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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教育培训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7 09:59:4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律师教育培训,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律师教育培训

篇1

开学初,我校举行了纪律教育月学习活动,通过观看教育《暗访》警示片,使自己深受教育,并进一步认识和体会到:以廉洁从教为光荣,以廉洁从教为自豪。

廉洁是为人之根本。教师作为人类文明的传播者,担负培育下一代的艰巨任务,更应当为真为善为美,以廉洁立世,铸高尚师魂。教师要在整个教育教学生涯中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教育本身作为一种育人活动,不能用经济活动规律取代教育活动规律,不把育人过程等同于商品交换过程。

廉洁从教是教师堪称人师的人格前提,是社会对教师素质要求的重要内容,也是教师育人的品德基础。教师廉洁从教有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一个教师只有热爱学生,才会依法执教,无微不至地关怀学生的健康成长;才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竭尽全力地去教育学生;才会自觉自愿地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更好地做到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我国现代教育家陶行知先生,一身执教,持俭守节,他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他的这种高尚的人格魅力,为学子们所敬重,为学子们所效仿,成为中国现代史上垂范世人的楷模。他的这种廉洁从教的作风,所产生的道德影响力,深刻地影响了一批又一批学生的道德情感和精神世界,使学生在敬仰中,默默地产生着思想和行为的自我激励、自我修养和自我改造。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老师的身正,在德育中尤为重要。其身不正,何以为师?教师是文明的使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作为“授业解惑”之人,更应为人师表,以自己的高尚人格、模范行为来感染、影响并规范学生。教师只有完善自身素质,才能让学生从高尚的人格魅力中吸取有益的营养。作为一名教师,无论在什么场合,是否有学生在场,是否与学生交谈,都要时刻不忘自己的教师身份,言谈举止要文明得体,切实做到严以律已,以身作则。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一定要先做到,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动学生、带动学生,共创良好学习氛围。不仅如此,作为教师还要时时刻刻注重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不断学习,不断进步,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真正体现出真善美的形象,用一个高尚美好的人民教师形象去影响学生,熏陶学生,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进而促进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作为一名教师,担负着教育下一代的重任。教师如果率先垂范廉洁奉公的优良品行,不仅对学生进行言传,而且还以身示范,一方面教育青少年学生认识腐败之丑恶和危害性,另一方面教育学生做一个清廉纯洁之士,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人才基础。同时还以教师的廉洁形象来教育、影响、感化社会中的成员,使腐败不廉分子可耻,反腐倡廉有榜样,这样有助于社会不正风气的匡正。才能值得他们信任的。“俭以养德,廉以养教”,作为教师,“心底无私天地宽。”,我将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以“廉洁奉献”的红烛精神教书育人,努力修养身心,提高自己的学识水平,关心学生的可持续发展,真心爱生如子,献身教育,做一名拥有爱心的廉洁从教的好老师,用博爱为学生撑起广阔的蓝天。

篇2

一、推进产业诚信建设 自律为根本

我国素有“诚信为本”、“一诺千金”之说,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做到诚实守信、履行承诺才能赢得他人的信任和社会的尊重,正所谓“人无信而不立,业无信则难兴”,大力推进教育培训产业的诚信建设是产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

首先,教育培训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一环,离不开文化教育内容的创造,是通过市场经济下产业化的组织,提供教育产品和服务的产业形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教育培训企业的生产经营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向消费者提供诚信的经营、真诚的服务,才能促进文化更好地传播,满足广大消费者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其次,社会和消费者所需要的教育培训产品不同于一般的消费产品,它不仅包含教育资料等物质资料,还作用于消费者个人的精神需要,产品重在帮助提升个人和群体的内在能力,如果产业缺乏诚信建设、企业缺乏诚信经营,产业链里的环节将会无法运转,妨碍社会文明进步,产生负面的社会效应。

因此,推进培训产业的诚信建设,企业应当自律,坚持以将社会利益放在首位、社会利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为根本。从社会学角度出发,道德规范作为一种内化了的行为规范,其对个人的约束力大于法律,由此观之,企业自律属于道德范畴,是诚信建设的关键和根本。

二、全面发挥培训优势 担社会责任

以培训产业市面上的服务产品来看,其类型领域主要包括公职培训、资格考试培训、出国外语培训、IT技能培训、中小学课外辅导、成人自考培训、管理培训及其他职业技能培训等。培训产业越来越细化的分工,从应试教育中脱颖而出,其灵活的课程设置、自主创新的办学模式、教育资源较合理的配置等优势为公办教育提供了良好的补充。发挥好培训产业的独特优势,企业要以诚信经营为己任,肩负起完善社会教育体系的责任,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做出贡献。

例如,面对我国的应试教育,素质教育的发展可谓是一路坎坷,现状很不乐观,在学校这种公办教育中实施以提高受教育者诸方面素质为目标的教育模式(即素质教育)是难以甚至无法实现的。素质教育重视人的思想道德素质、能力培养、个性发展、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同时依托于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的需要。当今社会的发展需要优秀人才,而优秀人才的标准也在与时俱进,各类应用型管理人才、技能人才、素质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等具有新知识、新技能的人才是现代社会亟需的人才。这种人才培养的个性化需求和艰巨任务则要培训企业诚信地发挥产业内的自身优势,充分利用市场适应性强、形式灵活多变、按需转型等特点自觉担当起为各行业注入新鲜血液的重任。

此外,如今越来越多的培训企业组织并投身于诸如爱心助学活动、社会捐赠活动等的公益事业中来,这种拥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行为则是培训企业自律的表现,不仅提升了企业自身的品牌形象,也使其逐步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

三、应对业内激烈竞争 诚信作机制

培训产业为受教育者提供了教育的多种供给方式和选择,这是培训产业发展的机遇,也展现出与之并存的行业内竞争的挑战。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产业的发展包含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产品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也与企业面临优胜劣汰的考核紧密相连。

直面竞争,各培训企业也有不同的应对机制,纵观其中,笔者将其分为三种:一是将教育培训作为投资,扩张规模,以尽可能获取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的的短视行为;二是标榜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服务宗旨而缺乏品质保证的表象包装行为;三是自觉坚持诚信办学,严格注重品牌质量,树立良好口碑的长期效益行为。

“好酒不怕巷子深”,显而易见,第三种应对机制立足于行业自律,是最优的竞争应对机制。教学品质高、培训效果好所得的良好口碑作为培训企业渴望快速达到的一种长期效应,往往欲速则不达,在如今谋求培训产业得到“市场有效监管比较难,受到优胜劣汰很容易”的情况下,作为产业内个体的培训企业自觉树立行业自律、建立自身良好口碑才更可靠,获得受教育者或消费者的认可与信任才能在行业内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四、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建信用体系

处于初级阶段的培训产业想要获得长足、可持续性的发展,从内因着手分析,优化产业内部结构必不可少,首先,培训企业的发展进步直接作用于教育培训产业的壮大,反之,企业的停滞落后同样直接反作用于其产业链条的形成,甚至阻碍产业的发展。为了不拖产业发展的后腿,行业内一部分企业自觉自律地遵守诚信经营,在优胜劣汰中成为了赢家和产业发展的领跑者,而针对自律意识不强的培训企业,除了要强化其行业内的自律意识,推动企业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和自我管理的良好发展机制,还要考虑到从外因入手,建立培训行业信用体系。

培训企业作为培训产业的经济实体,它的发展要与社会、资源和环境协调一致,与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分不开。以“十二五”规划中我国将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为契机,具体推进培训行业信用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势在必行,在企业自身“诚信经营靠自律为主”的基础上,加快实现“诚信”的制度化和法制化。通过优先制定培训企业“诚信自律”行为规范,将“诚信”列入法律的明文规定中,维护好社会诚信、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与此同时,还需促进消费者培养文明消费习惯。在这一信用体系中,法律上的约束力、道德伦理上的约束力都将作用于整个培训产业,使培训业内企业诚信经营和消费者按需消费之间形成供求平衡的良性循环。

篇3

一、以建设世界著名旅游城市为目标,部署好上海旅游业“十二五”开局之年教育培训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上海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及《关于加快上海旅游业发展,建设世界著名旅游城市的意见》的精神,坚持“人才强旅”战略,全面推进《上海市旅游业“十二五”教育培训规划》的落实,明确本市“十二五”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方针、基本原则、战略目标和重大项目,推动旅游人才培训培养规划与本市人才政策及人才工程相衔接,与本市旅游重大项目相衔接,与旅游业创新发展和行业管理工作相衔接。推进“十二五”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创新培训内容、拓展培训领域、提升培训质量、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分批分层次组织开展上海旅游人才开发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引导旅游企业在人才发展规划、人才开发体系、人才管理制度、人才考评激励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实践,形成具有旅游行业特色的人才培训培养模式。

二、以推动旅游业转型发展为重点,全面提升本市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一)加强旅游行业中高层管理者队伍建设

实施“领军人物”培训工程。适应建设世界著名旅游城市的战略需要,培养一批具有战略思维、世界眼光、创新务实、深谙旅游产业发展、具有宏观决策能力,以领军人才为核心的高层次旅游管理人才,增强上海旅游业的国际竞争力,形成推动本市旅游业发展的核心力量。

在进一步完善中高层管理干部各类岗位培训的基础上,携手社会优质教育资源,继续举办区(县)旅游局长和骨干旅游企业负责人专题研修班和干部英语培训班。积极探索建立旅游管理干部的“在线学习”。整合本市高等院校教育培训资源,探索建立干部自主选择的学习制度,进一步拓展旅游行业中高层管理者的国际视野,提升战略决策和管理能力。通过举办研修班、境外培训、挂职实训、引进国外培训品牌等方式,加强旅游企业总经理、部门经理的业务培训,提升旅游企业竞争力。继续办好“东方讲坛·上海旅游讲坛”,构建中高层管理者学习的平台。推进讲坛的“学习卡”管理制度,以制度促进培训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高技能人才和紧缺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首席技师”培训工程。以提升职业素质和技能为核心,以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点)等旅游企业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培养一支以首席技师为代表的门类齐全、技艺精湛、能够全面支撑旅游产业升级和服务国际化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通过政策引导、宣传表彰、政府补贴等形式,在旅游行业员工中深入开展岗位技能登高计划、推进名师带徒、首席技师培训基地等,推动员工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提高旅游行业员工持证上岗率和中高级岗位持证上岗比例。

实施“金牌导游”培训工程。深化金牌导游员队伍建设,建立金牌导游员选拔、培训、使用、管理、激励等机制,加强金牌导游员的宣传,发挥金牌导游员的骨干和引领作用,规范导游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大批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优秀导游人才。

以导游资格考试培训、导游年审专题培训、导游等级考试培训、景区(点)导游培训、异地导游换证培训、出境领队培训等为抓手,加大导游职业素质与服务技能的培训力度,推动导游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的提升。大力推进导游等级考评工作,扩大中高级导游队伍。加强小语种导游人才的培养。

实施“紧缺人才”培训工程。围绕旅游产业融合和功能升级,加速培养一批掌握产业发展先机的紧缺人才,满足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需求。重点加强商务旅游、会展旅游、水上旅游、旅游节庆、休闲度假等领域紧缺急需人才的培训。培育旅游装备制造业人才、旅游金融人才、旅游电子商务人才、旅游创意人才。加强旅游会展师、旅行咨询师项目的推广和队伍的建设。

(三)加强旅游行业一线服务人员队伍建设

实施“一线员工”职业素质提升工程。探索创立“上海旅游大课堂”,以实践操作能力为重点,建设一支职业操守好、操作能力强,具有较高职业素养、充分展示上海城市精神的一线服务人员队伍。

在饭店、旅行社、景区(点)等实施全员性的职业道德、服务技能、外语会话与服务礼仪培训。积极推进饭店员工外语等级培训及考试,提高饭店员工持证上岗率。从提高员工岗位技能和规范服务做起,进一步提升员工的职业素养,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旅游环境,使饭店、旅行社、景区(点)等成为展示上海文明形象的窗口。

三、以基础建设和机制建设为着力点,为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有效保障和支撑

加强旅游教育培训资源的整合。发挥市、区旅游管理部门的指导作用,旅游企业的主体作用、旅游院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的骨干作用,旅游行业协会的协调促进作用,构建开放式大旅游教育培训体系。探索建立国内外若干个旅游干部培训基地,整合与共享旅游教育培训资源。实施师资培养工程,加强“双师型”师资的培养,建立行业教育培训师资库。拓展旅游教育培训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培训方法、内容、管理上不断创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完善旅游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构建行业教育培训、职业能力认证和人才交流三方协调互动、有机结合的旅游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市场调节、配置人才的功能。建立健全上海旅游行业岗位指导委员会和教育培训专家咨询委员会。推动旅游职业资格制度、旅游职业技能鉴定体系的健全与发展,促进旅游人才职称体系的完善和优化。拓宽管理、专业技术、技能等序列的职业发展通道。

篇4

首先,小学阶段是培养人的思维发展的最佳时期,引导启发学生思考,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是开发智力,发展能力的需要;是培养创造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需要。思维能力的培养关键在课堂。因此,要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必须立足课堂,使学生的思维在课堂中活起来。那么,怎样在课堂中激活学生的思维呢?

一、创设情境,激活思维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生只有对所学的知识产生了兴趣,才会积极主动的去学习,去探索。课堂中,如果能抓住儿童的心理特征,创设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便会使学生的思维迸发出火花。如在教学《丁丁冬冬学识字》时,我首先通过想像旅游的方式引导学生:同学们,你们热爱我们伟大的祖国吗?我们伟大的祖国有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明,祖国的心脏--北京更有辉煌的建筑,请跟着老师去欣赏吧!伴随着一段北京名胜古迹录象的放映,学生的心情激动了,被深深的吸引住了,个个热情高涨的投入到学习中去。这节课虽是以认字识字为主,但因为有良好的铺垫,学生并没有觉得枯燥、乏味,反而思维被唤醒,进入活跃状态,为进一步的学习创设了良好的氛围。

二、巧妙设计,启发想像

著名的教育心理学家奥尔斯特姆所说:"创造性受到鼓励和培养时,它就生长和扩大。"为此,我们教师应从心理上培养学生良好的自我感觉,鼓起进行创造的勇气。

当学生的情感被激发起来时,教师应进一步激疑促思,把知识和趣味结合起来,巧妙的设计提问,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大胆想像,所以提问更应讲究艺术,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如《妈妈,不要送伞来》一文,主要写了一个想独立生活的小孩自立自理的迫切愿望,自己能做的事,绝不用父母代劳,课文中没写妈妈的话,为了加深学生的印象,扩展学生的想像,充分施展学生的才华,培养学生的表演能力,在巩固新课中我设计了让学生表演,在课文中并没有妈妈的话,我让学生上台加以想像表演,一生说:孩子,我祝愿你像街边的小树,在风雨中更加勇敢、坚强。另一生说:可爱的孩子,希望你像天上的雄鹰,在知识的天空中展翅翱翔。也有的学生说的很好笑:好孩子,你能自己上学,不用妈妈送,妈妈可解放了。同样获得了大家的热烈掌声,绘声绘色的表演充分的展示了学生的创造才能。

其次,活跃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需要一个长期的训练过程,教师要不断为学生营造积极思维的氛围,创设发展思维的空间,让学生不断的去学习,去思索,去创新。

1.教学中要做到鼓励激情

语文教学中,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只有在良好的学习气氛中,才能因势利导地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而适当的目标,又能恰到好处地调动学生的激情,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我在教学小学语文第九册的《小站》时就根据"小站的设备简陋"这一内容,请同学们想像一下"五年以后的小站又将是什么情景?"这时同学们的思维一下子就活跃起来,有的大胆幻想,有的是根据自己见过的火车站来设想,这时我就表扬了他们的敢于创新,让他们逐个到前面来说,同学们都踊跃参加。接着我又提出:"现在小站的设备先进了,我们的工作态度又将如何?"同学们有了前面的学习气氛,话匣子就一下子打开了,然后我总结了他们的发言:一种是以前的小站,但热情的服务却给旅客们带来了温暖的春意;另一种是设备先进了却不与旅客见面,不再动手修假山、造喷泉了。最后请同学们根据教师的提示讨论一下这两种做法的优劣。这样通过教师的启发,许多同学见解独特,富有创意。

2.教学中要重视思维的过程

篇5

旅游业是一个开放性大、关联性强、发展速度快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旅游人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一个国家旅游业发展的轨迹。旅游人才的培养是否能适应于旅游业的发展成为各国政府及旅游专业教育普遍重视的问题。当前,旅游专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努力创造条件,实现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认定的有机结合,使学生毕业时同时获得旅游专业学历证书和旅游职业资格证书,为旅游业发展和经济建设输送合格人才。

一、旅游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认定教育目标的一致性

(一)旅游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认定培训的特点

1、旅游学历教育是受教育者在教育机构学习旅游方面的基础专业知识,它以学科划分,重点放在受教育者思考能力的培养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上,重视理论研究及学术水平提高,在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围绕培养学术型、理论型、研究型人才开展。

2、旅游职业资格认定重点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专项培训某种特定的劳动技能,采用实践模拟等培训手段,如模拟餐厅服务、客户服务,模拟导游等,指导学生的实践操作,并主要以用获取的旅游行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其等级来进行教育成果评价。

(二)旅游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认定培训目标一致,互为补充。学历教育产生于教育体系,强调对学生文化知识水平的评价。职业资格认定产生于生产体系,强调对劳动者从事技能的评价,二者的范畴、出发点、教育对象、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等方面有所不同。旅游职业技能教育通过重复、规范、渐进、模拟、熟练等一系列教学环节直接培训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需的专项实际工作技能,其核心放在了劳动者的实践领域上;学历教育重点是夯实旅游人才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培养,使受教育者将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并指导实践,为社会经济和生产活动服务,学历教育实际上最终目标也落在了实践领域上。旅游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培训都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的人才必然走向社会并应用于旅游相关行业中,二者的教育目的一致性决定了二者相互融合、转换的可能性与可行性。

二、我国旅游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整合是当务之急

当今旅游人才不仅需符合教育标准――获得学历证书,还需符合行业标准――获得相关行业的资格证书。然而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认定教育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机构,职业技能资格证不能代替通过学历教育获得的毕业证而使培训者进入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学历证书也不能代替职业资格证使受教育者直接进入旅游行业工作。在校学生因为旅游行业标准不得不忙于到校外学习技能,获得行业准入的资格证书,而职业资格鉴定机构往往追求短期经济利益,盲目追求通过率,忽视了培训质量,致使学生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而接受重复培训,造成经费、人力等资源的浪费。因此,目前我国的当务之急是改变旅游人才培养中的混乱现象,使专业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培训相互融合。

三、旅游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认定兼容的实现途径

高等教育实行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的沟通与融合,全面开展“双证书”制度教育,有利于促使旅游人才的输出,推动我国旅游专业教育改革和就业劳动制度改革,促进旅游业与经济建设的发展。

(一)更新观念,提高对二者融合重要性的认识。长期以来,学历教育以培养理论研究和科技开发人才为目的,实行的是单一的毕业证书制度,形成了重学术、重理论、轻实践、轻技能的传统教育观念。现代教育不仅要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智力素质、身体素质等,还应提高劳动情感、劳动习惯和劳动技能等劳动素质。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应充分意识到劳动素质是人类综合素质的一个必不可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认识将职业技能鉴定融入到学历教育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划分旅游专业人才培养领域,注重立体化人才培养。从旅游人才的应用领域来划分旅游专业的教育与研究大致可以归纳为两类:旅游服务管理类应用型人才领域和旅游开发管理类研究型人才领域。我们通常说的旅游职业技能资格认定教育主要从旅游服务管理特别是旅游服务操作这个方向出发的。在我国旅游管理专业中无论是本科层次还是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并未按照旅游人才应用的领域分别在教育目的,教育模式等方面进行明确的划分。这种相对模糊的专业设置和学习方向,不利于旅游资格认定教育与旅游学历教育的融合,应完善建立包括研究生、本科、专科和中等职业教育层次,使旅游人才培养立体化。

(三)重构二者兼容的培训目标。从世界范围来看,旅游专业教育诞生起步阶段,主要是由旅游企业和旅游机构自发组织的旅游培训教育,旅游教育强调实用性,后来政府、教育机构开始介入旅游专业教育,随着世界旅游业的高速发展,逐渐形成了多层次、多学科视角的教育体系。我国旅游专业教育是在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旅游业的兴起而快速成长起来的,但从旅游专业教育的诞生,可以得出旅游专业教育的最初目的是为了培养旅游从业者的实践操作技能,是有别于最初目的是培养诗人或哲学家的人文类型的教育专业的。旅游学历等应用型学科的教育目标应该区别于人文型学科与研究型学科的教育目标,不应将所有学科的培养目标一概而论,必须从旅游学科的初衷重新研究其教学目标。

(四)借鉴国外经验,进一步完善认证制度。上世纪初叶,世界各国为提高就业劳动者的素质,主要是通过学历教育制度来引导和规范国民的就业行为,进入50年代以后在学历制度的基础上,采取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如澳大利亚的职业资格认证框架体系、德国的“双元制”职业培训制度、英国的NVQ证书和GNVQ证书制度、日本的国家技能鉴定制度、以及韩国国家技术资格鉴定体系等。在英国,政府确立了职业资格等级与普通教育学位的相关地位,规定接受职业教育的学员在达到三级后可直升大学;在美国,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更加融合,不再独立成一种区别于普通教育的特殊教育方式,而是将其与普通教育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从国外的成功经验看,高职教育的良性发展需要有两大支柱,即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我国也强调要执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政策,如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要推行学历文凭、技术等级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虽然我国建立了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但其强制性与监督检查力度不够,与此相关的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教育衔接的认证体系尚未建立。因此需进一步完善认证制度,构建相关认证体系,有助于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保证金量与权威性,为实现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认定教育的转换与融通提供保障。

(五)严格监督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学历教育的教学内容主要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制订,而职业资格鉴定的内容则由职业资格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制订,两部门间缺乏相互的沟通,直接影响到二者转换与融通的效率。相关部门之间应加强协作,开发针对大学生特点的职业技能鉴定系统。由政府、高校、行业成立多方代表组成的鉴定管理机构,建立较为统一、规范和完善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职业技能鉴定标准,保证职业资格证书的质量监控、结果评价、证书发放、资格审查等环节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六)形成统一的旅游学科理论体系。学科发展成熟的标志是学科体系的出现,旅游管理教育则根据旅游研究所得到的成熟学科体系来设置旅游专业与课程,进而培养、训练旅游专业人才,形成统一的理论体系。如制定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资格考试同步的基本运行机制,加大实践教学硬件建设和实训师培养力度,修订教育培养方案等,使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实现真正融合。

四、结语

篇6

一、协调推动县级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

县委政法委报县委同意,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应对策略两个专题,纳入县委中心理论学习组学习计划,聘请理论教员讲解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上的报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典型案例汇编》等重点内容。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县级领导干部法治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县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改善全县政法机关的执法环境。

二、切实抓好政法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

抓好各级政法领导干部的集中教育培训,是这次开展集中教育培训活动的关键。根据省委关于各地集中教育培训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要求,全县政法领导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教育培训活动,分批集中组织科、所、队、庭等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学习一周。重点学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上的报告;省委书记罗清泉,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永文同志在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上讲话精神;《法治热点问题解读》;《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典型案例汇编》等内容。

三、认真抓好政法干警的普遍教育

集中教育和分散自学相结合,通过领导辅导和聘请理论教员讲授、组织先进模范报告会、开展“以案析理”讨论等形式,政法各部门每月至少组织学习培训一天。对新进政法机关干警,重点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政法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干警开展走近群众、服务群众活动。在走访和服务活动中,每名干警都要认真查找思想认识、思想感情和执法工作的差距,制定整改措施,撰写心得文章,组织讨论交流。努力做到干警受教育,群众得实惠。

四、加强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教育培训

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县司法局要按照上级要求,精心组织,分期分批对他们组织全员集中培训。通过对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总书记重要讲话、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系统学习研讨,要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是社会主义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能定位、本质内涵和基本要求,有深刻理解和认识;对坚持党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对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法律服务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要把集中教育与切实加强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党建工作,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树立法律服务行业良好形象结合起来,发挥法律服务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为党政机关提供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法律依据、为解决重大民生问题、化解突出问题和正确处置提供法律支持,不断推进法律服务业的健康科学发展。集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县司法局对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集中教育培训情况,要及时向县委政法委写出专题报告。

篇7

过去的一年,为了更好的组织会员进行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深圳律师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开拓深圳律师业务,我们以规范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探索加强执业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不断开拓律师业务为核心,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开展了以下的工作:

一、继续完善相应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

化,落实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根据我们规划的规范体系,本年度,我们通过深圳律师网上广泛征询了全市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制定并实施了《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费用使用标准》,对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经费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继续建立和完善业务培训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发展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都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并能很好的实施,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本年度是《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计分办法》实施的第一个年度,我们对平时的考核登录都作了具体要求,在今年年检注册前,我们对全年的情况进行了统计,统计显示大部分律师都能积极参与、认真完成《计分办法》的各项要求。但是,也有一些律师未能完成继续教育的积分要求,甚至有个别律师全年没有参加过一次培训。为此,我们紧急召开了发展委员会主任会议进行协商,把律协全年组织的培训情况向全市律师进行通报,并组织律师进行补课,在规范考核工作的情况下,保证了年检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和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积极探索全面加强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和方式,构建多层次培训体系

(一)2004年9月,我们举办了为期五天的“2004年度实习律师岗前教育培训”,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新执业的律师进行了系统化专项培训,这次岗前培训包括3名香港律师在内共有290名实习律师参加并全部通过了结业考试。我们还就培训课程设置、任课教师授课效果等进行了问卷调查,收集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本年度共举办由专家学者针对新法颁布、理论前沿、律师实务热点等重大课题所作的大型讲座22场,各专业委员会研讨会28场。公司、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这方面的工作比较突出,另外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积极参与进行刑事律师的执业环境的改善工作,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金融法律业务委员会对零售商与银联的纠纷把握时机及时召开研讨会讨论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市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都提交了教育培训计划,业务部也参加了一些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培训,基本上已经通过《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把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纳入到律协业务培训体系

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大型讲座、专业委员会研讨会、律师事务所内部业务培训为主线,并且通过《业务培训学分计分办法》鼓励律师参加全国性、地区性业务培训、研讨的多层次、多方位培训体系。

(二)本年度,我们加强了涉外法律业务的培训交流和研讨,先后邀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副主席,联系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部主任、美国洛杉机县高等法院法官分别进行了国际仲裁、英美证据法、公司法及美国律师制度的主题讲座,与美国律师协会等机构联合举办了房地产交易研讨会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讲座大多数主讲人都不要报酬,作为相互交流进行的。另外,我们还开展了关于深圳律师留学人员情况问卷调查,希望在律师队伍中发现、培养一批涉外法律及法律英语的师资人才。

(三)为更好的服务会员,我们联系中法图深圳分公司在举办大型讲座时进行主讲人专著及与专题讲座相关的著作展销。中法图还现场向律师免费赠送会员卡,对购书的律师进行8.5折优惠,并向律协资料室赠送了一批价值近2000元的法律图书,为律师购买专业图书、到会所查阅资料提供了便利条件,受到律师们的欢迎。

2004年8月,我们面向全市律师进行了2004年度大型讲座综和评价问卷调查和业务培训征询意见问卷调查,共收回问卷1000余份,律师对一年来律协组织的业务培训认为满意的为68.8%,对律协的培训工作不满意的为2.2%。业务部及时对相关数据进行了统计,我们对数据进行了分析,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

三、加强对律师的业务指导,积极开拓律师业务新领域

我们不断加强专业委员会对律师的业务指导,组织专业委员会对一些疑难案件进行研讨,提供咨询意见。同时,推动制定律师业务操作规范和律师收费指引。我们还确立了以律师在国企改制,农村城市化建设中发挥作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为切入点逐步确定重点课题深入研究、不断拓展深圳律师业务新领域。我们向市政府、国资委提交了《关于申请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请示报告》、律师在国企改革中的具体业务规范、《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推进国企改革的报告》。目前,国资委正在起草《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暂行规定》,我们也组织专业委员会对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我们计划联络深圳国资委联合举办一次关于深圳律师参与国企改革方面的研讨会,加强双方的沟通积极推进深圳律师参与国企改革。我们通过组织律师为行业协会和市民讲课,专业委员会联系各行业协会举办研讨会、律师所参加香港“中小企国际市场推广日”博览会等方式,扩大交流,为开拓律师业务创造条件。我们推荐律师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专家团,扩大深圳律师影响面,积极开拓律师业务新领域。

四、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性立法及政策制定活动。

我们组织专业委员会先后协助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的修改意见;接受广东省律师协会委托起草《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组织专业委员会召开主题研讨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送审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学者拟制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国务院《专利条例修改草案(送审稿)》、中国证监会《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深圳房地产条例(代拟稿)》出具修改意见,为法治建设添砖加瓦,受到社会好评。;

五、组织“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与管理:经验与问题”第二届深圳律师论坛,积极推动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

去年,深圳律师事务所出现了重组整合的趋势,不少律师事务所在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国际化方面进行了的尝试。为了积极引导,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交流,2004年12月,我们组织召开了“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与管理:经验与问题”第二届深圳律师论坛,此次论坛共有深港两地十三名律师进行了发言,就各律师事务所发展中的经验与问题进行广泛交流和深入研讨。此后,在徐建会长的倡导和直接领导下,律协先后组织多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专业化发展的交流会,前不久还召开了晟典律师事务所内部分配模式经验交流与研讨会,积极推动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

六、编撰、筹备出版深圳律师论文集、案例集

为加强深圳律师对理论及实务方面的研究,我们决定编撰出版深圳律师论文集,在去年4月份和6月份就发出通知,面向全市律师公开征集论文和案例,还对各专业委员会做了具体要求。此次共征集到到论文73篇,案例26篇,由发展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进行审稿,并将刊登的文章进评定为优、良、一般三等,论文集最后选稿共77篇,保证了深圳律师论文集的质量。期间,业务部联系了中政、海天、民主法制、法律等四家出版社,会长办公会从整体费用、影响力等各方面考虑,决定将文集交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现文稿已送至法律出版社,不久就可以与大家见面。

七、成立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全面推动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为了大力推动深圳律师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同时积极树立深圳律师正面形象,我们于2004年11月19日成立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其主要的工作在于推动和指导全市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律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进行专门的研究与实践,组织深圳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立法、宣传和咨询活动,研究和推动深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和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深圳律师志愿者网络,关注公益事业,积极树立深圳律师正面形象。

八、建立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工作站

2004年12月份,深圳律协成为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在全市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首批挂牌成立的15家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工作站之一,深圳律协wto事务工作站的工作重点包括:一是业务培训,包括举办大型讲座、专业研讨会,加强与其他行业协会的联系,组织有执业经验的律师对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的培训;二是反倾销与产业损害预警信息传递;三是相关情报收集,由律师收集客户即相关行业、企业的在贸易过程中的不公正待遇等信息,由律协传递到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采取应对措施、收集相关数据提供依据。我们积极依托wto事务工作站,加强与政府部门与相关行业协会的交流与沟通,扩大深圳律师的影响,以更好的为政府、行业协会及企业提供服务。

九、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学习港台地区的先进经验

我们积极落实深港两地律师协会合作协议,与香港律师

会联系将港方律师所专业特长进行收集整理,为深圳律师办理相关案件提供可选择的合作对象。经协调沟通,我们将选派12名律师赴香港实习;组织深圳律师赴台湾考察,加强交流与沟通,积极学习港台同行的先进经验,以促进深圳律师的发展

回顾过去一年所作的工作,我要感谢各位理事的大力支持,特别要感谢发展委员会郭星亚、张改梅两位主任、各专业委员会的主任们和秘书处的同志,是他们做了大量的具体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我们的工作才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同时,还要看到我们的工作还有一些不足,主要包括:

一、业务培训工作方面有:其一:业务培训专业化、系统性不够,非法律专业知识的讲座也鲜有涉及;其二,对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的监督不够,有些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培训流于形式;其三,建立由深圳律师组成的自己的业务培训师资队伍的工作进展比较缓慢。

二、业务研究、制定业务规范及业务拓展工作还比较薄弱,需要大力加强。

三、由于业务部人员紧张,业务培训、业务拓展的调研工作只能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不够深入。另外,工作人员也缺乏接受培训、学习的机会,制约了有关工作的开展。

篇8

求职者必须高度重视和正确写作求职申请和求职简历,以使自己获得进一步面试的机会。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优秀简历模板范文,以供大家参考。

优秀简历模板范文一:姓名:

性 别: 男

年 龄: 22

民 族: 汉族

户籍: 湖南 怀化

最高学历: 本 科

毕业院校: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所学专业: 法学

工作经验 至今有 0 年工作经验

湖南省怀化市紫鑫律师事务所 2008年2月-2008年5月

公司性质:私营企业 行业类别:咨询业(顾问、会计师、审计师、法律)

担任职位:法律专业人员类-律师助理

工作描述:在工作中踏实、勤学上进的品格得到了实习单位的一致认可和好评,己具备了相当的实践操作能力,可独立进行法律文书写作、起草简单的民事合同。同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使我能够面对任何困难和挑战。

湖南省芷江县人民检察院 2007年8月-2007年9月

公司性质:行政机关 行业类别:协会、社团、政府公用事业、社区服务

担任职位:法律专业人员类-其它相关职位

工作描述:踏实、上进,勤奋向学

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 英语(良好);普通话(良好)

计 算 机 能 力: 没有获得任何证书

技能专长: 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普通话标准

求职意向

求职类型: 全职

待遇要求: ¥1500元/月(可面议)

希望岗位: 法律专业人员类-律师助理;法律专业人员类-法务人员;法律专业人员类-其它相关职位

希望地区: 广东广州 , 广东深圳 , 广东东莞

发展方向

我热爱自己的专业,也希望找到和自己专业对口的工作,我会“爱一行干一行”,但我更相信“干一行爱一行”,阿基米德曾说“给我一个支点,我能撬起地球”,我想说“给我一个机会,你将收获一个希望”,相信您的选择和我的努力会为我们带来双赢,真诚地希望您能够为我提供一个施展才华的平台,更希望我的到来能够创造您想到的价值!

自我评价

我是一名即将于2009年毕业的法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积极主动、勤学上进,一直都按时、按质完成学习任务,修满所需学分。此外,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还大量涉猎其他专业的知识,如:语言文学、计算机等,拓宽自己的知识面,争取毕业后能使自己迅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直率、坦诚、热情的个性使我在学校中有着不错的人缘。我在课余外出兼职,以此补贴生活,不仅锻炼自己为人处事的能力,也丰富了大学生活。

除学校安排的社会实践和实习外,我还主动联系联系律所、检察院等实践单位,加强对法律理论知识的理解,了解理论与实务的差距,在工作中踏实、勤学好问的品格,得到了实践单位的一致好评和认可。

联系方式

优秀简历模板范文二:钱XX

X年以上工作经验 | 女| 26岁

居住地:XX

电 话:XX

E-mail:

最近工作 [ X年X个月 ]

公 司:XX小学

行 业:教育/培训/院校

职 位:小学教师 最高学历

学 历:本科

专 业:教育学

学 校:XX师范大学

教育培训

最高学历:专科

毕业日期:2002——2005

毕业学校:江汉大学实验师范学院

所学专业:小学教育

外语水平: 英语 优秀

普通话水平:标准

所获证书:

工作经验

社会实践经历: 有半年家教经验

曾在263网络集团武汉分公司 兼职 2个月

曾多次在武汉市头脑奥林匹克比赛中担任裁判

曾在武汉市梅苑小学见习两个月

专业特长

电脑水平:

能熟练操作Windows,Office

能用Authorware,Flash MX 2004制作课件

会架设小型局域网,精通计算机硬件维护

英语 水平:

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的能力

自我评价

兴趣爱好:喜欢研究计算机硬软件,有一定的制作电子作品的能力,身体健康。

喜欢运动,喜欢摄影,喜欢看书,热心参加各种团体活动。

个人特点

学习能力强,待人真诚,性格开朗。

工作时认真、积极、不轻易放弃。

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善于与儿童交流。

优秀简历模板范文三:姓名:

国籍: 中国

目前所在地: 广州 民族: 汉族

户口所在地: 广州 身材: 165 cm 55 kg

婚姻状况: 未婚 年龄: 30 岁

培训认证: 诚信徽章: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文教法律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工作年限: 1 职称: 无职称

求职类型: 兼职 可到职- 随时

月薪要求: 2000--3500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 东莞 中山

个人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 广东绅源律师事务所

起止年月:2007-12 ~

公司性质: 所属行业:

担任职务: 执业律师

工作描述: 请在“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栏中加深了解。

有关律师身份信息可在广东省司法厅或广州市律师协会网站验证。

离职原因: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某某大学

最高学历: 本科 毕业- 2005-07-01

所学专业一: 法学 所学专业二:

受教育培训经历: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专 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2006-12 2007-12 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实习证(市司法局核发)

2007-12 广东绅源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律师执业证(省司法厅核发)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 一般

篇9

法律职业作为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在长期的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学术流派、价值标准和各种制度规定在内的法律知识体系,以及从事法律职业必须具备的高度专业化的法律思维、法律意识、法律语言、法律、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信仰和法律伦理等等。与这种基于职业的特定内涵和特定要求而逐步形成的法律职业相适应的是专门从事这一职业的法律人(法律家、法律职业共同体)和法律人才培养体制。从事法律的人员一般有三类:一是类法律人才,主要指律师、法官和检察官;二是学术类法律人才,主要指法律教师和法学人员;三是指法律辅助类技术应用人才,主要职责是辅助律师、法官和检察官工作。此外,还包括立法人员、仲裁员、公证员等。法律职业分工和职业结构的形成及其演变,主要是由社会发展阶段和社会形态决定的,同时,也是随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人力资本的广泛运用逐步发展而来的。

二、法律人才的培养体制具有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双重性

与法律职业的特殊性相适应的是一套由不同阶段的教育培训制度相互衔接共同构成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即教育培训制度的总和)。观察世界主要法治国家,法律人才的培养体制主要包括:一是法律的学科教育(一种教育、人文教育与法律专业教育的混合体);二是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司法考试);三是统一的法律职业培训(通过司法考试后,进入法律职业前进行的以法律职业精神和法律职业能力为主要的职业教育和训练);四是终身化的法律继续教育(开始法律执业之后,每年都必须接受的继续教育)。各国法律人才培养体制的不同之处在于内部结构具有不同的组合方式,如和日本的法学教育是一种学科教育,美国的法学教育是一种以法律专业教育为基础的律师职业教育,德国的法学教育则是法律学科教育与法律职业培训相互连接、一体化的培养体制。由法律职业的特殊性所决定,法律人才的培养不论在普通法系国家还是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从业人员的培养体制都具有二元结构或双重性。即都是由通识教育和职业教育两大部分构成。但由于各国的司法制度尤其是司法考试制度和司法官遴选任用制度的不同,二者有的分开,有的合一,有的则既分开又相互衔接呈现出不同的模式和特点。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广泛,随着法律执业的全球化进程加快和信息化发展,对各国教育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法学教育的国际化和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的一体化已成为当今各国法学教育的共同选择。

三、法律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应用类法律人才

法学教育具有的深刻的职业背景决定了法学教育是一门应用性学科,具有较强的性、社会性和实践性特点,法学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应用类法律人才。可以说,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从一开始就有着不解之缘,法律教育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必经之路,法律职业只对那些具有同一教育背景的人开放。法律职业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是现代法治国家最重要的传统和特征。没有法学教育就没有法律职业,法学教育和法学学术的发展和完善将巩固和促进法律职业的建构,正是通过法学教育培养和训练了法律职业者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从根本上讲,法律职业决定了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要求和培养模式,决定了法学教育的布局结构和办学层次,决定了法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和内在动力。

四、法学教育的二元结构

法律职业的基本特征和法律职业的专业化、职业化和同质化的基本要求,决定了法学教育具有二元结构性(或双重性),主要表现在:

法学本科教育的二元结构(双重性)。作为一个完整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法学教育既包括通识教育,又包括职业教育,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是法学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在这方面存在的主要是将二者分割开来,对立起来了,以致出现培养出的学生不会起草合同,不会办案的反常现象,其原因就在于单纯强调通识教育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在法学本科教育制度内外都缺乏必要的职业教育和训练,不得不等法科毕业生进入法律职业之后,自己慢慢去摸索。当然也有的反应过度,把职业教育硬挤进本科教育阶段,这种错位的结果又影响了学生系统和掌握法律职业所必需的法律学科体系,同样影响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究其原因都在于割裂了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内在联系或企图在四年时间内完成所有的教育培训任务,使二者缺乏合理的分工和制度联系。当前,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法学教育培养目标的二元结构(双重性)。法学教育不仅要为法律职业培养后备人才,而且要面向全社会,培养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和管理者,培养各行各业所需要的法律人才。尽管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和课程结构、教学内容之间是一个逻辑结构,但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培养要求的一元性与法律毕业生服务面向的多元性之间仍然存在着一种不统一的非均衡关系。

人才培养体制的二元结构(双重性)。法律人才培养体制不仅是我国制度的组成部分,同样也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法律人才是建设法治国家的第一资源,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在为法律职业培养后备人才和提供各种法律教育培训服务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而其本身已成为律师、法官和检察官培养、遴选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法律人才的培养工作不仅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循高等教育,而且还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依法治国方略和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主动适应法律部门的需要,培养出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等法律规定的合格的法律人才。这从根本上讲是因为,在我国,政体的统一性决定了法制的统一,而法制的统一性不仅决定了法律职业的统一,而且在客观上要求并引导着法学教育的统一。

法学教育宏观管理体制的二元结构(双重性)。法律职业的特殊性不仅决定了法律人才培养体制的特殊性,而且也确定了法学教育管理体制的特殊性:一方面作为国民教育的一部分,法学教育中的通识教育(即普通高等法学教育或法律学科教育)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宏观管理,对高等教育的共性部分提出普遍适用的要求。另一方面,法律人才培养体制作为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法律职业部门有责任对其进行业务指导(这种行业指导是一种典型的司法行政工作。根据我国宪法第89条的规定和国务院“三定方案”,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国家的司法行政职能部门,肩负着指导法学教育和法学,组织实施国家司法的重要职能)这样,由教育行政部门的综合管理与司法行政部门的行业指导构成我国法学教育的宏观管理指导体制的基础(任何一方越俎代疱,包揽一切,均不符合其双重属性,也不能胜任其职)。加上法学院自身成立的行业组织(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的自律性管理,三者的有机结合,共同形成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宏观管理机制。除此之外,法律职业部门还负有管理指导、组织协调和统一开展法律职业教育、职业培训的职责。从的趋势看,随着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的一体化发展和法学教育国际化办学进程,尤其是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实施,法律职业部门在法学教育的改革发展中将更加发挥出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在世界法治发达国家中均是如此。

五、抓住建立和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机遇,进一步完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期以来,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造成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脱节(二者之间失去制度联系)和法律学科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的脱节,其结果不仅造成法学教育的混乱,而且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

鉴于司法考试与法律学科教育、法律职业培训和法律继续教育的根本目的和宗旨都是为了培养造就一支专业化、职业化和同质化的高素质法律家队伍,因此,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完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它对法律的学科教育将发挥积极的桥梁作用 (如建立沟通交流的制度和渠道),导向作用(形成良性互动),规范作用(确立了法律职业的准入标准和规格,将有助于从根本上消除法学教育的混乱状况,统一法律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和标准,提高培养质量)和检验作用(由用人部门来最终鉴别培养单位的教育质量,提出有效的反馈意见,不仅有助于形成优胜劣汰的正常的竞争秩序,而且也有利于相互促进、相互适应,走上良性循环健康发展轨道)另一方面,一个符合逻辑的结果是它将有力地推动法律部门(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尽快按照大陆法系国家普遍采用的同考同训的原则,建立起与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相适应、相配套和相衔接的统一的法律职业培训制度。它要求凡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必须都在法官培训机构、检察官培训机构和律师培训机构接受统一的法律职业培训,合格者方能进入法官职业、检察官职业和律师职业(即把法律职业培训制度与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二次准入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对于非法律本科毕业的人员,如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前缺乏法律本科主干课系统的人员,还应按其职业走向,分别由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培训机构在进行统一的法律职业培训前,首先完成法律本科14门主干课的系统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法律专业证书。

篇10

问:李铁军(化名)系某教育科研究所工作人员。早前,我经朋友介绍请求李铁军帮忙办理赴日本留学事宜,我交了报名费、翻译费、银行担保手续费、押金共计9900元,又交了银行手续费3000元。后来李铁军又以交学费名义向我两次共取走120400元,我按照李的要求准备材料,但最后由于使馆拒签,没有办成留学。请问,我可以向李铁军要回交给他的费用吗?

答: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中介机构需具备相应资质,方可从事提供信息服务、法律咨询、办理签证、境外联络等业务活动,无资质的其他机构和任何个人均不可该类业务。所以你与李铁军之间关于留学手续的委托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李铁军作为教育科研究所工作人员,应明知自己不具有出国中介的资质,不得从事出国留学的中介活动,却为你办理出国留学事宜,属于主观上的故意过错,对于给你造成的损失他应按过错承担主要责任。当然,你欲出国留学,更应当进行调查研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但你自己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对损失的发生亦存在主观过错,所以承担次要责任比较适当。因此你可以向李铁军主张退回部分费用。

问:去年,我委托南方一家留学中介申请赴港读研,这家公司收取了总计2万元左右的费用,收费实在是太高了!但高花费却并没有买来放心,由中介整理的英文推荐信制作过于拙劣,被我所在学校的老师狠批了一顿。更令人气愤的是,这家中介竟然马虎到把我的成绩单弄错了,险些让我失去了留学资格。如果我真的被黑中介骗了,该怎么办呢?

答:有的中介机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一栏中仅有咨询一项,而没有留学中介服务这一项,但却自称有留学中介服务资格而从事中介服务。由于其不具备服务资质,也不具备相应素质和经验的工作人员,那么在为客户办理业务就无任何保障。所以客户在审查中介机构的经营资质时要查清其经营范围。如果超范围经营,那么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主张双倍赔偿;如果是在经营范围之内,由于工作人员的过错或过失导致学生丧失留学资格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情形严重的,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中介机构的刑事责任。

问:我委托某中介办理赴美留学的手续,因为要过语言关,经中介推荐,就参加了他们的培训课程,当时说的都是有经验的外教授课,如果成绩通不过就退还全部费用等等。可是等到上课的时候才发现,他们频繁更换老师,讲课的质量很差,我很担心到时候考试过不去,还耽误了时间,就向中介要求退费,可中介就是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啊?

答:一般情况下培训服务合同中会约定提供服务的标准,比如,授课老师为外教,课程的门类和时长,这些有明确标准的条件如果不符合合同标准,消费者

比较容易取证,可以主张中介机构的违约责任。但是对于一些没有明确标准的服务内容,消费者就很难取证,也很难说明服务存在质量或价格的差异,比如老师授课内容质量差,这个标准就很难衡量。在教育服务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机构提供的培训内容往往具有不可再现性,一旦发生纠纷,就容易出现举证上的困难,所以建议你注意搜集、保留证据,例如可采取录音、录像等方法保存课程内容,以便在诉讼中取得有利地位。

问:去年,我和中介公司签订一份出国留学服务委托合同。双方约定,由中介公司为我女儿联系美国前60位院校,办理申请赴美留学所需要的申办入学和申请签证手续事宜,后中介公司联系的院校不属于前60位。但是中介公司称,因开学时间和我女儿成绩等原因,经双方协商才办理其他3所大学的报名申请。请问,中介公司这样做是否属于违约?

答:由于留学中介市场的竞争激烈,部分机构为了招揽客户常在服务合同中约定保证学生取得某学校录取通知书,否则将退还全部费用。你们签订的出国留学服务委托合同中就是约定了“保过”目标。该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属合法有效。虽然中介公司为你们向美国3所大学提出申请,但上述3所院校均不在美国前60位院校之内。如果中介公司不能提交证据证明双方对原合同约定内容予以变更,则中介公司就是没有达到自己在服务合同中承诺的“保过”目标,那么中介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在此提醒消费者,在要求中介退费时,首先应考查学生是否尽到了合同约定的基本义务,比如是否及时提供申请、签证材料等,若因学生个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无法达到合同目标,就不能要求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否则有失公平。(责编/诗坤)

篇11

一、积极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试点,完善律师队伍结构。随着我国入世,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不仅数量增加里日趋多样化,单纯发展社会律师已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要积极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试点,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要认真总结公职律师试点的经验,积极推广。要选择一些条件好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进行公司律师的试点。

二、认真搞好律师继续教育工作。要制定律师继续教育的中长期计划对继续教育进行整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的各律师学院及高校教育机构开展律师继续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律师学院。要开辟更多渠道,选派优秀律师到国外学习培训,实地考察学习国外律师的先进经验,培养一批能够熟练办理以外法律业务的律师人才。同时,大力开展短期集中培训,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各种专题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培训活动。

要继续开展学历教育培训,通过与有关学校联合开办专科本课程,力争到*年底除个别地区外,使45岁以下的律师,全部达到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

三、完善实习制度,严把律师队伍的人门关。要以全国司法考试为契机,完善实习制度,改变过去单一知识测试为知识测试与实务培训并重。取得资格的人员,在申领执业证书前,必须要在符合要求的律师事务所中完成一年的实习。要制订实纲,明确实习的内容、要求、标准,保证实习人员见习刑事、民事、仲裁及各类非诉讼业务,学习、掌握律师的各项基本功,并要接受律师协会组织的不少于5日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集中培训。要加强对申领执业证书人员的品行审查,把品行不良的人挡在门外。

四、完善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推动律师事务所的建设。要大胆借鉴国外律师执业组织形式,学习和引进国外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先进做法。要打破地域限制,鼓励律师事务所跨地区进行强强联合,扶持和培养一批高层次、规模化、综合实力强的律师事务所,同时要抓中小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发展专业特色,在专利、商标、金融、证券、海商海事、房地产等专业强的领域,发展一批有专业特色的律师事务所。要进行律师事务所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引进、推广以执业质量、经历、专业水平、经济效益等因素综合确定工资的分配办法。

五、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要根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修改、完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同时要加紧制订各类业务规程和标准,力争尽快建立起律师行为规范体系。要在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评查活动的基础上,逐步推行执业公示制度,将律师收费、职业道德、执业规程和标准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向当事人公开,将律师执业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要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员等制度,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

要对投诉受理、调查取证、处罚等环节进行规范,保证投诉受理渠道畅通,做到有足够的人手开展调查取证。对调查属实的,要坚决依法严惩,不手软,不袒护,处罚结果要在行业内部公开通报,并通知当事人、投诉人。要建立违法违纪记录制度。

六、建立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从今年起要在全行业强制推行律师执业赔偿保险制度。力争在今年7月前,律师公证司、全国律师协会向各律师事务所推荐保险公司及保险合同样本。各省(区、市)根据当地情况,确定每名律师的最低的保险金额,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投保。律师事务所可以在推荐的保险公司投保,也可选择别的保险公司。各地也可以根据律师的意愿,统一投保。今后,年检注册要对当年度律师事务所的保险合同进行检查,以保证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七、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费、税收和财务管理活动的管理。各省(区、市)要积极与当地物价部门协商,抓紧制订律师服务费标准,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出台。要配合新的会计制度的施行,推动律师事务所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同时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的检查。要开展律师纳税的教育和检查,强化律师依法纳税的意识。

八、进一步整顿、规范法律服务秩序。随着司法行政机关在律师管理方面的职能转变,法律服务监管的任务将日益突出,因此要尽快制定法律服务市场的整体发展规划,明确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思路,划分各支队伍的业务分工,建立统一的执业规则善竞争机制。目前,要集中打击假冒律师执业的行为,清理非法机构,要加大反不正当竞争的力度,规范竞争秩序。

篇12

一、继续教育

(一)、为提高本院的整体素质和学历层次,院鼓励在职职工可根据自身条件参加不脱产的自学、函授、电大、夜大学习,但继续教育前必须提交个人继续教育申请,报院备案,否则院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二)、学习期间,如需占用工作时间,各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学习时间,一切费用自理。

(三)、新职工在未转正定级前参加各种学习的,不执行本规定。

(四)、通过自学取得的学历证书统一交院综合办公室办理验证手续,验证费用由本人自理。没有经过验证或验证为虚假学历的,院不承认学历,并对弄虚作假者给予相应处罚。

二、学习培训

(一)、各单位根据人才结构、人才需求,年初元月15日前制定出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报院统一组织实施。

(二)、培训包括适应性培训、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安全、质量培训等。

(三)、学习培训期间待遇:按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习培训费用如书本费、车船费、住宿费、培训费等由各分院负担(职称考试、评审、执业资格、工人等级培训除外),但必需经院负责教育培训的部门签字后,财务方可报销。

(五)、院提供一定学习经费,鼓励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凡中级职称及以上者,每年每人可报销100元资料费,报销时凭购资料发票及所购资料(必须为外语、计算机或从事的本专业学习资料)。

(六)、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要登记,且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三、奖励

(一)、奖励对象:由院人事部门组织报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且取得资格证书的在职职工。人事部门报名前,须经院审核同意。

(二)、奖励范围:专业技术资格包括:经济、会计、审计、统计;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建筑师、造价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等。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奖励专业可作适当调整。

篇13

2008年1月初, 沈阳博宇有色金属炉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于博报名参加第28期清华大学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总裁研修班的学习,并交纳了三万七千元学费。在上了3次课之后,于博认为:授课内容与宣传严重不符,尤其是承诺的十多名知名专家学者一个没来,无法保证教学质量。2008年10月,于博以虚假招生宣传为由,将清华大学诉至北京海淀法院,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培训合同,并赔偿其损失10万元。

2008年12月1日下午,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于博清华大学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

最终,法院采纳了清华大学的意见。判决书认定,于博提交的招生宣传资料都不是出自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正式网站,在未经清华大学授权的情况下,这些资料不能视为清华大学自身对外公开进行的宣传和承诺。而且,清华大学否认与这些招生网站有合作关系,于博也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佐证,因此无法认定清华大学在招生过程中进行了虚假宣传。

2009年1月,法院判决于博一审败诉,判决书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在招生过程中进行了虚假宣传,故驳回其诉讼请求。

上总裁班的总裁多如牛毛,但真的拿起法律武器向总裁班说“不”的人,于博可谓拔了头筹。

高校培训迷途

“继续教育”的概念在20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几十年来取得了蓬勃的发展。随着“终身学习”、“学习型社会”的理念被大众认可,高等学校在继续教育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近年来,“总裁研修班”、“CEO班”这些高端培训项目更是成为了热门中的热门。

以清华大学为例,该校一直是全国继续教育领域的翘楚。1985年,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立,不仅是全国首家继续教育学院,而且被认为是“我国继续教育正规化办学起步和发展的一个标志”。2000年,中国高校继续教育协会成立,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的秘书处也设在清华大学。而来自清华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的数据显示,仅2007年在该校参加面授培训的人数就达5.9万人次。

由于缺乏规范,一个学校一个做法,办培训班的过程中往往容易出现问题,有的甚至成为以盈利为目标的生意。

原北大医学部在职教育培训中心的“特聘教授”张家麟,也遇到过这样的事。他说:“是北大培训中心主动联系到我的,让我搞个项目,利用我自身的资源好招生。”

张家麟只招到了27名学员,每名学生的学费是3.28万元,北大培训中心实收学员学费的72%,张家麟获得剩余28%。这样,北大培训中心拿走了63万余元,张家麟分得24万余元。

已在高校继续教育领域从业5年的张家麟自称很了解这块市场。“就那么几天课,你收人家几万元,来授课的老师也不是傻子,要价自然也高。优质的老师有限,他们的身价在业内基本上是公开的,一流院校的博导每天的报酬1.5万元到3万元,上过电视的更贵一些,于丹6万,张维迎8万,郎咸平10万,易中天12万。”

“有的学员一天课也没上,也拿到了结业证书。在整个过程中,培训中心只干了两件事:盖章和收钱。”

混乱后的法律缺失

在“于博清华大学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中担任清华大学人的陈建民教授说:“实事求是地讲,现在大学

应该在多大程度上承担继续教育的义务,对继续教育应该怎样管理,是整个教育界要思考的问题。”

北京京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云林说,与越办越多的培训班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继续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存在缺失问题。尽管我国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劳动法中都有关于公民参与职业培训的规定,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三条也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应当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办学条件,承担实施继续教育的工作。但这些都是原则性的规定,目前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专门针对继续教育的法律,特别是对于高校举办的继续教育项目,在法人结构、组织形式、运行原则等方面都没有统一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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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岗位责任。进一步明确培训工作的职责、职能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局培训中心负责全局的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辖市(区)局和市区分局负责本单位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辖市(区)局的分局和市区分局的科(股)为教育培训的教学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的教育培训计划任务。辖市(区)局和市区分局的主要负责人是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人应根据实际需要,拟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种形式的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

三、管理体制及分工。进一步明确培训工作的管理体制及分工,实行分层、分级、分类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分工。市局(培训中心牵头)负责全市国税系统的副科级及股所级干部的任职培训和更新知识轮训、市区一般干部的更新知识轮训、及其他需集中组织的培训;市局(各业务处室牵头)负责全市国税系统骨干业务培训、师资培训和专题业务培训;市区分局及科股负责日常业务培训、全员岗位练兵、政策辅导、针对性培训、案例讲评及政治理论教育。辖市(区)局负责所辖干部的更新知识轮训、日常各类培训。

四、坚持以能力建设为导向,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内容上认真落实对干部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技能和教科文“四类”教育,对象上突出“六员”、行政领导(基层分局长)、骨干、师资的培训,重视对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使用和骨干、师资力量的教学培训,择优外聘兼职教授,强化人才库建设。加强对“60前”干部的岗位培训和“六员”的技能培训,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潜在的人力资源。各基层单位特别是辖市(区)局所属分局、市区分局、科股要认真落实按需施教的培训要求,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型、案例型、研讨型、交流型、专题型、以会代训等各类短平快的培训,力求培训效果。

五、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学历教育,对取得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给予奖励;鼓励参加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对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等资格的,给予奖励;鼓励参加各类职称考试,对取得会计师、经济师、工程师等职称的,给予奖励;鼓励参加专业等级考试,对取得中、高级的,给予奖励;鼓励参加全省国税系统组织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训和各类竞赛,取得优胜的给予奖励。同时,将培训结果的应用与干部的任用、岗位交流和考核奖惩结合起来。修订和完善考核考评办法,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千分制考核中的内容、范围及分值。对有单位培训工作不达标的,所在单位及负责人不得参与评优、评先及奖励,对培训评估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加大教育培训的投入。明确市局培训中心的基地职能,并发挥其依托作用。在竹轩宾馆对外经营的同时,优先保障市局教育培训的需要,低于市局会本文来自新晨议标准落实教学保障和食宿保障。保证教育培训经费的落实,改善培训软硬件的环境建设,注重培训师资队伍的建立及培训教材的配备使用。基层建制单位人手一册总局编印的全国税务系统岗位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系列教材,作为干部的日常工具书。确保培训的时间落实,严格执行《条例》、《意见》等规定的培训时间要求,处理好工学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