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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考核细则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7 09:59:4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环境卫生考核细则,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环境卫生考核细则

篇1

为争创省级卫生城市,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落实全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措施,营造干净、有序、优美的工作>:请记住我站域名/<<a class="insidelink" href="" target="_blank" title="生活">生活环境,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范围

全区各街道所辖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定任务总量,保经费基数,活工作机制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考核项目和内容

(一)月度日常考核项目和内容。主要包括:()全区道路清扫保洁;()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周边卫生;()住宅小区(新村)、背街小巷等居住区环境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城市入口处、村居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垃圾桶(房)、果壳箱管护情况;()临时交办事项完成情况及市、区督查,媒体曝光所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等。

(二)季度阶段性考核项目和内容。主要包括:(1)各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和组织建设情况;(2)环卫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3)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环境卫生应急保障情况;(4)突击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5)社会评议和领导评价情况。

四、考核依据

依据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以及“安徽省级文明城市”、“安徽省级卫生城市”等有关方面的考核规定,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界定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

五、考核方式

按照考核项目、内容和相关要求,考核采取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逐项对照评分,同时实行明查与暗查相结合、随机检查与跟踪热点相结合、专业考核与社会综合评价相结合、内部通报与媒体曝光相结合的方法,不断创新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机制,努力增强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季度考核等级及奖惩办法

(一)季度考核结果设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以计分结果评定等级:90分(含)以上为优秀,70分—89分为达标,69分以下为不达标。

(二)对季度考核为优秀的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季度考核不达标的街道,给予通报批评。

七、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效能办、区市容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政府督办室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容局,主要负责考核的实施细则、评分标准、工作计划、方案等文件的起草;组织开展考核活动;指导、督促对各街道的考核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每月召开一次街道和环卫专业保洁公司例会,对各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八、本考核办法由区市容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区政府对各街道的具体考核实施细则及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为加强和全面落实全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城市形象,实现市委、市政府“五城联创”创建目标,根据《琅琊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

一、考核对象:各街道。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街道组织、制度体系是否健全、设施建设是否规范、标准要求是否明确、宣传教育是否充分等内容。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实行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同时加强对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应急保障情况及突击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1、月度日常考核实行双百分倒扣分制。由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明查分值100分,暗查分值100分。明查每月一次,原则上在每月中旬或重大活动之前进行,受查单位派人参加,考核项目和内容从区环境卫生管理资料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暗查由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不通知受查单位,原则上每周一次,考核项目和内容可随机抽样也可跟踪热点。在明查途中对抽样项目以外发现的问题,一并列入考核范围,并对照评分标准打分,对暗查中发现的问题,则及时通知被查单位到现场处理,并以月度累计扣分。

2、季度阶段性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倒扣分制。由区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总评。主要是考核环境卫生基础性工作的管理情况和社会公众的综合评价,采取听取汇报、查台帐资料、实地查看、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季度考核结果按3个月度日常考核结果加权平均百分制合计,其中月度日常考核得分占60%、季度阶段性评价部分考核得分占40%。

3、年终考核结果按加权平均百分制合计,其中月度日常考核得分占60%、季度阶段性评价部分考核得分占40%。

(二)考核资料的收集和汇总。每次考核都以

现场记录、录像、照片及领导的批示与评价、报纸、图片等资料为依据。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资料定期汇总、及时归档,特别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的评价意见,市民群众的测评结果,市、区领导对环境卫生工作的批示,新闻媒体报道,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保障情况及时收集汇总,作为各街道综合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三)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数量及重点考核区域。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次不少于4条道路、2个居民生活小区,东门和扬子街道每次不少于2条道路、1个居民生活小区(散住居民生活区以100100平方米为一检查区域)。城区各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城市入口处为重点考核区域。

(四)相关要求

1、考核中,考核人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分析发现的问题,对照评分标准,民主评定考核成绩,并在考核表上签字;对在每次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确认后,由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被查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同一问题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2、市文明办明查暗访所扣分值、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管理考核所扣分值、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发现问题所扣的分值,均计入相关街道档案,作为该街道的考核成绩。

3、考核评分中,凡有扣分幅度的项目和内容,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视问题严重程度,集体决定扣分分值。

4、考核情况每月以简报形式送区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被考核单位,同时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的监督。

四、扣分标准

(一)组织体系及保障措施方面

1 、组织制度保障情况。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年初未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包括街道、社区和环卫专业队各类人员的职责、管理办法、责任划分、并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未细化、量化到各类人员,各类人员的奖惩措施不明确,且未当月兑现;建立台帐资料。以上缺一项扣0.5分。

2、经费投入保障落实到位情况。街道对区下拨的卫生经费未全部用于环境卫生管理的,扣2分;未建立正常卫生经费配套投入的,扣1分;未建立环卫经费科目的,扣1分;经费使用情况不按财务有关规定执行,审批手续不完善、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视情扣2分。

3、创建宣传氛围情况。街道创建氛围不浓、居民创建知晓率不高、创建工作创新意识不强的,扣1分;受到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被省、市新闻媒体负面报道且情况属实,每次扣2分。

(二)道路清扫方面

1、未能按时结束路段清扫任务,每一个作业范围,扣1分。

2、清扫不彻底,有漏扫、浮灰重、卫生死角的,每处扣0.5分;清扫后路段有明显石头瓦片、漏堆未清的,每处扣0.5分;路段有污水和积水未清扫的,每处扣0.5分。

3、清扫过程中将灰尘泥沙扫入河道、下水道和堆放在绿化带内的,每处扣1分。

(三)垃圾清运方面

1、垃圾箱(池)垃圾未能及时清运的,每次扣0.5分;垃圾箱(池)周围2米范围内有生活垃圾或杂物的,每处扣0.5分

2、垃圾不送入垃圾中转站、随意乱扔乱倒、清运途中发生人为二次污染的,每次扣0.5分。

3、在垃圾堆放点、垃圾箱内或者其他地方焚烧垃圾的,每处扣1分。

4、拒绝收集门面、住户的生活垃圾,一次扣1分。

(四)卫生保洁方面

1、车辆行驶或渣土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微量垃圾未能及时清除的,一次扣0.5分。

2、垃圾板车或垃圾箱(池)外表未清洁的,一次扣0.5分;路段上果皮箱、垃圾箱未能按时清理的,一次扣0.5分。

3、道路保洁不到位,发现可视垃圾的,一次扣0.5分。

(五)管理方面

1、环卫人员上岗时未穿着标志服装、聚堆闲聊;清扫保洁时间上班有脱岗的,每人次扣0.5分。

2、无正当理由与行人和门面业主发生纠纷,每人次扣0.5分。

3、路段承包人或清扫保洁人员未能按督查人员要求整改存在问题、不服从督查人员管理,一次扣2分。

4、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到市政府或区政府上访,一次扣3分。

五、考核奖惩

1、设立环境卫生考核奖励资金。对每月考核达到优秀的,其中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月奖励元,东门和扬子街道每月奖励1000元,按季度进行兑现。

2、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少得1分折核20元扣除,东门和扬子街道每少得1分折核10元扣除,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六、检查考核实施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由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具体意见,报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议定。

七、本实施细则由区市容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琅琊区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为统一道路清扫和保洁质量标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更好地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要求,依据国家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道路保洁范围

车行道、人行道、桥梁道路、高架桥、立交桥、人行过街天桥和居住区街巷道路及其他设施等。

二、道路等级划分

一级清扫保洁道路:南谯北路、天长路、琅琊路、琅琊古道、育新路、凤凰路、西门子路、火车站广场。

二级清扫保洁道路:丰乐北路、丰乐南路、西涧路、定远路、紫薇北路、来安路、凤阳路、清流路、明光路、双拥路、四牌楼街、建设路、

南谯南路、老环城路、环滁西路、扬子西路、三里亭路、体育路、湖心路、卫校巷、花园街。三级清扫保洁道路:菱溪路、创业北路、老创业路、紫薇南路、纬四路、扬子东路、文德街、古马路、三八巷、忠佑巷、四合路。

四级清扫保洁道路:东外环路纬五路至紫薇南路段,营房路扬子转盘至明光来安路口段、水库路、花亭路和东门、南门、西门、北门、琅琊、清流、扬子街道其他居住区街巷道路。

三、道路清扫保洁的通用质量要求

1、正常作业时间:上午6:00至10:00,下午13:30至17:30,遇到特殊时期另行通知。二班制工作时间:清扫时间上午5:00至8:00,下午12:00至15:00;保洁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晚上18:00至21:00,夏季高峰期重点地段晚间保洁时间根据实际需要临时通知。

每日的普扫作业应在早上7点钟前结束,路面垃圾收集在7:40前结束,下午普扫夏季在4点钟前结束。春、秋、冬季3点钟前结束,其余时间为保洁时间,普扫作业做到车行道、人行道、边沟、下水道、树穴等无存留垃圾。

2、普扫保洁路面遗留废弃物控制指标。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50%。

保洁

等级 果皮

片/1000m2 纸屑塑膜

片/1000m2 烟蒂

个/1000m2 痰迹

处/1000m2 污水

m2/1000m2 碎石瓦片

个/1000m2 零星垃圾堆

片/1000m2

一级 ≤4 ≤4 ≤4 ≤4 无 ≤1 无

二级 ≤6 ≤6 ≤8 ≤8 ≤0.5 ≤2 无

三级 ≤8 ≤10 ≤10 ≤10 ≤1.5 ≤6 无

四级 ≤10 ≤12 ≤15 ≤15 ≤2.0 ≤8 ≤1

四、道路保洁标准质量要求

1、一级保洁:指人流量大的繁华路段,要求全天巡回保洁,路面应见本色。

2、二级保洁:指主要路段,要求巡回保洁,路面基本见本色。

3、三级保洁:要求定时保洁,每日普扫2次,上午、下午各一次。

4、四级保洁:要求每天普扫1次,部分路段实行定时保洁。

五、桥面、人行地道的地面清扫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阶梯、扶手应干净。

六、广场清扫保洁质量与所确定的道路等级保洁质量标准一致,符合地面清洁无明显灰沙和污物,无人畜粪便。

七、垃圾箱(池)、废物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并定时清洗箱体,废物箱周围2米地面范围无存留垃圾和杂物。

八、路面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收集装运,不得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

九、路面清扫要文明作业,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行人干扰。

篇2

打造“洁净乡村”、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环境,是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广大人们群众的殷切期盼,也是当前开发区工作中最大、最实的民生工程。为坚持不懈地推进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工作,深化和巩固已取得的整治成果,特制订以下精细化、长效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美丽柯北”、“洁净新区”目标定位,将环境秩序管理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体系之中,不断加强和创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推进管理工作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组织领导

建立柯桥经济开发区环境卫生精细化、长效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办公室。

三、具体内容

1、责任区块

实行“分片包干”制度,全区共划分两个责任区块。

第一区块:一期(杭甬高速公路以南区块)已经建成开发区的工业园区区块,由城管局具体负责加强责任区块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配备城监、保洁公司清扫员若干名。具体工作职责:道路保洁、绿化养护、垃圾清运、山西丈午居垃圾中转站管理、环卫设施维护检修、公交候车亭日常保洁管理、主要道路上堆放物管理、车辆占道经营、户外广告管理、夜宵摊管理等,具体考核细则由城管局(城监中队负责出台)。由农业和农村发展局负责辖区内的河道保洁,具体考核细则由农业和农村发展局负责出台。

第二区块:二期9个居委会,由农业和农村发展局具体负责加强责任区块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开展对各居环境卫生的日常检查考核,督促9个居委会做好日常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具体考核方法由农业和农村发展局出台。

2、监管机制

强化组织监管。由委组织专门检查组对各居进行“一月两查”,不定期进行,检查情况汇总后实行通报。各居对本居各片区的卫生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次检查后都必须填写《检查情况汇总表》,作为原始检查记录备查台帐。

强化群众监管。各居均须设立环境管理举报专线和环境卫生意见箱。开发委设立环境卫生公开受理电话。在开发委大厅设立环境卫生举报箱,落实专人负责登记受理环境卫生举报书面意见,并根据收集的意见建议督促相关责任区块责任人进行整改,问题严重时向委主要领导汇报,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管理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进行媒体曝光。

强化重点监管。由检查组列出开发区内环境卫生问题最严重的若干区域,以书面通报给各位联系领导,由联系领导负责督促各居进行落实整改。农业和农村发展局负责对环境卫生整改的“回头看”,整改结果记入环境卫生检查原始档案,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

3、考评机制

按照“加强监管、严格奖惩”的工作要求,在“洁净乡村”竞赛活动的基础上,加强对各区块的日常检查考核,考核标准为《开发区村级环境卫生长效保洁考评细则》,由开发委组织人员对各区块进行考核,检查保洁人员到岗到位和全天候保洁情况。

1、9居考核。由委组织检查组人员实行“一月两考”,综合两次检查的情况,排定环境卫生位次,前四名的在核定的环境卫生补助费15000元的基础上依次加奖3200元、2400元、1600元和800元,排名后四位的依次扣减3200元、2400元、1600元和800元。严格对照考评标准,如后四位的居,在检查考核中得分达到优良等级以上的,不再扣减环境卫生专项补助款。

2、外包考核。由发包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书或合同规定的细则进行考核,落实专人实行日巡、旬检查、月考核的常态化考核检查,同时由检查人员做好考核检查的台帐建档工作。

3、其他考核。如被上级单位或委领导暗访通报批评的,一次扣减2000元,并在年终考核中取消各类先进评比资格。各居也要制定相应考核细则,对环境卫生工作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并做到奖惩结合,同时建好相应检查考核台帐。

四、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开展环境卫生保洁精细化、长效化管理工作是加快建设农村新社区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现实之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抓手,各居、企业单位、各区块职能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居将环境卫生精细化、长效化管理组织人员名单及通讯号码上报柯开委。委责任领导和相关干部要切实履行起工作职责,及时督促做好精细化、长效化管理工作。

篇3

一、环境卫生管理及考核项目

(一)街巷、道路的清扫保洁质量;

(二)垃圾清运质量;

(三)对环境卫生的管理;

(四)其它有关环境卫生的内容。

二、环境卫生定额标准

(一)保洁员配备定额标准:

1、各村成立专门的保洁队伍,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及日常保洁工作,由镇环卫所提供业务指导。保洁队伍按照辖区人口千分之三的比率由各村自行配备,统一管理。并根据保洁员人数相应配置扫帚、人力(机动)收集车等清扫清运设备。

2、各村对保洁员实行“定员、定量、定岗、定责”,确保辖区内道路环境卫生保洁质量。

(二)保洁作业时间标准:

道路通扫时间为早6:00-7:00;道路保洁为8:00-12:00,14:00-17:00。

三、环境卫生工作标准

(一)卫生质量标准

1、“四不”:主干道路、村内街巷、可视范围内不见垃圾,不见杂物,不见油污积水,不焚烧废弃物;辖区内无“三大堆”(垃圾堆、粪堆、柴草堆)、无白色污染物和塑料袋。

2、“两净”:街道净,河道、沟渠净。

(二)垃圾收集标准

1、主干道路每周清运生活垃圾不少于两次,并及时送往指定的垃圾收集站或垃圾中转站,做到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2、主要街巷每周收运生活垃圾不少于两次,并及时送往指定的生活垃圾池或垃圾箱,做到生活垃圾入池。

3、垃圾运输过程中严禁抛洒滴漏、污染路面;

4、垃圾收集车内不得有垃圾存放过夜;

5、垃圾收集点周边环境整洁,无散落垃圾,无积水;垃圾收集车、垃圾容器清洁、无臭味。

四、村环境卫生检查考核办法

1、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对全镇卫生检查一次,主要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以“镇环卫所卫生检查通报”的形式,向各村通报随机检查的情况。

2、检查实行百分制,每月一次汇总,汇总成绩在90分以上的,发放补助的100%,得分在80-90分的,发放补助的90%,得分在70-80分的,发放补助的70%,得分在60-70分的,发放补助的50%,得分在60分一下的扣发当月补助。

3、各项考核指标作为镇党委政府年终考核各村的重要依据。

五、检查考核细则

(一)卫生质量考核细则

1.主要街道、河道、沟渠、小广场、绿化带有飘浮物,每处扣0.5分;

2.墙角、路边、沟渠等处有积存垃圾,1平方米以下扣0.5分,1平方米以上2平方米以下每处扣1分,2平方米以上每处扣2分;

3.地面有污水积存的,每处扣0.5分;

4.街巷、道路地面油污严重,不见地面本色,每处扣1分;

5.街巷、道路两侧有杂物堆放,每处扣0.5分;

6.街巷、道路范围内有焚烧垃圾现象,每处扣1分;

7.街巷、道路两侧的树根周边有烟头、杂物等,每处扣0.5分;

8.在规定时间内,有垃圾未及时收集,每处(袋)扣0.5分;

9.垃圾运输途中抛洒滴漏,每处扣0.5分;

10.垃圾存放在垃圾车内过夜的,满车扣1分;

11.垃圾收集容器、垃圾车存放处不洁,有污水、臭味、蚊蝇的,每处扣1分;垃圾收集容器、垃圾车本身不洁,每例扣1分。

12、主干道、村内街巷、可视范围内发现有白色污染物、塑料袋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二)卫生管理考核细则

1.各类举报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每处扣2分;

2.保洁员未按定额配备的,每少一人扣3分;

3.保洁员不遵守清扫保洁时间、有服装未统一穿着或上班脱岗的,每人次扣0.5分;

篇4

一、组织领导

1.区(镇)本级成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督查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镇管理局,主要负责区(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指导、监督与考核。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成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并对区(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督查考核办公室负责。

二、机制建设

(一)整治管理机制

1.全面推行环卫保洁“五管法”。对区(镇)内公共基础设施、政府驻地、村(居、社区)、河道、道路、绿化、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沿街店铺、建筑工地等,实行环卫保洁“五管法”。具体按照《滨海工业区(马鞍镇)关于环卫保洁“五管法”的实施意见》执行。

2.大力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一是创建“美丽新城”。按照“蓝天、碧水、绿地、清净”的目标,在区(镇)内开展以“公共卫生保洁好、园林绿化养护好、基础设施维护好”等“三个好”为主要内容的“美丽新城”创建活动。机关各局(办、处、中心)和基层站所应积极参与,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工作。二是创建“洁净乡村”。继续深入开展“洁净乡村”竞赛活动。每月进行考核并通报,每季度评出“洁净乡村”竞赛活动示范村和优胜村。为做好“洁净乡村”竞赛活动,树立先进榜样,在有条件的村(居、社区)内开展评比星级“整洁庭院”试点。“整洁庭院”年度创建的比例,原则上为试点村(居、社区)农户数的5%,其中整洁庭院户数的10%为五星级,30%为四星级,60%为三星级。对被评为“整洁庭院”的农户,村(居、社区)按照星级分别予以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区(镇)补助。三是创建“整洁厂区”。各企事业单位按照“门前三包”要求,清除“门前三包”责任区内的果皮、纸屑等,禁止乱丢垃圾、乱倒污水,设置好生活垃圾池,拆除已建设在企业外的垃圾箱,保护好门前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和园林设施,不在公共区域内乱堆物品、乱停车辆、乱贴乱画、乱牵乱挂、搭建违章建筑,保持门前秩序良好。

3.全面落实“路长制、河长制”。按照“条块结合、分片包干”的原则,对区(镇)内市政道路和公共河道实行“路长制”、“河长制”。各路长(河长)单位应根据《滨海工业区(马鞍镇)关于全面推行“路长制”、“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执行。

4.大力实施网格化管理。一是将区(镇)划分为6个片区,落实定员、定岗、定责措施,实施区(镇)网格化管理。城镇管理局为区(镇)网格化管理的责任人。二是对村(居、社区)实施分片包干,落实管理责任。村(居、社区)主职领导为各村(居、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责任人,联系领导及联系干部负责督促各村(居、社区)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经费保障机制

1.区(镇)本级环境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区(镇)本级环境卫生经费主要包括经招投标所产生的环境卫生日常费用及集中环境整治费用,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及购置环卫车辆费用,设施、车辆的日常运营和维护费用。具体由区(镇)本级负责落实。

2.村(居、社区)环境卫生经费保障机制。采取长效管理资金村集体筹资、区(镇)补助等方式筹措经费,经费由镇会计站指导各村(居、社区)管理,使用时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并接受审计监督。村集体筹资由各村(居、社区)向村(居、社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农家乐、饭店、商店等经营场所及常住外来人口等按照有关标准收取,同时村内须统筹安排好环境卫生专项资金。区(镇)补助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奖惩措施实施。

(三)队伍保障机制

各村(居、社区)按常住人口0.2%的比例配备专职保洁人员,最少不少于5人。区(镇)按每名保洁人员年薪酬(最高不超过1.8万元/人)对各村(居、社区)进行补贴。

(四)工作例会机制

1.每月例会。根据每月抽查检查结果,对照标准进行评分,当月通报考核情况。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参加人员为区(镇)督查考核办公室成员、各村(居、社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村(居、社区)联系干部、区(镇)本级道路网格化管理负责人、各路长(河长)单位联系人。

2.每季例会。总结前季度工作,布置下季度工作,在每月考核通报的基础上,评选出推荐上报参加县“洁净乡村”竞赛活动的示范村和优胜村。参加人员为村(居、社区)联系领导、区(镇)督查考核办公室成员、村(居、社区)主职干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村(居、社区)联系干部、区(镇)本级道路网格化管理负责人、各路长(河长)单位联系人。

(五)检查考核机制

区(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督查考核办公室采取月检查、月考核、年考评的方式,开展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监督和考核。

1.检查内容。对各村(居、社区)环境卫生工作的检查,按照《村(居、社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细则》执行。对区(镇)内垃圾清运、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河道保洁工作的检查,按照《河道保洁、垃圾清运、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长效管理考核细则》(另行发文)执行。

2.检查方式。一是定期检查。由督查考核办公室指定成员在每月中及每月底进行。二是不定期抽查。每月不少于2次,具体由区(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督查考核办公室指定成员或抽调其他人员组成联合抽查组进行检查。

3.赋分及定级。根据检查和抽查的结果,建立工作台帐,并将其作为考核各村(居、社区)长效管理实绩的依据。具体按照《村(居、社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细则》、《河道保洁、垃圾清运、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长效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赋分及定级。

三、奖惩措施

1.环境集中整治考核验收为合格的村(居、社区),可全额报销环境整治费用;被评为县示范的村(居、社区),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每次加2分;被评为县优胜的村(居、社区),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每次加1分。对在每月开展的“洁净乡村”竞赛中被评为一、二、三类的村(居、社区),奖励该村(居、社区)实际支出保洁经费的70%、60%、50%,并按月以奖代补(一类村[居、社区]为“洁净乡村”竞赛的红旗单位);年底综合排名后为一、二、三类的村(居、社区),分别按村(居、社区)实际硬件(如新改建冲水式公厕、新建垃圾箱、新建垃圾中转站等)投入的70%、60%、50%进行奖励补助。在每月开展的“洁净乡村”竞赛活动中得分低于80分的当月奖补经费缓发并限期整改。

2.对企事业单位“门前三包”落实情况实行挂牌制度。其中给创建优秀的单位挂绿牌,给创建一般的单位挂黄牌,给创建较差的单位挂红牌。

3.对区(镇)本级道路保洁、河道保洁单位和绿化养护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及《河道保洁、垃圾清运、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长效管理考核细则》进行奖惩。

篇5

1、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各社区落实责任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日常保洁和长效管理,确保通过市、区、街道环境卫生日检查、周检查。

2、体制完善:

各社区不断完善环境卫生服务站实体化建设,抓好环境卫生服务站管理层和工作层建设,正常运作、量入为出、自负盈亏。

3、领导重视:

各社区要把环境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重视,齐抓共管。街道将环境卫生工作作为考核各社区能否履行好职责的重要内容,把环境卫生目标考核与社区干部工作业绩评估结合起来,与干部目标管理奖挂钩。

二、检查考核办法:

1、对各社区环境卫生检查实行百分制。

2、办事处领导在环境卫生检查中所打分值占每周总分30%。

3、办事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检查考核评比领导小组在每周四督查中所打分值占每周总分40%。

4、城区管理科在日常环境卫生检查中所打分值占每周总分30%。

5、市、区检查通报及群众来信对社区提出表扬或批评的,相应加分或减分作为该社区当周综合得分的加(减)项。

6、各社区每周总评得分由红庙子地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检查考核小组审定后进行通报。

7、各社区主要领导及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站长每天对本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性自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年底作为档案资料考核项目。

8、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95分以上的社区,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优秀。

9、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90至95分的社区,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合格。

10、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85至90分的社区,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基本合格。

11、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85分以下的社区,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不合格。

12、在每月4次检查中,对成绩突出的社区将挂环境综合整治流动红旗,成绩差的社区将挂黑旗。

13、在全年的检查评比中,累计达6次挂黑旗的社区取扣除责任领导、责任人、城区管科相关人员全年目标管理奖,累计4次扣除责任领导、责任人、城区管科相关人员半年目标管理奖。

14、对挂黑旗的社区,必须将黑旗悬挂明显处,对未悬挂的检查评比小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30%的得分值。

15、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社区,红庙子街道办事处将予以表彰;被评为不合格的社区,将按照精神文明建设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16、各社区对检查考核评比小组提出的环境卫生问题要积极落实解决,同一问题被再次指出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否则追究社区领导责任。

17、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建设落实情况列入各社区年终目标考核项目,其中包括管理队伍建设、工作队伍建设以及实体化建设落实情况。

各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实体化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分三种情况区别对待进行考核:1、小区型社区: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属资源转换的形式,考核重点放在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对保洁队伍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和资源共享的能力上,考核是否能将小区周边公共地带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起来;2、自建保洁队伍型社区: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属社区自行组建的形式,考核重点放在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对保洁队伍管理、保洁工作的开展、资金的有效运作上,组织建设方面考核社区全委会是否研究环境卫生队伍建设,是否有经营理念,建设队伍方面考核社区环境卫生状况纵向比较所发生的变化,管理队伍方面考核环境卫生管理是否逐步纳入规范化轨道,是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是否足额收费;3、自建保洁队伍和小区物业保洁队伍相结合型社区:重点考核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对自建和物业保洁队伍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的能力上,考核是否能将小区周边及公共地带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起来;考核社区能否对纯居民区域实施长效管理。

18、环境卫生打分检查实行综合考评:实行纵向和横向相结合,纵向比较本社区卫生整治的效果。横向评比时分类别进行:

一类社区:汇嘉园、汇芙园、阿勒泰路、锦福社区

二类社区:天海、金泰、头宫、公交、嘉和园社区

三类社区:平顶山、克西路、北园春、泰琇、汇珊园、新通社区

三、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检查、评比、考核细则:

红庙子地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检查考核根据《沙依巴克区环境综合整治竞赛考核评比办法》、《沙依巴克区市政市容检查考核实施细则》要求,制定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检查、评比、考核细则:

(一)巷道清扫保洁评分标准(15)

1、不按时清扫,3处以上扣0.5分;不及时保洁,3处以上扣0.2分;整条街巷未清扫保洁、卫生脏乱扣1分;

2、巷道有垃圾污物,每处扣0.1分

3、巷道有纸屑、果皮、烟头等污物,每处扣0.05分;

4、巷道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清扫作业,清扫质量不达标,每处扣0.2分;

5、背街小巷有卫生死角,每处扣1分。

(二)垃圾桶(箱)站点管理评分标准(10分)

1、垃圾容器摆放不整齐或不按规定设置及外体不干净的扣0.1分;

2、垃圾容器未满而周边有散乱垃圾,发现一处扣0.1分;

3、在卫生区域焚烧垃圾、树叶、杂物,查处一处扣0.1分;

4、垃圾桶(箱)站点周围有污水、污物或有严重蚊蝇孳生现象的,发现一处扣0.1分;

5、垃圾站点清运不及时,发现一处扣0.1分,不按规定堆放或清运不干净,发现一处扣0.1分;

6、垃圾未及时清运,造成垃圾容器满溢,每处扣0.1分。

(三)袋装垃圾收集站管理评分标准(7分)

1、袋装垃圾收集站(点)未按时开放扣0.1分;

2、未实行袋装化管理或将非生活垃圾混入袋装站及站点周边有散乱垃圾的,发现一处扣0.2分,由此影响清运工作或造成清运机械损坏的,发生一次扣0.3分;

3、袋装垃圾站站容不整,设施不完备,标志和提示文字、图案不清或缺损的扣0.2分;

4、袋装垃圾站无专人管理,发现一处扣0.1分;

5、袋装垃圾站内堆放各种物品的,每处扣0.1分;

6、袋装垃圾站内外、地面脏污,未定期清洗消毒的,每处扣0.1分。

(四)市容市貌管理评分标准(4分)

1、巷道流动摊贩设置合理,规范管理,未按要求发现一处扣0.1分;

2、电线杆、树木上有悬挂物,发现一处扣0.1分。

(五)市场和指定地段的摊位管理评分标准(5分)

1、早、夜市不按规定时间开市、收市的,发现一处扣0.1分;

2、摊位摆放不整齐的扣0.1

分;3、摊位周边有垃圾的扣0.1分;

4、摊位没有垃圾容器的扣0.1分;

5、市场地面污水、垃圾不按时清理扣0.1分。

(六)冰雪管理评分标准(15分)

1、冰雪责任不落实扣0.2分;

2、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清雪任务的,一处扣0.2分;

3、树沟林带未按标准堆放积雪,每处扣0.1分;

4、在规定时间人员未到位的,扣0.1分。

5、未按要求清运冰雪的,扣0.5分。

(七)建筑物容貌评分标准(9分)

1、巷道两侧建筑物上有明显污迹和尘土的,每处扣0.1分;

2、建筑物有陈旧、破损,严重褪色的,每处扣0.1分;

3、建筑物、商店橱窗或公共设施上有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现象的,每处扣0.1分。

(八)单位、店面、市场、住宅区及建筑物管理评分标准(7分)

1、单位、店面、市场、住宅区及建筑物门前及周边有污物,每处扣0.1分;

2、单位、店面、市场、住宅区及建筑物门前及周边乱堆、乱放,每处扣0.1分。

(九)绿地、树穴管理评分标准(7分)

1、绿地、树穴有垃圾污物,每处扣0.1分;

2、树木上有塑料袋等悬挂物,每处扣0.1分;

3、绿地护栏脏污,每处扣0.1分。

(十)小区内垃圾箱、果皮箱管理评分标准(4分)

1、垃圾容器、果皮箱未定期杀灭蚊蝇,容器内及周围有蝇蛆,每处扣0.1分;

2、垃圾容器、果皮箱脏污破损、未定期清洗,每处扣0.1分;

3、垃圾容器、果皮箱未定期油漆,每处扣0.1分;

4、垃圾容器、果皮箱未按时清掏、擦洗的,每处扣0.1分;

5、垃圾容器、果皮箱周围有垃圾污物,每处扣0.1分。

(十一)公共厕所管理评分标准(4分)

1、公厕蹲位、便池、地面、墙壁、门窗、隔板脏污,每处扣0.1分;

2、公厕内有恶臭味、渗漏、蝇蛆的,每处扣0.1分;

3、公厕便池有尿碱,每处扣0.1分;

4、公厕内设施损坏严重,维修不及时,每处扣0.1分;

5、公厕内无照明设备或照明设备损坏,每处扣0.1分;

6、公厕内墙隔板、外墙有乱写乱画的,周围卫生脏乱的,每处扣0.2分;

7、公厕标识不明显,男女标识不清、不规范,每处扣0.1分;

8、旱厕无防蝇措施,未定期消毒,未定时清掏,每处扣0.1分。

(十二)其它方面评分标准(13分)

1、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必须落实政府、街道的环境卫生工作,支持城区管理科的工作,对督办的事项不按时办理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处2分;

2、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的查出一次扣1分。

3、社区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机制建立、程序到位,要有检查、督促办法、长效管理机制,查出一项不合格扣1分。

篇6

1、检查考核办法:进一步在检查考核机制上加强改革和完善,将加大农村环境卫生的检查考核力度,继续采取每两个月定期检查考核不少于一次(全年不少于6次),再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不定期和暗访(全年不少于6次)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检查考核继续采取百分制考核办法,年终得出平均分值计算奖惩。对问题较严重的采取录像曝光,解决农村脏、乱、差现象,清除卫生死角。对检查考核情况以简报形式及时通报各单位,保证检查考核制度落到实处。

2、检查考核的范围和标准:依据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检查标准和评分细则,每次检查(明查、暗访)前明确检查具体范围和内容(原则上每检查2次就要覆盖检查单位全部区域)。

3、检查组组成人员:明确由镇卫生科长、环卫所所长、社区负责人、以及其他人员组成。一般情况下没有特殊情况,主要负责人要出席检查活动,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委派其他人员参加。参加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检查工作一丝不苟,在检查活动中,不得临阵缺席或退出,要自始自终负责到底。

二、奖惩制度

1、奖惩采取奖优罚劣的办法,对年均分值在60—100分的村(社区)、环卫所给予2—8元/人的人均奖励,对年均分值59分(含59分)以下的村(社区)给予5元/人的人均的罚款,罚款在综合费中扣除。

2、企业卫生费返还跟农村环境卫生考核直接挂钩。企业卫生费返还也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检查考核将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来确定企业卫生费返还的比例。环境卫生工作搞得优秀还要给予另外的奖励,环境卫生工作搞得差的要给予处罚。企业卫生费返还(包括镇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奖)的使用原则是专门用于各村(社区)、环卫所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上,不得移作他用。检查考核时将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

3、环境卫生考核与村(社区)、环卫所干部的年终报酬重点挂钩。

4、环境卫生检查每次考核不合格(60分以下)的村(社区)、环卫所,由村(社区)主任、环卫所所长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并限期整改到位。

篇7

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分类指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进一步创新机制,创造特色,大力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完善卫生设施,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切实提升长效管理水平,实现环境卫生管理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共建和谐美好幸福。

二、目标要求

强化对卫生管理的组织领导,不断创新优化管理机制,健全保洁队伍,加强检查监管和考核,进一步提升长效管理水平,巩固卫生镇村创建成果,确保镇容村貌整洁,无暴露垃圾,无焚烧填埋等擅自处置垃圾现象,池塘、河道无淤积、漂浮物,家前屋后无乱堆放、无涂写、乱张贴,无违章搭建,村内无散养家禽,村级道路整洁美观;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全面达标,辖区内无露天粪缸,环卫设施齐全无污损,布局合理,管理到位,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统一密闭收集运输至指定压缩中转站打包处理,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组清扫保洁、村收集运送、镇打包转运、市统一处理无害化管理模式,坚决严格制止和严肃查处垃圾乱堆放、乱倾倒、乱填埋、特别是乱焚烧等导致的“二次污染”;定期开展除四害工作,除四害措施扎实有效;环境卫生长治久洁,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卫生观念及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切实巩固和提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在全市的领先地位。

三、具体措施

1、加大领导力度,健全一支队伍。镇村各级要把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计划和具体措施,强化镇村卫生管理组织和工作队伍。镇政府成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党政办、宣传科、爱卫办、财政、建管、环保、环卫、农水、农经、农服、交管、工商、城管执法中队、各村村委、街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根据人动等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各村(街办)都要建立相应的管理组织,并明确一名领导任卫生专管员主抓环卫管理工作。同时要按照总人口5—8‰的比例配备环卫保洁队伍,搞好本村范围内环卫清扫保洁、家河保洁和垃圾清运等日常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一个氛围。各村要充分利用卫生宣传橱窗、黑板报、宣传标语等各种宣传阵地和手段,深入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广泛开展“环境卫生、人人有责”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视角、深层次大力宣传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努力倡导和营造“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文明卫生的舆论氛围,强化和提升居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健康观念。

3、加大投入力度,建好一批设施。镇村两级要把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有效的投入机制,以保障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所需经费,确保保洁人员报酬的落实。一要规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我镇新市镇建设和新农村规划以及卫生管理工作的实际,适时调整完善卫生硬件设施,确保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运行良好,符合管理要求。二要加强对卫生设施的维修和管护。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前建的垃圾房(箱)、大三格化粪池抓紧改造提升,加快推进“池改厕”工作,确保卫生设施完好率,提升硬件档次。三要强化公厕管理。搞好镇区公厕的整体升级改造,通过全面推广拉线式水箱和钥匙冲水龙头,落实专人管护,强化责任,优化管理,杜绝偷水漏水等现象,确保公厕设施达标,管理到位,节水降本。镇区公厕水耗要求比上年有所下降。四要结合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村庄整治,继续推进改厕工作。在新建居民小区全面推进农村生态户厕建设,进一步提升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确保全镇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稳定在98%以上。同时要加强对卫生设施的消杀管理。五要抓好村级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和管理。各村要根据村域规模,合理布点,建造合格的村级垃圾中转站。切实巩固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收集和密闭式运输率。

4、加大创新力度,优化一个机制。要进一步总结完善创新和优化环卫管理机制和模式,确保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长效化、制度化和均衡化。一是要加快环卫市场化运作向村级延伸步伐。要通过逐步扩大环卫保洁、垃圾转运和绿化管护市场化运作范围,提高覆盖率和运作水平。二是加快环卫市场化管理镇村一体化建设。凡有条件的行政村都要逐步探索推行卫生保洁,垃圾转运,绿化管护市场化管理的整村运作机制,加快与镇区市场化管理的无缝对接,逐步实现镇村环卫管理市场化运作一体化模式。三是抓紧筹建村级生活垃圾市场化装运队。为搞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标建设,要通过成立村级装运队,尽快淘汰农用车、拖拉机装运垃圾,巩固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收集率和密闭式运输率,减少清运途中“抛洒滴漏”导致的二次污染。四是完善对市场化运作的跟踪管理。通过挑选办事认真,责任性、原则性强的同志负责市场化运作监管工作,切实提升环卫市场化管理水平。

5、加大监管力度,完善一套制度。镇村两级要重视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制度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以下九项制度。一是环卫长效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各级要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强考核,实行必要的奖惩。镇政府将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水平列入对村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村干部的奖金、业绩考核挂钩。二是卫生监督检查制度。镇爱卫办要进一步完善检查考评内容和细则,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每季一次的定期考核及日常不定期抽查暗访。各村都要制订落实环卫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定期对所辖区进行卫生检查,各村对卫生保洁队伍的检查考核每月不少于三次,并根据考核实绩奖优罚劣。三是家河卫生长效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定期除杂草、清垃圾、维护水质。四是道路保洁制度。各村要建立环卫保洁队伍,配套相应环卫清运设施设备,推行路段环卫保洁责任承包,提高环卫人员的积极性,增强管理的效能。五是自然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要有专兼职的卫生监督人员,教育广大群众养成垃圾入箱和不乱倒、乱抛垃圾杂物的良好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农村环境卫生。六是垃圾清运制度。各村要落实专人对辖区内的垃圾进行清运,运送至镇指定的垃圾中转站,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七是卫生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定期对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进行保洁、维护,以提高其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寿命,并落实药物消杀和除四害措施。八是群众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制度。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村规民约,增强群众人人关心环境卫生的自觉性、责任性和主动性。九是台帐管理制度。要根据上级要求,建立健全村级爱国卫生、健康教育,除四害、行业卫生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等相关工作台帐,通过台帐资料翔实反映本单位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组织机构、保洁队伍、基础设施、资金投入、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

6、加大协调力度,明确一份职责。环卫长效管理是一项复杂系统的社会工程。为切实强化对镇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镇环卫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分工职责,积极履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对环境卫生齐抓共管,实行综合治理。宣传部门要增加对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等民生工程的宣传份额,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正确导向卫生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爱卫办要认真抓好环卫管理市场化运作,抓好宣传发动、业务指导、检查监管、实绩考核、经费补助奖惩等长效管理的日常管理等协调工作,定期通报环卫长效管理情况,指导环卫管理人员搞好日常卫生保洁,切实抓好生活垃圾的收集、分检、压缩打包和转运工作,强化绿化养护管理。要教育环卫工人自觉抵制擅自焚烧垃圾的不良现象和违规行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生活垃圾的收集率、密闭运输率和无害化处理率。环保部门(环保分局、环保所)要在加强工业污染物、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及烟尘、扬尘等废气处理排放监督监测的同时,切实加大对擅自焚烧秸杆、落叶、生活垃圾以及人革、化纤、橡胶、塑料等固体废物及其它工业垃圾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各类污染物安全达标排放。建管所要加强对集镇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完善,美化集镇环境,加强对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建筑、装潢垃圾以及扬尘污染的管理工作。农经中心要督促企业整治厂容厂貌,抓好清洁生产和企业卫生环境的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各类企业擅自焚烧处置工业垃圾违法行为的监督查处工作。农水部门要加强道路沿线河道管理工作。对清淤河道实施不间断管理,定期组织抽查,确保长效管理取得实效。农服中心要加强对秸杆焚烧的监管。抓好道路、河坡、村庄、庭院和空地绿化工作,提高绿化覆盖率,确保应绿尽绿;要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科学指导水产和水生植物的种养,改变水系生态环境,同时要加强对饲养户的教育和管理,对家禽家畜实行圈养。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道路建设养护的督促指导,保持道路平整完好。工商部门要加大对个体商贩的管理,禁止沿街占道乱设摊。城管执法部门在抓好道路两侧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大对垃圾运输途中抛洒遗散、倾倒填埋、“抛冒滴漏”及焚烧等违法处置各类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镇区包括长寿社区内道路、街道、门店生活垃圾袋装化的监管。各村委(街办)要全面负责区域内大环境的卫生管理,抓好村级保洁队伍的管理和考核,自觉抵制擅自焚烧处置垃圾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的宣传力度,教育督促村民(居民)增强环境卫生意识,逐步做到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分离,具体职责详见《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细则》。各企事业单位都要加强对所在单位内外部卫生环境的长效管理,加强与所在条块的沟通联系,搞好单位内外部环境卫生管理,增强单位员工的环卫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厂规厂法和村规民约搞好各类垃圾、固体废物等各类有害物质的无害化处理和达标排放,杜绝擅自焚烧各类垃圾的违法行为,积极支持配合爱卫、城管、环保、环卫等管理部门抓好环卫管理工作。各村、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都要把搞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长效管理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坚持优质服务,为提升环境卫生管理而共同努力。

篇8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考核”的原则,对全区12处镇、街道和13个职能部门分三类进行考核,即镇类、街道类和职能部门类。

(一)考核方式。检查考核组负责考核工作。利用明查、指定检查和暗访等形式,采用日巡查、周检查、月总结、年终总评的方式进行。考核组依据考核细则,利用照相、录像等多种形式现场进行打分,取考核组成员的平均打分进行确认,由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公室存档备查。5月份之前,各单位考核成绩以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提升督导组通报为准,不再另行组织考核。

(二)成绩计算。考核实行扣分制,每月100分,全年总分1200分。当月周考核成绩之和为镇、街道、部门当月考核结果,承担其他活动、任务的另行加减分,各镇、街道的垃圾收集率根据当月的完成情况统一扣分。月考核成绩之和为全年总成绩。

(三)加分和减分项。加分和减分从当月考核结果中进行加分或扣分。

1.承担区级以上重大活动中综合整治工作,按时按标准完成任务,并得到上级领导好评和认可的,视所承担的工作量酌情加1至3分。完成不力被批评或通报的,扣2分;对于上级检查考核中反馈的问题,进行加倍扣分。

2.要认真完成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公室和服务热线要求整治的工作任务,不按时按标准完成的一次扣1分。对出现媒体曝光、对同一问题群众第二次举报、接转上级领导机关批示件等问题的,扣2分。

(四)反馈通报。由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将考核组每周一次的考核成绩进行统计排名通报,月底将总成绩、日巡查及其他活动任务成绩和加分项、减分项统计汇总后进行排名,由区政府办公室进行通报,并报送区大班子领导。

二、兑现奖惩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资金补助标准为:各镇、街道(不含闻韶街道、雪宫街道)按辖区人口每人每年人均6元进行补助,年终总成绩达到优秀等次的,按每人每年人均7元进行补助;承担综合整治任务的有关部门,按每年5万元进行补助;城区街道按每年10万元进行补助。

(二)各镇、街道根据月考核中所扣分数计算出扣发环境卫生整治补贴金额(辖区人口总数×6元÷1200分=每分相应金额),街道、街道和13个职能部门按每分50元扣发,区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落实。

(三)每月检查结果最后一名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向区政府主要领导当面说明情况,分管领导,要写出书面情况说明报区政府督查室;连续三次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的,区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全年工作视为不合格,扣发全年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补助资金。各职能部门因工作失职,对我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区政府将视情进行通报批评。

(四)考核得分作为年终表彰的依据。根据全年考核得分累计,镇、街道、职能部门各取前三名为优秀等次。

篇9

一、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责任范围

辖区内除市级道路、河道、公园、机关、单位及其它公共建筑设施以外的所有区域。

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要求

(一)村庄环境管理要求

1、严禁违章搭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实现“新违建零增长,老违建负增长”。

2、整治修缮破旧房屋,拆除私搭乱建的各类用房。

3、村庄路面整洁、干净,无暴露垃圾。

4、家前屋后杂物堆放有序,无乱堆放现象。

5、有卫生保洁包干责任区,有专人保洁,有督查考核。

6、花坛、绿化带内无杂草,对绿化缺失区域进行补绿,无毁绿种菜现象。

7、河道、池塘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河坡无乱堆放。

8、无各类乱张贴、乱涂写,村庄内家禽实施圈养。

9、落实公厕专人管理,保洁到位。全面取缔露天粪坑。

10、辖区内无废旧拾荒点。

11、保持垃圾箱、垃圾房整洁完好,垃圾由村集中收集后直接转运至垃圾收集场所,日清日洁。

(二)小区环境管理要求

1、严禁违章搭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实现“新违建零增长,老违建负增长”。

2、有卫生保洁包干责任区,有专人保洁、有督查考核,确保辖区内路面、公共活动场地及道路两侧绿化带内整洁、干净,无暴露垃圾。严禁毁绿种菜、毁绿停车现象的发生。

3、居民住宅楼周边及楼道内整洁卫生、无乱堆放、乱牵挂,各类车辆停放整齐。

4、河道、池塘河面、水景景观内无漂浮物,河岸、河坡无乱堆放。

5、楼道及墙面上无乱张贴、乱涂写,小区内严禁家禽饲养。

6、小区内无废旧拾荒点。

7、督促垃圾箱、垃圾房整洁完好,垃圾保持日产日清。

三、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

街道成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卫生科、镇村建设科、农服中心、物管中心、社管中心、环保科、澄江城管中队、澄江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督促、指导各单位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卫生科。

2、健全制度

(1)各社区、村要成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制度。

(2)各村、社区要实行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制度,结合自身实际,细分包干区域,责任到人,巡查及督查要有台账记录。

3、经费保障

切实加强经费保障,各村落实专项资金,确保长效管理落实到位。自然村按60户左右配备一名保洁员,街道对每位保洁员补助1000元/月。街道对社区小扫保洁按0.3元/平方米·月予以补助。以上两项补助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拨付到村、社区。

4、监督检查

(1)村、社区检查。各村、社区主要领导要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整治工作,每月环境卫生工作计划和检查、整治落实情况每月上报卫生科一份。

(2)街道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公室组织不定期的走访检查,按照长效管理的要求,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实行公开通报。

(3)综合检查。街道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社区分管环境卫生的领导参加的联合督查活动,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进行交叉检查,并作出相应考评(考评细则附后),考评结果和排名情况每月公开通报。街道定期召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进会,通报考核情况,并由考核评比前两名的村、社区主要领导介绍先进工作经验,后两名的村、社区主要领导进行表态发言。

5、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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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工作目标:乡风文明、镇(村)容整洁。

健全管理体制

(一)成立领导机构

成员:由各个下片片长和15个行政村及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镇环境卫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召集日常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城管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等4位,并由陈平英具体负责各种材料收集汇总上报。

(二)建立完善长效保洁体制

建立从镇环卫长效保洁工作领导小组——镇环卫督查组——村(社区)环卫督查员——村(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员,逐级签定长效保洁责任状。主要是采用镇级督查、村级巡查、保洁员收集保洁、专人清运,各负其职。

(三)运作方式

分片区分段包干,由专人清运——专人保洁——村巡查员巡查——镇督查组督查组成层层负责制;考评制度对清运人、保洁人、巡查员及对应各包片包组的镇、村干部进行考评、奖励、通报整治,形成长效管理,提高全镇各村的环卫保洁水平。

分阶段分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时间:2010年3月15至3月31日

主要通过各种会议、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栏等方式向群众说明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的意义和必要性;发放致全体村民的一封公开信,引导和号召全体村民积极行动起来,自觉保护环境卫生;宣传单、标语、公开信和横幅的制作由镇政府统一制作发放,其余由各工作片各村负责实施。

(二)2010年4月1至4月15日各村、居委会上报需要配备的软硬设施,如需要配套的清运车辆、垃圾池、垃圾桶或保洁人员等;

(三)2010年4月16至5月31日完成村(社区)环卫督查员和村(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员的聘任工作;完成硬件配套设施安装(主要是垃圾池的的设立或分类垃圾桶的设立;责任牌监督牌的设立;

(四)2010年6月1日起长效保洁机制正式开始运转。

资金保障

1、经费预算

总人口:70465人;应收取垃圾处理费:2113950元;年保洁费用:1729635元。(各村、居委会长效保洁资金预算表附后)

2、经费筹措

由四部分组成:在市、区两级政府配套的基础上,镇政府专项经费,各村按人员比例收取保洁经费,共同筹措。

严格考核

1、由镇环境卫生治理领导小组督要各村的长效保洁工作情况,严格按环卫考核(细则)[长效保洁考评办法另行制定]进行考核、评比,各工作片负责对各个管辖村进行定期巡查、不定期检查,各片要建立检查台账,每次检查的材料必须收集完整,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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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加强;平安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E238 文献标识码: A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农村环境问题有严重恶化趋势,我们必须对症下药,尽快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来遏止这种不利局面的恶化。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来保护它。

一、治理农村公共卫生环境的紧迫性

1、 农村生产方式的改变

农村的主导产业是农业, 当农业生产从以人力、施农家肥为主的传统生产方式转变为以机械化耕作、大规模使用化肥农药为主的现代生产模式时, 农村的物质循环方式被彻底改变了: 原来的作为农业资料的粪便不再被使用, 成了垃圾; 农业中大量使用地膜、化肥等化工产品, 用过之后破碎的地膜、化肥袋子等成为新的生产垃圾, 数量巨大。除农业生产之外, 许多农村发展了乡村工业, 成立了乡镇企业,而乡镇企业所排放的工业垃圾和工业污水一般不加处理, 成为农村垃圾的重要组成部分。

2、农村垃圾成分发生变化

生产生活方式改变在带来农村垃圾数量上升的同时, 也带来垃圾内容的改变。过去农村主要消费自己生产的农产品或简单的工业品, 所产生的垃圾是很少量的生活废弃物、粪便等有机物, 垃圾中可循环的东西居多, 如人的食物性垃圾可用来喂鸡喂猪、粪便可以用来堆肥, 没有被使用的有机物垃圾可以通过自然分解、消化, 几乎没有污水, 所以农村垃圾数量很少, 在自然循环状态中没有产生严重的卫生问题。但现在的农村生产生活更多使用了工业制成品, 垃圾内容发生了改变, 最常见到的垃圾是各种塑料废品、化肥包装废弃物等。这些垃圾不易腐烂、降解, 在缺乏有效处理方法时, 越积越多, 形成严重污染。污水则来自随意排放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水中富含化学制剂, 超越自然界的循环限度。

3、缺乏规划和环境管理滞后造成的污染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 农村聚居点规模迅速扩大。但在“新镇、新村、新房”建设中, 规划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未能跟上:环境规划缺位或规划之间不协调——只重视编制城镇总体建设规划, 忽视了与土地、环境、产业发展等规划的有机联系; 农村聚居点则缺少规划, 使城镇和农村聚居点或者沿公路带状发展, 或者与工业区混杂。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则因为基础设施和管制的缺失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 造成严重的“脏、乱、差”成了很大危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在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较快的地区, 这种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现象并没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改善, 其对人群健康的威胁在与日俱增。

二、加强平安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措施

为强化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提高健康水平,加快农村致富奔小康步伐,不断向争创青海省级卫生乡镇的目标迈进,各乡镇党委、政府在相继出台《乡镇卫生考核细则》和《乡镇环境公约》后,结合本乡镇实际,又制定出台了乡镇以及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该办法分别从管理目标、管理范围和管理标准三个方面进行统一规范,并采取县考核乡镇、乡镇考核村、村考核户,重奖严罚的方式对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管理。“县考核乡镇”,即县考核组每月定期对各乡镇所管辖村进行环境卫生检查,每季度按月得分情况进行综合排名,考核结果通报到乡镇、村。考核结果作为以奖代补的依据,年底乡镇政府将对环境卫生考核平均分在85分以上的乡镇以及村分层次进行补助。“乡镇考核村”,即乡考核组每月定期对各村进行环境卫生检查,每季度按月得分情况进行综合排名,考核结果通报到村。考核结果作为以奖代补的依据,年底乡镇政府将对环境卫生考核平均分在85分以上的村分层次进行补助。“村考核户”,即各村成立村考核小组,每季度对责任区至少进行一次考核,对农户“大评小奖”予以激励。按清洁、较清洁和不清洁评定等次,评比结果每季度在全村进行公示,每季度奖励一次,对清洁户给予价值10元至20元的小额物资奖励并挂牌。同时采取县乡镇村干部分片包保责任制,在经县、乡考核过程中不达标或曝光的,本着谁包保谁负责的原则,处以责任人100元罚款;三次不达标的户,在县、乡镇、村备案,此户如需县、乡镇、村为其服务或给予帮助的,县、乡镇、村均不予理睬,如是党员或村民代表的,村党支部对其进行谈话,限期改正,如是低保户的取消其低保户资格。

该办法的出台,目的在于动员全体居民参与环境卫生日常管理,逐步建立卫生管护的长效机制,从而形成政府组织、村里实施、居民参与的管理格局。

总之, 农村环境建设工作, 需要政府的领导、资金的保障、社会各界的参与、科技的支撑. 只要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把农村环境建设当做实现全面小康的一个主要目标, 当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主要任务去真抓实干, 一个清洁的、文明的农村在不久将来就会呈现在我们面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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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成立组织,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成立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层层抓落实。其次是加强监督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狠抓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细则,并纳入到目标考核责任制之中。再次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织召开了相关会议,深入学习《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制定并下发了《病媒生物防制方案》,对各股室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重点管理区域、关键环节等做了强调,对全局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做出了具体计划。

二、强化培训,广泛宣传,增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本领和职工参与意识。

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召开会议、媒体宣传、开展宣传活动、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做到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人皆知。

三、清洁卫生,整治环境,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

一是以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为切入点,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并以此为契机,推进环境整治。在全局开展以消除卫生死角、消除“四害”孳生地、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攻坚战。并围绕这一主题,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集中行动。二是发动全民,参与整治活动。我局按照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及标准,针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情况列出工作重点和难点,集中力量对一些卫生死角进行整治。集中整治期间,开展了以彻底清理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小区杂草、清运暴露垃圾、清除各类积水为主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我局病媒生物防制领导小组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三次下发通报,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在督查过程中,及时保持各部门间的沟通与联系,积极促成各部门的协调一致、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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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县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工作实施意见》为依据,坚持从实际出发,强化工作责任的原则,通过考核促进各乡镇不断创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全面加快新农村建设。

二、考核对象

全县各个行政村。

三、考核项目和内容

1、组织机构。行政村领导重视、管理组织机制健全、经费落实,建立健全日产日清的收集垃圾的制度,制定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并启动实施。建立固定的环境卫生保洁队伍,按本村总人口(包括外来人口)2‰的比例配备专业保洁人员。

2、垃圾收集。各行政村要配置必备环卫设施(包括扫帚、簸箕、垃圾筒及垃圾清运车等)。按每20户设置1个垃圾收集点,山区居住人口较松散的行政村,在设置垃圾收集点时可适当放大设置间距;要对村内的环卫设施进行定期管理维护,确保各种环卫设施的清洁、无缺损。同时要对村辖区内的卫生保洁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对辖区内的卫生保洁情况进行自查登记。

3、垃圾转运。各行政村要配备相应的垃圾清扫和运输工具,垃圾运输车辆要保持整洁。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垃圾运输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农用车、拖拉机、平板车将垃圾送往乡镇中转站或填埋场。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对垃圾实行分类收集。

4、长效机制。健全管理网络,积极构建乡镇、村管理网络体系,实现乡镇、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全覆盖。建立与此工作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强工作的指导、责任的落实、效果的考核,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职责清楚、任务明确、考核正常、奖惩分明。

四、考核办法

对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实施专项考核,由县农村环境保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保洁办)牵头,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农村生活垃圾现场考核组(以下简称县考核组),对申请验收的行政村进行考核。县考核组依据《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考核细则》(见附件一),采取定量与定性,定时与随时、全面与随机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形式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现场、进行民意测验等方法,对考核项目逐项打分,真实反映各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情况。

考核结果分不合格(70分以下)、合格(70—89)、优良(90—100分)三个等级。县人民政府对考核合格的村,实行以奖代补,补助的标准按《县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工作实施意见》执行;对考核优秀的行政村另外给予适当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行政村不予补助,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报县保洁办审核。同时对考核合格的行政村,县保洁办将采取不定期随机抽查的形式对其进行检查,随机抽查不合格的将取消补助资格。

五、考核程序

1、申请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补助采取自愿申报的办法,已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的行政村填写《县农村生活垃圾资金补助申报表》(见附件二)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县保洁办。

2、县保洁办对各行政村上报的申报表进行初步审核,将各行政村分为基本符合补助条件和不符合补助条件。

3、县考核组按照《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考核细则》对基本符合补助条件的行政村进行现场考核验收;对不符合补助条件的行政村将不予以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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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履行牵头单位作用,推进“进社区”活动的开展

按照省、和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局作为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牵头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和谐繁荣的经济强市的总体目标,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评价体系标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负责“进社区”活动的组织、宣传、动员、实施、督查等工作。相继制定并下发了《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方案》(广民发〔2009〕83号),《关于报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社区”活动有关材料的通知》(广民发〔2009〕85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考核细则的通知》(广民发〔2009〕105),《关于在全市社区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整洁迎“五一”攻关月的通知》(广民发〔2010〕14号)等文件,对全市“进社区”活动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使该项工作层层有组织、有领导、有机构、有措施、有考核、有落实。通过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搞好调查、突出重点,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等措施落实,实现了全民参与、强力推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蓬勃开展,社区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改变,社区形象明显提升。

二、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常抓不懈,建设优美整洁机关

按照市环境整治办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橱窗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坚持门前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秩序”的三包到位,做到门前无垃圾、无乱堆、乱贴、乱画、随地吐痰、乱摆摊点、车辆乱停乱放、植物死缺等现象;办公室内做到和保持了地板、天花板、墙壁、门窗内无破损、无污迹、蜘蛛网,桌面、窗台无灰尘、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无乱吐、乱贴、乱画现象。全局干部职工坚持每周清扫责任区,积极参加全市安排的集中治理活动,对此项活动的常抓不懈,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认识和参与自觉性,机关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社区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群众参与性不强。虽然群众对环境治理工作有一定的认知,但对“自家”环境搞得好,参与大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差。

(二)老小区的问题。老小区环卫设施缺乏、地下管网老化、路面破损,需投入资金多。但老小区居民物管费用缴纳低,与小区环境改造资金需用量矛盾突出,是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因素。如桂花小区、顺德小区。

(三)人力、物力、财力有限。如辖区内存在的建筑垃圾,社区无法清运;“牛皮癣”等反复出现,保洁工作难。

五、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及作用,深入开展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活动;

﹙二﹚随时监督检查。对各社区内环境卫生状况和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到卫生不留死角;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民政局把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以创先争优为契机,认真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具体要求,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着力推进城乡社区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切实履行牵头单位作用,推进“进社区”活动的开展

按照省、和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局作为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牵头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和谐繁荣的经济强市的总体目标,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评价体系标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负责“进社区”活动的组织、宣传、动员、实施、督查等工作。相继制定并下发了《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方案》(广民发〔2009〕83号),《关于报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社区”活动有关材料的通知》(广民发〔2009〕85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考核细则的通知》(广民发〔2009〕105),《关于在全市社区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整洁迎“五一”攻关月的通知》(广民发〔2010〕14号)等文件,对全市“进社区”活动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使该项工作层层有组织、有领导、有机构、有措施、有考核、有落实。通过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搞好调查、突出重点,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等措施落实,实现了全民参与、强力推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蓬勃开展,社区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改变,社区形象明显提升。

二、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常抓不懈,建设优美整洁机关

按照市环境整治办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橱窗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坚持门前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秩序”的三包到位,做到门前无垃圾、无乱堆、乱贴、乱画、随地吐痰、乱摆摊点、车辆乱停乱放、植物死缺等现象;办公室内做到和保持了地板、天花板、墙壁、门窗内无破损、无污迹、蜘蛛网,桌面、窗台无灰尘、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无乱吐、乱贴、乱画现象。全局干部职工坚持每周清扫责任区,积极参加全市安排的集中治理活动,对此项活动的常抓不懈,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认识和参与自觉性,机关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社区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群众参与性不强。虽然群众对环境治理工作有一定的认知,但对“自家”环境搞得好,参与大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差。

(二)老小区的问题。老小区环卫设施缺乏、地下管网老化、路面破损,需投入资金多。但老小区居民物管费用缴纳低,与小区环境改造资金需用量矛盾突出,是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因素。如桂花小区、顺德小区。

(三)人力、物力、财力有限。如辖区内存在的建筑垃圾,社区无法清运;“牛皮癣”等反复出现,保洁工作难。

五、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及作用,深入开展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活动;

﹙二﹚随时监督检查。对各社区内环境卫生状况和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到卫生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