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09:59:1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引言
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新农村建设逐步成为一体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其中农村环境卫生问题首当其冲,是城乡管理水平、社会文明程度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相关部门应按照各地区不同实际情况,以政府主导、以城带乡、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为原则,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建设,合理布局,建立完善的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体系,提高农村环卫水平,缩小其与城市之间的差距,从而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
1、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介绍
城乡环卫一体化是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出的工作,其主要内容是城市环境卫生与农村环境卫生并重,通过统一规划和安排,科学合理地治理农村环境,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该工作属于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对于改善农村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具有直接意义。具体来说,当地环境部门应将该地域范围内的乡镇全部归入当地环卫管理体系,并按照资源共享、区域统筹的要求,在环卫体系涵盖的所有地区配置专业的清扫保洁队伍和生活垃圾收运设备,建立一体化的收运系统、工作网络、处置设施以及保障机制。同时,提高城乡环卫一体化规划建设与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的城乡垃圾管理法规体系、推动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回收,并因地制宜得选择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加大农村环境卫生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建立完善的监督考核制度并维持稳定的环卫工作资金投入,尽最大努力缩小城乡环卫工作差距,建设清洁优美的新农村。
2、一体化面临的问题分析
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农村环卫的极度落后。要想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首先需要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下面对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1)相关管理法规、制度不健全
制度的缺失是农村环卫问题的一大致命弱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生活垃圾的处理进行了规定,然而具体的下行行政规章制度却并不系统和完善,使得乡镇相关环保部门在对环境问题进行处理时难以寻找到针对具体问题的明确规定,使得许多环境问题处于模糊状态,对农村环卫水平的提高造成了一定障碍。
(2)垃圾收运、处理设备匮乏
硬件不足问题是农村环卫管理工作面临的又一难题。例如垃圾收运车和垃圾分类、处理设备的严重不足,这些基础设备的缺乏将会造成农村垃圾的随意倾倒以及垃圾的分类困难,直接导致了农村垃圾不能够进行有效的处理。问题的症结在于相关部门对于农村环卫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投入资金不足。若是直接向农民征集环卫资金,由于农民收入普遍较低,也难以顺利实施。因此,建议相关部门提高对于新农村建设的重视程度,主动为周边乡镇补充环卫基础设备。
(3)农村居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
近年来政府对环境卫生的重视程度逐步提高,在城市和农村中的宣传力度也逐步加大。然而,环卫保护宣传在农村中的效果并不理想,大部分村民还存在“各扫门前雪”的思想。因此,乡镇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并定期组织环境保护各类活动,提高农村居民环境保护的意识。
(4)城乡垃圾管理脱节
我国环卫一体化正经历着将重点由城市转移到农村的阶段。由于城乡发展的不均衡,以往的城市垃圾管理方法难以完整的应用于农村垃圾管理,致使垃圾管理出现了城乡脱节的现象。对此,应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探索寻找适于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方法措施,进而缩小城乡环卫管理差距。
3、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发展前景
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发展需要我们在了解当前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分清主要问题与次要问题,逐步解决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问题,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
由上文一体化面临的问题分析可以看出,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和环境卫生管理的专人匹配工作是解决农村环卫问题的首要工作,各村委会应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在主要街道和居民聚集地安装垃圾桶和配备垃圾车定时收运。其次,各乡镇以及村落应建立环卫机构,开展各村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逐级向上建立完整的考核管理和升迁机制,逐步构建统一的城乡卫生管理体系。再次,在进行新农村规划建设时,加入更大比例的环卫工作规划,为将来开展环卫工作做好铺垫。最后,建立专门的环卫资金管理小组,负责环卫资金的筹措与应用,资金筹措具体可从政府拨款、村民自筹和社会募捐三个途径进行。此外,还应加强环卫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居民的意识水平,让农民自发的对环境进行保护和整治。
4、总结
当前我国城乡环卫一体化面临的挑战颇多,还需要我们共同克服难关,推动一体化进程。建议相关部门对此提高重视,把环卫工作落实到实处,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环卫现状。落实到实处,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环卫现状。
参考文献
[1]巫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体系分析[J].建材发展导向(下),2013,(6):9-10.
[2]苏琴.浅议城乡环卫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33).
[3]马欣,王冬明,刘志生等.基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城乡环卫一体化规划研究[C].2013:375-381.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乡村环境卫生管理与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放在同等位置,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队伍、完善考核机制、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一体化发展,推动城乡环境卫生全面改善。
(二)总体目标。从2013年起,逐步建立区、乡、村三级联动的城乡环卫管理机制以及“户保洁(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多场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2013年将镇、镇川镇、麻黄梁镇等公路沿线重点乡镇和重点村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2014年将其余乡镇、镇办事处纳入一体化管理;2015年扩大到各行政村,基本实现城乡环卫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机制长效化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工作制度。在总结和借鉴市环卫处以及其他县区环卫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心城区及各镇村环卫工作实际,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征询各方意见和建议,按照切实可行、利于操作、便于考核的原则,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各乡镇、环卫所(站)要认真梳理总结环卫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一步修订完善,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环卫一体化工作推进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健全工作机构。在中心城区现有八个环卫所的基础上,根据建成区面积的拓展,适时设立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确保新开通道路和建成区及时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各乡镇、镇办事处也要按照环卫一体化工作要求,根据各自实际,尽快成立环卫工作站或环卫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行政村要设立环卫工作队,由1名村干部担任队长,每50—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确保城乡环卫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
(三)强化设施建设。按照环卫一体化工作总体要求,加大城乡环卫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完善环卫设施设备,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进一步加强垃圾压缩站、垃圾处理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每个乡镇根据实际需要,逐步配置垃圾转运车辆,距离城区较近的8个乡镇(镇、牛家梁镇、金鸡滩镇、麻黄梁镇、古塔镇、青云镇、芹河乡、小纪汗乡)要将垃圾统一清运至市垃圾处理厂处理;其余乡镇可根据实际需要,选址建设简易垃圾处理场;各行政村每5—10户家庭按要求配置一个垃圾收集箱。通过不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硬件基础。
(四)分批逐步推进。利用三年时间,按照“抓点、带线、促面”的要求,根据各乡镇人口规模、经济情况、地理位置等因素,逐年分批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等11个公路沿线乡镇及所属83个行政村纳入一体化管理范围;2014年将其余13个乡镇(镇办事处)、187个行政村纳入一体化管理范围;2015年将剩余各行政村全部纳入一体化管理,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创建办和环卫局负责同志担任,财政、监察、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卫局,具体负责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环卫局负责拟定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总体规划和考核办法,对各环卫所(站)日常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检查;住建局负责指导各乡镇环卫基础设施的选址和建设;财政局负责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经费预算和拨付;监察局负责环卫一体化工作进展情况的效能监察;教育局负责各学校(幼儿园)环卫知识宣传,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环卫一体化工作;环保分局负责配合住建局和各乡镇做好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的选址建设;卫生局负责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物价局负责垃圾处理费收费许可证的办理、年审工作;水务局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区及河流、水库等重点区域的环卫工作;宣传部和广电局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宣传报道;团区委、区妇联负责动员广大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环卫一体化工作,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公共卫生习惯;其它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与本部门相关的环卫工作。
(三)保障工作经费。要多渠道筹措落实环卫工作经费,确保环卫一体化工作顺利开展。一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作用。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环卫经费投入机制,由区财政局和区环卫局牵头,根据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实际清扫保洁面积以及日常工作考评结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环卫工作所需经费进行核拨;二要整合农村环境保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经费,向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适当倾斜;三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优先安排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压缩站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要通过动员企业赞助、民间捐助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支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城乡统筹,标本兼治”的原则,抓好城乡环卫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进一步提高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创造整洁优美、和谐宜居的城乡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镇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县处理”体系,形成县、镇、村三级齐抓共管的城乡环卫工作新格局,确保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形成纵向到底的管理网络,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2012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环卫机构。要建立健全环卫管理机构,配备保洁清运人员。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分别成立环卫所,配备3—5名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内环卫保洁工作,管理清运人员、保洁人员,负责垃圾桶、深埋桶、中转站等环卫设施的管理和运行。按照每千人三名的标准配备保洁、清运人员,负责责任区内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环卫作业人员应统一着装,配备专业工具。
(二)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利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实施南鲁山镇、鲁村镇、燕崖镇、西里镇环卫设施建设,覆盖四个镇40%以上的村庄和人口。环卫设施主要有塑料垃圾桶、人力收集车、可移动垃圾箱、小型拉臂车、压缩中转站、大型拉臂车。加快县垃圾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确保12月1日前建成并投入运行。购置垃圾铺摊压实机、洗扫车、垃圾压缩车等设备,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程度。
(三)建立健全运行机制。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清扫集运和处理的意见》,健全环卫管理机构和作业队伍,建立科学规范的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运行机制。城区:积极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有物业管理单位的小区,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工作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单位自管小区,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工作由所在单位自行负责。县环卫部门负责将城区清扫保洁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受单位、居民小区委托收集的生活垃圾收运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镇村:村庄负责将辖区的生活垃圾集中至垃圾收集设施;镇环卫管理机构负责将村庄收集的生活垃圾集中至镇垃圾中转站或县填埋厂;县负责对各镇运至填埋厂的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是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工作的主体,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将责任分解到各村和辖区内有关单位。要明确完成时限,督促各村、各单位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县、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村分级投入保障机制。县级承担垃圾填埋厂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以及镇中转站至填埋厂的运输费用;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建设和管理资金的筹措,全额落实环卫经费,确保保洁清运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和中转站规范、高效、有序运行,稳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彻底解决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城乡品位,全力打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健康和谐的城乡环境。
二、任务目标
加强乡镇(街道)、村两级环卫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体系,实现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一体化管理”目标,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3日至3月31日)
各乡镇(街道)成立环卫管理所,指定专人负责,搞好调查摸底工作;确定纳入2012年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村(2012年必须达到60%,力争70%)名单,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适合自身实际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模式,并上报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9月30日)
4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结合实施方案,按标准(每200人配一名保洁员)组建保洁队伍,配齐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人员;与各村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合同》,积极组织村民清理“三大堆”(柴堆、粪堆、土堆),保持道路、庭院卫生整洁。
7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按照标准配备保洁车辆及辅助工具、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每10-15户设置一个标准垃圾桶)及生活垃圾清运车辆(每150个垃圾桶配备一辆生活垃圾清运车),对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平台硬化,完成各项环卫基础工作和硬件设施配置,并投入使用,切实承担起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按有关要求建设移动压缩垃圾中转站,配备专用清运车辆。
9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村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对“三大堆”和村内村居周边垃圾死角进行彻底清理,建立完善各项环卫常规性管理制度和奖励机制,出台配套的规章措施,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正常运转。
(三)自查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10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对照工作目标和验收标准,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问题,分析原因,限期整改。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12月底前,由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进行检查验收,确保纳入2012年度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村居全部达标,并定期检查考核,实现长效机制。力争2013年底,各乡镇(街道)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率达到100%,环卫管理机构运行正常,环卫设施达到标准要求。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要提高认识,积极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住建、财政、公安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方案,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明确专人具体抓,确保按期完成。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单位职责落实好相关责任,各乡镇(街道)作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各辖区内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引导村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存放,并将生活垃圾运送到县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镇为主体、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整体推进”的原则,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运行管理机制,逐步把农村环境卫生纳入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轨道,从根本上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努力营造清洁舒适、文明和谐的城乡环境,持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环卫管理体系,形成“镇村收集、市运输处置”的生活垃圾收运机制,逐步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使城乡环境卫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卫生意识显著提高,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三、组织实施
(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根据区域分布、地形地貌、人口总量等条件,4月底前,将全市375个城中村、园中村、乡镇驻地村、主要交通干道沿线村纳入环卫一体化管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环卫管理新模式,年底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市环卫管护中心负责制定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村(居)环境综合整治验收标准,对实施环卫一体化的村(居)进行验收审批,做到整治一个、验收一个、纳入一个。各乡镇(街道)、村(居)要按照验收标准,集中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彻底清理积存垃圾,为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奠定良好基础。
(二)配齐设施,健全队伍。按照2-3个乡镇建一处垃圾转运站的标准,在全市规划建设7处垃圾转运站,住建委、国土资源局、环卫管护中心负责选址规划,做好用地、立项、环评等各项手续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建设;年内镇垃圾转运站建成投入使用。各乡镇(街道)按照每30户设置一个垃圾箱的标准,规划确定各村垃圾箱位置;环卫管护中心在对各乡镇(街道)、村(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负责把垃圾箱安装到位。各乡镇(街道)按照每100户设1名保洁员的标准建立专业保洁员队伍,并配备专人对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存放;同时,每村设立1名环卫监督员,负责政策宣传、全民发动、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引导村民将生活垃圾入箱、定点倾倒建筑垃圾,及时制止乱排乱倒垃圾、损坏环卫设施等行为。各乡镇(街道)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安排2~4人成立专门管理办公室,具体承担本乡镇(街道)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组织发动、宣传引导、费用收缴、检查考核、推进落实等工作;环卫管护中心、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村级保洁员和监督员队伍的管理、指导和服务,督促做好各村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工作。
(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各乡镇(街道)、村(居)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探索全托管式、半托管式和自我服务式等环卫管理模式,实现村级垃圾的“日产日清”。对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村庄,要创新思路,结合各村地域特点和群众生活习惯,对生活垃圾进行科学分类分拣,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输处置总量,提高无害化垃圾的就地处理率。市住建委、环卫管护中心和各乡镇(街道)要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五个一”管理制度,即:有一套完善的农村垃圾管理和卫生评比等规章制度、有一个妥善解决保洁员工资的渠道、有一套切实提高农民卫生意识的教育办法、有一套过硬的农村垃圾处理督查制度、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奖惩措施。同时,各村(居)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的作用,通过村民代表会制定村规民约,划分村民卫生责任区,与村民签定门前“三包”责任状,规范和约束村民卫生行为,真正做到“污水乱排有人问,垃圾乱放有人理,沟渠淤塞有人清”,不断巩固农村环境整治的成效,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的长治久洁。
(四)创新举措,多元筹资。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建立市、镇、村三级共同承担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经费保障机制。市财政承担全市垃圾转运站、垃圾箱、环卫车辆建设购置费用。各乡镇(街道)、村(居)承担所辖道路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处置等费用。乡镇驻地有关企事业单位、经营业户承担各自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费用。各村(居)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村集体拿一块、社会捐一块、群众集一块”等形式,筹集村级环卫费用,也可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形式筹措。乡镇(街道)、村(居)承担的费用由社区服务中心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市、镇、村三级环卫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市财政根据环卫一体化检查考核情况,年底对乡镇(街道)实行“以奖代补”,具体奖补办法由市财政局、环卫管护中心共同研究制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人员、职能和责任,及时协调处理工作推进中的相关问题。市、镇、村三级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把任务目标落实到具体村庄和道路,明确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