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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知识大全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7 10:21:5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历史知识大全,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历史知识大全

篇1

2、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

3、第一部词典是:尔雅。

4、第一部大百科全书是:永乐大典。

5、第一部诗歌总集是:诗经。

6、第一部文选:昭明文选。

7、第一部字典:说文解字。

8、第一部神话集:山海经。

9、第一部文言志人小说集:世说新语。

10、第一部文言志怪小说集:搜神记。

11、第一部语录体著作:论语。

12、第一部编年体史书是:春秋。

13、第一部断代史:汉书。

14、第一部兵书:孙子兵法。

15、文章西汉两司马:司马迁。司马相如。

16、乐府双璧:木兰词、孔雀东南飞,加上《秦妇吟》为乐府三绝。

17、史学双璧:史记、资治通鉴。

18、二拍: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凌蒙初)。

19、大李杜:李白、杜甫、小李杜:李商隐、杜牧。

21、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

20、中国现代文坛的双子星座:鲁迅、郭沫若。

22、三代:夏、商、周。

23、《春秋》三传:左传、公羊传、谷梁传。

24、三王:夏禹、商汤、周公。

25、三山:蓬莱、方丈、瀛洲。

26、三教:儒、释、道。

27、三公:周时,司马、司徒、司空 西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清明,太师、太傅、太保。

28、三曹:曹操、曹丕、曹植。

29、公安三袁:袁宗道、袁宏道、袁中道。

30、江南三大古楼:湖南岳阳楼、武昌黄鹤楼、南昌滕王阁。

31、岁寒三友:松、竹、梅 32、三辅:左冯翊、右扶风、京兆尹。

33、科考三元:乡试,会试,殿试和自的第一名(解元,会元,状元)。

34、殿试三鼎甲:状元、榜眼、探花。

35、中国三大国粹:京剧、中医、中国画 。

36、三言: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冯梦龙)。

37、儒家经典三礼:周礼、仪礼、礼记。

38、三吏:新安吏、石壕吏、潼关吏。

39、三别:新婚别、垂老别、无家别。

40、郭沫若“女神”三部曲:女神之再生、湘果、棠棣之花。

41、茅盾“蚀”三部曲:幻灭、动摇、追求。农村三部曲:春蚕、秋收、残冬。

42、巴金“爱情”三部曲:雾、雨、电“激流”三部曲:家、春、秋。

43、第一部国别史:国语。

44、第一部记录谋臣策士门客言行的专集:国策、战国策。

45、第一部专记个人言行的历史散文:晏子春秋。

46、第一位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

47、第一首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357句,1785字)。

48、第一部文学批评专著:《典论〃论文》(曹丕)。

49、第一位田园诗人:东晋,陶渊明。

50、第一部文学理论和评论专著:南北朝梁人刘勰的《文心雕龙》。

51、第一部诗歌理论和评论专著:南北朝梁人钟嵘的《诗品》。

52、第一部科普作品,以笔记体写成的综合性学术著作:北宋的沈括的《梦溪笔谈》。

53、第一部日记体游记:明代的徐宏祖的《徐霞客游记》。

篇2

2、施肥:茉莉是一年多次抽梢、多次孕蕾、周年开花的植物,所以需肥量很大,要保持盆土有充足的肥力,这样才能保证茉莉花多开花。盆栽茉莉施肥以有机液肥为佳,但最好采用腐熟的人粪尿或腐熟的人粪尿掺鸡鸭粪、猪粪、豆饼、菜饼等,注意这些都要腐熟。

3、植株越冬后,要施一次浓肥,以便促其迅速抽生新芽,以金宝贝发酵剂充分发酵的有机肥最好。在盆土刚白皮、盆壁周围土表刚出现小干裂缝时施肥最合适。当新梢开始萌发时,可以施稀粪水,一般粪、水是1∶9的比例,并每隔7天施一次。快开花时,可适当增加粪水浓度,并每隔3天施一次。等到第二三批花开放的时候,可以1~2天追施一次。秋后应少施或停止施肥,以免植株旺长,组织柔嫩,难以过冬。

4、施肥前,先把盆土弄松,等土壤吹干后,再行施肥效果好。 浇水:茉莉怕旱忌涝,因此,浇水量应随季节、植株生长情况等灵活进行。4~5月份,2~3天浇一次透水。花蕾刚形成时,要扣水一次,就是当天上午不浇水,等到傍晚花蕾“低头”时候再浇水,这样可以促使植株粗壮,花开整齐。夏季为茉莉的盛花期,应多浇水,每天早晚各浇一次水,除正常浇水外可以向叶面和地面进行喷水,降低温度,提高空气湿度。

5、秋季每天浇一次水,冬至到立春期间,搬入室内越冬前应该浇一次透水,之后等到盆土见干后再少浇水,冬季浇水不要用冷水,要用温水。 修剪:正如人们所说的那样“茉莉不修剪,枝弱花少很明显”“修枝要狠,开花才稳”,茉莉花要勤修剪,才能长得更好,开花更多更美。茉莉花喜欢光照和高温,要求有良好的通风透气性,所以,要适当采取修剪密枝、弱枝、徒长枝等方法改善植株内部通风透光的条件。

篇3

林乾,历史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著有《传统中国的权与法》等多部学术专著,发表专业论文60余篇。

戴胄(?―633)是唐太宗时期著名大臣,相州(治所在今河南)安阳人,明习律令,品性坚贞刚正,颇有治事之才,曾明确提出“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太宗初即位,大理寺少卿一职出缺,太宗说:“大理乃人命所系,戴胄为人清白正直,他是最合适的人选。”即日下达任命书。

戴胄曾多次犯颜直谏,依据法律匡正皇帝的判决,折狱能析秋毫,言若泉涌,太宗更加倚重他,后吏部尚书,升任尚书左丞。贞观七年去世,太宗为之辍朝举哀,因其宅舍简陋容不下祭丧,下诏为之立庙。房玄龄、魏征与他关系友善,每到其生前所居之处,辄流涕不已。

匡太宗一朝之忿 彰国家大信

贞观元年,戴胄与唐太宗之辩被天下传为佳话。当时,通过玄武门之变登上皇位的唐太宗急于建立自己的干部队伍,于是大张旗鼓,在全国招贤纳士。一时间,多年不得志的人,包括原来在隋朝做官者无不趋之若鹜,太宗高兴地说:“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然而,选拔官吏的部门压力很大,因为他们无法一一核查每个人填报的履历真伪。情况反映上来后,唐太宗专门敕令,内容是自敕令之日起,伪造资历或官阶者自首免死,如果不自首,被查出来或被他人告发,一经核实,杀无赦。

敕令不久,有人举报徐州司户即主管民事的官员柳雄伪造在隋朝的做官经历,蒙蔽朝廷才做了现在的官。有人劝柳雄自首,他却抱着侥幸的心理回答说:“伪造官阶的人肯定不止我一人,朝廷岂能一一查实?”最终竟不肯自首。自首期过后,大理寺查实柳雄伪造官阶罪名属实,按照太宗敕令,大理寺卿将柳雄判处死罪。

这时,戴胄作为次长官―大理寺少卿,坚决反对这样的判决,并按照大唐的基本律法判柳雄为流刑。案子呈上去后,唐太宗怒不可遏,下令法官去执行死刑。戴胄坚守法律,反复与唐太宗争辩,达四五次之多。

唐太宗对戴胄说:“朕刚刚敕令,不自首者处死。你却断为流刑,这不是让朕失信于天下吗?难道你受了柳雄的贿赂要卖狱?”戴胄毫无退让,跟唐太宗争论说:“臣为天下人捍卫律法,不敢有一毫之私,更不能玷污法律。陛下既然把案件交给大理寺审理,就要按照我大唐律法来判。柳雄伪造官阶,没有死罪,应该断以流刑。”唐太宗更加气愤地说:“你遵守律法,将朕置于何处?我这个做天子的还有什么颜面?皇帝还有什么权威?”戴胄回答说:“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言者,当时喜怒之所自发。陛下因为有人在选官时舞弊作假,就发一朝之忿,而发敕令杀人,这将置大唐国法于何地?陛下收回成命,表面上有损皇帝权威,实际上这才是让律法为天下臣民所信守,彰显国家的大信啊!”

戴胄一番话,浇灭了太宗的一朝之忿。不错,律法才是国家的大信,皇帝的话也不是金口玉言,喜怒之发岂能凌驾于国家律法之上?!唐太宗承认自己的做法不妥,对戴胄说“法有所失,公能正之,朕何忧也!”柳雄最后判处流刑。

《唐律》有《辄引制敕断罪》一条,实际解决了“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该法律规定:诸制、敕断罪,临时处分,不为永格者,不得引为后比。“辄引”是擅自引用。制和敕,是皇帝的命令。如果法官在审判时擅自引用皇帝的制、敕,而这些制、敕只是临时处分、不为永格,即没有载入法典中,这种情况下导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这条规定表面上是约束司法人员,实际是约束皇帝的个人行为不能超越国家的根本大法:皇帝因为某件事下达指示,司法官员就援引作为判案的依据,这是禁止的,因为这样的“皇言”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如果援引导致罪有出入,要以故失论,属于主观故意,要加重惩罚。

礼法并用 决“不解佩而误入阁”案

戴胄对法律坚守的事例,还涉及到一个大人物―对唐代立法做出突出贡献的长孙无忌。长孙无忌与唐太宗李世民是布衣之交,在玄武门之变中起到关键作用,加之其妹又是皇后,故地位尤为尊崇。史书记载,太宗时常召长孙无忌到寝宫议事,对其礼遇为其他群臣所不及。贞观元年,长孙无忌拜为左仆射即宰相。

一次,长孙无忌奉召入宫议事,由于事出急迫,竟然忘记把随身携带的佩刀解下来,而是直接进入东上阁门。等办完事出门,监门校尉才发觉。这件事情在当时影响太大了,一时人们议论纷纷。唐太宗只好按程序把案子交给臣僚议罪。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认为:校尉失察,罪当死;长孙无忌误带刀入殿,应徒二年,罚铜二十斤以折罪。唐太宗认为所议恰当,想要采纳。但大理寺少卿戴胄不同意,他反驳说:“校尉是因为长孙无忌牵连而致犯法,不应该重判。如果援引他们二人所犯的是过失犯罪,那么从情理上来看是没有任何差别的,而对他们判处的结果却是生与死之间,这完全不同,臣非常冒昧,仍坚持原来的意见。”因戴胄固守原议,一再犯颜谏阻,唐太宗最后赦免了监门校尉的死罪。

贞观元年,受唐太宗之命,长孙无忌全面主持修订法律工作。按照“宽减”、“平允”和“画一”的原则,历时十年之久,《贞观律》终于修成。唐高宗即位后,遵照太宗遗命,于永徽元年即公元650年,下诏时为太尉的长孙无忌再度领衔修订法律,并对法律条文逐条解释,这就是后来享誉世界的《永徽律疏》,又称《唐律疏议》。它是中国古代法律成熟的标志,也是古代中国对世界特别是东南亚国家影响最大的一部法典。

篇4

一、饮食礼仪内容

餐桌礼仪在中国人的完整生活秩序中占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他们认为,用餐不单是满足基本生理需要的方法也是头等重要的社交经验。为此,掌握某些中式餐饮规则的知识便显得特别重要了,无论你是主人,抑或只是一位客人,都必须掌握一些规则。

圆形餐桌颇受欢迎。因为可以坐更多人,而且大家可以面对面坐,一家之主的身份并不像西方长形餐桌上很清楚地通过他的座位而辨认。客人应该等候主人邀请才可坐下。主人必须注意不可叫客人坐在*近上菜的座位。此为一大忌。

必须等到所有人到齐才可以开始任何形式的进餐活动即使有人迟到也要等。一旦大家就位,主人家便可以做开场白了。进餐期间,主人必须承担一个主动积极的角色敦促客人尽情吃喝是完全合理的。

一张典型中式餐桌看上去相当空,在西方人眼中尤甚。每张座位前可见放在盘上的一只碗;右面是一组筷子与汤匙,分别放在各自的座上。在正式场合上,会出现餐巾,主要放在膝上。

在正式宴席上,菜式的吃法很像放映的幻灯片,每一次一道菜。令人惊讶的是,米饭不是与菜式同上,不过可以选择同吃。由于菜式各有特色,应该个别品尝,而且一次只从碗中吃一种,不是混合品尝。不可用盘子吃,只能用碗。骨头和壳类放在个别盘中。不干净的盘子必须经常用清洁盘子替换。

除了汤之外,席上一切食物都用筷子。可能会提供刀*,但身为中国人,最好用筷子。筷子是进餐的工具,因此千万不可玩弄筷子把它们当鼓槌是非常失礼的做法,更不可以用筷子向人指指点点或打手势示意。当然,绝对不可吸吮筷子或把筷子插在米饭中,这是大忌这正好像葬礼上的香烛,被认为是不吉利的。再有,不可用筷子在一碟菜里不停翻动,应该先用眼睛看准你想取的食物。当你用筷了去取一块食物时,尽量避免碰到其他食物。可能的话,用旁边的公筷和汤匙。吃完饭或取完食物后,将筷子放回筷子座。

一席中式餐饮如果没有茶便称不上正式了。为此,尽可能贮存不同品种的茶是明智的做法,确保最精明的品味也照顾到。有关茶的问题,应该注意几件关键的事。座位最近茶壶的人应该负责为其他人和自己斟茶斟茶的次序按照年岁,由最长者至最年青者,最后为自己斟。当人家为你斟茶时,礼节上应该用手指轻敲桌子,这样做是对斟茶者表示感谢和敬意。

二、礼仪规则

中国人乃礼仪之帮,民以食为天,用餐岂能没有规矩!虽然说讲不讲究都是一日三餐,但是知道总比不知道好吧!

1、请客要早通知,6:00入席,5:50才叫客人来,不合适。

2、主人家不能迟到;客人应当迟到5-10分钟,这是非常体贴的客人哦,注意掌握,自然宾主皆欢。

3、要是坐圆桌子,对着大门的是主座,或是背靠墙、柜台的;讲究些的饭店,会用餐巾予以区分,餐巾最高大的位置不能随便坐哦,除非你打算好请客喽:

4、主人右手边的是主客,左手边的是次重要的客人;门边面对主人的,自然是跑腿招呼的陪客坐的啦。

5、做客人的不能直接向点菜员吆喝指点,应该乖乖坐等主人家点菜;如果客人确实有严重的忌口或爱好,应当轻轻告诉主人家,主人自然要替他做主,满足客人小小或大大的要求。

6、主人家,不点或少点需要用手抓或握着吃的菜,比如蟹、龙虾腿、排骨等等。一顿饭来上三个这样的菜就没治了。还有什么礼仪可讲!

7、不勉强也不反对别人少量饮酒,无酒不成宴嘛!

8、上酒水上菜了!老外喜欢自夸手艺,国人可不作兴吹嘘自己点的菜,主人家细心观察凉菜上齐、每位杯中都有酒水后,当立即举杯,欢迎开始之类的,转动圆盘或是示意右手边的主客动第一筷。主客可别推让太久哦,大家肚子都饿了,就等你开吃了!吃了的别忘了赞美一下哦。

9、之后的每道菜一上来,虽然服务员与主人还是会转到主客面前,但并不用太拘泥啦,如果正好在我面前,又没人转动圆盘,我也会先夹一小筷子尝尝的!

10、主人家要常常转圆盘,照顾到绝大部分客人;陪客则补充招呼服务一下;客人的手能不碰圆盘而吃完整餐,则宾主又皆欢啦。

11、如果没有服务员分菜或是公筷、公勺,夹菜的时候可要先看好,切不可用自己的筷子在盘中挑来拣去,甚至搅拌!不是每个人都像爱人一样不介意你筷子上的口水的!通常看准了拣距离自己最近的那部分。

12、最好让筷子上的食物在自己的接碟中过渡一下,才送入口中。可以使吃相看起来不是那么急切。

13、食物在口中咀嚼时,切记的大事就是闭紧双唇,以免说话、物体掉落、汁水外溢,以及免得发出骠叽骠叽的倒胃口声响。

14、无论是用餐期间或用餐前后,都应当背部挺直,尽量往后坐椅子而不*。用餐期间,基本上双手都在桌面以上。

15、一个太好胃口的主人,和正在减肥的客人,不适宜这样的饭局哦。

三、容易忽视的注意事项

餐桌上有许多应注意的礼仪,而这些礼仪常被忽视。

(一)就座和离席

1、应等长者坐定后,方可入坐。

2、席上如有女士,应等女士座定后,方可入座。如女士座位在隔邻,应招 呼女士。

3、用餐后,须等男、女主人离席后,其他宾客方可离席。

4、坐姿要端正,与餐桌的距离保持得宜。

5、在饭店用餐,应由服务生领台入座。

6、离席时,应帮助隔座长者或女上拖拉座椅。

(二)香巾的使用

1、餐巾主要防止弄脏衣服,兼做擦嘴及手上的油渍。

2、必须等到大家坐定后,才可使用餐巾。

3、餐巾应摊开后,放在双膝上端的大腿上,切勿系人腰带,或挂在西装领 口。

4、切忌用餐巾擦拭餐具。

(三)餐桌上的一般礼仪

1、入座后姿式端正,脚踏在本人座位下,不可任意伸直,手肘不得靠桌缘,或将手放在邻座椅背上。

2、用餐时须温文而雅,从容安静,不能急躁。

3、在餐桌上不能只顾自己,也要关心别人,尤其要招呼两侧的女宾。

4、口内有食物,应避免说话。

5、自用餐具不可伸入公用餐盘夹取菜肴。

6、必须小口进食,不要大口的塞,食物末咽下,不能再塞入口。

7、取菜舀汤,应使用公筷公匙。

8、吃进口的东西,不能吐出来,如系滚烫的食物,可喝水或果汁冲凉。

9、送食物入口时,两肘应向内靠,不直向两旁张开,碰及邻座。

10、自己手上持刀叉,或他人在咀嚼食物时,均应避免跟人说话或敬酒。

11、好的吃相是食物就口,不可将口就食物。食物带汁,不能匆忙送入口,否则汤汁滴在桌布上,极为不雅。

12、切忌用手指掏牙,应用牙签,并以手或手帕遮掩。

13、避免在餐桌上咳嗽、打喷嚏、怄气。万一不禁,应说声对不起。

14、喝酒宜各随意,敬酒以礼到为止,切忌劝酒、猜拳、吆喝。

15、如餐具坠地,可请侍者拾起。

16、遇有意外,如不慎将酒、水、汤计溅到他人衣服,表示歉意即可,不必恐慌赔罪,反使对方难为情。

17、如欲取用摆在同桌其他客人面前之调味品,应请邻座客人帮忙传递,不可伸手横越,长驱取物。

18、如系主人亲自烹调食物,勿忘予主人赞赏。

19、如吃到不洁或异味,不可吞入,应将入口食物,轻巧的用拇指和食指取出,放入盘中。倘发现尚未吃食,仍在盘中的菜肴有昆虫和碎石,不要大惊小 怪,宜侯侍者走近,轻声告知侍者更换。

20、食毕,餐具务必摆放整齐,不可凌乱放置。餐巾亦应折好,放在桌上。

21、主食进行中,不宜抽烟,如需抽烟,必须先征得邻座的同意。

22、在餐厅进餐,不能抢着付帐,推拉争付,至为不雅。倘系作客,不能抢付帐。未征得朋友同意,亦不宜代友付帐。

23、进餐的速度,宜与男女主人同步,不宜太快,亦不宜太慢。

24、餐桌上不能谈悲戚之事,否则会破坏欢愉的气氛。

四、中式饭菜招待程序

先叫一个冷盘以刺激食欲,接著叫一锅清汤,热汤有助增加体温,喝过热汤后便开始品尝主菜,通常按照自己的口味叫主菜,但必要叫一碟十足辣味的菜肴,才算得上为一顿合宜的中式饭,以辣味菜肴配?清淡的白饭,使菜肴辣而温和,白饭淡而香浓;一顿饭的压轴食品是甜点,通常是甜汤,如红豆沙、芝麻糊等,亦有其他种类,如布丁、班戟、雪糕等,同样香甜可口。

吃的方式

要待热汤变凉一点而入口时又不失汤味,应用汤匙一小口抿出声的饮;至于吃饭,要提起饭碗贴着唇边,用筷子把饭粒推入口里,这是一个最容易的吃饭方法,亦表示喜欢吃那顿饭;若吃饭时不提起饭碗,即表示不满意饭桌上的菜肴。

菜肴

中式菜肴大多数不会只有一种材料,通常有其他伴菜或配料衬托主菜,以做出色香味俱全的菜肴,例如烹煮猪肉,会以爽脆的绿色蔬菜做伴菜,如芹菜或青椒,衬托粉红色、柔的猪肉。一顿饭不会只有一款菜肴,通常同时端上两款、甚至四款菜肴,且每款菜肴都要色香味俱全,端上次序则以菜肴的搭配为大前题,通常同类的菜肴会同时端上,不会前后分别端上,总之整顿饭都要讲求协调的搭配。

饮料

茶是中国人的日常饮料,汤是他们饭食时的最佳饮料,在特别的日子或场合上,中国人会饮葡萄酒或烈性酒,却不会饮水,这与西方人不同。中国茶是茶楼的主要饮料,虽然有其他饮料供应,但他们认为茶是最提神醒胃的饮料,尤其是吃了油腻的点心,茶有助洗去油腻。每桌都供应一个或两个茶壶,且可不断添饮,客人只需揭开茶壶盖并放在壶顶上,便有侍应前来添滚水;无论同席者的茶杯有多少茶,其中一位都可为别人斟茶,但记著要先为别人斟,最后为自己斟,这才合乎礼仪。茶楼备有不同种类的茶叶,客人可随个人喜好选择。

篇5

1、办公桌的礼貌

我们办公室有十张办公桌,情形却大不一样。只有一两张是整洁的,其他都是惨不忍睹。我一看到凌乱的办公桌,就对这个桌子的主人打了折扣。

所以奉劝大家,保持办公桌的清洁是一种礼貌。

想说说在办公室里用餐的事,使用一次性餐具,最好吃完立刻扔掉,不要长时间摆在桌子或茶几上。如果突然有事情了,也记得礼貌地请同事代劳。容易被忽略的是饮料罐,只要是开了口的,长时间摆在桌上总有损办公室雅观。如茶水想等会儿再喝,最好把它藏在不被人注意的地方。

吃起来乱溅以及声音很响的食物最好不吃,会影响他人。食物掉在地上,最好马上捡起扔掉。餐后将桌面和地面打扫一下,是必须做的事情。

有强烈味道的食品,尽量不要带到办公室。即使你喜欢,也会有人不习惯的。而且其气味会弥散在办公室里,这是很损害办公环境和公司的形象。

在办公室吃饭,时间不要太长。他人可能按时进入工作,也可能有性急的客人来访,到时候双方都不好意思。在一个注重效率的公司,员工会自然形成一种良好的午餐习惯。

准备好餐巾纸,不要用手擦拭油腻的嘴,应该及时擦拭。嘴里含有食物时,不要贸然讲话。他人嘴含食物时,最好等他咽完再跟他讲话。

2、洗手间的礼貌

我有一回在洗手间遇到同事,当时正在想事情,没有主动打招呼,同事也没跟我打招呼,她认为我高傲,这样后来我们之间好像就有了一种隔膜。

所以,在洗手间遇到同事不要刻意回避,尽量先和对方搭话。千万不要装做没看见把头低下,给人不爱理人的印象。也不要与上司在同一时间上洗手间,特别是洗手间小的情况下。

有的洗手间采用封闭的门扉,在有人敲门时,应回答:我在里面!

3、有借有还的礼貌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这是妈妈在我小时候告诉我的。

假如同事顺道替你买外卖,请先付所需费用,或在他回来后及时把钱交还对方。若你刚好钱不够,也要在次日还清,因为没有人喜欢厚着脸皮向人追债。同样地,虽然公司内的用具并非私人物品,但亦须有借有还,否则可能妨碍别人的工作。还有就是严守条规,无论你的公司环境如何宽松,也别过分从中取利。可能没有人会因为你早下班15分钟而斥责你,但是,大模大样地离开只会令人觉得你对这份工作不投入、不专一。此外,千万别滥用公司的电话长时间聊天,或打私人长途电话。

4、电梯间里的礼貌

电梯很小,但是在里面的学问好大呢。

伴随客人或长辈来到电梯厅门前时,先按电梯按钮;电梯到达门打开时,可先行进入

电梯,一手按开门按钮,另一手按住电梯侧门,请客人们先进;进入电梯后,按下客人要去的楼层按钮;行进中有其他人员进入,可主动询问要去几楼,帮忙按下。

电梯内尽可能不寒暄。电梯内尽量侧身面对客人。

到达目的楼层,一手按住开门按钮,另一手并做出请出的动作,可说,到了,您先请!

客人走出电梯后,自己立刻步出电梯,并热诚地引导行进的方向。

5、拜访客户的礼貌

我常出门拜访顾客,有时会很紧张。后来自己摸索,时间长了,加上别人告诉的经验,也就不觉得紧张。

第一条规则是要准时。如果有紧急的事情,或者遇到了交通阻塞,立刻通知你要见的人。如果打不了电话,请别人替你通知一下。如果是对方要晚点到,你要充分利用剩余的时间。例如坐在一个离约会地点不远的地方,整理一下文件,或问一问接待员是否可以利用接待室休息一下。

当你到达时,告诉接待员或助理你的名字和约见的时间,递上您的名片以便助理能通知对方。如果助理没有主动帮你脱下外套,你可以问一下放在哪里。

在等待时要安静,不要通过谈话来消磨时间,这样会打扰别人工作。尽管你已经等了20分钟,也不要不耐烦地总看手表,可以问助理他的上司什么时候有时间。如果等不及,可以向助理解释一下并另约时间。不管你对助理的老板有多么不满,也一定要对他有礼貌。

当你被引到经理的办公室时,如果是第一次见面应做自我介绍,如果已经认识了,只需互相问候并握手。

一般情况下对方都很忙,你要尽可能快地将谈话进入正题。清楚直接地表达你要说的事情。说完后,让对方发表意见,并要认真地听,不要辩解或不停地打断对方讲话。你有其他意见的话,可以在他讲完之后再说。

6、社交中的"黄金原则"

(1)对朋友的态度要永远谦恭,要常常微笑着同别人交谈,交往。

(2)对周围的人要时时保持友好相处的关系,寻找机会多为别人做些什么, 例如,你的邻居病了,你能想到为他做一碗可口的汤,别人对你就会经久难忘。

篇6

案例背景介绍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股份”)是股票市场上的老牌零售百货业上市公司,其主力业态是百货连锁、超市连锁、电器连锁三大领域。

大商股份于1992年经大连市体改委批准,由国有企业改组设立。1993年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为了与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商国际”)区分开,于2010年完成核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现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大商股份已经由大连本地的零售公司发展为覆盖中国东北的区域性龙头企业,旗下拥有80家门店,营业面积超过300万平方米。

从大商股份的基本财务数据(见表1)来看,除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对行业的普遍冲击,公司的营业水平突出,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主营利润比重(资本利用效率)每年都有稳定的增长,可见公司一直处于发展上升的态势,这也符合多年来股市研究员的预测报告。但是,公司股价一直与公司经营的良好走势和年报表现严重不符。

而国商公司接手大商股份后,一再减持自己的持股份额,短短不过一年时间,持股比例便下降至8.81%,与第二大股东大商国际的所持股份仅相差0.01%。

2011年4月,国商公司通过二级市场继续减持,减持后占公司总股本的 8.62%。原公司第二大股东大商国际一直持有公司8.80%的股份,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同业竞争问题又浮上水面。

2012年6月,茂业国际大举购入大商股份的流通股,并持续力达到举牌。大商股份的控制权争夺之战进入白热化阶段。

三次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两次控股股东的更换,大商股份中上演的控制权争夺之战,给上市公司治理带来的究竟是暴风雨后的彩虹还是无法止步的深渊?

公司章程保障大权在握

大商股份在1992年上市后,公司章程基本无大的改动。大商集团作为上市时的第一大股东,在制定公司章程方面具有绝对的时间优势。

这里首先梳理一下2009年6月发生的第一大股东更替事件(见图1)。2008年以前,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大连国资委”)通过大商集团达到控制大商股份这个上市公司的目的。而2009年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使大商集团由国有企业转身为股份制公司。因而,同年6月,大连国资委专门设立了国商公司,以防止同业竞争为由,重新将大商股份控制在自己手中。

我们可以通过2009年的大商集团股份制改革找出大商集团实际控制人。大商集团在2009年10月将100%股权出让给了曼妮芬、红蜻蜓和波司登后,以牛刚为法人代表的大商集团鞍山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大商管理”,为大商集团名下全资子公司)增资入股持25%的股份,稀释了三家的股份。四年后,曼妮芬退出大商集团,将其所持股权转让给大商管理,大商管理控制了大商集团55%的股份。由于大连国资委属于国家机关,其名下的国有资本的控制权由大商集团管理层代为管理,因而大商集团管理层也控制了大商股份。

可见,大商集团管理层一直巧妙地运用股权比例和治理结构绕开大连国资委直接掌控大商股份。如此便不难解释多年来大商股份在控股股东不明朗的情况下仍有条不紊地进行日常治理。这场表面上的二度交主,实际上未对牛刚为代表的大商集团管理层的控制权产生影响。

这时再来看董事会成员变动表(表3),就可以充分证明控制权的一贯性。公司章程中第三章写道,“每届董事候选人名单由上届董事会(董事局)以提案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如表3,董事会的核心人物――董事长牛刚自1995年至今一直任大商股份董事长,并兼任大商集团、大商国际等六家关联公司董事长。同理,虽然2010年董事会成员经历了较大更替,但更替人员多为大商集团员工,只能将这次换血视作大商集团内部的正常人员更替,对控制权的影响微乎其微。

董事会作为隶属股东大会的重要职能机构,是控制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董事会的设置章程,大商集团拥有一致的董事构成,进而形成稳固的控制权,中小股东的话语权受到严重限制。

利益往来巧用表决议案

大商股份在2004年对相关章程进行了较大程度的修改,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中小股东处境,包括:

一、修改董事会的审批权限: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投资金额增加一倍,但运用资金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不变。

二、增加第一百三十三条: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根据大商股份的公告显示,2008至2013年间的16次股东大会有15次涉及关联交易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12年以前,由于股权相对分散,在股东大会上,只要得到国商公司的支持(是普遍的情况),大商集团提出的议案一般都可以通过,许多不合理却顺利通过的议案更让众人产生大商集团利用大商股份的疑虑。

大连商场北楼在2006年欲卖给上市公司时,由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价为5.02亿元。且不论中国人的常识:地价年年在增,大连商场作为市区繁华地段的大型楼盘,远不会可能贬值。可就在2009年大商集团整体估值大跌至1.85亿元后,2013年,当大连商场北楼再次注入大商股份这家上市公司时,其评估值又激增至13.66亿元。这忽高忽低的评估值大大违背市场规律,让人疑惑该议案通过的合理性,也让中小投资者感到其投资决策不公正的可能。

茂业进军带来改革曙光

大商股份的良好业绩和表现吸引了诸多基金投资者的目光,2012年中,茂业国际突然对外宣告已购入大商股份4.5%的股权,拉开了茂业国际进军大商股份的大幕,大商国际也开启了防御战。

大商股份在2012年的中期报告中显示,上半年营业利润9.60亿元,同比暴增172.91%(同行业平均增长率为14.5%),一反上年第四季度的亏损情况。从股价上看,在大盘持续下跌的行情中,大商股份却突然飙涨。因此,可推断大商股份希望通过刻意释放业绩、做大公司市值的行为增加公开二级市场“入侵者”的成本。但同时,茂业国际通过旗下成商集团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和茂业商厦发行的一年期融资券,成功将其现金余额增至十余亿元,全力支持其对大商股份的收购股权计划,并在2013年2月达到举牌份额――5.00%。

2013年5月,大商股份在停牌近4个月后公布重组方案――大商股份拟向第一大股东大商国际的母公司大商集团及间接股东大商管理发行定向股,收购其零售业务及有关资产。如果该重组方案通过,大商集团、大商国际和牛刚合计持有大商股份37.1%的股权,成为上市公司的绝对控制人,可以全盘摧毁茂业国际的入主计划,也可解决之前一直困扰的同业竞争问题。在关于这次重组方案的表决大会中,除大商国际因关联方需要回避,茂业国际明显的反对态度和机构投资人对重组资产增值率高达10倍的不满使得这次重组计划遭遇滑铁卢。大商集团试图通过资产重组的方式增加持有股份的计划也难以实现。

第二大股东――国商公司作为国资股东几乎淡出了具体经营,且当年获得股权也是因为避免同业竞争和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从大商国际手中零成本获取。或许大商集团可以让国商公司受让部分或者全部股权,一举拉开与茂业国际的持股差距,正如当年无偿划转股份给国商公司一样。可惜这种转让模式具有历史的特殊性,历史已无法重演。

这样,茂业国际正式加入大商股份的大股东行列,开始了与大商集团的控制权争夺之战。根据公司章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在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茂业国际就申请增加临时提案,提案希望将董事选举方式改革为“持股比例超过3%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名单”。如果该议案得到通过,茂业国际将顺利进入大商股份董事会,机构投资者甚至散户投资者也可能拥有更多的直接控制权。然而,这次努力遭到腰斩,这也说明了治理结构设置在大商集团控制上的重要性。

至此,大商股份便形成了大商国际、国商公司和茂业国际三足鼎立的局面。大商集团利用其股权优势进行的交易提案将受到更多的阻力,这场争夺战也势必增加市场和媒体甚至监管部门的关注,这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大商股份的治理结构,形成对所有投资者公平且交易成本较低的治理环境。

理论思考与启示

篇7

关键词:大学权力;知识;伦理;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和谐共生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2)09-0053-05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12jdsz2027);中央高校基本科研经费资助项目(kd2012w24);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资助项目(cxzz12-0921);中国矿业大学教代会工会工作研究重点课题(kd201101)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赵保全(1976-),男,山东临沂人,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办公室助理研究员,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道德哲学;罗承选(1947-),男,四川乐山人,中国矿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道德哲学。大学权力是大学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关系着高等教育的长远发展。近年来,关于大学权力的研究日渐深入,讨论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如何界定大学权力的定义、形式和特征,以及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在大学权力结构框架中的地位和关系等,但大都是从高等教育组织结构角度进行分析,缺乏从权力的内部生成逻辑暨知识的视角进行探究。大学是研究高深知识的地方,创造、发展和运用知识是大学的特殊使命。大学作为一种知识生产的场域已经成为社会的重要制度,它反映了知识本身及其在社会中生产、组织、地位、功能的转变。[1]为此,从知识的视角来分析大学权力的生成逻辑以及内在的伦理价值,探究大学权力的和谐发展之路,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历史考察:知识特性与权力生成

梳理知识与权力之间的关系,必须解决这样几个问题:什么是知识?知识的特性是什么?知识的生产方式和表现形式是什么?人们对于“知识”这一异常熟悉的概念,一向存在不同的认识,无论是对其起源与定义,还是对知识的价值与表现诸方面都存在相当大的分歧。当代哲学认为,知识是认识主体对外在事物正确把握后形成的信息。北京大学胡军教授撰文认为,知识构成的三个条件分别是信念、真和证实。关于知识的特征,默顿以“四原则”表明了知识具有公共性、普遍性、非牟利性质和有组织的怀疑。也有学者认为,知识的特点突出表现为程度上的高深性、功能上的专门性、性质上的公共性、过程上的游移性。[2]知识的门类众多,按照内容可分为自然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和思维科学知识;按照存在的形式,可以分为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知识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得到积累和发展,并日渐呈现出明显的分化态势。鉴于知识定义与表现形式的多样性,本文所指的知识是与普通知识相对的高深知识,主要是指处于知识结构的顶端、依托大学研究所形成的深奥、专门化的系统知识。高深知识是大学存在和发展的根基。大学作为学术共同体,追求知识的生产、创造、应用、传承为其首要目标。正如弗莱克斯所说,“大学是这样一种机构:它自觉地献身于对知识的追求,力争解决难题,用挑剔的眼光去评价人们的成就,并用真正的高水平去教育人。”

知识所具有的认识与实践价值使其逐步成为人类行为的基础和社会发展中的活跃要素,不断刺激新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出现,与知识相关联的组织形式也日益复杂化。甚至有专家认为,在知识社会中,知识生产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中心,知识已经超越了生产资本的附庸,以知识行动重构了当代的社会结构。[3]52因此,无论是政府机构还是社会组织都对知识给予了高度重视。大学作为知识生产重要基地,自然而然地为社会各界或权力主体所关注。我们要特别指出,在大学研究的知识体系中,自然科学因为其突出的工具理性,以及系统的知识体系,与实践保持着非常紧密的联系,超越于人文科学而成为社会核心知识,占据着明显的文化优势。知识不仅是大学作为独立机构合法存在的基础,也是学术共同体成员的活动领域和共同要素,由此形成的各项大学职能都与知识要素紧密相联。大学因为拥有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知识资源,作出了对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知识贡献,形成了特殊的知识权威地位,也就拥有了其他社会组织难

以企及的权力。也正是知识及其力量,促使大学成为社会的良知、批判变革社会的力量、人类的公器。

大学与知识生产存在着历史继承和现实需要的双重依存关系。知识分子是知识生产的主体,又是知识运用和联系的主体性媒介。由于高深知识的特性,决定了其研究主体是学院派知识分子——大学教师,而非普通公共知识分子。[4]5-6随着知识领域的细分和专业分割的强化,大学不是完全意义上的道德推崇者,而是由学科分割而形成的知识操守者,大学教师的角色定位也相应发生了变化,积极将自己融入权力系统中,通过与政府企业合作、承担课题等方式将所拥有的知识转化成权力。所以,以高校教师为代表的知识分子已经成为联系政府与高校权力系统的媒介。即政府、科研机构以及市场经济等社会因素与知识生产的内在规律相互作用,影响和决定着当下的知识生产方式,并借助大学组织特性将内在的权力因素表现出来。无论德国大学坚持的“教学科研相统一”,还是美国的巨型大学,都是围绕知识生产进行的权力配置再调整,使大学知识生产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上初步实现契合。大学因此凝聚了一大批科学家等社会知识分子,以人才培养为平台将知识的创造、传播和应用紧密联系起来。知识产生的条件,也印证了权力对大学和知识发展的独特作用。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大学承担着更为迫切的知识生产任务和要求。

什么是权力?知识如何构成权力?中外学者都重视权力的控制和影响力,把权力定义为一种由利益关系而产生的掌握着特定资源的个人和机构对其他公众影响和支配的能力。[5]29权力可分为经济权力、政治权力和文化权力。本文所谈的主要是大学权力,指介于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之间的一种控制力量,其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大学组织自身科层化所形成的行政权力,一种是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权力。通常而言,前者与大学学术权力一起行使的是大学自治权,后者则行使对大学的管理权。[6]33大学权力究竟源自哪里?借助前人对大学组织—权力结构演变的历史考察,可以发现无论是早期的行会大学还是当下的研究型大学,其权力主要来于自主管理大学内部事务的能力。基于实现研究高深知识的宗旨,大学在运行中为了获取发展学术研究相关的资源,必然要求分享话语权和参与决策权,因此被以政府为首组建的公共权力体系所关注,并试图利用掌控大学来实现对知识、利益和价值的获取。大学与制度、权力、知识建立了联系。当然,大学权力与政治权力或政府权力有所不同。贺麟曾提出,学术与政治两者彼此应互不侵犯,但是“学术和政治中间,又有一种密切的联系,失掉了这一联系,就会两败俱伤”。[7]这一联系是对大学权力与知识关系的简约概括。毋庸置疑,西方哲学研究者也认为知识与权力紧密相连。福柯不仅将知识和知识体系由客观的科学知识拓展至具有更为广泛的文化背景和文化意蕴的知识,而且将权力由单纯的国家强势权力拓展至介入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控制和支配方式,增加了更为丰富的内容——微观权力,进一步深化了对“知识/权力观”的认识。他曾明确指出,在人文科学里,所有门类的知识的发展都与权力的实施密不可分。[8]“知识是权力的眼睛。凡是知识所及的地方也是权力所及的地方。知识总是以真理的形式为权力作辩护。知识为权力划定范围,权力为知识确定形式。两者互相支撑。”[9]可见,知识本身就是一种权力,高深知识所产生的权力和利益成为各方竭力争夺的对象。各国政府把权力触角伸向大学,希望凭借知识内在的功利性和实用性巩固自己的权力基础,并实现对知识分子的控制。知识与权力的紧密结合已经成为常态。大学成员也利用所掌握的知识以及在专业领域的权威地位,得以分享世俗权力和大学内部资源。关于权力对知识的作用,张之沧认为,“自从知识与权力结合后,知识就逐渐发生异化:一是通过权力的支配、控制和利用,使知识从属权力,形成工具知识。二是通过权力垄断、支配人力、物力、财力和相关的学术机构与教育资源优先发展与权力相关的知识,形成权力知识。”[10]此处所说的权力,主要是基于“探究高深知识的需要”形成的维护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的重要力量。 ,知识特别是高深知识,具有深刻的理性思维,由大学教师为主的知识分子所掌握,由此构成的权力体现出浓郁的知识色彩和知识含量。外在权力比如政府权力和市场形成的经济权力为促进知识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和平台,而

内在的大学行政权力则为实施知识管理和知识传播设定了规则,产生着积极或消极性的作用,呈现出推动或拖延的作用。换言之,权力通过知识可以得到加强或削弱,知识通过权力可以得到传播或抑制。所以,权力、知识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产生了一种明显的趋势:知识越来越拥有权力,权力越来越依靠知识。两者的结合点在于知识的真理性和实用性。

二、理性哲思:大学权力的知识底色

大学围绕高深知识开展工作,知识与权力的关系决定了大学权力具有的知识底色。考察知识底色,目的在于更加深入地区分大学权力与社会权力的关系,更好地把握大学权力作用的方式,实现大学权力保障学术研究和知识创新、人才培养的应有目的。为此,笔者从下面三个角度来考察大学权力所独有的知识特质:

(一)认知维度:大学权力受高深知识发展规律的制约

1.权力受知识发展水平的制约。知识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大学依据知识的权威地位,为社会发展做出重要的知识贡献,展现了学术共同体成员对知识的共同兴趣和追求,也从另一侧面说明了知识在大学组织要素中的特殊地位,不仅都以获取知识为共同目标,而且固化为共同体所履行的重要职责,并内化成组织的行动规则和自由平等的精神指导。无论是大学的教学、科研还是社会服务,都是围绕知识要素展开的,进行知识的生产、传播和应用转化。即使现在宣称的大学“第四大功能”——文化传承和创新功能,也是基于以知识为基础所形成的人类文化的传递和创新。所以,大学的知识禀性是大学产生和发展的关键所在,追求高深学问是大学合法存在的基础,也是与其他社会机构相区别的标志。何立民编撰的《知识学原理》[11]认为知识发展规律可分为人类知识的分离性发展规律、人类知识的集成性发展规律与人类知识的非线性发展规律。所以,大学权力无论是作为政府权力的外在的延伸还是学术权力的内在拓展,都要根据高深知识发展规律进行设计,并据此对大学成员的活动进行制约,以期实现对知识控制的元目的。另外,知识的专业化趋势越演越烈,使得学术的职业化和大学人对大学的依附性愈来愈强,由此,大学权力主体不可避免地受制于学术职业所共同认可的基本伦理规范、机构内部学术晋升标准和业绩评定及报酬分配准则等知识要素演变规律的制约。[12]

2.权力受知识运用水平的制约。知识运用效果有两个影响因素:一是掌握知识的群体和对知识的掌控程度;二是知识运用的环境及知识作用于权力的方式。在社会管理进入技术时代的今天,以大学教师为主体的知识权威依靠在相关知识领域的掌控力,通过发表建议和意见来参与管理,成就了“专家统治”现象。根据对知识掌控的程度划分为处于强势的专家群体和处于弱势的民众两个群体,前者与管理阶层一起分享着资源配置权与话语权。因此,基于对知识的产生、掌控的要素不同来考虑,大学内部分化成以干部为代表的管理人员、以教师为代表的学术人员,权力也随之分化为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前者如校长的管理权,后者如学术委员会的裁决权,并往往通过制度将权力予以固化。即使在学术人员内部,也因知识掌控力的不同又进一步分化,比如,相对于年轻教师,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凭借其在知识和学术领域的领导性地位,对学科与专业建设、职称评定等资源分配方式具有绝对优势,引申和衍生出具有权力性的控制关系,并借助科层体系将自己的意志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方法转化为法定的权力,让被实施者顺然接受。[3]150所以,无论是借助知识直接构成制度化的权力,还是借助知识权威的魅力形成非制度化的权力,都与知识运用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

(二)组织维度:大学权力的制度安排和组织结构制约

1.知识制度:大学权力、知识、制度三位一体。大学发展的本质是对知识与制度的再造。知识的真理性和实用性决定了自身的权力性。知识不完全等同于权力,必须借助人和一定的制度体制才能发挥作用。大学权力借助知识权威和教师人身依附关系,通过工资待遇和人事管理等方式将基于知识形成的权力进行有限放大,呈现出了背后的知识因素。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知识就是知识、权力就是权力,两者通过制度的安排得以相连。大学融高深知识、教师和制度于一体,大学制度集权力性、利益性和学术性于一身。这种联系是建立在学术分工的基础上,直接影响着知识生产和再生产的内容、形式和价值取向,规定着大学性格和发

展方向。根据知识与学术分工的内在关联,大学为知识生产活动设立了被专家称为知识制度的活动规则,进一步强化了学科制度化、大学教师角色制度化、知识的分裂和知识管理专业化,[13]反映了知识的内在逻辑。这里提及的制度,既包括大学条例、章程、操作规程等正式文件,也包括与校风、学风、校园文化有关的非正式文化形态。[4]25大学权力在制度安排的掩盖下,将知识的工具性在当下发挥到极致,以科学的表面性遮盖了内在的本质,以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式使人接受。或者说,根据涉及权力的知识体系和运转规则的认识和把握,以及形成的相关管理制度,大学权力对知识发展呈现出制约或鼓励性的双重作用。

2.组织结构:官僚体系与学术机构的双重特质。知识生产要素,必然与知识生产所涉及的组织结构和制度安排紧密联系。权力和知识的结合透过内在的制度束缚呈现为外在的组织结构形态。当大学由“学术共同体”嬗变为“学术—行政共同体”后,学术权力不再是“自主管理大学内部事务”的惟一权力,行政权力随后介入了对大学内部事务的管理。[6]回溯历史可以看到,继学术权力之后,从大学组织内部又生长了行政权力,不是外部“赋予”大学。这样,大学权力结构依据知识特性呈现出不同的特质,表现为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并存的矩阵结构。这种组织结构,适应了高深知识的专门化发展趋势,由传统的“手艺人行会”的组织形态向基于学科分割而形成的现代大学组织形态逐步演变,形成了内部科层机构与学科院系组织共存的二元结构,使得官僚制的层级管理权威与知识权威的专业魅力共同作用于大学组织形态,促进了大学在组织结构、权力运行与知识制度的内部结合。为了能够以自由的方式进行知识生产,随着知识的分化,以学术分工为基础进行机构建制、力量配置成为必然,通过学科与学者知识功能的承载体,构建了“学者—学科—院系”基本的组织形式;随着大学规模的扩张和知识的发展,出于管理专门化的考虑,行政人员逐渐增多,对开展学术研究所需要的各种资源进行掌控,大学也由学术共同体向“学术—行政共同体”衍变,有着明显的“科层制”和行政化倾向。 属性:大学权力运行的逻辑基础

权力的知识底色也体现为权力对知识发生的作用,即基于知识而产生的大学权力的特殊性,暗含着大学应承担的责任,使知识得到良性使用和循环发展。一方面,大学权力带有明显的外在属性,根据国家意识赋予大学维护和促进知识生产与管理的权力,体现了政府权力对大学的内在利益要求,客观上促进了大学权力主体对政府和市场等外部权力资源的主动迎合。另一方面,大学权力也具有内在属性。由于权力主体具有自我性,很容易脱离公平和公正性的导向,通过控制与知识生产相关的要素,包括知识权威等,实现自己的根本利益需求。比如,大学权力大力发展自然科学,造成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阵营的分化;为了控制与知识发展相关的资源,通过制定经费分配政策、学科发展规划等方式,主动把学科和专业权威纳入权力体系,共同实现对学术共同体的管理。另外,大学知识分子的“权力”是最具有知识底色的,这种权力并不是某个组织或阶层的赋予,而是来自于他们运用知识理论对社会和其他人所产生的精神、心理和生活等方面的影响。

三、遭遇异化:权力与知识谁是根源

许多研究者认为,当下大学已经被异化。面对与政府、社会及各种组织体系的复杂关系,大学越来越行政化,行政权力盛行,无视知识产生和作用的内在逻辑,甚至直接以行政命令方式插手学术事务,必然导致学术问题迭出,学术权力生存空间狭窄。“知识和组织结构内在秩序的崩溃、大学对物质资源的追逐远胜于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培养目标从精神陶冶向谋生准备的转化,已把大学原有的组织制度、精神风范、学术规范、精英教育价值倾向推到岌岌可危的边缘。”[14]这究竟是权力的异化还是知识的异化?究竟是知识的异化作用权力,还是权力的异化导致知识的难产?洪堡曾经说过,对知识自由产生的威胁既可能来自政府部门,也可能来自知识机构本身。笔者在此不能简单地做出判断,但可以肯定的是,权力和知识在外界的作用下,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脱离原本的宗旨,才会导致大学异化的产生。或者说,大学权力的越界,是权力为了应对知识的作用形式发生变化而不断调整产生的结果。

知识的异化表现在哪些地方?一是趋向功利性。知识与功利性渐行

近。早期的知识活动为了满足求知欲和探索真理,带有明显的纯粹概念性质和绝对理念的特性。随着知识的专业化进程,自然科学研究成为主流后,知识就和功利性的关系愈加密切。知识异化不仅使知识日益丧失审美性和真理性,最终不再以获取知识、追求真理为终极目标,利益的诱惑使得知识和科学成为奴役人类自身的力量。二是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对立。大学作为知识性组织结构,应该“主要根据知识的内在价值来进行大学制度的变革与调整”,体现大学学术本性。但传统的大学组织形式已发生变化,机构设置倾向科层化、考评注重绩效化、趋同社会组织化,出于法律授权或组织权威形成的科层权力占据了主导地位,致使行政权力日益昌盛,基于知识和专业性的学术权力运行逻辑受到破坏,甚至出现了以行政权力代替学术权力的现象。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博弈、冲突日显,受到社会的关注。专家把这种情况视为,大学行政权力已经异化成政府行政权力的代言者,通过这根权力链条,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大学管理一直延伸到大学内部,实际上取代了大学对自己的管理。[6]

大学权力的异化致使价值导向发生错位。大学权力在于维护应有的学术秩序。知识创造和维护着人类精神追求。大学权力异化根源在于知识的异化,在于知识所承载的价值和作用形式发生了变化,人们的精神追求已被市场经济的利益追求所取代,经济的理性压制了学术本身的标准和逻辑。知识的产生和作用形式外在的变化折射出权力的内在行为。彼得·嘉维斯认为,大学在知识社会中的角色发生了变化,大学已经公司化了。[15]博格斯认为,现代大学的悲哀在于知识生产为“官僚程序所控制”,使其沦为“国家一公司教育管理”所在地,技术霸权统治了一切。[12]知识生产中的利益化取向,必然导致短视行为。受外在知识制度的驱动,大学盲目追求学术产出率和知识的外在价值,导致了诸如学术泡沫、学术腐败等现象泛滥,学术研究在向“善”的高度上出现了问题,突出表现为科研工作的异化。与以往崇尚的自由研究不同,大学权力打着围绕着服务国家的重大战略需求或促进新兴学科发展的旗号,将大学教授等知识权威捆绑在经济利益的战车上,甚至违反科学伦理开展研究,过分重视科研利益导致教学科研关系失衡,忽视了人才培养质量。当大学教育倾向于以“效率”和“功用”来作为考察标准时,所谓神圣的教授光环、学术蕴涵的精神满足和价值关怀必然消散,知识分子也失去了应有的普世关怀与社会责任担当。解决这个问题,仅仅依靠大学内部权力的觉醒、博弈和调整勉为其难,关键在于国家政策的正确导向以及大学权力的伦理性救赎。

大学权力的异化受知识专业化影响。知识性是大学的本质属性,科层制是为了保障传授知识的组织特征。从组织结构形态上来说,公共权力追求控制力催生了大学的科层制。政府主管部门通过控制办学经费、招生指标等方式,将行政意志内化成大学内部的行政权力,通过大学管理层以人事管理、监督与考核奖励等规范化裁决范式,对大学师生进行全方位的控制。但是大学本质上是学术机构,等级管理必然将学术管理推向边缘,人为地将平面化的知识共同体变成一个等级森严的金字塔。行政理性主导的管理制度也排斥了教师对学校管理和决策的参与,师生作为大学自治主体地位已然失去,成为被管理的对象和“由组织、权力和职责界定出来的被客体化了的产物”。同样,在博弈力量不对等的情况下,学术权力作为经历传统而形成的“在学术场域中制订规则和分配资源的话语权力”的权威地位,面对强大的行政意志和市场的冲击不得不让位于行政权力,大学偏离了“学术本位”。总之,大学科层制凭借法定的权力与专业型权威产生了价值分歧,教师的影响力大为缩小,导致了大学专业阶层和管理阶层明显的文化冲突。由此可见,知识与权力的关系发生破裂,导致知识与权力的双重异化。一方面,知识成为牟利的工具,难以实现作为真理的导向作用,另一方面,权力屏弃了服务知识发展的原有涵义,对知识的控制和大学人控制更加紧密。导致了大学学术自由、教学自由受到严重的制约,陷入了自由与绝对服从的两难困境。 救赎:大学权力的理论重塑

中国自古以来崇尚知识与道德合一,西方苏格拉底关于知识即美德的名言深入人心,客观上印证了知识所具有的伦理性。知识与权力关系密切,为权力的形成和运行提供了天然法理基础,影响着权力运行方式和模式,所以大学

权力运行也必然具有伦理性:一方面以范式或制度的方式调整和影响着大学人的生活,体现着社会对大学人的规则性认同,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大学人结合社会规则进行自我评价所具有的自我道德感。从前文分析可知,无论是知识的异化还是大学权力面对的困境都反映了大学伦理的缺失。因此,揭示权力的价值性,反思现代大学权力,通过伦理的追求重塑权力与学术发展,引导其实现超越“实然”达到“应然”,不仅是知识分子自我解救之路,也是大学的自我救赎之途。

知识和基于知识产生的大学权力都具有伦理意义。根据中外伦理学家的观点,伦理作为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与权力的内在勾连不言而喻。权力以公共性、正义和秩序为其道德使命,旨在公平、公正地调整分配社会资源,维持一定的秩序。但是,权力因其工具性和强制性以及行使者的意志难免会产生变异,沦落为私人或小团体私利的工具。[5]2“所有的权力都趋于占有,绝对的权力是绝对地占有。”[16]于是,权力运行逻辑的结果往往与其初衷相悖离,变成危害公共价值的手段。大学作为学术共同体,努力追求权力与伦理道德的结合,即权力主体把实现公共利益、谋求人类幸福作为行为理念指导,更好地遵循学术价值规律,实施权力服务于知识产生、传播和应用,达到“作为一种外在强制性力量的硬权力与具有内在约束性的软权力相结合,权力的强制与权力主体的德性自律就取得了相得益彰的一种平衡”。[5]46在这里伦理等同于道德,权力的特性与终极价值都蕴含道德禀性与道德伦理的因子。[5]30大学人通过对权力是与非、善与恶的道德拷问,折射出在权力行使过程中所应追求的价值目标、伦理人格和理想境界。[5]3认识大学权力的伦理性有助于诠释大学权力异变的内在原因。笔者认为,首要原因在于大学权力公共本性的迷失,忽视了知识的公共性,以各种方式追求科研经费等自身利益,并凌驾于社会公共本性。其次在于,大学科层制也难免受官僚制的负面影响,倾向于以严格的等级控制来提高管理效率,忽视了人的主体性和道德的优先性,广大成员被置于权力的边缘,大学以及组织权力的异变成为现实。[5]173总之,异化可以归结为权力的价值性与工具性关系的错位。

知识社会也是道德的社会。伦理道德不仅成为知识社会的文化基础,而且是文化体系的核心所在,有利于激发大学人的社会责任感,创造出更多的知识价值。大学要服务于知识社会的建设,必然要以追求善与真为终极目标,实现科学知识和伦理知识的良性互动、平衡发展,将知识的生产运用与服务人的本质发展相结合。那么,如何设定权力的伦理原则呢?在大学权力的运行制度和运行原则中,既要吸取传统伦理道德和西方伦理道德的精华,又要依据大学共同体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合适的伦理导向,让权力保留在应有的范围,处理好权力的内外关系,实现知识视野中的大学权力和谐运行。为此,在实践中要做到:

(一)大学权力要自觉追求至善,促进知识的自由发展

自由理念是权力伦理基本理念的首要因素。实现知识自由,离不开与权力的博弈。大学行政人员难以放弃既得的利益,也不会主动实现道德自觉,只有通过协商、谈判、完善制度等民主方式,与行政权力及其科层体制进行权力博弈,在有利于知识生产的基础上实现利益均衡和价值共识,唯此才能实现行政权力和学术话语权的协调,消解自由与绝对服从之间的两难选择,让权力在运行过程中更好地体现行政人员和学术人员的共同意志。[17]自由的理念要通过大学制度设计来落实,特别要注意遵循大学发展的内在逻辑,彰显大学学术自由理念,增强学术组织和学术权力在学术管理方面的制度权威,并以此来消除和解决以行政管理代替学术管理的行政权力泛化现象,为学术创新和人才成长营造宽松和谐的学术环境。[18]同时,还要在制度设计中扩大民主参与自由度。从学术共同体的特质出发,通过制度设计从外部将道德理念嵌入民主程序之中,推动民主决策、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更加多元化,让更多师生能够充分参与大学事务,以道德的指向从制度上消除大学权力主体的功利倾向,促进利益的博弈与民主本质更好地结合,力争达到实质公正、形式公正及主体行为公正的统一。自由的理念的落实还要求提升大学行政人员的道德水平,即借助王晓玲倡导的公共节操理念,[19]使大学行政人员在履行职权的过程中,具有对知识的自觉追求及其维护自由、公平的学术制度的忠诚感

和责任感,从而超脱自身的狭隘观念,做到自觉服务知识发展与对公共利益的道德关怀的一致性,从中享受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

(二)大学权力要自觉追求正义,促进与学术权力的和谐共生

正义是权力伦理的基本理念和价值追求。正义在于促进大学与政府等外界关系以及大学内部各种应然关系的平衡与合理。知识是大学存在的基础,大学必须依据学术逻辑确定行为模式,最大限度地释放大学的学术功能,以维护学术自由来实现大学正义。首先,合理把握大学与社会之间的“度”,寻找政府控制和大学自治之间的结合点,即在承认政府干预合理性的基础上,重新理顺政府与大学的关系,[20]尊重大学内在发展规律,让大学真正担负起学术的权力和责任,推动知识的创造、传授和运用。其次,从发展高深知识的角度来实现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和谐。最重要的是,要张扬学术权力,减少行政权力对学术事务的干涉,通过学术权力的制度化和学术机构的学术化来充分扩大学术权力的影响力。大学知识分子只有拥有了自己的学术权力及其组织,才能在学术活动中拥有实权和话语权,与大学行政权力进行自由、平等博弈。[17]在实践中,一要以人员的交融来实现权力运行的和谐。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组织都要注意吸收对方的主要成员来参与重大决策,通过人员的平衡与协调来处理职责交叉范围的事务,并最大限度地吸取各方意见,促进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二要完善学术权力的运行机制。尤其要以章程为核心建立健全高校民主管理制度体系,明确党委、校长、学术委员会、教代会及广大师生在治理结构中所处的地位、参与管理的途径、决策的规则程序、权力保障和救济等问题,对“教授治学”、“校长治校”进行程序方面的规范与制度性的制约,民主地行使领导、决策和管理职权,推进中国特色的大学制度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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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知识产权;战略;创新

2014年年底沧州市召开的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推进创新之城、产业之城、文化之城、生态之城、好人之城“五城”建设,开启了绿色崛起的“沧州模式”。沧州“五城”建设,首先是“创新之城”建设。创新是突破城市发展瓶颈的必由之路和必然选择,是一个城市保持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更是“解决沧州经济实力‘大而不强’的关键所在”。“创新之城”建设是推进“五城建设”的首要任务和动力引擎,是沧州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根本之策。

一、知识产权战略在“创新之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知识产权战略是通过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和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总体安排和统一谋划。知识产权战略在“创新之城”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有利于激励创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创新需要一定人力财力的支出,企业创新的最终目的不仅是要收回成本,更是要获得利润的回报。知识产权制度通过赋予创新主体以一定期限的垄断权,允许其排他的独占的实施其新技术,或者通过有偿许可或转让的方式让他人实施其新技术,从而让企业追求利润的目标变为现实。知识产权制度的这种安排与设计会极大地激励企业创新,当然也会激励其他类型的主体投入到研发创新中,从而在全市形成一个创新的良性循环和氛围。

(二)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创新的效率

科学家牛顿曾说过:“如果说我比别人看得更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创新亦如此,也总是在前人的创新成果基础上进行更高层次的创新。专利权制度既授予了特定创新主体一定期限的垄断权,同时又对他们的新技术进行了公开。这样对于其他人而言,就可以及时地了解最新的技术信息,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下一步的研究创造,避免了重复研究,提高了创新的效率。

(三)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有利于创新成果的转化

创新不是为了“装点门面”。束之高阁的创新也毫无意义。只有把创新付诸实施,转化成实实在在的核心竞争力,才能体现创新的价值,实现创新的目标。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通过一系列的知识产权交易制度,如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和转让制度,在知识产品的创造者和使用者之间搭建一个法律的平台,促使创新成果技术得到最大的利用和实施,既给合作的双方带来高额的利润回报,又极大地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有利于营造创新的环境

在全市营造创新的环境主要是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及时有效保护创新成果来实现的。知识产权制度不但授予权利主体垄断权,同时又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严厉的制裁与打击。这样的制度设计既可以打消知识产权主体的后顾之忧,让他们专心实施新技术和进行更深层次的创新,又可以打消其他企业一心想仿制的念头,从而把精力转移到自己搞研发创新上来。最后在全社会形成了一种创新的氛围,营造了创新的环境。

二、在“创新之城”建设中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路径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市知识产权意识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沧州搞好“创新之城”建设的必由之路和必然选择。这就首先需要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营造一种重视知识产权尊重知识产权的氛围,提高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宣传教育活动可以分三个层面进行。首先在市领导和相关的公职人员阶层展开,通过专门的知识产权培训,提高各级领导的知识产权意识,就可以影响沧州市的一系列和知识产权有关的决策决议。其次针对企业的领导展开,使他们懂得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认识到只有创新才是让企业保持良性发展的关键。最后面向社会公众展开,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树立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在全市营造崇尚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环境。

(二)强化政府职能,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提供便利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但是政府可以为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提供各种帮助和服务。构建强大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通过这个信息平台便利大家获取最新的技术,既避免了重复研究降低了研发成本,又加速了创新技术的流转实现了利润最大化。这是实现专利技术供求信息对称的重要技术途径之一。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为创新主体提供法律咨询,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在专利申请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缩短有效申请的时间,提高申请的效率。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的执法水平,坚决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为权利主体充分实施知识产权保驾护航。

(三)建立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政府公共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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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本质上就是权利和义务关系,主要是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高校学生管理引发的法律纠纷是多方面的,对学生权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用法治的理念和精神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高校学生管理问题,必须坚持以学生为本,充分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和各种合法权益,依法规范高校学生管理的内容和方法,积极推进高校学生管理的民主化、法治化.

教育部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9月1日开始实施,新《规定》充分体现了学校以育人为本、育人以德育为先的原则,确立了一系列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新规则,这将推进高校学生管理进一步法治化和民主化。回顾近年来发生的高校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冲突和纠纷案件,一方面隐含着高校学生管理与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着一些冲突与矛盾,另一方面它也表明高校学生法制意识、维权意识的日益高涨与成熟。如何正确解决和处理高校学生管理与法律法规冲突的问题,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加快推进高校学生管理的民主化和法治化,已成为高校管理者面对的现实新课题。

一、深刻认识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高校与大学生的法律关系,实际上就是高校与大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目前,国内外学者对此还没有达成共识,归纳起来,主要有宪法关系说、民事关系说、行政关系说、特别权力关系说及综合说等观点。笔者认为,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在法律意义上包含着两重内容:

其一,具有行政法律关系的性质。高校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代表国家,或者说接受国家的委托,对学生教育的有关事项进行管理。我国《高等教育法》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规定,以及《学位管理条例》对高校授予学位的规定等,体现了这种性质。学校虽然不具有行政机关的资格,但是法律赋予它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职权。这种法律关系强调的是管理与服从,是一种纵向关系,双方主体地位是不平等的。

其二,学校与学生双方还形成了一种属于或具有服务合同性质的民事法律关系。教育格局的变化,学生自费上学、自主就业,后勤服务社会化等等,体现了高校更多的是在为学生提供服务,这一切使得高校和学生之间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已经表现出来。尽管由于公办学校的性质和我国人民群众收人水平的限制,现在乃至将来一段时期,学校的收费还不能全部满足培养学生的支出,“合同”双方“对价”不完全相等,但双方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性质是存在的。在这种关系中,学校和学生的法律地位平等,双方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属于私法性质,主要属于民法的调整范畴。当然,在学校特殊环境下,民事关系的双方,实际地位并不对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服务合同,明显属于“格式合同”的性质,学生处于被动接受学校规定的状态。

因此,无论是行政法律关系,还是类似服务合同的民事关系,作为一方的主体学生始终处于弱者的地位。因而,如何把握这两种关系,如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就成为学生管理法治化需要注意的问题。当然,在现实的学生管理过程中,有时是很难判定哪些事项属于行政管理性质的行为,哪些属于民事性质的行为。但是,从理论上,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二者是能够分清,也应该分清的。这对于确认学生管理的指导原则具有实际意义。

二、正确把握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法律纠纷及其成因

高校学生管理引发的法律纠纷主要指学生管理制度、校纪校规及其执行过程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高校管理中对学生的侵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二是侵犯学生的名誉权,三是侵犯学生的财产权,四是侵犯学生的公正评价权,如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品行进行公正评价及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高校在管理工作中对学生侵权,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第一,教育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自古以来,中国教育一直十分突出教师的主导与主体地位,“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教师对学生无所不管,其尊严神圣不可冒犯,学生权利被漠视,甚至被抹杀。在传统思想的影响下,一些教育管理者的法律意识淡薄,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上存在一些误区。如有人认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就是用法规治学校,再由学校用法规治老师和学生。也有人片面认识法律的功能,认为法律可用可不用;对自己有利就用,没有利就不用;口头表态用,实际操作不用。这样,高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都以学校和管理者为主体,以学校和管理者的意志为转移,这就势必造成对学生权利的侵害。

第二,教育行政规章和学校的某些学生管理规定违背法治精神已经凸现出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推进和各项法律法规的日臻完善,我国法制建设进程迈上了新的台阶。从教育立法来看,针对教育事业我国先后出台多项教育法律和200多件行政法规、规章,但是仍然出现学生管理部门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搜查学生宿舍、学校禁止学生谈恋爱、在巡夜中曝光学生个人隐私以及各种名义的校内罚款等种种现象,还包括“女博士因生育被劝退学”案件引发的法律冲突,引发人们对于高等学校管理权限的讨论。从这些案件和纠纷中,学校的规定和做法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冲突不断凸现出来。

第三,高校内部缺乏规范管理。高校管理中的一些重要环节,由于缺乏符合法治精神的规范及应有的保障制约机制而出现脱节,造成内部行为矛盾,导致受教育者合法权益受损。以1999年田某诉北京某高校一案为例,校方败诉的根本原因在于学校对学生的违纪处分超出了教育部的规定和对原告作出的退学处理决定并没有得到切实的执行。

第四,高校的自主管理权与学生的受教育权之间的冲突矛盾日趋加大。高校对学生的自主管理权《教育法》第28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等权利。学校的这些权利有助于学校实现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职能,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但是,高校对学生的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都直接针对的是学生的受教育权利,而受教育权又是我国宪法和教育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在发生多起学校败诉的纠纷中,有的学校权利随意扩大,采用类推、比照条例和随意扩大自主管理权,导致了大学生的受教育权受到侵害。

第五,学校管理程序存在瑕疵。正当程序是法治理念中的重要内容。管理过程中的正当程序是相对人权利保障的基本要求,没有正当程序,受教育者在学校中的“机会均等”就难以实现,其合法的“请求权”、正当的“选择权”、合理的“知情权”就难以得到保障和维护。从学生状告学校侵权诉讼案来看,缺乏正当程序,存在程序瑕疵,是高校在行使管理自主权时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如,学校依法行使自主管理权对违规学生作出处罚时,应包括学生的解释和申诉程序、学生管理部门的调查程序、专门委员会听证并作出处罚建议的程序、作出行政决定的程序、具体实施处罚的程序等,缺乏其中的一项程序,就有可能造成对学生的侵权,从而成为学生状告学校的理由。

三、加快推进高校学生管理的民主化和法治化

用法治的理念和精神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高校学生管理法律问题,必须坚持以学生为本,充分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和各种合法权益,依法规范高校学生管理的内容和方法,积极推进高校学生管理的民主化和法治化,这不仅是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法治是时代的呼唤,是社会的需要。高校作为社会的一个组织系统,自然不能游离于法治的触角之外,高校的学生工作理应置于法治之内。从这个意义上讲,完善高校学生工作的法律秩序,进行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构建,是高校学生工作走向现代化的一个标志。 (一)树立依法治校理念,融入人文关怀精神

高校学生管理必须坚持法治理念。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高校的管理进人了法治化的时代。1999年教育部在正式文件中提出了要“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由此在中华大地掀起了一股依法治校的热潮。然而,不少从事高校学生管理的人员往往囿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旧的行为方式的惯性以及缺乏应有的理论指导,在学生学籍管理乃至后勤服务管理方面,仍然习惯于用政策、道德以及行政手段来治理学校,由此造成了学生与校方的对立和冲突。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必须尽快树立依法治校的理念才能够摆脱困境。法律有规定的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也应该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超越法律范围,限制学生的权利,或者处罚(分)学生,不管主观愿望如何,都是不允许的。特别要防止权力的滥用与乱用。在这方面,我们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有的学校,对学生的处罚(分)制度公开不够,有的甚至是暗箱操作,对什么样的情况给予何种处理,缺乏详细的规定,人为因素太重;处罚(分)学生时,并未履行严格的程序,对学生的异议权没有给予足够的保障;还有的个别学校设定了许多对学生罚款处罚。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学校这种做法是很值得非议的。所有这些,都说明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中存在的问题,说明强化法治观念、坚持法治原则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高校学生工作的价值导向过去主要是着眼于有效地规范和维护正常的学校教育秩序,而对于如何以人为本、维护学生的权益重视不够。高校在推行法治的同时,不仅要关心国家、学校的利益以及教师的利益,更要关心学生的利益,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权利价值,关心学生的权利实现,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激励学生的权利追求。在学校“立法”—制定管理规章制度时,特别是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管理制度时,应该进行认真的研究,注意听取学生的意见,某些问题可以实行类似听证的做法,使制度科学化、合理化,切实增强制度的可执行性。学校的各种规章应该公示,要使得学生了解和掌握。学生管理必须体现民主、平等的精神,在管理工作中公正地善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权利,坚持做到有管有放、有宽有严,确保学生应有的法律权利和正当的利益,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最佳条件。

(二)建立学生参与机制,完善利益表达制度

高校学生管理必须坚持民主思想。作为学生工作的主要对象,学生利益和学校的利益在总体上是一致的,但在具体情况下又往往存在某些矛盾。思想教育工作要实现指导和帮助学生成长成才的目的,就必须让学生能够充分表达他们的意愿,反映他们的利益,调动他们民主参与的热情,从而增加他们对学生工作的认可度,减少矛盾,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效果。实行扩招政策以来,高校规模迅速膨胀,为了维护正常的学校教育秩序,制定了诸多规章制度。囿于管理者习惯思维的局限性,这些规则的制定过程中往往缺乏学生的参与,导致带有明显的“泛道德主义”倾向。这些规章往往特别强调高校的公共利益,忽视学生个人利益,并以公共利益为借口过多地要求学生奉献服从,以致在规章施行过程中,遭到学生的反对和抵制。规章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只有与社会相协调时才能成为一种有用的规则。要达到与社会发展的契合,规章必须是各方主体不同利益的有效充分的平衡。学生作为高校的管理相对人,其自身利益与学校利益在总体上是相一致的,但在具体领域也存在着许多差异。因此,高校中和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必须体现学生的利益,表达他们的意志,否则就很难得到他们的认可和支持,导致实行成本大大提高。为此,我们必须建立起完善的利益表达制度,让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充分、有效地表达自己合理的见解和反映自身的利益,使高校不同利益之间在公平程序中得到有效博弈,从而增添规章的正当性和学生的认可度。比如高校学生会制度和学生代表制度,高校通过这两个制度促使学生的参与,有利于体现学生的意志,寻找学生利益和学校利益的优化点,减少规章实行的摩擦和阻力。同时,建立这种制度就能够使学生与学校管理者增加沟通,减少矛盾,同时也为决策者提取信息资源提供了一条捷径,可大大缩短信息交流的管道,提高管理的效率。

(三)规范学生管理程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西方有句古老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管理过程中的正当程序是相对人权利保障的基本要求。在高校的管理工作中应坚持正当程序原则,通过正当程序控制管理过程,规范权力的运行秩序,使权力的行使遵循符合法治精神的规范步骤和方式,避免管理运行的无序性、偶然性和随意性,保证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和高效性。为此,高校管理部门必须建立科学、合理、严格的程序机制,以保证受教育者在学校中的机会平等得以实现,其合法的请求权、正当的选择权、合理的知情权得以保障和维护。处罚(分)学生,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例如在高校对违规学生进行处罚时,就必须建立一套完整严格的程序,包括学生管理部门的调查程序、学生的申诉程序、专门委员会的听证程序等等。

(四)强化司法审查原则,保障高校依法治校

依据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在校大学生作为受教育者享有众多权利。高校一方面有权依法对学生进行管理;另一方面有义务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利,并给予学生充分的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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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澳大利亚;大学内部治理;权力运行;权力制约

20世纪80年代以来,澳大利亚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动力,对高等教育机构设置、管理体制、投资体制等诸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市场化改革。这场在“新公共管理运动”背景下开展的改革,把越来越多的市场因素引入大学绩效管理中,从而使澳大利亚高等教育市场不仅满足了国内民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和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适应了国际高等教育市场化发展趋势。

与此同时,联邦政府也提出大学管理体制改革举措,要求大学必须做到五个“一”:一个管理机构(one governing body)、一位首席执行官(one chief executive officer)、一份教育发展计划(one educational profile)、一份资金分配计划(one funding allocation)、一套学位授予制度(a single set of academic awards)。[1]这种管理体制改革尽可能将学校管理权力集中在校长手中,有助于提高大学的管理效率,节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但是,这种权力集中是建立在分权思想上有限度的集中。在澳大利亚的大学管理中,校务委员会对重大事务具有决定权,对办学情况具有监督权,而学术委员会在教学和科研方面享有很大自,这些机构在一定程度上都对校长的权力形成制衡。

本文以澳大利亚国立大学(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ANU)为案例,结合对11所高校实地考察结果,深入剖析澳大利亚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并分析权力运行中的制约机制,为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治理制度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与权力分配

ANU是根据联邦议会的一项法令于1946年成立的,目的在于引导战后的人民思考生活的意义,支持国家统一和发展,改善澳大利亚对自身及其邻国的理解,并促进经济发展和加强社会凝聚力。基于这样的使命,ANU与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的关系非常特殊。

成立之初,ANU的任务是提供普通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的研究生教育,并围绕物理学、医学、社会科学和太平洋研究组建了研究机构,它是全国唯一一所全日制研究型大学。从那时起,ANU的活动范围一直在逐步拓展,并于1960年起开始提供本科生教育。

经过几十年发展,现在,ANU在研究和教育方面都享有极高的国际声誉。它集聚了澳大利亚绝大多数最权威的学者、最优良的专家和最优秀的学生,在追求知识时恪守学术自由,在行为活动中倡导诚信,在相互交往中促进合作,关注师生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并积极参与社区和国家事务。

在ANU制定的2020年发展规划中,其目标是建立一个与众不同的卓越的国立大学,并努力成为澳大利亚最优秀的大学。

1. 治理结构

与澳大利亚其他大学一样,ANU也是仿照英国大学制度、依据联邦议会立法设立的,大学管理和运行均以相关大学设立法和1997年颁布的《联邦机构和公司法》为基本依据,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行政与学术分权的运行机制,这一点通过其组织机构设置和行政机构设置可见一斑(见图1)。

2. 管理权力分配

根据《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行动法》(1991),大学由校务委员会(Council)管理,以它认为最有利于大学发展的方式处理学校所有事务。校务委员会由15个理事组成,包括校监、校长、1位学院院长或研究院院长、1位高级研究所学术人员、1位学院学术人员、1位大学普通教师、1位研究生、1位本科生、7位校外理事代表。

校务委员会的基本职责包括:任命校监和副校监,任命校长为学校的行政主管并监督其行为表现,监督学校的战略方向,监督和审查学校管理及其效果,制订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期望的政策和程式化原则,批准、监控监督机制和问责制,监督和监控全校的风险评估与管理,监督和监控学术活动,批准学校重要的商业活动,确保校务委员会有效运行。

校务委员会的大部分职责是由其专门委员会行使,主要有学术委员会、财务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名誉学位委员会、校长遴选与任命委员会等。

3. 行政权力分配

ANU的日常行政事务由校长领导其办公室成员形成行政领导班子共同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包括1名校长、2名首席副校长(分别主管教学和科研)、4名副校长和1名执行主任。

(1)校长(Vice-Chancellor)

校长是ANU的首席执行官(CEO),负责战略指导和学校的日常领导。校长由校务委员会选举产生,也是校务委员会成员。其主要职责是在校务委员会制定的发展框架下,负责学校的实际运作(包括学术、人事和财务等方面),并向校务委员会报告学校年度运行情况。

(2)首席副校长(Deputy Vice-Chancellor)

首席副校长主要提供政策领导和制定战略举措,以推动高质量研究和教育成果的产生。具体来说,其职责包括:确保学校科研与教育委员会政策的有效性;制定策略以推进研究信息获取、基础设施建设和科研诚信的建立;提高本科教育的质量和标准,包括对课程的开发和实施进行创新;推进国际教育战略和海外双边联盟;监督学术进展,制定政策,促进高品质成果问世。

(3)副校长(Pro Vice-Chancel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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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项目文化;数字化;指导图集

一、“动脉”文化理念的起源与形成

“动脉”二字,既是指国家能源大动脉——西气东输和川气东送,又具有一腔热血干管道,与国家能源建设血脉相连之意。“敢为人先、永不言败、攻坚克难、戮力攀升”的动脉文化精神,字里行间显示出无畏的气魄和攻坚克难的勇气,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形成了共鸣,全体干部职工形成了一致的信念追求和共同的价值目标。“

在胜利油田众多独具特色的基层文化中,动脉文化以其史诗般的宏伟历程和丰厚的文化底蕴独树一帜,是我们开拓市场最具号召力和影响力的一张文化名片。十年成功创建十个名牌项目部,这在油田基层建设史上是一座丰碑。2001年-2011年间,先后承担了西气东输一、二线、川气东送支干线等国家能源大动脉建设,创下了管道施工多项第一和高纪录,主导施工的“西气东输26标段”工程被国资委、团中央授予国家重点工程青年贡献奖,无锡-张家港天然气管道项目部、西气东输9A标段项目部、川气东送川渝项目部先后被管理局授予“名牌项目部”。2011年,发挥长输管道施工的核心优势,在西气东输二线31标段,成功解决了X80钢组对、加热、焊接、试压过程中的10余项施工难题,为今后施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西气东输二线平泰管线工程一机组在5月份的劳动竞赛中实现了全线月度质量第一,管线拍片合格率均在100%,累计拍片合格率99.7%,机组被选树为全线质量标杆机组。正是依靠市场的做大做强,确立了“动脉”文化的地位,形成了以打造动脉文化核心品牌,促进企业发展的文化发展格局。

分析研究动脉文化的构成,可以说既有项目管理的文化理念,又有传统石油精神的文化理念。因而动脉文化理念的形成具有群体性、包容性、延展性,它是胜利油建职工的精神支柱,由此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和坚强的战斗集体。动脉文化理念对推动长输管道建设,对胜利油建职工素质的提高,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二、“动脉”文化理念的基本体系

动脉文化理念的起源、形成、发展和创新,自西气东输一线至今经历了10个年头,循序渐进,在不断发展、不断创新的长期磨炼中提炼凝成,最终形成具有固有的特点和规律性、体系性的文化理念。由此可知,一个企业的文化理念。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有它的历史渊源,又有漫长的发展过程,不间断地凝炼、创新而形成的。动脉文化理念是广大职工在长期生产实践中总结归纳的精华,是由长输管道项目施工特点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心声、共同意愿、共同利益提炼而成的。

动脉文化理念在多年的发展中,形成独特的、严谨的、周延的基本体系。这就是:钢铁之脉——承担长输管道建设,体现核心竞争力;经营之脉——承当企业发展现任,实现价值与梦想;亲情之脉——承载亲情奉献爱心,展现家和万事兴。这些文化理念体系的建立,有效地营造了企业内部的和谐大氛围,促进了领导者与下属的和谐关系,促进了企业与员工群体的和谐关系,从而使企业昂扬向上,朝气蓬勃。

《动脉文化指导图集》是动脉文化发展的结晶,它发挥了对职工的培养、规范、引导、教化的功能,形成了共同的价值观、信念和和谐的人际关系,营造健康、文明、向上、进步的和谐氛围。动脉文化指导图集由一系列文化标准及表述构成。其中,文化宣传类对工程开竣工仪式、工地“四版两图”、企业形象宣传展板等内容及风格做了统一的要求;办公生活设施类,对工地的职工宿舍、食堂、办公室等场所的设施配备及卫生标准实现了量化考核;职工行为类,通过个人形象、岗位形象、沟通礼仪、接待礼仪等行为规范统领员工的思想和行为。“动脉文化指导图集”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激励员工奋发有为,敢于拼搏,让员工感受到一种要求、一种引导,促使员工形成一个趋同的价值取向,集体荣誉感、事业责任感在平凡的岗位上不断升华。

数字化是动脉文化的一种创新表现形式,通过借助数字化信息获取与处理技术将文化理念、图片、视频、技术成果等汇总展示到“胜利足迹”交流空间。倾力构建的网络互动平台,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可以在虚拟空间中再现动脉文化,以一种直观的方式向员工展示,充分展现动脉文化的技术特色、人文特色、领域特色,有利于多个项目之间的动脉文化交流和创新,使我们能站在更高的角度去认识动脉文化资源价值,推动网络文化交流与沟通。网络建“家”的过程,也是动脉文化被广泛传播的过程,横跨地域和空间的交流,形成了“天南地北油建人,管道建设一家亲”的和谐氛围,文化数字化紧紧地与职工利益融合于一体,诠释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三、“动脉”文化的价值

动脉文化理念反映了胜利油建的文化水准、精神风貌和行为准则,多年来动脉文化理念擦亮了“胜利油建”的品牌,将全体职工的意志统一起来,凝聚起来,形成了巨大的精神合力和文化价值。

价值一:用动脉文化扮靓特色“文化名片”。通过动脉文化凝聚了人心,激活了职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一种创新精神在职工中燃烧,经过几年的拼搏,我们占领了国内长输管道市场的半壁江山,鏖战十载先后参加了西二线31标段、西二线平泰支干线项目、西二线杭嘉段配套管线、珠海临港二期、湖北川东、福建LNG、广东省天然气管网等多项重点工程的施工,管道施工技术保持了同行业先进水平,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始终名列前茅,队伍综合实力持续提升。公司生产力的发展,员工生活水平的提高,是动脉文化理念为之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当然,近几年来动脉文化理念在生产实践中,又在不断创新,不断完善,不断修正,使之更科学、更理想。

价值二:用动脉文化彰显员工人本价值。以动脉文化精神塑魂,靠动脉文化精神励志,充分展示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铁军形象。在国内长输管道施工市场,我们与石油管道局、中原油建、新疆油建等业内强手同台竞技,在市场搏击中淬炼动脉文化,涌现出以常委、姜华为代表的典型集群。在山峦叠障的湖北川东天然气管线隧道施工中,在流沙遍地的平泰天然气管线、在工期紧迫的珠海临港二期,都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攻坚克难、顽强奋战,取得了辉煌的施工业绩。2011年4月西二线平泰项目部获得月度质量进度评比第一名,2011年5月广东省天然气管网业主发来表扬信,对从化分输站施工的机组给予了高度评价,8月顺利完成高危环境下油田成品油库进油管线的施工,确保了油田成品油的正常输送。在不断与高手过招、与强手“亮剑”的过程中,始终保持了不服输、不言败、不怕困难,直面挑战的精神风貌,锤炼出了敢打敢拼,追求卓越的顽强作风。

价值三:用动脉文化塑造高度职业文明。打造“诚信油建”是动脉文化努力的目标和方向。项目经理与每个机组签订了诚信服务协议书。项目部设立诚信服务监督员。在施工准备、现场管理、施工工序、工艺流程、质量检查验收等每个环节,都制订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考核细则,严格按照施工标准施工。实行“塑造诚信油建服务承诺卡”,将服务内容和联系方法制成名片发放给客户,上面印有联系电话,突击任务24小时内随叫随到。随着“诚信服务制度”的建立与健全,以提高服务质量为着眼点,以提高客户满意度为核心,实行了“首问责任制”。所谓“首问责任制”就是在施工中业主和监理人员有需求或询问时,所问到的第一位职工就是“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认真对待,不得以“不知道”“不是我的业务范围”等任何借口搪塞应付。首问责任人具有解答、处理或联系相关部门处理的责任。“首问责任制”就是一条“信息链”,将客户的信息迅速的传递到项目部领导,加快了解决问题的速度,一些平时棘手的问题,得到了及时妥善的处理。在西气东输二线平泰管线回填的过程中,施工监理来到现场,询问了正在施工的机械操作手,认为高水位的地表会影响管线回填质量。这名操作手当场将这一问题反馈到项目部,项目部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地下探测,将管线埋深参数报告给监理,以实事为依据打消了监理的顾虑。通过个人形象、岗位形象、沟通礼仪、接待礼仪等行为规范统领员工的思想和行为。西气东输二线31标段在多次迎检工作中,施工设备整齐划一、工具材料摆放有序,人员着装整洁规范,言行举止有礼有度,中石油业主竖起大拇指,称赞胜利油建是一支真正具有专业水准的管道施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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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项目;质量管理;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建筑业在我国的发展速度和规模越来越大,这就要求建设项目要符合社会与时代进步的要求,确保其质量的过关。而在建筑工程的项目中,对其质量管理与控制是一个关键的步骤,是强化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措施,这对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另外,由于建筑工程本身的复杂性,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群死群伤严重,其社会影响与经济损失都大于其他施工项目,因此对建筑的安全施工问题理也应引起更多的重视。

1.工程概况

由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BT模式组织承建的晋宁县滇池湖滨“四退三还一护”昆阳安置点项目(一期)工程,作为全市最大的“四退三还一护”昆阳安置点一期工程规划用地970亩,总投资概算为18.18亿元,建筑面积约56.4万平方米(安置住宅房97栋,公建16栋),安置房按照建筑面积69.18平方米--226.36平方米14种户型,共3062套房,可供近万人居住。房屋全部按照“8度”抗震建设,全框架结构,太阳能供电,中水回用、天然气管网系统一应俱全,并配套有幼儿园、社区管理、会所、警务站、卫生服务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等设施。地下室车位:2250个;容积率:1.23%,建筑密度:20.9%,绿地率:47.9%。该工程于2010年10月20日正式开工建设,2011年11月14日-24日进行分户验收工作;2012年2月19日-3月30日进行一对一交钥匙验收工作。

2.大项目质量管理

2.1大项目质量的影响因素

(1)人为因素: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良好的工程质量离不开优秀人才特别是高素质管理人才的支持。只有不断加强人的质量意识教育,注重培养人的质量能力,加强对项目的作业者、管理者的质量培训和岗位培训,才能提高全员的质量管理水平。

(2)技术因素:技术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核心要素,对工程质量管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影响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技术因素十分广泛,包括直接的工程技术和辅助的生产技术。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而言,主要是通过技术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优化技术方案,加强技术保障,采用先进施工工艺,提高技术措施的水平,发挥出技术因素的保证作用。

(3)管理因素:管理因素对工程项目质量起着决策和组织作用。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框架、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直接影响着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的实现,也影响着任务目标的制定,及对实施任务进行计划、指挥、协调、检查和监督。

(4)社会因素:社会因素为建设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建筑市场的规范程度,工程监督及行业管理成熟度等。

2.2大项目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2.2.1严格把控施工材料与施工设备的质量

材料接收前,专业技术人员均需对其质量、规格及型号进行全面的检验,对于材料合格证件、质量检验合格单检验不及格的不给予接收入场,而不管材料来源于自身企业的采购还是甲方的供应。并且对入场的材料数量进行清点,并按型号规格存放。对于建筑工程项目中用到的所有设备尤其是大型机器或者重要的大规模的建材,均需要在性能、规格,材质型号、国家要求的出厂质量合格证等方面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与规定,并且也要符合本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要求。在各种机械、配件、材料入场过程中需经过严格的检验接收,在各种机械入场时,需对其三证进行检查,并且需在进行安装前严格依照施工操作规范进行严密性与强度的测验。等全部检测合格后才可以使用。而任何不可格的材料、器材均不予入场,更不可以枉自使用。

2.2.2认真细致地做好图纸会审工作

在建筑工程项目要进行施工前,必须对其工程项目的设计图进行审查,并且对其它相关专业的图纸也要仔细审看,标出设计图纸中所存在的问题与错误,进而在图纸会议审核中进行讨论解决。而在项目中所运用的新工艺与新技术需对其进行技术审评,看其能够满足设计要求;若不能满足设备安装要求,那么需对建筑工程项目空间局部进行调整。

2.2.3合理进行施工方案的优化设计

对于施工方案的优化主要有对施工平面图的布置的优化、对施工顺序的安排的优化、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方法的确定的优化。而对施工线路有优化能够有效的缩短工期、优化施工结构、合理安排资金流动、降低工程项目造价;对施工顺序的安排的优化是在编制施工进度与拟定施工方案时需思考的问题,施工工序的合理化使得资源能够合理流动并提高施工的效率;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方法的确定是根据施工工艺、建筑工程项目结构等所决定的。

2.2.4注重施工工序的优化管控

(1)对于工艺的施工流程需接设计严格执行,它不但是施工现场操作的根本依据,并且也是确保工序施工质量的根本保证;

(2)对施工工序的重要环节要重点把关,确定质量控制点,以此保证施工工序的强化性管理,进而确保施工质量的良好管理;

(3)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及技术的管理中需对施工环境、环节、方法、原料、机械、人员实行全过程监管,也只有将上术所有的因素进行系统有效的管控才能够确保各个工序的施工质量及技术达到要求;

(4)对于管理施工质量及技术得出的结果及时检查,进而确定该施工技术及质量管理活动的效果是否满足预定的目标,并且依据所反馈的信息对其施工管理进行优化调整,保证建筑工程项目全程中的施工质量及技术管理均符合要求。

3.大项目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3.1熟悉工程概况

3.1.1全体施工人员的岗前培训教育

所有管理人员、操作人员都应具有基本的质量安全意识。新工人入场必须完成培训教育,企业应结合生产施工的需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不仅要使操作者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而且能认真、正确地在作业过程中表现出安全的行为。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权部门培训并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3.1.2熟悉安全生产施工组织总设计

要熟悉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了解设计要求及细部节点做法,弄清有关技术资料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还要根据工程项目特殊情况及时作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3.2实行有目标的组织协调

3.2.1施工管理离不开,“管”和“理”

要管好人手的分配,也要“理”顺施工的程序,要随时纠正现场施工各种违章违反施工操作规程及现场施工规定的倾向性问题。例如在砖砌体工程中,出现通缝,交角处不同步砌筑,预留洞口处没有设置预留钢筋和墙体长度超出规范的要求而没有设置构造柱等施工技术问题,我们要及时处理,避免过大的返工现象而造成经济上不必要的损失。

3.2.2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

政府相关部门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对企业进行抽查,并且建立档案,对在那些管理制度存在缺陷的企业责令他们定期整改,并提交整改结果。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以上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后,必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定期对前一阶段进行目标考核。

3.3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3.3.1谨慎现场临时用电

触电伤亡是建筑行业四大伤害之一,施工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在供电系统的选取、接地与等电位、线路的安装与敷设、配电箱内开关和电器的选择、线路和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符合计算用电设备具置、漏电保护装置等几个方面合力的设计与布置。

3.3.2脚手架检查

脚手架搭设之前,主要审查内容包括:构造要求及技术措施、搭设及拆除施工工艺、材料及质量保证体系、文明施工要求、稳定承载计算、施工详图及大样图。审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方案必须有针对性,能有效指导施工,并应注意方案与现场的一致性。

3.3.3做好安全网、洞口、临边的防护工作

有效利用安全网的作用,以防止人、物坠落,或者用来避免减轻坠落及物体打击伤害,合理使用安全带,防止高空作业人员坠落伤亡,洞口临边防护关键在于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和并架通道口。

3.3.4机械设备检查

检查起重机的检测报告及各类限制、限位装置和保险装置;塔式起重机的操作指挥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龙门架架体的安装是否稳定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制动是否灵敏可靠断绳保护是否有效等问题。

4.结语

为了建筑市场及建筑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建设方与施工方、监理方等建筑业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大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施工组织管理。在此次工程中,工程相关人员严格落实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施工组织管理,使工程能按时按质完成,取得了可观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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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自然规律是物质运动固有的、本质的、稳定的联系,表现为只要对应客观条件具备这一规律即起作用且具有不变性,反之,这一规律即会失效,各类规律互不干扰,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社会规律亦如此。

3、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3)必须富有美感;(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4、《专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先挂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视为撤回。”

5、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初步审查后,认为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而予以驳回;另一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实质审查后,认为发明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而予以驳回。

6、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条件。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现有技术的时间界限是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则指优先权日。广义上说,申请日以前公开的技术内容都属于现有技术,但申请日当天公开的技术内容不包括在现有技术范围内。现有技术公开方式包括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和以其他方式公开三种,均无地域限制。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

(1)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即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任何一种工业部门都能够制造、使用;

(2)该发明创造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即该发明创造或者实用新型应当是先进的产品,或者是先进的技术,运用于生产实 践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够推动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实用性不能以该发明创造或者实用新型的创造过程、目的为标准,也不能以该发明创造或者实用新型是否已实施为标准。

8、确定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新颖性主要有以下三条客观标准:

(1)公开标准公开与否,是区别新旧发明、新旧实用新型,以及判断发明或实用新型是否具有新颖性的重要根据。所谓公开,主要是指书面公开、使用公开和口头公开三种公开的方式,即用上述的方式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以达到为人们所知晓。在实际操作中,审查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否具有新颖性,往往靠文献检索。查阅已批准的专利中是包括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查阅公开发表的文献中是否包括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

(2)时间标准,同一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人分别独立地创造出来,那么,判别谁的发明具有新颖性,就有一个时间标准问题,这是认定发明或者实新型是否具有新颖性 的第二标准。目前,世界各国有两种时间标准:一种是发明日标准,根据这种标准,只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在发明日之前未被公开(公知公用),就具有 新颖性;另一种是申请日标准,凡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在申请日之前未被公知公用就具有新颖性。我国采取的是申请日时间标准,专利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3)地区标准,主要指在法定地区内未被人们所公知公用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均可被确认为具有新颖性。目前,世界各国判断新颖性所采用的地区标准,有绝对世界性地区标准、本国地区标准和相对世界性地区标准三种。我国专利法在书面公开上采用了绝对世界性地区标准,而在使用公开或者其他公开上采取了本国地区标准。

9、《专利法》第二条规定:“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10、《专利法》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有明确规定。即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

《专利法》 第五十九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1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12、我国负责专利申请审批的组织是专利局。

13、专利权人对合法投放市场的专利产品不再具有销售或使用的控制权,叫做专利权用尽。

14、专利申请原则包括:(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项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否则不产生效力;(2)单一性原则,也称为“一发明一申请原则”,是指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3)先申请原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4)优先权原则,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为其申请日,这种权利称为优先权,此处所谓的法定期限,就是优先权期限。优先权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

15、《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16、专利权人的权利:

(1)自己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自己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的行为。

(2)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被许可方取得相应的专利实施权并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按照被许可人取得实施权的范围和权限,可以将专利实施许可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a.独占实施许可,简称独占许可,即指在一定的时间和有效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专利权人不得向其他人许可实施该专利,而专利权人本人也不得实施该专利;

b.排他实施许可,简称排他许可或独家许可,即指在一定的时间和有效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仅许可被许可人实施该专利权,不得许可其他人实施该专利,但专利权人本人可以实施该专利;

c.普通实施许可,亦称普通许可,即指在一定的时间和有效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在许可被许可人实施该专利权权的同时,还可以许可其他人实施该专利,专利权人本人也可以实施该专利;

d.交叉实施许可,简称交叉许可或互换实施许可,即指两个专利权人之间相互许可对方实施自己的专利;

e.分实施许可,简称分许可,即专利权人许可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同时授权被许可人有权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

(3)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或者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4)请求保护的权利。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5)转让专利权的权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6)在产品上标明专利权的权利,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17、专利权人的义务:

(1)充分公开发明内容的义务,专利法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如果专利权人不履行此义务,其发明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2)缴纳年费的义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逾期不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即告终止。但《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权利。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请求恢复权利。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18、申请专利时申请人应当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一式两份。

19、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20、专利权的客体,也称专利法的保护对象,是指人们可以依照专利法取得专用权利的发明创造。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因此,专利法的客体就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21、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22、专利权的合理使用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1款的规定:“在法定的情形下,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未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而使用专利技术,不构成侵犯专利权。”所谓“法定情形”包括:

(1)权利用尽后的使用、许诺销售或销售。即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2)先用权人的制造与使用。即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3)外国临时过境交通工具上的使用。即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专利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4)非生产经营目的利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为教育、个人及其他非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专利技术的,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不视为侵权行为。这里所说的在科学研究、实验、教育中使用他人专利技术,只能是小范围的非营利性质的使用。如果在整个教育系统内大量使用他人专利技术制作的教学用具,即便没有盈利,但由于单位节省了大量购置教具的经费,属间接盈利,并且使专利权人失掉了这一主要消费市场而蒙受经济损失,因此,这种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23、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专利权失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

24、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申请文件准备申请步骤审批流程办理机构办理时限缴纳费用

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

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委托专利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25、发明与实用新型的区别有:(1)对创造性的要求不同;(2)保护对象不同;(3)授权审批程序不同;(4)保护期限不同。

26、《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判断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标准是不同的。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要求是,“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是,“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27、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8、《专利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29、《专利法》第十七条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

30、《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31、《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篇14

名主持不想在名流圈

“玩下去”了

1991年10月1日,刚上高一不久的李志广参加了全市高中生演讲比赛。众选手中年龄最小的他口若悬河,声情并茂,以标新立异的观点夺得了冠军。比赛结束后,正准备与父母一起回家的李志广被参与这次活动的广东人民广播电台的负责人请到了车上:“我听了你的演讲后,觉得你很有做电台主持人的潜力。我们电台需要一位粤语和普通话都说得流畅的少年节目主持人,你有兴趣尝试一下吗?”

“当然有兴趣!而且我相信我会做得很好!”李志广初生牛犊不怕虎,一口应承了下来。母亲却犹疑了起来:“你没做过主持人,又要上学,恐怕不行吧?”“我也没学过演讲,不也夺得了冠军?”仍沉浸在夺冠喜悦中的李志广意气风发。“只要给我机会,我也能成为主持人中的冠军!”

“有志气!我就喜欢你的这种自信!”电台负责人为李志广喝彩。“不过,你要用事实来证明你的自信不是自大。你必须将自己打造成不可替代的品牌,否则我会很快让别人来取代你!”带着“做冠军”的梦想,李志广成了电台里年龄最小的节目主持人。

幽默风趣的主持风格、深谙少年听众心理的话语使李志广受到了广大青少年的喜爱,节目的收听率暴涨,使他迅速成为名闻广州的少年主持人。1997年7月,李志广从暨南大学毕业后,顺利进入电台继续他的主持人工作。进入社会后,“名主持”的声誉、熟络的人际关系使他成为各家电台和高级休闲会所的热门主持,游刃有余地周旋于各界精英之中。然而,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李志广却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

1998年的圣诞节晚上,参加完圣诞派对的李志广疲惫地回到家。第二天一觉醒来,他把一家人请到客厅里坐定,宣布了自己的决定:“我要从电台辞职!”突如其来的话惊呆了一家人,半晌才回过神来,接着是异口同声的反对。“我不能继续在纸醉金迷的名流圈玩下去了。”李志广耐心地解释,“这个环境太张扬太喧嚣了,对我的个性不但没有约束,反而是火上浇油。我很担心过度的张扬会让我丧失内心深处的一些东西。”听了李志广的话,一家人沉默了。的确,父母并不喜欢儿子这种很出风头而且奢侈的生活方式,他们很担心儿子会得意忘形,迷失在鲜花与掌声中。最终,父母同意了李志广的选择。

李志广辞去了令人羡慕的主持人工作,跳槽到中华网,担任网站的市场部总监。在帮助中华网渡过网络泡沫经济破裂所带来的困境后,李志广又辞职去了广东电信CA公司做市场部总监。然而,月薪一万多的李志广还是觉得没有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方向,迷失了方向的他心里充满了困惑和躁动。

“将来整个中国的男士内

衣市场都是你的天下!”

1999年夏天,李志广家多年未见的台湾亲戚来广州探亲。赋闲在家的李志广与这位亲戚很投缘,闲聊中,他说出了自己找不到方向的苦闷。在台湾做内衣生意的亲戚建议他:“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发展,原本只属于女人的内衣时尚观念,已经开始向男士发展,一直被忽略的男性消费市场潜力巨大。我在台湾就是看准了这一点,专做男士内衣生意而起家的。你不妨考虑尝试做男士内衣生意,这在大陆还是一个空白,市场空间很大。成功就是比别人早一步抢占先机。如果你现在进入这一行,未来整个中国的男士内衣市场就有可能成为你的天下!”

巧的是,这时中央电视台的专题节目正在讲述中国民族品牌的发展状况。报道说,中国的男士内衣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男士内衣市场一直是国外品牌的天下,中国人一直拿不出一个叫得响的品牌,国内男士内衣得不到发展,可业界却没有注意到这一现状。

亲戚的话和电视台的专题节目让李志广豁然开朗,一个没有人注意到的空白点,是潜力无限的大生意啊!随即,李志广对内衣市场进行了调查,他发现,在广州的各大商业街上随处都能买到时尚前卫的女士内衣内裤,男士内衣内裤却只有大型百货商场才有卖。而商场内的男士内衣内裤,国产的价钱虽然便宜,可质地款式却老式单一,国外品牌高档时尚,价格又太昂贵了。经过仔细调查分析,李志广断定:中国的男士内衣市场大有可为。他当机立断,于1999年10月20日去工商局为自己的未来产品注册了一个新潮时尚的名字―鹭珂鸶(LOOKSEE),随即将积攒的3万元存款悉数取出,在广州人气极旺的商业中心宏城广场租了间小门面,中国第一家时尚男士内衣专卖店就这样诞生了。

10月21日这天正好是星期天,李志广去广州火车站托运处取台湾亲戚给他邮寄过来的第一批男士内衣内裤。汗流浃背的他扛着一大摞男士内裤产品往店里赶,走在人潮拥挤的大街上时,被一个只顾埋头赶路的行人狠狠撞了一个趔趄,数百盒包装透明的男士内裤散落了一地。花花绿绿性感前卫的内裤吸引了路人惊讶的眼光,一些女士看到后立刻红着脸走开了。行人都不愿意帮李志广拾捡,反而指指点点地议论:“男人内裤居然做得花花绿绿窄窄小小的,真恶心!”蹲在街上一盒一盒收拾产品的李志广狼狈而惊喜:人们越排斥,越说明男士内衣内裤市场的消费潜力,只要人们的观念改变了,“恶心”将引导潮流!

22日一早,“鹭珂鸶”在鞭炮声中开业了。然而,出乎李志广意料的是,虽然他“开业酬宾大让利”海报里列出了一系列的优惠让利措施来,但却没有一个顾客受诱惑,人们更多的是站在店外面远远地观望。直到第三天下午四点,“鹭珂鸶”才等来了首批顾客:一对打扮入时的年轻夫妇。这对夫妇花了400元钱,买了两条性感内裤。

传统观念对人们消费行为的影响和制约,大大超出了李志广的预料。李志广走的是前卫路线,款式和花样大胆新潮,看上去就让人脸红心跳,连最前卫的男士都要在爱人或女友的陪同下才有勇气到小店来买内裤,或者让自己的爱人或女友帮自己买;单身的男士则多是站在门外透过玻璃“目选”,如果发现自己喜欢的内裤,便溜进店里连价也不还丢下钱拿起来匆匆走人。

开业已经几个月了,“鹭珂鸶”的月营业额徘徊在5000元左右,而当时仅店面的月租就高达一万元,加上人员工资等其他方面的成本,沉重的开支让李志广吃不消了。为了降低成本,李志广不得不奔波于广州各大商场之间,寻找适合的店面。几经周折,李志广终于在中华广场找到了一间才十几个平方的铺面,租金大大低于宏场广场的铺面。然而又一个月下来,除去所有的成本,李志广还是亏损了。李志广心急了,再这样下去,就血本无归了,连小小的店面都做不下去,更别奢谈将整个中国市场都做成自己的天下了。

为了节约成本,李志广只雇佣了一个店员,他自己要负责从采购到设计乃至生产、销售的全过程。于是,担任着广东电信CA公司市场部总监的他忙完这头忙那头,白天西装革履地去公司上班,晚上下班就急匆匆赶回专卖店继续工作。两头忙得团团转的同时,李志广苦苦思索突破僵局的办法。

让全世界的男人都来穿

“鹭珂鸶”

2000年广州的夏季赤日炎炎,所有的休闲活动中心都爆满。五一这天,广州最大的游泳休闲活动中心人声鼎沸,热闹非常。蓦地,所有的声音嘎然而止,几乎所有的人都张大了嘴惊讶地往一个方向看:李志广满脸通红地穿着窄小性感的高档内裤热辣火爆地撞入人们的眼帘。

在人们热辣辣的注视中,“豁出去了”的李志广镇定地给人们派发关于“鹭珂鸶”时尚内衣内裤的宣传资料,向人们推销他的观念:对生活更执着一点,对美的发现更敏锐一点,对审美观念更前卫一点。在七天的“黄金周”里,为事业“献身”的他天天泡在广州各大健身中心、浴场等休闲场所。

5月8日这天下午,从公司下班后李志广又马不停蹄地往店里赶。还没进店,远远地他就发现店里站满了人,开业以来还一直没有这么多顾客光临小店呢,李志广很是惊喜。走进店里,他热情地和顾客握手问好。顾客中一位长相富态的中年人握住李志广的手幽默地说:“我在休闲中心看过鹭珂鸶的资料和你穿着的产品,简直棒极了!刚才和你店里的小伙子聊,才知道你的经历很不平常,很佩服你的干劲和勇气!我开了一个有点规模的酒吧,这次来是想邀请你赞助我们的一个活动,我们愿意在酒吧里全力推广你的鹭珂鸶,为酒吧带来时尚元素的同时也有利于你的发展。”这种机会是李志广求之不得的,惊喜的他爽快地答应了。离开时,酒吧老板和他的朋友每人买了一打单价一百多元一条的内裤,算是对他的支持。而那一次的酒吧活动效果也非常的好,当场就售出200多条内裤。

紧接着,李志广又打破常规,大胆启用世界各地风格迥异的模特,接连推出了一系列创国内“第一”的活动:举办“中国第一届男士内衣秀”、举行国内第一个男士内衣品牌会、出版中国第一部男士内衣写真集……李志广把男人的阳刚雄健和鹭珂鸶内裤的贴身、舒适、时尚巧妙地融合在一起,尽情展示,彻底颠覆了人们传统观念中的男士内衣概念,震撼了整个中国时尚界。

2002年2月14日,26岁的李志广辞去了中国电信月薪过万的工作,投入注册资金50万,正式创立了广州鹭珂鸶服饰有限公司,他亲任董事长兼首席设计师。“鹭珂鸶”目前的16大经典系列、680个款式的男士内衣裤均出自他的手笔。设计性感的“子弹内裤”时,他与其他设计师通宵达旦地修改,出了200多个样品,试穿了200多次才满意。“子弹内裤”进入市场后,立刻成为年度销售冠军。

随着业务的壮大,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缩短生产周期、降低生产成本并改变被动请其他厂家代为生产的局面, 2003年初,李志广投资几十万元,在广州白云区建起了生产中心。这一举措不仅解决了订单积压问题,还使“鹭珂鸶”完成从贴牌经营到自有品牌的转变,并可以有效控制成本,按照自己的设想生产各种款式新颖的高质量产品。

2003年10月,李志广开始了“鹭珂鸶”的全国战略计划:建立品牌连锁加盟店。新闻系毕业的他亲自撰写“鹭珂鸶”特许加盟的章程条款,他一手制订的“统一的经营理念、统一的经营策略、统一的视觉识别、统一的物流配送、统一的产品、统一的价格、统一的服务标准与店面管理规范、统一的员工聘用标准与业务培训”这统一加盟标准,成为后来中国男士内衣的加盟行规。通过将几百元的产品大幅降价到20元、让消费者试穿等大胆而冒险的促销方式,“鹭珂鸶”品牌在把自己的销售渠道成功地从珠三角向全国各地铺开,李志广迅速在全国建立起了300多个品牌加盟店……

在李志广多管齐下的努力下,一种代表男士新生活主义的内衣时尚在LOOKSEE(鹭珂鸶)的引领下迅速在全中国蔓延开来,客户回头率高达80%,形成了一批有较强消费能力的稳定顾客群,李志广的财富也逞递增趋势不断雪球般地滚大。

标新立异的李志广终于将全中国的男士内衣市场变成了“鹭珂鸶”的天下。李志广的目光开始投向世界。经过精心筹划,“鹭珂鸶”男士内衣专卖店相继成功登陆欧美等国,并以国家货物配给的形式打入了朝鲜市场……

2006年年底,鹭珂鸶国际集团的“凤凰展翅”泳裤一路过关斩将,夺得了中国人文奥运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最具人文特色金奖”,成为唯一被指定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纪念品之一的内衣品牌,将4000亿元的奥运纪念品商机握入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