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09:59:3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为了维护校园内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凡在校园内行驶、停放的各种车辆(特种车除外)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学院院领导下,依法实行归口管理。保卫处是学院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其它各部门(单位)应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落实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道路安全知识教育,严格落实道路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第二章 机动车管理
第四条 机动车凭"xx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机动车通行证"进入校园,按指定的路线行驶、停靠。
第五条 外来车辆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履行登记手续,按指定线路通行。
第六条 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M每小时,校园内限制机动车鸣号,禁止超限速行驶。
第七条 禁止驾乘无证无牌汽车、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自行车驶入校园、停放。
第八条 禁止各类营运车辆进入校园;禁止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开办教练场、试刹车,严禁酒后驾车。
第九条 为学院施工、生活服务及在校园内举办各种会议、活动的外来车辆临时进入校门,由主办单位事前向保卫处申请办理有关手续。超大、超重的货物运输车辆需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第十条 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工程救险等特种车辆进校时,门卫应主动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第三章 非机动车管理
第十一条 非机动车应在交通标线确定的道路内安全行车,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
第十二条 校区内禁止骑自行车带人(婴幼儿除外),违反者批评教育。
第十三条 校区内禁止骑车猛拐、骑快车、骑车追逐和做危险动作,违反上述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由骑车人负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 非机动车的铃、闸、锁必须齐全有效。
第四章 道路交通管理
第十五条 机动车进入校园后须服从执勤人员的管理、检查、指挥,按照指定的路线或校园交通标志行驶。
第十六条 校园内设立的各种交通设施,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移动或损坏。
第十七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校内道路,设置管线时,须持有学院相关单位的施工证明,施工部门要设置警示标志牌,竣工后及时修复路面及有关交通设施和清理施工垃圾。
第十八条 严禁擅自在道路上设置障碍堵塞交通,不准擅自占用道路、堆放物品、设摊经商或进行其它活动,以免妨碍交通。
第五章 车辆停放
第十九条 教学楼、办公楼及学生宿舍内不准停放自行车、电动车及摩托车。
第二十条 禁止在非停车点乱停乱放。停车区域等指定地点、应按先后顺序,自觉摆放整齐,对不服从管理的行为,按校园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举行大型活动,校外来宾等临时车辆,由保卫处负责指定临时停车地点及指挥调度。各部门、各单位举行讲座、报告会、文体活动或出租体育场所,举办单位必须落实专人负责活动安全及保证交通畅通。
第二十二条 对于停放在校院内的车辆,其驾驶员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关好车门、车窗,车内不得放贵重物品。
第六章 事故处理及道路交通设施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校内道路交通警示牌、灯、线、减速带、隔离桩等交通设施建设由保卫处拟定方案,办理有关立项、审批事宜,并组织日常维护管理。
第二十四条 对损坏校内公共设施或道路的将追究其责任,并按所需价值赔偿。
第二十五条 校区内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学校保卫处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轻微事故,一般由保卫处调解,也可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重大、恶性事故须报公安管理机关处理。肇事逃逸者报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外来车辆不服从学校管理规定的,拒绝其进校或责令其驶离学校,持有学校机动车通行证的予以收回,如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公安部门处理。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处罚分三种:
批评教育、收回xx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机动车通行证、其它处分。
社区交通安全责任书【1】
为了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大力打造平安社区,努力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县、镇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社区实际,现与辖区内各成员单位签订20XX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初要实行责任包保,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具体有人抓。
二、对辖区内存在的影响或危及居民群众安全出行的安全隐患,要高度重视,及时向社区和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三、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调查、统计和掌握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基本情况。
四、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内容。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得少于四次。
五、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和宣传活动。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考核时间为: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监督单位:天星社区居委会
监督负责人:
履行责任单位:
履行责任人:
20XX年XX月X日
社区交通安全责任书【2】
甲方:青白江区清泉镇廖家场社区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特制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小组要加强对辖区群众、学校师生及重点单位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建立兼职交通安全管理员制度。各小组落实一名村两委成员抓交通安全工作,并设立一名交通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的交通安全工作。同时对本小组的机动车辆、驾驶员状况登记造册,排查社区道路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社区居委会,发现无牌无照车辆、无证驾驶员、来历不明的车辆及时报派出所。负责辖区内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配合做好交通安全五进活动,让群众养成自觉遵守安全法规的习惯,不搭乘不安全的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
三、加强对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员的教育。各小组组长、兼职交通安全管理员要摸清本辖区驾驶员安全状况,对个别交通安全意识差,经常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驾驶员要加强教育,树立交通安全第一的思想,促使他们做到安全行车、文明驾驶。并作好安全会议、宣传教育、检查等记录。
四、加强联系,广泛合作。各小组要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五、切实采取措施确保交通安全。各小组对事故易发路段要及时做好登记,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有关部门,以便及时进行整改;要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面包车、三轮和两轮摩托车、农用车等机动车非法载客营运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保证交通四项指数(即事故发生数、死亡数、受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数)有明显下降,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辖区的交通安全。
xxx场社区
(公章)
责任人:
责任单位:(公章)
责任人:
时间:
社区交通安全责任书【3】
为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预防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所辖社区(筹委会)内不发生道路交通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险情和严重违法案件。
二、责任内容
1、社区(筹委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及所属辖区内车辆的安全基本情况,熟悉车辆安全运行动态情况。
2、社区(筹委会)委会应当向所属辖区内的车辆驾驶人宣传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重大问题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
3、社区(筹委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抢险、善后和调查工作。
4、完成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办法
1、街道办事处责成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12月底前对各社区(筹委会)的安全目标和责任内容进行考核,并将责任书执行情况报告街道办事处。
2、完成目标任务的社区(筹委会),街道办事处予以表彰,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社区(筹委会)当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并不得参加街道评优活动。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街道办事处、社区(筹委会)各一份,签字生效。
街道办事处
目标责任人:
社区(筹委会)
责任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社区交通安全责任书【4】
为认真贯彻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水上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遏制伤亡事故发生,特签订船舶管理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保证责任船舶不发生水上交通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险情和严重违法案件。
二责任内容:
1、保证所属船舶证书、证照齐备,救生设备齐全,船舶属于通航状态,按规定配备持证船员。不冒雾、冒险航行,不超载,不带病航行。
2、督促所属船舶执行救生衣穿戴规定,气象不良时不发航的规定,在汛期执行减载和停航的规定。
3、自觉维护渡口、码头安全秩序,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发航,不争客(货)、不拖客(货)。督促所属船舶执行签单发航制度。
4、自用船舶严禁从事营运,严禁超员、超载、超航线航行。
5、主动参加村委(社区)组织的安全培训,并督促所属船舶的船员参加。
三、考核办法:
1、村委(社区)每年12月前对船舶的安全目标和责任内容进行考核,并将责任书执行情况报乡船舶管理站。
2、凡违反本责任书或水上交通安全规定的,由乡船舶管理站对船舶业主给予批评,并扣除安全管理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其停止运输活动,特别严重的直接取消其从业资格。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乡船舶管理站、村委(社区)船主各一份,签字生效。
村(居)委会目标责任人:
我区各客、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必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必须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的各项职责,健全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企业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切实加强对车辆、驾驶人的有效管理,自觉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全面开展对客、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级别评定,实施分类管理。
交通运输部门要推行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与客运班线等资源配置结合起来,新增和调整的班线要向质量信誉好的客运企业倾斜,适时通报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的客运企业并督促整改;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负有责任的重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负有责任的较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客运企业,要采取限期整顿直至依法限制、取消其相应的经营范围等处罚措施。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通过采取政策引导、企业经营、政府监管等措施,吸引社会投资,整合社会力量,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鼓励运输企业积极投入新增的农村客运班线,解决好本地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日常监督管理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对所监管行业从事道路交通运输客运驾驶人的管理和监督,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客运车辆驾驶人的聘用、体检、学习、培训、离岗、奖惩、解聘等有效的管理办法。
公安部门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尤其是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车驾驶证的,要严格考试标准,依法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的培训及考核,进一步强化对经营性道路客运驾驶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管,督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强化对驾驶人安全知识、应急操作技能、文明礼让行车等方面的培训。对不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年2号令)规定进行培训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要依法从严处理。
各有关单位要依法从严处理严重违法的客运驾驶人。对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酒后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等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客运驾驶人,公安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直至吊销其驾驶证,并抄告同级交通运输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及时注销其从业资格,通报并责令相关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予以解聘或调整岗位等处理。公安和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研究出台禁止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在我区从事客运工作的管理规定。
客运、公交企业要从严新聘驾驶人,加强对持外市从业资格证和驾驶证的驾驶人的审查。要对新聘驾驶人进行适宜性检测和技术(含应急操作技能等)考核,经检测考核合格后,再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要每月定期组织驾驶人开展安全法规、安全知识、事故案例警示、职业道德等学习。公安、交通运输、建设部门对客运、公交企业提请的,外市有关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从业资格证明要进行严格核查,并出具核查单据,监督客运、公交企业落实好驾驶人定期安全学习教育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严格落实道路工程建设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费用纳入道路建设项目预算,并作为道路工程验收的必备条件,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对已通车但尚未配备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监控设施的道路,要健全该路段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并尽快明确和实施安全及监控设施的建设计划。各级政府每年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政办〔〕149号)和公路隐患路段排查有关督办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内道路隐患路段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按部门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和整治计划,落实资金来源,明确治理工作职责分工,明确实施单位和验收单位责任,逐一建立档案,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路段纳入地方政府挂牌督办。
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道路安全防护,将“安保工程”延伸到县、乡、村公路,加快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等路段安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县、乡、村公路(群养公路)防撞墙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以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的禁令标志等附属设施工程建设。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道路施工路段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和安全监控,发现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养护或者管理部门设置标志;要定期清理已设置的不合理标志等安全行车隐患。
四、进一步规范GPS使用管理和监督
各级政府要鼓励支持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动态监控信息平台建设。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动态监控信息平台,严格按照省交通厅制定的《省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督促营运车辆按照规定安装GPS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设备,监督大型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按照规定强制安装GPS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设备。
公安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质监等部门督促检查车辆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安装和使用情况,路面检查和年检时发现未安装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的车辆,要提醒车主予以安装,发现应强制安装GPS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设备的车辆未安装的,给予车主警告并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教育部门要在校车中推广使用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并纳入动态监控信息平台监控,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给予配合支持。
客运、货运企业必须保障本企业已安装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车辆使用费用。已建立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动态监控工作站的道路运输企业,要制定GPS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建立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值守监控值班制度,其中有车辆夜行的客、货运企业要建立24小时值守监控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加强对已安装GPS车辆、驾驶人的全程动态和有效管理,对发现超速、超员、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规定开启使用GPS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并依照企业内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建立健全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每月公布全区机动车性质为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其他校车及号牌种类为拖拉机号牌的机动车等重点车辆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等详细信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将重点车辆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通报交通运输、建设、农业(农机)等行业安全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应及时督促交通运输、公交等企业通知相关驾驶人限期到公安部门接受处理,交通运输、建设、农业(农机)等行业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相关企业(单位)对违法驾驶人的处理、再教育等落实情况。
公安、交通运输、教育、旅游、保险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已建立的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动态监控信息平台,实现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部门间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强化道路运输安全动态监管。
六、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职责,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市、区、镇(街道)“三级网络”建设,并创建条件向村(居)延伸,明确各级政府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公安部门要针对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强化道路交通路面管控,重点查处客运班车、校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超速、超员、酒后驾驶和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对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车辆依法予以扣留并实施处罚,依法落实对大型客货及其他营运车辆报废解体的监督职责,加大打击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
交通运输部门今年6月重新审查客运班线准入条件,加大对客运企业变相挂靠、转包等客运班线非法经营行为的清理,依法严厉查处站内不规范经营、非法营运和站外非法组客等各类道路交通运输违法行为。
公安、市管理执法、建设等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运载沙、土、石及建设渣土、垃圾车辆和搅拌工程车辆的运输企业安全监管,依法从严查处报废车辆等不合格车辆上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行为,依法查处遗洒、飘散载运物行为。
教育部门要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从严查处校车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农业(农机)部门要会同公安等部门开展拖拉机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依法查处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外挂等违法行为。
七、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计划,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经费保障制度,将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经费并入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经费,统筹安排。建设一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网络等媒体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公益专题、专栏宣传,鼓励保险企业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教活动,鼓励各工会组织、行业社团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深入公路沿线村庄和集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剖析、放映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防范和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聘请村党支部或村委会成员为兼职交通安全员,对农民群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阻农民群众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要积极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程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加强客货运企业驾驶人、农民、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的宣传,加强交通安全提示,创建和推荐一批交通安全“示范村”、“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和“示范企业”。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在校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逃生等宣传教育工作。
农业(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督促运输企业做好客运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制作包含客车安全配置措施(如安全带、破窗锤、灭火器、安全门等)及使用方法、应急逃生方法、社会监督等内容的安全宣传警示片,发送全区所有客运企业,并与公安、旅游、教育等部门督促客运车辆、旅游车和校车在载客出发10分钟内必须播放安全宣传警示片,并逐步作为客运车辆安全监管检查内容之一。
八、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的意识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完善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设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统一举报电话,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移动信息平台,发动全社会群众监督,聘请义务监督人,支持新闻媒体舆论监督。
交通运输、建设、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在所有客车、旅游车辆、公交车和校车配备应急逃生所需的灭火器及安全锤。所有客车、旅游车辆要在车内醒目位置粘贴标有最高时速、限载人数、驾驶人连续驾驶时长和GPS记录仪使用等内容的“行车安全公众监督牌”,鼓励乘客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举报,并公布举报电话。
全国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现场会,在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特别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今天就要结束了。
这次会议是公安部、交通部首次联合召开的全国性现场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梁嘉琨副局长到会指导,、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司法部、建设部、农业部等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同志应邀参会。会议期间,刘金国副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大家实地考察了广西玉林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建设成果和先进经验;听取了广西、江苏、河南、浙江省宁波市、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等省(区、市、县)政府和广东、贵州两省公安厅、四川、湖南两省交通厅的经验介绍。
与会同志反映,这次会议具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工作任务更加明确。大家普遍认为,金国副部长所作的重要讲话,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贯彻国务委员的重要指示和“3?26”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对近年来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充分肯定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科学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就加强对人、车、路等道路交通安全诸要素的管理,进一步推进“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这也是我们这次会议成果的集中体现。二是经验交流富有指导性。这次会议安排的7个现场参观点,9个单位所作的典型发言,各有特点,值得借鉴。特别是广西自治区北流市、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等地的经验,给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会议印发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验,也都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这些单位的经验告诉我们,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有规律可循的。正如金国副部长所讲,只要我们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坚持统筹兼顾、科学管理的工作方法,坚持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的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就能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开创了部门间齐抓共管的新格局。来自各省公安、交通两部门的领导和具体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同志们齐聚一堂,相互交流推进“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的成功经验,共同探讨加快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开创了部际间加强协作、携手共建的工作新格局。分组讨论中,有的同志说,两部门联合召开全国性会议、共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大计,本身就是一个工作方法的创新。有的交通厅长给我说,金国副部长在讲话中,以较大的篇幅充分肯定了交通部门的工作,又设身处地地体谅交通部门的难处,言辞恳切,语重心长,使交通系统的同志们很受感动,很受鼓舞。我也深切地感到,在交通工作的成绩中,公安机关的同志们同样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和汗水,在养路费征收、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驾校管理与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管理、打击“黑车”非法营运等诸多领域,两部门互相配合、通力协作,没有公安机关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交通发展就不可能有这么好的环境。与会的交通厅长们表示,尽管两部门工作分工不同,但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使命相同、目标一致,落实好“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全面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交通部门责无旁贷。
总的看,这次会议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组织周密,富有成效。这不仅是一次推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先进经验的现场会,也是一次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座谈会,更是一次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动员会、部署会。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开得很成功。在此,我代表交通部、公安部,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为会议提供的支持和帮助,向全体与会代表为会议成功召开所做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把这次会议贯彻好落实好,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是我们下一步必须完成好的重要任务。就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
建制县、县级市和市辖区,既是连接城市与乡镇、城市与农村的重要桥梁,又是加快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关键环节。县区道路交通发展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区域经济的运行质量,关系到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提高县区的道路交通综合管理水平,改善交通安全环境,已经成为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成为加快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迫切需要。
道路交通作为大众化的出行方式,安全状况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社会和谐与稳定。当前,县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高、责任大、任务重。既面临县乡道路交通参与者整体安全意识淡薄,车辆技术等级较低,道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水平不高,交通安全管控能力不足,事故应急救援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又面临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客货运输需求旺盛,居民出行趋于多样化,农村公路里程逐步延伸等新挑战。县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抓好了、抓实了、抓到位了,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就能得到根本好转,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就能得到有效保障。
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丰富了“五整顿”“三加强”工作的内涵,深化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部署,是加快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综合治理环节的重要举措。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深入开展,必将为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下降的工作目标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也必将为增强城乡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新的动力。公安、交通两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要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围绕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按照《平安畅通县区评价指标体系》的有关要求,细化考核指标,量化工作任务,千方百计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扎实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建设,自觉服从和服务于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的实现。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形成合力,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步好转
道路交通安全涉及面广、因素复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与一个地区的经济水准、地域特征、气候条件、车辆装备、运输供给能力等外部环境息息相关,又与一个地区的公民素质、文化程度、安全监管体系、应急救援能力等诸多因素密不可分。受道路交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和自身特点所决定,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赖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水平的逐步提升,有赖于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的不断消除。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做好攻坚克难、长期努力的各项准备,有重点、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是基础,提高靠创新,关键在落实,成效看合力。一是要在基础工作上狠下功夫。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没有特效药,必须遵循安全生产的基本规律,要关注细节,精细管理,从一点一滴做起,狠抓驾驶员培训与考试、车辆技术结构调整、安全知识普及和宣传等基础性工作,强化安全源头管理,夯实工作基础,加快建立源头治本、政策治本的长效机制。二是要在工作创新上狠下功夫。要通过理念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更快地适应时代要求,更好地协调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突破硬环境的约束,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等多重手段,加快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建立超速、超限超载等交通违章行为监控网络,健全费税、保险等经济引导机制,建立并完善具有长期、稳定的安全监管、考评及奖惩体系。三是要在抓好落实上狠下功夫。安全管理工作不仅赖于制度的逐步健全、措施的不断完善,更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执行力和规范的基层工作做保障。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强化政策的理解力和执行力,把心思用在抓落实上,把精力投入到求实效中。四是要在形成工作合力上狠下功夫。欲谋成功,先谋人和。要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框架内,切实加强公安、交通两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力度,既要尽职尽责,又要通力合作,还要互相补台,形成1﹢1大于2的放大效应。诚如金国副部长所强调的,交通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也要更加积极主动地与公安机关加强协调配合,同心同德、同舟共济,建立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机制,提高打击违法违章行为的治理能力,提高为社会公众安全出行的服务能力。
三、进一步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道路运输安全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道路运输业的安全发展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互促进、互为支撑。当前,我国道路运输需求旺盛、车辆运行频繁,加之运输装备种类繁杂、总体技术水平不高,从业人员数量众多、素质良莠不齐,决定了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特别是营运客车载客量大、运行频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就是重特大事故。这就要求各级交通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常思百姓安危,常怀自警之心,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就当前而言,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实施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关键是要抓好四个环节:一抓诚信奖惩。加快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和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榜制度;二抓质量监督。加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力度,严格驾驶员培训机构市场准入,督促落实驾驶员素质教育大纲,建立“驾校经营、学员监督、部门监管、市场引导”的四位一体的驾驶员素质教育保障体系;三抓严格考试。加快落实《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严格考试标准,规范考试程序,进一步完善培训记录审核制度,健全公安、交通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明确责任,共同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四抓教育整改。要彻底纠正行政管理部门参与经营驾校等违法行为,对培训教学和考试发证不规范,教练员、考试员队伍素质不高等现象,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二)着力加快营运驾驶员动态监管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加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力度,加快推进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在全国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的框架内,推进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建立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监管平台。同时,要建立健全交通违法信息和事故信息通报制度,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要研究建立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制度,健全道路运输驾驶员退出机制。通过加快科技应用和机制创新,全面提升对道路运输驾驶员的安全监管能力。
(三)着力构建运输企业安全激励约束机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快实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督促运输企业对其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管理制度进行严格细化,逐步提高运输市场主体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能力。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建立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评估体系,并通过安全生产评估与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制度的有机衔接,将评估结果与客运线路审批或招投标、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合,严格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同时,要积极推广承运人责任险招投标制度,降低保费,提高赔偿限值,增强运输企业抵抗安全风险能力。
(四)着力提高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能力。重点抓好以下四个关键环节:一是要严格市场准入。对新申请进入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的企业,交通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现场,实地检查企业人员、车辆、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情况,对达不到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严格从业资格考试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对危险货物从业人员安全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再教育,组织企业开展应急突发事件的演练,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专业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三是要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严格执行运输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达到一级技术等级;四是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采用GPS或者行车记录仪等科技手段,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科学水平。
(五)着力加强农村客运安全源头管理。要在加快农村公路、完善农村客运站点、发展农村客运网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将保障农村地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统筹考虑。要以解决人民群众出行难为切入点,全面构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严把农村客运市场准入关,严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经营者、车辆、驾驶人员从事农村道路客运;要共同研究引导和扶持政策,加快发展农村客运市场,提高农村客运车辆标准化程度和整体技术水平;要密切配合,加强对赶集、庙会和其它大型集会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超载和非客车载客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统筹解决好农民群众出行难与出行安全的问题。
(六)着力构建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要在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治超工作。以治超检测站为依托,继续保持交通、公安治超的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全国治超监控网络;要规范治超站点建设,落实违法扣分制度,推广计重收费模式,特别是要加大推广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力度,依法严厉处罚非法改装车辆,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真正从车辆生产改装、车辆注册登记、运输市场准入、货物装载等环节上严格把关,切实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等综合管理手段,开创治超工作由集中治理走向长效治理的新局面。
(七)着力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各地要进一步增加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资金投入,逐步扩大安保工程规模。要将公安、安监、交通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的事故多发路段,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纳入到交通部门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范围。力争到“十一五”末,基本完成国省干线和重要旅游公路的建设任务,并创造条件逐步向县乡公路延伸,稳步开展公铁立交安全整治工作。同时,继续推行公路气象信息和出行信息服务制度,提高公路应急处置能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春运工作的领导,坚持有人办事、能办事、办好事的原则,经过镇党委的研究,成立了由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副镇长任组长,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各村委会主任等相关人员为成员春运及“两会”期间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应急救援机构。在2月8日召开镇2021年安全生产大会上,综合分析我乡的各种形势,布置我镇春运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的各项任务,明确各村支部主任是本村春运及“两会”期间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做好本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截止目前,全镇未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一)利用“两站两员”加强对辖区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结合前期两轮、三轮驾驶证辅导,认真宣传安全的重要性,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让驾驶员规范驾驶、文明行车,有效杜绝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将安全责任落实到辖区的每一位驾驶员身上;加大宣传力度,让安全工作深入人心。是在辖区内醒目地段及路段悬挂大幅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份,提醒过往行人及从业人员注意春运安全。春运期间全镇共悬挂大幅宣传标语23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三、加强安全监管,确保交通安全稳定
运输安全是春运及“两会”期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镇认真贯彻“和谐有序、安全为先、科学组织、优质便捷”的方针,将安全工作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细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一)把好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严格审查驾驶员所持证件(驾驶证)是否合法、有效,对车辆货运、客运资格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禁止上路。同时,派出所严查客车、摩托车超员,货车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为全乡的道路交通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认识,增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责任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防范。
三、各农机操作手应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做好车辆的保养、维护,以最好的状态投入到农机安全生产活动中。
四、严禁无证驾驶和操作无牌无证机械,以及把农业机械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杜绝酒后和醉酒驾驶农业机械。
五、严禁农业机械违法载人和超载、超速行驶。
六、按时组织参加农业机械的年度安全检验。
七、对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村进行表彰和奖励。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各持一份,有效期为xx年一月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签字之日起生效。
村民委员会 组
根据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通知》(*交安[2009]5号)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市交安[200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4月20日至5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杨小妹任组长,市长助理朱建军,市*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黄锋常任副组长,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交警大队、市教育局、市农机局、市旅游局、市质监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警大队,由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肖季欣副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二、检查整治重点
一是客运车辆。主要内容包括: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相关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到位;跨省、市、县客运车辆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道路运输GPS安全服务系统和车载终端;客运车辆及驾驶人是否符合规定等。(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二是工程建设大货车。主要内容包括:牌证是否齐全并按规定参加年度检验;是否对车辆进行改型;是否存在报废车、拼(组)装车从事工程运输。(责任单位:市*交警大队)
三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主要内容包括: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四是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是否具有驾驶校车资格;车辆是否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第2号修改单规定的标准;是否存在报废车辆接送学生现象。(责任单位:市*交警大队、教育局)
三、检查整治原则
检查工作要做到不漏一个客运企业、一辆客运车辆、一个客运驾驶人,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对于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停业整顿,对相关领导和人员追究责任。
四、责任措施及职责
(一)*交通管理部门
一要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入到路面,强化路面管控。要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执勤、区域联勤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路面巡逻检查的力度,坚决查处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超车等重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特别要针对当前旅游旺季和“五一”劳动节前后等重要时期,加大对重要旅游干线、通往旅游热点景区的路面管控力度。
二要按照春运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熟的管理措施,在黄沙省际检查服务站,设置临时检查点,对7座以上客车、危险化学品车辆逐车登记、检查。对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即:一律卸客转运、一律扣留车辆、一律按上限罚款、一律拘留)措施严肃处理,对同一客运单位的车辆有2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要按照《*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扣留车辆。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罚;对没有资质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要及时通报并移交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三要加大超速违法行为治理力度,特别是要突出国省道的超速整治,将所有测速等执法装备投入路面,对超速20%以上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对超速50%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一律吊销驾驶证,对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行为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一律抄告客运企业,并督请客运企业解聘。
四要严格《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管理、审核、发放工作,并根据相关信息通报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巡查,加大对无证运输和不按规定运输剧毒化学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要科学调整基层*交通管理部门的勤务,并最大限度地向农村道路延伸,加大对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加大对农村地区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交通部门
一要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好“三关一监督”(即:严把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督促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履行营运客车出站安全检查职责),依法查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运输经营行为,对违规问题突出、屡发客运事故和发生公路客运特大事故负主要责任的,要依法取消其相应的经营许可。
二要督促运输企业进一步落实GPS服务平台的管理措施,对运行车辆实行全程监控;要统一设定客运车辆的限速阀值,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限速阀值为90公里/小时,普通公路上行驶限速阀值为70公里/小时;要定期读取分析营运车辆GPS车载终端数据,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关责任人。
三要督促运输企业对客车驾驶人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凡3年内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连续两次超员20%以上或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行为记录的客车驾驶人,一律调离其岗位或解聘。
四要督促辖区客运企业、客运业主对7座以上客车的实际安全状况逐车进行检查登记,凡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车辆一律不得参加营运。
五要督促旅游客运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对所属驾驶人员实施严格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严禁旅游汽车驾驶人员违反《旅游包车运输合同》运行,私自更改线路;严格对车辆按期进行维护和检测,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确保旅游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达到运输市场准入标准。
六要强化对驾校的监督、检查。定期对驾驶员考试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驾校培训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进行整改。加强对教练车、教练员和学员的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对教学质量低下、弄虚作假的驾校坚决采取停办措施。
七要加强行业监管,督促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单位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公交车辆从事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要求城市公交车辆驶出城市规划区的,严格按照公路客运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配备车辆、核定载客数,不得超员。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一要深入辖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严禁生产、经营单位擅自将危险化学品货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个人运输。
二要会同交通运管部门对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资质进行一次审验,重点检查运输剧毒、爆炸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
三要加强事前的监督管理,要深入道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依法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对多次发生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所属车辆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及其负责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四)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要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做好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督促旅行社以交通安全为重点,制定旅游团队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将交通安全基本常识和交通事故现场自我救护知识纳入导游教育培训之中,进一步提高导游的交通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导游“交通安全宣传员和监督员”的作用,通过导游在旅途中的宣传讲解和监督提醒,进一步提高广大乘客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对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监督和提醒,规范驾驶员的驾驶行为。
(五)教育行政部门
一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学校加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二要会同*交通管理部门认真做好校车及驾驶人的清理整顿工作,对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或3年内任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的,或驾驶校车超载、超速被查获2次以上的驾驶人,要坚决取消其驾驶校车资格。要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第2号修改单规定的标准,组织学校对校车集中进行一次检验,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立即进行整改;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非法改装的,立即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立即报废。
三要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回家返校、外出途中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
(六)农机部门
要加强对挂农机号牌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对辖区农机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驾驶的宣传教育,督促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非法载客。
(七)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
要强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管理,制订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检验机构,要不定期组织对其检验设备进行抽检;发现未严格执行检验标准或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要对检验机构及其责任人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坚决把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作为当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体现,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结合实际,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一次深入分析研判,切实找准影响交通安全的问题和隐患,明确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的思路和重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明确职责,各司其责。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对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要求,一项一项抓好落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强化源头管理,加强路面管控,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紧密协作、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治理超限超载、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秩序维护、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起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使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
二、整治重点
重点治理超限超载严重违法行为,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超高、超长等超限违法和车货总重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载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超长、超宽的商品车运输车辆,或不符合国家标准、与车辆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不一致的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治理短途驳载、客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以县交运局为主导,设置多部门联合处理办公室。对查扣车辆根据执法部门各自职责集中处理,实行“联合执法检查、一单分类处理、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消除违法”。“联合执法检查”即由多部门联合组建执法队伍,对有违法嫌疑的车辆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检查;“一单分类处理”即对认定具有违法事实存在的车辆建立违法一式两联清单,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行驶证、驾驶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及处理责任部门和处理结果等内容,根据违法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后加盖公章,最终一联整理形成台账,便于上级领导机关随时了解查处情况;“严格履行程序”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确保执法公正严明;“确保消除违法”即违法车辆由联合处理办公室集中处理完毕后,二联作为车辆放行凭据,确保其违法行为消除后,加盖联合执法各部门公章,由停车场放行车辆。
(二)由县交运局组织县公安局、公路局执法人员,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查处,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协助。
(三)建立联合治理长效机制。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要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治理行动,震慑违法运输行为。同时,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运输比较集中的重要路段、重要节点进行突击治理,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既有集中执法又有分工治理的长效治超机制,坚决遏制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合执法中信息共享、追踪处理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等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联合执法的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解决。相关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采石场、沙场、货源场站等加强监管,确保车辆按国家规定装载、配载,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一、指导思想
以道路交通安全和学校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核心,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学生、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目标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县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集中排查整治,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道路交通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隐患彻底消除;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教师、学生及家长的道路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从根本上消除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整治重点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8号)、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电[]400号)、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教明电[]3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办传[]225号)、《关于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办字[]136号)、《关于转发奋战一百天防事故保畅通促和谐集中统一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传[]173号)等一系列有关规定和要求,迅速采取行动,对全县所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处无运营资质、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货混装、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况不合格、租赁非载客汽车及非法改装、改型载客汽车、“黑校车”、“黑出租车”,以及用货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摩的”等其他车辆非法搭载学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四、整治任务
(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县公安、交通和教育等部门在以前工作基础上,要再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迅速摸清辖区学生乘车情况和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状况,逐校、逐学生掌握实际需求情况,特别是家长自租、合租以及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的具体情况,全面摸清接送学生车辆的底数,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加大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及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的治理力度,排除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接送学生车辆,要立即停用,严禁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接送学生,严厉查处车辆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违法行为。各级各类学校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没有营运资质、存在安全隐患或其他可能危害交通安全情况的,要及时向教育、公安部门报告。
(二)严格规范车辆管理。县公安、交通和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严格准入条件和资质审批,坚决取缔无资质、不合格、不达标的接送学生车辆。县教育局、公安、交通等部门督促学校和幼儿园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学校和幼儿园主要责任人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交通安全员,严格落实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各项监管措施。县公安、交通部门要切实加强驾驶人资格审查和教育管理,严查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严查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违规驾驶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学生上下学高峰重点路段交通秩序的管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县交通局要加大对运营车辆的管理力度,配合教育部门建立家长自租、合租运营车辆的登记、备案、检查等全程监管机制,特别要加强节假日、寒暑假、出游及极端特殊天气等载乘学生运营车辆的监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因此次集中整治和日常确需接送学生的车辆不足问题,县交通局要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协调联动”的原则,对现有车辆资源合理调配使用,确保满足学生上下学的需要。同时由县交通局牵头,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借鉴先进经验、用足用好政策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整合车辆资源、为学生提供交通保障的意见。一方面,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切实用好存量。坚持“学生优先、儿童优先”的原则,统筹整合县城公交、客运等车辆资源,方便学生上下学;另一方面,加紧制定相关规定,努力促进增量。严格校车安全标准和准入制度,积极探索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足接送学生的需要。
(四)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县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要共同努力,建立交通安全常态化宣传机制,通过采取广播电视、网络报纸、课堂教育、板报橱窗、设置警示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做好提供服务和接受服务两方面人群的安全教育工作。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深入到各学校、幼儿园,利用交通安全宣传画、交通事故图片画、交通安全征文和小手拉大手等形式,不断增强师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做到不乘坐超员和非法营运的车辆,并及时主动向公安、教育部门举报。县教育局要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制定方便学生阅读的“交通安全卡”,真正使道路交通安全从娃娃抓起。同时,县交通、住建等部门要在学校门口增设斑马线、缓速牌、车辆禁行等安全标志,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阶段(年月日至日)。规范完善学校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对接送学生的车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县公安局要做好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排查,会同县教育局深入全县各学校、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清理排查。严格按照《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审查驾驶人的资质,建立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档案信息,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准上路。建立校车违法抄告制度,县公安局制作《交通违法行为转递通知书》,对于超员超速行驶的接送学生车辆,检验不合格或车辆在近期内连续发生交通事故的,强制驾驶人停车进行整顿,从源头上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日至2012年月日)。建立部门间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联动机制,采取边治理、边宣传教育的方式,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一是建立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县公安、交通和教育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相互协调配合,开展集中行动。县教育局要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和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从源头上把好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关,消除事故隐患。学校聘用驾驶员要在及时报告县教育、交通和公安等部门后,经机动车检验合格和驾驶员培训合格后方准上路。县公安局要积极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对有不符合驾驶接送学生车辆规定的、无牌无证、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一律禁止其驾驶学生接送车辆。重点加强对通行路段的管控力度,预防交通拥堵,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交通安全。加大对乡镇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县交通局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对接送学生的超员卸载车辆提供必需的运输保障,确保学生正常上学。
二是提供接送学生车辆保障措施。对于符合营运条件、车辆检验合格的接送学生车辆,由县教育、公安等部门核发“接送学生车辆专用证”,车辆统一“专用车”颜色,公安部门在车辆疏导中,要按照“接送学生车辆与公交车同等优先”原则,优先放行专用车辆,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
三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每月的8日、18日、28日为全县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行动日重点治理无营运资质、无牌无证、超员、三轮车接送学生、私自改装车型等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月日至31日)。对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巩固成果,研究制定接送学生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保障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对本辖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为加强对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兴隆县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史连富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三个部门抽调,全面负责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确保效果。
(二)加强宣传教育。县广播电视、宣传等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此次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统一宣传口径,广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主要措施,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乡镇要结合“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各学校要开展“争做文明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评选活动,培树表彰一批文明安全驾驶人,带动接送学生驾驶人整体素质的提升。县公安、交通部门对两次以上违法的客运车辆,要组织违法驾驶人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关键词】校园;交通安全;问题;对策
Abstract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re the important places of inheriting social civilization and the nation cultivating socialist builders and successor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ety,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open running mode and the expansion of the scale becomes more and more widening, the communication with society becomes more and more close.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car ownership in China increasing, the campus traffic safety problem is particularly prominent.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analyses the current college campus traffic characteristics and existing problems,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 Campus; Traffic safety;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文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高校是传承社会文明,是国家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场所。当下,我国共有普通高等院校2305所,在校本科生人数21446570人,研究生1404942人;另据2012年有关部门统计:中国目前的汽车保有量8500多万辆,居世界第二,私家车保有量达7206万辆,占汽车保有量的73.2%,国家汽车保有量的增加,不可避免地反映在高校汽车通行量的增加上[1]。校园内因车辆超速行驶、违章停车所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刻不容缓。
一、高校校园交通现状
1、高校校园交通出行特点
(1)高校校园出行时间、地点相对集中。以师生为主体的高校,校园内人员居住密集,学生上下课、教职工上下班以及用餐时段相对比较固定,校园每天早7:30-8:20,9:45-10:10,中午11:30-12:20,下午15:30-15:40,16:30-18:00,21:30-22:10等时段内,在学生宿舍、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场所周边的主要路口路段,常常形成校园交通高峰期,人流、车流的交织行使,致使学校校园交通形成“无序”的状态。
(2)停车时间相对集中。高校校园教学区多呈现白天人流、车流量大,停车位置紧缺;高校内职工宿舍区多呈现早晚车流量大,下班时间后停车位紧缺的现象。
2、校园车流量逐渐大
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办说层次的不断提升,学校的各种培训、学术会议、国际交流活动的日益频繁,进校的人员及各类车辆急剧增多。根据北京海安停车公司对北京50所高校的调查显示,平均每所高校日进出校门的机动车高达2113辆、非机动车位3560辆、人员为11863人次[2]。加之,一些社会车辆穿行校园、进入高校内临时停车,以及施工车辆、电动车、自行车、行人等争道抢行、超速行驶、违章停车,对校园的交通安全提出了严峻的考验,给校园环境安全稳定带来极大隐患。
3、高校道路狭窄,车辆乱停放
由于我国高校办学的历史较长,因受制于当时社会经济和交通的整体发展水平,在校园规划设计上缺少应有的停车场和交通设施,没有专用的、配套的地下停车场,且交叉路口较多。随着“城市居民全民学开车”,汽车已走入家庭的背景下,人员和车辆激增,导致校园泊车车位紧缺,迫使机动车辆随意停放,占用消防通道、公共场所和道路,使原来狭窄的道路的通行能力大大降低,使得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已迫在眉睫。
4、校园交通设施设计滞后
由于目前有的学校校园仍保留学校建校初期的设计模式,校园道路相对较为狭窄,并且未划分设置非机动车和机动车车道;有的高校在主要路口路段未设立交通信号灯;有的学校校园道路设施,交通标志还很不完善;部分高校校园道路在规划设计中,学校根据学校的自身情况自行设计校园内的交通标线、标识与公共道路还存在很大的差异。
5、校园交通安全无法可依,执法主体不明确
当前,高校校园是交通法规的真空区域,对于高校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权、车辆行使速度、交通违法处罚具体细则,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无法可依是各高校面临的关键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公安机关据此认为校园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管理范畴。面对校园内车辆超速行使、逆行、乱停乱放,甚至无照在校园内驾驶等校内日趋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各高校仅依靠本校制定的校内机动车管理规定,由于高校保卫部门没有交通执法权,仅能对校内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劝导,管理缺乏法律约束力,无法得到有效制止和管理。
二、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几点对策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3]。”学校应切实将交通安全纳入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围绕“关注交通、关爱生命”主题,充分借助和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站、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媒介载体,采取专题讲座、报告会、演讲会以及征文活动等形式,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学习氛围。积极组织师生参与“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道路交通的公德意识,切实使师生将交通安全意识入心、入脑,时刻绷紧交通安全无小事这个弦。加强对校内教职工驾驶员的教育管理,积极开展对学校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操作规程的宣传学习,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和杜绝校园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尽早出台校园交通安全法规
早在2002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700余名代表提出了21份关于校园安全立法的议案[4]。至今我国还未出台一部校园安全法,在校园交通问题日益严重的形势下,笔者建议当务之急,是将交通法规的作用范围延伸到校园来,并尽早建立一部专门针对高校校园交通管理的法律规范,明确校园内的交通执法主体,加强对校园内超速行驶、违法驾驶、违章停车的检查力度,使校园交通也能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科学规划,设立和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设立和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是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高校应加大对校园交通安全在基础设施、人员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应根据国家标准和校园交通实际需求,科学规划学校校内的停车场和机动车行车线路,合理布局校园现有道路上设立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减速带和交通指示标志;进一步的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及时消除校园交通隐患,不断满足校园交通需求。
四、实施校园智能车辆管理
对于历史悠久的校园来说,交通压力越来越大,引进先进的车辆管理系统,能够有效的改变传统的校园交通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能,模糊的管理方式变成量化的管理内容,管理效果更加显著[5]。针对校园内交通出现的新情况,学校应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在校门口、校园主要路口路段、交通事故多发区域、停车场等区域安装视频监控探头、智能读卡器、车辆号牌自动识别器等先进设备,学校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出入校园车辆采集信息分析、研究和总结,细化工作措施,堵塞漏洞,有效控制车辆,减少和避免校园交通事故发生。
总之,人的生命高于一切,高校交通安全是高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尽早制定校园法规,将校园安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需要学校加大对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更需要社会公众和高校师生的积极参与,共同创造文明、安全、有序的交通秩序,合力打造平安和谐的教书育人环境。
【参考文献】
[1]刘艳华,中美高校校园交通管理比较研究[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234.
[2]魏志编,平安校园建的实践与探索——北京高校保卫学会第十一届学术年会优秀论文选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220.
[3]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
[4] 刘建、李想, 各种车辆进出高校屡屡引发交通事故——维护校园交通安全无“法”可依 [N] .法制日报,2013.2.22:004版.
员工交通安全承诺书一
我是xx线(甲/乙)班员工,我目前在xx住宿,我使用的交通工具是xx,为了我和家人的平安幸福,我主动、自愿提高自身道路交通中的安全意识,保证自身上下班途中的人身安全,更好地防止意外交通事故给个人、家庭带来伤害或损失,我郑重向公司领导承诺,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本人自觉学习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2.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指挥;
3.根据道路交通法规,靠道路右边行驶、按车道行驶,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
4.驾驶车辆精力集中,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驾车不接打电话,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不飙车;
5.个人和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车)左转、横穿马路要下车,要走斑马线,按规定通过路口;
6.机动车有牌照,证件齐全有效,驾车有安全带的必须系安全带,骑摩托车必须戴头盔、穿公司免费提供的反光衣。无头盔、反光衣、牌照、证件不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不上路;
7.严格遵守单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
8.雨雾雪天气谨慎缓行,出现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应及时与自己的直接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的电话沟通,绝不赶时违规行驶。
本人严格遵守以上内容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员工,时时刻刻把安全放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中,每天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承诺人: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员工交通安全承诺书二
鸿金鹏集团公司,是专业从事餐饮管理、军队及地方院校、大型企业后勤饮食保障、快餐连锁配送及便利超市运营的多元化服务型公司。由于从事行业的特殊性,公司实行军事化管理,为员工免费提供食宿,要求公司内所有员工统一食宿,在上下班途中不允许骑电动车或者其他机动车辆。但由于个人原因,我本人不能按照公司统一要求,需申请骑电动车或其他机动车辆上下班,为此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道行驶。
二、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作有损公司利益的事,坚持维护公司声誉和形象,做一名合格的公司员工。
三、离开工作单位后发生的任何不安全事故(隐患),并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公司概不负责,一律由本人自行处理。
四、本人在上、下班途中若发生人身安全责任事故、交通事故均与公司无关。
五、上班期间,若私人车辆丢失、被盗等均属个人责任,与公司无关。
六、以上条款本人将严格遵守,特此承诺!
承诺人: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员工交通安全承诺书三
为提高行车交通安全意识,避免交通事故发生,保护自身生命安全,维护供应站正常生产秩序,本人特做以下郑重承诺,并严格遵守:
一、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按照行车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二、上班期间未经单位领导允许,不擅自行车离站。
三、有车职工不搭载职工上下班,不拼车上下班。无车职工上下班往返应乘坐正规交通车辆。
四、职工驾驶机动车辆应证件齐全,有车职工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五、不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坚决做到动酒不动车,动车不动酒。
六、不在疲劳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不在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下驾驶机动车辆。
七、不超速行驶(矿区内车辆限速15公里/每小时,矿区外按道路限速规定)。
八、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受相应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1、根据xxx风电场及《水电x局机电安装分局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加强xxx风电场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职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项目部的生产经营正常稳定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xxx风电场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治理车辆交通安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车辆交通安全职责,经常进行车辆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内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3、项目部要将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总体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组织落实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对项目部员工和的交通安全教育。
4、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制的实施,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主管车辆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受水电x局安全管理部的领导和管理,对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车辆的统一保险、交通事故处理;负责监督项目部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牵头组织开展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和对本区域内事故多发部位、多发点段的整治。
6、项目部车辆实物形态的管理受项目部设备物资部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机动车辆实物形态的管理。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管理体系和编制施工车辆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编制机动车辆的大、中修计划,并督促落实;监督、指导机动车辆使用,搞好机动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定期组织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保证技术性能满足安全运行指标;负责对从事机动车辆操作、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进行监督管理,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及取证工作;严格执行机动车辆改造、更新、报废制度;参加车辆交通安全专项安全检查和监督整改落实;参加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项目部驾驶员上岗资格的认定,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并负责审查、建档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拟录用的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岗位能力资格审查,并定期对机动车驾驶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资质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定期组织身体健康检查和技术培训、考核,不适宜人员应及时调岗。
8、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教育职工自觉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项目部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落实车辆维修、保养和检测制度;对车辆和驾驶人员应定人、定员、定岗,非生产需要和领导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车辆;合理安排驾驶员出车频率,防止疲劳驾驶。
9、专职驾驶员必须经分局人力资源部和项目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驾车。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执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车辆保养制度,爱护车辆,保持良好车况;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做到行车“三勤三检”;严禁私自开车,严禁违法酒后驾车,严禁驾驶与准驾不符的车辆,严禁无证开车,严禁将车辆交于无关人员驾驶。
10、在场内临时修建的施工道路上,应设置明显危险标志及必要的安全设施,以保障车辆行驶的安全性可靠性。
11、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车辆的完好状态进行管理,建立车辆状态管理台帐,做到专人负责。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车辆运行过程中的状态进行检查,做到专项检查与定期检查结合,及时消除隐患,及时解决和修理车辆存在的问题,确保车辆始终保持在完好技术状态,严禁车辆带故障、带缺陷运行,建立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并做好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12、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车辆性能规定,合理安排正确使用车辆。
13、项目部的施工人员上下班的交通车辆,应使用客车,并保证车辆完好状态,做到每班检查,定期专项检查,在一时无法解决客车的情况下,采用平板货车临时替代客车,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并经报安全技术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严禁超载、超速运行,严禁在无专项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运行,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14、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项目部在需要租用车辆时,应打报告到分局设备物资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租用车辆。租用、出租双方必须签订租车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合同报分局设备物资部一份存档,报分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备案。
15、项目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驾驶员,必须是经分局人力资源部确认为驾驶员岗位,经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考评合格备案的驾驶员。项目部不得聘用已退休驾驶员,如项目部需要使用驾驶员,应与分局人力资源部联系,并经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进行安全考核批准备案后方可聘用;未经分局人力资源部确认、未经工程质安管理部进行安全考核批准备案的,私自聘用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的,项目部领导承担责任。
16、项目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驾驶员,调配上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上报名单备案,以便加强对驾驶员的动态管理。
17、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严格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xxx风电场,水电x局安装分局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教育驾驶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谨慎驾驶、安全第一”的思想。
18、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考核,并形成考核档案,对不适宜安全驾驶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19、车辆驾驶员应按所持证照规定的驾驶车辆范围进行驾车,从事客车驾驶和临时性使用平板车替代客车的驾驶人员,必须具备大客车驾驶执照,并满足安全驾驶的能力要求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20、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出车时,应对驾驶人员精神状况进行了解,合理安排,严禁疲劳驾驶和带病驾驶,严禁驾驶带故障车辆。
21、未经项目部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意,在岗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于他人员驾驶,否则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22、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抢救伤员并打电话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保护好事故现场,严禁逃逸事故现场。立即上报水电x局安装分局安全管理部。等待分局安全管理部派人进行事故处理或委托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23、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车辆损坏的,必须经过保险公司定损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修复,同时,对车辆损坏的部位进行拍照,以便事后进行理赔。
24、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人员受伤,在事故处理时伤者必须提供治疗终结的出院证明、发票、用药处方等手续。
25、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6、如分局安全管理部委托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后,须向分局安全管理部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车辆定损书、保险公司现场勘察书、车辆损坏部位的照片;如果有人员受伤,必须提供治疗终结出院证明、发票、用药处方等手续,如受伤较重的,还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具备以上资料,由分局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27、对交通肇事驾驶员的处罚:
(1)一年内发生两起交通事故(每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下),都负主要责任或以上责任的驾驶员,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并进行转换工种。
(2)由于酒后驾驶或严重违章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含逃逸现场),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并进行转换工种;同时负有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在交通事故中驾驶员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的依次按照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60%、40%、30%、20%进行处罚,罚款金额在收到文件15日内由事故单位垫付一次性上缴到分局财务部。
(4)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且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或以上责任的,一年内不得驾驶小车(含皮卡)。
28、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对车辆交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做出整改或修理安排。整改的情况应当做出记录,作为检查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发生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依据。
29、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在正常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交警进行处理结案,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配合。在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道路上发生的车辆交通事故,在公安交警不予以处理的情况下,由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结案,根据事故性质大小进行分级管理。
1)车辆准入门槛低,流动性大,形成前期事故高发期。水电工程建设设备主要以大型工程挖掘、装载、运输设备组成,其中,工程运输车所占比例近70%。由于中标单位自身无法组织众多的工程运输车辆,临时招募社会车辆参与施工是常用的方式。这些车辆除具备装载能力外,各项安全技术性能、车辆来历、保险等条件均无法深究。进入施工后,多者干上几年,少则1~2周就离开,来来往往,完全受营运盈亏调节,流动性大,管理难度大。如向家坝水电站在正式开工的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区有近90%以上的车辆、机械属于无牌无证,安全技术性能根本无法保证,形成事故高发期。
2)道路通行条件差,车辆行驶困难,碰撞、挂擦、翻车3种形态事故多。尤其是工程前期的“四通一平”准备阶段,也是车辆进入施工区的高峰期,工地四处开挖,无明确的通行道路与工程工作面之分。道路的形成,靠的是多台车辆不断碾压留下的痕迹;今天的道路,明天就可能是工作面,变成断头路、无头路。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需要不停地观察、判断道路的走向和方位,犹如大海行舟。事故形态多数为两车碰撞、挂擦或者翻车事故。从2006年受理的133起交通事故中统计,三种形态事故占全年事故的67%。
3)驾驶员素质参差不齐,安全意识淡薄,人为因素造成事故后果严重。来自五湖四海的驾驶员,有丰富经验的老师傅,也有刚走出驾校校门的新手;有多年安全行车的单位驾驶员标兵,也有经常出事的“马路杀手”。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以经济为中心,以盈利为目的”。对他们而言,所谓安全可以讲、可以说,但那是老板的事情,每天能跑多少车,才是他们驾驶员关心的事。2007年度,向家坝施工区曾经连续发生多起利用货车货厢载人,致人重伤的交通事故。事故调查中发现,把货厢载人视为正常行为的驾驶员不在少数,而车主和工程负责人也认为在建设工地此种行为是正常现象,不足为奇,可见他们安全意识的淡薄。
4)单位重视不够,管理空缺,造成事故处理难度大。安全工作向来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工程建设单位却不够重视。究其原因:①车辆多,非本单位的车辆,车主多为个体老板;②交通安全同工程建设安全相比,显得不是很重要,交通安全方面出了问题,由交警部门处理;而工程建设方面出了事,则涉及施工单位的安全考核,将直接与经济利益挂钩,年终考核甚至要扣发经费;③建设者在安全管理方面,没有将交通安全纳入大安全的管理防范体系,造成交通安全在管理上的缺失。特别是部分车辆因脱保、漏报后造成事故,车主无力赔偿或有意拒赔,而建设单位因管理缺失,又无法追溯到施工单位,受交通事故处理职权的局限性,受害人的损害赔偿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5)安全隐患多,整改周期长,事故频发。工程建设中的交通安全隐患包括:车辆安全隐患、道路安全隐患、管理缺失隐患、环境安全隐患,等等。安全隐患的整改在重点工程建设中往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例如,向家坝的3号路和9号路,在一期开挖时,是工程弃土运输通行的唯一通道;重车装载上行爬坡,空车返回连续下坡,道路全长1.3km,弯道4处,坡度较大,两路北端与五号路相连呈十字交叉至新田湾料场,南端与进厂路相连呈Y形交叉至围堰基坑。该路段在2007年6-7月发生交通事故9起,直接经济损失4万多元。
2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
1)建设单位普遍存在重生产建设,轻视安全工作的思想。作为建设者,完成工程建设量、保证工程进度是第一要务。施工中,各项工作都紧紧围绕工程建设开展,各个部门围绕工程建设提供有效服务和保障。当安全管理工作与工程建设发生冲突的时候,绝大多数时候是安全管理措施让路,或者管理措施推后,从而忽视安全工作预防的重要性,为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2007年初,交警部门对向家坝某施工局的5台“三无”车辆实施暂扣时,当即就引起施工单位的强烈异议以及项目部的说情,其理由就是“影响工程建设”。
2)整改措施无法及时到位。工程建设中,涉及安全隐患的整改本应该由职能部门提出,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但当建设单位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情况下,这项整改的监督可以说无法进行,也不知由谁来监督。
3)管理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四处碰壁的情况时有发生,正常的履职往往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办法也会因为种种原因被否决,久而久之,作为安全管理者也就会对一些看似严重的违法行为习以为常了。
4)无完整的事故预防体系。造成交通事故的四大要素是:人、车、路,环境也是交通事故预防的对象,四者缺一不可。这就要求自工程开工建设伊始,就需要建立对诸要素的管理制度以及日常防范措施,用长效机制来预防交通事故。
3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1)将建章立制、规范化管理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的目标。针对施工区特点,向家坝工程建设部先后出台了《向家坝水电站施工区路政管理规定》、《向家坝水电站施工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向家坝水电站施工区大件运输管理规定》等十多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在指导和规范坝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使坝区交通管理者和参与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夯实事故防范基础。面对施工区车辆类型复杂、车辆安全性能参差不齐的状况,坝区管理部把车辆安全隐患排查作为首要工作,不定期组织车辆临时性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参建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严重危及行车安全的车辆,责成单位停止使用。通过对车辆开展临时检查,进一步掌握了施工区9个单位的51台通勤车的安全状况,为预防客车引发群死群伤的事故打好基础。
3)用上门服务的方式,建立详实可靠的车辆、驾驶员信息台账。参与水电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多而混杂,单位基本情况依靠上报资料根本无法掌握。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打着“上门服务”的旗号,深入单位驻地,了解由谁负责交通安全工作?单位有多少车辆?以及具体的车型、用途、保险、维修、驾驶员的情况。通过逐一走访建立的车辆、驾驶员信息台账是最详实可靠的,切实做到心中有数,以便今后“对症下药”。如果还需要进一步掌握相关情况,可将车辆、驾驶员进行网上比对,查违法记录和肇事记录,为今后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教育和专项整治打下基础。
4)从整治车辆入手,掌控车辆进出关。大量无牌车辆在工程建设区域行驶,有损工程建设的整体形象,同时在管理上有三项弊病:①车型相似、外观相近,无法准确辨认,管理困难;②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查缉难度大;③车辆来历不明,车辆保险不齐,施工场地在某种程度上成为“黑车”聚集地。因此,减少无牌车辆上路就从根本上抓住了肇事车辆这个源头。向家坝施工区从2006年底开始进行无牌车辆的整治和规范上牌,制定了《向家坝施工区车辆标志牌管理办法》、《施工区车辆退场申报程序》等制度和规定,将施工区车辆的申请进场、号牌申领、资料审核、车辆检验、保险限额、退场申报等纳入规范管理。通过半年的持续整治,到2007年6月底施工车辆申报标志牌达到280多台,大大地减少了无牌车辆上路行驶,施工区整体形象也大大提升。
5)以教育培训的办法,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易懂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以及用典型案例、宣传挂图、警示光碟开展宣传教育,是提高广大驾驶员遵章、增强安全意识的有效办法,也是事故预防工作的重点。从2007年开始,向家坝工程建设部坝区管理部、交警部门每年对施工区的所有参建单位驾驶员进行广泛地宣传教育和培训,主要内容除涉及法律法规外,重点是施工区有关交通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每年培训、讲座达到10多场次,受训驾驶员1500人次,培训面达到90%。期间,还定期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在广大驾驶员中形成良好的安全意识氛围。
6)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专项治理,压制事故苗头。随着向家坝对外专用公路的开通,施工区交通事故由施工车辆肇事多,逐步转为专用公路和借道通行车辆事故多,肇事主要原因集中在车辆超速和摩托车事故上。为有效遏制交通事故上升势头,向家坝工程建设部坝区管理部组织交警部门会同交通武警等单位,定期在专用公路、进场公路等车流量大的路段进行超速检查,仅2011年就查获超速车辆585台次,进入施工区车辆速度明显下降。施工区周边移民生活水平提高后,购买摩托车作为代步工具的人大大增加,摩托车不按规定时间上路、无证驾驶、车辆无牌现象较普遍,摩托车事故也大幅度上升。为此,交警部门通过与各武警岗亭配合,长期严控摩托车进入施工区,摩托车事故大幅下降,事故防控取得明显效果。
为进一步加强冬季低温雨雪凝冻天气人、车、路的安全管理,切实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保安全、保畅通、保民生”工作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低温雨雪凝冻天气,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极端恶劣天气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组织领导
整个低温凝冻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畅应急保障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明伟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罗鹏同志总牵头,县交联办相关成员单位分管同志为责任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服从配合调度,构建通畅、高效的指挥调度体系。
三、职责分工
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龙泉大道大道、环团圆山大道、县城区域主次干道除冰、保畅工作,及时修复被损坏的市政基础设施。(责任领导:甘立朝,责任人:舒均跃)
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我县辖区主干道路面巡查,储备防滑物资和设备,负责及时将除冰工业盐调拨到各乡镇(街道)。做好滞留旅客的疏散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管理养护职责范围内道路清扫和除冰除雪工作。(责任领导:陶春,责任人:周伦波)
3.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辖区道路交通保畅工作,协调做好高速公路做好交通疏导,实现合理分流;负责配合各镇(街道)做好道路被困车辆、人员的疏导救援工作。(责任领导:刘剑君,责任人:宋安文)
4.高速交警一大队:负责会同“一路多方”加强辖区高速公路巡查,储备防滑物资和设备,做好滞留旅客的疏散工作,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管理养护职责范围内道路清扫和除冰除雪工作;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维护,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及时绕行线路等路况信息,主动对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做好车辆、人员疏导救援工作。(责任领导:周军,责任人:周圃丞)
5.县气象局:负责加强天气监测,及时低温、凝冻等预报预警信息,适时增加预报预警频次。(责任领导:何肖国,责任人:钟彬)
6.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应急救援指挥;按照规定进行低温恶劣天气分析和评估,做好工业除冰盐的协调,调拨应急救灾经费和物资,为公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责任领导:姜文艺,责任人:方义)
7.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医疗救治工作。(责任领导:何铜琼,责任人:黄翔)
8.县教育局:负责根据气象预报,及时向幼儿园、中小学道路交通信息,必要时做好停课准备。(责任领导:杨再艳,责任人:肖德春)
9.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本辖区通村、通组路的路面巡查工作,负责做好重要通道和重要路段的道路警示标牌设置、标识和值守工作,及时做好凝冻期间辖区撒盐除冰保畅工作。(责任领导:各乡镇(街道)长(主任),责任人: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会商研判预报预警。气象、应急、交通、交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会商研判,及时收集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对道路交通引发风险的因素、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和严重程度,以及需采取的防控措施等进行认真地分析研判,并将研判结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要加强预报预警和风险提示,及时向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大众通报预测预警信息,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广泛公布灾害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