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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的概念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7 09:59:2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城乡一体化的概念,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城乡一体化的概念

篇1

Abstract: Now city planners are paying a good deal of attention to town-country integration and its planning. The concepts of town-country integration and its planning, the goal system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own-country integration are approached. Then, the framework of town-country integration planning, such as planning range, level,deadline, goals, principles, tasks and contents is emphatically discussed.

1 我国城乡一体化及其规划的提出

与城市相区别,乡村指的是城市以外的一切地域,严格地说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的空间地域系统[1].城乡两个地域的人口分布、职能、景观、土地利用特征及相对隔离程度等背景差异,引起了城乡之间的差异性发展.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来看,城乡关系必然要经历三个发展阶段[2].第一阶段,乡村发展为城市发展提供资金和人力资源,这是乡村支援城市,城市的扩大再生产有赖于乡村生产剩余的阶段;第二阶段,城市与乡村各自独立发展,这是城乡矛盾已现端倪且日趋扩大的阶段;第三阶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社会经济活动开始超越城乡两个相对隔离的单元而相互渗透,人类社会逐渐进入城乡界限模糊,城市与乡村融合的时代[3],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城乡一体化”.

从全球范围来看,发达国家的城乡关系已进入第三阶段.而我国,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与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目前多数地区已进入第二阶段(少数地区正在向城乡一体化方向迈进),城乡矛盾日益成为当今中国的社会问题之一:其一,城乡三大差别有重新扩大的趋势;其二,城乡经济布局不合理,产业结构趋同化;其三,城乡建设无序,生态环境恶化;其四,城乡人地关系日益紧张;其五,城乡基础设施发展不平衡;其六,城乡结合部矛盾突出.

面对这些问题,只有借鉴发达国家城乡一体化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我国城乡的不同优势与作用,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的束缚,通过城带乡、乡促城,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共同、持续、稳定且协调发展,最终达到城乡融合、共同繁荣的目的.在我国,关于城乡一体化的研究从提出到现在已持续了10多年(发达国家关于城乡一体化研究则持续了50年),正值城乡一体化研究方兴未艾之时,“城乡一体化规划”又应运而生.

目前,国内城乡一体化规划主要是结合城市规划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调控城乡土地的使用,使城乡发展相互衔接;或通过把农田、水体和森林作为绿地景观引入城市,并建立区域基础设施,使城乡融为一体.有学者认为,诸如此类的规划,“事实上是为了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最终目标而编制的一种区域发展和建设规划,将其直接称为‘城乡一体化规划’似乎不甚妥当”[4].的确,这两种规划均有其必要,亦均有其局限.城乡一体化本是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它包括城乡社会、经济及自然等大系统,涉及城乡社会制度、产业结构、生态环境、物质环境建设及城镇体系等20多个子系统.因此,真正意义上的城乡一体化规划起码应该从城乡政治、经济、社会、人口、文化、生态、环境、技术、信息、住房和土地空间等角度出发,进行综合的、整体的、动态的且开放的规划.但鉴于城市规划人员的精力和知识面之局限性及其专业特长,目前只能针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核心问题或迫切需要,希望通过城乡物质环境建设规划对于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作用与调配能力,来引导城乡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有序发展,达到促进城乡一体化的目的.目前一些地方的城乡一体化规划,其内容过于简略,除简单地描述城乡一体化的内涵与特征之外,仅从地域空间形态上分出城镇密集区、开敞区和生态敏感区,或分为城镇建设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农业风景区及山林保护区,达不到促进城乡一体化的目的.

2 我国城乡一体化的目标体系

无论是作为过程还是结果,城乡一体化都应建立其长远而明确的目标体系.

a.城乡空间布局的高度融合.即城乡两个地域实体融合成一个连续统一的、网络状的、多节点的、可渗透的“区域综合体”(Regional entity).

b.城乡功能结构的高度互补.“一体化并不等于中心———外围经济的消失,仅意味着二者高度相互依赖”[3].首先,在功能上,城市向乡村传输商品、资金、技术与信息,并提供生产和生活资料,而乡村则分担城市的农副产品供应以及风景旅游基地等部分职能;其二,在产业上,乡村围绕城市的主导产业而发展配套工业或直接为城市服务的交通运输、仓储修配、房地产等第三产业;其三,在市场上,城乡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乡村是城市的生产资料、技术、资金、工业品市场,而城市则是乡村农副产品、郊野旅游、建筑材料与劳动力的广阔市场.这种互补性关系,既使乡村可以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直接参与城市的经济运转,成为城市经济发展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同时也使城乡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避免相互争夺资源.

c.城乡生态环境的高度协调.通过建立前述的区域综合体,统筹安排有污染工业的布局,协调城乡环境保护与整治,并在各城镇之间以大片的农田保护区、观光农业和绿化带相间隔,既明晰城镇建设的用地范围,又为整个综合体构筑良好的生态环境,形成城中有乡、乡中有城,相互渗透、相互协调的“田园城市”.

d.城乡基础设施的高度共享.主要是建立快速便捷的城乡交通体系,通过全天候的交通线路、舒适的交通工具、廉价的收费及周到的服务,使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联系密切[5];同时,也建立高度灵敏的网络信息服务,把现代通信技术普及到乡村的各个角落,实现城乡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城乡空间以及人口、经济的融合.

e.城乡人口流动的高度通畅.我国以往的城乡二元结构户籍模式作为一种封闭的、限制性的户口管理方式,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国家工业化进程起了重要作用,但它阻碍了城乡合理的、必要的人口迁移与流动.而人口流动通过对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以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提高宏观经济运行效益;从长远来看,它还可以缩小城乡差别、扩大社会交往、增强社会活力,促进乡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发展.因此,要尽快进行全面的、实质性的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允许农民向县城以上的城市转移,实现城乡人口流动的高度畅通.

f.城乡政治文化的平等.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乡村居民都是社会大家庭的成员,都享有平等的政治文化权利.因此,要尽快消除我国工业化初期所形成的城乡社会分化及伴生的城乡对立状态,建立公平合理的城乡关系,通过各种社会扶助活动和义务教育渠道,培养乡村居民参与社会活动的素质与能力,尽快消除城乡居民在参与政府决策方面的差别.要使乡村居民从“乡下人”的阴影中走出来,真正认识到自己在社会大家庭中的地位与作用,并真正融入社会大家庭.此外,还要大力保护和继承广大乡村地区的优良传统文化,以保持其发展的延续性.

g.城乡生活水平的共同提高.促进乡村生活方式与生活状态的不断改善,使乡村基本达到城市生活状态且共同提高,也是城乡一体化的目标之一.它主要表现为:乡村居民在收入水平与就业机会方面达到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程度;乡村居民接受与城市居民相等的教育;享有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医疗保健、劳动保险与社会保障;拥有同样的文化娱乐条件.

3 我国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框架内容

3.1 城乡一体化规划的范围、层次与期限

我国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目的在于改变过去那种就城市论城市和以城市为中心的城乡分割的规划观念,把城乡居民点、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网络作为区域整体来进行统一规划,从城乡全局来协调与解决城乡一体化发展问题.因此,我国城乡一体化规划应该突破地域界限,覆盖城乡所有土地.具体而言,其规划范围应该包括中心城市建成区、郊区以及市行政管辖的广大乡村地区与小城镇,使城乡人口、土地、空间、水源、能源、信息、景观与基础设施等城乡资源实现合理配置与控制保护.为此,其规划层次当属宏观或中观层次.

与此同时,作为一项长期的政策性工作,它可以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或以单个或多个城市为核心的城市经济区规划或城市郊区规划范畴(可以作为专项规划单列).城市总体规划及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城乡一体化规划要求,城乡一体化规划也要与总体规划同步进行,以便及时反馈彼此的要求.城乡一体化规划在规划期限上不同于城市总体规划,它是对未来长时期一体化发展的目标战略规划及原则性指导,因此,它有发展时序,但没有具体年限,既可以和城市总体规划同时修编,又可根据动态需要因时修编.

此外,它与城市经济区规划(一种按经济区域属性分类的区域规划)的区别,除了它的规划范围

通常小于城市经济区(可能等于以单个城市为核心的城市经济区)以外,其目标追求也有所不同,城乡一体化规划还特别关注城乡政治文化的平等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共同提高.它与郊区规划的区别也有一些类似,郊区规划所追求的是其与市区的双向互补和互为依存的关系,通常建立在农副产品、生态环境、土地空间等方面为市区所提供的支持,两者的差别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把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目标及相关内容纳入城市郊区规划,则可以大大弥补当前城市郊区规划之不足.

3.2 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目标与原则

作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城乡一体化规划,理应以前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体系为目标,尽管不一定能全面实现,但如下规划原则仍应注意.

a.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可持续发展是涉及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和谐文明的新的发展观.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城乡一体化规划应保持规划结构的弹性和灵活性,使城乡土地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和最大可能的节约,并加强城乡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城乡基础设施的协调发展,延续和发展优秀的乡土文化,避免城乡社会空间的分割与对立,使城乡物质环境与社会环境持续、有序且协调发展,并实现良性循环.

b.共同进步的原则.即充分重视乡村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跳出传统的以城市为中心的发展模式,树立城乡共同进步的发展观,确立城乡在区域经济社会中的平等地位,建立各具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促进城乡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c.长期性、整体性与地域性的原则.即立足于长期渐进的发展,注重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避免短期行为,注重各城乡地域的特性和差异性,因地制宜地提出城乡物质环境建设的整体框架.

d.动态性与可操作性的原则.即根据动态需要不断进行结构调整,同时采用系统方法区分轻重缓急,着重研究经过选择的关键问题,以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3.3 城乡一体化规划的任务与内容

鉴于当前城乡规划的重点仍在于物质环境建设规划以及规划人员的精力和知识面的局限,作者拟从城乡物质环境建设角度选取下述可操作的主要规划内容.

a.城乡规划结构.积极调整城乡布局形态,形成多层次、多节点、网络状、连续式、疏密相间的、相互渗透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区域综合体.其中,各城镇可作为大小不等的“点”,各种交通轴线、林带水系、电力电信走廊可作为“线”,而广大的乡村地区则为“面”.

b.城乡用地布局.在明确城乡功能结构与发展方向的基础上,把县、市域所有建设用地和不可建设用地进行统一的区分和原则性的布局,使城乡土地得到合理的利用和最大的节约,真正体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建设用地中,着重进行各级城镇及开发区的用地布局,应将所有的用地规划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调整,确定合理的人口密度和用地强度.要在全面统筹的基础上,通过用地布局积极引导与宏观调控城乡经济发展的功能定位、行业选择和拓展方向,避免重复建设、无序竞争和区域内耗,同时也防止城市的无限蔓延.

此外,还要相应确定电厂、变电站、高压走廊、大型水厂、污水厂、煤气厂、垃圾填埋场及墓地等区域性市政设施的位置.在不可建设用地中,又可分出永久不可建设用地(包括所有的一级保护高产农田、生态绿地、水源地、隔离绿带、防护林地、风景林地、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农田水利建设用地等)和规划期内的不可建设用地(一般农业区,含二级保护农田、菜地、副食品基地、林地、园地、水产基地等),在重点保护前者的同时作好后者的保护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

c.城乡交通体系、基础设施及防灾抗灾规划.在城乡一体化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交通体系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它强化了城乡间的分工与协作关系,促进了城乡空间网络的发展,使城乡一体化结构形态得以完善.城乡交通体系主要包括公路、水运及铁路,其中与城乡一体化关系最直接的是公路网络,它可分为联系中心城市与各城镇的干线公路、连接各城镇间的支线公路以及村级路网等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相结合,构成多层次的有机高效的公路路网,可大大便利城乡居民的工作与生活出行.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是加快城乡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的关键,它包括城乡联网供水(建立村级管网,将自来水分送到各村),污水相对集中、分片处理(每镇或几个镇建一个污水处理厂,经兼村并点后的乡村居民点可建立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镇一变,一村一线”的供电网路,杆线电缆到村的电讯网络,水利工程以及学校、公园、运动场等设施建设[6].这样,按城乡一体化原则统一规划、分期建设、逐步联网,既能避免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又可避免设施不配套或分布不均匀的状况.深入研究城乡各种致灾因素,合理规划城乡生活空间,建立城乡防灾体系,通过一定的工程措施,提高城乡抗御灾害的能力,尽量减少灾害损失.

d.城乡环境保护与景观生态规划.环境污染是影响未来城乡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因此,在当前,第一,要根据城乡环境的合理容量制定污染物排放指标,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第二,要优化城乡工业用地布局,把同类污染源集中到同一工业小区进行集中整治,或通过调整产业结构限制排污大、能耗多的企业发展,使城乡企业向高效、低耗、无污染方向发展;第三,为防止各级城镇出现失去控制的、摊大饼式的用地蔓延现象,要制定合理的绿色空间指标,严格保护和大力建设城区周围的环状或楔形生态绿地,并使其与城区内的绿地相互融通,共同形成完整的城乡绿色开敞空间系统;第四,开展农业景观建设,在保护山林水体的同时,充分利用山坡洼地、路网水系进行普遍的大地绿化和林网化,使多样化的农业景观既作为农业生产的前提条件而发挥生态效益,同时也成为重要的城乡旅游观光、休闲度假资源.

e.兼村并点规划.村庄兼并是我国农业集约化、乡村城市化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力手段.因此,要按照既有超前意识,又因地制宜、节约用地的原则,选择一批交通方便,靠近区域基础设施网络且具有较好发展条件的中心村,兼并其周围零散的自然村落,以彻底扭转目前我国乡村居民点密度大而规模小、土地浪费严重、服务对象分散、现代化程度不高的局面,为乡村城镇化发展奠定基础.

城乡一体化目标的实现,离不开行政管理、经济手段、政策体系等调控机制的作用.因此,城乡一体化规划还要注重关于体制改革、政策法规、财税金融、宏观管理、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发展时序等一系列问题的研究,特别是要加强关于动力因素、发展时序和资金投入等问题的研究,并提出合乎实际的规划实施建议.

参考文献

[1]张小林.乡村概念辨析[J].地理学报,1998,(4):52-55.

[2]陆学艺等.社会结构的变迁[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3]杨荣南.关于城乡一体化的几个问题[J].城市规划,1997,(5):41-43.

[4]薛德升等.有关乡村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等几个概念的辨析[J].城市问题,1998,(1):2-4.

篇2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简述我国农业生产在城市化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如何通过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实现农业人口减少而粮食产量和产值保持增长的奇迹,对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的资源互补,经济互惠关系进行分析,从而把具有地理和行政区划特征的城市和乡村的一体化问题与产业一体化对应起来,提出产业一体化是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根本途径,制度创新是推进产业一体化,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的基础。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 产业一体化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现象从单一的农村城市化或农村城镇化,逐渐转变为更有组织、更大规模的以城市圈或都市圈为特征的区域经济的集群发展模式。一个多年前就被提出的城乡一体化概念,因为城市圈产业发展的需要而与产业一体化产生了交叉,这一交叉是怎样产生的,又将怎样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变革呢?

城市化、一体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涵义

城市化现象是在上世纪中期以后首先出现在发达国家的一种具有地理区划特征的社会学现象,指的是人口、技术、资本、资源等向一个较小的范围迅速集合,形成一个高度集中的城市,以减少生产过程中社会劳动时间的浪费,提高经济效益的现象。这里的城市指的是如纽约、伦敦、东京、巴黎等经济高度发达,人口高度集中的大都市。随着世界经济体系多元化发展趋势的不断加强,一些非农业的、人口相对集中、经济并不发达的城市也开始呈现城市化的特征。以便利居民生活和商品交换为目的的聚集愈显发达起来,这种城市更多的是指“城镇”,例如我国的义乌就是这种类型。

城市是以工业化为主要生产手段,拥有大规模、成熟、专业的交易市场的地方,而乡村,虽然也存在着少量的简单加工作坊和小规模的交易行为,却是以农产品生产为显著特征的地方。如果撇开农村和城市的地理特征,而仅仅从农村和城市主要的产业类型来划分,则可以将农村看作是第一产业聚集地,而城市则是第二、三产业聚集地。由此看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实现城市和乡村(农村)产业层面的一体化。

从概念的产生看,“一体化”最初是应用在企业发展的研究中,指的是企业利用社会化生产链中的直接关系,扩大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实现供、产、销联合的战略。一体化战略通常有纵、横两个向量。经济学上,沿产业链占据若干环节的业务布局叫做纵向一体化。同行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而有序组织的规模化生产则是横向一体化的表现。无论是横向还是纵向一体化战略的应用,目的都是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随着经济学研究的深入和研究范围的不断扩大,一体化的概念也不断转借和扩展。在应用技术领域,一体化概念得到了很好发挥,芯片和集成技术的不断创新就是一体化概念发挥的集中体现。而同时,经济学、社会学、规划学等多个学科范畴的一体化理论也不断创新,经济一体化、区域一体化、货币一体化、城乡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市场一体化、基建一体化等概念层出不穷。

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涵义

城乡一体化的概念并不是简单重提,而是有了更加具体和深入的涵义。首先,从概念本身的表述来看,“城乡一体化”的概念表述是“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从增加的“经济社会”四个字就能清晰地展现,新的城乡一体化的目标不是简单地将城市和农村统一职能,把农村发展成为具有工业化生产性质和商品交易繁荣的城市。一体化的首要目标是在经济关系上实现城市工业化和乡村农业化生产的互补,而实现这种互补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城市和乡村的社会生活同质,也就是共同富裕,共同发展。

如此看来,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至少有两个阶段:经济一体化阶段和社会一体化阶段。由于经济生活是社会生活的主要组成部分,社会生活不可能脱离经济生活独立存在,而经济生活也绝不是社会生活的唯一内容,它同时还与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发生着千丝万缕的复杂联系,所以,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一体化阶段注定不能分割,必然是紧密关联的。经济的一体化需要有社会的统筹规划作为基础,需要有政策和法律的支持作为保障;而社会的一体化需要巨大的经济需求作为动力,借助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的均衡配置来实现。也就是说,城乡经济社会的一体化是经济一体化和社会一体化互为因果的一个总的过程。我们可以先从城乡经济一体化和城乡社会一体化两个角度分别考察城乡一体化的实现过程。

城乡经济一体化的新形式

传统上,我国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一直占总人口的绝大多数。根据建国以后5次人口普查的结果和国家统计局的2005、2008年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所做的曲线图(见图1)显示,虽然农村人口的绝对数量始终超过城镇人口,但自1980年以后城镇人口比例不断上升,而农村人口比例持续下降。2008年,我国城镇人口已经接近总人口数量的46%,如果考虑到上世纪80年代以后,大量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形成的民工潮,造成了由于流动人口数量难于准确统计而出现的统计出入,则农村实际务农的人数会大大少于农村户籍统计数据。即占人口54%的农村人口并未全都从事农业生产。按照几年前某些农村2/3人口进城务工的情况来看,我们可以保守地认为有至少1/3的农村人口是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的,那么第一产业的实际务工人员应该不会超过人口总数的36%,即不会超过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统计的农业人口总数。

与农业人口绝对数量的下降相反,我国的农产品产量和农业产值不仅没有下降,反而极大提升。这是因为农产品产量的上升得益于农业科技的进步。但这一答案无法解释农业人口减少和农业产值增加的关系。

为什么农业人口大幅下降而农业产量和产值还继续上升呢?根据对我国粮食产量逐年数据进行的分析显示,虽然粮食产量存在3~4年的短周期波动,但自1949年以来,粮食产量不断上升,特别是党的以后,粮食产量屡创新高。1978年国家大幅度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刺激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粮食年产量达到了30477万吨,实现了粮食产量历史性的跨越。1984年,中国粮食产量再次跨越历史,达到40732万吨。这次粮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农村推行的,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赋予了农民生产的自以及剩余产品的支配权,再次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从1985年到1989年,由于前期农产品显著增加导致的产粮过剩,和特区开放导致的第一次民工潮,对农业产生了不利影响,粮食产量一直处于倒退和徘徊的境地,直到1990年才再次实现飞跃,而这之后,连续十年的粮食产量和质量都有明显提升。虽然2000年以后,由于国际粮价的持续低迷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打击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促使更多农村人口外流,但我国的粮食产量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上。

1990年到2009年的这20年可以划分成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的粮食产量增加主要得益于化肥和农药在粮食生产过程中的投入。但自从我国进入WTO、以及欧盟等经济体严格执行农药残留最高限量标准之后,化肥、农药等投入在粮食增产和增值的过程中日益失去作用。粮食产量的增长受粮食单产、播种面积等非耕地总量因素的影响日益明显。以袁隆平主持的杂交水稻为代表的良种繁育技术对粮食单产的显著增加有着决定性的贡献,而近年来各地出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也是继家庭联产承包制度之后一次大胆的农村体制创新。它从根本上形成了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升农业经济质量的重要条件。所以,农业人口减少而农业产量和产值增加的真正原因可以归纳为农业生产的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双重结果。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简单地说就是将农业生产的过程分解成具体且独立的组成部分,由各专业工作队伍协作完成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全过程。从产业发展的战略角度而言,这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正是农业产业一体化向纵横两个方向拓展的具体表现。而农业机械化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将农业一体化的触角伸向了第二产业,在产业分解和融合的现实中将人为隔离的农业和工业联系起来,提出了农业和工业乃至服务业一体化的新要求,而这正是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具体要求。

城乡社会一体化的任务

虽然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呈现出迅速扩张的局面,但许多困难仍然影响着这种体制创新基础的稳固、困扰着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扩大。总体而言,困难突出地表现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制度保障不到位,思想认识混乱,管理和经营缺乏科学指导。这些问题,直接导致生产秩序混乱,合作组织成员权益得不到保障,效益难以提升。解决这些问题的迫切要求,对行政管理和法律法规的改进形成了强大的推动力,经济体制的创新已经走到必须向制度创新阶段推进的地步。而制度创新的目标正是城乡社会一体化。

城乡社会一体化根本而言是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扫除机制体制障碍,通过资源的流动和福利的均衡实现社会的和谐进步。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城乡有别的户籍管理、劳动用工和社会福利制度的不同,城市无论在经济还是文化生活上都远较乡村为好。对更好的生活条件的憧憬导致乡村人口大量外流,城市基础设施和资源压力乃至社会不安定因素与日俱增。反过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又侵占和破坏了大量的农用耕地,使农业陷于人力和土地资源双流失的境地。2007年,爆发全球性粮食危机之后,中国参与国际粮食贸易,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都对国际粮价产生重大影响,所以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一跃成为全世界关注的重要议题。我国农业的稳定,不仅是自身战略安全的需要,也是对国际粮食安全的贡献。从经济运作方式而言,我国农业稳定的出路已经摆在眼前,但还缺乏对农业与工业资源互补,以及农业与服务业资源流通的体制支持。

结论

通过产业一体化的改造,实现农业、工业、商业、物流、教育、科研、信息等产业的协作和互惠,完全有可能使生产力快速发展。我国城乡经济一体化已经初现端倪,城乡社会一体化正亟待推进。只有变体制障碍为体制基础,充分融合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的成果,才能尽快通过城乡经济社会的一体化改造,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和谐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封志明.中国未来人口发展的粮食安全与耕地保障.人口研究,2007,31(2)

篇3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有效途径

解决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是解决人的问题,如何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解决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问题是我们思考问题的根本和主要立足点。因此,新城镇化进程要以人为核心,以提高公民素质为目标,这需要更好更快地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

一、“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概念理解

1.新型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则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新”就是要由过去片面注重追求城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改变为以提升城市的文化、公共服务等内涵为中心,真正使我们的城镇成为具有较高品质的适宜人居之所。

2.城乡一体化

城乡一体换是中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就是要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村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综合研究,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体化,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让农民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和实惠,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新城镇化进程中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的意义

首先,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有助于加快新城镇化进程,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必要性研究,新城镇化进程中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的有效途径和策略为实现教育一体化和教育公平提供理论基础。其次,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的实现,有助于我国在城乡教育公平和教育均等方面的发展,为真正实现教育公平、教育均衡奠定基础。最后,通过系统研究,可以为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提供思路和指导,促使城乡教育和谐发展。通过对辽宁省城乡一体化进行实证分析,对今后统筹辽宁城乡发展,缩小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顺利实现城乡一体化具有重要的实践参考价值。把握城乡教育一体化的规律,驾驳发展趋势,对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教育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新城镇化进程中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的有效途径

1.新城镇化进程中牢固树立城乡义务教育整体发展理念

新城镇化以实现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因此,义务教育要整体发展,把握当前义务教育发展的速度与规模,处理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复杂关系,正确对待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少数人利益与多数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确保城乡义务教育的公平发展。

2.新城镇化进程中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城乡教育一体化要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关键是学校均衡,学校均衡的关键是教师均衡。可以采取选派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建立县域内教师城乡岗位定期交流制度、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等措施推进教师城乡交流,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

3.新城镇化进程中从财力上确保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公平发展

篇4

1问题的提出

近一、二十年来,我国规划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受到重视,而且,随着发展的需求,规划系统不断地补充与完善,业已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体系。

据现阶段规划体系来看,即有宏观,又有微观,两者之间又存在中观的系统。既有综合性,又有专业性,这些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规划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内起着重要的作用。

但综观规划层次体系,可以看出,还有一定地域范围内规划没有纳入进去。或者说是没有明确地纳入进去,这便是实践中可以看到的矛盾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地域(地带)。广义上看,我国8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聚落,20%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城镇)聚落。而城市(城镇)与乡村的交融地带便客观上产生了一种特定涵义上的“城乡结合部”,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

实现国家的城市化(或城镇化)的快速增长必须重视城乡结合地带的有序控制和科学规划,变无序的混乱、自发状态为有序的合理组织状态。

2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涵与外延

内涵与外延是刻画概念的两个方面,内涵是本质,外延是范围。城乡一体化是针对城乡结合部,即城乡交融或城乡连接的地带。这是一个带有较为模糊性的地域范围,它是冲破行政界限而因城与乡内在的联系形成的模糊地域(地带)。因而它的外延也必然是不确定的,确定的是内部关联度较强的分野。因此,城乡结合部,既不同于城市总体规划的郊区规划范畴,因为郊区规划是被动式的辅规划;也不同于乡村规划,因为乡村规划面对的对象是乡村内部地域。按照区域规划的某些理论,也很难明确地解决城乡结合部的具体问题。如人口布局,劳动力布局,流动人口管理,产业布局,交通设施,仓储设施等方面。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因各种流动的不断加强,承担这些流动的载体建设客观上要求科学预测与规划。

我们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概念拟定为:对城乡结合部具有一定内在关联的城乡交融地域上各种物质与精神要素进行的系统安排。

这是基于以下的认识所给出的:

2.1城乡结合部是一种客观存在。

2.2城乡结合部是一种可以用空间来刻画的地域范围。

2.3城乡结合部是打破行政界限,并因城市与乡村的本质性内在联系而形成的。因此,地域范围是一种模糊性的。

2.4城乡结合部不是城市部分与乡村部分的简单叠加,而是有机地统一在一起的空间范围。

2.5城乡结合部既可以是一定地域,又可以是一个地带,也可以是其它形态,这要看反映城乡结合的关联度依据是如何界定的。

2.6城乡结合部既然是一种空间范围,相应也便有了各种物质载体,也有一些诸如文化等领域的精神载体。因此,同样需要用系统学的原理与方法作为理论指导。

2.7城乡一体化归根结底是一种较为独特的规划形式。它与其它各类规划应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纳入规划法律体系之中。

3过去处理城乡结合部问题的途径与弊端的总结反思过去种种规划类型,可以得出一些基本的认识。

3.1认识之一

一般而言,区域规划是对一定地区范围内进行科技、经济、资源、社会、基础设施协调发展的总体规划。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对城乡结合部地区(或地带)进行专题研究。如果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纳入进去就会对区域规划的内容起到补充完善的作用。

3.2认识之二

对各级城镇体系规划而言,如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是依照行政区划的体制而划定地域范围,也未针对城乡结合部地区(地带)作以明确性的展开研究。

3.3认识之三

既然过去的规划序列层次缺乏这一现实及长远来看都非常重要的规划类型。那么给予城乡一体化规划明确的地位便是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的时候了。

3.4认识之四

如果不将城乡一体化规划成为独立的研究课题,则不利于规划的完整与系统性的建立。造成实践中的规划空白点的产生及矛盾的解决滞后等问题。

上述四点认识在笔者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中感受颇深。

九十年代初期我们在黑龙江省讷河市、甘南县、延寿县、五常市等地参编市县域城镇体系和总体规划过程中,即感受到城乡结合部的一些矛盾无法用城镇体系规划或总体规划中的郊区规划来解决。

一般而言,传统及现实规划中城镇体系规划是针对市县域内各种聚落群体的空间组织部署。但实际应用上仅侧重在对市县域集政治、经济、文化等中心为一体的市区(或县城)的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的宏观论证与规划。而对近郊卫星镇并未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再如总体规划中的郊区规划,只是以服务于市区(或县域)为主要任务的,而没有以“融合”、

“一体”的角度刻画城乡结合部的深刻内涵与外延。对于绝大多数的城乡结合部,都存在着诸如:

人口流动与管理,产业布局确定,发展方向定位性的预测,基础设施的需求量等诸多的问题,而且与传统行政意义上的区域规划,其更具有活跃、动态、变动等因素。在规划的宏观安排上及战略的选择上具有极大的变化特点。为此,如不进行总体上的科学合理部署,一方面可能产生滞后的结果,另一方面可能产生阻碍城区的进一步发展或影响市区(县城)的发展。同时,对农村地域的推动也将不利。

可以预见,城乡结合部的区域类型在国家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必以其强大的活力而为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发挥重大的作用。我们应该及时的并有效地给以足够的重视,并及早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4城乡一体化规划在规划序列中地位的认识

城乡一体化规划由于其规划的对象与一般的规划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因此,它作为一门独立的专项规划是明确的。但共性的存在又使其必须在规划序列中占有一定的位置。

首先,它的规划对象是一种区域(地域)。这就决定了它属于一种区域规划的类型。但又由于规划对象的范围确定性差的特点。在界定规划对象(即一定范围内的区域)时,首先要做的工作便是界定规划对象的范围,这需要引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做前导性工作。因此,它就不同于行政意义上的省域、市域、县域、镇域、乡域等区域规划,也不等同于因自然因素所制定的某些江河流域专题规划。因此,也决定了该项规划的先决条件是划定城乡结合部的范围,因此,与传统规划程序有别。

其次,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各种物质与精神因素与广义上的区域规划总体上一致,但由于该区域的要素流动性较强,是一个各项要素均活跃的区域,因此,它应该在理论指导和方法论指导方面有自身的需求。这可以进一步地探索与研究。

再次,基于上述两方面的认识,可以设想,城乡一体化规划应该说是一种区域规划的变种。因此,它便应属于区域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

5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理论基础

任何一门学科的确立都必须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做后盾,才能不断地发展与完善。本文仅就城乡一体化规划前述的内容根据长期实践的认识加以理论框架的建构,以期对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正确发展能有所启示与指导。

5.1根基性理论

由于城乡一体化概念的确立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理论走向二十一世纪时提出的,相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又再次赋予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内涵。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便是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根基性理论。

5.2基础性理论

由于城乡一体化规划是区域规划的一个变种,因此,区域规划理论的某些原理与方法便是它所应遵循的基础性理论。

5.3方法学理论

由于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对象是一个有特色的开放的地域系统,因此,系统学理论必须引入。运用系统工程理论的原理和方法研究城乡结合部区域的总体部署,是唯一解决这一特定地域上存在各种问题的一把钥匙。

5.4技术学理论

因为城乡一体化的概念是冲破现行的行政体制界限的,所以在进行各种要素的配置上须综观城市与乡村两大地域的特征。在布局规划上更应注重与城市规划、城镇规划、乡村规划步调一致。

5.5相关性理论

由于城乡结合部的位置处在城乡交叉地带,具有或向城市,或向农村过渡的两个方向。因此,

诸如,边缘学理论,交叉学理论、门槛理论,社会学理论,经济学理论,技术学理论都应该成为指导规划实践的理论。

6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容和方法的初步探讨

6.1规划内容

规划范围的界定、规划的依据、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的期限、规划所采用的理论与技术方法简介、城乡结合部的现状调查及研究、城乡结合的宏观区域环境分析、城乡结合部的总体发展战略、城乡一体化规划一经济发展规划、社会发展规划、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综合规划、居民点体系规划(等级规模结构规划、职能分工结构规划、空间地域结构规划)、措施的操作建议、可行性的分析与研究。

城乡结合部的宏观区位分析图、城乡结合部的规划范围界定图、城乡结合部区域现状评价图、

城乡结合部发展方向方案图、城乡一体化规划总图、城乡一体化规划专项规划图、(经济(产业)发展与布局图、人口和劳动力发展与布局图、环境评价及控制图、资源可持续利用意向图、居民点(聚落)体系规划图、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布局图)。

篇5

内涵与外延是刻画概念的两个方面。内涵是本质,外延是范围。城乡一体化是针对城乡结合部,即城乡交融或城乡连接的地带。这是一个带有较为模糊性的地域范围,它是冲破行政界限而因城与乡内在的联系形成的模糊地域(地带)。因而它的外延也必然是不确定的,确定的是内部关联度较强的分野。因此,城乡结合部,既不同于城市总体规划的郊区规划范畴,因为郊区规划是被动式的辅规划;也不同于乡村规划,因为乡村规划面对的对象是乡村内部地域。按照区域规划的某些理论,也很难明确地解决城乡结合部的具体问题。如人口布局,劳动力布局,流动人口管理,产业布局,交通设施,仓储设施等方面。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因各种流动的不断加强,承担这些流动的载体建设客观上要求科学预测与规划。

我们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概念拟定为:对城乡结合部具有一定内在关联的城乡交融地域上各种物质与精神要素进行系统安排称之为城乡一体化规划。

这是基于以下的认识所给出的:

(一)、城乡结合部是一种客观存在。

(二)、城乡结合部是一种可以用空间来刻画的地域范围。

(三)城乡结合部是打破行政界限,并因城市与乡村的本质性内在联系而形成的。因此,地域范围是一种模糊性的。

(四)城乡结合部不是城市部分与乡村部分的简单叠加,而是有机地统一在一起的空间范围。

(五)城乡结合部既可以是一定地域,又可以是一个地带,也可以是其它形态,这要看反映城乡结合的关联度依据是如何界定的。

(六)城乡结合部既然是一种空间范围,相应也便有了各种物质载体,也有一些诸如文化等领域的精神载体。因此,同样需要用系统学的原理与方法作为理论指导。

(七)城乡一体化归根结底是一种较为独特的规划形式。它与其它各类规划应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纳入规划法律体系之中。

二、问题的提出

近一、二十年来,我国规划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得以重视,在自身行业的发展中已日益形成了庞大的独特体系。而且,随着发展的需求,规划系统不断地补充与完善,业已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体系。

据现阶段规划体系来看,即有宏观,又有微观,两者之间又存在中观的系统。既有综合性,又有专业性;这些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规划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内起着重要的作用。

但综观规划层次体系,(见表1)可以看出,还有一定地域范围内规划没有纳入进去。或者说是没有明确地纳入进去,这便是实践中可以看到的突出性矛盾问题较多的城乡结合部地域(地带)。广义上看,我国8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聚落,20%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城镇)聚落。而城市(城镇)与乡村的交融地带便客观上产生了一种特定涵义上的“城乡结合部”,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

实现国家的城市化(或城镇化)的快速增长必须重视城乡结合地带的有序控制和科学规划,变无序的混乱、自发状态为有序的合理组织状态。

笔者在近十余年规划实践中,参加了区域、市域、县域、镇域、乡域等规划以及各类课题的研究,深感城乡结合部是最具有活力、但矛盾又比较突出,亟需作为一项专题性、独立性的规划类型给以确定。本文试就城乡结合部规划的一些重要的原则性问题进行探索,希同仁位给以斧正。

三、过去处理城乡结合部问题的途径与弊端的总结

反思过去种种规划类型,可以得出一些基本的认识。

(一)认识之一

一般而言,区域规划是对一定地区范围内进行科技、经济、资源、社会、基础设施协调发展的总体规划。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对城乡结合部地区(或地带)进行专题研究。如果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纳入进去就会对区域规划的内容起到补充完善的作用。

(二)认识之二

对各级城镇体系规划而言,如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是依照行政区划的体制而划定地域范围,也未针对城乡结合部地区(地带)作以明确性的展开研究。

(三)认识之三

既然过去的规划序列层次缺乏这一现实及长远来看都非常重要的规划类型。那么给予城乡一体化规划明确的地位便是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的时候了。

(四)认识之四

如果不将城乡一体化规划成为独立的研究课题,则不利于规划的完整与系统性的建立。造成实践中的规划空白点产生及矛盾的解决滞后等问题会更加突出。

上述四点认识在笔者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中感受最深。

九十年代初期我们在黑龙江省讷河市、甘南县、延寿县、五常市等地参编市县域城镇体系和总体规划过程中,即感受到城乡结合部的一些矛盾无法用城镇体系规划或总体规划中的郊区规划来解决。

一般而言,传统及现实规划中城镇体系规划是针对市县域内各种聚落群体的空间组织部署。但实际应用上仅侧重在对市县域集政治、经济、文化等中心为一体的市区(或县城)的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的宏观论证与规划。而对近郊卫星镇并未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再如总体规划中的郊区规划,只是以服务于市区(或县域)为主要任务的,而没有以“融合”、“一体”的角度刻画城乡结合部的深刻内涵与外延。对于绝大多数的城乡结合部,都存在着诸如:人口流动与管理,产业布局确定,发展方向定位性的预测,基础设施的需求量等诸多的问题,而且与传统行政意义上的区域规划,其更具有活跃、动态、变动等因素。在规划的宏观安排上及战略的选择上具有极大的变化特点。为此,如不进行总体上的科学合理部署,一方面可能产生滞后的结果,另一方面可能产生阻碍城区的进一步发展或影响市区(县城)的发展。同时,对农村地域的推动也将不利。

可以预见,城乡结合部的区域类型在国家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必以其强大的活力而为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发挥重大的作用。我们应该及时的并有效地给以足够的重视,并及早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四、城乡一体化规划在规划序列中地位的认识

城乡一体化规划由于其规划的对象与一般的规划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因此,它作为一门独立的专项规划是明确的。但共性的存在又使其必须在规划序列中占有一定的位置。

首先,它的规划对象是一种区域(地域)。这就决定了它属于一种区域规划的类型。但又由于规划对象的范围确定性差,而模糊性强的特点。在界定规划对象(即一定范围内的区域)时,首先要做的工作便是界定规划对象的范围,这需要引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做前导性工作。因此,它就不同于行政意义上的省域、市域、县域、镇域、乡域等区域规划,也不等同于因自然因素所制定的某些江河流域专题规划。因此,也决定了该项规划的先决条件是划定城乡结合部的范围,因此,与传统规划程序有别。

其次,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各种物质与精神因素与广义上的区域规划总体上一致,但由于该区域的要素流动性较强,是一个各项要素均活跃的区域,因此,它应该在理论指导和方法论指导方面有自身的需求。这可以进一步地探索与研究。

再次,基于上述两方面的认识,可以设想,城乡一体化规划应该说是一种区域规划的变种。因此,它便应属于区域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

五、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理论基础

任何一门学科的确立都必须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做后盾,才能不断地发展与应用。本文仅就城乡一体化规划前述的内容根据长期实践的认识加以理论框架的建构,以期对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正确发展能有所遵循与指导。

(一)根基性理论:由于城乡一体化概念的确立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理论走向二十一世纪时提出的,相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又再次赋予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内涵。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便是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根基性理论。

(二)基础性理论:由于城乡一体化规划是区域规划的一个变种,因此,区域规划理论的某些原理与方法便是它所应遵循的。

(三)方法学理论:由于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对象是一个有特色的开放的地域系统,因此,系统学理论必须引入,运用系统工程理论的原理和方法对城乡结合部区域的总体部署,是唯一解决地域上存在各种问题的一把钥匙。

(四)技术学理论:因为城乡一体化的概念是冲破现行的行政体制界限的。所以,在进行各种要素的配置上须综观城市与乡村两大地域的特征,一定意义上,肩负双重的协调性的任务。它应该着重发展意义上的规划、在布局规划上更应注重与城市规划、城镇规划、乡村规划步调一致。

(五)相关性理论:由于城乡结合部的位置处在城乡交叉地带,是同一种地带或向城市,或向农村过渡的两个方向性的战略研究。因此,诸如,边缘学理论,交叉学理论、门槛理论,社会学理论,经济学理论,技术学理论都应该成为指导规划实践的理论。

六、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容和方法的初步探讨

(一)规划内容:规划范围的界定、规划的依据、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的期限、规划所采用的理论与技术方法简介、城乡结合部的现状调查及研究、城乡结合的宏观区域环境分析、城乡结合部的总体发展战略、城乡一体化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社会发展规划、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综合规划、居民点体系规划(等级规模结构规划、职能分工结构规划、空间地域结构规划)、措施的操作建议、可行性的分析与研究)。

城乡结合部的宏观区位分析图、城乡结合部的规划范围界定图、城乡结合部区域现状评价图、城乡结合部发展方向方案图、城乡一体化规划总图、城乡一体化规划专项规划图、(经济(产业)发展与布局图、人口和劳动力发展与布局图、环境评价及控制图、资源可持续利用意向图、居民点(聚落)体系规划图、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布局图)。

(二)规划方法:在系统分析总原则下采取: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定位分析、定时分析。

并严格做到以下七个方面的结合:

(纵向与横向、定性与定量、定位与模糊、近期与远期、宏观与微观、现实与理想、总体与阶段)。

参考文献

1、《经济地理》1997年第17卷第4期

2、《城市规划》1998年第1期

3、《城市规划》1997年第4期

4、《城市规划管理概况》刘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