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09:59:3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为了维护校园内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凡在校园内行驶、停放的各种车辆(特种车除外)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学院院领导下,依法实行归口管理。保卫处是学院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其它各部门(单位)应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落实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道路安全知识教育,严格落实道路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第二章 机动车管理
第四条 机动车凭"xx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机动车通行证"进入校园,按指定的路线行驶、停靠。
第五条 外来车辆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履行登记手续,按指定线路通行。
第六条 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M每小时,校园内限制机动车鸣号,禁止超限速行驶。
第七条 禁止驾乘无证无牌汽车、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自行车驶入校园、停放。
第八条 禁止各类营运车辆进入校园;禁止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开办教练场、试刹车,严禁酒后驾车。
第九条 为学院施工、生活服务及在校园内举办各种会议、活动的外来车辆临时进入校门,由主办单位事前向保卫处申请办理有关手续。超大、超重的货物运输车辆需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第十条 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工程救险等特种车辆进校时,门卫应主动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第三章 非机动车管理
第十一条 非机动车应在交通标线确定的道路内安全行车,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
第十二条 校区内禁止骑自行车带人(婴幼儿除外),违反者批评教育。
第十三条 校区内禁止骑车猛拐、骑快车、骑车追逐和做危险动作,违反上述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由骑车人负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 非机动车的铃、闸、锁必须齐全有效。
第四章 道路交通管理
第十五条 机动车进入校园后须服从执勤人员的管理、检查、指挥,按照指定的路线或校园交通标志行驶。
第十六条 校园内设立的各种交通设施,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移动或损坏。
第十七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校内道路,设置管线时,须持有学院相关单位的施工证明,施工部门要设置警示标志牌,竣工后及时修复路面及有关交通设施和清理施工垃圾。
第十八条 严禁擅自在道路上设置障碍堵塞交通,不准擅自占用道路、堆放物品、设摊经商或进行其它活动,以免妨碍交通。
第五章 车辆停放
第十九条 教学楼、办公楼及学生宿舍内不准停放自行车、电动车及摩托车。
第二十条 禁止在非停车点乱停乱放。停车区域等指定地点、应按先后顺序,自觉摆放整齐,对不服从管理的行为,按校园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举行大型活动,校外来宾等临时车辆,由保卫处负责指定临时停车地点及指挥调度。各部门、各单位举行讲座、报告会、文体活动或出租体育场所,举办单位必须落实专人负责活动安全及保证交通畅通。
第二十二条 对于停放在校院内的车辆,其驾驶员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关好车门、车窗,车内不得放贵重物品。
第六章 事故处理及道路交通设施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校内道路交通警示牌、灯、线、减速带、隔离桩等交通设施建设由保卫处拟定方案,办理有关立项、审批事宜,并组织日常维护管理。
第二十四条 对损坏校内公共设施或道路的将追究其责任,并按所需价值赔偿。
第二十五条 校区内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学校保卫处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轻微事故,一般由保卫处调解,也可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重大、恶性事故须报公安管理机关处理。肇事逃逸者报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外来车辆不服从学校管理规定的,拒绝其进校或责令其驶离学校,持有学校机动车通行证的予以收回,如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公安部门处理。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处罚分三种:
批评教育、收回xx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机动车通行证、其它处分。
社区交通安全责任书【1】
为了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大力打造平安社区,努力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县、镇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社区实际,现与辖区内各成员单位签订20XX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初要实行责任包保,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具体有人抓。
二、对辖区内存在的影响或危及居民群众安全出行的安全隐患,要高度重视,及时向社区和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三、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调查、统计和掌握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基本情况。
四、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内容。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得少于四次。
五、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和宣传活动。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考核时间为: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监督单位:天星社区居委会
监督负责人:
履行责任单位:
履行责任人:
20XX年XX月X日
社区交通安全责任书【2】
甲方:青白江区清泉镇廖家场社区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特制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小组要加强对辖区群众、学校师生及重点单位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建立兼职交通安全管理员制度。各小组落实一名村两委成员抓交通安全工作,并设立一名交通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的交通安全工作。同时对本小组的机动车辆、驾驶员状况登记造册,排查社区道路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社区居委会,发现无牌无照车辆、无证驾驶员、来历不明的车辆及时报派出所。负责辖区内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配合做好交通安全五进活动,让群众养成自觉遵守安全法规的习惯,不搭乘不安全的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
三、加强对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员的教育。各小组组长、兼职交通安全管理员要摸清本辖区驾驶员安全状况,对个别交通安全意识差,经常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驾驶员要加强教育,树立交通安全第一的思想,促使他们做到安全行车、文明驾驶。并作好安全会议、宣传教育、检查等记录。
四、加强联系,广泛合作。各小组要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五、切实采取措施确保交通安全。各小组对事故易发路段要及时做好登记,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有关部门,以便及时进行整改;要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面包车、三轮和两轮摩托车、农用车等机动车非法载客营运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保证交通四项指数(即事故发生数、死亡数、受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数)有明显下降,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辖区的交通安全。
xxx场社区
(公章)
责任人:
责任单位:(公章)
责任人:
时间:
社区交通安全责任书【3】
为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预防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所辖社区(筹委会)内不发生道路交通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险情和严重违法案件。
二、责任内容
1、社区(筹委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及所属辖区内车辆的安全基本情况,熟悉车辆安全运行动态情况。
2、社区(筹委会)委会应当向所属辖区内的车辆驾驶人宣传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重大问题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
3、社区(筹委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抢险、善后和调查工作。
4、完成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办法
1、街道办事处责成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12月底前对各社区(筹委会)的安全目标和责任内容进行考核,并将责任书执行情况报告街道办事处。
2、完成目标任务的社区(筹委会),街道办事处予以表彰,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社区(筹委会)当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并不得参加街道评优活动。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街道办事处、社区(筹委会)各一份,签字生效。
街道办事处
目标责任人:
社区(筹委会)
责任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社区交通安全责任书【4】
为认真贯彻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水上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遏制伤亡事故发生,特签订船舶管理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保证责任船舶不发生水上交通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险情和严重违法案件。
二责任内容:
1、保证所属船舶证书、证照齐备,救生设备齐全,船舶属于通航状态,按规定配备持证船员。不冒雾、冒险航行,不超载,不带病航行。
2、督促所属船舶执行救生衣穿戴规定,气象不良时不发航的规定,在汛期执行减载和停航的规定。
3、自觉维护渡口、码头安全秩序,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发航,不争客(货)、不拖客(货)。督促所属船舶执行签单发航制度。
4、自用船舶严禁从事营运,严禁超员、超载、超航线航行。
5、主动参加村委(社区)组织的安全培训,并督促所属船舶的船员参加。
三、考核办法:
1、村委(社区)每年12月前对船舶的安全目标和责任内容进行考核,并将责任书执行情况报乡船舶管理站。
2、凡违反本责任书或水上交通安全规定的,由乡船舶管理站对船舶业主给予批评,并扣除安全管理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其停止运输活动,特别严重的直接取消其从业资格。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乡船舶管理站、村委(社区)船主各一份,签字生效。
村(居)委会目标责任人:
我区各客、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必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必须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的各项职责,健全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企业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切实加强对车辆、驾驶人的有效管理,自觉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全面开展对客、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级别评定,实施分类管理。
交通运输部门要推行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与客运班线等资源配置结合起来,新增和调整的班线要向质量信誉好的客运企业倾斜,适时通报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的客运企业并督促整改;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负有责任的重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负有责任的较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客运企业,要采取限期整顿直至依法限制、取消其相应的经营范围等处罚措施。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通过采取政策引导、企业经营、政府监管等措施,吸引社会投资,整合社会力量,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鼓励运输企业积极投入新增的农村客运班线,解决好本地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日常监督管理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对所监管行业从事道路交通运输客运驾驶人的管理和监督,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客运车辆驾驶人的聘用、体检、学习、培训、离岗、奖惩、解聘等有效的管理办法。
公安部门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尤其是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车驾驶证的,要严格考试标准,依法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的培训及考核,进一步强化对经营性道路客运驾驶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管,督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强化对驾驶人安全知识、应急操作技能、文明礼让行车等方面的培训。对不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年2号令)规定进行培训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要依法从严处理。
各有关单位要依法从严处理严重违法的客运驾驶人。对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酒后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等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客运驾驶人,公安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直至吊销其驾驶证,并抄告同级交通运输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及时注销其从业资格,通报并责令相关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予以解聘或调整岗位等处理。公安和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研究出台禁止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在我区从事客运工作的管理规定。
客运、公交企业要从严新聘驾驶人,加强对持外市从业资格证和驾驶证的驾驶人的审查。要对新聘驾驶人进行适宜性检测和技术(含应急操作技能等)考核,经检测考核合格后,再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要每月定期组织驾驶人开展安全法规、安全知识、事故案例警示、职业道德等学习。公安、交通运输、建设部门对客运、公交企业提请的,外市有关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从业资格证明要进行严格核查,并出具核查单据,监督客运、公交企业落实好驾驶人定期安全学习教育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严格落实道路工程建设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费用纳入道路建设项目预算,并作为道路工程验收的必备条件,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对已通车但尚未配备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监控设施的道路,要健全该路段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并尽快明确和实施安全及监控设施的建设计划。各级政府每年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政办〔〕149号)和公路隐患路段排查有关督办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内道路隐患路段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按部门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和整治计划,落实资金来源,明确治理工作职责分工,明确实施单位和验收单位责任,逐一建立档案,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路段纳入地方政府挂牌督办。
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道路安全防护,将“安保工程”延伸到县、乡、村公路,加快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等路段安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县、乡、村公路(群养公路)防撞墙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以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的禁令标志等附属设施工程建设。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道路施工路段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和安全监控,发现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养护或者管理部门设置标志;要定期清理已设置的不合理标志等安全行车隐患。
四、进一步规范GPS使用管理和监督
各级政府要鼓励支持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动态监控信息平台建设。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动态监控信息平台,严格按照省交通厅制定的《省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督促营运车辆按照规定安装GPS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设备,监督大型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按照规定强制安装GPS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设备。
公安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质监等部门督促检查车辆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安装和使用情况,路面检查和年检时发现未安装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的车辆,要提醒车主予以安装,发现应强制安装GPS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设备的车辆未安装的,给予车主警告并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教育部门要在校车中推广使用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并纳入动态监控信息平台监控,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给予配合支持。
客运、货运企业必须保障本企业已安装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车辆使用费用。已建立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动态监控工作站的道路运输企业,要制定GPS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建立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值守监控值班制度,其中有车辆夜行的客、货运企业要建立24小时值守监控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加强对已安装GPS车辆、驾驶人的全程动态和有效管理,对发现超速、超员、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规定开启使用GPS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并依照企业内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建立健全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每月公布全区机动车性质为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其他校车及号牌种类为拖拉机号牌的机动车等重点车辆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等详细信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将重点车辆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通报交通运输、建设、农业(农机)等行业安全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应及时督促交通运输、公交等企业通知相关驾驶人限期到公安部门接受处理,交通运输、建设、农业(农机)等行业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相关企业(单位)对违法驾驶人的处理、再教育等落实情况。
公安、交通运输、教育、旅游、保险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已建立的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动态监控信息平台,实现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部门间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强化道路运输安全动态监管。
六、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职责,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市、区、镇(街道)“三级网络”建设,并创建条件向村(居)延伸,明确各级政府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公安部门要针对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强化道路交通路面管控,重点查处客运班车、校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超速、超员、酒后驾驶和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对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车辆依法予以扣留并实施处罚,依法落实对大型客货及其他营运车辆报废解体的监督职责,加大打击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
交通运输部门今年6月重新审查客运班线准入条件,加大对客运企业变相挂靠、转包等客运班线非法经营行为的清理,依法严厉查处站内不规范经营、非法营运和站外非法组客等各类道路交通运输违法行为。
公安、市管理执法、建设等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运载沙、土、石及建设渣土、垃圾车辆和搅拌工程车辆的运输企业安全监管,依法从严查处报废车辆等不合格车辆上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行为,依法查处遗洒、飘散载运物行为。
教育部门要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从严查处校车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农业(农机)部门要会同公安等部门开展拖拉机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依法查处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外挂等违法行为。
七、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计划,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经费保障制度,将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经费并入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经费,统筹安排。建设一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网络等媒体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公益专题、专栏宣传,鼓励保险企业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教活动,鼓励各工会组织、行业社团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深入公路沿线村庄和集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剖析、放映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防范和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聘请村党支部或村委会成员为兼职交通安全员,对农民群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阻农民群众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要积极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程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加强客货运企业驾驶人、农民、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的宣传,加强交通安全提示,创建和推荐一批交通安全“示范村”、“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和“示范企业”。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在校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逃生等宣传教育工作。
农业(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督促运输企业做好客运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制作包含客车安全配置措施(如安全带、破窗锤、灭火器、安全门等)及使用方法、应急逃生方法、社会监督等内容的安全宣传警示片,发送全区所有客运企业,并与公安、旅游、教育等部门督促客运车辆、旅游车和校车在载客出发10分钟内必须播放安全宣传警示片,并逐步作为客运车辆安全监管检查内容之一。
八、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的意识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完善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设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统一举报电话,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移动信息平台,发动全社会群众监督,聘请义务监督人,支持新闻媒体舆论监督。
交通运输、建设、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在所有客车、旅游车辆、公交车和校车配备应急逃生所需的灭火器及安全锤。所有客车、旅游车辆要在车内醒目位置粘贴标有最高时速、限载人数、驾驶人连续驾驶时长和GPS记录仪使用等内容的“行车安全公众监督牌”,鼓励乘客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举报,并公布举报电话。
全国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现场会,在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特别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今天就要结束了。
这次会议是公安部、交通部首次联合召开的全国性现场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梁嘉琨副局长到会指导,、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司法部、建设部、农业部等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同志应邀参会。会议期间,刘金国副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大家实地考察了广西玉林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建设成果和先进经验;听取了广西、江苏、河南、浙江省宁波市、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等省(区、市、县)政府和广东、贵州两省公安厅、四川、湖南两省交通厅的经验介绍。
与会同志反映,这次会议具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工作任务更加明确。大家普遍认为,金国副部长所作的重要讲话,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贯彻国务委员的重要指示和“3?26”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对近年来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充分肯定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科学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就加强对人、车、路等道路交通安全诸要素的管理,进一步推进“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这也是我们这次会议成果的集中体现。二是经验交流富有指导性。这次会议安排的7个现场参观点,9个单位所作的典型发言,各有特点,值得借鉴。特别是广西自治区北流市、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等地的经验,给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会议印发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验,也都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这些单位的经验告诉我们,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有规律可循的。正如金国副部长所讲,只要我们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坚持统筹兼顾、科学管理的工作方法,坚持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的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就能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开创了部门间齐抓共管的新格局。来自各省公安、交通两部门的领导和具体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同志们齐聚一堂,相互交流推进“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的成功经验,共同探讨加快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开创了部际间加强协作、携手共建的工作新格局。分组讨论中,有的同志说,两部门联合召开全国性会议、共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大计,本身就是一个工作方法的创新。有的交通厅长给我说,金国副部长在讲话中,以较大的篇幅充分肯定了交通部门的工作,又设身处地地体谅交通部门的难处,言辞恳切,语重心长,使交通系统的同志们很受感动,很受鼓舞。我也深切地感到,在交通工作的成绩中,公安机关的同志们同样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和汗水,在养路费征收、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驾校管理与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管理、打击“黑车”非法营运等诸多领域,两部门互相配合、通力协作,没有公安机关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交通发展就不可能有这么好的环境。与会的交通厅长们表示,尽管两部门工作分工不同,但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使命相同、目标一致,落实好“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全面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交通部门责无旁贷。
总的看,这次会议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组织周密,富有成效。这不仅是一次推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先进经验的现场会,也是一次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座谈会,更是一次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动员会、部署会。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开得很成功。在此,我代表交通部、公安部,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为会议提供的支持和帮助,向全体与会代表为会议成功召开所做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把这次会议贯彻好落实好,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是我们下一步必须完成好的重要任务。就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
建制县、县级市和市辖区,既是连接城市与乡镇、城市与农村的重要桥梁,又是加快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关键环节。县区道路交通发展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区域经济的运行质量,关系到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提高县区的道路交通综合管理水平,改善交通安全环境,已经成为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成为加快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迫切需要。
道路交通作为大众化的出行方式,安全状况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社会和谐与稳定。当前,县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高、责任大、任务重。既面临县乡道路交通参与者整体安全意识淡薄,车辆技术等级较低,道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水平不高,交通安全管控能力不足,事故应急救援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又面临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客货运输需求旺盛,居民出行趋于多样化,农村公路里程逐步延伸等新挑战。县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抓好了、抓实了、抓到位了,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就能得到根本好转,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就能得到有效保障。
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丰富了“五整顿”“三加强”工作的内涵,深化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部署,是加快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综合治理环节的重要举措。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深入开展,必将为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下降的工作目标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也必将为增强城乡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新的动力。公安、交通两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要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围绕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按照《平安畅通县区评价指标体系》的有关要求,细化考核指标,量化工作任务,千方百计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扎实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建设,自觉服从和服务于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的实现。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形成合力,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步好转
道路交通安全涉及面广、因素复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与一个地区的经济水准、地域特征、气候条件、车辆装备、运输供给能力等外部环境息息相关,又与一个地区的公民素质、文化程度、安全监管体系、应急救援能力等诸多因素密不可分。受道路交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和自身特点所决定,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赖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水平的逐步提升,有赖于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的不断消除。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做好攻坚克难、长期努力的各项准备,有重点、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是基础,提高靠创新,关键在落实,成效看合力。一是要在基础工作上狠下功夫。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没有特效药,必须遵循安全生产的基本规律,要关注细节,精细管理,从一点一滴做起,狠抓驾驶员培训与考试、车辆技术结构调整、安全知识普及和宣传等基础性工作,强化安全源头管理,夯实工作基础,加快建立源头治本、政策治本的长效机制。二是要在工作创新上狠下功夫。要通过理念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更快地适应时代要求,更好地协调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突破硬环境的约束,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等多重手段,加快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建立超速、超限超载等交通违章行为监控网络,健全费税、保险等经济引导机制,建立并完善具有长期、稳定的安全监管、考评及奖惩体系。三是要在抓好落实上狠下功夫。安全管理工作不仅赖于制度的逐步健全、措施的不断完善,更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执行力和规范的基层工作做保障。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强化政策的理解力和执行力,把心思用在抓落实上,把精力投入到求实效中。四是要在形成工作合力上狠下功夫。欲谋成功,先谋人和。要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框架内,切实加强公安、交通两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力度,既要尽职尽责,又要通力合作,还要互相补台,形成1﹢1大于2的放大效应。诚如金国副部长所强调的,交通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也要更加积极主动地与公安机关加强协调配合,同心同德、同舟共济,建立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机制,提高打击违法违章行为的治理能力,提高为社会公众安全出行的服务能力。
三、进一步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道路运输安全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道路运输业的安全发展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互促进、互为支撑。当前,我国道路运输需求旺盛、车辆运行频繁,加之运输装备种类繁杂、总体技术水平不高,从业人员数量众多、素质良莠不齐,决定了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特别是营运客车载客量大、运行频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就是重特大事故。这就要求各级交通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常思百姓安危,常怀自警之心,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就当前而言,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实施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关键是要抓好四个环节:一抓诚信奖惩。加快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和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榜制度;二抓质量监督。加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力度,严格驾驶员培训机构市场准入,督促落实驾驶员素质教育大纲,建立“驾校经营、学员监督、部门监管、市场引导”的四位一体的驾驶员素质教育保障体系;三抓严格考试。加快落实《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严格考试标准,规范考试程序,进一步完善培训记录审核制度,健全公安、交通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明确责任,共同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四抓教育整改。要彻底纠正行政管理部门参与经营驾校等违法行为,对培训教学和考试发证不规范,教练员、考试员队伍素质不高等现象,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二)着力加快营运驾驶员动态监管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加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力度,加快推进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在全国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的框架内,推进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建立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监管平台。同时,要建立健全交通违法信息和事故信息通报制度,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要研究建立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制度,健全道路运输驾驶员退出机制。通过加快科技应用和机制创新,全面提升对道路运输驾驶员的安全监管能力。
(三)着力构建运输企业安全激励约束机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快实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督促运输企业对其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管理制度进行严格细化,逐步提高运输市场主体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能力。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建立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评估体系,并通过安全生产评估与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制度的有机衔接,将评估结果与客运线路审批或招投标、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合,严格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同时,要积极推广承运人责任险招投标制度,降低保费,提高赔偿限值,增强运输企业抵抗安全风险能力。
(四)着力提高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能力。重点抓好以下四个关键环节:一是要严格市场准入。对新申请进入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的企业,交通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现场,实地检查企业人员、车辆、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情况,对达不到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严格从业资格考试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对危险货物从业人员安全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再教育,组织企业开展应急突发事件的演练,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专业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三是要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严格执行运输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达到一级技术等级;四是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采用GPS或者行车记录仪等科技手段,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科学水平。
(五)着力加强农村客运安全源头管理。要在加快农村公路、完善农村客运站点、发展农村客运网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将保障农村地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统筹考虑。要以解决人民群众出行难为切入点,全面构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严把农村客运市场准入关,严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经营者、车辆、驾驶人员从事农村道路客运;要共同研究引导和扶持政策,加快发展农村客运市场,提高农村客运车辆标准化程度和整体技术水平;要密切配合,加强对赶集、庙会和其它大型集会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超载和非客车载客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统筹解决好农民群众出行难与出行安全的问题。
(六)着力构建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要在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治超工作。以治超检测站为依托,继续保持交通、公安治超的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全国治超监控网络;要规范治超站点建设,落实违法扣分制度,推广计重收费模式,特别是要加大推广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力度,依法严厉处罚非法改装车辆,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真正从车辆生产改装、车辆注册登记、运输市场准入、货物装载等环节上严格把关,切实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等综合管理手段,开创治超工作由集中治理走向长效治理的新局面。
(七)着力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各地要进一步增加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资金投入,逐步扩大安保工程规模。要将公安、安监、交通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的事故多发路段,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纳入到交通部门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范围。力争到“十一五”末,基本完成国省干线和重要旅游公路的建设任务,并创造条件逐步向县乡公路延伸,稳步开展公铁立交安全整治工作。同时,继续推行公路气象信息和出行信息服务制度,提高公路应急处置能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春运工作的领导,坚持有人办事、能办事、办好事的原则,经过镇党委的研究,成立了由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副镇长任组长,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各村委会主任等相关人员为成员春运及“两会”期间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应急救援机构。在2月8日召开镇2021年安全生产大会上,综合分析我乡的各种形势,布置我镇春运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的各项任务,明确各村支部主任是本村春运及“两会”期间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做好本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截止目前,全镇未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一)利用“两站两员”加强对辖区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结合前期两轮、三轮驾驶证辅导,认真宣传安全的重要性,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让驾驶员规范驾驶、文明行车,有效杜绝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将安全责任落实到辖区的每一位驾驶员身上;加大宣传力度,让安全工作深入人心。是在辖区内醒目地段及路段悬挂大幅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份,提醒过往行人及从业人员注意春运安全。春运期间全镇共悬挂大幅宣传标语23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三、加强安全监管,确保交通安全稳定
运输安全是春运及“两会”期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镇认真贯彻“和谐有序、安全为先、科学组织、优质便捷”的方针,将安全工作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细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一)把好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严格审查驾驶员所持证件(驾驶证)是否合法、有效,对车辆货运、客运资格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禁止上路。同时,派出所严查客车、摩托车超员,货车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为全乡的道路交通安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