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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7 10:21:3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篇1

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在监督主体与监督内容上具有相关性,在监督对象上具有同一性,在监督手段上具有互补性。因此,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有以下几个结合点:

一是监督主体相结合。从实施监督的主体来看,各级审计机关是国家政府机构中的职能部门。从广义上讲,党的各级纪检委与各级国家行政监察机关合并办公后,也是国家政府机构中的职能部门,只不过是二者监督的职能和侧重点不同。目前,我国多数地区的审计机关与组织、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这是已经被经济责任审计实践所证明的,监督主体相结合的有效形式。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审计机关经常与组织、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相互沟通情况,讨论经济责任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并且共同研究制定审计计划,不但能够规范、完善、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而且还促进了审计成果的转化,更好地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作用。

二是监督内容相结合。政治腐败与经济腐败相伴而生,经济腐败是滋生政府腐败的温床;政治腐败是现象,而经济腐败则是根源。经济责任审计与纪检监察在监督内容上相结合,不但可以使对干部的考核、监督内容更加科学、完整,对干部的评价更加客观、全面、公正,而且还能够及时发现与纠正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或倾向性问题,起到防微杜渐、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重要作用。

三是监督对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查事而评价人,具有“人格化”的监督特征,其监督对象是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虽然纪检监察的监督对象范围比经济责任审计大,但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对象是纪检监察监督的重点对象。经济责任审计与纪检监察相结合就能解决好重点监督对象的问题。一般来说,党政领导干部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政治表现、工作作风及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往往在经济方面也存在问题,只是问题的大小不同而已。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党政领导干部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存在经济问题的,在其政治表现等方面也将有所反映。因此,纪检监察监督的重点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重点。经济责任审计与纪检监察工作在监督对象上相结合,不但能够使监督的重点突出、事半功倍、规避风险,而且还强化了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四是监督手段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纪检监察监督的职能不同,其监督的手段也有所不同。在对党政领导干部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监督中,由于监督手段限制,纪检监察部门在其政治表现、工作作风及生活作风等方面发挥的监督作用较大,而审计部门在其经济方面发挥的监督作用较大。经济责任审计与纪检监察监督,在监督手段上相结合可以做到优势互补。经济责任审计丰富了纪检监察的监督手段,强化了纪检监察的监督力度,为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大要案提供了科学、可靠的依据;而纪检监察部门的制度和举报制度等等监督手段,又为审计部门查处经济案件提供了线索。

篇2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健全领导机制,是完善经济责任制度,夯实工作基础的首要环节,中央两办《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下发后,我市及时成立了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了实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并对难以进行评价的审计结果进行责任认定。市审计局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萍乡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确定、安排、实施、工作质量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规范审计行为,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健康实施

我市出台了《萍乡市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萍乡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这两个实施办法,主要突出了以下几个重点环节:

一是通过制定办法,建立上报和审批制度,完善计划管理,科学组织等有效措施,使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临时委托项目逐年减少,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针对过去委托程序和委托形式不规范等问题,出台了《萍乡市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规定,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市政府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含市政府任命的其他需要审计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任期内必审一次。《萍乡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每年年底前提出下一年度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初步打算,由市纪委、组织、监察、人事、审计5部门联席会共同研究商讨确定,再由同级审计机关上报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拟提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临时提请的经济责任审计,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出具委托书,由审计机关依法组织实施。

二是审前准备阶段注重审计调查。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风险大的特点,搞好审前调查极其关键。因此,在制度设定上注重要求审计人员把握好三点:首先了解、熟悉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握好政策界线;其次对被审计对象及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再次在实施审计之前,听取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及建议,以确定审计重点。

三是审计实施阶段找准审计重点和切入点。我们在出台文件操作规程设计上注重抓了以下审计重点:(一)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情况及地方经济发展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定与执行情况;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工商企业发展情况。(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三)有关部门的管理情况。(四)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五)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委托的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根据审计重点这一主线,我们摸索了几个审计切入点:第一从测试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入手,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综合性测试,找出薄弱环节,从而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第二从有关重大经济决策的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入手,筛选出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亲自决策的重大经济事项作为审计重点;第三从被审计单位干部任期内制定下发的重大经济政策性文件入手,作为检查执行和贯彻国家经济政策情况的切入点;第四从集体和个别座谈了解入手,选择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经济活动作为审计工作的审计切入点;第五从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提供的材料及群众举报线索入手,确定领导干部个人违反财经纪律及廉政规定的审计切入点。

四是审计终结阶段搞好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结果报告是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成果体现,而审计报告又是审计结果报告的基础,因此写好两个报告是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能否达到预期目的的关键。

三、注重成果利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作用

近几年来,我们与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一直在审计成果利用上反复讨论研究,不断探索创新方法和经验,在今年4月出台的《萍乡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中对审计结果的利用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并同步出台了《关于在干部选拔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意见》。该意见中明确规定:按照“凡动必审、考审同步、市县联审、先审后提”的原则,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实行“凡动必审、考审同步、市县联审、先审后提”制度,并单独出台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办法的做法在全省属首创,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好评,《中国审计报》、《江西日报》、《审计与理财》对此专门进行了报导。

(一)坚持“凡动必审”,是指对按照《萍乡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在办理提拔、交流、调整等任免事项时,必须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二)实行“考审同步”,是指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干部考察工作结合起来,在考察成果中直接体现、利用审计结果。(三)推行“市县联审”,是指对拟提拔为县级领导干部的乡镇和县(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委组织部委托市审计局直接派出审计组或派人员指导县(区)审计局审计组对提拔对象进行审计,审计组直接向市审计局负责并报告工作。(四)做到“先审后提”,是指对拟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需在正式任职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在推行“凡动必审、考审同步、市县联审、先审后提”的基础上,对运用审计结果又作了进一步具体规定。

(一)审计部门应及时向组织部门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审计评价。审计评价应当肯定领导干部在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并指出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问题,准确界定领导干部应当负有的责任。

(二)组织部门要把审计结果报告归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交流、调整的重要依据。经审计,没有发现问题或存在一般性问题但不影响正式任职的,予以正式任职;问题较严重的,经查实后,取消任职决定,交由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纪检、组织等有关部门应对审计中发现和反映的主要问题进行核查。经查实后,根据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四、加大执行力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效显著

篇3

(一)经济责任审计前的调查和过程中的实施内容不完整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企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应负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全面评价,包括监督和鉴证所在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评定法定代表人或经营承包人执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制定经济决策等状况。而在目前我国的实际审计执行中,工作人员明显偏向于审计领导干部所在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财务报表和预算等财务资料是审计证据收集的主要来源;而对财政、国资部门的访谈调查也是实地考察的主要对象;最后制定的审计方案也就顺理成章地不能全面深入地了解其履行责任情况。同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审计倾向于对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评价,而忽视了对资产使用效率的监督,从而无法将财政资金流向作为全面深入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出发点。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欠缺 只有大量高专业能力的审计工作人员来开展工作,才能应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范围大、内容多、难度深的特点,确保审计质量。然而我国现实中的情况却是,审计工作人员的配置状况无法解决审计任务繁多和审计力量欠缺的矛盾,其素质也满足不了工作要求,使得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欠缺。(1)审计质量受审计任务繁多审计力量不足矛盾的限制。随着经济责任审计越来越受到重视,年度审计工作中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项目越来越多,特别是当领导干部换届选举的时候,上级委托的项目更加地集中、给与审计人员的时间更加有限,从而使得实际工作中审计力量配置的不足和审计工作内容的繁多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高强度的审计任务和捉襟见肘的审计时间对机关审计力量的配置提出了很高要求,审计力量短缺导致审计人员不惜通过减少审计程序和缩小取证范围等手段来提高应对繁重的工作量,从而势必影响了审计质量。 (2)审计质量受审计人员素质不足的限制。审计人员专业素质是审计工作质量的有效保证之一,而对难度更大的经济责任审计更是如此。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大、内容多、难度深的特点,要求审计工作人员具备或掌握包括基本的账务审查能力、口头沟通和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宏观经济法律环境等知识等。同时,由于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工作绩效的全面评定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尤其是近年来经济领域问题越来越复杂、违规违纪手段越来越高明,因此综合分析能力理所当然成为审计人员工作素质的极重要方面。然而目前我国的实际审计中,受审计人员专业素质的限制,查错防弊是基本状态,合规性审计为主的理念已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制约了审计质量。

二、审计监督作用环节提前的作用与意义

(一)提前审计监督是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保证 任期终结审计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以来,始终是其最重要和最主要的审计形式。虽然任期终结审计,在二十多年来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和完善,但是始终无法解决其与生俱来的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薄弱。审计时间紧张之间的矛盾,相当程度上限制了审计质量。

第一,领导干部3到5年的长久任期,使得经济责任审计中所要审核处理的会计文件涉及时间长,问题复杂,任务繁重。加之,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的频繁变动,导致现任审计人员对一些稍微久远的重要事项不熟悉,无法深入审计。这两方面的因素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第二,我国当期的干部管理机制中,企业领导干部的调配并没有规定的标准时间,而更多任意性,审计部门无法提前对经济责任审计做出计划,只能被动地临时接受审计任务,这样就会导致审计人员配置、年初工作计划安排调整等出现无序的状态。同时,对于党政机关换届选举时大量的、临时的、复杂的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在当前的工作方法下很难在紧张的时限内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准备,从而难以保证工作质量。

第三,审计量配备欠缺。目前审计机关只能涵盖5%的审计对象,目前县级审计机关中,基层审计人员和经济责任审计专员总和不足15人,难以达到“有离必审,先审后离”的审计状态。只有将审计监督的环节提前,在不同时段分解工作量,才能保证审计质量,控制风险。

(二)提前审计监督能够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效用 正确处理和运用审计成果是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实质性效用的关键,将审计监督的作用环节提前,能够有助于审计成果的处理和运用。将审计监督的作用环节提前,提高对于任职前的预防和任职期间的控制的关注度,能够为干部管理考核部门提供领导干部如何履行经济责任的动态信息,从而便于更加科学地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弥补了当前干部考核制度的不足,这对于更加客观公正地考察、选任领导干部,提高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效益大有帮助。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难以进行有效处理,是离任审计一个很重要的缺陷。因为领导干部离任后或是换岗或是升迁或是退休,无论哪种情况都给审计结果的执行处理造成了很大的困难,使得前任违反法纪所造成的后果,很大程度上只能由继任者来承担,从而给继任者造成很大的被动。一旦将审计监督的作用环节前置,提高对于任职期间审计的重视度,根据任中审计结果来考核领导干部,便能够更好的监督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履职行为,使其自己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

篇4

关键词:审计;监督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6015502

所谓审计机关是指各级政府中专门从事经济监督的重要职能部门,又被形象地称之为“经济警察”,有时也称之“财经卫士”,它具有监督、评价和证签等三个重要职能又有促进性、建设性和防护性三个方面的重要作用,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的基本特征。

1 充分认识审计监督工作发挥的重要作用

首先,审计监督,可以积极促进生促进人口、经济、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依法开展的环境审计,可对自然资源的法律、国家环保资金的运用以及产生的生态效益进行合理和有效的评估,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有效监督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自然资源的法律以及其他法规的执行情况,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有效开发和利用,使人与环境共处和谐利益最大化。

其次,审计监督,可以促进社会财富和社会幸福总量的最大化,使经济发展和谐。通过审计,对妨碍自由竞争的行为应及时进行查处,促进自由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环境,促进社会财富的最大化。通过推进效益审计,可以促进社会财富和社会幸福总量的最大化,最终实现社会的健康和和谐发展。

再次,审计监督能推进民主政治、法制建设和求得国家权力和谐运行。加强审计监督,完善预算编制,为推进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具体要求,同时也加强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国家审计部门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能积极促进国家权力的和谐运行,保证重点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2 和谐社会的发展需要审计部门发挥作用

2.1 加强财政审计工作,必须有稳健的财政政策做保障

审计机关只有依据《审计法》,搞好财政审计,才能真正有效服务于和谐社会,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形势,及时将扩张的财政政策调整为稳健的财政政策,主要原因是当前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主要问题已经发展为结构问题,城乡之间的矛盾、协调产业结构中的矛盾、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等几乎都与经济社会的结构不合理有重要关系,因此,政府的财政政策要取决于整个社会经济的结构协调发展,从当前更多地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刺激经济的增长,转移到更多地关注经济结构调整问题,关注经济社会和自然的和谐发展上来。因此,围绕稳健的财政政策,审计机关要通过审计促进稳健的财政政策发挥应有的作用:(1)要加强财政预算编制的审计力度,积极促进财政预算体现公共财政观念、体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财观念,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促进财政预算的公开度和透明度,让广大公众真正成为政府预算的决策者、知情者和监督者;(2)通过加强财政收入的审计,积极围绕财政收入审计政府的负债,可以有效控制财政风险,通过税收制度的改革,积极促进国家关于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的政策落到实处,激发人民群众创业的积极性,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增强活力和动力;(3)加强财政支出的审计力度,努力使财政支出要保证对农业、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切实保证各个方面的发展。通过财政审计,也可积极促进依法理财和依法用财,不断提高理财和用财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篇5

关键词:经济责任 审计实践 审计职责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3)12-0026-01

进几年,高等院校内审机构通过程序性授权渠道积极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和任务,通过审计工作程序和技术方法严格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结合审计实践中的问题积极进行反馈总结,加强内审信息传递,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界定经济责任,加强审计监督管理。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困局

1.计划和决策事项的信息掌握不足

随着高校经济规模、经济事项和经济活动领域的拓展,校属相关部门的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越来越多,伴随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的不同领域、环节和阶段,这就要求审计机构全面掌握与经济活动有关的信息资源。

2.履职情况的审计评价指标模糊

因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受体制机制因素影响,组织机构未实质构建统一、完整的分部门、分职责的经济责任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部门经费、个人述职和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评判依据,审计人员通过独立性的职业判断对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审计人员个体因素差异,造成判断和评价存在很大差异。

3.审计地位、审计职权功能发挥的悖论

因历史、观念等影响造成对审计功能定位的误解,形成审计地位与职能割裂和自上而下的审计形式论,存在审计权发挥不足,造成“制度上要求审计监督”和“操作上排斥审计监督”的矛盾,基于各种因素影响,造成审计过程不畅,审计职能发挥被动,形成审计弱势地位。

4.职能与权责划分模糊导致审计风险增加

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内容为经费项目审计,由于信息资源掌握不足、指标模糊、审计职权发挥有限等因素影响,一般而言,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评价倾向于经费审计,对于管理绩效的判断和评价彰显乏力,难以实践操作。“审计职能发挥有限”和“审计监督范围不断扩大”形成审计过程中的行为矛盾,导致操作风险不断增强,管理部门为达规避风险的目的,主观上要求更多的部门参与分散风险,通过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转移管理责任,造成职能部门权责混淆,混淆了管理责任和审计责任,造成审计责任失衡,加剧了审计风险。[1]

二、经济责任审计机制构建的因应措施

1.掌握足够的信息资源,构建信息对称渠道

通过有效途径,了解组织计划决策等经济事项动态信息,通过与有关部门合作进行相关资源共享,建立有效的信息搜集渠道。如果可行,可以考虑将审计部门负责人作为经济事项或经济活动参会成员或列席成员,参与各种经济决策过程,掌握第一手信息资源,更好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利用相关信息,做出有效判断。

2.构建有效指标体系

通过充分的调研和职能区分,根据行政权力的职能划分和业务性质构建符合职权性质和类型业务的指标评价体系,促使干部履职约束机制,将履职、执行、评判和客观性置于指标体系约束之下进行具体的判断和客观的评价,达到审计所涉的预期目标。

3.充分发挥审计职权,提升审计地位

一是改变离任审计的现状,逐渐开展任中审计,在任期内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建立规范的审计监督操作规范,改变流于形式的审计监督形式,对监督事项进行实质性审查;三是建立对财务信息常态化的监督机制,逐渐实现审计机构财务信息共享,实现对审计审签事项的实质性审查,主动监督。[2]

4.拓展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有效防范审计风险

在掌握信息资源、构建评价标准体系、充分发挥审计职权的基础上,逐渐实现经费审计、管理审计、效益审计并重,有效、客观、公正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通过完善审计监督管理制度,通过审计规章制度划分职能部门权责,建立规范审计监督操作规范。[3]

三、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问题及建议

鉴于对经济责任审计困局的探讨,结合审计工作实践存在的问题,基于监督和管理并重的原则,为促进经济责任和职责履行,提高总体经济管理水平,提出如下管理建议。

1.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和水平

为集约利用组织资金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议组织加强经费项目管理,简化经费项目数量,分类规划经费使用方向,有效节约资金;建议强化预算执行效率,在预算申请和批复时明确项目实施进度,并定期督促执行,在预算当期执行经费预算,降低项目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2.加强部门创收资金监管

为进一步贯彻小金库治理的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杜绝组织下属部门以任何名义建立小金库,建议构建信息渠道监管部门收费项目,加强廉政纪律和财经纪律,强化相关业务培训,以合理的审批渠道和部门激励机制堵塞漏洞,贯彻收支两条线,规范财务管理。

3.强化资产管理

为保证国有资产真实、完整,防止流失,建议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把统一采购、部门采购、分散收集、捐赠等所有渠道形成的资产均纳入到资产管理的范围,在项目实施的不同环节和阶段监管资产形成,及时入账。领导干部任职期满后,应及时进行资产移交,对此,应完善制度体系,确定合理期限,完成资产移交,界定责任,以达履职的目标。

4.强化核算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二级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建议组织及时与二级核算单位签署款项拨付、补贴、管理费上缴、计划指标等方面的协议或合同,规制管理行为,规定经济往来;建议及时清理往来关联账项,明确约定各方管理职责和资金权限,规范账务处理程序,调动各方积极性。

5.规范账务处理

为规范账务处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议在专项经费项目批复时明确使用方向,防止项目经费执行时挤占其他项目经费,造成经费管理失控,弱化预算管理;为便于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推动组织整体财务管理水平,建议合理授权并有效控制支付额度,监控资金流向,强化并规范账务处理,保障经济活动正常开展。

四、结语

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是受托责任,有效的界定与识别经济责任,是当下中国社会转型时期所需要的一种监督机制,面对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困局,我们必须在实践中寻求统一、协调、完整的机制和措施,达到经济责任审计所预设的公正、客观的现实目标。

参考文献

[1]宋夏云. 国家审计目标及实现机制研究(第1版,会计学博士论丛)[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8.

[2]美]维纳.控制论[M]. 第1版.郝季仁,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