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6 09:35:0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金融机构债券投资,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摘要:债券投资业务与我国宏观经济走势和市场波动息息相关,随着经济增速下滑、房地产市场下行、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存款利率上浮扩大等一系列经营环境的变化,使银行债券投资业务受到越来越严峻的挑战,面临着许多潜在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本文针对我国中小银行机构债券投资业务存在的风险提出相应风险控制对策建议,以提高债券投资业务效益,促进我国银行机构更好地发展。
关键词:中小银行;债券投资;风险控制
一、引言
近几年,债券投资与交易作为银行机构重要的资产业务,有着较高安全性、流动性与盈利性,受到市场的青睐,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债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债券市场逐渐呈现出“牛市”格局,中债指数、中债新综合指数持续攀升。据最新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年报披露,2014年,全年债券市场共发行各类债券11.87万亿元,较2013年增加3.17万亿元,同比增长36.47%。同时,债券市场总托管量达到35.64万亿元,比2013年末增加6.16万亿元,同比增幅为20.9%。但与此同时,债券投资业务与我国宏观经济走势和市场波动息息相关,随着经济增速下行、房地产市场下行、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存款利率上浮扩大等一系列来自经营环境的挑战加大,中小银行机构债券投资业务更是面临着许多潜在风险。本文针对我国中小银行机构债券投资业务存在的风险提出相应风险控制策略,以提高债券投资业务效益,促进我国中小银行机构更好地持续发展。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主要是债券市场上利率波动引发的价格风险。目前国债和金融债已成为债券市场交易主体,截至2014年末,这两类债券余额占比超过60%。而这些债券90%以上是中长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宏观经济走势不明,存款利率上浮扩大等“新常态”下,利率可能出现更加频繁和幅度更大的波动。银行选择的债券投资交易时机或者价格,没有预期到利率的走势,则可能遭受利率上升或下降带来的债券资产大幅缩水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是流动性约束所带来的收益风险。相对于国有大型银行机构,我国中小银行机构的资金规模小,风险管理手段落后,对债券市场的依赖程度更高。当银行间资金市场出现异常波动,中小银行机构面临流动性不足或要应对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存缴时,往往会变现作为流动性二级储备的债券资产,此时与利率波动息息相关的债券市场往往同步失去流动性,导致银行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变现债券资产让资金回流,从而收益损失。
3、操作风险。操作风险主要是债券投资过程中由于控制、系统及运营过程的错误或疏忽而引发的风险。目前我国大多数中小银行机构的债券投资制度不完善,相应的业务也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细则和业务流程,且操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也有限。同时,处置危机的手段也欠缺,没有应对重大市场风险的应急备案,在具体的风险识别、计量和监控方面管理粗放。债券的投资决策也缺乏以债券种类、价格、期限以及市场利率等基础因素为综合评定的决策、止损和损失补偿机制,导致债券业务操作不规范并加大风险。
三、中小银行机构债券投资业务风险控制
1、利用利率互换工具来防范利率风险。利率互换就是交易双方将同种货币按约定的本金和利率形式定期交换,现比较常见的利率互换工具是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互换。中小银行机构将浮动利率资产或债务转换为固定利率资产或债务就可以使市场利率风险得到避免。利率互换能够有效的规避基差风险和利率交换风险,且不涉及本金的交换,是中小银行机构防范常年利率风险的重要工具。
2、利用债券组合期限管理防范流动性风险。银行资产负债管理要遵循资产总量平衡和结构对应原则。中小银行机构在进行债券投资时,应着重考虑市场流动性风险、自身风险承受力和自身负债结构等方面内容,进而确定债券组合期限,以应对市场变化带来的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3、利用科学合理的债券投资管理方式防范操作风险。随着我国债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信用类债券份额不断提高,债券品种不断增多,债券投资管理显得十分重要。中小银行机构应建立动态信息传递机制来时刻防范债券主体风险。同时对债券的筛选、评估和投资制定科学合理的细则和业务流程,对具体的风险识别、计量和监控进行精细化管理,切实改善内控管理水平。加强针对人力资本的培训与管理,减轻操作风险。
四、结束语
银行债券投资与交易业务为中小银行机构及时调节流动性、应对利率风险、降低超额储备水平和开辟新的盈利渠道提供了空间,改善了银行存贷比结构,提高了资产质量;同时,日益丰富的债券品种和交易工具为中小银行机构增加投资渠道、提高盈利能力提供了便利。但是,我国中小银行机构现阶段债券投资管理制度落后于债券业务的发展,还存在着诸多的风险,银行需要制定有效的银行债券投资管理策略以应对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从而使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与交易更加安全可靠,实现银行收益的最大化。(作者单位:湘潭大学商学院;湖南宜章农商行)
参考文献:
[1]于瑞涛.浅议我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管理[M].时代金融,2014.
关键词:境内金融机构;人民币债券;管理
Abstract:The issuance of RMB bonds in China by 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s favorable to solve domestic excessive liquidity problems,relieve the pressure of RMB appreciation,increase the RMB outflow channels,and to promote the RMB internationalization process,etc. Bu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remain to be resolved,such as the purposes of raise funds and the market access. In this article,the author puts forward some 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the above problems.
Key Words: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s,RMB bonds,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82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10)07-0031-03
2005年10月,我国批准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人民币债券11.3亿元和10亿元,这是中国首次引入境外机构发行主体。自此以后,我国没再批准新的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2008年12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研究境外机构和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也提出,境外机构在境内从事有价证券或衍生产品发行应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允许境外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不但可以缓解国内流动性过剩与人民币升值压力,更可以进一步拓宽人民币流出渠道、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推进境外金融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正当其时。
一、推动境外金融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可行性
(一)国内流动性充足,人民币流动性过剩压力亟待缓解
目前,我国进出口顺差依然较大,为防止人民币过快升值,央行不断买入外汇并在市场上投放大量人民币。为防止通货膨胀,人民银行又被迫发行央票。若准许境外金融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不但可以缓解央行对冲外汇占款过快增长的压力(募集人民币资金直接用于境内或汇出境外),又可以增加机构、个人人民币的投资渠道,防止国内资产价格过快上涨,进一步促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二)人民币国际化正在推进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动对外贸易实行人民币结算,人民币已经开始走出国门。而且,受国内经济增长势头良好及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影响,我国周边的国家与地区普遍对人民币持欢迎态度,甚至有部分国家希望将人民币纳入国家外汇储备,更有个别非居民个人非法携带超额人民币现钞出境。若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境内募集人民币资金后直接汇出,将大大增加境外企业、个人的人民币来源,扩大人民币国外流通范围,提高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
(三)国际开发机构成功发行人民币债券为境外金融机构发行积累了经验
国际开发机构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改善了我国的资本市场结构,丰富了我国的债券种类,促进了国内债券市场的国际化,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过前期的实验,无论是人民币债券的发行机制,还是资金、账户的监控管理都已基本成型,也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提供了成功的经验借鉴。若境外金融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境内使用,完全可以参照《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来办理。
(四)境外金融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需经过审批、数据纳入统计,风险可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外金融机构若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其募集资金规模、使用用途、账户的开立、资金结售汇均需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资金的募集、使用、汇划都纳入有关统计,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可受到控制。
二、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一)募集资金的用途问题
前期,在我国外汇资金短缺、国际金融机构的资金融通效率更高的背景下,要求国际开发机构募集的资金只能用于中国境内项目或境内企业贷款,不得将募集资金换汇转移至境外。但随着国内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出口顺差的增多,外汇储备过快增长问题开始凸显。另外,随着外资银行的介入与国内银行业的股份制改革,国内银行的竞争力也已大大提高,境内资金融通效率明显提升。此前要求境外金融机构募集人民币资金必须用于境内项目或境内企业贷款、不得购汇汇出境外的规定已经明显不合时宜。
(二)境外金融机构的准入限制与投资者问题
前期,仅允许进行开发性贷款和投资的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在银行间市场的投资者也限于机构投资者。境外金融机构众多、类型复杂,对于允许哪些金融机构进入国内人民币债券市场应仔细斟酌。如果其自身风险较高,允许其发行人民币债券,就可能使得国内投资者面临血本无归的尴尬境地。另外,有些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内设有分支机构,国内投资者对其了解较多,其发行人民币债券的成功度也较高。就投资者而言,虽然投资者自身应有一定风险识别能力,但如果投资出现亏损,也必定影响该项政策的有序推进。
(三)如何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相适应
推动境外金融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是人民币国际化的一部分。目前,人民币国际化正在加紧推进,若仅允许募集资金用于境内项目或要求其购汇汇出,其对人民币国际化的影响将会受到制约。人民币国际化就是让人民币走出去,使人民币的持有主体、境外用途更加多元化。
(四)募集资金的管理与统计监控问题
此前,我国要求国际开发机构募集资金不得换成外汇转移至境外。国际开发机构仅需要开立非居民人民币专用账户,该账户的开立、注销需经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若发行人无法按期偿还人民币债券本息,可从境外调入外汇,并按规定开立外汇专用账户。发行人偿付原境外资金购汇汇出的或汇出投资收益的,须到外汇局办理购汇汇出核准手续;发行人从境外调入外汇资金结汇须经外汇局批准。下一步,境外金融机构境内募集人民币资金的,将允许其汇出境外,但面临着募集资金境内开立非居民人民币账户与外汇账户,境外开立人民币账户与外汇账户的问题。若募集资金规模过大,资金的集中汇划可能影响到外汇市场的稳定。但是对募集资金的境内外账户管理,需要出台相关政策加以规范。
三、有关政策建议
(一)区别募集资金用途进行管理
在当前经济金融形势下,应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的资金既可投资境内,又可投资境外;募集资金既可以转换成外汇,也可以保留为人民币;募集资金用途应多元化,不限于境内项目或企业贷款。应征求相关机构部门的意见,明确规定募集资金的用途,限制募集资金投资于高风险项目。由于人民币来源渠道有限,随着人民币贷款规模的扩张,外资银行开始出现人民币资本金短缺问题,可以允许外资银行母公司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为境内外资银行补充人民币资本金。对于募集资金购汇汇出的,应允许境外金融机构用于企业贷款、资金拆借等用途。
(二)境外金融机构准入与投资者
首先,区分境外金融机构的种类。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具有固定收入,风险容易监控,因此可以先允许其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其次,区分境内有无分支机构。若境内有分支机构,其境外母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比较容易为国内投资者所了解,资金的偿还可以由境内分支机构为境外母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风险容易识别,可以先允许其发行人民币债券。之前,境外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进行交易,投资者限于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了防止个人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不够,在早期也可以要求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此外,应要求境外金融机构提交经过国内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民币债券还需要获得国内评级机构提供的3A以上评级。国内评级机构应定期跟踪境外金融机构的信用状况,及时调整有关信用评级。随着各方面机制的完善,可以逐步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参照我国国债的发行方式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和商业银行等多种渠道发行人民币债券,并将投资者扩大到非金融企业和居民个人。
(三)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为了支持人民币国际化,应允许参加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优先发行人民币债券;允许人民币募集资金在境外清算行之间进行拆借,增加清算行的人民币来源;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募集资金向其境内的中国货物进口商发放进口项目贷款、提供贸易融资,鼓励境外金融机构以募集资金向其境内的中国服务贸易采购商发放贷款,贸易融资或贷款的发放以客户与中国签订的合同为限;对于已经与中国签订人民币贸易结算协议的国家,允许其金融机构优先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对于有意面向中国投资的境外企业,应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募集资金向其发放人民币投资贷款。
(四)募集资金的管理与统计监控
规定对境外金融机构境内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境内开立人民币账户与外汇专用账户需要经过外汇局的审批。发行人应在发行人民币债券前一个月内,开立非居民人民币专用账户与外汇专用账户,账户的开立、注销及有关资金的结售汇应经外汇局批准。人民币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用于向境内项目发放贷款,用于存放准备归还投资者本息的资金。募集人民币可以购汇存入外汇专用账户,按照约定时间汇出境外。另外,对于非居民外汇专用账户可以存入境外调入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应的发行费用,购汇汇出。每年3月份,境外金融机构要向外汇局报备当年的还款计划,并在实际资金汇划后5个工作日向外汇局报备。季末,境外金融机构或其境内银行托管人应上报季度人民币境外资金使用情况表,分别资金用途列明资金的使用方向以及资金余额情况;上报季度结售汇情况表。但对于资金量较大、可能影响外汇市场稳定的购汇或结汇,外汇局可以要求其分批进行。若境外金融机构调整还款计划,需要提前向外汇局申请。境外金融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规模应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境外金融机构募集资金的汇划、结售汇,应按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与结售汇统计。境外金融机构募集资金的,有关数据也应纳入我国的国际投资头寸表。
参考文献:
[1]姜波克.国际金融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关键词:债券市场;国际化;资本市场;对外开放;韩国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1-0120-04
债券市场国际化,是指在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一国通过放松金融管制,实现了以债券为媒介的与国际间的资本自由流动,从而使本国的债券市场逐步融入国际债券市场并成为国际性债券市场。具体包括债券发行的国际化、债券交易与投资的国际化、债券市场监管的国际化等方面[1]。在新兴市场国家中,韩国属于债券市场国际化程度较高国家,这与韩国推行的金融自由化与金融开放政策密切相关;同时也是与韩国国内债券市场的发展分不开的。
一、韩国债券市场发展概况
债券市场是韩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始于20世纪50年代。1956年,大韩证券公司成立,1963年,该公司更名为韩国证券交易所,标志着韩国债券市场的形成。1984年,韩国场外债券交易市场形成,使得韩国债券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从1980―1989年,韩国债券市场市值占GDP的比重由12%提高到35%,上升了将近3倍。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韩国债券市场的产品更加丰富,除了国债之外,企业债券、货币稳定债券的发行量也不断上升。到1997年时,韩国债券市场市值占GDP的比重进一步提高为43%[2]。
1997年的金融危机给韩国的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但同时也给韩国债券市场的迅猛发展提供了机遇。首先,危机发生后,韩国政府集中精力处理银行部门和企业债券市场中的违约问题,对于违约的债券通过多种证券化手段进行系统地改造。同时,通过发行大量的政府债券来对银行资本进行调整和重组,从而促成了政府债券的大量发行。其次,危机时期,由于信托公司的大量涌现,导致了韩国企业债券发行量的大增。再次,为了弥补危机时期产生的巨大财政赤字,导致了韩国建立以来最大规模的国债券发行,同时1998年前后韩国政府相互矛盾的货币政策促成了货币稳定债券发行量的增加。这一时期各类债券的大量发行,使得韩国债券市场在危机后出现了繁荣发展的局面。到2002年的时候,韩国债券市场市值达到5 700多亿韩元,相当于其GDP的90%[3],这一比例是危机前的2倍。从2004年开始,韩国每年的债券净发行一般在60万亿韩元以上,其中,在2009年更是达到了155.6万亿韩元(见表1)。
从市场规模上来看,通过金融危机后10来年的自由化和多元化战略,韩国债券市场规模也迅速扩大。据统计,2007年,韩国债券托管量突破了1万亿美元,达1.076万亿美元,在2008年略有下降之后,近二年又开始恢复,其中2009年达1.071万亿美元,2011年达1.13万亿美元(见图1)。
从横向比较来看,韩国债券市场在全球排名第十一位,成为全球重要的债券市场之一,在亚洲更是仅次于日本和中国的第三大债券市场(见图2)。
二、韩国债券市场国际化的条件
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韩国金融体制像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实行政府主导的以政策金融和公共金融为主的“官治金融”,实施普遍而严格的金融管制。进入80年代后,在内外部压力下,韩国开始了金融体制的改革。其中,韩国推行的金融自由化为其债券市场的国际化提供了有利的条件。韩国的金融自由化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利率自由化。20世纪80年代初,韩国引入商业票据、大额定期存单、现金管理账户等已经实现利率自由化的产品,为其进一步的利率市场化提供了金融环境。80年代后期,韩国实现了国际收支顺差,经济形势明显改善。在此背景下,韩国政府加大了利率自由化的力度。在存款利率方面,对二年期以上的长期存款利率、大额存款利率实行了自由化;在贷款利率方面,除了财政支援资金外,对所有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实行了自由化;在债券方面,对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发行利率实行了自由化。但由于1989年经济形势的恶化,利率自由化步伐受阻,对一些已经实现自由化的利率重新实行了管制。
进入90年代后,韩国重新启动利率自由化进程。1991年,韩国对一些实际利率已经接近自由化后之预期利率、或自由化后变动较小从而对经济影响较小的利率实行了自由化。1993年,韩国开始推行利率的全面自由化,除了政策金融以外的所有贷款利率和长期存款利率实现了自由化,而且对国债和货币债券允许以市场利率为准。1995年,对政策金融的贷款利率实行了自由化。1997年,对除活期存款以外的其他可随时存取的储蓄利率实行自由化。至此,韩国基本上实现了利率的自由化改革。
第二,商业银行私有化。20世纪80年代初,作为金融自由化改革的重要一环,韩国通过公开招标出售国有股的方式,对韩一银行、汉城信托银行、第一银行等几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实行了私有化。在推行商业银行私有化的过程中,韩国政府也采取了一些相应措施以防止大企业集团等大股东垄断商业银行所有权。例如,政府对银行所有权和支配权实施管制;将同一人对银行的持股比例控制在总股本的8%以内、1994年再次将这一比例降为4%;引进对同一人的倾斜贷款管制制度等。
同时,韩国还对一些特殊银行实施了私有化。这些特殊银行成立于20世纪60年代,主要业务的通过从政府举债或者发行特殊债券来筹集资金,以向一些战略部门或主要产业部门提供贷款支持。在韩国金融自由化的过程中,政府将此类特殊银行逐渐改造为普通商业银行,并实行了私有化。例如,1989年,韩国外汇银行转变为普通银行,此后,又对其实行了私有化。有如,1995年和1997年,国民银行和韩国住宅银行先后被选定为私有化的对象,国际利用此时已经发展起来的股票市场通过出售国有股份对其实行了私有化改革。
第三,支持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开始,韩国出现了许多非银行金融机构。在80年代,韩国政府先后采取了许多优惠措施来赋值这些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政府授予这些非银行金融机构独立的业务权,使这些机构能够代办与银行存款类似的产品业务;政府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实施弹性价格政策;对引进新产品方面给予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优先权等。这些措施大大促进了韩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这一时期的发展,例如新增设了5家信托投资公司、23家人寿保险公司,而且银行信托业务也扩大到一些特殊银行和外国银行在韩国的分支机构。
进入90年代后,在投资金融公司经营环境恶化的情况下,政府帮助韩国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了行业转型。在政府的推动和支持下,一些投资金融公司转变为证券公司,一些金融公司转变为普通银行,也有一些投资金融公司转变为综合金融公司。与此同时,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扶植力度,对非银行金融机构赋予了更多的经营自。例如,在人事行政方面,政府减少了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干预;在监管方面,政府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相比银行也要小一些。政府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扶植促进了韩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这对于拓宽金融系统资金融通功能发挥的渠道,活跃韩国金融市场等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第四,推行混业经营促进竞争。从20世纪80年代起,韩国政府通过扩大业务领域和范围、推进金融混业经营以更大程度地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金融业。虽然在原则上政府不允许银行、证券和保险业设立从事其他业务的新公司,但还是根据当时的金融市场条件,放松了各金融机构进入其他行业的管制,使得很多金融机构通过其子公司进入其他金融业务领域。进入90年代后,韩国在继续以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领域为金融业主干的同时,积极促进金融行业的混业经营。
除了上述四个方面之外,韩国在推行金融自由化过程中还放松了对金融机构管制,扩大各个金融机构的经营自。例如,在1989年,开始放松了业务网点的管制,逐步实现了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设立营业网点的完全自主。另如,在90年代,又大幅度放松了对金融机构人事的管制,使得金融机构在高管的任免方面具有了更大的自。此外,还放松了对金融机构产品开发、资金筹集、资产运用等有关金融机构运营方面的管制。
韩国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实施的金融自由化降低了政府对金融系统的干预和管制,从而减少了国家权力对韩国金融系统的扭曲,使得市场机制在其金融系统中开始发挥更大的作用,极大地提高了韩国资金借贷市场的效率和整个经济的资源配置效率。而且,重要的是,金融自由化也为韩国资本市场的开放和债券市场的国际化奠定了基础。
三、韩国债券市场的国际化
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伴随着韩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其债券市场走上了国际化的发展道路,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资本市场的逐步开放。1981年,韩国政府宣布了“资本市场国际化计划”,决定分四个阶段实现韩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从而拉开了韩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序幕。1988年,韩国政府又提出了“证券市场国际化四年中期计划”,作为其资本市场对外开放长期计划的补充和完善。1991年,韩国公布了新的“外汇管制法案”,规定,自1992年1月1日起,有限度地向外国投资者开放资本市场,允许其直接投资于韩国证券市场;并可自由汇出其投资收益;境内居民和企业可投资于国外债券、股票以及房地产。这些规定打破了韩国成立以来长达三十多年严格的外汇管制。上述这些措施促成了韩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从而为韩国债券市场的国际化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第二,允许外资进入国内债券市场。进入90年代中期后,韩国债券市场国际化步伐明显加快。1994年,韩国政府决定进一步向外国投资者开放债券市场,允许外国投资者购买由韩国政府和政府相关机构新发行的国债和公共债券;同时外国投资者可以直接投资于可转换为中小企业股本的韩国中小企业可转化债券。1997年,韩国政府开始允许外国投资者购买韩国中小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债券。同年,还向外国投资者开放了中小企业长期债券的投资。1998年,开始允许外国投资者购买大企业无担保债券;次年,向外国投资者开放了大企业长期债券投资。这样,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时,韩国基本上对外国投资者开放了本国国债和公共债、企业债券市场,相应举措(见下页表2)。
近年来,外国投资者在韩国债券市场投资的比重也不断上升,2012年,外国人持有的未清偿债券的比重达到了7.0%(见下页表3)。
第三,本国企业的海外债券发行。除了向外国投资者开放本国债券市场之外,韩国债券市场的国际化还表现为允许本国公司赴海外发行债券。1985年11月,韩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颁布了《关于上市公司海外发行证券及其控制办法的管理条例》,规定了可以在海外发行债券的公司的资格、发行条件和相关程序。1985―1987年,三星电子、大宇重工业大韩石油、金星等4家上市公司获准并在海外发行了近一亿美元的可转换债券,这标志着韩国企业从此进入了直接从国外金融市场筹集资金的时代。
参考文献:
[1] 曹海珍.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237-256.
[2] 李黎,张羽.韩国国债市场的运行和监管[J].证券市场导报,2005,(6):65-70.
投资者结构合理、丰富,是一国债券市场充分发挥其功能的重要基础。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大力促进,中国债券市场的投资者数量逐渐增多,几乎覆盖了所有类别的投资者群体。
截至2008年6月,在中央国债公司直接或间接开立一级托管账户的投资者共7651个。数量最多的是非金融机构,为5315个;排名第二位和第三位的是基金和信用社,分别为825个和780个;其次为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和证券公司,特殊结算成员及其他账户共有21个。
此外,在中央国债公司二级托管的非金融机构由2006年的819家增至1252家,个人投资者由193.1万个增至580.6万个。
不过,分析投资者结构,更重要的是要考虑三方面内容,包括静态特定时点的持仓结构、现有持仓规模的变化赖以实现的主要渠道(增量部分主要来自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我们分别用债券承销的实际认购额和自营买卖净额表示),以及各类机构现券交易量的大小。需要说明的是,现券交易规模只代表投资人的市场活跃程度,并不能完全显示各类机构对债券投资的需求,需要其他两个指标对其实际投资情况进行衡量。
商业银行持仓遥居首位
中国最大的债券投资者群体是商业银行,包括全国性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截至2007年12月底,商业银行持有的债券数量高达83322亿元,较2006年增长26.6%,占在中央国债公司登记托管的全部债券的67.56%,较上年的71.2%下降3.64个百分点。这一比例的明显下降,主要与当年特别国债大部分被央行持有有关,反映在特殊结算成员债券托管量大增至17610亿元,占比由4.06%猛升至14.28%。
值得关注的是,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持仓量经过2006年的大增后,2007年显著下降,由6039亿元减至698亿元,占比也由6.53%降至0.57%。
现券交易布局有微调
在2007年的321941亿元现券交易量中,商业银行以252893亿元在金融机构中排名榜首,占比78.6%,较上年的62.5%有显著提高。证券公司交易量26303亿元,占比8.2%;基金18142亿元,占比5.6%。特殊结算成员、信用社、保险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比重较小。
机构间交易量的这种分布结构,与以往大体一致,但也出现值得关注的区别。基金的现券交易量在连续两年迅猛增长的情况下,2007年大幅下降,由40794亿元降至18142亿元,所占比重也由19.3%急剧降至5.6%,反映出股票市场火爆对基金投资偏好的直接影响。
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失去了邮政储蓄银行的情况下,交易量明显萎缩,由8615亿元减至3528亿元,占比也由4.1%降至1.1%。
实际交易净额变数多
现券交易量大,并不意味着实际交易净额增加的多,甚至净额为负也有可能。比如2007年银行间市场现券交易总量最大的商业银行,实际自营的交易净额-4766亿元,身处卖方位置,自营净卖出较2005年的-1069.44亿元和2006年的-2006亿元有显著增加,由市场中第二大卖家转为名列第一。证券公司虽然交易净额有大幅提高,但在连续两年蝉联市场中最大的卖家之后,2007年排名则落在商业银行之后,身居第二。
2006年交易净额为负的另外两类机构基金和保险机构均由负转正,其中基金由上年的净卖出230亿元转为2800亿元净买入,反映了2007年基金规模大幅增加的影响。
需要强调的是,虽然商业银行整体上在现券交易中体现为净卖出,但其中各类机构却有很大差异,比如最大的卖出机构仍为城市商业银行,而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则为净买入。
发行认购保持稳定
在银行间债券发行市场,2007年各类机构的实际认购量合计为20990亿元,较上年增长45.47%。其中,商业银行规模最大,占比75.7%;保险机构排名第二,占比10.0%;以下依次为基金、信用社、证券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商业银行中,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规模分别为11802亿元和3234亿元,在全市场认购总规模中所占比重分别为56.2%和15.4%,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认购均不足2%。这种实际认购结构,近年来均未出现明显变化。
持仓量增减特征显著
在持仓量增减方面,2007年债券市场各类投资人债券持仓量有增有减,增减相抵后净增加30886亿元,较上年的19860亿元大幅增加。2007年持仓量净增加的机构多达7类,分别为商业银行、特殊结算成员、保险机构、基金、证券公司、信用社和非金融机构,占全部投资人净增加量的比重分别为56.7%、44.9%、8.2%、7.4%、0.9%、0.5%和0.2%。
其中,特殊结算成员的比重由上年的1.3%增至44.9%,主要是央行持有大量的特别国债所致。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交易所市场的投资人持仓量净额减少最多,这主要是由于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已经转入商业银行序列。
整体看,扣除特别国债因素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覆盖机构的变化,基金持仓增量占比的显著加大和信用社持仓占比的明显下降,是2007年最大的变化。前者与基金市场规模的大幅扩容有关。而交易所托管量在2007年延续了前两年的大幅减少趋势,说明该市场萎缩愈发严峻,若再无适当措施,则其前景将十分暗淡。
垄断格局未根本改变
由以上分析可知,目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账户的机构范围已非常广泛,但表现活跃、投资量较大的机构还是具有相当垄断性,账户数量达60%以上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在市场上发挥的作用相当小,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仍然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参与机构同质性的局面并未根本改变。
综合评价看,保险机构、基金、证券公司和信用社都是当然的第二梯队。这些非银行类机构的成长壮大,将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一、我国债券市场国际化的进程
(一)债券筹资开放
1. 境内外币债券市场。1993 年 6 月 26 日,中国冶金进出口总公司委托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在我国境内发行 4000万美元外币企业债券,这是我国首次在境内发行外币债券,开创了我国国内外币债券市场的先河。另外,国开 2003 年美元债为国内金融机构在境内发行外币债券作了探索,是我国首只国内金融机构外币债券,该只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运作的债券发行系统招标发行,发行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具有外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出口银行也在国家开放银行之后,于 2005 年 10 月 28 日向全国银行间市场具有外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 2005年第一期境内美元债券。由于人民币尚未实现完全自由兑换,境内外币的供给是有限的,因此目前在国内外币债券市场的发展受到了一定限制。
2. 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从 2002 年开始,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开发机构就寻求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筹资,满足其贷款需求。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对国际开发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进行了研究。2005 年 3 月 1 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证监会四部委以联合公告的形式了《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可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为国际开发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制定了政策框架。
(二)债券投资开放
境内外币债券市场的发展情况决定了国内投资者在境内投资外币债券的积极性。2003 年国家开发银行在境内发行了一期 5 亿美元的美元债券,为国内投资者提供了投资外币债券的机会,实现了国内投资者境内投资外币债券,但目前只限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具有外汇经营权的金融机构;2005 年 10 月 28 日,进出口银行向全国银行间市场具有外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2005年第一期境内美元债券。由于我国金融市场还不够发达,货币自由兑换程度低,因此国内机构和国外机构在国内发行外币债券的规模不会太大。
随着 2002 年 12 月我国 QFII 制度的推出,具有一定资格的国外投资者可通过 QFII 制度将外汇转换成人民币投资于我国国内的人民币债券。但是我国的 QFII 制度只涉及交易所市场,作为我国债券市场主体部分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尚没有允许 QFII 进行债券投资。且从市场需求角度来看,目前 QFII 的投资规模还不是很大。另外,亚洲债券基金一期、二期分别于 2003、2005 年实施,作为国外机构投资国内本币债券的形式,投资于本地区货币计值的亚洲债券。在 2004 年 3 月以来,香港金融管理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MU)与我国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中央债券簿记系统经过几年的酝酿后终于实现了联网,内地经批准可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可通过跨越两个系统的联网直接持有及买卖 CMU 债务工具,从而增加了一条国内投资者可直接投资香港市场流通的外币债券的渠道。另外我国 QDII制度的实施,在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情况下,QDII 制度无疑是促进国内投资者投资境外外币债券开放的有效措施,是下一步我国债券投资开放的重点。(蔡国喜,2004)
(三)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自2003年11月国务院批准香港人民币业务开办以来,随着香港人民币业务的深入开展,发展香港人民币债券市场成为各方关注的话题。2005 年,人民银行在推动香港人民币业务试点的框架下,对在港建立人民币债券发行机制的可行性和有关的政策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2007 年 6 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了《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为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制定了一个政策框架。《暂行办法》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银行相继获准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总额 100亿元。从债券发行情况来看,市场反应积极,投资者认购踊跃,投资者认购数量均远高于债券发行规模。
二、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意义
从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市场债券市场的发展经验看,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是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突破口,是经济增长和金融发展的重要体现。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是世界金融市场的一大发展趋势,我国国债市场的对外开放对我国的国民经济、金融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债券市场国际化有利于满足境外投资组合多样化的需要。在证券市场上合理的投资应当是股票、国债、公司债、投资基金的有效组合。境外投资者一向注重投资资金的三性,即不仅追求利润最大化,还追求其安全性与流动性。债券市场国际化是外资进入中国证券市场的必然要求,可以使境外投资者更大范围寻求高收益证券投资的需要,规避风险, 优化资产组合。
(二)债券市场国际化可以有力地推动我国债券市场的改革与创新。对外开放债券市场必然使得一级市场的发行制度和二级市场的交易制度得到更好的规范,在透明度、流动性、发行技术、销售效率、国民待遇等方面与国际接轨。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应参照国外发达、成熟债券市场的经验对不规范之处进行改革,在与国际接轨的基础上进行金融创新来吸引更多的外资流入我国债券市场。
(三)实现债券市场国际化,有利于争取亚洲债券市场建设主导权。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有利于吸收外部资源为本国经济所用,使债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在更大的范围、更广的领域中得以发挥。通过加快国内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进程,可以促进相关债券市场制度、运作方式、监管体系和支付清算系统的改善,在这一过程中逐步培育一个国际化的债券市场,使得我国在未来亚洲债券市场建设和金融合作的过程中提供更多的贡献,获得亚洲债券市场建设的主导权,并可在本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获得区域资源的帮助。
三、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面临的风险
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应与一国金融体系和债券市场的发展状况相适应,不能脱离实际。目前,随着我国资本流入规模的扩大、对外资本输出逐渐增多以及资本项下交易规模的迅速扩大,跨境资本双向流动的格局在我国已经初步形成。这既表明了我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又可能带来与资本流动相关的一系列风险的产生。
1. 国际跨市场风险传导。跨境资本双向流动是我国资本市场不断开放的结果,与此同时会带来资本市场的风险。这里所指的市场风险主要是开放给市场所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主要表现为波动溢出效应。在资本市场开放的条件下,本国市场和外国市场在资本流动、市场运作等方面联系的加强使得本国市场和外国市场的关联度增加,这会增加其他国家市场动荡对本国资本市场的影响。其他国家资本市场的波动会通过外国投资者在本国市场上投资行为的改变,传送到本国市场,这就是所谓的“溢出效应”。
2. 国内市场间风险传导。我国债券市场国际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外国资本和外国投资者的进入。在本国市场存在明显的盈利空间时,大规模的资本流动将不可避免。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日益融合,各种金融资产、各类金融机构密切相连,相互交织形成一个复杂而庞大的体系。金融机构在某一金融子市场产生的风险极易通过资金交易的纽带影响着整个金融市场及其参与者。跨市场风险传导也是目前国内金融风险监管的一个主要政策议题。
3. 金融创新风险。我国债券市场的开放、外国金融机构的进入将为我国带来一个金融创新的。金融创新的作用是双向的,它既增加了一国金融体系的活力,但同时也给金融体系带来了风险。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具有极大的渗透性,它的出现打破了金融市场各子市场之间、衍生产品与原生产品之间的传统界限,从而将衍生产品市场的风险通过这种联系传递到金融体系的各个方面,大大增加了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四、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建议
根据我国实际,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应在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一)建立资本流动风险监控体系,加快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步伐
一方面,通过运用反周期措施、结构政策和资本管制等各种政策工具,减少跨境资本双向流动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对跨境资本双向流动进行有效的统计、跟踪、预测和分析,并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管理目标。因此,这一资本流动风险监控体系应当包括资本流动风险控制的政策体系和资本流动风险的监测体系。另外,我国应继续实行审慎的外债政策,把安全性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外债风险。同时,随着人民币向完全可兑换方向的不断推进和汇率制度改革的加快,切实加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就显得十分重要。必须加强对国际游资(热钱)的管理和监测,强化短期资本流入和结汇管理,防范短期资本冲击。
(二)发展金融衍生产品,丰富债券市场工具
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逐渐暴露出缺乏避险工具的问题,尤其是缺乏规避信用风险的工具。随着市场的参与者日益广泛,在直接融资比例不断上升的情况下,投资者对金融风险敏感度日益上升。目前,中国金融市场已达到相当规模,缺乏有效的风险规避工具,不利于稳定投资者信心,这将制约金融市场功能的进一步提升。因此,进一步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尤其是信用衍生产品等工具的创新,对于中国债券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三)加强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提高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
这里的法制建设主要是指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当今的金融市场特征是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国际化、自由化与金融机构混业经营趋势日益加强,由此对于监管当局的宏观调控能力与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根据国际惯例,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修改、完善银行业及证券业的法律法规,以适应国际化的进程。能否在日益开放和复杂的金融环境下管理好金融风险、提高监管能力,已经是左右证券市场发展及开放进程的重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