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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法律知识培训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7 09:59:4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教师法律知识培训,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教师法律知识培训

篇1

【关键词】农民工 职业技能培训 法律常识教育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4)01B-0123-02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进城务工的农民日益增多,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和谐与稳定。党和国家对此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行政和法律措施,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保护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必须促使农民工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农民工增强维权意识,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何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开展法律常识教育,是目前各个教育培训部门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凭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凭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唯一指定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担负着全市外出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职能。本文拟以凭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实践为例,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的法律常识教育进行探索。

一、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

(一)思想观念保守

大部分农民工来自较落后的农村,有些甚至是偏远的贫困山村,那里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农民对外界信息了解较少,思想观念保守。随着近几年农民外出务工热的悄然兴起,农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大部分农民工依然用惯常思维思考问题。部分农民工在外按部就班,畏首畏尾,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该怎样说话甚至是不敢说话,害怕惹出更多的事端,通常以自己吃亏的方式息事宁人。此外,许多农民工抱着得过且过的思想,对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文书和积极争取自己的相关利益等持漠然态度,对别人已经发生的事持观望态度,及至事情发生后无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时,又后悔莫及。

(二)受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较低

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大部分农民工只是初中文化水平,甚至相当一部分人还是小学毕业,45周岁以上的人群中更有文盲存在。这种情况导致农民工在对法律的理解、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上存在较大欠缺,这同样也体现在农民工对权利义务的认知以及处理事情的行为方式上有所欠缺。文化知识水平不高甚至是偏向低层次,导致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在寻求法律帮助时,首先想到的是托关系、“走后门”,而不是寻求法律上的援助。

农民工的收入水平同其法律意识程度高低相互联系。调查显示,收入高的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相对较高。收入高的农民工,由于自己生产经营的需要,有更多的机会在更大范围内接触到法律事务,其在法律知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等方面都相对较强。而收入低的农民工,由于生产经营单一,缺乏接触法律事务的机会,其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等方面则相对较弱。从农民工整体来说,大部分农民工的收入水平都不高甚至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他们法律意识淡薄。

(三)无法坚持长期深入的学习

当前针对农民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依靠乡镇司法所进行,人员与经费的严重不足,导致普法工作职能薄弱,不能从根本上满足农民工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同时,村干部文化程度和法律意识不高,在对村民的纠纷调解中,往往不以法律处理,而更多地是依情理决断,从而也造成了农民工对法律的误解。另外,针对农民工的普法教育目前只停留在短时间的春节及节假日农民工返乡之时,时间短促,学习只停留在了表面。大多数农民工并未认真研读有关的法律知识条文,在外务工忙于工作挣钱,返乡之际忙于休息应酬,并未真正领会相关法律知识的精髓。

二、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开展法律常识教育的作用

(一)有助于农民工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使农民工自觉遵守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按照法律的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就必须使他们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法律意识,对法律有信任感和敬仰感。由于农村相对落后的文化教育水平,农民工大多文化素质低,再加上边远山区的农村收入水平较低,外出务工成为许多农民的唯一选择。他们为了保住一份来之不易的工作,获得更多的劳动报酬,宁愿牺牲法定的休息时间,双休日加班加点,甚至宁愿忍受恶劣的劳动环境和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大多数农民工缺乏依法维权的意识和习惯,不敢抗争或不懂得如何抗争。有的农民工由于不知法而犯法,不懂法而违法,甚至用犯罪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但没有起到维权的目的,而且使自己的处境更为艰难。因此,大力开展农民工普法教育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使农民工了解解决纠纷的合法途径,不仅有助于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还有助于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劳动权益的能力。

(二)有助于农民工对基本权利的正确认识,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当前我国劳动集约型的地区,就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较容易遭受侵害的地方。一些企业尤其是小型的私营企业为了缩短成本、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强迫农民工加班加点,甚至克扣、拖欠工资,减少投入或者不投入安全卫生资金,不顾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因此,组织农民工学习法律常识,使他们正确认识法律赋予自己的基本权利,从而有效避免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不法侵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有助于创建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深入开展法律常识宣传教育,不仅可以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同时也可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因此,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深入开展法律常识宣传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提高社会成员整体法律意识,形成一个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开展法律常识教育的策略

(一)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渗透法制教育

凭祥市农民工的职业技术培训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据该市就业服务中心2009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已经有61.20%的农民工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参加培训的学员有50%以上获得了上岗证书(获得电工、电焊上岗证书者居多)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凭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过程当中,特别注重法制教育,例如,在电工电焊、水电工、装潢设计的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内容,使技术可行性和法律可行性结合起来,让农民工既掌握技术又懂法律,确保劳动力的转移更加健康和稳定。同时每位参训学员都要求掌握《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权益保障法》等。

此外,学校普法教育多样化,选择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注意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诸如板报宣传、法制讲座、知识竞赛、主题文艺汇演、播放电影等,让农民工在轻松的环境下接受法制教育。组织引导农民工观看《法律讲堂》、《今日说法》等电视节目,邀请在外务工多年的成功人士现身说法,让广大农民工深刻领会到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从而提高他们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的热情。

(二)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加强农民工对基本权利的认识

由于大部分农民工来自边远山区,受教育程度较低,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存在较大的欠缺,因此,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应让农民工认识《劳动者权益保障法》赋予自己的基本权利。一是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即劳动者在就业时,不会因民族、种族、性别、不同而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选择职业时,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才能、爱好、兴趣的职业。二是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期间应当有权利取得劳动报酬。三是休息休假的权利。四是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五是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六是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七是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八是拒绝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三)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指导农民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在凭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举办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绝大部分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属于弱势群体。他们远离家乡外出务工,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不知如何处理,有的听之任之,逆来顺受。要解决这一根本问题,应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加强法律常识教育,使农民工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要可从如下方面入手:一是引导农民工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发生劳动争议或劳动纠纷的,鼓励他们走法律程序,提请法律仲裁。二是要求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合同的条款与用人单位进行仔细协商,不签订带有霸王条款的合同。三是告知农民工用人单位不能扣押农民工的身份证及其他证件,不能收取任何押金,如有违反,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四)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加强安全常识教育

农民工来自农村,交通不便,少出远门,不懂得安全常识,容易发生意外事故。在职业技能培训中须要求农民工掌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的问题:一是为了自身安全,不坐“三无”车、农用车和报废车,遵守交通规则,掌握城市生活常识。二是外出农民工如果需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务工地点的,从购票后进入乘运人指定的候车地点开始,乘客和承运人之间就存在着旅客运输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证在发生纠纷时能够证明自己与乘运人之间存在着旅客运输合同的法律关系,外出务工人员一定要保存好自己乘坐交通工具的凭据(车票船票)。三是外出务工人员在乘车过程当中,不能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禁物品。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如果造成严重危害社会后果的,还将被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篇2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 法律素质 教育监督机制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4)05-0017-02

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是指中小学教师在其教书育人过程中所应具备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和依法执教能力的综合反映。2012年,教育部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提出“卓越教师”计划,其中着力提高中小学教师素质是教育部工作要点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现今是法治社会,教师自身的法律素质理应成为优秀教师、卓越教师的标准之一。但是,当前某些中小学教师的法律素质状况是令人堪忧的,如不警钟长鸣,防微杜渐,造成的不利影响将是恶劣的、长远的。

一 问题的提出: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的现状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对中小学教师而言,不仅要给学生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在教学的过程中给学生指引人生的方向、承担着使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责任。然而,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中小学教师违背职业道德,不依法执教、侵犯学生权益的现象屡见不鲜。最常见的是对学生进行不同程度的体罚,甚至侮辱学生,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公正评价权等,严重的如、伤害等构成犯罪。这些现象是不容忽视的,频发的中小学教师的侵权为对我国目前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的培养模式是一个强有力的批评。

除了对学生的侵权之外,一些中小学教师由于自身法律知识的缺乏,维权意识缺乏、维权手段过激,在其自身权利受到侵犯后,不能通过正常的救济渠道进行维权,而是采用如上访、罢课、将压力转嫁给学生等方式来达到目的,这些不合法的手段和做法非但不能维护自身权益,反而会适得其反,不仅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和社会秩序,也有损教师的良好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中小学教师的授课对象是未成年人,他们缺乏基本的法律判断和保护能力,教师的言行直接影响其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中小学教师犯罪、不依法执教的行为,不仅引起公众对教育的质疑,更重要的是影响到了授课对象的身心健康。频频见诸报端的中小学教师的违法犯罪行为,又将中小学教师的法律素质问题推上风口浪尖。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教师职业的形象和声誉,影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同时也侧面地反映了目前我国对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的培养机制存在的问题,其实效性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及改进。

二 反思: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低下的原因透视

1.法律意识淡薄,法律观念不强

依法治教是当今世界各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共同趋势和特点。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逐渐加强了教育立法,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与中小学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目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核心的教育法规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形成,这为依法执教提供了制度前提。但是,在目前的教育教学实践中,部分中小学教师的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依法执教并没有引起其足够的重视,致使大量侵权、犯罪行为在教学中屡屡发生,败坏师德、触犯法律。

法律意识是依法执教、合法行为的基础。教师具有法律意识,才能对自身行为是否合法以及行为是否侵害了学生的权益进行正确判断及评价;有了法律观念,才能在教育教学行为中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并依法维护自身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2.法律教育内容局限且流于形式

随着国家法治进程的推进,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步地提高,对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相关部门已经认识到了提高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的急迫性,从各个层面采取了相应的措施。通过对在职教师和师范生的法律课程设置、岗前培训、在职教育等各种方式进行普法,但是更多的只是形式主义。过于形式的培养模式不能够起到真正提高教师法律素质的作用。

同时,在法律教育的内容方面,更多的是注重教育法律法规的介绍,而忽视其他法律如刑法、民法等法律知识的普及,导致一些中小学教师不知道何为犯罪、不知其行为已造成侵权。如体罚致学生受到伤害是在中小学教学实践中最为常见的一种侵权现象,不仅违法教育相关法律,也符合民法中的侵权行为,甚至构成犯罪。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得很多中小学教师成为“法盲”,法律素质自然不高。

3.教育执法不严、监督不力

目前,一些涉及中小学教师的违法犯罪案例,教师的侵害行为多达数次,甚至长达数年,这不得不引人深思。造成这种现象主要原因有两个:(1)教育执法不严。对一些违法行为,基于地方保护主义、人情及私利等因素的影响,有关部门及管理人员对此却视而不见,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违法不究(或缓究),造成这些教师藐视法律、肆意妄为。(2)监督不力。我国目前缺乏对教育教学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违法犯罪行为不能被及时地发现,致使该行为屡禁不绝。

教育执法不严、缺乏有效的监督,一些不依法执教及犯罪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地惩治,违法成本低,因此一些存在侥幸心理的教师会“趋利避害”,选择违法。因此,不难理解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因何出现诸多违法犯罪案例了。如不严格执法、有效防范监督,提高违法成本,体现依法执教的价值,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的提高将成为空谈。

三 理性探究:构建有利于推动中小学教师提高法律素质的新机制

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的培养,不仅需要引导其自身提高法律学习觉悟、增强法律观念,还需要科学有效的法制教育实现机制。笔者建议采用以下模式,

1.引导:以加大对中小学教师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宣传为常态

教师具有法律意识,树立依法执教的理念是其有良好法律素养的理想状态,实现这个理想,不仅需要教师自身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也需要整个社会形成依法执教的法治环境。意识的培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化的思想灌输和知识传播过程,要想将依法执教深入“教师”心,必须在日常教育教学实践中将法律教育和宣传作为常态机制,引导教师学法、懂法、用法。通过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依法执教环境的影响来提高其法律意识,增强其法律观念。

第一,强化教师法律知识的掌握。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直接影响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的高低,因此必须重视其法律知识的学习。对教育教学法律法规要重点组织学习,而且要掌握及理解其理念及精髓。除此之外,对刑法及民法、行政法等和教师息息相关的实体法也要学习,至少要明确何为犯罪、何为侵权、权利救济渠道及法律责任的承担等内容。

第二,加大法律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执教氛围。依法执教教育氛围的营造,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协作。首先,教育行政部门必须要重视对中小学教师法律教育和宣传,确立本辖区中小学教师法律教育目标及宣传计划;其次,中小学校教育主体要将教育和宣传落实到位。在阶段性培训的基础上,扩大法律教育与宣传的广度与深度。通过宣传栏、校园媒体、QQ群、微博、短信等各种方式,利用教师会议、座谈等时机,适时的进行普法教育和宣传。再次,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也需要发挥积极作用,利用舆论工具,开展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通过多种措施,促进教师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使其能够依法执教,同时,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也能选择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权。

2.管理:以完善教育监督机制为重点

法律意识的提高关键在自身觉悟的提升,但并非每位教师都能达到这个状态,还需要从外部进行管理、约束,以管理促发展。要重点完善监督机制,使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违法行为无处遁形。有效运行的监督机制,一方面能够通过监督,对教师的违法行为进行防范,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能够及时发现其违法行为,采取措施防止侵害后果扩大。教育行政部门可设置专门针对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的监督机构或监督专员,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直接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对构成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校长、教师之间也可进行内部监督,社会、媒体进行社会监督。同时应畅通热线、短信、网络等多种渠道,使家长、学生及其他主体能够无障碍地将教师的违法行为进行反馈。

3.评价:以强化教师法律素质考核为手段

每个人都是自身利益的最大维护者。在中小学教师的法律素质的培养中也需要将其法律素养和其利益相结合,即在业绩考核中强化法律素质的地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对其法律知识学习的考核。可以通过考试、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掌握其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并把该考核成绩记入教师的业务档案,作为评价教师的一项依据。换个角度讲,这也是督促其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其法律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2)对其依法执教的考核。构建一个由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共同参与的依法执教评价体系,通过问卷、走访等形式了解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是否依法,把此结果作为教师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与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工作挂钩。当法律素质的提高与个人利益息息相关时,教师自然会选择最优——学法、懂法、用法,其法律素质自然得到提升。

4.惩治:严格执法,以法律责任的承担为震慑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针对媒体报道的几起教师侵害学生的恶性犯罪案件指出,“对教师中的这些败类坚持‘零容忍’,对个别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甚至违法犯罪行为,出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通过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行为,让相关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树立法律权威,以儆效尤,给其他教师以震慑和警示,认识到不依法的严重后果,使其不敢违法,利用反面实例起到正面的教育作用。

总之,法律素质的提高并非旦夕之功,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只有多管齐下、常抓不懈,才会见成效,才会形成一个良好的依法执教的环境,使学生在学校教育和教师的言传身教示范下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刘新.中小学青年教师要具有法律素养[J].当代教育科学,2010(24)

[2]董爱玲.浅谈中小学教师的法律素养及其培养[J].教育探索,2008(8)

[3]蔺艳娥.提高教师法律素质 推进中小学校依法治教——基于陕西省部分农村中小学教师教育类法律素质的调查[J].教育探索,2011(4)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进程,全面提高师生法律素质,紧密结合普法规划,以“弘扬法制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使广大青年学生树立崇尚法律的观念,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广开教育渠道,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坚持课堂主渠道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校与规范办学相结合,全面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推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普法的对象及主要内容

1、学校领导。根据学校特点,以学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治安管理条例》、《校长行为规范》及依法治校的有关文件为主要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校、依法决策、依法规范办学的能力和水平。

2、教师。以学习《教师法》、《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集中培训,聘请专家讲座、学法考试等形式,提高教师法律素质及依法执教水平。

3、学生。以学习《宪法》、《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治安管理条例》、《中学生行为规范学校》等教育内容为重点。学校将

广泛开展以课堂教育、法制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节目、模拟法庭、板报、校报、主题班会、参观法制教育基地和德育基地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法制教育。通过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树立守法观念和权利、义务观念,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聘请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讲座,通过实际案例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三、组织保障

篇4

要保持全社会有一个良好的政治、经济环境,就必须在坚定不移地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的同时,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法制教育心得总结,供大家参考。

法制教育心得总结1通过参加我校组织的教师法制教育培训,使我坚定了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学生的信念。在教师法制教育学习过程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注重职业道德。真正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和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是现代教育的根本要求,是师德建设的核心内涵,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每位教师应在教书育人,完成崇高使命的愉悦中升华道德,积极做高尚师德的践行者。

二、使我充分认识到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作为人民教师,要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必须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贯彻法律知识。当然,前提是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知法、懂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坚持做到“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这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学法是前提,用法是目的。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使学生健康成长。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解决问题。学生出问题是正常的事情,一旦问题出现,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进行教育和处理,对学生进行教育,使学生明白是非曲直,做到防微杜渐。

四、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屡增不减,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作为人民教师帮助学生了解一些法律常识是必要的。

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时,生理和心理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上充满着独立性、依赖性、自觉性、反抗性的矛盾,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而且他们的人生阅历浅,社会环境却又非常复杂,社会上对青少年诱惑的东西太多,对青少年学生的成长也发生着重要的影响。如一些非主流文化,网络上负面消极的东西,虚拟的网络世界,扭曲的价值观等。

所以如果没有正确得法的引导,他们很容易走上歧途,甚至违法犯罪。

作为教师,我们的目标是让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学有所获,学有所成。所以应当对学生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使学生将来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法制教育心得总结2今天,我们六年级的学生在三点到四点这段时间听了次讲座,内容是“远离犯罪,保护自己”。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许多。

提到“法”,我们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方法、办法、法律”但是,你真的了解法律吗?提到法律,立刻给人严肃的感觉。有了法律,社会和谐;有了法律,才能控制犯罪。关于年龄方面的法律知识:若你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你已不是个小孩子了。若你满了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统一从轻发落。但你如果不满十四周岁,犯罪的话,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你还年少,无知不能让你判断是非。

这次讲座举了许多罪。例如:抢劫罪。所谓抢劫,就是一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了数额较小的罪行的话,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的,一般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火无期徒刑/死刑。并处罚金火没收财产。

还有盗窃罪,盗窃罪,顾名思义,就是指一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值得其实就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也许是为了报仇,又有可能是泄愤。但是,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不值得。

还有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以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法律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一般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的这四条罪只是皮毛。法律还有许多是值得再去研究的。但是我们应该如何预防呢?要学习文化知识,法律知识。这样,才能让我们分清青红皂白,不去做坏事。还要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习惯。做到交好朋友,不与坏人打交道,不进网吧。以免误入歧途。

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让我明白了如何防止罪案的发生。让我学会如何保护自己,不去做坏事,不犯罪。我明白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帮助坏人做坏事。做一个知法懂法讲法的人。

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许多法律知识,让我受益匪浅,一生受用。

法制教育心得总结3为提高教师对教育法律法规的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全体老师一起学习了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活动的通知》、《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在全国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等等。通过此次学习,让我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各项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的现状,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不少老师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导致师德失范现象的因素很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师教育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框框里,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通。二是教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教育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三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缺少爱心,不会关爱学生。四是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教师面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设的进程。师德形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法制教育心得总结4为加强系统专门化队伍建设,提高监管队伍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系统法制人员的业务水平,--日至--日,市局组织系统相关人员赴---开展法制工作培训,我有幸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虽短,但给我留下了非常难忘的印象,五天来,我认真聆听了---等人就中国法制社会、职务犯罪、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以及证据的基本理论等知识的讲解,增强了我的法律应用能力,受益匪浅。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体会。

一、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认识到法制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建设一支过硬的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加强法制理论培训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在我们现阶段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虽说我们已经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清理行政执法依据,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和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手段,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事实上,在我们的执法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上有一些不完备的情况或者漏洞,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监督亟待加强等问题。而且,从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角度来说,只有整个行政机关的大多数人员都有了依法行政的思想意识,自觉地行动起来,这些自觉地的行动才会汇聚成一股汹涌的力量,推进依法行政事业向前发展。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加强法制理论培训显得尤为重要。

二、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地意识到自身的不足。这次培训,老师除了讲药品监管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也讲了一些证据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案件审理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这些法律知识由于平时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中用得不多,所以也不是很熟悉。但是通过老师的讲解,发现其实这些法律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关联,在处理一些案子的时候,需要对这些法律融会贯通。因此,我觉得平时除了要学习本部门的法律外,也要掌握其他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案件审查工作。总之,这次培训不仅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充实和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与业务能力,提高工作的理解力、执行力和创新力;而且也是对自己以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

三、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运用所学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方法。学以致用,学习的主要目的是应用,通过学习结合实际,立足岗位创优,把所学的东西转化为工作开展的思路和方法,促进工作取得实效的本领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这才是培训的根本目的。作为一名法制人员我深刻地认识到自已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要确保每一件经手的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质量上严格要求,精益求精,力求无错案的发生,使每一个执法案件都经得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该说,这次培训使我认清了自己岗位的重要、认清了自身的不足和努力方向,拓宽了视野,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站在更高的角度去思考自己的职责,严把案件审查关,充分发挥法制员的作用。

四、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但在当今社会里仍然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腐蚀。作为一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我们应该深知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特殊性,面对各种诱惑,这就更需要我们能够摆正思想,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培训中,老师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浅出的讲解,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必要性。通过培训,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风、制度、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现代社会是知识竞争的年代,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掌握新的知识,才能到达新的高峰。这次培训就给了我们一个非常好的,营造了”我要学“、”认真学“的良好学习氛围。

法制教育心得总结5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但在当今社会里仍然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腐蚀,作为一名金融系统的员工,我们应该深知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特殊性,我们所面对的是直接的金钱的考验,这就更需要我们能够摆正思想,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而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正好为我们树立良好而健康的观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安全法制教育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风、制度、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全心全意的为信合服务,为储户服务。生活作风上,能够牢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教导,用工作纪律严格约束自己,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勤勤恳恳办事,堂堂正正做人。

目前,通过学习我们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经营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可以时刻让我们进行自我约束,增强防范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职责,能够做到严以律己,尽职尽责,恪守职业道德。

安全法制学习的目的不但是要求我们员工进行自我约束,同时还能增强员工的警惕意识,增强了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遇到险情能够作到触变不惊,临危不惧,能够机警的去应对所面临的险境,能够采取恰当的方法去解决遇到的难题,能够果断勇敢的去化解各种危机,当国家财产受到威胁时能够义无返顾的去保护财产,与不法分子斗争,保护集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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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法制教育作为本学年我镇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点。

2、各学校要成立“法制教育小组”由校长挂帅,分管校长、教导处、团委、班主任老师及政治教师具体负责,制定好计划,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协作。

3、聘请派出所的指导员,定期到下属各校组织辅导和对学生加强法制教育。一学期不少于二次。

4、通过培训,建立一支知法、懂法的法制教育骨干队伍。

三、教育内容 1、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

(1)、 开学初,各校要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文件、法规。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正确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力,明确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的教师形象,同时建成一支法制教育骨干队伍。提高保护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意识。

(2)、 提高班主任老师的工作素质。

班主任老师是学校工作的实施者,是沟通学校与学生的桥梁。要坚持组织班主任老师学习政治理论,教育法规政策,端正教育思想,以师德为核心,以爱事业,爱学生为出发点,以培养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为目标,真正把教育工作当作体现自己生命价值、人生理想的神圣事业。

(3)、发挥思品课,政治课教师的作用。

让学生学习《宪法》、《刑法》及生活中有关法律法规,丰富学生的法制知识,增强学生遵纪守法意识。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1)、 组织学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中小学生守则及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和防范的能力,有效地抑制、纠正学生中的不良风气和行为,防止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 结合学生犯罪案例,深入开展教育活动,将法制教育作为转化后进生工作的必要内容,重点加强对“边缘生”的教育。

四、教育形式 1、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

(1) 利用每周政治学习时间,以自学、听讲座、集体讨论、写体会等形式开展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宣传。

(2) 利用晨会课、班会课、政治课、法制辅导课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行为礼仪教育。

2、教师讲解和宣传活动相结合。

一方面,教师给学生讲解法律知识,同时开展多种活动:散发资料、观看法制教育影片,法律案例分、黑板报、橱窗展览、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让学生主动参与,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3、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机结合。

(1) 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来校开设讲座,进行法制教育。

(2) 学校定期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检查,同时与镇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配合、协条工作。

4、 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在普法实施过程当中增强针对性。

(1)突出重点内容。师生所受教育内容有所侧重。教师通过学习应规范自身的言行,热爱本职工作,因此侧重于《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一头则关键要提高法律意识,做到遵纪守法,因此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重。

(2)突出对象。

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对特殊学生进行强化教育。要求学校建立特殊学生档案,落实了每个特殊学生的分管教师,定期交流、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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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法学青年教师;法律实践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更加深入,社会对法律人才素质的要求也明显提高。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高校法学青年教师肩负着巨大的历史使命,想要为国家培养优秀法律人才,法学教师除了需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极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还需要具备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只有如此,教师的教育才贴近实际,也才能够帮助学生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然而,现阶段我国高校青年法学教师普遍存在实践能力欠缺及实践与理论“两张皮”的问题,积极解决法学青年教师法律实践问题已经成为时下的重要任务。

一、高校法学青年教师参与法律实践的意义

首先,法律实践能够有效提高高校法学青年教师的法律实践能力,有助于法学教师培养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随着我国全民教育以及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入,我国高校学生数量急剧增加,法学专业的学生数量也相较以前有大幅度增长。然而,通过分析毕业生就业市场反馈数据,我们不难发现,学生素质严重背离市场需求,很多学生的知识能力根本无法达到检察院、法院等机构的实务能力需求。因此,高校法学青年教师应该不断加大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力度,调整法学教育的方向,这样才能够使学生缩短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距离,毕业之后才能顺利进入工作岗位。

其次,高校法学青年教师参与法律实践能够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法律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法律教育的宗旨是教会学生解决纠纷,正确处理错综复杂的利益冲突,因此,法律教育的目的是能够提高学生推理、诠释、辩证、探知法律的能力。青年教师的法律实践能够有效提高教师的法律实践驾驭能力,如果教育者能够切身体会司法实务的真正意义,那么他们所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也就更具有实务性,其实践能力才能快速、有效提高。

再次,有助于解决理论与实践“两张皮”问题。法律实践能够帮助高校法学青年教师完善其头脑中的法律体系,如此一来,教育者在落实法律教育时则可以有效地结合相关的实践内容,将抽象的法律理论与有趣的法律实践相联系,避免晦涩难懂概念的讲解,有效提高学生的注意力,提高教育效率。

最后,有助于提高教育者的科研探索能力和理论创新能力。我国高校法学青年教育者是深入钻研法律知识的科研人员,高品质的专业实践能够打破教育者脱离社会实际、闭门造车的不良格局。一旦教育者进入社会实践层面,那么他们的科研探索能力和理论创新能力将得到锻炼,所钻研的课题也将更贴近现实生活,他们所具备的社会价值也将更高。

二、高校法学青年教师法律实践现状分析

(1)知识结构单一,缺乏实践能力和经验。传统教育在我国有上千年历史,受传统教育思想影响,我国教育素来重理论、轻实践。正是在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下,我国高校法学青年教师有较高文凭,但却普遍缺乏相关的法律实践经历。具备高学术水平的青年教育者在毕业之后直接在高校任教,很多人甚至从未走出过校门参与实践,因此他们的法律实践经验往往都是纸上谈兵,很多人甚至连基本的社会常识都不具备。由于高校法学青年教师自身的法律知识不健全,因此他们很难培养出健全的法律人才,而这无疑会导致我国高校法学毕业生与市场需求脱节,会影响其良好就业。

(2)缺乏参与法律实践的热情,敷衍对待法律实践。由于法律实践工作以及教育工作与教育者的升职加薪等并不存在直接关联,因此,在一些法学青年教师的头脑中,他们更倾向于科学研究,而忽视教学和实践。为了晋升,很多法学青年教师将大量的精力投入职称评定、中,整日忙于研究法学理论,他们很难腾出时间和精力参与法律实践,法律实务能力始终难以有效提高,而这也成为他们难以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一大问题。

三、提升高校法学青年教师法律实践能力的措施

1.鼓励青年教师参与各类司法实践

首先,鼓励青年教师参与诉讼工作。就我国诉讼制度而言,已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的高校法学青年教师有作为诉讼人或刑事辩护人参与诉讼工作的资质。高校法学青年教师可以在闲余时间前往各类律师事务所担任兼职律师,深入各类案件的诉讼活动中。与其他律师执业人相比,高校法学青年教师具备更为丰富的法律知识,他们能很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参与法院审判工作。我国人民陪审制度规定,只要是年满23周岁、品行良好的中国公民,都享有公民政治权利,可以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人民陪审员具备与审判员同等的权利和义务。高校法学青年教师可以积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争取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法律审判。一旦申请通过,高校法学青年教师就可以深入法律审判工作第一线,更加清楚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以及相关的司法运作过程,这有助于高校法学青年教师快速积累实践经验。

最后,高校法学青年教师还可以在司法机构挂职。早在2012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就提出了“双千计划”,鼓励优秀的法律人才和司法C构人员进行交流。现阶段我国高校也已经和当地的司法机构建立了一系列院校合作机制。高校法学青年教师到司法机构挂职能够有效提高交流的质量,有益于丰富青年教师的实践经验。但是,现阶段的法律交流格局还相对狭窄,我国的司法机关还应进一步拓展交流的广度和深度,这样才能够帮助高校法学青年教师更好地体验原生态法律。

当然,除了上述几种措施,青年教师还可以介入当地的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或是到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担任咨询服务者。

2.加大实践培训力度,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在任职之前,所有的高校法学青年教师都已经接受过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端正教师的教育态度,然而并没有提高教师实践能力的内容。任职以后,高校法学青年教师鲜有机会再参与系统性的培训工作,在教学实践中也能明显感受到自身实践能力的不够。正因为有以上思想觉悟,很大一批高校法学青年教师是有迫切参与实践训练以提高自身法律实践能力的欲望的。然而就现阶段实际情况而言,高校方面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并没有很好地为那些高校法学青年教师提供实践机会,导致高校法学青年教师提高实践能力“无门”。为解决上述问题,高校应该积极联系教育主管部门以及相关机构,不断加大合作力度,为青年法学教师建立可以集中培训的基地或是实验室,制订科学的培项目,为青年法学教师提高自身实践能力创造条件。当然,国家的法律、政策、文件等都是结合社会实践而制定的,法律文件的修改或是相关政策的制定都需要优秀法律人士的参与,因此,如果条件允许,可以组织高校法学青年教师参与上述活动,在帮助他们掌握法律运用技巧的同时,提高他们的法律应用能力。

3.善用各类渠道帮助青年教师积累实践经验

首先,加大与实务部门工作人员交流合作的力度。检察院、法院等机构内部的业务骨干熟知各类司法实务工作,他们拥有大量的实践经验,如果高校法学青年教师能够善用各种条件与上述业务骨干沟通互动,那么他们的法律实践经验也将得以丰富。为了实现上述目的,高校方面可以有意识地组织青年教师参加“法官进课堂”等活动,邀请来自法院的优秀骨干人员来高校做专题报告,让他们为高校法学青年教师提供丰富的实践经验。如果条件允许,高校方面还可以聘请优秀的法律实务人员进入高校内部担任兼职人员,由他们承担法学青年教师的实践教育工作,帮助法学青年教师完善自身的法律知识结构。此外,高校方面应该加大与司法部门共建网络交流平台的力度,通过网络交流平台为高校法学青年教师提供可以与司法部门精英交流的机会,帮助青年法学教师更好地倾听来自实务人员的观点和声音。

其次,高校方面应该鼓励青年教师积极联系实务人员共建科研团队,努力使所研究的法学课题更贴近现实生活,在提高法学项目科学性的同时,提高法学项目研究的可行性和实践性。

再次,鼓励法学青年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学资质。各类法律资格考试中都包含有复杂的、疑难的法律情境,不仅可以有效锻炼考生的分析能力和法律知识运用能力,还可以有效锻炼考生的思维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最后,高校法学青年教师还应该多关注社会热点问题,要善用各类媒体所报道的法律事件,思考相关案例,尝试利用自身的理论知识合理解决问题,在反思的同时拓宽自身的法律视野。

4.构建与法律实践配套的保障制度

导致高校法学青年教师“重理论研究、轻实践研究”的最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一方面,高校可以将教师法律实践纳入职称评定、岗位竞选、津贴发放等考核项目中,不断提高法学青年教师对法律实践的重视度,让他们能够主动、积极地参与法律实践,提高自身的法律实践能力。另一方面,高校还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健全法律实践考核评估机制,让考核评估成为监督法学教师实践的有力武器,进而保证高校法学青年教师的实践质量,避免敷衍实践问题的发生。

综上所述,法律课程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法律实践能够有效提高高校法学青年教师的实践能力,对优化青年教师的课程教育起到积极作用。在落实高校法学青年教师法律实践的过程中,青年教师要积极地走出校园,深入了解司法过程,深入了解我国现阶段的法律状况。只有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法学青年教师的授课能力才能有效提高,才能更好地帮助法学专业学生解决学习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我国的法学教育事业才能够长远、稳健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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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3)、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橱窗,班级黑板报做好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主题教育活动。(团委莫献,学生会)

4)学生法律知识宣传。围绕活动主题开展班、团会,在我校学生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树立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政教处做好优秀主题班会评选工作。(政教处、各年级组任、各班主任)

5)认真布置好宣传标语,横幅,靠牌。同时做好千人签名活动的安排工作。(倪忠义主任)

6)聘请法律服务所林所长做一次报告,并发动学生走向街头,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于永)

三、营造宣传氛围: (一)活动内容实施

弘扬法制精神、知法、守法、护法是每个公民的崇高义务。我校历来重视对员工法制精神的培养,此次法制宣传活动要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更为浓厚的法律氛围,提高广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具体活动内容有:1 2 3(2)12月4日上午,师生走向街头,举办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3)为了真正把普法活动落到实处,让职工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利用每周三下午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大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内容,在学习中,领导带头讲学法、普法、用法制服务于我们工作的重要性和体会。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在师生中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治教,执教为民,依法维权的观念。

(4)为积极响应“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坚持学与用相结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把学法和平安校园创建相结合。

四、活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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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制教育是一项综合性教育。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材中所涉及的近30个法律文件、100多个重要概念和知识点,如果教师课前没有对授课内容进行精雕细琢的教学设计准备,加之在讲授中缺乏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及法治观念的培养,学生在学习法律过程中的认识就会只停留在知识的表面,而难以培植法律情感和养成法律行为习惯,这样,法制教育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其次,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应该采用全方位、立体式的模式。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中的法制教育多为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即:以教师为主体的单向教育模式,缺乏老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的实践教学环节,使得法制教育缺少针对性。

二、高职院校学生法制教育效果低的原因

1、法制教育的形式错位。具体表现在法律部分的教学上,授课教师要么表现为尽力在有限的课时内给学生讲授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成为堆积法律知识;要么表现为讲授尽可能多的法学专业理论,成为灌输法律理论。无论那种方式,都是把法制教育视为法学教育,这样,严重偏离了法制教育的目标。其原因在于有的学校对学生法制教育的认识还不到位,甚至把法律素质教育排除在素质教育内容之外,而没有将其看做是提高人才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以至于形成学生消极学法、被动守法和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2、法制教育内容不深刻、教育方法单一,模式落后。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更多的是结合大一学生在第一学期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法律部分进行,教师所采用的教学方法依旧是传统的填鸭式教学,主要有讲授法,也适当地列举了一些法律案例,但只是为了验证传授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理论的正确,留给学生参与的空间相对较少。由于法律知识具有很强的实务性,而法制教育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观念教育,教师在运用教学方法时应当充分考虑法制教育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在教学中有的教师往往通过视频给学生大量的法律案例观摩时间,但主要从道德伦理方面对案例进行解释,而缺乏对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的剖析,更没有进行师生之间的互动交流,学生的主动性没有被完全调动起来。因此,削弱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降低了法制教育的效果。3、法制教育的教师法律素养有待提高。近年来,国家倡导大力发展高职教育,高职院校的学生数量日益剧增,而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整体相对滞后,加之,有的高职院校办学历史不长,办学条件较差,因而法制教育的教师队伍明显不足,要么年龄偏小,教学经验不足,要么年龄偏大,学历较低、缺乏法律专业知识,或者存在照本宣科,教师本身对于法制教育的理解不够深刻等原因。因此,法制教育的师资状况无法满足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需求。

三、增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实效性的思考

1、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基础是创新法制教育内容。根据最新修订的2013版的国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涉及法律方面的内容共有三章,高职院校的教师在讲授这门课程中的法律部分教学内容时,应以法治精神的弘扬、法治理念及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律信仰的确立等方面为教学重点,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也可结合《形势与政策》课,以讲座、报告等形式,让学生了解和学习最新国际、国内法制动态、当前重大案件分析等,使法制教育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较强的实践性。此外,还可以依据专业的性质和特点,开设相应的法律法规课程,在全校还可开设公共选修课,如:《婚姻法》、《劳动合同法》等涉及自身权益的法律类课程。2、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前提是提升教师自身法律素养。高职院校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自身的法律素养直接关系到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因为这些教师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才能在授课过程中更好地发挥言传身教的作用,做大学生的楷模。由于这些教师主要来源于思想政治教师和从事管理学生工作的辅导员,他们在熟悉法制教育规律的同时还要具备较系统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尤其要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积极进修学习和深造,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法制教育的有效性。3、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关键是创新多种有效的教学方法。法制教育必须通过多种形式来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其一,建立稳固的校外社会实践基地。学校应充分整合和利用所在地市的教学资源,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比如: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监狱等;其二,开展各种法律教学实践活动。如:开展演讲赛。进行课前五分钟演讲,既锻炼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还会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进行影视感染。在课堂中利用多媒体设备,播放诸如:《焦点访谈》、《今日说法》、《新闻调查》等法制类节目,利用典型案例丰富课程教学内容;组织参观、旁听。可组织学生参观监狱、旁听法庭案件审理等,使学生受到生动的法制教育。其三,丰富法制教育的手段和方法。一是在课堂上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学生可以行政班级为单位进行知识竞赛,其准备过程也会使学生客观理性地认识法律制度,思考法律价值。二是引入体验式教学模式。在课堂上可进行法律辩论,课余时间模拟法庭审判、旁听案件审理,还可结合《形势与政策》课程举办法制教育讲座等。通过实践活动,学生可以切实感受和体验法律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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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进步广巨匠生的法律素质,努力进步师生的法制意识和水平,推动和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在"五五"普法期间,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教原则,逐步将教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障和促进法制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法制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我校成立法制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略。

三、主要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布衣主法制理论,依法治国,依法治教.当真学习关于法律方面的法规条例,尤其是与教育事业发展和广巨匠生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进步依法治理、依法决议计划的水平和能力.学习宣传"民主法治"作为和谐社会主要特征的深刻内涵,加强遵法遵纪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司法途径教育等,培养和强化法律权势巨子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组织教师当真学习与教师权益相关的法律知识,认识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遵法和用法的自觉性;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法制意识的再教育,确保"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

2、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依法治教建设,进步广巨匠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引导广巨匠生自觉学法、用法、遵法,争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3、结合实际铺排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加强法制副校长、家长法制学校、校外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充分施展学校、家庭、社区联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作用.要把法制教育有机融入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之中.在"五五"普法过程中,有计划地组织师生学习《宪法》、《教师法》、《保密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增强教师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当真组织教师学习《合同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步教师在开展科学研究、、申请专利等流动时的法律意识,自觉维护正当权益.鼎力加强师德建设,提倡教师通过上行下效,带动学生自觉学法、遵法,不断进步育人水平.

4、加强法制教育宣传载体和阵地建设.要加强法制教育宣传的载体和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校园网、小广播、黑板报、橱窗以及组织文艺宣传等形式,寓教于乐,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流动.在普法过程及教授教养过程中,铺排相应的法律知识教育内容.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座、组织普法文艺演出、法制辨论赛等,做好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学校要在校园网上开辟学法专栏,引导青少年网上学法.要积极推动社会普法工作.学校要积极组织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家庭等流动,鼓励全校教师、学生加入法制宣传志愿者步队,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要利用好纪念日、宣传周、宣传月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流动,当真组织好"五五"普法第二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流动.

5、健全组织机构,明

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各级部要切实承担起详细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职责,施展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逐步建立完善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估、监视激励等机制.

四、步骤和方法

(一)实施步骤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启动阶段时间:

主要任务:(1)从实际出发制定大原小学本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做好普法宣传发动工作,广泛深入宣传普法教育的意义.动员广巨匠生积极参加"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流动,鼎力营造良好的流动氛围.(3)加强骨干气力的培训.

2、全面实施阶段时间:

主要任务:深入学习《教师法》、《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重点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主要学习《合同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体教师要结合自己的法律水平,在学习法律法规的同时,有选择的进行法学基础理论学习,进步全体教师和学生的法学理论水平.

3、总结考核验收阶段时间:

主要任务:学校将按照本规划确立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及"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尺度逐项对照,进行自检自查,进一步查漏补缺.同时,学校将组织"五五"普法验收考试,并作为评先选优的依据.

(二)工作方法:"五五"普法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人、因地、因时制宜,紧密亲密联系工作和出产的需要,采取分类指导和多种形式并举的方式进行.

1、联系实际、狠抓落实.各级部要紧密亲密联系工作实际,从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即要兼顾全面,又要凸起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形式主义,保证"五五"普法教育规划提出的各项要求、任务落到实处.

2、普治并举,整体推进.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在普法教育和依法治会的内容、形式上不断立异,普治兼顾、全面实践、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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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律意识;权益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楚雄州

一、问题的提出

民办幼儿园已成为社会学前教育的主体力量,发挥着重要的社会功能,庞丽娟在其著作《教师与儿童发展》中也强调:“幼儿园教师是幼儿教育的主要承担者,是幼儿早期发展与教育的重要他人”。截止2010年底,楚雄州有幼儿园200所,小学附属学前班719个,在园(班)幼儿46533人,民办幼儿园157所,在园幼儿17049人。①2013年上半年,楚雄市有民办幼儿园72所(包括2所亲子园),在正常招收幼儿的67所民办幼儿园中,现有教职工总数为751人,其中民办幼儿园教师470人,在园幼儿8838人。②民办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与民办幼儿园教师的法律意识息息相关。楚雄是彝族自治州,其民办幼儿园教师报酬待遇权保障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研究对象及方法

1、研究对象调查对象为楚雄市城区18所民办幼儿园的教师,乡镇12所民办幼儿园的教师,为了使样本具有代表性,采取以幼儿园班级规模多少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六个班及以上,五个班,四个班和三个班的民办幼儿园为研究对象。2、研究方法问卷法:本次调查的时间为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68份,回收率为84.4%。访谈法:访谈楚雄州、市教育部分相关人员,分析造成楚雄市民办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现状及原因。

三、数据统计与分析

1、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在访谈中对于“什么是教师的权益”、“教师的合法权益有哪些”很多民办幼儿园教师表示不知道,少数民办幼儿园教师能够例举部分权益。调查表明,楚雄市民办幼儿园教师对法律赋予的权益很清楚的比例为11.3%。问卷例举了《教师法》规定的六项教师权益,但是认为它们都是自身权益的教师仅占16.7%。其中,27.4%的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自己没有“培训进修”的权利;15.4%的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自己没有“教育教学”的权利;83.3%的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自己没有“从事科学研究”的权利;29.8%的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自己没有“指导评价幼儿”的权利;60.1%的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自己没有“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的权利;20.8%的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自己没有“获得报酬和待遇”的权利。对于是否能够辨别哪些行为是对自身权益构成侵犯,“完全能辨别”的民办幼儿园教师比例仅为5.4%。2、对权益的追求调查表明,楚雄市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最重要的权益是“获得报酬和待遇”(77.2%),其次是“进修培训”(72.7%)和“教育教学”权(69.0%),民办幼儿园教师普遍较弱化“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从事科学研究”权。最希望解决的问题是“提高工资待遇”(77.3%),其次是“学习培训问题”(55.4%)和“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公积金问题”(44.8%),楚雄市民办幼儿园教师对合法权益的追求明显处于基本的生存需求阶段,最为关注的是“获得报酬和待遇”、“提高工资待遇”。“现在物价涨呢(得)弄个快,以前包子才5角一个,现在都卖到1块,2块一个了,又要养娃娃,开支又多,生活呢(的)压力大啊,我最希望呢(的)就是政府也管管我们这种幼儿园,提高我们呢(的)工资。”(摘自2014年1月17日F教师的访谈记录)对于造成教师权利侵害可能性的因素,28.8%的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是幼儿园的制度;52.6%的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是政府政策;64.8%的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是幼儿方面;98.3%的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是家长方面;12.2%的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幼儿园制度、政府政策、幼儿和家长方面都是造成权益侵害的可能因素。访谈中多数民办幼儿园园长及教师对于改善权益保障现状更倾向于依赖“政府重视”及“家长多理解支持”。3、维权意识调查表明,楚雄市民办幼儿园教师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经常”维护的比例仅为17.3%,有65.5%的民办幼儿园教师对自身权益维护比较随意。在教师权益受到侵犯时所采取的解决方式方面,32.7%的民办幼儿园教师选择找幼儿园人事部门解决;41.7%的民办幼儿园教师选择找劳动仲裁机构解决;26.2%的民办幼儿园教师选择找上级主管部门解决;4.2%的民办幼儿园教师选择找幼儿园工会解决;5.4%的民办幼儿园教师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讼解决。访谈中,民办幼儿园教师表示,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这里教师所指的权益一般是工资待遇问题,更愿意在幼儿园内部解决,幼儿园内部解决不了的问题才选择劳动仲裁机构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解决。虽然有17.3%楚雄市民办幼儿园教师表示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经常”维护,但是由于民办幼儿园教师自身有限的法律知识和维权能力,事实上很难实现维权。楚雄市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权益保障有一定的作用,但是权益保障的效果很不理想。对《教师申诉制度》有清楚认识的民办幼儿园教师比例仅占1.8%,绝大多数民办幼儿园教师表示对《教师申诉制度》不了解。

四、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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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职教育;高职生;法制教育;法律意识

一、高职学院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虽然国家明文规定,要求将法律基础课列入大学生教学计划,但是高职院校对该门课程的投入却非常有限,很多高职院校只注重学生技能方面的培养,对于学生法制知识方面的教育少之又少。一些高职学校仅仅通过法制教育月的宣传,让高职生在短暂的时间内去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这几乎没有多大效果。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高职院校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不够重视,没有将其列为一门重要的基础课程,而对于学生的法制教育仅仅是依赖于教育活动月法律知识的宣传以及老师平时的口头传教。

2.高职院校任课教师法律水平有限,尤其是以思政教师代替法制教育老师。很多非政法高职院校法律课程大多是由思政部的工作人员担任的,而这些老师基本上都不是法律专业出身,对于法律的认识还是不够透彻,由于任课教师法律理论知识的欠缺,使得学生上课的效果不是很好,在这种情形下,当代高职生对法律课程不重视,就不难理解了。在法律课程的教学中,一些高职教师只是注重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而忽略了高职学生法律观念、法律意识的培养。这样的教课模式,对于学生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不会有很大帮助,大大削弱了高职院校法律教育的效果。

3.法制教育仅限于小小的课堂,无法与课外结合。法律是实践性和理论性很强的一门学科。当前,在高职法律教学中,法制教育的方法仅仅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偏重于理论知识的学习,严重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没有给学生提供参加有关法制社会实践的机会。高职院校基本上把法律基础课当成高职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唯一形式,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也仅仅局限于学校安排的课本,缺少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的实例。以至于高职生对法制教育的认识和了解仅限于理论,根本无法意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4.从高职院校的生源情况来看,高职院校的学生对法律的认识意识不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董瑶舆教授通过他的法律意识调查报告显示出:“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与其文化程度成正比。”一般高职院校的生源地基础弱,对法律的学习意识淡薄,一般都不会主动去加强自身的法律知识。由于高职学生心理不够成熟,不懂法律,很容易走上歧途。因此,高职院校更应该注重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5.高职院校辅导员的素质,严重影响到法制教育的质量。高职院校中,个别辅导员公德缺陷和法律观念陈旧,无法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辅导员将影响一批学生的成长,辅导员的素质和能力,决定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思想观念。辅导员的能力及创新性,决定着法制教育活动形式的多样化。如果辅导员法制教育活动的开展仅仅限于说教,没有扩展到第二课堂,这样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认识就不会深,同时,近两年高职院校不断扩招,辅导员带班也越来越多。导致辅导员几乎没有精力开展多样化的法制教育活动。

二、解决措施和改进办法

1.坚持依法治国政策,落实高职法制教育。我国坚持走依法治国的道路,加大力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法制国家。国家财政部门应该加大对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投入力度,而非仅仅注重本科院校的推进与发展。法制教育的价值在于倡导法制精神,造就大批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公民,满足法制社会的需要。因此高职院校在加强学生技能应用能力培养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学生法制教育的建设,开设一些必要的法律基础课程。

2.加强专业法律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素养是搞好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关键。高职院校应该将法律专业教师纳入人才招聘计划。严格考核教师的法律专业知识,提高法制教育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高职院校还是要根据学校实际的情况,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同时学校还应该加强对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高校教师的法律水平。为学校培养理论加实践型的法律专业人才。

3.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丰富法律教育内容。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没有其固有的教学模式。在强化该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中,我们更要重视案例教学法的运用。在选择法律教学案例时,应该优先考虑两个因素,一是要利于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二是教学案例应具有思想教育意义。实践证明,多种形式并用的法制教育要比单一的法律课堂教学效果好。为了学生的成长,应该给学生提供一个好的学习环境,例如组织大学生观看以法律为专题的教育性电影等,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了解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举办法律知识的辩论赛;开设法制宣传栏,主题画报,开展法律知识咨询活动等:请专家来院校开设大学生法制主题讲座会等,营造浓厚的校园法律文化氛围。

4.激发学生兴趣,加强高职生维权意识。以学生周围的法律事件为例,将法律与学生的生活联系在一起,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这样还可以使学生在案例讲解中轻松的学到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更可以让学生认识到学习法律的重要性。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是加强学生法制教育的一个重要途径。

5.塑造一支具有较强法律素养的辅导员队伍。首先辅导员自身要有加强综合素质的学习意识,尤其是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鼓励辅导员晋升学习,尤其是心理和法律专业方面的学习。同时学校应该为辅导员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培训班,学习开展法制教育的先进理念。在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结束后,要加强各辅导员间的交流,不断改善和提升法制教育的形式和效果。同时还应该增加辅导员的数量,减少辅导员带班数,以提高带班质量,完善班级学生法制教育建设,使法制受教育面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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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好。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稳定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天区教育局与区普法办在*联合举办“*区法制教育现场会”,并启动20*~20*年度青少年法制教育系列活动,是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市*区“四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探索新形势下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模式,促进依法治校工作,以进一步强化广大师生学法、守法、用法、维权的意识,加强学生抵抵制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阶段,“以学校教育为依托,以家长、社会相配合,以公、检、法、司等有关职能部门相支持”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模式,在有效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改善学校周边环境、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对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要根据不同学龄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其中,小学要注重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中学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广东省课程设置标准,我区各中小学已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基本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使青少年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法律基础知识的普及任务;各中小学校均建立了以主管德育校长、法制副校长牵头,德育主任负责、年级组长及班班主任主管的纵向管理和学校、家庭、社区、公安部门负责的横向管理的法制教育管理人员队伍,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但是,据调查所得,在校学生出现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现象有上升趋势。所以,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高认识,明确法制教育是素质教育重要内容,做到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加强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希望各学校在发扬成绩的基础上,注重以下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面向全体

面向全体学生,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法制教育必须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的原则,不应该只针对少数犯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后进学生。所以,必须将法制教育纳入德育的整体规划中,通过各种法制教育手段,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全体学生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实施继续教育,提升教师素质

教育者必须先受教育,因此,应当加强教师队伍的培训,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使全体教师明确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加强教师师德建设,树立良好的教风。结合*省《关于开展中小学校教师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教策[20*]34号),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干部学法考试(每年11~12月),不断增强广大

教师的法律意识,使全体教师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三、充分发挥社会教育资源优势,拓宽法制教育渠道

充分利用区普法办提供的法制教育专家系统--普法讲师团及法制副校长等专业法制师资队伍的作用,采取模拟法庭、重点案例剖析、以案说法、法律咨询、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夏令营、参观监狱等生动有趣的形式,激发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发挥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社会团体的积极作用,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教育青少年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青少年防范侵害的能力,使学生在活动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律知识。

四、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1、规范家访、家长学校建设制度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很多教师把家访用电话、网络等新兴沟通方式所代替。然而,作为学生的两个主要的活动和成长场所,家庭和学校应该本着向孩子负责的态度,加强沟通,家长和老师都责无旁贷。所以,各学校要重视家访工作,特别是新生、毕业生的普访及后进生专访工作。

要以《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计划评估方案》为指导,使家长学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创新家长学校活动形式,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学习、心理、生理等特殊问题进行讲授和辅导。如*中学近期开展的“学、社区、家庭互动日”,是创新家长学校办学形式的新尝试,效果较好。在此,我倡导在学校中开展“走入学生家庭,走入学生心灵”活动。

2、规范管理后进生的帮教。要求建立专项档案,做到有计划、有名册、有记录(与后进学生定期谈话记录、处分、撤消处分记录、法制教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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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生法律理论与实践相脱节,当前中职生的维权意识较强,通过课堂法律教学也懂得遇到问题、纠纷应该采取法律措施捍卫合法权利。但是在现实中,一旦学生间发生矛盾冲突,或碰到违法侵权的事情,多数中职生仍不自觉地采取粗暴的方式解决,打群架、违法犯罪的事情时有发生。中职生法律实践能力不高,守法的自觉性也较低,部分中职生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违法行为做得很隐蔽不被人发现,就不会被追究责任。

2、中职学校法律教育存在的问题

2.1定位不明,重视不足自2002年起教育部就提出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然至今中职学校对法律教育仍未有明确定位,没有把法律教育当做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来抓。法律教育缺乏领导组织机构,缺乏长远规划和近期具体目标、计划安排,“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存在,甚至有些中职学校将法律教育排除在素质教育之外,以甩包袱的方式把中职生推向社会,这必然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展的进程。2.2课程设置不当教学方法单一现行中职法律教材几经修改,从内容到形式上都有了很大的改观,可读性较强,但在课程设置上仍有缺陷。一方面,课程形式过于简单,重理论轻实践,重讲授轻练习;另一方面,课程设置未体现不同专业对法律的不同需求,往往以一概全,忽视了学生对法律的不同需求。在教法上,很多中职学校仍停留在“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学方式,学生被动地接受,枯燥乏味的讲学使中职生失去了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教育实效不高。2.3师资薄弱,专业性不强中职院校在调整传统专业的过程中,由于部分专业被取消,造成部分专业教师闲置,专业对口的教师不多,“双师型”教师比例更少。绝大多数中职学校法律教育者整体素质不高,教师队伍缺乏专业化。法律课程基本上是由思政课教师担任,既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又缺乏实践经验,甚至有教师以错误的教学观念误导学生,教学质量大打折扣。

3、提高中职生法律素质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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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教师是直接接触和教育学生的,技工学校应该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学习活动,帮助广大教师正确认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树立起牢固的法制教育意识。在学习过程中,学校可以有计划地安排教师重点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使每一位教师认识到进行普法教育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二、完善法制教育阵地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阵地建设

要做到“六有”,即有领导小组、有工作计划、有辅导教师、有活动场地、有规章制度、有检查评比,切实抓好技工学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

2.加强宣传阵地建设

为使法制教育深入人心,各技工学校可以充分利用学校的广播、黑板报、大型橱窗等宣传阵地,号召全校师生统一思想,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及争做守法公民的进程,力求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法制教育的良好氛围。

3.加强教育阵地建设

学校也可以组织法律意识强、法律知识丰富的教师担任法制辅导员,并有组织地对其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建立法律知识咨询室,在课外活动时间对学生开放。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技工学校的学生科和团委,应该互相协调,共同配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知识教育活动。以法制教育为主体,教育活动为载体,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活动,来激励号召技工学子,激发他们的时代责任感和遵纪守法的强烈意识。学校应该紧紧围绕“依法教育,依法治校”的主旨,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如可以组织学生开展“献爱心”“寻访烈士足迹”等活动;也可以在全校师生中开展反对系列活动;或者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禁毒条例》《禁止赌博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与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定期邀请知名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到学校进行法制报告会。

四、加强与家庭、社会的联系

技工学校应该加强与家庭的联系,可由班主任通过家长会、电话、家访等形式,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随时反映和了解学生的情况,并有意识地渗透法制教育知识,使家长们意识到教育孩子知法、懂法、守法的必要性,配合学校进行法制教育。

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办家长法制夜校,提高家庭教育质量。每年举办家长学校,每学期召开家长会,帮助家长对孩子进行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的养成教育。聘请学校的法律顾问,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辅导报告,或聘请有关专家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使家长学会运用法律知识和正确手段教育孩子,懂得其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影响。加强家长与学校的沟通,让家长更好地配合学校抓好子女的法制教育,做到及早发现问题,有效减少并遏制学生不良行为的滋长蔓延,使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

五、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建起普法平台

1.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工具

学校可充分利用黑板报、艺术长廊、广播、电视录像等宣传工具对全校师生进行道德法制教育。发挥黑板报这一宣传阵地的作用,规定班级每月出两期内容丰富的黑板报。充分发挥艺术长廊的宣传功能,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充分发挥学校广播设施的作用,利用中午及周一课间操国旗下讲话,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2.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

亲其师,信其道。学生最听班主任的话,班主任最有说服力。利用这个优势,可规定每个班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关于法律教育的主题班会。发动班主任利用班会课给学生讲道德故事,用贴近学生生活的违法案件,引起他们的警醒,加强道德法制教育。法律教育经常挂在嘴边,可防患于未然。也可以多组织相关的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争创文明班集体”活动,通过活动,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

3.加强团委组织建设

学校团委可加强对学生的教育,通过各种方式和健康有益的活动,端正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发挥班级中团员的积极作用,号召他们做遵纪守法的典范,从而带动全班学生遵纪守法。

4.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