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10:00:2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一、目前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在调查、座谈过程中,我们着重就培训工作与行政执法实践的结合是否紧密、培训内容与执法实践是否统一、培训方式与培训需求是否一致等问题进行调研。经对反馈上来的意见进行的认真筛选和归纳,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培训的形式较为单一。目前,我市的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培训形式仍以“上大课”的集中培训为主,由授课人就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熟悉掌握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一系列综合法律知识进行讲解,培训人员以被动的听、记的方式进行。这种“上大课”的培训方式,受训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无法调动起来,培训效果不明显。导致这一问题出现的原因是,培训人员来自不同单位,法律素质、执法经历、文化层次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对法律知识的领悟能力有着较大的差距,以单一的教学授课的方式进行培训,对于常年处在执法一线的人来讲,普遍感到不适应。
二是,培训的内容过于理论化、条文化,与执法实践联系不紧密,存在“教与学”的脱节现象。以往在培训内容的设定上,主要以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了解、掌握的基本综合性法律知识为主,授课时偏重对法律条文本身进行讲解,对实际运用法律解决具体问题重视不够,特别是对行政执法人员具体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遇到的困难考虑得不够,不能切实做到从执法实际出发,培训内容无法在具体实践中有效得以运用。造成了“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重成绩,轻运用”的状况,出现了培训人员培训成绩高,但实际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不高的情况。究其原因,培训时间短、培训内容多以及培训对象涉及面广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授课人员缺乏执法实践,没有执法一线的亲身体会,无法将执法实际与法学理论有机结合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三是,培训的针对性较差。由于在以往培训目标设定上,是以行政执法人员经过培训获得执法资格为主要目的,注重的是初级法律知识的普及,培训的内容理论性、知识性的东西多一些,在课程的安排上偏重于对基本法律知识的掌握,缺乏必要的深度以及执法实践的针对性,使得培训与培训需求之间存在较大落差。调查的结果表明,一线执法人员更注重于法律的运用,即如何合法合理地适用法律规定,解决实际问题,偏重于“实用”,特别是新上岗的执法人员,对如何执法、怎样执好法更感兴趣;此外,参加培训人员由于大多数没有执法实践经验,授课人员在涉及具体案例时又很难将做到面面俱到,不同部门的执法领域不同,适用的法律也大相径庭,理论性、知识性的内容对于参训人员来讲比较抽象,很难把所学的法律知识与上岗后的具体执法实践结合起来。
二、对深化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培训的思考
初步调研后,我们对反馈上来的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召集相关培训骨干就如何深化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培训,使之更加符合执法实践需要进行专题研究讨论,集思广益,提出了把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作为培训主要目的新的培训工作思路。
一是要在培训观念上创新。将以往以知识性内容为主的培训向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主转变,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将以往的培训出发点由“我要培训什么”向“执法人员需要什么”转变,从行政执法的具体实际出发,增加课程设置的针对性;将以往闭门办培训的观念向“走出去、请进来”和联合办学的开门办培训观念转变,增强培训的灵活性。将以往多个部门作为受训单位共同培训,不能针对某个具体部门存在的实际问题开展针对性培训,转变为以相同执法领域为培训单位,先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再根据了解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集中进行针对性强的培训。
二是要在培训方式上创新。在培训方式的设定上,将以往的被动式教学变为教与学相结合的互动式教学方式,增强参加培训人员的主动性和参与性;将以单纯的讲座形式教学向多种类、多途径的培训形式转变;增加课堂提问、讨论、辩论环节,增设模拟演示、组织培训人员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等方式,鼓励培训人员的参与意识,以充分调动参训人员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尝试采用多媒体教学方式,将枯燥、抽象的法律知识尽可能以生动、具体的形式表现出来,以增加培训形式的多样性。
三是要在培训内容上创新。改革现有以独立的部门法为培训单元设立培训课程的现状,打破各个相关部门法律之间的界限,从执法实际出发,就具体执法实践中经常运用的基本法律知识、法律程序组成与相关的法律专题,大量运用执法实践中发生的典型案件、疑难案件进行解析,增加以情景模拟等感性、直观内容和项目。特别是增加行政执法人员普遍关心的执法过程中行政争议的规避、证据的采集、 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以及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等行政执法实践中的技巧性的内容,注重培养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思维思考问题的能力、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和履行法律程序的能力。
四是要在培训效果检验标准上创新。不单纯追求某一次培训考试的高分数,而是把依法行政能力的实际提高作为检验培训成果的标准。与参训单位联合制定参加培训人员培训考核档案,详细记录参加培训情况、考核情况。将培训结果与参加培训人员的工作业绩联系起来,作为年度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确保培训效果能够真实反映参加培训人员掌握法律知识、适用法律能力提高的实际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自市局部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后,区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系统召开动员大会,局长廖宁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深化“创先争优”的具体行动,是顺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重要载体,要深刻认识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要求和部署上来,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深入扎实地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做到:一是要领导带头,做好表率。二是要坚持原则,把握政策。三是要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四是要创新载体,突出特色。五是要强化督促检查,保证活动效果。要通过活动的开展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二、把活动的落脚点体现在为群众办实事上,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
(一)是利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进基层,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社会氛围。12月4日上午,区司法局组织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以及联合公安、工商、税务、质检等,在公园门口进行了声势浩大的法律宣传活动。此活动起到了明显的法律宣传效果,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是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行送法下乡、入户走访,帮助群众排忧解难。11月30日上午,区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区属3所律师事务所律师一同来到水西镇永安村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许多群众普遍对“送法进村”法律宣传活动感到新颖、生动、收获大,表示将在今后的活动中遵纪守法,努力维护好自己的正当权益。我区司法系统也通过法律“六进”活动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了解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是组织专题学习培训。区局举办了一期全区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班和一期全区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学员们在会上人民调解和搞好法制宣传教育积极交流、探讨,取得较好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紧抓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坚定性,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开展。区局根据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分阶段对本系统进行督促、检查、指导。严格要求,严肃纪律,推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
(三)紧紧围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新活动载体,真正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丰富起来,形式活跃起来,切实增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
1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选取我院参加临床实习的2013年、2014年全日制专科护生454名为研究对象,其中男5名、女449名,年龄21-23岁、平均22岁,均未参加过临床实践。将实习护生随机分为两组,2014年实习护生为观察组254名,2013年实习护生为对照组200名,两组护生年龄、受教育程度、临床实践经验等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对照组护生岗前培训时没有开展护理安全教育培训,观察组护生在岗前培训中增加护理安全教育方面的内容,观察比较两组护生在实习期间的差错发生率。
1.2实习护生安全教育的方式和内容
1.2.1护理安全教育的步骤:统一制定培训方案,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4周,其中考核时间为1周,考核合格后进入临床实习。
1.2.2护理安全教育的方式:采用多媒体课件展示、操作演示、案例讨论、情境模拟、现场实践等方式。教学中由临床医院护理部专家和医院质控管理人员讲授护理法律法规知识,护理安全知识,风险防范知识,医疗护理可能发生的差错等,并通过临床护理管理、案例分析、实景体验让护生明确护理工作的风险性、重要性,增强护生在临床实习中的职业安全意识。
1.2.3安全教育的内容:①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以及护理专业相关的法律等。首先向护生介绍医疗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护生的法律意识[2];其次,请医院护理部主任重点介绍本医院护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嘱护生在岗实习要做到按章办事,学会独立思考问题,遇到问题应认真思考并积极提出解决办法。培训中要求护生在临床实习中学会如何正确处理护患关系,并设置护理工作情境让护生形成感性认识,掌握临床学习要点。②例举往年临床实习护生差错案例,分析差错原因。请实习医院护理部专家总结历届护生在实习中所发生的护理差错,分析研讨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并指出在工作中遇到差错事故时,应立即向带教老师或护士长汇报,以便采取补救措施。③规范护理文书的书写。规范化的护理文书是评价治疗效果的依据,同时也是发生医疗事故和进行纠纷处理时的重要法律依据。因此,在临床实习岗前培训中,带教老师应重点培训护生如何规范书写护理文书、如何防止在临床护理记录中出现差错,让护生做到规范、及时、准确、客观、真实填写护理记录,并要妥善保管,不能丢失、涂改、隐匿、伪造或销毁护理记录[3]。④加强护生职业风险教育,建立和谐护患关系。请实习医院有关专家结合本专业的工作特点和临床案例对护生进行教育,并要求护生通过培训交流,提高对职业风险的认识,处理好护患关系。⑤利用情境教育,提高感性认识,解决临床护理问题。组织护生到临床实践场所感受实际,提高对做好护理工作的认识,并结合情境实际,找出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3统计分析
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处理数据,计数资料的比较采用卡方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013年实习护生(对照组)差错发生率为4.00%(8/200),2014年实习护生(观察组)差错发生率为0.78%(2/254),2014年实习护生差错发生率明显低于2013年实习护生(P<0.05)。
3讨论
本研究发现,在实习前开展护理安全教育可明显降低护生的差错率;并且在临床实践中发现,观察组护生在工作中精神状态良好,能熟练掌握护理工作岗位的安全要求,得心应手地开展护理实习工作。因此提示,护理安全教育是护理教学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实习护生强化知识与技能的重要融合。开展护理安全教育前,要了解和掌握护生对临床护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临床护理相关规章制度的知晓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很多实习护生由于刚进临床实习,没有临床经验,临床护理实践知识欠缺,不了解医院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加上粗心大意,使得临床实习时发生差错的风险较高。为了避免实习中发生差错,除了要培养护生的防范差错意识,更重要的是加强护生实习上岗前的培训和职业安全教育。在护生临床实习前的安全教育中,要让实习护生认识到他们的服务对象是病人,如果工作疏忽会严重危及病人的生命安全,甚至要承担法律责任。加强护生的护理职业道德教育,应着重强调“慎独”教育,让护生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都能做到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利益,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4]。同时,了解和熟悉临床实习医院护理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也是预防医疗护理差错的前提。在开展临床实习前安全教育时,可以组织护生对护理安全教育问题展开讨论,听取护生对岗前培训的意见,或通过个别谈话、分组交流、案例调查等形式了解护生对护理安全教育知识培训的要求,从而开展有针对性的、有重点的护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5]。在进行护理安全教育过程中,既要拓宽护生临床实践知识面,也要联系临床护理工作的岗位实际开展培训教育。通过本次安全教育也提示,在护理专业教学中,教师在注重护理专业理论和实践技能教学的同时,也应重视临床护理工作职业风险教育和护理安全教育,并将这一教育贯穿于整个护理教学中,如开设医疗护理法律法规讲座、设置护理专业安全教育情境课程、增设护理安全实践教学课程等。在进行护理安全教育时,要用实案或模拟工作岗位对护生开展护患沟通艺术的教育,如护理专业教师可选用不同的表演形式提高护生的交流水平,如情境表演、纠错表演等,让护生在表演中根据不同的病人进行语言沟通,并适时运用一些非语言沟通的技巧,如目光、表情、肢体语言等[5]。同时,在学校层面上要重视护理专业教学改革工作,在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安全教育内容,规定相应课时,以培养护生护理职业安全风险意识。
作者:朱文娟 单位:皖西卫生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张国增,陈艳秋,王强.本科护生对优质护理态度的探讨[J].河南大学学报(医学版),2013,32(1):51-53.
饶春梅,张颖,孙静.不同级别护士职业暴露现状及应对策略[J].齐鲁护理杂志,2013,19(21):138-139.
刘芷颖,曾丽芳.实习护生医疗法律知识认知程度及存在的法律风险调查[J].护理学报,2011,10(18A):74-76.
一、出台宣贯、实施《食品安全法》指导意见
统一思想,结合质监工作实际出台指导意见。提出要求,明确重点,促进《食品安全法》更好的宣贯实施。
工作内容:
1.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法》重要意义;
2.明确学习中要重点把握的内容;
3.围绕政策变化明确应着重思考和研究解决的问题;
4.提出学习、宣贯和实施的工作要求。
完成时限:4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局法规处。
加强质监系统内部学习宣贯培训二、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通过活动开展促进质监系统干部职工尽快掌握《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加强自身学法、普法工作。
工作内容:
1.由市局统一组织区县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师资培训;
2.由市局组织检验检测机构相关人员培训;
3.由市局组织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组长、审查员培训;
4.由区县局通过师资培训的人员对本局干部职工进行再培训。
区县内部再培训6月上旬完成。完成时限:市局统一培训5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局法规处、食品处、各区县局。
加强对企业的宣贯培训三、开展“食品安全法进企业百日宣贯”活动。
强化对《食品安全法》宣传和解释,开展“为企业送法律”活动。帮助企业了解信息,尽快理解和掌握法律有关要求。
工作内容:
1.由市局统一组织主城片区食品生产规模企业培训会(培训对象约100家)
2.由市局专家深入区县分片区开展企业实地培训;
3.由各区县局组织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培训;
4.向所有参训企业赠送《食品安全法》读本。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局法规处、食品处、各区县局。
加强对社会各界的宣贯培训四、开展“关注食品安全”大型咨询活动。
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法》知晓和熟悉度,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参与热情。
工作内容:
1.由市局组织《食品安全法》专题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各种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中对《食品安全法》进行宣贯;2.结合“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等。
3.由区县局在各自辖区内组织现场咨询活动。
其它活动在年度内组织开展。完成时限:市级专题宣传5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局法规处、食品处、各区县局。
评估宣贯效果五、组织宣贯情况考核。
解《食品安全法》宣贯情况,通过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并根据反馈做好补充和完善。
工作内容:
组织各区县局食品监管人员进行集中考试,1.编制试卷。闭卷考核;
通过企业谈体会了解企业对新法的掌握情况;2.开展“与食品安全”主题征文活动。
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和改进问题。3.加强执法监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新型农民学校,全面提高农村党员群众素质的意见要求,区委组织部、司法局、普法办联合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新型农民培训法律法规知识宣讲活动,这个活动非常好,意义重大。通过开展宣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宪法和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牢固树立依法治理、诚信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观念,为全面推进农村法制化进程和建设法治奠定坚实的基础,创造良好的条件。很高兴参加今天这个启动仪式,下面,我就开展好宣讲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明确主要任务,提高宣讲活动的针对性
一要围绕增强农民群众的宪法意识,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提高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形成崇尚宪法、法律的社会风尚。深入学习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强化农村基层民主自治观念教育,增强农民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能力。二要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黄蓝”经济区战略措施和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加强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劳动法、合同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的教育,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开展农业生产法律法规教育,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三要围绕平安建设,加强依法维权、依法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促进农村社会治安稳定。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继承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四要围绕保障农民权益,紧密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加强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教育,预防和减少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努力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科学安排计划,增强宣讲活动的时效性
根据农村群众的现实需求,有针对性地设置培训内容,选择适合农民群众学习特点的时间地点、方式方法,教育培训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要本着因人施教、注重实效原则,区分不同群体,突出从业特点,科学制定培训计划。一要力求实用。在制定培训计划前,要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交流、实地考察等形式,广泛了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需要和愿望,根据农民群众需求“对症下药”,做到农民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实现培训与需求的有效“对接”。二要力求实效。根据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市场发展、时令变化,围绕农民群众正在干的事情,及时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让农民群众能够“用得着、学得会、用得上”,增强培训的时效性。三要力求前瞻。围绕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土地制度、资源节约管理、金融税收、环境保护、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一系列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群众在致富创业,发展特色产业、打造产业品牌等方面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同时要广泛开展“菜单式”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要力求特色。紧跟区新型农民学校惠民使者工程建设步伐,坚持以“送法于民,送智于民”为导向,结合区实际,开展地域特色浓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即将施行之际,为提高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及法规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深化对行政强制法实施的重要意义的认识,严格依法行政,推进保山烟草法制化进程。我们市烟草公司定于月日针对全市烟草专卖管理人员、法规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等举办一次专题培训讲座,培训为期两天,培训以《行政强制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专卖卷宗评查》为主要内容。对于这次培训,我重点讲几个方面的问题:
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烟草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烟草行业“卷烟上水平”战略任务,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行业共同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全市系统法治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全市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深入开展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生产经营(以下简称“三个依法”)水平为主要内容的行业依法治理活动,为顺利实现我市烟草“十二五”时期各项工作目标提供法律保障,全面提升烟草行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水平,切实维护“两个至上”奠定坚实基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从目前执法现状来分析,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与其他执法部门既有权力行使交叉的情况,又有共同行使权力的情况,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职责和权限的混淆,以致于出现各部门执法上的无序。有的部门为了本部门的利益,甚至越权行使权限,造成行政执法的混乱。乱罚款、乱检查、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出现了大量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有损行政机关的形象。这一现象,既有主观原因,亦有客观原因,如《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程序法》等相关法律尚未制定并颁布实施;大量的行政规范性法律文件又亟待整理修正。鉴于此,作为烟草专卖主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如何正确地用现行法律法规,其必要性显而易见。我们的观点是如果法律有规定,首先适用法律;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在发生法律冲突的情况下,依据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来处理。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后法优于先法。
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来行使权力,烟草专卖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具体条款中,结合《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烟草专卖主管部门的权限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颁发许可证”等数项权能。
针对本次培训,我主要强调三点: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必须深入学习;二是制定计划,严密组织,落实责任,确保宣传到位;三是加强监督,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按照行业推进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落实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落实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在学习上下足功夫、在宣传上做好工作、在落实上抓出成效,务求把上级的精神学习领悟好,把上级的要求遵照执行好,把“文件”的意义宣传灌输好,把自身的职责履行完成好,切实完成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法律文件的各项工作。本次培训的一系列法律文件,对于巩固和完善国家烟草专卖制度、规范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引导和组织各级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深入学习与烟草专卖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育,使广大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等理念,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着力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意识,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关键词:护理临床带教;护患纠纷;原因;防范对策
实习阶段是护生从学校走向护理岗位的过渡时期与关键环节。传统的临床护理带教工作以帮助护生熟悉各项护理操作技能,为患者提供满意的护理服务为主[1]。随着社会的发展,公众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法律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本文通过阐述护理带教中护患纠纷的常见成因,并提出防范对策,以供参考。
1临床带教中引起护患纠纷的原因分析
1.1带教老师存在的问题
1.1.1缺乏法律意识 部分带教老师缺乏法律意识,只重视护理理论知识与技术操作的指导,而忽视了临床带教可能会侵犯患者隐私权等。比如,部分带教老师带领护生查房或床边教学时,直接暴露其隐私部位进行示范教学与实体操作。这容易引起患者的极大不满,从而引发护患纠纷。
1.1.2缺乏与患者的有效沟通 一些带教老师在带领护生开展有创操作时,不管患者是否同意或者不让患者知情便开展操作。有的为了让患者同意,故意夸大护生的操作水平,一旦出现操作失误或不顺利的问题,有的带教老师不及时替换护生,只是在言语上进行纠正或鼓励[2]。
1.1.3带教老师未做到"放手不放眼" 很多临床带教老师都是各医院的护理骨干人员,本身工作繁忙,兼任带教老师后往往是顾此失彼。当护生在科室实习了一段时间后,对周围环境与工作职责都比较熟悉后,带教老师可能就放松了对护生的监管,让他们单独开展护理操作,从而为医疗纠纷埋下了隐患。
1.2护生存在的问题
1.2.1法律意识淡薄 护生在校期间极少有机会学习专业的法律法规,进入实习医院后,院方也难以抽出时间组织护生学习相关法律法律。特别是部分带教人员本身法律观念淡薄,因此,有的护生误以为实习期内所出现的差错应该由带教人员或院方负责任,与自己关系不大,一旦出现问题,将会给患者造成极大的影响。
1.2.2擅自进行护理操作 一些护生自认为自己的业务能力已能独立完成护理操作了,无需老师从旁指导。还有一些护生觉得老师在旁指导时,自己容易紧张不能从容完成操作,更希望老师"放手",自己可以独立操作。
1.2.3心理紧张,操作不认真 临床护理工作比较繁琐、压力大,常常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是护生以前从未见过的,加上自身实践经验不多,业务技能不熟练,他们常常会出现紧张、胆怯等问题,从而影响到正常能力的发挥。
2护理临床带教中护患纠纷的防范对策
2.1重视带教老师的选拔与管理 要严格挑选带教老师,其选拔标准为护理专业技术过硬,相关法律知识全面,职业道德良好、大专以上学历或主管护师以上职称。同时,要加强对带教老师的规范化培养,着重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带教知识培训。这样不仅能提高带教老师的专业护理水平,还能增强其法律意识,充分了解患者的法律权益,从而正确处理好临床带教与患者利益间的关系,防范护患纠纷的发生。
首先,在临床带教过程中若需患者配合,带教老师要提前向患者讲明临床教学的意义与作用,以争取患者的同意。其次,在完成问诊与查体等流程后,应带领护生离开病房后才可讲解或讨论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以及护理方法等,防止给患者心理造成伤害。特别是关于护理方面的讨论,更不宜在病房内进行,不仅影响患者修养,还可能成为日后患者投诉的把柄[3]。最后,带教老师必须严格遵守"放手不放眼"的带教要求,尽量为护生提供更多的临床实践操作机会,并加强对其的监督与指导,确保护理操作质量。
2.2重视对护生的法律教育培训 定期组织护生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以及医院护理管理制度等。以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引导护生分析护理差错事件的原因与防范对策,让每位实习生都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此外,还要加强实习生岗前医疗安全教育,以最大限度强化护生的安全意识与法律意识。护生必须明白自己只有在带教老师的从旁监督下才能开展护理操作,否则,擅自操作将被视为侵权行为。认真履行告知义务,患者同意是医疗护理行为的必要免责条件,也是保证医疗护理行为合法性的重要前提[4]。这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杜绝护理纠纷的发生。
2.3加强业务技能的培训 临床实习阶段还要加强岗前培训,包括职业道德培训、业务技能培训等。通过各种训练帮助护生熟悉临床护理流程,操作规范,特别要对相关基础护理操作进行强化训练,以进一步提高护理操作水平。针对部分护生遇事紧张、胆怯的问题,可采用强化训练方式,帮助他们尽快进入护生角色,防范护理缺陷的发生。同时,要经常开展心理学、伦理学方面的教育培训,培养护生的沟通交流能力,掌握与患者沟通的技巧,实现与患者的有效沟通,构建良好的护患关系。将护理文书及时交给带教老师进行审阅修改并签字。
3结论
总之,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患者的法律意识与维权意识均明显增强,医疗纠纷日益增多。临床护理实习是护理学生从学校走上工作岗位的重要过渡时期,也直接影响着护生今后的业务水平。因此,我们必须重视临床带教工作,在抓好护理技能培训的同时,还要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这对提高临床带教质量,降低护理纠纷发生率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金英花,金锦华.护理临床教学中护患纠纷的成因与对策[J].中国保健营养,2012,22(5):1191-1192.
[2]高淑瑞.临床护理教学中护患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J].实用临床医药杂志,2011,15(20):127-128.
一、目的意义
开展“送法律、调矛盾、办实事、解民困”主题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区委“三问三解”活动的有效载体,是强化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思想作风教育,提高工作效能的有效举措。这项活动的开展对改进司法行政干部作风,增强为民办实事的意识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主要任务
一是送法律。围绕基层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针对农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在9个街道开展基层干部法制培训会。把人民调解、职务犯罪等与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送到基层干部手中。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在社区、学校、市场等场所,集中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搞好法律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向人民群众发放有关书籍和宣传资料,把民法、妇女儿童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条文印制成册送到群众手中。
二是调矛盾。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和基层工作实际,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在全区33个社区,226个行政村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针对摸牌出来的突出矛盾、重点纠纷,指导基层调委会开展集中调处,切实为群众着想,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三是办实事。深入群众开展司法行政工作调查,了解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走访调研,征求意见。深入社区矫正对象人员家庭,开展帮扶工作,了解服刑人员的家庭情况和困难,了解其现实需要,力所能及的帮助其解决有关问题。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帮扶活动,为学习掌握一门技术、重新就业提供帮扶活动,使其尽快融入社会。
四是解民困。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切实发挥部门职能,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深入社区(村),通过进行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有关政策,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知晓率,督办法律援助案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三、方法步骤
按照区委统一安排,局主题教育活动从2012年3月9日开始,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9日-3月15日)
主要任务是抓好思想动员和实施方案制定。召开动员会,组织干部学习区委“三问三解”活动文件精神,明确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司法局《实施方案》、详实的活动安排。
第二阶段:排查梳理阶段(3月16日-3月31日)
主要任务是集中查找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组织干部深入农村、学校、企业,采取“听、问、谈、查”等多种方式,了解基层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广泛听取群众对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社区矫正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各种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背景,将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建立工作台账,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阶段:解决问题阶段(4月1日-12月31日)
主要任务是围绕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制定解决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分解任务,明确整改落实的项目、时限要求、具体措施和责任人,下大力气进行整改,做到逐件落实解决。建立解决问题落实跟踪机制,对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跟踪问效,在规定时限内未解决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定期检查,并对重点整改内容,组织群众进行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司法局“送法律、调矛盾、办实事、解民困”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对这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解决问题,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有序,真正取得实效。
一、工作思路
今年全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的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改革发展实际,以服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要目标,牢牢抓住对外宣传、对内培训两条主线,着力在重点财政法律法规宣传、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财政法治文化建设上下狠功夫,深入推进财政“六五”普法工作,为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积极开展“法律四进”活动,明确宣传主题,确定专题内容,集中开展财政法规政策的社会化宣传,不断增强财政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亲和力,把财政普法与财政管理有机结合,在财政管理实践中宣传财政法规政策,在普法中推动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1、继续开展“财政宣传月”特有品牌宣传。集中宣传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程序和办事流程,各项财税政策以及在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等方面的财政惠民政策。深入开展财政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高校”活动。
2、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继续坚持“领导学”、“领学”、“互学”等主要学法形式,切实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制意识和能力。加强财政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财政干部的警示教育,督促财政干部学法、依法、用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对政府机关财务人员的法律培训和宣传,让他们了解有关财政业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促进他们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财政改革发展夯实基础。
3、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创造性地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和新颁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传媒,利用“12.4”法制宣传日、各种纪念活动、主题活动等时机,通过法制文艺、普法专栏、广场咨询、政风热线等多种形式,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大力宣传财政法律知识,弘扬财政法治精神。
(二)切实抓好财政法制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
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是我区财政法制培训教育的三个重点。
1、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法律课程设置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和资金安排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实施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考核体系。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财政法制调研,参加各种财政普法宣传活动。
2、要结合工作实际,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今年,将按照法治财政建设的要求,邀请法制专家指导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和行政指导等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财税政策,开展企业税费负担研究、重大税收政策调整对我区经济影响的调研工作。要保证全年每人自学时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为检验学习效果,保证学有所获,适时组织法制学习测试,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3、要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
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岗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必须通过考试方可领证。领取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必须报名参加司法、法制和人事部门组织的法律培训,考试成绩报局办公室备查。每年参加为期15天的法律知识更新学习。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学习任务的完成。
摘要:统计执法是依法行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统计数据的主要来源是基层,基层统计工作的质量会影响到统计数据的质量。基层统计执法工作会影响到统计工作的秩序,能够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有利于提高基层单位的统计能力以及统计服务水平。统计执法是统计行政机关的职权,为统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本文论述的是基层统计执法工作在当前工作形式下的意义。
关键词:统计执法;意义
在当前的工作形式下,做好统计执法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进行统计工作有利于了解经济和社会当前的发展状况,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核心部分,统计数据的质量会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而统计执法是统计法制工作的核心环节,有利于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因此,统计行政机关要做好统计执法的工作,从而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经济健康、长远的发展。
一、 当前基层统计执法工作的状况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统计工作的社会环境和调查对象也发生了变化,统计调查的对象开始逐渐的逃避履行统计义务,大多数都在找借口避开统计工作,认为对他们进行统计工作会损害到自身的利益。因此,在当前的工作形式下,统计工作越来越难做。面对这种状况,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法律来强化统计工作,维护统计秩序。从统计人员的角度来说,依法统计有利于促进各项统计制度的建立,依据相关法律正确的履行责任以及行使权力。而从被统计的人员的角度来说,依法统计能够让他们在法律的约束下自觉的履行统计义务。因此,需要强化统计双方的法制意识并实施依法统计,对被统计者进行严格的统计管理,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统计行政机关可以经常性的开展统计法制教育,提高人们统计工作的认识程度,同时,在进行统计工作中要严格依据法律程序来进行,在日常的统计工作的全过程都要进行统计监督检查。
二、 基层统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统计执法认识不到位。由于《统计法》宣传不到位,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有些单位领导以及工作人员对《统计法》了解的很少,认为统计工作会危害到他们的利益,从而产生了躲避心理。同时,从事统计执法工作的人员多数是兼职,所负责的统计任务比较多,并不能很好的完成统计执法工作。
其次,对统计执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够。虽然每年都会对专业的执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但是培训的时间较短,没有明确岗位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对执法业务知识的培训不够全面,也不够连贯,尤其是在执法程序知识方面的培训。由此造成了只能进行统计执法的检查工作,不能够保证执法检查全过程的合法性。
最后,统计执法缺少物质保障。执法能力会直接影响到统计执法任务的完成。在实际工作中,执法能力并不能满足统计执法工作的需要,统计行政机关没有专门的设置统计执法标识,执法不严谨,导致执法工作效率比较低。同时,缺少一些执法调查取证需要用到的设备,从而影响了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对违法单位的违法问题缺乏违法证据。
三、 基层统计执法工作在当前工作形势下的意义
首先,统计执法工作能够保证基层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统计法是进行统计工作的准则,在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管理体制以及职责、权利义务、统计调查项目等方面都有相应的法律规范。统计法的颁布和实施为统计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利于统计工作的建立,能够巩固、发展和保护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统计执法工作有利于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正确的行使职权。统计工作的独立性促进了统计工作有效、规范的运行。在统计法中规定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拥有的权利,主要有统计调查、统计报告以及统计监督等权利。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依法行使相关的权利时,其他的行政机关以及个人都不能进行非法干涉。同时,各个地区都要根据统计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各种级别的统计调查机构,加强和完善统计机构的建设,从而不断的完善管理体制。另外,在统计法中还明确的规定了调查者和被调查者在统计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被调查者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申报统计资料,当在调查中涉及到了被调查者的隐私和商业秘密时,调查者要承担保密的责任。如果被调查者的秘密被泄漏,调查者将会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任何人不能非法干涉,这样做有利于保证统计工作有效的进行。同时,还为及时正确的完成统计任务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第三,统计执法工作为统计行政机构提供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供法律上的依据。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会直接影响到统计部门的声誉以及存在的价值,统计数据质量的的时效性和及时性会影响到统计数据的自身价值和效力。统计法中明确的规定了统计行政相对人在进行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这样能够消除被调查者的顾虑,从而保证了被调查者可以依据法律及时的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同时,被调查者还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证统计调查及时以及统计数据的质量。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是统计的核心部分,统计工作主要的工作内容就是确保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统计执法的工作也是围绕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来展开的。统计执法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不断提高统计对象的法律意识,改善统计工作的环境,运用统计法规范统计基础工作。同时,还需要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树立正确的依法统计观念。
总结:
综上所述,基层统计执法工作在当前的工作形式下具有重要的意义。做好基层统计执法工作有利于提高统计工作质量,有效的防止虚报、拒报以及伪造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还能够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还能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合理的安排统计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把主要的精力都集中在统计数据的控制和分析上。这样做有利于为社会各界提供基础的统计数据,能够让统计工作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做好统计执法工作能够促进统计工作的全面开展,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作者单位: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统计局)
参考文献:
[1]陈学忠.对统计工作的哲学思考[J].统计与管理,2010(01).
关键词:公路企业;安全培训;意义;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01
安全是公路企业永恒的主题,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公路企业安全培训的内容一般包括: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法纪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典型事故经验教育等等。对公路企业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不仅是有效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素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同时也是每个公路企业应尽的法律义务。
一、公路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意义
1.安全培训是公路企业经济发展的需要。现代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发展带来许多新的安全问题,要求相应的安全技术来满足生产和安全的需要,而安全技术及相应知识的普及则必须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安全培训是掌握各种安全知识,提高抗风险能力的主要途径。只有通过安全教育才能使员工掌握基本的职业安全知识,才能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才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安全教育培训是适应公路企业用工制度的需要。随着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员工的构成日趋多样化。部分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变能力较差。企业安全培训可以有效增强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4.安全培训是公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课题。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可以有效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公路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
1.岗前安全培训不受重视。(1)很多公路企业都对新上岗人员的三级安全培训落实不到位,有的是培训内容不全面,有的是培训时间不充足,还有的甚至根本未经安全培训就上岗。(2)随着公路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一些合同工、临时工相继进入企业,他们当中很大一部分人的文化程度较低,安全意识淡薄,给安全生产教育带来一定的难度。(3)部分岗位变动较大,如离职、上岗、转岗等,多数时候都没有对这些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就匆忙安排上岗,给企业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
2.“三不”现象严重。所谓公路企业安全培训的三不就是指安全培训的不规范、不坚持和不重视。(1)不规范:有的以操作技能培训代替安全培训教育;有的以一级培训代替三级教育培训;(2)不坚持:安全培训无计划无安排,断断续续,甚至长期不开展;(3)不重视:培训心态不端,有的把培训当任务,可有可无;有的把培训当福利,乱开支。
3.安全培训方式过于传统。很多时候的培训工作都是不问需求,不挑对象,不计成本,不讲效果,只求完成任务。事实上,目前的培训方式有很多,比如说演讲式、广告式、竞赛式、会议讨论式等等。
4.安全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培训的内容没有根据社会发展的需求进行及时有效的改进和跟进,没有进行科学的培训规划和必要的需求分析。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的重要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对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使参培者真正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
5.安全培训投入资金少。由于企业对安全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就不可能对安全培训投入较多资金,也不可能组织专门时间来聘请专职的培训人员对员工进行集中培训。少数企业认为又是上级部门想赚钱,不愿将应培人员送培,不重视员工安全素质的提高,舍不得花经费。
6.缺乏考核评估机制。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的效益。由于缺乏有效的评估机制,安全培训的效果就得不到及时检验,只能体现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风险。
三、改善公路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对策
1.加强安全培训意识,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首先,公路企业领导要重视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培训出安全、培训出效益的观念。抓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其次,要健全安全组织体系。(1)要健全安全机构,解决好经费问题;(2)单独设置安全专管机构并配备职安全人员;(3)安全机构要纵横交织形成网络,既要依靠专职安全员的管理,又要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
2.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立法执法。首先,各企业要积极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培训制度,明确时间、内容及责任部门、责任人员等,确保安全培训工作规范组织与实施。其次,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立法和执法,制定些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与国家法律相配套的地方安全生产法规和细则,以便对企业进行法律约束,规范企业行为。再次,执法监管部门应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作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点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要求,加大监管力度。
3.培训形式与方式的多样采用。(1)由于职工的理论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参差不齐以及岗位职责的差异,直接影响其接受能力,加上不同阶段需要了解不同的安全知识,所以在培训中要注意职工的差异,多形式地开展培训。(2)安全培训常用的方式主要有十种:授课附加研讨的方式;广告式;演讲式;会议讨论式;竞赛式;出版物式;声像式;文艺演出式;展览式以及学校正规、系统教学的方式。
4.安全培训内容要力求创新。要结合公路企业的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安全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安全培训内容要按照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来设置,既要切实抓好安全理论学习,又要抓好经济、科技、法律及相关专业技术的学习教育,做到相互贯通、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5.加大培训经费投入,加强培训效果考核。(1)职工安全培训工作的好坏,经费投入是先决条件。要做好公路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就必须加大培训经费的透入。(2)把安全培训的考核结果与干部职工的提拔和使用结合起来,使之成为促进干部职工安全学习的有效手段,进而提高职工安全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安全培训工作一个永恒的话题,我们必须认识到公路企业安全培训的意义,认清目前安全培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围绕公路企业生产和安全管理实际,设计针对性培训方案,改进培训方式,运用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效果,从而促进公路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一、指导思想
以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进程,全面提高师生法律素质,紧密结合普法规划,以“弘扬法制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使广大青年学生树立崇尚法律的观念,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广开教育渠道,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坚持课堂主渠道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校与规范办学相结合,全面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推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普法的对象及主要内容
1、学校领导。根据学校特点,以学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治安管理条例》、《校长行为规范》及依法治校的有关文件为主要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校、依法决策、依法规范办学的能力和水平。
2、教师。以学习《教师法》、《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集中培训,聘请专家讲座、学法考试等形式,提高教师法律素质及依法执教水平。
3、学生。以学习《宪法》、《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治安管理条例》、《中学生行为规范学校》等教育内容为重点。学校将
广泛开展以课堂教育、法制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节目、模拟法庭、板报、校报、主题班会、参观法制教育基地和德育基地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法制教育。通过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树立守法观念和权利、义务观念,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聘请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讲座,通过实际案例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三、组织保障
(一)指导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统一;把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出发点,大力推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把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促进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深化我区农业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农业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大农业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长期和谐稳定,促进我区三农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全面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6月—7月)。制定创建区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方案;召开全局职工和各镇农技站负责人参加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安排部署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二)全面整体推进阶段(2014年8月—11月)。根据实施方案,各股站要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创建工作;要结合农业依法行政的特点,强化各项措施,突出抓好农业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土地承包纠纷调处等重点工作,维护城乡居民合法权益,强力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三)自查总结阶段(2014年12月)。对照各项目标任务,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验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按区上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区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三、工作重点及主要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法治学习制度。组织全体职工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依法治区宣传教育学习活动,集中学习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省依法治省纲要》、《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区依法治区2014年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和省、市、区领导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
2.建立健全依法执法制度。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原则”,执法部门系统学习、掌握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法律顾问机制,在农业生产和土地确权等方面切实发挥法律顾问、政策指导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宣传培训
1.培训职工。定期举办农业法律法规培训会,举办农产品安全及农药使用技术专题培训会,切实提高全局职工、各镇农技站技术人员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知识水平。
2.开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围绕农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编印农业法律宣传资料,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对广大农民重点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农资识假辨假知识,农民维护自身权力知识;对农资经销人员重点培训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3.加大重点生产领域的宣传培训。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深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上门宣传教育服务,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水平。组织农业执法人员深入农资生产企业、农资批发企业开展上门宣传服务,重点宣传守法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其法律知识和自律意识。
(三)加强农业执法和监管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重点领域的监管,重点监管蔬菜、茶叶、水果、水稻等基地的生产环境条件;对生产过程、市场准入进行监管;加大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和安全期监管,坚持不合格农产品不进入市场。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2.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重点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违法行为,开展农资打假活动,严格管理农业生产上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销售和使用。
3.加强农民负担监管。要严格监督向农民乱收费,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向村集体乱摊派等行为。
4.加强土地承包纠纷调处。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对群众上访的土地纠纷问题,要深入实际进行调查,依法依政策进行调解,化解矛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了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大力推进依法统计,根据《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和省、市、区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统计是加强经济和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性基础工作,真实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对于区委、区政府正确分析形势、实行科学决策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也是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基本保障。深入开展统计法律行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关注度,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法规意识,促进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履行职责、优化统计工作环境、规范统计工作秩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都会起到积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区统计执法检查动员会议的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列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列入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的学习培训内容,融入到普法考核验收工作中,精心组织,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法规意识,为统计工作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注重特色,突出重点,大力推进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是保障统计工作的根本依据和准则。在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中,要围绕《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开展宣传,重点是围绕新修订的《统计法》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新方法,不断提高社会各个参与主体的统计法律意识和贯彻落实统计法的自觉性、主动性,使《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各项要求能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平时的学法用法活动中,把《统计法》和《处分规定》作为领导干部“两月学一法”的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系,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领导干部开展《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的责任意识,自觉依法领导和支持统计工作,切实维护统计工作的独立性。
要进一步加大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统计人员是推进依法统计的主体,要在统计系统内部深入持久地开展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学习宣传,开展学习《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知识竞赛和征文评比活动,不断提高统计人员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的主动性,提高其基本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统计、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
要加强全社会特别是各类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统计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关联千家万户,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法规意识对于统计工作十分重要。要把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到全社会年度法制宣传的整个工作中去,全面谋划,精心组织,运用多种形式,利用一些重要的节日,采取社会各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和措施,开展广范围、全覆盖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各个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公众进一步明确其在统计活动中的责任和权利,自觉主动地履行统计法定义务,为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加强协调配合,积极营造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既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一项紧迫任务。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以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要集中力量,统一时段开展《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通过举办学习班、专题讨论、征文评比、知识竞赛、开设宣传橱窗、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持续掀起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热潮,为顺利推进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加强领导,确保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