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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法律法规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6 09:34:2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经济责任审计法律法规,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经济责任审计法律法规

篇1

关键词: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内部审计

一、引言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为了促进事业单位的高质量提升发展的同时保证我国社会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审计机关逐渐加强了对事业单位经济责任的审计力度。通过对事业单位经济责任的审计,促进了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履行社会责任,提高了其核心竞争力。对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工作有所不同,经济责任审计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进行,而且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配合,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复杂度、难度不可控。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一)对领导干部任期内业绩和廉洁自律进行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对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针对单位负责人在任期内的应负有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除对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还涉及到对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政绩、廉政、勤政的考察与评估。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运用可以看出,将其作为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因此,对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只是前提性的基础工作,最终目的还是对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廉洁自律的监督、考察与评估。

(二)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十分复杂且难度较大的工作,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范围可以看出,其需要多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和配合才能保质保量的完成。从经济审计的组织形式上看,其组织需要由党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审计机关和被聘请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完成基础工作;审计组织、实施、风险控制、结果形成以及运用等工作都需要相关部门密切合作。

(三)重点审计领导干部在事业的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除对单位的资产、负债以及损益等财务状况的审计外还要对收支的真实、合法性进行审计。与其他类型或其他企业的审计所不同,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归根结底是对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审计。通过对事业单位的财务数据和管理数据来客观、公平公正的对主要领导任期内经济责任、管理责任以及廉政勤政进行考评。

(四)政策性和综合性强基于事业单位在我国社会经济中的特殊性,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审计对象以及审计结果运用,经济责任审计关系到了国家方针政策、经济任务的贯彻和落实;关系到事业单位选人、用人以及领导干部的政务考核。鉴于此,对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具备较强的政策性。而在审计过程中,需要掌握国家财政法律法规的运用,对审计对象单位以及领导干部职责的全面熟悉掌握,对党纪、政绩以及相关条文规定的深刻认知和熟练运用。鉴于此,对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很强的综合性。

(五)审计期间较长与其他类型的审计有所不同,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审计期间有领导干部的任职期决定。而在事业单位内部,一般领导干部的就职期间短则三五年,长则高达八年甚至是十年,这使得经济责任审计相对于以年度为单位的其他审计工作,在审计期间上更长。

三、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就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情况而言,由于其自身的复杂性和难度都较大,审计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县、市、省各级事业单位在规模上的差异使其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存在较大的差异。这导致了我国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审计质量仍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一)审计人员素质能力问题首先,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复杂且期间较长的工作,审计人员需要付出相当大的精力才能保证工作质量,这使得一些工作人员因为主观原因而有意的去违背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和程序,在工作程序上走近路,对工作问题得过且过,使得审计质量无法得到有效的保证;其次,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缺少明确的法律依据,以及现行法律依据中对审计部门和人员责任划分不够清晰,导致了审计过程中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使得审计效率较低;最后,县级、市级和省级事业单位因为规模和管理水平的不同,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不同,一些规模小、位置偏远地区的事业单位在内部管理制度上缺少关于审计工作的流程和文件,即使是颁布了一些文件,制定了流程也是流于形式主义,并没有真正的贯彻落实。

(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自身的问题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管理责任以及廉政勤政方面的考核,其审计结果将为领导干部的考评和任用等工作提供重要的依据。但是就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程序上看,其主要是对领导干部任期内财务数据和材料、个人收入来源等内容进行审计。审计内容更偏向于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审计,对于其管理责任、廉政勤政以及自身能力方面的考核并不深入和全面,其结果对于领导干部任免职提供依据的有效性并无法的到充足的保证。现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事业单位以及地方政府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很多单位和政府认为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并不全面,对于干部考核以及任用的参考性也有限,对于经济责任审计敷衍了事,流于形式。

(三)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原则中,其中最重要的是依法审计原则。但是就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经济审计法律法规建设看,其主要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对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硬性标准,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省市、自治区对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的执法办法又有所不同,各地区对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缺少统一的标准。标准不明确以及不统一的问题使得审计工作的法律依据并不理想。

四、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的高水平审计队伍首先,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职业素养,打造一支综合素质能力过硬的审计队伍。审计人员综合素质能力的提升要从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两方面着手,技术能力上不仅要掌握和具备专业的审计知识和能力,还要熟悉财务知识以及内部审计、风险控制等相关知识;综合素质能力上,要加强对审计人员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引导,提高其职业道德,使其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尽职尽责。与此同时,要加强对审计人员在相关法律知识上的培养,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使其在开展工作中能够对自身所担负的责任能够有清晰的认识。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队伍通常由多个部分组成,甚至还包括了外部聘请的第三方审计机构人员。鉴于此,参与审计的各单位之间要建立日常的交流学习机制,通过相互学习、相互了解提高在审计过程中配合的默契程度。

(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性,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要需要进一步丰富经济审计的范围,保证审计结果能够更加全面的反应领导干部任职期内经济责任、管理责任以及廉政勤政情况。从经济责任审计自身工作来说,工作开始前需要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对审计范围、审计方式、审计流程以及参与审计的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的划分,杜绝审计过程中出现因职责不清而导致的推诿扯皮;在审计过程中,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和协调,提供审计数据和资料等信息的流动性和共享性;对于出现的一些难点、要点,要共商共策,通过协调配合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和要点。事业单位内部要建立相应的制度,以配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审计工作质量提升铺砖垫石,例如可以建立经济责任质量控制体系,为经济责任审查积累单位日常相关数据和资料。

(三)建立健全审计法律法规来规范审计行为首先,对事业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这是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到切实发挥的基本前提,缺少了法律法规支撑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其结果的公平、公正以及对领导干部的约束、监督、考核,为人事任用提供依据的作用都无法得到保证。鉴于目前经济责任审计法律的现状,应尽快制定和出台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专项法律法规,以保证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关于领导干部的人事任用,其严肃性和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了加强对审计过程中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约束,应考虑引入第三方部门负责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监督;同时在党政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规范审计工作流程,明确审计人员工作职责;在专项法律法规未未出台前,要在现行法律法规要求下,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的开展工作。为了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能够切实的到发挥,除对审计过程进行必要的监督外,还要对审计结果进行严格的复审,建立审计工作反馈监督机制,将审计工作暴露在阳光下开展,保证审计结果的严谨性。

篇2

【论文摘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伴随着中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产生并发展起来的,是政府为加强管理和监督,防止和治理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与常规审计相比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具有受托性、专一性、事后性等特征,加上审计环境污染等因素,其风险较高,如何正确认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措拖加以防范,已成为审计必须关注的问题。为此,笔者将从内、外两方面分析审计风险的成因及表现,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1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

随着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审计环境日趋复杂化,审计风险已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尤其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决定其审计的风险尤为突出。了解、认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才能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进行有效的防范,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1.1产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内在因素

(1)审计程序的实施不合理。审计机关出于各种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导致审计机关要在各个阶段、各个单位合理分配技术力量,审计人员严格实施审计程序进行审计产生一定的困难。一旦简化了审计环节,减少了必要的审计力量,就会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

(2)审计材料不规范。审计材料不规范,条理混乱,语言不清,词不达意,不能如实反映客观存在的问题,或语言绝对化、含义模糊等,都会造成经济责任审计产生风险。

(3)审计证据不充分、复核不严谨。审计复核,也就是后续审计,是审计结果进行的复核和再次检查,是一种亡羊补牢的补漏措施。而审计复核只是走走过场,相关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作风不严谨,导致加大审计风险产生的可能。

(4)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低。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查账能力,还要熟悉宏观经济管理知识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具备综合判断分析能力等,但是目前大部分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全面,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

1.2产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外在因素

(1)审计对象的复杂性。随着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经济活动日益复杂,而经济责任审计的难度加大,风险也就随之增大。在我国人们受到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法制观念淡泊,被审计单位或领导复杂的社会关系可能会阻碍正常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社会关系复杂,审计风险就越复杂。

(2)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各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程序是否严格、清晰、有条理影响到该单位所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经济责任审计产生一定的影响。

(3)审计技术方法的局限性。审计工作本身在不断发展,审计技术为了适应审计工作也随之不断发展,然而目前的审计技术方法弊端突出,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审计的要求。

(4)审计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完善险。改革开放以业,我国的审计法律法规不断建立健全,但仍然不能形成一套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活动的完善的法律法规体制,这就给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带来困难,产生了一定审计风险。

2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对策

防范和控制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关键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避免和预防引发事件,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原则,采取各种措施对审计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才能提高审计检查质量和评价质量。通过责任审计风险成因的明确,我们要想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就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和对策。处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应从预防阶段开始。

2.1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避免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监督领导干部经济管理行为的有效手段。随着《审计法》的假改,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确立,经济责任审计将从由政策推动转化为法制推动。但是,仍需制定和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和指标体系,使得经济责任审计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由其重要的是完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这样才能提高并逐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的规范性,从而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一项对于领导干部的强有力经济监督形式。

2.2履行相关审计程序,减少审计风险

严格的审计程序是确保审计行为合法和审计质量可靠的前提。在审计准备阶段,审计立项必须有受托依据,审计方案的编制必须详细、认真,做好事前调查,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下达审计通知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经济责任审计法规的日期要求;在审计实施阶段,应贯彻”双向承诺制度”;在审计终结阶段,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前,要征求被审计单位及其领导千部的意见,允许提出异议,并把好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结论的复合关。

2.3有效利用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

部分工作委托给社会审计执行,以弥补国家审计资源不足的缺陷。利用社会审计的结果资料。国家审计机关应当与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联系与沟通,在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及专业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针对性的审计程序,以证实并获得客观可靠的审计证据。新晨

2.4加强教育和培训,增强审计人员风险意识

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具良好的综合素质、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质。各级审计机关要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开展后续教育,组织审计人员进行审计理论研讨,审计部门还应培养审计人员良好的审计风险意识,提高其在复杂的审计中灵活、有效的控制各种诱发的能力,正确地对待自各方面的干扰和压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5加强审计风险的理论研究,完善审计手段

各级审计机关应该充分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认识和理解,从理论上为预防和控制审计风险提供指导;同时,鉴于当前审计手段的落后状况,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进行审计方法的不断创新,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真正做到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相结合。

参考文献:

[1]李凤鸣.审计学原理[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0.

[2]朱锦余.赵新杰.经济责任审计[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篇3

    1.加快审计队伍的职业化建设。

    经济责任审计是与腐败行为做斗争,而审计质量的高低决定了反腐败工作的效果;审计质量的高低又与审计人员的职业素质息息相关,因此,首先必须加快审计队伍的职业化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修养、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素质等综合素质,使审计人员在熟悉政策的基础上高效开展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审计人员要不断学习新审计方法和技术,从现象看到本质问题,从问题中寻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以高素质的审计队伍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2.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建设。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建设是促进审计规范化的重要举措。首先,相关职能部门要看到新《审计法》的缺失,看到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看到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缺失,从而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工作标准、操作流程、审计方法、审计责任、审计风险、质量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其次,强化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会计信息披露的监控管理,确保会计披露信息的准确。

    3.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将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放在领导干部的重大决策上,注重监督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权、资金分配权、经济管理权、政策执行权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跳出传统财务报表的框框,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范围,抓住重点,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4.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

    审计报告与一般的财务报表最大的区别就是审计报告反映的是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应负的责任。因此,在撰写审计报告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对重点审计项目事实的表述进行复核,确保表述的正确,做到阐述清楚、简洁。

    第二,确保适用法律法规的正确,审计报告的撰写必须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进行公正、客观评价。

篇4

关键词: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行以来,全军绝大多数审计部门严格按照要求,依据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是有些单位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应该引起各级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一、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重视不够,组织实施难度大。部分军队组织部门没有真正把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监督管理中,评价和任用干部时只是委托审计机关走走形式而已。致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互相推诿,清查不深不细,甚至敷衍了事走过场。

第二,审计监督覆盖面小。有的单位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只满足于“例行公事”,过关完事,而不能通过审计从经费的使用、管理、单位全面建设情况考核干部的决策能力、理财能力和事业心等,未达到审计的最终目的。

第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军队现行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对审计的原则、范围、内容等做了明确规定,但缺乏统一完善的配套制度。在责任区分上,党委决策与个人责任、单位领导与部门领导、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等经济责任区分不够明确。在评价标准上,有的重视事业成果,有的重财经管理,有的重视廉洁自律等,没有形成科学统一,便于操作,定量与定性有机结合的审计评价标准。

第四,审机机构人事方面力量不足。军队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至今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随着军事活动的不断发展,各级军队审计机关的工作量急剧增加,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

二、新形势下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策

第一,深化人事,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要提高对实行这项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各级党委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坚持对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干部管理、使用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干部、纪检部门与审计部门,要把它作为干部政绩、廉政建设考核和审计工作职责范围的重要内容做细做好。二是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党委要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工专人负责。干部离任,一律要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部门与干部部门应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协同工作。

第二,完善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军队领导干部审计工作已经初步实现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但是,为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还是一个空白。《中国人名审计条例》知识在原则上要求对军事经济效益进行监督,缺乏具体的行为规范。当前军队审计部门应以《审计法》的修订为契机,完善法律制度,同时依据修改后的《审计法》修改《中国人名审计条例》,对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内容、方法、程序、标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此外,随着军队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入,《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的有些内容已经不适应审计工作的需要,应进行必要的补充、修改和完善。新晨

第三,宣扬先进,推广典型经验。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既要重视查处问题,清除隐患,更要注重发现积极因素,总结先进经验。通常情况下,通过审计有三个方面的经验可总结推广。一是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自觉过好紧日子单位的经验;二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提高有限经费使用效益单位的经验;三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领导干部典型的经验。通过总结经验,宣扬典型,增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力,以促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有效落实。

篇5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实践;问题;完善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企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应负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其主要目的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实践证明,该项审计确实对管干部、正党风、促廉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

1.时效性差。离任审计关系到领导干部的任免调迁以及考核奖惩,特别对于“先免职、后审计、再安排”式的干部,离任审计结果是其政治生命中的一个重量级砝码。其时效性差的主要原因:一是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审计常遇到被审计单位审前清产核资、往来帐款的核对甚至离任者的述职报告都不能如实、完整地提供;二是个别单位不支持、不配合,离任审计缺乏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难以开展;三是审计部门自身的业务素质亟待提高,特别是县级审计机关受经费、水平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制约,延长了审计周期。

2.人员少,任务重。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在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加强廉政建设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社会各界对该项审计也越来越重视,但同时,各级交办给审计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也越来越多,使审计部门不堪重负。

3.质量低、风险大。各地审计机关完成的审计项目质量状况不容乐观。一是个别被审计单位处于小团体利益及局部利益考虑,向审计部门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资料;二是大中型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更大。首先库存的实际情况不容易搞清,审计部门很难对其家底进行实地盘点,只能依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抽查,抽查面掌握不好就可能出现质量问题;其次企业库存积压物资、商品价格确认难;再者往来款项核对难,坏帐死帐不易确认。审计部门要到全国各地进行外调取证无论从人力、财力和物力方面看都不可能。

4.审计成果的运用不理想。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发挥得如何,关键要看审计结果的利用。荷泽市审计局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提出了“三不”的原则,即不经审计,不得办理离任手续;不经审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法人变更登记手续;不经审计,有关部门不得进行与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有关的奖惩兑现。但从实情看,少有地区能坚持做到以上“三不”,因其涉及当地常委、政府的支持,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商、经委等部门的共同配合,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 “三不”就很难做到。而各地审计成果运用的不充分就会导致经济责任审计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久而久之,极易使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

5.离任、接任双方关系协调困难。涉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两个主要人物,一个要离任,一个要接任,因而他们对于离任审计结果也十分关心,有时意见会出现分歧,甚至双方意见相悖,关系极难协调。

6.审计界定、评价难。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分清四个界限和两个责任,即前任与后任的责任界限、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的界限、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的界限、工作失误与故意违纪、损公肥私的界限,两个责任为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目前,上级审计机关尚没有这方面的操作规范,审计部门很难准确把握、顺利操作。

三、经济责任审计几点建议

1.用足用活和健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操作规范。首先,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及谎报财务会计资料应负的法律责任,审计机关要用足用活这些法律法规,对提供资料不完整、不真实的被审计单位坚决依法严惩;其次,国家审计署应争取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健全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法规体系;三者,上级审计机关要尽快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范,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予以确认,全国共同执行。

2.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议各地建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协调与沟通,对经济责任审计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对审计结果予以真正利用。

3.加强自身建设。一是争取落实机构。要经常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汇报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问题,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为全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争取各部门、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审计部门不应“守株待兔”,而要主动出击,多向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各部门、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三是建立高素质的审计队伍。各级审计机关要在组织广大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审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搞好财政、金融、证券、税收等相关知识的学习,造就一支既懂审计,又通经营管理的复合型审计队伍,从而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健康、快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家义,2011,“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在中国审计学会第三次理事上的讲话

[2] 陈波,2005,“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基本理论问题”,《审计研究》第5期

[3] 张以宽,2001,“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几个问题的理性思考”,《审计研究》第4期

篇6

为有效防范审计风险,审计机关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应进一步强化程序和证据意识,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促进经济责任审计依法规范实施。

一、强化程序意识。根据《审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在履行这一程序时,首先,审计通知书中除写明其基本要素外,经济责任审计,还应当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在通知书中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在审计进点时提供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报告和审计所需要的资料,并要求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同时审计通知书应当抄送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使其明白,经济责任审计,除对单位财政(财务)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外,还将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让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充分享有“知情权”,这样,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才能很好地依法配合审计工作。其次,审计人员在审查会计资料或者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审计执法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做到程序合法。第三,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按法定程序送达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征求意见。如果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异议,则应对回复意见进行核实与分析后,据实调整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并对回复意见是否采纳作出书面说明。第四,符合听证告知条件的,应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告知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其要求听证的,审计机关应当组织听证。除上述主要法定程序外,还有其他审计机关内部的有关程序也必须严格遵守,如:按照审计署6号令的要求,开展审前调查、做好审前调查记录、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写好审计日记、严格执行审计报告三级复核制度等。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

二、强化证据意识。审计机关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应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因为,根据《审计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对有关单位会计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后,必须出具结论(即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不能审计过后一走了之。

特别是如果涉及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审计核实结果进行认定和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时,应更加慎重,这就必须在合法取得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来进行评价和处理。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取证” 。即审计底稿和审计证据能够充分证明查出问题事项的直接责任人,能够充分证明领导干部对此问题应承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被审计单位财务记录和相关资料不能证明责任事项的,应附加其他有关证据。特别对领导干部个人应负的直接责任应逐项取证,对没有进行“责任取证”的问题,不得划定为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二是审计证据应当足以证明审计事项并形成审计结论。三是一定要在出具结论之前取证,若作出结论后发现证据不足再补取证据,就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四是在对被审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评价和责任界定时,应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留有余地。五是审计人员应依法对在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这是每一个审计执法人员的法定义务。

总之,只要我们严格执行《审计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就能够避免审计风险,做到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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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坚持稳健性、客观性、全面性的原则。审计评价的内容、范围只限于领导干部的任期内经济责任,绝不能作超出审计范围的审计评价。同时,一定要采取谨慎负责的态度,尽量用审核后的数字来进行评述,用写实性的方法来进行。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以客观的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为依据,不能受主观意念的支配。坚持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是什么情况就评价什么情况,对事实既不夸大,也不缩小。所作的审计评价,必须在充分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审计所查出的问题,避免以偏概全。不能用单个的事实去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

二要明确评价对象,划清责任界限。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和中办、国办的《两个暂行规定》的要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象也只能是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其任职期间的经营管理业绩、相关经济责任和廉洁自律等问题。划清领导干部任期内与非任期内经济责任的界限,不能将前任领导取得的成绩或存在的问题当成是现任领导的成绩或问题。划清集体决策与个人决策的界限,由集体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集体负责;由领导个人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领导个人负责。划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界限,有的问题是由一般工作人员造成的,领导只负领导责任;有的问题是领导直接经手或亲自指挥的,领导应负直接责任。

三要把握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和内容。根据《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界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也只能是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及其他的有关经济问题。即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以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为中心,其审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应当与“党政领导干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这个概念的内涵外延相一致;也就是说,若是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不应当负有经济责任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事项就不应该列为审计评价的范围。我们再从审计内容的角度来说,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以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评价。要结合审计查证结果,评价经济责任人任期内贯彻执行财经法规情况、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资金的使用效益情况等。

四要确定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从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个方面来确定。定量指标是指能够用数值表示的指标,包括绝对数与相对数,如预算的执行及决算或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等。定性指标是指不能够直接用数值表示的指标,如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与有效性、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纪和廉洁自律情况、单位重大经济决策的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中所起的作用等。对于定性指标也要给予一定的权重,使其定量化,以避免评价时的随意性或以偏概全。

在确定审计评价的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时,要按单位性质来制定,以便有比较。如:可制定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指标评价体系;行政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指标评价体系;企事业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指标评价体系。在统一的评价指标下对领导任期内的每项指标执行情况好坏,再铺以分值来衡量就更能准确评价领导任期内的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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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基本方略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以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意识和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审计法律规范建设,严格规范审计行为,确保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为我省审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总体目标

以《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为依据,制定和完善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相配套、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审计工作特色的审计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

三、基本原则

坚持法制统一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建章立制,做好与审计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的衔接工作,防止和解决法规冲突问题,切实维护审计法制的统一。

坚持突出重点、服务审计业务工作的原则。紧紧围绕审计工作大局,把影响依法审计和审计质量最突出的问题、审计业务人员最需要解决而且能够解决的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坚持稳定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和不断完善经我省审计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并适应经济社会和审计工作的发展变化,着力解决当前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坚持立足实际与借鉴全国、外省经验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审计面临的环境和历史条件,从实际出发,学习借鉴全国、外省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特色审计监督制度。

四、主要任务

(一)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审计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和制定工作。

配合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做好《审计条例》制定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并就重点问题作出说明,充分反映我省审计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广大审计人员的意见,推动《审计条例》列入省人大年地方性法规正式计划,力争在年内顺利出台。

配合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将我省年月日出台的省政府规章《内部审计规定》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制定《内部审计条例》,推动《内部审计条例》列入省人大-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项目,并于年出台。

根据国务院出台的《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结合实际,配合修订省人大常委会年月日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年月日通过的《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

做好立法协调工作。密切关注国家、省有关财经法规的制定,做好审计法律法规与有关法规的协调和衔接工作,对征求我厅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及时反馈意见,为全省审计监督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二)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审计规章。

配合省政府法制办修订《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根据审计法及修订后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立足于我省财政体制改革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发展,及时补充和完善《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

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年度立法计划制定或修改相关审计政府规章。

定期开展法规清理工作。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对政府审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

(三)完善审计业务工作制度。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修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做好我厅三项制度的修改。

制定《审计结果落实情况督查办法》、《审计案件线索移送办法》和《法规库管理办法》等厅内制度。

根据审计署出台的国家审计准则和国家审计指南,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按照需要制定或修订全省和审计厅相关业务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编写审计操作指南,及时收集、总结审计执法中需要规范的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审计法律规范建设的领导。

省审计厅成立审计法律规范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审计法律规范建设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制处),负责组织完成地方性审计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其他规范、业务制度的草拟、论证、修改等工作,持续跟踪评估审计法律规范的实施情况,及时提出更新、补充、完善的建议。

(二)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全省审计系统整体合力。

根据需要在全省审计机关抽调具有深厚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并具有国际视野的中青年业务骨干,成立专门工作组开展我省审计法律规范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动全省审计系统的智慧和力量,使我省审计法律规范更加符合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大与外部的沟通协调力度,为我省审计法律规范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外部环境。

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财经委、省政府法制办等法制工作部门的沟通,配合做好工作,推动有关法规尽早出台;在地方审计立法、法规规章清理、立法协调等工作中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确保我省审计法律规范建设顺利进行;充分借助科研机构、院校和有关专家学者的力量,促进我省审计法律规范建设不断加强和完善。

(四)深入开展审计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审计人员法律意识和依法审计能力。

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普法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律讲座制度,进一步增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以审计法规与审计业务结合为切入点,努力加强审计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审计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审计的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审计普法宣传,增进全社会对审计监督的认识,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更为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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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有利于化解被审计人员的抵触情绪。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干部由于忙于日常事务,很少学习审计法律法规,存在三种错误认识:一是认为审计是揭短找“茬子”来的,会影响自己的政绩;二是认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组织上对自己不信任,会危机自己“帽子”;三是客观上存在问题,害怕问题发现,存在抵触情绪。因此要利用进点会宣传经济责任审计的法规和意见,做好解释疏通工作.

其次,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有利于掌握有关情况。在进点会上,听取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情况介绍,可以弥补某些经济活动书面资料没有记载的缺陷。特别是一些经济活动,在账项和有关资料不全的情况下,可以掌握经济活动的本来面貌,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客观真实的运行情况和单位相关人员廉政纪律的执行情况。

再次,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是向被审计单位告知义务,为积极配合搞好审计工作的重要途径。进点会上,审计组人员要介绍审计意义、目的、范围、内容、方法,同时告知被审计单位义务。通过介绍有关情况,以便于审计客体把握有关情况,引起相关人员的关注和重视,加强沟通,提供工作上的配合。

为开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要做好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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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规范 经济责任审计 企业发展 良好环境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企业干部任免的重要环节,已经逐渐显现其特殊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是提高企业领导责任感和正确、客观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内功过是非的重要衡量条件。为保证企业正常运营,需要企业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切实规范经济责任审计,保障责任经济审计更加完善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已经是众多企业人共同关注的话题。那么,如何能够更好的规范经济责任审计,为企业未来的后续发展营造良好运营环境?针对此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操作程序

规范经济审计责任首先要规范审计操作程序。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操作程序要依据我国依据颁布实施的《审计法》开展,与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机结合,将企业内人事部门下达的审计委托书为依据,审计部门应该组建联合审计组,对审计工作进行工作方案的编制。在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时,要将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目标和审计要求进行明确。划分审计组长和审计员职责,结合审计工作方案的内容下达审计通知书。通知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审计工作开展前的各项资料准备妥当。

在审计过程中,要注意将证据的收集、鉴定等作为工作的重点,并且要求所有参与会计资料提供的人员或者经办人签字确认,保证审计证据能够真实、可靠,落实责任。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键是严谨的态度和严肃的作风。

二、强化审计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关系到企业未来的发展。为了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就要保证每一次经济责任审计严密谨慎,对每一次的经济责任审计都要实行审计项目组长责任制,在审计内部还要将内部两级审计复核制度运用到其中,审计负责人和审计人员要在制度、数据、文字等各个方面严格把关,而且每个审计项目切忌个人单独进行研究,所有项目都要进行集体研究,最终下达审计结论。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提高审计的严谨性,同时也保证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三、加强审计执法程序的完善度

制定健全的审计执法程序,加强执法建设,并建立审计责任制度。将审计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保证有错案时能够有根据的将责任落实到人。例如审计人员或者审计工作发生一定问题时,可以按照建立的审计责任制度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以及行政赔偿等处理。审计工作要有特定的部门进行复核。我国依据对审计法和审计准则进行了统一的规范,各地审计机构要根据本地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与之相符合的审计执法程序。用制度的形式来规范每一个审计项目的全过程,并对整个过程实施全程跟踪。根据审计项目的各个阶段制定操作标准,来规范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同时,审计组一面也要出具书面保证书,进一步保证审计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进行,依法执行其审计监督功能。若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应当负法律责任或行政责任。

四、建立客观的评价体系,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为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正常进行,取得客观、公正的审计结果,要使审计工作独立于其他管理。审计工作易受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风险。我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已经指出“审计机关中经费要单独列项”。保证审计的独立性,是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有效措施,应建立一套健全、客观、公正的责任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体系,正确的分析审计工作,进一步降低审计评价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同时,还要针对同行业内不同工作岗位的不同特点,制定一套分类考核指标,并在实践中不断对其进行完善和修改。

要将传统思想中对审计的独立性所定义的单独性进行更新。独立性不同于单独性。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客观、公正都来自于独立性。因为审计工作很容易受到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审计风险。我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已经指出“审计机关中经费要单独列项”。保证审计的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能够进一步确保审计结果的公正、客观。

五、科学的利用审计方法

对于审计技术,应该做到灵活运用,科学利用。传统的审计法包括审阅法、核对法、顺查法、逆查法,通过将传统的审计方法与科学的审计方法,例如抽查与详查、比率分析、经济指标计算等,进行有机融合,再采取必要的计算机信息技术综合的进行比较与分析,能够得出更加正确的审计结论。

六、结束语

审计工作是为促进国家经济发展服务的。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是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先决条件。审计工作的目的在于严肃财经法纪,维护国家正常的财政秩序,我们在重视审计结果的同时,更应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将审计工作的每个环节和所涉及到的各个方面,都做到严谨严密,严格按照审计程序依法执行审计监督职能,净化企业财政环境,为企业的未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是我们的共同目标。

参考文献:

[1]苗泽惠.以审计实施方案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会计之友[J],2011(08)

[2]余芳、朱学良.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的几点思考,商情·科学教育教[J],2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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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全局人员学法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党组中心组学习有计划有步骤。局领导非常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领导带头,学法先行,精心部署、严格要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指导办公室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明确领导及审计人员的学法用法内容,认真参加局每周五的学习会,解读《国家审计准则》、《市审计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知识测试,并多次在会上就依法审计工作提出要求。二是全局审计干部学法用法坚持不懈。局里为每个审计干部订阅了《中国审计》、《审计》、《中国审计报》和《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等各种法规资料;坚持周五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审计署视频培训和市审计局举办的专题讲座,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审计法律法规与其他行政法规学习相结合、学习与知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增强审计人员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审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做到依法审计,实现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宗旨。

(二)坚持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制宣传方式,提高法制宣传效果

一是通过局域网及时法律、法规、规章等学习课件,提高局内信息传递效率;开展专题讲座、集中培训、观看警示教育片、专业法律知识测试、撰写体会心得等活动,增加宣传多样性,并在区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上解读《市审计条例》。二是通过报刊、网站、电视等媒介,进行专题解读、公告、新闻采集等形式,扩大宣传范围,促使社会各界对国家审计的理解、认识、参与和支持;同时,为区纪委机关全体干部和街镇纪检干部讲解“国家审计基本情况及街镇审计发现的问题”,为区编办组织的全区事业单位法人培训班讲解“国家审计基本情况及事业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为依法审计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三是与宣传区委区政府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近年来审计工作取得的成效、发挥的作用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审计专报、专题讲解、邀请调研等方式,提高宣传效果,争取党委政府对审计工作重视和支持。四是把全区各委办局财务审计部门、街镇内审机构作为审计法制宣传切入口,通过内审人员分组季度例会形式进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宣传,聘用内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项目,推动内审人员业务水平提高及对国家审计的认识,今年开展的区绿化市容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全区30%的内审人员参与了项目。

(三)健全内部规范,强化内部管理

围绕依法审计,保证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多年来,我局持续抓紧内部规范建设,随着新《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市审计条例》的出台,我局开展多形式相结合的内部管理方式,不断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一是制度与规范性格式文本相结合,建立健全内部规范。今年我局建立了《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操作规程》、《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财务管理规定》、《保密工作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审计业务管理、行政管理制度,并针对现有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重新梳理并逐步完善,同时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规范性格式文本汇编、部门预算执行规范性格式文本汇编,着手制定专项审计(调查)规范性格式文本汇编和审计项目工作流程。二是项目质量检查与优秀项目评选相结合,加强内部监督。组织开展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工作,通过对去年完成的每个审计项目的审计程序、计划、过程等六方面内容的检查,及时发现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了落实整改,有力促进了审计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在内部审核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评选结果反映了参评项目在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行为、创新审计技术方法等方面取得的明显进步,在市局2012年度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中,我局报送的区科委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区水务局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审计调查项目分获三等奖和优秀奖。

(四)逐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五联合”机制

根据两办“规定”和我区《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暂行办法》要求,今年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就联合进点、联合公示、联合力量、联合过程和联合反馈“五联合”工作机制作了进一步深化,明确了联合反馈的操作流程和具体细则,探讨经济责任审计信息共享及整改检查等事项,确定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送达部门、联合反馈带队领导、联合反馈的时间、操作流程、通知方式及被审计单位参会人员范围等事项。

(五)加大审计公开力度,提高审计执法透明度

一是审计公开常态化。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报告均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逐步深化审计公开。今年我局确定适时公开部分审计项目结果报告,2012年6月25日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关于本区-年度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同时根据公开效果来确定下一步审计公开力度。

(六)加强职业道德检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结合市审计机关第26次职业道德检查月活动,由局纪检、监察和机关党支部共同组成检查组,通过发函、走访等形式检查审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检查结果未发现一例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今年我局在开展廉政教育和落实检查工作的同时,由局长与科室长签订了《科室廉政责任书》,明确科长为科室的廉政第一责任人,再由科长和科员签订《廉政承诺书》,明确科员对科长负责,实现廉政责任层层落实。

存在的问题

一是审计署8号令的执行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审计工作底稿还存在要素不齐全、填列内容不规范,审计组对委托审计的控制情况还不太理想等问题。二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的全面彻底完成尚待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未能有效建立。对某些问题的整改由于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之间的协调问题等原因,整改的难度及所需时间长,致使有些整改工作无法在审计规定的时间内彻底完成;由于审计整改的时间限制,有些问题只能是承诺性整改,真正看待是否整改尚需采取措施予以跟进,由于审计部门审计任务日益繁重与审计力量的不足矛盾日渐突出,审计跟踪整改存在困难,需要相关部门后续监督工作的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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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审计程序、取证、查证、定性、评价和处理处罚、责任化分等风险。从近几年审计实践来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外部原因形成审计风险

1、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机关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制定滞后,制约审计工作的开展,随着市场竞争加剧,经济领域中产生了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市场经济形势不断变化。给审计工作提高了更高的要求,层出不穷的新的经济现象向现有的国家法律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特别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滞后于经济和审计的发展。影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形成审计风险。

2、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影响审计工作质量。领导对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审计工作质量,无论从领导干部调动、提升、免职,还是从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审计成果运用,如果组织、人事部门不重视,会使审计工作难以开展,会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从而形成审计风险。

3、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有意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虚假、失真,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真实性和审计评价的客观公正性。近年来,经济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更为隐蔽,造假的技巧更加高明。会计资料失真严重,审计人员稍有疏忽,就无法审计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不实和资产、负债、损益虚假的情况,造成审计判断错误,严重影响到审计结论,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形成了审计风险。

(二)审计内部原因形成审计风险

1、审计方法缺乏科学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行时间较短,尽管国家出台了一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内容、方法等作了刚性规定,但还是缺少具体的操作办法。大部分还是沿用财务收支审计的方法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深度和宽度把握不到位,形成了审计风险。

2、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范围过大。按照规定,在审计一个地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情况。必须要把单位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单位制度建设个人廉洁都要审清审透,而审计人员不是万能的,往往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或审计个人素质、水平限制加至不是完全掌握审计单位全面情况审计的不深不透,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形成了审计风险。

3、审计手段的局限性。审计主要是通过财务及相关资料来发现和查证问题,而有些违纪违法问题不一定就在会计资料中反映,单用审计手段难以深入查证,必须由有关执法执纪部门运用特殊手段进行调查、才能查清。如:受贿索贿、收受回扣、开假发票等问题。由于手段的限制,使审计限于僵局,容易造成对问题查处的不深不透,给审计结论带来风险。

4、对评价的范围掌握不当。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议不应评价而评价,或不属于审计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而妄加评价,或对审计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审计事项进行评价,都会产生审计评价风险。

5、经济责任界定难。经济责任的界定分为前任和继任者责任、个人和集体责任、主管和直接责任,涉及政策法规的变化、主观与客观原因、个人决策与集体决策的因素。在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难以准确界定责任,由此加大了审计风险。

二、降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建议

1、改善社会环境、争取理解和支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争取党政主要领导的重视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审计人员才能更好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有效地降低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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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审计通常分为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个系列。世界主要国家的审计实践均表明,这三种审计虽然具有较多的共性,但一般都各自独立,自成系统。国家审计的法律名称也不同,以国家最高审计机关的名称为名,如奥地利、法国、德国、意大利的《审计法院法》;以国家审计的内容为名,如英国、卡塔尔的《国家审计法》;以国家最高审计机关首长的职位为名,如加拿大的《审计长法》,以色列的《国家审计长法》等:以《审计法》为名,比如澳大利亚、丹麦、马来西亚等。

我们认为,目前“审计”已经演变成一个宽泛的大概念,包括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用“审计”来指代国家审计并不合适。由厂三种审计的对象、内容和重点、程序、要求等并不相同,因此应该通过各自的法律分别进行规范。作为规范国家审计的法律,应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法》,以区别于规范内部审计的《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规范社会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法》。

(二)关于审计职责

1.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

在我国,经济责仟审计是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适应干部监督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更是将经济责任审计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但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国家级的仅是以中央两办文件形式存在的两个暂行规定,法律效力不高、强制性不够,以致经济责任审计一直存在审计范围窄、力度小等问题,迫切需要从法律层次对经济责任审计作出规定,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2.完善金融审计监督

金融业的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要求金融审计进行以下转变:—应扩大金融审计监督范围。一些有条件的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社会资金积极参与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农村信用社逐步改造成为农村社区服务的地方性金融个业,这—变化使得原“国有金融机构”已无法概括金融审计的全部,而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涉及到成千上万的百姓,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将一些地方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及股份银行纳入审计监督范围。二应加强对金融管理机构的再监督,加大对这些机构的监督力度,可以从源头上控制金融风险。三要提高宏观服务意识。对金融机构的审计不能停留在对报表真实合法性的审计上,应开展金融管理绩效审计,将重点要放在“风险、管理、效益”上,关注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质量和内部管理制度,促进金融机构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3.明确投资审计范围和内容

由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对象的多样性、审计内容的复杂性,使该项审计工作具有其他行业审计所没有的复杂性。国家建设项目审计要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如设计、招投标、合同的签订以及监理环节进行监督,必须突破单纯的财务收支审计范畴,深入到建设管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诸多方面。因此,应将有关内容在《审计法》中明确规定,规定与国家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设计、施工、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4.强化绩效审计规定

随着人们对审计的逐步了解,以监督财政财务收支合法性为目标、以查错防弊为重点的审计思维方式,已经越走越不适应客观需要,特别是十六大提出要把经济质量和效益作为经济工作的一个重点。审计机关应调整审计理念,关注政府性资金、社会公共资金等使用效益、效果的分析,强化绩效审计,为政府经济中心工作服务。

(三)关于审计权限

1.明确审计执法主体资格

长期以来人们对审计机关能否依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外的其他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进行处理处罚意见不一致,造成阻碍、拒绝审计机关审计和调查,不执行审计决定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投资审计中这一现象尤其突出。因此需要在《审计法》中进一步明确审计机关有权适用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和处理、处罚,不受有关法律、法规等对执法主体规定的限制。

2.明确检查范围

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单位通过计算机进行管理与核算,使审计的内容与载体发生了质的变化,审计人员在索取电子数据和检索系统软件中常常遇到阻力,对会计核算系统的检查更是空谈。因此《审计法》应明确审计机关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财务会计核算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内控状况,规定被审计单位应当向审计机关提供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以及有关资料。

3.强化部分虚置的权限

目前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部分权限在实际运用中没有保障,使这些权限的运用受到限制。比如,审计法规定了审计机关在审计时具有审计调查权和移送处理权,并规定有关单位、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对移送案件有关部门应及时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审计机关。但在实践中,不配合调查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审计人员因为没有相应强制手段往往对不配合调查的行为毫无办法。有处理权的机关接到移送建议后不进行相应处理、也不告知审计机关的情况也随处可,见。因此《审计法》应就相关部门和人员不支持、不配合而影响审计工作的行为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

4.完善审计强制措施

《审计法》应从以下几方面完善审计强制措施:一是规定审计机关有权采取查封资料和资产的行政强制措施,防止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有关资料和资产的行为,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二是规定审计机关有权冻结与被审计单位违法违纪资金有关的银行账户,保证审计机关从资金源头上制止和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5.规定委托审计权

随着我国社会审计组织的日益壮大与规范,特别是国家审计弱化对国有企业的审计后,社会审计成了监督国有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可信性、保障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主力军。这种情况下,《审计法》应在规定审计机关有权监督社会审计业务质量的基础上,明确审计机关可以委托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审计。审计机关除了对—些主要企业进行直接审计外,其他的企业进行委托审计,从而达到充分利用社会审计、抓住重点查深查透的目的。

(四)关于审计程序

1.改以审计机关名义向被审计单位征求审计报告。一方面,目前审计组撰写的审计报告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前,都已向审计机关汇报,并已取得分管领导的同意,因此,以审计组还是审计机关的名义征求意见只是形式上的差异。另一方面,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前必须向被处罚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如果以审计组名义征求意见,那么在处罚前还要就处罚事项再次以审计机关名义征求意见,徒增工作环节。如果审计报告以审计机关名义征求意见,就可以减少审计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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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消防部队;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对策

在人类产生之出,就产生了监督,监督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要结果,能够方便加强管理和控制,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已成一项重要的管理手段。随着国家对部队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加强,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强调加强部队的反腐创廉工作后,经济责任审计成为对部队经济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审计工作尤其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为部队发展的一大问题,为此,笔者以消防部队为研究对象,深入剖析了消防部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消防部队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观点和意见,为经济责任审计在部队的深入推广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新形势下消防部队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人员和岗位设置不合理

为了加强消防部队的审计作,面对反腐的新形势,消防部队设置了纪保督察科的队伍编制,该科室直接归属于消防部队的纪委和政治处管辖,其审计工作职责主要是针对消防部队的审计工作开展进行各种部署,并将审计工作落实到每个基层大队。虽然该科室的设置对于加强部队的审计工作有一定的贡献,但是消防部队的经济责任审计仍然存在较大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审计专业知识欠缺,由于纪保督察科成员的选任大多数下侧重于纪检方面的干部,他们当中很多干部没有审计方面的知识,对审计准则和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了解,同时在开展审计工作时也缺乏相应的培训,这造成了纪检干部在审计过程中积极性不高。第二,工作量大,由于纪保督察科涉及到了督察、纪检、和审计等各种不同的业务,使得督察干部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缺乏足够的精力,并且也缺乏审计培训的时间;最后,由于纪保督察科成员编制少,有些小的支队不能配齐配全干部,造成审计专业技术岗位存在“空缺”的现象,导致缺乏足够的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二)审计工作效率不高

消防部队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审计工作效率不高。一方面,由于消防部队缺乏独立的审计部门,消防部队的相关干部在组建审计工作小组开展审计工作时,主要是靠各个部门临时抽取骨干组成。这种临时性的组合使得被抽调的骨干人员面临较多的任务,甚至与他们平常的工作发生冲突,无法为审计组工作预留必要的审计时间,这影响了消防部队审计工作的开展。另外一方面,由于消防部队部分审计领导缺乏审计方面的知识,对审计准则、审计法规等方面也不了解,没有充分意识到经济责任审计对消防部队的重要性,导致他们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流于形式,失去了审计的鉴定以及监督作用,无法为消防部队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三)审计评价及审计结果运用不完善

首先,在消防部队的审计评价方面,由于审计领导对审计的评价主要集中在表面上,没有深层次分析审计发现的问题,没有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对审计结果进行评价,也就无法认识到领导决策和财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导致审计工作人员得出的审计意见针对性不强。其次,在对审计结果运用方面。作为监督部门,消防部队在选拨任用方面,主要的依据之一就是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由于消防部队在干部选拨先于离任审计,导致在选拨干部时对经济审计结果的应用不够。

二、进一步规范消防部队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组织结构

为了加强消防部队的审计工作,必须落实消防部队的编制,为消防部队选择合适的审计工作人员,为消防部队开展审计工作提供人员保障。除此之外,对于这些审计工作人员应该加强培训和指导,定期让他们参与到审计方面的培训中,及时了解审计的政策和法规。定期开展审计培训工作,为审计人员提供审计项目实践的机会,提升个人审计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具备开展审计工作所具备的一般能力和技术能力。

(二)实现消防部门联合审计机制

由于当前部分消防部队的领导干部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性程度意识不够,为此,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干部的培训,提升他们对审计的认识,自觉参与到审计工作中来,让他们充分意识到审计工作对消防部队的重要性。消防部门的财务部门、装备部门等职能科室应该联合起来,共同参与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率。除此在外,消防部队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审计流程要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和部队的规章制度来进行,并且要在审计过程中及时搜集审计证据,得出的审计结果要有充分的依据,切实提升审计意见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科学利用审计成果

消防部队审计工作人员应该认真学习审计工作手册以及消防部队关于审计适用的条款,根据这些法律条款加强对审计结果的评价,提升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在审计结果正确性的基础上加强对审计成果的利用,在干部选拨应用过程中充分利用审计成果,比如可以将审计成果应用到财务管理、消防部队的廉政建设中来,并将审计结果定期向外公开,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充分利用审计成果。

作者:张玲 刘俐 单位:唐山市公安消防支队 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

参考文献:

[1]邓松涛.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和特征[J].现代经济信息,2016

[2]徐艳芹.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外企业家,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