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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意义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7 10:00:3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意义,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意义

篇1

    一、云南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

    (一)基础金融机构服务实现全覆盖

    近年来云南省加快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了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农村金融基础服务机构全覆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惠农支付服务业务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为农民提供了“成本低廉、安全、高效、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截至2013年4月末,全省惠农支付服务点数量达到11720个,服务惠及129个县的1235个乡10485个村,越来越多农户“足不出村”就可得到方便、有效的金融服务,有效缓解了偏远贫困地区长期存在的存款难、贷款难、结算难等问题,服务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取得了成效。农村地区银行类金融机构网点接入自身行内系统3073个,接入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1977个,覆盖面分别达945%和6081%。农村支付结算渠道进一步通畅,全省惠农支付服务点累计清算交易4128万笔、金额1526亿元,查询交易45028万笔。同时,云南农村地区非现金结算工具不断增加。截至2012年末,全省农村地区639个邮政储蓄网点和2231个农村信用社网点开通了农民工银行卡业务,在14个州市建成了57个“刷卡无障碍示范街(区)”,全省农村地区共发放银行卡2817万张,农村非现金结算创新进程不断加快,非现金支付量增长278%。

    (二)涉农贷款保持平稳快速增长

    截至2013年4月,全省涉农贷款余额达512963亿元,比年初新增30133亿元,增速高于全省人民币贷款平均增速06个百分点。截止2012年12月末,云南省农村信用存贷款规模跃居全省金融机构第一位,居西部农村信用社第二位,涉农贷款余额163564亿元。根据统计数据显示,云南省涉农贷款投向有所调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农田基本建设贷款同比少增,农用物资和农副产品科技、制造、流通等环节贷款及传统农林牧渔业贷款同比多增。2012年第三季度末,和年初相比,农用物资和农副产品流通贷款增加了3768亿元,农产品加工贷款增加了2592亿元,农业生产资料制造贷款增加4186亿元,农业科技贷款增加41亿元。同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比年初增加1149亿元,同比少增754亿元,农田基本建设贷款比年初减少305亿元,同比少增5268亿元。

    (三)新型金融机构稳步发展

    近年来,云南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迅速。银监会2006年12月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2007年3月,首批村镇银行在国内6个首批试点省诞生,这是为振兴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创新举措。村镇银行最大优势是属于一级独立法人,具有决策迅速、产品灵活的特点。从当下来看,在农村市场,村镇银行是大中银行的有益补充,也是小微企业融资的又一根救命稻草。从2008年云南省首批村镇银行在云南玉溪和文山开张以来,现已发展村镇银行36家。至2013年4月,云南省已发展小额贷款公司498家,农村人均持卡达到069张。实现了“五个从无到有”,即村镇银行从无到有、覆盖全省16个州市,地方法人保险机构从无到有,“三权三证”抵押贷款从无到有、贷款余额近170亿元,小额贷款公司从无到有,覆盖全省127个县市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从无到有、涉农保险业务成为仅次于车险、企财险的第三大财产险种。

    (四)金融服务改革创新持续推进

    林权抵押贷款发展壮大。云南是林业大省,森林资源丰富,全省林业用地面积025亿hm2,居全国第2位。为将丰富的林业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2006年,云南省率先在全国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截至2012年末,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已连续3年居全国首位,实现“三权三证”创新发展。2012年,云南省在昆明市晋宁县、昆明市东川区、红河州开远市、文山州富宁县、保山市隆阳区、曲靖市富源县等6县(市、区)启动了以林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房“三权”抵押融资为重点的“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各试点县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推进以“三权三证”抵押贷款为突破口的“三农”金融服务创新。截至2013年4月,以上县(市、区)的“三权三证”抵(质)押贷款规模超过17亿元,成为云南省深化农村改革的一大亮点。云南省加快“三农”金融改革创新步伐,实现了“四个全国第一”,即林权抵押贷款余额第一,森林政策性火灾保险面积第一,首创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率先推出“惠农支付服务”业务。

    二、云南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云南省农村金融发展经历了一个起点低、速度快的历程,但因为多种因素影响,农村金融目前仍是云南金融改革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农村金融资源的逆向扭曲配置

    农业和农村发展急需资金,但金融资源的逆向配置导致了资源配置的扭曲,金融资源的逆向流动产生了抽血机制,使得金融支持农业乏力。由于金融机构的体制缺陷造成了农村金融资源的体制性逆向流动,如一些国有商业银行县域的分支机构主要以吸收存款为主,从农村吸收的资金更多地投向回报高的产业和地区。农村金融资源从基层金融机构向上级金融机构集中,基层金融机构支农服务水平不高,对重点农户和农村地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支持不到位。信贷资金由农业领域撤出转入非农产业领域,农户和农村企业贷款抵押难,担保难,分散风险的机制不健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资金短缺越来越严重,融资难度也越来越大且资金外流严重,一些偏远贫困地区甚至出现了“金融服务真空”。这些问题源于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还是一个服务于城市工业化的制度安排,体现的是“农业哺育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旧战略[3]。

    (二)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多样性与金融供给

    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现代农业、现代农民和现代农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日趋多样化。农村金融需求由过去的零散型向规模化转变,农业生产要素构成也由土地密集型、劳动密集型向资金密集型转变,由此带来了单笔信贷需求金额的增加和贷款期限的延长,而农村金融的供求结构还未能完全跟上这种变化。目前在云南一些农村地区,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撤离县域农村地区,政策性银行机构职能难以发挥,合作金融弱小,难以满足多种资金需求,邮政储蓄银行县域分支机构存贷比总体较低,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有限,服务三农的能力受制约。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企业信贷需求一般在30~50万元,规模大的达到几百甚至上千万元,而农村信用社以及邮政储蓄银行提供的农户小额农贷一般在10万元以下,只能满足购买化肥等农用物资和从事简单再生产的资金需求,这种信贷模式严重滞后于现代特色农业的发展。

    (三)涉农贷款结构单一与城乡统筹发展需求多样性之间的矛盾

    从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目前云南省涉农贷款虽然在各项贷款中占有较大比重,但主要集中在传统的农林牧渔生产、农用物资和农副产品流通方面,而对农业产生长远影响和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科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出口所需资金支持不够。而且农村金融机构在信贷经营上贷款期限设置过短,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化项目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量较大,贷款周期一般都较长,涉农贷款短期限与农村经济发展周期变化情况不相适应,给广大农村企业和农户生产经营融资造成困难。同时,涉农贷款主要局限于解决传统农业生产资金需求,对于农户多种生产经营贷款需求、扩大农村消费需求的消费贷款,参与机构少,发放数量小。

    (四)新型金融机构快速发展面临诸多难题

    云南省原计划2009—2011年3年内成立130家村镇银行,但截至2013年4月,全省仅成立村镇银行36家。如果监管部门希望要大范围、批量化开设村镇银行,仍需寄望大型银行。但成立一家村镇银行的实际成本较高,大银行积极性并不高。短期内,要快速扩充新型金融机构的数量,难度较大。同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时间短,社会认知度低,也制约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进一步发展。如村镇银行是银监会批准设立的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之一,但因业务品种单一,网点少,可信度低,吸储难,导致在贷款投放上捉襟见肘。与村镇银行相比,资金互助社人数更少,服务范围更窄,存款总量偏小,业务规模受到限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独立法人,贷款流程短,吸储难但放贷容易,导致存贷比居高不下,金融风险较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金融业务许可证,但不具备现代化银行结算功能,不能发行个人银联卡,结算渠道不畅,影响了各项业务的开展。这些问题都限制了新型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

    三、助推城乡统筹发展,构建云南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议

篇2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道路建设;作用;问题;对策

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内容,为了更好地完善一体化规划工作必须要抓紧进行道路建设,通过网络化道路建设发展全面开展农村道路建设的相关措施。

1 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中道路建设的重要性

1.1 网络化发展

乡村道路建设是整合城乡发展的要素,是发挥“以城带乡”辐射作用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其重要作用在城乡规划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公共设施一体化、要素流动一体化、生活质量和保障一体化等方面都有明显的促进作用。道路建设能够为产业布局、公共设施建设提供网络化发展的可能,并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首先,道路建设的规划对象是一种区域(地域)。这就决定了它属于一种区域规划的类型。在建设过程中自然要界定规划对象的范围,这就为城乡的统筹发展提供了前导性调研工作。因此,它就不同于单纯的产业模式建设,而是有着城乡整体化布局的网络化建设作用,能够从道路网络的角度上将省域、市域、县域、镇域、乡域等区域进行整体化的规划,与传统的道路建设规划程序有别,这种一体化的规划必然会带来更为广泛的实际发展效应。 例如:319国道黄桥大道建设过程中,就针对城市和农村的商业发展区域进行了整合研究,从网络化城乡发展的角度出发,一方面规划先行,桥建设定位在都市农业休闲区、地方特色商贸区、高档优雅住宅区。另一方面,进行了建设分步实施,全面实现了城乡同步发展建设的目标。总之,道路建设是推进城乡一体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建设项目,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实现新农村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必须先行先试,主动探索,统筹抓好城乡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道路建设,保证尽快地统筹城乡规划,推进空间布局一体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1]

1.2 优化产业结构发展

道路建设对产业化结构的促进作用是十分明显的,道路交通自然会影响产业布局,为了更好地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产业布局,在道路建设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到产业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优化形式,全面促进了统筹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的表现主要在这样几个方面:(1)道路建设提供了运输能力。运输能力是产业发展的重点支持,使乡村与城镇的联系更加便捷、紧密,提高了农产品的运输效率,扩大了流通范围,推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2)激活了农村农业经济。农村交通方便了,山区群众与外界接触多了、交流也广了,各种信息渠道更加通畅,有效促进了农民群众思想观念的转变,全面激活了农业经济的发展。(3)乡道路一体化,有利于破解二元机制的予盾,方便城乡居民的出行,缓解城市压力;有利于统一规划和道路客运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有利于有效规范客运市场,为广大经营者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有利于城乡经济的进一步融合和共同发展。总之,城乡一体化规划下的道路建设能够将城市和乡村建设融合起来,优化配置。建立起城乡一体的规划制度。在市、县域范围内,制定包括市区和乡村在内的长远总体规划,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发展。在规划中,要按照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进行科学的区域功能定位,合理安排。

2 当前城乡一体化道路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农村公路密度不平衡

目前,我国农村公路建设由于在早期建设过程中缺少规划,使得公路建设过于草率,出现了很多公路密度过大、地区差异等问题,这种问题严重影响了道路建设的长远规划,同时不均衡的发展现状也使得公路的使用情况出现不同的问题,公路的快捷运输出现隐患。[2]

2.2 农村道路质量问题严重

我国农村道路质量问题一直困扰着道路建设,由于农村道路原始情况不佳,弯曲、坡度等问题严重,加上修缮不当往往会出现破损的情况,导致农村公路之间、农村公路与干线公路、高速公路之间尚未完全畅通,仍有部分乡镇、行政村还存在残缺不全的“断头路、泥巴路”。

2.3 农村道路建设资金问题严重

新农村道路建设中,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严重不足,融资困难,资金缺口大,目前公路建设资金仍以国内贷款和地方自筹资金为主,很多地方农村交通道路还待休整,交通条件急需改善。缺少资金的情况下,道路规划和全面建设陷入困境,年久失修的公路频繁出现,严重影响了一体化道路建设。

3 城乡一体化道路建设的对策

3.1 做好道路交通规划

道路交通规划要在确定规划期限、目标的基础上,根据交通调查、分析和预测以及社会经济效益估价等,制订的交通结构与道路网的规划。不能为了节省时间,节约资金就盲目进行建设,这样与城乡一体化规划相悖,往往会产生过多的建设问题。要做好交通规划,首先要严格执行规划规范,合理布置道路所占面积,满足城乡协调发展的功能要求。其次,要遵循道路规划设计原则,协调道路规划与周围环境的关系。最后,要加强自身艺术审美观点,使道路规划设计真正体现功能美与艺术美的和谐统一。

3.2 拓宽资金渠道

利用好市场,各种政策扶持的优势,通过多渠道筹集新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拓宽筹资渠道,通过向上级政府争取,向市场筹集资金,向群众筹集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在大力抓好各项交通费征收的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各种扶贫优惠政策和资金;通过相关部门内部挖潜,压缩各种经费开支来支持乡村公路建设;广泛发动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带头捐资,通过对大型企业的资金筹措获得资金,利用公路广告设施获得市场经济的资金回收。这些资金的渠道都能使得农村公路建设获得更多的资金,避免了资金不足引发的建设问题。

3.3 实施道路建设措施

针对道路维修情况不良的情况,农村道路建设必须要全面巩固相关的建设措施,首先要全面建设农村公路联网工程,通过公路网络的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完善。二是要针对农村公路的实际情况,实现道路亮灯工程。在主干线公路上尽量安装路灯,实现全面的“农村光明”建设。三是实施全面维修工程。对车流、人流量大,路面破损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公路进行大中修,四是公路安全防护工程。为了保障公路安全,对一些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事故频发的路段进行改造。

综上所述,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中道路建设对产业化建设有经济促进作用,对城乡网络化的发展有推动作用。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积极面对农村道路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针对实际问题进行道路交通规划、拓宽资金渠道、实施道路建设措施。

参考文献

篇3

关键词:导演;演员;转化

中图分类号:J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21-0147-01

导演是在舞台表演、制作戏剧或者影视片的过程中,组织与指导演出工作者的人,是通过演员来对自己思想进行表达的人。作为各种艺术元素的综合者,导演对剧组之内的创作人员、技术人员与演出人员进行有效的组织,让他们发挥出自己的才能,让众人的创造性劳动能够有效的融为一体,导演就好比是军队中的最高指挥者。作为一个演员,要想成长为一个合格的导演,其所需要付出的努力是巨大的,文中主要就演员如何转化导演进行探讨。

一、对知识的积累与文化修养的提高

作为一个演员,要成长为导演,有其先天的优势,那就是对于基层的工作、演员的想法以及演员如何去表达导演的想法有更加深刻的体会,能够在工作的过程中进行换位思考,对于导演的业务有一定的了解。然而光有这些还不足以成为一个合格导演。演员要做的不仅仅是要精通导演的业务,要转化为导演,就必须要能够对所制作出来的作品的成败与艺术质量负担起重大的责任,这是演员在成长为导演的过程中必须要清楚的认识到的。在作品创作过程中,导演是总管艺术创作的负责人与领导者,掌握着艺术的指挥权。为此,演员就必须要进行知识的积累,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演员要想成为导演,就要既精于本行,又能给对艺术的的本性进行了解;又要做到博学多识,对各门艺术的原理与规律进行熟悉,同时还必须要对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进行学习,对自己的视野进行开阔,拓展自身的知识面。

二、提高自身的悟性

艺术的唯一源泉是来源于生活,对于生活本质的深刻认识与理解是艺术作品创作成功的关键所在。而悟性就是源于生活并高于生活。因此对于社会的独到见解与对新生事物的敏锐洞察力,对社会和人生的感悟的理性认识与分析成为了衡量一个导演的重要标准。而演员要想成长为一个合格的导演,就必须要注重对自身悟性的培养,注重对生活、社会以及人生的思考,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其作品中融入独到的见解并获取他人的认同,而不能一味心思的去追求直觉和灵感,直觉与灵感固然较为重要,但是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只有悟性才能通过不断的积累和思考而得到改善。无论是哪一种需要导演的文艺工作,这些文艺工作的水平就是导演自身思想水平的真实反映。而作为一个演员,在其平时的演出中就是对导演的思想进行展示、对剧本进行阐述的过程,为此演员需要清除的认识到只有自己的思想水平得到改善,才能够在导演的角色上有自己的特色。演员要提高自己对于事物的分析、判断以及综合能力,就应该注重理论修养,加强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自以后,很多人都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失去了兴趣,这种风气的影响相当的深。但是即使不从事理论研究工作,也应该要对相应的知识进行一定程度上的了解,特别是希望成为导演的演员,因为这是立身做人的根本所在。有很多的知识都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过时,即使是导演相关的各种理论知识也是如此,但是一个人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却是不会过时的,而这些是很多导演都会去学习追求的,就不要说希望成为导演的演员。相反,作为希望成为导演的演员还应该更加注重对这些知识的学习。

三、学会利用自身的优势

演员要成长为导演,就要学会积极的利用自身在演员时所积攒起来的优势,而且其中很多优势都是新人导演所无法企及的。我们不难发现从演员出身的导演往往更加善于将自己的特长发挥到其艺术作品中去,有时候演员要在很多的陌生人面前进行一些表演,这样即使是一些具有丰富经验的演员在某些时候也容易产生焦虑。这种时候就需要导演来对演员们的不安心情和焦虑进行缓解。而演员成长为导演前自身的演员经历,对演员在表演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与心理问题都能够有一个良好的认识。为此,在成为导演前,演员就需要针对这些情况来有针对性的学习解决这些问题的知识。可以说和导演专业毕业的导演相比,演员成长起来的导演就是足够的了解和熟悉演员在表演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而演员也应该利用好这种优势。

总之,要从一个演员成长为导演,一定会有许多的困难,只有坚定了一个“导演之心”,才可能在这条路上走到最后。面对困难要迎难而上,丰富自身的知识、提高自身的修养、开拓自己的眼界,同时还需要积极地的利用自己作为演员时所积累丰富的舞台经验,这样才能够走得更远。

参考文献:

篇4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小城镇建设;可持续发展

Abstract: in the construction of small towns, development of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paper put forward, based on the current urban and rural integration environment of the small town construction meet some problems, aiming at these problems is how to achieve the good development of small towns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Key words: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Small town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F29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引言

小城镇是指人口在20 万之下的小城市、县城、建制镇或者是还没有设立建制镇的集镇以及拥有较大规模集市的小城镇。其往往位于城乡的连接部位,是两者的桥梁和纽带,起着沟通两者之间的物资、信息交通渠道的作用。近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的城镇发展战略中都强调了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具体要求。在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从战略角度就积极稳妥的推进城镇化建设作出了具体的战略部署。在正确认识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意义的基础上,分析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促进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重要意义

1.1 发挥积聚作用,促进城乡资源互动

从本质上来讲,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经济发展的一体化是一个资源的重新配置和分布的过程,其根本的目的在于将那些分散于各处的资源集中起来,形成资源的规模效应,进而达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益的目的。

小城镇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比农村更具有资源的积聚功能。它通过现代农业、工业以及服务业的支撑,促进了人口的集中、产业的集聚以及土地的集约,彻底的改变了农村发展空间的无序、分散状态。

1.2 发挥节点作用,促进城乡平等化

我国城乡之间的不公平性是客观存在的,尤其是在公共服务方面,其不公平的问题相对突出,成为了限制城乡一体化建设与发展的障碍。小城镇是城乡发展模块之间的节点,它在提高农村发展动力,带动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发展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尤其是在拓展城市公共服务范围方面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承上,小城镇能够将城市的公共服务,商务服务等承接起来,将之与农村连接起来,进而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活服务水平以及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等得到良好发展;启下,可以带动农村发展,通过其自身的发展来扩展其规模及建设水平,将农村电、气、水、路等实现全面覆盖和发展。

1.3 发挥纽带作用,促进城乡融合

我国城乡发展长期处于一个分离的状态,这不仅体现在制度上的区别,同时还体现在文化上存在的差异。小城镇可以称作一个城乡之间的混合社区,发挥着城乡基本制度以及文化体系融合的作用。首先,可以通过在小城镇的创新与示范作用,实现体制的创新,给城乡一体化推进提供支撑性的作用,诸如户籍管理、劳动力培训以及社会保障等几个方面,实现城乡制度的衔接。其次,通过促进城乡之间的文化建设,推进城乡之间文化的交流和互动,发挥桥梁与纽带的作用,使得城市文明向农村拓展,城市吸收农村的优秀文化,两者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根基。

2、城乡一体化环境下小城镇建设遇到的主要问题

2.1 缺乏科学规划与有力执行

前期的规划是保证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根本保证。但是,在实际的小城镇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却存在着重建设、轻规划的问题。这一方面是由于规划资金不足、规划不同步,缺乏协调、总体规划欠缺整体性与前瞻性等原因造成的,另一方面是由于对土地的利用和规划缺乏应有的协调,尤其是通信、电力和环境保护等工作与城镇的总体规划欠缺协调,难以配套发展。再者,在规划的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缺乏指导性、权威性以及强制性的作用,执行中的随意性过大,导致规划中的设计目的不能够实现。例如,一些小城镇为了招商,过于迁就投资商,允许他们对规划进行修改和变更,导致之前的规划和设计都没有实现。

2.2 欠缺产业聚集能力

通常认为,只有当小城镇人口规模达到5万左右,而城镇人口在两三万之间才能产生一定的积聚效应。我国绝大多数的小城镇的聚集能力有限,存在着非农化程度低、吸纳富于劳动力以及发展二、三产业的能力不够等方面的问题。这一方面是由于小城镇的产业结构较为单一造成的,另一方面是由于没有形成一个合理的产业布局,欠缺有特殊的承载经济。同时,大多数的小城镇都缺乏自己的特色产业和支撑产业,产业类别与市场上的产业相似度过大,而自身的产业规模又较小,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较低,不能给小城镇提供足够的经济动力,同时缺乏对自身区域农民的吸引力。

2.3 资金、土地瓶颈亟待突破

我国当前小城镇的财政收入情况并不乐观,一些小城镇的负债情况严重,能够从有限的财政资金当中才抽出资金来进行城镇建设依然在少数。而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城镇规模一般较小,且经济实力较为薄弱,导致城镇经营的投资回报率较低,企业和个人的参与积极性较低。在投资方面,政府依然是投资的主体,而其他的融资渠道又欠畅通,难以将社会的闲散资金有效的调动起来。在土地的开发来看,绝大部分的小城镇土地依然处于一个粗放性开发的水平,具有极大的盲目性与随意性。这不仅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同时还导致土地集约程度及利用效率下降,制约了小城镇的整体发展,尤其是小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

2.4 相关的体制障碍依然存在

当前,城乡二元体制依然存在,尤其是是在户籍制度方面,农村户籍人口进入城镇不能获得城镇户口的“市民”待遇。这种形式不但将户籍与就业、教育进行人为的割裂,同时还限制了人口往城镇的转移,对小城镇人口规模的发展以及经济建设等是一个严重的阻碍。同时,各个城镇在建设的过程中往往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城镇规划和改造的过程中将基础设施的建设作为重点,对医疗、教育、就业以及经济保障体制的建设不予完全重视,不利于小城镇的持续发展。

3、实现小城镇的良好发展的若干策略

篇5

关键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

我国的三大主体医疗保险对保障人们生命安全以及促使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作用,然而,由于三大保险制度是特定环境下产生的,存在资源严重浪费以及人员管理分散的特点,影响了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以及进步。本文主要对医疗保险一体化进行研究,并且重点分析当前我国面临的几点问题,促使医疗保险一体机进行创新以及改革。不但促使医疗保障制城乡一体化,而且促使农村医保和城市居民医保互相衔接以及合并。由于城市医保和农民医保管理水平以及待遇等方面具有一定相似性,因此,可以进行相关合并,从而促使医疗保险一体化,并且建立全民医保系统。

一、医疗保险制度分析

社会医疗保险是一种安全制度,对生活比较困难的群众生活进行起码的保障,其中,我国社会医保系统又分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以及社会优抚等。社会保险属于社会保障系统核心部分。社会保险还可以细分成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失业保险等。我国医疗保险主要包括城镇居民保险、合作社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险最早起源于欧洲,是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化的时代产物。其中,医疗保障主要涉及民生事业,关系千家万户的利益,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障存在一定区别,医疗保险主要指劳动者以及社会成员在遇到残疾、失业或者生老病死等问题的时候,根据相关原则获得一定物质补偿。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与政策性的特点,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险一个部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相关人员应当缴纳一定的费用,主要是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集中起来建立保障基金,从而保障相关人员的利益。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对于解决人们看病贵以及看病难得问题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保障了广大群众看病权利以及生命安全。

二、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分析

1.强制性。医疗保险制度属于政策性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由国家立法并且保监会对其进行监督,根据法律形式确定参保的范围,按照缴费标准、基金统筹、封顶线以及起付线等,从制度上保障医疗保险的落实。因此,强制性是医疗保险制度的最为显著的特点。

2.互。医疗保险制度的第二特点是互助行,主要是通过制度将保险费用筹集并且建立保险基金,参保人员如果有疾病发生,根据参保人缴纳的保险费用得到相应的补偿,根据相关法则,参保人都具有发生疾病或者残疾的风险或者概率,但是如果患病的话,可以报销的比例比较低。医疗保险对于没有生病的参保人员起到一定保障作用。换句话说,就是多数人共同救济少数人,从而体现了互。

3.福利性。医疗保险费用主要是靠政府来筹集资金,并且保障个体在发生疾病或者残疾等问题的时候可以得到相应的资金补偿,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的一个部分,应当注重公平性。政府筹集资金保障人们生命安全,有利于社会福利提高,因此,这种医疗保险制度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以及福利性的特点。

三、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现状分析

1.制度体系分割。我国的医疗保险涉及是按照户籍以及职业进行划分的,然而由于保障人群、保障出发点以及具体内容存在不同,造成很大的差异性。首先,由于当前的医疗保险制度设计目标以及制度起点不同,导致在筹资水平以及参保形式存在显著差异。其次,不同区域之间发展水平不一样,各个不同区域的筹资水平、缴费能力以及待遇标准也不一样,造成区域之间身份化以及差异化现象。换句话说,城镇职工保险缴费以及待遇水平高,城镇居民次之,农村待遇水平最低。此外,发达地区医疗保险体系相对完善,待遇也较高。中部地区次之,西部欠发达地区医保最差。

2.统筹层次较低。统筹层次较低,直接导致异地难易接保问题,城市居民医保主要采取县级和市级统筹的原则,农村采取单位统筹原则。在参保人数方面,农村居民很有限,和大数法则相违背,难易形成规模效益,不利于将风险分散开来,并且削弱了分担效果,导致基金抗风险的能力直线下降。由于医保制度在统筹方面存在问题,各个基金之间又不能互相对接以及互通,这种对接不通的问题导致异地看病之后难以报销看病费用,从而导致一定的问题,限制了省内医保项目和省际医保项目的相互转化,导致城乡医保资源配置不理想。3.医保运行效率低下。一般来讲,医疗管理水平高低直接表现在运行效率上,我国的医保制度是按照属地法则进行管理,城镇居民主要是社会保障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管理,新农合制度是卫生部门进行管理。其中,医疗保险单位当中,医疗保险险种安排一个部门进行管理并且医保管理部门是相互独立运行管理。通俗地讲,就是部门之间各管各的,从而造成管理混乱问题,导致医保制度运行效率比较低下,需要进一步提高,切实保障医保制度落实到位以及发挥有效、积极作用。

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

1.城乡居民一体化分析

城乡一体化主要是相对二元化来说,是从社会的角度对乡村和城市的问题来看待。由于人类发展是从自然经济时代进入商品经济时代。其中,自然经济环境下,由于地产原因,一般是乡村出现比较早,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的发展一般靠着农村资源而发展,城市的发展以及繁荣程度远远高过乡村。由于城市的高度繁荣,导致城乡之间经济严重不平衡,从而出现了二元格局。城市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应当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最后形成城乡一个整体,相互之间融合,形成一体化格局。以往对于一体化的理解主要是经济一体化等,关于城乡一体化并不十分深入人心。自从八十年代之后,资源密集型企业从城市向周边地区发展,相关乡镇企业看准时机以及把握机会,发展速度以及规模都超过农业发展城市,从而导致农村人们的生活水平已经十分接近城市居民。在这样的形势之下,城乡一体化就被提出来,城乡之间的生产要素相互流通,优势互补,从而乡村促使城市发展,城市带领乡村发展。这对于我国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分析

社会一体化是城乡一体化重点内容,主要是福利一体化,换句话说,就是城市居民和乡村居民一样待遇并且享受同等福利水平,尤其是城乡之间的医疗保险一体化。当前,我国保障制度是根据相关参保人的职业以及身份等,将参保人员划分为农民、城市居民以及城市职工等,在医疗资源享受方面,存在农村和城市严重不平衡的问题,当前大多医疗资源集中在城市地区。然而,随着城乡二元结构被逐渐破坏,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我国的医疗也需要呈现出多元化以及复杂化的特点,当前的医疗保险体系应当进行必要整合以及更新,对实现社会公平稳定以及体现公平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就应当破除地域、身份等,通过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整合、创新、改革等,建立不论身份、职业、性别、年纪的全民体系。如果成员在遇到疾病等问题的时候,可以得到相关补偿。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制度整合与创新原则

3.1保障范围一体化原则。城市居民相比农村居民存在明显不同,包括生活习惯以及收入水平等具有差异性,因此,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不同的医疗保险。其中,不同的缴费标准可以享受不同待遇,城市以及乡村的居民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缴费标准。比如,收入比较低的人员可以选择低水平缴费标准,收入较高的村民可以选择高水平缴费标准等,。不但完善当前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而且促使保险待遇水平得到提高,比如报销比例上可以适当提高,从而促使医疗保险制度给人们更大吸引力。

3.2地区一体化原则。由于我国地缘辽阔以及人口众多的因素,当前的医疗保险制度形式比较多样化,然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属于逐渐完善的一个过程。首先市级统筹,其次省级统筹,最后全国统筹。具体而言,首先,可以在市区开展一卡通业务。其次,扩大地域范围,实心市级统筹兼顾。再次,实现省级统筹兼顾,并且互相融合。最后,全国一体化,并且建立公共信息登记系统,不论参保人员在哪里都可以报销医保。

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制度整合与创新。

4.1加快户籍改革。当前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是将城市居民以及农村居民通过政策实行隔离、分开。一般来讲,农村居民想要享受城市的保险待遇需要跨越户籍这道门槛,要实现城乡保险一体化就应当缩小城乡居民在筹资标准、保险待遇以及政府补贴等方面的差距,从而实现公正以及公平,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促使城乡居民建立以及制定统一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就是要城市居民以及农村居民都可以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医保待遇以及缴费标准,不是像从前一样两者存在很大差距,通过户籍改革,实现城乡医保一体化改革。

4.2农村产业调整。为了发展我国经济以及促使工业发展,我国制定了先发展工业,之后工业带动农业的政策。城市工业化建设已经达到一定规模。因此,工业应当带动农业发展的时机已经到来。其中,三农问题是政府工作的重点,我国需要城市支持农村,相关政策应当促使农业经济也发展起来,并且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实现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切实提高农民参与医疗保险的能力,才能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当前的农村居民参与医保的待遇比较低的主要原因是自身经济水平比较低,只有增加农民收入,才能推动城乡医保一体化改革。由于我国城市乡村之间存在显著地经济差异,发展不平衡,相关政府应当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利用当地优势,建立农村特色产业,促使农村经济增长。

4.3优化财政支出的结构。应当推动卫生事业改革以及提高医保水平,就要保障居民医保参与率、国家对医保制度高度重视,城市以及乡村居民要求各个地区的财政能力基本平等。我国城市乡村以及区域间的财政地位和平等问题等比较复杂,这就增加了政策复杂性。因此,实现财政能力均等需要政府统筹兼顾各地财政状况,促使财政资金可以发挥真正作用,促使地区之间财力差异以及经济差异不断缩小,对于中央政府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的城乡医保一体化依然存在很多的问题,药品价格太高,不利于保障人们生命安全。因此,应当优化当前财政支出结构,并且建立相关卫生计划。此外,政府应当拓宽筹资渠道,提高某些奢侈品或者烟草的消费税等,并且将其用在卫生事业当中。

五、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对城乡一体化以及医疗保险进行概述,并且探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应当坚持的原则,包括保障范围一体化原则以及地区一体化原则,对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进行分析,包括强制性、福利性以及互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制度的整合与创新对保障居民生命安全以及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加快户籍改革、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以及财政支出结构。

作者:李宏烁 单位: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考文献:

[1]董黎明.我国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1.

[2]骆勇.发展型社会政策视角下的城乡社保一体化问题研究[D].复旦大学,2011.

[3]陈群.江苏省医疗保险一体化体系构建研究[D].苏州大学,2012.

[4]柏雪.卫生正义的思考:推进我国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研究[D].苏州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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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乡二元;城乡一体化; 民居“生存”环境

1 城乡一体化背景下民居环境变迁的重要意义

首先,民居环境一体化发展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一直追寻的目标。中国古代就一直追寻“虽由人做,宛如天开”的意境,“天人合一”,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相处,是中华民族一直追寻的目标。其次,传承和发展文化精髓,实现人与民居环境和谐统一的需要。第三,民居“生存“环境的改善也是时代进步的标志。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下,城乡发展不仅要展现物质、精神方面全方位的享受,更要去尊重千年来积淀的民族文化,传承并发展文化,在民居环境中展现民族文化、时代特征,实现发展与传承的和谐统一。

2 城乡二元与民居环境和城乡一体与民居环境的对比

2.1 城乡二元体制与民居环境的联系

城市作为一个大型的民居聚居群落,高楼式公寓住宅是其最基本的民居存在模式,由此而产生的民居环境主要包括小区、商业街、广场、花园等基本构成要素。城乡二元体制的存在,为城市民居环境的改善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也为城市民居环境的丰富和改善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农村是对新信息反映和接受较缓慢的小型民居群落,也是保持人类民居环境最原始的聚居地,其“生存”环境以原始的村庄、田地、宅院等为构成要素。二元体制的划分,使城市和农村产生了不同的民居环境,对民居构成形式、民居设计思想的传承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2 城乡一体化与民居环境的联系

实现人与民居环境的协调,促进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保护人类文明的发展成果,是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和使命。在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农村原有的民居环境被城市居住环境代替,将原有的民居环境完全颠覆,割断了民居文化传承的脉搏,将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在民居环境改建中,民居文化中的优秀传统必须得到足够的尊重和保护,以保护中华民族积淀千年的民居文化和传统。

2.3 城乡二元体制与城乡一体化的联系与区别

城乡二元与城乡一体都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但不管哪个阶段,“和”理念都是城乡民居“生存”环境的核心思想,为民居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提供了内环境氛围。二元体制的存在,顺应了时展的潮流,也丰富了我国民居的构成形式。在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民居环境的改建必然会对原有的环境形成冲击。这就要求城市和农村在一体化过程中,要在保持原有文化内涵前提下,进而改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境况,为农村民居“生存”环境的改善提供了良好的外环境氛围。

3 城乡体制变化下民居环境与其它方面关系的变化

3.1 民居环境与内环境关系的变化

3.1.1 民居环境与人的关系的变化。人存在于环境中,环境的变化也体现人的印迹。民居环境为人类的生活提供了场所,也是人类活动最频繁的地域,随着城乡一体的深入,民居环境将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这种变化不仅符合“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意境,还深深烙上时代的印迹。

3.1.2 民居环境与空间关系的变化。城乡二元与城乡一体的根本区别在于现有的空间环境利用方式,因此,研究民居环境实质是对民居空间环境的研究。城乡体制的演变,对乡村民居“生存”环境产生巨大影响,在改建民居环境的时候,必须注意空间形态和结构的组织形式的传承和革新。

3.2 民居环境与外环境关系的变化

这里主要是指民居环境与整体环境关系的变化。 整体环境是一个有机统一体,是民居“生存”环境的综合体现,它包括了民居环境建设的政策、理念,也包含了它与人、周边环境的关系。进入新世纪,社会变革更加快速,民居“生存”环境如何适应整体发展是值得长期探讨的话题。但是,有些主题是确定的,给与“人”这个主体以准确的定位,民居环境充分体现的人性,处理好人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关系,是环境改建所遵守的主轴,是不容再次忽视的。

4 城乡一体化背景下民居环境变迁的方向

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民居“生存”环境建设的新主题。我国已经进入城乡一体发展的新阶段,这为城乡之间的优势互补,为乡村民居“生存”环境的改善树立了一个全新理念。如上所述,城乡民居环境是特定环境的产物,片面地追求乡村与城市的统一,只能给具有独特人文气息的乡村民居“生存”环境带来毁灭性的“灾难”。因此,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同时,要注重民居环境优秀传统的保存,为民居“生存”环境的改建营造一个健康的文化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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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原城市群;城乡统筹;试验区

中图分类号:F2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7-0137-02

先行试点、由点及面的渐进改革方式是中国三十多年来改革开放攻坚克难、成功推进的重要经验。河南省作为传统的农业大省,农村人口比重大,城乡差距明显,是制约河南省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促进中原崛起的重要因素。在中原城市群设立城乡统筹改革发展试验区,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新体制,探索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新路子,不仅可以促进中原城市群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发展,而且可以为全省城乡一体化发展起到积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加速全省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中原崛起,同时对全国其他城市群或地区统筹城乡发展具有典型的借鉴意义。

一、有利于发挥中原城市群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河南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提供典范

河南省地处中原,有近1亿的人口规模,是全国铁路、公路、航空、电信等交通通讯枢纽之一,也是全国重要的粮、棉、油、畜牧生产基地和能源矿产、重化工业、食品纺织、商贸物流等产业基地,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特别是伴随着中国高速公路网、高速铁路网的建设和航空运输网的完善,河南作为国家交通运输枢纽的区位优势将更加凸显。中原崛起对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国家的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等,都具有重大影响和深远意义。

近年来,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地区生产总值多年保持全国第五的地位,在全国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2009年,河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 367.28亿元,增长10.7%;人均生产总值达到20 477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 704.65亿元,增长30.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 746.38亿元,增长19.1%。但是,作为传统的农业大省,三农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扩大趋势尚未扭转。究其原因,河南二元结构突出,城镇化严重滞后,城乡分割的政策、制度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纠正,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缺乏内在的有机联系,工业发展与城市建设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动力不强,过多的劳动力滞留在农业,过多的人口滞留在农村。这种城乡分割的体制和发展失衡状态,造成了三农问题的现实困难,农村小康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大的难点。从根本上破解河南三农问题,必须打破城乡分割的传统体制,以城带乡,以工促农,以工业化和城镇化带动农业现代化,形成城乡互补共促、共同发展的格局,推动农村全面小康建设。

中原城市群是河南省乃至相邻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好的区域之一,在河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近年来,其发展势头强劲、成效明显,集聚效应不断显现。与沿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冀三大城市群相比,中原城市群虽然处于发展的“起飞”阶段,但从河南经济甚至整个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状况来看,中原城市群的发展是充满活力和潜力的。此时,设立中原城市群城乡统筹改革发展试验区,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消除中原城市群城乡发展中的制度障碍,彻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格局,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加快中原城市群城乡一体化进程,来引领和带动全省城乡统筹发展,形成一体化发展格局,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有利于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构筑河南乃至中西部地区具有强劲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的核心增长极

城镇化是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乡村人口向城镇人口转化和城市在不同区域的发展、完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河南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存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等严重问题。其中城乡发展不协调,城镇化发展滞后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河南城乡二元结构突出,支持城镇化动力不足。建国以来,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重化工业化加大了中国城乡二元分化,而改革开放后的市场经济体制,使城乡二元分化更加突出。河南省作为传统的农业大省和全国第一人口大省,二元结构尤为明显,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被束缚在土地上,进行简单的农业生产和初加工,导致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经济发展乏力,农民增收困难,城乡贫富差距加大,推进城镇化后劲不足,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带来长期影响。

此外,河南城市对农村集聚作用大,而辐射带动效应不足。工业有着强烈的聚集需求,需要人、财、物高度集中和健全的公共服务系统,才能形成规模效益和聚集效益。但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可利用的人才、资金、技术贫乏,农民收入低下,农村工业大多停留在原材料粗加工等方面,难以完成乡镇工业化的资本积累。而城市在这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人、财、物各类资源在行政集权或市场的调配下不断向城市聚集,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实力逐渐增强。由于缺乏城乡转移支付等结构性政策措施,农村发展滞后,城乡差距不断拉大,城市对农村的优势资源聚集作用明显,辐射带动效应严重不足,城市与农村之间仍未建立起均衡增长和良性循环机制。

河南省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镇化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必须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出发,创新城镇化模式,走新型城镇化道路。而设立中原城市群城乡统筹改革发展试验区,不仅有利于探索通过产业集聚区建设带动产业、人口集聚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加快中原城市群统筹城乡的新型城镇化进程,构筑河南乃至中西部地区具有强劲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的核心增长极,而且对于全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都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三、有利于探索城市协调发展的新模式、新体制、新机制,形成投资强度最大、人口和产业集聚度最高的城市区域

目前,中原城市建设虽有较大发展,但是,各城市间功能定位不清晰,城市优势和特色不鲜明,产业同构现象比较突出,城市之间尚未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格局。

首先,城市功能分工不明确,产业同构现象严重。区域内城市合理的产业分工是形成系统合力、提高城市群整体竞争力的基础。而由于长期发展行政区经济,中原城市群各城市的经济相对自成体系,城市间产业互补性较弱,产业结构趋同现象严重,基础设施、相关产业、同类工厂重复建设,造成投资和生产分散,整体经济效益不高。各城市间缺乏合理分工,城市特色功能不突出,各个城市难以发挥自己的特色优势。

其次,城市定位不清晰,城市建设缺乏特色。由于缺乏科学缜密的分析,尤其是缺乏对地域文化特色的研究,中原城市群城市建设缺乏地域特色。一是城市的定位不够清晰,虽然目前九个城市有一定的发展定位,但特色不够显著。二是城市在建设当中缺乏长远规划,导致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现象较为严重。

在中原城市群设立城乡统筹改革发展试验区,在中原城市群内率先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创新产业协同发展机制、设施服务联通机制、要素高效配置机制、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等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促使城市之间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格局,加速中原城市群一体化进程,对于中原城市群地区探索城市协调发展的新模式、新体制、新机制,形成投资强度最大、人口和产业集聚度最高的城市区域,具有重要意义。

四、有利于转变中原城市群及河南省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实现集约节约发展

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河南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经济以年均11.2%的速度持续快速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最初注重的是速度的提高、总量的扩张,主要依靠增加资源投入和消耗来实现经济增长。在原有的以高投入、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多占地为特征的“四高一多”式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并未得到根本改变的同时,又积累了较多的经济社会矛盾和问题。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质量不高、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失衡、分配制度不够合理、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亟待解决。这说明,河南经济社会发展不能再单纯强调GDP数量的增长,而应当采取更有力的措施解决结构、质量和效益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十七大明确提出了以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内容的进一步转变中国国民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方针。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指出,国际金融危机使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问题更加突显。综合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刻不容缓。从河南实际来看,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拉动,依靠第二产业带动,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维持的局面尚未改变。发展方式粗放、经济结构不合理、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等影响着经济的持续增长。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深刻变化,日益突出的资源环境约束,产业规模的扩大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转变河南经济发展方式显得尤为紧迫。2009年的河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要更加注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也是河南省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中原崛起,促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关键所在。作为带动全省发展、实现中原崛起的龙头,中原城市群对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设立中原城市群城乡统筹改革发展试验区,本身就含有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实现集约节约发展等科学发展之一,这不仅是推进本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客观要求,也是带动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客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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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发展一体化是立足于城乡居民,统筹谋划、协调城乡的发展模式,新型城镇化是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抓手,走城乡一体化发展道路的目的就是破解城乡二元“鸿沟”,缩小城乡差距,最终目标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居住环境一体化、民生保障一体化。因此,坚持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对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人口大国而言,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一)坚持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可以促进城乡同步发展党的十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这一目标鼓舞人心、催人奋进,这一目标的实现决定着城乡发展的均衡性、同步性和协调性。过去的城乡二元结构,人为地割裂了城乡的联系,拉大了城乡间的差距。坚持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统筹城乡发展,有利于破解农村人口基数大、农民增收途径单一等问题。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可以使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更多的经营活动,从而多途径地获得收益,提高农民收入。

(二)坚持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可以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投资、出口、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当前,外部市场需求不畅,投资受到多方因素制约和影响,唯有拉动内需是最具潜力的拉动经济增长的有效方式。坚持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通过统筹谋划、高标准规划,可以使更多的资金,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乡环境上,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以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进一步拉动各类投资向农村聚焦,扭转过去那种投资过于集中在高耗能、高污染的工业项目,有利于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三)坚持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可以进一步释放农村的生产力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受传统作业模式和习惯的影响,农村活力不足、作业方式粗放、稳粮增产的压力比较大。坚持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按照城乡一体的思路,统筹城乡产业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就业服务和社会管理等,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以产业为基础,以产业推进城镇化,可以使广大农村的生产力得到进一步释放,使农村的经济模式更加多元,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使农民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可供选择,也进一步扩大了农民增收的渠道,有利于促进城乡的可持续发展。

二、当前我国城镇化发展特点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充分说明城镇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历史的趋势。我国用几十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国家几个世界的发展历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明显提高,城镇化也开始破题起步,在一些沿海发达地区城镇化发展步伐更快,积累了丰富的城镇化发展经验。但整体而言,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人口多、农村基础薄弱,吃饭问题与城镇化之间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

(一)城镇化发展多是自主城镇化我国城乡的区分最大程度上还是依赖于土地性质的不同,城市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而对于广大农村地区的村镇的土地多属于集体土地,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已经使得许多农村地区特别是一些沿城市周边的农村地区的许多村镇,发展成为在居住、生活、生产等方面与城市相似的人口聚集的社区,已经消除了城乡差距,实现了自主城镇化,这种现象在南方发达地区非常普遍,在这些地区已经很难区分城市与乡村。然而这种城镇化并非以先行将土地征为国有为前提,而是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实现的城镇化,这种发展明显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自发性,局限性很大,潜在的问题也很多。

(二)城镇化发展总体水平较低我国的城镇化发展起步晚,走的弯路较多,特别是由于我国实行的城乡二元分治的政策,导致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一直处于较低的层次。建国初期我国城镇化水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比世界发达国家滞后了近半个世纪。

(三)城镇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早在改革开放早期就提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各项事业获得了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尤其明显的是工业得快速发展,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工业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制约城镇化的瓶颈问题有待解决城镇化不是简单地让农民上楼,简单地把农民户籍变为城镇户籍,城镇化要解决的问题是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和农村的公共服务,打破城乡间的固有障碍,真正实现农民的市民化,让从土地上走出来的农民生存有保障、挣钱有门路、生活有面子,使进城农民能够与城市市民一样都能够享受到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在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住房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享受到“市民化”待遇,逐步消除因农业户籍与城镇户籍不同而存在的公共服务差距。

三、城乡发展一体化背景下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对策

中央提出的城乡发展一体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指导思想,城乡一体化不是城乡一样化,城镇化也不同于城镇建设,是一种统筹城乡、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部署。新型城镇化内涵丰富,既包括城镇建设,也包含以改善农村民生。城乡发展一体化背景下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是站在更高层次上的城镇化,可以使农民享受到均等的公共服务,实现城市文明、生态文明、乡村文明相融合的城镇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准确把握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方向原则城乡发展一体化背景下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必须找准方向,走对路子,才能不造成历史的遗憾,留下历史的包袱。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正确的方向就是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主要体现在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等方面四个方面,这就是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只有坚持以人为本,顺应人民想过好日子、能过好日子的愿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把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主要任务,扩大城镇公共服务均等化,才能真正使全体人民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以就业为导向提升城镇安排就业的能力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对于广大欠发达地区,工业基础薄弱,第三产业发育不健全,本地就业岗位少,必须把扩大城镇就业作为城镇化的前提,坚持产业为基、就业为本、生计为先,不断扩大城镇产业规模,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产业是城镇化发展的“火车头”,加快新型城镇化必须把强化产业支撑摆在突出位置,通过二三产业发展带动人口向城镇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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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与乡村拥有诸多方面的互补性和共生性,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城市的发展也离不开农村的促进和支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是未来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而社会流动与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打破城乡之间的经济割裂,促进城乡间社会流动,是解放经济潜力,发展下一个经济增长点的可靠路径。

二、长三角地区社会流动的特点

社会流动指的是人们的地位、位置的变化,包括社会分层结构中位置的变化和地理空间结构中的位置变化。社会学更多关注的是社会结构中的地位高低的变化。合理的社会流动是社会良性运行的重要协调机制,尤其对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农村经济相对于全国其他地方也较为发达,更需要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来打破城乡之间的隔阂。同时长三角地区也是重要的流动人口集聚区,流动人口规模庞大,且多以外来省市人口流入为主。统筹长三角地区城乡人口发展,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能够促进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实现经济的进一步飞跃。

三、社会流动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影响

第一,城乡间的良性流动为长三角地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现今长三角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是促进人口流动的重要因素,产业集群日趋国际化,城市化以及第三产业迅速发展,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密集型就业机会,需要众多劳动力和人才支持,这是扩大就业的主要渠道和吸引农村人口流入城市的主要动力。在这一背景下,城市对乡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协调机制逐步建立。上海和苏州成为城乡一体化水平最高的地区。近年来,各城市不断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苏南模式、浙江模式,都是城乡统筹发展的成功典范。发展至今,我国长三角地区的面积只占全国2%,人口占全国10%,但是GDP却占全国的21%,社会流动在其中的作用不可忽视。

第二,社会流动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广大农村地区的众多劳动力对城市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农村人口进入城市,获得了更多的社会资源,甚至成为精英人才,更积极地投身于城乡建设之中,在为城市做贡献的同时,必然也带动了农村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消除了城乡二元结构的阻碍,使得农村地区也得以享受到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的丰厚成果。

第三,同时也要看到旧体制的局限造成的社会流动的滞后性及其不利影响。户口对中国的社会流动具有重大的制约作用。中国的户籍制度一直无法顺利进行改革的最大的根源在于附加在户口上的社会保障制度不统一。而国外城乡之间没有户口限制,也源于覆盖在他们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制度相对健全。其次社会流动给城市地区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在人口管理、环境卫生、居住条件、基础设施等方面都加重了城市负担。如何能进行合理引导与有效管理,最限度程度地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减少其带来的外部经济,是我们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四、对策建议

长三角地区城乡流动密切频繁,城市区域内逐步形成以城市为中心、小城镇为纽带、乡村为基础,互利互惠的新型城乡关系。但在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仍有不少问题,仍存在不少区域差别、城乡差别,需要进一步修正完善。

(一)户籍制度改革

我国的户籍制度是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遗留物。从本质上来说,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把农民限制在了农村中,把更多的资源分配给了城市。推进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必须要改。目前全国许多地方都已近对户籍制度做了调整,但是这种改变还没有获得国家层面的推广,对全局影响不大。户籍改革的思路目前有两种,第一种是先把户籍制度涉及到的教育、社保等问题解决了,实现城乡同步,然后在顺水推舟实施户籍改革。另一种思路是先完成户籍改革,给其他方面的工作以法律依据[3]。

(二)农业产业化

城乡一体化发展不仅仅要求人口的社会流动,城市地区的资金、科技、人才流动进入农村地区也是重要方面。城市接收劳动力有限,如何发挥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充分优势应是考虑的重点。依托长三角城市地区发达的经济条件,多向农村地区流动各类资本支持,如增加农用机械、发展农业科技、建立农产品加工区、旅游观光农业等方式,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走农业地区城镇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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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土地是人类活动的基本载体, 土地资源是社会经济的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土地管理密切相关。地籍是土地的户口。地籍管理不仅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土地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搞好地籍管理对于合理的利用有限的国土资源,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我国的地籍建设的历史和现状出发,阐述了城乡地籍一体化建设的必要性,对新农村建设中城乡一体化地籍建设进行了初步探讨,并给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农村;地籍;城乡一体化。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城乡经济和建设日趋融合以及对集体土地产权管理逐渐加强,对地籍管理提出了城乡地籍一体化管理的要求。根据《地籍管理“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我国将在2010年前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建立土地统一调查制度;全面、准确掌握全国土地数据,建立城乡一体化、四级(国家、省、市、县)联网互通的土地数据库;城镇地籍调查覆盖率达到100%以上,村庄地籍调查覆盖率达到95%。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今天,如何抓住新农村建设的契机建设城乡一体化地籍,以促进农村健康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对搞好地籍管理工作,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国土资源,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我国地籍建设的现状

我国目前的地籍管理实际上被人为的分成了两块。城镇地籍管理注重资产管理主要是完成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变更调查及相应的统计等工作,管理的范围主要是建成区国有土地,包括建制镇和独立工矿。农村的地籍管理则偏重资源管理主要是土地利用现状管理,主要是管理土地的利用情况和集体土地权属状况、完成地类变更,统计等工作。目前城镇地籍的主要管理模式:按市—区(县)—街道—街坊—宗地—面状图斑对数据进行组织和管理,管理单元为街坊;农村地籍管理主要方式:按市—区(县)—乡(镇)—村—面状图斑对数据进行组织和管理,管理单元为行政村[2]。由于受技术条件的限制,导致了城镇地籍和农村地籍多年来实际上按照不同的体系分别进行操作,实施的是城乡分割的地籍管理。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和土地管理部门的成立,使得城乡地籍一体化建设有了基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城乡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一体化地籍建设作为一个重要课题提上了议事日程。各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及专家学者也都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提出了一些具有前瞻性,可行性的思路。但是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同,现实情况比较复杂,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形成城乡一体化地籍建设的统一认识和模式,只是各地在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了城乡地籍的一些改革,思路和方法不尽相同。

2、城乡一体化地籍建设的探索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要以地籍信息化带动地籍管理工作的跨跃式发展,推动土地资源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地籍信息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为满足和适应现代经济发展和信息建设的需要,以及具体细致的掌握土地利用现状的基础信息,明晰土地产权关系,全面提升地籍管理工作水平,建立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已势在必行。国土资源部在地籍工作“十五”计划纲要中曾明确指出,将地籍信息化和城乡地籍一体化作为奋斗目标,同时颁布了新的城乡一体的土地分类标准,为城乡一体化工作做了标准化方面的准备.城乡一体化地籍建设不仅业务性强,而且涉及大量的技术问题。因此,必须着眼未来,科学设计,规范实施,确保可持续发展。纵观城乡地籍建设的历史和现状,目前我们应该优先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探索。

2.1功能设计与系统结构

城乡一体化地籍建设首先要确保当前及未来一定时期内社会经济发展与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因此,系统在功能设计上,应以需求为导向,不仅要满足当前所需的初始土地调查、统计、登记、土地利用分析、变更调查、变更登记、查询、信息等功能,而且要为以后的发展预留扩容空间,以便适时调整完善,发展多功能地籍。同时也应兼顾性价比因数,确保上下联网并可持续发展。系统可采用四层体系结构:第一层为用户操作界面;第二层为自动流程控制;第三层为逻辑处理、数据访问和数据隔离,最低层为系统空间数据库[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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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土地分类与数据标准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国土资源部已经颁布了以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3个一级地类,15个二级地类的新的土地分类标准以及《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和《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新的土地分类标准较原有城乡两套不同标准更能适应现代土地管理的需要。考虑到全国各地的发展状况和实际情况不同以及实施的进度和新旧资料的衔接,全国马上全面执行新的土地分类有一定的难度,国土资源部又颁布了现阶段的过渡方案,原有资料可以作为过渡方案实施操作,但新开展的城乡地籍一体化建设必须以全新的土地分类标准为依据,确保各项调查直接到位。另外由于目前尚无统一的城乡数据库标准,所以,各地在执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应结合实际制定城乡统一的数据标准,确保与国家标准的转换,以便最终形成覆盖全国的城乡地籍数据库。

2.3坐标系统与成图比例

目前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主要是54坐标系,城镇地籍调查部分是80坐标系和54坐标系,而且绝大多数是各个城市的自有坐标系,而必须要在同一投影方式和同一坐标系下对相邻地区不同比例尺空间数据进行拼接,对于不同投影方式和坐标系统下的坐标必须进行转换。所以,城乡地籍一体化建设必须有统一的坐标系和投影方式,确保城乡地籍调查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坐标系一致,同时确保与原有成果、与周边单位的成果数据衔接。此外,为形成统一的成果,日常开展的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工作也必须采用该坐标系[5]。

城镇与农村地区的数据精度存在较大差异,由于城乡不同比例尺势必存在接边问题,必须按照“不重不漏”的要求,从应用的角度,积极探索大比例尺地籍调查,以提高基础图件的精度,拓宽成果的应用领域同时又要确保无缝连接,以解决城乡结合部位普遍存在的权属关系混乱、权利主体不明等问题。

2.4数据组织模式和结构

城乡一体化地籍建设的重点是城乡地籍数据统一的组织模式和结构,在这种模式下不再对城乡地籍进行区分,而只有业务管理要求上的不同,城乡一体化地籍数据组织管理模式为:市—区(或县)—街道(或乡、镇)—街坊(或行政村)—权属单位—图斑,数据组织的最小单位为街坊,一个街坊可包含多个权属单位,如城镇地籍中的街坊;时一个权属单位也可由多个街坊组成,如农村的一个行政村。

2.5编码方式

原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县(区)-乡镇-村-图斑编号体系,以图幅为数据管理单元,在数字化地籍实现之前,不失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有效的管理体系,但由于图幅线为理论界线,不仅实地无法确定,而且人为造成了许多宗地和图斑的分割,实际使用存在许多问题,也很不方便,在当前数字地籍情况下,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编号体系和城镇地籍调查地籍编号体系相比缺乏科学性。城镇地籍调查地籍编号体系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要求,执行街道-街坊-宗地编号体系,对于同一宗地的不同地类反映的不够全面、科学。要建立统一的方式来管理城镇和农村的地籍数据,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制定一个城镇、农村统一的分类和编码标准。建立城乡统一的要素编码,前提是要兼容以前的城镇和农村的编码标准。该要素编码不仅能用于建库后的数据库管理,而且要能够知道前期的数据采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发挥其作为编码标准的作用[6]。

3、政策建议

1)土地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密切相关。要解决好面对新形势、新挑战下的土地管理工作。找准土地管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最佳平衡点和切入点。要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契机,促进城乡地籍管理,建设城乡一体化地籍。

2)作为新兴课题的城乡地籍一体化建设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城乡地籍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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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们关心的农民工问题和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同样给出了答案: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部分,包括广开农民工就业门路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农民工就业的作用;制定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促进教育公平,逐步解决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免费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将全国城乡居民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范围,等等。

面对这一波的金融危机和农民工问题,人们有必要重新审视过去“只有土地和高楼的城市化,没有人的城市化”的发展模式,有必要重新审视以为农民工可以“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传统观念;有必要重新把就业和创业的重点,从乡村放回到城镇中来。形势的发展要求我们,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定不移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我国的城镇化实质上是一种半城镇化,已经进城的农民工实际上并没有市民化。农民工市民化一条途径是构建能人回流、要素集聚的体制和机制。鼓励农民工就业和创业要以城镇为依托,大力发展农村中小城市。县城是县域工业化、城镇化的主要载体,是农村城镇化最有发展潜力的区位,是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战略支点。鼓励农民工向县城集聚,不仅有利于农民工的合理流动和市民化,更重要的是可以发展一批小城市,极大地带动内需。

当前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权威人士提出认真解决好几个方面问题,才能更好地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其中包括,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使各级领导干部、党员、群众能理解为什么要推进城乡一体化,城乡一体化有什么重要意义,对国家、对市民、对农村、对农民会有什么好处;对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关键的户籍制度改革,要大胆提出一个从根本上一步到位的改革方案;城乡一体化既要经济一体化,也要注重文化一体化;正确处理好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关系;慎重解决好农村政府体制的设置问题;重点解决好城乡一体化的财政负担问题。

改革开放30年的经验,从根本上说,就是旗帜鲜明地坚持解放思想、解放生产力,才推动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经济社会得到了持续发展和巨大进步。如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也一定要继续坚持解放思想、解放生产力,全力探索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思路、新体制、新途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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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正致力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实现“中国梦”的伟大战略目标,其实质在于增进国民的社会幸福感,确保其享受健康、幸福的生活。体育作为人们重要的社会活动方式,在提高健康水平、丰富业余文化生活、提升生活质量以及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基于新常态视角下的体育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评价体系的构建,不仅在发展理念上能够与当前社会发展的主流形势达成有机的一致性,同时,在构建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推动农村全民健身运动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1)该研究迎合当前社会发展的主流形势,以“增进健康、促进和谐、提升幸福感”为主线,以新常态发展理论为导向,对构建体育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评价体系重要意义进行阐述,对相关的发展途径进行探讨,这对于引领与开创全民健身运动发展的新局面,尤其是推动农村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2)该研究在改善农村体育的发展现状,提高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覆盖程度,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体育资源的共享平台,丰富广大城乡居民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等方面,能够发挥出重要的引导、规范、督促与保障作用。(3)该研究有助于推动我国社会性体育文化的健康发展,通过建立体育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评价体系,促进城乡公共体育多元化发展模式的构建与完善,来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体育文化氛围,用以激发广大城乡居民对于体育健身运动的自主参与意识,满足其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需求,创建健康和谐的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发展环境。

2新常态下辽宁省体育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评价体系的构建途径

新常态理论是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纲领,对于实现我国经济的发展模式由传统的粗放型向着协调、均衡以及可持续发展型转变,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体育作为经济基础保障下的社会活动方式,在经济发展迎来全新布局的发展背景下,其发展取向也应随之做出适应性的调整。辽宁不仅是我国重要的重工业发展基地,同时,也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省份。相对于辽宁省体育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评价体系的构建而言,在新常态背景下,其构建途径也将迎来全新的发展选择。

2.1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确保评价体系的监督、促进与修正作用的持久发挥

体育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的构建,是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综合性工程,其发展形态要伴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城乡居民体育健身需求的提升而不断调整与创新。因此,对于该发展体系的评价,既不能循规蹈矩,有不可出现阶段性的“冷”与“热”的交替现象。应始终保持一个平稳、持久以及不断更新的发展状态。因此,对于辽宁省体育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评价体系的构建来讲,必须要树立起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完善自身的组织结构与评价手段,来实现对体育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内部结构因子的不断刺激,用以保持发展模式的活跃程度,确保评价体系的监督、促进、规范、引导以及修正等重要功能的有效发挥,进而为辽宁省体育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的建立与完善提供保障。

2.2调整发展布局,将发展的关注点置于对乡村体育的激活与推动

长期以来,辽宁省的竞技运动水平始终处于国内的领先地位。但是,从体育发展的整体性效果来讲,群众性体育运动所呈现出的发展弱势,是其最为显现的软肋。尤其是农村的群众性体育运动,更是其整体发展构架中“短板”。现阶段,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我国对体育发展战略做出了适当的调整,推动群众体育运动的蓬勃发展已成为与竞技体育并重的发展目标。在此发展背景下,结合辽宁省整体性体育发展的现状,应对发展布局做出必要的调整,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实现对农村体育发展的扶持与推动。为了确保这一战略调整的实际效果,构建体育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评价体系,来实现对调整发展进程的全程检验与监督。这就要求应从基础设施建设评价、群体活动组织体系评价、活动效果评价、保障措施评价、可持续发展条件评价等方面为基点,构建起凸显适应性与实效性的辽宁省体育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评价体系,用以实现对农村体育的全面激活与推动。

2.3发挥体育大省的资源优势,推动辽宁省体育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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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意义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我国当前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它是指以政府为主体,以农村为重点,在城乡间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向城乡居民提供与其需求相适应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服务,使城乡居民在享受公共服务的数量、质量和可及性方面都大体相当。其重要意义表现在:

(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缩小城乡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

当前,我国城乡之间在收入、社会福利、生活水平等各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导致城乡差距扩大的原因有很多,也比较复杂,重要原因之一是政府提供的公共医疗、义务教育、最低保障等基本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的严重失衡。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比,2007年达到3.33:1,若把基本公共服务等因素考虑在内,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差距高达5~6倍。就是说,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对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差距的影响度在30%~40%左右。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严重失衡,使部分农村居民尤其是农村贫困群体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得不到保障,加大了社会不公正的程度。这种状况与我们当前所倡导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是不相符的。因此,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过大差距、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是促进人与人、城与乡之间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它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有着重大的政治和经济意义。

(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扩大农村消费需求,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的重要前提,特别是它可以拉动农村居民的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是投资、出口、消费。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当前,投资和出口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有所减弱,所以,国家出台了以4万亿投资为主的一系列措施来拉动消费,刺激内需。我国7亿多农村人口的消费需求潜力十分巨大,曾被一些学者认为是全球经济版图上少有的一个亮点。这个潜力的释放,将对我国经济增长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问题在于,近30年来,我国农村居民的消费率从1983年的最高点32.3%下降到2007年的最低点9.1%,在居民消费总额中,农村居民消费所占比重从1978年的62.1%下降到2007年的25.6%,农民的消费对整个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也在不断下降。这种情况一方面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有关,但更多的是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严重缺失直接相关。由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上涨速度远远超过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农民很大一部分收入用于预防性储蓄,减少了即期消费。如果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有所改善,使人们能够真正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那么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广大农民的经济安全感和消费预期,发挥巨大的拉动消费需求的潜在作用,从而促进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三)实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缓解社会矛盾,实现和谐发展的现实需要

基本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不仅仅是一个福利性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以政府为主体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经济活动,是对整体社会利益结构的合理调节,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由于要素差异带来的收入及其他方面的差距,从而缓解各种社会矛盾。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走向共同富裕、实现和谐发展的最根本的制度保障。

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约因素

(一)城乡二元体制的制约

城乡二元体制是造成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制度性根源。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推行的是“以农补工,以农促工”的非均衡发展战略,政府“重城市轻农村”。这种状况下,城市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资金主要由财政预算安排;而农村公共产品主要由农民自我承担,多以自筹资金(多数通过集资、收费和摊派)或“投劳”等制度外筹资方式解决,政府的投入相对较少,从而导致城乡公共产品供给严重失衡。

(二)投资主体单一的制约

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决定了政府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但政府的财力和精力毕竟有限,如果把市场、社会中介组织等一些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压力。可长期以来,市场、社会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作用一直被忽略,导致公共服务投资主体的单一化。近年来,虽然民营资本已进入了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但这些领域的市场化运作机制还需进一步探索,开放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缺乏足够财力保障的制约

近年来,虽然国家财政状况有很大改善,且各级政府也一再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但目前仍缺乏足够的财力保证城乡公共产品供给的大致均等化。特别是乡镇财政短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等问题的存在,导致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增加只能是一种较低水平的改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供给与财力需求之间的缺口仍很大。

(四)监管机制不健全的制约

监督部门和监督制度的严重缺失,不仅扭曲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结构,而且造成了一些供给资金使用和管理上的不当,资金被浪费或挪用的现象时有发生。加上各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职责缺乏明确的划分,缺少有效的工作绩效考核制度,这就使得有关部门态度不积极、工作不到位,使农民享受的公共服务与政府的投资不相匹配,严重降低了农村公共服务的使用效率,加重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不均衡。

三、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对策

(一)打破城乡二元制度结构,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

第一,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户籍管理制度,尽快消除附加在户籍上的二元社会福利制度,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第二,从制度上改变工农“剪刀差”,发展农业经济,增强农村自身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第三,改变城乡二元就业制度,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实现城乡劳动力就业一体化,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第四,彻底取消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制度外筹资制度,变制度外筹资为城乡一体化的制度内筹资,从而体现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成本分摊与收益共享原则。

(二)完善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政策

一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资金投向基本公共服务

领域,尤其要加大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二是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公共财政体制,推进各级政府财政能力均等化。当前,各级政府之间事权层层下放,而财权和财力却层层上收,实际上形成了一个财权和事权的隧道效应。隧道效应的结果是越是基层政府,财政越困难,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越弱,因此,要在明确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责的基础上,调整各级政府间财力分配,以推进各级政府财政能力的均等化;三是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转移支付制度是平衡城乡间公共产品差异、实现城乡公共产品统筹供给的有效途径。为此,要逐步缩小直至取消激励地方政府追求经济总量的税收返还和原体制补助;不断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规范与清理专项转移支付,将一些不规范的专项转移支付转变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同时,加强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监督和评估,使其规范使用。

(三)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过程中,要在以政府为主体的前提下,适度引进市场化和社会化的运作方式,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协同互动的公共服务治理格局。为此,一是加快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确立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上的主导地位,引导各级政府将公共资源配置到社会管理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推进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创新,强化对政府公共服务行为的监督和约束,促进其由全能型政府向管理型和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二是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引入市场机制。可以通过招标采购、合约出租、特许经营、政府参股、财政贴息等形式,在明确产权的前提下,将原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公共服务职能交由市场主体行使,以打破传统公共产品供给模式的垄断状态,缓解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的“政府失灵”现象;三是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参与机制。一方面,要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建立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上的合作伙伴关系。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社区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作用。在这方面有些地方已取得了较好的经验。如诸城市在农村设立跨村庄的社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将全部农民纳入“2公里服务圈”,综合提供医疗卫生、社区警务、劳动保障、就业服务、社会救助等“一揽子”公共服务,降低了提供公共服务的重心,提高了农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改变了长期以来政府公共服务在农村“边缘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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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宣传教育。以“建设山水生态城市,推进城市转型”为宣传主题。推出“3•12义务植树宣传专版”,植树突击月在电视台播放绿化公益广告;开展群众性义务植树活动,以及在重要路段悬挂国土绿化标语,印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先进典型、重要意义。出台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活动的意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活动。

2、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3月12日植树节,组织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和部队官兵参加植树活动。协调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以及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绿化活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参加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3、完成省下达的义务植树任务。将省绿委下达的2012年全民义务植树任务落实到市直部门和驻淮单位。凡是没有参加义务植树的单位,依法征收以资代劳费,组织专业队栽植,完成绿化任务。

4、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以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为目标,推进城乡绿化建设。城镇绿化继续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制定生态文明镇、村建设计划,实施林业生态示范村工程,全面提高农村绿化水平。

5、加强部门绿化管理。做好部门绿化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工作。进一步落实部门绿化分工负责制,督促部门制订和完善部门造林绿化规划,并将规划所确定的任务落实到位。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为契机,推进部门绿化上新水平。

6、组织开展绿化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省绿化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开展两年一度的省绿化模范单位、绿化先进个人推荐评比工作。

7、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按照《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加强管理,落实管护责任,明确管护人。对重要古树进行挂牌、建立围栏保护。按照省绿化委的部署,对全市古树名木进行“全国古树名木计算机管理信息”登记。

8、提请市政府出台《市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认建认养活动,对部门、单位认建认养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