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10:21:4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农村发展的核心,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笔者认为,增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发展核心能力的对策,应围绕资源、技术的开发应用与制度建设进行模式和方案的设计,主要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转变观念。把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能力当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来抓,必须澄清一些错误的观念:一是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简单地理解为农村城市化、农业工业化、农民工人化,简单地按城市模式建设农村,按城市的发展路径和经验改造农村,这是十分片面的。应当在保有农村基本的自然风貌和经营特色的基础上,利用农村的优势资源和应用技术改进农村的经济社会状况;二是过分依赖发展工业生产实现农村脱贫增收,特别是利用农村廉价的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搞低层次、浪费资源和重污染的制造业生产,这样做的结果,在一定意义上,是在更深层次上对农业的剥夺。
2.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建立与资源优势相和谐的主导产业。我国农村的区域跨度大,自然地理因素影响明显,资源分布差异很大,这为农业产业的差异化经营,发展特色产业和产品,实施差异化战略和品牌战略,开拓国际市场,开发农业的低成本高收益产业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的生产还是基本上以村庄或较小的区域范围为限,进行农业生产与流通的布局,结果是农业产业结构严重雷同,行业生产规模小、成本高、效益低,国内市场农产品的供给不丰富,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我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各个地区和村庄一定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建立与资源优势相和谐的主导产业,实施差异化战略,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工则工,宜渔则渔,宜休闲则休闲,使自己的经营有特色、有品牌、占尽天地人和之利。
3.加强农村适用技术的开发和利用。首先,要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形成科学研究、应用开发、生产利用市场紧密结合的科技运行机制;其次,要加快普及先进适应技术。以产业化经营、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组织实施农业科技示范区工程、农业标准化工程、良种产业化工程等科技兴农工程,引导农民发展适销对路的名优特产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发展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科技含量;三要搞好农民科技培训。借用现代网络技术,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民的科技培训,不断提高其科技文化素质和致富本领。
4.建立起在宏观上能够激励和约束经济行为主体创业行为、投资冲动和技术创新活动的制度,解决我国农村因制度原因造成的低效率问题。如既要适当延长农业生产资源的承包期限,建立灵活的土地流转制度,加强投资者权益的保护,鼓励经营者进行长期的投资等,还要在合同上对投资者进行约束,要求他们按照维护农村良好的生态环境,保证农业经营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原则进行经营运作,不能随意破坏农村发展的自然规律和长远规划,搞急功近利性的经营。
5.适度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按照经济学的规模效益理论,在适度的规模内,随着规模扩大,经营成本下降,经济效益是递增的。目前,我国在农业产业和农地耕作上,存在着规模过小、现代科技应用成本过高的问题。所以,要通过农业适用技术的开发利用,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能力,坚持统筹规划、连片开发,提高管理效率。
6.利用国家政策支持、政府服务和财政投资的引导作用,使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以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能力为方向。在政策上,可以对立足于当地资源开发的项目和农业适用技术开发的项目给予贷款、税收上的优惠;在管理与服务上,建立农业服务信息网络,快速传递农业经济信息资料,对价格波动大的农产品,建立预警制度,避免更多成本支出;建立高效的运销服务体系,发挥市场机能;大力推广农村适用技术,利用各种方式对农民进行培训;加强媒体广告宣传,了解本土农业的特色,建立消费者对本土农业的信心与支持。
一、创新教育教学观念,是推动农村学校教育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我们教师必须更新教育观念,树立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新的人才观、质量观、教学观和学生观;在教学中重视从学生的角度、从学习心理的角度来研究教法,以学生为中心,把学生真正看成是学习的主体,爱护他们,尊重他们。因此,在新的形势下,要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教师就要积极更新自己的教学观念,确立先进的教育理念,掌握最新教学技术,迅速树立“以学为本,为学服务”的思想。例如:我们学校教师树立师生平等、民主的观念,建立一种平等、民主化的观念,师生进行真实、多向的交流与合作,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二、创新体制机制,是推动农村学校教育全面发展的基本保障。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教育法律、法规,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学校各种制度,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利保障,才能建设“富裕西乡塘、文化西乡塘、和谐西乡塘、生态西乡塘和平安西乡塘”。
三、创新办学模式,构建“开放式办学”模式,是推动农村学校教育全面发展的重要环节。在现代信息化快速发展的今天,我们要大力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大量使用电视、网络办学、远程办学的模式,构建“开放式办学”模式,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教育信息资源建设和人才培养,全面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系统的应用水平,为推动农村学校教育全面发展创造条件。例如:我们学校每学期都会集中对全体教师进行现代信息技术教学的培训,要求每位教师都会制作课件,都会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这有利于激发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有利于开拓视野,加大课堂内信息的容量,优化课堂教学,有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这创新办学模式,构建“开放式办学”模式,推动农村学校教育全面发展。
四、创新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是推动农村学校教育全面发展的实现形式。开放创新教育确立了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的教学模式,教师的一切活动要从学生的需要出发,要为学生提供有效、全面、真诚的服务。所以,在开放教育中,教师必须具有现代服务意识。教师应该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开放教育环境下的教师是学生学习过程的引导者、咨询者、组织者,可以说是一个教育的服务者。开放教育离不开服务,没有服务也就没有开放教育。现代开放教育为学生建立了强大、便捷、完善的支持服务系统,便于学生自主学习,这是保证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但不能因此否认教师的作用,放弃教师的职责。例如:我们学校精简和改革学校体制的管理,全面实行服务承诺制度和公开办事制度,为家长、学生提供热情、周到、便捷的服务;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学生入学、升学和社会保障方面给予足够的关心和帮助。这才真正体现了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现代教育思想。
五、创新课堂教学,是推动农村学校教育全面发展的关键
开放与创新是素质教育教学中研究的重要内容。让学生在开放的课堂中进行创新地学习必须明确开放和创新与课堂教学的内在联系。把开放与创新充分地展示在课堂教学中,可以让学生在轻松愉快地学习氛围中学习,也能充分发挥他们主动学习、主动参与的能力,学习的效率将会大大提高。
1.营造民主、和谐的课堂氛围是创新课堂教学的根本。民主的师生关系、和谐的课堂气氛是保证创造成功的重要条件。建立起了这样一个民主、和谐的课堂气氛才会促使学生学习情绪达到最佳境界,实施开放与创新的效果才能达到最佳。例如:我们学校为创设民主和谐的课堂教学气氛,对教师提出要求:首先,教师要热爱学生。这是达到民主和谐的基础,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是逐渐被人们所认识的教学真谛;其次,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使学生感到老师即是自己的师表,又是最亲可以与之交心的朋友;第三,学生之间要形成和谐、友好、互助、竞争的关系。这样才能营造民主、和谐的课堂氛围,从而创新课堂教学,推动农村学校教育全面发展。
2.学会赏识自己学生是创新课堂教学的崔化剂。对于教师而言,课堂上学生好的回答当然要表扬,但肯定会有很多模糊的不完整的、缺乏逻辑性的语言,我们不要马上横加批评,其实这些回答也可用来欣赏,从他的发言中,找出错误的地方,大家一起来帮助他,从中发现他的智慧的光芒。例如:我们学校教师学会赏识自己学生,特别抓住学生的疑问展开教学,鼓励学生敢于发言,大胆说出自己的想法,善于提问,及时说出自己的疑惑,善于思考,提出不同的解题思路。及时表扬,让学生觉得自己受尊重,而会主动参与教学,活跃课堂氛围,达到教学预期目标,推动农村学校教育全面发展。
3.创新教学环节是创新课堂教学的核心。在课堂教学中要开放、要创新,需要教师尽可能地创设教学环节,使学生能真正的在开放和创新的教学环境中学习,达到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目的。例如:我们学校要求教师在教学中要创设教学环节,激发学生学习兴趣。①创设情境。②设计活动环节。③采用分组合作方式教学。
六、创新培养途径,是推动农村学校教育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在开放教育中,我们要创新培养途径,培养有新型的学习意识、开放意识和服务意识等现代教师意识,以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胜任开放教育之责。此外,在抓好学生成长教育创新工作方面,我们要抓住学生开放创新主题,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开放创新工作,培养创新型学生,让学生做课堂学习主人、学校主人、社会主人。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业务创新发展的现状
传统业务仍为主导,新业务发展滞后。资料显示,我国各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营业收入中,利息收入占90%以上,以中间业务为主的新业务收入占比不足10%,与发达国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40%以上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相差甚远,且从事新业务的人员多以兼职为主,真正全职从事新业务的人员极少。
新业务发展趋同,模仿现象严重。纵观国内各农村合作金融的创新业务,雷同现象十分严重,往往是这家机构刚推出一项新业务,没过多久其他机构也纷纷推出类似的业务,真正能够引领潮流、独树一帜的新业务可谓凤毛麟角。由于各合作金融机构创新缺乏“核心技术”,造成模仿较易,且周期较短。由此形成了原始开发机构投入大量资金、人力开发出的新业务,当投入市场并显示出较好的增长和盈利潜力时,其他机构的克隆产品随即大量推出,将原始开发机构的新产品淹没在雷同的金融产品中。
投入产出比重倒挂,新业务为传统业务保驾护航情况较为突出。由于客户长期享受免费的中间业务服务,片面理解只要在你这里存款,就理所当然地享受提供的所有服务,致使投入巨资开发出新业务后,在收费环节上遇到客户的阻力。为不丢失宝贵的客户资源,保住传统业务的市场份额,各合作金融机构只能委曲求全,对新业务不收费或少收费,收不抵支情况严重,影响了新业务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业务创新发展的趋向
近年来,央行和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创新问题高度重视,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金融机构业务创新的力度和广度前所未有,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创新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操作空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抓住机遇,充分利用自身人才、科技、网点优势,借鉴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先进经验,大力开拓新业务领域,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创新业务,在日趋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中做大做强。
根据企业需求开发多样化的贷款品种。在当前信贷市场竞争客户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应时刻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原则,根据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从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客户财务费用入手,在贷款受理周期、贷款方式、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方面灵活掌握,推出适销对路的贷款品种,如备用贷款承诺、分期还款等,还可开发社团贷款,满足企业集团化、国际化的需要。
紧盯个人消费趋势,开发消费信贷品种。我国个人消费将进入一个增长期,大力发展消费信贷应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信贷重点。住房消费信贷的成功开展,不但优化了信贷结构,同时也为开展其他种类的消费贷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中国汽车制造业的快速发展,为汽车消费贷款的进一步推广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尽快制定适应汽车消费特点的信贷方案,通过简化手续、担保形式多样化、增加大众化品牌、降低首付比例等多种形式占领汽车消费贷款这一潜力巨大的信贷市场。
发展各种业务,特别是保险业务。我国保险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加快的背景下,保险业将极具发展潜力,保险市场必将有一个超常规、大发展的过程。抓住这个机遇,充分利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网点优势和在其他业务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加强与各保险公司的全方位合作,大力发展保险业务,把保险业务延伸到前台,将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一个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完善信用卡功能,改善用卡环境。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信用卡功能过于单一,相互之间兼容性较差,造成客户手持数张信用卡,但却享受不到信用卡方便快捷的服务。随着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后,服务业的开放和大量外资企业的进入将会极大地改变人们传统的消费心理和消费习惯。以支付、结算为主要功能的银行卡将会成为人们的主要消费工具。外资银行信用卡通常技术含量高,功能多样、一卡多用,会对国内信用卡业务市场形成较大的冲击,信用卡业务也将是外资银行进入国内市场的一个有力武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树立危机意识,积极争取监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借助银联这一平台,加强合作,不断提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用卡的整体功能和竞争力。
提高理财服务水平。随着个人金融资产的迅猛增长及企业对自身资金使用效率要求的提高,客观上对银行的理财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村合作金融应着力开发针对企业和个人适销对路的理财服务产品。对企业的理财服务,可开发诸如设计组合存款,根据企业资金运转规律,在保证企业资金运转需求的前提下,提高资金投资收益水平;代 办结算中心,针对企业集团下属子公司资金沉淀额较大,集团总体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情况,帮助企业集团建立自己的结算中心,下属子公司仍单独核算,但资金收支皆通过结算中心,从而缩减集团的总体财务费用。对个人理财服务,特别是资本市场得到充分发展后,个人金融服务将成为银行主要的业务之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进行深入的市场调查,推出适应客户理财需求的金融产品,提供诸如组合存款、投资咨询、投资方案等理财建议。
大力发展网上银行、自助银行。充分利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网点多的优势,大力发展网上银行业务和自助银行业务。提高网上宣传内容的更新速度,体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工作效率。开发和增加网上交易的品种,最大限度地满足网上客户的金融需求,避免网上客户的流失。随着客户综合素质的提高,为自助式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自助业务不应仅停留在取款这样一些简单的业务上,应大力开拓自助存款、自主转账、自助汇款等业务,形成规模,缓解柜面压力,为消减冗员、优化员工结构、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竞争能力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
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业务创新发展的对策
创新机制,营造创新氛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加快建立机制创新步伐,构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全新的经营机制。一是改革现行的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建立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用人机制,及时淘汰不能胜任业务创新的人员,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竞争氛围。二是明确业务创新部门和传统业务部门的职责划分,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业务创新的积极性。三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在进行业务创新过程中,除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外,内控措施要同步跟上,防患于未然。通过完善授权授信、人事管理、部门设置、内部稽核等规章制度并狠抓落实,从根本上建立起责权分明、平衡制约、规章健全、运作有序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新业务安全、高效开展。
成立专门机构。业务创新是银行内部知识含量较高的工作,需要熟悉国际、国内金融创新业务的专门机构进行统一筹划管理。一是确定业务创新的总体规划及发展目标,借鉴国内外银行业务创新的成功经验,制定未来的创新方向及业务品种,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业务创新。要集中财力、物力、人力,落实全面成本管理,发挥集约化优势,逐步建立和完善一整套新业务的经营办法和管理机制,使业务创新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二是做好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创新业务大多与传统业务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没有传统部门的支持,创新业务的开展将会举步维艰,专门机构应善于协调处理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吸收和借鉴传统业务部门经验,促进新业务的稳健发展。
关键词: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改革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06)01―0019―02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农村金融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势在必行。在各地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探索中,出现了农村商业银行模式、农村合作银行模式和完善合作制模式等多种改革模式。从实行农信社改革的8个试点省市上报的改制方案来看,农村合作银行成为不少地区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首选模式。宁波鄞州、贵阳花溪、浙江萧山、山东广饶、江苏泗洪等地的农村信用社相继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天津还成立了国内第一家省级农村合作银行。在商品经济较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农村合作银行模式正在显示出越来越大的活力。
一、农村合作银行是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的创新
随着近年来农村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化,农村金融组织的产权结构和组织形式应当随之进行适应性调整,农村金融的服务方式、服务品种也应逐步改变和完善,传统的农村信用社远远不能适应这种变化。传统农村信用社的合作性质决定了社员之间组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但这个利益共同体不是建立在明晰的产权制度之上,而是建立在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的基础上。由于产权关系模糊不清,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所有权虚置、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农民只有人股权,没有控制权和投票权,实际上没有任何监督权,在缺乏内部监督的情形下,内部人控制成为必然。因此,传统农村信用社既不能满足农村产权结构与产业结构变化的需要,也会因缺乏竞争而效率低下。
与传统农村信用社相比,以按股分红、按股表决、按商业化原则进行经营管理的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促进产权明晰、强化约束机制、解决“内部人控制”和增进绩效等方面具有更大的优越性。但出于财务上可持续发展和商业经营利润的考虑,商业银行必须追求利润最大化。一般而言,农业生产的周期比较长,分散的农户所需的小额信贷服务带来的利润也比较少,投资“三农”的收益比之其他项目可能要低得多,对商业银行缺乏吸引力。农村商业银行在与其他金融企业的竞争中,为了提高竞争力,只能放弃更多的农村市场,转而抢夺城市市场。因此,农村商业银行难以取得商业银行“利润最大化”目标与“支农义务”之间的均衡:与此同时,如果国家也没有出台信贷支持农业的优惠政策,吸引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投入,“三农”就可能失去必需的金融支持,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目前,苏南三市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试点,已经遇到了这方面的问题。如果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作为弱质产业的农业和农村中小型企业,在信贷的效益选择机制面前,必然受到歧视,金融支持不足,在传统农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甚至可能产生农村金融抑制。
农村合作银行是在遵循合作制原则的基础上,吸收股份制的原则和做法而构建的一种新的银行组织形式。股份合作制这种产权制度,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合作制,也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股份制,而是合作制与股份制的有机结合。合作制的特点是“社员入股、一人一票、服务社员”,适合于分散、弱小的个体劳动者的经济互助,是一种劳动的联合;股份制的特点是“大股控权、一股一票、商业经营”,适合于市场经济发达、商业化程度高的地区,是一种资本的联合。农村合作银行模式即一人一票、按股分红,主要由广大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出资人股。它是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三农”服务功能和商业功能相结合的产权制度,是实行股份合作制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合作银行模式可以明晰产权,保持商业银行的上述优点,由于体现了大多数小股东和农民的意志,从机制上保证了对“三农”的支持,又可以发挥合作金融作为一个系统的整体优势,增强了抗风险能力。从我国农村经济实际看,有实施合作制的微观经济基础,如人股社员要求交易便利、民主公开制度以及现在已在实施的农民联户担保和村委会为社员提供的担保行为都具有合作制的社会基础。合作制“一人一票”制,可防止被少数人或内部人控制。在江苏、浙江等一些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基本能够实现盈利,更有条件实现以利润返还为基本激励模式的现代合作金融制度。这种企业制度保持了股份制企业筹集资金、按股分红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合理内核,吸收了股东参加劳动、按劳分配和提取公共积累等合作制的基本内核。在浙江等经济比较发达地区,将农村信用社及其县(市)联社改组为农村合作银行,有利于金融机构的规模经营,节约管理成本,提高整体抗御风险的能力;有利于构建新的明晰的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体现众多分散农户、个体经济户的权益,同时也能充分兼顾农村经济组织和其他大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证改制后机构既坚持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又在服务中实现商业化经营。2003年4月,我国第一家农村合作银行――浙江鄞州农村合作银行的成立,对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来说,是一次全新的、大胆的尝试。
无论从产权形式还是治理结构来看,农村合作银行都是农村微观金融制度的一种创新。农村商业银行要求企业利益最大化,在利益驱动下分布营业网点。而农村合作银行要为当地经济发展尽一定职责,有一定的约束和要求,地方政府对于其提供农业贷款有明确的规定。农村合作银行在经济利益和地方利益的边际上,作出了一种既不同于传统经典型的合作制,又不同于规范的股份制的混合式制度安排,即股份合作制,在现有的制度约束条件下最大限度地伸展自己的利益边界。因此,这种制度安排必然具有优越于纯粹合作制的经济绩效。在某种意义上说,地方政府的政策约束,与农村合作银行追求自身利益的理之间的竞争及合作关系,决定着股份合作银行中的合作制成份与股份制因素之间的边际过程或边际替代关系。对于农村合作银行来说,既要摆脱单一合作制产权形式所造成的运作困境,又不能否定制度安排的“合作制性质”,因而尽可能的在股份制和合作制的混合形态中,或者更准确地说在二者的边际上及其替代关系中求得某种均衡。
二、农村合作银行的发展前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浙江、江苏等沿海省市的农村地区随着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而逐步城市化。农村的主要生产单位已由广大的农户让位于工商企业,农村以前占大多数的以农业为主的农户已经变成了工人或企业主,他们已经减少或失去了对传统意义上的合作金融的需求。在这些地区,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则既有必要,也有可能。在社员可以从多渠道获得金融服务,当传统弱质产业逐渐消失或社员自身需求发生变化
时,信用合作社自身也可能发生质变。因此,农村信用社改制能否选择农村合作银行模式的关键不是地方经济的发达程度,而是当地非农产业的发达程度。在我国,这两者是相互联系的。经济发达地区往往是非农产业发达的地区,其传统的农业已经或者接近消失,特别是从事传统农业的农户已经或者接近消失,农村资金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在满足少量农产金融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满足非农产业发展的需要,为了满足城市化发展的需要,股份合作制无疑成为农村信用社改制的必然选择。
尽管对农村合作银行模式的评价仍然存在着一些争议,但在国内的不少地区,特别是一些非农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农村合作银行模式越来越受到青睐。鄞州模式已被国务院确定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推荐模式之一。截至2005年3月末,全国已有19家农村合作银行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开业,另有23家农村合作银行获准筹建。2004年末,已开业的农村合作银行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全部达到8%和4%的最低监管要求,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口径计算,部分农村合作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已经达标;按贷款四级分类口径计算,农村合作银行的平均不良贷款占比为5.4%,大大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作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8个试点省市之一,浙江省今后对农信社的改革将全面推行合作银行模式,萧山、义乌、瑞安农村合作银行已作为继鄞州之后浙江农信社改革的首批试点单位。未来3年内,江苏也将组建30家农村合作银行。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关于“在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已经商业化经营的农村信用社,经整顿后可合并组建成农村合作银行”的指示精神,位于商品经济较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且服务对象以城镇工商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主的农村信用社,有必要向更高一级的组织形式过渡,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不失为一种较好的选择。
组织实施农村经合组织全覆盖的主要做法
肃宁县是个农业县。近年来,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成为了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肃宁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了实施农村经合组织全覆盖的新思路,县供销合作社紧紧围绕总体目标和安排部署,创新体制机制、转变服务方式、优化发展环境,全力推动了农村经合组织的全覆盖。
搭建服务平台,创新组织体系
实施“农村经合组织全覆盖”,首先从构建服务体系入手,在县城建设专门服务机构,在乡镇搭建“三合一”服务平台,在村级指导和带领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形成县乡村一体化的全新服务体系。
首先,在县城建立经合组织服务中心。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组织成立“肃宁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中心”,担负为全县农民经合组织提供综合性、全方位服务的职能。“中心”设立面积280平方米的服务大厅,内设业务咨询、业务办理、交流培训、产品展示四个服务区,形成“一站式”服务格局,农民群众、经合组织在大厅即可办理所有手续。
其次,在乡镇建立“三合一”服务平台。即在乡镇设立“基层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中心”,聘请或推选乡镇领导、工作人员、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担任领导者,下面配备5人―9人的工作队伍,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三个组织合署办公,形成集多项功能于一体的“三合一”服务平台。服务平台上连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中心,下连全乡镇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综合配套的服务体系。万里镇党委政府抽调5名工作人员,明确一名副镇长担任基层供销合作社主任,镇农委主任担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中心主任,按照《章程》选举有威望的合作社带头人担任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形成健全的领导体制。“三合一”的服务平台,有力促进了全镇经合组织的发展。目前,万里镇、梁村镇、师素镇、窝北镇、邵庄乡等乡镇的服务平台已挂牌运行。
再次,供销合作社调整充实推进力量。县供销合作社作为县经合组织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成员,根据实施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对县社机关科室进行调整,调配50%的力量组建新机构——服务中心;同时,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供销合作社主办”的原则,在乡镇建设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明确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和目标责任,使全覆盖工作成为供销合作社的中心任务和重要工作。
另外,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服务手段。服务中心既是为农民经合组织服务的平台,又是展示农民经合组织的窗口。服务中心配备电脑等现代办公设备,运用现代信息手段,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如服务大厅设置电子触摸屏,在乡镇服务平台设置网络链接终端。从县域农村能人统计到国家相关专家档案;从全县专业合作社产品信息,到所有理事长的基本情况;从农业农村政策到相关法律法规等都可以通过触摸屏来了解。此外,还可以了解到北京、石家庄、山东寿光等相关城市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即时价格、主要农产品常见病虫害图片和防治方法等各类信息内容,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并且,服务中心还以“企讯通”等形式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员即时信息,提供有效信息服务。
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内容
服务中心以促进经济发展为核心,以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作为切入点,根据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实际,设置开展了包括组织建设、规范指导、培训交流、农资供应等11项服务,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农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
第一,注册登记服务。实行“一站式”服务,全程代办农民群众申办经合组织的各种手续,包括资料审查、文本整理、章程起草、表格填写及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等,对不方便到中心来的农户,还多次进村入户上门办理。目前已代办营业执照341份,深受农民群众欢迎。
第二,科技培训服务。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充分利用科技资源为合作经济发展服务。通过与科研单位“联姻”,引进新技术38项,示范推广新品种100多个。与河北农大、河北北方学院、农科院合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学习活动,分期分批组织乡镇、村干部、农合组织负责人外出参观学习,已组织到青县、吴桥、霸州、山东寿光等地7次、400多人次;聘请专家教授举办各类培训班18期,培训经营大户、能人、技术骨干等6000人次。万里镇与河北农大签署“一订三年”的科技合作协议,为全镇经合组织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依托和智力支撑,受到广大社员的交口称赞。去年因玉米涨价导致鸡饲料价格上涨,梁村镇兴宁养殖专业社的养殖户难以承受,镇服务中心迅速联系中国农科院专家,研究调整饲料配方,降低喂养成本,及时帮助专业合作社渡过了难关。
第三,农资供应服务。根据当地需求,积极与中农集团开展合作,引入质优价廉的农资商品,通过规模采购,降低生产成本,扩大消费需求,为农民增收提供了保障。窝北村百胜蔬菜专业合作社规模购买化肥、农药、大棚物资等生产资料,降低了生产成本,蔬菜实行统一销售,价格比分散销售每公斤高出1角钱,每亩大棚蔬菜增收800多元。
第四,质量认证服务。针对全县设施蔬菜、畜禽养殖、粮油加工等经合组织迅速发展的实际,积极组织开展认证服务。目前,已获得无公害产品认证74个、有机食品认证4个、新注册农产品品牌15个,涌现出“玉怀”、“肃仙”等知名蔬菜果品品牌。东风肉鸭专业合作社在肉鸭养殖中推行标准化养殖,通过了农业部无公害产地认定,产品远销北京、天津、河南、内蒙古等地区;唐河果品种植专业合作社的鸭梨种植基地370亩获得欧盟出品认证,600亩获得东盟出品认证,年实现创汇200万美元。
第五,规范指导服务。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合作制基本原则,引导农民群众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免费统一印制社员证3万册,制作不锈钢名称牌匾214块,牌匾统一规范使用供销合作社标识;指导专业合作社规范《章程》等管理制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帮助健全账目,搞好财务管理;帮助专业合作社完善运行机制,通过采取无偿或低价服务等方法,让入社农户得到实惠。
第六,典型示范服务。积极培树典型,开展示范,增强服务带动能力。按照《肃宁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在全县筛选种业协会及绿苑蔬菜、春蕾甜瓜种植、唐河果品等45家专业合作社进行培树,提升管理和技术水平,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目前,达到国家级示范社标准的1家,省级4家、市级10家,县级30家。绿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先后从美国、以色列、荷兰等国家引进100多个新品种进行示范推广,年为社员提供优质秧苗3000万株,发展蔬菜种植基地1.5万亩,年销售蔬菜90万吨,入社农户普遍增收20%以上。
第七,信息指导服务。强化信息服务能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及时为经合组织和农民群众提前、产中、产后信息服务,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县服务中心通过“企讯通”等方式定期有关政策、技术、市场等方面的最新信息,使经合组织和农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了解市场动态。
第八,联采联销服务。发挥服务中心优势,通过组织开展联采联销活动,拓展销售渠道,帮助社员扩大销售。开展“农超对接”。组织带领佳旺果品等专业合作社与北京家乐福超市对接,签订供货合同,已直供水晶梨等果品8000吨;参加产品交易活动。组织绿苑蔬菜、唐河果品等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省、市供销合作社举办的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签订销售合作协议4567万元。去年师素镇2万亩芹菜滞销,服务中心发动各方面关系,积极开展促销活动,很快全部销售,避免了重大损失;举办项目洽谈活动。邀请北京富平学校多次进行考察,组织宗楼养猪、唐河果品等7家专业合作社参加该校与日本守护大地协会开发的“大地—富平生态健康农业”项目洽谈会,应邀到日本参观考察农协的运作模式。通过考察学习、项目洽谈,双方达成合作意向,促进鲜活农产品直接进入大城市市场。
落实政策措施,创新发展环境
为促进经合组织快速发展,县委、县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21个部门为成员的经合组织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都成立了相应机构。县供销合作社、县经合组织服务中心积极承担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时把相关服务内容变为具体行动,落实到全县经合组织发展中。
完善扶持政策,加大力度助推发展。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实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肃宁县农合组织全覆盖培训工作计划》、《肃宁县2011年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扶持措施,为全县农合组织的发展铺平道路。《肃宁县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奖励办法》规定,由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不断加大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凡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社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和8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认定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以上“三品”认定的,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有注册商标的,给予1万元的奖励;商标被认定为省级著名商标和国家级驰名商标的,给予10万元到50万元的奖励。同时,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扶持资金12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合组织的发展。
推动银企合作,不断改善融资环境。为切实解决经合组织资金瓶颈制约问题,与省供销合作社新合作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合作,在肃宁县设立办事处,为经合组织提供金融担保服务;通过组织协调全县涉农金融单位负责人、各乡镇领导及重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召开“银企对接”会等多种形式,搭建对接平台,有效解决资金紧、贷款难的问题。去年以来,涉农金融部门共为经合组织发放贷款1000余万元。
强化维权代言,提供良好法律环境。服务中心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免费为经合组织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承办涉农法律事务等,帮助解决遇到的涉法问题,切实保障、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发展氛围。通过开辟电视专栏、制作专题片、召开不同层面动员会、编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全覆盖知识手册》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暨相关政策手册》,采取电台广播、刷写标语、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群众创办发展经合组织的积极性。
组织实施农村经合组织全覆盖的几点启示
实施经合组织全覆盖,既是创新实践的结果,也是适应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全覆盖的实践,给我们以下启示:
一是构建专门服务体系,适应了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新要求。当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蓬勃发展,代表了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先进水平。但是,面对激烈竞争的大市场,单打独斗的单体合作经济组织,迫切需要一个组织提供服务保障,增强抗御市场风浪的能力和水平。而面对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政府部门沿用传统的管理体制和服务方式,行政资源和政策资源分散在不同部门,不能形成合力。与此同时,农民群众和农村经合组织的现实诉求、急迫需求、潜在要求,往往面对诸多部门、诸多环节,这种状况与农村经济的发展要求越来越不相适应。实施农村经合组织全覆盖,通过设置专门的服务机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集约行政资源,一方面把原来分散的、被动的服务转化为集中的、系统的、即时的主动服务,而且把服务端口向基层下移,使服务形式更科学、内容更深入、职责更明确、效果更突出,为经合组织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真正成为了经合组织之家;另一方面通过构建固定、系统、专业、深入的服务组织体系,统一发展战略、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资源协调、统一组织服务,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县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格局的形成。当前,在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的形势下,创新构建相适应的服务体制是必然要求和趋势。
二是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作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新特点。供销合作社既是行政部门,又是企业单位,既具有体制的包容性、网络的承载性及联系农民群众的紧密性等特点,也具有联城带乡、联政带民的区位优势。通过供销合作社组织实施农村经合组织全覆盖,一方面成为党委、政府推进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一方面面向经合组织开展专业化服务,实现了政府意志和与农民意愿、行政推动与市场运作的有机融合,不仅使供销合作社的作用得以充分展现,体制优势得以充分发挥,而且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符合农村经济发展要求,打造了供销合作社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模式。
三是创新服务形式,实现了基层党政组织管理方式的新转变。乡村基层党政组织承担着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责任。但是,大部分地方缺资金、少资源,缺人才、少技术,在推动经济发展过程中,往往单一运用行政手段。实施农村经合组织全覆盖,在乡镇建设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多种形式、多种功能的服务机构,乡镇领导同时担任领导者成为组织者,根据当地实际和特点,从服务入手,多种形式促进经济发展,为农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实现了角色的转换和形象的改善,促进了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
四是提供全方位服务,推动农村经合组织实现了新发展。实施经合组织全覆盖,增强了服务功能,拓展了服务范围,加大了服务力度,加快了经合组织的发展。全覆盖工作实施以来,全县新发展经合组织200多家,总数达到341家,涉及皮毛、纺织、食品、蔬菜、畜禽等多个产业和行业,入社(会)会员达9800多人,涉及全县218个行政村,带动农户5.5万户,分别占总数的86%和80%。
对实施农村经合组织全覆盖的几点建议
实施经合组织全覆盖,既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生产力水平提高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农村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重要探索。下一步应加大力度,加快推进步伐。
(一)不断完善体制模式,扩大全覆盖效果。一是进一步理顺内在关系,健全和完善组织结构,逐步形成稳固的体制模式和运行机制,增强服务体系的生命力。二是积极向非经合组织成员延伸,即把更多的农民吸纳进来,让他们享受到经合组织的服务,扩大全覆盖范围,增强全覆盖的成效。三是继续向农村社会管理延伸,不断增强经合组织的公益服务内容,为打造新型的农村社会管理体系提供物质和组织支撑。
(二)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推动全覆盖深入发展。一是加强“三个结合”推动发展。即行政推动与市场拉动相结合,政府意志与农民意愿相结合,外部支持与自身发展相结合,不断推动农村经合组织全覆盖向深入发展。二是强化县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意识。进一步整合资源,搞好规划布局,优化产业结构,突出区域特色,发挥比较优势,体现规模效应。三是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进一步深化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合作,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通过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发展。
一、新时期农村金融建设的重要性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以及后来发生的欧洲债务危机给我国农村金融敲响了警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环境下,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金融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血脉,而农村经济又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其发展顺利与否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农村要发展离不开被称为是“现代经济血脉”的金融的支撑,而农村金融又取决于农村经济的发展状况,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集信用活动、资金运动和货币流通于一体的农村金融活动是新时代农村经济的核心,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对于我国农业的现代化、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起到重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一方面,农村金融活动通过资金的筹集、融通和管理,实现农村资金的合理循环周转和增值,满足农村发展对于货币的需求,并通过有效监管途径保障国家财政用以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资金得以充分利用。另一方面,利用农村信贷、利率等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对农村经济发展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促进农村商品生产和流通的协调配合,为实现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创造有利条件。特别是当前,随着农村金融走向了助力经济建设的前台,相对于我国农村对于金融服务的迫切需求,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问题的多样化和复杂性也一定程度地凸显了我国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农村金融的重要意义。
二、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现实困境
1、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定位不清
从整体来看,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邮政储蓄等,初步形成了集政策、商业化功能、合作金融机构为一体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村金融体系。但从现实的运作来看,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约束的缺失及滞后,使得我国现有农村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定位不清,职责难以明确,造成相互重叠,或形成服务空白的状态,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有效竞争机制难以形成。一是农业发展银行政策退化,在亟须政策扶持的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急需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力度弱化。二是随着商业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农业银行信贷重心逐渐出现向城市及商业转移的倾向,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明显减弱。三是作为我国目前唯一的以三农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专业金融机构,农信社的功能和性质不够明晰,存在着产权不清、管理规范性弱、风险责任意识差等问题,加上服务三农的政策性定位与农信社本身企业法人利润最大化的商业性之间的矛盾,使得我国农信社在一定程度上也难以适应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其改革至今仍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另外,从一定程度上来讲,现行的农村金融体系更多的是体现出服务于城市工业的特点。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市场虽定位于三农,但受逐利动机的影响,只存不贷或惜贷现象严重,使得大量农村资金外流,农村资金非农化现象进一步加剧,有悖于服务三农经济的宗旨。因此不论是对于农业生产还是农民增收,农村金融机构的支持率和贡献率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2、农村金融服务功能不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农业生产结构得到初步调整,农村地区二、三产业迅速发展,农村金融服务需求日益多样化。而农村的金融供求总量与结构双重失衡现象严重,整体上难以满足“三农”的要求,农村金融服务发展滞后。一是农村金融的服务体系不健全,向农民提供正规金融服务的合法金融机构设置不完善,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和业务出现萎缩现象,网点覆盖低、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减少。二是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由于地处偏远农村,习惯于有求才应的工作方式,甚至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工作作风,服务意识低,更谈不上积极主动地深入了解当地农村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求,市场意识不足。三是当前我国的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仍是以存、贷、汇服务为主,其他中间业务发展相对滞后,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及服务方式创新严重缺乏,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
3、忽视对体制外农村金融发展的引导
从整体上来看,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远落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严重供给不足,从而给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近年来,政府虽然对于农村金融市场政策有所放宽,但现有正式农村金融体系仍将民间金融排斥在外,民间金融发展仍受到限制。大量民间资本长期被排斥在体制外,同时又忽视对于民间金融发展有效引导,不仅不能充分合理发挥其在促进三农问题解决中的积极作用,反而间接助长了农村灰色金融的发展,甚至有可能将灰色金融推向黑色金融,形成金融风险,干扰农村金融秩序的正常运行。从更深层次来看,大量游离于体制外的社会资金对于整个国家的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都造成潜在的威胁,需谨慎对待。
三、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思路
1、立足三农,发挥特色
作为传统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历来都是我国政策的焦点及关注的热点。农村金融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必须坚持以农为本的基本方向,以农定位,忠实地体现出政府支农、促农的真实意图,将支持和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作为我国农村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农村金融在现代农村经济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在政府的主导下,做好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的存量改造。在坚持政策性方向不变的前提和基础上推进农发行的改革,充分发挥出农发行作为政府支农有效金融工具及农村金融的骨干和支柱的作用。拓宽农发行业务范围和支农服务领域,加大政策性金融对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力度,如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强化支农服务功能。作为支农的重要力量,农行今后的改革发展方向仍必须立足于为三农经济和县域经济提供更好更高水平的金融服务,强化三农业务。同时,鉴于农信社在我国农村正规金融体系中的突出地位,必须时刻把握农信社作为“联系农村最好的金融纽带”的支农定位,正确处理好“支农”与“商业盈利”的关系,警惕农信社的商业化取向及信贷的配给行为,真正地发挥和实现农信社在农民、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只有坚持农村金融改革与创新服务三农目标的紧密联结,才能真正地发挥农村金融机构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中的作用。
2、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功能
通过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配合,采取政策引导与利益驱动相结合的有效方法,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参与农村金融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引导信贷资金更多地投向三农,切实缓解三农对于资金的迫切需求和农村融资难的问题。其中,小额贷款作为缓解农村资金供求矛盾的主要手段,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继续深入推广小额贷款,除原有的信贷方式外,实现小额信贷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有机结合,以于更大范围内支撑农村的生产建设。转变传统官商作风的惯模式,站在客户的立场,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主动走出去,深入企业和农户,及时掌握新情况和新问题。优化服务流程,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有关产前、产中、产后的信贷服务工作,为其有效地解决金融问题。继续稳步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和产品的创新活动,满足三农经济对于农村金融的多样化需求。特别是当前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农村金融资源不论是从产品还是从服务的角度来看都呈现稀缺性的特点。因此,在促进农村金融机构多元化的同时,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工作的速度也必须跟上。在结合地方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加大农村金融组织和产品创新的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介加大政策宣传的力度,特别是对于创新工作的新动态、新成就及先进典型要广泛报道,为推动农村金融的创新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突出农村金融创新的重点,着重致力于提供满足发展现代农业、扩大农村消费等符合“三农”实际发展需求的金融服务,加快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长效保障机制的构建。
3、加大力度继续推进农村金融改革
引入新的金融组织元素和组织成分,丰富和优化农村金融体系结构,建立健全竞争合理、功能互为补充的农村金融体制,提升农村金融市场的整体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积极推动引导体制外的农村民间金融的合法发展,形成农村合作金融的有效补充,不断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以满足农村经济主体对于金融服务的多元化、综合性需求,实现农村经济建设与金融的协调发展。在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的柜架下,给予农村民间金融活动一个合法、公开的平台,使民间融资活动得以阳光化和公开化,集聚社会闲散资金,发挥其在解决农村弱势群体和农村民间经济融资问题中的积极作用。同时鉴于农村金融市场有其特殊性和重要意义,应做好金融监管工作,加大力度杜绝农村资金的非农化现象。逐步建立起农村金融机构的分类监管、差别监管制度,构筑包括网点建设、服务水平、贷款服务等方面的监管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有别于城市金融机构的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政策和监管要求,加强和改进农村的金融监管。对于农村金融机构涉农不良贷款的监管考核工作要进一步提高其针对性和效率,对于大案要案要做好社会宣传工作以起到警戒作用,为农村金融市场的建设工作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支撑。
当前各地农村金融发展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和区域性使得各地农村金融发展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其在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建设过程中的需求与侧重点也各不相同。对此,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全国统一思想的指导下,从各地实际出发,推进农村金融的建设与发展,因地制宜,避免一刀切做法带来的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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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是我国十报告中着重提出的,“四化”与我国现阶段的各种战略紧密相关。信息化与工业化是实现我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核心,而城镇化与现代化则是我国城乡一体化实现的重要性所在。“四化”的重要性使得人们必须对其进行深入研究,而从目前我国发展状况来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是我国现阶段面临的首要问题,只有对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顺利进行,才能使我国更快地实现现代化建设。所以,必须要更加重视。在分析如何实现我国新型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协调发展前,我国寿险应该对新型城镇化与农村现代化的关系有所了解。
城镇化与农村现代化之间的关系
我国城镇化与农村现代化建设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城镇化主要是指农村人口向非农村人口和农村生活方式向城镇生活方式转化的过程。而要实现这一过程,农村现代化则是不可避免的环节,只有农村现代化得到实现,更多的农民才能得以从土地中解放,进而实现真正的城镇化。农村现代化不仅能使更多地农民享受到城市文明,而且给城镇化的实现创造了更多的条件。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两者之间是同步发展的,所以必须要注意协调发展问题。过去某段时期,我国对“农业支援工业”、“农村支援城市”战略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了城镇化进程比农村现代化进程明显过快的状况,致使我国出现了很严重的“农村空心化”等问题。所以,为了避免这些问题的再次发生,我国必须要重视新型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之间的协调发展问题。
实现我国新型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协调发展的建议
以农民工市民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对我国城市发展和农业生产的推动有重要作用,能够促使其产生翻天覆地的变革。而要对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顺利推进并实现其协调发展的同时对社会稳定没有负面冲击,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出发。
对覆盖城乡和实有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建立。
不管是进入城市谋生的农民工还是已经从农民转化为非农民的市民人员,又或者留在农村的农业工人,都应该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使他们也能像其他城市居民一样,在得到较高水平的医疗保障同时还能获得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其中医疗保障是最为重要的,很多家庭会因为生病而致贫,如果不能享受到一定的社会医疗保障,很容易产生对社会稳定不利的因素。为了适应我国城乡统筹的发展要求,我国必须要对覆盖城乡和实有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建立。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重点整合,对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进行统筹,使其缴费标准和待遇保持统一水平,这样能够更好地对推动社保体系由城乡二元保障向城乡一体化保障转变进程。
有效设计和监管土地经营权规模化流转
最近这些年来,由于政府推动或者市场经济自发调节等原因,我国一些地方相继出现了各种类型的土地流转方式,比较常见的有反租倒包、土地入股和土地互换、委托经营等。但从整体的情况来看,我国农村在土地流转上的方式还是以零星和分散为主而且在法律和制度上都没有保障,无法达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为了对农村土地经营权规模化流转进行有效促进,我国应该对农村土地经营权规模化方面的制度和规则进行设计、制定。比如,可以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进行制定,并对交易平台和具体的交易规则加以建立,也可以对农村土地交易所加以成立,不断推出符合社会发展的交易新模式。与此同时,还必要要注意有效监管农村的土地规模化流转,尽可能地对一些腐化和分配不均等现象进行避免,对农民的利益进行保证。
推动农村市场化进程,对农民的生产技能和就业能力进行提高
要实现新型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的协调发展,还应该对农村市场化进程加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要想发展更加稳定和谐必须依靠产权交易市场的推动,市场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对农村现代化实现有重要作用。农业作为比较弱势的产业,需要政府给予更多的关注,通过对农产品售出及价格平抑机制的完善,能够使农业市场向更稳定的方向发展,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各种权益。其次,农民工的问题国家也必须要重视起来。农民外出打工虽然一时能改善自身的生活环境和经济水平,但并不是长久之计,而且给我国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带来了很多隐患。针对这些问题,各地方政府可以多开辟一些就业渠道与岗位,对农民的再就业问题加以解决。也可以对农民进行一定的职业培训,有目的性地提高其就业能力,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解决农民的工作问题,促进新型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的实现。
一、建立有效的行政推进机制
一是要加大宣传。针对当前不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不了解、不重视和不知道如何作为的问题,建议河南省金融办、银监局等有关部门牵头,举办全省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高层论坛,并借助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媒体在全社会范围内介绍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宣传国家促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社会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认知度。二是成立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领导小组。借鉴先进省份发展经验,在目前联席工作会议制度的基础上,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对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进行部署和推动,尽快使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工作提上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三是建立政策协商机制。由金融办、银监局、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财政、税务及其他产业政策部门组成,针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运行中的困难,协商给予监管、补贴、税收等方面政策优惠。
二、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门槛
随着国家全面启动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试点工作,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这四类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得到了初步发展,发挥了激活农村金融市场的积极作用。但出于监管方面的考虑,目前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设立的门槛较高、限制的条件较多,如村镇银行必须由商业银行发起、贷款公司只能由银行机构设立、农民资金互助社存贷活动只能在当地会员之间进行、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得由地方政府承担风险责任等,这些限制使得大量有意愿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产业资本和社会资本,或因商业银行缺乏到农村地区设立新机构的积极性,或因地方政府害怕承担风险责任不愿支持,或因当地监管部门担心难以有效监管不敢推动,而徘徊在农村金融市场之外,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速度较慢,数量较少,不能形成规模,难以发挥更大作用。这个方面在河南表现尤为突出,这也是河南省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较为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对此,一定要正确处理金融创新与防范风险的关系。一方面要认识到创新是整个金融业发展的动力所在,特别是在我国农村存在着严重金融抑制和供给不足的背景下,金融创新不管现在还是将来都是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主旋律。大力鼓励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支持金融创新,激活农村金融市场,是现阶段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工作重点,对此一定要坚持;另一方面,要考虑到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刚刚起步,其经营的风险性高,抗风险能力不强,更应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同时,也要探索出与之相适应的监管手段,在风险提示、流程控制等方面给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更多的指导和帮助,使金融监管能跟得上创新的步伐,切实帮助金融机构增强抗风险能力,保持金融服务后劲。总的说,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不能“求稳怕乱不发展”,也不能“只推进不监管”,应坚持“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进一步降低门槛,放宽条件,吸引各类资本开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同时从实际出发,根据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机构网点分散、管理层次多元、区域发展水平不一致的情况,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创新监管手段,实施分类监管,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
三、大力推进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
目前,我国农村现代金融体系之所以没有有效建立起来,是因为银行与分散的农户一对一的交易存在市场交易瓶颈,这是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矛盾,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在金融领域的体现。在我国小规模家庭经营将长期存在的条件下,在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中,解决农村金融不足的难题,必须要从解决市场瓶颈着手,首先解决“小农户”与“大银行”难以对接的问题,提高农民资金组织化程度,才能根本上解决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问题。农村资金互助社是农户生产与信用合作组织,是连接商业银行和分散农户的纽带和桥梁。大力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将分散的、小规模的农村金融需求整合为一定规模的有效需求,能够改善农户面对银行机构市场交易地位低和银行面对分散农户市场交易成本高的问题,实现“小农户”与“大银行”的顺利对接。但是,由于认识以及政策方面的原因,虽然目前我国农村已自发成立了一定数量的农村资金互助社,但尚没有得到银监部门的市场准入政策的支持,这些游离于监管体制外的资金互助组织面临着“转正难”的尴尬。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教授统计,截至2009年底,没有注册的村级资金互助组织就有5000多家,在银行监管机构申请并注册为金融机构的组织只有16家,众多自发成立的农村资金互助社不仅缺乏合法的金融市场的主体地位,无法享受如向银行融资等国家优惠政策,还极易被市场推向流动性陷阱,面临随时被取缔的风险,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鉴于此,建议有关部门对自发成立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展开全面调查研究,并进行规范和认定,对符合条件、运转良好的农村资金互助社颁发金融许可证,加强培训、监督、服务与管理,促进现有农村资金互助社成为正式金融组织。同时,国家可通过财政或中央银行支农贷款向农村资金互助社提供资金支持,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支持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委托农村资金互助社向农户贷款,形成商业银行向合作金融组织批发资金经营,合作金融组织向社区农户和小企业零售服务的新的经营体制和机制,使农村资金互助社成为商业银行回归农村的中介传导组织,从而形成农村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合作性金融组织有机结合、运转规范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和运行机制。河南省自发成立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已具有了一定的基础与影响,政府应特别重视自发成立的农村资金互助社“转正”的工作,要立刻着手对其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进行资质认定,对符合条件、运转良好的农村资金互助社颁发金融许可证,并加强培训、监督、服务和管理,促进农村资金互助社健康发展。
四、加大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政策扶持力度
我国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阶段,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明显。农民是弱势群体,农业是弱质产业,涉农金融业务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在农村开展金融业务与其商业化运作之间客观上存在矛盾,这就需要借鉴国际上成功有效的经验和做法,针对农村金融出台相应的政策扶持措施,并将其长期化、制度化。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建立以财政、税收、货币和监管政策为主要内容的长期化、制度化的农村金融支农政策体系,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健全合理的支农贷款项目的财政配套机制、农业贷款的保障机制和农村金融的利益补偿机制,调动投资主体的积极性,保证农业投资的连续性、有效性,降低投资的风险,吸引金融机构对农业加大投入。一是出台扶持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的优惠政策。制定财政扶持政策,以建立农业贷款贴息政策为重点,发挥“财政小补贴撬动信贷大资金”的政策效应;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明确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享受免征所得税和减免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减轻农村金融机构负担;出台货币支持政策。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实行有差别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增加农村金融机构可用资金规模,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筹措资金能力,加大对三农的贷款投放。二是大力鼓励金融设点增资。借鉴湖北省的做法,出台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办法,鼓励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牵头引进金融资本。2009年1月份,湖北省下发了《湖北省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暂行办法》的文件,明确人行分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每新增1家全国性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期货、基金公司、保险业金融机构等奖励20万元,每新增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国性后台服务中心或区域总部奖励2万元,每增加1家村镇银行奖励1万元,每增加10家小额贷款公司奖励2万元,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年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幅每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奖励5万元,全省保险深度和密度在全国各上升一个位次奖励2万元等奖励政策;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等新增贷款、小企业贷款、助学贷款、就业再就业贷款,以及引进全国性总部机构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各项具体奖励办法,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这些政策措施调动了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有效地促进了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快速健康发展。
五、加快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
目前,农业政策性保险严重缺乏,农业贷款风险集中在银行金融机构,农村金融组织的资金安全难以切实保障,必须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全国范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网络和农业保险基金,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国外发展农业保险的经验表明,提高投保人的参保率是农业保险成功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提高参保率的通常做法就是国家给予保费补贴,国外的补贴水平一般是保费的50%左右。我国农业保险的投保人多是收入较低的农户,承担高额保费有较大困难,需要国家的政策支持尤其是财政的支持。一是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补贴力度和政策扶持,扩大保险范围和保险对象,提高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根据农业大县财政困难的现实状况,可将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补贴比例由35%提高到70%,将养殖业保险中央财政保费比例提高到65%。二是支持专业性、商业性保险机构的发展,鼓励引导商业性保险机构到农村地区设立机构、开展业务、开发适合农村需求的各类保险产品,探索建立多层次、多主体的农业保险网络。三是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有力措施,鼓励各类商业性保险公司为农业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建立有效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只有建立与农业信贷制度相配套、相适应的农业保险制度,才能有效地改善农户信贷融资的条件,提高其信贷市场融资能力,实现农业保险与农村金融的良好互动,为农村金融组织服务三农资金的安全提供保障。河南省要在积极争取国家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之外,学习和借鉴北京市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的做法,结合河南省农村发展的实际,在农民自愿与政策引导的基础上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政府财政给予参保农民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鼓励农民参保,扩大保险范围,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服务三农资金的安全提供保障。
六、加快构建农村担保、征信、支付清算、教育培训等农村金融基础服务体系
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初期,各级政府、人民银行、银监局等有关部门要为其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出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业务发展所需要的配套政策,完善其业务经营所需的基本金融工具。如:账户管理系统、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身份证核查系统、同城票据清算系统、汇票和结算专用章等。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扶上马,送一程”,让村镇银行尽快摆脱“借米下锅过日子”的局面,使其快速成长壮大。要加快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新的抵押担保方式,如农舍抵押、农机具抵押、门店抵押和商家协会联保等贷款方式,养殖水面使用权、经营权、经济林权、订单、动产抵押、权利等作为抵押质押,解决农村信贷抵押品不足的问题。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把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支持农村金融机构账户管理系统、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身份证核查系统、同城票据清算系统、教育培训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金融特别是新型农村金融业务经营所需的基本金融工具,切实增强农村金融机构服务能力。
七、进一步创新金融手段
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要积极进行金融创新,用新金融工具、新金融技术、新金融产品、新金融服务、新金融机制来解决吸储能力不强、运营成本较高等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提高核心竞争力。一是完善小额农户贷款和联保贷款管理机制,将龙头企业与农户、中介机构和担保机构等具有法人地位的利益主体纳保贷款范畴。二是探索新的抵押担保方式,如探索农舍抵押、农机具抵押、门店抵押和商家协会联保等贷款方式,积极推广河南省农信社创新的“一次抵押、集中授信、余额控制、循环使用”的管理方法;探索养殖水面使用权、经营权、经济林权、订单、动产抵押、权利等作为抵押质押;三是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要结合当地实际,设计出多种贷款类型,推出符合三农实际需要和需求特点的多层、多元的金融产品,切实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八、探索有效的监管方式
考虑到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刚刚起步,其经营风险高,抗风险能力不强的实际,坚持审慎经营原则,加强相应的监管。要根据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机构网点分散,管理层次多元,区域发展水平不一致的情况,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创新监管手段,实施分类监管。要结合不同机构组织形式特点,明确相应监管目标和要求,采取不同的监管手段和差别化的措施,在风险提示、流程控制等方面给予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更多的指导和帮助,使金融监管跟得上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步伐,切实帮助金融机构提升抗风险能力,保持金融服务后劲。同时,根据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快速发展的实际,在监管部门内部设立专门机构,增加和充实监管力量。建议河南省银监局新设立新型农村金融监管处,加强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指导、培训、监管等工作,并引导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帮助它们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促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稳健发展。
《促进河南省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课题组》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人才;培养机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教育是根本。在这一时期,农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优秀人才。发展经济是核心,新农村建设关键是新农村经济的建设,就离不开大量了解农村、熟悉农村的高级应用型经济人才。因此,为农村培养高素质的经济人才,建立适合新农村建设发展的经济人才培养机制,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要求和首要任务。
一、新农村建设对人才的要求
农村人力资源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第一资源,全面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是农村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因此,为农村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要求和首要任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的优秀人才,特别是能够带动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实用型经济人才。从人力资本的角度出发,可以将人力资本划分为经营型人力资本、研发型人力资本和技能型人力资本。从目前新农村建设的现实情况来看,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还处于处级阶段,新农村建设急需大量的技能型人力资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农村经济的建设和繁荣,而农村经济的发展就要依赖大量的了解农村、熟悉农村的高级应用型经济专门人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教育是根本。在这一时期,农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高等教育为其输送大量的具备扎实的经济理论知识、过硬的实践业务技能、较强的计算机基础、熟悉农村和农村产业机构、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财务知识和企业经济管理知识的复合型经济应用型人才。而在我国农村现有的经济人才结构中,人员学历层次偏低,专业人员相对偏少,高层次应用型经济专业人才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因素。
二、构建适合新农村建设发展的经济人才培养机制
所谓人才培养机制,可以理解为人才培养过程中一种带规律性的运行方式,设计各教育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制约关系及功能发挥。一定的人才培养机制,一定的人才培养模式,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体制决定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的大形势下,高校已经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实体,学校的人才培养不再是政府的行为,而是社会的需要。高校办什么专业、招多少学生,由学校根据社会的需要自主决定,毕业生的就业也受着人才市场需求的制约。因此,高校的人才培养要依据社会主义农村的实际特征,注重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适应能力的塑造,注重培养贴近农村实际需要并能适应农村社会发展的专门人才。新农村建设经济人才的培养,既需要通过完整的学历教育,系统地培养大量的优秀农村经济人才,也需要通过灵活多样的各种方式,针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为新农村建设培训现有的人才,提高现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培养加上培训,才可以更好地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急需复合型人力资本的现实需求。
(一)针对农村的建设问题,高校要树立正确的人才培养机制导向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代农业已远远超出了传统的“种菜种粮、养猪养鸡”的范畴,而是融合了社会学、经济学、发展学等多方面内容,需要把许多不同专业的知识结合起来才能解决。针对当前农村实用人才总量不足、结构和分布不合理,加之农村产业效益比较低,导致农村实用人才收入不高、农村实用人才流失现象比较严重等现象,要从思想上正确引导人才服务农村的意识;当前不断崛起的现代化农村,其建设急需一大批拥有专业技术又懂现代经济管理、经营和贸易的人才,服务于农村的专门人才的社会地位也不断的攀升,这就要求高校顺应这一需要,树立正确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出新兴有用人才。而且,面对激烈而严峻的就业压力和形势,经济管理类人才将投身其中,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
(二)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高校要改变并确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机制
1、高校对人才的培养定位和模式。根据我国农村社会、经济、教育快速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需求,培养适合新农村建设的新型人才就要抢抓机遇,强化质量意识,创建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有机结合,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位一体”,进行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经济专业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积极调整专业结构,通过教学研究,确立适合新农村发展、具有时代特征的办学思路和定位,以持续发展带动教育资源的持续开发、更新和建设,不断强化学科特色和资源优势,为“三农”发展服务。根据新农村社会对经济发展的需求-提出教研课题-开展教学研究-调整培养目标-改革培养模式-修订教学计划-更新教学内容-加强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落实改革措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来培养为“三农”服务的专业性经济类人才。要树立“以教学为基础,以技能培训为推动环节,以科研为发展导向”的教育观,按照产、学、研、企一体化的思路,构建教学-实习-科研一体化的开放式、拓展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实行“乡镇、农村企业与院校”结合的管理运作模式,保证理论功底深厚、实践技能熟悉的经济类发展人才的来源与出路畅通。农村在发展,农村对人才的要求也在不断地改变。在新形势下,为促进新农村的经济发展,高校要顺应时代的要求,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或服务。在培养人才工作中,高校可以与乡镇农村建立稳定的关系,通过基层实践基地的建立和运作,吸收实践部门和基层行业人士参与教学工作,以利于加强学校与基层实践部门的联系,让学生在第一线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完成一次全面“实训”,并且使需要人才的基层单位将建议和意见反馈给学校。将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教学与生产有机结合起来,培养出能够真正服务于基层,服务于“三农”,能够学以致用的复合型经济类人才。另外,在学校专业发展过程中要随时根据基层农村发展建设的阶段性进展随时调整专业设置,确保专业设置的定向明确,专业建设的目标清楚,人才培养的特色鲜明,不断地丰富专业内涵,使高校的教育能够符合农村建设发展的需求,培养出的人才是急需的、能用的和好用的。
2、高校对人才的选拔培训。为了更好地面向“三农”,服务于社会和经济发展,仅仅依靠校园内教育培养专业人才是远远不够的。高等学校在现有培养及管理模式上,要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加强非学历教育,完善成人教育培养层次,将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教育相结合,校内办学和校外培训相结合的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多渠道的培养方式。选拔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的技术骨干到高校参观深造,通过对口的短期培训,帮助当地工作人员更新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层面,与时俱进地掌握先进的文化信息,以便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通过举办集中性的短期培训班方式,对有基础的在职工作人员和农民骨干进行学习培训;二是组织知识下乡活动,深入到基层,办讲座、发知识读本,解决实际问题;三是鼓励农村基层干部和骨干分子努力求学,勤奋钻研,从实践到理论都能够有所作为,全方位地提高自身的素质。
3、鼓励毕业生到新农村发展。长期以来,我国的城乡二元机构使农村成为人才的“洼地”,人才似乎只有从农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面临新农村建设的大好形势,在当前大学教育呈现大众化的大背景下,可以使大学生就业多一个渠道。鼓励大学毕业生扎根农村,到农村就业,正是搭建农村人才“高地”、促进城乡间人才双向流动、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举措。对大学生自身而言,在面临就业巨大压力、人才闲置和浪费的情况下,到广大的农村创业,积极地投身到新农村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大潮中去也是相当不错的选择。
但是,如果没有一定的政策和思想指引,院校大学毕业生很难考虑到去农村工作和发展。因为毕竟农村在各方面的建设上都不及城市,生活条件及待遇上也与城市有一定的差距。要在受教育阶段,除了注重对学生操作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之外,在要求学生掌握一定经济理论知识的同时,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有针对性地掌握更多关于农村经济建设和发展方面的文化知识。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培养他们对农村、农业、农民的感情;对积极主动到农村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给予政策上的奖励,实现以就业为导向,教育和号召学生到农村工作。加强对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教育学生热爱农村、热爱农村经济事业,认识到农村经济事业的发展也是个人事业发展的需要。让学生正确认识到自身的价值,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以为他们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舞台,能够从本质上认识到新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参考文献:
1、倪金卫等.新农村建设中人才培养的任务和措施[J].农业教育研究,2008(2).
【关键词】新时期 农村经济 发展
自从我国实施了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在国际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国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是我国经济存在发展不均衡的情况,农村相较于城市发展较为落后,受到地理环境较为偏僻,交通状况不够便利,老龄化较严重等因素的影响。在新形势下,要深入分析出现这些限制农村经济发展因素出现的原因,采用合适的鼓励政策进行扶持,引进基层管理人才,壮大管理队伍,使农村经济能够快速发展。
一、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制约发展的因素分析
(一)我国农村经济概述
农村人口的经济来源主要靠土地上的农作,种植经济作物获益。虽然我国现在在向工业大国转变,但是在农村工业化水平不高,主要还是靠农作物的种植促进经济的发展。不同地区的土地肥沃程度不同,天气状况也对种植作物的种类有影响,作物的收成好坏受天气影响很大。土地种植对我国人们的生活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没有农民进行农作物种植工作,那会对我国的经济体系造成巨大的影响,所以土地种植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要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开发新品种,增强农作物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研究新的播种方式,靠机器设备进行播种收割,减少农民的劳动强度,提高种植技术,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二)生产落后,没有足够的吸引力留住劳动力
目前,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状况十分严重,靠种植农作物收获的利润受天气状况的影响较大,而且在种植收获时要投入大量的劳动力,收入少且非常辛苦。这种状况导致了很多农民选择放弃土地种植进入城市打工,农村人口不断减少。农村的人才和劳动力都向城市流动,会使农村的经济发展变得更加缓慢,与城市之间的差距不断加大,于是农村的发展陷入了发展落后,年轻劳动力和人才外流,农村发展更加缓慢的恶性循环。
(三)农村劳动者的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制约思想解放
经济的发展不仅要靠大量劳动生产力的支持,还需要具有先进的思想,要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人才的带领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只有人们接受足够的教育,提高知识水平,思想上才会获得进步,能够更快的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新技术,高素质会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的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有的甚至没有上过学,对先进的科学文化理论知识的了解程度更是少之又少,他们的日常工作情况都是靠祖祖辈辈流传下的经验进行,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农村的经济当然不能得到进步和发展。如今社会竞争力日益激烈,要不断的进行改革创新,提高生产效率,提高自身的素质,跟上时展的步伐才能够实现经济的发展,提高自身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采取措施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缩小城乡贫富差距
(一)改善农村的经济结构,促进农民收入多元化发展
只靠种植农作物作为主要的经济收入,不利于农村的经济发展,受到天气因素的影响过大,不能保证农民的稳定的经济收入。生产结构单一也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要开发多种生产模式,与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相结合,突破传统的农业种植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代化建设,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方式,加大仪器设备在农业种植方面的应用,减少农民的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农业的全面发展,不仅要对农业种植实现科学化管理,也要促进农林牧畜业的均衡发展,使农村的生产结构多元化,提高应对恶劣环境天气的应对能力,受天气因素制约的影响减少。
(二)政府制定惠民政策,加大基层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是决定经济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村的经济发展生命力。免征农业税,减小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收入,从根本上减小农民的负担。还要对认真进行农作物种植的农民进行耕地补贴,刺激农民的劳动动力,以更加积极地态度投入到生产中。给农民充分的权利对土地进行支配和处置,从而有助于农民根据当地的特色和地域特征选择种植的农作物,发展地方特色,提高农作物收益,促进农民的生产和消费能力,建立起新型的农业种植体系。
(三)加强农村的教育建设事业,提高农民的知识水平
农民的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导致在农业种植和生产结构调整方面不具有创新性,主要是延续祖辈传下来的生产模式进行生产,不利于农村的建设向现代化转型。要加强对农村的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对农民进行科学理论宣传和教育,使农民充分了解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将科学技术和农业种植合理的结合在一起,促进农民掌握先进的种植技术,对农作物进行科学管理,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鼓励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促进生产结构的多元化,创建新型的合作经济模式。促进农村的生产高效化,以点带面,扶持重点产业,带动其他次要产业的发展,实现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提高集体经济的优势和竞争力。
三、结语
在科学技术日益先进的现代社会,农村的经济发展和农业劳动也应该与时俱进,突破传统的生产模式,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降低农民的生产强度,提高农作物生产质量和产量,提高农民的收入,引进管理人才,带领村民有目的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促进新时期农村的现代化建设。
参考文献:
[1]樊丽英.赵立军新时期的农村经济如何快速发展[J].才智,2014,(07).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点,农村交通和谐发展是一个不可缺少的大主题,处于基层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如何推进农村交通发展是很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笔者结合乡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从如何营造“法制型”、“文明型”、“发展型”、“和谐型”四型农民方面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营造交通“法制型”农民 所谓“法制型”农民,主要是指农村农民积极学习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树立交通安全法制意识,村民从单纯的方便出行向依法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方向转变。我们都知道,困扰着农村发展一个重要因素是农民法制意识缺乏,交通安全法制并不例外。在一些农村中,农民对交通法规虽然有所了解,但缺乏深刻认识,没有从象赌博犯法、偷盗违法犯罪等的高度去认识、遵守交通法规。在一些农民眼里,想当然认为我驾车惹着谁了,我自己的事,我负责。再则,由于农民文化素质滞后、管理不到位等原因,一些交通违法放纵泛滥,如在乡村中,大多都知道无证驾车是祸患无穷的,但谁也不会去关注,去制止,一些年青人在购买了摩托车后,稍加摆弄就骑车上路,开起车来风驰电掣,不顾后果。一些长者对自己的小孩驾驶摩托车上路不以为然,甚至有些家长还引以为荣,大肆炫耀。从而造成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超载滥载、酒后驾车等现象随时可见,引发不少交通事故,影响农村生产生活,阻滞农村交通发展。
显然,加强农村交通法制教育是一个不可容缓的大课题。作为基层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提高对农村交通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把农村交通安全法律的宣传教育作为一个重点抓实抓好,结合工作实际,抓住有利时机,从深、从细、从实方面下功夫,着力提高农村的交通法制意识,花大力气普及农村交通法律常识,营造“法制型”的新农民。
举措一:抓住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有利之机,在各级政府的协调下,与司法、教育、综治、村委等部门单位密切配合,扩大交通安全宣传,使村民加深对交通安全的认识,增强交通法制观念。
举措二:创新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根据农村实际,利用风俗节、唱山歌、小品、戏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交通法律知识融进农民日常生活,引导农民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举措三:从实效上下功夫。通过创建的示范村,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把交通安全有关法规知识送到乡村、到家庭,增强村民交通安全自我防范意识。
举措四:以交通事故危害为切入点,以案说法。通过组织一些典型案例、典型事故巡回乡村展播,使群众深刻认识到交通事故的危害性,从根本上促进农民抵制交通违法,抵制交通事故。
二、营造交通“文明型”农民
在一些边远乡村,由于管理不到位,一些村民缺乏文明行车走路意识,认为“山高黄帝远”,交警难得管理一次。再则,有些村民认为乡村道路是我们的天地,要怎么走,就怎么走,任怎么行就怎么行,乡村交通违法“陋习”随处可见。交通安全法律有多严都难以凑效。基于这种情况,我们在加强交通法规宣传的同时,应从道德教育,伦理关系的教育方面加以引导,把交通安全文明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乡村交通文明建设。同时,可以发挥镇级村级交通安全助理、交通安全信息及村干部或村族中德高望重者作用,把现代交通文明意识融进乡里乡风进行传授,树牢文明交通良好观念,使村民交通出行时,关爱自己,尊重别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使村民在乡里乡间也养成人人讲法规、人人讲安全的良好风尚,群众乘车出行,驾车上路,时时讲安全、讲文明。只有这样,才能杜绝乡村交通“陋习”,抵制各种不良交通现象,促进新农村建设。
三、营造交通“发展型”农民
建设新农村是我们党工作的一个主流,农村的发展缺少不了交通和谐发展。因此,我们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理顺交通安全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从交通安全方面营造“发展型”农民,大力推进农村发展转型。
俗话说:路通财通。目前,大多数农村都实现村村通公路,这为新农村建设迈出可喜一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车辆不断增多,轻便快捷的摩托车已进入千家万户,这对于新农村发展而言无疑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但如果缺乏交通安全与农村经济发展关系的认识,不解决交通安全与农村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对于新农村建设而言是极不和谐的。因此,我们必须结合实际深入探索乡村交通安全管理的新路子,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找出乡村交通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大力推进农村交通和谐发展,使农民深刻认识到安全才是财富,平安才能发展的硬道路。针对农村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笔者认为着重抓好几个方面:
(一)抓好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在镇、村设立交通安全管理组织,通过镇、村普查登记,对新购的车辆实行“台帐化”、“户籍化”管理,长期督促办理牌证,强制培训考试,将大量“黑车、黑户”明朗化,使农民大大方便上路行驶,提高群众出行安全感,真正体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文明行车”的现代交通文明理念,扭转失管失控局面。
(二)加大摩托车和拖拉机安全管理力度。据了解,随着摩托车的增多,摩托车事故时有发生,已成为危害村民出行安全一大隐患。因此,我们在日常的交通管理工作中,应合理安排警力,严查摩托车交通违法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坚持杜绝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形成严查严管的态势,消除群众侥幸心理,使群众认识到无证驾车对社会的危害性和对农村发展的影响,提高群众遵章行车的自觉性。
(三)采取惠民便民措施,促进农村交通良性发展。
由于农民收入有限,消费有限,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采取惠民便民措施,采取降低税率,从减轻农民经济负担入手,尽量为农民节约开支,降低费用,让他们真正体会到实实在在的实惠,提高办理车辆入户、办理牌证的积极性,这对于推动乡村交通良性发展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完善;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32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9-0036-02
农村合作医疗有助于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有利于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环境,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是我国农村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制度,但在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及时加以解决,需要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因素
(一)农民缺乏互助共济意识
农民的参与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顺利运行的关键。但从目前部分试点情况来看,农民的参合率还是不高,究竟原因何在呢?关键在于一部分农民在观念上还不认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得病,交钱也是给别人花,所以即使有钱,也不参加合作医疗。还有在参保第一年度已经得到补偿,第二年却不续保。这种互助共济意识的缺乏,将直接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
(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不强
近几年来,我国虽然对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但乡镇医疗机构设施简陋、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不足、医护人才缺乏和服务能力差的问题依然存在,与参合农民就医的需求有着明显的差距,很难满足农民的医疗需求,致使农民选择到城里医疗机构就医,增加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更会造成乡镇卫生院的恶性循环,实在令人担忧。
(三)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加大了基金潜在的支付风险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农村的青壮年富余劳动力外出打工,留在农村的人口大部分是老弱病残者。这些人群的慢性病的患病率较高,他们愿意选择参加合作医疗。即使采用以家庭为单位参保,这种现象也很难改变,加重了合作医疗资金潜在的支付风险。另外,目前各地试点中对待外出人员的政策是在家参保,在外患病回来报销。而外出务工人员在外的疾病风险会不同于在家务农,也许会增加合作医疗的道德风险。
二、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和可持续发展的几点对策
在当前的形势下,要实施、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能持续发展,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参合自觉性
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参加合作医疗是推行合作医疗的基础工作。对于宣传工作不能只做表面上,要切实考虑到农民对信息的接受途径与方式。宣传是要以简单易懂的语言将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政策向群众讲解清楚,尤其要将报销的比例、报销程序、可报销的医疗费用项目、个人账户的使用等讲清楚,解除农村群众疑虑;要使广大农民了解发生在周围的因病致残和参加合作医疗的重大意义,使合作医疗制度深入人心,不断被群众所理解和接受,形成自觉参加合作医疗的行为;要进行必要的行政动员,积极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增加健康投入,让群众转变单纯“受益”的观念,认识到参合不应一味地追求眼前利益,而应以长远利益和社会利益为重,暂时的“不受益”意味着长远的最大的受益,要动员群众不断强化风险共担意识。
(二)提升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改善农民就医条件
1.要合理设置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其自身建设。要引入竞争机制,及时撤销医疗条件差、技术水平低、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医疗点,建议将综合条件好的集体所有制医院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范畴;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增加农村卫生投入,更新和配置各种检查设备及治疗仪器等,改善住院条件;同时,加强医务人员的在职培训和进修学习,制定优惠政策招聘人才,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解决乡镇卫生院人才危机;提高技术水平改善医德医风,让病人住得下,花钱少,治得好,从而改变“大病出城,小病在村”的局面,解决乡镇卫生院的“真空”问题,使群众无需出乡镇就能在卫生院诊断、治疗一些常见病、多发病,方便群众,满足他们的治病需求。
2.要加快乡镇卫生院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尽早安装好相关软件,并尽可能简化报销程序,提高群众药费报销时效,解除群众顾虑。
3.要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将农村合作医疗的医药用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完善药品购销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医疗成本,让利于民,受惠于民,同时发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药品质量,规范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实现城乡药品“同质同价”;实行由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农民代表共同参与管理的新局面,让参与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群众对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拥有充分的监督管理权,切实维护参合农民利益。
4.要强化监管力度。卫生局要履行监督主管职能,建立管理精细、操作性强、惩处严格的制度体系;努力调动农民的维权意识,建立健全咨询、投诉和举报制度,开辟群众参与监督的各种渠道,引导鼓励他们支持合作医疗管理制度的完善。
5.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农村卫生网络的整体功能。要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尽快修复并完善农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落实人员、设备和信息网络系统,增强农村健康保障能力。可以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深化农村卫生改革为切入点,实行“政府推动,资源整合,三级联网,一体运作”,实行乡村卫生室归口乡镇卫生院“六统一”管理:机构统一设置、人员统一调配、药品统一调拨、财务统一监管、业绩统一考核、制度统一执行,不断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造便捷高效的服务载体。
6.加强管理,控制医疗服务费用。要坚持费用控制原则,防止实行医疗保障给农民带来的利益被医疗费用的上涨所吞食。一要规范医疗行为,控制目录外用药。要公布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还可向农民印发用药目录明白表。二要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畅销机制。可实行“五查五核实”:查病人,核实是否“冒牌”;查病情,核实是否符合补偿规定;查病历,核实是否对症;查处方,核实用药是否规范;查清单,核实是否符合标准。三要强化药品管理,降低药品成本。四要引入竞争机制,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一年进行一次考核和确认。五要完善相关政策,合理分流病人。六要加强评估检查,实施科学指导。
(三)完善制度,扩大合作医疗覆盖范围
近年来,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在现行的体制下,这部分人也应该作为农村医疗保证制度的保障对象看待。因为城市的社会保障体制基本是将他们排除在外的,而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又是最需要社会保障的群体,在这样的制度下,农村务工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应该回归到农村来解决。这部分人相对于其他农民来说觉悟相对较高,收入水平也比较高,他们能真切体会到社会保障体系对自身的重要性,所以在参合时会具有更高的积极性。
(四)建立机构,规范管理
关键词:农民;合作社;农村经济;新生力量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4-0028-02
一、发展现状
自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湟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兴起,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取得了较好的工作业绩和经济效益。至2012年底,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224家,其中种植业79家、养殖业99家、林业19家、农机服务业10家、其他17家。合作社组织成员达到2 520人,带动农户20 496户,注册资金达22 442.7万元。共和镇苏尔吉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创建于2011年3月,基础设施齐全,入会社员多,经营情况较好,被青海省列为省级示范社。2012年重点扶持发展了拦隆口镇班仲营村长青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多巴镇韦家庄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多巴镇双寨村祥云花卉种植销售专业合作社、上五庄镇世元牛羊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0个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农民自愿组织,自主经营的新型集体组织,它不同于“大锅饭”时期的生产队,那时候大家都是出工不出力,农村发展十分缓慢。现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那时期相比有着本质的区别,是在农民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自发组织的,各个方面都达成了共识,有比较合理的利益形成机制,各成员都有积极性,能通过这个组织实现自己的梦想。
二、采取的措施
湟中县委、县政府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出台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有力地推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
(一)构建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工商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农民合作组织领导小组,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协调与服务小组,层层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二)建立辅导员制度,进行指导培训
由农民合作组织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了专业技术辅导组,下乡宣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建立了领导定点联系制度。同时,制订培训计划,分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进行培训,提高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印发有关资料免费发放给农民,普及合作社知识,引导农民自主发展专业合作社。截至2012年底,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20期,培训成员达4 210人次,组织合作社负责人到省外培训36人次,增长了知识,为更好地发展合作社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三)制定发展措施,加大政策扶持
一是政策上扶持。合作社与其他农业项目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制定优惠政策。二是资金上支持,制定奖补政策,对新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资金上给予支持,用于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
(四)坚持示范引导,做好基础服务
湟中县委、县政府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上,坚持“扶持,不干予”的政策,在不违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因势利导地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是立足基地抓建设。重点推进优质无公害蔬菜、特色农产品和农机作业服务领域的合作社发展。二是把典型示范作为指导工作的重点,坚持边发展、边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指导思想。在种植业、养殖业等行业分别选择基础条件比较好的合作社作为示范社,如共和镇苏尔吉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多巴镇双寨村祥瑞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上五庄镇世元牛羊养殖合作社,把他们的经验加以总结和推广,给其他农民以借鉴。三是加强技术服务。聘请省农科院等单位的专家和省、市、县专业技术人员为合作社成员授课,不断充实和提高合作社成员的知识面,提高技术水平,以技术促效益,以技术促发展。
(五)抓制度,促规范
引导和督促合作社建立健全合作社的组织、财务等各项制度,以保障合作社及成员的切身利益,进行合法组织和经营,已有65家合作社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合作社各项制度,有效解决了各种问题和纠纷。
(六)充分发挥村支书和能人的带头作用
充分发挥村支书、种植业和养植业大户、以及科技等“能人”的作用,联合农民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实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从而达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共和镇苏尔吉蔬菜种植合作社、多巴镇双寨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多巴镇韦家庄蔬菜种植合作社、拦隆口镇班仲营蔬菜种植合作社、上新庄镇地广牛羊养殖合作社等。都是在村支书或是种植业和养植业大户、以及科技等“能人”的带领下组建起来的,并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业绩。
三、取得的成效
(一)实现了农业经营的规模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
农民专业合作社整合了农户的劳动力、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形成群体优势,解决了分散经营中销售商品规模小、经营效益低的问题。同时,也提高了市场地位,降低了交易费用,合作社成员比一般非成员农户人均增收30%以上,极大地提高了农民发展致富的信心。
(二)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提高了农业竞争力
合作社依托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进行专业化生产和一体化经营,以此来调整地区农业结构,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上新庄镇国财牛羊养殖专业合作社,他们发挥高地草山优势,南繁北育,80%的农户参加了合作社牛羊养殖,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拦隆口镇班仲营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引导95%以上的农户进行蔬菜生产,建成蔬菜大棚621栋,露天面积达46 hm2,实现了规模化经营,成为附近地区有名的蔬菜生产基地,为省会城市西宁及周边地区提供了可观的新鲜蔬菜,也为经营户带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生产和生活条件得到了很大提高。多巴镇一村富民源中藏药材合作社租赁农户土地,种植中藏药14 hm2,同样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收入。
(三)推进了产业化经营,完善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湟中县的农民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形成了“企业+合作组织”的模式,比如,威斯顿湟中分公司的企业运作,一方面有效降低了企业与众多分散的小农户直接交易的成本,另一方面农户得到了企业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服务。多巴镇双寨村祥瑞花卉公司与土地流转合作社合作,种植各类花卉11 hm2,销售各类花卉50多万枝,产值达40万元。推进了产业化经营,完善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提升了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
随着农业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合作社的出现为实施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的提高提供了基础条件。以共和镇苏尔吉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例,他们多渠道争取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实行无公害蔬菜生产,并购置了农药残留检测仪等检测仪器,严格把关,努力提高产品质量,赢得了广大客户的的信任,扩大了销量,增加了收入。
(五)实现了品牌战略
品牌的效应是巨大的,一个优秀的品牌可以带来无限的商机。只有加快品牌战略,才能提高农产品的综合效益。共和镇苏尔吉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注册了“苏尔吉”牌蔬菜商标,李家山镇存林马铃薯合作社注册了“云谷红”马铃薯商标,多巴镇韦家庄村蔬菜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注册了“韦家庄”牌蔬菜商标,通过商标的注册,提高了品牌的影响力,扩大了产品的市场知名度,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合作社走向市场化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自提出以来,在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都发挥出巨大优势。但是同时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兴事物,在其初期发展中存在很多制约因素,很多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有头无尾的现象,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带来困难。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都是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起步阶段,难以深入人心,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合作社的规模小。目前全国现存的合作社的注册资金大都不超过100万,资金投入不够,合作社的发展受资金限制,整体实力较弱,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抵御风险的能力差。其次,合作社在发展初期,相关法律法规侧重点在与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合作社,合作社具体流程的法律制度缺失,合作社管理人员职责不明,即使法人外逃,也难以纠责。最后,合作社形同虚设。合作社是党和政府大力提倡的经济组织形式,但是在基层政府执行过程中,更多的将其视为形象工程。大量合作社犹如雨后春笋,真正发挥作用的合作社不超过三分之二。
二、新农村建设视角下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政策建议
1.加强监督
加强监督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全心投入,开展监督工作。首先,在合作社成立初期,对农民进行培训宣传,增加农民对合作社的了解,确保每个入社农民都是在自愿的情况下入社。其次,加强对基层领导者的培训,全面提高基层领导者的素质,增强法律知识,杜绝基层领导者将合作社视为其形象工程而开展工作。再次,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政府设定专门的监督小组,全程跟进监督合作社的发展,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促进农民合作社的透明、公开,实现合作社健康良好发展。
2.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存主要法律,该法在合作社发展初期确实大大促进了合作社的发展,但是随着合作社进程的推展,《合作社法》已然不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例如,《合作社法》中对合作社注册设定限度较低,对成员的权利义务规定不明确等等。现存法律制度严重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3.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实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实行农产品的市场化经营,但是,由于农民知识水平以及市场意识的淡化,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独立成型。因此,需要政府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息需求,加大对于农业信息化建设,并且指派专人负责,对于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将难以理解的信息内容用简单的叙述方式表示出来,方面农民查阅。不断对农民进行高科技手段的普及,提高农民使用网络查找所需资料的能力以及在实际中使用信息的能力。
三、新农村建设视角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
现阶段,随着农村经济与农村建设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才能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更进一步发展,本文主要针对以下几种发展模式进行介绍,探索新农村建设视角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
1.合作社+公司+农户模式
由龙头企业根据市场需求预测,通过合同与合作社约定本年度生产的数量、品种及主要品质和技术指标。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家提供统一的生产资料供应、技术服务。产品成熟之后,由合作社验收,收购、包装、储藏或初加工,然后由龙头企业集中并作最终加工和销售。模式优势:通过有效的合作方式把农户与市场连接起来,即可提高农户经营的规模效益,降低中间交易成本和违约机会,增强了农户与工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合作社+农户+基地模式
农民合作社依照本地特色建立良种、生产和加工基地,“以名特优新”为发展方向。通过为社员统一提供生产技术服务,统一防病虫害,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销售,统一进行产品质量认证,树立特色品牌、发展特色农业。模式优势:生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可以极大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
3.合作社+农业科教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