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10:00:2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培养法治思维的前提,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培养
国家的未来是掌握在青年一代的手中的。大学生就是国家未来的希望,是社会发展的骨干和中坚力量。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大学生也是我国法治化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力量。大学生的群体素质(包括法律素质)如何对社会的影响很大。近年来,由于一些大学生法律素养方面的缺失,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是屡有发生。例如2010年发生在河北大学的李启铭交通肇事案和令人发指的西安音乐学院的药家鑫驾车撞人后捅死伤者的案件,都反映出了大学生在法律思维方式方面的缺陷。因此,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是十分必要的。
一、法律思维方式的内涵
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与取向。对于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来说,作为未来的法律事务从业者。他们需要培养的是专业化的法律思维方式。这包含掌握运用法律术语,对事物用法律人的角度观察、思考和判断;保持溯及既往的习惯,中正稳重;逻辑严密,谨慎地对待情感因素;对事物的探求过程多做事实判断,尽量少做价值判断;追求程序正义,在程序正义前提下追寻事物本质;判断结论总有单一性,是或者非有明确界限并要求作出判断。而对于广大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来讲培养一般性的法律思维方式即可。这种一般性的法律思维方式包含:以法律为准绳;以证据为根据;以程序为中心;以理由为支撑。
在通常情况下,法律问题往往还包含着政治、经济或道德问题,可以从道德的、经济的、政治的角度来思考和处理,但一旦这些问题被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就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来思考与处理。在相当多的情况下,按照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问题,与按照道德思维、经济思维或政治思维思考与处理问题,会得出相同或相似的结论,但在某些情况下,则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例如,一位好心的司机为了送一位情况危急的病人去医院闯了红灯,而受到了交通部门的处罚。如果从道德的角度来看,这个司机做了一件值得人称道的高尚行为。但我们如果用法律思维的方式去思考,他闯红灯是违反了交通法规理应承担法律责任受到处罚。这就是从法律思维方式来分析问题与从其他角度分析问题的不同。
二、大学生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必要性
1.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是建设法治社会的迫切要求
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其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意味着国家的一切活动都要纳入法制的轨道。我国能否步入法治社会,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要看法律思维方式能否深入人心。由于几千年来我国传统文化积淀出来的泛伦理化的思维方式,习惯用伦理道德的思维方式来分析解决问题,阻碍了法律思维方式的深入。即使国家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人们也了解国家法律规定,但如果人们不按照法律思维方式来分析和解决问题,建设法治社会就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理想。只有用法律的思维方式来思考和解决问题,才能真正推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因此,在建设法治社会的时代背景要求之下,当代大学生也应培养法律思维方式。
2.法律思维方式是现代社会公民必备的素质
现代社会是一个依法治理的社会,是一个高度法律化的社会。法律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现代社会中,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掌握相关法律,遵守法律、法规,并能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要成功适应高度法律化的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理智和深刻的理解现代社会生活。在现代社会中必然也必须具有法律思维方式。没有良好的法律思维方式,没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在现代社会就会寸步难行。大学生只有学法、懂法,运用法律思维,让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办事,才能在现代社会做好工作,成就事业,规避风险。
3.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是大学生自身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
大学生由于社会经验不足,加上年少轻狂,如果缺乏法律思维,盲目地做些凭感觉而冲动的事,后果会非常严重,影响自己也会波及他人。尤其是所谓的“80后”,受成长环境的影响,不同程度存在的政治上幼稚、道德上清高、思维上鲁莽等弱点,这些都在影响着他自身的健康成长,加之大学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在大学校园内各种社会关系、利益关系更趋复杂,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努力培养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使他们对违法犯罪现象树立正确的认识、更深入的思考,做到自觉守法、自觉用法,预防和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大学阶段是培养学生良好思维方式的最佳时期。作为社会准劳动者的大学生,他们遇到问题时能否采用法律思维方式来思考和处理,则直接体现着他们的法律素质乃至综合素质。因此,无论是从社会角度还是个人角度,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三、培养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途径
大学生即将成为社会的中流砥柱,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必将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发展。提高大学生发展观念,培养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绝非一朝一夕就可以办到的,这是需要整个社会、高校、大学生自我的长期的共同努力。
1.大学生自身的努力
大学生可以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等途径,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养成从法律的角度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思维习惯。
①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一个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人,不可能形成法律思维方式。法律知识通常包括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和法律原理方面的知识,这两部分法律知识对于培养法律思维方式都很重要。只有既了解法律、法规在某个问题上的具体规定,又了解法律的原理、原则,才能更好地领会法律精神,养成法律思维,并运用法律思维思考和处理各种法律问题。
②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方法是人们从法律角度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法律方法构成法律思维的基本要素,法律思维的过程就是运用法律方法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我们要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必须掌握法律方法。应当指出,法律工作者使用的法律方法相当复杂,有法律解释的方法、法律推理的方法、填补法律漏洞的方法、认定事实的方法等。每一种基本方法又包括一系列的具体方法。大学生有必要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方法。
③参与法律实践。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在法律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式。脱离具体的法律生活和法律实践,不可能养成法律思维方式。只有通过参与各种法律活动,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才能养成一种自觉的法律思维习惯。由于大学生年龄、经验、心理等因素的制约,一些大学生对社会法德现象的认识往往局限于书本的教条、内心的感受和社会的评价,而忽视了法律思维方式的应用。因此,大学生应积极参与法律实践活动,从而培养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判断是非和依法办事的能力。通过法律实践,大学生会运用法律知识评价社会现象,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现实问题
2.学校的教育培养
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除了个人的努力外,也离不开学校的培养。因此,学校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
①开设法律课程,传播法律知识,指导大学生法律观念的形成。观念不是与生俱来的,一个人的法制观念需要在一定的社会环境、文化氛围中逐渐形成,高校教育应当把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作为对大学生的素质培养的组成部分,重视并积极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
②丰富法制教育活动的形式。突破课堂,将法制法律渗透到大学生的校园活动中,如举行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趣味问答、模拟法庭、组织学生观看诸如《今日说法》这类的法制节目等等。
③展开心理健康教育来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当前由于经历过高考压力,面临着学习压力、生活压力、就业压力,一般的大学生都存在着一些心理问题。很多案例表明,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往往与大学生不健康的心理有关,所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是非常必要的。
④以法制的观念来管理学校,重制度,重程序,重平等,重自由。一个良好的制度氛围对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概念是至关重要的。言传不如身教。高校以法律概念来管理学校,实行制度管理、依法治校,在提高大学生法律观念的同时,也使得校园文化更为清明,给学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术氛围,有利于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3.社会方面的积极配合
大学生要想形成良好的法律思维方式,除了个人和学校的积极努力外,更离不开社会这一大环境。我们在进行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中,树立法律权威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法律权威是就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而言的,是指法的不可违抗性。
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因素。例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充分利用案件处理的法律影响和效果,利用案件的预防、教育功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而树立起法律在人们心目中的权威,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才能避免出现权大于法的情况,才能让对法律的信仰根植于大学生的心中,才会有利于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形成。
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绝非一朝一夕即可达到,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社会和学校形成尊重法律的良好氛围,大学生个人自觉努力学习法律。三者相互配合,才能从根本上使大学生形成从法律的角度来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方式。从而使他们成为学法自觉、知法完整、懂法透彻、用法正确、守法坚定和护法顽强的现代公民。
参考文献:
[1]黄文艺.论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之培养[J].思想理论导刊,2006(16).
[2]黄邦道.当代大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
关键词:依法治国;依法治校;法制宣传
从依法治国到依法治教,必须加强法治教育。加强法治教育,全社会有责,而学校教育具有最直接、最集中,最系统、最有效的作用,在加强法治教育中扮演着无可比拟的重要角色。
学校在教育工作中如何加强法治教育?
一方面是要对学校管理者加强法治教育,做到依法治校,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综合改革,推动内涵发展。依法治校是在学校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各个行业、领域都要实现依法治理。学校作为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需要按照法律至上、保障权利、制约权力的原则,实行依法治校。依法治校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新型政校关系的根本保证。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要求实现政府与学校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以及学校内部的依法治理。切实转变办学和管理的理念、思路、方式与手段,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奠定坚实基础。依法治校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益,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迫切需要。当前,学校管理活动的自主性、复杂性、权利义务关系的多样性显著增强,法律问题、管理漏洞与矛盾纠纷日渐突出,给学校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与挑战。学校必须通过依法治校,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必须在管理中重视对自身法定义务的遵守,依法实现与公民、社会其他组织的对话与合作,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与支持。依法治校是学校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加强青少年的公民意识教育,培养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各级各类学校把培养具有现代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作为教育的重要任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目标。依法治校是构建符合法治理念的育人环境,培养学生学法明理、树立公民意识的重要保障。
另一方面是对教育工作者和学习者的法治教育,培养现代法治人才。教育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到依法执教是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校在学校教育中的具体体现。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全面加强依法执教,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校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教师,落实依法执教,最根本的就是学法、守法、用法,注重师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实行依法执教的前提是学法、懂法。不懂法律知识,没有掌握教育法规,就不可能有运用法规的能力,也就谈不上做到依法执教。作为教师,既是社会公民,又是教育工作者,因此既要学习宪法、民法、刑法等国家层面的法律,也要学习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业法规,还要学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学习,知道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执教,把教育办成公平正义的教育。
教师要自觉学习《宪法》《刑法》《民法通则》《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知识,要具备起码的刑法、民法和行政法的基本知识。教师尤其要注意学习有关教育工作的各种法律法规,如《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对教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来系统掌握教育法的本质特征、法律规范、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实施教育法规。还要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地方性教育政策、文件,能够从总体上把握它的基本精神和主要条款的要求。在法律法规的学习过程中,要注意法条注释与法理分析相结合,通过案例释法、学法,储备知识,规范行动,不断提高依法执教的能力与水平。这样才能肩负起培养合格法治人才的重任。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和模式,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让法治成为人民的信仰、国家的信仰,是法治教育的核心。要实现从法治意识到法治思维、再到法治信仰的法治教育目标,全面提高全体人民的法治素质,必须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中纳入法治教育的内容,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形成以学校教育为主体,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法治机构共同参与的全面的法治教育体系。
进行法治教育,要从培养法治意识开始。法治意识是对法律法规和法治制度等的理性认识和把握,是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动力。培养法治意识,一方面靠学习,一方面靠行动锻炼,做到知行结合。为此,认真落实教育普法规划的要求,开展好法律进课堂活动,做到学生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中小学校要将学生法治意识、法律素养,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要深入开展学生法制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丰富法制教育的形式与内容,让学生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理念。要把法治文化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各种校园宣传媒体与形式,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法律原则和知识,将平等自由意识、权利义务观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等理念,渗透到学生行为规则、日常教学要求当中,凝练到学校校训或者办学传统、教育理念当中,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
学校教育要与社会法治机构协同合作,共同做好法治教育与宣传。进行法治教育,要把培养法治思维作为重点。法治思维是一种运用法治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思维方式和能力。如果说法治意识使人有观念、有动机,自觉想到用法治来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话,那么法治思维使人有方法、有能力做到用法治解Q和处理问题。
随着人类文明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的要求越来越高,加之现代化媒体的日益发达,时刻挑战着政府机关的公关能力和执政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快培养法治理念,加快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诚然,法治理念的养成绝非一日之功,需要长期不断的外化和内化。作为一名政法学校的毕业生,我对法律的认识和了解也是从学校开始。即使经过四年的学习,我对法律的认识也只是停留在法律的条文和书本的案例,“法治理念”对于我来说,也只是书本上的一个概念而已。
真正开始建立起法律思维和法治理念还是到进入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事务之后。无论民事、刑事还是行政案件,讲究的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准侧,法院的一纸判决代表的是绝对的权威。久而久之,潜移默化中我开始用法律的思维去思考,习惯以法律的角度去评判。或许正是这样一种“职业病”让我在进入政府机关工作时,能够更快的以法治的思维和理念去执行手中的权力和责任。
由于传统人本思想的根深蒂固,部分国家工作人员甚至领导未能较好地完成执政理念的转变,对法律一知半解,缺乏良好的法治意识,从而使得行政机关无法真正实现依法行政。就亲身经历来说,个人认为法治理念的养成还是需要一步一步的探索、积累和实践。
一是法律知识的不断积累。系统的法律知识储备,是树立法治理念的基础和前提。这不仅包括法律条文的学习,还包括法理的认识和研究。这其中,我认为法的理解的学习是十分重要而且必要的,它是准确理解、把握和运用法律规定的基础和前提。必要的法学者的传道授业解惑缺之不可。
关键词: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检察干警;运用能力
法治建设是检察工作的内在要求,更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的坚实保障。检察机关应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目标,以构建公正、为民、高效、权威的检察体系为重点,将加强法治建设贯穿检察工作的全过程。法治的基本内涵可总结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本质要求,服务大局是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当前,检察事业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也面临着诸多困难、风险和挑战。这就要求检察干警要准确辨析判断时代形势,认识面临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与预见性。新刑诉法的修改,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出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对检察干警的执法理念、方式、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法治思维、方式的出世为检察干警提升执法理念、改良执法方式、提高执法能力提供了思想认识上的精神指引。检察干警是检察权的执行主体,整体法治素养的提升将更好的促进检察权的运用。在此,引发思考,何为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当前检察干警的法治思维状况怎样?如何提高检察干警的法治思维能力?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论述。
一、法治思维、方式的概念
就检察司法领域而言,法治思维是指检察权执行主体在认真学习法治理念的基础上,灵活运用法律精神、原理、逻辑和规范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思考、辨析、整合、从中总结规律,得出结论的主观思想认识的活动过程。
主要内容有:
第一,以法治理念、法治精神为指导。具体是公权力的行使,无论是决策阶段,还是在执行过程中,都应以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为准则来审视其行为的合法性。法治思维是一种以法治理念、法治精神为指导,以宪法至上、法律至上为基础的思维模式。
第二、以权利与义务为分析线索。法律的主要内容是规定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因此法律关系即使是权利义务关系。有关公权力决策和实施措施的主要针对对象大多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他们是法律上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而绝非是可任人随意侵犯的客体。法治思维就是对他们权利的绝对尊重、坚决维护和确实保护,而典型的人治思维恰恰是对他们的权利进行漠视、忽视、任意剥夺侵犯。
第三、体现公平正义精神与原则。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价值追求和重要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前提。法治体现了公平正义的精神和原则,自然法治思维要反映此内在要求。公平正义的主要含义包括合理合法、平等对待、及时高效、程序公正四个方面。自古以来,公平正义就是人类社会共同的理想与不懈追求,是人类社会普遍的价值取向。
法治思维方式的意义:一是从党的执政历史的全过程来看,体现了治国理念。二是凝聚了深化改革的法治意识,改革的成效是衡量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能力的标尺。三是符合了当下社会管理的需要,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备的首要能力。
二、现阶段检察干警法治思维状况
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法治实质具有双层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1]
司法实践中,检察干警的法治思维状况总体上来说还是比较薄弱,突出表现在于:
第一,有些检察干警的法治思维没有树立牢固。认为人治思维更符合中国的社情、国情,办关系案、人情案,觉得法治思维呆板滞缓不现实,迷信“政策办事”,仍受“权大于法”的人治思维的影响。
第二,有些检察干警没有养成从法律角度思考处理问题。沉迷于上级领导的“独断立行”,觉得法治思维人人之平等的价值追求打破等级和权威,减弱自身的执行力,降低自身办事效率。
第三,有些干警将发展放在工作首位,担心当发展与稳定冲突时,运用以强调追求公平正义的法治思维会吃亏。更有甚者置国家法律法规、干警纪律于不顾,以身试法,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从一个执法者堕落成一个违法者。典型的就有发生在平南的“10.28”案。
值得肯定的地方是检察干警的法治思维能力有所提升,原因在于:首先,自身从事着法律职业,有一点的法律知识基础,有一丝丝的法律文化底蕴。能很快的进行理论思想学习的吸收。其次,从建国至今的历史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的总结活动过程中,对培养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较清楚的认识。最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与健全的形势背景下,在不断遇到办案工作新情况、新因素和新挑战下,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判断、处理问题和指导工作的自觉性有所提高。
三、提高检察干警法治思维能力的措施
提高检察干警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运用能力是全面建设依法治国战略、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关键环节。提高检察干警的法治思维能力的措施主要有:
(一)培养法治思维理念
法治理念是法治思维的基础,坚定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以宪法为最高的法律规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学会从正义角度出发思考问题,坚守法治思维的逻辑底线。学会从规范入手,从行为着眼展开法治思维。
(二)学会运用法治方式来处理日常工作
法治方式是指遵循法治思维,充分运用法律精神、原则、规则、逻辑对所遇到的客观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推理,从而形成结论,作出决定、加以执行的方法。法治思维决定和支配法治方式,法治方式体现和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思维需要通过法治方式来体现。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成为检察干警“依法办案“和开展检务工作的基本功。在工作中多思考,多调研,深入群众当中去创新工作方法,面对面倾听群众的意愿和心声。从而改变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思路。
(三)推广正反典型经验
多渠道了解有关的典型经验,正面的经验起到激励自身作用,反面的经验教训起到震慑警戒自己作用。从法治教育、法治事件中吸取法治思维,如从王立军案中我们可以吸取的法治思维可以概括为:不讲法治平等原则,重国有轻民营;没有权利尊重意识,重权力轻权利;没有程序正义观念,重实体轻程序;无人权保障理念,重打击轻保护。
四、结语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十为中华民族开启了追逐中国梦之法治梦的新的征途。法治思维体现的是宪法、法律至上,民权为重,民主为本。维护司法的公正、独立和权威,以司法力量保障法治思维。检察干警作为一支强有力的司法队伍,其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能力的提升,将强有力的推动中国法治建设的步伐。我们为此努力的目标,就是让法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注释:
[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99页。
参考文献:
[1]张穹:当代检察官的职权(N).检察日报。:1999―06―02(3)。
[2]韩大元,刘松山:论我国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J),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年第5期。
[3]余辉胜:我国检察权属性应然定位之探讨,载《河北法学》2008年第4期。
[4]郝银钟:检察权质疑(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3):71―76。
关键词:法治教育;案例教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法治教育是培养大学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的重要内容。这就需要我们“基础”课教育者正确把握法治教育的教学目标,积极探索教学方法,使“基础”课中的法治理念内修于心,外显于行,切实实现培养大学生法治意识的教学效果。
一、“基础”课法治教育中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案例教学法又称个案教学法,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采用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研究、锻炼的方法。案例教学法最早在 20 世纪初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管理课程的教学中采用,我国于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引入并运用于经济、管理等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教学。在法学教育中,案例教学法历来被认为是最有效的教学方法之一。所谓案例,就是现实生活中某个真实发生的典型事件的实际情境的描述,在这个情境中,包含有一个或多个疑难问题, 同时也可能包含有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只有当案例所蕴含的理论问题与教学目标相关联或相一致时, 才能称之为教学案例[1]。
“基础”课注重理论知识和现实生活的紧密联系,有较强的实践性。在“基础”课法治教育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具有很好的现实意义。
第一,“基础”课法治教育中运用案例教学法,能激发学生对法治知识点的学习兴趣,启发学生深入思考法治精神。
案例把“基础”课程中法治知识点的抽象内容具体化,把真实、典型问题形象生动地展现在学生面前。因此,通过案例教学,能增进学生对法治知识点的学习兴趣和动力,去思考和分析案例背后的法律问题,从而培养学生运用法治理念提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启发学生深入思考法治精神。
第二,“基础”课法治教育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容易使学生将法治的理论知识与现实社会的法治生活密切联系起来,从而实现培养法治理念的教学效果。
“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教学目标,一方面强调学生在法治方面理论知识的提升和知识结构的完善,另一方面更强调学生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培养,让法治思维成为学生的一种生活习惯。而案例教学法,正是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与现实实际紧密结合的有效教学方法。案例教学的过程就是学生主动运用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中的现实问题密切联系的过程。在“基础”课案例教学中,学生能设身处地地感受一种教学实践情景。这种实践情景能使学生清楚地认识法治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学生运用所掌握的理论知识解决了现实实际问题,也培养了自身的法治理念。
二、“基础”课法治教育案例的递进式教学组织
以典型的案例为导入,展开“基础”课法治教育案例的递进式教学组织,能实现案例教学法在“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有效运用。具体来说,就是用典型的案例中基本案情反映的法律事件,为学生提供一种虚拟的教学情境,将案例情境带入课堂,让学生通过自己对案件的欣赏、解读和分析,在小组讨论中充分展开论证和思辨,在模拟法庭中扮演特定的法律角色,通过训练学生的法治思维,培养其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递进式教学组织中,展开“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案例教学,应合理设计案例教学的具体环节。
第一,学生查询资料环节。
学生查询资料环节是案例教学是否成功展开的前提。教师通过以多媒体或网络平台等形式给出案例的基本案情后,应注重引导学生关注案情的积极性,并结合法治的基本知识点,给出几个大方向的问题启发引导,如案例背后的法治思维问题,要求每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查询案例中的法律知识点,探知案例中的法律问题,找出相关法律知识点,如人权保障和正当程序等,记录疑惑之处,为下一个环节的讨论和庭审做好应对的准备。这种做法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独立思考问题和分析问题。
第二,课堂案例讨论环节。
课堂案例讨论环节能充分调动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并提高学生法律表达能力、论证能力和法律推理能力。在这个环节,教师要先根据学生自主学习中总结的法律问题的相似性,将学生进行分组,一般以8-10人为一个小组,采用小组研讨的教学方式,让学生们畅所欲言,在充分讨论交流中发现和解决法律问题。如针对案例中的法律至上、权力制约、公平正义、人权保障和正当程序等知识点进行思考的同学,分别组合成小组。学生要利用自己查询搜集到的有关案情和法律知识材料来进行论证问题,说服其他同学,并提出自己的法律观点。这个环节教师主要起到组织者的作用,在分组后教师要巡视各个小组,鼓励学生结合案情进行推理与提问,引导学生在合理的课堂时间内给出一定的交流讨论结果,并最终听取各个分组代表的案例讨论汇报。
第三,模拟法庭审理环节。
在小组案例讨论的基础上,由各组选出代表,扮演模拟法庭中的各个法律角色,如法官、公诉人、被告、证人等,展开模拟法庭的调查、辩论和裁决等审理实践环节。这个环节对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学生自主学习法庭审理中的程序规则,准备法庭审理中的诉讼文书、辩护词等法律文书,并展开课余的模拟法庭审理演练,在课堂模拟法庭中充分展示其法律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和法律论证能力。尤其在法庭辩论阶段,能激发学生的创造性灵感,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结合案例的播放过程,教师可以情景假设某一庭审过程,引导学生代表围绕案例中的法律问题展开模拟法庭审理的设计和演练,运用“公平正义” “正当程序”等法治理念进行法律推理,最终实现在课堂上展现一场精彩的模拟法庭。
第四,教师总结点评环节。
通过课堂案例讨论环节和模拟法庭审理环节,同学们基本上对案例中的主要法律问题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这时就需要教师及时进行总结和点评,这也是案例教学的关键环节。教师要指出学生在资料搜集、案例讨论和模拟法庭审理等环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值得表扬的地方,做好对学生培养法治思维的讲解,引导学生积极掌握“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同时,针对社会舆情的各种正负面的信息,教师应从正能量的效果加以正确积极的引导。
三、“基础”课法治教育案例教学组织中的注意要点
选用典型的案例,展开“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案例教学,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在教学培养目标方面,“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案例教学应实现培养学生知识、情感和行为“三位一体”的法治理念。
一切教学法包括案例教学法在内,都是实现教学目标所采取的手段和途径。方法服务于内容,案例是为了揭示理论,它是提升课堂效果的手段而不是目的,不能舍本逐末,以手段代目的,为了方法而方法[2]。因此,在“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案例教学中,不能为了案例而讲案例,而要实现培养学生法治理念的知识、情感和行为三位一体的教学目标。
从知识层面上看,教师在案例教学中要进行对法治知识点的法理解析。如2015年修订版“基础”教材从法律至上、权力制约、公平正义、人权保障和正当程序五个方面来概括法治思维的基本特征,其学理基础是将法律、权力、价值、权利和程序视为治国理政的五个基本要素。因此,“基础”课教师要在案例教学中积极引导学生充分挖掘案例中有关法律、权力、价值、权利和程序等五个要素上的法治知识点问题。
从情感层面上看,教师在案例教学中要激发学生在案例交流、辩论和分析法律问题的兴趣,培养学生“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情感,坚定学生深层次的“认同法治、尊重法治”的法治态度,最终实现以法治信仰作为培养学生法治理念的高境界要求。
从行为层面上看,教师在案例教学中要着重培养学生发现法律问题能力、进行法律辩论和推理能力、表达和沟通能力以及解决案例中法律问题的能力等,并在法治实践能力的培养中,真正使“基础”课法治教育中的法治理念知识内修于心,外显于行。
第二,在教学原则方面,“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案例教学组织中应坚持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
教师在 “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整个案例教学过程中,主要是组织、引导学生围绕教学目的开展案例分析、讨论活动。而学生在这个过程中要自主学习,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搜集并整理有关材料,针对案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设计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充分论证其合理合法性和操作可行性。这将加深学生对相关法治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并有助于学生法治理念的培养。
第三,在教学导向方面,“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案例教学中老师应正确解读案例,实现正能量价值观的教学导向。
如果说,在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中,典型案例的正确选择是前提,那么,案例的正面解读则是关键。案例中或多或少都存在着正面或负面的信息,只有正确地进行价值观的解读,才真正实现案例教学的教育效果。“基础”课法治教育中,教师应结合案例案情因素和社会舆情,给学生进行正能量的说理和引导,及时消除负面信息带给学生的负能量感受,从而引导学生以积极、正确的态度看待司法公正和培育法治理念。
总之,以典型案例导入,通过查询资料、案例讨论和模拟法庭审理等递进式教学组织活动,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兴趣,在灵活生动的案例教学中实现“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教学目标,使典型案例与法治课程的基本知识点融为一体,使案例相关人员与学生的法治情感融为一体,使案例解析与学生法治理念融为一体,从知识、情感和行为三个层面实现“基础”课法治教育的知识理解、法治情感的体验和法治理念的培养。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大背景下,“基础”课法治教育也要与时俱进,积极培育学生学会用法治思维来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把法治理念融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而提升其自身的法律修养。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