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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规知识培训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7 09:59:1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卫生法规知识培训,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卫生法规知识培训

篇1

抓好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对广大餐饮、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化妆品、医疗机构、有毒有害生产企业等行业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非常重要,通过培训可使他们学法、懂法,从而达到守法的目的。针对目前卫生法律、法规众多,靠广大被监督单位人员自学已不能满足卫生监督部门的管理需要和社会效益的需求。对被监督管理单位负责人和全体从业人员由卫生监督部门每年进行集中培训其社会效果反响良好。通过培训,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文明经营意识大大增强,违法经营案件逐步减少,案件查处自动履行办结率明显提高,经营活动进一步得到规范,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 改进观念,增强信心,提高对学习培训重要性的认识

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是卫生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途径。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加强卫生监督管理的要求,所有相关从业人员都必须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知识培训,这是从事有关行业工作的必备条件之一。通过培训对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知识进行讲解,使经营单位和经营者了解到,进行在岗人员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知识培训,既是卫生部门的责任,更是企业和服务单位的管理人员的责任。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卫生监督部门主要代表国家行使监督、督促检查的责能,各单位有责任而且是必须做好的一项卫生管理工作。所以对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卫生知识开展集中培训主要对象为各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为做好本单位卫生管理提供必备的知识储备。培训的目的要把管理人员、负责人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具体日常管理中去,同时用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去指导和培训本单位下属的从业人员。根据行业实际,有的集中培训到单位负责人,有的培训到班组长,还有的培训到全体从业人员。其次,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卫生知识,使单位的卫生管理水平提高了,服务的卫生质量档次也上去了,跟上市场发展的步伐和消费趋势都是非常必要的。所以我们通过联系实际,结合卫生知识的讲解,使经营者认识到贯彻卫生法律法规与提高服务档次、水平,提高企业效益是相一致的,引导他们把贯彻卫生法律法规融入日常的自身管理中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参加学习培训,不仅是知识的传递和交流,同时也是监督部门与各行业、各单位之间,行业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情感交流,更是行业单位与单位之间信息和经营交流。

2 服从工作大局,树立四种意识

当前我县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大开发大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各方面协调发展、健康发展是县政府提出的一个奋斗目标,也是当前我县的工作大局。服务行业也要自觉服务,服从整个工作大局,为优化投资环境作贡献。为服务于大局,引导广大经营者自觉树立四种意识。(1)大局意识。服务行业是投资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搞好服务经营不仅要着眼于自身内部经营管理活动搞活,而且要有大局观念,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搞好经济建设大环境。(2)服务意识。服务行业服务为先,提高服务质量是搞好经营基本保证,在这方面,每个单位的经理、负责人都有深切地体会,但同时需要强调的是,既要注重经济效益,更要考虑社会方面的效益。(3)法制意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的经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保护合法经营,反对和取缔违法经营,所以,一定要守法经营,文明服务。要守法经营,首先要通过学法、知法、懂法,才能做到守法。消费者要明白消费,经营者也应该明白赚钱。(4)卫生意识。餐饮服务行业和公共场所目前主要体现大众消费,与群众的健康关系密切,所以一定要有卫生意识。要加强卫生管理并建立落实卫生规章制度,这样才能有效防止疾病的传播,特别是防止食物中毒和职业性中毒的发生。

3 学以致用,落实到行动中去

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学习,卫生监督所的有关人员要认真查看有关资料,认真备课,各单位的经理、负责人也要从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来听课,所以要求一定要认真听讲,认真参与交流,这样才能使花费的时间、精力有价值,有所收获,有所促进。培训以后,首先要求各经营单位要对照学习的内容,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一次卫生管理方面的自查;其次,有的行业单位学习以后还要加强对下属员工、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关的卫生规章、制度不能只挂在墙上,应该让员工了解和掌握。加强卫生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是上级对有关职能部门的要求,也是法律赋予卫生部门的神圣职责。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方面特别是各经营单位自觉做好协作和配合工作。因此要求各单位要自觉、主动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做好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行业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卫生管理水平。

篇2

一、多媒体在中职卫生法律法规教学中的优势

(1)直观形象、感人,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实践教学过程当中,多媒体教学使中职卫生法律法规课教学实现了文字、声音、图像、视频、动画等多种信息一体化,既解决了传统教学中对法律概念、法律责任等内容枯燥乏味的讲授和板书方式的难题,又使教学内容直观形象,生动、感人、有趣,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求知欲望,调动了学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兴趣。

(2)优化课堂结构,提高教学效率。教师可根据中职学生的学习规律和心理特点,精心制作多媒体课件。利用多媒体通过声像等信息传播,明确学习目标,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强化了教学信息,既能节省了大量的板书时间,又能让学生的注意力集中在要求掌握的知识上。同时,通过多媒体技术展示虚拟现实教学,可以快速、高效地完成相关的实践学习,有效解决教学过程在时间、空间等方面的制约,有利于降低教学成本、提高教学效率[1]。

(3)增大教学信息量,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多媒体技术的运用,有利于教师利用网上丰富的教学资源有机地优化组合和编排,建立各种网络学习系统,做到课堂内外一体,让学生根据自己实际自行学习,培养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进取心、自信心等品质,有利于学生潜能的充分开发,让学生掌握更多的课外知识,拓宽了学生的知识面。

(4)师生互动性强,突出学生的主动性。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节省的教学单元时间,结合卫生法律法规课堂教学的特点,依据教学内容、教学目标要求,利用多媒体播放相应经典案例视频,运用讨论、问卷等方式与学生交流商讨,体现了师生的互动性、积极性、主动性。

二、多媒体在中职卫生法律法规教学中的弊端

(1)教师综合素质欠佳,多媒体课件质量不高。从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卫生法律法规课教学是由非法律专业或非医学专业的教师承担,他们缺乏具有医学专业和法律专业复合知识结构,加上很多教师缺乏计算机知识,缺乏对多媒体软件制作课件的能力,而盲目追求多媒体教学,虽然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把教学内容整合成多媒体信息,但也很难保证多媒体课件的技术性、科学性。因此, 多媒体课件质量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卫生法律法规多媒体教学的效果[2]。

(2)课件内容华而不实,舍本逐末。教师为了解决卫生法律法规课学生在学习实体法等内容枯燥乏味的困扰,一味追求多媒体课件新奇感,插入过多的图片和动画等耀眼信息,容易分散学生的注意力, 造成授课内容与图片和动画等信息主次颠倒,影响教学效果。这些都是课件内容华而不实,舍本逐末的具体表现。

(3)学习强度太大,学生难以承受。多媒体教学信息量大并且迅速,但如果教师未能针对中职学生的实际,掌握好节奏,节奏过快,势必加大了学生的学习强度,而许多学生因承受不了太大的学习强度,跟不上多媒体教学进度,课堂学习变得被动地接受授课内容。

三、多媒体在中职卫生法律法规教学中使用应注意的方面

(1)加强教师素质培养,提高多媒体课件制作水平。首先,学校应加强对一线卫生法律法规教师专业素质的培养,创造条件让他们参加法律专业或医学专业的专修、短期培训等学习,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其次,加强教师信息技术特别是多媒体技术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多媒体课件制作水平。最后,在制作多媒体课件时, 加强与信息技术专业人员联系,以保证多媒体课件的技术性、科学性。

篇3

关键词:第三师;卫生监督;存在问题;对策

1卫生监督存在的问题与分析

1.1对卫生监督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首先,党政等相关部门对卫生监督的认识不到位,认为卫生监督仍然是过去的防疫站执法,或者认为是“秀才执法”,没有力度,缺乏现场强制力,缺乏与其他部门的协调能力,更为严重的是仍然把卫生监督执法与医疗卫生机构混为一体,不能单独执法,这样仍然造成“自己的孩子自己管”,务必造成谁也管不好谁。

1.2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参差不齐。目前的卫生执法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与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不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相适应,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

1.2.1卫生行业的执法人员大多来自医疗卫生机构,由于教育体制的原因,医学教育中普遍不设法制课程,因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尽管有一定的业务水平,但法律法规知识的运用及法律意识相对较弱。在实际的卫生行政执法过程中,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运用缺乏熟悉度和合理性,导致卫生行政行为出现失误和偏差。

1.2.2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编制不足。三师监督员编制27人,其中三师师所9人,驻团场一所7人,驻团场二所7人,驻团场三所4人。但三师辖区地域广,各监督单位之间距离都是上百公里甚至几百公里,在整个卫生监督执法检查过程中,需要在路上耗去大量时间,再加上监督场所众多,监督任务繁重,卫生监督力量薄弱。这样明显感觉到监督执法人员严重缺少,增大了全方位开展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难度。

1.2.3执法队伍文化素质不高。三师监督员队伍中国民教育本科生仅两名,其他都是成人教育及中专或大专生。执法人员层次偏低,就存在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情况,有时过分强调执法权威,随意执法,粗暴执法,脏话执法。

1.2.4缺乏全面的考核指标与评价体系。如何考核卫生监督员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完成质量如何,是否达到质量要求,监督员的行为是否规范等缺乏系统、标准的评价体系。

1.3办公条件和执法装备不足。基层卫生监督执法所需的交通工具、取证工具及检验设备等监督执法技术支持系统装备的缺乏和不足,严重影响卫生监督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1.4工作力度不够。存在不作为与乱作为的情况。师及驻团所都存在工作中畏难情况。有“做一天和尚不撞一天钟”的现象,不敢“啃”那些不讲理的监管对象,有时绕着这些对象走;对一些几次下监督意见书的对象没有行政处罚;对有些不属于监管范围的如化妆品、桶装水等进行监管。

1.5被监管对象素质低,监管难度大。第三师为南疆的民族聚居大师,卫生监督管理辖区内被监管对象大多数为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少数民族,大部分人连初中学历都没有,再加上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文化、语言、习俗、卫生习惯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导致在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时常遇到难传达、难沟通的棘手问题。

1.6卫生监督覆盖率低,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监管对象和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不强,工作配合难以到位等,使得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承担的卫生监督工作困难很多,压力很大,卫生监督也处于一种表浅管理、疲于应付的局面,一些卫生法律法规很难全面深入地得到贯彻落实,造成卫生监督覆盖率低,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

2对策

2.1加快和完善卫生执法机构法律法规的立法。当前,卫生改革发展已步入攻坚阶段,许多矛盾、问题比较集中地暴露出来,迫切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完善符合时代要求的卫生法律法规是强化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依据。

2.2规范卫生执法行为

2.2.1大力加强卫生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卫生服务观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的创新。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从基层监督员做起。

2.2.2进一步理顺卫生行政执法关系,实现卫生行政综合执法。一是理顺卫生行政机关与卫生监督所的关系;二是理顺卫生监督与其他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关系;三是理顺师卫生监督所与驻团监督所两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关系;四是要理顺卫生监督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关系。

2.3加强学习培训和教育,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创新培训方式,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培训。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卫生监督员只有加强学习、持续“充电”,才能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各专业科室针对自身监管相对人特点制定相关培训学习计划,在培训内容上兼顾专业技能的提高与部门文化、团队精神的培养,实现培训内容的多元化。

2.4加强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教育,彻底解放思想改变观念,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观念和依法行政的意识。

2.5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提高执法服务能力。通过举办监督员培训班、应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演练、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监督员业务知识竞赛、案例研讨及模拟演练、外请专家授课及外出进修学习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

2.6加强被监督单位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增强自觉守法意识。

2.7加强宣传,形成社会监督和高压严打氛围。充分发挥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作用,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进行各种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大不守法经营行为的曝光力度。

2.8编制、办公条件、执法装备政府要按现定予以配备及投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人、财、物是必不可少的,任何一项的欠缺,都会成为影响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的绊脚石。因此,基层政府应该充分保证卫生监督的人员编制、经费、配置交通工具、检验检测设备等。首先,国家及兵团予以喀什南疆政策支持;其次当地政府部门该投入的也要投入,这样才能有效保证卫生执法。

2.9加大监管力度,勇于担当。在监管过程中,增加监管频次,做到有的放矢,敢于啃硬骨头,勇于承担责任,对于难管的监管对象联系多部门协同执法,树立正、反面“典型”,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在群众中的影响和震慑力,每次开展专项行动或季度检查之前,提前做好各种“功课”,争取每次行动都能取得一定的成效。

篇4

地区人大工委:

根据阿人办电[2003]10号电报通知精神,我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于本月中旬对本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执法检点是检查《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以来贯彻执行情况,尤其是在防治非典性肺炎时期,医疗部门、药品销售部门、食品餐饮场所各商品经营部门,公共场所,学校,集市,交通站所以及上述主管位的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对法律的执行情况。检查组检查之前召开了执法检查预备会议,组织全体人员(包括自治区人大代表、县级人大代表、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防疫站等负责人)集中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了此次执法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分别到县城和拜什艾日克镇实地查看了县城屠宰场,宾馆,食品市场,学校,医院、榨油厂和餐厅食堂等场所。从这次检查的情况来看,反映出的情况和问题比较集中,带有普遍性。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又召开执法情况反馈会,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向各相关单位作了通报。现将这次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加强培训,努力提高经营者自律行为。我县针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中的问题和部分群众对食品卫生方面的糊涂认识采取积极措施,一是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商店销售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学习,做到食品卫生法手册人手一册,经培训合格,发放卫生许可证后,才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或食品销售,提高了广大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法律,介绍一些常见的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小窍门,小知识。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知识水平,为推动食品卫生法制贯彻执行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突出重点,深入持久地开展食品市场整顿活动。在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过程中,我县以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主要作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定期安排卫生行政人执法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设施和环境卫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及时对其负责人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追究责任,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地理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销售。并限期整改,对生产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有害食品的单位,根据食品卫生法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专供婴儿主、辅食品的单位人和个人,责令其停止生产或销售。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四是坚决没收和取缔产品说明书标识不清或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及过斯的食品。五是安排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尤其是今年上半年,派出监督检查人员检查单位1979户,体检合格人员1522名,体检不合格人员15名,发放卫生许可证179户,停业整顿55户,行政处罚1户,没收过期食品及夸大广告宣传饮品15种,价值2100元左右,当场清理涝坝自然冰11户。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在加强卫生市场管理的同时,我县还加大了执法队伍的素质建设力度。一是充实了基层卫生执法人员的数量,大力开展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了监督人员的素质。二是及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努力做到“三个结合”,即日常监督与宣传培训相结合,监督执法与帮助生产经营者提高卫生管理水平相结合,打击违法行为与树立良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形象相结合。三是深入学习外地有关食品法执行工作的先进经验,逐步完善了我县的卫生监督管理体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在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与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和这一阶段做好非典型肺炎的特殊要求,还有不少差距。食品卫生法在贯彻实施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卫生监督人员还有待进一步充实。预防非典型肺炎的特殊时期对做好食品卫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但我县卫生监督人员还不能满足当前开展工作的需要,需要引起政府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这一方面的工作。

(二)牲畜屠宰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我县的牲畜屠宰定点市场卫生状况较以前有了较大改变,但在牲畜屠宰后的运输环节上还达不到有关卫生标准,未做任何防尘处理,需要对运输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和监督,切实改变运输中的不良作法。

(三)县乡餐厅食堂卫生还需加强管理。从总体上讲,县城餐厅食堂的卫生状况较乡镇的好些,但县宾馆在部分卫生设备上还需要进一步搞好卫生工作。乡镇食堂卫生特别是在落实消毒这一方面的工作做的不够好,乡镇防疫站工作人员需加强对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力度。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检查组认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并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加强对食品卫生法的宣传教育,不仅使经营食品的人员自觉遵纪守法,而且要使广大消费者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更好地监督促进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落实工作。

(二)县政府和卫生职能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食品卫生法的贯彻落实工作作为当前预防非典型肺炎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县政府要组织力量对部分卫生达不到标准的餐厅、食堂进行停业整顿,待达标后方可营业。

××人大常委会

篇5

根据阿人办电[*]10号电报通知精神,我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于本月中旬对本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执法检

点是检查《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以来贯彻执行情况,尤其是在防治非典性肺炎时期,医疗部门、药品销售部门、食品餐饮场所各商品经营部门,公共场所,学校,集市,交通站所以及上述主管位的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对法律的执行情况。检查组检查之前召开了执法检查预备会议,组织全体人员(包括自治区人大代表、县级人大代表、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防疫站等负责人)集中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了此次执法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分别到县城和拜什艾日克镇实地查看了县城屠宰场,宾馆,食品市场,学校,医院、榨油厂和餐厅食堂等场所。从这次检查的情况来看,反映出的情况和问题比较集中,带有普遍性。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又召开执法情况反馈会,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向各相关单位作了通报。现将这次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加强培训,努力提高经营者自律行为。我县针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中的问题和部分群众对食品卫生方面的糊涂认识采取积极措施,一是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商店销售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学习,做到食品卫生法手册人手一册,经培训合格,发放卫生许可证后,才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或食品销售,提高了广大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法律,介绍一些常见的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小窍门,小知识。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知识水平,为推动食品卫生法制贯彻执行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突出重点,深入持久地开展食品市场整顿活动。在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过程中,我县以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主要作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定期安排卫生行政人执法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设施和环境卫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及时对其负责人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追究责任,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地理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销售。并限期整改,对生产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有害食品的单位,根据食品卫生法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专供婴儿主、辅食品的单位人和个人,责令其停止生产或销售。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四是坚决没收和取缔产品说明书标识不清或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及过斯的食品。五是安排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尤其是今年上半年,派出监督检查人员检查单位1979户,体检合格人员1522名,体检不合格人员15名,发放卫生许可证179户,停业整顿55户,行政处罚1户,没收过期食品及夸大广告宣传饮品15种,价值2100元左右,当场清理涝坝自然冰11户。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在加强卫生市场管理的同时,我县还加大了执法队伍的素质建设力度。一是充实了基层卫生执法人员的数量,大力开展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了监督人员的素质。二是及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努力做到“三个结合”,即日常监督与宣传培训相结合,监督执法与帮助生产经营者提高卫生管理水平相结合,打击违法行为与树立良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形象相结合。三是深入学习外地有关食品法执行工作的先进经验,逐步完善了我县的卫生监督管理体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在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与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和这一阶段做好非典型肺炎的特殊要求,还有不少差距。食品卫生法在贯彻实施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卫生监督人员还有待进一步充实。预防非典型肺炎的特殊时期对做好食品卫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但我县卫生监督人员还不能满足当前开展工作的需要,需要引起政府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这一方面的工作。

(二)牲畜屠宰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我县的牲畜屠宰定点市场卫生状况较以前有了较大改变,但在牲畜屠宰后的运输环节上还达不到有关卫生标准,未做任何防尘处理,需要对运输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和监督,切实改变运输中的不良作法。

(三)县乡餐厅食堂卫生还需加强管理。从总体上讲,县城餐厅食堂的卫生状况较乡镇的好些,但县宾馆在部分卫生设备上还需要进一步搞好卫生工作。乡镇食堂卫生特别是在落实消毒这一方面的工作做的不够好,乡镇防疫站工作人员需加强对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力度。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检查组认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并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加强对食品卫生法的宣传教育,不仅使经营食品的人员自觉遵纪守法,

而且要使广大消费者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更好地监督促进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落实工作。

篇6

一、依法推进食品卫生执法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执法为民思想的具体体现。自从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对加强食品卫生执法工作十分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采取的措施比较有效,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与安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公众的食品卫生法制意识

各相关部门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使食品卫生法深入人心。一是抓住特定节日开展宣传。近两年来,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期间,编发卫生法规汇编、卫生知识培训手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资料等600多册,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单1万份,张贴标语、悬挂横幅100多条,举办专题讲座26期,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咨询近万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面向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宣传。把食品卫生法列为卫生、工商和质监系统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和卫生监督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的学习教育,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三是面向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开展宣传。近年来先后举办餐饮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培训班8期,培训900人次,对大中型餐饮单位上门培训4期,培训180人次。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食品卫生法制意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把食品卫生执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近年来县政府把食品安全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食品卫生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组织推动。成立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二是责任驱动。制定出台了××县食品安全责任制和XX县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并切实抓好落实;每年都与有关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任务和要求,并将其纳入单位和责任人的年度工作目标,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人员明确。三是督查促动。县食安办对各镇和有关部门工作情况实行月督查、季考核,层层传递压力、反馈动态,增强各职能部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三)认真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食品违法行为

一是开展餐饮业的专项整治。组织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所有餐饮单位进行逐户检查,今年还重点加强了对工业园区企业食堂的检查。两年来,共检查餐饮业536户次,责令整改125户次,处罚41户次,罚款6万多元,通过专项整治,规范了餐饮业生产经营行为,控制了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传播。二是开展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的专项整治。县政府每年都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所有中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学校建立了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两年来,共检查各类学校食堂24个,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6份,检查校内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48个,依法取缔无证食品经营单位16个,查处不合格食品120公斤。三是开展饮用水水质专项整治。对全县12家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监测,两年来对县地面水厂的出厂水水质进行20次检测,水源水进行13次检测,管网末梢水160点次监测。去年7月份防汛期间,专门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县各镇、村76个水厂进行了水样抽样监测,防范了经水传播的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四是加强高危食品的专项整治。重点对牛奶、纯净水、啤酒、月饼、街头食品进行了整治,今年又加强了对香肠等肉制品、散装食品、罐头等核查工作,查扣不合格奶粉63袋,饮料、罐头、酱油、酒等2950瓶,干货、饼干等172公斤,没收非法肉及制品587公斤,价值85500元。

二、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食品卫生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检查中发现有些方面还存在着薄弱环节,表现如下:

(一)食品卫生意识不够强

食品生产经营者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守法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在消费者方面,主要是对食品卫生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防范假冒伪劣食品能力差,自我保护意识欠缺,尤其是农村消费者更加缺乏这种意识。

(二)食品卫生管理有疏漏

一是“三小行业”整治力度还不够。检查中发现,具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食品生产及经营单位,卫生状况都比较好。而一些小饭店、小食品加工点及小食品摊点(包括早点、流动摊点和大排档等),存在设备差、人员素质低、流动性大、证照不全等问题,如熟食摊点经营者大多数无健康证,卫生安排隐患比较大。二是部分散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标识不准确,不利于消费者正确判断食品质量。如个别超市面包房出售的面包上贴了两层生产日期,下面一张上的日期是前一天。三是部分农贸市场干货摊点销售过期的、甚至已经发生霉变的食品,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危害。

(三)食品卫生水平不平衡

面上表现为“两好”、“两差”,即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卫生状况较好,小型的差;城区的食品卫生状况较好,乡镇、村庄差。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缺乏科学性的监管

目前,全县仅在第一农贸市场建立了蔬菜农药残留物质速测点,对进场批发的蔬菜进行抽样检测,即使发现有害蔬菜也不能做任何处理,它在市场之外照样可以售出,而其他市场零售的蔬菜更是缺乏制约机制和处罚手段。蔬菜以外的农产品基本上没有采取监管措施。

四、进一步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几点建议

食品卫生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直接关系我县对外形象,直接影响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为进一步贯彻好食品卫生法,我们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良好氛围

要坚持不懈地开展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方面的宣传,努力强化管理者的依法行政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严格依法行政,提高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遵法守法观念,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保证食品在生产、流通、销售领域的卫生安全;强化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意识,完善群众对食品卫生和地下食品加工点的社会举报制度,提高他们防范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的能力。通过广泛深入、生动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浓厚氛围,使食品卫生法得以全面贯彻实施。

(二)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贯彻实施好食品卫生法

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食品和重点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扎实推进食品卫生法的贯彻实施。针对我县食品卫生存在的“两好”、“两差”现象和食品卫生管理的薄弱环节,建议县政府集中时间对个体小饮食店、小型食品生产加工点、食品夜市、沿街流动摊点和乡镇驻地、村庄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小商小贩、食品摊点、集体食堂、村内小卖部、小吃部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整顿中,对既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又无“三证”的,坚决予以取缔;对“三证”齐全、条件欠缺的,限期整改;对条件具备、“三证”不全的,限期补办;对重大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公开曝光。通过整顿,合理规划布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改善食品生产经营卫生条件,进一步规范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三)加强各部门间的配合协调,标本兼治,努力探索食品卫生安全长效管理新机制

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当前,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部门有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质监、经贸和卫生检疫等多个部门,形成多头管理、职责交叉的现状,给食品安全的长效管理造成很多不利于监管的体制性矛盾。因此,要强化食品安全,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和消费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目前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往往出现“整治一阵风,过后又老样”的状况,必须“标本兼治、堵疏结合”,研究如何将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建立食品卫生安全长效管理新机制。

(四)高度重视种植业、养殖业对食品卫生的影响,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生产中导致的食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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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卫生法学;实践教学;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9-0234-03

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确立,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医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结合的重要性。为此我国已将卫生法规作为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卫生法学亦成为医学生的必修或选修课程。由于我国现行的医学教育实行的是大学本科时期高度专业化教育,课程设置是以学科为中心的模式,这种模式保证了医学的自然科学传统,但却忽视了人文科学的重要作用。加之,我国医学生实行的是文理分科的高考升学模式,导致多数医学生人文学科素养缺失。为此,为提高卫生法学课程的教学效果和医学生的卫生法学素养,笔者根据医学生和卫生法学课程的特点,进行了课程的实践教学强化与改革的初步尝试。

一、卫生法学课程的定位

(一)课程的学科定位

卫生法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新兴的发展中的边缘交叉学科,也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极强的新兴的交叉学科,是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产生和卫生法律规范的大量涌现而不断发展的边缘学科[1]。是以研究与卫生法律相关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对象的新的部门法学。

(二)课程的专业定位

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确立,广义的医学生——医疗、卫生、药学、护理、保健和社区服务的高等医学院相关专业及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卫生法学的专业知识,才能适应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达到现代医疗卫生人才的基本要求,实现具有一定医疗卫生专业素养,又懂法律、善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适应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因此,课程的专业定位应是:卫生法学课是医学教育课程体系和职业训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课程的教学和学习使学生拓宽知识领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了解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明确自己在医药卫生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更好地从事医药卫生工作,遵纪守法,监督执法,抵御违法行。所以,课程也是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重要内容,对专业素质培养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三)课程的内容定位

根据卫生法学的学科和专业定位,课程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卫生法学基础、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执业护士管理法律制度、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公共卫生监督法律制度、药品管理法律制度、医院管理法律制度、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血液及血液制品法律制度、母婴保键法律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内容[2]。

同时考虑到各专业的特点,突出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融入专业、行业等的特殊法学问题。兼顾国家资格考试要求,吸收最新研究成果,努力探索其基本法律、法规体系和框架,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提高课程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用以提高医学人才相关方面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二、加强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一)适应国家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

早在1998年,教育部就发文要求高等学校要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要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从2003年起,教育部组织实施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也提出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时至今日,全国高校都在进行教育教学的改革,许多学科也都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采取多种教学方式方法,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

目前全国所有的医药院校和一部分综合大学都开设了卫生法学课程,该课程也成为医药院校相关管理专业的必修课之一。为了提高教学效果,在卫生法学的教学上,一些院校进行了教学方式、教学手段等方面的试点改革,比如引进案例教学、“法律诊所”模式教学法等。但大多数学校教学安排还不尽合理,教师的教学方法仍然以传统的灌输式、填鸭式的课堂理论讲授为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没有得到较大提高,教学效果较差。笔者在教学中也进行过一些教学改革的尝试,但不够深入,目前仍然以理论讲授为主,缺少实践教学,致使教学与实践相脱节,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较弱。因此需要对该课程进行更深入的改革,增加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社会输送高素质优秀人才。

(二)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需要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能力的重要方式。现代医药卫生人才不仅要具备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及一定的管理知识,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应该具有较强的法律知识。从我国目前卫生法学教学及学生培养状况来看,普遍存在着卫生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较好,实践能力相对不足的缺陷。因此,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仅仅依靠课堂理论教学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进行严格的实践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培养。传统的理论教学模式已无法适应现代医药卫生管理教育的要求。如何改进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已成为现代教育的重中之重。

通过加强实践教学,使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加深对卫生法学教学中理论知识的理解,使理论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更好地掌握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同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独立解决现代卫生法律活动中的基本问题的能力,最终,使学生通过该门课程的学习,能够学以致用,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三、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设计思路

卫生法学的新兴性、边缘性、交叉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决定了课程就理科而言,属文科课程;就文科而言,属理科课程的特性。在进行课程实践教学与改革的方案设计时,必须文理兼顾。既要发挥自然科学以学科为中心的课程模式,保证学科的系统性和完整性,避免忽视人文科学内容的重要性;也要发挥人文学科“以人为本”的优势,规避各门课程联系松散,培养目标不明确的问题。

因此,设计并进行由传统“满堂灌”到多种教学方式的运用、完全自主“问题导向学习法”的实践教学与改革的完整尝试才能揭示卫生法学课程教与学的客观特殊性及启示作用。

(一)课程常规教学

和任何其他学科课程教学一样,卫生法学课程常规教学是不可完全抛弃的,还是需要根据教学目标、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分别按传统全板书讲授和PPT及多媒体辅助讲授教学方式进行。并按教学日历授课、布置复习题、思考题和作业,按期进行期末考试。

(二)课程实践教学

卫生法学实践教学要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进行优选,实践内容典型、具有一定代表性和难度。实践教学选择在学生已经掌握卫生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基础上,通过现场旁听法庭审理、开设模拟法庭、参观卫生监督、防疫、药品食品管理机构和技术监督部门,加深学生对卫生法律制度的理解及提高实际应用能力。

庭审观摩:主要通过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审理医疗纠纷、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一审、二审案件的旁听观摩,亲身体会法庭的庄严与法律的神圣,了解法院工作程序,巩固所学的卫生法学理论知识,并理论联系实际,激发学生学习卫生法律的积极性。

案例讨论:由教师选择医疗事故、药品管理、食品管理、非法行医等方面的相关案例,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结合所学卫生法学知识进行讨论或相互辩论,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参观见习:组织学生到卫生监督机构、药品食品监督机构参观,由监督机构的执法监督人员讲解卫生执法监督程序、观看执法监督相关文书,了解我国卫生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增强感性认识。

听讲座:聘请卫生法学专家、卫生管理实际工作者或律师到学校举办专题讲座,介绍卫生法热点问题、讲解前沿动态和在实践中处理具体案件时的卫生法适用情况。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和职业经验。

讲专题:由学生根据学习重点和难点,自主讲授和讨论。将学生自愿组合为学习小组;然后选择卫生法学的近期社会热点问题,把课程内容分解、组合成单元内容,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探究和解答,最终形成专题讲座,交叉讲专题和听讲座。引导学生针对问题,查询文献资料、获取知识,然后相互交流所获得的知识,并探讨如何用所获得的知识来促进问题的解决。教师只发挥把握方向、布置任务、归纳总结的作用。学生课堂外的学习时间,远远超过课堂上的时间;学生课堂上讨论、讲解的时间多于教师讲解的时间,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现代医学教育模式。

模拟法庭:主要由教师选择经典的医疗纠纷案例,由学生进行角色扮演,模拟法院案件审理程序,进行审理、辩论、质证,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既培养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应变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也能产生辐射功能,也是间接对学校的其他专业学生进行卫生法治教育。

四、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实施保障

(一)有充足实用有效的案例库

这是开展卫生法学实践教学—案例讨论的基础。无论是理论讲授,还是分组讨论、热点焦点问题分析、教学评价,都要运用到大量的案例,通过案例进行说明、分析、讨论、考核,因此,卫生法学实践教学需要充足的案例储备,并需要对案例按照内容、难度、类别分门别类,组成一个结构完整的案例库,并逐年扩展和完善[3]。案例库应当具有下列特点:全面:即案例库所选案例应当尽可能全面容纳卫生法学的各部分内容,具有全面性;新颖:是指案例库所选择的案例要能够反映最新的法律理论动态、前沿热点和焦点问题、最新法律法规等,具有时代性。精准:是案例库选择的案例文字要精炼,内容要精确,要具有一定代表性,能够综合涉及多种法律关系和法律规范,具有典型性。此外,所选案例还应有适当的难度和深度。

(二)有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

实践教学基地是开展实践教学的基础条件,是联系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纽带。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是卫生法学实践教学顺利进行的保证。鉴于卫生法学学科的特殊性,卫生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选择与一般法学的实践教学基地有一定区别,卫生法学实践教学基地重点应是在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以满足和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和卫生法学教学特色[3]。

(三)有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教师是实践教学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其素质直接影响实践教学的质量。作为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教师应当既具有深厚卫生法学理论功底,又具有卫生法学的实践经验这样的综合素质。在理论上,既要掌握卫生法学基础理论,也要掌握医药基础知识;在实践上,既要具备法学实践经验,也要熟悉医药卫生实际工作,有一定的实际卫生工作经验,这样才能真正驾驭卫生法学实践教学。而目前,我国卫生法学师资队伍薄弱,有的教师是法学专业毕业,有的教师是医学专业毕业,不是缺乏法学知识,就是缺乏医药卫生知识,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学和医药学教育[4]。同时大多数教师是从学校到学校,缺乏实践工作经验。为此,必须对从事卫生法学教学的老师进行多方面培训,培养具有医学和法学复合知识结构的教师;同时,也可以从实践教学基地如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等聘请一定数量的具有丰富卫生法学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互为补充,互相学习,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完成实践教学任务,实现卫生法学教学目标。

此外,卫生法学课程的实践教学,需要学校对卫生法学课程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奠定卫生法学实践教学的物质条件和必要环境,才能使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顺利开展。

实践教学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教学任务,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实践教学的地位,建立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评估体系,进一步使实践教学规范化。因此,我们应牢固树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办学理念,克服传统教学模式的不足,强化和优化卫生法学实践教学。卫生法学实践教学不是对实践的简单模仿,也不是对卫生法学理论教学的单纯检验,它有其独特的内涵和规律,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逐步完善,以满足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培养出既全面掌握临床医学技能,又熟悉法律知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樊立华.卫生法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3.

[2]吴崇其.卫生法学(第三版)[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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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对各类卫生监督员管理,依据《食品卫生法(试行)》、《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学校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各类卫生监督员是指依照上述法律、法规聘任的在法定监督范围内进行卫生监督的食品卫生监督员、传染病管理监督员、药品监督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化妆品卫生监督员、放射防护监督员、学校卫生监督员等不同类别监督员。

第三条国家实行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在职培训、工作考核和任免制度。县以上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卫生监督员进行统一管理。

第四条各类卫生监督员由聘任机关发给全国统一的证件、证章。

第二章资格

第五条卫生行政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合格,方可受聘为卫生监督员。

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者方可参加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

(一)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监督管理实践经验:

(1)从事卫生防疫或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具有科员以上职务的卫生行政人员;

(2)从事卫生防疫或药检工作一年以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或已取得医(技)士以上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经省辖市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合格。

第七条卫生行政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后,经法律、法规授权机关聘任方可成为相应专业的卫生监督员。

第三章任免

第八条卫生监督员在下列机构中聘任:

(一)县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

(三)各级各类卫生防疫、防治和药检机构,必要时也可从乡镇(街道)一级卫生机构中聘任。

第九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为完成特定的卫生监督任务可从全国聘任国家特派的卫生监督员。

第十条为辅助卫生监督员执行监督职责,可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聘任助理监督员或检查员。

第十一条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被聘任为卫生监督员:

(一)非在职人员;

(二)专职实验室的检验人员;

(三)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卫生监督任务的人员;

(四)省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为不宜从事担任卫生监督管理和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

药品监督员的聘任,不受本条所列(一)(二)项所限。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对所聘卫生监督员的业务水平、法律知识和执法情况进行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依法直接撤免或建议原聘任机关撤免:

(一)不符合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聘任的人员;

(二)经资格考试、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三)不接受指定的业务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

(四)在卫生监督和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有违纪违法行为并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的人员。

第十三条各类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在职培训和工作考核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离、退休或调离卫生监督岗位的卫生监督员,由原聘任机关办理解聘手续。

被撤免和解聘的卫生监督员由原聘任机关收回其卫生监督员证件、证章、帽徽、标志等,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章职责

第十五条各类卫生监督员在法定范围内,根据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相应的监督管理机构交付的任务,行使下列监督职权:

(一)依法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

(二)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及经营药品的个体工商户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抽验;

(三)进行现场调查和监督记录,依法取证和索取有关资料;

(四)进行现场采样,提出检测项目;

(五)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六)参加对有害人体健康事故、假药案和疫情的调查处理;

(七)宣传卫生法规和业务知识,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对有关人员进行卫生和药品知识培训;

(八)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管理机构或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交付的其它监督任务。

第十六条各类卫生监督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项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工作程序等。

第十七条各类卫生监督员必须做到:

(一)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实事求是;

(二)忠于职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风纪严谨,证件齐全,着装整齐,文明执法,恪守职业道德;

(四)遵守监督执法程序、标准、规范和制度;

(五)取证及时、完善,方法科学、手段合法;

(六)执法文书书写规范,手续完备;

(七)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义务;

(八)不与被监督者建立经济关系,不担任被监督者的顾问或在被监督单位兼职;

(九)遇有与被监督者有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有碍公正执法情况时,应当回避。

第十八条各类卫生监督员的职权和人身安全依法受到保护,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挠和侵犯。

第五章奖惩

第十九条县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在各类卫生防疫及药品监督执法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卫生监督员进行表彰或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法违纪的卫生监督员,视情节轻重由有关机关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它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聘任的各类卫生监督员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并将聘任卫生监督员的情况报所在地的省辖市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依法设置的助理监督员、检查员以及各地依据地方性卫生法规设置的卫生监督员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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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的

通过大力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等活动,在全区卫生系统形成适应新形势发展,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和“赶超比学”的学习氛围,达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目的。

1、工作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热爱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切实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工作到位,认真钻研、不断进取,工作能力突出,为患者和社区居民提供优质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3.对待患者和社区居民热情、细心、耐心,态度好,工作认真、踏实、严谨,富有爱心,经常受到患者和社区居民的肯定。

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沟通协调能力强,工作积极主动、配合默契,赢得同行、患者和社会认可。

二、活动内容

(一)“卫生法律法规月”活动

1、目标任务

三月份为“卫生法律法规月”,把学法、用法、宣传卫生法律法规与业务工作相结合,逐步使卫生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轨道,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2、参加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

3、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

(1)要做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各单位要通过会议传达、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的形式,大力宣传基本法律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营造卫生系统全体人员学习卫生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做好本职工作的浓厚氛围。

(2)要精心组织,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卫生法规月”活动计划,妥善安排好学习与正常的业务工作,认真组织好“卫生法规月”活动的开展。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护理文书书写规范》、《诊所基本标准》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学习。

(3)注重讲求学习实效。要通过集中或分组学习、观看教学片、请专家讲课、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努力实现由提高全体人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执法水平的转变,要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现象,党员干部要带头,发挥好表率作用。活动中,局机关将到各单位不定期检查活动开展情况,组织部分人员考试,以检验学习效果。

(二)护理人员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

1、活动目标

充分发挥优质护理服务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深入开展,改善临床护理服务,提高护理水平,让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惠及更多患者。

2、活动范围及原则

(1)活动范围:辖区内各级各类医院在职在岗护士。

(2)活动原则:按照区《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评选5个优质护理服务先进单位,10个优质护理服务先进病房以及10名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护士。

3、活动内容

参见《区护理技能比武活动方案》。

(三)医师院内急救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评选优秀病历及处方书写

1、培训目的:

(1)医护人员急救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医护人员的服务意识、奉献意识进一步增强,急救知识进一步强化,临床操作技能进一步提高,急救技术水平全面适应院前急救要求。

(2)医疗机构急救能力明显增强。医疗机构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形成按制度管理、按规范操作、按标准落实的运行机制,急救能力全面适应突发事件的处置要求。

(3)以病历质量为抓手,医疗质量管理全面加强。贯彻执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规范医疗文书书写,提高医护人员自身素质。进一步提高病历内涵质量,规避医疗风险,强化医疗安全。

2、参加人员:

在我区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要求全员培训。

3、培训内容:

(1)医师成人心肺复苏、气管插管、外伤包扎固定、急救止血操作及小儿气管异物的抢救等急救知识及技能。

(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文件。

4、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及及自学。区卫生局将邀请市红十字会专家及三级医院病案管理专家进行专题培训。在护士节或职工技能大赛及食物中毒02机动队演练时举办医师成人心肺复苏技术比武。初步定于8月进行优秀病历及处方书写评选。

(四)社区中医药适宜技术岗位练兵

1、培训目的: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以有效防治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的优势,提高社区医生中医药防治疾病的能力,使中医药适宜技术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广泛应用,满足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

2、参加人员:

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及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3、培训内容:

(1)市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20项)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系列丛书,重点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临床类别医师推广临床简易、安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系列丛书,重点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类别医师推广针灸、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压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4)省卫生厅编写的《常见病中医适宜技术50项》

4、培训方式:

推广方式为集中培训及自学为主,市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在海慈医院培训。各单位自行组织培训时间地点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培训结束后按时上报信息。区卫生局初步定于6月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月”,将邀请海慈医院专家进行培训讲座、举办中医适宜技术大赛等活动。

(五)社区卫生服务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

为加快全科医师、社区护士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全科培训。

1、培训目的

通过1年的培训,在本区基本建立有良好医德医风,技术质量可靠的社区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队伍,为社区居民提供连续、优质的综合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熟悉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并能用以指导实际工作;具备全科医学思维能力和诊疗策略,在社区卫生服务专业队伍中发挥骨干作用,能向个人、家庭和社区提供以人为本,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融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于一体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帮助社区居民合理使用医疗资源、享受经济有效的卫生服务;熟练掌握和运用在社区卫生服务管理领域的计算机应用软件。

2、参训人员

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临床类别和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含助理执业医师)、执业护士。

3、培训内容

由社区办制定。

4、具体措施和有关要求

(1)本培训工作在区卫生局统一安排下,由区社区卫生服务办公室组织和承担。

(2)为保障培训工作有序进行,分批次组织开展全科医师培训和考评,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合理安排工作,分批组织参加培训。

(3)要加强考勤,将参训情况列入绩效考核,凡是两次以上未参加培训的,终止培训资格。

(4)理论培训结束,由区卫生局组织统一考试,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组织纪律、理论知识、临床综合能力等。

三、有关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活动计划,营造提高素质、熟练技能、增强本领、履行职能的氛围,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要寓教于乐,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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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与卫生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逐步健全并得以贯彻实施。随着《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以及《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卫生法律及其配套法规的颁布实施并得到逐步完善,促进了卫生行政监督执法走向法制化的进程。如何切实有效贯彻实施现有的卫生法律和法规,如何加强内部机制管理和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整体素质,真正做到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提高卫生执法水平,体现法律法规的尊严,作者结合当前卫生监督管理的现状,谈几点自己的看法,达到提高卫生监督质量的目的。

1切实提高卫生监督员的整体素质

1.1提高卫生监督员素质的重要性

“徒法不足以自行。”要使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得到切实贯彻实施,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卫生监督员队伍最为基本保障。卫生监督员对法条的理解水平和人际交往艺术决定了卫生监督执法水平的优劣,因此,提高卫生监督员的整体素质迫在眉睫。但是,由于现有卫生监督员绝大多数由原卫生防疫机构专制而来,个人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卫生行政执法可造成负面影响,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1.2提高卫生监督员整体素质的具体做法

首先,卫生监督机构要制定卫生监督员考核标准,把德才兼备的人聘为卫生监督员;要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定期不定期地考核卫生监督员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成绩优秀者予以表奖或表扬,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并予以积极改进,对违法乱纪、的行为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要打破监督员终身制的传统,对在其位不谋其政的监督员,情节轻微的要进行说服教育,对情节较重的如不遵守卫生监督员守则、破坏监督员形象、乱用公权力的,要坚决予以调离和除名,以维护卫生监督员队伍的纯洁性。执法者必须首先懂法、守法,然后才能做到公正执法。因此,必须加强卫生监督员法律法规尤其是新制定或修订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工作。在培训教育过程中,要制定卫生监督员培训教育计划,组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并比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不同之处,学习和分析典型的执法案例,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员执法文书的书写能力和水平,正确使用各类行政诉讼等文书,做到执法有理有据。要求卫生监督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以《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以及卫生法律法规如《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等为准绳,以事实和为依据,以证据为先导,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殉私情,正确执法,公正执法,维护法律的尊严。

同时,卫生监督机构要结合自身职能和体制的逐步转变,调整卫生监督员的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从学历结构看,要将高学历人员吸收进入卫生监督员队伍之中;从知识结构看,预防医学或卫生事业管理专业人员应作为卫生监督员队伍的主体,同时还应吸纳法律尤其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工程技术、社会管理等专业人才,使各种知识结构人才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以应变实际执法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复杂问题,逐步提高卫生监督质量。卫生监督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政治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语言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行为规范[1],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讲求工作艺术,取信于民,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切实维护人群健康。

2加强经费投入,保障执法所必需的装备

目前,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所具备的交通工具、取证工具和检验设备等执法必需装备,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严重制约和影响了卫生监督执法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影响其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因此,如何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和理解,逐渐加大经费投入,购买和不断更新、充实必需的装备尤其是先进的监督检验仪器,并切实应用到卫生监督过程中,才能不断提高卫生监督监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将法律法规与卫生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3加强监督检查和产品卫生质量抽检

监督检查是最基本的卫生执法手段,也是发动和依靠群众解决公共卫生问题的有效途径。根据目前存在重体检发证,轻监督检查;重产品审批,轻市场监测;重有偿服务,轻综合治理;重人情世故,轻法律尊严的倾向,这很难发现被监督单位存在的违法现象,即使发现的话,往往各种缘由,不能得到应有的处罚,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有时荡然无存。必须加大抽检产品卫生质量的力度,根据产品质量监测情况,在有针对性开展日常卫生监督的同时,必需联合工商、质检等部门联合开展突击检查,才能准确掌握产品卫生质量的情况,才能发现存在的问题。对监督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向社会公布产品卫生质量状况,促使生产企业改进存在的问题,并依法给予处罚。

4加大处罚力度

法制建设的最基本原则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由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普遍存在,致使卫生监督法律、法规被错误地认为是“软法”,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为维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各种利益,严厉打击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威慑作用,改变人们的错误看法,从而规范卫生执法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大处罚力度,抓住部分典型案例,特别是造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尤其是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应予以从严从重处罚,触犯法律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贡任。在卫生监督过程中,要通过典型案例进行说服教育,震慑违法分子的各种不当行为,将其秒灭在萌芽之中。必需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塑造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队伍的崭新风貌,维护卫生法律法规的权威和尊严,使人民群众人人知法懂法守法,成为卫生监督机构的得力助手。

5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作为卫生监督机构来说,应将被监督单位和各阶层威望较高的人聘请为义务监督员或暗访员,对卫生监督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访问被监督业户对卫生监督员的客观评价,定期不定期对监督员进行评议,以便不断改进卫生监督工作。要实现亮相服务,把卫生监督员的照片、姓名、职务等情况悬挂在单位公示栏中,必须穿制服、亮证执法。要公开各种卫生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卫生监督员的监督职能范围、审查规范、资料要求和收费项目及其标准,供被监督单位评判卫生监督员的公正合法性,并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同时设有投诉举报电话,必要时建议拨打政府部门的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这样,可以促进顺利开展卫生监督工作,促进卫生监督员不断转变自身的形象,提高监督质量。#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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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街头食品 食源性疾患 食品安全 消毒

为了解梅河口市街头食品摊点的卫生状况,对今后街头食品的卫生监督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于2007年5~7月份对梅河口城区街头食品摊点进行调查。

对象与方法

对象:2007年5~7月梅河口城区范围内所有街头食品摊点。

内容:有效卫生许可证、有效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现场卫生状况及卫生设施使用情况,周围环境卫生状况、餐饮具清洗消毒等。

方法:餐具卫生采用随机进行监测,用大肠菌群快速纸片法,结果评价依据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94)。其他调查项目采用普查的方法,运用统一的表格和方法记录数据。

结果与分析

共检查各类街头食品摊点219户,其中饮食类39户(豆浆、油条、地方小吃等),烧烤、海鲜排档类115户,其他类65户(饮料、冷饮等)。从业人员501人。

持证情况:街头摊点无证经营现象严重,平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率只有42.46%,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及卫生培训合格证率38.72%。说明街头食品无证经营相当严重。

餐饮具卫生状况:通过随机抽样对75户饮食摊点的餐具进行监测,共抽查300份餐具,合格率 21.6%(65/300)。调查发现街头食品摊点基本没有采取任何方式消毒餐具和用具。

现场卫生状况及卫生设施情况:①经营场所卫生(表1):绝大部分街头食品有固定的指定地点经营,经营面积大小不一(经营规模大小),基本都有简易的大棚(顶),无上、下水设施,无洁净的水源供应,污水随地倾倒,自备的污物桶,容量较小,无盖,甚至有的摊点随地堆放垃圾,无防尘,防蝇设施,极易造成食物污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②经营过程卫生情况:绝大部分食品摊点餐饮具洗涮不净,餐具使用前未消毒,经营单位容器、餐具混放生、熟食品,直接入口食品无包装或清洁外罩或覆盖物,这样极易造成食物污染或交叉污染,引起食源性疾患。③基本卫生设施情况:基本卫生设施不全是街头食品整体水平降低的主要原因之一。如经营场所布局不合理,交叉污染环节多,防尘、防蝇、防腐设施不全,没有与餐具洗刷、消毒、保洁相适应的设施,没有污水、污物存放的设施。因此,加强街头食品基本卫生设施建设尤为必要。④卫生意识、卫生知识知晓情况:有相当一部分食品从业人员不懂《食品卫生法》,卫生意识淡薄、卫生知识掌握极差,缺乏良好的卫生习惯、卫生素养,上岗着装不洁不整、油污灰黑等,这都是存在诸多卫生隐患的根源,可见提高人们的卫生意识非常重要。

讨 论

街头食品摊点基本上是个体经营,经济基础差。从业人员大部分文化素质低,卫生知识缺乏。经营者只注重经济效益,对卫生不够重视,甚至有拒绝卫生监督检查及卫生监督员的技术指导的现象。街头食品摊点由于涉及面广,卫生状况差,难管理的特点,已成为各地卫生管理的共同难题[1]。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街头食品的管理,提出几点管理对策。

大力开展卫生知识及法制宣传:卫生行政部门应积极争取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配合和支持,采取多种方式,立体的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深入的宣传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法规,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卫生法制观念。同时鼓励和支持群众对违反食品卫生法规的现象进行举报、监督。

政府重视,部门协调:街头食品的卫生监督管理涉及到卫生、工商、城市监察大队等部门。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由政府召集协调各部门共同学习《食品卫生法》及《街头食品卫生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进一步明确卫生、公安、工商、城管、农牧等部门在街头摊点管理工作中的职能,做到各司其职,互相协调,齐抓共管。

严格把好发证关:发放卫生许可证必须严格按照办证程序,对申请单位必须先进行现场卫生状况审查,审查合格者才能发放卫生许可证,杜绝没有审查照样发证的现象。对一些卫生状况差、卫生设施缺乏,周围环境不洁的摊点,应给予技术指导和帮助,限期改进和完善,达到卫生要求的,发给卫生许可证,否则予以取缔。

指导食品经营者完善基本卫生设施,搞好容器、餐具的消毒工作:经营者应该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及《街头食品卫生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达到经营街头食品的基本卫生要求,建立一处餐具集中洗刷、消毒、保洁、配送的消毒中心,为街头食品提供安全卫生消毒合格的餐饮具。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工作:街头食品摊点的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经营者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不愿意主动花钱办理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造成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时有发生,给街头食品安全带来了隐患,也给卫生监督带来了难度。因此应该加强巡回监督,对没有有效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者,限期给予补办,否则给予严肃处理。对持有健康证者,无论是哪个地方办理,只要经过相应的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可以继续使用,以免增加从业者的经济负担和造成抵触情绪[2]。

统一规划,加强管理:选择环境卫生较好的,人口相对较集中的合适场地,筹建贸易市场,尽量使零散食品摊点和流动摊贩按规划到指定市场经营,将街头食品纳入城市规划,以便统一管理,提高食品的卫生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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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把卫生许可质量,提高整体许可水平

我们在做好日常行政受理的同时,认真、细致地讲解申请卫生许可所需提供的材料,并编制了材料目录,

二、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稽查

我们根据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规定,制定了年度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要求组织开展了卫生监督行政许可质量稽查工作,对在稽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以稽查通报或督办通知形式反馈给相关科室,有效地推动了卫生监督工作的质量。

三、积极推行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和“一案一评”工作

根据省卫生厅《2009年江苏省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全市卫生监督机构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关于推行“一案一评”工作机制和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档案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卫生部门实际,及时制定了我市《推行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和《推行“一案一评”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下发至各相关科室,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落实扶持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增强服务功能,根据**《关于开展2009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开展了此项工作的专项检查。

五、强化内部管理,优化职能组合,充实农村卫生监督力量。

今年以来,我们将区域内卫生监督职能由原监督现场科室实行区域对调,扩展了相对科室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推动了各项监督活动的开展,工作质量和年度目标都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提高。

六、强化宣传,增强卫生法律意识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为保证卫生法制宣传效果,我们分三个层次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对卫生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将卫生法规与创建学习型单位结合起来,每月组织一次讲座,由各科室负责人主讲,提高卫生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结合行业特点,先后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加强对餐饮单位及集体食堂负责人和厨师长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学习,认清合法和违法、遵纪和违纪的界限,进一步提高依法营业的意识。三是加大对社会各界的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我们还利用广播电视金话筒、信息、**卫生工作情况、卫生监督情况等渠道,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以及我市卫生行政执法情况,先后发表卫生监督信息20余条,并建立了信息台账,提高了宣传教育的效果。

七、依法行政,提高卫生行业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先后开展食品卫生、化妆品卫生、职业卫生、非法行医等专项整治。

1、医疗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高质量地开展,开展以“蓝盾二号”为主题的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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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做好日常行政受理的同时,认真、细致地讲解申请卫生许可所需提供的材料,并编制了材料目录,

二、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稽查

我们根据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规定,制定了年度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要求组织开展了卫生监督行政许可质量稽查工作,对在稽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以稽查通报或督办通知形式反馈给相关科室,有效地推动了卫生监督工作的质量。

三、积极推行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和“一案一评”工作

根据省卫生厅《20**年江苏省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全市卫生监督机构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关于推行“一案一评”工作机制和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档案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卫生部门实际,及时制定了我市《推行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和《推行“一案一评”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下发至各相关科室,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落实扶持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增强服务功能,根据**《关于开展20**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开展了此项工作的专项检查。

五、强化内部管理,优化职能组合,充实农村卫生监督力量。

今年以来,我们将区域内卫生监督职能由原监督现场科室实行区域对调,扩展了相对科室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推动了各项监督活动的开展,工作质量和年度目标都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提高。

六、强化宣传,增强卫生法律意识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为保证卫生法制宣传效果,我们分三个层次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一是加强对卫生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将卫生法规与创建学习型单位结合起来,每月组织一次讲座,由各科室负责人主讲,提高卫生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是结合行业特点,先后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加强对餐饮单位及集体食堂负责人和厨师长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学习,认清合法和违法、遵纪和违纪的界限,进一步提高依法营业的意识。

三是加大对社会各界的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我们还利用广播电视金话筒、信息、**卫生工作情况、卫生监督情况等渠道,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以及我市卫生行政执法情况,先后发表卫生监督信息20余条,并建立了信息台账,提高了宣传教育的效果。

七、依法行政,提高卫生行业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先后开展食品卫生、化妆品卫生、职业卫生、非法行医等专项整治。

1、医疗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高质量地开展,开展以“蓝盾二号”为主题的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

2、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严格执行健康体检和行政许可。

二是根据市政府“三创”和“创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要求,强化食品卫生管理。开展餐饮业巡回检查工作,做到2月1次以上的检查。先后开展了“五小店”、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及周边小饮食店、化妆品等专项执法检查,有效净化全市食品市场,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是积极开展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活动。根据市食安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准备迎查材料,并将每次专项整治和卫生保障工作情况做到一次一档,在接受省食品安全示范市评估验收中,受到了评估组的好评。

四是积极做好绿扬春早茶文化节、高考、高二年级水平测试和中考以及奥运、中秋等重大活动和节日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五是积极开展夏季食物中毒的防治工作,年初制定了食物中毒防治计划,加强正常的卫生监督力量,近期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食物中毒防制工作的通知,提高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的意识,进一步消除一切可能的食品安全的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六是制定食品卫生、公共场所监测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抽样检测工作。

七是切实做好食物中毒防制工作。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规范和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局制定了《仪征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今年来相继发出了《做好食物中毒防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当前食物中毒防制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做好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置和信息报告工作。

八是积极配合盐务部门开展碘缺乏病的宣传,认真开展碘盐的检测工作。

九是进一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近年来,我局先后启动了学校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来先后两次对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了拉网式卫生监督检查。

篇14

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负有直接的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一、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1、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2、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售。

3、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5、、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大方的就餐服务环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餐厅(食堂)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餐厅(食堂)地面、餐桌椅、灶台、服务台、收费机卫生。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充分利用餐厅(食堂)现有设施设备,保持餐饮用具洁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

餐厅(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对餐厅(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餐厅(食堂)职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个人,立即责令其整改,执意不改的或故意拖延时间的,可勒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格食品原材料、调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严格验收、保管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严格环境、食品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责任化

对各餐厅(食堂)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

六、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本部门责任人和岗位负责人责任。

七、奖惩

对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条款,确保全年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责任人,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以上内容将纳入年终考核评审)

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各部门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签字盖章):部门:

(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