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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律教育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7 10:00:0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加强法律教育,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加强法律教育

篇1

为什么要对初中生进行法律常识的教育呢?初中思想品德的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初中思想品德课要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和国情教育。2011年下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要求: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下面就结合我校学生的实际情况,谈谈对初中生加强法律常识教育的重要性。

我校位于市中心,有一部分学生是走读生。每到上学放学时间,学校大门口就挤满卖小吃的摊档和家长接送孩子的车辆,这给学生进出校园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学生对此议论纷纷,有的学生认为出现这种情况是学校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没有做好;而有的学生却认为,对于学校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我们无权过问,也没有办法过问。在讲授《我们也有监督权》一课时,我就从这个例子切入,让学生明白我们有权也有办法过问此事。中学生虽然是未成年人,但同样拥有监督权,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神圣权利。我们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表自己的意见,也可以给有关国家机关写信、打电话,或以直接向有关工作人员反映情况的形式来行使监督权。

我校是市重点中学,96%左右的学生能够自觉学习、刻苦钻研。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对学习不以为然的学生也是有的。在上七年级上册第五单元《维护权利 履行义务》一课时,班上大多数学生都在认真听讲并做着笔记,唯独一个男生始终一副无精打采、我行我素的样子。我提醒他,他却振振有词地说:“学不学是我的权利,你管得着吗?再说不认真学习又不犯法!”我怔了一下,心想虽然“牛不喝水强按头”也没用,但道理却要跟他讲清楚。我说:“如果你认为做了要去坐牢的事情才算是违法的话,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你现在不认真学习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宪法》中‘法律所要求的必须去做’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等有关规定,也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中‘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规定。”那个男生听我引经据典这么一说,不敢再放肆,只好低下头去。其他学生似有所悟,更加专心致志地投入到学习中。

思想品德课教师和班主任工作劳心劳力,不仅要当爹当妈,有时还要充当“侦探”和“心理医生”的角色。所以提高学生的纪律观念、法制观念,普及法律常识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二、怎样教育学生学习法律常识

首先,在内容上应以与他们生活、学习有直接关联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使他们通过耳熟能详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初步树立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

其次,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教育,应采取多途径、全方位的教学模式。如充分利用课堂、广播站、学校橱窗、班级黑板报等作为法律常识教育的载体,使学生对相关的法律常识有一个基本的感知。

再次,还应增强法制教育的趣味性。学生对枯燥的法律条文不感兴趣,为此,教师应注意从学生年龄特点出发,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增强法制教育的趣味性。如:针对性地播放《今日说法》的一些案例、课前三分钟法律演讲等。另外还可开展法律常识展览、观看法制教育片、举办主题班会、手抄报评比、知识竞赛等系列教育活动。让学生在参与、学习、运用等一系列活动中将枯燥、乏味、难懂的法律知识深深扎根在脑海里,让他们用头脑记法律,用眼睛看法律,用耳朵听法律,在各种活动中增强法制观念。我先后开展了“小偷的照片应不应该公示”“一元钱官司要不要打”等课堂辩论会。学生们引经据典,在激烈的辩论中理清了哪些是生活中看似合情合理却不合法的事情,哪些是看似不合情理却合乎法律规范的事情,从而极大地激发了他们学习法律常识的热情。

通过学习,大多数学生就会了解到不良行为的定义。不良行为一般都是违法行为,它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如果任其发展,不良行为就有可能进一步发展成为犯罪。

通过学习,大多数学生懂得了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懂得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懂得了跟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

通过学习,大多数学生能够自觉、认真地履行受教育的义务,能够抵制不良诱惑,能够做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通过学习,大多数学生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学会依法实施自我保护,学会依法行使监督权。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推动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加快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步伐,根据师政办发[20*]256号文件和[2009]24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现将*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一、落实职责,积极配合

为建立健全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长效机制,落实科教兴师战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局面,我局在与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两个副局长为副组长的落实教育法律法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社会事业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局计划和价格的收费工作职能,职责认真履职,制定了我局落实法律法规实施方案。

二、切实做好发改工作

充分发挥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保障和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为学校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首先完成了《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县中小学学校维修改造规划》,主要启动中小学危改一期工程和职业学校建设达标工程等工作。

其次是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云南省价格管理条例》、《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和收费管理,使价格和收费行为逐步走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上。收费管理工作。对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的单位或组织,以及法律、法规、国家及省制定的收费政策中明确规定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的收费或价格,依法管理,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收费许可证》实行年度审验。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单位必须向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收费许可证,实行持证收费。我局严格依照管理规定,主动对管理对象进行管理监督,每年年审中,认真核对收费依据、项目和标准,及时纠正错误的收费行为,减少乱收费行为,为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教育收费环境。价格管理工作。每年都按省、市要求,与教育部门配合,督促各中小学核定和公布各年级教科书费用,让家长明白,让学校清白,减少乱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

再是,*县价格监督检查所在认真的贯彻落实科教兴县的战略目标时,履行价检所的职能职责,营造良好的教育收费环境,20*年至20*年将国家、省、市上家联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转发至全县各县直学校、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三年中式单独或联合对全县各学校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面每年都达100%。在三年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中,县教育局,县直各学校能够认真的执行国家的教育收费政策,实行校长收费负责制,教育局严格把关,谁出问题谁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历来重视教育收费的管理工作,教育收费实行《许可证》制度,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全县各学校共有收费公示牌158块,实行亮证收费,学生家长明白交费。*县教育专项检查工作,由于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层层落实、效果明显、成绩显著、教育收费逐步走入正轨,各学校都按国家的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三、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一是教育投资项目资金少,牵扯面大,无法满足现有基本条件的平衡。二是项目管理工作量大,人员不配套,导致业务工作不到位。三是现行政策收费项目清理和公布不及时,下面难予操作。有的部门和单位领导不够重视,人员平凡变动,无持续性。四是教育收费检查指导工作监管力度必须加强。

篇3

关键词:法律意识;实践;考核体系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07-0261-02

一、当前中职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1.法律教育课程的设置及考核不明确。至2002年教改后,教育部门将法律教育的内容纳入了学生考核体系中。然而从一些社会调查中我们发现,有近三成中职学校没有法制教育的课程。在中职学校任职教师的问卷调查中,有四成教师表示对学校的法制教育具体实施情况不清楚,有近一成的教师表示不知道有这方面的教学内容。部分中职学校对于法律教育课程的设置远远低于人才培养需求,一些老师甚至以自己的主观臆测作为学生法律教育的考核成绩。

2.法律教育简单化、形式化。在调查过程中作者还发现,一些中职学校的法律教育课程与考核程序虽然相对完善,但其教育内容却无法满足国家中职教育大纲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学校忽略了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大多以课本教育为主,一些中职学校简单地将法律宣传报告视为法律教育的全部,完全忽略了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法律教育课程在一些学校形同虚设。

二、加强中职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1.宏观上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同志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概念,引起社会的强烈共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美好愿望需要每一位公民的努力。中职生作为国家百年发展大计的储备人才,出入社会后对于社会的影响极大,加强中职学生法制教育、提高其自身的法律素养是实现和谐社会的一大任务。注重中职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任重而道远,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2.微观上有助于学生更好地融入集体,认识自我。2012年4月,广州佛山发生了一起校园暴力事件,多名中职学生围殴初中生,据警方透露,涉案者因为讲究兄弟义气,意气用事,才造成了事件的发生。这一新闻引起了当地网民对中职学生教育的讨论。在信息科技高速发展的现在,影视和网络成为了人们娱乐的工具,然而由于学生心理的不成熟,对人生价值观认识的模糊,一些不良信息的接受极容易影响他们未来的性格取向和心理健康,例如古惑仔片中的江湖义气,大型游戏侠盗飞车中的暴力元素等。如果没有正确地引导,中职学生很难拥有基本的法律认识,在社会中也会因其年轻气盛难以与集体融合、实现团队合作,也容易犯下事端,甚至违法行事。而有效的法律教育能够使中职学生认识到道德红线,明辨是非,从而认识自己,约束自己,正确地交往,积极地融入到集体中去。

三、中职学生法制观增强的几点措施

1.树立中职教师正确的教育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祖国未来高素质人才的培养者,老师俨然是知识传播的最有效途径。在中职学生法律教育工作开展中,我们应以树立任职教师的正确教育意识为第一任务,以培养教师的法律认识为优先目标,在对教师的培训中强调法律教育的重要性,严格制定措施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加强法律教育工作。只有教育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具有了对法律教育的正确认识,才能提高法律教育的实际效率。

2.实践与教育相结合。在以课本为基础的法律教育中,教育程序必须走出传统的教模式。将实践内容引入现代教学中,甚至把教室转移到律师事务所。在课堂的教育中,老师需要有意识地寻找一些带有启发性的材料,如一些典型性的青少年犯罪案例,以此为反面教材,让中职学生在活生生的案例警醒下得到启示,意识到法律意识淡薄的危害性,主动学习法律知识,避免误入歧途。中职生的法律教育不应只单单靠理论宣传,还应与实际相结合,才能使法律意识深入人心。在法律教育过程中,可以组织学生参与多项社会实践活动,邀请经验丰富的民警现身说法。还可以举行模拟法庭,让学生自主地辨别是非,在活动中学习法律知识,在案例分析中主观地了解法律常识,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有条件的可以开展与犯人的对话活动,学生在他人的反省与忏悔中更加容易接受法律的约束。

3.建立并落实全面的学生素质考核体系。现代公司管理的经验告诉我们,考核流程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前期工作的绩效评估。考核作为检验中职学生法律的最后一道关卡,其严谨性与正确性直接影响法律教育过程的反馈结果。建立并落实全面的考核体系,即力求考核的多样化和实际化。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该将考核内容与心理学、道德考核相结合,追求教学中考核。考核不是考试,而是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和认识为标准,从而给出一个真实有效的结果

社会竞争中,人才的竞争最为激烈。在这样的背景下,教育部提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口号。中职学生承担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下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使命,在人才需求偏向技术型的趋势下,中职生所获得的机遇也进一步扩大。如何培养出既满足市场需求,又满足国家人才培养方案的中职生,我想,每一位中职教育的参与者都应注重技能与个人素养的双重培育,注重法律教育在工作中不可忽视的地位。

参考文献:

[1]钟秋红.如何上好中职学生的法制教育课[J].课程教育研究,2012,(7).

[2]郎月田.中职生法律案例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09).

[3]李海霞.浅谈中职生如何提高自己的法律观念[J].教育教学论坛,2013,(47).

篇4

关键词:大学生;课堂教学;法制教育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教育的现状

大部分高校都重视专业知识教育,而忽视基础公共课,很多师生都认为可有可无,“基础”课知识点多而课时少,学校的不重视,直接影响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主要就是通过“基础”课获得,而课堂上教师传统的填鸭式、理论脱离实践的教学方式使得大学生获得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严重受阻,导致学生学习“基础”课只是应付学校考试,而不是真正掌握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更不能将知识学以致用。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方法

(一)学校加强对“基础”课程的重视,加强学校法制建设

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学校要给予以足够的重视,教师才会重视,进而学生才会加强法制的学习。学校的重视表现在:第一,学校通过校园网宣传、张贴法律专题海报、建设法制社团活动等普及法律基础知识,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第二,提高对基础课老师的素质要求,加强教师培训。基础课教师入职前应该进行学习培训,加强法律素养,对基础课的老师进行法律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学校和老师对法制教育重视起来,才能充分带动大学生对法制教育学习的热情。

(二)改革教学内容,明确教学重点

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中明确规定:“高等学校法制教育要以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核心”。大学课程设置中,“基础”课的课时少,知识点多,那么如何如何取舍,如何充分发挥“基础”课的作用,至关重要。在教学过程中,很多老师认为应该重点传授大学生应用性法律知识,满足大学生考试以及生活中对法律知识的需要,而法制观念、法律思维等则被忽略。但是,我们需要用仅有的几个课时讲授那么多的法律基础知识,结果只是蜻蜓点水。最终,学生法律基础知识没有学好,法律观念也没有树立起来。因此大学“基础”课需要紧紧围绕“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来进行,应该在有限的教学时间,重点培养法律观念,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了法律观念,使学生在遇到问题时,从法律的角度思考,将法律学习充分开展到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上。

(三)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基础”课现在还是传统的以教师为教学方式、以教材为主的教学方法。要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就要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1.改进教学方式。第一采用大学生分组自主讨论式教学方式。大学生都已经成年,已经都有了自己独立的思想,并且具备了自主学习和思考的能力。在“基础”课的法律教学中,教师可以将学生分组,布置法律问题,使他们自己思考并结合自己所了解的知识进行讨论,然后小组代表发表观点,最后老师总结指正。自主讨论式教学方式,通过学生自己的思考、分析和总结,再加上老师的指导,使学生更加深刻的学习了法律知识,增强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同时也使学生充分表现自己,满足他们的表现欲。第二师生互动教学方式。师生互动式教学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本,在课堂中教师和学生是平等的。互动式教学加强了师生之间的交流和讨论,给予了学生展现自我的机会,既有利于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又使枯燥乏味死板的法律基础知识变得生动、易懂。从而有效的激发了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对法律学习的积极性。

2.改进教学方法。以往都是以教材为主的教学方法,导致课堂枯燥晦涩,教学效率低。教师应该围绕基础课的重点难点灵活采取改进专题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实践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法制教育的有效性。

(1)运用改进专题教学法。如前所述“基础”课知识点多而杂,如泛泛的讲授教材知识,照本宣科,则达不到提高法律意识的教学目的。而采取专题教学法,结合法律问题和学生法律基础实际,整合教材内容,分成专题讲解,既增加了学生学习基础课的兴趣,又拓展学生的法律观念,从而达到加强法制教育的目的。

(2)运用改进案例教学法。法律基础知识来源于生活中各种大小事情,它与生活紧密相连。案例教学法将抽象的法律知识、具体化,转理论为现实。教师采用案例教学法,选取社会上的涉及重要法律知识、法律观念的热点问题。这些案例不仅将法律知识具体化,也让大学生们感到法律距离生活很近,关系到人们。利用好案例教学法,一方面帮助学生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法律观念,另一方面让学生知道法律学习的重要性。比如通过2005年“佘祥林案”,最高法院收回了死刑复核权,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完善。我们在案例教学中可以向学生强化法律程序的意识,引导学生认识到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进步,增强其对法律的信心。又比如通过党和国家惩治腐败分子的案例,告诉大学生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案例式教学有利于增加学习基础知识的趣味性,不再只是枯燥的传授基础知识,用案列与知识相结合,既能增强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又能提高教师的上课效率。

篇5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7-219-02

近年来, 医疗纠纷增多, 医患矛盾增加,砸医院, 殴打医生现象屡见不鲜。医学生作为未来的医务工作者, 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规避可能的非医疗过错类的医疗纠纷,已成为当前医学院校教育中的一项刻不容缓的课题。

一、当前医疗纠纷的现象

目前医疗纠纷现状可以用数量激增、索赔数额暴涨和性质恶劣来概括。医疗纠纷发生数量急剧上升,据不完全统计仅2013年全年共计发生了7万件医疗纠纷案件。医疗纠纷索赔数额也呈暴涨趋势,赔偿要价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医疗纠纷的性质也变得相对复杂,社会多元成分的参与,患者家属到医院吵闹、围攻和殴打医务人员甚至限制人身自由。

二、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分析

现行的医疗卫生体制、法律环境、舆论环境、医药产品流通体制、医院管理、医务人员以及患者自身等都对医患关系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一)社会因素

1.随着我国社会法制化进程快速发展,全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自我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因此,在医疗过程中一旦发生病人认为是损害到个人权益的情况时,则产生投诉愿望和行为。

2.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看病贵、看病难矛盾仍然突出。医疗费用上涨急剧,医疗费用的个人承担部分也在增加。病人在付出医疗费用的同时,希望能得到较好的医疗服务及理想的治疗效果,如果治疗的结果超出自己的预期,则导致病人内心难以平衡和接受。

3.某些媒体的炒作。部分媒体片面地理解医患关系,把医生和患者人为地划分成对立面,甚至对个别医德败坏的现象暴光炒作有加,造成全社会对医务人员普遍持怀疑态度,使得患者就医过程中过于警惕,一旦有不良的治疗结果就认为是医方的原因导致的,加剧了医患矛盾的激化。

(二)医院内部因素

1.业务技术水平的局限。有些医务人员业务技术水平不熟练,盲目蛮干,对诊疗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估计不足,准备不充分。

2.法律意识淡薄。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

3.医患缺乏沟通。一些医务人员缺乏与患者沟通,对检查、诊断、用药、治疗或术前、术中、术后,病情变化等情况不及时和患者或患者家属沟通,不能全面履行告知义务。

4.医疗文书记录不完善、不及时。一些医务人员不能熟练掌握病例书写规范的要求,在对患者的医疗诊断、用药、特殊检查和手术等医疗行为过程中,对病历书写不重视存在漏记现象,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就会出现涂改和伪造等现象。

三、医疗纠纷折射出的法律问题

医疗纠纷不断上演,我们分析背后深层次的原因,不难看出,纠纷的发生有社会的原因,也有医院内部管理的原因,但是作为民事主体医方的医生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是应该关注的问题。医学院校注重学生的专业课知识和技能的培养,往往忽略了对医学生的法律知识的教育,导致医学生走入医务岗位后缺乏起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目前我国现有的医疗行业法律法规较多,按照法律性质,医疗行为属于民事合同范畴,作为合同的主体,医患双方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权利和承担义务。我国《侵权责任法》第55条明确规定了医方的告知义务。对于告知义务对医生来说有一明确的义务,这种义务有时可被描述为信任、坦诚、良知当中的一种。但是有些医护人员不了解法律规定,对患者的知情权和同意权认识不够,在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过程中怠于履行告知义务,一旦出现患者预期之外的结果,就迁怒于医生,引发纠纷。我国《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严格规范了病例文书书写规范,《侵权责任法》第58条也规定了不规范书写病例文书的法律后果,但是有些医护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病例文书的法律证据作用,在书写病例时,不按照规范书写。出现纠纷后,对病例进行涂改、补漏,伪造病例,出现这些情况病例文书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大打折扣,影响医疗纠纷的解决。目前为了改善医患关系,处理好医疗纠纷成,一些地区建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疏导医患矛盾。医调委要求调解员不仅要有一定的临床经验还要有一定的法律背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医调委解决医疗纠纷需要有法律思维的医务人员。

诸如此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直接影响医务人员日常的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如果医务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按照规定进行医疗活动,履行相应义务,势必会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降低医方承担责任的风险。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如果具备法律背景,也会更有利于医疗纠纷矛盾的化解。

四、加强医学生法律教育的途径

(一)医学院校增开相关法律课程,加强法律知识教育

我国现有的相关医疗方面的法律法规有《侵权责任法》,《卫生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经过调查目前一些医学院校开设

了《卫生法》,但是课时也不多。大部分医学院校也开设有一些涉及医患沟通问题的学科, 如医学伦理学、医学法学、医学心理学等, 但这类学科一般只作为选修课程开设, 学时数很少。其他相关法律课程开设较少,因此建议对在校医学生增开相关法律课程,比如增开《民法》课程,增强医学生的法律基础知识、培养医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开《侵权责任法》课程,让医学生熟练掌握医疗责任归责原则、医疗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规避医疗风险,减少医疗纠纷。

(二)提高医学生的法律意识

在校医学生不太重视法律课程,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不高,缺乏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主动性。医学生们认为学好专业课程才是主要的,没有太多必要学习法律知识。随着社会的进步,民主法制制度的发展,法律已经全方面渗入社会生活,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是普通民众必备的基本素质之一。只有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在医疗纠纷高发的当下,作为未来的医务工作者要认识到医务行为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要做到懂法、用法、守法,加强法制观念。

(三)提高医学院校法律教育重视程度

医学院校普遍重视医学专业课的教育,对于法律这样的学科,有些院校不开或开的很少。出现目前状况的原因一方面是学校重视程度不够,另一方面是医学院校法律专业的老师较少,再者就是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不高。学生精力集中在学习专业课方面,忽视了法律知识的学习。因此,医学生应转变轻视法制知识的学习态度,加强医学法制的学习,在用医学专业知识充实自己的同时,也学会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使二者融合贯通,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使自己成为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提高医学院校重视医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程度,加强法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举办法律讲座,普及医学生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