筹的辅机构,能够对企业的税收统筹方案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所以我们也应该多与税务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和交流,加强企业与税务中介结构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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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其业务涉及物业、基建、建材、商业、广告等多方面,涉税种类的多样化使得房地产企业必须精心进行税收筹划,否则将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2002年,我国开始将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稽查作为税务工作的重点之一,使得房地产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日益复杂的税收环境。最近几年,我国政府更是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2013年3月,新国五条出台,提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个人所得部分征收20%的税收,这对房地产企业的经营亦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基础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来源于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从税收筹划的含义入手,探讨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有助于正确把握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本研究提供理论支撑。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

税收筹划并不是一个产生于本土的词汇,最早提出税收筹划概念的学者是英国的汤姆林爵士。他指出,纳税人不仅仅有履行纳税的义务,在纳税的过程中,还应享有一定的权利,在不违反税法规定之前提下,纳税人有权利通过合理安排,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而政府对此没有权力强迫任何一个纳税人多纳税。虽然汤姆林爵士并没有对税收筹划的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但此观点的提出为税收筹划概念的界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后不久,荷兰财政文献研究局(IBFD)就对税收筹划进行了界定,认为税收筹划就是纳税人为了实现缴纳最低限额税款的目标,对经营活动进行合理安排的过程。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国外学者对税收筹划概念的界定越来越准确,美国学者W.B.梅格斯在其专著《会计学》中,认为税收筹划就是企业为了降低税负,在不违反税法基本规定的前提之下,对各项涉税活动进行精心安排,使得纳税时间延迟或少缴税。

就国内而言,当前对税收筹划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著名税收研究学者盖地教授在其专著《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中指出,税收筹划就是在遵守我国基本税收法律与政策的前提之下,市场经济主体通过对企业设立、重组、投资方式、经营方向以及管理理念进行事先筹划,以达到减轻税负、增加收益之目的。综合而言,从国内外学者对税收筹划概念的研究来看,都认为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的涉税活动,与偷税、漏税等涉税违法活动相比,具有较大的区别。一方面,税收筹划遵守了相关的税收法律与政策,是一种合法、合理的行为,而偷税、漏税却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是故意欺骗征税主体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前行为,发生在纳税义务产生之前,而偷税、漏税却是事后行为,发生在纳税义务产生之后。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

当前影响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即新企业所得税法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正是在不同的税法环境和会计环境之下,使得我国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之时,必须注意外部环境的变化。

1.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

2008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有的企业所得税法相比,主要突出了两大方面的变化:第一,税前扣除项目增多;第二,取消了一些旧的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这两大内容的变化,使得房地产企业不能继续沿用原有的税收筹划方案,必须重新进行税收项目的选择与安排。房地产企业如何在收入相同的情形下,尽量增加税前扣除项目的金额,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计税基础,是房地产企业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税收筹划的重点内容。

2.新企业会计准则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中取消了原有的存货发出计价的后进先出法,开始向加权平均法和先进先出法转变。此种计价方法的转变,将对房地产企业的毛利造成一定程度的波动。不仅如此,在我国当前通货膨胀的市场背景之下,原有的后进先出方法可以减免或抵扣一定的税收,而改变此种计价方法之后,如果房地产企业没有采取正确的应对方法,必然会使其税负增加。由于房地产企业与其他行业的企业相比具有建设周期长的特点,一旦取消或限制存货后进先出的计价方法,将直接影响房地产企业的当期损益,进而对房地产企业税金和利润空间产生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是新会计准则增加的一项规定,单从字面上看,该条准则似乎是专门针对房地产企业而出台的会计规范,事实上并非如此,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因此,它并非专门针对房地产企业而制定的规范,但此条准则对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却较为显著。该规定的出台有助于企业对房地产企业所持有的房地产进行科学而合理的分类。此条准则还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确认都作出了明确的说明。从实际效果来看,如果房地产企业不能正确运用此项规定,将使房地产企业的税负增加。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作为当前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我国房地产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房地产企业也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较多的利润。因房地产企业无论在收入还是支出方面,所涉及的金额都较为巨大,加之其涉及的税收项目种类繁多,很多房地产企业往往意图通过偷税或漏税的方式来达到节税之目的,使得税收筹划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意识薄弱

虽然我国税法明确规定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但房地产企业大多是大型企业,在涉税过程中纳税金额较大,这使得有些房地产企业往往存在偷税或漏税的思想,认为进行税收筹划并不能给企业减轻多少税负,而偷税或漏税却能够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节税空间。为此,有些房地产企业设置两套账本,做假账。对外一套账本,专门应对税务机关的检查;对企业内部又是一套账本,以记录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税收筹划意识的薄弱将给房地产企业带来严重的税收风险,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不仅仅需要补缴税款,还面临高额的罚款,更为重要的是,这将直接影响房地产企业的信誉,对于房地产企业未来的发展也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进行税收筹划的组织机构不健全

税收筹划组织机构的不健全也是影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因素,分析当前的房地产企业组织内部建设,可以发现极少有房地产企业会专门设置税务部门,以负责整个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一般而言,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都是交由财务部门负责。税收筹划工作的专业性程度不会低于财务工作,此项工作不仅仅要以企业财务管理为基础,还需要相关的人员对税收法律和政策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特别是在我国税收法律和政策繁多的背景之下,不同区域的涉税项目计算有较大差别,这无疑对税收筹划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完全依靠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来解决税收筹划问题,显然难以达到实际的目标,需要设立企业税务部门,专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三)税收筹划内部管理缺乏

房地产企业业务的多样化决定了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复杂性与系统性,这就要求房地产企业内部要形成良好的内部管理体系,特别是各部门之间,要有畅通的信息共享机制,才能保证税收筹划工作的正常开展。然而,当前房地产企业有些部门之间的内部合作脱节,比如公司销售部在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之时,由于销售人员缺乏必要的税收政策,没有依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使得财务部门在核算时,往往出现较多的问题,进而影响到税收筹划工作;比如我国税法针对打折销售和买房送装修两种销售方式规定的计税方式有所不同,其中打折销售的计税方式是依据打折后的金额计算,而买房子送装修是依据购房款加上装修款的合计金额计税。因此,只有在房地产企业内部加强管理,使得税收筹划人员全面掌握企业各个环节的经营情况,才能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作出正确的方案选择。

三、解决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的对策

在国家越来越重视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之下,国家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管理将越来越严格,房地产企业面临的涉税环境也越来越复杂。由此,房地产企业必须正视当前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笔者认为,房地产企业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解决当前税收筹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税收法律制度体系也会越来越完善,如果房地产企业还是想通过偷税或漏税等违法手段来达到节税的目的,显然难以实现。因此,房地产企业需要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建议国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介加强对税收筹划的宣传力度,展示税收筹划成功的案例,使广大房地产企业对于税收筹划与漏税、偷税的区别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以营造良好的税收筹划氛围,让房地产企业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将其纳入日常的财务管理过程之中,通过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利。

(二)设立专门的税收筹划组织,强化税收筹划管理

针对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组织缺失的现状,建立专门的税收筹划组织进行税收筹划尤为必要。因此,房地产企业应将税收筹划组织作为一个单设的机构,专门负责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建议房地产企业在风险管理部下面专设税收筹划部门,设置主管或经理一名,负责领导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制定各项总的税收筹划方案或措施。在主管或经理下面配置3―5名税收筹划专员,负责企业具体税收筹划事项的执行。

在建立了专门的税收筹划组织之后,就需要充分发挥税收筹划部门的作用,这需要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一方面,要建立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使得税收筹划部门能够准确掌握房地产企业各个环节的经营信息,进而设计出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另一方面,还必须提高税收筹划工作者在房地产公司的地位,给予其良好的职业晋升通道,为其参与公司战略管理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加强税收法律和政策研究

为了适应社会转型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会及时调整相应的税收法律和政策。从这个层面上讲,税收法律和政策将呈现出动态变化的特点,特别是在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日益严格的背景之下,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法律和政策变动很大。因此,房地产企业只有加强对相关税收法律和政策的研究,及时系统地了解税收法律和政策的变化,才能在设计税收筹划方案时不断更新筹划内容,采取措施分散税收筹划风险。建议房地产企业在设置税收筹划专员的同时,设置税收研究专员,以加强房地产企业对税收法律和政策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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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市场;策略

一、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中表现出的问题

1、没有培养成正确的观念意识

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来看,税收筹划的概念十分深入,这一工作也得到了非常广泛的普及,不管是企业集团或者是个人,对于税收筹划问题都会给予充分的注重。但是反观我国当前的情况,针对大部分的企业来说,税收筹划是全新且生疏的,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依然单纯的处于较为浅显的表层阶段,没有树立起正确的意识观念,对于税收筹划缺少应有的重视性及了解。进一步来说体现为:

(1)没有充分认识到税收筹划的合法性

在过去的很长时间中,我们所普及推广的都是遵循法律纳税,纳税多是一种荣耀等这种观念,因此对于我国纳税人员的意识里,纳税额度较少是一件不光彩或者是违反法律的行为。所以,就算是我国《征管法》中曾明确提到了“纳税者依照法律规定掌握着一定的申请减免税务额度的权限”、“税务机关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合理收税,不能随意违背法律规定要求,但是依然有很多纳税者认为缴纳税款太低属于不光彩的行为,而税收筹划由于会导致税款降低,因此大部分的企业或个人都对这一问题避之三尺,不敢轻易涉足。正是长时间受到这一理念的熏陶感染,税收筹划本身的合法性特征并没有被广大群众所认识到,它的价值与功能暂时没有得到充分普及。

(2)税收筹划属于一次的范畴,不应该被纳入到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中

就当前我国税收筹划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而言,除了一小部分的外资企业,大部分的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的时候都将其当作是一次性的活动,单纯是在企业特定需求下才开展的,并没有将其纳入到企业的日常管理事务中。其实,站在管理的层次上而言,税收筹划属于企业管理工作的一个环节,进一步来说,属于企业内部所开展的理财行为。究其根本,税收属于企业在运作过程中的成本组成部分,税务缴纳会占据企业的部分流动资金,从而制约企业财务活动的开展。所以,税收筹划应该是财务决策开展过程中必要的影响性问题,应该将其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范畴中。

2、税收筹划工作者素质水平参差不齐

当前我国负责税收筹划工作的机构主要就是税务师事务所,而税收筹划岗位上的工作者一般就是注册税务师。因为某些较为特定的因素,税务师事务所所承接开展的业务主要是为企业一些涉及税务涉税事务为主,进行筹划的比较少。站在税收筹划市场角度上分析,综合素质较强的专业筹划工作者明显不足,税收筹划工作效率不高,很难实现原本的预想目的。

3、税收筹划表现出片面性的特点

对于大部分的企业来说,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所应用的方案均是请外来专业人员去进行设计筹划的,在筹划的时候也大部分都是将节税当作决策的主要方向,而筹划方案将会给企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则没有给予充分重视,导致税收筹划的片面性。税收筹划开展最直观的目的就是实现节税效果,不过这仅仅属于财务管理某一时期的短期目标,是在财务管理工作综合目标局限之下的,一定要为了完成综合目标而开展进行。在设计筹划一个方案的时候,必须要从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出发,将财务具体目标设定成判断的准则,这样才能确保其科学适宜性。

二、加强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几点策略

1、正确认知税收筹划问题

如果一个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并未达到降低税收压力的效果,我们就可以判断其税收筹划是不成功的。一样的道理,企业在降低税收压力的时候,所承受的税收风向也加大的话,税收筹划也是不成功的企。站在短期的层面去分析,企业开展税收筹划是为了借助对运用活动的规划,降低税收额度,节省资金投入,从而实现获取更多利益的目的;站在长期的角度上去分析,企业自主性的将税法所涉及的要去融入到活动当中,让企业的纳税意识得有有效增强。所以说税收筹划在企业中的开展体现出十分关键的现实意义。

2、企业工作者要提升自身的工作效率

针对企业财务工作者来说必须要精确的进行纳税,尽可能的降低纳税差错率,降低企业承担的涉税处罚风险程度。同时熟练了解税收政策的实质内容,从企业本身的运用状况出发,深入探究税收政策要求,实现对税收的合法科学规避。另外还要增强自身的税收筹划实践能力,不断充实自身的税收筹划知识,增强自身的税收筹划能力。作为企业,也要建立并健全相关的税收筹划控制体系,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个人,这对于企业税收筹划的规范实施具有关键性的保障意义。

3、将国家优惠政策价值加以最大化体现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处在极速前行的时期,为了实现招引更多的投资,招收更多的高素质人才资源,我国各个省市地区都颁布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且针对当前的高新产业以及对现代社会和谐发展有利的产业,都加大了扶持力度,企业可以充分运用这些优惠政策,实现其价值作用的最大化。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提升税收筹划水平能够帮助企业进一步降低税务负担,对于企业整体竞争能力的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意义。因此企业必须结合自身特点及行业情况,充分发挥税收筹划在企业现代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增强盈利能力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从而确保自身更加健康平稳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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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石油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控制

税收支出是各个企业不可避免的主要支出之一,该支出视税收筹划的水准不同,往往存在较大的弹性,所以税收筹划对企业的竞争力乃至市场发展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如果税收筹划出现问题,企业有产生利益或信息损失的可能性,所以风险控制也是税收筹划的一部分,对企业的安全运作有重要意义。

一、税收筹划中的风险控制对石油企业的意义

(一)风险控制对石油企业未来发展的意义

石油企业的集团化发展模式日趋成熟,各类子公司和下属企业越来越多,这些子公司和下属企业具有中小型企业的特征,难以负担过高的纳税支出。因此,从企业的总体发展角度考虑,可以抑制纳税支出的税收风险控制,是石油企业发展的必要手段。

(二)风险控制对石油企业市场竞争的意义

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石油企业也不能再局限于国内市场,而是要把目光朝向国际市场。这意味着石油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态势,只有有效运用起每一分资源才能保证市场竞争力,为此必须要避免无意义的风险与财政损耗,税收风险控制的意义由此体现出来。

二、石油企业实施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的问题

(一)风险意识问题

我国的石油企业基本都是国有企业,在经营运作上享有一定的保障,兼之石油企业的市场份额相对稳定,因此石油企业长期以来对收支内控缺乏重视。尤其是在税收筹划方面,一直有轻视纳税风险的倾向,这种风险意识的低下令石油企业的纳税风险控制呈现一种相当松散的状态,纳税风险时有发生,为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外部环境问题

我国目前的税收环境称不上理想,一方面经济的高速发展令旧有的税收政策很难跟上,税收政策的漏洞与滞后在所难免,另一方面以“营改增”为代表的各种大规模税收改革令税收政策变动频繁,企业的税收筹划往往会很快失效,需要重新制定。在这种严峻的税收环境下,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的风险控制变得非常复杂,一方面税收风险加大导致风险控制的重要性加大,另一方面环境的复杂化要求风险控制具备更多的控制手段,加大了其难度和工作负担。

(三)征纳矛盾问题

税务机构的征税行为和石油企业的纳税行为通常需要税收信息作为连接点,但双方的税收信息往往是不对等的,这种不对等是导致征纳矛盾的最主要原因。由于税务机构在税收行为中属于优势方,所以一旦征纳矛盾产生,不只税收筹划风险会大幅增加,而且风险控制措施有失效的可能。另外一方面,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迂回手段来对企业纳税进行弥补的,但这些优惠政策往往需要企业自行申报才能生效。许多石油企业对这些政策不关心、不了解,没有及时申报,白白浪费了国家的优惠政策,造成了不必要的税收风险,这可以说是征纳双方的另一种认知矛盾。

(四)筹划方案问题

作为市场的一部分,石油企业的税收筹划往往会受到市场变动的影响,此外,上文所述的政策环境变动也会直接影响税收筹划方案的能效。因此,税收筹划方案必须具备足够的灵活性,能应对这些影响带来的变化,才能保证风险控制能效。但目前来看,石油企业实际应用的税收筹划方案大多失于僵硬,市场敏感性非常差,部分税收筹划案只要市场稍有波动就无法享有政策优惠,风险控制功能名存实亡。

三、石油企业实施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的措施

(一)强化石油企业的风险意识

石油企业整体对税收风险的不重视已经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因此,想要强化石油企业的风险意识,首先要领导层加以重视,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将税收风险控制的重要性自上而下地灌输给每一名员工,另一方面订立合理的税收筹划规章,为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其次,要积极收集企业的税收筹划经验,对其中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修订,这也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才行。

(二)关注石油企业的政策环境

在这个多变而严峻的税收环境下,石油企业想要实现对税收筹划风险的动态控制就必须及早根据税收政策的变换调整税收筹划方案。因此,石油企业必须密切关注国家的税收相关政策,以便在第一时间甚至先期调整税收筹划。需要注意的是,部分税收政策与石油企业本身并无直接关系,但与其上游或下游企业相关,这部分政策也会对石油企业的税收筹划产生影响,在收集税收环境信息时要格外予以注意。

(三)加强石油企业的纳税交流

为了加强石油企业和税务机关双方对彼此的了解,石油企业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纳税交流机构,平衡双方的税务信息。这样一来,石油企业的税务信息可以完整地反馈给税务机构,避免了双方交流不畅导致的征纳矛盾,而且石油企业也可以通过交流机构这个接口,第一时间掌握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的动向,还可以及时进行各种税收优惠的申报,这对税收风险的降低和风险控制及时性的提高都有帮助。

(四)优化石油企业的纳税方案

石油企业现有的纳税筹划方案有必要进行两方面的调整,一方面要尽可能细化,以应对越来越复杂的税收风险问题,另一方面要尽可能事先考量各种可能出现的纳税情况,订立多种不同的纳税方案以供选择。这样一来,企业在纳税筹划方面的灵活性会大幅提升,风险控制的控制范围也得到了拓展,对税收风险的规避有着正面意义。

四、结语

石油企业的资金流动往往较为庞大、频繁,因此牵扯到的纳税项目相对繁多,纳税风险也更大。在这种背景下,税收筹划中的风险控制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相关人员务必要通过多方面的措施加强税收筹划的风险控制能效,以尽可能规避纳税风险,保证企业在利益和信誉两方面的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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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问题;建议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企业通过对资金募集、经营和投资等活动,在一定合理条件下安排、统筹,并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使用税法中独有的起征点、减免税、加计扣除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实现企业税收成本降低,经济效益最大化。近年来,我国为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环境,相继实施了一些宏观经济政策和税收制度,成为中小商贸企业减轻赋税、增加收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发展的内在动力,为中小企业积极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现实基础。我国中小商贸企业因为受先天规模小、起步晚、融资难、经营条件较差等因素影响,在我国整个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因此,中小商贸企业为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开展科学高效税收筹划工作刻不容缓。

一、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的意识不强和认识不深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的中小商贸企业管理者对税收筹划的认识浅薄,并没深刻全面的了解其真正的内涵。其认为企业的税收成本是由税务机关决定的,只需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申报纳税。一方面有些管理者只将提高商品销售额作为企业的唯一目标,其他的经营目标并不重视。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偷税漏税,钻法律的空子,或是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在企业成立时一次性的行为,无需浪费资源过多关注;另一方面有些企业管理者意识到了税收筹划对企业长久发展的重要意义,但由于对税收筹划概念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只将企业的税收筹划局限于“减轻税收”,只将眼光瞄准一种税种,并没有从全局出发、整体考虑企业,将税收筹划与企业经营管理相结合,从而不利于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

(二)不熟悉税收法规

中小商贸企业由于缺乏税收筹划方面的专业人才,对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不熟悉,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充分的利用良好的外部条件为企业发展做贡献。如国家出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当商贸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时,可以在税收上享受一定的优惠,安置残疾人员的工资除了可以据时扣除之外,还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实际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工资按100%加计扣除。还有些地方规定中小商贸企业吸纳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时,可以享受少交企业所得税甚至是免税的优惠。但很多企业不熟悉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忽略了税收优惠政策所带来的利益,无法降低企业税收成本。

(三)税收筹划的基础较差

税收筹划的重要基础就是确保企业存在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以及完善的财务工作机制。目前中小商贸企业财务工作机制不健全,仍存在很多问题。一是企业内部财务制度不完善,并未严格地执行会计政策,出现错误的账目、原始凭证缺失、企业小金库等现象,造成企业账实不统一。这使相应的税收筹划制度不能正常的实施;二是财务人员的职责意识较弱,没有尽到工作的责任,有时账务处理存在疏漏,不能为财务分析提供准确数据,不利于税收筹划工作的实际展开。

(四)税收筹划脱离企业经营状况

不同的企业在规模、经营方式、产品特点以及企业发展阶段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很多中小商贸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容易盲目的模仿大企业成功案例,直接的照搬来进行企业自身的筹划工作,忽视了将税收筹划与企业自身的实际经营状况相结合,导致税收筹划失败,扩大企业风险的同时也不利于企业税收筹划。

(五)税收筹划整体统筹能力不足

中小商贸企业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没有关注税收因素,企业缺乏整体统筹安排。如在公司开设分支机构时,企业在选择分设分公司还是子公司上没有一个周祥严密的方案,对这两种选择哪一种更节税也不是很清楚。选择开设分支机构,也没有根据开设地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率来考虑,有时做出的决策只是依据公司领导的个人喜好。又如市场部门在进行商品促销时,选择促销方案也没有考虑节税的问题,哪一种促销方案最节税,企业的税后净利润最大。再如大部分采购部门忽视了最终的价格优惠,仅仅依靠供应商提供的价格来选择供应商。如果本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选择的供应商最好也是一般纳税人,因为一般纳税人方便提供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可能会使企业得到更多的价格优惠。而企业的采购一般会选择表面价格更低的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应商,这对企业自身的整体发展不利。

二、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企业领导不重视税收筹划工作

我国的中小商贸企业领导税收筹划意识普遍淡薄。部分领导并未认识到税收筹划是企业具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并不认为税收筹划会对企业产生有利的影响。因此,企业管理者就不会主动的从企业战略上布局,战术上要求,甚至认为税收筹划工作会耗费大量的资金和人力,中小商贸企业本身的资金就很有限,这笔开销公司投入来进行税收筹划只会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小企业无条件也无需完成,这是大企业才会计划实施的工作。

(二)企业管理制度不规范

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良好的企业管理制度作为支撑,中小商贸企业管理制度的不规范,导致财务工作不能为税收筹划的有序进行奠定良好的基础。一是责任主体不明确,如企业购进商品时,需经部门领导的同意且签字,但往往有时企业的采购单上只有采购人员的签名,没有部门领导的签名,这样就很难确认责任主体;二是工作内容不明确,如企业财务人员认为其职责就是会计核算并向相关利益主体提供财务报告,对之前的比较税收成本的预测、分析、控制以及相关决策的项目与自己无关是上层领导的事情,税收筹划工作不在其职责范围;然而管理者认为所有的涉税事务都应该由财务部门所负责。

(三)税收筹划人员专业知识薄弱、综合素质低

一方面由于国家高等院校课程体系不完善,对税收筹划专业重视程度低,导致税收筹划方面的专业人才缺失;另一方面,从业人员在择业时,在观念上普遍存在对中小商贸企业“歧视”心理,而高端专业人才更是选择大企业就业,所以,在专业人才拥有上,中小商贸企业明显不占优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中小商贸企业在管理能力资源上弱于大企业,现实中,也存在因为成本控制原因,中小商贸企业通常采用会计人员、甚至行政人员兼职税收筹划岗位,兼职人员专业知识的薄弱对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四)企业部门间沟通协调能力较弱

税收筹划工作需要企业各部门相互沟通、协调,才能整体统筹安排。中小商贸企业的各部门在采用相应方案时,只考虑本部门的可操作性和便利性,没有与税收筹划相关人员协调统一,而税收筹划人员在设计筹划方案时,没有做到及时有效的与其他部门人员进行沟通,只是从自身角度出发,没有考虑到所选的方案对其他部门来说是否可行。所以,企业很难整体统筹安排工作。

三、完善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的对策

(一)加深对税收筹划的认知

首先,税收筹划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统筹工作,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并取得效果,需要企业领导足够的重视,在企业管理系统顶层设计中应适当增加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应该投入专门的资金、专业的人才以保障税收筹划工作的高效开展。其次,在思想意识上,企业领导和相应职能人员要加强对税收筹划的深入理解。在宏观上,不仅要掌握国际经济及政策形势,更应加强与税收筹划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跟踪最新税收筹划政策形势和行业动态。在微观上,要将国家政策及相应要求同自身管理结合起来,在合规运行的基础上,探索一套适合自身经营特点的税收筹划工作方案。同时,要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和企业内部经营状况,将制约税收的政策、条件及因素进行详细地分析,做出更科学合理的税收规划。

(二)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完善的规章制度尤其是财务管理制度能够为中小商贸企业合理有效的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提供便利。一是中小商贸企业应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适当时可通过专业咨询公司辅助建立完整、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保证企业在制度建设上就规避风险。同时,中小商贸企业应建立和健全商品购销存环节管理办法,及时有效地掌握商品流动的情况;二是建立和健全企业财务管理考核机制,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同时,应严格执行内部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落实企业内部责任问题,强化会计监督职能,保证会计制度的落实和有效执行。

(三)促进内部整体统筹工作

中小商贸企业各部门间要重视沟通、加强合作,以主人翁的姿态共同为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首先企业在确定一个具体的税收筹划方案之前,相关部门先进行分析,确定方案的可行性,选择出最佳的方案,实现节税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其次在执行纳税筹划方案时,各部门应互相配合并能时刻关注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

(四)加快税收筹划人才培养

一是中小商贸企业要不断地提升企业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并积极参与税务部门组织的年度税收政策培训班,使纳税筹划当事人接受专门的、有针对性的培训后,能够深刻了解国家税法及通晓与税法相关的经济法规、熟悉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同时应具备必要的财务管理知识,将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中资金、价值、时间等理论和技术方法相结合,把纳税筹划工作做好;二是中小商贸企业应将“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给企业的税收筹划人才提供学习交流的机会,在与国内优秀企业以及国外企业交流的过程中增加认识、提升能力;同时,重视吸引专业的税收人才,满足企业人才的需求。

(五)加强与税务中介机构的联系

税务中介机构的引导和服务,对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专业的税务中介机构拥有税务筹划方面经验丰富的人才,能给企业提供了“外援”,税务机构有效的指导会弥补中小商贸企业专业人才上的不足,专业的指导也能及时促进中小商贸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并规避潜在的财务风险。税务中介机构的参与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大力支持,能够促进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更好更快的发展,提高企业税收筹划的档次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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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企业;税收筹划;税收风险

一、引言

近些年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思想得到了推广,各个企业开始逐渐了解税收筹划理念并开展相关工作。对于企业来说,税收筹划能够帮助企业减少税收负担,降低成本压力,从而获得高收益和更多发展机会。对于国家而言,企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虽然短期内可能会减少部分税收收入,但是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得以实施,市场税收环境变得更加良好,有利于国家政策的推行。

二、纳税筹划的风险和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建筑企业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收益高的特点,自然其税收成本的负担也大,因此建筑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为了降低税负,获得税后利润的最大化。但是,税收筹划对于企业的税务处理能力和学习涉税法律法规有着较高的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还需特别关注税收筹划中可能涉及到的相关风险,包括不依法纳税的风险、税法变动的风险以及税收筹划成本较高的风险等。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充分考虑企业的经营管理特征和税收筹划的各种方案,权衡利弊选择最优的方案。另外,纳税筹划作为企业减轻税负成本的手段,其本身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若没有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税收筹划方案,可能会影响企业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造成不良影响,就是过于依赖税收筹划等辅助工作而忽视核心竞争实力。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鼓励行业发展而出台的利好条件,但是企业真正立足于市场的核心重点还在于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建筑企业的竞争核心在于施工质量的优劣,因此企业在充分利用税收筹划获取收益的同时,更要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和服务提升。

三、我国建筑企业在税收筹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增值税进项抵扣不充分,抵扣比例低增值税在建筑企业纳税额中占比大,增值税进项抵扣是税收筹划管理中需重点关注的部分,现阶段我国众多建筑企业在增值税进项抵扣上难以实现预期效果。首先,在采购环节的进项税额抵扣上。建筑企业施工所需的原材料数量众多,最常见的有水泥、砂石料、钢材、板材等等,一般需要选择合适的供应商长期合作,在供应商的选择上,很多建筑企业采购部门由于缺乏科学税收筹划理念,没有考虑税收缴纳的影响,没有进行详细计算,只考虑原材料报价的高低进行供应商的选择,往往会选择一些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但是这样的选择会给企业长期的纳税筹划形成不利影响。其次,在施工环节的进项税额抵扣上。据调查,我国建筑企业的人力劳务成本占据建筑成本的三成左右,但建筑企业却难以取得人工成本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企业纳税造成了巨大的负担。在建筑企业施工过程中,往往会使用大量的临时劳务者,涉及的人数众多且领域较广,导致建筑企业进行工资发放和代扣代缴时进行税收筹划有很大的困难。

(二)税收政策理解不充分,企业资金时间价值被占用建筑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周期长,所需要投入的资金规模大,在不同阶段企业的资金需求不同,因此在施工建设阶段可能会产生一批闲置资金或资产,建筑企业需要充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实现税收筹划的现实意义。首先,在固定资产的折旧环节。建筑企业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加工、组装的各种机器设备,大部分建筑企业采用直线折旧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这种折旧方法较为简单,但是却忽视了固定资产的时间价值,没有考虑到不同时间固定资产使用的强度,税收筹划中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抵扣显得更加困难。其次,建筑企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税务机关一般核定为按月纳税,由于增值税的缴纳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即企业的涉税事项发生后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只需将申报时间控制在纳税期限期满后15天内,因此合理安排增值税的申报时间有利于企业价值最大化,但是有些建筑企业对这一时期的税收筹划却没有应用好,使这部分税金丧失了时间价值。

(三)缺乏科学纳税筹划理念,税务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高通过对我国建筑企业税收筹划的调查分析来看,建筑企业管理者对税收筹划的重视程度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很多建筑企业管理者对于税务管理还保留着传统的思想,认为税务管理只需要按照税法规定依法纳税即可,没有进行科学纳税筹划的意识和观念,因此会导致建筑企业内部对税收筹划的整体关注程度不高,企业内部组织也没有设置专业的税收筹划部门和岗位人员,处理税务管理的工作一般由财务部门人员兼职,缺乏专业的税收筹划技能和素质,无法满足现阶段国家税收政策的要求,一定程度影响了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

四、建筑企业税收筹划方案设计

(一)增加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首先,是采购环节的税收筹划。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最重要的采购物资一般为建筑材料,以往多数建筑企业会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采购建筑物资,主要是为了获取较低的物资供应价格,但是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说,建筑企业应该选择一般纳税人供应商进行采购,虽然这些供应商可能会提供较高的原材料价格,但是考虑到一般纳税人具有13%较高的抵扣比率,而且进项税额可以节约附加税费,即可比采购成本=含税价/(1+税率)*(1-税率*附加税率)。假设采购一批相同的物资,只有在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提供的采购价格低于一般纳税人供应商报价的11.51%可比采购成本时,采用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才是有利的。因此,建筑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要充分考虑到税收筹划的影响,做出对企业最有利的选择。其次,是施工环节的税收筹划。从上文的问题分析中我们可以得知建筑企业劳务成本占据成本费用较大比重,并需要在项目所在地聘用临时劳务,导致了很多纳税问题。考虑到税收筹划,建筑企业在施工期间需要聘请临时劳务时,应该转变原有的工资单支付方式,采取从劳务派遣公司购入临时劳动力的方式,可以让建筑企业在劳务雇佣上获取一部分进项抵扣金额,减少纳税负担。

(二)充分利用企业资金时间价值首先,从工程款结算和申报纳税的方面进行筹划。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延缓收入确认时间,或者是选择提前实现税前扣除,推迟纳税期限。采用这种税收筹划方案,可以使企业显著增加某一阶段的现金流,利用这一现金流企业可以获取资金时间价值,增加企业利润,也可能为企业暂时解决现金周转问题。其次,从固定资产折旧方面进行筹划。当前大部分建筑企业对于固定资产往往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这种折旧方法与加速折旧法等方式产生的当期折旧额有所不同,影响到资金的时间价值也有较大差异。在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时,可以考虑加快资产折旧速度,这样会导致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间前期折旧显著高于后期折旧,可以实现递延部分税款的缴纳,也增加了企业的现期现金流量,增加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三)拓展企业税收筹划空间首先,建筑企业从签订合同方面着手。现阶段建筑企业通常签订EPC合同,这一合同中包括了建筑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而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其中的设计、施工、采购等过程均适用于不同的税率,例如设计业务适用6%税率,而施工业务适用9%的税率等,因此,统一的建筑合同会提升企业的整体税率。建筑企业可以将EPC合同进行拆分,分别按照不同税率对合同进行签订,可以大大降低企业集团的整体税率,节约税负成本。其次,建筑企业要重视公益性捐款税收筹划。根据国家税法规定,企业的公益性捐赠在企业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允许税前扣除,因此,为了扩大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和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将广告费用转变为公益性捐款,增加企业的纳税可抵扣额度,达到降低企业税负增加利润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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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企业 税收筹划 法律政策

一、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概述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在不违背国家政策以及各项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为了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对企业的投资、经营以及生产活动进行安排策划,以尽可能的节约企业税款,相应的提高税后收益。税收筹划与偷税避税有着本质的区别,是凭借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对各项财务活动进行的规划,属于合法的事先性筹划。税收筹划可以帮助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减少纳税成本,提高利润受益,借助于税收政策中经济选择条款的利用,为企业获得额外的税收利益。同时税收筹划需要对各项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因而有助于企业了解法律法规针对经济行为的各项规定,避免违法经济行为的发生。税收筹划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税收筹划是基于企业等纳税部门立场进行的税务策划活动。税收筹划主要是基于纳税人的个人利益考虑所进行的策划,并非政府税务管理部门行为,属于企业为提高经济效益的逐利行为。

2.税收筹划并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税收筹划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的前提下所做的策划安排,其目的在于为企业获得有关税收收益行为。

3.税收筹划具有事先性和效益性。税收筹划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事先设计安排的,不是在经营活动结束之后进行的,而且以企业取得的效益作为目的。

二、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现状分析

1.会计核算水平不高,核算体系不健全。由于税收筹划具有较强的财务综合性与专业性,需要企业的管理者以及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熟悉国家相关的税务以及经济法律。然而中小企业出于人力成本的考虑,导致财务会计核算体系不健全,财务人员缺乏专业的经济分析能力,进而导致中小企业在税收筹划工作开展过程中难以制定有效的措施。

2.企业管理者对于税收筹划工作认识不足。现阶段部分企业管理者对于税收筹划工作认识不足,难以合理的区分税收筹划与偷税避税之间的本质区别,部分企业缺乏税收筹划的主观动机,导致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工作的积极性较差。

3.税收筹划工作缺乏规范合理性。现阶段部分中小企业借助自身的财务管理体系进行税收筹划工作管理,但主要是把大型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作为范例进行筹划,因此导致税收筹划措施的制定难以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增了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风险。

4.税收政策变化导致税收筹划工作风险较大。我国的市场经济经济结构以及各项政策不断调整变化,以便于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因此导致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时效性较差。然而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在策划到付诸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在税收筹划过程中税收政策出现调整变化,就有可能导致税收筹划工作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是变成不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

三、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完善措施

1.基于中小企业角度的税收筹划完善措施

(1)充分认识税收筹划工作对于企业发展的意义。税收筹划工作是对于企业自身合法利益的维护,因此在中小企业管理过程中应明确纳税与节税的双重意识、税收筹划可以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中小企业若实现企业的长足发展,必须充分认识税收筹划的内涵特征,将税收筹划工作作为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在企业发展的角度进行整体规划,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税负。

(2)提高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提高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水平,首先应加强对于企业财务管理以及会计人员的知识教育培训,使得财务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各项会计法律以及准则,进而在企业内部建立规范完善的财务制度。在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中,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税法知识以及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提供后备人才。

(3)提高中小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中小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工作过程中,应时刻了解国家在税收政策以及其他经济政策的转变调整,并对不同纳税方案进行风险分析评估,择优选择最有利于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税收筹划方案。由于现阶段我国的税收政策仍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具有时效以及区域局限性,这就要求中小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准确的把握现行政策的适用范围,并结合财政政策的调整以及变化,对税收筹划风险进行评估规避。

(4)完善税收筹划体系的建设。由于税收筹划对于企业财务管理体系以及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水平要求相对较高,因此通过外部税收筹划对于提高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税收筹划机构的选择,应保证税收筹划机构在投资、金融以及对外贸易与物流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的全面的税收筹划服务,并降低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成本,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2.基于外部环境的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措施调整

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税收筹划工作收到外部政策以及法律环境的影响较大,而现阶段我国的税法以及税收制度仍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立法层次低以及法律体系不健全,导致在税收丑化过程中执法人员的裁量权过大,造成难以准确的定性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影响了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在外部环境的建设上,我国应不断的修订相关税负法律,明确清晰的界定税收筹划界限,并进一步的制定相关政策解决税收筹划争议的处理方式,以便于实现更好的保障中小企业在税务方面的权利与利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四、结语

税收筹划工作作为一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财务管理工作,对于保障中小企业的合法权利与经济利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充分认识税收筹划工作的本质及重要性,分析总结企业内部的税收筹划问题,结合政策法律的调整及时更新工作思路,是保证税收筹划工作开展的必要条件,也是中小企业的积极发展的动力与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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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 税收筹划 资金管理

        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系统中的一个价值管理系统是运用一系列严谨的,进行资产的购置、融资和管理,从而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经营活动的事先筹划或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以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的合法行为。由于税收筹划在客观上可以降低税收负担,因此,税收筹划又称为“节税”。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税收筹划的外在表现就是“缴税最晚、缴税最少”。

        一、税收筹划的特征

        1.合法性。税收具有调节经济的功能,政府为了某种些经济或社会目的,依据经营者、消费者希望减轻税负,获取最大利益的心态,有意识地制定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规定差异引导投资者、经营者实施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导向的经营行为,以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税收筹划在考虑税收利益时,还必须顾及其他法规、经营条件、投资环境等问题,使其选择的纳税方案与国家法规相符合,起到有效筹划的作用。可见,税收筹划不仅合法,而且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这是最本质的特征。

        2.目的性。税收筹划具有明确的目的性,那就是尽可能地获取得税收利益。税收利益有两层意思:一是减少纳税的绝对额,即直接以减税免税形式减少应纳税数额;二是延迟纳税时间或获得税务的时间价值,以减少利息支出,或减轻税收负担,改变纳税时间有可能降低纳税人边际税率等。投资者进行税收筹划的目标非常明确,即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做出纳税优化选择,使税收负担的最小化来达到所得的最大化,以增强市场法人主体的活力。

        3.方式多样性。各税种在规定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纳税地点、税目、税率及纳税期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尤其是各国税法、会计核算制度、投资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差异,这就给纳税人提供了寻求低税负的众多机会,也就决定了税收筹划在全球范围的普遍存在和形式的多样性。就税收筹划实施的方式归纳起来就有两大类:一是单个税种的筹划,如个人所得税筹划、商品与劳务税筹划等等;二是围绕经营活动的不同进行的筹划,如跨国经营税收筹划、公司融资管理税收筹划、企业功能管理税收筹划等等。税收筹划的内容也具有多样化,既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充分运用,也有财务、会计、税收等方向选择性条款的比较运用。

        二、税收筹划问题产生的原因

        1.企业税收负担较重

        (1)税率偏高。影响税负的因素有两个:税率和税基。税率是影响税负的第一因素。在其他条件不变时,税率的高低决定税收负担的轻重;税基是影响税负的第二因素。在税率一定的情况下,税基大小决定了税负的轻重。当纳税人新增加的收入的大部分被政府拿走,常导致纳税人的抗拒心理,因而想方设法减轻税负。中国社科院专家王松奇也认为,目前,企业33%的所得税偏高,应该有减少5到6个点的空间。

        (2)双重征税。双重征税,使纳税人承受更大的负担。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企业购进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应计入固定资产的购置成本。计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通过折旧的途径成为产品价格的组成部分。当该产品以含税价格进入到以后生产经营环节时,则造成以后各生产经营环节的重复征税。货物再加工和流通次数越多,重复征税也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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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阶段涉及到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

(1)营业税:企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行为,免征营业税。房地产企业自建自用建筑物,免征营业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2)土地增值税:建造普通住宅增值率未超过20%,则免征土地增值税。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投资联营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将房地产转到所投资的联营企业中时,暂免征土地增值税。一方提供土地,一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建房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行为,免征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免征土地增值税。在兼并企业中,对于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行为,免征土地增值税。

1.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房地产行业具有投入资金多、经营风险高、建设及销售周期长、涉税标的金额大、收益高见效慢等特点,因此,合理的税收筹划有利于房地产企业降低经营风险和纳税风险,以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具体来讲,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在于:

1)房地产行业涉及的税种较多,税负较重。房地产行业涉及面较广,故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也较多,主要有土地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等。

2)合理的税收筹划可降低房地产企业的管理成本。税收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项成本,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够降低房地产企业的管理成本。如,房地产企业可以利用税制差异、税收优惠、税法弹性等方式达到迟纳、少纳甚至不纳税款的目的。

2.税收筹划的实际应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要缴纳的税收项目繁多,如筹划不当,会给企业带来沉重的税收负担。以下通过列举介绍几种常见的纳税筹划以供参考。

1)巧用起征点税收优惠进行税收筹划

根据我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如果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增值额按规定征税。利用这一规定,纳税人在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时,应充分考虑增值额增加带来的收益和放弃起征点的优惠而增加税收负担的关系,以获取最大收益。

举例如下:某房地产公司从事普通标准住宅开发,2012年,出售一栋普通住宅楼,总面积10000万平方米,为建该楼支付土地出让金324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12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100万元,假设不能提供金融机构借款费用证明,城建税率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当地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允许扣除比例10%。

方案一:如销售单价定为2400元,收入总额=2400万元,建造成本=324 +1100(扣除了利息支出)=1424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1424×10%=142.4万元,加计扣除=1424×20%=284.8万元,营业税及附加=2400×5%×(1+7%+5%)=134.4万元,扣除项目合计=1424+142.4+284.8+134.4=1985.6万元,增值额=2400-1985.6=414.4万元,增值率=414.4/1985.6=20.87%,应交土地增值税414.4×30%-0=124.32万元,获利金额=2400-324-1100-100-134.4-124.32=617.28万元。

方案二: 如销售单价定为2370元,收入总额=2370万元,按以上计算营业税及附加=2370×5%×(1+7%+5%)=132.72万元,增值额=2370-1983.92=386.08万元,增值率=386.08/1983.92=19.46%,小于20%免缴土地增值税。获利金额=2370-324-1100-100-132.72=713.28万元。

两个方案比较:方案二比方案一要多获利713.28-617.28=96万元。由此我们可以计算出免税临界点:设销售收入总额为X,设不含息建造成本为Y,于是按照建造成本10%计算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0.1Y,加计20%的扣除额为0.2Y,允许扣除的税金为X×05%×(1+7%+5%)=0.056X,计算当增值率为20%时,[X-(1.3Y+0.056X)]/(1.3Y+0.056X)=20%,X=1.67238Y,那么我们通过临界点定价系数为1.67238,对房地产企业的销售单价的定价具有指导性意见。

2)变房地产销售为股权转让纳税筹划法

按照我国现行税法规定:股权转让只是股东权益的变化,原来企业仍然存续,没有发生房地产转让,不征土地增值税,不征营业税。如果购买方是法人企业,房地产企业就可以利用这一规定,先与购买方达成协议,以房产作价向购买方进行股权投资,后再以转让股权方式销售房产。

举例如下:甲房地公司是由两个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3000万元,以3000万元的价格取得一块土地10000平方米,随后进行房地产开发,投入开发费用2000万元,发生期间费用100万元,现在因金融危机再无力开发,准备以1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另一家乙房地产公司。

方案一:如转让在建项目,营业税及附加=10000×5.6%=560万元,土地增值额=(3000+2000)×130%+560=7060万元,增值额=10000-7060=2940万元,增值率=2940/7060=41.64%,应交土地增值税=2940×30%=882万元,印花税=10000×0.05%=5万元,企业所得税=(10000-5000-100-560-882-5)×25%=863.25万元,假设项目转让后,股东们将净利润全部分配,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0-5000-100-560-882-5-865)×20%=517.6万元,应纳税总额=560+882+5+863.25+517.6=2827.85万元。

方案二:如转让股权,假设公司的资产总额5500万元,负债额2500万元,乙公司以7500万元购买甲公司全部股权并负责偿债,应缴纳印花税=10000×0.05%=5万元,个人所得税=(7500-3000)×20%=900万元,应纳税总额=5+900=905万元。

两个方案比较: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约税费=2827.85-905=1922.85万元。

3)收入分散筹划法

收入分散筹划法是将可以分开单独处理的部分从整个房地产中分离、分散,以达到享用较低档的税率,合理降低税负。

举例如下:甲房地产企业出售一幢房屋,房屋价值1200万元,其中装修费用360万元,项目扣除金额720万元,销售房产营业税及附加率5. 6%,劳务合同营业税及附加率3. 4%,现有两种方案以供选择:

方案一:甲企业与购买方签订一份金额1200万元的房屋购销合同。增值额=1200 -720=480万元,增值率=480 /720 =66. 67%,土地增值税= 480×40%-720×5% =156万元,营业税及附加=1200×5. 6% =67.2万元,甲企业共应承担税负=156 +67.2 =223.2万元。

方案二:甲企业与购买方签订两份合同共计1200万元,其中一份购房合同金额注明840万元,另一份装修合同标明金额360万元,假设扣除项目金额仍为720万元,其中购房合同扣除项目金额为600万元,装修合同扣除项目金额(成本费用)为120万元。则甲企业增值额为840 -600= 240万元,增值率=240 /600=40%。土地增值税=240×30% =72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840×5. 6% +360×3. 4% =59.28万元,两份合同共应承担税费为72万元+59.28万元=131.28万元。

两个方案比较: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约税费223.2-131.28=91.92万元。

4)妙用利息扣除进行税务筹划

税法规定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房地产企业据此可以选择:如果企业预计利息费用较高,开发房地产项目主要依靠负债筹资,利息费用所占比例较高,则可计算分摊的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据实扣除;反之,主要依靠权益资本筹资,预计利息费用较少,则可不计算应分摊的利息,这样可以多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对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有利。

3.税收筹划应注意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活动金额大,税负甚重, 税收筹划也较为复杂,因此,在税收筹划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税收筹划应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最终目标是为了合法节税,使企业收益最大化,因此要充分考虑投入与产出效益。2)税收筹划必须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税收筹划必须以依法纳税为前提,保证所筹划的纳税方案得到税务主管部门认可,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企业带来损失。

3)税收筹划应系统、通盘进行考虑在税收筹划时,不能仅把眼光盯在某一纳税最少的方案上,而应根据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去选择有助于企业发展,能增加企业总体利益的方案。

4)税收筹划应注意风险防范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充分考虑其所处外部环境条件的变迁,未来经济环境的发展趋势,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可能变动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在收益与风险之间进行必要的综合衡量,保证能够取得财务利益。

4.结语

总而言之,税收筹划是一项涉及面广而又复杂的专项工作,企业应当结合自身的具体环境和各种相互制约因素, 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最优的税收筹划方案, 真正使税收筹划达到合理避税和降低税负,增加企业价值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扬俊,罗峥编著・合法节税─新经理人税务筹划手册・中国纺织出版社, 2003年2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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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收筹划、税收筹划的风险、避税

在西方国家,税收筹划家喻户晓,被视为“智慧者的文明行为”。对于追求价值最大化的现代企业而言,如何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少纳税,减少检查风险,是企业纳税筹划的重心所在。本文拟就纳税筹划的几个问题加以探讨。

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造成了民众纳税观念淡薄。大多数企业对如何充分利用税法规定,合理安排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达到减少企业税收负担和实现涉税零风险目的的纳税筹划活动则开展较少。我国已经历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国家不重视税收杠杆作用。这给民众造成纳税不重要、纳税筹划更没有必要的观念;我国税务机关的征税手段比较落后。企业可以轻而易举地就能通过偷税漏税的手段来获得特殊收益,因此企业自然地根本没必要研究纳税筹划的问题;我国企业纳税人的纳税观念一直比较淡薄。因此,也相应地影响到企业纳税人对纳税筹划的认识起点不高。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企业对纳税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基于“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准则,企业相应地也开始研究纳税筹划的问题。因此,从我国内外部环境来讲,现在是比较重视纳税筹划问题的时期。

目前,人们对纳税筹划的内涵的认识是基本一致的: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经营、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举一个最普遍的、最简单的例子。比如,某企业年终决算时应纳税所得额为10.1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的所得税率为33%,那么企业应交纳的所得税为101000×33%=33330元。假如企业决算前通过境内为营业性社会团体捐赠1000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变成了101000-1000=100000元。根据税法规定,3万元至10万元的所得税率为27%,因此,该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为:100000×27%=27000。由此可以看出,税收筹划的作用多么重要。

一、 纳税筹划的原则

但一个企业的纳税筹划要想真正取得成功,除了掌握正确的纳税筹划方法外,还必须切实遵循以下纳税筹划的原则,以规避税收风险。

前瞻性原则。纳税筹划作为一种高层次、高智力型的财务管理活动,是企业运用税法的导向作用,通过事先对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等进行全面的统筹规划与安排,达到减少或降低税负的目的。因此开展纳税筹划必须着眼于生产经营全过程,注重于事先筹划。

协调性原则。由于税法强制性和不完备性的特点,决定了税务机关在企业纳税筹划有效性中的关键作用。在实务中,只要是税法没有明确的行为,税务机关都有权根据自身的判断认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因此,纳税筹划人员应与税务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

筹划应当鼓励,避税应当限制

在实践中,税收筹划与避税的界限往往难以比较清晰的界定。避税是指纳税人使用合法手段纳税的行为。虽然合法,但这种行为背离了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长期性原则。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讲,纳税筹划不仅仅是一种短期性的权宜之计,更是一种值得不断总结、提高的理财手段,应该作为企业的长期行为长抓不懈。

二、 正确纳税筹划,创造企业经济效益

纳税筹划是围绕资金运动展开的,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理财活动,最终目的是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筹划活动有利于促使企业精打细算,节约支出,减少浪费,合理调度资金,增加资金来源。如:税法中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开发费用总额比上年度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10%以上,其当年发生费用除了按规定可以据实列支外,年终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发生数额增长的50%直接低扣期所得税额,若费用增长未达到上年实际10%以上的,不得低扣。企业的相关费用如接近这一临界点,应在财务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加大这“三项费用”的投资,达到或超过10%这一临界点,以获取更多的财务利益。再如:公司的股利政策不仅影响到其股东的个人所得税问题,而且直接影响企业当期的现金流量。常见的股利分派形式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若发放现金股利企业不但须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而且,股东要支付个人所得税。若发放股票股利,便可将盈余留在企业内部,股东虽未得到现金收入,却可以从股票价值增值中获取收益,也无须交纳个人所得税。企业由于不用支付现金股利,可以增加营运资金,还相对扩大了所有者权益。而且实现了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这都是税收筹划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总之,企业在仔细研究政策导向安排自己的经营项目、经营规模等,最大限度利用税收法规中对自己有利的条款,无疑可以使企业的利益达到最大化。

三、谨慎选择纳税筹划方法,正视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

企业实施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包括:充分利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和选择最优方案;利用税法及文件相关条款;进行税负转嫁;纳税期递延。根据企业自身发展规模、地域的不同,企业在选择单一或者多个方法搭配的纳税筹划方法时,应该小心和慎重,各种方法各有特点和适应性,不能只为了减低税负,不考虑企业的自身状况。企业应充分预测风险和成本,建立纳税筹划风险成本预测和核算程序,由企业领导、财务人员、税务专家以及外部中介税务筹划机构构成内部讨论研究机制,制定多套方案适时选用。做到提前预计,发生后当期核算,最终形成合理有效的控制,把税务成本作为运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科学管理。要明确的是,税收筹划是为了企业价值最大化服务的,是一种方法与手段,而不是企业的最终目的,在这一点上认识不到,就会做出错误决定,如有的企业为了减少所得税而铺张浪费,大量增加不必要的费用开支;为了推迟赢利年度,得到“两免三减”免税期,而忽视生产经营、造成连续亏损等,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对企业有害无一利,从而使得整体税收筹划失败。

税收筹划蕴涵者很大的操作风险。如果盲目地进行税收筹划,其结果可能事与愿违,因此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必须充分考虑其风险性。如果企业管理决策层认为税收筹划就是搞关系、找路子、钻空子、少纳税;或是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账证不完整,信息失真,甚至企业还有偷税的前科,造成税收筹划基础不稳固,在这样的前提下筹划,其风险性极强。

四、 纳税筹划的几个误区

认为纳税筹划是会计人员做账的业务工作,与生产经营无关紧要。有人认为:纳税

和经营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概念。只要请一个好会计。通过账目间的相互运作,就能够少缴税。

这也是对纳税筹划的错误认识。其实,税收是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杠杆,与经营和

生产关系极为密切,它随时都指导和调节着企业生产经营的方向,企业只有把生产经营项目

放在国家税收政策倾斜的产业方面,既有利于微观调控的发展,又达到了降低税负的目的,

这就是我们纳税筹划的最根本的问题。

筹划离不开会计处理,会计处理是税收筹划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比如将来企业选择什么样的财务管理体制往往会影响企业的纳税筹划,企业的财务管理体制是由企业治理结构决定的,那为什么不在确定企业治理结构之时就考虑将来的财务管理体制呢?如果按常规行事,先确定财务管理体制,待税收筹划时发现财务管理体制不利于节税,再倒过来调整企业治理结构,岂不是事倍功半吗?又如:企业的开办费、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等,这些费用都要在何时扣除对企业有利,怎样设计才能使企业做到税收减免和节税兼得这些都要通过制定企业的会计政策加以规定。企业需要看的长远一些,顾及企业整个寿命周期。

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出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中,尤其是我国目前处在经济发展较快时期,加上应对加入WTO以后的新情况,我国的税收法规和政策将有较大的变动,这就要求纳税筹划必须面队现实,及时把握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所发生的变化,适时筹划,以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在实践中,征纳双方在一些筹划行为的合法性上可能存在分歧,解决的方法,一方面税务机关要遵从法律的规定,对认为不合法的要进行举证,避免随意否定给纳税人带来损失;另一方面纳税人要树立依法纳税的思想,筹划要有合法的依据和构成要件。

在21世纪的经济生活中,纳税人的筹划欲望将会更加强烈,人们会越来越多地运用税收筹划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企业所处的环境、内部经营和管理状况各不相同,纳税筹划没有固定的套路可循。因此,应根据自身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现充分合理纳税,以实现企业最终目标。总之,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纳税法制化进程的加快,纳税筹划将逐步成为每一个企业的自觉行为,成为企业走向成熟、理性的标志。

作者单位:延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系

参考文献:

[1]谢群松.不动产课税论[D].2003.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