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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知识培训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7 10:00:5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法务知识培训,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法务知识培训

篇1

一、培训对象

各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部门已取得《省行政执法证》、持有国家有关部委和省直部门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且需要继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二、组织分工

本次培训由市法制办统一安排,区法制办负责集中培训的具体组织工作。

三、培训教材

1、《法治与政府同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实务指南》。

2、《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实用解答》。

培训教材由区法制办统一代购。

推荐自主培训参考资料,可由培训人员自选(详见附件)。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定于年7月下旬和8月中旬,分两期进行培训。

(一)第一期培训班:7月22—24日上午

1、报到时间:7月22日上午9时。

2、培训地点:区政府一楼礼堂。

3、参加单位及人员名额:各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总人数的1/2数。

(二)第二期培训班:8月19—21日上午

1、报到时间:8月19日上午9时。

2、培训地点:区政府一楼礼堂。

3、参加单位及人员名额:各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总人数的另1/2数。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费用101元/人(包括教材费51元、考务费50元),由市行政学院统一收取。授课费及相关费用由区法制办负责。

六、培训考试

本次培训结束后,将实行统一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录入行政执法人员网络信息公开目录。未参加考试培训及考试不合格者,将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行政执法证年检。

七、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计划的要求,妥善处理好工作和培训之间的矛盾,培训人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确保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各单位按照分期培训的名额认真组织,(按附表一、表二)填报参训人员名单,于7月10日前将报表电子版送区法制办(508室),列入培训班次的人员,原则上不再调整。

篇2

大家知道,我市商务地方立法工作成绩显著,在全国地级市中处于中上水平,全市酒类管理、畜禽屠宰管理和散装水泥管理工作始终保持全省领先的地位。去年,我市被国家商务部列入了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城市之一,标志我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培训会,主要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学习,整合资源,兴利除弊,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动全市商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一、充分认识做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意义

商务工作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当前,流通市场上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食品屡禁不止,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商务行政综合执法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国家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对此作出重要部署和安排。从商务工作的职能和特点来看,加强行政执法是商务主管部门转变职能,强化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的内在要求;是维护市场秩序,实现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净化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建设和谐商务、为民商务的重要内容。加强商务综合执法,有利于探索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规律,形成规范高效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有利于克服和解决当前商务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缺位、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效率低下、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不仅符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是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加强和规范商务行政执法的现实需要和内在要求。所以,我们一定要坚持执法为民、教育引导为主,处罚和宣教相结合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和权责统一原则;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原则;坚持改革创新、统一指导和自主探索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多方联动、规范执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商务职能为目的,在商务领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实施商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努力构建和谐商务环境,促进我市商务事业平稳较快发展。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深入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是“商务工作为人民”的重要体现。做好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商务法律法规,市、县(区)、乡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逐步将商务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行政管理法制化,廉政建设制度化,监督机制完善化,建立起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推进商务工作协调发展。当前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整合执法资源,实行综合执法。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现有畜禽屠宰、酒类管理、散装水泥稽查队为主体,通过有效整合和归并,组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专业队伍,统一领导、统一着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代表市商务局行使商务综合执法职能。市商务局已组建成立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辖四个中队。一中队要做好酒类和调味品产销管理执法;二中队要做好畜禽屠宰管理和食品安全流通管理执法;三中队要做好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执法;四中队要做好特许经营、药品流通管理和成品油市场管理执法,并逐步拓展零供关系、典当、拍卖、餐饮、美容美发等行业执法。各县区也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组建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健全装备体系,强化社会监督。利用国家配套资金尽快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购置执法车辆1部,设置酒类、肉类检测箱和必要的器械。开通12312举报热线,配齐12312举报中心各种办公设备。开展举报投诉、预警、咨询服务,形成科学有效、全方位覆盖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相关的举报投诉案件流转、督办机制及工作制度。各县区也要建立12312信息服务平台,与市局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制止和严惩违法、不法行为。市局将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拟设立举报专项资金5万元/年,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的积极性。

(三)明确执法范围,强化目标责任。我市一直以来重视对城区、矿区开展商务执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明显成效。在此基础上,要分步骤在南郊、新荣、开发区和7个县推开商务综合执法。将四个郊区作为示范点,先行一步,树立样板,而后在县乡全面展开。同时吸收各县区商务执法人员进入,扩大执法领域和范围,消灭执法死角。对各执法中队实行目标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目标管理,年终统一进行考核,奖优罚劣,确保各项商务执法任务落实到位。

(四)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研究实行统一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和步骤。建立健全内部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案件统计及数据报送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规定分解和落实执法职权,严格追究违法行政责任。对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是县级商务工作的支柱,希望各县区政府和商务部门要进行很好的研究,以对党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全面推行商务综合执法。前段时间我们专门赴唐山市考察,其所属迁安市(县级)的商务综合执法值得我们借鉴,他们认真研究法律法规,从中挖掘赋予商务工作的职能,从而开展执法。去年迁安市处罚违法违纪罚款达120万元,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商务综合执法的成效及其重要性。

(五)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农业、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执法部门的联系,探索建立部门间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确保当罚则罚,当刑则刑。建立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六)加大学习和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对现有执法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和思想作风,增强执法能力,全面实行持证执法制度。加强与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的联系,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普及商务法律法规知识,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份子。同时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商务执法进行评议,以便改进工作,促进商务执法健康有序开展。

三、做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需要持续研究和解决好的几个问题

篇3

第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培训筹划工作

一是在培训内容上,努力把这次培训作为建设学习型机关,为全区机关干部"充电"的一个抓手,为了提高培训效率,兼顾内容的贯通,这次培训将WTO基本知识培训与"四五"普法结合进行,着眼于更新知识,加强公务员对世界贸易组织的了解,以利熟悉世界贸易的规则,按规则办事,依法行政。由于参训的公务员中,有三分之一的公务员是区管处级领导干部,培训中,还专门安排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辅导和测评。

二是在培训师资上,根据WTO、"四五"普法、《条例》学习等课程内容和机关干部的特点及学习工作的需要,培训班聘请了省、市委党校资深教授及区委组织部领导作学习辅导,精选了相关专题录相讲座,通过授课教师深刻理论分析,翔实的案例剖析,使大家加深对WTO规则和法律、《条例》的理解和把握。区委、区政府专门下发培训工作意见,召开专门会议,对做好这次培训工作进行了部署。

三是在培训时间上,考虑到既要保证每一位干部参加学习,又要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既要安排好学习、工作,又要兼顾休息的因素,培训班采取了休息日与工作日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方式,每周安排一期培训班,分别占用部分工作时间和一天休息日,每期安排100人左右,培训期间,各部门在工作正常运转的同时,有计划地组织人员参加学习。

第二,强化管理,精心做好培训的组织工作

为了确保培训效果,组织部、人事局、司法局、党校切实抓好培训过程的组织实施,四个部门分别有一位领导分管这一培训,分别有一位具体工作同志参加培训中的日常工作。培训还施行了班主任制,每期培训班分别有一位分管领导和党校的骨干教师任班主任,负责当期培训的面上协调和各项事务。培训班还严格了考勤制度,每次授课前签到点名,授课中参学人员定位入座,课堂上关闭寻呼机、手机。培训期间,还严格了请销假制度,并明确了缺课补课等规定。每期培训结束后,按市有关要求,统一组织考试,并组织专人评卷阅卷。这次培训主办单位还采用问卷形式就教学、管理、后勤、设施等书面征求意见。培训中恰逢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主办单位及时将收看"十六大"开幕实况列入其中,及时组织"十六大"精神的学习。培训过程中,参学人员对培训的整个安排及组织工作反映较好,大家精力集中,听课专心,普遍认为工作中抽出一定时间集中参加这样的培训学习,获取信息,增长知识,拓展视野非常必要。不少同志提出建议,培训的时间再延长一些,轮训的机会再增加一些,培训期间正值南京市实施区划调整,许多部门在调整工作时间紧,事情多的情况下,仍抽出人员、挤出时间参加培训,有的同志处理完手上的工作后赶到党校继续听课。

第三,热情服务,努力做好培训的保障工作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参学人员,主办单位把做好培训工作作为转变作风,搞好服务的实际动作,从保障工作上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热情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从设备使用,到茶水、用餐等后勤服务,都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抓好每一环节,做好每件事情。培训前期,为了保证培训期间电教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收看效果,党校领导还与设备管理人员维修、调试机器直至深夜,保证了培训的正常进行。培训中,有的参学人员由于工作上的原因,多次变更参训时间,主办单位及时调整,作好服务。

第四,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培训的协调工作

一是主办部门之间的协调。培训期间,组织部、人事局、司法局、党校主办单位及时联系,密切配合。在每期培训班结束时,及时召开碰头会,分析情况,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力求最佳效果。

二是教与学之间的协调。培训前与授课教师共同设计教学框架,培训中及时与授课老师沟通,以增强针对性。在培训过程中,参学人员表现出高度的热情,有的同志因工作忙,未能如期坚持培训,但只要有空,就见缝插针地听完培训班的全部课程。

篇4

关键词:“十二五”;中职校长培训模式;专业化;特色;PBL

中图分类号:G7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2)09-073-03

由于我国现行学校教育制度中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的系列,因此,中职校长培训与普通中小学校长培训也应分开进行。然而,长期以来这两个系列的校长培训并没有明确分开。由于中职教育相对积弱的地位,独立的中职校长培训较少,很多时候往往要与普通高中校长一起培训,导致中职校长对于培训的内容和方法不太适应,相应的理论研究也较为薄弱,实效性受到影响。可喜的是,“十二五”中职学校校长培训已逐渐从普教系统干部培训分离出来而自成体系,单列计划。应尽快构筑合理有效的中职校长培训体系,提高中职学校校长队伍的素质与专业化水平,推动我国现代中等职业教育体系发展。

一、职教特色是中职校长培训的价值所在

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虽然同属于中等教育,但二者之间有很多不同之处。传统模式经常把中职校长培训与高(完)中校长培训合二为一,且以普教培训模式为主,从而丧失了职业教育的特色。以福建省为例,目前福建省约有210所中职学校,其中有59所国家级重点校、54所省级重点校、41所省基地校、208个重点专业、71所县级中心校等。如此庞大的学校群长期没有自身独立的校长培训显然是不合适的,要求建立独立培训体系的呼声越来越高。

中职教育一般都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扶持,但其社会吸引力却相对欠缺,其生源基础和培养目标的反差较大。从全国范围看,公办中职学校尚缺乏龙头学校和领军人物,校长队伍参差不齐。有些中职学校校长出身于普教系统,极易将普教的办学思维与经验简单地迁移至职业教育,由此产生许多不适应的地方。独立的中职校长培训有助于发挥职教特色,培养职教校长的战略思维,提高其教育教学理念,拓宽其办学视野,从而改善中职学校大而不强、同质同构的现状。

独立的中职校长培训要求进行明确的定位。例如,培训应着眼于加强一线校长的理论底蕴,使他们能够将自己的实践提升到理论的高度,并使部分校长形成自身完善的职教理论体系而成为国家级名校长;培训应启迪校长思维与眼界,致力于帮助他们破解中职学校的办学难题;等等。

二、中职校长培训模式职教特色探究

“十二五”中职校长培训的重心从数量转向了质量,中职学校的专业建设和品牌建设迫在眉睫。笔者认为,可从培训模式、培训师资、培训方式和培训时间等四个方面挖掘中职校长培训的职教特色。

1.中职校长培训模块应体现职教特色。中职教育在进出口两端均不同于普通教育,与市场联系十分紧密,决定了其模块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中职教育形势政策”模块。中职校长要高瞻远瞩,对职业教育形势与政策有清晰的认识。国家和省教育中长期教育规划关于职业教育部分的解读应成为培训的重要内容,这样才能理顺宏观规划与微观办学的关系,确保办学方向不出现偏差,职校管理才会有依据和保障。第二,“中职学校办学模式创新”模块。办学模式创新是中职学校发展的出路。在福建省,许多中职学校跟风办热门专业,争夺生源现象越来越激烈而产生恶性循环。因此,在政府统筹安排的前提下,培训应使中职校长学会依托职教集团,不断开展教研、创新课程,突出学校的办学特色。第三,“中职学校校企合作”模块。校企合作是中职学校的生命力所在。应该通过培训,帮助校长结合学校专业,确立校企合作的项目课程开发工作机制,真正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

篇5

好的方法是成功的一半。当柳青老师用他自己独特的方式引导我们参与问题的思索,并最终由学员自己找到问题的答案时,柳青老师的培训就至少成功了一半。而另外一半在哪里,我想答案就在柳老师的话里,他希望,我们不用做笔记,不依赖那培训完很少再去翻的本本,而是把培训的内容充分理解溶进脑子里,结合进日常工作中,甚至能够很自然地把培训收获的内容给其他同事再培训。

俗话说:受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换言之:接受“鱼”,不如学习“渔”。如果说“鱼”是我们的工作成果,而“渔”则是完成工作获得成果的过程和办法。

我们做任何工作前,都需要先考虑好行动的方法。

好的方法是行动前的指路灯。曾经,我们都遇到过工作千头万绪无从下手的情况;而今,在行动之前,我们知道自己需要先从哪几个步骤去考虑问题,例如在访问被维系用户前,从了解客户需求期望值出发,通过友善积极的态度去满足客户的心理需求,用实际的行为去解决客户的物理需求。

好的方法是解决工作难题的敲门砖。遇上客户投诉这样的难事,我们都希望能够尽快处理完毕。没错,我们现在的方法是:积极倾听、接受客户的观点、记录问题、道歉、告诉客户将采取的措施和处理的时限、感谢客户及时反应投诉问题并尽力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篇6

【关键词】基层医疗机构 医务人员 中医药 培训

中图分类号:R19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10-266-02

为响应党和政府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方针政策,切实有效解决农村居民的看病问题,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吴江市从2006年开始,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急性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覆盖了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以下简称基层医务人员)总数的95.6%。经过培训,基层医务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中欧冠医药服务在农村得到了推广普及,满足了农村居民的中医药保健需求,深受群众欢迎,政府也很满意,同时基层医疗机构也得到了发展。我市也分别于2008年和2010年成功创建江苏省和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中医药事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也得到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的高度评价。具体做法如下:

1 加强专项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培训组织机构

吴江市把加强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作为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重点:把创建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工作纳入市政府实事工程,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医政中医科科长任副组长,市中医院、卫生进修学校和各卫生院负责人组成的“吴江市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卫生局设立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在市中医院成立中医指导科,从业务上指导全市此项工作的开展,各镇卫生院也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抓,分管院长具体抓,使全市形成了市卫生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参与的全市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网络,为此项工作的具体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

2 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培训系统进行

吴江市卫生局根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的要求,制订了《吴江市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等,同时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将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提到重要位置,与各镇卫生院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各镇卫生院按照市卫生局要求,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分别制定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有操作性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的计划,纳入医院的中心工作。

3 加强基地建设,完善工作制度

为切实落实培训任务,市卫生局确定市卫生进修学校为理论教学基地,负责中医药基础理论的教学工作,在苏州市卫生局的支持下,确定苏州和吴江两级中医医院(以吴江为主)为实践技能培训基地,主要分为基本技能培训和中医适宜技术的临床实践,市卫生进修学校作为全市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的理论教学基地,充分发挥潜力,改善教学条件,添置了中医培训所需的教学设备,为 中医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市卫生局一方面从苏州市中医院聘请专家,另一方面从全市各医疗单位选拔了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并具备一定教学能力的中医药骨干,组成师资队伍,制定了详细周全的教学计划和严格的教学管理规定,对学员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培训大纲要求开展教学工作,确保了培训质量。

4 做好宣传发动,提高参与培训人员积极性

为尽快组织全市基层医务人员参加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市卫生局专门召开了全市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动员大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等文件,布置各地培训工作的开展,各卫生院也召开了有乡村医生参加的动员会议,组织医务人员学校国家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和要求,宣传中医“吴门医派”在吴江市的历史,不断增强医务人员接受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 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工作机制

根据吴江市实际情况,从2000年起我市全面启动了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各镇卫生院对本单位医务人员和辖区内乡村医生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对医务人员进行轮训,通过报计划,填写登记表,建立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档案,为基层医务人员继续教育提供了动态管理依据,完善了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机制。

6 强化工作意识,加强监督管理

篇7

【关键词】公安教育训练;操作演练教学;模拟教学;综合测试

中图分类号:D63

目前市县级公安教育培训中也存在诸多急待改进、改革的问题,较难适应新的形势与任务的需要。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的规定,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坚持“科教强警”的战略方针,大力加强市县级公安教育训练改革,探索在职民警培训的方法,以促使市县级公安教育培训工作跨越新的台阶,更加切合基层人民警察作为一线民警的现实警务需要,取得更好的教育训练效果,提高基层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战斗力。

加强市县级公安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教育训练质量的关键在于教育训练方式的改革与创新。只有彻底改变传统落后、僵化无力、问题突出的教育训练模式,基层公安教育训练才能有新的起色,上新的台阶,达到新的境界。新形势下的市县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教育训练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教育训练观念更新、课程体系与教材体系改革、教学模式改革、课堂教学方法改革、考试考核制度改革等等一系列范畴。文章仅就目前制约市县级公安教育培训质量的“瓶颈”――即在公安业务理论与公安法学理论培训这一块的课堂教学方法与考试考核制度两个方面的改革提出一点探索性意见。

一、课堂教学方法改革

(一)引进实践与实战教学模式

实践与实战教学模式能突破传统课堂教学手段的不足与局限,把课堂教学直接溶进操作实践与实战,寓教于动手操作之中,体现公安教育培训的特色,适应公安工作实践对公安教育培训的需要。在课堂上学员不再是“单向式”被动接受教师单纯抽象的、一般化的理论灌输,而是将理论知识灵活地运用到动手操作与模拟实战中去,在实际操作演练中形成感受、积累经验、得到启发,从而获得真知灼见,而且通过模拟演练掌握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操作演练教学。这种教学方法主要应用于有关公安业务实用知识、技能范畴,特点是让学员在掌握基本理论知识点的基础上,直接动手操作,理论见之于实践,从中培养动手操作能力。如交通指挥、刑侦技术运用、公安文书制作、电脑操作等学科内的课堂教学都可设计、实施操作演练教学。运用操作演练教学法对教师的素质有较高的要求,教师不仅要精通公安业务理论,也要熟练掌握有关公安业务技能,是相关领域的行家、专家。教师在课堂上既要讲授公安业务理论,解决是什么的问题,又要进行现场演示、操作,解决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既要传道授业解惑,又要进行传帮带。一堂好的操作演练课就是一堂实验课,一堂高质量的社会实践课,学员在课堂上不仅学到了书本知识,也掌握了实际操作技能,同时获得知识与经验,远胜于过去在课堂上单独获得知识要点,提高的不仅是学识,更重要的是实际技能、经验与素质。理论知识与演示、操作过程可以分开进行,也可以穿行,灵活掌握,必要时也可单独设计操作演练课堂。

2、模拟系列教学。

模拟系列教学法可按以下方式进行。①阶段模拟。即对市县级公安机关一线民警应用业务类教学中某一项或某一阶段的知识而组织的实践教学过程。如模拟现场勘察、模拟跟踪、模拟搜查、模拟审讯等等。阶段模拟由于内容单一,案情设计简单,可以随时根据理论教学计划与教学实施进度的需要来安排。②综合模拟。这是将市县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务培训中的某一学科(专业)的全部教学内容串于一个完整的模拟案件处理中,让学员运用相关知识与已掌握的技能“办理全案”。学员在“办案”过程中会随时遇到一些问题,可通过学员自己温习有关知识点或教师的指导来解决。这样使学员在模拟办案中掌握有关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等办理的程序、方法、技巧及应注意的问题,达到系统训练和提高的目的。综合模拟必然打破45分钟课时限制,需要对课时分配作出一种全新的科学的设计和统筹安排,必要的话也可以单独设计综合模拟教学时间。模拟系列教学还会涉及到模拟情景、模拟场所、模拟环境、模拟现场、模拟活动空间甚至模拟系列当事人(“演员”)及道具、用具、器材、设备等等,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影响、制约,教官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实施,以完成教学计划。在模拟系列教学中教官要当好老师、行家、专家、组织者、指挥者、导演、师傅、工作人员等,要求具备更高的综合素质与教学组织能力。

(二)、加强形象化直观教学

现在市级人民警察学校或公安干校完全有条件利用现代多媒体视听手段在教学上的运用,使无形的、抽象的理论教学内容转化为更有利于学员接受的形象化、直观化内容。如录音、录像、电视、幻灯、磁盘、多媒体课件等作为直观教学工具,将在市县级公安教育训练课堂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教学功能,起到一般理论讲解不可替代的作用。形象化直观教学的又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由于图表、符号、表格在多媒体条件下的制作方便,不受硬件教学设备的限制,教师在课堂上根据理论讲解的需要随时配合使用,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测试制度(考试考核制度)改革

(一)笔试

笔试形式为“笔试+口试+模拟办案”综合测试系统中的“书面理论考试”子系统,主要测试学员对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法律规定与基础理论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在单科成绩中目前仍应占较大比重,但是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必须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处分笔试作弊行为。笔试的实施方法、方式、程序,包括出题、制卷、保密、考务、监考、评分、补考等等以及笔试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在此不再赘述。

(二)口试与模拟办案测试

这两种形式构成综合测试系统中的“实践操作考核”子系统,用以测试学员对相关知识与技能的运用以及动手操作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中口试主要用于测试学员对基本知识是否真正理解、掌握,是否已具备分析问题的能力与逻辑思维能力,同时也是对学员的口头表达能力(一定意义上也是一种公安工作能力)的测试。而模拟办案考试在于测试学员对某一学科系统知识的全面把握程度、综合运用能力、实际办案操作能力,评定学员的成绩以学科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的发挥与“办案效果”为依据。模拟办案考试需要设计出多套较为合理的案情(必须能反映学科综合知识)并编好题签,还要设立主考人员、监考人员、工作人员等具体参与测试的组织实施,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要求较高。另外,“实践操作考核”这一子系统(口试+模拟办案)在引进、试点阶段作为学员单科成绩的一部分目前比重还不宜太高,随着实施经验的积累和逐渐走向规范化以后再考虑适当加重比分。目前整个测试系统的分值构成可暂时把握为:笔试占60%,口试占15%,模拟办案占25%,学员的单科成绩为各子系统测试的综合成绩。

“理论+实践综合考核系统”的引进与实施,是变传统的知识型考试为智能型考试考核的重要考核测试制度改革。这种“智能型”实践考核系统有其显著的科学性和优越性:

1.这种考核形式能全面测试学员的综合素质,使学员的基本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等等都能得到检验与实际运用,既是一种考核,也是对学员实际能力与综合素质的额外培养与训练环节与机遇,其作用显然已超出单独考试的内涵与价值。

篇8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各直销企业:

现将《商务部关于直销产品和直销培训员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商秩函〔2016〕1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就我省直销企业需提交的直销产品和直销培训员书面备案所需材料清单明确如下:

一、湖南省直销产品书面备案所需材料清单

1.调整直销产品申请书;

2.原直销产品和调整后的直销产品说明(重点是对拟增加的直销产品范围和标准做出说明);

3.调整后的直销产品明细表(商务部新表);

4.《直销企业调整直销产品情况审核意见表》;

5.新增、变更直销产品的,需提品批准文件、产品检验报告及生产企业资质证明:

化妆品。产品批准文件:产品是特殊用途化妆品的,需提供国务院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生产企业资质证明: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颁发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保健食品:产品批准文件: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生产企业资质证明: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

保洁用品:生产企业资质证明:产品是餐具洗涤剂(标明作餐具及果蔬洗涤用的洗洁产品)的,需提供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保健器材:产品批准文件:①产品是医疗机械的,需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产品是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给申请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产品不是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具有保健功能的证明、检测报告。生产企业资质证明:①产品是电热毯的,需提供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②产品是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小型厨具:生产企业资质证明:产品是压力锅的,需提供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家用电器:待商务部出台具体细则后,另行备案。

6.变更产品商标的,需提供新商标的注册证明;

7.变更直销产品生产企业的,需提供申请企业与生产企业的股权关系证明;

8.直销企业拟从境外进口母公司或控股公司产品从事直销的,应提供国内主管部门出具的进口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批准文件。

二、湖南省直销培训员书面备案所需材料清单

1.直销培训员备案申请书;

2.直销培训员备案表;

3.直销培训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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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培训组织 明确职责分工

学校成立了基层农技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责成专门科室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做到人员到岗,责任到人,以确保农技员培训各环节落实到位。

二、深入调研 科学制定培训方案

培训前,承德市农广校多次深入项目示范县进行调研,掌握示范县主导产业发展的技术和人才需求,结合当地基层农技人员数量、专业水平和专业结构等实际情况,科学设置专业,优化教学模块,围绕现代农业新技术、现代农业推广服务、现代农业信息化服务和考察与交流4个模块进行。根据专业特点,将教学班分为种植专业和养殖专业。种植类开设蔬菜、食用菌、玉米、马铃薯4个专业;养殖类开设生猪、养牛、养鸡、养羊4个专业。在培训内容的安排上,为了达到系统更新农技员知识结构的目的,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技人员意愿,广泛听取基层农技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力争使培训内容能够满足学员需求,适应学员特点,充分调动基层农技人员参训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落实培训环节 注重培训实效

1. 聘请名师 高端培训

按照因产施教,广角培训,突出急用、实用、管用的培训原则,在培训教师的选聘上,学校组建了以国家、省、市知名专家、教授为主体,市级专家为辅的师资队伍。3年来,根据培训专业内容和产业发展现状,先后从中国农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中国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聘请知名教授讲解现代农业推广的基本技巧、推广模式和特征、目前农业推广的现状及国外的先进经验,农业推广人员技能培养的方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提质增效,物联网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等方面内容,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进行“洗脑”,同时,各专业课模块依据区域特点,主推品种,科学设置培训内容,采取案例式教学。通过高水平师资的精彩讲授,师生充分互动,零距离交流,开拓了培训人员的视野,破解了多项农技人员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掌握了相应专业的关键技术。

2. 开展典型发言 互相交流经验

培训期间组织不同示范县学员,交流各区域农业推广的典型做法和成熟技术。学员们畅谈学习体会,交流学习心得。农技人员以所在区域产业发展的成功做法,为其他学员提供新思路,大家取长补短,互相借鉴,理清了发展当地农业产业的工作思路。学习交流中,农技人员纷纷表示,学到了先进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他们动情地把培训称为“事业上的加油站”。

3. 学用结合 认真组织参观考察

结合学员的专业特点,学校专门安排外出考察活动,先后组织种植专业农技员深入当地设施蔬菜园区、地栽菇生产园区、工厂化食用菌生产龙头企业、食用菌文化博物馆、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进行参观学习。组织养殖专业学员到大型肉鸡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养殖示范村进行参观学习,拓宽农技推广人员的视野,进一步提高了培训效果。

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不断变化,新品种推出日新月异,这就决定了基层农技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长期性和连续性。因此,要建立培训的长效机制,形成与新技术和新品种更新协调发展的培训模式,以此不断提高推广人员的知识、技能水平,使其成为当地农业生产的引领者。同时还要建立培训后的跟踪和回访制度,巩固培训效果,及时解决推广中遇到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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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机;培训;教育;五位一体;创新

一、现状分析

近年来,青岛市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以部、省“农机教育培训大行动”为主线,结合实际,着重农机驾驶操作与农机实用技术人员培训工作重点。根据《全国农民教育培训“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每年培训各类技术人员4500余人次,农民教育培训覆盖全国所有乡村,围绕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开展实用技术培训5亿人次,使每个受训农民掌握1-2项实用技术,青岛市迫切需要新型农民培训。但是,还远远满足不了农民对农机实用技术的实际需求。

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农机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上分析,还是职业技能与农机服务组织上分析,这都需要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总体文化水平、技能水平和法律常识。同时,应当重点培训农机操作,提高农民务农技能,促进科学种田。另外,还需要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重点培训农机技术骨干、科技带头人、农机经纪人、农机合作社领办人和基层农技推广等人员。

二、存在问题

通过相关调研工作,青岛市农机工作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一)培训机构综合条件不能满足当前农机培训形势需要。

1.农机师资队伍不完整、师资力量薄弱。现阶段,由于农机人员机构改革、编制等方面的原因,形成人员老化,教师队伍出现断层,纳新少的特点,特别是具有专业知识的年轻教师少,同时,现有教师学习机会少,师资力量远远满足不了广大农民对农机新技术、新知识的实际需求。

2.农机培训未形成规模,教学设备陈旧,基础设施不完善。自2004年以来,随着农机购机补贴政策逐步实施,青岛市大型复式农机作业设备保有量快速增加,新型、大型农机具在实际生产中得到不断应用,农民对大型新式农机化新技术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但全市各培训基地现有的小型、陈旧、不符合实际需求的农机教学设备和简陋落后的教学手段已经远远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民对新机具、新技术、新知识的需求。以莱西市为例,所以教学设备大部分已经达到报废更新年限,所用教学没施已经严重滞后,这种现有教学条件与农民掌握新技术、新机具需求不相符的已成为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中的突出矛盾。

(二)农民学习热情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安全保障培训需要强制性

部分地区农民对长时间集中学习的常规教学积极性不高,参训的主动性差。

1.从经济考虑,怕花费时间影响收入,不愿参加培训。

2.部分农机工作人员法制意识不强,心存侥幸缺乏安全意识,不想参加专培训。

根据2013年农机化司《关于2013年农机事故情况的通报》农办机[2014]7号,造成农机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无证驾驶,农机事故原因排第一。全国因无证驾驶引发的事故466起、死亡222人、受伤256人,分别占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26.9%、51.4%和40.6%。全国拖拉机导致的事故中,26.8%的肇事者没有驾驶证。目前,青岛市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为20.6万台,截止2013年青岛市注册拖拉机驾驶员11.9万,由此可见肯岛市现在无证驾驶农机工作人员达到8.6569万人。从农机安全生产角度上分析,目前青岛市最迫切需要农机驾驶员培训,然而青岛市现有的师资力量和教学条件根本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三)培训内容单一空泛,满足不了广大农机从业者对农机技术多样性的实际需求

机械技术教材老化,特别是新型大型机具,如玉米联合收获机缺少新编教材,农机实用新技术培训教材理论性较多,实践性知识和案例较少。从农业机械(不包含大中型拖托机)保有量上分析,农民对农机实用技术的需求是多样的,现有的传统教材已经不能满足广大农民对新技术、新知识的需求,加大新型农机实用技术教材的更新已经迫在眉睫。

三、解决方案

青岛市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面临农机实际培训需求数量大、实用技术需求多样、帅资力量薄弱、教学手段落后等现实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最重要的就是对现有的培训模式的创新,有效的整合培训资源、构建培训平台、发挥培训职能,建立“三类协同、三级贯通、五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制度体系。

(一)要着重培养“生产经营型(农机生产企业、农机经销企业等)、专业技能型(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农机技术骨干等)和社会服务型(农机经纪人、农机作业专业户、农机推广员等)”“三类协同”的新型职业农民。

(三)建立市级农机校为培训主体、县级农校为依托,基层农机实用技术培训基地为补充的“三级贯通”的农机化教育培圳制度。

(三)立足自身条件,有效的整合教育资源和平台,创建“五位一体”培训体系――“政府+专业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合作社+农机大户”,为职业农民培育服务,培养更多的新型职业农民。

l.发挥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开展农机管理人员能力水平建设培训。以农机培训队伍自身建设为依托,重点组织对基层农机工作人员进行农机化政策、法规和新技术等方面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培养一批具有高水平、高技能、高层次的农机管理、推广、技术人才,推进青岛市农机管理服务水平可持续发展。

2. 发挥专业培训机构的推动作用,开展职业农民培养计划。以县级农机校等专业培训机构为依托,对农机手,特别是新购机农民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开展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培训,使农机手能够熟练掌握拖拉机驾驶以及各种大中型农业机械的操作、维护、保养和维修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作业规范、技术要点等,打造一批安全、可靠、有经验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3.发挥实训基地的带动作用,引导农机服务组织规范性培训。以农机实用技术培训基地为依托,对重点扶持的现代化农机示范基地和保护性耕作示范区内的农机手进行农机实用新技术培训。通过开展培训,使农机手能够及时掌握玉米联合的收割、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花生收获、设施栽培等农机化新技术新知识,并能在实际生产广泛应用,逐步培训成为一批有文化、懂技术、讲诚信、会操作、善经营、能致富、保安全的新型农机专业服务人才。全市目前建设农机实用技术实训基地20余家,辐射全市2区、4县18个涉农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引导社会投入600余万元,新建培训教室20间,全年新增公益性培训2000人次,可有效缓解部分农民对农机技术服务的迫切需求。

4.发挥合作社的联动作用,开展农民田间学校。以农机合作社员培训为依托,积极做好农机培训进社区,把有实力、有条件的合作社作为农机培训的农民田间学校,开展农民参与性较强的公众性教育培训。深入镇、村开展“现场政策和技术咨询”、“农机化知识问答”、“三夏三秋作业现场会”、“农机培训进社区”等活动,提高培训工作的互动性。

5.发挥农机大户的示范作用,开展一对一培训帮扶。充分发挥农机大户示范作用,通过农机大户综合优势,就近解决本村域及周边农机手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一对一的培训帮扶。并利用农忙前机具检修的时机,派出教师、专业技术和维修人员深入农机大户中,帮助农机大户为本村机手到田间地头开展边检修边培训现场咨询活动,提供面对而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思路,巩固阵地

针对目前状况,政府和主管部门应本着为“三农”服务的思想,通过政府财政、农机系统自身投入和民间投资多方筹措资金建设农机培训阵地,强化培训职能,巩同和发展农机教育培训基地。

(二)广开生源,适应形势

一要注意改善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农机化有了大的发展,对农机培圳的需求自然会大大增加。二要广开办学门路,拓宽培训领域,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师资、设备,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三要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前提下,尽量改进培训形式,压缩培训时间,在尽可能短的时间收获实用、有效操作技术与技能。

(三)深化改革,提升质量

应因地制宜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办学质量水平,真正做到“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需”。或集中培训,或送教下乡,或修训结合,或田问路头培训。本着学用结合,按需施教和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实践教学,传授先进适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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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目标是以培养出能够掌握会计知识和法学知识,灵活运用审计的技术方法,熟知证据规则和法定的程序,并能独立的进行诉讼和专家证人服务的专业人才。但在实践中,由于对法务会计人员的培养计划缺乏系统性、长远性,对法务会计人员的应用方向缺乏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使得法务会计专业教育及职业培训的目标难以实现。综合我国的教育体制并借鉴美国经验,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应定位在以重点培养硕士研究生为复合应用型人才,为实务领域输送人才;培养博士研究生为复合研究型人才,为教学、科研领域输送人才;同时兼顾社会力量的培养,以注册会计师等的在职培训辅助,加强社会力量的运用,从而培养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的、复合型法务会计人才。

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机构的差异分析

美国法务会计培养机构包括美国法务会计师理事会、美国注册欺诈检查师协会、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北美法务会计师协会及美国各高校等。美国法务会计师理事会主要负责组织注册法务会计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证。美国注册欺诈检查师协会为全世界的注册欺诈检查师提供交流的平台,提供大量与反欺诈有关的资料和培训教材,为注册欺诈检查师和对法务会计感兴趣的人员进行反欺诈的继续教育与培训。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广大法务会计从业人员获取法务会计知识的重要组织。该组织为从事司法鉴定、舞弊调查、法律专业、会计调查、商业评估等的从业人员提供大量有关法务会计、舞弊调查、商业评估的专业知识和信息,并随时关注会计、审计、法律方面的最新发展动态和知识扩展,使法务会计从业人员能迅速地将这些新知识新动态运用到实务领域。除此之外,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还开展了注册会计师职责和义务、客户沟通、调查方法和技巧、舞弊手段的最新发展和防范措施等拓展领域的知识培训,使法务会计从业人员能更快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美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较大,成为法务会计最重要的人才培养和输出机构。由于美国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开展法务会计培训的条件和能力,并常态化与联邦调查局、法院、税务局、律师事务所等进行合作,通过交流和培训提升法务会计从业人员的技能。美国高校是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重要机构。其在教学方法、理论水平、教学资源等方面都处于领先地位,授课方式灵活多样,采用诸如邀请专家开展讲座、研讨会、开设案例分析课程等多种形式向学生传授全面系统的法务会计知识。网络教育是美国法务会计知识传播的重要窗口。由于网络教育的广泛灵活,能够满足不同层次法务会计人员的需要。Cpenet远程教育网聘请了许多具有丰富经验的资深舞弊检查专家传授法务会计知识。针对不同需求,其课程形式分为初级普及、中级知识、高级讲座等。

在我国,高等院校成为法务会计专业研究和人才培养的生力军,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渤海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京审计学院等高校在会计专业或法学专业开展了法务会计本科生和硕士生的培养。除了高校之外,社会培训机构也成为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之一。北京中财国融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启文教育培训学校、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培训中心、四川大学科技园培训部等开设了国际注册法务会计师FCPA的认证培训班,在借鉴美国法务会计师培养模式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现状,聘请会计界、审计界、法学界的专家学者;法院、检察院、律师界的业内精英,对法务会计从业人员展开专项培训。除了传授知识技能外,强调提高学员的分析能力,实战演练如何高效办理经济案件,最终培养出在法务会计服务领域中理论扎实、业务熟练的法务会计从业人员。但是,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机构存在的缺陷也是不容忽视的。首先,我国高校法务会计招生分为两大模块:一是在法学类专业下开设法务会计方向。二是在会计类专业下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方向。这对于对法务会计感兴趣的学生而言,会存在学科体系上的困惑,即法务会计究竟属于法学学科还是会计学科,这种学科体系上的困惑会导致学生毕业之后的的研究方向及工作属性的不清晰,这无疑对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极端不利。因此,在法务会计高校招生人才培养方面,我国需在国家教育部明晰法务会计的学科类别,这样既有助于学校专业开设制度的健全,也有利于学生的了解法务会计专业的详细信息,从而促进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繁荣发展,做到术业有专攻。其次,我国法务会计社会培训机构的良莠不齐也成为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瓶颈。有的培训机构只是抱着赚钱的目的开班,仅单纯地对会计人员补充法律知识,对司法人员补充会计知识,没有有效的将法务会计应具有的知识进行融合,更没有将之付诸于实践。因此,应积极借鉴美国培训机构的成熟经验,通过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加大法务会计社会培训机构的建设力度,使法务会计培训机构尽快成熟规范起来。

法务会计人才培养课程设置的差异分析

美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设置的主要课程包括:内部舞弊审查、计算机舞弊与数据安全、检查盗用阴谋、确认舞弊财务交易、高级法务会计技术、法务会计———舞弊报告与隐匿资产、舞弊与财务报告审计、舞弊调查与舞弊数据分析、高级舞弊调查、信息技术审计、高级会计理论、会计与电子商务、会计欺诈检查、法务会计与舞弊管理、经济犯罪与调查、计算机法务调查、私人安全与防范损失理论、知识产权安全管理、计算机舞弊检查、法务沟通与交流专业知识、舞弊会计报表分析等。由此可见,美国的法务会计课程设置是在已经掌握相关法学知识和会计学、审计学、金融学、犯罪学等学科的基础之上开展的,这也符合法务会计的学科特征。

在本科阶段开设的法务会计课程涉及学科领域广、课程门数繁多,而法务会计课程几乎是会计学和法学课程的叠加。本科阶段学生能否通过本科段领会和掌握法务会计并实际应用很值得怀疑。所以,这样的课程设置能否培养出合格的会计师,能否培养出合格的律师很值得怀疑,而能否培养出合格的法务会计师就更值得怀疑了。研究生阶段的课程仍旧设置了部分法学专业课程、部分会计专业课程,只是在此基础之上,增加了法务会计特色课程,包括:高级法务会计、证据调查学、破产法与破产管理人制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税务管理与筹划、电子商务安全、经济犯罪调查学、舞弊检查等法务会计实务应用课程。由此看出,研究生阶段的课程设置虽然比本科生课程设置更加符合法务会计的实务应用特性,但公共课的设置上不是与会计本科生课程重复,就是与法学本科生课程重复,造成教师资源浪费、学生学习重复的现象。因此,要想加快加强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具体应用,满足社会各方对法务会计的需求,应该尽快建立我国法务会计专业目录,以免造成培养的人才未能尽社会所用的局面。

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师资力量的差异分析

美国各高校在师资力量上不断地进行着改革和创新,具体体现为:聘请有经验的法务会计人员到高校进行专题讲座,以提升法务会计教学水平;激励优秀教师通过不断吸收社会上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加入教学队伍;鼓励教师进行科研学习;激励优秀教师在法务会计课程规划方面提出课程创新;在高校内部设立法务会计研究会、加强与外部的联系、注重案例教学等。这些措施不仅提高了法务会计专业教学水平,而且提高了高校在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面的知名度。除此之外,美国高校还分别与国家税务局、联邦调查局、法院、美国注册欺诈检查师协会、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聘请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家到高校展开各种形式的讲座、培训等。所以,美国高校中法务会计专业的教师往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欺诈检查师资格,这也是美国高等教育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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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历教育方面。虽然从表面上看目前国内法务会计教育进行得如火如荼,但实际上我国法务会计学历教育刚刚起步,各高校对于法务会计的学科归属一直存在较大争议,不同的学校对于在法学专业还是会计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方向有不同的见解。而且,高校在具体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案上各自为阵,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以课程体系为例,各高校的课程设置五花八门,大多是法学课程和会计、审计课程的简单相加,在法务会计的基础课程和核心课程上没有形成相对统一的意见,而且大部分高校不重视法务会计的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极大地影响了法会会计学历教育的发展。

2.非学历教育方面。目前我国法务会计非学历教育仅有中国政法大学面向法务会计人员提供的培训课程以及与国际注册法务会计师资格考试有关的培训,数量少、规模小、影响力不足,很难适应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需求。

二、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对策

(一)加强法务会计理论研究

在法务会计的发展中,理论研究举足轻重,不仅可以为相关学科的发展注入新的内容,而且可以给法务会计的实践做出理论指引,推动法务会计实践的发展。当前,应当着重抓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第一,成立研究组织。就全国范围而言,可以成立全国性的法务会计学会,积极开展具有影响力的全国性的学术研讨和交流,形成相对固定和不断扩大的法务会计学术研究队伍,提高法务会计的影响力。在高校或科研机构中,设立法务会计研究中心或研究小组,增加法务会计研究的人力、物力投入。第二,深化研究内容。在法务会计的研究内容上,必须改变目前大量研究浮于表面的情况,全面深入地对法务会计的内涵、外延及技术方法进行研究。充分借鉴国外法务会计研究的成果和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起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和规范体系。

(二)发展法务会计教育

培养法务会计专门人才是推动法务会计发展的基本途径。发展法务会计教育应当从学历教育和在职教育两方面入手。

1.学历教育。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给高等教育提出了新话题,带来了新的挑战。应借鉴国际法务会计教育的经验,瞄准国际法务会计的前沿,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培养多层次的、复合型的法务会计人才。

(1)本科生教育:本科生教育主要是培养精通法务会计理论知识、熟悉法务会计工作程序和方法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他们将成为法务会计的生力军。科学可行的本科生教育可分为三种形式:一是设置法务会计专业。目前,法务会计专业并未被国家教育部列入国民教育专业目录,这一方面会让学生感到困惑,影响其对未来职业发展前景的判断,另一方面,不利于形成相对统一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案,在课程体系的设置上也难以形成相对统一的模式。因此,囿于法学和会计学的单纯学科局限性,亟待开辟由法学与会计学学科交叉融合而成的新的专业来培养法务会计专门人才,设置法务会计专业乃大势所趋。二是法务会计创新实验班。目前法学本科(法务会计方向)模式和会计学本科或财务管理本科(法务会计方向)模式进行专业招生存在一定的问题,学生往往在法律、会计两方面的知识都有所涉猎,但都只学到皮毛,难以深入掌握法务会计的精髓,不能胜任法务会计职业的要求。在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未设置法务会计专业的背景下,较为可行的是开设法务会计创新实验班,法务会计创新实验班是复合性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实验区,是学校开展教学改革和特色教育的重要途径,应当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展试点,开发法务会计特色课程,加强师资力量及教材、实践基地等配套设施建设,真正培养出适应社会需求的法务会计人才。三是双学位教育。学生主修法学或者会计学专业的同时,辅修第二专业(辅修会计学或法学),毕业时授予法学和管理学两个学位。

(2)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目标是培养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他们将来主要从事法务会计理论研究工作。当本科教育达到一定规模,法务会计学科体系、课程设置等较为完善时,应当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展研究生教育。

2.在职教育。由于法务会计应用的广泛性,单靠学历教育培养法务会计人才是不够的,还应当通过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来培养法务会计人才。我国可以大力开展面向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法官、检察官以及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等在职人员的法务会计培训,根据不同职业现有知识结构的特点,选取其他不为他们所熟悉的领域作为培训重点,以形成符合法务会计职业需求的知识结构和技能,提高他们法务会计方面的职业能力。

(三)完善制度建设

推动法务会计发展需要良好的制度作为保障。虽然我国目前有《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审计法》、《审计准则》等,但是有关法务会计的专门制度仍是空白。为了促进法务会计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完善相关立法,并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起一套系统的规章制度,如法务会计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法务会计行业管理制度、法务会计的工作程序和技术标准制度、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的制度等。

(四)推进法务会计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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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务会计教育 问题 对策

法务会计源于最初的调查会计,其产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美国著名会计学家G・杰克・贝洛各尼和洛贝特,林德奎斯特对法务会计作了解释,认为所谓法务会计即“运用相关的会计知识,对财务事项中有关法律问题的关系进行解释与处理,并为法庭提供相关的证据,不管这些法庭是刑事方面的,还是民事方面的。”(谭立,2005)我国许多学者对法务会计的相关内容也进行了研究。李若山认为,“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运用会计知识、财务知识、审计技术与调查技术,针对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提出自己的专家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者在法庭上作证的一门新兴职业或专业领域,是会计的一门新兴学科。”法务会计主要分为两大部分:法律支持与舞弊审计。法务会计主要存在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司法机关以及国家审计部门,近年来这一边缘学科领域得到了快速发展。

一、法务会计教育的必要性

(一)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国际投资与金融的迅速发展,经济日趋复杂化和国际化,会计服务已经超越国界形成国际化。与此同时,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日渐增多,各国经济领域中的舞弊和腐败现象规模增大,复杂程度加深,且日益国际化。国际上普遍认为法务会计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财务舞弊的新型利器,纷纷成立组织开展法务会计理论与实践研究。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成立了专门法务会计协会,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设置了法务会计部门开展相关研究与讨论,业务由原来的审计发展到对公司内部的舞弊案件提供咨询,直至法庭作证。最新数据表明,在美国前100家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有近60%的会计师事务所拓展了法务会计服务。在加拿大银行、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纷纷开始聘用法务会计来防治公司中的欺诈和其他不道德行为。而我国仅在上海、北京等城市出现少数法务会计从业人员。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奇缺,而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正日益扩大,面对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我国必须加强对法务会计教育的认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展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这是我国发展国际贸易、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

(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个人及经济主体的行为都必须建立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上,社会关系的协调应以法律为准绳,市场经济制度要靠法律手段维护。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各类组织、个人间的经济联系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复杂。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必须强化法制建设,健全各种法律支持体系,而法务会计正是适应这一需求而发展起来的。

(三)会计、审计业务发展的要求 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会计业务越来越多的涉及到法律问题,单靠会计信息已难以反映复杂的经济现象,如企业破产清算、税收理算等;另一方面,审计功能弱化,注册会计师只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公允性、合法性及一贯性做出评价,只对违犯公认审计准则而引起的审计失败负责,不可能对其审计业务做出绝对保证,这难以满足公众的需求。面对日益严重的财务舞弊,社会公众期望与注册会计师职责问的差距日益扩大,注册会计师往往面对双方诉讼,因此需要一种更为有效的调查方式予以解释。法务会计的出现适时满足了这一需求。

二、法务会计教育的现状分析

(一)国外法务会计教育情况简介 在法务会计教育方面,发达国家走在了前列。20世纪5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率先致力于法务会计的研究与推广。美国绝大多数大学都十分重视法务会计课程的开设,目前,法务会计教育主要是面向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会计师、律师、税务师等在职培训与继续教育,其课程主要包括会计理论、审计理论与实践、会计欺诈检查、欺诈调查与审计、法务会计、税收调查、犯罪学、计算机犯罪等课程(张苏彤,2004)。加拿大法务会计教育主要是面向特许会计师的法务会计考证培训教育。加拿大的法务会计联盟(The IFA Alliance)与多伦多大学的罗特蒙管理学院等单位创办了法务会计专业培训项目。目前只有罗特蒙管理学院提供的法务会计教育最为权威,其颁发的教育文凭是特许会计师成为“特设调查与法务会计专家会员”的必要条件之一。罗特蒙管理学院法务会计教育项目的师资主要由大学会计学、审计学、法学教授,会计师事务所资深的特设调查与法务会计专家和律师组成。课程采用网络远程教育与短期面授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开设的主要课程包括:调查与法务会计概论、调查与法务会计实践问题、法律程序、调查的相关问题、损失的计量、法务会计高级专题、调查方法与技术高级专题(张苏彤,2004)。在澳大利亚,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ICAA)与澳大利亚莫纳什法学院的法务研究国际学会及澳大利亚辩护协会合办了法务会计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课程。

(二)我国法务会计教育现状 我国法务会计专业教育培训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既精通会计学知识又熟知法学知识的综合性人才十分希缺。目前,在学历教育方面,我国高校设置法务会计专业或方向的不多。只有少数高校开设了本科层次的法务会计教育专业和法务会计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教育,现在也有为数很少的博士研究生在进行该专业研究学习;职业培训方面,2005年开始中国政法大学与复旦大学、国家会计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天津财经学院及美国普莱斯顿大学进行教学资源合作,率先在我国开办法务会计培训与科研项目。培训课主要课程包括:法律从业人员必备的会计知识、会计从业人员必备的法律知识、高级会计、高级法务会计、审计实务、公司财务报表的阅读和分析、金融法和金融犯罪调查、税法和税法犯罪调查、破产法和破产管理人制度、电子商务欺诈和计算机犯罪、证据调查学、民事诉讼法实务、犯罪学、经济法犯罪案件侦察等。复旦大学自2004年开始进行专业会计硕士(MPAcc)学位教育,其中含有舞弊审计与法务会计专业方向。

三、法务会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主管部门不重视 任何一门学科的发展都离不开各级教育部门的领导与支持,法务会计教育发展也不例外。从当前教育主管部门看,无论是学历教育部门还是职业教育部门对法务会计的教育不够重视。教育应为市场经济发展服务,应对职业发展的挑战,以培养社会需要人才为己任,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的改革、调整,做到与时俱进。我国对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必将随着经济迅速发展而不断增大,而目前的教育状况还没有达到这一水平,所以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应改变观念,抓住时机加快法务会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教学机制障碍 法务会计学教育有跨学科教育的特点,需要法学与会计学教育部门合作联合教学,共同培养实用型人才。而目前我国实行的主要是专科教育机制,根据社会的需求进行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教育培养的机制尚未普遍建立。虽然会计教育已经

形成了高中低多层次的办学体制,但会计教育整体水平一般,专业设置重复严重,人才培养单一,对社会急需的人力资源会计、法务会计、环境会计等复合性人才的培养严重短缺,这主要因传统的计划教育机制对教育产生的一些不利影响造成的。

(三)师资严重不足 法务会计教学人才的匮乏也是制约法务会计学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开展法务会计学教育需要复合型的师资队伍,教学人员既要熟悉法学又要熟悉会计学。这种复合型教学人才理应由大学培养,但按现行的教育体制也很难完成。

(四)缺乏相应的教材 目前,法务会计市面很难找到有关法务会计方面的教材,开设法务会计教育的学校大多采用自编材料。目前教材的编写普遍存在偏差,对理论的解释较多,案例分析的很少,这使得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难以得到提高。

(五)缺乏专业技术标准 法务会计应独立地根据调查结果,公平、客观地向法庭提供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者用于法庭作证,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法律的尊严。国家应当建立法务会计执业标准,对法务会计人员搜集证据、出庭作证等问题进行必要的规范,并制定法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为法务会计教学提供指导。目前国际上许多国家制定了法务会计相关职业指导,我国在这方面还比较落后。

四、法务会计教育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积极开展法务会计教学对于法务会计人才短缺的情况,国家各级教育部门应提高认识,以市场为指导,进行教学改革,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法务会计教育发展,尽快培养出一批既精通会计又熟悉法律,既有良好职业道德又有独立敬业精神的法务会计人才。一方面改变学科限制,在普通高校设置法务会计专业方向。高校应根据本科、研究生、博士生等不同教学层次,制定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培养目标,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法务会计人员是综合性、复合性和跨学科的专业人才,其培养教育应在教学实力较强的财经或政法类院校进行。结合我国会计教育现状要对传统会计学专业进行改革,在条件适合的普通高校增设法务会计专业,还可以通过院校联合办学方式开展法务会计教育,如法学院可以与会计学院联合起来,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院校间相互借鉴学习,共同培养法务会计人才。积极开展法务会计教育,促进我国学科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同时有利于我国会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和国际化发展。另一方面,加快职业教育培训。在发达国家针对在职人员进行的职业教育占法务会计教育的比重很大,根据社会对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我国应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教育。适当选择有实力的财经、政法类院校向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律师、税务师、评估师资格的人群开办系列法务会计师课程培训班,尽快培养出法务会计专门人才,以满足当前社会的需求。

(二)合理设置法务会计课程,完善学科体系法务会计学教育有跨学科教育的特点,有其独立性。法务会计工作决定了法务会计人员是复合性人才,所以其教育不是会计学和法学的简单相加。开展法务会计教学时应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法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的需要设置课程。笔者建议法务会计专业开设如下课程:(1)会计、审计方面。应开设的会计专业知识、法务会计、审计等课程,还应包括会计、审计法规制度、准则的学习,如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独立审计准则等。在审计课程中应强调审计调查技术的学习。(2)法学方面。应开设法学专业基础课和有关经济方面法规等课程,如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商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犯罪心理学、逻辑学、公司法、合同法、破产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保险法等。(3)税务方面。应开设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的课程,如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务知识的学习。(4)犯罪、舞弊查处方面。应开设商业欺诈与查处,财务舞弊查处,税收调查、电子商务欺诈和计算机犯罪等课程。(5)综合案例教学方面。主要是运用所学知识侦破或解决有关经济犯罪查处、经济纠纷处理、及舞弊案件查处等综合案例教学,使法务会计教学更加接近实际,为学生毕业后从事法务会计工作打下实践基础。

(三)加强师资培养 教学质量的提高,关键在于教师,没有高水平的师资力量,法务会计教学工作是无法开展的。加强教师的培训和选拔,完善考核和奖励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质量。我国师资培养可以借鉴国外大学与相关部门科研联合培养的做法,培养一批法务会计方面的教师,以及时满足社会需求。

(四)加强理论与实践研究 目前,我国对于法务会计及其理论构架没有统一的认识,对法务会计的探讨还比较抽象,因此,应加强法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的研究,尽快建立法务会计理论框架,以推动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并为开展法务会计实践与教学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持。

(五)增加资金投入 无论是课程设置、师资培养、教材编写还是科研等都需要资金多方筹集资金,保证资金到位,这是发展法务会计教育的重要保障。

(六)加快教材的编制 应尽快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编写一套即适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教材,以满足当前法务会计教育的需求。另外,应认识到教材只是学习资料中的一部分,应将有关期刊和相关网站也作为重要的教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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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务会计; 人才; 培养

一、前言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中大庆联谊、银广厦、红光实业等重大财务舞弊事件的曝光,来自中小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民事诉求不断增加。但是,如何认定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的过错,能否确定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的过错与投资者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假如存在因果关系,又如何确定损失赔偿额等一系列具有会计属性的法律问题,一度令律师和法官束手无策,也使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由此,法务会计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然而,与国际领域法务会计发展相比,法务会计在我国尚属于新生事物,无论是理论研究、实务开展,还是教育培训方面都较为落后。回顾会计发展史不难发现:创新会计理论促进了会计实务的创新,创新会计实务又会激发理论的进一步创新,二者呈螺旋式上升之势,而理论和实务的创新都需要有创新型人才。可见,人才是理论创新和实务进步的源泉。因而,研究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我国高等院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现状及其成因分析

(一)学术界对法务会计的学科属性争议较大

法务会计作为为法律服务的会计,融会计学、审计学、法学、证据学、侦查学、鉴定学等多学科理论和方法于一身,属于边缘性学科,其学科属性在法律界和会计界存在很大争议。在我国,法学界较早介入法务会计研究,并已举办了两届法务会计专题研究会。他们认为,司法会计包含法务会计,司法会计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司法会计活动是一种诉讼活动;会计界吸收国外观点认为,法务会计包含司法会计,司法会计是会计的一个分支(李若山、盖地等),司法会计活动实质是会计在司法活动中的应用。激烈的门户之争成为制约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瓶颈。

(二)法务会计专业未被官方认可,教育模式散乱,开设院校少

根据我国现行教育管理体制的要求,高等院校各层次学历教育的专业设置由国家教育部认可,并列入专业目录,法务会计属新生事物,未被正式列入国民教育专业目录,尚处于高校自由开展时期。近来,笔者通过文献搜索、上网搜集等方法得出如下结论:目前我国已有一批致力于法务会计教学的政法院校、综合性大学和财经类院校在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教育中开展了法务会计教育,博士研究生教育仍属空白,开设方式基本可以分为以下七种类型:

1.在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开设法务会计课程。如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均将司法会计课程设为本科生教育的必修课。

2.在会计学专业或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教育中设立“法务(司法)会计专业或方向”。如2000年云南财经大学、2001年云南财贸学院在会计学专业中增设司法会计专业方向,2004年云南财大将其改为法务会计方向;2007年渤海大学开始在财务管理专业下设法务会计方向;2001年9月,河北职业技术学院试办了首届会计学法务会计专业。

3.在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开设“司法(法务)会计方向”教育。如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渤海大学等。

4.在法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专业硕士学历教育。如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从2003年起招收法务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

5.在法学专业或会计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教育。如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首都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复旦大学、渤海大学等。

6.在会计专业硕士中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教育。2005年复旦大学在招收的首批MPAcc(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学员中,在全国高校首次开设了“舞弊审计与法务会计”专业,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也在MPAcc中相继开设了法务会计专业。

7.开展法务会计职业培训。如中国政法大学已开展面向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会计师、审计师、内部审计人员、各类商务调查事务所从业人员、在校的会计与财务管理专业方向的大学生与研究生的法务会计培训。

(三)课程设置五花八门,尚未形成科学、系统、完善的法务会计学科知识体系

由于学科属性未定、专业非正规化,导致法务会计教学理念、教学思路和课程设置的不统一。笔者通过上网搜查,得到了部分院校法务会计方向教学计划信息,表1列示了较具有代表性的云南财经大学、渤海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务会计课程设置情况。

仔细阅读表中资料可以发现,虽然上述三所院校法务会计所属专业有别,课程名称各异,但开设的法务会计课程仍呈现如下共同点:1.涉及学科领域广,几乎涉及到了会计学、审计学、法学三大领域,并主要以会计学课程和法学课程为主,可以体现出法务会计人才知识结构应具有的特点。2.课程门数繁多,学生很难通过本科段或短期培训予以领会和掌握,应用水平值得怀疑。3.法务会计课程几乎是会计学和法学课程的叠加,是一个集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课程的大集合,没有实现交叉学科知识间的整合,更没有实现交叉学科间知识的融合,到头来,可能会导致既没有培养出合格的会计师,也没有培养出合格的律师,更不可能培养出合格的法务会计师的结果。这也正是法务会计学科属性未定、专业设置不规范等因素的突出表现。

(四)合格的专业教师匮乏

合格的教师是培养人才的关键。目前,在开设法务会计课程或专业教育的院校中,承担法务会计教学任务的教师或是会计专业教师,或是法学专业教师,既精通会计学、审计学理论,又精通证据学和法学理论与实务的跨学科复合型教师基本没有。

三、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应当明确的事项

(一)明确界定法务会计的本质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本质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事物的本质是隐蔽的,是通过现象来表达的,不能用简单的直观去认识,必须透过现象掌握本质。我国学者对法务会计的界定呈多元化态势,有运用型学科、会计行为、会计职业、交叉学科等多种观点,总体上呈“层林”状态。笔者认为:法务会计应是接受委托的法务会计师,为帮助委托人解决在经济生活中遇到的法律事件,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会计资料为凭据,以会计理论、审计理论和证据学理论为基础,以会计方法、审计方法和司法鉴定方法为手段,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对涉事会计资料进行调查、取证、论证,并发表专家性意见或提供诉讼支持的一种法律性会计专业技术服务活动,旨在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执法公正、公平提供专业证据,发表专家证词和证言,或进行法庭辩论。

(二)理性认识法务会计的学科属性

法务会计工作可以被看作是将会计语言记录的会计事实翻译成法律语言表述的案件事实,既能够提供诉讼支持服务,也能够提供会计调查服务,或是专家咨询服务,其服务具有法律服务性、法律事项性、调查取证性、价值量化性、报告排他性等特点,是一个会计技术和法律技术并重的服务项目,这正是人们将法务会计列入交叉学科的根本原因。鉴于此,将法务会计界定为双重属性的学科,分别在会计学科和法学学科下设法务会计专业,将有助于专业人才的培养。

(三)理清法务会计与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关系

法务会计应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法律事件而产生,本质属于具有法律性质的会计专业技术服务活动,法务会计信息表现为表达专家意见和鉴定结论的书面报告,无疑使得其工作性质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律师的调查、取证与法庭辩护联系在一起,但是,法务会计并不是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简单相加,而是二者的完全融合。因为从大量的会计信息中查找会计法律事实,不具备律师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是不能胜任的,而证实舞弊、虚假陈述等过错行为是否存在,确认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并计量损失额,又是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律师难以完成的。因此,可以理解为:法务会计师是具有律师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律师。

(四)科学定位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

目标是行为的导向,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是成功的关键。法务会计作为一门新型的复合型边缘学科,需要综合素质的人才。美国会计学家贝洛各尼曾这样描述法务会计人,他说一名称职的法务会计人的构成应是1/3的商人、1/3的调查人员和1/3的会计人员。这种描述实际上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因而,借鉴国外经验,综合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笔者认为,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应具有层次性和递进性。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教育应重点培养应用型复合人才,为实战领域输送人才;博士研究生教育应重点培养研究型复合人才,为教学、科研领域输送人才。

四、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案设计

(一)尽快批办法务会计专业,大力推广法务会计学历教育

在明确了法务会计学科属性的基础上,为推动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教育部应当尽快批准设立法务会计专业。具体方案设计如下:

1.本科学历教育阶段,分别在会计学和法学两大学科下设置独立的法务会计专业,涉及全日制本科和双学位、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三种形式。

2.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阶段,分别在会计学和法学两大学科下增设法务会计专业,涉及全日制和同等学历教育两种形式,招收对象必须是会计学专业、审计学专业和法学专业的本科生,高校会计、审计和法律专业教师,以及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会计师和律师。

3.开创法务会计本硕连读制。具体方案为:吸收大学本科二年级成绩优秀,并对法务会计感兴趣的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专业学生,实行六年制的法务会计专业本硕连读制度。

4.积极鼓励在法务会计硕士教育有成功经验的院校,开展法务会计专业博士教育,填补我国法务会计专业博士教育的空白。

(二)构建科学的法务会计学科知识体系

在设计法务会计课程体系时,应当避免会计课程和法学课程的简单叠加,坚持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专业基础理论课程为先导,会、法知识融合课程为主流,按照学历教育层次层层递进的原则进行,可以将专业课分为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两大课程组群,具体设计方案见表2。

(三)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展法务会计双向职业培训

职业培养是专业人才速成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职业法务会计师还是凤毛麟角,接受法务会计委托的人群主要是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他们往往因为知识和技能的单一性而深感力不从心,迫切需要充电,他们的实战经验和感受会对高等学历教育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因而,应当鼓励已有一定法务会计教学经验的院校积极开展面向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在校大学生和硕士研究会的法务会计职业双向培训。即采取高校专业教师和参与培训的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同时授课的培训方式,一方面通过高校专业教师授课,丰富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理论知识;另一方面,通过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对亲身经历的典型案例的介绍和解剖,使专业教师及在校学生感受实战现场和获取临战经验,这是法务会计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重要通道,更是培养高水平法务会计教师和法务会计师的有效途径。目前,中国政法大学开展的法务会计职业培训已形成一定规模,其经验很值得推广。

五、结语

法务会计作为一个新生事物,需要来自官方和民间的共同呵护和努力;作为一个交叉学科,需要会计学、审计学、法学等各个相关学科的相互吸收、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作为一个服务行业,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相互学习和共同促进。本文仅对我国法务会计高等教育及人才培养进行了粗浅的研究,方案的实施面临一定困难,需要教育界、学术界和实务界认可、努力和支持,笔者将不遗余力对此课题予以高度关注,更希望有更多的会计界和法学界人士致力于法务会计教育和实务的研究,并对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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