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6 09:34:5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金融系统行业分析,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互联网技术自发明以来已经走过了40多个年头,据国际电信联盟《2014年信息与通信技术》报告称,到2014年年底全球互联网用户数量将达到约30亿。可以说,互联网已经渗透到我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也正在改变着我们传统的思维、方法、环境和体制等,互联网金融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与特点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相融合并取得快速发展的新事物,它是金融行业在当今时展的产物,对金融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互联网金融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三点:(1)交易效率更高。通过互联网开展金融业务,可充分借助信息系统完成各类操作,客户不用前往金融机构办理业务,且业务办理效率更高,用户享受的服务更多。(2)交易覆盖更广。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打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客户在互联网上可以寻找其更需要的金融资源,金融服务更直接,客户基础更广泛。(3)交易成本低廉。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中,资金供需双方通过互联网进行资金交易,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等各类资源成本。
2.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势头非常强劲
如今互联网金融愈演愈烈,互联网金融趋势已经锐不可挡。自2013年以来,国内三大互联网巨头阿里巴巴、腾讯和百度相继进军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热潮的触发点由阿里巴巴旗下的余额宝点燃起来,腾讯旗下微信平台和财付通亦联合华夏基金推出现金增利货币基金(“活期通”),百度联同华夏基金推出理财计划产品(“百发”)。据统计,2013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53729.8亿元,同比增长46.8%,整体市场持续高速增长,在整体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
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报告(2014)》显示,2014年上半年,P2P的网贷平台已将近1300个,成交金额已接近1000亿元人民币(与2013年成交金额相当)。《中国互联网金融报告(2014)》预计,到2014年底,全年累计成交金额将超过3000亿元人民币。
3.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前景看好
互联网金融能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加快经济建设,并极大地降低各类金融交易的成本。对于个人而言,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传统金融行业的业务领域界限和专业化发生了很大变化,更多的参与者进入到互联网金融这个领域中,并通过互联网开展金融交易,从中获得了巨大的收益和效益。对金融业来说,互联网金融也会带来前所未有的商业机遇,但同时也会加快产业结构和竞争格局的调整。对于政府来说,互联网金融还能促进民间金融的规范化运作、解决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从而提高金融普惠性,极大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行业的影响分析
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给传统金融行业带来了“利”和“弊”两方面的影响,即:突破了传统金融行业的发展壁垒,又给金融行业的竞争格局调整带来了一定机遇。
1.突破传统金融行业的多个方面
主要表现在:(1)突破了时空的概念。互联网金融完全基于无形的虚拟世界,突破了传统金融行业的网点概念、物理概念、时间概念等时空因素,实现了随时、随地进行金融交易的需要。(2)突破了高利率、高成本。目前的利率成本主要包括人工成本、网点成本、风险成本和信息成本,这些成本因素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中都会下降。(3)突破资源配置的效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进一步提高资金供求相互之间的匹配效力,资金闲置率将大幅下降。
2.也给传统金融行业带来了机遇
主要表现在:(1)有利于加速金融体系创新步伐。互联网金融产品推出之后,绝大部分金融机构都推出了相似的具有创新意义的竞争性产品,这对于加速金融创新步伐,满足居民和企业多元化金融需求,在供给层面扩大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便利性和低价化都具有创新推动意义。(2)有利于加速传统金融行业转型升级。互联网金融改变了金融机构独占资金支付的格局,改变了金融机构的传统客户基础,改变了金融机构的传统单一的信贷供给格局,这些改变都迫切需要金融机构必须加速转型升级才能应对。(3)有利于加速传统金融行业的业务融合。传统金融行业之间以及其与其他行业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金融行业内部混合经营或综合化经营的趋势将更加明显,跨界发展的趋势将更加凸显,金融体系的参与主体将更加多元化,金融服务业的生产边界将大大扩大。金融体系可能演变为横向综合化、全能化、一站式,而纵向专业化、定制化以及一体化的“矩阵结构”。
三、传统金融行业的改进对策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态势和速度令人难以置信,但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行业的颠覆性改变和完全性替代是不大可能发生的,我们应该顺势而为、因势而变、趁势而上,进一步改进传统金融行业的劣势,实现传统金融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1.转变经营理念
由“产品中心主义”向“客户中心主义”转变,摒弃原有的推销式经营模式,针对客户快速变化的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创新,针对互联网发展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结合客户需求开发更多互联网金融客户端,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选择,从而有效占据客户资源。
2.善变战略导向
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共赢的原则,传统金融机构要正确看待互联网金融公司与其关系,更多的是强调合作、减少不必要的竞争,避免形成“自相残杀”的恶性循环局面。传统金融机构要针对当前大数据时代的特点,推进金融机构的数据驱动发展方式,同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控力度,实现安全发展。
3.谋变运营模式
金融机构要注重互联网虚拟营销渠道与现实物理营销渠道的结合,取长补短,深度拓展服务渠道,深度整合传统金融行业的核心业务与互联网的优势技术,改变以往金融业务单一、前后台分离等现状,逐步实现一体化运作,切实将财务处理、产品营销、运营管理、风险管控等各类传统业务集中到信息系统层面进行统一策划、统一设计、统一运行。
[关键词] 溢出指数;金融系统;风险溢出效应
[中图分类号] F830 [文献标识码] A
Abstract: The financial system in China mainly includes insurance, real estate, banking sector, securities and allfinanz.Starting with the related financial data of above plates, the study analyzes and researches the risk spillover effect of the financial system based on the overflow index, and summarizes the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research results. It is found that the banking sector has one-way positive spillover effect on the real estate industry, securities and insurance in the financial systemic risk control. Therefore, financial markets should strengthen the control of banking sector, so as to have positive influence on other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promote the better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financial system.
Key words: overflow index, financial system, risk spillover effect
前言
2007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和2010年的欧洲债务危机对全球经济均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令全球的金融体系出现了较大波动,金融体系风险是金融危机爆发的最根本原因。基于此,必须要重视对金融系统风险溢出效应进行研究与分析,避免金融系统风险与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严重的破坏。虽然至今为止我国并没有爆发过比较严重的金融危机,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加深,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使得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比较明显,系统风险不断积累,若不能够进行良好的金融系统风险监管,必然会对我国经济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本文基于溢出指数对我国金融系统风险溢出效应进行分析和研究,主要目的在于为防范与控制金融系统风险提供参考。
一、溢出效应概述
溢出效应主要是指一个组织在进行某一项活动时所产生的活动所预期的效果,同时亦会对除组织之外的人或者社会产生的影响。具体而言,溢出效应主要是指某项活动能够产生外部收益,且活动主体不能够获得收益,一般分为知识溢出效应、技术溢出效应和经济溢出效应[1]。本文所涉及到的为经济溢出效应。宏观经济分析中一般强调将全球经济世界金融市场的溢出效应和经济链环相联系,希望说明各个部门以及国家之间存在着相互的经济影响。在全球经济下滑速度较快的情况下,各个国家的经济效益便会受到相应的影响,反之各个国家的经济效益则亦会获得增长。基于此,本文展开了对我国金融系统风险溢出效应的研究。
二、国内外金融系统风险溢出效应研究
对于金融系统风险溢出效应的研究,国内外目前均形成了一定研究成果。国外学者Adrian等在其研究中主要对金融系统性风险以及不同金融机构风险进行了研究,认为某种金融机构出现风险时对于整个金融系统均会产生一定风险影响,需要作出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度量。各个国家的金融系统当中均主要包括保险、地产、券商、商业银行等,分析金融系统风险溢出效应应该从上述几个模块入手。我国学者卜林(2015)和沈悦(2014)在其研究中基本上均针对金融机构系统溢出作出了探讨,认为各个行业板块之间均存在着一定风险波动溢出[2-3]。此外,米咏梅等(2014)亦对我国金融市场的风险溢出效应进行了分析,其认为在金融市场当中存在风险溢出效应,因而必须要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以及相关政策的协调,更要从金融市场全局发展的角度出发对政策进行完善,保证政策实施具有良好效果[4]。刘向丽等(2014)基于AR-GARCH-CoVaR方法的情况下展开了对房地产金融体系风险溢出效应的研究,认为房地产金融系统风险存在周期性,并且国家大经济环境较差,房地产金融溢出风险效应便较大,反之较小[5]。
三、基于溢出指数下的我国金融系统风险溢出效应
(一)溢出指数
溢出指数这一方法主要基于向量自回归模型,通过方差分解得到各类所需信息并将其提取成为一个指数,用于十分直观的描述各个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为了解决向量自回归模型当中由于变量的次序发生变化而引起的结果差异问题,必须要对该种方法作出进一步的调整与改进,并且要能够应用溢出指数对各个变量之间的溢出效应进行度量,同时要能够进行相关指数的拓展。具体的计量模型如下所示:
从该溢出指数计量模型中可以发现其主要计量的应该为N个变量之间相互的溢出效果对总预测误差方差的贡献。其中,i代表市场,j代表其他所有市场,在j≠i的情况下,其溢出指数为S,即得出公式:
此时,市场i对其他所有市场j,j≠i的溢出指数便可以表示为:
通过该公式最终得出相应净溢出指数后能够对单个市场和其他所有市场的净溢出效应进行反映。
(二)数据说明
本文在基于溢出指数下对我国金融系统风险溢出效应进行研究时主要沿用了金融系统的一般分类,选取了房地产业、证券业、保险业和银行业而四个大板块作为主要的金融系统组成部分。其中,房地产业板块主要包括了150家房地产相关上市公司,证券业模块包括了含有证券以及期货业的15家从业者,保险业模块则主要包含了4家保险公司,银行业板块则包含了17家上市银行。在此基础上,本文主要选择了金融指数用于代表金融系统,并且选取的数据区间在2010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1日的相关数据。具体研究的过程中,本文主要选择了收益率数据标准差作为风险度量的具体指标,并且借鉴了国内外先进的做法通过当日的股价数据对收益标准差进行了计算。计算后可以对各个板块指数的年化收益率标准差即波动性进行明确,发现全指金融板块的波动性相对较小,而证券业板块的波动性则相对比较大,银行业板块的波动最小但是标准差最大,保险业和房地产业模块的波动性亦相对比较高,由此可以推断全指金融指数的风险应该最低。具体数据如下表所示。
(三)溢出指数时间特性
基于溢出指数对我国金融系统风险溢出效应进行分析和研究时可以采用滚动窗口期的做法,对所选取的样本区间内我国金融市场当中溢出效应和变化的时间趋势。在此过程中需要将滚动窗口的样本容量设定为500个,且要预测出12期的步长,而后方能够采用标准化的滚动计算对溢出指数进行计算[6]。本次研究中总溢出指数岁时间变化的结果基本上如图1所示:
从该图可以发现,横轴上所显示的日期应该为滚动预测窗口期的最后日期,即2011年至2013年所显示的总溢出指数区间基本上介于77.2至78.2之间,并未产生比较大的波动范围。其中,2011年总溢出指数的数额相对较高,该时期我国房地产业的资金链相对比较紧张,主要受到了国家出台的“国八条”以及二手房买卖正式营业税,抑制房产需求的影响。2012年上半年的溢出指数出现了小幅度的波动,但是总体上呈现了下降的趋势,该时期我国为了增加资金的流动性由央行积极推行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等。2013年总溢出指数基本上在上半年围绕着77.5波动,直至9月份以后方趋于平稳,该阶段仍旧受到了我国楼市调控政策的影响。
(四)板块间溢出效应
与总溢出指数的计算方法相同,分析各个板块之间的溢出效应时同样选择500个滚动窗口样本容量,预测12期步长,具体观察某板块与其他板块之间所产生的溢出效应,具体如图2所示:
从上图的相关内容可以发现,全指金融板块与银行业板块与其他板块之间的风险溢出均比较大,但是房地产板块、保险板块、证券板块对其他板块所产生的影响则比较小,差距十分明显。综合而言,全指金融板块与银行业板块对与其他所有板块所产生的净风险溢出基本上为正数,而房地产板块、证券业板块和保险业板块对于其他板块之间所产生的净风险溢出基本上为负数。
结论
综上所述,基于溢出指数下的我国金融系统性风险溢出效应研究中需要对溢出指数、溢出效应等作出详细的了解和掌握,并且在选取研究对象时,即选取金融系统组成部分时要多样化,本文所选取的对象主要为房地产业、保险业、证券业、银行业和全指金融的相关金融数据。通过研究可以发现,金融系统性风险控制当中,银行业对房地产业、证券业、保险业均会产生单向的正溢出效应。房地产业对证券业、保险业亦会产生单向的正溢出效应,保险业和证券业则对其他金融市场模块不会产生较大影响。鉴于此,我国金融市场必须要对银行业也加强控制,继而对其他金融机构产生正影响,促使我国的金融系统得以良好建设和发展。
[参 考 文 献]
[1]陈建青,王擎,许韶辉.金融行业间的系统性金融风险溢出效应研究[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5,3(9):89-100
[2]卜林,李政.我国上市金融机构系统溢出研究――基于CoVaR和MES的比较分析[J].当代财经,2015,11(6):55-65
[3]沈悦,戴士伟,罗希.中国金融业系统溢出效应测度――基于GARCH-Copula-CoVaR模型的研究[J].当代经济科学,2014,6(6):30-38
[4]米咏梅,王宪勇.我国金融市场的风险溢出效应分析[J].财经问题研究,2014,7(11):63-67
系统集成的基础定义是指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线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系统之中,使资源达到充分共享,实现集中、高效、便利的管理。
2010年全年系统集成服务市场达到288.69亿元。2011年我国系统集成服务市场规模达到349.11亿元,同比增长速度为20.9%。统计资料显示,2012、2013年我国系统集成服务市场规模分别达到419.67、499.06亿元。
从数据来看,银行仍是金融业IT投入的主体,占到总体投资规模的72.2%,银行业IT投入的稳定是金融信息化投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此外证券、保险机构由于扩容扩张、业务创新的需要,也对行业整体恢复IT增长起到了推动作用。2012年中国金融行业信息化投入为490.3亿元,较2011年同比增长1.1%,IT投入经过2009年的紧缩后恢复增长。银行业IT投入的稳步增长是金融信息化投入保持增长的主要动因。2013年中国金融行业信息化投入为514.5亿元,同比增长4.9%。
但是经过20多年的行业洗涤,系统集成服务市场已经进入了相对的成熟期。随着IT市场发展的逐渐成熟,信息化建设水平的逐步提高,针对各种软硬件产品的集成服务收入在整个系统集成服务市场的比重逐年下降,而围绕着软硬件产品进行的应用开发比重却越来越大。究其原因有一点是因为原始厂家的产品技术、宏观系统解决方案,是许多系统集成商均可提供的,基本无特殊性可言。
金融系统集成顾名思义,就是金融行业的系统集成业务,在社会经济水平不断进步,金融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金融行业的业务类型不断增加和变化,就要求在原有的业务系统上不断扩展改造。新的集成方案应运而生,来为金融业解决此类问题。作为金融业务的一个代表,银行一直希望通过新方案和新的应用能够达到在银行实现集中化管理的目的,并且有效地提高整个银行业的业务效率。
由此可见,金融系统集成业务的发展正在经历从简单硬件集成到整体解决方案提供的发展阶段。
二、现代金融系统集成服务主要内容
从前文的发展阶段我们可以看出,现代的金融系统集成服务已经在产品集成的基础上进入到整体解决方案提供的时代。而不同的系统集成供应商根据其业务特长为金融行业提供了针对内容各有不同的方案,但其整体趋势都是从产品供货向服务外包的转变。
以当前在银行业较热的智慧银行业务作为案例,我们可以看到,这一业务的推广,集成了银行原有业务的多个软、硬件系统,将部分银行业务从柜台引到自助服务中,利用对原有自助服务机具的升级、创新,结合最新的科学技术进行了整合。以IBM公司为建设银行提供的智慧银行解决方案作为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建设银行的智慧银行网点,自助VTM机、全息投影、互动大屏等等产品均由不同厂家生产,符合传统意义上的系统集成。但是以方案提供商角色出现的IBM将这一系列产品与银行实际业务需求进行整合提供了综合解决方案,为银行实现科技创新应用,增加客户满意度做到了推动,因此获得了银行和客户的共同认可,使得智慧银行这一业务在2014年底发展迅速。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现代的金融系统集成业务已经是解决方案的集成。作为服务商,我们需要了解金融行业需求,整合软、硬件资源,将其有机的结合,在银行需要的业务环节上提供出能够解决问题的整体方案。
三、浅谈金融系统集成业务未来发展趋势
在当前行业和科技水平发展的趋势下,笔者认为金融系统集成业务未来发展主要有以下趋势:
(一)以多方合作形成解决方案的集成为主
通过现代金融系统集成业务的发展,我们不难看出,做综合服务的方案提供商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成为金融服务业的一个主要趋势。在为金融行业提供系统硬件产品已经高度成熟的市场中,产品成本已经趋于透明化,利润空间已经不利于服务企业发展,即使在产品上更新换代进行创新,也会在短时间后出现市场相类似产品快速普及的情况。因此,以解决方案为核心,针对客户具体需求,为客户解决实际问题或者为客户带来可观收益的整体方案服务方式将更加受到客户和市场的欢迎。
同时,在市场竞争中,整合同类企业资源进行方案的搭建将促进不同领域的金融服务企业进行合作,形成联盟形式的团体,团体中的企业各自负责其专业擅长的部分,以合作为客户解决问题,弥补了以往各自负责单一范围,无法从实质上解决客户需求的问题。
由此可见,由不同领域的服务提供商共同合作,向金融业提供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将成为主体趋势。
(二)科技信息化为主
随着科技水平的高度发展,各种新技术应用到生活和工作中的时间越来越短,这就对未来的金融系统集成带来一定影响。作为金融行业,多数服务需要面向社会,需要有大量的客户资源。以目前建设银行提出的“新一代”系统为例,这就是银行自身从需求利用科技信息化进行业务集成的一个典型代表,该系统涵盖了建行多项业务,实现了整体软、硬件的管理与协调。而作为金融行业的服务商,如何利用新的技术应用为金融客户降低成本也是系统服务商需要考虑的关键。针对银行自身发起的系统集成,如何把握机会,及时将新的科学技术引入到服务中来,是未来发展的一个主要趋势。
(三)集成业务流程外包服务
【关键词】审慎监管 系统性风险 时间维度 行业维度 逆周期
一、宏观审慎监管的概念
要定义宏观审慎监管,就不得不先说明与之对应的微观审慎监管。微观审慎监管是银行监管者为了保证每一家银行机构的稳健运行,而设计了一系列监管指标,这些监管指标包括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大额风险暴露以及不良贷款率等,通过监管这些指标来发现对应银行存在的风险,从而保证该银行机构的稳健进行。微观审慎监管主要考虑单体机构是否健康、稳定,认为只要每一家银行机构都是稳定的,整个银行体系乃至金融体系就是稳建的,然而个体与个体的相互影响以及个体机构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影响较少被考虑。宏观审慎监管是相对微观审慎监管来说的,是金融当局以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从整个金融体系出发实施的监管。不同于微观审慎监管,宏观审慎监管更加着眼于金融体系而不是单体结构。
二、金融系统性风险的相关理论
(一)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含义
目前在学术范围内关于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定量和定性研究仍然非常有限,有关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定义还没有统一的标准。笔者认为金融系统性风险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金融系统性风险指整个金融系统面临风险,丧失其基本功能的可能性。狭义的系统性风险是指一个或者多个金融机构的不理性冲击,给其他金融机构带来负的外部性风险,从而对整个金融机构产生影响。本文介绍的系统性风险是狭义层面的系统性风险,即银行系统性风险。
(二)系统性风险的源泉
系统性风险的源泉可以从时间维度、集体维度、行业维度三个维度来进行考察。
所谓时间维度的总体风险主要由于金融机构间存在着顺周期性。商业银行的顺周期性主要表现在经济繁荣时期增加银行的信贷总量和债券的发行量。造成经济实体虚度扩张,产生金融危机;所谓行业维度的总体风险主要是银行体系内部之间的传染。由于银行之间通过彼此的资产负债表高度关联,形成一张“多米诺骨牌”。一家银行机构发生风险通过“多米诺骨牌效应”传递给另一家银行,最终导致整个银行系统发生系统性风险。所谓集体维度的总体风险,是指在银行业系统内,单体金融机构之间由于风险管理的方法雷同和对经济走势判断趋同而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例如:当受到外部冲击发生损失时,为了防止损失的扩大,银行都采取紧缩的措施,抛售资产,当大多数银行都采取相同的措施时,资产的价格就会暴跌,从而又会促使更多的银行采取相同的紧缩措施。最终反作用于金融体系并导致系统性风险的爆发。
三、商业银行宏观审慎监管理论推演
宏观审慎监管的根本目的就是防范系统性风险,宏观审慎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宏观审慎分析识别系统性风险,二是宏观审慎政策工具运用,三是宏观审慎政策选择。
(一)宏观审慎分析——识别与评估系统性风险
只有有效地监测评估银行体系及其风险程度,才能准确地制定和实施宏观审慎监管政策,从而能有效预防和化解系统性风险。
1.商业银行系统性风险的识别——监测指标
要准确监测商业银行的系统性风险需要建立一个监测指标体系。金融体系监管指标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整体金融系统监管指标。主要包括:金融市场融资总量/GDP、货币额/央行货币储备、信贷总量/GDP、贷款/存款、流动性、实际利率以及贷款结构比率等。二是金融机构的指标。主要包括: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盈利能力、管理质量以及市场风险的灵敏度指标。此外,非金融系统的监管指标在市场上的变动,也会通过传染体系对商业银行的系统性风险产生影响。
2.系统性风险的评估
针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指标分为金融系统监管指标和金融机构的指标,系统性风险的评估相应分为宏观层面的系统性风险评估和微观层面的系统性风险评估。
宏观层面系统性风险评估,主要是通过对金融基础设施、金融市场以及宏观经济等方面的评估,考察因金融部门间的内在联系和宏观经济的变化而产生的系统性风险,以及系统性风险的发展趋势。
微观层面系统性风险评估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应对系统重要性机构、市场、工具进行有效识别,强化这些要素的微观审慎监管。其次,监管评估框架中应加入影子银行体系。最后,应对金融机构间的相互依存度进行定期评估。
(二)宏观审慎监管工具
宏观审慎监管工具应该结合各国的经济环境和具体国情进行设计和选择。最新的银行审慎监管工具是学术界和监管界从时间维度和行业维度两个维度提出的。
1.时间维度——逆周期监管政策工具
(1)根据巴塞尔Ⅲ提出的逆周期资本缓冲建立的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所谓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就是要求商业银行在经济繁荣时期,增加资本的充足率,在经济衰落时期,适当减少资本的充足率。
(2)提高拨备计提的前瞻性,采用跨周期的计提拨备的方法。所谓拨备是进行财政预算时,估计投资出现亏损时所预留的准备资金。拨备计提与资本计提的原理相同,在经济上行时期,商业银行不仅要多计提资本也要增加拨备的计提。这样,当经济下行违约率上升时,就可以用多提的拨备来冲抵增加的信贷损失,而不必因经济下行而紧缩信贷,加剧实体经济的下滑。
(3)重视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在宏观审慎监管中的应用。首先,应合理、恰当地使用公允价值。其次,完善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运用公允价值准则进行估值的方法,尤其是针对流动性相对不足的复杂金融产品。最后,增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2.行业维度——建立针对“大而不能倒”金融机构的监管政策
在行业维度,FSB提出了对“大而不能倒“金融机构的监管政策。主要包括 :
(1)提高银行机构的附加流动性和附加资本等要求,加强银行机构的法律结构以及运营方面的监管,降低银行等“大而不能倒”金融机构倒闭的可能性。
(2)完善事前危机应急计划,改进危机应对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安排,加强金融监管合作,提高金融机构处置危机的能力。
(3)加强对金融基础设施的管理,设立中央交易对手,实现场外衍生品交易的集中清算和处理,以降低场外衍生交易产品发生损失的风险,降低金融危机爆发的可能性。
(三)宏观审慎监管政策运用
宏观审慎政策安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1.根据宏观审慎分析结论与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对监管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并进行统一协调安排,维护金融系统的长期稳定。
2.宏观调控部门应当与金融监管当局及时共享宏观经济运行信息和金融监管信息,协调政策的制定和施行,两者之间应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
3.宏观审慎政策应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外汇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进行有效的配合,而不是仅指金融监管政策。
四、构建我国商业银行宏观审慎框架的建议
(一)推进微观审慎与宏观审慎监管的有机结合
想要更好地实施宏观审慎监管,必须要有良好的微观审慎监管基础,否则只能成为空谈。因此,微观审慎监管和宏观审慎监管是密不可分的,是维护金融系统稳定必不可少的两部分,综合实施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既能防范个别金融机构的风险又能防范整个金融机构的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
(二)完善银行内部控制体系
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风险,比如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以及外汇风险等,由于引发这些风险的机理不同,想要有效地控制好这些不同种类的风险,必须采用不同的控制措施,这就需要商业银行有一个坚实的内在基础,也就是所谓的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商业银行在其内部建立合理的制度及控制风险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会有效地防止风险的产生。
(三)推进全面监管国际合作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涌入了我国,使得国际金融市场与国内的金融市场联为一体,这就有可能将国外的金融风险传入我国的金融市场,为金融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为了有效防范此类潜在的危机,金融监管当局应当加强与其他国家银行监管当局、国际性及区域性金融组织的合作。加强国际交流、政策间的相互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减少和防范监管套利的出现,从整体上提高我国银行业的监管有效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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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光毅.解析宏观审慎监管[J].金融博览,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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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云雀.金融危机后对宏观审慎监管政策的思考[J].金融发展评论,2011(03).
[5] 陆岷峰,葛虎.逆周期金融宏观审慎监管的预警体系构建探析[J].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11(07).
[6]李宗怡,翼勇鹏.对我国实施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问题的探讨[J].当代金融,2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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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尹继志.宏观审慎监管:内容与框架[J].金融监管,2010(12).
[9]沈谦.基于资本监管角度对宏观审慎监管的思考[J].金融论坛,2010(08).
关键词:网络金融;风险防范;管理措施
现今的网络金融服务已经是人们生活不可缺少的金融理财系统,主要包括网络期货、网上银行、网上保险、网上结算、网上支付等网络金融业务,与传统的需要到指定网点进行金融服务要方便的多,办理网络金融业务只需在家里运用网络信息平台就可以处理很多业务。网络金融的特征比较到包括虚拟化、高效性、直接性、信息化、经济性,也具有一定的风险性。虽然网络金融为人们带来很多便利,但是由于网络金融具有虚拟化和风险性的特征,如果没有正确的防范措施很容易遇到金融风险。
一、我国网络金融面临的几大风险
(一)网络金融技术上的风险
第一,安全风险,进行网络金融业务的载体常用的有因特网或通信网络,多数运用的是计算机软件或手机等平台来完成金融业务的完成,网络信息化技术具有开放性等特征,网络金融活动很有可能别其他因素影响其正常运作,经常会出现不同的安全问题,像是计算机出现漏洞、系统病毒入侵、磁盘列阵被破坏或是网络外部受到不同因素的攻击等因素而影响。在进行网络金融交易时,网络银行与用户之间都会存储不同的信息质量,在进行互联网交易时将信息相互传递这样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盗取信息资料,这样就造成客户信息外漏,会给客户带来经济和身心的伤害。现今网络生出现很多盗取他人信息进行不法行为出现,有些人将这些信息变卖,让很多不法分子运用客户信息骗取客户的钱财,现今的网络诈骗事件特别多,都是客户信息外漏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也有很多病毒会影响网络金融系统的正常运行,导致计算机系统无法工作,甚至会很多重要的金融信息。第二,选择技术和支持风险,拥有科学合理的网络金融技术是网络金融业务开展必备的条件,现今的网络金融技术的选取只能在传统的金融机构进行选取,但是传统的金融机构对于当代信息化技术的发展无法适应,在选取方案的过程中会出现设计缺陷或者错误操作等问题出现,这样会造成网络金融业务因技术落后和过时的网络带来不同的损失和错误,这就是网络金融业务技术选择风险。网络技术也会出现不同的问题,但是只能通过外部市场技术进行解决,虽然在一定的程度上提高了金融行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对当代的网络金融发展的需求也能满足,但是会将传统金融机构陷入了操作风险中去,这样会形成网络金融的技术支持上的风险。
(二)网络金融业务上的风险
第一,金融制度上的风险,金融行业中对金融系统和存储的信息最熟悉的就是内部人员,但是也是因为这样有很多图谋不轨的人出现犯罪行为。有很多银行内部人员因金融管制上的疏忽利用职权进行违法犯罪行为,运用自身职权对金融数据进行修改删除,对资金进行非法私吞或是其他目的,这些表现都是因为没有良好的金融管理制度造成的。第二,信誉上的风险,由于网络金融具有虚拟性的特点,对于金融机构良好的信誉度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出现信誉风险那么网络金融机构就会面临资金流失和客户流失的现象,网络金融机构的信誉风险会长期、持续影响金融机构的正常运作,网络金融出现的信誉风险可能是技术和制度上出现问题造成的风险,网络金融机构的信誉风险是需要非常重视的问题。第三,操作上的风险,在系统稳定性和可靠性的重大缺陷而可能引起的潜质损失就是操作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是客户的操作大意造成的,或是网络系统内部出现的缺陷或是错误操作造成的风险。不同的网络机构或者网络金融系统都会面临选择计算机系统出现的问题而出现不同的操作风险,也会以为技术的过时而导致风险的出现,有些金融机构的人员对技术不能良好的掌握,也给网络金融机构带来很大的操作风险。第四,市场选择上的风险,市场选择风险就是客户信息与网络金融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网络金融机构对市场选择上的错误现象。很多客户在网络金融市场中对网络商家提供的服务质量保持怀疑的态度,对质量和价钱的合理性无法确信,对于网络金融系统提供的高质量服务的平均质量作为预期价格进行购买。但是这些高质量服务的价格相对于预期价格要高出很多,导致这个网络金融系统受到不同程度的排挤。第五,法律上的风险,在网络市场中客户和网络金融发生的纠纷,并且双方的权益受到伤害时就是法律风险。网络金融系统中有很多是与法律相结合的,国家也有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隐私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但是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只能控制传统的金融经营系统,对于在网络上的交易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欠缺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系统。网络交易中也会出现很多客户的信息泄露现象,这就侵犯了客户本身的隐私权,也给很多客户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二、网络金融风险防范与管理措施
(一)要良好的完善网络金融系统的基础建设
我国与其他国家相比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是相对较慢的,欠缺很多计算机系统方面的技术,很多计算机硬件和软件都是从国外引进到中国,这样对我国的网络金融系统的基础建设是相对不利的,会对网络金融防范措施的正常运作受到影响。所有我国要对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的创新进行重视起来,要多加建设电子信息产业,根据我国的电子信息技术的特点研究出适合我国运用的电子设备,也要不断完善我国网络金融系统的基础建设。良好的安全性是计算机系统的必备核心,良好的安全性和防御能力可以确保系统风险的减少,要加强网络金融系统的基础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水平,这样就可以避免技术选择和支持风险的产生。
(二)对网络金融系统的安全措施要加强管理
网络金融业务中不可避免的就是安全问题,传统的金融机构是网络金融系统的主体,更急主体进行不同的业务活动,想要保障网络金融系统的安全就必须要对金融机构进行风险防范管理措施。要先对传统金融机构进行内部控制管理,然后在建立全面的有效的计算机防护方案,在加强计算机的科技力量达到保护措施。可以运用计算机防火墙或者乱码技术将信息资料进行加密管理,这样可以良好的保障金融资料不会外漏;也可以在计算机系统中建立可信赖的交易系统,可以确保该系统不会被不法分子侵入造成损失。网络金融系统也要形成有效的风险防范制度管理,构建应对防范小组对风险进行监督管理,更好的确保网络金融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提高网络金融系统的信用制度
在银行业务系统调查中,我国逾期应收账款总额达到5%左右,有些发达国家的贸易总额中逾期应收款只有0.25%-0.5%左右,这说明我国的信用体系相对比较落后,相关的制度和规章也是空白的,所以我国网络金融才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信用风险问题。想让我国网络金融行业顺利进行就必须将信用制度进行良好的管理,可以确保网络金融行业可以给客户相应的信誉保障。在信息技术发达的今天,要将网络数据存储系统引入金融机构,经客户的个人信息资料存储到网络数据库中,并且进行加密管理,这样可以方便进行个人信用咨询,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和信用资信验证等网络系统服务,这样可以为网络金融机构鉴别网络安全提供非常重要的相关证明。
(四)将现代金融体系引入传统金融体系中
现代金融体系为金融行业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将现代金融体系与网络金融风险防范相结合,创建唯一体系和总体规划让网络金融更好的发展,实现其防范措施的长期目标。尽力统一的技术规范,加强网络金融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让内部控制达到统一协调,这样可以减少网络支付结算的风险也可以对其他网络金融风险进行检测和防范。
(五)增强网络金融系统的法制体系建设和监管系统
现今国家出台了很多确保计算机互联网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也要很多刑法制定了网络犯罪的相关罪名,网络金融体系有了一定的法律保障系统,我国也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网络防范体制进行管理,并且要根据我国金融风险问题的实际情况,制定确保网络交易的法律法规,增强网络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也要讲金融与客户的权利和义务划分明确,减少因网络管理系统漏洞进行的金融犯罪活动。金融机构也要制定良好的监管系统,对内部监管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培训,提高监管法规制度,减少金融行业的不法行为,提高网络金融风险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结束语
现今的信息技术发展的速度特别快,网络金融的发展速度也是非常的快速,在人们生活节奏快速的今天,网络金融系统为人们带来很多的便利,也为人们快速的生活节奏节省了很多时间。对于网络金融的风险防范是有关部门必须重视的项目,加强对网络金融风险的风险与研究,在对相应的风险进行管理和防范,要为人们提供一个良好的网络金融平台,降低网络金融风险,让网络金融系统可以更好的进行发展,让网络金融系统更好的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冯金茹,张玉.关于网络金融风险防范措施分析[J].时代金融,2015(6):279-283.
自2008年席卷全球的美国次贷危机后,频繁发生的金融危机使人们认识到金融系统性风险对各国经济建设带来的破坏性,引起各国的高度重视,系统性风险防范成为探讨经济全球化下危机化解的新课题。加强宏观审慎监管防范危机,成为国际金融改革的共识。
【关键词】
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完善;建议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宏观审慎监管受到各国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那么如何完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结构,防范和化解金融系统性风险,实现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促进宏观经济平稳发展,已成为我国宏观金融政策研究的重要课题。
1 宏观审慎监管的涵义
宏观审慎监管是将金融体系视为一个整体,从系统性角度对金融体系进行风险监测,从而实现金融系统的稳定发展。然而,国际上对宏观审慎监管的定义却没有形成共识,一般通过与微观审慎监管的对比来界定宏观审慎监管。我们从以下四个角度来分析:
1.1目标不同。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均以防范风险为目标,但侧重点不同。宏观审慎监管将降低宏观层面上系统性风险发生概率,限制风险在金融系统的积累,保证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为最终目标的。微观审慎监管更多关注个体金融机构的安全运行。
1.2监管对象不同。宏观审慎监管关注的是整个金融系统的运行是否存在风险以及风险在整个金融体系的分布,金融市场以及影子银行等的运行,进而更加关注整个宏观经济体系。而微观审慎监管关注的是个体金融机构是否存在风险。
1.3风险性质不同。宏观审慎监管认为风险是内生的,金融机构的规模、条件与经营均相似,风险日趋同质化,这必然导致系统性风险发生的可能。微观审慎监管则认为风险是外生的,只需要防范单个金融机构个体的风险,那么整个金融系统的运行就是稳健的,忽略了自身对于市场的影响。
1.4审慎监管方法不同。宏观审慎监管强调自上而下的监管方法,而微观审慎监管用的是从个体到整体、自下而上的监管方法。
2 宏观审慎监管的必要性
可见,要想有效应对系统性金融风险,就必须要加强宏观审慎监管,主要体现在下面三个方面。
2.1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的需要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创新与发展,其隐藏的金融系统性风险也悄然增强。而微观审慎监管体系并没有对这种系统性风险进行有效的关注和衡量,监管当局关注的是对单个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缺乏对整体金融系统的全面分析。宏观审慎监管则从整体金融系统出发,研究金融体系内部的相互关联,治理金融机构共同风险,因此,采用宏观审慎监管手段,可以有效维护经济金融系统的稳定,更好地抵御外部经济和金融冲击。
2.2建立逆周期宏观调控机制的需要
有学者分析爆发次贷危机的主要因素中包含金融系统中杠杆行为的顺周期性和资本约束的顺周期性。金融系统中信用评级、程序交易、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等,均存在一定的顺周期性,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日益增大。在微观审慎监管体系下,表面上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中没有体现出不良表现,资本充足率也符合要求,但是无法发现和解决的潜藏的危机。那么宏观审慎监管有能力实现对顺周期性的有效预警和监控,建立逆周期信贷调控机制,限制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积聚,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
2.3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需要
国际金融的一体化、金融市场需求的多元化以及鼓励金融创新的导向使金融综合经营成为当前金融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但在微观审慎监管体系下,监管机构各自关心本行业的稳定与发展,政策的提出和措施的设计都缺乏整体系统的筹划和协调,很难形成监管合力。宏观审慎监管则从宏观角度统筹分析金融系统内存在的问题,制定合理的监管,协调不同政策的具体执行,保证政策的实施效果。
3 宏观审慎监管面临的问题
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后,我国越来越关注金融监管,但由于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也不够成熟,实施宏观审慎监管仍然面临一些问题。
3.1对系统性风险的重视不够
由于欧美国家经历过金融危机,因此其对系统性金融风险十分重视,金融体系和市场秩序已经相当成熟。而我国因为受影响不大,对系统性风险并没有相当的警惕,因此对潜在金融风险监管不利,存在较大的隐患。
3.2金融监管体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是一行三会(即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格局的分业监管体制,导致不同监管组织之间严重缺乏协调性,对整个金融业的监管缺少宏观思维。法律对一行三会的权限和职责界定也很模糊,现实工作中内容有较多的交叉,造成监管工作效率低下,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3.3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不健全
完备的金融法律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金融机构组织方面的规范,金融监管方面的规范,金融服务方面的规范,金融交易方面的规范。我国目前已经有《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但是金融监管在法律制度上还远远没有完善。如没有实施细则,许多条文难以在实际生活中运用;一些金融法规文件存在重复和冲突;法律落后于金融业的发展;法律机制的设计中缺少对金融危机相关的应急处理。这些缺陷导致监管部门不能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必然影响到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
3.4宏观审慎监管本身的复杂性
宏观审慎监管本身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它关注经济整体宏观层面上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而系统性金融风险本身就是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以及金融体系与宏观经济互动的复杂机制,准确识别和衡量是一个巨大的工程。宏观审慎监管工具的制定规则和工具设计都十分复杂,需要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相结合。在宏观经济政策具体实行运作时,对实施部门和配合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也要求较高。
4 完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建议
《金融业发展和改革 “十二五”规划》提出,我国金融业继续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全面构建组织多元、服务高效、监管审慎、风险可控的金融体系。我国应逐步完善我国金融业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4.1建立宏观审慎监管实体机构,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
我国金融系统实行“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不利于整个金融业的健康稳定运行,必须建立一个职责明确、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宏观审慎监管实体机构。从其他国家成功的经验看,宏观审慎监管实体机构需要中央银行、金融监管部门、财政部等多个部门的配合,需要建立正式的机制,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要求。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包含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和发改委在内的宏观审慎监管实体机构,由中央人民银行发挥主要作用,协调各个组织之间的关系,提高监管效率,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
4.2完善审慎监管法律法规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金融业的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前面我们探讨了我国在银行业审慎监管法律法规的建设方面的不完善之处,我们应该进一步制定基本法律的实施细则,减少法律漏洞;整合金融法律法规条文,解决规章条款之间的重叠与冲突现象;修订金融法律法规以适应经济金融体制改革快速发展的需要;制定完善的危机处理法案。
4.3建立和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预警机制
宏观审慎监管的对象是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要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与预警机制,建立一个良好的指标监测体系,提前发现系统性风险点,跟踪金融体系风险动态变化,科学地评估和分析风险水平,尤其要重点对待高风险和重点风险,培养快速识别和及时预警的能力。
4.4开发有效的宏观审慎监管工具
为更好的实施宏观审慎监管,我国应进一步开发有效的宏观审慎监管工具,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资本监管标准。为保证金融系统的健康有序运行,应引入更有效的资本监管标准,以提升金融机构资本质量,同时考虑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附加资本监管要求。
(2)实施逆周期的调节。从很多国家应用情况来看,建立逆周期宏观调控机制是对以金融机构融资为主的经济实体是加强宏观审慎管理的主要方式。密切关注金融机构的信贷总量和进度,及时掌握金融机构资本充足水平、资产质量、流动性、拨备覆盖程度等相关数据,结合金融机构的年度审计报告、评级情况、内控水平等信息,全面准确评估金融机构稳健性状况,逐步提高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以做到有效防范危机的发生和蔓延。
(3)监管流动性风险。在传统流动比例、速动比例、存贷款比例等监管指标的基础上,建立多角度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和监测指标体系,提升流动性风险监管的有效性。
(4)设立杠杆率监管标准。如果金融出现过度繁荣,而又疏于一定监管,也会出现金融危机。因此需要对一些相关的可能产生过度发展的指标进行一些监管,从而有利于控制系统性风险。
4.5加强国际间合作
伴随着金融全球化和一体化程度加深,各国金融业都通过金融市场的交流变得紧密且相互依存,金融系统性风险传播的速度和规模都大大提高。宏观审慎既然已经成为各国共识,那么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已成为必须。我国应积极配合国际金融组织启动金融部门评估规划,监管标准也应向国际普遍准则趋同,从而有效应对系统性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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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湖北;洗钱风险数量模型
一、引言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在《洗钱及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战略》中简要阐述了洗钱风险评估的意义及其主要内容。该战略指出,理解国家及地区的洗钱风险对指定反洗钱的政策、有效地执行反洗钱制度起着战略指导作用。不仅能够帮助反洗钱政策制定部门识别不同洗钱风险的风险级别和危害程度,使得资源投入与危害程度相符合,而且其评估结果可以作为金融监管部门、相关金融机构、相关司法部门制定反洗钱的政策的基础。
一个较全面的洗钱风险评估内容应该包含以下两个部分的内容:一是对洗钱的中内、规模及相关犯罪趋势等方面的评估,我们可以称之为反洗钱系统的外在风险。二是对反洗钱系统的缺陷、制度的评估,我们可称之为反洗钱系统的内在风险。
我国反洗钱工作起步较晚,且整个监管体系、监管理念及对洗钱概念的相关司法解释与国外很多国家都不同,因此在借鉴其他国家洗钱风险评估工作经验的同时,还需要结合本国及湖北地区的实际特点,建立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评估理念及方法。
洗钱风险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洗钱上游犯罪的存在,区域洗钱上游犯罪的数量和发案率直接影响该地区金融系统面临的洗钱风险。我国反洗钱法规定洗钱犯罪的直接上游犯罪有七种,包括: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贪污贿赂犯罪,这七种上游犯罪衍生出了下游的洗钱行为。由于以下三点原因,我们将我国“洗钱风险评估”工作的“洗钱”定位在洗钱行为的概念上来研究,其研究对象包括“自洗钱”行为。第一是有上游犯罪行为则一定会有一定的概率发生下游洗钱行为,但不一定会犯洗钱罪,洗钱罪和上游犯罪行为之间并非因果关系。洗钱罪难以界定,目前湖北洗钱定罪案例仅1例,数量太少,所以应选择从洗钱行为上来研究。第二是反洗钱工作的最终目标是利用反洗钱体系来预防打击洗钱的上游犯罪,如果只研究“他洗”的洗钱行为及犯罪,则不够充分,无法评估其潜在的洗钱风险,对反洗钱工作的规划指导性意义缩小。第三是国际同类研究都以洗钱行为作为研究对象,采用此种定位有利于与国际同类做比较。根据上述思路,本文采取计量方法对对湖北地区的外在和内在风险进行评估。
二、湖北金融系统外在洗钱风险评估
湖北作为中部地区省份,相对于东部沿海地区与西部地区,反洗钱工作的形势具有许多区域特点。中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以经营跨境汇兑业务和非法信贷业务为主的地下钱庄活动远不如沿海地区活跃,而西部地区频繁发生的以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为首的恐怖组织活动也较罕见。本文将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犯罪这几种上游犯罪的相关洗钱行为产生的洗钱风险进行洗钱风险趋势分析及洗钱风险程度分析。
为了过滤数据采用方面造成的误差,我们采用相对发案率来衡量湖北地区相关洗钱风险程度。
发案率=一定时期一定地区相关案件的发案数量/该地区的人口数量;
相对发案率=A地区发案率/B地区发案率
(一)贪污贿赂犯罪
数据显示,全国范围及湖北地区贪污贿赂犯罪风险趋势较为平稳。这里我们以2009年全国范围人口数量和湖北市常住人口数量为基数(2009年全国人口为133450万,湖北人口为6141.88万),测算湖北地区相对全国的洗钱风险程度。湖北地区贪污贿赂犯罪风险程度为全国水平的1.2倍,风险程度相对较高,此类风险应加以关注。
资料来源:《中国法律年鉴》,《湖北统计年鉴》
(二)金融犯罪
全国范围内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这两项罪名被纳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数据显示,统计显示全国地区破坏经济秩序相关风险趋势显示上升势头。同样以2009年全国范围人口数量和湖北市常住人口数量为基数,测算湖北地区相对全国的洗钱风险程度。湖北地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犯罪洗钱风险程度为全国的0.67倍,风险程度相对一般。
资料来源:《中国法律年鉴》,《湖北统计年鉴》
(三)犯罪
湖北是国内重要的过境地区和消费市场,犯罪的形势十分严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吸毒人员总量偏高。全省注册吸毒人员由2006年的3万多人增加到2010年的近7万人,总量排全国第9位;二是外流毒贩活动猖獗。仅2007年全国就抓获湖北籍毒贩2026人,仅云南就抓获907人;三是制毒案件急剧增加,且逐年上升,侦破的制毒案件位连续数年居全国第三,仅次于广东、四川;四是犯罪案件频发,贩运活动十分猖獗。近年来,全省破获的犯罪案件始终维持在2600起以上,并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大案要案的比重越来越大,重特大案件比重由2007年的7%上升到2010年的12%;五是涉毒资金数额巨大,因吸毒每年流失社会财富逐年增长,2010年达40多亿元。据湖北省公安厅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07年至2010年间,破获犯罪案件10360起,涉案金额达13.6亿元。从上述种种的数据我们可以得出,湖北地区犯罪风险高于全国水平,应该加以关注。
三、金融系统洗钱风险评估模型湖北地金融系统内部风险评估
(一)金融系统总体内在风险评估思想及模型
1、风险评估的思想
金融系统反洗钱机制从宏观上看包含两个子机制:一个是客户尽职调查,另一个是可疑交易分析。且每一个子机制同时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制度的完备性,二是制度的执行情况。金融系统内部的洗钱风险评估其实就是评估各子系统机制的可靠性。可靠性程度的分析可采用指标评分方式进行评估,指标完备性可自行设置,或者根据FATF最优标准设定。假定可靠性满分为100,如果其中一个子机制的评估分数为x,另一个为一,那么我们可将它们未达标的差距定义为它们的风险程度,则上述自己只的风险度分别为100-x和100-y,其风险概率分别为和。整个系统
的风险概率为,整个系统的风险度为。
2、金融系统内在洗钱风险评估模型(见图1)
假定评估出银行业系统、保险业系统、证券业系统客户尽职调查的完备性、执行性的评估分数以及可疑交易分析的完备性、执行的完备性、执行性的评估分数,假定各个评估分数为上图所表示的符号。
首先,以单一银行系统为例,分析其内在风险模型。假设风险度范围为[0,100],银行系统客户调查机制的产生风险的概率为:
则此环节的风险度为:
这部分风险对应客户尽职调查环节失效的部分,面对此部分的风险可疑交易环节会失效,这部分风险也一直存在系统内部。对应的,银行系统客户尽职调查机制中无风险的概率为:
无风险的测度为:
在客户尽职调查环节有效的情况下,我们进行可疑交易分析,此时,可疑交易分析机制的风险概率风险的概率为:
风险度为:
于是,我们可以得到银行系统洗钱风险概率如下。
单一银行系统洗钱的风险概率=
=
单一银行系统洗钱的风险度=
=
同理,可以得到单一保险系统的风险度=
=
单一证券业系统的风险度=
=
根据交易资金必定先进入银行系统再进入保险业系统或证券业系统的交易特点,得到子系统的联合风险度为:
银行保险业系统的联合风险度==
银行证券业系统的联合风险度==
根据资金流在金融系统内的流通特征,整个金融系统的洗钱风险程度介于银行保险业系统的联合风险度与银行证券业系统的联合风险度之间,即:
通过风险模型得到风险度结果,宏观分析总结如下:
(1)整个金融系统的洗钱风险度取值范围为:
(2)单一银行系统的洗钱风险相比银行保险业系统的联合风险度、银行证券业系统的联合风险度,要高,但银行系统洗钱风险度的大小直接影响着整个金融系统内在洗钱风险的高低程度,因此银行系统反洗钱防御机制在整个金融系统中占有核心地位,保险业系统和证券业系统在反洗钱系统中能起到二次防御的作用。
(二)湖北地区银行系统内部风险评估
1、湖北地区银行系统反洗钱体系客户识别制度完备性分析: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体系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完备性分析关系到金融机构对洗钱风险的防范能力。根据2008-2010年对湖北辖内的31家银行机构的内控制度进行现场调查,按指标进行了评分,从各银行连续几年的评估结果平均得分来看,达到80分以上的有2家银行机构,占比为6.45%;达到及格分数60分以上的银行机构有19家,占比为61.3%;未达到及格分数的有10家,占比为32.26%。测算整体内控评分的加权平均值,经估计,湖北地区银行机构的反洗钱尽职调查内控制度整体水平的评分记过为69.5分,内控风险程度为中等风险。
2、湖北地区银行系统反洗钱体系客户识别制度执行分析:一个完整的客户身份识别操作包括登记、核对、了解、留存四大环节。这四个环节是互有交叉的。在2008-2010年的检查结果中我们发现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执行环节违规率达17.12%,说明银行系统刻画尽职调查的执行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湖北地区金融系统洗钱风险整体分析
根据金融系统总体内在风险评估模型我们可以得到湖北地区银行系统洗钱风险度:
其中为银行系统可疑交易分析工作执行环节的有效性,根据以上定性分析记过,如果假定为20%,那么湖北地区银行系统洗钱风险测度为81.04,显示银行系统蕴含较高的洗钱风险。
与银行系统相比,保险业和证券业系统的反洗钱工作起步晚,反洗钱工作的有效程度不会高于银行业整体水平。如果假设保险业和证券业系统的洗钱风险度与也都为81.04。那么银行保险业系统的联合风险度=65.67,于是湖北地区金融系统洗钱风险度在。银行证券业系统的联合风险度==65.67
于是得出湖北地区金融系统洗钱风险度为65.67。
四、结语
根据前面分析所得的结论,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是重点关注地区内洗钱风险趋势上升或洗钱风险程度较高的相关上游犯罪。对于湖北地区来说应该重点研究犯罪、贪污贿赂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指导相关金融机构和司法部门重点监测。
二是从模型看出银行系统洗钱的风险程度从宏观上直接决定着整个金融体系的洗钱风险,建议将监管资源配置的重点放在银行机构的监管上。
三是银行机构可疑交易分析工作环节的薄弱性严重影响了湖北地区金融系统反洗钱防御体系的有效性,整个银行体系洗钱风险在此环节的漏洞体现得尤为突出,主管部门应该将辖内银行机构的检心放在可疑交易分析识别工作制度完备和执行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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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关键词:房地产;价格波动;金融稳定;VAR模型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3)06-0013-05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3.06.03
一、引言
因房地产价格过度波动引发金融不稳定甚至诱发金融危机的例子时有发生。日本的房地产等资产泡沫在1991年左右破灭后,房地产价格经历了长达15年的下跌,跌幅达45.47%(Agnello 和 Schuknecht,2009)[1],给日本金融体系带来巨大损失。很多研究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根源指向美国房地产泡沫的破灭。2000年以后,美国房地产市场经历了大幅的波动,根据Fiserv Case-Shiller 10个城市的房地产价格指数,实际房价从1996年的低谷到2006年的顶峰,涨幅为125%,在其后的5年间又下跌38%(Sinai,2011)[2]。低估的风险鼓励了抵押贷款市场放松信贷标准,这是导致美国发生次贷危机及随后出现全球金融动荡的重要因素(Zhu,2011)[3]。我国自1998年房地产市场化改革以来,房地产价格经历了大幅的上涨。在此背景下,研究房地产价格波动对金融稳定的影响,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二、相关理论及实证研究进展
Crowe和Ariccia等(2011)[4]指出房地产价格的急剧或持续上升如果伴随着杠杆的增加和信贷的持续增加,当房地产泡沫破灭时,去杠杆化和信贷紧缩可能危及金融体系和宏观经济的稳定。从已有研究来看,理论研究主要集中于房地产价格波动对银行体系的影响分析,比如,Bernanke和Gertlrter(1995)[5]以及Allen和Gale(2000)[6]等。勋和王聪(2011)[7]认为信贷波动、房价波动以及两者相互驱动下的联合波动是引起银行不稳定因素的主要三个因素。IMF(2003)[8]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分析了导致金融市场波动转化为金融不稳定的因素,主要包括缺乏稳健的风险管理、激励机制不合理、透明度不够、市场基础设施存在弱点等因素。
在实证研究方面,Eickmeier和Hofmann(2010)[9]基于美国数据, Pouvelle(2012)[10]基于法国数据,张晓晶和孙涛(2006)[11]、宋凌峰和叶永刚(2010)[12]基于中国数据的研究,均发现房地产周期或价格波动与银行体系的稳健及金融稳定密切相联。张燕等(2012)[13]采取安徽省的相关数据,得出了房地产价格波动不论在长短期内都会对金融稳定性存在显著影响的结论。
可以看出,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已经作出了较大贡献,但已有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房地产价格波动与银行体系的相关性方面,较少从金融体系的总体视角进行系统分析;另一方面,少数研究虽然基于金融体系的总体视角,但研究样本往往局限于区域层面,且多采取单一指标衡量金融的稳定性,没有考虑金融稳定性内涵的多维性和复杂性。
三、中国金融稳定性的测度
金融系统的复杂性和多维性使得单个指标难以全面反映金融系统的稳定性,需构建一个包括多个指标的评价体系才能更好地反映金融系统的稳定状况。本文从宏观经济、金融机构和各借款实体三个层面构建金融系统稳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将这三个层面细分为宏观经济稳定性、金融部门稳定性、金融市场稳定性和各借款实体偿付力四个一级指标子系统(见表1)。
(1)宏观经济稳定性指标。本文从经济发展速度、经济发展风险和经济发展质量三个方面作为反映宏观经济稳定性的二级指标。其中,产出增速和投资增速两个三级指标考察经济发展速度;通胀风险和外汇储备指标来反映经济发展风险;人均产出增速和失业率两个方面衡量经济发展质量。
(2)金融部门稳定性指标。本文从金融部门效益性、金融资本流动性以及金融资本风险性三个方面来衡量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等金融部门的稳定性。其中,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的收益率考察金融部门的效益性;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比率以及中长期贷款比率作为衡量金融部门资本流动性的三级指标;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金融机构资金运用中贷款比率和保险业的实际赔付率三个三级指标反映金融资本的风险性。
(3)金融市场稳定性指标。本文从经济金融化程度、金融市场活跃度以及金融市场波动性三个二级指标来衡量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其中,金融深化度和金融增加值比重两个三级指标来反映经济金融化程度;汇率和实际利率的波动性来考察金融市场的波动程度;银行、保险和证券三个市场的活跃度和流通性来共同反映金融市场的活跃程度。
(4)各借款实体偿付力指标。本文从政府、企业以及居民的偿付能力三个方面来反映借款实体所带来的信用风险。其中,政府债务率和财政收入比率两个三级指标来反映政府偿付能力;成本费用利润率和企业亏损率指标衡量企业偿付能力;居民负债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两个方面来反映居民层面的偿付能力。
在指标体系构建的基础上。本文采取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项对金融系统稳定性的反映程度,在回收调查问卷并整理的基础上,运用软件Yaahp 0.5.2进行指标赋权。此外,为了消除评价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值的量纲影响,对各项指标值进行Min-max标准化处理。
在金融系统稳定性指标体系中,一些指标属于正向指标;而另一些指标属于逆向指标,数值越大,意味着金融稳定性越差。因此,本文对所有逆向指标采取倒数形式①,使得所有指标对金融稳定均具有正向作用。在确定了金融稳定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和标准值之后,以所得的权重值对标准值进行加权平均求和,得出金融稳定的综合评价值(FS)。
四、房地产价格波动影响金融稳定的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取及衡量
确定了实证研究的因变量—金融稳定性(FS),还需进一步选取自变量、控制变量以及这些变量的衡量方法。
(1)自变量。关于房地产价格波动(HP)的衡量,目前较多采取的是商品房销售面积、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商品房销售价格等指标。但销售面积数据无法反映出真实的价格水平,其销售面积的波动也无法代表价格波动状况。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也较难反映房地产价格,尤其是在房地产价格波动方面,1988-2011年间,中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增长率波动幅度较为平缓,且年均增长率高达32.26%;但2000年之前,房地产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并于1993年波动性达到最大,且年均增长率为11.66%,远远低于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的年均增速。因此,考虑到本文主要研究房地产价格波动对金融稳定带来的影响,选取商品房销售价格增长率作为主要自变量。
(2)控制变量(CV)。在控制变量的选取上,为了不遗漏重要自变量,根据金融稳定评价指标体系中各指标所占权重,选取在指标体系中占权重较大的银行不良贷款率、汇率波动以及企业亏损率等三个控制变量。
银行不良贷款率(NL)。银行业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较高的不良贷款率是商业银行正常运行的障碍。当不良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逐渐增大,银行的经营风险也随之加剧,影响整体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本文采取银行不良贷款额占贷款总额的比重来衡量不良贷款率。
汇率波动(ER)。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汇率风险可能给国内商业银行带来巨大损失。汇率的无序波动还能够对外汇资本产生影响,造成折算后的人民币资本数量发生变动,影响资本充足率。因此,本文将汇率波动指标纳入模型中,以控制人民币升值对国内金融稳定带来的影响。
企业亏损率(EL)。作为一国经济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微观主体,企业的经营效益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偿还贷款的能力,而企业的偿还能力又与银行等金融部门的风险息息相关。本文采取企业亏损率作为反映企业偿付能力的指标,在其衡量上,考虑到工业企业仍然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选取工业企业的亏损率来控制借款实体偿付能力对金融稳定带来的影响效应。
(二)模型构建及数据说明
在变量选取及衡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检验房地产价格波动影响金融稳定的经验模型。考虑到一些变量可能存在较强时间趋势,同时模型中随机误差项也可能存在异方差现象,本文对模型中各变量取对数形式。但由于房地产价格波动可能存在由房价下跌而导致的负增长,故对HP变量未取对数形式。所采取的经验检验模型的形式如下:
lnFS=?琢+?茁1HP+?姿1lnNL+?姿2lnER+?姿3lnEL+?着i (1)
其中,α为常数,εi为随机扰动项。
此外,本文的样本区间为1987—2011年,指标体系中各指标值以及实证分析所需的数据来自于中国经济信息网、锐思金融数据库、《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金融年鉴》以及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给出的相关统计数据。
(三)实证过程及结果分析
为了能够得出房地产价格波动影响金融稳定的长短期动态效应,本文在VAR系统中进行实证检验。
(1)VAR模型的最优滞后期。VAR模型的构建和应用首先需要确定模型的最优滞后期,VAR模型的滞后期决定了协整检验以及ECM模型的滞后期,因此,模型滞后期的选择决定了整个检验结果。VAR模型的最优滞后期的确定一般需满足模型稳定性和残差经典假设等要求。在模型稳定性检验上,发现当模型滞后期1≤p≤2时,VAR系统中所有根的模的倒数位于单位圆内,即模型是稳定的;而当滞后期p≥3时,就会出现部分根的模的倒数大于1。因此,在VAR模型稳定的前提下,能够初选的滞后期为1期和2期。在此基础上,模型残差的检验进一步表明在5%显著水平下,只有选取滞后期为2期时,VAR模型的残差才能够满足其不存在自相关和异方差现象以及服从正态分布的经典假设。此外,滞后长度准则检验也表明应选择2期的滞后期。综上所述,VAR模型的最优滞后期应为2期。
(2)ADF单位根检验。为了避免因变量非平稳而导致伪回归问题,必须进行变量的平稳性检验,即单位根检验。本文采用ADF检验法进行单位根检验,并采用AIC 准则和SC 准则为最优滞后期的选取标准。同时,根据各变量及其一阶差分的时序图来确定模型中是否包含截距项和趋势项。各变量及其一阶差分的ADF的检验结果见表2。可以看出,各变量进行ADF检验后,其ADF值都大于5%显著水平临界值,即都存在单位根;但各变量经过一阶差分后的一阶序列在5%显著水平下已不存在单位根,即都是平稳序列,满足协整检验的前提。
(3)Johansen协整检验。由于协整检验是对变量的一阶差分进行检验且无约束VAR模型的最优滞后期为2期,因此协整检验的最优滞后期p选择1期。表3给出了滞后期为1期时的Johansen协整检验结果。
根据协整检验结果,将协整方程表示为:
lnFS=4.81-0.83HP-0.11lnNL-0.17lnER-0.17lnEL
(6.042) (9.3075) (4.9650) (15.9948)(2)
根据协整方程以及各变量的t值,各变量的系数均通过5%显著性水平检验,即对lnFS的都具有显著影响,且根据各变量的系数符号,都对lnFS呈现显著的负向影响效应。这一结果显示,长期来看,中国房地产价格波动对国内金融的稳定性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房地产价格波动性越大,会造成金融风险的增加,金融稳定性下降。这与中国房地产价格波动以及金融稳定状况较为一致:2000年以前,由于中国房地产市场还未成熟,相关法规以及政府调控仍未规范,房地产开发商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渠道未正式形成,房地产价格波动较大,且此时国内刚刚形成的金融市场所面临的金融风险较大,金融体系较为脆弱;但随着政府调控经验的日益积累和房地产法规的逐步完善,中国房地产价格波动变得相对平缓,金融市场也随着一系列金融体系改革制度的实施日趋稳定。因此,长期来看,房地产价格波动越趋于平缓,金融系统的稳定性也逐步加大。
关于控制变量,银行不良贷款率的增加、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性的加大以及企业亏损率的增加在长期都会加大国内金融系统的风险,导致金融稳定性下降,这与理论预期以及现实状况相一致。
(4)误差修正模型。根据Granger定理,若变量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则一定存在描述各变量由短期偏离向长期均衡调整的误差修正模型。因此,在长期均衡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房地产价格波动在短期内对金融系统稳定性的影响进行分析。根据误差修正模型的回归结果,得出的ECM模型为:
lnFS=0.01-0.17lnFSt-1+0.46HPt-1-0.07lnNLt-1
(-0.5135) (1.4225) (-0.7723)
-0.34lnERt-1-0.10lnELt-1-1.34vecmt-1 (3)
(-1.2746) (-1.3267) (-2.5399)
可以看出,ECM模型的误差修正项为负,符合反向修正机制,且系数值达到-1.34,说明对金融稳定影响的短期内失衡通过上一期已完全调节。具体到各个变量来看,金融稳定对其自身的影响为负效应,即上一期金融稳定状况会对当期的金融稳定性产生负向效应,说明金融系统本身的稳定性存在逐渐恶化趋势,但从系数的t值来看,这种自身恶化效应并不显著,因此,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受其自身影响较小;房地产价格波动在短期内会对金融稳定产生正向影响,且根据系数的t值判断,其正向效应较为显著,通过了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这一结果说明短期内房地产价格波动能够降低金融风险,提高金融系统的稳定性,但-1.34的误差修正项系数说明这种积极的正向效应已通过上一期完全调节,即房地产价格波动对金融稳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长期的负向效应,短期内的正向失衡效应很快被调节为长期的正向均衡效应。
对于模型中的控制变量,短期内,银行不良贷款率、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性以及企业亏损率对金融稳定都具有负向影响,不同的是,仅企业亏损率的负向效应较为显著,其系数通过了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说明银行不良贷款率和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在短期内对国内金融稳定无显著影响,不会增加金融风险性;而企业亏损率的增加在短期内能够增大金融风险,这主要是因为企业亏损率的增加能够直接影响其还贷和借贷的水平,进而影响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5)脉冲响应函数。为了能够进一步得到房地产价格波动对金融稳定的全部影响情况,本文采取脉冲响应函数进行进一步检验。在检验过程中,因传统的Choleski分解法会因变量顺序的不同而导致不同的脉冲响应结果,而广义脉冲响应函数可以不考虑变量的顺序而得到唯一的脉冲响应函数曲线。故本文基于ECM模型,采用广义脉冲响应法,分别对变量HP、lnNL、lnER和lnEL产生一单位新信息时,lnFS的即期和远期影响进行脉冲响应函数分析(见图1)。
首先,金融系统稳定性的扰动项一单位标准差信息对其自身的冲击在短期内冲击效应较小,但从第二期开始,金融系统稳定性对其自身的正向冲击效应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增加,说明金融稳定短期内对其自身的影响不显著,这与ECM模型得出的结论一致,但在长期,金融稳定自身的正向影响效应越来越显著。
其次,房地产价格波动对金融稳定的冲击效应从负向开始,且逐渐增大,并在第三期负向效应达到最大,从第四期开始,房地产价格对金额稳定的冲击效应转为正效应,且较为稳定。再次验证了ECM模型中得出的房地产价格波动短期内对金融系统稳定性的正向效应已在当期完全调节的结论,同时,也说明了当年中国房地产价格的波动会在之后的第三年对国内金融系统的稳定性产生较大的负向效应,增大金融风险。
再次,银行不良贷款率对金融稳定的冲击从正向冲击开始,但在第二期已转为负向冲击,直到第六期,负向效应开始减弱并趋于平缓,这说明银行不良贷款率对金融系统稳定性的负向作用较大,且持续时间较长,这也一定程度上解释了近年来政府以及相关监管机构对银行不良贷款率高度关注并极力控制的一个主要原因。
最后,企业亏损率对金融系统稳定性的冲击从负向冲击开始,且短期内的负向冲击效应较大,之后逐渐减弱,但一直持续至第六期,即在长期企业亏损率对金融稳定也具有显著的负向相应,这一结论与前文协整检验和ECM模型得出的结论基本一致。进一步说明了借款实体的偿付能力在维护金融系统稳定性中的重要作用。
五、结论
本文在构建评价金融系统稳定性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采取1987—2011年中国相关数据,实证研究了房地产价格波动对金融稳定的影响效应,主要结论有:(1)1987—2011年间,我国金融系统稳定性整体上呈现出“U字型”趋势,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使得国内金融系统稳定性在1999年达到最低点,之后金融系统的风险性呈现出逐步降低趋势;(2)房地产价格波动对国内金融稳定性能够产生显著的负向效应,但这种效应仅表现在长期。说明从长期来看,较大的房地产价格波动幅度增加了金融系统的风险性。因此,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控制房地产价格的大起大落;(3)银行不良贷款率和汇率波动对国内金融稳定也产生了负向效应,但不同的是,短期内的负向效应不显著,而在长期则显著加大金融系统的风险性;(4)企业亏损率在长短期内均会对国内金融系统的稳定性产生显著的负向效应,也从侧面说明了借款实体的偿付能力所带来的金融风险是及时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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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张晓晶,孙涛.中国房地产周期与金融稳定[J].经济研究,2006(1).
分析资源型区域金融系统现状的成因,应从该系统形成的初始状态与形成条件入手
(1)我国资源型区域金融系统的初始结构,形成于我国计划经济时期,以区域资源利用最大化为系统边界,以宏观经济的计划性和经济政策的强制性等外生推动力为能量流;以信贷资金对口支持和信贷额度划拨为物质流,以各类主体之间达成各自预期利益目标而相互合作,相互学习,反复互动形成的主体认知改变与决策调整为信息流;系统内企业主体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优先进入资源产业,或为追求产能最大化而对企业进行过度投入而形成聚集,即:一是基于认知锁定的产业结构单一;金融机构主体为完成资金的划拨指标并追求收益形成聚集。二是基于功能锁定的信贷结构失衡;政府类主体为追求政治利益和地方收益而形成聚集。三是基于路径锁定的区域经济制度供给的路径依赖;三者结合构成区域金融系统的内部模型,系统运行机制。
(2)区域金融系统显现出自身发展锁定的问题,并拖累区域经济系统的运行与发展。在经历了过去几十年收益递增的过程后,经济资源的逐渐耗竭,宏观经济形势的改变以及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侧重点的偏移,导致资源型区域金融系统运行所依存的周边环境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并通过信息、能量和物质流影响着系统内主体的决策与行为。按照复杂适应系统的特征,各主体将主动进行适应性的决策与行为调整,这种调整将通过系统的自身组织特性形成多样性涌现,从而突破旧的系统稳态形成新的子系统,新的层次,新的功能或者新的结构,从而实现系统的发展与进化。目前,区域金融系统开始显现出自身发展锁定的问题,并通过整体性参与上层经济系统的运行而拖累区域经济系统的运行与发展。
(3)当前资源型区域金融系统出现投资类主体脱逃、区域经济制度供给失灵等“流”量的欠缺与质的不足等问题。当前资源型区域金融系统内部主体的行为已经通过对所掌握的信息的分析和相互交流产生了较为显著的行为改变。个人类主体,尤其是拥有大量资金的民间投资人以追求资本收益最大化为目的进行聚集,将大量区域内资本转出本区域以寻求更高的收益率;金融机构类主体处于风险规避和收益最大化的目的进行聚集,将区域内存款和可用资金转入其他经济效益较好的地区和行业,而大部分被用于区域内的信贷资金,鉴于区域内产业结构的单一性和国有企业的支柱性地位,仍然集中于资源产业;而区域政府类主体则由于对区域内金融机构的控制力降低,区域财政收入来源单一和原有制度路径依赖的惯性,不得不继续进行倾向于资源型产业的制度供给。因此当前资源型区域金融系统普遍形成投资类主体脱逃、金融系统结构失衡、区域发展资金外流、企业主体单一,社会融资有效需求不足、区域经济制度供给失灵等“流”的量的欠缺与质的不足。
二、区域金融系统主体微观决策模式
1.当面临区域经济增长停滞,资本边际效应下降的刺激条件时,不同类型的主体按照各自内部决策机制的引导开展业务
(1)在资源型区域金融系统中,系统内银行机构类主体以自身风险收益目标为标准,同时其经营活动与资金运用须满足上级金融机构的调遣指挥。
(2)大型国有企业在当前自然资源及企业所有制状况,及其派生的各种运营管理体制的弊端下,资源开发最大化成为资源企业及其相关各方的共同核心策略之一。
(3)区域内其他产业,中小企业及私营企业则面临区域内金融支持,行业依存环境和技术水平,劳动力水平,政策支持等多重困难,难以构建企业成长通路,实现企业自身发展目标。
2.资源型区域的信贷结构锁定、金融结构锁定,导致金融发展停滞以及区域金融风险聚集等问题
(1)区域内政府的制度供给既受制于区域产业结构单一的现状,又无法有效聚集调动区域内资金存量,同时又必须兼顾区域政府的既得利益。
(2)区域金融系统作为子系统全面参与经济系统的运行,并由于自身系统功能与效率问题拖累整体区域经济系统的绩效表现。银行机构选择将大部分区域内存款与其他可用资本转入其他高收益地区;国有大型企业经济效益不断下滑因此更加依赖银行贷款,同时加大资源开采力度;而中小企业和个人投资者则“逃出”资源型区域寻求更佳的增长与收益;而资源型区域政府在经济增长和政治利益双重压力下选择继续进行资源型制度供给;在这个反复进行的反馈——匹配过程中,资源型区域金融系统主体依据自身目标进行决策,使得资源型区域的信贷结构锁定,可用资本边际收益递减等多方面因素不断互相推进,彼此强化,进而形成资源型区域金融系统运行现状,即:产业结构单一,民间资本外逃,制造业萎缩,金融资本流失以及制度供给路径锁定等困难。金融结构锁定,金融发展停滞以及区域金融风险聚集等问题。
三、资源型区域金融系统转型路径
1.当前资源型区域金融系统运行的特点与难点,其根源在于系统内主体赖以决策并调整自身行为的依据出现了问题
(1)在以往对资源型区域经济转型问题的研究中,也有一些研究认为,合理推进资源型区域金融发展,构建适合资源型区域产业结构转型的,更加有效率的金融结构是资源型区域经济转型发展的战略重点。为此类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提供理论支撑的,以发展经济学、金融发展理论以及经济增长理论等传统范式的经济理论为主,而忽略了任何经济发展与进步的实质都是人类活动的结果这一事实。
(2)扭转主体当前的思维与决策模式,成为资源型区域金融系统转型机制中最具决定性的环节。在复杂适应系统理论视角下,资源型区域金融系统功能、结构及其效率的改变,实质上是由系统主体行为发生的一系列后果所引致;而主体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活”的个体,其决策制定与行为改变的机制只遵循其内部模型。因此,如何扭转主体当前的思维与决策模式,引导主体进行更多的既有利于自身利益,又有助于区域金融系统效率提升、功能改进的决策制定与行为调整,成为资源型区域金融系统转型机制中最具决定性的环节。
2.制度成为由系统运行机制内生形成的系统运行动力要素
在资源型区域金融系统中,始终存在着子系统之一——金融制度子系统,而金融制度是该系统与外部其他主体和其他系统进行联系时最主要的“流”。比较制度分析的创始人青木昌彦将制度定义为“关于博弈重复进行的主要方式的共有信念的自我维系系统”,阐明了主体决策行为机制中最为关键的几组范畴:制度作用的对象是主体;制度调节的过程是主体间的适应,即博弈过程;制度运行的目标是形成并维系主体间的共有信念,即博弈规则。由此,制度不再是经典经济学理论中外生给定的约束性条件或基础假设,而成为由系统运行机制内生形成的系统运行动力要素,这意味着制度与系统主体行为规则,进而与系统整体结构形成及变迁互为因果。
3.资源型区域金融系统转型的基本路径
因此,尽管上述两分法的划分可能存在某些问题,但是依旧是目前通行的划分标准,。当然上述划分是存在很多缺陷的,尤其是不能反映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情形,因而,曾有学者提出把不同国家的金融系统划分为发达的与落后的,然后再根据其中介与市场的不同作用,划分为发达的银行主导型或落后的银行主导型,或是发达的市场主导型或落后的市场主导型。但是发达与落后的划分从某种程度上讲是模糊的,因此这一划分并没有被大多数学者所接受。而把金融系统放在银行主导型的代表模式——东亚区域内考察,会发现东亚区域内各经济体的金融系统都似乎面临着一种尴尬的困境,即金融系统开始不适应东亚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某种程度上反而成为某种障碍,这主要表现为:日本经济长期低迷,金融制度改革迟迟无法推进;韩国等东亚各国经受了东亚金融危机的洗礼;即使一直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中国也积聚了高度的金融风险,金融制度的改革与转型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而每每反思东亚金融系统的问题时,往往是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系统中的制度设计存在严重问题,是后发国家实施赶超战略的产物,大量存在着金融发展理论中所提到的金融抑制现象,在很多方面已经与现实经济的要求相严重脱离,因而当其可以集中经济资源的优势已经耗尽的时候,其弊端便充分暴露出来,而成为制约东亚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因而应该向美国学习,积极推进金融自由化进程,大力发展金融市场,将金融系统向市场主导型模式推进。不过从日韩改革的实践看,“美国式”的改革与转型并没有获得预期的效果,因而对于东亚区域内金融系统最终将向何种模式演变,是继续沿着目前这种自成一体的模式演化,还是向美英模式的市场主导型靠拢还不可能有确定的答案。这最终的演化结果注定不是人们事先设计的产物,而是各种力量相互冲突协调的结果。不过从国际发展的趋势看,伴随着全球化的浪潮,经济领域中某种程度的全球制度趋同的确正在发生,而美英模式的市场主导型金融系统显然在目前占据了明显的上风。而从以往的国际经验分析,美英模式的市场主导型金融系统也的确更具有效率,并更成功的经受了危机的考验。至于有人把东亚金融系统的危机完全归结于后发国家赶超战略的痼疾,笔者不能同意这种观点,因为美国也曾经是后发国家,美英模式的市场主导型金融系统也是在经历了不断的危机与反危机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实际上,两种系统都不是静止的、封闭的,而是变化的、开放的,就该种意义而言,冲突和趋同都体现在系统演化的历史进程中。
中国的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的增长,但是在中国的金融领域却蕴藏了巨大的风险隐患,不良资产经过大幅度剥离后依旧居高不下,尽管难度巨大,但是金融制度转型已经成为大势所趋,而且已经开始了具体的实施,微观层次上的金融治理结构改革正如火如荼的进行。从目前的实践看,推动转型的创新主体依旧是政府,但是同时必须看到在这背后所蕴含着巨大的市场因素,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民营资本乃至民间金融的自发发展使得政府必须主动地推动这一制度转型的进行,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一转型具有适应经济发展内在性要求的特征。由于中国经济已经紧紧地和世界经济联系在一起,所以中国金融制度的转型也脱离不了国际大环境的影响。那么东亚金融系统真的会向着美英模式的市场主导型金融系统演化吗?也就是当前两种模式的金融系统真的会走向趋同吗?而中国金融制度的转型必须适应这种趋势吗?而在这一过程中又应该注意些什么?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也正是本文所要探究的。
二、文献评论
如果从金融系统、资源配置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分析,对于金融系统的研究可以追溯到第一代金融发展理论,即mckinnon,shaw学派的研究。
gruleyandshaw(1955)提出金融结构与实际经济增长之间可能存在某种关系,开始强调金融中介在提供信用方面的作用;1960年出版的专着《金融理论中的货币》则提出金融系统对于一个社会能否有效的配置和运用资源具有决定性意义,金融系统的存在是使储蓄转化为投资的必要条件;goldsmith(1969)则首次利用大量的跨国数据来说明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提出了有关衡量金融发展的主要指标和基本命题,最后的结论是在大多数国家,经济发展与金融发展之间存在着大致平行的关系;帕特里克则提出了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关系问题上存在两种类型:需求追随型和供给领先型,并分析了两者之间的转化;mckinnon(1973)、shaw(1973)发现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之间有很强的正向关系;提出了金融抑制的概念,并针对消除金融抑制提出了金融自由化的主张,指出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发展加快了经济增长,而金融抑制则对于经济增长具有严重的消极后果。在麦金农—肖的研究框架下,许多论文对于麦金农和肖着作中没有加以详细发挥的命题进行了严格的模型化。代表人物包括巴桑特﹒卡普尔(basantk﹒kapur,1976)、唐纳德﹒马西森(mathieson,1980)、马克斯韦尔﹒j﹒弗来(1978,1980)、尤恩﹒丘(1984)。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应用于劳动力富裕的发展中国家的kapur——mathieson模型,揭示了典型的稳定化过程和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一些基本动态特征,考察了各种金融自由化工具对于经济增长率的绩效,开始把外贸自由化和外汇自由化引入到金融自由化中来。从现在的眼光来看,第一代金融发展理论所提出的金融自由化思想是重要的,一个良好的金融系统的确需要适当的金融自由化。
在这个基础上,第二代金融发展理论——内生金融增长理论应运而生,其理论架构上侧重于内生经济增长和内生金融机构的分析。本斯文加与史密斯(bencivengaandsmith,1991)、博伊德和史密斯(boydandsmith,1992)、施雷夫特与史密斯(schreftandsmith,1998)、杜塔与卡普尔(duttaandkapur,1998)等分别从提供流动性、信息成本优势、空间分离与有限沟通以及当事人的流动性偏好与约束的角度论证了金融中介的形成过程与存在意义。布特与萨科(bootandthakor,1997)、格林伍德与史密斯(greenwoodandsmith,1997)等则对于金融市场的内生形成过程与存在意义做了深入地探讨。格林伍德与约万诺维奇(greenwoodandjovanovic,1990)、帕加努(pagano,1993)、列文(levine,1993,1997)、金与列文(kingandlevine,1993a,1993b)、列文与泽尔乌斯(levineandzervos,1998)、里甘与津格尔斯(rajanandzingales,1998)等在理论与实证上具体研究金融系统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相互关系,阐释了金融发展对于经济增长的三种促进机制,实证上分别检验了金融中介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股票市场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股票市场和银行相结合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金融发展与行业成长的关系,以及金融发展与企业的财务融资结构的关系。由此开创了一个广阔的研究领域,内生金融增长模型的不足之处在于所探讨的只是稳定状态下的金融系统发展,而对于金融条件发生变化时的金融系统动态变迁路径没有进行任何深入的分析。
结合东亚发展模式与金融系统的实际,又产生了一个重要的金融发展理论分支——金融约束理论。赫尔曼、默多克和斯蒂格利茨(hellmann,murdock,stiglitz,1997)提出对于东亚金融系统颇具解释力的金融约束理论。该理论向上可以追溯到新结构主义学派的观点,泰勒、范温伯根等(taylor,1983;vanwijnbergen,1983;buffie,1984;lim,1987)提出金融自由化将导致利率上升、生产成本上升和经济产出下降,并肯定了非正式市场在企业融资方面的重要性;丹尼尔和金宏宝(bettyc﹒danielandhong-bumkim,1996)从现金支付经济中金融二元结构的视角提出了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发展要重视非正式市场的力量。斯蒂格利茨等强调了金融管制体制重构的重要性,并认为不同于金融抑制(financialrepression)的金融限制(financialrestraint)带来了东亚的繁荣。不过其金融系统的整体设计不够完整,存在诸多盲点:如关于取缔强制存款的政策、外汇管制及汇率干预政策、外资及银行的引进政策等。其认为政府可以通过金融约束给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再通过“租金效应”和“激励作用”规避潜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促进经济发展。该理论也因为其过于强调银行在金融系统中的作用和操作性不强,而随着东亚经济的沉浮经历了鼎盛到停滞的过程。“东亚奇迹”时,东亚金融系统被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而东亚金融危机后则几乎被完全否定。世界银行(2000)认为期限错配和币种错配所导致的金融部门脆弱性是东亚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而这主要归因于资本市场的薄弱。并提出发展资本市场的几个先决条件:包括发展基础设施、交易系统和交易规则等。
金融系统与政治法律关系的探讨是这个领域的新进展。根据llsv(1997,1998,2000),他们认为整个金融系统提供的服务如何,金融相关合约的界定是否有效取决于法律体系的状况。指出习惯法起源的国家更注重对小股东的保护,因而有利于股票市场的发展,而民法起源的国家更注重对信贷者的保护,因而有利于以银行主导型的金融系统的发展;bernardshull(1999)从美国法律起源的角度论证了美国金融系统的演变;vladimirpopov(1999)指出俄罗斯将所有权分给企业职工并发放凭证这种私有化的方式适于证券市场发展的性质,实质上指出俄罗斯金融系统的演变是俄罗斯政治改革的结果。pistor,et.al(2000)认为在转型经济中,法律执行与法律特征本身相比对融资的影响更大。
在银行业,每一次震动都可能是一次具有强烈破坏性的地震的先兆。投资者们很紧张,监管者们也很紧张。控制金融系统的风险曾经是监管者们认为很无趣的一项货币政策。但是,现在不是了。
当以下三个最容易观察到的现象在银行业中发生时――就如同8月在欧洲银行业所发生的一样――赶紧拉响警报吧。当西班牙储蓄银行CajaSur接受西班牙央行的援助时,恐慌的情绪就已经蔓延开了。但是,它的资产的评级还是被下调了,西班牙央行的援手也无济于事。
在这三个可观察的现象中,第一个是LIBOR利率(伦敦5银行间拆借利率),它意味着银行之间在什么利率水平上愿意发放贷款。如同6月2日的情形,3月期美元LIVBOR利率翻了不止一番,达到0.5%,为一年来最高水平,而在此之前,几个月来它一直在0.25%徘徊。期权市场则显示,它将在年底前再翻一倍。花旗集团的分析师表示,在未来几个月内,LIBOR利率可能增长3倍,达到1.5%,因为银行将面对持有的政府债券损失的风险。
第二个指数是lIBOR-OIS利差,它反映的是全球银行体系的信贷压力,息差扩大被视为银行间拆借的意愿下滑。5月,Libor-OlS利差增长了3倍,达到0.3个百分点以上,这意味着银行更愿意持有现金,而不是放到同业拆借市场上。无论是lIBOR利率还是LIBOR-OIS利差,都显示出了不安的因素。当这两个指数一起向上时,金融系统的风险也在增长。
最后一个信号是CDS(信用违约掉期),它可以被看作是一种金融资产的违约保险费用。大型银行的CDS利差近期也呈现上涨的趋势,说明违约的风险开始上扬。对一些小型欧洲银行来说,CDS利差已经在一个令人,惊恐的水平。
目前为止,这三个信号仅仅是一些征兆,还不足以构成银行业地震。如果要达到雷曼兄弟倒闭时的水平,uBOR利率和LIBOR-OIS利差要上涨10倍。而且尽管CDS利差水平上涨,它仍然低于希腊债务危机爆发前的水平。欧洲的金融系统受到了威胁,但远未崩溃。
这就部分地反映了欧洲中央银行举措与其它央行支持的有力作用。欧洲央行至少向银行业提供了8000亿欧元的贷款,其中有一大部分置换成有偿还困难的政府债券和其它的可疑资产。尽管全球的中央银行都在讨论回收危机中释放的流动性,但是根据UBs的分析师AlastairRyan的统计,截至今年年初,这个数字还是上升到了7000亿欧元的水平。
在危机中,南欧国家的金融系统受到了许多质疑。一家西班牙的公司宣称他们可以自己融资,结果遭到了一家北海附近的对手公司的执行官的嘲笑。但是,西班牙的官员坚称,他们的银行的债务没有超过向欧洲央行借贷的数额,而他们的两家大银行有能力以合理的价格从市场上筹集资金。他们斥责那些关于西班牙银行业没有能力的谣言是荒唐的。
融资的困难部分地反映了诸西班牙这样的欧洲国家的违约风险。一旦违约风险发生,对欧洲银行业来说不啻于是一场灾难。但是,这种紧张的情绪也反映了一种共识:欧洲银行业正在放慢脚步,确认私人信贷领域的一些损失。
这个数字有可能是巨大的。按照欧洲央行近期的估计,欧元区银行今年可能要计提1230亿欧元的损失准备金。但是,随着证券价格的回复,银行业的利润可能会冲抵部分的损失。此外,这个数字要放到一个庞大的银行产业中衡量,这个产业有巨额的利润,特别是与美国相比。2009年,欧元区的银行吸收了与今年类似的坏账准备金,但是仍然获得了净利润,并因此而充实了资本金。
因此,尽管上述两分法的划分可能存在某些问题,但是依旧是目前通行的划分标准,。当然上述划分是存在很多缺陷的,尤其是不能反映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情形,因而,曾有学者提出把不同国家的金融系统划分为发达的与落后的,然后再根据其中介与市场的不同作用,划分为发达的银行主导型或落后的银行主导型,或是发达的市场主导型或落后的市场主导型。但是发达与落后的划分从某种程度上讲是模糊的,因此这一划分并没有被大多数学者所接受。而把金融系统放在银行主导型的代表模式——东亚区域内考察,会发现东亚区域内各经济体的金融系统都似乎面临着一种尴尬的困境,即金融系统开始不适应东亚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某种程度上反而成为某种障碍,这主要表现为:日本经济长期低迷,金融制度改革迟迟无法推进;韩国等东亚各国经受了东亚金融危机的洗礼;即使一直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中国也积聚了高度的金融风险,金融制度的改革与转型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而每每反思东亚金融系统的问题时,往往是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系统中的制度设计存在严重问题,是后发国家实施赶超战略的产物,大量存在着金融发展理论中所提到的金融抑制现象,在很多方面已经与现实经济的要求相严重脱离,因而当其可以集中经济资源的优势已经耗尽的时候,其弊端便充分暴露出来,而成为制约东亚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因而应该向美国学习,积极推进金融自由化进程,大力发展金融市场,将金融系统向市场主导型模式推进。不过从日韩改革的实践看,“美国式”的改革与转型并没有获得预期的效果,因而对于东亚区域内金融系统最终将向何种模式演变,是继续沿着目前这种自成一体的模式演化,还是向美英模式的市场主导型靠拢还不可能有确定的答案。这最终的演化结果注定不是人们事先设计的产物,而是各种力量相互冲突协调的结果。不过从国际发展的趋势看,伴随着全球化的浪潮,经济领域中某种程度的全球制度趋同的确正在发生,而美英模式的市场主导型金融系统显然在目前占据了明显的上风。而从以往的国际经验分析,美英模式的市场主导型金融系统也的确更具有效率,并更成功的经受了危机的考验。至于有人把东亚金融系统的危机完全归结于后发国家赶超战略的痼疾,笔者不能同意这种观点,因为美国也曾经是后发国家,美英模式的市场主导型金融系统也是在经历了不断的危机与反危机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实际上,两种系统都不是静止的、封闭的,而是变化的、开放的,就该种意义而言,冲突和趋同都体现在系统演化的历史进程中。
中国的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的增长,但是在中国的金融领域却蕴藏了巨大的风险隐患,不良资产经过大幅度剥离后依旧居高不下,尽管难度巨大,但是金融制度转型已经成为大势所趋,而且已经开始了具体的实施,微观层次上的金融治理结构改革正如火如荼的进行。从目前的实践看,推动转型的创新主体依旧是政府,但是同时必须看到在这背后所蕴含着巨大的市场因素,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民营资本乃至民间金融的自发发展使得政府必须主动地推动这一制度转型的进行,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一转型具有适应经济发展内在性要求的特征。由于中国经济已经紧紧地和世界经济联系在一起,所以中国金融制度的转型也脱离不了国际大环境的影响。那么东亚金融系统真的会向着美英模式的市场主导型金融系统演化吗?也就是当前两种模式的金融系统真的会走向趋同吗?而中国金融制度的转型必须适应这种趋势吗?而在这一过程中又应该注意些什么?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也正是本文所要探究的。
二、文献评论
如果从金融系统、资源配置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分析,对于金融系统的研究可以追溯到第一代金融发展理论,即mckinnon,shaw学派的研究。
gruleyandshaw(1955)提出金融结构与实际经济增长之间可能存在某种关系,开始强调金融中介在提供信用方面的作用;1960年出版的专着《金融理论中的货币》则提出金融系统对于一个社会能否有效的配置和运用资源具有决定性意义,金融系统的存在是使储蓄转化为投资的必要条件;goldsmith(1969)则首次利用大量的跨国数据来说明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提出了有关衡量金融发展的主要指标和基本命题,最后的结论是在大多数国家,经济发展与金融发展之间存在着大致平行的关系;帕特里克则提出了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关系问题上存在两种类型:需求追随型和供给领先型,并分析了两者之间的转化;mckinnon(1973)、shaw(1973)发现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之间有很强的正向关系;提出了金融抑制的概念,并针对消除金融抑制提出了金融自由化的主张,指出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发展加快了经济增长,而金融抑制则对于经济增长具有严重的消极后果。在麦金农—肖的研究框架下,许多论文对于麦金农和肖着作中没有加以详细发挥的命题进行了严格的模型化。代表人物包括巴桑特﹒卡普尔(basantk﹒kapur,1976)、唐纳德﹒马西森(mathieson,1980)、马克斯韦尔﹒j﹒弗来(1978,1980)、尤恩﹒丘(1984)。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应用于劳动力富裕的发展中国家的kapur——mathieson模型,揭示了典型的稳定化过程和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一些基本动态特征,考察了各种金融自由化工具对于经济增长率的绩效,开始把外贸自由化和外汇自由化引入到金融自由化中来。从现在的眼光来看,第一代金融发展理论所提出的金融自由化思想是重要的,一个良好的金融系统的确需要适当的金融自由化。
在这个基础上,第二代金融发展理论——内生金融增长理论应运而生,其理论架构上侧重于内生经济增长和内生金融机构的分析。本斯文加与史密斯(bencivengaandsmith,1991)、博伊德和史密斯(boydandsmith,1992)、施雷夫特与史密斯(schreftandsmith,1998)、杜塔与卡普尔(duttaandkapur,1998)等分别从提供流动性、信息成本优势、空间分离与有限沟通以及当事人的流动性偏好与约束的角度论证了金融中介的形成过程与存在意义。布特与萨科(bootandthakor,1997)、格林伍德与史密斯(greenwoodandsmith,1997)等则对于金融市场的内生形成过程与存在意义做了深入地探讨。格林伍德与约万诺维奇(greenwoodandjovanovic,1990)、帕加努(pagano,1993)、列文(levine,1993,1997)、金与列文(kingandlevine,1993a,1993b)、列文与泽尔乌斯(levineandzervos,1998)、里甘与津格尔斯(rajanandzingales,1998)等在理论与实证上具体研究金融系统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相互关系,阐释了金融发展对于经济增长的三种促进机制,实证上分别检验了金融中介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股票市场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股票市场和银行相结合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金融发展与行业成长的关系,以及金融发展与企业的财务融资结构的关系。由此开创了一个广阔的研究领域,内生金融增长模型的不足之处在于所探讨的只是稳定状态下的金融系统发展,而对于金融条件发生变化时的金融系统动态变迁路径没有进行任何深入的分析。
结合东亚发展模式与金融系统的实际,又产生了一个重要的金融发展理论分支——金融约束理论。赫尔曼、默多克和斯蒂格利茨(hellmann,murdock,stiglitz,1997)提出对于东亚金融系统颇具解释力的金融约束理论。该理论向上可以追溯到新结构主义学派的观点,泰勒、范温伯根等(taylor,1983;vanwijnbergen,1983;buffie,1984;lim,1987)提出金融自由化将导致利率上升、生产成本上升和经济产出下降,并肯定了非正式市场在企业融资方面的重要性;丹尼尔和金宏宝(bettyc﹒danielandhong-bumkim,1996)从现金支付经济中金融二元结构的视角提出了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发展要重视非正式市场的力量。斯蒂格利茨等强调了金融管制体制重构的重要性,并认为不同于金融抑制(financialrepression)的金融限制(financialrestraint)带来了东亚的繁荣。不过其金融系统的整体设计不够完整,存在诸多盲点:如关于取缔强制存款的政策、外汇管制及汇率干预政策、外资及银行的引进政策等。其认为政府可以通过金融约束给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再通过“租金效应”和“激励作用”规避潜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促进经济发展。该理论也因为其过于强调银行在金融系统中的作用和操作性不强,而随着东亚经济的沉浮经历了鼎盛到停滞的过程。“东亚奇迹”时,东亚金融系统被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而东亚金融危机后则几乎被完全否定。世界银行(2000)认为期限错配和币种错配所导致的金融部门脆弱性是东亚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而这主要归因于资本市场的薄弱。并提出发展资本市场的几个先决条件:包括发展基础设施、交易系统和交易规则等。
因此,尽管上述两分法的划分可能存在某些问题,但是依旧是目前通行的划分标准,。当然上述划分是存在很多缺陷的,尤其是不能反映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情形,因而,曾有学者提出把不同国家的金融系统划分为发达的与落后的,然后再根据其中介与市场的不同作用,划分为发达的银行主导型或落后的银行主导型,或是发达的市场主导型或落后的市场主导型。但是发达与落后的划分从某种程度上讲是模糊的,因此这一划分并没有被大多数学者所接受。而把金融系统放在银行主导型的代表模式——东亚区域内考察,会发现东亚区域内各经济体的金融系统都似乎面临着一种尴尬的困境,即金融系统开始不适应东亚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某种程度上反而成为某种障碍,这主要表现为:日本经济长期低迷,金融制度改革迟迟无法推进;韩国等东亚各国经受了东亚金融危机的洗礼;即使一直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中国也积聚了高度的金融风险,金融制度的改革与转型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而每每反思东亚金融系统的问题时,往往是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系统中的制度设计存在严重问题,是后发国家实施赶超战略的产物,大量存在着金融发展理论中所提到的金融抑制现象,在很多方面已经与现实经济的要求相严重脱离,因而当其可以集中经济资源的优势已经耗尽的时候,其弊端便充分暴露出来,而成为制约东亚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因而应该向美国学习,积极推进金融自由化进程,大力发展金融市场,将金融系统向市场主导型模式推进。不过从日韩改革的实践看,“美国式”的改革与转型并没有获得预期的效果,因而对于东亚区域内金融系统最终将向何种模式演变,是继续沿着目前这种自成一体的模式演化,还是向美英模式的市场主导型靠拢还不可能有确定的答案。这最终的演化结果注定不是人们事先设计的产物,而是各种力量相互冲突协调的结果。不过从国际发展的趋势看,伴随着全球化的浪潮,经济领域中某种程度的全球制度趋同的确正在发生,而美英模式的市场主导型金融系统显然在目前占据了明显的上风。而从以往的国际经验分析,美英模式的市场主导型金融系统也的确更具有效率,并更成功的经受了危机的考验。至于有人把东亚金融系统的危机完全归结于后发国家赶超战略的痼疾,笔者不能同意这种观点,因为美国也曾经是后发国家,美英模式的市场主导型金融系统也是在经历了不断的危机与反危机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实际上,两种系统都不是静止的、封闭的,而是变化的、开放的,就该种意义而言,冲突和趋同都体现在系统演化的历史进程中。
中国的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的增长,但是在中国的金融领域却蕴藏了巨大的风险隐患,不良资产经过大幅度剥离后依旧居高不下,尽管难度巨大,但是金融制度转型已经成为大势所趋,而且已经开始了具体的实施,微观层次上的金融治理结构改革正如火如荼的进行。从目前的实践看,推动转型的创新主体依旧是政府,但是同时必须看到在这背后所蕴含着巨大的市场因素,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民营资本乃至民间金融的自发发展使得政府必须主动地推动这一制度转型的进行,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一转型具有适应经济发展内在性要求的特征。由于中国经济已经紧紧地和世界经济联系在一起,所以中国金融制度的转型也脱离不了国际大环境的影响。那么东亚金融系统真的会向着美英模式的市场主导型金融系统演化吗?也就是当前两种模式的金融系统真的会走向趋同吗?而中国金融制度的转型必须适应这种趋势吗?而在这一过程中又应该注意些什么?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也正是本文所要探究的。
二、文献评论
如果从金融系统、资源配置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分析,对于金融系统的研究可以追溯到第一代金融发展理论,即mckinnon,shaw学派的研究。
gruleyandshaw(1955)提出金融结构与实际经济增长之间可能存在某种关系,开始强调金融中介在提供信用方面的作用;1960年出版的专著《金融理论中的货币》则提出金融系统对于一个社会能否有效的配置和运用资源具有决定性意义,金融系统的存在是使储蓄转化为投资的必要条件;goldsmith(1969)则首次利用大量的跨国数据来说明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提出了有关衡量金融发展的主要指标和基本命题,最后的结论是在大多数国家,经济发展与金融发展之间存在着大致平行的关系;帕特里克则提出了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关系问题上存在两种类型:需求追随型和供给领先型,并分析了两者之间的转化;mckinnon(1973)、shaw(1973)发现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之间有很强的正向关系;提出了金融抑制的概念,并针对消除金融抑制提出了金融自由化的主张,指出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发展加快了经济增长,而金融抑制则对于经济增长具有严重的消极后果。在麦金农—肖的研究框架下,许多论文对于麦金农和肖著作中没有加以详细发挥的命题进行了严
格的模型化。代表人物包括巴桑特﹒卡普尔(basantk﹒kapur,1976)、唐纳德﹒马西森(mathieson,1980)、马克斯韦尔﹒j﹒弗来(1978,1980)、尤恩﹒丘(1984)。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应用于劳动力富裕的发展中国家的kapur——mathieson模型,揭示了典型的稳定化过程和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一些基本动态特征,考察了各种金融自由化工具对于经济增长率的绩效,开始把外贸自由化和外汇自由化引入到金融自由化中来。从现在的眼光来看,第一代金融发展理论所提出的金融自由化思想是重要的,一个良好的金融系统的确需要适当的金融自由化。。在这个基础上,第二代金融发展理论——内生金融增长理论应运而生,其理论架构上侧重于内生经济增长和内生金融机构的分析。本斯文加与史密斯(bencivengaandsmith,1991)、博伊德和史密斯(boydandsmith,1992)、施雷夫特与史密斯(schreftandsmith,1998)、杜塔与卡普尔(duttaandkapur,1998)等分别从提供流动性、信息成本优势、空间分离与有限沟通以及当事人的流动性偏好与约束的角度论证了金融中介的形成过程与存在意义。布特与萨科(bootandthakor,1997)、格林伍德与史密斯(greenwoodandsmith,1997)等则对于金融市场的内生形成过程与存在意义做了深入地探讨。格林伍德与约万诺维奇(greenwoodandjovanovic,1990)、帕加努(pagano,1993)、列文(levine,1993,1997)、金与列文(kingandlevine,1993a,1993b)、列文与泽尔乌斯(levineandzervos,1998)、里甘与津格尔斯(rajanandzingales,1998)等在理论与实证上具体研究金融系统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相互关系,阐释了金融发展对于经济增长的三种促进机制,实证上分别检验了金融中介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股票市场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股票市场和银行相结合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金融发展与行业成长的关系,以及金融发展与企业的财务融资结构的关系。由此开创了一个广阔的研究领域,内生金融增长模型的不足之处在于所探讨的只是稳定状态下的金融系统发展,而对于金融条件发生变化时的金融系统动态变迁路径没有进行任何深入的分析。
结合东亚发展模式与金融系统的实际,又产生了一个重要的金融发展理论分支——金融约束理论。赫尔曼、默多克和斯蒂格利茨(hellmann,murdock,stiglitz,1997)提出对于东亚金融系统颇具解释力的金融约束理论。该理论向上可以追溯到新结构主义学派的观点,泰勒、范温伯根等(taylor,1983;vanwijnbergen,1983;buffie,1984;lim,1987)提出金融自由化将导致利率上升、生产成本上升和经济产出下降,并肯定了非正式市场在企业融资方面的重要性;丹尼尔和金宏宝(bettyc﹒danielandhong-bumkim,1996)从现金支付经济中金融二元结构的视角提出了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发展要重视非正式市场的力量。斯蒂格利茨等强调了金融管制体制重构的重要性,并认为不同于金融抑制(financialrepression)的金融限制(financialrestraint)带来了东亚的繁荣。不过其金融系统的整体设计不够完整,存在诸多盲点:如关于取缔强制存款的政策、外汇管制及汇率干预政策、外资及银行的引进政策等。其认为政府可以通过金融约束给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再通过“租金效应”和“激励作用”规避潜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促进经济发展。该理论也因为其过于强调银行在金融系统中的作用和操作性不强,而随着东亚经济的沉浮经历了鼎盛到停滞的过程。“东亚奇迹”时,东亚金融系统被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而东亚金融危机后则几乎被完全否定。世界银行()认为期限错配和币种错配所导致的金融部门脆弱性是东亚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而这主要归因于资本市场的薄弱。并提出发展资本市场的几个先决条件:包括发展基础设施、交易系统和交易规则等。
[关键词]金融系统工程;证券投资基金;评价策略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5.08.125
[中图分类号]F83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08-0164-01
1 金融系统工程简析
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各个国家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愈加紧密,跨境资本流动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呈现日新月异的发展现状。金融系统对国家经济产生明显影响,金融体系是一个具有高度复杂结构的系统,且不断发生演化。金融系统具有虚拟性、开放性、多层性、规模巨大性等诸多特点,受到决策不确定因素影响,金融系统更加趋于复杂性。
2 证券投资基金评价案例分析
2.1 研究意义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间接集合投资模式,是经济市场发展产物,与人们专业化理财服务需求相吻合。证券基金运作涉及大量投资专家的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与管理。证券投资基金具有间接性、投资费用低等特点。我国基金多为契约型基金,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现状相符。
2.2 研究背景
我国基金业始于1991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其发展里程碑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由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与渣打银行集团、汇丰银行集团联合创立的中国置业基金,是我国首个规范化投资基金。随着经济与基金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基金亮相沪深交易所,开辟了我国基金发展新时期。基金发展的同时,我国金融监管也在不断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与实施,促进了我国基金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2.3 基金评价意义
基金评价对象包括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本身以及基金市场。有效的基金评价对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和谐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可以帮助投资者掌握基金知识,进行理性投资,同时又可以加强相关部门对基金管理公司的有效监督。通过基金评价对基金进行评价与考核,有利于企业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是完善我国基金市场,规范我国基金业健康和谐发展的有效切入点。
3 我国投资基金评价问题分析
3.1 基准选择
相比模型选用,基准的选取对业绩的影响更大,业绩比较基准成为投资者评价基金管理公司业绩的重要指标。随着基金市场不断发展,基金产品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不同基金需要选择不同的比较基准。比较基准是证券基金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国内基准指标体系建设与应用仍存在一定漏洞,无法经受长时间的考验,也无法获得广大投资者的普遍认同。
3.2 样本选择
样本选择也是证券基金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样本选择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存在生存偏差成为金融界广泛议论的话题。不同样本群体,选取样本时间等都会对样本分析结果产生直接影响。由于我国基金业发展时间较为短暂,样本数量有限,导致基金可能偏离初始承诺的投资理念,样本调查所呈现的问题并不能反映实际情况。
3.3 我国基金产业实际价值的确定
基金净值是评判基金业绩的重要量化指标,其是否科学合理对于维护基金相关人员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国内基金净值计算方式为股票市值、现金与国债市值相累加,此计算方式考虑范围较为全面。但我国基金重仓股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净值计算存在一定水分,无法对我国基金产业实际价值进行估量,还会增加基金持有人成本。
4 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策略
4.1 加强基金立法,监管与自律工作
证券基金监管可以分为3个层次:法律约束,规章制度约束,自律管理。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构建我国证券投资信托制度的法律框架,塑造良好的证券基金发展环境,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通过规章制度,细化基金管理工作内容,充实管理机制,确保基金管理人行为能够有章可循。通过人员和行业自律,强化基金企业内部管理工作,约束相关工作行为。
4.2 加强基金信息披露机制建设
有效的基金评价依赖大量有效基础数据信息,包括数量性信息、描述性信息等。建立有效的基金评级体系,必须加强相关数据信息的披露。首先证券基金监管部门可以要求企业公开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等内容,明确对基金契约等法律文件中的定义阐述。避免企业运用模糊化、空泛化、概念化的语言进行描述。加强基金内部管理运作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改进基金净值核定计算,促进信息流通与披露。
4.3 为基金发展提供稳定的税收优惠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较为特殊的信托,其财产利益主体未发生转移。政府需要对基金运作进行必要的税收优惠,推动我国基金业和谐快速发展。以税收优惠为导向,缓解目前存在多重征收基金税收的问题,逐步与国际通用税收政策接轨。结合我国投资行业与投资者实际情况,建立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税收优惠体系,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政策预期,有利于证券基金市场形成较为稳定的资金补充渠道,有利于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