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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保洁要求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7 10:00:0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环境卫生保洁要求,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环境卫生保洁要求

篇1

关键词:建立稳定性 环卫保洁队伍

一、加强对做好环卫保洁招聘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1、做好环卫保洁招聘和管理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市容的需要。建设和营造整洁的环境,是适应建设“四个中心”国家战略和实现“两个率先”的需要。环卫保洁在建设和维护良好环境工作中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做好环卫保洁招聘和管理工作,是提高环卫水平的重要环节。在实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过程中,广泛开展以参与、维护为导向的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环卫保洁的主力军和示范作用,是提高自觉维护自然和生态环境自觉性的有效途径。二、正确把握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1、指导思想做好环卫保洁的招聘和管理工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容貌的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需要,紧紧围绕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健全组织,整合队伍,合理使用,完善管理,进一步推进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努力为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2、工作目标以推进环境卫生保洁项目实施为载体,以整合生活垃圾收运队伍为基础,以实现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努力实现环境卫生保洁队伍的规范化管理新要求,使市容市貌达到良好水平。

3主要任务。(1)健全环境卫生组织管理体系。切实发挥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及管理组织,在维护环境卫生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作用。市级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协调和指导开展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要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办公室,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指导成立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社,统筹协调环境卫生保洁员的招聘和培训工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承担对环境卫生保洁员的具体招聘、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2)组织开展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环境卫生保洁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定期启动拟录用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试工作,要求做到未培训和考试不合格者不上岗。(3}整合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在组织实施环境卫生保洁员招聘工作中,结合环境卫生保洁岗位苦、脏、累的特殊性要求,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整合原有生活垃圾收运队伍。对已在岗尚未领取政府退休补贴金人员,身体状况能适应岗位要求的生活垃圾收运、道路保洁人员,经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应优先列为录用对象;新招聘人员应符合: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经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4)规范环境卫生保洁员动态管理。应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员辞职、辞退和自动离职等相关制度,实行动态人事管理制度(一人一档);建立对环境卫生保洁员的绩效考评机制,并纳入对市容环境卫生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以形成有利于发挥环境卫生保洁员积极工作的激励机制。

篇2

一、村级环境卫生工作标准

1、垃圾收集、清运及时,垃圾桶周围无生活垃圾;垃圾桶无破损现象;无焚烧垃圾及树叶、杂草等现象。

2、村庄内外无垃圾死角、无“三大堆”,房前屋后及村内空闲地无堆积杂物,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3、进村路、连村路及村内大街及巷道路面干净整洁,路边无垃圾,绿化带无杂乱枯枝乱叶。

4、村属地管理范围内河道、沟湾边岸整洁无可见垃圾,水面无漂浮垃圾。

5、村外周边、进村路、连村路、种植区、养殖区、林带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尤其要没有白色垃圾(方便兜、塑料袋、泡沫、岩棉等),实现村域范围内环卫保洁无缝覆盖。

二、保洁公司(保洁人员)职责

1、按照环卫工作标准和要求,配全环卫保洁人员,配齐垃圾桶等设施。

2、负责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村内主要街道做到每日1普扫,村内及村外200米范围内做到每日捡拾2次,村域内无卫生死角及零散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3、负责组织村内保洁人员教育培训,制定保洁人员工作制度,负责保洁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及具体工作安排。

4、适当提高农村环卫保洁人员工资,确保保洁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提高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5、保洁人员要统一服装、规范着装,配备保洁车、扫帚、铁锨等配套保洁辅助工具,并负责辅助工具的日常管理、维护。

三、村两委职责

1、村两委是本村环境卫生工作责任主体,负责村容村貌治理和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泼乱倒及“三大堆”问题清理整治,妥善处理建筑垃圾、生产垃圾。

2、村两委要成立村级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一名专职环境卫生管理员,全面负责本村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该管理员由村两委成员担任,并在村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

3、村级管理员主要负责保洁公司和村内日常保洁中遇到的难点和推诿扯皮等问题。

4、村级管理员要协助镇城管环卫办公室对保洁公司进行监督考核,每天至少巡察2遍(村居环境卫生),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城管环卫办公室和保洁公司,并监督整改落实。

5、村两委不能干涉保洁公司内部人员管理问题。

四、各责任区职责

1、按镇政府要求,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逐村排查、摸清底数,联合整治、集中验收,重点治理农业生产垃圾(小麦、玉米秸秆等)、农村“三大堆”以及垃圾死角等。

2、每责任区确定一名专职环境卫生督导员,全面负责本责任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对村级环境卫生管理员进行管理督导,并协助镇城管环卫办公室做好城管环卫相关工作任务。

五、城管环卫办公室职责

1、具体负责全镇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及镇村容貌整治达标整治工作。

2、按照镇农村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及村级环境卫生管理考核细则,对各村和保洁公司进行监督考核。同时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一周一检查、一月一通报。

篇3

为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省级小城镇建设,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彻底整治农村“脏、乱、差”现象,全面提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着力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幸福指数。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邵政发[年]1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和城乡卫生环境卫生清洁春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全市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动手、条块结合、镇村主抓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一步改善我镇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我镇建设省级小城镇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环境卫生,宣传健康环境理念,增强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三、整治内容及其要求

1、主要整治内容:清除主干道及各村居的卫生死角,整治沿富屯溪两岸随意倾倒生活垃圾行为;组织清理房前屋后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家禽家畜实行圈养,污水粪便统一排放;及时清理垃圾积存,疏通沟渠,清理坑塘及室内外环境卫生;组织力量,集中清理影响辖区环境卫生的重点地段,如镇村结合公路、内河沿线及各向外出口周边环境卫生;清理镇区所有公厕,做到坑位清洁、无污水横流、清除“四害”、环境整洁。

2、进一步完善环卫管理制度,加强督促检查、评比,责任到人,完善保洁网络,做到保洁区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及时清除卫生死角。

3、加大宣传力度,发放《门前三包》及《致镇广大村(居)民的一封信》等宣传品,做到家喻户晓,努力营造人人爱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4、镇区成立环卫队伍,配备环卫运输车辆和保洁人员,负责将所清理的垃圾全部分类回收到垃圾焚烧厂,严禁辖区内单位、个人向沟渠和沿溪两岸倾倒垃圾。

四、行动内容安排

第一阶段(年.3.15-年.4.15)

(一)目标:健全机构、组织发动、清除垃圾污水、清洁公厕使各村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

(二)做法:

1、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全面协调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综合整治方案,议定具体措施。

2、召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动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各村(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搞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4、镇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并带领机关、企事业干部、村(居)群众、学校师生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全面抓好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5、各村(居)挂点领导和挂村干部要认真督促各村做好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镇区主干道环境卫生由镇建设站负责整治;次干道及巷道由所属村(居)负责整治。

6、健全机构、配齐环卫工作人员。按要求组建镇区环卫队伍和庄上新村保洁员。

7、完善设施。在4月10日前按任务要求完成垃圾围的建设,并购置垃圾桶、果皮箱。

8、落实环境保洁。各保洁区域有专人、分片、分段、包干负责。

9、镇区公厕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做到无臭、粪坑不溢满,地面、坑位清洁、无污水横流。

10、常年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评比活动。

第二阶段(年.4.15-年.4.30)

(一)目标:广泛动员群众在房前屋后、庭院内外翻盆倒罐,清除容器积水、卫生死角,填堵漏洞、抹平缝隙,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以各村(居)为单位扎实开展以灭鼠为主的除“四害”药物防制活动,有效降低“四害”密度。

(二)做法:

1、充分协调各村(居)、各职能单位发动群众,落实除“四害”工作人员和经费的问题。

2、实行辖区和单位领导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学校都要有一位领导来抓除“四害”工作,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3、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行动、统一时间、统一药物、统一方法”五统一的要求,清除“四害”,不留死角。

4、各村(居)、单位按照要求配齐除“四害”管理人员,负责落实除“四害”工作。

第三阶段(年.4.30-年.5.31)

(一)目标:设施完善、保洁到位、制度健全、成果巩固、卫生监督评比使全镇环境卫生面貌得以持续改善。

(二)做法:

1、各村(居)要按每百人建设一个垃圾围(桶)的配置标准建设垃圾围并投入使用,镇区和朱坊村新建两座公共厕所,5月20日前完成改厕任务,在镇区、村(居)显眼处设置宣传栏和广告牌。

2、各村(居)每千人配置一个专职保洁员,每天按规定的路线、地段、时段进行环境保洁,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垃圾围(桶)不溢满,保持基本无蝇、无鼠。

3、制定清扫保洁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按“门前三包”的要求督促群众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督查小组不定时对各村(居)的生活区、沟渠河道、背街小巷、道路进行随机抽查、拍照曝光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4、全镇开展“保洁先进单位”和“卫生之家”评比活动,形成一批“保洁先进单位”、“卫生之家”,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卫生后进的村(居)给予通报批评。

5、适时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及时协调解决各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存在的缺陷和问题。

五、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是镇党委、镇政府为扎实推动省级小城镇建设、全面提升对外新形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村(居)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解指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2、广泛宣传,提高农民环境意识。在抓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同时,要重视教育村民、培训村民,既要通过宣传让村民充分认识搞好环境的重要性和环境污染的危害性,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人人讲究卫生,人人维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篇4

第二条 县城区的环境卫生参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要求管理,其余乡镇、村(居)参照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要求管理。

第三条 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建立县、乡镇、村(居)三级管理网络,县城中心区主要街道、中心广场保洁的管理工作由县环卫所负责,其余区域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县职能单位主要领导、各乡镇长、村(居)委会主任是环境卫生第一责任人。环境卫生工作列入年度乡镇工作实绩考评的一项内容。

第四条 县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

会议研究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成员由县政府办、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卫生局、行政执法局、工商局、爱卫办等部门和各乡镇一名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规划建设局,县政府办一名副主任作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县规划建设局一名副局长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指导和监督乡镇、职能单位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开展日常巡查和工作检查,向相关部门提出乡镇环境卫生年终考评结果的意见建议,协调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有效开展。

第五条 全县城乡生活垃圾要达到统一收集、定点存放、定时清运、科学处理的要求。城区生活垃圾建立“户集、社区居委会清扫和收集、县中转和处理”的模式,其他乡镇、村(居)建立“户集、村(居)清扫和收集、乡镇中转和处理”的模式。

第六条 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确保辖区内无可视垃圾,干净卫生,做到道路路面、草坪、绿化带、路面两侧、群众门前屋后、公共场所等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污迹。

(二)确保辖区内环境秩序整齐有序,美观大方,做到道路两侧、走廊通巷、公共场所、群众门前屋后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摆摊设点。

(三)确保辖区内溪流、沟渠、水塘、道路两侧水沟无淤积、垃圾、杂物。

(四)确保城区、镇区主次街道街景立面美观,交通秩序良好,车辆停放整齐,“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

(五)按规定禁养或圈养家禽家畜。

第七条 县、乡镇、村(居)要把宣传和教育工作贯穿到环境卫生建设的全过程,增强广大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管理。

第二章 乡镇、村(居)管理责任和要求

第八条 各乡镇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查。

第九条 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辖区环境卫生工作,配置专兼职环卫管理工作人员,成立一支环境卫生监督检查队伍,具体负责镇区和村(居)日常的环境卫生工作。

第十条 各乡镇要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镇、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奖罚的依据。

第十一条 县城中心区社区按国家建设部关于《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要求配备环卫保洁队伍。城区其他社区要建立一支满足日常保洁、垃圾转运、垃圾处理需要的环卫队伍,保洁人员实行镇聘,社区居委会管理。

第十二条 其他村(居)要按人口的1-2‰配备一支满足日常保洁需要的环卫保洁队伍,配备日常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员,配置满足村庄垃圾收集需要的垃圾池或垃圾箱。

第十三条 城乡保洁工作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的保洁责任制。县城区主要街道、公共场所推行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实行全日保洁制度,其他乡镇商业文化街道、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实行10-12小时动态保洁制度,村(居)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实行8-10小时动态保洁制度。

第十四条 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各类制度,包括乡镇领导干部包片包村制度、工作岗位责任制度、镇区卫生保洁责任制度、检查评比通报制度、考评奖惩制度等。

第十五条 加强城乡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城区主要街道两侧每50米左右设1个果皮箱,居民区每60-80户按服务半径50米设置1个垃圾箱。其他乡镇镇区商业文化街道和公共场所按间距50-100米设1个垃圾桶(箱),主、次道路按间距100-200米设1个垃圾桶(箱),建设一定数量的垃圾屋。要求全县城乡居民、商店、农户垃圾袋装化或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并定时定点投放。

第十六条 各乡镇垃圾收集手推(拉)车、垃圾转运车、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焖烧炉)等环卫设施建设要满足日常垃圾收集、转运、处理需要。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车配用电子喇叭提醒居民定时投放。

第十七条 各村(居)委会是辖区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集和村容村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有一套村(居)主要领导干部参与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村(居)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立村(居)干部包片、包组、包段的卫生责任制。

第十八条 村(居)要制定实施环境卫生管理的村规民约,建立主次村道和公共场所的保洁制度,群众门前屋后的保洁制度,合理有效的卫生保洁经费筹措制度,保洁工人招聘、辞退、处罚和奖励制度,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制度。

第三章 部门管理责任和要求

第十九条 县财政局负责为环境卫生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按要求管理和支付环境卫生建设专项经费。

第二十条 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做好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公共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做好城区公共绿地的日常保洁和养护管理工作,及时修复城区损坏的环卫设施,加强对城区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的管理,指导乡镇做好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做好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和管理,指导城乡做好垃圾处理费征收和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环境卫生执法和督查工作,抓好城区街道“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查处城区乱搭乱盖、乱拉乱挂、乱摆摊设点、摩托车辆乱停乱放以及乱扔废弃物、垃圾等行为。

第二十二条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指导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居)活动,加强对餐饮业、经营性公共服务场所、医疗垃圾等的卫生监督和管理,开展卫生健康教育促进活动,组织城乡除“四害”统一行动。

第二十三条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开展环境卫生宣传和教育活动,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学生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动员广大师生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县广电局通过广播、电视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管理,对严重损害、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给予曝光。

第二十五条 县工商局负责审批城乡户外商业广告,配合有关部门对各类市场、工商企业、沿街集市摊点的综合环境卫生管理,督促沿街商店“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

第二十六条 县公路分局负责城乡所管辖公路路面的保洁工作,及时修复损坏的路面,搞好公路沿线的绿化和广告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县交通局负责所管辖公路路面的保洁工作,抓好各汽车站的环境卫生,加强对洗车店、机动车维修店的环境卫生管理,指导乡镇做好农村公路的保洁和农村道路的硬化工作。

第二十八条 县环保局负责对城乡污染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村(居)做好污水的处理,加强城乡环保的执法工作。

第二十九条 县水利局负责城区主河道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城区人工湖水面的漂浮垃圾,指导和协调乡镇做好溪流、河沟的保护和治理工作。

第三十条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加强城乡交通秩序管理,依法查处违章停车、闯红灯、违法行驶等行为。

第三十一条 县旅游局负责城乡A级景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以及周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县经贸局负责市场服务中心所属城区各集贸市场的卫生管理,确保集贸市场及周边秩序良好、整洁卫生。

第三十三条 县农办负责抓好新农村建设工作,把环境卫生建设作为村容村貌整治的重要内容,指导农村做好净化、绿化和美化工作。

第三十四条 县民政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抓好城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措施。

第三十五条 县环卫所负责城区垃圾的清运和处理,做好城区主次干道的洒水和县城中心区主要街道、中心广场保洁的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好城区环卫设施的配置和维护,及时收集城区果皮箱的垃圾。

第三十六条 其他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要结合各自职能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加强环境卫生的宣传和教育,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所在区域、办公场所及周边环境干净卫生、整齐美观。

第四章 环境卫生资金投入

第三十七条 建立完善县、乡镇、村(居)三级环境卫生投入和城乡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收费机制。

第三十八条 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配套乡镇、村(居)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垃圾运送、处理的补助。

第三十九条 全县城乡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交通营运工具、常住人口,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四十条 县城中心区社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县自来水公司按月代征,先试点再推广,未用自来水的居民户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征收。

第四十一条 城区内的其他村(居)、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场服务中心、物业管委会按县政府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实施办法落实收费工作。

第四十二条 各乡镇、村(居)要将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计划,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辖区环境卫生建设。

第四十三条 各乡镇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开征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可参照县政府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各村(居)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于垃圾的清扫、收集和转运。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拒缴或拖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对不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38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必须带头按标准准时缴纳垃圾处理费,并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社会捐资赞助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考评

第四十六条 城乡环境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分别制定城区社区、各乡镇环境卫生检查考评标准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 城乡环境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坚持日常巡查城乡环境卫生制度,检查管理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简报》、电视或向相关单位通报巡查情况。

第四十八条 城乡环境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巡查发现的和群众举报的环境卫生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和处理,被督促单位必须按要求落实。

篇5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组织和发动广大干群,集中对全镇19个行政村、1个渔业社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综合整治,确保在较短时间内使村容村貌、镇容镇貌发生明显变化,努力营造清新、整洁、舒适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整治内容

1、市场保洁区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理大街小巷垃圾,落实临街门店“三包”责任制,大力整治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现象,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整治标准:达到《区五乡镇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承包合同》的养护保洁要求,具体作业标准详见《区五乡镇道路保洁作业质量标准及考核扣分标准》;动态保洁时间内,保洁责任道路(区域)内无垃圾废弃物,各种明显杂物路面废弃物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街道两侧无出店经营、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现象;临街建筑立面整洁美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无乱写乱画和牛皮癣广告。

2、村庄环境卫生整治。

(1)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治。按标准配足配好各类环卫基础设施,全面清理村庄内外垃圾,清除村(居住小区)及居民庭院内外零乱堆放、乱搭乱建、乱挂衣物等现象,拆除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实施绿化、亮化工程。

整治标准:达到8小时保洁标准;村内垃圾中转站、垃圾桶、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村内无卫生死角,无乱扔乱吐现象,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和白色污染,无收运不及时的垃圾;无残垣断壁、无私搭乱建、乱摆乱放、乱停乱靠现象;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和居民庭院绿化。

(2)街巷路弄环境卫生整治。整修街巷路弄路面,集中清理村内道路两旁垃圾和杂物,整治村内主要道路两侧私摆乱设、乱停乱放现象,实施绿化、美化工程。整治标准:达到8小时保洁标准;路面整洁,无破损,无积水、无积泥、窨井沟槽畅通干净;街巷路弄及两侧无垃圾、无卫生死角;主要道路两旁有绿化苗木,绿化带内无果皮、烟头、塑料袋等杂物。

(3)公厕环境卫生整治。全面做好对村内现有公厕设施的检查、维修,开展公厕除臭、除污垢、除四害“三除”行动,落实公厕保洁员公示制。整治标准:达到一日三洗保洁标准;现有公厕设施完备,指示标识醒目清晰;专人管理,保洁员上墙公示;内外环境整洁,无臭、无蝇、无溢渗、无污渍、定期消毒。

3、镇村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抓好镇区重点市场(五乡集贸市场、宝幢菜场)、村级菜场及市场周边的环境整顿工作,加强市场内外秩序和环境卫生的动态管理。整治标准: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活禽销售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理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市场及周边环境无乱停放、乱张贴、乱搭建、乱设摊、乱堆放、乱倾倒等不文明现象。

4、河道环境卫生整治。通过市场化运作,全面清理镇区河道内外的垃圾,拆除沿岸乱搭乱建的建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整治标准:镇区河道水面清洁、岸坡整洁,做到水面无漂浮物(杂草)、河中无障碍物、沿岸无垃圾。

三、方案实施

(一)组织准备、宣传发动(3月1日—3月15日)。制定五乡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各项工作;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整治活动的积极性,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形成全民参与的活动热潮。

(二)调研部署、组织实施(3月16日—3月22日)。各行政村(社)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的调查摸底工作,集中对村庄内外环境卫生突出问题汇总梳理,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和工作进度;落实各村(社)环境卫生责任包干相关事宜,做到区域划分明确、人员职责明确、奖罚机制明确(具体要求见附件四);召开村级动员会议,对各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统一思想,明确要求。

(三)集中力量、综合整治(3月23日—4月22日)。根据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和日程安排,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对镇区内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整治,确保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消除,村容村貌、镇容镇貌得到明显改善。

(四)整改落实、完善提高(4月23日-4月30日)。镇环境卫生督导组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各行政村(社)的“自查”、提前通知的“明查”、不定期的“暗查”的“三查”形式对各村进行督查考核,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真正做到环境卫生无盲点、无死角。

(五)考核巩固、长效管理(5月1日-12月30日)

镇政府组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对各行政村(社)进行考核、评分和排队,对本次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此后,按照《五乡镇各行政村(社)环境卫生检查标准》,镇政府每月组织1-2次明查暗访,年底汇总后确定村级目标考核中环境卫生最终得分。同时,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镇村两级联动的长效管理机制。

各行政村(社)、农村工作指导员根据《五乡镇各行政村(社)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日程安排表》(见附表一),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各行政村(社)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出发,把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行政村(社)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制定方案,亲自安排部署工作,亲自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农村工作指导员要深入工作一线,督促所联村和村干部开展工作,确保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村干部要切实担负起环境卫生主体责任,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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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区开展城乡卫生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深入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为抓手,以创建文明城区、乡、村和适宜创业发展的生活居住环境为目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进一步加大城乡环境建设力度,创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机制,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大打一场城乡环境卫生翻身仗,努力塑造清滞卫生、环境优美、文明向上的新形象,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和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建设和管理,达到:全乡人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养成讲卫生、守秩序的良好习惯,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机构健全、运行高效、责任落实、管理到位;环境建设投入不断加大,环境卫生设施逐步配套完善;城乡环境整洁、有序、优美,路净、水清、气新、墙洁、灯明、树绿、花香、景美。展现宜居、魅力的新形象。

(二)春节前目标:经过二个多月时间的集中整治,城乡各个角落长期堆积的垃圾全面清运处理,卫生死角彻底清除;群众的文明素质、卫生意识有所提高,乱扔废物、乱倒垃圾、乱烧垃圾的现象得到遏制和纠正;日常清扫、保洁、转运、无害化处理落实到位,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为全乡人民和回乡省亲的乡亲欢度新春度佳节,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祥和的环境。

三、整治要求

(一)集镇的主要干道、居民区的主次干道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要按照《区环卫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综[]209号),不折不扣认真组织实施到位。各村要监督环卫作业服务人员,认真履行环卫作业服务承包合同的义务,确保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的质量。

(二)各村要按照省、市、区、乡关于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制定一整套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各村要按照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工作目标,制定完善《村民环境卫生公约》、《村庄环境卫生保持制度》、《保洁员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员职责》、《公厕垃圾收集池等环卫设施管理规定》等村规民约,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2、组建一支农村专职保洁队伍。各行政村要招聘身体健康、胜任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保洁员。保洁员数量根据村域面积和人口数量确定,原则上每千人人口聘用保洁员不少于2人。每个村应与保洁员签订工作责任状,明确工作责任范围、工作标准、工作时间(每天清扫保洁时间一般不少于12小时)、工作报酬等,并为保洁员配备必需的保洁工具、运输车辆及防护用品。

3、建设一批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设施。各村要根据实际需要,建设一批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池、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点每5-10户建一个,服务半径50米左右;每个行政村原则上在交通便捷的位置设立3-5个垃圾收集池。

4、建立一个合适的垃圾处理运作模式。根据我乡的实际,目前各村以行政为单元,按照“统一收集、应地分类、综合处理”的模式。禁止垃圾乱堆乱倒的现象发生,待焚烧炉建成后,统一处理。

四、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年12月10日-12月20日)广泛宣传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动员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不断提高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各村要结合各自的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突击整治阶段(年12月21日-年月28日)。各村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全面清理长期堆积的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各村主次干道、居民区按照《区环卫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全面推行市场化运作;村成立完善保洁队伍,认真落实清扫保洁制度,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巩固提高阶段(年月日-11月30日)。各村按照整治要求,认真抓好保洁制度的制定完善、保洁队伍的配齐配足、环卫设施的建设、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落实,督查考评制度的建立完善,形成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四阶段:考核评比阶段(年12月1日-12月31日)。在每月督查考评的基础上,由区政府组织配合考核验收小组,对各乡镇、村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结果计入绩效评估成绩,并评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先进乡镇、村若干名,予以通报表彰。

五、经费保障

农村村庄垃圾整治经费按照“民办公助、分级负责”的形式进行筹措。一是人口在1700人(含1700人以下)的村庄,由市、区两级财政每个月分别补助500元清扫、清运费用;人口超过1700人的村庄每超过100人,市、区每年分别增补150元。市、区补助款主要用于各村垃圾清扫、清运补贴,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合格的给予拨付补助款。二是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垃圾整治工作的通知》(政综[]10号)精神,各村按照“一事一议”规定,按每人每月征收1元垃圾处理费标准向属地住户片收农村垃圾处理费。乡镇企业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政综175号)要求,征收垃圾处理费。三是各乡镇、村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家、个体经营户,捐款捐物扶助农村垃圾整治工作,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年新列入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10个村,新建垃圾收集池的,按原则规定给予补助。

六、具体措施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领导,协调和督促,形成合力,推动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乡政府决定成立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协调日常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机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营造气氛。各村要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以及印发宣传单等载体,积极宣传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的目的、意义,结合开展创建文明村,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培养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自觉遵守卫生管理、门前三包制度,自觉做好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和绿化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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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工作目标:乡风文明、镇(村)容整洁。

健全管理体制

(一)成立领导机构

成员:由各个下片片长和15个行政村及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镇环境卫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召集日常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城管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等4位,并由陈平英具体负责各种材料收集汇总上报。

(二)建立完善长效保洁体制

建立从镇环卫长效保洁工作领导小组——镇环卫督查组——村(社区)环卫督查员——村(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员,逐级签定长效保洁责任状。主要是采用镇级督查、村级巡查、保洁员收集保洁、专人清运,各负其职。

(三)运作方式

分片区分段包干,由专人清运——专人保洁——村巡查员巡查——镇督查组督查组成层层负责制;考评制度对清运人、保洁人、巡查员及对应各包片包组的镇、村干部进行考评、奖励、通报整治,形成长效管理,提高全镇各村的环卫保洁水平。

分阶段分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时间:2010年3月15至3月31日

主要通过各种会议、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栏等方式向群众说明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的意义和必要性;发放致全体村民的一封公开信,引导和号召全体村民积极行动起来,自觉保护环境卫生;宣传单、标语、公开信和横幅的制作由镇政府统一制作发放,其余由各工作片各村负责实施。

(二)2010年4月1至4月15日各村、居委会上报需要配备的软硬设施,如需要配套的清运车辆、垃圾池、垃圾桶或保洁人员等;

(三)2010年4月16至5月31日完成村(社区)环卫督查员和村(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员的聘任工作;完成硬件配套设施安装(主要是垃圾池的的设立或分类垃圾桶的设立;责任牌监督牌的设立;

(四)2010年6月1日起长效保洁机制正式开始运转。

资金保障

1、经费预算

总人口:70465人;应收取垃圾处理费:2113950元;年保洁费用:1729635元。(各村、居委会长效保洁资金预算表附后)

2、经费筹措

由四部分组成:在市、区两级政府配套的基础上,镇政府专项经费,各村按人员比例收取保洁经费,共同筹措。

严格考核

1、由镇环境卫生治理领导小组督要各村的长效保洁工作情况,严格按环卫考核(细则)[长效保洁考评办法另行制定]进行考核、评比,各工作片负责对各个管辖村进行定期巡查、不定期检查,各片要建立检查台账,每次检查的材料必须收集完整,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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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对象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组织管理、环卫保洁、秩序管理、卫生费收交和使用。

(一)组织管理

1.街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督查制度,每周由班子人员带队开展社区环境卫生督查不少于一次。要求情况明,督查措施到位。

2.社区建立每日环境卫生巡查制度。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社区工作者按照责任区域分工每天巡查不少于两次,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治措施。

3.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社区全年举办卫生知识和健康教育全年不少于12次,利用宣传阵地出刊宣传教育不少于6期。

4.年度除“四害”工作落实到位。

5.街道、社区爱卫会工作有计划、总结,每月工作有安排,市区重点工作部署及时到位。

(二)社区保洁

1.保洁时间:社区路面保洁时间每天不少于12小时(5—17时,夏天:5—19时)。第一遍清扫在上午8时前结束,并清理垃圾,8时后巡回保洁。

2.保洁质量:要求达到“五无、五净”标准,即无零星垃圾、无积泥、无积水、无污物、无堵塞窨井盖沟眼;路面净、窨井盖眼净、边角净、花坛及周围净、隔离带净。

3.楼道保洁质量标准:楼梯扶手每周擦洗两遍,楼道每周打扫两次,要求楼道干净、无蜘蛛网、扶手不积尘,垃圾及时收集。

4.垃圾桶管理:垃圾桶摆放整齐有序、干净整洁、盖桶相连,垃圾桶每周清洗两次,如发现破损应及时同社区居委会联系,予以更换。

5.保洁器具管理:保洁人员应珍惜保洁器具,并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损坏。

6.保洁人员行为规范:保洁人员应自觉遵纪守法,文明保洁,礼貌待人。在保洁时段内保洁人员除用餐(午休)时间外,不得擅自离(脱)岗。有违法行为的及时解聘。

7.其它:群众举报或新闻媒体爆光,经查实属主观原因的;在区以上组织检查考核中失分的。

(三)市容环境与秩序

1.社区内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无乱堆放现象;

2.小区内无乱挂、乱拉管线、乱晾晒物品现象;

3.小区内墙面上无乱写、乱画、乱贴现象,对乱张贴、乱喷制的小广告及时清理并实施长效管理;

4.小区内无饲养禽畜、违反“禁放”、种植蔬菜等现象;

5.小区内杂物整理、停车规范。

(四)卫生费收交和使用

1.街道、社区卫生费收交达到全区平均数。

2.街道、社区卫生费(含上级补助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考核办法

1.每月由区社管办牵头组织人员对社区环境卫生进行督查,以百分考核形式对社区环境卫生进行综合评分。

2.区社管办每月将社区环境卫生考核情况反馈给街道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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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环境卫生工作汇报材料)

近年来,______区始终坚持将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专项推进与全面治理相结合,载体推动与常规管理相结合,建立了“八有八统一” 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机制,即:层层有机构,处处有责任,投入有保障,活动有载体,管理有规范,行为有监督,绩效有考评,优劣有奖惩;经费统一拨付、设施统一配备、人员统一管理、待遇统一标准、绩效统一考核、垃圾统一处理、整治统一行动、四害统一防制,达到了辖区责任全覆盖、处处有人管、视野无垃圾、位次保第一的预期效果。我区环境卫生工作始终保持全市领先地位,综合考评成绩连续14次在全市排名第一,被授予河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先进区,先后获得了全省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先进单位、全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先进单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优秀单位、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环境卫生治理先进单位和全市农村改厕工作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一、建立保障机制

为确保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______区建立五大保障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了领导力量不减、工作机构不撤、人员队伍不散、工作格局不变,并适时顺应情况变化和新的矛盾问题,不断调整和创新整治思路,强化长效保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了全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区、办事处、村(社区)环境卫生三级管理体系;办事处爱卫办做到“五有五化”,即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经费、有办公设备、有交通工具,职责任务目标化、业务工作精细化、检查督导经常化、基础工作规范化、卫生管理网络化;村或社区爱卫办做到“三有”,即有工作人员、有机构牌子、有固定办公场所,确保有机构理事。二是加强制度保障。以区爱卫会文件形式明确了区爱卫会和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建立了行政村或社区工作目标和任务、保洁人员配备、职责和待遇、经费保障和奖惩措施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聘请爱国卫生检查员和监督员,发动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办事处、村或社区分别根据实际制订环境卫生管理、经费投入、保洁员考勤奖惩等相关制度,并制作成版面悬挂在爱卫办醒目位置,确保有制度管事。三是加强队伍保障。一方面,在全区城乡配足配齐了环卫保洁工作人员,建立了近千人的保洁员队伍,实行区直主管部门和办事处双重管理,实现了村、社区保洁人员全覆盖。另一方面,努力改善保洁员福利待遇。保洁员工资由区爱卫办每月统一定期拨付到各办事处,保证工资发放、并根据夏季道路温度高的特点,筹资10万元购置了“空调背心”和特制“伞帽”,避免环卫人员因炎热中暑,保障福利待遇,激发保洁员的工作热情,确保有人做事。四是加强装备保障。按照统一标准,配置建设环卫设施,做到维修、更新制度化、长效化,确保有条件干事。对全区10家加油站环卫设施进行了整改提升,共整改问题50余个,在全市率先完成专项治理任务。对涉农办事处垃圾周转箱进行了全面更新,其他办事处更新垃圾桶700余个,新建垃圾池50个,改造公厕4座,创建卫生样板街巷10条。粉刷美化墙壁达120__余平方米,新建围墙1500米。五是加强财力保障。建立环境卫生财政投入长效机制,每年将城乡垃圾清运经费、保洁员工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投资、设备维修费等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通过区爱卫办按进度拨付到各办事处,全力保障,全力支持,确保有资金办事,保证了环境卫生长效机制的正常有序运转。

二、创新运行机制

______区建立“上下协调、多方联动、紧密配合、协调推进”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一是管理网格化。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协调、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逐级负责,分级管理。将全区划分为44个网格105个管理单元,在每个网格内做到“四明确”,即任务明确,队员明确,责任明确,时间明确。同时也明确了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的督导职责,财政局的财力保障职责,城管局、环卫处等10余个职能部门的环境卫生职责,以及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职责。二是保洁制度化。先后出台了《清扫保洁员管理制度》、《垃圾清运处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卫生责任区域坚持定时清扫,及时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和持续保洁。对全区9个办事处的所有保洁员进行排查摸底,重新登记造册,进一步明确了每一名保洁员的工作时间、保洁范围和工作标准。三是监管科技化。先后投入1300余万元,建立了覆盖城乡的数字化监控网络,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对城乡各重点部位进行全天候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形成了环境卫生快速反应处理机制。系统自运行以来,已经处理“三种经营”、违法张贴广告、乱堆垃圾等各类事件6000余起。大大节约了管理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四是质量精细化。根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______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将城市管理内容细化成8个大项,量化为56个小项,以此作为衡量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同时针对城乡环境卫生治理的各个环节,制定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标准》、《环境卫生绩效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健全了环境卫生质量管理体系,明确标准,规范行为,定期抽查,促进了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将环境卫生治理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轨道。五是载体精品化。以卫生单位和无烟单位创建为契机,做好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环卫设施设备投入、加大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力度和健全档案资料等工作,提 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卫生单位和无烟单位创建合格率居全市第一。以环境卫生先进样板单位创建为载体、以先进基层爱卫组织创建为主导,在全区开展了以爱国卫生先进组织、优秀保洁员、精品街巷、精品楼院和样板村创建为主要内容的“五创”活动,按照创建标准,各办事处积极投入资金,增补配足环卫设施设备,认真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同时组织区政府办、爱卫办、城管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经常深入到各创建单位,逐项对照标准,全程跟踪,现场指导,打造亮点,树立典型,推广经验,示范带动,以精品样板创建引领全区环境卫生上档升级,共创建精品街巷9条,精品楼院(小区)11个,样板村8个。我区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经验在全市得到推广,市爱卫办专门下发简报,在全市介绍我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一体化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在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武陟现场会上,我区在县(市)区中唯一一家就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作了典型发言。

三、建立整治机制

在全区以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主线,在抓好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卫生集中治理活动。一是结合节假日和季节特点集中整治。在法定节假日,组织办事处对农村、居民楼院、背街小巷、居民公厕、城乡结合部等区域进行拉网排查,集中整治卫生死角,并组织保洁员在假日期间继续做好清扫保洁工作,节后对节日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做到节日和平时一个样。针对“三夏”、“三秋”期间道路两侧秸秆堆放严重问题,组织涉农办事处的行政村对所有道路,进行了一次全面整治,清理秸秆,畅通道路。二是以全市检查排序为契机开展全面整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主次干道的卫生保洁、交通秩序和三种经营的整治规范,组织办事处对各责任区域进行全面整治。三是以上级领导调研为切入点进行重点整治。积极做好中央、省市环境卫生工作,组织有关办事处和职能部门对领导调研沿途道路两侧环境卫生、乱堆乱放、乱设摊点、广告标语、店外招牌等集中清理整治。四是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针对重要道路两侧大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放现象严重的问题,协调大型清运机械和运输车辆,采取推平、掩埋、清理等方式,对大堆垃圾杂物,进行了彻底整治,累计解决环境卫生难200余项。五是规范早夜市摊点。按照“方便群众、确保畅通、维护环境”的要求,根据早夜市经营特点,提前安排,及早部署,把早夜市划分为严和规范区,实行24小时无空挡管理,既方便群众,又维护了正常的经营秩序。六是搭建载体积极整治。围绕爱国卫生活动月、卫生单位创建、病媒生物防制、居民公厕整治、精品路和精品街巷创建等专项活动,组织爱卫会成员单位、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办事处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近年来,共先后出动1.5万余人次,铲车650车次,清运车1200台次,清理各类垃圾1万余方,营造了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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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农村保洁一体化为目标,全面实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整治成果,扎实开展“四边三化”行动,健全以村(社区)为主体的集河道、公路、集镇、村庄保洁于一体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制度和督查、考核机制,着力打造优美的农村生态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提高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水平。加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和固体废弃物的综合治理,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处理机制,确保全覆盖。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其管理维护,做到镇有垃圾中转站、村有垃圾收集房、户有垃圾桶,每个村配备保洁员,垃圾有专人收集、专车运输、日产日清。逐步推行城乡垃圾分类收集和有偿服务,推进城乡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制定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健全长效管理各项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由镇城乡一体办牵头,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保洁长效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评,落实长效管理各项制度。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特别是加强集镇、城乡结合部、中心村等人口集聚区的环境管理,加大沿路、沿河、沿线、沿景区的卫生综合整治,加强无证码头和废品收购点的整治力度,有效解决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

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治理。因村制宜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治理,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扩大污水治理受益面,改善地表水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快实施农村改厕、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等项目建设,对农村生活污水有条件纳管的区域,就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没有条件纳管的,推广微动力厌氧方式或无动力人工湿地等节能高效的生态治理模式,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二)加强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健全集镇的环卫设施,完善保洁措施,强化督查考核。开展集镇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堆乱摆、乱拉乱挂等专项整治。加强对集镇主次街道两侧门牌匾、户外广告等规范设置和破旧建筑整修改造,集中力量清理垃圾堆积物,提升集镇环境面貌整体形象。

(三)开展河道长效保洁。加强小河小浜、湖泊和大河支流的长效保洁工作,重点清理河面漂浮物、清除垃圾、清理非法渔网、打捞畜禽尸体、打捞沉船、整治乱搭建等;健全河道保洁责任制,做到定人员、定河段、定责任、定报酬,努力做到河面无垃圾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的“三无”要求,逐步实现全镇河道“清水畅流、清河靓村、城乡一体、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开展公路长效保洁。加强对县、镇村级公路和通组达户道路的环境卫生管理,落实保洁队伍和保洁责任制,加大对公路沿线各类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的清理,切实改善环境面貌。抓好公路两侧的洁化、绿化、美化工作,做好广告牌及路牌规范管理和违章建筑清理,使交通道路沿线成为展示美丽乡村形象的景观大道和生态走廊。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镇党政办、镇社管办、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镇财政办、镇环保、镇爱卫办、镇兽医站、镇行政执法中队、镇新居所等部门组成的大云镇农村保洁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由社管办牵头农村保洁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健全例会、督导检查、专项考核等工作制度。各村(社区)要加强领导,切实把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2.明确工作职责。镇城乡一体办要按照各自职责,统筹指导全镇农村保洁一体化长效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相关考核工作;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做好全镇河道长效保洁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镇交通部门负责公路长效保洁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镇爱卫办、环保和行政执法中队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全镇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相关考核工作。各村(社区)要加强辖区内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做到每月有抽检、每季有检查、每年有考核,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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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做好今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明确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工作原则,总体目标、工作重点

今年,区委二届三次会议把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列为九件大事,区人大二届一次会议做出了相应决议。区委、区政府要求按照“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镇(街)村为主,各方参与”的原则,通过五年持续不断地努力,在我区实现卫生镇村、卫生单位全覆盖,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大为改观,居民文明行为素质大幅提升,跨越发展的环境吸引力显著增强的目标。按照这一要求,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在城区以健全和落实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市魅力新城区,在农村以“五化”(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为目标,以卫生镇村创建活动为抓手,以清理“三堆”,治理“三乱”,美化“三口”为切入点,开展综合整治,探索建立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打造田园风光,建设秀美。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明确任务,坚定信心,增强做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突出重点,奋力实干,全力做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关于今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区城管委、区爱卫会依据《区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春节后多次组织开展调研,区城管委、爱卫会分别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对今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进行了明确。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区政府关于今年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找准薄弱环节,集中力量攻坚,解决好影响城乡环境面貌、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今年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工作:

(一)制定出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配套政策措施。建立一套与我区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实际相适应的配套政策措施,是实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的重要保障。区城管办要依据国务院、省、市市容环境管理政策法规和区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目标,加快制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市容环境卫生考核评价办法》等配套政策措施,明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执法主体,切实做到市容环境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考核奖惩到位,逐步解决城市管理执法智能交叉、管理空挡等突出问题,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集中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由区城管办牵头,区城管委有关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配合参与,以“治脏”、“治乱”为重点,精心筹划,周密组织,集中开展环卫清扫保洁、车辆乱停乱放、集中市场管理、出店占道经营四大集中整治活动,迅速掀起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热潮。

一是开展“我当一天环卫工人”清扫保洁活动。由园林环卫处负责,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在3月份利用一周时间,组织开展“我当一天环卫工人”全民清扫保洁活动,由各单位主要领导带队,每天早上上班前按规定时间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城区北大街、人民街、东西大街等主干道路开展清扫垃圾、清理杂草、擦洗果皮箱等清扫保洁活动,亲身体验环卫工作,感受环卫工人的艰辛,引导市民群众增强环卫保洁意识,支持配合园林环卫工作。

二是开展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由交警大队负责,区城管委有关成员单位配合,在4月份集中一周时间,以查处城区主干道车辆乱停乱放、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驾驶、压线驾驶、出租、公交等客运车辆违规运营、完善规范交通标志标示整治为重点,组织开展文明乘驾活动,规范机动车辆停车管理,完善主干道标志标线,依规从严打击城区交通违法违章行为。

三是开展集贸市场集中整治活动。由区工商分局负责,区卫生局、药监局参与,在5月份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方便市民、诚信服务”集贸市场集中整治活动,集中对城区7个集贸市场的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集贸市场硬件设施,健全环卫管理制度,教育引导经营户诚信经营,进一步提升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水平。

四是开展以出店占道经营为重点的市容秩序整治活动。由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区卫生局、药监局配合,以流动摊点、地摊、早市、施工占道、开挖占道和店外洗车、修车为重点,集中开展占道经营执法检查;以城区主干道为重点,全面查处出店经营行为;对城区便民摊群点实现划行规市,全面整治查处乱贴乱画、乱挂条幅等违章行为,使城区市容秩序得到有效改善。

2012年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规范垃圾处置。要逐步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垃圾管理模式,及时清运农村垃圾。以行政村为单位,原则上按照每村民小组不少于1名保洁人员的标准足额配备保洁人员,负责对本村环境卫生清扫和村民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理;各镇(街道)所在地要按照5000平方米1人的标准足额配备保洁人员,负责对镇(街道)所在地进行清扫保洁;主要道路要按照每2公里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负责对道路及两侧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各村按照每户设置一个垃圾收集桶,每村设置1-2个村内垃圾收集屋或密闭的垃圾收集台标准定时定点收集垃圾。各镇(街道)根据本地区垃圾产生量配备适量的垃圾转运车辆。垃圾转运车辆采取由镇(街道)统一管理或市场化的方式运作。各镇(街道)、各村要确保垃圾在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处理,不得随意倾倒。西山暂不具备垃圾运送和处置条件的镇、村,必须确定垃圾填埋场地,在不造成二次污染的前提下,以村或组为单位选择经济、适用、安全的处理技术进行处置。

(二)整治环境卫生。一是清运原有垃圾。各镇(街道)要组织各村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村庄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清除主干道路两侧、坑塘内积聚的垃圾渣土。二是治理乱堆乱放。清除街道两侧的私搭乱建,整理主街道、小胡同内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清理房前屋后的堆物堆料,腾退绿化用地。打扫庭院内的卫生,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同时开展以绿治脏、以绿治乱活动,选择生长快、易管护、适宜当地的植物进行绿化,逐步提高村庄绿化美化水平。三是改造农村厕所。加快农村改厕步伐,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提高农村厕所的净化水平,消灭蚊蝇虫蛆,逐步改善入厕环境,消除卫生隐患,各镇(街道)辖区内的公共厕所,要做到有专人负责,及时保洁。

(三)落实保洁责任。一是划分区域。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具体为村庄内道路、街道及村庄周围按土地所属由各村民小组保洁员负责,村道及两边由村委会安排保洁员负责,各镇(街道)所在地由各镇(街道)负责。穿境的国道、省道、县乡道及高速公路两侧由沿线各镇(街道)牵头,区交通局配合,组织所在地进行打扫整治。二是明确责任。全区各镇(街道)要结合村规民约的制定、完善和宣传,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和维护制度,明确卫生清扫、垃圾消纳、绿化管护、街道养护、公厕保洁的范围和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经常性维护,确保能扫得净、看得住、管得好。三是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的监督机制,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聘请有一定代表性的村民为环境卫生监督员,确保环境卫生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四)突出重点部位。一是做好重点路段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西宝高速,宝汉高速、310国道、虢风路、虢蔡路、宝平路沿线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重点公路沿线违法构建筑物进行拆除,对视线内暴露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对沿线建筑物墙体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粉刷美化,清理规范沿线各类广告牌,标语,使区境内重点公路两侧干净、美观。区国土分局、住建局、环保分局要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二是做好各镇(街)所在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镇(街道)所在地公共场所内的围墙、花坛、草坪进行美化;对城镇内各单位、各商业门店牌匾设置进行规范,要确保城镇内各类阅报栏、信息栏、条幅、实物造型完好无损,美观大方;要杜绝占道经营行为,规范城镇内停车点位;按照创建标准修建公厕、垃圾屋,放置垃圾箱。三是做好晋级国家、省、市级卫生村的行政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区爱卫办要指导督促卫生村细化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区交通局要加大对卫生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投入;区农工部、区扶贫办要在项目支持上向晋星村、卫生村倾斜,推动晋星村、卫生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出亮点,上水平。区林业局要加强对区内重点路段、重点村组绿化的规划和建设,特别是城区、镇街所在地村组绿化绿地的规划和建设力度,不断提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水平。

三、分步实施,梯次推进,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持续开展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道),各村组的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大力支持。为了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今年综合整治工作将分四个阶段,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机构,安排部署整治工作,通过会议、广播、板报、横幅、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调动全区上下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积极性。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市容环境整治方面围绕市容卫生、市容环境、市容秩序等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重点以清理“三堆”(柴堆、粪堆、垃圾堆)、治理“三乱”(杂物乱堆、污水乱流、乱搭乱建)、美化“三口”(村口、路口、家门口)为切入点,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广大村民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治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清除集镇、街道、渠道、居民庭院垃圾,建设环卫基础设施,落实清扫保洁人员,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完善垃圾清扫、运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城乡保洁人员聘用、管理、考核制度,加强植绿补绿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效果。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阶段。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组建检查组,按照整治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查,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上报区城管委、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区上根据考核办法,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进行检查验收,评选出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四、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以人大决议的形式确定的重点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区上成立了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道)、各村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主体单位和责任单位,都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领导机构,靠实领导包片、干部包村的工作责任机制,下决心、花气力,保障这项工作形成合力,扎实有效推进。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通过召开动员会进一步宣传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整治重点、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印发资料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整治活动,及时宣传推广活动中的先进经验,通过大力宣传、深入发动,进一步在全区营造一个正确认识、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打牢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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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优化农村人居及发展环境,打造全国一流的生态、宜居新农村,提升县域环境软实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行政村是指县城区范围以外的行政村、自然村。

本办法所指的主干道路是指县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等公路道路。

第四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五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坚持“政府倡导、乡镇负责、村组实施、部门配合、单位帮扶、社会参与、群众动手”的原则。

第六条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逐步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户分拣、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运行模式。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设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县爱卫办),负责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工作。其主要职责:1.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推进;2.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各项制度、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3.负责对全县农村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

第八条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设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5人。其主要职责:1.负责辖区内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推进;2.负责辖区内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3.负责对辖区内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督促村组、单位和个人履行维护农村环境卫生义务;4.对农村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及其他环卫工程设施进行统一建设和管理;5.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6.负责辖区内主干道路过境镇、村段两端外延各30米范围内及主干道路两侧路肩10米以外范围的环境整治工作。

第九条各行政村设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小组,有专职(兼)环境卫生监督员。其主要职责:1.宣传环境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普及环境卫生知识,制定农村环境卫生公约,增强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环境;2.负责本村卫生规划和卫生责任区的划分,落实好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制;3.按照定时倾倒、定点堆放、定时清扫、定时清运的要求,对本村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4.负责对环卫保洁作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考核;5.对本村环境卫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定期向乡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报告工作。6.协助乡镇政府(旅游区管委会)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开展工作。

第十条县城区范围以外的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社区、小区均应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卫生监督员,负责对本单位、社区、小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三章部门职责任务

第十一条县文体广电局负责指导乡镇、村组做好人文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文化推介工作。

第十二条县林业局负责按照“宜林则林、宜花则花”的原则,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加快推进生态村庄建设。

第十三条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各行政村结合各自人文特点、历史渊源,做好村名碑、村名牌的设置工作。

第十四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县域内县、乡主干道路路面、路肩及过境镇村段两端外延30米路肩外10米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并负责道路安保设施的配置、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县水务局负责指导检查乡镇做好县域内河道、河流的环境整治及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县市容园林局负责根据环境卫生规划及设施设置标准编制垃圾转运站、垃圾压缩站、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立项和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章保洁队伍建设

第十七条积极推进环卫保洁专业化、集约化、精细化、标准化,鼓励和提倡农村环卫保洁作业实行市场化运营。

第十八条乡镇(旅游区管委会)所在地、所属集镇、中小市场按5000平方米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足配齐保洁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经营团体等根据清扫面积配足保洁人员。

第十九条行政村按村民小组数量1:1的比例或按农村人口200—300人:1的比例配备保洁员。

第二十条保洁人员的工资待遇由乡镇或村组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确定,并应逐步提高。

第二十一条保洁人员装备由乡镇、村组负责配备。基本配备标准:保洁三轮车、保洁服装、保洁用具(锨、扫帚等)。

第五章管理标准

第二十二条乡镇所在地、集镇、中小市场、旅游景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一)街道、公共场所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水渠、绿化带、路沿石、果皮箱干净整洁,路面便道无积尘、无痰迹、无积水、无果皮纸屑、无垃圾散点、无乱堆乱放、无乱摆乱占、无乱搭乱建、无乱停乱靠,冬季无积雪冰块;(二)主要街道两侧和景观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保持整洁、完好、美观,无乱粘贴涂写、乱设摊点;(三)镇区道路、街道实行每日两扫制度,每日清早、下午分两个时段分别完成一次全面清扫,全天侯进行保洁;(四)垃圾池、果皮箱的垃圾应在每日8点前清运完毕,垃圾池有专人管理,做到垃圾池干净整洁,定期消杀,垃圾日产日清;(五)垃圾清运车辆保持车体整洁,车况良好。(六)公厕设施齐备完善,标志明显,建立管理制度;公厕室内干净整洁、无绳蛆、无尿碱、无臭味;定期消杀消毒。

第二十三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一)街巷达到“八净”“八无”,即主街干道净、背街小巷净、人行便道净、农户庭院净、主体墙面净、绿化带净、下水口净、垃圾池(箱)净;无生活垃圾、无杂草杂物、无乱泼乱倒、无瓜果皮核(纸屑、塑料袋)、无乱堆乱放、无残垣断壁、无乱写乱画、无乱搭乱建;(二)空闲地无生活垃圾、无杂草杂物,闲置物品和可用建筑材料堆放有序;(三)垃圾池周边环境达到“三无”,即池外无垃圾、无杂草杂物、围墙无乱写乱画;(四)街巷每日清扫一次,巡回保洁;(五)每日定点、定时收集垃圾,并每日将垃圾运至垃圾场进行填埋,黄土覆盖;使用垃圾池收集的做到日产日清,每日将垃圾运至垃圾场进行填埋,黄土覆盖;(六)村内无害化卫生厕所达到75%以上,自来水或其他安全卫生饮用水入户率达到90%以上。(七)冬季街巷道路无积雪冰块。

第二十四条主干道路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一)路面、路旁干净整洁,道路每日一扫,巡回保洁;(二)道路两侧排水沟无垃圾暴露;(三)道路沿线两侧行道树、绿化带养护良好,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四)道路两旁建筑物、构筑物美观、整洁;道路沿线门店牌匾整齐规范,门外干净整洁;(五)道路两侧视线范围内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设摊点、乱建屋棚等现象;(六)冬季无积雪冰块。

第二十五条河流、河道环境卫生管理标准:河堤内外无垃圾明曝,水面无垃圾、无漂浮物。

第六章环卫设施设备

第二十六条乡镇政府、旅游区管委会应当将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建设和配置内容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及建设规划具体方案中,与当地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卫生管理技术更新相协调,并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生活、美化环境、节约资源的原则进行相应建设、配置。

第二十七条乡镇所在地、集镇、中小市场、旅游景区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建设规划方案,应当包含设置环境卫生设施的内容,并征求县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县市容园林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环卫设施、设备指农村公共卫生设施和维护农村卫生作业所需的专用设施、设备、工具。设施包括:公共环境卫生张贴栏、环境卫生专用标志、公共卫生间、垃圾处理场、垃圾压缩站等;设备包括:垃圾转运池、垃圾箱、果皮箱等;工具包括:垃圾收集车、清扫工具等。

第二十九条乡镇所在地和集镇环卫设施建设、配置按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设置;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各村结合实际,可按每200—300人建一个垃圾池的标准建垃圾池;主要街道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箱,有公共环境卫生张贴栏,每村建有垃圾填埋场;车站、集贸市场、旅游景点、文化娱乐广场等各类公共场所,应按照公共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数量合理的公共卫生间和垃圾箱。

第三十条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经常进行清洗、消毒,保持环境卫生设施的整洁、完好和有效使用。公共厕所应当对外开放,设有明显标志,并由专人负责保洁。使用公共厕所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共厕所的设备。

第三十一条乡镇、村组的垃圾池、垃圾填埋场选址应远离主干道路和水源地。

第三十二条凡经规划批准设置的环境卫生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挠卫生设施的设立和建设。

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封闭环境卫生设施。确需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的,应征得管理部门同意,并按照规定重建或者补建。

第七章责任与考核

第三十四条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行政村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各自区域内环境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十五条实行农村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环境卫生管理的要求,做好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

第三十六条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乡镇政府所在地、乡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村委会负责;

(二)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等单位的内部区域以及其周边区域由该单位负责;

(三)文化体育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商店、饭店、车站等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施工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块由业主负责;

第三十七条县农村环境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乡镇(旅游区管委会)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第三十八条考核实行月检查、季评比、年终总评的模式。

月查:每月对环境卫生进行一次抽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

季评比:每季对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根据得分及评定档次,按档次以乡镇(旅游区管委会)为单位兑付相关村组的奖补资金。

年终总评:年底对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进行考核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进行表彰奖励、责任追究,并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章经费筹措与管理

第三十九条农村环境卫生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县财政按照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予以奖励补助。

第四十条按照“一事一议”的方法,鼓励和提倡群众按每户每月1至5元的标准义务缴纳卫生费。

第四十一条县财政根据财力状况逐年增加环境卫生经费,用于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运行费用。

第四十二条环卫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县财政、审计部门应定期对环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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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效管理的基本要求

1.合理设置垃圾箱、垃圾收集池、垃圾处理点,做到垃圾及时清运。

2.村庄道路路面整洁,无杂、脏物。

3.房前屋后整洁干净,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

4.农户家内整洁有序。

5.家禽、家畜实现集中饲养或圈养,无家禽、家畜粪便污染。

6.公共场所、绿化地、文体设施整洁。

7.公厕清洁卫生,无露天粪缸。

8.生产、生活污水基本达标排放,沟渠通畅无垃圾淤泥。

9.池塘、河道水体保持清澈,水面无漂浮物。

10.村民卫生意识良好,自觉落实门前门后三包,维护公共卫生。

二、长效管理的工作任务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环卫意识。各村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健康教育、环卫意识教育和法制教育,全年集中宣传教育四次以上;将环境卫生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深入开展农村万户大整治,根据农户家内家外环境整治美化状况、卫生保洁三包情况以及家庭文明程度评选农村和谐家庭并予以授牌。每200户评选一户五星级和谐家庭,二户四星级和谐家庭,三户三星级和谐家庭。五星级和谐家庭奖励200元,四星级和谐家庭奖励100元,三星级和谐家庭奖励50元,来促进居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参与环境整治与管理的自觉性。

2.加强队伍建设,明确责任要求。各村要落实卫生主任或卫生专管员,并实行责任包干制度。

(1)党员干部实行包片区、包路段。负责所包片区、路段的检查和督促,确保本片区、路段的整洁。

(2)妇联协同实行门前门后三包制度、一包卫生:负责清扫门前地面的垃圾,保持经常性整洁;清除痰迹、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卫设施的行为。设置符合规范的废物箱储存垃圾,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二包绿化:按照规划布置、种植、管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绿化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三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村容市貌;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及其他违法行为。不倚门设摊,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3)要配备卫生保洁员,明确职责,一是做好垃圾的收集工作,保证垃圾及时集中到村垃圾房内,便于与镇级清运相衔接。二是做好责任区内的保洁工作,实行全天候保洁,确保保洁质量。

三、长效管理的保障措施

1.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将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与环境卫生状况列为各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分解落实年度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目标和任务,明确考核内容和要求。

2.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各村设立举报电话.鼓励投诉、举报环境卫生“脏、乱、差”突出问题;接受投诉、举报的情况,列为平时暗访内容;对整改不力的,在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中从重扣分。各村也要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全年每季(四次)考核成绩都列最后3名的村,政府将对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诫勉谈话;村主要领导要向镇党委、政府处作出书面检查。对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单位,以及年度综合考核成绩最后3名的村,取消文明单位评比资格,确保长效管理目标的落实到位。

4、开展评比活动。镇每月不定期检查考核,由分管领导带领镇基层基础设施办公室人员及各村卫生主任或卫生专管员对村的环境卫生进行综合考评,并当日集体讨论后结出得分和名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检查考核后一并结出季度得分和名次,并下发环境卫生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对季度考核成绩前5位的村及成绩后3位的村在《古山简讯》进行通报,并在镇宣传电子屏幕滚动公示。

5.组建检查考核班子。镇建立基层基础设施办公室,落实专门的办公场所,建立专职的管理队伍,配强工作力量。进行对辖区内村庄、主要道路、主要溪流、主要公共区域的卫生长效保洁以及绿化、道路、排污管网、路灯维修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并根据市有关规定对长效保洁村实行“每日自查、每月定级、每季抽查和每季兑奖”的卫生长效管理办法。

每日自查:每个村都要建立保洁工作检查台帐,由村卫生监督员对卫生保洁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卫生保洁员按要求做好保洁工作,并做好登记。

每月定级:镇要建立农村保洁工作台帐,经常性检查监督农村卫生保洁工作。一月一次由镇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进行定级。

每季抽查:市相关部门每月将对我镇农村保洁工作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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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传达2015年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文稿讨论会会议精神,着手研究我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形成《关于开展我乡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下发各村。

召开__乡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乡村两级部和“三送”常驻干部参加,陈乡长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强调,钟建林副乡长布置了我乡的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召开__圩环境卫生理事会商讨会,就向商户住户收取垃圾处理费标准和乡政府补助事宜协调意见,最终达成意向性协议,由乡政府补助该理事会1万元,向店面收150元/年,向住户收50元/月的方式筹集环境卫生保洁员工资,理事会负责管理监督__圩的环境卫生。

乡村干部带头示范,对主干道和中心村同保洁员一起对垃圾成堆无人处理的的问题先清理后建长效措施,要求兴建垃圾池和聘请保洁员,宣传提高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根据工作量测算垃圾处理工作量,为向农户收取垃圾处理费提供切实数据。__月__号组织全乡干部对圩镇和主干道清扫清运垃圾,乡政府出资请来5辆小六轮和小挖机清运垃圾处理,现__圩和主干道已整治到位,接下来是环境卫生意识的宣传、垃圾池选址兴建、保洁员聘请和资金筹集,这些都将依《关于开展我乡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职责分工逐步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