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10:00:0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简单的法律常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法律常识是法律知识中使用最多的部分,直接与公民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息息相关,法律常识的普及程度是衡量公民知法的重要指标,也是保障公民在法治社会中幸福生活的基石。大学生是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作为社会新技术、新思想的前沿群体,国家培养的高级专业人才,代表着最先进的文化,是推动社会持续进步的栋梁。大学生所掌握的法律常识,不仅可以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用来保护身边人的合法权益,更可以给周边的人宣传和传播法律知识,逐步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养,是建设法治社会的生力军。现有的教育体系,将大学生分为文科和理工科,文科大学生主要学习和研究社会科学,理工科大学生主要学习和研究自然科学,这种学习侧重点的不同,使得理工科大学生所学习到的社科知识较少,其中就包括了许多法律常识,使得理工科大学生不能很好的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大学生犯罪率逐年升高,大学生犯罪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2]。研究理工科大学生法律常识普及现状,可以更好的了解理工科大学生群体的法律素养,为减少大学生犯罪、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最直接的依据,并助力于法治中国的早日实现。
二、现状分析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是一所具有石油特色的理工科院校,该校的大部分专业属于理工科,没有开设法律类专业,对研究理工科大学生法律常识普及程度具有代表性。通过调查问卷和走访的方式,调研了该校本科生,其中发放调查问卷500份,收回有效份数为480份,将调研的结果作为分析理工科大学生法律常识普及程度的依据,从单项和整体的角度来分析现状以及原因,根据分析的结果,指出教学中的不足,给出合理的建议。
(一)单项分析通过走访和查阅相关资料,将理工科大学生应该掌握的法律常识分解为:基本权利类、消费者权益类、校园安全类、合同类、刑事类、劳动劳务类、旅游类、婚姻类、纳税类和食药品安全类。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法理学理论,联系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出18个基本法律常识问题,随机发放给全校的学生,经过整理核算,具体数据见表1。从采集到的数据来看,同学们对旅游方面的法律常识了解充分,与之对应的问题是:是否可以处罚在旅游景点乱刻乱画的游客?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般是不会处罚游客,而我们绝大多数同学却认为应该处罚,这与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的规定相一致,该法律的颁布时间在调查问卷发放之后,相关的法律常识还没有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有89.9%的同学能选出正确的答案,认为可以对文物上乱刻乱画的行为进行处罚,相应的法律常识最有可能来源于旅游地点的相关提醒和同学们对乱刻乱画行为的痛恨。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同学们并不缺乏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而是缺乏相应的获取渠道。正确率次高的类别是基本权利类,是《宪法》和法理学常识的具体体现,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权利,其正确率为73.9%。相对应的三个问题中,正确率最高的问题是:学生上课时是否可以去上厕所?这是一个与学生学习息息相关的问题,其正确率高达86.0%,说明大部分同学明确的知道:自然人享有维护其行动和思想自主,不受他人或组织的非法剥夺、限制的权利。通俗的说,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犯[3],这与许多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中反复强调的内容相一致,同学们相应的法律知识充足,进一步说明:在现有理工科院校的教学环节中,普及法律知识的途径单一枯燥,相应的宣传力度不足,不能满足同学们相应的法律需求。正确率次低的类别是食药品安全类。在设计题目时,为了能更好的反映出同学们所掌握的法律常识,食药品安全类所对应的问题是一个关于假药认定的多选题,其正确率只有35.1%,即使是随机选择,也会有超过25%的正确率,这与实际统计的正确率仅差十个百分点,说明同学们在辨别假药方面的法律常识严重不足,在食药品安全方面难以明确的辨析商家各种违法和侵权行为,给广大同学的人身安全带来隐患,必须引起我们的关注。正确率最低的类别是合同类,所对应的问题是:对于一份已成立的合同,其中一部分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此时该合同的合法部分是否继续有效?依照《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合同的合法部分依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然而仅有33.6%的同学能意识到这一点,大部分同学错误的认为合法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由此可以看出,同学们所掌握的一部分法律常识与现行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对一些基本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误解。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是双重的,一方面是因为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比较专业,所蕴含的法理理论过于深奥;一方面与同学们未曾重视相关法律常识有关。我们相信,作为道德修养较高和逻辑性较强的理工科大学生,其生活常识和逻辑理解能力足以理解这些专业性较强而与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常识,只是缺乏相应的关注,缺乏对法律常识的兴趣。其它类法律问题的正确率介于以上四种之间,是各种因素的综合。
(二)综合分析经过单项分析,已经找到影响理工科大学生法律素养的主要因素,为了能更好的评价理工科大学生群体的法律常识普及程度,给不同的类型赋予相同的权重,并与正确率相乘得到一个可以综合评价的指标,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公式。由公式计算出综合评价指标的数值为54.7,该数值表明:理工科院校大学生的法律常识普及程度不是很高,只占到应该掌握的一半左右,加之设计的题目都是一些简单的基本常识题等因素的影响,理工科大学生的实际分值可能会更低。如此微薄的法律常识,是很难应对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甚至不能察觉自身权益所受到的伤害,这对理工科大学生维护自己正当权益和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极其不利。当理工科大学生离开校园的保护,步入社会和工作岗位后,难免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当下理工科大学生缺乏法律常识的现状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同学们的共鸣。
三、应对策略
针对理工科院校大学生法律常识缺乏的现状,从国家、社会、院校、个人四个层面探讨,提出一些合理的改进建议,以增加理工科大学生所掌握的法律常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构建法治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一)对于理工科院校的大学生来说,法律方面的必修课只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程,由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部分组成,需要讲授的知识很多,而相应的课时却很短,限制了教学的广度和深度,学生很难在课程的学习中获得足够的法律常识。因此,建议国家的相关部门,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分离出法律基础部分,配以适当的课时单独设置必修课,让同学们有充足的课时学习法律知识。同时也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加大普法力度、制定落实相应普法规划、增加高校法治建设的投入,多维度、多层次、多方面普及法律常识,使学法、知法、守法的观念深入理工科大学生的日常。
(二)毕业的大学生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其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全社会的法治进程,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也是社会全体成员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希望每个社会成员在自己学法、知法、守法的同时,也积极的为理工科大学生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法律援助、法律互助、法律讲座等方式,帮助理工科大学生学习法律常识,增加他们的法律素养,使刚踏入社会的大学生都懂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约束自己的错误行为,敢于和违背道德、违背法律的行为做斗争。只有不断的注入、壮大高素质的生力军,我们的社会才会进步,社会才会安定和谐,每个社会成员才能切身感受到法治社会带来的幸福。
(三)院校是大学生学习法律常识的主要场所,课堂讲解是获得法律常识最有效的途径,现有的教学体系不能很好的普及法律常识,需要不断的革新,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优化:1.丰富教学方法,以增加课堂的趣味性和学生的好奇心;2.改革考核方式,使同学们在课堂之外也能积极的学习法律常识;3.针对理工科院校法律必修课的不足,可适当的增设不同方面的法律类选修课;4.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5.营造出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坚持科学性和民主性的统一[4]。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十三亿人中就有九亿是农民,可是很久以来,农民在农村中的生存状态研究如何,绝大多数城市人并不清楚。“中国的问题仍然主要是农村问题。中国社会的现代化的最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农村社会的现代化。因此,一个真正关心中国人喜怒哀乐的人就不能不关心中国最基层社会的人的生活。”基于此,我们对家乡周边的六个村进行了一次关于“农村法律普及程度的调查”。我们本着面向农民,服务农民的精神,相继开展普法宣传等活动,以法律调查问卷、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本次调查,从中掌握里许多第一手资料。
当今社会各级政府与社会团体都纷纷开展各式各样的农村法制建设活动,那么究竟有多大的成效呢?本报告主要是了解农村的法律知识普及程度,设计的问题相对比较简单,通过一些简单的法律常识,分析近几年农村法制发展的状况,从而提出合理的建议。
二、调查方法及对象
本次调查以调查问卷为主,座谈调查为辅。
问卷调查,是我们了解基层法律服务现状的另一重要手段。有专家认为,在中国的调查,必须正视被调查者文化素质不高,缺乏社会调查常识的现实,尽是少用书面调查方式。[3]。然而我们认为,这是对基层群众的固有偏见。事实上,我们所接触到的农民大多具有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也接触过许多外部信息,对我们并没有表现出敬而远之的态度。
我们对访谈对象的选取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农民群众,包括接受过法律服务和未接受过法律服务两类。这种分类十分必要,一方面前者对基层法律服务有着最直接的感受,他们的看法和意见直接反映了基层法律服务的现状。另一方面后者在农村占绝大多数,更具代表性。这对我们了解农村法律服务的真实面貌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指出的是,未接受法律服务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遇到法律纠纷,是何种原因使他们与法律服务擦肩而过?追寻其中的原因,显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第二部分访谈对象是村干部。主要是了解法律服务所之现状,以及在满足农村法律需求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与对农民的访谈不同的是,这部分访谈大多不是以正式方式进行的,往往是在闲聊甚至是吃饭时获得我们想要的信息。这些信息同样具有相当的可信度。第三部分则是外出务工者,他们现在已经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群体,农民工同样需要接受法律方面的知识,这样才能够在他乡保证自己的护法权益不受侵犯。近年拖欠农民工工资,欺骗农民工等不法行为屡屡发生。为什么这样的时间屡禁不止,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民工不懂法,不知道用法律来维护自己。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广大还在求学阶段的中学生是我国构建法社会的后备军,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健全与否一方面对中学生的自身健康成长有很大影响,另一方面,从长远考虑,中学是否具备健全的法律意识将在未来影响着我国构建法治社会的进程。
为什么一部分中学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教师们应该怎样培养出执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中学生可以怎样获得健全的法律意识?是本文要探讨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法治;青少年;法律意识
一、由一起欠下巨额赌债三名中学生故意杀人案件引发的思考
2003年9月24日上午,贺兰县新平村附近的一个排水沟里发现了一具男尸,贺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很快确认这具尸体系该县9月20日失踪的某企业职工马某,用了14个小时将涉嫌及此案的中学生铁某、方某和杨某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铁、方、杨3人均为贺兰县某中学高中学生。3人于今年6月至8月份,多次到马某家“诈金花”赌博,马某以记账形式给3人“放板”,致使3人共欠其赌债13.2万元,其中杨某一人就欠赌债11万元。因为3人都是中学生,没有能力偿还巨额赌债,他们便开始躲避马某。据铁某说,马某让熟人给他们捎话或打电话,催他们尽快还钱。今年秋季开学后,马某在校门口堵过他们两三次,威胁如果不还钱,就将他们赌博欠债的事告诉家长或学校。于是3人便密谋杀掉马某,以彻底抹去赌债。
9月15日,铁某让方某在市场上购买了一把斧头,自己又准备了一把军刺。9月19日晚,铁、方二人上完晚自习课后,将马某骗至一僻静处,将其杀害,并将尸体抛掷3公里外的新平村附近的一排水沟。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1]
虽然本案已事隔多年但本案所反映出的社会现象却令人深思。本案中的青少年们由于不懂法,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导致发生这起血案的主要原因。想想如果本案中的青少年们稍稍有一定的法律常识,他们就能明白赌债是属于非法所得不受法律的保护,他们完全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的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不必付出血的代价。
实际上,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并不仅仅局限于本文提到的这则案例,当今,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呈现出“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2]的特征。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3]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有:①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③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18-22%。④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4]
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是多方面原因引起的,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在本文的第二部分笔者是从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这两个方面分别论证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二、部分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是一种观念的法律文化,对法的制定实施是非常重要的。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法律要求),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法律感),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法律知识),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5]造成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
造成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是因为部分中学生认为法律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他们认为法律是司法执法人员以及律师维权的武器,与自己无关。许多中学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学生被社会青年敲诈、殴打,他们本应理直气壮地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伸张正义,可是,他们都不懂得法律知识,或忍气吞声,或采取极端措施报复,有时糊里糊涂走上犯罪道路。某项调查表明,中学生中认为法律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不到一成;认为遇到不法伤害、被敲诈几块钱是小事不必计较的近一半。这不能不给我们深刻警示。[6]
实际上,法律与人们的切身利益是密切相关的。如果把法律比喻成一座大厦的话,那么,权利与义务就是这座大厦的基石。人们生活在社会中最基本的两件事情就是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举个例子来说吧,比如某个人去商店买件日用品,他(她)必须要付钱。用钱买东西就是中很简单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合同行为。很多人对合同的理解局限于书面合同因此日常生活中的许多法律行为被忽视了。由于部分中学生忽视了法律的学习使得他们认为法律很神秘,法律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以至于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却不懂得如何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人甚至是“以暴制暴”,以身试法,造成了很多让人悔恨的悲剧。要是这些违反犯罪的青少年能懂得法律,知道怎样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很多悲剧将会得到避免。
此外,当今部分中学生对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认识较为肤浅,他(她)们对法律的认识更多的来自于港剧中英美法系制度的律师的法庭辩论。社会主义法系法律制度与英美法系法律制度有着很大的差异,由于许多中学生主要是从自己的兴趣出发学习法律,他(她)们遇到一些法律基础理论通常有一定的畏难情绪,加上港剧中对律师法庭辩论的生动刻画,使得许多中学的法律意识今停留于港剧中律师们的法庭辩论阶段这就阻塞了中学生们对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认知。
部分中学生在思想上不能正确地认识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是有一定客观原因的。造成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客观原因有,第一:在应试教育仍呈如火如荼之势的今天,德育本身就受到极大冷落,作为德育一部分的法制教育更是接近忽略不计。虽然初中阶段开设了法律常识课,可中考应试内容中比例很小,高中又不再开设,高考时只有文科考生才少许涉及一些法律方面的内容,很明显,中学生法制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7]第二:虽然现有的教材体系,在初二就已经开设了“法律常识”课,法律常识课的首要功能是要对中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然而部分中学的许多老师却简单地将法律常识课与其它“文化”课划等号,教学中讲授灌输、强记硬背,在最后的考试中用一个分数来界定学生的好差。没有教会学生在理解必要法律常识的基础上,用法律知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学会用法律去分析身边的事。因为部分教师自己在思想上对法律常识课的教学产生误解,造成许多学生没有形成健全的法律意识,导致许多中学生面对侵害的时候并不懂得运用法律捍卫自己。第三:部分学校缺乏开展法治教育的组织和人力保障。法治教育没能做到常抓不懈,没能根据法治教育的需要,配有兼职或专职的“法治辅导员”。对中学生进行新法规的教育,进行义务法制宣传的力度还不够,造成了部分中学生体现不到法律的威慑、引导教育等作用。
三、培养中学生健全法律意识的方法与途径
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法律意识不同于一般的思想观念,它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自发养成,高度的法律意识内容需要经过长期的培养才能形成。[8]结合中学生自身的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三个途径对中学生进行法治教育:
培养中学生法律意识的方法与途径之一是重视青少年的家庭教育。“家庭是孩子与社会接触的第一站,是各种综合能力培养的基地”。中学生的思想、行为虽然已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家长的管教和言行对他们仍然起着重要作用。这不仅是由于他们从小生活在家庭、养育在家庭,与家庭之间有着天然的亲缘关系,而且还在于他们仍处于未成年、未完全自立阶段,生活仍依赖于家庭,学习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家长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其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必然有着浓厚的家庭烙印。通常情况下,中学生在校由老师管,在家由家长管,家长算得上是子女最重要的启蒙老师。家长的行为习惯、思想作用、法制观念以及监护力度、管教方法等都在潜移默化地塑造着子女的内在素质和外在形象,有时甚至能够决定子女的前途命运。因此,法制教育也应是家庭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家长的言传身教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很大的影响,良好的家庭法制教育可以抵御社会不良风气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这方面,目前大部分家长是能够注意做好的,但许多家庭同时又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有的父母思想意识不健康,自身就缺乏法制意识,甚至家人中就有违法乱纪现象;有的家庭感情不和,父母离异,孩子缺少家庭温暖等等。而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要由家长、学生、学校几方面共同努力搞好配合。目前一些地方行之有效的方法是:(1)开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的教研活动;(2)学校与家庭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家访或开家长会,互相通报和交流学生表现及教育情况;(3)开展学生与家长之间的互相帮助和监督活动,相互检点日常行为;(4)开展对特殊家庭学生的特别帮教活动。[9](5)希望家长能有意识地引导青少年们观看《今日说法》、《社会与法》等栏目在观看这些节目过程中家长应向青少年们讲解社会的稳定需要正义,法律是捍卫社会正义的重要武器。实践证明,这些活动如能很好开展起来,对增强中学生的法制观念是能起到积极作用。
增强中学生法律意识的方法与途径之二是思想品德课老师要力争上好法律常识课,努力提升中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笔者曾经听过一位资历很深的思想品德老师讲授的财产属于谁这节法律常识课。这位老师在导入新课的时候问同学们说:“你们认为身边有价值的东西有哪些?”同学们显然对这么个提问很感兴趣于是便有很多同学发表了自己的想法。法律对一部分中学生而言是专业性较强,难度较大的知识,然而这位老师的导入提问使得同学们摒除对法律的畏难情绪,很好地让同学们感受到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在上课过程中这位老师举出许多就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事情如她通过展示“某位农民伯伯拥有的一辆拖拉机”这段视频让同学们在愉快的氛围中掌握了所有权的四项内容:“占有、使用、受益、分配”。课后有许多同学围住这位老师问问题,从这么个热烈的场景我们可以看出同学们对法律是非常的感兴趣,这位老师和颜悦色地为同学们解答疑问,由于法律常识具有一定难度这就需要老师在课后要帮助同学们解答疑问以消除同学们学习法律的畏难情绪。有位女同学问了这么个让人感到很可喜的问题: “如果有位好朋友送我一件礼物,后来这位好朋友又想把礼物要回去,我该怎么办呢?”一个初二年的学生能较为深入地思考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赠与行为是很难能可贵的。由这则事例我们可以看出教师能否以饱满的热情讲授法律知识,教师能否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前文提到初中思想品德有部分内容已经涉及到法律常识,这些法律常识对于中学生而言是喜闻乐见的,教师要上好法律常识课。就必须自己懂得法律,由于法律本身的专业性很强,这就要求教师们要广泛阅读法律书籍。要阅读的法律书籍有法条与司法案例。弄懂法条为的是能准确地为学生们讲解司法案例,通过司法案例的讲解能让学生感受到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有助于学生澄清对法律认识的误区。另外,通过讲解司法案例有助于学生提升自我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的能力。要是思想品德老师都讲授好法律常识课相信会有更多的中学生获得健全的法律意识。
提升中学生法律意识的方法与途径之三是在各个学科教学当中教师们要有意识地渗透法律思想与法律知识。法治教育不能仅仅满足于法律常识课,还要将其有机渗透到学生平时的学习生活之中,形成教育网络。法治教育不单单是法律教师的职责,更是全体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学中应结合学科的自身特点,不忘法制教育。例如,在化学教学中教师可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宣传;在地理教学中,教师可加入对水土资源保护、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知识的介绍;上生物课时可贯穿珍稀动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在语文教学中,也可结合课文人物性格分析,进行法律知识教育。[10] 以语文课中的《祝福》为例,教师可以提出这样的设问:“假如祥林嫂生活在法治健全的社会中她会有怎样的命运?”通过这样的提问引导学生思考法治社会的优越性,让学生体会法律的价值。当然,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切忌生搬硬套,应该做到水融,恰到好处。
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是提升中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希望家长们与老师们能把对中学生进行法治教育落实到实处,积极将法治教育的方法付诸于实践。
四、小结
培养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广大教育工作者们而言是件任重而道远的事情,但我们有信心也有决心相信通过有意识地对中学生进行法治教育,通过多种方法与途径的综合运用,会有更多的青少年拥有健全的法律意识,会有更多的中学生成为知法、守法和用法的好公民。(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注释:
[1]百度.有关中学生违法犯罪的案例、视频、图片、问答.案例二十.
[2]黄冈中学广州学校网页.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3]黄冈中学广州学校网页.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4]黄冈中学广州学校网页.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5]百度.法律意识.
[6]黄冈中学广州学校.法制教育.强化中学生法制教育.
[7]黄冈中学广州学校.法制教育.强化中学生法制教育.
[8]谷春德.法学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43.
【关键词】历史功能;教学设计;生活化;现实化
中图分类号:G623.4
培根说:“学史使人明智”。而现有的教育体制、教学方式,不管是教师的教还是学生的学,很难培养学生的历史意识、历史思维能力与人文素养,大多都无法体现出历史教育的真正价值。余伟民先生说:“长期以来,历史教育作为升学考试科目之一的色彩越来越浓,同时过分强调了历史教育承担的政治教育功能,也进一步强化了历史教育的工具性,扼杀了历史教育的人文性。”[1]在当今社会价值观的影响下,历史教育无用论盛行。因此,改变历史教育的现状,最重要的是赋予历史教育生命活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历史成为他们生活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而真正发挥历史的人文性与借鉴性。
改变现有的教育体制会很难。从恢复高考到现在,教育体制逐渐僵化,教育考评方式、分数至上的观念已深入人心,犹如科举制的逐渐僵化一样,需要时间、环境、社会观念、社会力量等的积蓄,才能发生变化。而我们历史老师能做的,就是将历史知识的学习生活化、现实化,用历史知识来分析现实问题,指导现实生活,真正能够达到“经世致用”。其实,很多人都已经意识到现有的教育大成问题,只是我们理论说得太多,而真正行动得太少了。因此,我们要将理论付诸实践,努力改进课堂教学,突破课堂教学只围绕考纲、教材、分数打转的局面,把现实生活当作宏观的动态的历史进程,把历史当作静态的客观的知识,以动促静,以静思动,从而让历史知识变得鲜活,让学生对现实生活更有思辨能力。
苏霍姆林斯基说:“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要,这就是希望感到自己是一个发现者、探索者、研究者。”[2]必修一第一课的宗法制,如果按照课标要求了解“宗法制的基本内容”,那学生也只是对课本知识的记忆;哪怕对宗法制的影响进行拓展,学生很难进行有效的思考,只能生吞活剥。那么我们的教学设计改成围绕着“宗法观念对现代社会所产生的影响”进行辩论,老师可以从现代社会所存在的几种现象,如“门当户对”、“重男轻女”、“官僚体制”等让学生进行思考、查阅资料、整理资料、形成书面材料、提出问题。从学生的辩论情况来看,还有存在知识面狭窄、分析问题不够透彻、对社会现实问题理解不够深刻,但是一场辩论赛会比简单的教材知识点的梳理,不仅能丰富学生的知识,激发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更能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思维批判与敏捷、发现问题、语言组织等各种能力。虽然一节课没能完成原有的教学计划,但比起知识细节的讲述,这种教学设计更有效。因为细节的东西容易忘记,需要的时候还很容易从百度上搜索得到,那么我们原有的教育就达不到要求了。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论给我们指出,教育的目的不应仅仅是为了使学生去牢固地把握那些可怜的书本知识,而是为了使学生体验和建构一种理想的生活。
陶行知先生指出:“我们真正指南针只是实际生活。实际生活向我们供给无穷的问题,要求不断解决。我们朝着实际生活走,大致不至于迷路。”[3]这就意味着现实生活是教育发展的指南针,教学内容源于生活,把实际生活当教材。当今社会拜金主义盛行,道德严重滑坡。难怪有人高喊:“我们一脚跨进了物质天堂,一脚跌进了精神深渊”。讲到必修三第一课孔子的“仁”思想,我们可以直接抛出当今社会所出现的“道德两难”-----老人摔倒了该不该扶的问题,让学生从一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讨论。一是如果你是老人的家人,你希望有没有人去扶呢?二是针对这种“绝望的善良”,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可以杜绝?这个社会应该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如此,学生才能更加理解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宽容、关爱的重要性,也才能真正体现历史教育的人文性。教育是一种价值引导,引领我们学生发展成为我们所希望成为的人。引用梁启超《少年中国说》里:“少年进步则中国进步”,因此中国少年道德素养的提升,整个中国的道德水平才能提高。
托尔斯泰说过:“成功的教学所需要的不是强制,而是激发学生的兴趣。”[4]教育实践也证明:学生对那些自己能意识到的对实际生活起作用的知识最感兴趣。现实生活是教育的中心,教育只有通过生活才能产生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必修一第二单元第7课讲到罗马法,教材较多涉及到的是,私有财产的保护问题以及法律制定的相关问题,但在这节课里我觉得对学生的实际生活起作用的知识,在于让学生了解基本的法律常识。因此,我们也可以把这堂课设计成法律知识竞赛,将罗马法中相关的法律知识、华东化工学院出版社出版的《高中生法律常识读本》以及《不可不知的1234个生活法律常识》等,出一些法律知识竞赛题,也可以提供一些法律案例让学生分析,让他们在生活中学习,在学习中更好地生活,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丰富他们的法律常识,获得活力的知识。
教育体制逐渐僵化,教材是死的,但教学设计能根据现实生活、学生实际生活作为指导,那么
老师就不会教死书、死教书;学生也不会读死书、死读书。教学设计立足于生活实际,为生活服务,激发学生的求知与求学的欲望,促进学生内在禀赋的发展,如此知识的学习与历史教育的真正价值才能有效结合起来,高效运作。
参考文献:
[1]《历史教育展望》,余伟民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给教师的建议》,(苏)苏霍姆林斯基著,
关键词:法治文化;法律与生活;法律启蒙
中图分类号:G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3)36-0039-02
当前,我国在中小学阶段对学生的法治文化教育上存在明显不足。初中的法律常识只能算是守法教育,并不能让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律价值观念,更遑论法治精神。当然,在高中阶段的政治课程体系中,《法律与生活》校本选修课程的开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中学法治教育上的不足。下面,笔者将结合自身在开设本课程中的经验谈一点看法。
笔者把法治文化教育的内容限定为《法律与生活》,虽然不可能做到彻底的系统性,但也不是照本宣科,照搬教材内容。因为法是包罗万象的,而市面教材也完全按照大学学科要求设置,因而没有特别适合高中学生的。于是,根据生活中的热点、学生遇到的问题,笔者通过法律视野对这些问题做出了具体的、客观的回答。以下是笔者其中一个学期的教学设计:
为更好地说明笔者的设计意图,下面选其中部分内容再进行详细介绍:
第1课时主要是想让学生知道法的价值。中国人非常喜欢追求实体正义而忽视程序正义,我们的媒体对此有大量报道,而老百姓似乎也习惯了“搞大”的做法,只要存在侵权、违约等行为,受害者往往先想到的是闹事、静坐、跳楼、烧公车等手段,至于正确维权,按程序一步一步走,似乎大家都没有这个耐性。《红潮风暴》这部电影告诉了我们有时候程序比实体更重要,实体正义必须通过程序正义来实现。
第3、4、10课时主要是用视频的冲击力影响学生,使他们明白一些违法行为会带来家破人亡、不可逆转的人生后果。
针对深圳学生家庭离婚率较高,如一个50人的班级一般会有3~5个离婚家庭,笔者特意设置了第12课时――《财产千万亲情几何》,让学生了解婚姻、家庭及继承的法律问题,目的是想告诉学生父母有选择婚姻、追求幸福的权利,孩子也有选择自己认可的监护人的权利。在家庭中,孩子是三角形的一角,具有稳定的作用,因此,要学会做一个善解人意的好孩子,做家庭关系的协调剂。
……
在学生的“学”上,孩子们积极性相当高。当然,这个积极性是呈增函数形态逐渐递增的,因为刚开始笔者采取大学教授模式,发现学生状态不佳。于是,才逐渐用案例、视频导入情境,以点带面,逐渐深入,学生也终于渐入佳境,以至于最后经常互动,如模拟法庭等的开展,使法治文化的普及变得非常成功。下面是笔者的学生,罗宇豪同学对校本选修课程――《法律与生活》的学后感言:
通过这个学段《法律与生活》的学习,我觉得我对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这对我将来毕业后与社会接触,融入社会,并在社会生活中学会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将带来极大的帮助。我颇为欣赏老师认真、严谨的教学气氛,上课时不仅详细生动地为我们讲解生活中可能不能意识到的法律问题与漏洞,同时也为我们播放相关论法视频及某个法律问题上的电影。这样不仅让课堂变得活跃,同时也让我们能更加强烈地领悟到生活中法律的形式。而我对法律也越来越感兴趣,有空时,我会上网查询相关法律条文,或者在一些论坛里找寻围绕在我们身边的事物中所包含的法律因素,进一步了解更多被保护者或群体与法律权限的关系或者立法的流程,例如,如果你被虚假广告骗了,应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忍气吞声,任由他人受骗让不法分子更加猖狂;假如你“拾金而昧”,数额较大而拒绝归还,会被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校没有权力开除在校的学
生……所有的一些细节也许都与法律紧密相连,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在中学开设法律常识课程,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普法宣传,更是一种系统的法律启蒙教育。常规的法律教学和政治课教学一样过于抽象,因此,教师在讲授法律课程时,需要在课程设计上考虑受众的接受能力,尽量把课程设计得贴近生活实际,添加大量的互动元素,增强内容的趣味性。通过多个学期的教学实践,笔者明显感觉到学习过上述课程与没有学习上述课程的学生之间在法律认知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大部分学生参加学习后,看待社会问题更加理性,并开始从法律角度来思考和分析各种社会现象。他们在家庭或者生活中遇到纠纷矛盾时会主动寻求法律途径,甚至给父母提供比较全面、成熟的法律建议。种种迹象表明,通过系统的法律启蒙,能够较早的提升学生的整体法律素质,为社会输送更具纪律性和法律意识的合格公民,同时也使学生具备了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
参考文献:
早8点在县级人民法院开庭,去了在一件普通的办公室里面见到了法官和原被告双方。书记员还没有到之前,法官再详细的了解点关于纠纷的详细内容,并试图调解双方(这种努力自始至终都没停止)。
书记员到后正式开庭,先有原告陈述案情:在保险公司工作期间为被告垫付保险费,一年后被告退保,违约损失却不予赔偿给原告。并拿出保险公司开具的被告退保证明。有法官查看,书记员记录后,被告发言:投保乃被原告纠缠无奈,退保时又没有详细说明损失额度,不相信会有近万的差距,要求原告拿出保险公司的详细账目材料以及正式法律证明。
保险公司不属于国家机构,其资金详细计算方式方便随意对外公开,所以原告无法出具更有效证明,法官马上给该保险公司客服打电话,却被告知:除非本人亲至,否则难以提供详细账目。
法官提议由双方各处3百保证金,然后雇车去该保险公司(在外地)查账,再根据原告出具证据的是否有效来决定退还谁的保证金。被告不愿意,说自始自终都没有见过一分钱,一分实利,现在反而要投钱进去,他是无辜的,怎么可能还要损失呢?不了了之,等法官庭下询问相关专业人士后再择日开庭……
整个审理过程双方随未其争执,但长达五年的接触已经使其冷面相对。导致审理过程也充满了火药味,法官在明知被告理屈情况下,主动偏袒,为的就是在本地好做人——中国人情味在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
另外由于原被告的法律知识不同程度的缺失,导致很多地方法官都要不停的给双方普及法律常识,例如“谁反对谁举证”什么的,这应该与国人教育程度,以及法律意识淡薄有关。
原被告在审理过程中都有些许无奈和自卑感,缘由不外是把上法庭解决问题当作了很羞耻,丢人的事,毕竟“打官司”这有悖于中国传统观念习俗,很没面子的。
重要的法律核心:
一,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避免这样的经济纠纷案件?
本案开始时被告由于人情关系才“被迫”购买了原告推销的保险,这样就产生了纠纷的隐患。如果我们做事情都能够顺着自己的心思,那以后出了问题也不太会从别人身上找原因,纵使后悔也就不需要去打官司来解决。所以我们的法律是不是可以把人情味给考虑进去呢?这里说的“人情味”其实有点像是中国古代的那种“人治”——他们一个县城也就靠十几个衙役来管理,说到底也就是灵活运用法律,依靠上位者(就是现在的公务员)来判断具体情况。向我上文所说的法官为什么要一直试图调节原被告双方呢?判案肯定会使有一方受损,如果能调节成功,那他所受的指责就可能少一点,至少本乡本土的不会太惹人,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可像是美国的法律在运用上比较灵活,而且重案例,但这种情况本来就容易产生自相矛盾的情况,可是如果像现在法律那样把所有的罪行以及惩罚都规定得死死的那样死板的条律恐怕也不能对灵活中国人产生足够好的效果。这样的法律问题恐怕还得专家来掌握这个“人治”与“法治”的度量。
二,在审理过程中怎样做到公正和有效?
所谓公正,也只不过是以大多数的利益来考虑的,所以这样一来,必然会有属于少数派的不心腹,被责难也在所难免,“清官难断家务事”恐怕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下的极端例子。这起案件中法官试图采用一种“和稀泥”的方式来“善了”此事,虽未成功,但似乎给我们指出了一条现行的道路:尽量减少直接冲突,有问题以协商解决——法院在怎么说也是第三方,给出的结果必然不如当事人双方自己协调出来的完美。
而有效则是指像上文叙述中,很小,很简单的一点事情,就占用了四人(“法官,书记员,原告和被告)的一上午时间——浪费之极!据我观察其中很大一部分时间用于:1,当事人反复叙述案情,企图博得法官好感;2,双方对峙,甚至有起冲突的可能,主要是因为文化素质,以及当时情急,都很冲动的缘故;3,法官不断给双方“普法”——法律常识教育还没有完全普及;4法官个人因素——一个性格比较软弱的人作为法官不免有点婆婆妈妈,这个与国家选择公务员考试的时候的评价标准有没有涉及个人情商有关系。针对以上四点,我想完全可以把该审理过程压缩到一小时以内!
【关键词】小学语文;课堂教学;法制教育
当前社会上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呈上升态势,其中主要原因就是他们对法律的无知进而无畏。要减少青少年犯罪情况的出现,就得对他们加强法制教育。但实践证明,传统的说教式法制教育并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利用学校的育人平台,将法制教育融入到学科教学中经实验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值得借鉴推广。本文拟简要谈谈小学语文教学中法制教育的渗透问题。
一、小学语文教育中渗透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自从党的召开以来,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已经成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一项艰巨任务。学校教育系统作为社会系统的一部分,在一定程度上两者是保持一致的。因此,为了与时俱进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法制教育逐渐渗透入学校,成为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作为未来社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少年儿童,他们有责任和义务接受一定的法制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养成遵法守法的好习惯。又由于他们自身发展的特殊性――处于心理和生理迅速发展的时期,这就决定了他们接受法制教育的必然性,因为此时的他们具有极高的可塑性,只有接受了正确的引导,才能使他们真正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好少年,才能为他们走向成功找准正确的方向。
二、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途径
小学语文不但具有教授读书认字的功能,也兼有部分法律教育的功能。在小学语文课堂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不仅可以通过深度挖掘课本内容来渗透,也可以通过作文课,同时还可以通过语文课堂实践活动来展开。多途径、多方面对学生渗透法制教育,既能够在巩固语文学科知识的基础上拓展思维和视野,还能让同学们体会到法律就在我们的生活中,从而得到学科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双重收获。
(一)结合教学内容进行渗透
当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们可支配的收入也越来越高,但是孩子的数量却越来越少,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因此也造成了越来越严重的溺爱现象,许多家长对孩子提出的要求百分百满足,导致他们一旦接受了外界的不良因素,很快就养成了许多不良习惯,再加上父母和学校的教育管理不当,许多孩子最后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此,面临这些状况,小学语文教学就应当担负起人文教育的重任,不能仅仅为了学习汉字和句子而学习语文,而是要深刻的挖掘语文课门的内容,将课本内容与生活实际中的法制教育内容联系起来,起到既学习知识又学习做人的作用,从而真正将法制教育落到实处。
随着课改的逐渐深入,在现在的小学语文课本中,有很多课文内容是进行法制教育的典型案例。如在《鸟的天堂》这篇课文中,其中有一句话说“朋友说这里是‘鸟的天堂’,有许多鸟在这树上做巢,农民不许人去捉它们”。这时,教师就可以在这里设置问题:这里为什么能够成为鸟的天堂呢?然后让学生自由的熟读课文,之后学生就会明白,之所以是鸟的天堂就是因为当地的农民不让人们去捉鸟儿们。接着,教师可以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学生普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从而经过这一堂课的学习,她们不但学会了鸟的天堂这篇课文里的生字生词,还学会了保护野生动物是我们每个人必须要做的。进而还可以呼吁学生们一起思考“爱鸟护鸟”的宣传语,进一步加深这一法律常识在他们心目中的印象。
(二)通过作文教学活动进行渗透
在小学教育中,作文课已经成为小学语文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成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渗透的重要载体。通过作文教学,让学生们回忆生活中做过或遇到过的点点滴滴的事情,教师再以这些事情为案例进行普及法律知识。例如:为了教授尊老爱幼、赡养父母的法律常识,教师要求学生们写家里长辈的作文。首先让学生从感性的角度去思考你想写家里的哪位长辈,她/他曾经做了什么事让你最感动或者印象深刻,想想她/他为什么会为你这样做?然后教师先从理性的角度分析我们要不要回应长辈对我们的爱?应该如何回应?最后在拓展至法律的角度讲解孝顺长辈、赡养父母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通过这样简单的一节作文课,不仅让学生从感性的角度感受到了家里长辈对自己的爱,从而更加孝顺长辈、尊敬长辈,另外还能让他们从法律的角度认识到这样做的必要性。通过感性认识、理性总结再到法律常识的结合,学生进一步明白了孝敬和感恩长辈的意义,进一步强化了学生的法律意识。
另一方面,现在很多学校要求学生写日记,这是很好的习惯。通过写日记,不仅能够增加学生的语文知识积累,还能锻炼他们的语言组织能力,最重要的是通过学生的日记,教师能够洞悉学生心理内部的真正想法,同时,通过对日记的批阅,还能及早的发现学生日常行为中的缺点,再通过面对面的聊天和指导,对学生的心理健康进行教育,对他们日常行为进行规范。学生日记里记录都是每天发生在他们身边的事,这些事中必然有一些是能够和法律案例挂钩的,因此,教师在规范学生行为,沟通心里想法的过程中,还可以借助生活中的这些案例进行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加法律知识。
(三)以语文活动为载体进行渗透
在语文课堂上学习汉字、词语、句型都是为了在生活中能够更好的和别人进行沟通。因此,在学习之外,教师也要积极开展语文活动并通过这些语文活动巧妙地渗透法制教育。例如我们在学校经常举行的班级讲故事活动。如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讲故事活动,教师先让同学们自由的收集材料,然后由学生们将她们的收集的材料讲述给大家听,接着就由其他的孩子们进行讨论,最后由教师来总结和评分。通过大家讲述的故事,学生们自己就可以从中了解到守信用的利弊,继而得出要做一个守信用的孩子的重要性。最后教师把诚信和法律知识相联系,告诉同学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不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更是以后进入社会要做到的,从而强化了诚信在孩子们心中的分量。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巧妙地渗透法制教育不仅是普及学生法律常识的有效方式,也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作为新时期的语文教师,应该牢牢把握住以语文教学为载体渗透法制教育的目标,继而重新整合教材,深刻挖掘课本知识内容,通过作文教学和日记以及课堂教学活动进行法制教育的实施。
【参考文献】
【关键词】初中 案例 法律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4.12.159
中学思想品德课堂上的教学方法在不断地改进,传统的以灌输为主要特征的讲授式教学法已不能适应时代的潮流,学生的问题意识、研究意识、信息意识和创新意识得不到锻炼和发展。而法律常识部分的内容又是枯燥晦涩的,可法律内容在生活中的表现确是丰富而多彩的,如能及时将发生在社会生活中及学生身边的案例在教学中适当的加以运用,定会使课堂教学达到事半功倍之效果。
一、案例教学法在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的作用
1.有助于学生掌握具体的法律知识。在教学中,教师运用案例教学法可以提供正反案例或由简单到复杂的案例,能丰富和加深学生对抽象教育理论的理解。案例具有典型、形象、直观等特点,给人以身临其境的感觉,易于学习和理解,通过案例教学能加强学生的感知印象,引起学生的兴趣,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他们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能够理解和灵活准确运用法律知识。
2.有助于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的实践能力。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与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运用法律的实践能力密切相关。在法律课教学中,学生通过阅读那些生动、逼真的案例来分析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往往能震动学生的内心情感。通过分析案例,让学生懂得法律不仅惩治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保护人民;通过案例分析,教育学生“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加强修养,防止失足,并由此形成健康的心理定式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3.有助于发展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案例教学是模拟真实问题,每个案例都有核心部分和枝节部分。学生要排除枝节部分的干扰,重点把握案例的核心部分,就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知识来分析案例中蕴藏的教育作用和意义,这就需要学生认真阅读材料,独立思考,对案例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做出判断,这样学生不仅能从讨论中获得知识和经验,而且训练了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思维能力,在讨论中学会博采众长、兼容并蓄,在比较研究中增长知识和才干。
二、案例选取的原则
1.案例选择要具有启发性。传统的教学以教师为中心,教师从书本到书本,从概念到概念,关注的是向学生注入教学的内容。而案例教学法,则是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和提高。用一种动态的开放式的教学方法,以案例为媒体向学生传输各种信息,通过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案例分析,使学生能够运用已掌握的知识并结合自己的生活实际经验,积极主动地思考和分析案例中的问题,发挥自己的潜在思维。在思维互相启发,互相沟通中,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运用案例教学法,教师只是处于一个引导的作用,通过教师的层层引导,学生产生悬念,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学生就会不断地开动脑筋,全面地分析案例中的问题。在分析中,既让学生概括了法律常识教学的内容,也提高了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可以看出教学案例提供的只是线索,途径,教师决不能将对于案例的分析作为终点和目的,在于让学生学思路和方法,而不在于帮学生总结出结论,否则就等于是传统教学中的“灌输”教学。所以说,教学案例的运用,一定要选择一些具有思考性的案例才有实际的意义,太简单的案例缺乏思考的余地,也就不能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
2.案例要具有典型性。鉴于中学生生活阅历浅、抽象思维能力尚未成熟,对于许多法律基本概念与专有名词普遍都感到陌生和不甚了解,再加上课时紧、内容多,课堂教学中的典型案例便是提高初中思品法律知识课堂效益的关键。但教师选择的案例要能够充分解释和说明所要讲授的法律知识。
3.案例要具有时效性。时效性则是指案例与教学没有很长的时空距离,不是陈年往事,而是紧跟形势,是发生不久的最新案例。相同的知识内容必须与时俱进地使用不同的事例,才能使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有新鲜感,激发他们的好奇心与探知欲。
4.案例要与学生生活密切联系。教师引用的案例最好是学生身边发生的事情,以中学生的生活为切入点。只有选择与学生生活联系密切的事实才能引起学生的情感共鸣,才能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通过身边的事例,才更有感触。
三、案例教学法的形式
1.课堂讨论模式。把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典型案例,在课堂中交给学生讨论的模式,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讲授新课之前交给学生,并提出问题,让同学先研究分析。这种方式教师最好要求同学做好预习准备,以免学生在讨论时走题。二是在讲授新知识的过程中提出来供学生讨论。三是在讲授完某一新知识后交给学生,让学生运用刚学过的理论分析案例,巩固已学知识,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2.模拟角色模式。模拟教学是一种情境式教学方法,通过学生自己扮演各种角色,点燃起学生兴趣的火把,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从而调动起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模拟教学模式分两种:一种是模拟法庭模式,通过让学生自己扮演各种诉讼角色,掌握实体法的运用方法,了解程序法的重要性。一种是模拟案情模式,通过学生自编、自演小品的形式进行普及法律知识,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这两种形式安排在学期末比较合适,因为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学生对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已经有所了解和掌握,也有一定的法律修养,操作起来也比较得心应手。
3.比较法。即用案例引导学生对性质相似或不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象加以比较,区别异同,加深认识和理解。人认识事物的属性特征和相互联系,都是通过对比实现的,有比较才有鉴别。教学过程中一些法律概念、条文往往只有一字之差,如果不利用具体案例进行对比,让学生感受到它们的异同,学生便容易混淆概念。如罚金与罚款;处分与处罚;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直系亲属与旁系亲属等等。通过比较,学生一方面只要记住一个概念就可以触类旁通,了解相关的知识;另一方面学生掌握了一种学习方法,学会用比较的学习方法去实践其他学科,从而提高学习效率。
参考文献
[1]李应芬,浅谈案例教学法在初中思想品德课教学中的有效运用,《中学课程辅导:教学研究》,2014年第6期.
【关键词】归纳总结能力合作精神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初中思想品德教材内容不仅贴近社会生活,更贴近学生生活学习及成长特点,是具有时代性、知识性、趣味性等特点,尤其是七,八年级的教材内容,尤如学生的知心朋友,与同学进行心灵的交流与沟通,帮助学生解决成长中的烦恼,分享成长中的快乐.教材版式新颖、图文并茂、生动活泼,符合学生审美情趣。而初中学生已经具有相对独立的学习能力(既阅读能力),所以在思想品德教学过程中,抓住教材特点,进一步提升学生的阅读水平,既可以实现教学的实效性,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从长远看,也有利于学生适应开卷考试和终身学习的要求.那么如何抓住教材,提升学生阅读水平,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 读目录,提高学生归纳总结能力。
学生自读前,带着导读提纲或相关思想性问题阅读,更能提高学习效率和课堂的有效性,离开了对教材的先学(自读)任何讲解、提问,和讨论都失去了针对性,都没有实质性意义了,读教材目录也不例外,老师先提出一些思考性问题或要求,再让学生进行阅读,在教学实践中,让学生读目录分先后两次,每次读目录带的问题不同,阅读目的也各不相同。
第一次读目录,明确本册教材的总体章节内容
每学期开学之初,拿到新教材上第一堂课,先让学生翻翻新书,读读目录,读目录之前老师设计几个问题:
1.本册思想品德教材我们将要学习什么内容?
2.共几个单元?几课内容?分别是那些内容?
例如:阅读七年级下册目录,要明确本册教材主要学习的是心理品质和法律常识二部分,共分为四个单元,八课内容。分别是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从容应对挫折、坚强意志、法律常识共六种心理品质和法律常识两部分内容,使学生明确每课内容的安排又是从学生认知规律出发,由简单的概念、表现入手,再讲这种心理品质的作用,再讲如何培养这种品质,是一个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过程 。
第二次读目录,明确基础知识和结构体系
每单元内容学习结束,做单元或一课内容小结时,让学生粗读一单元所学要点内容, 做一个知识结构小结,例如:九年级第三课的内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小结如下:
民族区域自治——基本政治制度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新型民族关系
民族团结、 平等、团结、共同繁荣——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
“三尊重”——维护民族团结的义务(怎样做)
爱国统一战线?
“一国两制”的含义
国家统一, 香港、澳门的回归及其意义
①对的态度和立场
②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政治基础 ③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
④统一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经过对目录内容的先读与后读,使学生对本单元的基础知识和整体结构有了全面把握,对思想品德课的学习也就得心应手了,不至于出现对这门课程有“老虎吃天,无从下手”的局面,解决了部分学生在课堂只上会听“热闹”,下课后又“不知道学了些什么”的问题,提高了学生归纳总结的能力。
二、读图和情景材料,培养学生合作精神、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阅读最大的乐趣不单纯在阅读本身,而在于思考,由于思考被动阅读转变成为主动阅读,所以良好的阅读不只是接受而是思考分析。思想品德教材中每一个要点内容或道理的理解都是通过与学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情境插图和情境材料为背景认识的,教师在教学设计的过程中,如果对情境插图或情境材料,让学生以表演形式展示,课前可以让善于表演的同学 “读”懂插图内容,准备充分,在课堂教学过程中适时表演, 生动直观表现教材内容。或者有些情景材料更适合诵读,就请善于朗读的同学“表演”,其他同学听了朗读之后,抢答材料后面的思考问题,其实所要的答案正是教材正文中要点句子或段落,如果是疑难问题,可小组讨论后再发表看法,最后共享新的见解或看法。这样学习使学生在生动直观的情境中理解教材内容,深入浅出,趣味无穷,学习兴趣也就由然而生。同时培养了学生合作精神、分解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读文中相关链接, 培养学生探究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思想品德教材中的相关链接大多数是与教材紧密相关的典型事例或已研究的数据材料,如七年级下册第一课中讲知耻与自尊这一内容时的相关链接:“格式试剂”的发明者格林尼亚的故事;在自信是成功的基石一课中日本推销员原一平的事例等。再如七年级下册少年能自强一课中,为了说明知识点“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确定努力方向”,课后相关链接罗列了有关学者对兴趣爱好和各种职业之间的关系的分类,这些相关链接内容或者深化解读教材内容;或者依据教材内容,对学生实践行为有导行作用,在教材内容的设计中有画龙点睛之功效。所以读好相关链接的内容不容忽视,老师将适当的事例或材料让同学们课前读懂,课堂上需要时学生讲故事。相关材料课后请同学再查阅与此相关的资料,拓展知识面,加深理解,也可以依此为主题上一节活动课,在活动课中,学生以这一活动内容畅说欲言,发表个人的见解。甚至可以相互辩论。这样依托教材中的相关链接,培养了学生口头表达能力和主动探究问题的能力。
四、读课后巩固材料,培养学生的做题能力和实践能力
这次我的实习地点是在某居委会。整个实习期间,我的思想经历了一个从兴奋好奇到无聊懈怠到自责反省到努力探寻到疲倦但欣慰充实,实习结束却仍意犹未尽这样一个过程。开始的时候,兴奋期待充满我的心胸,但随后的仅仅帮他们整理资料的实习生活让我感到有些无聊,随即而来的自责感让我反省,让我明白,不能这样庸庸地过完实习生活,于是乎,我努力地探寻我能搜集到的资料,尽我的能力去认识了解这个社区并提出自己的疑惑找出社区中存在的问题,后半段的实习生活是疲倦的,但是我却倍感充实。从一次次的探寻努力中,我汲取了知识和养分。即将结束实习的时候,我感觉心情沉重,我对居委会有一股很强烈的依恋之情,因为我还有些疑惑没有搞明白,还有些资料没有收集,还有些自己想做的事情没有做。
实习期间,我主要帮助社区居委会整理撰写创建文明社区的材料。整理档案资料,把管辖范围内的各大花园住户资料通过电话访问或上门访问做一番全方面的调查。形成有逻辑,有条理的更加科学的管理。参加街道办召开的会议,负责完成会议记录,写工作总结。向上级通报台风“派比安”对本辖区造成的影响,并撰写申报文件。负责管理宣传栏内容,向社区居民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常识,每天留意各大报刊重大新闻并撰写读后感。成功的策划组织了一场由中小学生组成的法律知识竞赛。受到了前山居民的尊敬和好评,得到同事的一致赞同。
事情看上去是简单的,琐碎的。但是这些却与千千万万的珠海百姓的日常生活有者密切的关系,为政府做好最基本的宣传工作和沟通工作。维持社会的治安,为建立更加和谐的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居委会的功劳不小。居委会最接近社会的底层,最能体会人民的疾苦,又是最能反映人民的心声,最好地为政府投来最深切的慰问,为政府最快地表达有关的法律法规。居委会虽小,但是在构建和谐社会工作中是不可或缺的。
关键词:小学语文;法制教育;渗透
法制教育的实施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而法制观念的养成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长时间的坚持。小学语文作为一个蕴含法制教育相关内容的学科,对于法制教育的顺利开展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
一、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意义
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意义非常深远,这主要体现在两点。1、站在小学教育的培养目标角度上讲,全面发展的人才是开展教育的最终目的在国内经济水平不断提升的新时期,人们的法制意识有了显著的提高,而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人们也开始应用法律了。小学阶段的学生正值身体与心理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同时也是进行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类知识学习的初期。而要想实现教育目标明确给出的要求就必须要建立初步法制意识,掌握法律基础知识,还要学会怎样把法律应用到生活中,并尊法、守法。所以,小学时期就应把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当作教育环节中的一个关键内容,使学生从小便知法、遵法。2、法制教育的有效开展能够有效降低或避免学生犯罪率不论是哪种不良观念或习惯的养成,都是在经历了长时间的积累之后建立起来的。小学生的自制能力非常差,受环境影响的程度很大。最近几年信息技术与计算机水平的快速提升为人们创造了极大的便利,但是同时还导致了突出的网络毒害问题。小学生长时间迷恋网络游戏,观看黄色、暴力等视频,倘若家长与教师不能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合理的开导与纠正,那么一旦被有不良心理的人挑唆,那么便极有可能养成赌博、斗殴等习惯,最终在这条黑暗道路上越走越黑。因此,语文教师的职责不只是教书,还在于育人,要让学生学会相关文化知识,还要教育学生明辨是非,遵纪守法。
二、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策略
1、挖掘课文内容,传授法律常识现阶段的小学生大都是独生子女,从出生开始就是父母的掌中宝,受到各种溺爱,很少被严格约束。此外,加之学校教育与管理的不全面,导致小学生自小就养成了我行我素的行事风格。倘若在这种生活与学习环境中受到消极的外界影响,便极有可能形成不懂规矩的恶习,更有甚者会出现违法犯罪。就现阶段的语文教学而言,大部分的教师都只重视对学生语文基本能力的提升,并认为小学语文的教学目的就是提升学生的语言、识字能力[2]。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语文教师应最大限度的发挥语文教学的育人作用,通过传播、讲解和法制教育有关的文本内容来实现法制教育的实施。当前小学语文课文中有不少内容都可以用作法制教育的例题,所以教师必须要全面发掘教材,吃透教材,找出可以用作法制教育实施的合理教材内容。例如《鸟的天堂》中的“朋友说这里是‘鸟的天堂’,有许多鸟在这树上做巢,农民不许人去捉它们”。对于这一句话,教师便可以提出问题:“这为何变成了鸟的天堂?”而大部分学生在熟悉了课文之后便可以找到答案:因为本地农民禁止他人捉鸟。学生在回答完这一问题后,教师便可以立足于环保来对学生实施这一方面的法律常识教育,使学生可以了解,爱护、保护野生动物是全体社会人员应承担的义务。2、发挥习作教学作用,增强学生法律意识习作对语文学科而言的作用不言而喻,它是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关键载体。教师可通过布置命题作文实施法制教育,例如“围绕感恩,写你想感恩的人、事、物等”。在围绕“感恩”这一话题写作时,学生可以受到道德上的感恩教育,此外还可以将法律与道德教育联系起来,使学生可以深入体会尊敬、感恩父母的意义所在。在此过程中,学生会意识到感恩父母是义务与法律责任,进而增强其法律意识。除此之外,教师还可以要求学生写观后感、读后感,以此来进一步加深他们对法律的认识。例如教师在阅读一则新闻报道时发现有些人认为拾金不昧的人太傻了,有天上掉馅饼的时候应好好把握。而针对该错误想法,教师应在作文课上播放捡到他人财物未归还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相关音频,使学生认识到捡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必须要还给失主或上交国家,因为这是法律义务,一旦违反,就要担责。如此一来,学生的知识得到了拓展,写作素材也有所增加,最重要的是还使学生掌握又一个新的法律知识。3、开展各类语文活动,提升学生法制认识人们常说,法制源自生活,约束生活,并应用于生活。所以,小学语文教学中教师可以通过组织引导多种课外活动来有效的渗透法制教育。例如,可以举办“演讲”比赛,提升学生法律意识。除此之外,还可通过角色扮演的方式使学生加入到教学活动中来,也就是将那些可以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的角色放到课上,使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从而切身演绎、经历与评判不同角色的真善美,最终奠定学生道德素养的重要基础。例如,在学习《美丽的小路》时,就可以采用角色扮演的方法。要求多名学生分别扮演行走于美丽小路上的人,立足于对美丽小路的喜爱与保护,为学生讲解不乱弃垃圾、采花、折树枝等的重要性,并为其深入讲解这些行为都违反了环保相关规定。通过让学生处在切实的环境中亲身经历与领悟,还可以真正学会对与错的分别,并了解遵法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三、结语
总而言之,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能够有效提升小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同时还能够帮助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素养。小学语文教师应切实意识到做好法制教育工作的意义,最大限度的挖掘课本中的合适内容作为法制教育材料,并通过多种不同的方法开展法制教育,使法制教育质量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1]葛家晰.如何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J].小学时代.2010(09)
关键词:中学生;音乐课;法制渗透教育
在中学阶段,学生们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不对称的时期。在一些网络游戏的诱惑下,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未成年犯罪率提升,学生们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同时也给我们中学教育者和社会各界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势在必行。如何有效地将法制观念融入我们的教学中,使得学生们在学知识的同时,学会理智、学会做人、学会做一个奉公守法的合格公民,是每一位教师在教学中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一、法制渗透教育的措施
1.利用好音乐这一特殊艺术形式打开学生的心灵
在中学众多学科中,音乐课没有升学考试的压力,没有烦琐的公式定理,学生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着。因此,音乐课最容易拉近师生的距离,打开孩子的心扉,这就为我们进行法制教育找到契机,通过音乐教育影响学生的情感状态,形成审美情操,从而完善其人格的发展。
2.在实际教学中具体实施的方法
第一,中学各个年级都可开展较直接的法制歌曲学唱活动,如《青春的颜色》《我们是遵守法纪的先锋》《法律伴我茁壮成长》,等等,这些歌曲朗朗上口、简单易懂,很适合中学生学唱,能够使其较直接地了解到学习法制常识的必要性,从而打开普法教育的大门。
第二,填词创作方法适合高年级的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设计一些简单的旋律进行填词创作,把法制教育和音乐旋律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对于熟悉的旋律鼓励学生填上法律知识。学生通过收集法律知识、填词创作、相互交流学唱,达到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既激发自己进行音乐创作,又促进同学之间交流,可谓一举多得。如学生们用传唱度很高的《小苹果》填上《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或是交通法规等,把音乐课题做得既有趣又有意义。
第三,通过音乐的内在精神去引导、鼓舞学生,从而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以及勇于克服困难的信心。在贝多芬《命运交响曲》的教学中,作品体现了作者欲以斗争赢得自由,希望摆脱苦难、走向光明的坚强意志和决心。音乐中两个对立形象之间的冲突,表现了光明与黑暗的斗争,并最终战胜黑暗的欢乐情绪,表达了“通过斗争,获得胜利”的主旨。通过对作曲家的了解、对作品的学习,把音乐教育升华到人生观的正确树立,塑造学生坚忍不拔的性格,引导其客观理性地解决问题,不莽撞、不冲动,提升学生的情商,从而有效避免违法事件的发生。
3.利用各项课外活动做好普法教育
要做好普法的教育,仅仅靠课堂45分钟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充分发挥学校第二课堂这个大的平台,才能让法制教育更加生动,使学生更好地接受。利用音乐教学为依托,在教学时可以联合团委开展一系列“爱国”“守法”歌曲比赛、合唱比赛等,把守法意识放大到校园的各个角落。也可以开展“小小作曲家”“我的歌曲我来唱”的小型作品展示,在校园“科学艺术节”进行个人小作品表演和展示,利用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把课堂教学延伸出来,活跃校园文化的同时,也达到了法制教育的目的。
二、法制渗透教育的注意事项
在法制渗透教育中教师应注意自身的角色转换:首先要做一个引领者、启发者,而不是死板的宣讲者;其次在备课时要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不断地学习法律知识,加大自身的知识储备,认真研究教学方法,把法制的观念艺术地融入教学中;最后要关注学生,关注他们的心理变化,放下身段聆听他们的需求,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出现问题时及时给予帮助。
法制教育如同春雨般细小、润泽,默默地帮助学生成长,充分利用好音乐这有声的艺术,把普法教育开展得有声有色,使其焕发着新的激情,守护着学生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解读[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2]谢嘉幸,郁文武编著.音乐教育与教学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关键词】 高校校园 防控 建设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6-5962(2012)04(b)-0189-01
在安全保卫工作方面,高校只是一个事业单位,高校保卫处是没有执法权的,这样就要求把“防”字认真贯彻好,努力加强高校校园治安防控机制建设。对此,笔者认为加强高校校园治安防控机制建设主要有以下途径和方法。
1 加大对安全保卫工作的宣教力度,使学校规章和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自我约束意识和自控能力
首先,院校要加强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高校在开学初,就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教育,进行宪法、教育法、国家安全法、刑法、国防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常识的宣讲教育工作。有条件还应该在学校进行各种法律实践活动,使教育得到深化。比如与公、检、法机关形成共建关系,请法律专家来学校举办讲座;在普法月进行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模拟法庭等活动,强化高校学生的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远离违法犯罪。
其次,加强校纪校规教育。校纪校规教育,是学生在校一直在接受的常规教育。但学生在刚刚步入高校之初,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律和道德规范教育、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育,作为高校学生的入学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再次,加强网络安全教育。近些年来,不夸张地说,高校的学生每个人都涉足网络。但是高校学生毕竟还是孩子,他们对于网络的安全防范意识还是不够,给予的重视也是不到位的。所以,要适当地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知识普及,知道通过网络也有违法犯罪行为,懂得在网络中不轻信他人,不告知他人自己的重要信息,注意保护自我,不随意接受他人的吃请,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避免被骗造成金钱和人身上的损失。
2 学校要对保卫工作高度重视,完善机制,明确责任
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努力实现高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要组织相关部门、班级辅导员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采取每学期期末,对各责任部门进行考评制。要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的组织体系。学生管理、教学、后勤等各部门按照各自的分工各负其责,辅导员队伍、安保队伍直接面对学生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各部门间通力合作,形成良好的安全互动合力。
为应对突发意外事件,高校要普遍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处理领导机制,最好成立安全稳定办公室,以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将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要加强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建立责任制,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定期对校园进行安全大检查。严格盘查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要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排除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并建立校园安全巡逻小组,吸收优秀学干加入,经常对容易引起安全事故的设备及场所进行检查,分析其根源所在,找出原因并及时解决。配合公安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及网吧等场所进行统一排查,并对可疑人员进行登记和清理,进一步规范管理。建立奖惩机制,对发现事故的有功人员进行物质或精神奖励,并对违法乱纪者进行惩罚,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 进一步强化并完善校园治安防控网络体系
目前高校与社会的联系广泛而深入,由过去的封闭或半封闭转向全方位的对外开放,人员结构由过去的单一成分转向多种成分。尤其那些校区扩大的院校,新校区新建校区都地处偏远郊区或城乡结合部,治安状况比较复杂、流动人口增多、人员结构混杂,给学院安全保卫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要加大校园技术防范系统的投入,更好地捍卫新校区安全稳定,除了建立电视监控报警系统、防盗报警系统、防火自动报警系统、交通安全管理系统等,还需建立“人防、物防、技防、巡防、群防、当地治安力量”相结合的一整套完整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实现高校安全管理现代化。
4 加强对大学生的心理辅导,尽力避免由心理因素引起的安全事件
要十分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尤其对通过测试已经了解到的有严重心理障碍的人群,要给予特别关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要加强分析心理障碍存在的根源,适时对心理障碍的人群做好心理调试,以走出心理误区,减轻心灵的重负,避免发生因心理障碍引发的暴力、自杀等事件。日常教学中,教师要积极参与到学生的学习活动中,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并对学生的思想状况给予积极健康的引导,注重培养与学生间的亲和力,使校园形成一种健康向上的奋进精神和团结协作的亲和氛围。
综上,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事关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甚至关乎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当今社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成为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校园的关键因素,也显然已成为一个学校、社会、国家的头等大事,所以,我们要尽力加强高校校园治安防控机制建设,保证学校拥有一个稳定和谐的环境,而给学生们一个真正安宁的成长环境,保证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参考文献
关键词:企业集团;法律机构;保障;机构设置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企业集团是一种以大企业为核心,以经济技术或经营联系为基础、实行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领导体制,规模巨大、多角化经营的企业联合组织或企业群体组织。目前,国内大部分企业法律机构设置比较混乱,难以符合企业快速发展和合法稳健运营的需要,对于较小的企业而言,由于业务单一、结构简单等原因,由此引起的法律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于企业集团来讲,由于子企业众多、业务种类繁杂等原因面临着较大的法律风险。因而,如何有效地设置企业法律机构、承担起防范法律风险的责任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对企业集团法律机构的重要性和应有职能出发,探讨分析该问题并提出如何设置的建议。
一、设置法律机构的重要性
(一)设置企业法律机构是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管理的关键,是社会主义法制经济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健全、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仅要求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更要求市场经济的规范管理,实现社会主义法制经济。而社会主义法制经济离不开企业的合法经营、依法管理。因此,构建企业法律机构是企业实现合法经营、依法管理的关键,更是社会主义法制经济的要求。
(二)设置企业法律机构为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对于企业来说,重大经营决策面临的风险有可行性风险、资金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中以法律风险尤为重要。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过程中,法律机构可通过参与制定重大经营决策的全过程,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所将要制定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对已经制定的重大经营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核,保证企业所做出的重大经营决策的合法性,为企业依法投资、合法获利、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设置企业法律机构是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挽回企业损失的重要手段。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之间的联系、合作、沟通亦在不断地扩大,这给企业带来新发展机遇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新的问题。企业在相互合作的同时最需要考虑的就是以何种方式合作、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都有哪些、获得的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企业法律机构来协调、处理,以达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目的。
因此,设置企业法律机构是企业的未雨绸缪,是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是企业组织机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二、企业集团法律机构的职能
企业法律机构工作应主要以预防为主,以避免发生法律纠纷为目标,其次才是依法解决、处理已发生的法律纠纷。因而,企业法律机构应实现以下三个基本职能:
一是预防功能。这是法律机构最基本、最核心的职能。即通过卓有成效的法律事务工作,使集团内所有企业依法进行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防止出现违法行为和各种法律漏洞,预防企业发生法律纠纷,避免企业经济损失。
二是挽救功能。即当企业发生法律纠纷或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企业进行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或挽回企业的经济损失。
三是宣传教育功能。即通过广泛的法律事务工作和有关法律活动,宣传有关法律常识,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使企业职工能够自觉地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企业集团法律机构设置建议
为有效实现以上职能,企业集团应从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难度和重要程度出发,分步实现法律机构的设置,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逐步完善:
(一)对企业集团总部或核心企业来讲,应当设立专职的总法律顾问和独立的法律事务部
1、集团总法律顾问是全面负责集团法律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集团内重大经营决策,并全面领导集团内所有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作工作,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中处于牵头地位。目前,大部分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已按照国资委要求聘请了企业总法律顾问,并且与总会计师、总工程师作为企业高管人员,在实施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对于未能设置专职总法律顾问的企业,也可以由集团主要高层管理人员兼任,但必须直接对集团总裁或董事长负责,否则,无法有效地开展工作,也无法达到理想的目的。
2、设置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如企业法律事务部、法律中心或总法律顾问室,为企业一级部门,具体实施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在欧美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设置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已是大型企业普遍采取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如美国新泽西洲的美孚石油公司、法国埃尔夫石油公司、德国西门子公司等都设有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分别拥有一二百人的法律专业人员,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以追求最大效益、最小风险和最少纠纷为目标,在企业生产经营的舞台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法律事务机构应当参与企业集团内所有重大决策的策划及运作,对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为决策者出谋划策,排忧解难等,如是否要进行诉讼、诉讼请求如何确定、是否同意调解、有关重大决策如何操作才合法、怎样既不违法又能达到企业的目的等问题。这是企业最高层次和境界的法律事务,只有那些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法律工作经验,以及具有相当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和理论水平的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员才能够胜任。因而,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员任职资格一般应当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当的法律实践阅历,取得律师或司法考试资格者优先。
(二)对子企业来讲,应从该企业的规模、业务种类等综合分析法律需求的基础上来进行法律机构的设置
1、规模较大或业务种类较多的子企业,可以在企业总经办或行政部下设立法律事务室,为企业二级部门。主要办理一般企业日常法律事务工作和一些比较简单的法律事务工作,如协商、谈判,调解纠纷,追讨债务,进行诉讼或仲裁,起草或审查企业经济合同和法律文件,这是企业最主要的法律事务,要由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阅历的法律专业人员负责;同时,重大法律事务则宜在集团法律机构的统一协调下进行处理,应对和处理企业突发事件,为企业顺利发展保驾护航。如,就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起草、修改、审核企业章程、重要的规章制度及生产经营中重要的法律事务文书;指导、协助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参加企业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对企业领导和员工进行法律常识培训,提高企业领导和员工的法律意识,等等。这是企业较高层次的法律事务工作,因而法律事务室负责人员任职资格应具有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企业和法律双重阅历的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员才能胜任该项工作。
2、规模较小或业务较为单一的子企业可以不设法律机构,在企业内部有关部门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法律事务工作人员,负责企业一般简单的、基本的法律事务,包括解答法律咨询,查阅法律资料,起草法律事务文书如诉讼状、答辩状、法律事务申请书,整理、搜集诉讼证据,办理诉讼过程中的签收、送达等法律事务等;同时,该人员应严格落实集团法律机构的要求或联系和配合律师处理企业重大法律事务。企业专兼职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应当具有法律专业学历,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即可。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