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社区治理的功能范文

社区治理的功能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6 09:35:3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社区治理的功能,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社区治理的功能

篇1

关键词:公民治理;社区自治组织;公共服务功能

理查德·C ·博克斯在《公民治理: 引领21 世纪的美国社区》一书中提出了公民治理模型,认为社区居民是自己社区的“提供者”,居民自己应该决定提供什么样的公共服务和如何运营这些公共服务,公共服务职业者在社区公共管理生活中的角色应该是提供服务和支持,而不是成为公民的上级,他们应该和公民站在一起,这才能形成一个社区。

一、相关概念涵义

1. 社区与社区自治组织。“社区”一词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于1887年在《社区与社会》一书中首次提出,其含义是指人们生活的共同体和亲密伙伴关系。自20 世纪80 年代末以来,逐渐受到诸多领域内的专家学者们的关注,对于“社区”一次的理解也呈现“百家争鸣”式的发展。笔者比较认同滕尼斯对于社区的定义,“社区是聚居在共同地域内的人所组成的具有共同的认同感和价值取向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2.公民治理理论。公民治理理论的主要观点和基本主张集中地体现在美国学者理查德·C·博克斯,博盖森等人的系列文献中。他们从不同角度强调,以公民与官僚合作为特征的公民性政府是现代行政的必要途径,公民应积极参与到公共管理中,扮演主人翁的角色。 公民治理理论的价值观是建立在对新公共管理理论某此缺陷的批判基础之上,在一定意义上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一种超越。美国学者博克斯在《公民治理:引领21世纪的美国社区》一书中明确提出“公民治理”行政模式,对公民治理理论框架进行了较为完善的建构 。

二、公民治理角度的自治组织功能分析——以上海新途社区为例

我国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带来了人民民主自治精神上较以往有很大的提升,而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主体差异性和职责不清等问题迫切需求理论的指导,而治理理论便在这种需求下在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兴起。其领域涉及社区流动人群、老年人、失能人群 、孕妇、妇女儿童社会服务、就业服务、社会救助、心理健康服务等。通过发展社区内居民成为机构会员,定期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健康检查、心理辅导等培训课程。经过六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当地具有影响力的民间基层自治组织。它所体现的显著功能主要有以下几点:1. 更有利于形成一致的集体行动,凸现治理绩效。在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提到西方社会学家西梅尔的观点,“比起大集团来, 小集团的行动更果断, 而且能有效地运用他们身边的资源,向心组织的小集团一般总能发掘并使用其能量, 而在大集团中, 能量经常是潜在的。” 城市社区自治组织较于政府部门是范围更小的集团,且更易促使社区居民采取一致的集体行动,从而带来更好的治理效果。 经过笔者在新途社区健康促进社旗下的品牌之一新市民生活馆的调查发现,社区小范围的组织机构比当地居委会等政府派出机构更能够组织社区居民采取果断有效的行动。例如,为促进当地小范围内的经济发展,新市民生活馆为当地外来人口的“生意人”举办小型的“商业交流会”,探讨各自的“生意经”及个人经历,很好的促进了当地人的人脉交际;定期为社区居民开办就业职能培训,如烹饪技术教学、淘宝店铺经营等技术,来促进社区居民的就业,这些是当地政府所无暇顾及的。2.更有效的实现社区共享资源的自主治理。公共管理中的典型案例“公地悲剧”以及奥尔森提出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形象说明了社会生活中,人们往往只关心自己的利益,而忽视公共事务的治理。个人理可能导致集体行为的非理性结果。在此理论下认为社区公共资源的使用者只关注自身得到的利益,而管理者则为了实施有效的管理限制使用者获得自身利益的权利,故二者难以就社区共有资源的治理采取一致有效的集体行动。政府与市场一直以来被视为解决公共事务治理问题的两种途径,相应的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也就成了解决公共事务各种问题的两种方式。然而,无论哪种途径,都无法完全解决资源共享者的自主治理难题。 从这一角度出发,社区作为一个自主治理的单元,由社区自治组织协调社区内居民共同治理来解决公共资源治理的难题不失为一个有效的措施。3.有利于社区居民形成共同意识。目前,社区居民普遍缺乏社区意识,对社区公共事务淡漠。这是由城市发展进程中社区的产生和构成方式决定的。我国大多数的城市社区为了方便基层部门的管理,多半由“划片”产生,只是这种方式下产生的社区中居民共同意识淡薄,缺少归属感。 而社区自治组织多半是由居民依照共同喜好自上而下自发组织产生的,为居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公共活动领域,有助于强化居民的社区意识 。同样,笔者在对上海新途社区设立在上海浦东新区三林镇归泾村的新市民生活馆的调研过程中发现,以新市民生活馆为活动的组织场地,为社区居民组织举办各种免费的就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心理辅导讲座和社区内流动儿童英语辅导班等各类团体组织活动,并在每月举办一次社区主题型活动,使社区人心凝聚,社区居民的共同意识得到了强化。

三、 当前社区自治组织发展面临的困境及对策建议

1. 社区自治组织发展面临的困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转型,各种社区自治组织涌现,虽然在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提供上,政府开始向社区自治组织开放,但起到的作用仍然是“拾遗补缺”,社区自治组织的发展主要受一下几个因素的制约:(1)地位合法性问题。 国家对社区自治组织实施控制管理,允许有限的结社自由 。但笔者认为,这种自由的空间仍然是有限的,国家的态度决定着社区自治组织发展的前途,此外还要受到法律和行政机制的约束。(2)活动经费筹资困难。笔者在对设立在浦东新区的新市民生活馆调研中发现,维持馆内运营的资金主要来自于企业的赞助、政府的招标项目,而且资金有限,通常需要组织的筹资部门对外联系筹集资金。经费缺乏是社区自治组织发展中相当普遍和严峻问题,大多数的社区自治组织由于资金来源渠道有限,创收能力弱,随时面临关闭的危险。

2.对策建议。社区自治组织的健康发展对我国城市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首先,从政府角度来说,社会组织对社区事务的参与治理可以减少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负担,还权于社会,让政府集中精力在真正的“大事”上面;其次,从社会组织角度来说,参与到社区治理中与政府形成平等合作共同治理的局面,有利于促进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的发展,同时还有利于推动公民社会的发展 。对此,笔者认为,促进社区自治组织的健康发展,首先,政府管理部门应加强相应的社区自治组织政策支持,把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方针落实到实处,使社区自治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其次,在社区自治组织注册登记上予以较低的“门槛”,并在后期发展中通过对社区自治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资金扶持;最后,监督管理上充分发挥外部监管的作用,将其纳入规范有序的管理轨道。

参考文献:

[1] 周玉忠;王宇飞等.城市社区组织培育研究[J].社团管理研究.2008.1.10.

篇2

1 引言

创新是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源。这一过程中,创新产出本身的不稳定性促成创新能力内化,但内化到企业的创新能力建设有其必然的局限性。相较而言,区域多主体及其趋同的公共知识、基础知识及产业历程、社会规制使其天然成为这一统筹行为的载体。通过内化到区域的创新能力建设,创新主体可以在区域环境下通过知识共享更多地获得已有技术创新的使用经验,避免纯粹市场行为所带来的创新知识的浪费,并与区域多主体RD结合,从而进一步积累新的创新能力,形成多主体创新能力建设的良性互动。区域创新能力的本质是区域拥有的知识,是以创新知识管理为基础的能力集群。区域创新能力建设以克服区域内知识不对称为前提,以区域内多主体知识共享为关键职称论文。

2 区域知识不对称及其原因

知识共享是区域创新能力建设的关键。区域创新能力建设受制于区域创新主体的知识宽度与知识深度…。知识宽度是指创新主体截面知识容量,决定创新主体创新过程中跨学科融合能力。知识深度是指创新主体特定领域知识的精深程度,反映创新主体专业知识质量,决定创新的先进程度。现代区域创新能力建设要求主体知识宽度与深度的结合。现代知识的大容量及高频次更新加剧了个体创新者实现这一结合的难度。多主体知识共享一方面帮助解决这一问题;另一方面又可进一步扩展知识深度与宽度,从而提升创新能力。创新个体应更多参与到区域知识共享中,从而提高区域创新绩效及其个体创新绩效。这样可以克服个体知识的局限性。知识共享过程比电子或书面形式记录或整理的过程对创新能力提高更有效率。但事实上区域内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知识不对称现象。知识不对称是指知识在创新主体问分布的不均衡状态。其关系如图1所示:

2.1 知识源、形成轨迹及知识主体特征

这包括:①知识源的多元性。知识的核心是个体对事物的了解,个体在搜寻、获得、解析、整理、扩散知识的一系列过程中会带有个体情境化特征,也就是说,即使相同知识源也会因个体内在知识结构及知识体系的不同而变成具有个体特征的不同知识源。何况现实中的知识源形式又有多元倾向。②知识形成轨迹的影响。个体知识深化过程会受到个体思维惯式、知识背景、成长履历等影响。任何时点上创新知识的位势均由其所继承的演进路径所塑造,其现有位势又限制了其在静态时点上对知识进一步遴选的方式和范围。③知识主体势差。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拥有自己的知识宽度和深度,从而决定了自己现有时点的知识存量,由于不可能存在位势完全一样的知识主体,势差必然存在。势差虽是知识交流的基础,但势差过大同样也会造成知识传播的障碍,从而加剧知识不对称。

2.2 隐性创新知识的大量存在

隐性知识是创新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产品的排他性使其更重视隐性创新知识的积累。隐性知识的特征决定其多由实践中获得、需要借助于面对面的接触、交流、模仿、操作、共同经历等活动来学习和共享。它虽然具有同一主体时序积累的能力(也就是内生性),但却缺乏跨越主体或空间的能力(也就是空间粘性)。隐性知识的内生性及空间粘性加剧了知识的不对称性。

2.3 信任程度差异

信任程度差异影响知识传播的效率和传播成本,从而作用于知识不对称,如图2所示:

包括:①信任程度差异影响知识传播成本。知识主体是以人为中心的主体群,人的知识是在外部获取、互动交流中不断积累的,而外部获取及互动与这一过程所发生的搜寻成本和获取成本将受到当事主体相互信任程度影响。从而主体信任程度差异会导致知识不对称。②信任程度差异影响传播效率。显性知识传递过程中可以市场及价格机制达成(如产品创新知识),但由于其无形资产的本质属性,其合约的达成及履行仍有赖于信任程度。对于隐性知识来说,由于其创造和传播不容易被发现(如过程创新知识),其产权归属又很难界定,由此价格和市场不起作用或较少起作用,这时主体间信任程度对知识传播效率起决定作用。由上,形成基于信任程度差异的知识不对称。

2.4 信息不对称

知识多来自于信息,信息的不对称导致知识不对称,这种信息不对称表现在:①信息提供源不足。信息的公共物品属性使其市场价格难以确知,由此造成信息交易困难,常出现信息产品的逆向选择及搭便车现象,从而影响信息供给市场,造成信息提供源不足。②信息失真。信息主体处理不当、信息载体不规范、信息渠道不通畅等都会使得信息失真。

3 基于知识共享的区域创新能力建设路径

创新能力的形成离不开对知识的搜寻、获得、发展、扩散和交流。这一系列过程不能脱离特定区域社会经济背景和特定区域内的个体(创新主体)经历,同时取决于区域内人们之间的互动关系。区域多主体及其趋同的公共知识、基础知识及产业历程、社会规制使其天然成为这一统筹行为的载体。知识共享正是基于创新能力建设的必然性及克服知识不对称现象提出的。有效的知识共享可加速知识在区域内的流动与综合,促进知识创新,并构建属于区域自身特征的知识体系,从而更有效地推动区域创新能力产生的社会化进程。基于知识共享的区域创新能力建设路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3.1 基于更换主体的区域过去创新活动的知识共享

区域创新活动是高强度知识互动的过程,创新活动中会大量沉淀知识,这些知识的再利用对创新能力提高有重要意义,而这种再利用在更换主体情况下将更有意义。知识共享显然有利于更换主体的创新知识再利用。区域创新活动包括成功的创新活动和不成功的创新活动。成功的创新可以价格和市场机制为主进行知识共享。在成功的创新过程中,知识的再利用显得较为容易,因为这些知识的标准化及共享显得更有动力。这种成功的创新会以专利等知识产权等形式存储于创新个体,而这种标准化的知识可通过价格及市场机制获得共享结果。而在不成功创新过程中,由于创新结果的失败而往往让创新者缺少动力整理创新活动沉淀下来的知识,基于更换主体的知识共享更无从谈起。而事实上由于创新的失败也使得创新成果很难标准化并以市场或价格机制得以流动。这种散乱而非标准化的知识中不乏经验、教训及对下一阶段成功创新的暗示,因此这里的具体操作路径包括:①建立创新失败宽容机制,促使其他创新主体关注失败创新的过程及经验;②加强区域内的人际沟通及合作的可能性,如网上创新论坛,各种创新协会及俱乐部,加强失败创新经验分享,从而事实上推进更换知识(创新)主体,达到知识有效再利用的目的;③对知识的标准化整理也很关键,这里更强调对失败创新过程的整理与反思;④通过区域创新主体创新过程中代际的传、帮、带,私人关系的沟通,家庭式的创新习惯沿袭等非正式的方式起到更换创新主体,进行区域过去创新活动更换主体的知识共享的目的。以上这些路径既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复的研发活动,又可防止创新知识老化而失去市场及应用价值。从而使这一类知识也成为区域特色创新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3.2 基于地方技术标准建设的知识共享

地方技术标准建设过程对区域创新能力建设意义重大。由于技术标准及其评估对企业来说都是外生的,因此通过超越企业边界的区域知识分享过程可使单个企业(创新个体)通过能动性地参与相关领域标准环境机制建设提高其自身的创新绩效,获得超额创新利润。由于技术标准的创立涉及到大量的相关技术,迁回生产方式及技术体系的迅速膨胀更加剧了这些技术的分散程度,由此,技术研发知识共享,尤其是在技术标准确定之前的知识共享是必要和必须的。涉及地方技术标准建设进程的知识共享可通过两种渠道促进区域创新能力建设:①在行业广泛技术知识分享过程中积极参与到标准制定进程中,掌握技术标准制定进程,为创新主体技术路线圈定范围;②吸引其他创新者参与到创新主体创新技术轨迹中来,由此形成规模化的既得利益群,从而壮大技术标准潜在势力范围,为未来技术标准制定赢得发言权,并诱致更多主体在较高创新平台上参与创新活动。区域创新能力培养有别于线性的管理方式,地方技术标准为创新能力培养提供跳跃平台,地方技术标准的达成可增加区域集体创新资源,为提高区域创新存量和流量做出贡献。

3.3 基于区域软技术获取的知识共享

软技术是区域创新能力的集成体现。软技术指区域以管理活动为主体,综合运用人的知识、经验、思维创新等现代科技成果(智能技术)和程序、规章、制度等(软件化信息),并且倾向于借助物质技术手段(如电子计算机)而形成的一种综合性区域技术群落。它的目的是寻求诸多系统要素的合理规划、组织、协调(包括人际关系)与有效控制,使系统要素从无序(或低序)向有序(或高序)转化,以达到预期的经济效果或社会效果。区域知识层级可分为个人知识、团体知识、组织知识及区域知识。不同层级知识具有不同特征。其中个人知识宽度及深度受个体精力及寿命等限制,并且其内嵌性也小些,可通过个体流动而获得知识的移动,这种内嵌性的缺乏使其难以形成区域竞争力的依托。区域知识由于主体多元而具有较优的宽度及深度,其内嵌性更强,因此是区域竞争力的重要依托。但这一过程需要区域软技术的整合才能转化为区域创新能力,具体路径如图3所示:

这样,个人知识通过知识共享可上升为团体知识、组织知识和区域知识。随着层级演变,知识的内嵌性愈强,知识宽度与深度也随之提高。在这一知识共享过程中,区域通过柔性及弹性管理可有序地形成区域特色的规程从而形成区域软技术,区域软技术的直接目的是规范区域创新主体之间的协作性。软技术培养使区域范围内各主体可以集区域范围能力之大成,降低磨擦成本和搜寻时间,有效配置区域资源,适应创新项目对团队和集体智慧的要求,为区域内各主体协同开展创新提供快速通道。区域软技术建设符合能力的立体系统性特征,在创新能力建设过程中可有效避免短板效应,从而为形成区域创新能力奠定基础。当然,区域创新能力建设也正向作用于区域软技术,而区域软技术的丰富通过知识共享作用于区域知识,继而作用于组织知识,最终也丰富了团体知识及个人知识,从而形成具有区域特征的良性循环体系。区域软技术具有历时长、投入多、收效慢、难度大、风险高、外部性强等特点。在建设过程中具体路径包括:①政府投资的地方文献整理,总结地方文化、风俗及具有地方特征的技术工艺出处及渊源,做好公益性知识平台的储备从而克服区域软技术历时长、投人多、收效慢的非市场性特征;②产业链条的区域有效延展及升级,实现对软技术的挖掘,包括对现有特色地方产业的深度再挖掘及精细度的再追寻培养,从而在此过程中细化地方软技术与区域生产力的匹配。③共性技术平台的搭建、展会、报告等经验的总结,最初的建设多依赖于地方政府的引导,随着区域环境建设及创新主体意识的增强,政府将以营造创新营利点方式逐步退出而使其蜕变为市场行为。

3.4 基于区域创新与金融资本配置的知识共享

创新是金融资本作用于经济增长的途径。创新能力培养需要金融资本支持,现代经济体中金融资本与创新主体常常被分割开来。缺少适当的融资资源是创新可能性与高密度尝试的主要障碍。而两者之间的知识不对称将会影响两者配置效率。知识共享可以两种渠道作用于区域创新与金融资本配置,从而提高区域创新能力:①关系融资。这一类型知识共享更适宜于小企业与其投资人之间。关系融资是在难以合约化状态下提供融资的一种方式,常常发生在有关融资的信息和知识无法标准化的情况下。如知识共享使纽约的珠宝商(JewishorthodoxSECT)在融资时可不签订任何协议。关系融资中资本方可通过知识共享了解或更细致地了解到创新产出前景。区域内金融资本与创新主体的知识共享可以避免金融资本甄选创新时的逆向选择问题’。这里,关系融资网络中结点本身及之间拥有信息的时效性、针对性及其反复的巩固加强等正是创新能力建设的过程。具体路径表现在:最初创新主体(如企业)通过购买长期的含有佣金的隐性合同,使其与投资人及时快速建立紧密关系。随着关系时间长度和范围的扩展,投资人更好地理解和监督创新主体,较大程度实现知识共享,从而保证创新主体在未来获得最优的资本配置,从而提高了区域创新效率、减少创新成本。②间接融资。这一类型知识共享更适宜于大中型企业与银行之间。同时,由于经济发达地区的小企业无论在企业经营管理及技术装备水平、市场开拓能力、人员素质及经济效益等方面均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因此这样地区的小企业也可优先考虑知识共享基础上的银行贷款。这样的区域银企知识共享无疑有助于银行获得更真实信息与知识,从而更有效辅助企业在有高盈利前景的生产和研发活动中获得超额创新收益,促进银企更紧密联系,提高资本配置效率,从而提高区域创新能力。

4 结语

篇3

(1)智能化对讲系统设计

在住宅小区中,智能化对讲系统是为了实现业主与访问者之间的有效连通而规划的程序。针对住宅小区的安全设计而言,智能化的对讲系统是其安全保障的第一环节。其主要设计的区域包括小区门口、每个单元楼层入口处及住户门口。在小区住宅各个入口设置可视化对讲机,在确保业主识别访客身份后,进行自行开门控制。同样在单元楼层的入口处及住户门口也需设置相应的对讲机,在业主房间内部设置可控终端,保障用户能够根据人脸识别、指令识别来控制访客权限,保障小区安全。

(2)智能监控系统设计

为给广大住户提供安全、舒心的居住环境,首先必须保障其居住安全,因此,必须建设智能的监控系统,由监控前端反馈图像资源信息及相关信号传输。在小区重要的安全防范区域设置闭路监控系统,特别是针对车库入口、车道、电梯内部、主干通道等区域必须建设完备的监控体系,并根据实际操作需求,选择不同类型的监控器,并对监控区域进行实地考察,确保无监控盲点与死角。

(3)门禁智能管理系统设计

在小区住宅中,门禁管理系统一般设定于各楼宇单元的门口,主要采取刷卡识别的身份验证形式,实施严格的内部人员的规范准入体系,保障其住宅安全。

(4)车辆管理系统

由于住宅小区内部业主较多,且其组成成分各不相同,工作性质不一,车辆的出入也并无一定的规律性,因此,为保障小区的安全秩序,防止非法车辆流入,必须建设智能化的车辆管理系统,对小区内部业主的车辆信息进行登记,设置智能识别标示,对固定车辆设置稳定卡,对临时进入的车辆则设置临时卡,进行严格的身份识别及图像认定,实施一卡一车的原则,从根本上杜绝安全威胁。

(5)住宅周边防盗报警监测系统设计

在智能化的住宅小区设计中,设置周界报警系统,能够有效防止外部不法人员的闯入,减少小区周边潜在的安全隐患。住宅周边防盗报警监控系统主要是由红外探测设计组成。它能够实现自动勘测的功能,并进行智能反馈,联动其他报警装置,进行信息传递,实施传播警报信息,便于采取针对性的安全处理措施。

二、住宅小区智能化设计的施工管理

1.施工准备

由于住宅小区智能化的系统设计技术含量较高,为保障施工质量,必须在建设初期,进行良好的设计规划。具体从住宅实际情况出发,设定好系统中程序设计的先后顺序,同时创造高素质的施工队伍。在施工前对项目设计图纸进行全方位审核,若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则需要及时修改。确保图纸上各项技术参数与指标满足施工要求。另外,在制定施工具体计划与工程预算、周期预估等方案时,需要对实际住宅小区情况进行考察,做好人员准备、设备购置及材料安排工作,确保智能化小区建设施工能够顺利进行。

2.线路敷设

在智能化的小区住宅设计中,大多线路属于弱点体系,因此需要将其施工程序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是主线方面的施工,其次便是智能化管理系统的施工。主线部分的线路埋设的施工可以选取常规的施工单位,而针对技术含量较高的智能化管理系统的施工则需选择专业的施工单位,制定严格的线路布线计划。同时还需确保两者之间能够达到有效互通,明确双方的职责要求,确定好整体施工方案。特别是针对施工交界处的供电线路布置、管道敷设等工作,需要双方的友好配合,制定规范化的施工顺序,避免出现管线相交问题,进而引发安全事故。另外,针对不同等级的电压线路,采取不同的线槽敷设方案,对具体线槽的两端实施保护措施。将智能化系统中的电源控制、信号控制等线路设定单独敷设的通道,分离其强弱电流,减少电磁之间的相互干扰。

设备安装

智能化系统中设备的安装同样包括前端与中心设备两个方面。在前端设备投入安装前,必须核对项目设计要求与图纸的设计,确保其各项标准能够满足建设要求。除此之外,还需对设备的可靠性进行检测,保障其能够正常使用,并对相关线缆的性能进行综合考察,从整体上为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在中心设备安装时,则需确保其整体设备均安装于监控中心的部位,各类线缆分布整齐统一,独立且不会对其他线路造成干扰,确保设备安装能够满足设计要求。

三、结语

篇4

1对象与方法

1. 1研究对象选取2016-03-2017-03在郑大一附院神经内科住院确诊为PSD患者135例,符合研究条件的患者共100例,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50例。其中男63例,女37例,年龄40 70(56. 47士9. 18)岁,病程1 }-7(3. 85士1. 87)d0  2组患者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脑卒中类型及部位的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I)纳入标准:按照1995年全国第4届脑血管病学术会议制定的脑卒中诊断标准,全部病例经头颅C' T或MRI检查确诊,经神经内科治疗生命体征平稳后入组,此外还包括:①病程1周内;②年龄4070岁;③意识清楚;④无明显的语言障碍(包括部分运动性失语,但无感觉性失语);⑤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ilton De-pression Scale,HAMD)24项量表评分)20分,并符合C'C'MD3(Doagmpstoc    criteriaofmentalCIISOYCIeYS)抑郁症诊断标准。}2)排除标准:①脑卒中后病情严重或伴有意识障碍不能配合检查者;②伴有明显失语、耳聋不能配合检查者;③有精神障碍或家族史者;07I岁以上高龄患者;⑤有精神、药物依赖者;⑥合并除抑郁焦虑之外其他严重精神疾病者;⑦合并严重心功能衰竭、肺功能衰竭或其他严重躯体疾病不能配合检查者;⑧无法判断疗效或资料不全等影响疗效或安全性判断者。

I.2实施方法对照组由家人提供一个健康舒适的环境,进行常规护理,给子肢体功能锻炼的同时进行心理疏导。干预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给子社区护理干预,具体干预措施如下。本研究采取神经内科护理人员走进社区担任干预人员的模式,对50例社区脑卒中肢体功能障碍伴抑郁患者进行较系统的干预研究。首先对患者进行问卷调查,对他们的生理状况、生活方式、心理状况及康复现状等进行初期评估,随后由护理人员进行有效干预,根据患者情况制定相应护理计划。具体措施包括:(I)成立“社区脑卒中病友俱乐部”,鼓励患者走出家庭,在集体活动中产生共鸣。(2)健康宣教:①肢体功能锻炼指导。对患者及家人进行肢体功能锻炼指导,其中包括正确的肢体活动和良肢位摆放,讲解家人支持的重要性,取得家属配合,并嘱咐家属要创造良好的家庭康复氛围,消除患者的不良情绪。②正确生活方式的指导。脑卒中是行为方式性疾病,行为矫正对预防脑卒中发展具有长远意义,帮助患者改变日常生活中的不良习惯,普及正常规律饮食的宣教,戒烟戒酒,多吃水果及蔬菜。③发放健康宣教手册。(3)心理干预:①开展社区活动。举办“社区卒中日”、“社区脑卒中患者健康知识交流”等活动,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在帮助患者进行肢体康复锻炼的同时耐心听取患者的心理感受,向其讲解脑卒中的发展与转归,使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鼓励患者多与亲朋好友沟通倾诉,获得精神安慰与支持,宣泄不良情绪。②组建“脑卒中之家”微信群。由神经内科护理人员在微信群里发放健康知识宣教内容,同时让患者在微信群里进行沟通留言,可表述困惑,传授经验及相互鼓励。由此,护理人员可及时发现心理问题比较严重的患者,着重进行干预。

1. 3评价方法采用17项版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s〕对100例PSD患者进行详细的精神系统检查,评定抑郁状态,G7分为正常,7一17分为轻度抑郁,18-24分为中度抑郁,G24分为重度抑郁。量表总分反应病情严重程度。

1. 4统计学分析采用SPSS 17. 0软件统计描述及分析数据。采用均数士标准差描述量表得分,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比较同一时间点不同组患者得分,采用配对t检验比较同一组不同时间点患者得分。<0. 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干预前2组HAMD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G0.05),具有可比性;对照组干预前后的HAMD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G0.05),表明患者自行在家进行康复护理对脑卒中患者的抑郁状态的改善作用不明显。干预后2组HAMD评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G0.05),干预组干预后HAMD评分明显低于干预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尸<0. 05),表明对脑卒中患者实施社区护理干预能改善患者的抑郁状态。

3讨论

3. 1同伴及家庭支持可改善患者抑郁症状同伴及家庭的支持,可使患者得到足够的照顾与陪伴,提高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及锻炼的积极性,且能改善其抑郁状况仁州。曹惠清等川研究佐证该观点,其通过对卒中后肢体功能障碍伴有抑郁症状的患者实施社区家庭式护理干预,优化社区支持系统,促使患者及其家属共同参与患者的康复锻炼中,并鼓励家属给子患者情感支持,结果显示患者HAMD评分明显低于非家庭式护理组。本研究中,通过成立“社区脑卒中病友俱乐部”,将具有相似经历的患者组织在一起,通过相互间的沟通交流,以产生共鸣,进而相互鼓励,以达到宣泄负性情绪,改善抑郁症状的目的。研究显示,早期肢体康复训练可减轻卒中后患者抑郁症状。因此,本研究针对脑卒中后肢体功能障碍的患者,提供适合其康复的锻炼方法,指导患者及其家属采取合适、有效的方法促进肢体康复,并发放健康宣教的手册,使其牢记正确的生活及锻炼方式,防止遗忘,进而提高患者锻炼的配合度,以提高生活质量。HARRI-S()N等研究也表明,脑卒中患者通过获得更好的心理支持,包括必要的沟通交流、信息的提供、社会及同伴支持,因而可改善患者心理状态,缓解其不良情绪。

3. 2有效的心理干预可改善患者抑郁症状脑卒中后肢体功能障碍并发抑郁症患者在进行肢体功能锻炼与药物治疗的同时,有效的心理护理也是不可或缺的干预措施,应贯穿其治疗的全过程,以促进患者身心全面康复。针对脑卒中后肢体功能障碍患者,首先关注较多的是其肢体功能的康复锻炼,对患者的心理状态关注较少,以致患者出现心理问题而不能及时发现与处理,长期的心理压力得不到释放而出现抑郁。谢华等研究显示,定期随访、心理干预及定期组织社区团体活动可有效缓解患者的抑郁症状,促进康复。MIRANDA等仁研究也表明,通过移动通讯技术,如手机软件的应用等,可有效改善卒中后抑郁患者的症状。

篇5

关键词: 职业能力 课程建设 任务驱动 教学改革

《公路监控设备操作实务》课程是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是智能交通专业群的群内标准型课程,通过四年的建设,根据智能交通行业发展和职业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教学内容,改革课程的考核方法,课程建设与改革成果得到同类开设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专业院校的广泛关注与行业专家们的较高评价。课程建设是一个不断丰富和提升的过程,根据社会需求和行业发展,不断推动课程内容与形式的发展。为了提炼出能体现相应工作过程和职业能力的经典项目案例,以任务驱动、项目引导教学法开展教学,任务驱动教学是情境教学,也是学生自主学习。教师是职业能力教学向导的创设者、教学任务的设计者、学习资源的提供者、知识学习的组织者和学习方法的指导者,而以学生为主体,突出学生的职业能力获取方式,教研课程小组精心设计典型的案例,组织处理职业能力驱动下展开学习活动的各个相应环节,在一次次完成任务的过程中提高能力,不断积累职业工作经验,获得职业技能,增强零距离上岗优势。

一、职业能力驱动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方向

通过任务引领型的项目活动,掌握监控设备操作的技能和相关理论知识,对各类分项工作的设计流程有基本的了解,能够承担技术支持、设计方案编制等工作任务。同时培养诚实、守信、善于沟通和合作的品质,为发展职业能力奠定良好的基础。

课程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学习与可持续性发展,关注学生素质,关注学生职业岗位能力的培养。该课程是依据“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专业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中的公路监控设备操作工作项目设置的。其总体设计思路是,打破以知识传授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学科课程模式,转变为以智能交通行业职业工作任务为中心组织课程内容,并让学生在完成具体项目的过程中学会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并构建相关理论知识,发展职业能力。课程内容突出对学生职业能力的训练,理论知识的选取紧紧围绕工作任务完成的需要进行,同时充分考虑高等职业教育对理论知识学习的需要,并融合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对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要求。项目设计以交通部的职业资格认证中的“公路监控设备操作工”相关内容为线索进行。在教学过程中,要通过校企合作、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等多种途径,采取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等形式,充分开发学习资源,给学生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教学效果评价采取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点评价学生的职业能力。

二、经典案例到职业能力体现的关键问题

教研课程小组首先获取知识目标,熟悉各种监控系统主要设备的组成与作用,正确地操作监控系统各类设备的方法,掌握交通工程和安全生产的相关基本知识,熟悉公路交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其次,研究岗位能力上的典型任务,提高基本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设计较强的监控设备操作技能,明确该职业技能能够适用监控系统设备维护、安装等岗位工作,参考国家的规范和安全要求,设计好项目可操作的职业能力点。再次,考虑职业岗位上升通道中较强的监控设备监测和故障排除能力设计典型的案例,提高学习能力和技能水平。在整个驱动教育中贯穿培养现场处理问题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及协调能力等综合职业技能,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理念,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在模拟的工作环境中,使学生形成一丝不苟、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培养学生具有与人融洽相处、和谐沟通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学习情境设计与职业能力要求

由职业教育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对就业单位进行访谈,了解岗位具体工作任务及工作过程。对所从事的职业工作任务及工作过程进行分析,并通过岗位工作任务分析,依据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频率、重要性创设各种职业能力的培养情境,以《监控设备操作工实务》课程中的云台常见故障的维护学习情境单元设计进行说明,如表1所示。

从而达到如表2所示的职业知识和职业能力要求。

四、课程考核改革的关键研究

针对岗位工作任务,突出对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突出课程的能力目标,也是为了进行项目化课程和理论实际一体化课程改革。主要培养学生在监控设备的故障诊断与维修行动领域的核心技能,使学生胜任监控系统维护员这个岗位,以项目化教学和项目化考核为中心。该课程设计了多个项目,在做项目过程中穿插教授必需的理论知识,考核方案主要是采用能力项目化考试。以平时项目完成情况为主要考核依据(能力考核),平时项目考核采取公开展示与答辩、项目组长参与议定成绩的方式,这样可以充分体现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每个任务驱动项目都要进行能力考核考核,各个项目成绩按项目复杂程度做加权平均就得到总项目考核成绩,制定如表3所示的考核评价表。

五、结语

经过国家示范建设和湖南省示范特色专业建设的改革和研究,《公路监控设备操作实务》课程成为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交通信息学院专业平台课,全院学生在大二第一期必修本门改革课程,使毕业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团结协作能力都大大提高,得到智能交通行业和企业的一致好评。智能交通专业培养的学生职业能力更接近于行业企业的需求,根据毕业生质量跟踪和调研,企业给予专业毕业生较好的评价,一致认为毕业生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职业能力较强,能吃苦耐劳,主动学习,职业基本素质高,就业后经过较短时间的培训和适应就能上岗。

参考文献:

[1]孟敬,叶华,肖琪.高职学生职业能力标准开发相关问题研究[J].交通职业教育,2013(03).

[2]叶华.高职学生职业能力标准开发的过程述评与应用[J].职业时空,2013(07).

[3]杨黎明.关于学生职业能力的发展[J].职教论坛,2011(03).

[4]戴士弘.职业教育课程教学改革[M].北京:清华大学版社,2007-6.

[5]姚波,佟艳芬.浅析高职高专课程建设[J].科技致富向导,2011(26).

篇6

[中图分类号] R749.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0616(2017)07-155-04

Curative effect of amisulpride and sertraline to depression patients and its impact on quality of life and social function

WEN Lei YANG Fengyi ZHANG Chengcheng WEN Wanjun ZOU Guixiang

ZHANG Chaoying

Department of Psychiatry, Yuebei Third People's Hospital, Guangdong, Shaoguan 512200,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curative effect of amisulpride and sertraline to depression patients and its impact on quality of life and social function. Methods 200 patients with depression 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 study group (treated with amisulpride) and control group (treated with sertraline) for 12 weeks of observation. Before treatment, 1 weeks, 2 weeks, 4 weeks, 8 weeks, and 12 weeks after treatment, Hamilton Depression Rating Scale (HAMD) -17 was used to evaluate the two groups. Before treatment, treatment for Twelfth weeks, quality of life comprehensive assessment questionnaire (GQOLI) -74, social function deficiency Screening Inventory (SDSS) were used to evaluate the two groups. Results At treatment twelfth weekend, the HAMD score, GQOLI score, SDSS score after treatment were significantly improved compared with before treatment, the difference was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P0.05). The total effective rate of the study group was 81%, and the total effective rate of the control group was 82%. There was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wo groups (P>0.05). Conclusion Curative effect of amisulpride in treatment of depression patients is good. It can improve the quality of life and social function of patients with depression, and it is similar with sertraline.

[Key words] Amisulpride; Sertraline; Depression; Quality of life; Social function

抑郁?Y是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功能的常见精神科疾病之一[1-4]。如何有效的改善抑郁症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功能是精神科临床医生非常关注的问题。目前用于改善抑郁症患者生活质量、社会功能的药物多以新型抗抑郁药为主。近年来的研究表明[5-7],新型抗精神病药可用于抑郁症的治疗,但多作为增效剂进行使用。单用抗精神病药治疗抑郁症的报道不多。为探讨单用探讨氨磺

必利对抑郁症的疗效及其对患者生活质量、社会功能的影响,本研究对200例抑郁发作患者分别予氨磺必利和舍曲林进行了治疗,并进行对照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为2016年3~10月在粤北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治疗的抑郁发作患者。纳入标准:(1)年龄18~60岁;(2)符合ICD-10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 [8] “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3)HAMD-17总分>17;(4)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并通过本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排除标准:(1)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计划妊娠者;(2)患有严重脑、躯体疾病者;(3)符合ICD-10酒、药依赖诊断标准的患者;(4)入选前一周内使用过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抗躁狂药及抗癫痫药或入选前两周内使用过抗精神病药长效制剂者。(5)入组前血常规,肝肾功能,血糖,血脂,心电图等检查均无明显异常。(6)在研究中各种原因退出者。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研究组(氨磺必利组)和对照组(舍曲林组)。每组100例。研究组,男22例,女10例,平均年龄(27.04±8.08)岁,平均病程(3.29±2.20)年。对照组男21例,女11例,平均年龄(27.19±7.96) 岁,平均病程(3.16±2.23)年。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病程等一般资料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1.2.1 ?o药方法 符合入组标准的患者经过3~7d的药物清洗期后,研究组予氨磺必利片(山东齐鲁制药有限公司,200mg/片)口服,剂量范围为200~800mg/d,平均剂量(291.00±117.29)mg。对照组予舍曲林片(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0mg/片)口服,剂量范围为50~200mg/d,平均剂量(109.00±57.47)mg。

两组疗程均为12周。在治疗过程中可据病情需要酌情使用右佐匹克隆或扎来普隆改善睡眠,不合并使用其他抗精神病、抗焦虑、抗抑郁药物及心境稳定剂等。如出现EPS,可按常规剂量合并使用安坦、东莨菪碱等。

1.2.2 疗效及不良反应评定 于治疗前、入组后1、2、4、8、12周对两组患者用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评定,于治疗前、治疗第12周用生活质量综合评定问卷(GQOLI)-74、社会功能缺筛选陷量表(SDSS)对两组患者评定。

所有评定均由两名精神科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同时进行(评定者之间一致性Kappa值=0.820)。HAMD减分率≥75%为痊愈,50%~74%为为显著进步,25%~49%为进步,

1.3 统计学分析

利用SPSS20.0统计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根据试验目的和资料的类型分别采用t检验、χ2检验等。P

2 结果

2.1 两组治疗有效率比较

研究组100例中,痊愈30例,显效25例,好转26例,无效19例,总有效率为81%;对照组100例中,痊愈33例,显效24例,好转25例,无效18例,总有效率为82%。两组总有效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033,P =0.856>0.05 )。

2.2 两组治疗前后HAMD-17、GQOLI、SDSS评分比较

治疗前,两组间HAMD-17、生活质量、社会功能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12周末,两组HAMD评分较治疗前降低(P

治疗12周末,GQOLI量表除正性情感外,其他因子两组间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GQOLI维度方面:除物质生活维度外,两组躯体功能、心理功能、社会功能维度较治疗前均有所改善(P

3 讨论

抑郁症是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的情绪障碍综合征,具有高发病率、难治愈、高复发率等特点。患者常常伴有社会功能受损、生活质量低下等情况,这些都不利于患者的全面康复,甚至成为患者病情反复发作,难以治愈的因素。

注: 与治疗前比较*P

故给予抑郁症患者社会功能、生活质量方面的足够关注显得非常重要。秦霞、贾占玲等[10-11]分别研究显示,影响患者社会功能和生活质量的因素有:病程长短、发作次数、是否伴精神病性症状、药物类型、服药依从性、家庭社会支持等,其中药物的选择至关重要。传统抗抑郁药,不良反应大,影响患者服药的依从性,发作次数增多,不利社会功能及生活质量的改善。而舍曲林等SSRI类抗抑郁药与传统的抗抑郁药相比,具有不良反应轻、服药依从性好等特点,更能有效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及社会功能 [12-14]。另有研究资料表明 [15-17],抗精神病药氨磺必利不仅能用于精神分裂症阳性症状及阴性症状的治疗,而且在小剂量时能选择性阻断突触前D2、D3受体,提高前额叶皮质和边缘系统的多巴胺能神经递质传递,且能拮抗体内5-HT7a受体,能起抗抑郁作用,故本次选择舍曲林、氨磺必利进行对照研究。

篇7

关键词:石油企业 综合治理 社区化 网络化

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原则上是围绕石油生产与管理开展的,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也出现了新的挑战,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也从以往只注重自身的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逐步向所辖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上来。本文对新形势下石油企业所面临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分析与探讨,为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

1、石油企业综合治理面临的问题

1.1单一企业厂区向多功能社区转变

石油企业大都建立在地理位置较偏远、周边交通生活环境不便的地方,以前的石油企业主要是针对厂区方面进行的综合治理,综合治理也大都局限于企业的社会治安方面,但是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张,加之石油企业自身内部环境的不断改善,石油企业的社区化功能不断凸显,这就与企业的业务功能与服务功能发生了一定的矛盾。由于石油企业作为一个生产企业,其性质限制了自身的综合治理工作内容,依照市场规律,石油企业只能对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管理,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由于社区化的建立,从一定程度了提高了石油企业员工的生活环境,方便了大家的工作,但社区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则强加给石油企业,这就给石油企业带来了一定的负担,同时增加了石油企业综合治理的难度,比如社区化后,小区内的闭路电视信号、小区大门外的交通拥堵、小区的盗窃、医疗卫生服务、学前教育服务、老年工作服务等问题,都会让石油企业来解决,这使得石油企业在管理自己的同时,还要承担政府的职能,与石油企业的实际性质冲突较大,也相应地让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额外增加不少。因此,社区居民对石油企业综合治理寄予的这种高期望,希望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能够附带解决社区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把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从“重管理”转变到“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状态,也使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从以往只注重企业自身的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逐步转变到社区所辖居民小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理上来,为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验与挑战,这一方向性的转变,将很多难题摆在了石油企业综合治理工作者的面前。

1.2 社会治安环境日益复杂

社区化给石油企业周边环境带来了很大的改变,也让石油企业周边的环境变得复杂,石油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复杂化程度也不断增加。这种复杂化程度主要体现在以下的几方面。一是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不断出现。例如近年来出现的短信诈骗、银行卡诈骗,同时,伴随着这些新的违反犯罪案件的发生,在社区发生多发财案件如“盗窃机动车”等也呈现出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等特点。这些新型的违法犯罪不断给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带来新难题。二是矛盾纠纷日趋复杂化。随着石油企业周边环境的好转,社区居住人员的多元化,带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难度在不断增大,需要协调好的关系更为复杂。三是移交社区负责的特殊群体人数众多,管理难度大。按照石油企业管理的统一部署,社区化后接手管理的特殊群体有:退养家属、协解人员、企业失业子女、改制单位移交油田人员。这些特殊群体在油田每个社区人数都数以千计,是社区在职职工人数的数倍。巨大的人员底数,带来的是管理难度的增大。

2、石油企业综合治理措施探讨

2.1 完善综合治理机构

为适应新形势,保证综合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应改变思想观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成立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班子成员副组长,具体分管这项工作,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并把综治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制度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2.2 加强保卫队伍的建设

加强保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综合治理工作在新形势下的适应能力。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将综治工作与党政工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通过各种形式,经常开展“爱企、敬业、守法”教育。坚持正面引导,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思想教育,尽量多照顾有困难的职工,让他们安心工作,增强保卫工作者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二是加强作风建设,从抓保卫人员风纪入手,严明组织纪律。从军事训练入手,使保卫工作真正成为半军事化组织,把保卫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有组织、有纪律、懂业务,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内行,为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内外治安环境,为构建和谐企业贡献自己的力量[2]。

2.3 利用信息化网络辅助管理

由于社区化的功能增加,给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带来了额外的负担,因此,石油企业内部的综合管理就相应的会减弱,而在工作人员不能快速扩充的情况下,有必要通过一些高科技的辅助手段来加强综合治理工作,使用信息化的监控网络是一项很重要的措施,也可以利用其他的防控措施,所以我们可以通过:(1)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防联动。石油企业综合治理工作依靠公安机关的支持与配合,增加企业周边联网防控,才能真正震慑犯罪,打击犯罪,确保企业平安(2)加强人口流动密集区域监控。在企业与社区人口流动密集的区域,重点加强视频监控,对可疑人员随时掌握动向,必要时,通过视频锁定可能带来综合治理隐患的人员。(3)与地方政府的联防联动。由于企业在地理位置上隶属于一个地方政府,搞好好社区的综合治理工作,还需要地方政府的支持,并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综合治理工作专项行动。(4)发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联防联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本身就是需要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对象,社区居民是社区综合治理工作不可或缺的一只重要力量,吸引居民参与到社区综合治理工作中来,做到治安一起管,防控一起抓,社区治安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才能真正铸就抵御违法犯罪的铜墙铁壁。

参考文献

篇8

一、新社区治理体制下的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

1、居委会面临新的困境

目前,深圳市基本形成了“居站合一”(即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和“居站分设”(即居委会和工作站完全分开)等两种社区治理模式。理论上,社区工作站的设立似乎可从制度设计上解决居委会的行政化问题,缓和日趋紧张的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的矛盾。但实践中,新的社区治理模式中的居委会又面临了新的问题。

第一,“居站合一”模式的尴尬。理论上,设立社区工作站后,居委会不再承担政府职能,可以真正通过选举产生,专心开展社区自治。然而,实践中深圳市的几乎所有居委会组成人员完全都由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兼任,他们在时间和精力上更多的是放在完成上级任务上,社区自治功能仍难以发挥。“居站合一”模式所反映的政府天然代表全体居民利益的思路,无疑又回到了计划经济下传统意识形态的宣传公共权力系统天然代表全体人民的老路子,否则“居站合一”模式就会产生自我矛盾。因此,从制度设计上来看,这样的制度安排很难说是成功的。

第二,“居站分设”模式的尴尬。目前,深圳市只有盐田区完全实行“居站分设”,这种模式在实践中也不尽如人意。首先,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彻底分开以后,二者的角色定位存在问题。社区工作站不但承接了政府下达到社区的各项工作,而且承担了部分本应属于居委会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而居委会虽然不再承担行政工作却又暂未能担当起“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角色;其次,部分居委会在社区自治的制度模式下开展社区服务,难以实现自负盈亏。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居委会资金来源存在困难时,工作如何实现良性运作?再次,由于居委会主任及委员们缺乏工作的热情、动力和民主的习惯,居委会难以真正运作起来。部分原居委会成员在居委会脱离政府“管制”之后,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甚至有某种失落和无所适从感。

第三,面临被边缘化的可能。在“居站分设”的情况下,居委会不再承担行政性工作,与业主委员会一样应该同属于群众性自治组织。但现实情况是,居委会联系群众的功能似乎被抽空了,居委会存在被“边缘化”的可能,一些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影响力大于居委会就是最好的说明。有学者指出,业主委员会在维护居民利益、推动社区自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僵化的街道——居委会体制形成了很大冲击,如果居委会还不实现自治功能的回归,就有可能被业主委员会“挤垮”。

2、业主委员会对社区治理的影响

随着住房的商品化和市场化、物业管理的兴起、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居委会自治能力的缺失,拥有住宅私有产权的业主成为了现代社区的真正主体,业主的社区自治要求日渐增强,并呼吁成立业主委员会甚至业主联合会。在这样的背景下,组织化、专业化的维权组织的成立就成了业主的必然选择。

尽管业主委员会还是一个非常年轻的组织,且其自身运作还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但它作为一个新型的社区组织,在社区内的地位、作用及扮演的角色对社区居民、居委会乃至整个社区治理结构的变革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业主委员会的产生与发展不仅改变了原有的城市社区治理结构,而且还推动了社区治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为发展基层民主提供了新思路、增加了社区组织关系的复杂性。

二、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关系的现状及症结所在

1、二者关系的现状

面对业主委员会的兴起,有人开始怀疑居委会存在的必要性,要求改革原有社区体制的呼声不断,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潜在冲突也随时间的推移日渐显现。由于居委会角色错位,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居民开始绕开居委会寻求新的利益表达渠道。

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但其法律地位的不明确直接影响了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与业主维权的开展。业主委员会还经常受到房管部门的行政干预,这些部门本该行使对业主委员会的辅助工作,但由于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不清,这种行政辅助行为就往往演变成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反过来政府的行政干预又更加模糊了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因此,当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欺骗和损害业主利益时,业主委员会很难以合法组织的身份去捍卫业主利益,其共同利益表达和权利维护的功能受到限制,从而不得不时求助于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一方面依赖居委会,另一方面又不断挑战居委会,而居委会角色的错位使其不可能避免地卷入小区内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以及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利益纷争,其“裁判员”身份受到业主质疑,甚至最后成了业主攻击的对象。

随着社区工作站的成立,由于社区工作站承接了社区居委会原有的社区资源,作为“准政府组织”的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的摩擦开始部分地转为社区工作站(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其矛盾的中心集中体现在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社区资源、社区治理权、在社区治理中的地位等方面。由于目前居委会并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自治组织,其作为社区自治组织与业主委员会的矛盾还没有完全凸现。现实中,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的矛盾仍表现为行政权与自治权的矛盾。由于《指导规则》明确规定居委会领导业主委员会,使得二者之间已经存在的矛盾更为尖锐。

2、现阶段的主要矛盾

现阶段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的矛盾可归纳为几个方面:

(1)围绕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而产生的矛盾

深圳市多数业主委员会从成立开始,就难以得到居委会的支持。一方面法律上,《指导规则》出台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必须得到居委会的支持,否则难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更不用说备案成立业主委员会了。另一方面现实中,目前居委会仍或多或少的以“政府”的身份参与社区治理,为了减少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所带来的“麻烦”,居委会往往不支持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甚至以各种借口延缓或阻止其成立业主委员会。

(2)围绕社区资源而产生的矛盾

社区资源包括许多方面,如居民支持、办公用房、活动场所、政府的社区政策等等,其中尤其重要的是居民支持。首先,居民支持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发展的前途命运,离开了社区居民的支持,任一社区组织都难以在社区继续生存。由于居委会长期以来“行政化”的色彩过于浓厚,居民对它的认同非常脆弱。当代表着居民根本经济利益——房产——的业主委员会出现时,居委会与居民之间那种脆弱的关系遭到了严重威胁,这使得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有一种本能的敌视。其次,在深圳,随着社会分化越来越细,社区成为独立的发展实体,社区的可用资源与办公用房、活动场所等越来越紧张,生存在社区内的各种组织必然为争夺社区资源而展开激烈的竞争,这种竞争也导致了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矛盾的深化。再次,当前政府的社区治理体制明显对一贯具有“行政化”色彩的居委会有利,其他社区组织则难以获得同样的待遇,尤其是业主委员会。当政府的社区政策的天平明显向居委会倾斜时,业主委员会的不满情绪进一步被激化,业主委员会与居委会的矛盾也由此加深。

(3)围绕社区治理权而产生的矛盾

如果社区内同时存在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部分功能重叠的组织实体,它们之间必然存在功能上的矛盾与冲突,并且必将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日趋激烈。例如,以业主为中心的物业管理模式和以居委会为中心的行政管理模式之间的矛盾;以财产关系、利益关系等为纽带的居民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和传统的街道、居委会行政管理组织之间的矛盾。

尽管国务院2003年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允许业主大会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由业主委员会选任物业管理公司具体执行。但按照《居委会组织法》,居委会负责协助政府或其派出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和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这种法律上对社区治理权的不合理安排,造成实际操作中的混乱。

(4)围绕着在社区治理中的地位而产生的矛盾

在社区治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围绕社区治理地位问题也产生了矛盾。从居委会的角度来说,理所当然地把社区治理归为自己的份内事,认为自己是社区治理的主体,理应在社区治理中占据主导地位,业主委员会应听命于居委会或直接成为居委会的附属机构。而业主委员会则认为居委会代表政府对社区行政事务进行管理,社区依靠居委会达不到有效的自治,自己才是居民的真正代表,而不是居委会的附属机构。居委会要求把业主委员会纳入其管理框架内,而业主委员会则要求有独立活动的保证,围绕着双方在社区治理中的地位问题,二者展开了激烈的较量。

而《指导规则》和《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权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相反加紧了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控制,如三级管理即市(区)主管部门、街道办、社区工作站或居委会共同管理的模式,并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纳入街道办、社区工作站或居委会的领导之下。虽然业主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行维权的冲动不断高涨,但由于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约束,业主委员会存在“成立难、维权难”的问题。这是行政权力扩张与民间自治权试图寻求发展之间的冲突。如何合理定位二者关系成了社区治理体制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关系的合理趋向

治理理论为解决上述问题、重构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供了一个新的视野。治理理论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其主体既包括政府,也包括第三部门(ThirdSector)或非政府组织(NGO)、企业及社会自愿者,是多个主体针对社会公共事务而开展的分工合作协商的共治过程。

1、创建合作互动型关系

当前学者和政策研究者对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定位问题的几种主要观点,包括用业主委员会取代居委会、将业主委员会纳入居民委员会之中、将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合二为一、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二者间形成竞争关系、居委会暂时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能等等。但笔者以为:虽然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有部分功能的重合,如公共卫生和社区安全管理方面,但二者在权利来源、管理边界、职责功能、代表主体等方面都有明显差异。二者在功能方面是互补的,所以二者并不可以相互替代或者合并。此外,二者之间竞争、冲突的关系也不可取,因为从法律地位和代表性来讲都不具有对等性。

笔者认为,应建立互相合作、依赖互动为特征的合作互动型关系,以缓和社区矛盾,畅通利益表达渠道,构建和谐社区。事实证明,无论是居委会,还是业主委员会,都无法拥有独立解决所有问题的能力。“不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能够拥有解决综合、动态、多样性问题所需的全部知识与信息,也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去应用有效的工具。”每一个社区组织都必须通过与其他社区组织交换信息、资源,通过相互合作来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

在以居委会为单一社区自治主体的社区治理体制下,居委会难免沦为政府的附庸,政府的行政管理通过居委会渗透到社区的各个方面,居委会难以摆脱其“行政化”的宿命,社区自治实质上被政府的行政管理所代替。所以,当前进行社区治理体制改革,应该在确立以社区自治为基本价值导向的基础上,把改革现有的居委会与开发社区内其它自治资源结合起来,组成社区的自治管理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各社区组织通过密切合作来实现社区治理的目的,其中居委会负责社区公益性事务,业主委员会管理与物业或财产有关的事务。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作为社区内较为重要的两个组织,共同构成这个自治管理系统的核心,建立合作互动的新型关系,共同构筑良性的合作型社区治理架构。

在这种良性的合作型社区治理架构下,社区治理将会在社区组织间的相互交流与合作中达到“善治”。这一新型关系不仅有利于集体选择和集体行动的开展、有利于自下而上的居民参与,而且还有利于降低治理成本,从而构建和谐社区。

2、合作互动型关系的实现途径

(1)还权于民,合理定位国家与社会关系

根据治理理论的要求,从国家与社会层面看,应变过去的垂直式的行政隶属关系转为横向的相互协作的伙伴关系,构建一种新型的社区组织网络模式。

其一,坚持规模原则、民主原则、责任原则和理性原则相结合的社区治理原则;其二,实现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其三,确定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社区建设顾问而不是控制者的职责。变过去的行政上下级关系为横向合作的伙伴关系。政府根据居民需求制订社区发展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社区组织负责具体实施。

(2)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业主委会法律地位

有关部门应尽快组织对《居委会组织法》进行修改和完善,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基层社区组织的性质、功能和建设的目标,实行政社分开,为建设和谐社区提供法律保证。2007年9月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没有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作出应有的规定,业主大会及其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和维护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公共合法权益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应该通过立法规定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成为公益性社团法人。这样定位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不仅是我国公民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解决物业管理服务市场诸多问题的迫切需要。

(3)还原居委会的自治功能,健全沟通机制

首先,还原居委会的自治功能。构建良性的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关系,必然先要求加强居委会的独立性,把居委会从行政体制的束缚中独立出来,还原其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本来面目。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的办法,通过项目管理和契约管理,由社区工作站承接政府下沉的一些事务性、操作性的工作以及从居委会剥离出来的工作;居委会则回归其“本位”,实行自治,负责收集社情民情,开展社区服务,调解居民纠纷等。

其次,要明确界定社区各组织的职能范围。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的职能范围界定是双方构建良性关系的基础。社区管理中属于物业管理的内容,如治安、清洁、卫生、绿化、车辆停放等事务可以逐步由业主委员会通过合同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而居委会则集中于社区居民事务管理与协调上,并发挥主导作用。“居站分设”是实现社区自治、理顺社区组织关系的前提。要制定法规严格规定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各自的职责范围,不能贪图一时的方便,而重新让居委会陷入行政事务的泥潭,慎防将居委会再次变为社区工作站的再派出机构的“怪圈”。

再次,构建社区组织间的协调机制。社区组织间的协调机制的构建是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关系改良的重要条件,没有一个制度化的社区组织协调机制就不会有良好社区治理体制。只有构建好制度化的社区组织协调机制,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才能增强合作,社区体制改革才有可能成功。在构建制度化的社区组织协调机制时,要摆正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位置。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是实现调控、制定公平合理的裁判规则,而不是过多的介入。政府只有放松对社区组织的管制,让社区各组织自发调整彼此的关系,社区组织关系才能得到较优的组合,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良性关系才能实现。

最后,要理顺社区自治组织与政府的沟通机制。目前社区治理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社区各组织与政府之间的沟通极不平衡,其中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与政府的沟通尤为欠缺。政府应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尽量保持与社区各组织之间的平衡关系,使社区各组织协调发展,这才能有利于社区自治的实现。为此,政府要主动完善回应机制。深圳市南山月亮湾片区设置人大代表工作站的做法可供“居站分设”之后社区自治组织如何行使职能作参考。这样社区自治组织在收集到居民意见之后,就有了一个良好的沟通渠道,即通过人大代表向政府反映民意,居民与政府形成良性互动,也强化了政府对居民问题的回应。

四、结语

篇9

社区在建立过程中,通过规划一定数量的地域面积、人口数量,使其成为了党、政府、人民等各个社会群体的结合体,且功能完备。在城市,由于社区的功能的完备性、居民集中性、私人部门的完善性等原因,使社会管理和社区治理具备了新的内涵。

一、社区概述

我国社会管理当中,社区作为社会管理中人们生存与互动场所的最小管理单位,属于一种社会体系,属于一定地域空间的投影。社区主要坐落在社会固定的空间当中,体现了政府能够有效的管理社会,并实现了政府职能,作为政府工作落实的载体,社区成为了一种功能完善的有机体,在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兴起的必要性

在我国的近几年来,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经济的不断发展,使人口的流动性不断增强,在我国的2012年人口普查时发现,我国的流动性人口数,在城市社区中,占固定人口总数的20%左右,这种现象,已经成为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重要因素,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对于城市的稳定与兴起,有着划时代的意义,它具有深刻的时代背景,是我国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下的必然结果。

三、社会管理中社区治理上的不足

1.社区管理机构的行政性

在我国目前,各个社区的居委会,其主要角色是对社区行使社会管理职能,要树立起自我服务群众的意识,担负着便民、助人、维护居民的权益,以及公益事业等,对于居民矛盾进行及时的解决,维护社区的治安。在社区工作中,一些社区管理机构,随着行政化的丧失,社区管理机构的功能渐渐不能为居民提供帮助或者是服务,使居民对社区管理机构的信任度逐渐降低,使得社区管理机构的功能逐渐减弱。

2.社区公民参与的有限性

由于社区治理机构职能的减弱,使居民对于社区的认同和主动参与性渐渐降低。并且在目前情况来看,居民的参与程度不足,参与机制不完善,这主要是由于社区的参与渠道不完善、管理不够等原因造成的。

3.社区政府职能的缺位与越位

我国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一手抓”的理念,使社会组织呈现出空白的状态,且生存空间也十分狭小。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利益多样化格局多元化的今天,政府与公民合作共治的管理模式,逐渐被认可。但是在政府部门当中,还存在职责功能划分不明确的现象,有些管理职能呈现越位且还有的方面还呈现缺位的现象。

四、社会管理与社区治理的新特点

在我国目前,我国的社会管理与社区治理,既有新的特点,又存在着新的矛盾和风险。如下:

一是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以及利益诉求的多元化,使得我国的社会矛盾也逐渐复杂起来,在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做到统筹兼顾,这给政府和社会提出了新的课题。在我国当前的局势下,如何做好统筹兼顾,绝对不是一件易事。这对我国政府决策与职能的发挥均是一个考验。

二是广大群众的权利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公民的思想随着素质的提高,使政府的权威以及公信力受到了极大的挑战。有许多的社会学家都意识到了一个新的时代特色,正在形成,即以理性化为特征的个体意识,正在市场机制崛起的过程中渗透到广大群众中。如个体产权的要求,环境意识、住房问题等等,成为了新时期社会管理与社区治理当中的一个新的内容。

三是群众的风险意识正在不断的加强,使整个社会的安全感日益下降,这些变化,都给政府的管理带来了考验。面对复杂化的多元利益影响,使得社会利益风险加大,政府在新时期如何应对新的变化,如何应对各种风险,这些无不考验着政府的管理能力。

四是在近几年,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信息社会使得社会的发展与时俱进,改变了传统的时空限制,使各种信息交流更加的频繁,生活更加的动荡不居。可以用“灵动、轻盈”等词来形容这种状态。网络是把“双刃剑”,在对人类造福的同时,一个微小的动态,都有可能导致重大事件的发生,如“抢盐事件”、“世界末日”谣言等等。这些,都给社会管理与社区治理带来了重大的影响。

五、中国社会管理与社区治理新趋势

1.社会管理与社区治理体制的复合化

体制问题是制约社会管理和社区治理的重要问题,所以各地社会管理和社区治理实践都企图寻求体制上的突破,通过观察各地近年来的创新实践,不难看出,传统的政府一元主体,导致社会管理与社区治理的过度行政化,就社会管理来说,过度行政化使得社会资源配置模式过于单一,导致整个社会的僵化,而且在社会冲突中把自身置于矛盾的焦点地位!引火烧身。就社区治理来说,过度行政化,也影响了社区资源的配置效益。

2.社会管理与社区治理方式的多元化

在多元主体合作共治与复合治理的总体原则中,根据治理对象的类型差异实施分类治理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对不同的社会组织,需要有针对性地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如深圳市将社会组织分为五种类型,对前四种类型的社会组织,特别是社区民间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其发展,对维权类组织重点则是规范限制其发展。

从大的方面,可将我国社区分为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城中村社区、城乡结合部社区四种类型。目前,我国社区治理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要探索针对不同类型社区的不同治理模式。

3.社会管理和社区治理手段的艺术化

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空前尖锐,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难以控制的局面,因此,尤其要强调刚柔并济。矛盾纠纷化解是一门艺术,要防止两个极端:

第一,无原则的妥协。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来解决,这种行为取向反过来又鼓励了群众用闹矛盾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大闹和小闹解决的方式不同。

第二,粗暴机械地执法。正确的做法应该做到情理法兼顾,不仅要合法,而且要合情合理,让老百姓心服口服。

当前,制约我国社会管理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社会共识的缺失,用迪尔凯姆的概念来说就是社会失范。中央开始大力倡导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文化建设; 提高全民的凝聚力。

4.社会管理和社区治理机制的科学化

4.1如何应对信息化特别是网络化带来的挑战,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拥有信息权,政府稍有错误就会成为网友嘲弄、责骂的对象。这都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对于社区治理来说,英国社会学家马丁?阿尔布劳(M.Albrow)所说的“脱域的共同体” 。这些问题均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篇10

[关键词]协同治理 社区治理 社区规划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5)02-0016-01

党的十提出了协同治理的目标,主张政府、民间组织、公民个人等社会多元主体良性互动、合作治理社会公共事务,推进社会有序和谐发展。伴随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基于“单位制”的总体性管理模式的解体,社区逐步成为社会管理的最小单元。在社会协同治理的话语体系下,“社区治理”在制度和法理层面被赋予了构成国家治理体系的平等地位,并且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而在社区治理的实践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困境和问题,严重制约社会协同治理格局与和谐社会的实现。探索和设计创新社区治理的实现路径,已成为完善社区自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必然选择。

一、多元主体的互动失调:城市社区治理的现实困境

自20世纪90年代起,为应对社会转型所引起的对于社会管理的新要求,政府不断深化基层社会管理模式改革,部分管理权力开始向社区转移,政府主导的高度控制性的宏观管理模式逐渐向微观管理倾斜,推动了社区自治的发展,社区治理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政府、社会组织、居民三者在治理实践中缺乏协同性,对自身角色的定位不清,造成社区治理呈现出以下困境:

(一)社区治理的居民参与度处于低水平

社区治理效力的提升有赖于社区居民的高度参与。但目前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较低,尚未形成多元主体良性互动、协同治理的格局。这种低度的参与性体现为两方面:一是参与治理的居民不具广泛性和代表性。少数离退休老人、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构成了社区管理的主体,难以代表大多数社区居民;二是参与社区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不够。行政事务仍是社区事务管理的主体,存在定性不明的问题,而对于社区经济建设、休闲活动、社区服务等关系到居民实际利益的事项则缺乏重视。

(二)政府对基层社会管理行为失范

政府在社区治理的过程中应扮演“掌舵者”角色,减少对基层社会的高强度管控。但从当前治理现状来看,政府社区治理的行为失范严重,表现为“越位”“缺位”和“错位”行为明显。“越位”是指政府有悖于社区自治和发挥服务型政府功能的角色定位,对社区建设和发展进行越级管理,将行政力量强行介入到社区管理的日常工作中;“缺位”是指政府在本应负责的治理工作中未落实其职责,如对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不能提供资金保障,未能为社区自治所需要的物质制度条件提供有效支持等;“错位”则是指政府在管理过程中试图对国家和社区层面的一切事务“大包大揽”,运用行政力量干预微观治理实践,在自身与民间组织、社区的角色定位存在偏差。

(三)社会组织的发育仍不成熟

纵观国外城市社区治理的历程和经验,民间组织在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能够有效缓解行政部门与居民自治组织的紧张,推动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局面的形成。但当前我国城市中的社会组织数量少、规模小且运作机制和实践经验都不成熟,难以对城市社区资源进行有机整合。此外,由于政府在社区治理过程中承载过多的具体事务,服务职能和管理职能的分离迟缓,成为民间组织快速发展的制约因素。

二、社区规划:社区治理多元主体良性互动的契合点

协同治理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目标,为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指明了发展方向。而社区规划则是实现协同性的聚合点。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促使市场力量作为新生力量介入社区,打破了计划体制下政府调控对社区规划的主导作用,居民和社会组织成为社区规划的利益主体之一。因此,社区规划具有协调社区内各种关系的潜力,为政府、社会组织以及社区居民参与到社会治理提供了互动机遇和合作平台。规划的社会性转向与治理的政府角色转型是社会治理创新要求下的必然思路。

(一)倡导公众参与的协同式规划

强调社区居民、社区组织、社区单位、规划工作者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多主体、全过程参与。采用政府主导、多方协作、公众参与的运作机制。通过社区发展规划宣传与动员大会、社区访谈、问卷调查、专家研讨等多种方式实施社区发展协同规划。

(二)推动规划师的角色转换

规划师应从蓝图规划者向行动规划者转变,脱离住区规划的限制,参与整个社区发展过程。规划师从动员大会、社区资产调查、社区综合规划到社区行动计划及最后反馈完善,与居民面对面,了解居民诉求,宣讲规划理念,汇报规划内容,协同街道社区完成行动计划,充分发挥规划师的沟通与协调作用。

【参考文献】

篇11

关键词 社区管理 进程 城镇化 转型

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识码:A

1 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社区管理问题的分析

1.1 社区管理体制

在社区管理体制中,其问题主要表现是选择行政管制还是采用社区自治。在城镇化进程中,居委会与街道分别属于自治组织与行政机构,这二者之间的关系并不属于上下级关系,那么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到底选用哪一种管理体制来衔接社区自治与行政管理,确保政府以及当地派出所在进行社区管理工作做到公平、公正,是当前亟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社区的建设决策使得机构行政化,社区居民的态度行政化,而这些改变很容易影响社区自治性治理与行政性治理的形成,并对二者之间的合作造成一定的影响。

伴随着社会转型不断地深入,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其社区的状态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那些以传统的社区委员会为主体的城镇社区管理正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这些新的挑战在城中村社区的表现更为明显。城中村主要位于城市边缘地带,其传统地源纽带和乡村格局逐渐地被瓦解,城中村与纯农业区、纯城区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其区域特征的不同,我们一般称之为三交叉,即街乡或者村社管理的交叉、城乡地域的交叉以及农居生活交叉。通常传统农村所对应的是乡镇政府,而居民社区所对应的则是街道办,一般城郊村与城中村均是由街道办来进行管理,街道办所管辖的社区不仅有农村,同时还有相应的居民社区,在一些城市街道办中,其基本上都管辖一些城郊村,但是由于其管理体制之间的不对接,逐渐形成了一种由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并存的交叉性矛盾,时常发生无人管理或者重复管理的现象,导致该区域的社区管理和治理工作并没有什么成效。

1.2 社区管理主体

传统社区管理主体一般都是居民委员会或者街道办事,着重强调的是在社区管理中政府的主导地位,其管理行为的权威以及其主体的所有来源只能为政府,所呈现的是一种一元化特征,伴随着其政府职能逐渐向社区延伸,来自不同部门工作人员均会不定期到当地社区进行办公,实施的是一种“条块管理”,但是这些条块管理的相关政务资源,因为其条块分割没有得到相应的整合,使其功能不能有效地发挥出来,不能为社区的居民提供一个有效且及时地服务。尽管在社区管理中包含了很多非行政性的组组织,比如社区中介组织、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等,但是其实质上仍旧是以政府机构为主的一种一元化行政管理。这种管理方式不仅要求社区居委会承担行政职能,同时还要承担各种社会管理职能以及经济组织功能,因社区服务的主体较为单一,承担了过多的政府事务,使其服务的主体不能有效地发挥其功能,造成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功能比较差,缺乏足够的精力以及时间来组织社区居民进行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以及自我教育等。

1.3 社区管理资源

在社区建设过程中,物质资源是其前提保障以及物质基础,社区的治理与建设需要一定的物质资源给予支持。但是从目前我国社区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看,其总体投入还比较少,在社区内部其公共物质资源比较有限,未获得相应的财政拨款,同时社区应用社会资源能力比较低。此外,因为部分的社区属于城中村社区或者村改居社区,在社区中,其硬件设施建设能力比较低,无法满足当前社区建设的相关要求,社区自身的物质资源较为短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社区的建设。对此,如何培育以及拓展社区建设的资源,建立社区物质资源整合机制,不断地吸纳社会资本,促使社会服务的功能系统能够获取更多的物质资源保障,逐渐成为了城镇社区管理转型的一个关键点。

2 城镇化进程中的社区管理转型相关途径

2.1 管理体制的创新和完善

在创新和完善管理体制的时候,从社区的管理体制改革方向来看,首先应该确定在行政指导下社区治理民主化的价值取向,以政事分开和政社分开作为其原则,明确政府和社区之间的关系。其次,政府可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来促进社区的发展,而社区则可以利用公推直选方式来进行选举,真正做到民主自治,促使社区民主治理与政府行政能够有效地结合,协调发展。最后,社区委员应该从行政职能中把涉及到社区公共事务的一些社会工作抽离出来,并弱化社区管理的行政色彩,加强居民自治职能。

2.2 管理主体——实施多元化共同管理方式

(1)社区管理体系主体应该多元化,不仅要有社区委员会来承担社会服务职能,同时还要有一些非政府组织来实施社区业主的自治组织,比如社区中介组织、业主委员会、社区志愿者组织以及社区专业服务组织等。同时还应该有物业管理公司,以此构建一个多元化主体,从而共同来管理和治理社区的公共事务。(2)随着我国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在一些部门体制下出现了一种小政府和大社会新格局,社会中一些公共服务职能逐渐从政府职能从脱离出来,而这种职能需由社会组织来承担,因此为了推动我国社区管理的转型,必须要加快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让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建设以及治理工作中来,使其可协助政府来实施事务性工作,提供相应的公益。

2.3 管理资源

要想获取、整合以及培育社会建设所需要的物质资源,首先应该建立相应的社会资本参与制度,同时政府该应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与政策供给力度,而社区应该主动向政府和社会获取各种信息和智力资源、行政和政策资源、财政资源以及经济资源。其次,社区的管理主体应该尝试通过市场化方式来吸纳社会各种资本的参与,构建一个多元投入机制,促使社会各界能够以不同的形式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打破传统的政府对社区公共管理以及服务的垄断,使社区的居民有更多的选择权,从而推动社区管理的转型。

参考文献

[1] 赵君,王占辉.拉萨市城镇化进程中的社区管理模式初探[J].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6(2):69-73,80.

[2] 张明善,李春杰.基于社区管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成因分析及预防对策[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1.32(10):32-35.

[3] 胡善珍,藕海云,曹承龙等.中部地区城镇化过程中农村社区建设内容研究——以安徽省肥西县为例[J].商业时代,2013(9).

篇12

关键词:社会治理;社区治理;公众参与

一、社会治理和社区治理的提出

1998年国家首次明确提出“社会管理”的概念。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完善社会管理职能,并且认为社会管理是政府的专门领域,拒绝其他社会主体的参与。2012 年党的十报告提出建立社会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主体的多样化逐渐受到重视,法治作为社会管理的基本方式日益明确。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 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次在党的正式文件中提出了社会治理的重要命题,并且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这是对社会管理体制改革重大的变革,也是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中治理模式的变迁,更是在现代化中面对社会新挑战的现实需要。

中国经历30多年的改革开放,经济迅速崛起,人民生活改善,法治体系基本确立。同时,市场经济带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传统的单位体制也发生重大变化,越来越多的“单位人”逐渐成为“社会人”,新型的社会组织大量涌现,外来流动人口迅速增加,户籍制度松动,社会活力大大增强,新的社会主体日趋活跃,随之而来的新社会问题不断出现,逐渐增加的社会问题,社会的压力,以及各种社会领域的治理危机开始出现。

社区是人们生活的基本地方,它联系群众最紧密、最直接、最有效,是在社会治理中起着基础的作用。城市社区中有很多治理主体,他们通过平等协商、合作互动来共同管理城市社区公共事务,实现城市社区公共利益。在国内,近些年许多社会学家对“社区治理”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如夏建中学者认为社区治理就是在规定社区内,依托于政府组织、社会组织、民营组织和公众组织等各种网络体系,共同应对社区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过程,而治理的方式应该是合作、自治、参与以及建立更多的横向结构公众组织。

二、罗山市民会馆的社区治理模式

现代化社区治理中上海“罗山市民会馆”是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社会发展基金会、上海基督青年会和罗山街道办事处共同创办的集社区服务、社区教育、社区文化为一体的社区治理模式的新典范。罗山市民会馆,强调“市民”,从中彰显出一种非政府的管理模式,也是我们现在一种探索的“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

在市民参与中,包括参与的主体、参与方式和参与内容等三个基本要素构成,即“谁来参与”、“如何参与”以及“参与什么”。社区公众,作为完整意义上的市民来参与社区建设的相关事务与活动。同时由于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速度,像教育、就业、等服务都要依靠社区服务来缓解和解决。公众参与有许多不同的方式,如投票、结社、宣传、上访等,这些都是公众参与的常用方式。如今,在信息和技术发达的今天,新的参与方式日益兴起。

青年会作为罗山会馆的法定托管机构,全权负责会馆的规划与运行,青年会精心设计管内敬老院、自闭症关爱中心、图书馆、活动长廊、假期儿童所、市民教室等。1998年建立罗山敬老院,开放的形式管理敬老院使社区人群和敬老院人群不断产生互动,这里会提供和吸引更加丰富的志愿服务,鼓励老人和比较年轻的老人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条件下为他人服务,为社区服务,形成敬老院与社区的良好关系。志愿服务作为一种公共服务的重要资源,又是培育社区志愿文化、形成社区信念共同体的社区文明的基石。罗山会馆之所以取得成功,一个是青年会志愿理念吸引了大量的志愿服务,一个是动员市民积极参与有关政策制度的建立,并参与具体的活动项目,几乎每个项目的设计、出台到最后的享用、服务都为市民提供畅通的参与渠道。

公众的社区参与程度,是社区建设成效和社区发展程度的核心。它一方面制约着社区选择何种治理模式,另一方面又受社区治理模式的作用和影响。现在在很多地方的社区中,并没有像上海罗山市民会馆一样公办民营、综合型的一体化的服物,甚至很多落后地区根本无法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社区治理模式。笔者认为其中最主要制约社区治理和社区建设的是成员无法对社区有一种社区认同感,最终导致公众的参与不足问题,因此政府和社区管理人员无法调动和动员公众。要进行现代化的社区治理,根本性的是加强公众对社区的认同感,解社区公众参与不足问题。

三、城市社区治理中提高公众参与的建议

1、社区治理中公众参与主体的多元化

罗山市民会馆的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细节都表现了管理者对事物、对人际关系、对社区、对社会责任的深刻理解和高超的管理智慧。这里的一切都渗透了一种精神, 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价值理念,罗山市民会馆时刻培养公众的归属意识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习惯和能力,让他们感受到主人翁的感情,从而很开融入社区服务中。但是,社区公众参与不是单单指本社区的居民,现在对象也在扩大,包括外来人员务工人员也可以接受社区提供的各种免费培训活动。

2、社区治理中公众参与内容的多样性

罗山市民会馆是一个近些年不错的实证案例,他们将会馆建成一个可以当地居民进行社会互动、教育文化娱乐、公共福利服务的开放性的社区的公共场所,成为一个有社区归属感的社区。要使社区成为一个真正守望相助的共同体,要结合居民的共识和生活方式,形成一套有特色的社区服务内容。例如,教育医疗、社区安全、商业产业发展、环境生态保护等。

3、社区治理中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的一体化

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过去由企业承担的社会功能逐步向社会转移,社区的社会服务功能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社区除了保持原有的基层社会服务功能外,还承担着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特殊群体的照顾和服务等职能。社区是居民获得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场所,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需要建立在多元互动的社区治理结构中。在上海罗山市民会馆中,公共设施非常健全,对社区不同的居民设有具体的设施,最主要的是它们的利用率都很高,能够保证居民真正享受到社区的一系列设施。所以基于这一点,只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的一体化,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内容更加多元,对于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管才能提升,社区治理才能有效开展进行。

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撑,社会治理是一个不断提升的历史进程,而社区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一个最基础的平台与载体,是不断推动社会治理改革前行的。而社区治理的中心是公众是否能拥有社区归属感,能够积极参与社区治理中,实现政治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作者单位:西北民族大学)

参考文献:

[1]夏建中.治理理论的特点与社区治理研究[J].黑龙江社会科学,2010,(2).

篇13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更需要动员广大棚户区居民积极配合和参与。注重发挥居民在棚改社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能够使居民成为棚改新区建设的不竭动力和活力源泉。

把“改造人”放在棚改新区社区建设的首位

在迁入棚改新区后,一些居民不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和环境,社区环境遭到破坏。从平房搬进楼房后,也使原来的熟人邻里关系变成了陌生人社会,居民在心理上会不适应。针对这些情况,棚改新区要注重培养居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居民对新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这样不仅能克服见物不见人的思想,抓住以人为本这个社区建设的核心,而且能够激发居民自发、自觉参与社区建设,共同维护自己的生活家园。经验表明,棚户区改造决不仅仅是改造旧房子,更重要的是改造“人”,即提高社区居民的素质,全面提升社区的文明程度。不仅从外观上或物质层面改变旧面貌,更要在内容上或精神层面呈现新气象。

增强居民参与,能为棚改新区建设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棚改社区建设除了一般社区面临的工作和任务外,在拆迁回迁、就业、社会保障、物业管理等各个方面情况更加复杂、任务更加繁重,原有的社区组织体系和管理功能难以适应棚户区改造和棚改新区社区建设的需要。因此,只有在棚改新区建设中延伸和健全居民组织体系,搭建居民参与管理的平台,调动居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吸引更多居民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参与式治理作为一种民主治理在城市社区的运用,不仅有利于弥补政府治理失灵,还能有效降低社区治理成本,培养成熟的公民精神。棚改新区发挥各种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管理功能,通过热心公益的居民骨干带动广大居民参与管理,有效弥补了社区治理中政府部门鞭长莫及、居委会能力有限的缺陷,为棚户区改造和棚改新区社区建设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条件。

无偿也无限的社区志愿服务,会受到棚改新区居民的普遍欢迎

篇14

互联网+形成的是一个大网络,被服务的节点却是一个个小个体。这些小个体有时似涓涓细流,有时又如波涛骇浪。如何有序引导,推动良性治理,是互联网时代下的一个新课题。追本溯源,小个体既是社会治理的服务对象,也是社会治理的参与主体,因此要重视这些小微主体的参与功能,树立小微治理的发展思路。

我们正在不断实现从管理到治理的过渡,也一直在推动“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形成,如何进行有效治理、实现善治,是各级政府孜孜以求的目标。当今社会,多样化需求不断增长,以多元主体提供的多元供给来应对多样需求的趋势正在逐渐显现,微公益、微治理就是多元参与的一个重要表现。小和微能接地气,小和微亦能落地。因此,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既要构建大格局,更要关注小和微。

精准扶贫就是政府微治理模式的一个体现。何为精准?即为精准识别、精准服务和精准管理。要实现精准,除应具备统筹安排的大局思维以外,更多应该明确微观思维主导下的服务定位和服务供给,即微观其需,助其自助。精准扶贫,要求各方各司其职,各定其位,点对点,一帮一,这是政府精细化服务的具体表现,这也要求政府要由原来政府主导型的简单给予,逐步转变为以救助个体需求为导向的精准支持,其服务特点也由原来的平均主义计划性转变为精准主义市场性。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以尊重受助个体为核心的微治理将逐步推开。即使在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后也势必会面临个性化的社群需求,而微治理则能在互联网支持下为此实现精准化的服务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