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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7 10:00:4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

篇1

2021幼儿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一

2

一、健全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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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卫生管理要规范化、经常化

2

三、美化校园改善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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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校园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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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检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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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幼儿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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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幼儿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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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园环境卫生区划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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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园环境卫生组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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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园环境卫生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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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校园环境卫生通报考核

7

2021幼儿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一

一、健全组织领导

学校要把环境卫生工作作为学校工作要务,由校长亲自负责学校全面卫生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落实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二、环境卫生管理要规范化、经常化

1.促进学生养成教育,健全制度狠抓落实,提高师生保护环境卫生的意识。

2.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广播、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校园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调动广大师生开展整洁行动的积极性,提高参与意识,营造好的整洁行动氛围。

3.积极开展有学校自己特色的环保实践活动,提高师生的环保积极性。

三、美化校园改善环境质量

1.定期检测教室课桌、黑板的采光情况,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2.必须保持教室、宿舍、阅览室等公共活动场所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

3.做好学校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

4.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5.抓好学校校容校貌治理、消除“四害”、校园清洁等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6.绿化学校环境,学校要投入部分资金美化优化学校环境。

四、加强校园卫生管理

1.每日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活动室、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清扫与消毒,经常开窗通风,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2.开展卫生设施安全检查。对公共场所特别是宿舍、食堂和洗手间的洗手水龙头进行全面检修,确保畅通可用,水龙头不足的要及时增设。

五、检查情况通报

建立定期的突击检查评比制度,学校卫生工作小组成员要对学校环境卫生进行天天检查,并进行统计评比,奖惩分明,记载及时,资料齐全。

2021幼儿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二

为保持学校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安全,创造良好的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提升卫生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1)检查范围: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多媒体室、阅览室、实验室、保健室、体育馆、活动室、食堂、厕所等。

(2)各班教室及走廊卫生由各班负责,各专用教室卫生由专用教室管理员负责。卫生保健老师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3)各办公室卫生由各办公室负责,工会负责检查。

(4)学校公共区域部分由保洁人员负责清扫,每天早晨一次大扫,其余时间及时保洁。由后勤部门统一安排并检查。

(5)必须保持教室、电脑教室等人员密集空间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做好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卫生保健老师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6)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由后勤部门负责定期检查。

(7)为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或健康合格证,才能从事本项工作。由后勤部门统一安排并检查。

2021幼儿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三

环境卫生是学校一日常规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加强学校师生的环保健康意识,提高校容校貌整治力度,推进校园“四化”建设,为全校师生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校园环境卫生区划责任

(一)教室、寝室、公地卫生:由学生负责打扫。

(二)教师办公室卫生;

由本年级教师负责打扫。

(三)行政办公室卫生:由处室负责人负责打扫。

二、校园环境卫生组织检查

(一)学校德育处负责全校公地卫生(包括教学楼厕所)划分,学生会卫生部负责教室、公地、寝室卫生检查。

(二)校长负责行政办公室卫生检查,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教师办公室卫生检查,教导处负责教学功能室卫生检查。

三、校园环境卫生检查标准

要随时保持校园环境清洁卫生,教室、办公室、公地、楼道、厕所一天三次清扫(早读课前、午自习前、下午放学后),学生寝室一天两次清扫(早读课前、晚自习前),仪器管理室根据实验开出情况清扫,具体标准如下:

(一)教室清洁标准:必须达到亮、净、齐、美四字要求。

即门窗玻璃明亮;地面、墙面、桌面干净;桌凳物件摆放整齐;布置美观。

(二)公地清洁标准:必须达到四无。

即地面无吐扔物;无枯枝落叶;花坛里面无杂草;花台瓷砖无污点。

(三)楼道清洁标准:必须达到扫、擦二净。

即楼梯扫的净,护栏玻璃、消防栓、灭火器箱、扶手栏杆擦得净。

(四)寝室清洁标准:必须达到“五线一干净”。

即衣服晾晒一条线,水桶摆放一条线,洗漱用品摆放一条线,被子折叠摆放一条线,鞋子摆放一条线;每天地面打扫并保持干净。

(五)厕所清洁标准:室内无异味,尿槽、便槽冲洗无污垢,地面干净无积水和污渍,洗手池干净无堵塞,墙面光洁无污迹。

(六)办公室清洁标准:地面扫清无灰尘、无废弃物,墙面无污迹、无蜘蛛网、标语无缺损,桌面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堆放有序。

(七)仪管室清洁标准:实验台上使用过的仪器全部清理,且分类归位,做到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四、校园环境卫生通报考核

(一)学生会每天把班级卫生检查记录单,学生寝室管理员把寝室卫生检查汇总,统一上交值周行政领导,由行政值周领导负责统分,将结果公示在门厅黑板上。

(二)每周一升旗仪式,学校对各年级卫生积分前50%的班级进行表彰,颁发卫生流动红旗。

篇2

一、考核对象

全市各镇乡(街道)。

二、考核范围

各镇乡(街道)所辖行政区域。

三、考核内容

考核基准分为100分,具体分值设置如下:

(一)组织领导(10分)

1、组织建设(4分)。成立并及时调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1分,未成立并未及时调整的,该小项不得分);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有记录(1分);有常设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0.5分);按《*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规定,组建数量足够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队伍(1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小项分值);开展业务培训,有记录(0.5分)。

2、制度建设(4分)。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1分),有中转站管理、清扫保洁管理、垃圾清运管理、环卫基础设施管理等规章制度(0.5分,制度每缺一项扣0.1分);环境卫生管理纳入村规民约(0.5分,村规民约每缺1个村扣0.1分);制订有设置合理、内容完备、考核严格的镇村二级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包括镇分管领导、环境卫生管理机构、驻村指导员、村干部在内的对象进行考核(2分,无考核办法不得分,考核每缺一个环节扣0.5分)。

3、资金落实(2分)。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落实(1分);环境卫生管理日常运行、维护资金落实(1分)。

(二)基础设施(8分)

1、建设数量(4分)。原则上,集镇主次干道上的垃圾收集站房按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设置一只,住宅区按每60户左右设置一只;行政村按每30户建设一只垃圾收集站房,自然村无论住户多少,必须设置一只以上垃圾收集站房。垃圾桶、废物箱按照《*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要求设置;实现垃圾收集容器设置全覆盖,不留盲区。设置不足的,垃圾站房每发现一处扣0.2分,垃圾桶和废物箱每发现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2、建设质量(1分)。要求做到密闭、牢固、美观且有足够容量(凡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集镇封闭式垃圾站房数量占总量的95%以上,行政村封闭式垃圾站房数量占总量90%以上,每低5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建设布局(1分)。垃圾站房不得设置在水库、江河、沟渠、池塘等水源(水体)旁边;不得在河岸、沟渠上方悬空建造;确因选址困难的,站房设置位置与水库、江河、沟渠、池塘水岸距离不得小于2m;此前已建的垃圾站房应易地改建或增补隔离措施。不合理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4、维护(2分)。垃圾站房、桶、废物箱无残缺、破损,外体干净,完好率不得低于95%。破损严重未及时维修(更换)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完好率低于限值的,该项不得分);外体不干净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三)清扫保洁(42分)

1、集镇清扫保洁(22分)

1)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2分;发现成堆垃圾的,每处扣1分。

2)公共场所(区域)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照《*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2分;发现成堆垃圾的,每处扣1分。

3)水体和堤岸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照《*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2分;发现明显悬挂垃圾的,每处扣0.5分;发现成堆垃圾的,每处扣1分。

4)特殊区域位置及设施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照《*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2分;发现成堆垃圾的,每处扣1分。

本项考核项目共计22分,按累积扣分法进行考核,扣完为止。

2、行政村清扫保洁(20分)

1)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2分;发现成堆垃圾的,每处扣1分。

2)公共场所(区域)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照《*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2分;发现成堆垃圾的,每处扣1分。

3)水体和堤岸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照《*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2分;发现明显悬挂垃圾的,每处扣0.5分;发现成堆垃圾的,每处扣1分。

4)特殊区域位置及设施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照《*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2分;发现成堆垃圾的,每处扣1分。

本项考核项目共计20分,按累积扣分法进行考核,扣完为止。

(四)收集运输(25分)

1、垃圾收集量考核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费用实行以奖代补的政策意见》(诸政办发〔2009〕43号)精神执行。

2、垃圾收集运输管理(20分)

1)居民应将生活垃圾投放到垃圾收集容器内,随意乱倒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2)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应及时清运干净,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站房内留存垃圾原则不超过50斤(目测)。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5分。

3)保洁员将清扫收集的垃圾运送到规定的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清运人员应将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内。发现乱倒乱堆的,每处(次)扣0.5分。

4)垃圾收集人员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做到车走地净,确保垃圾收集容器周围干净整洁,无散存垃圾和污水。垃圾收集容器内外应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防止蚊、蝇孳生。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5分。

5)收集到垃圾中转站内的垃圾应倾倒在中转站垃圾压缩槽内,不得擅自将垃圾乱倒乱堆在中转站内其他区域。发现乱倒乱堆的,每次扣0.5分。

6)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必须实行密闭运输,或用密封装载箱,或用篷布覆盖,防止抛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发现未实行密闭运输的,每次扣0.5分。

7)镇乡(街道)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擅自歇业、停业并由此影响全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8)严禁焚烧垃圾。发现焚烧垃圾的(发现现场焚烧或查实垃圾站房内有明显焚烧垃圾痕迹的),每次扣1分。

本考核项目共计20分,按累积扣分法进行考核,扣完为止。

3、垃圾中转站管理(5分)

1)中转站垃圾应当日转运;站内垃圾积存不得超过一个压缩块。除特殊原因以外(机器检修、停电等),垃圾在中转站内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未按要求处理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2)有专人管理,工具、物品置放有序整洁;内外场地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不符合标准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3)室内通风良好,无恶臭;定时喷药灭蚊蝇,防止蚊蝇孳生。发现一处不合标准的,扣0.5分。

4)垃圾中转站垃圾渗滤液统一运至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得满溢和随意排放。发现满溢或乱排放的,一次扣2分。除此以外,还将递交市环保局依法查处。

5)按《*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标准》要求,垃圾中转站必须建设(改建)容积大于6立方米的垃圾渗滤液储蓄池;配备密闭的、雨污分流的垃圾渗滤液管网。未按要求建设(改建)的,扣1分。

本考核项目共计5分,按累积扣分法进行考核,扣完为止。

4、特别规定

镇乡(街道)和垃圾收集、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按片区实施垃圾收集、清运。严禁擅自将本片区范围内垃圾运往其他垃圾处理厂(场)处理;一旦发现此类现象,属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责任的,中止该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输资格;属镇乡(街道)责任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在一年时间内不得享受市政府“以奖代补”政策。

(五)垃圾质量(5分)

运送到垃圾焚烧处理厂处理的垃圾为可焚烧处理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厨余垃圾、废纸、废塑料、废木器、草叶、树干等,以及可以焚烧处理的商业废弃物(包装材料等)、一般企事业单位生活废弃物、无毒无害的工业废弃物(如大唐的袜业、三都的贡缎、枫桥的衬衫等边角废弃物)。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医疗垃圾、废旧电池、有毒有害工业废弃物等)、不可处理废弃物(如大石块、碎砖瓦、建筑装潢垃圾等)以及木床、席梦思床垫、沙发、废弃电视机等大件垃圾运往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每发现一次扣1分。

垃圾质量标准考核,由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垃圾焚烧处理企业每季度汇总一次。

本考核项目共计5分,按累积扣分法进行考核,扣完为止。

(六)不定期考核(10分)

1、暗访督查。为充分体现不定期考核的公平性、公正性,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应组织对每个镇乡(街道)开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暗访、督查。根据“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垃圾质量”等考核内容要求和分值设置,随机抽查考核。一个季度内,当暗访、督查次数在两次及以上时,以累积扣分法计入该镇乡(街道)本季度的考核结果。

2、市民通过电话、上访等形式向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环境卫生管理情况的,经查实,每次扣0.5分。同时,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书面通知相关镇乡(街道)及时整改。镇乡(街道)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无效的,经查实,每次扣1分。

3、被各级新闻媒体曝光存在环境卫生管理状况差的,每次扣1分。影响较大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取消该镇乡(街道)该季度“以奖代补”资格。

本考核项目共计10分,按累积扣分法进行考核,扣完为止。

(七)奖励

1、获省级“卫生镇”荣誉称号的镇乡(街道),该季度环境卫生管理质量考核加3分。

2、获国家级“卫生镇”荣誉称号的镇乡(街道),该季度环境卫生管理质量考核加5分。

3、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受绍兴市级新闻媒体表扬的,在该季度考核中加1分;受省级以上新闻媒体表扬的,在该季度考核中加2分。

4、由镇乡(街道)提供获奖、受表扬的相关材料,每季度汇总一次;当季度获奖、表扬,当季度兑现奖励。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形式: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形式进行考核。

1、定期考核:由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于每季度末对各镇乡(街道)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测评。定期考核采用查管理现场、听村民反映、听工作汇报、查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第四季度考核作为年终考核,汇总参考前三个季度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结果,得出年终考核结果并报市委、市政府作为镇乡(街道)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基本依据。

2、不定期考核: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都是不定期考核的实施者。不定期考核实施者在暗访、督查后,须认真填写镇乡(街道)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不定期考核记录单,认真记录对各镇乡(街道)暗访、督查的结果,并将暗访、督查结果及时报送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得出该季度不定期考核分。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理、整体提升的原则,把街道环境卫生和环境综合整治及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结合起来,通过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促进环境卫生管理由集中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全面提升各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二、实施范围

各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包括街道驻地、路域、流域、产业集聚区和社区(村)。

三、任务目标

(一)强化日常保洁,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各街道要加强辖区内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和监督,卫生保洁及时彻底,街道辖区内各单位、各社区(村)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逐步实现农村卫生城市化管理。到年底,镇街道辖区内所有单位、社区(村)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其他6个街道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的单位、社区(村)不低于70%。到年底,街道辖区内所有单位、社区(村)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

(二)实施生活垃圾统一清运与集中处理。各街道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必须由街道负责统一使用环卫专用车辆清运,日产日清。年,东部4个街道的生活垃圾运至城区固体废弃物流转中心处理,西部4个街道的生活垃圾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全区所有生活垃圾处理都要达到规定要求。年2月底前,街道、社区(村)现存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全部推平、覆盖,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各街道要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作为爱国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街道及所辖单位、社区(村)要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层层纳入考核,社区(村)将环境卫生管理纳入村规民约,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环境卫生面貌。

(二)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各街道、各社区(村)要加强保洁队伍建设,按照不低于人口(含暂住人口)5‰的比例配备保洁人员,单位及社区(村)要合理设置垃圾桶,街道配齐环卫专用车,人员设施必须在年2月底之前到位;实施旧村改造的社区(村)要设置地下生活垃圾中转站。专用垃圾桶购置费、地下生活垃圾中转站设置费用、垃圾收集费用由各单位、社区(村)负担;环卫专用车购置费(西四街道年新购车辆区财政将给予补贴)、垃圾运输费用由各街道负担;垃圾处理费用由区财政负担。

(三)加强督查考核,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街道辖区内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由街道负责,各街道要将环境卫生管理纳入对社区(村)的目标考核,完善社区(村)环境卫生督查考核办法,经常督查考核;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每年年底分两个档次对街道实行以奖代补,第一档4名,第二档4名,分别给予45万元和35万元补贴。

篇4

第二条 县城区的环境卫生参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要求管理,其余乡镇、村(居)参照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要求管理。

第三条 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建立县、乡镇、村(居)三级管理网络,县城中心区主要街道、中心广场保洁的管理工作由县环卫所负责,其余区域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县职能单位主要领导、各乡镇长、村(居)委会主任是环境卫生第一责任人。环境卫生工作列入年度乡镇工作实绩考评的一项内容。

第四条 县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

会议研究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成员由县政府办、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卫生局、行政执法局、工商局、爱卫办等部门和各乡镇一名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规划建设局,县政府办一名副主任作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县规划建设局一名副局长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指导和监督乡镇、职能单位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开展日常巡查和工作检查,向相关部门提出乡镇环境卫生年终考评结果的意见建议,协调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有效开展。

第五条 全县城乡生活垃圾要达到统一收集、定点存放、定时清运、科学处理的要求。城区生活垃圾建立“户集、社区居委会清扫和收集、县中转和处理”的模式,其他乡镇、村(居)建立“户集、村(居)清扫和收集、乡镇中转和处理”的模式。

第六条 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确保辖区内无可视垃圾,干净卫生,做到道路路面、草坪、绿化带、路面两侧、群众门前屋后、公共场所等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污迹。

(二)确保辖区内环境秩序整齐有序,美观大方,做到道路两侧、走廊通巷、公共场所、群众门前屋后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摆摊设点。

(三)确保辖区内溪流、沟渠、水塘、道路两侧水沟无淤积、垃圾、杂物。

(四)确保城区、镇区主次街道街景立面美观,交通秩序良好,车辆停放整齐,“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

(五)按规定禁养或圈养家禽家畜。

第七条 县、乡镇、村(居)要把宣传和教育工作贯穿到环境卫生建设的全过程,增强广大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管理。

第二章 乡镇、村(居)管理责任和要求

第八条 各乡镇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查。

第九条 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辖区环境卫生工作,配置专兼职环卫管理工作人员,成立一支环境卫生监督检查队伍,具体负责镇区和村(居)日常的环境卫生工作。

第十条 各乡镇要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镇、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奖罚的依据。

第十一条 县城中心区社区按国家建设部关于《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要求配备环卫保洁队伍。城区其他社区要建立一支满足日常保洁、垃圾转运、垃圾处理需要的环卫队伍,保洁人员实行镇聘,社区居委会管理。

第十二条 其他村(居)要按人口的1-2‰配备一支满足日常保洁需要的环卫保洁队伍,配备日常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员,配置满足村庄垃圾收集需要的垃圾池或垃圾箱。

第十三条 城乡保洁工作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的保洁责任制。县城区主要街道、公共场所推行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实行全日保洁制度,其他乡镇商业文化街道、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实行10-12小时动态保洁制度,村(居)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实行8-10小时动态保洁制度。

第十四条 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各类制度,包括乡镇领导干部包片包村制度、工作岗位责任制度、镇区卫生保洁责任制度、检查评比通报制度、考评奖惩制度等。

第十五条 加强城乡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城区主要街道两侧每50米左右设1个果皮箱,居民区每60-80户按服务半径50米设置1个垃圾箱。其他乡镇镇区商业文化街道和公共场所按间距50-100米设1个垃圾桶(箱),主、次道路按间距100-200米设1个垃圾桶(箱),建设一定数量的垃圾屋。要求全县城乡居民、商店、农户垃圾袋装化或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并定时定点投放。

第十六条 各乡镇垃圾收集手推(拉)车、垃圾转运车、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焖烧炉)等环卫设施建设要满足日常垃圾收集、转运、处理需要。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车配用电子喇叭提醒居民定时投放。

第十七条 各村(居)委会是辖区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集和村容村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有一套村(居)主要领导干部参与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村(居)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立村(居)干部包片、包组、包段的卫生责任制。

第十八条 村(居)要制定实施环境卫生管理的村规民约,建立主次村道和公共场所的保洁制度,群众门前屋后的保洁制度,合理有效的卫生保洁经费筹措制度,保洁工人招聘、辞退、处罚和奖励制度,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制度。

第三章 部门管理责任和要求

第十九条 县财政局负责为环境卫生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按要求管理和支付环境卫生建设专项经费。

第二十条 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做好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公共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做好城区公共绿地的日常保洁和养护管理工作,及时修复城区损坏的环卫设施,加强对城区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的管理,指导乡镇做好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做好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和管理,指导城乡做好垃圾处理费征收和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环境卫生执法和督查工作,抓好城区街道“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查处城区乱搭乱盖、乱拉乱挂、乱摆摊设点、摩托车辆乱停乱放以及乱扔废弃物、垃圾等行为。

第二十二条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指导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居)活动,加强对餐饮业、经营性公共服务场所、医疗垃圾等的卫生监督和管理,开展卫生健康教育促进活动,组织城乡除“四害”统一行动。

第二十三条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开展环境卫生宣传和教育活动,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学生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动员广大师生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县广电局通过广播、电视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管理,对严重损害、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给予曝光。

第二十五条 县工商局负责审批城乡户外商业广告,配合有关部门对各类市场、工商企业、沿街集市摊点的综合环境卫生管理,督促沿街商店“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

第二十六条 县公路分局负责城乡所管辖公路路面的保洁工作,及时修复损坏的路面,搞好公路沿线的绿化和广告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县交通局负责所管辖公路路面的保洁工作,抓好各汽车站的环境卫生,加强对洗车店、机动车维修店的环境卫生管理,指导乡镇做好农村公路的保洁和农村道路的硬化工作。

第二十八条 县环保局负责对城乡污染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村(居)做好污水的处理,加强城乡环保的执法工作。

第二十九条 县水利局负责城区主河道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城区人工湖水面的漂浮垃圾,指导和协调乡镇做好溪流、河沟的保护和治理工作。

第三十条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加强城乡交通秩序管理,依法查处违章停车、闯红灯、违法行驶等行为。

第三十一条 县旅游局负责城乡A级景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以及周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县经贸局负责市场服务中心所属城区各集贸市场的卫生管理,确保集贸市场及周边秩序良好、整洁卫生。

第三十三条 县农办负责抓好新农村建设工作,把环境卫生建设作为村容村貌整治的重要内容,指导农村做好净化、绿化和美化工作。

第三十四条 县民政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抓好城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措施。

第三十五条 县环卫所负责城区垃圾的清运和处理,做好城区主次干道的洒水和县城中心区主要街道、中心广场保洁的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好城区环卫设施的配置和维护,及时收集城区果皮箱的垃圾。

第三十六条 其他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要结合各自职能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加强环境卫生的宣传和教育,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所在区域、办公场所及周边环境干净卫生、整齐美观。

第四章 环境卫生资金投入

第三十七条 建立完善县、乡镇、村(居)三级环境卫生投入和城乡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收费机制。

第三十八条 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配套乡镇、村(居)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垃圾运送、处理的补助。

第三十九条 全县城乡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交通营运工具、常住人口,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四十条 县城中心区社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县自来水公司按月代征,先试点再推广,未用自来水的居民户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征收。

第四十一条 城区内的其他村(居)、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场服务中心、物业管委会按县政府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实施办法落实收费工作。

第四十二条 各乡镇、村(居)要将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计划,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辖区环境卫生建设。

第四十三条 各乡镇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开征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可参照县政府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各村(居)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于垃圾的清扫、收集和转运。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拒缴或拖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对不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38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必须带头按标准准时缴纳垃圾处理费,并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社会捐资赞助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考评

第四十六条 城乡环境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分别制定城区社区、各乡镇环境卫生检查考评标准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 城乡环境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坚持日常巡查城乡环境卫生制度,检查管理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简报》、电视或向相关单位通报巡查情况。

第四十八条 城乡环境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巡查发现的和群众举报的环境卫生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和处理,被督促单位必须按要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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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一一、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1、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保持门窗干净、无灰尘、玻璃清洁透明。

3、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天花板要保持干净,无蜘蛛网。

5、沙发、茶几、接待前台要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6、保持茶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7、垃圾篓摆放好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8、定期给植物浇水、打虫、施肥,保证植物茁壮成长。

9、电风扇要保持干净,无灰尘、污迹。

二、办公用品的卫生管理

1、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须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一侧。

3、办公用品如笔、尺、橡皮擦、订书机、启钉器等,应放在办公桌一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4、电脑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

5、饮水机、打印机、转真机、文件柜等摆放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蜘蛛网等。

6、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规范,并用护钉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线。

7、新近设备的包装盒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程序及时予以清除。

三、个人卫生: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不得在办公室吸烟。

3、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摆放整齐。

4、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方可离开,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废纸、烟头、倒茶叶。

四、日常卫生清扫工作安排

1、每天下班后,各部门工作人员按要求清扫各自负责的卫生区,并保持卫生清洁。

2、每月月中、月末及重大节假日搞大扫除一次,擦洗门窗、天花板、地板、办公桌、沙发、清洗饮水机、清洗洗手间等。搞好办公室及周边的清洁工作。

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二一、明确责任划分

院内各办公房间及其对应的走廊、地面和窗户的卫生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清扫擦拭;领导办公室及大厅公共卫生及室外环境卫生由专人负责。

二、认真及时清扫

室内卫生清扫包括以下事项:

1、室内办公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及文卷柜上无杂物,室内无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2、棚顶无灰吊,墙上及墙上的粘贴悬挂物上无灰尘,墙上不得乱钉乱挂;

3、门窗及玻璃干净、明亮,室内、外无污渍;

4、地面清扫及时、干净;

5、桌椅、板凳、书柜、卷柜等易落灰尘的物品随时擦拭;房门拉手处、灯开关无污渍;?

6、饮水机、水杯等物品和微机显示屏、主机、键盘上无灰尘污渍;?

7、室内卫生应坚持做到每日清扫地面,擦拭桌椅,办公物品整理摆放有序;每月大扫除中应包括以上所列各项,要物见本色,窗明几净,一尘不染,无卫生死角。卫生清扫要坚持高标准,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对待,按照要求和时限完成,并自觉维护和保持。

三、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为保持办公室内优雅整洁的环境,全体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1、保持地面清洁干净,严禁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烟头等杂物。办公桌上养花需配托盘。

2、不得从窗户向外倒水,扔杂物。下班前应将办公室窗户关严锁好,防雨、防盗。淘汰清理出的物品应放在垃圾筒内,不要随处堆放。

四、检查与考核

1、办公楼卫生管理实行定期检查,列入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由纪检组长牵头,办公室组织实施,相关科、所参加检查、评分。

2、评分结果每月在全场进行公布,并由考评小组将其列入岗位目标考核,与考核工资挂钩。

3、凡违反第二条所列内容之一的,扣发全单位考核工资人平5元;凡违反第三条所列内容之一的,扣发责任人考核工资10元。

4、各单位可根据以上考评办法细化、量化和切合实际的二级考评办法,并认真加以落实。

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三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2.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

二、定义

1.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会议室、卫生间,每天由行政文员进行清扫;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扫。

三、制度内容

1. 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 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 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5) 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6) 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7) 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2. 办公用品的卫生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 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 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上。

3) 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檫、订书机、启丁器等,应放在办公桌一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4) 电脑: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

5) 报刊:报刊应摆放到报刊架上,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

6) 饮食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蜘蛛网等,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规范,并用护钉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线。

7) 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

3. 个人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 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3) 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

4) 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5) 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4.总经理办公室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 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 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5) 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6) 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7) 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8) 保持鱼缸清洁,定期换水和给鱼喂食。

9) 定期给植物浇水、打虫、施肥,保证植物茁壮成长。

5.日常卫生清扫工作安排

1)每天上班后,行政文员及各部门工作人员按要求清扫各自负责的卫生区,并保持卫生清洁。

2)每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应提前一天由行政文员组织全体员工大扫除。

3)由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清扫总经理办公室的卫生。

三、 检查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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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创省级卫生城市,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落实全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措施,营造干净、有序、优美的工作>:请记住我站域名/<<a class="insidelink" href="" target="_blank" title="生活">生活环境,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范围

全区各街道所辖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定任务总量,保经费基数,活工作机制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考核项目和内容

(一)月度日常考核项目和内容。主要包括:()全区道路清扫保洁;()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周边卫生;()住宅小区(新村)、背街小巷等居住区环境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城市入口处、村居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垃圾桶(房)、果壳箱管护情况;()临时交办事项完成情况及市、区督查,媒体曝光所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等。

(二)季度阶段性考核项目和内容。主要包括:(1)各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和组织建设情况;(2)环卫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3)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环境卫生应急保障情况;(4)突击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5)社会评议和领导评价情况。

四、考核依据

依据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以及“安徽省级文明城市”、“安徽省级卫生城市”等有关方面的考核规定,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界定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

五、考核方式

按照考核项目、内容和相关要求,考核采取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逐项对照评分,同时实行明查与暗查相结合、随机检查与跟踪热点相结合、专业考核与社会综合评价相结合、内部通报与媒体曝光相结合的方法,不断创新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机制,努力增强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季度考核等级及奖惩办法

(一)季度考核结果设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以计分结果评定等级:90分(含)以上为优秀,70分—89分为达标,69分以下为不达标。

(二)对季度考核为优秀的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季度考核不达标的街道,给予通报批评。

七、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效能办、区市容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政府督办室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容局,主要负责考核的实施细则、评分标准、工作计划、方案等文件的起草;组织开展考核活动;指导、督促对各街道的考核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每月召开一次街道和环卫专业保洁公司例会,对各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八、本考核办法由区市容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区政府对各街道的具体考核实施细则及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为加强和全面落实全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城市形象,实现市委、市政府“五城联创”创建目标,根据《琅琊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

一、考核对象:各街道。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街道组织、制度体系是否健全、设施建设是否规范、标准要求是否明确、宣传教育是否充分等内容。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实行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同时加强对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应急保障情况及突击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1、月度日常考核实行双百分倒扣分制。由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明查分值100分,暗查分值100分。明查每月一次,原则上在每月中旬或重大活动之前进行,受查单位派人参加,考核项目和内容从区环境卫生管理资料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暗查由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不通知受查单位,原则上每周一次,考核项目和内容可随机抽样也可跟踪热点。在明查途中对抽样项目以外发现的问题,一并列入考核范围,并对照评分标准打分,对暗查中发现的问题,则及时通知被查单位到现场处理,并以月度累计扣分。

2、季度阶段性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倒扣分制。由区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总评。主要是考核环境卫生基础性工作的管理情况和社会公众的综合评价,采取听取汇报、查台帐资料、实地查看、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季度考核结果按3个月度日常考核结果加权平均百分制合计,其中月度日常考核得分占60%、季度阶段性评价部分考核得分占40%。

3、年终考核结果按加权平均百分制合计,其中月度日常考核得分占60%、季度阶段性评价部分考核得分占40%。

(二)考核资料的收集和汇总。每次考核都以

现场记录、录像、照片及领导的批示与评价、报纸、图片等资料为依据。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资料定期汇总、及时归档,特别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的评价意见,市民群众的测评结果,市、区领导对环境卫生工作的批示,新闻媒体报道,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保障情况及时收集汇总,作为各街道综合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三)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数量及重点考核区域。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次不少于4条道路、2个居民生活小区,东门和扬子街道每次不少于2条道路、1个居民生活小区(散住居民生活区以100100平方米为一检查区域)。城区各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城市入口处为重点考核区域。

(四)相关要求

1、考核中,考核人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分析发现的问题,对照评分标准,民主评定考核成绩,并在考核表上签字;对在每次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确认后,由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被查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同一问题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2、市文明办明查暗访所扣分值、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管理考核所扣分值、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发现问题所扣的分值,均计入相关街道档案,作为该街道的考核成绩。

3、考核评分中,凡有扣分幅度的项目和内容,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视问题严重程度,集体决定扣分分值。

4、考核情况每月以简报形式送区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被考核单位,同时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的监督。

四、扣分标准

(一)组织体系及保障措施方面

1 、组织制度保障情况。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年初未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包括街道、社区和环卫专业队各类人员的职责、管理办法、责任划分、并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未细化、量化到各类人员,各类人员的奖惩措施不明确,且未当月兑现;建立台帐资料。以上缺一项扣0.5分。

2、经费投入保障落实到位情况。街道对区下拨的卫生经费未全部用于环境卫生管理的,扣2分;未建立正常卫生经费配套投入的,扣1分;未建立环卫经费科目的,扣1分;经费使用情况不按财务有关规定执行,审批手续不完善、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视情扣2分。

3、创建宣传氛围情况。街道创建氛围不浓、居民创建知晓率不高、创建工作创新意识不强的,扣1分;受到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被省、市新闻媒体负面报道且情况属实,每次扣2分。

(二)道路清扫方面

1、未能按时结束路段清扫任务,每一个作业范围,扣1分。

2、清扫不彻底,有漏扫、浮灰重、卫生死角的,每处扣0.5分;清扫后路段有明显石头瓦片、漏堆未清的,每处扣0.5分;路段有污水和积水未清扫的,每处扣0.5分。

3、清扫过程中将灰尘泥沙扫入河道、下水道和堆放在绿化带内的,每处扣1分。

(三)垃圾清运方面

1、垃圾箱(池)垃圾未能及时清运的,每次扣0.5分;垃圾箱(池)周围2米范围内有生活垃圾或杂物的,每处扣0.5分

2、垃圾不送入垃圾中转站、随意乱扔乱倒、清运途中发生人为二次污染的,每次扣0.5分。

3、在垃圾堆放点、垃圾箱内或者其他地方焚烧垃圾的,每处扣1分。

4、拒绝收集门面、住户的生活垃圾,一次扣1分。

(四)卫生保洁方面

1、车辆行驶或渣土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微量垃圾未能及时清除的,一次扣0.5分。

2、垃圾板车或垃圾箱(池)外表未清洁的,一次扣0.5分;路段上果皮箱、垃圾箱未能按时清理的,一次扣0.5分。

3、道路保洁不到位,发现可视垃圾的,一次扣0.5分。

(五)管理方面

1、环卫人员上岗时未穿着标志服装、聚堆闲聊;清扫保洁时间上班有脱岗的,每人次扣0.5分。

2、无正当理由与行人和门面业主发生纠纷,每人次扣0.5分。

3、路段承包人或清扫保洁人员未能按督查人员要求整改存在问题、不服从督查人员管理,一次扣2分。

4、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到市政府或区政府上访,一次扣3分。

五、考核奖惩

1、设立环境卫生考核奖励资金。对每月考核达到优秀的,其中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月奖励元,东门和扬子街道每月奖励1000元,按季度进行兑现。

2、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少得1分折核20元扣除,东门和扬子街道每少得1分折核10元扣除,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六、检查考核实施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由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具体意见,报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议定。

七、本实施细则由区市容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琅琊区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为统一道路清扫和保洁质量标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更好地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要求,依据国家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道路保洁范围

车行道、人行道、桥梁道路、高架桥、立交桥、人行过街天桥和居住区街巷道路及其他设施等。

二、道路等级划分

一级清扫保洁道路:南谯北路、天长路、琅琊路、琅琊古道、育新路、凤凰路、西门子路、火车站广场。

二级清扫保洁道路:丰乐北路、丰乐南路、西涧路、定远路、紫薇北路、来安路、凤阳路、清流路、明光路、双拥路、四牌楼街、建设路、

南谯南路、老环城路、环滁西路、扬子西路、三里亭路、体育路、湖心路、卫校巷、花园街。三级清扫保洁道路:菱溪路、创业北路、老创业路、紫薇南路、纬四路、扬子东路、文德街、古马路、三八巷、忠佑巷、四合路。

四级清扫保洁道路:东外环路纬五路至紫薇南路段,营房路扬子转盘至明光来安路口段、水库路、花亭路和东门、南门、西门、北门、琅琊、清流、扬子街道其他居住区街巷道路。

三、道路清扫保洁的通用质量要求

1、正常作业时间:上午6:00至10:00,下午13:30至17:30,遇到特殊时期另行通知。二班制工作时间:清扫时间上午5:00至8:00,下午12:00至15:00;保洁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晚上18:00至21:00,夏季高峰期重点地段晚间保洁时间根据实际需要临时通知。

每日的普扫作业应在早上7点钟前结束,路面垃圾收集在7:40前结束,下午普扫夏季在4点钟前结束。春、秋、冬季3点钟前结束,其余时间为保洁时间,普扫作业做到车行道、人行道、边沟、下水道、树穴等无存留垃圾。

2、普扫保洁路面遗留废弃物控制指标。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50%。

保洁

等级 果皮

片/1000m2 纸屑塑膜

片/1000m2 烟蒂

个/1000m2 痰迹

处/1000m2 污水

m2/1000m2 碎石瓦片

个/1000m2 零星垃圾堆

片/1000m2

一级 ≤4 ≤4 ≤4 ≤4 无 ≤1 无

二级 ≤6 ≤6 ≤8 ≤8 ≤0.5 ≤2 无

三级 ≤8 ≤10 ≤10 ≤10 ≤1.5 ≤6 无

四级 ≤10 ≤12 ≤15 ≤15 ≤2.0 ≤8 ≤1

四、道路保洁标准质量要求

1、一级保洁:指人流量大的繁华路段,要求全天巡回保洁,路面应见本色。

2、二级保洁:指主要路段,要求巡回保洁,路面基本见本色。

3、三级保洁:要求定时保洁,每日普扫2次,上午、下午各一次。

4、四级保洁:要求每天普扫1次,部分路段实行定时保洁。

五、桥面、人行地道的地面清扫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阶梯、扶手应干净。

六、广场清扫保洁质量与所确定的道路等级保洁质量标准一致,符合地面清洁无明显灰沙和污物,无人畜粪便。

七、垃圾箱(池)、废物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并定时清洗箱体,废物箱周围2米地面范围无存留垃圾和杂物。

八、路面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收集装运,不得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

九、路面清扫要文明作业,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行人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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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洁”的要求,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集中、镇转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坚持“分类处置,资源共享”的原则,构建城乡垃圾一体化的“收、运、转、处”体系,实现全镇生活垃圾的统筹处理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环境卫生体制

1、镇设立环境卫生管理所,管理人员3—5人,由集镇管理办公室管理。日常工作包括环卫作业质量检查考核,环卫队伍日常管理,环卫设施日常管养,环卫经费使用与管理等。

2、各行政村设立环境卫生保洁站,由一名分管村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保洁站主要负责本村区域的垃圾清扫、分类、集中、清运;环卫设施日常管养;保洁作业质量考核等。

3、自然村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数量配备1—2名专职保洁员,行政村配备6—7名专职保洁员。

(二)建立长效管理制度

1、镇域范围内环境卫生管理由分管副镇长具体负责,集镇管理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全镇环境卫生等全方面工作。

2、各村按照要求负责垃圾收集并及时运送到镇垃圾转运站,收集、运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各村支付。

3、村庄垃圾箱(房)内的垃圾要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三)建设农村环卫基础设施

各村(居)按每25户左右建一座垃圾箱(房)。垃圾箱(房)设计要规范,方便群众投丢,选址要远离干道、河道和居民饮用水源。

(四)推行督察考核制度

1、集镇管理办公室每月对全镇范围内的卫生情况进行随机明察暗访不少于2次,镇环卫所每周督察、考核村组卫生保洁不少于2次,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2、镇环卫所要将督察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加以整改落实,并接受群众监督、投诉。

(五)落实长效经费保障

1、按照镇村两级筹措的模式多方筹集资金,确保长效管理资金落实到位。各村还可因地制宜,创新运行模式,积极尝试村民自治管理,试行市场化运作。

2、各村在建立好农村垃圾处置长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镇政府实行考核奖励办法,对完成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较好的村将实行以奖代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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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区

把施工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分片包干,建立责任区,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垃圾、厕所、厨房,宿舍、火炉、吸烟都有专人负责,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使文明施工保持经常化。

(二)、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作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围。

3、卫生区的平面图应按比例绘制,并注明责任区编号和负责人姓名。

4、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存放不得超过三天,如违反本条规定处罚工地负责人。

5、办公室内作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报告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对当天卫生值班员罚款。

6、职工宿舍铺上、铺下做到整洁有序,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外运,发现不符合此条要求,处罚当天卫生值班员。

7、冬季办公室和职工宿舍取暖炉,必须有验收于续。合格后方可使用。

8、食堂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炊具经常洗刷,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物保管无腐烂变质,炊事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

9、楼内清理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车,用塔吊或提升栏运下,严禁高空抛撤。

10、施工现场的厕所,做到有顶、门窗齐全并有纱,做到天天打扫,每周撒白灰或打药一二次,消灭蝇蛆,便坑加盖。

11、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和开水(水杯自备),公用杯子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三)、环境卫生定期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的卫生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二、生活区卫生管理

(一)、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职工宿舍做到天天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

2、宿舍内铺上、铺下要做到整齐美观,被子叠放整齐,提包和鞋,按规定码放,不得到处乱放。

3、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及时清理。

4、生活废水应有污水池,做到卫生区内无污水,无污物。废水不得乱流。

(二)、宿舍卫生值班记录

宿舍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卫生工作,禁止其它人员乱扔废纸、废物,不准随地吐痰。

(三)、宿舍冬季取暖炉安装验收合格证

冬季取暖炉的防煤气中毒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建立验收合格证制度,经验收合格发证后,方准使用。

(四)、办公室的卫生管理规定

1、办公室的卫生山办公室全体人员轮流值班,负责打扫,排出值班表。

2、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打水,做好来访记录,整理文具。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3、冬季负责取暖炉的看火,落地炉灰及时清扫,炉灰按指定地点堆放,定期清理外运,防止发生火灾。

三、食堂卫生管理

(一)、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依照食堂规模的大小,入伙人数的多少,应当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场所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要做到防尘、防蝇,与污染源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一〉食品卫生

1.采购运输

(1)采购外地食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县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认为必要时,请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验。

(2)采购食品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

(3)不得采购制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贮存、保管

(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建筑上用的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各施工单位要设专人专库存放,严禁亚硝酸盐和食盐同仓共贮,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3)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耍做到容器物见本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

3.制售过程的卫生

(1)制做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认真做到不用、不卖腐败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2)制售过程及刀、墩、案板、盆、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等工具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售饭时要用工具销售直接入口食品,饭票要消毒。

(3)生吃凉拌菜必须洗净消毒,剩饭、菜要回锅彻底加热再食用,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食用。

(4)公用食具要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二〉个人卫生

1、炊管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制售及食品洗涤工作。

2、炊管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生产,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3、炊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篇9

今天,市检查组莅临我镇对我镇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检查指导,按照检查日程安排,我代表某某镇委、镇政府对我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向各位作简要汇报:

一、我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城管局的大力支持下,我镇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年成功跨入省卫生镇行列,并在去年底顺利地通过了省卫生镇年审验收,城市形象不断提升,城市魅力不断增加,为我镇三个文明建设和人们群众身体健康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城市环境。近段时期以来,我镇城管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励精图治,兢兢业业地做好各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城市管理工作质量日益提高,主要体现在“五个进一步”。

(一)公用事业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进一步落实到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我镇成立了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于前日正式挂牌成立,市城管局有关领导亲临我镇出席挂牌仪式;20个村(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于4月17日正式挂牌成立。目前,我镇公用事业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全部落实到位,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下辖环卫所、园林公司、路灯公司和各村(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环卫所担负镇中心区的街道路面保洁工作,现有环卫工人89人;园林公司负责全镇的绿化美化工作任务,现有绿化工人90人;各村(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办法,负责本社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现共有工作人员700多人,其中,日常巡查管理人员104人、清洁员458人、绿化工人51人、除“四害”人员114人,公用事业服务人员达到了全镇常住人口总数的3%。

(二)城市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

为规范城市管理,我镇政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城镇管理的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某某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某某镇建设管理规定》、《某某镇市政管理规定》、《某某镇城市环境卫生属地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定了《某某镇“门前三包”卫生管理制度》、《某某镇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某某镇“人力三轮车”整治工作方案》、《某某镇主干道路整治工作方案》等工作实施方案,使我镇城市管理工作日益规范化、制度化,有力地指导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环卫基础设施档次进一步提高

不断加大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了整治露天堆放垃圾现象,我们通过近几年的的悉心经营,共建设了27座地坑式垃圾沉箱。除了2个扶贫村尚未建设完成,其余各村(社区)都已经拥有1—2个垃圾沉箱,使全镇大部分范围内看不到垃圾露天堆放。这一做法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这个月初,市建设“五有”新村工作领导小组还专门派员前来参观考察垃圾沉箱的建设情况。我镇投资兴建的××环保发电厂于去年正式投产运作,垃圾处理量达到1200吨/日,年发电量达到2.61亿度,不仅有效地处理了本镇的垃圾,还承担着周边7个兄弟镇的垃圾处理任务。另外,购置了一批环保果皮箱,按街道人员流量确定间距,在主要道路上放置。

(四)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进一步加强

根据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对镇中心区大街小巷的保洁时间由原来的16小时提到了现在的18小时。环卫工人在每天早上7时前基本上完成当日普扫,保洁工作一直做到到晚上23:00,使整个白天街道保持整洁。购置了“牛皮癣”清洗设备,对“牛皮癣”进行跟踪治理,除每天专门派出3人用清洗机沿街进行清洗外,还发动广大环卫工人在各自负责的路段上,做好保洁工作的同时,对“牛皮癣”行为进行现场监控,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维护良好的镇容镇貌。

(五)城市绿化美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通过多年的绿化建设,全镇的绿化面积有××公顷,镇中心区绿化面积××公顷,绿化覆盖率为31.15%;中心区外绿化面积××公顷,绿化覆盖率为30.48%。绿化主干道路17条,绿化面积××平方米;绿化次干道21条,绿化面积××平方米;公园16个,绿化面积××平方米;广场2个,绿化面积××平方米。同时,根据全市的统一动员部署,我们积极开展绿化美化建设,种植人行道树2000多株、灌木2万多株,绿化草坪6500多平方米,

二、我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尚存在的问题

1、市民社会大卫生观念不强。不少市民社会公德感不强,不珍惜环卫工人辛勤劳动的成果,随意倒垃圾、随手扔垃圾、烟头、随地吐啖、高空抛物等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形成多扫不如少扔的观念,有时一段刚刚打扫干净的路面,没过多久又被破坏,给环卫工人的工作增加了很大的压力。

2、卫生死角仍然存在。一是在一些相对比较偏僻的农村,由于监督检查较少,形成卫生死角;二是一些插花地和交叉地,由于界线不明,形成卫生死角;三是一些道路旁边的餐饮店乱倒潲水和垃圾形成的卫生死角;四是一些废品收购店旁边和拾荒者聚集点形成的卫生死角。

3、占道经营、摆放、摆卖行为尚未得到彻底整治。有的业主不按要求围档,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影响了市容市貌;一些店铺、排挡等将东西摆到店外,占住人行道。

4、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工作力度还有所不够。我镇中心区老市场已经有10多年时间,由于设施方面的先天性不足,给卫生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存在着一些脏、乱、差现象,随着××新市场的建设和投入使用,要以此为契机,抓好集贸市场管理,按高标准管理好市场,统一进行划行就市,高台摆卖,保障市场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切实做好我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贯彻落实市政府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努力实现“国家卫生镇”全履盖的目标,今后一段时期内,我们要切实做好“五个加强”,为我镇即将举办的第三届“××节”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为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营造一个和谐的空间。

一是加强环卫设施的投入和提高环卫工人的待遇。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各项环卫设施,提高环卫设备、工具的档次,取缔手扶拖拉机运输垃圾和敞开式手推垃圾车,代之于封密式的垃圾运送车,提高机械化清扫化清扫程度,对已经进行改造升级的沥青路,要逐步实现机械清扫。提高环卫工人的待遇,保障与同等劳动强度的待遇持平,调动环卫工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发动全民共同参与。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环卫行业的正面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和推广;切实搞好每年4月份的“爱卫月”宣传教育活动,印发传单、倡议书广为散发;在各个比较大的社区建立卫生督导员联系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促进广大市民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参与到爱护环境卫生的行列中来。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建立督导员责任制度,对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监察人员进行分工,除平时的部门督促指导外,每名监察人员联系1一2个村(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环卫办的工作进行跟踪督促,全面掌握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在原有的每月城管工作检查评分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和实施奖惩措施,对检查的情况不仅仅通报分数,还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进行整改。

四是加强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城管工作,需要全社会、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配合,要进一步落实好“门前三包”制度,各单位、社区要认真落实好门内达标制度。要加强各部门的统筹协调,尤其是公安、城建、工商、交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城管工作,确保各项城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篇10

(一)、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区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把施工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分片包干,建立责任区,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垃圾、厕所、厨房,宿舍、火炉、吸烟都有专人负责,使文明施工保持经常化。

(二)、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作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围。

3、卫生区的平面图应按比例绘制,并注明责任区编号和负责人姓名。

4、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存放不得超过三天,如违反本条规定处罚工地负责人。

5、办公室内作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报告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对当天卫生值班员罚款。

6、职工宿舍铺上、铺下做到整洁有序,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外运,发现不符合此条要求,处罚当天卫生值班员。

7、冬季办公室和职工宿舍取暖炉,必须有验收于续。合格后方可使用。

8、食堂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炊具经常洗刷,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物保管无腐烂变质,炊事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

9、楼内清理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车,用塔吊或提升栏运下,严禁高空抛撤。

10、施工现场的厕所,做到有顶、门窗齐全并有纱,做到天天打扫,每周撒白灰或打药一二次,消灭蝇蛆,便坑加盖。

11、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和开水(水杯自备),公用杯子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三)、环境卫生定期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的卫生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二、生活区卫生管理

(一)、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职工宿舍做到天天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

2、宿舍内铺上、铺下要做到整齐美观,被子叠放整齐,提包和鞋,按规定码放,不得到处乱放。

3、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及时清理。

4、生活废水应有污水池,做到卫生区内无污水,无污物。废水不得乱流。

(二)、宿舍卫生值班记录

宿舍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卫生工作,禁止其它人员乱扔废纸、废物,不准随地吐痰。

(三)、宿舍冬季取暖炉安装验收合格证

冬季取暖炉的防煤气中毒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建立验收合格证制度,经验收合格发证后,方准使用。

(四)、办公室的卫生管理规定

1、办公室的卫生山办公室全体人员轮流值班,负责打扫,排出值班表。

2、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打水,做好来访记录,整理文具。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3、冬季负责取暖炉的看火,落地炉灰及时清扫,炉灰按指定地点堆放,定期清理外运,防止发生火灾。

(一)、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依照食堂规模的大小,入伙人数的多少,应当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场所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要做到防尘、防蝇,与污染源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一〉食品卫生

1.采购运输

(1)采购外地食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县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认为必要时,请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验。

(2)采购食品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

(3)不得采购制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贮存、保管

(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建筑上用的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各施工单位要设专人专库存放,严禁亚硝酸盐和食盐同仓共贮,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3)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耍做到容器物见本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

3.制售过程的卫生

(1)制做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认真做到不用、不卖腐败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2)制售过程及刀、墩、案板、盆、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等工具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售饭时要用工具销售直接入口食品,饭票要消毒。

(3)生吃凉拌菜必须洗净消毒,剩饭、菜要回锅彻底加热再食用,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食用。

(4)公用食具要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二〉个人卫生

1、炊管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制售及食品洗涤工作。

2、炊管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生产,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3、炊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篇11

一、总体目标

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实施“城镇‘网格化’管理、共建共享美好家园”工作部署要求,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共管”城镇管理原则,深化街道城镇管理,全面落实业户、单位、企业“门前五包”责任制,重点解决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快街道驻地城镇秩序、环境卫生等长效管理,做到城镇管理工作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构建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大城管新格局,不断完善城镇功能,强化城镇管理,提升城镇品位,全面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职责分工

(一)城镇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以及该区域的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主管部门负责;

(二)各村、居民住宅区、街巷,由属地管理村负责;实行专业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三)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等单位的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四)公交站点、停车场、集贸市场、文化、体育、娱乐、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由对口管理单位负责;

(五)施工工地由施工企业负责,待建地块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

(六)临街商户、各种摊点周围由经营者负责;

(七)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场地等由所有权人、使用者或者管理者负责。

责任区或者责任人不明确的,由街道办事处城管队、环卫所等职能部门确定并告知责任人。

三、管理职责及措施

(一)网格化组织管理

根据网格化管理要求,成立城镇管理工作专班,制作各网格内各业户、各单位、各企业“门前五包”公示牌,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制作悬挂网格化管理“网格长”公示牌。划分区域到各网格、各单位、各企业,调度各网格分工方案,压实责任,落实到人。

时间要求:6月份完成

牵头单位:“网格化”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网格

(二)城镇容貌及秩序管理

按照《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各业户按照管理规定规范经营,业户管理实行“门前五包”,对于违反《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乱扯乱挂、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种植、乱养殖及破坏环境卫生等行为予以最上限处罚。执法过程出示证件、遵守程序、文明执法。

时间要求:6月份集中整治,长期保持

牵头单位:城管大队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卫生防保站

(三)网格化分片管理

街道驻地划分为九大网格,领导干部为包片领导,各网格设立网格长,下设责任单位。网格内双管单位、各企业等责任单位同时纳入责任主体范围。网格内业户、双管单位和企业落实好各自“门前五包”职责,同时参与各自网格管理,各网格长将本网格划分为多个小组,并将各自网格的双管单位和企业划到小组内分工和管理。将整个网格城镇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小组,压实到每个网格员,由网格长调度安排好,每个网格员不定期到所负责责任区进行督促和指导,人员分工名单汇总报“网格化”管理办公室。

各村及社区按照各自管理辖区区域,同步实施网格化管理,一并纳入街道大城管管理格局。

时间要求:常态化管理

牵头单位:“网格化”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网格、管理区、村、社区

(四)网格化“平台”管理

城镇“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网格化全科大网格管理平台,各网格安排一名人员为联络员,申请各自网格账号,将随时发现的问题上传平台。双管单位及企业、各村网格员等特定人员一并纳入平台网格员管理。全体网格员做好城镇监管,随手拍摄城镇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平台账号上传,分流到责任部门,进行督促整改。

时间要求:常态化管理

牵头单位:综治办

责任单位:城管队、“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各管理区、村、社区

(五)城镇管理义务劳动制

全体机关网格员、各双管单位、各企业等统一时间段进行城镇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义务劳动,包片领导带队,由各网格长安排调度,划分责任,对本网格内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到长期保持。

时间要求:每周五下午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辖区内所有网格、双管单位、企业、管理区、村、社区

(六)奖惩机制

不定期对城镇管理工作进行奖励激励,对网格工作和业户管理纳入街道“孝忠谦诚”年度活动中来,对工作突出的进行星级评定,依据相关规定,在政策权限范围内进行多项形式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业户设置权限限定。

时间要求:纳入年度各类活动

牵头单位:文化站、妇联

责任单位:宣传办、团工委

(七)督导监督机制

不定期进行督导,并拍摄留存城镇秩序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制作PPT于例会播放,促进问题整改,做到长效管理。

牵头单位:纪工委

责任单位:督查室、城管队、环卫所、“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卫生防保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管理区、村,各网格、各单位、各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对照本《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

篇12

打造大环卫格局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主持人现场)观众朋友:一提起农村,很多朋友会联想到脏乱的环境,可您知道吗?这种局面在我市不少村庄已有了彻底的改观。我现在是在镇的村,这个村在去年八月就实行了与城里一样的卫生管理模式。您看,这儿不仅道路清扫得干净,而且收集的所有垃圾都要运往到市垃圾处理厂进行统一的规范化、无害化、标准化处理。

解说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事业蓬勃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先后获得了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荣誉称号,市民们充分享受着城市民生工程建设带来的可喜成果。然而与此同时,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相对较差,部分农民群众依然生活在脏、乱、差的环境中。如何改善这一现状,更好的促进城乡环卫一体化、促进我市城乡环卫工作的和谐发展,这成了市城建局新一届领导班子重点要解决的问题。

解说去年以来,市城乡建设局的决策者们不失时机地抓住了我市开展新农村建设这一大好发展机遇,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全力打造城乡大环卫格局,有利促进了城乡建设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出片头、题目)

打造大环卫格局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解说针对农村环境卫生硬件建设基础差的实际情况,市城建局除了从资金上加以扶持,为一些乡镇配送垃圾清运设施外,还着重从技术上给予他们强有力的支持。在这方面,有着四十多年城市卫生管理经验的环境卫生管理处义不容辞地承担起了这个重要职责。市环卫处在多年的环卫工作中,始终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水平经营”的发展思路,不断增强环境卫生管理职能,提高环境卫生作业质量,仅在,该处就出色地配合完成了“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等大型活动的检查,并多次荣获市三八红旗集体、市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解说为更好地做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市城乡建设局环卫处不断创新机制,于下半年成立了有限公司,并针对中心城区、乡镇和(来源:文秘站 )农村间基础条件不一的实际情况,发挥人员专业技术强和配套设施健全的优势,以垃圾统管统运为切入点,将有条件的城中村、城郊村和乡镇中心区、物业小区以及农村引入城市化环卫管理机制,从而实现了环卫进乡镇、环卫进村庄、环卫进社区,有利的推进了新农村建设。

(主持人)镇村是从去年八月开始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的,自市城建局环卫处进村工作以来,该村的道路每天要定时清扫两次、全天有人巡回保洁,垃圾清运的收集、运输、处理也全部实行了密闭化作业,全村的环境变得干净、卫生,村民们切实感受到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带来的好处。

解说看到记者在本村采访,刚从集市上赶集回来的村民鹿经亮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停下车便打开了话匣子:

采访:(村民)“真好,自从打扫卫生的来了之后,我们村可干净了,现在路连根草都没有,我们从心眼里高兴。”

采访:(镇副镇长)

解说据了解,从去年七月份开始,,市城乡建设局环卫处仅仅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就承担起了我市马店、李哥庄、营海等六处乡镇的环卫工作,让这里的老百姓充分享受到了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好处。

采访:市城建局环卫处副主任

(出片头、题目)

打造大环卫格局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解说市城建局在扩展环卫服务领域,提高乡镇环卫工作水平的同时,一刻也没有放松对城区环卫工作的监管力度。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市城建局于去年7月份抽调精干人员组织成立了环境卫生督查办公室,以方便群众对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监督投诉。

采访:(市城建局环境卫生督查办公室主任)

“我们城建局环境卫生督查办公室紧紧围绕抓好环境卫生督查这一主题,认真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工作中采取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方法,横向上,按照“全覆盖、无空白、无死角”的目标,坚持环境卫生作业紧紧跟随城市建设发展方向;纵向上,架起了同群众直接沟通的桥梁,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局面,为群众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居住环境,进一步提升全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解说督查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城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督查考核。他们每天派出专人对城区内的道路、绿地、河道、无物业小区、村庄、市场等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垃圾收集、垃圾清运、垃圾处理等进行督查,对重点督查内容进行拍照,并采用发邮件与打电话相结合的方式通知相关责任单位,从而缩短了告知时间,大大提高了整改效率。

解说据了解,自成立以来,督查办共发现问题700余条,及时整改完成达100%。在督查的同时,他们还定期编制《环境卫生督查专报》,接待办理市长公开电话,处理市民投诉等。畅通的管理机制不仅方便了群众参与城市管理,而且有效地推动了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健康发展,从而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采访:群众(居民)

采访:(办事处组织委员)

解说风正帆扬期万里。市城乡建设局正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机构建设为保障,以 高昂的气概,在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的征程上乘风破浪,远航。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我市的城乡环卫工作将更趋和谐发展,全市人民也必将进一步享受到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带来的成果。

篇13

一、指导思想

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依据,遵循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发挥街道的管理主体作用,推进“管理为核心、单位和市民自律为关键、作业为基础、执法为保障”(简称“四位一体”)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机制,与城市网格化管理相连接,形成管理执法与社会各方互动的良好氛围,实现道路整洁、门前有序、立面规范、垃圾分类的活动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路街道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领导小组,韩朝阳主任为组长,各副主任为副组长,有关科室长、部门负责人、相关居委负责人和物业公司经理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市政卫生科,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卫生科科长曹建平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政卫生科和城市综合管理所有关成员担任,负责日常达标工作。

三、活动目标

2年3月底路街道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完成达标。

四、主要任务

1、工作机制

(1)街道建立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集聚街道层面的资源,形成综合管理模式,在沿街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

(2)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机制。辖区道路建立行之有效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要求形式多样、特色明显;

(3)建立工作例会制度;

(4)建立治理乱设摊堵疏结合工作机制;

(5)建立门责签约制度;

(6)建立宣传教育指导站机制;

(7)建立“三乱”清除工作机制;

(8)建立餐厨垃圾、装修垃圾分类处置机制;

(9)建立暴露垃圾治理机制;

(10)建立店招店牌监管机制;

(11)建立车辆停放管理机制;

(12)创新城市管理机制;

(13)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机制。

2、综合实效

(1)道路整洁:废物箱完好整洁,无暴露垃圾,道路见本色。

(2)门前有序:无跨门营业、乱堆物、乱设摊、乱停放车辆。

(3)立面规范:无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无污迹破损,店招店牌、空调外机等设置规范。

(4)垃圾分类: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制定的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做到分类投放,餐厨垃圾、装修垃圾不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五、工作步骤

沿街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工作力争在3月份底前完成,3月下旬起接受市、区的达标验收。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1、准备阶段(1月份)

开展调查研究,确定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工作部署;辖区整治路段建立“四位一体”工作机制。

2、实施阶段(2-3月)

全面完成店招店牌改造任务、沿街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完成路、龙茗路果壳箱更新补缺工作;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餐厨垃圾、装修垃圾规范处置的宣传工作,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置任务。集中整治市容环境乱设摊、跨门营业、乱停车、乱堆物等现象,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落实暴露垃圾及时发现与适时清除机制。准备资料图片、汇总整治成果。

3、自查阶段(3月中旬)

各职能部门对照整治目标和任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巩固已整治完成项目,及时整改不达标项目,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达标活动。

4、验收阶段(3月下旬)

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在自查自验的基础上,邀请区达标活动专项管理小组进行验收评估指导,确保上级考核验收一次成功。

六、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在达标活动领导小组牵头下,制定工作计划,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责任人。并且对照整治和建设标准,通过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集中整治等积极措施,扎实有序地全面推进达标活动。

2、广泛宣传,形成共识。沿街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要利用宣传工具,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宣传氛围。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参与达标活动,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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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校园环境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到广大师生员工平时的学习,工作,生活质量。为了加强、规范校园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提高全校师生员工身心健康水平,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范校园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提高全校师生员工身心健康水平,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任务主要由后勤园林绿化环卫科组织人员完成,需全校师生员工积极配合和遵守,才能把此项工作做好。

第三条 学院所有部门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办法,都有享受良好卫生环境的权利;同时有维护和改善校容环境,卫生的义务,并接受爱卫会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爱国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分管卫生工作的主任担任爱卫会主任,常务副主任由后勤处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院办,校医院,工会,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定期研究,布置和检查卫生工作。

第五条 学院爱卫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处。各系、部、处有专人负责检查本部门卫生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负责人,都要重视卫生保洁工作,建立,健全本部门卫生制度,把经常性的卫生工作与突击性活动结合起来,发动师生员工积极参加卫生保洁活动。

第三章 清洁工职责及注意事项

第七条 清洁工必须对所负责的卫生区域,按时进行清扫和保洁。

第八条 校园内环境卫生每天早晨职工上班前彻底打扫一遍,上午保洁1~2次,中午再视卫生状况清扫一遍,下午保洁1~2次,要始终保持环境卫生整齐,清洁。

第九条 新教学楼,第一教学楼,化学楼、物理楼,图书馆,电教楼,党政办公楼等教学和办公楼内,每天早晨由清洁工上班前打扫一遍,上午保洁1~2次,中午清扫一遍,下午保洁1~2次。特别对每层楼的厕所,要随时保洁,消除异味,楼道台阶要及时清洁。

第十条 各部门,校园区各住户(包括在校区内施工的单位,下同)必须对所划分的卫生责任区定期进行清扫,始终保持整齐,清洁。

第十一条 坚持周末卫生日制度,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室内外及卫生包干区进行认真清扫。

第十二条 各部门,各住户必须将垃圾倒入垃圾桶(箱)内,严禁随处乱倒,杜绝焚烧垃圾,树叶等污染环境现象发生。

第十三条 垃圾要日产日清,及时清运,车辆不得沿途抛撒,经常保持垃圾台(箱)周围干净。垃圾箱和果皮箱要保持外表整洁。

第十四条 禁止随地吐痰,擤鼻涕,随地大小便,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和杂物,严禁向楼下泼水,投扔垃圾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