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6 09:34:1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导则,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各位领导、同仁:
根据培训内容安排,我就三台县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工作主要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1、坚持“质量第一”工作目标
质量与安全工程建设永恒的主题。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监理健全水务系统质量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民生水利促产业发展,围绕质量安全抓水利建管,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工作目标。在防洪堤、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农网改造、水电增效扩容、高效节水、“五小”水利、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确保近年来无一起重大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发生,促使农我县水利水电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改善,为加快建设四川丘区文化生态强县和幸福美丽三台贡献了水务力量。
2、健全“管控结合”的监管机构
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条例》、《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范,我局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大力实施以质取胜的战略,创新质量工作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三编委发〔2009〕40号)文成立了三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质量监督站,落实了4名专职质量监督员、聘请了13名兼职质量监督员,负全县范围内的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二是强化水利水电工程监管工作,进一步了完善“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群众参与监督”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全县范围内的水利水电工程(含农田水利工程)均应申报质量监督;三是强化在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对各申报质量监督的水利水电工程均制定了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并不定期对监督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巡回,对涉及影响质量安全的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严格实行“四方”验收后方可开展下一工序施工,从内部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二)、规范程序,注重质量与安全
1、明确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程序
为规范全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我县在借鉴外省经验,于2017年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制定并印发了《三台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导则》,使全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监督方式、监督资料等方面做到了规范化、程序化,使质量监督工作有章可寻,规范了各参建单位与工程质量有关的质量安全行为,健全了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注重了水利水电工程隐形和实体质量。
2、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监管
加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首先必须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必须健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均按照《三台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导则》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一步落实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质量负责人,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实行工程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其次要强化施工过程监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按照项目监督计划对在监的水利水电工程进行不定期的巡视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施工,严把原材料进口关,坚决防止"豆腐渣"工程,对涉及影响质量安全的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主动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3、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整治隐患
按照"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我局建立了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项目法人是建设质量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工程建设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我局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与防洪度汛、抗旱减灾等方面相结合,一是对工程建设实体质量与安全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施工各项措施安全,制定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预案执行的保障措施,提高质量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二是将工程建设管理与外部因素相结合,对防洪度汛、抗旱减灾、生产发展等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工程防洪度汛方案、抗旱保安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不受外部条件影响。近年来我局分别于春季开复工、汛前、汛中等重点时段对水库大坝安全质量管理、水利行业重点工程和重要水利设施安全生产、在建水利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工程、水源地等方面进行全县水利系统安全质量大检查、专项督查整治活动,检查后及时下发通报要求整改。通过检查,使各有关单位认识到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了对危险源的监控力度,防洪预警系统的监测力度,有效防范和遏止了事故的发生,取得了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效性。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养质量安全意识
近年来,我局进一步夯实水利水电质量与安全知识的贯宣工作,努力培养系统职工、参建水利水电工程各方质量与安全意识,夯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人”的保障因素。一是认真领会、学习上级部门关于质量与安全的规范性文件,不断贯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水利行业质量规章制度及技术标准;二是根据上级部门的各项发展纲要制定实施方案,在建设工程项目进展及建设管理等方面检查,积极宣传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制定并印发了《三台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三水局[2012]27号)、《三台县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三水局[2012]27号)《三台县水务局关于印发三台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的通知》(三水局[2016]75号)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办法,进一步提升了职工、各工程参与方的质量安全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呈现出了项目增多、越来越规范化实施的趋势,因此质量监督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一些与发展趋势不相适应的主要问题:
(一)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申办不及时。
按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程规范,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申办应在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备齐项目建设相关资料主动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不如房建行业及时,特别是一些引资、PPP项目“未报先建”“违规开建”现象突出。
(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依据不完善
我县实施的水利水电工程多为小型水利工程,在质量监督中缺乏制度性保障,对于工程建设中出现质量问题只能采取整改、停工等方式,无逗硬惩罚措施,严重损害质量监督的执行效力,导致屡禁不止的现象频频发生。
(三)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力量不足
由于受理监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虽小但多,质量监督站人员有限,缺乏专业型技术人才、检测设备不足等,使整个质量监督工作难度大,不能及时有效地确保全县范围内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施工;不安全因素;处理措施
当前,水利水电工程发展势头良好,然而施工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并因此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可见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施工安全已成为各参建单位无法回避的问题。电气施工工艺复杂,技术要求高,施工中的安全风险与土建等专业相比具有不同的特点,这就要求根据电气施工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有鉴于此,本文基于电气施工中常见的不安全因素,探讨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的处理措施。
1 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施工中常见的不安全因素分析
1.1 管理的不安全因素
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施工中的管理不安全因素包括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不充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制定与交底不理想、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体系不完善、安全费用投入不够等。目前,承包单位对施工进度和质量比较重视,因为它们直接关系到企业效益,但对安全管理关注不够。一个人尽皆知的逻辑是,只要不出现安全事故,安全管理做得差也不能说一定有问题;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安全管理再严格也必然是有问题的。所以承包企业对安全管理抱着“只要不出事、能省尽量省”的思想,书面文件尽量做得没有漏洞,至于是不是真正落实了仅凭文件是看不出来的。例如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可以采取挂靠方式,名单上是有资格证的人员,现场从事管理的却是另一些人员。因此,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是难以忽视的不安全因素。
1.2 人的不安全因素
水利水电工程大都建于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生活条件差,人为因素的影响变得更加突出。例如从20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人为因素失误从20%增加到80%以上[1],所以人的不安全因素正变得愈来愈重要。在电气施工中,由于用电管理规章制度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安全教育与安全培训不到位,人员安全意识淡漠,容易在工作中疏忽大意,触电事故是最常见的。另外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事故也时有出现。
1.3 设备的不安全因素
随着科技发展,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越来越依赖设备,几十年前人拉肩抗的场面愈来愈少见。加上南方潮湿多雨,夏季炎热,电气设备受影响较大,不少施工设备在这样的环境中使用一段时间后绝缘性能就会下降,甚至防护能力完全失效,电气施工人员暴露在不安全的电气设备面前,就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电气施工所使用的安全用具、仪表、设备也可能校验不及时,性能达不到要求,给施工人员带来伤害。
1.4 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核心是对水流的控制,所以常在河流峡谷上建设,水文、气象、地质、地形等环境因素的影响非常大,加上建设周期长,作业环境艰苦,增大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尤其电气设备和线路受到风吹、日晒、雨淋、水溅、粉尘等不利条件影响,绝缘防护能力下降。施工人员工作时身受雨淋、水溅及潮湿环境影响,身体阻抗下降,也易受到触电伤害。
1.5 临用电的不安全因素
工程现场用电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但是在工程现场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也很常见,例如配电箱内放置杂物(如焊条)、配电箱无系统接线图、一闸多机、配电箱不上锁、配电箱进口处无防护措施、开关箱电源进线端采用活动连接、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同箱、配电箱无防雨防尘措施等[2]。这些问题集中反映了用电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差,责任感不强,将作业人员暴露于触电伤害风险之中。
2 提高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施工安全水平的处理措施
2.1 规范安全管理,强化责任机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应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 721-2015)要求,规范安全管理行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按照该导则要求,施工企业应根据项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年度目标,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年度目标,其内容包括安全事故控制目标、安全生产投入目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目标、事故隐患排查目标、重大危险源监控目标、应急管理目标及人员、设备、环境、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控制指标。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职责部分有专门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而在《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DL/T 5370-2007)中有专门针对施工用电的规定,在《水电水利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DL/T 5372-2007)中有关于各种电气设备安装的规定,在《水电水利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L/T 5373-2007)中有关于各类电气作业人员资格条件、操作技术方面的规定。上述文件为规范电气施工安全管理提供了依据,施工企业应参照这些定查找不足,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电气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制定应急救援、专项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以减少电气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率。
2.2 增强保护意识,加强过程管控
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施工内容包括变压器/电抗器安装、铁塔/构架安装、开关设备安装、母线安装、厂用电系统安装、线路/电缆安装、电气试验、接地系统测试等内容,安装过程复杂,工艺技术要求高,为了保障安装质量与施工人员的健康安全,除了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之外,还应在安装前做好安全交底,强化安全意识,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控,提高安全操作水平[3,4]。
2.3 重视设备管理,提高安全水平
为应对水利水电工程现场各种不利自然条件,应选购适应工地条件的配电设备、电气机具,如满足IEC标准相关条件。其次,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如绝缘性能测试、耐压试验、漏电检测等。还应加强电气施工现场的巡查、监督工作,以提高电气设备的安全水平。
2.4 做好环境规划,减小安全风险
对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施工面临的环境风险,应加强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管理,并运用PDCA循环方法加强对危险源的管控。辨识作业环境的危险源,可采用直观经验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法,其中直观经验法又分为类比推断法和对照分析法,系统安全分析法中包括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树分析法、危险指数法等,应该通过动态辨识,将环境安全风险减至最低。
2.5 加强临用电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临用电管理,应严格执行JGJ 46-2005规定,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编制施工临时用电设计方案,严格按规范要求敷设线路和安装电气设备,并安排专人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工地用电安全。
3 结束语
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很多,归纳起来不外乎管理、人员、设备、环境、用电几方面,只要认真对待,严格管理,电气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就能做到可控、可管、可追溯。随着电气技术的发展,安全管理的内容也在变化,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这样安全水平才能水涨船高,步步高升。
参考文献
[1]孙开畅,徐小峰,张耀,等.水利工程施工安全人为因素重要度分析[J].人民长江,2016,47(9):80-83,114.
[2]侯占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隐患[J].劳动保护,2013(9):48-49.
关键词:水利水电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措施
1危险源定义
2018年12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该《导则》是基于《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为科学辨识、评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及其风险等级提供了法律依据。该导则明确指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是指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亡、健康损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其本质是存在潜在风险的源头或区域,是能量和危险物质较为集中的地方,是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核心部位。其主要由潜在风险、存在条件和诱发因素三个要素组成,潜在风险指的是一旦诱发事故,危险源能够在短时间内释放大量能量或有害物质,对人身造成伤害。触发因素是将危险源真实转化为安全事故的外因,每一种危险源都有着特定的敏感触发因素。不同的系统范畴中,危险源的区域各有不同,总的来说,危险源可能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却并不一定会发生,所以对于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一定要加强管理,及时整改,最大限度降低风险[1]。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危险源类型
危险源可以分为客观和主观两大类型。客观危险源是指客观存在的危险因素,主观危险源是指管理和施工人员对于危险源疏于防范而造成的危险因素,如违章操作、易燃易爆物品储存管理不严、防护措施不到位等等,当前,主观危险源出现的概率有上升的趋势,对水利水电现场施工安全形成了很大威胁,因此必须加强对于主观危险源的管理工作,执行好相关管理制度,最大限度降低主观危险源的诱发可能性。危险源因其危险级别不同又可分为重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源,由风险级别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
2.1重大风险
重大风险是指能够威胁人员生命安全和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危险源。这种危险源最大的特点是具有较大的破坏性,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有很大威胁,一旦发生会导致巨大经济损失。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质、压力容器、机械故障、高空坠物、地质坍塌、泥石流、洪水、山体滑坡、雷电、高压供电设备、高海拔地区施工时的高原反应、沿海地区的台风等。
2.2较大风险
较大风险是指能够引发职业病或者造成财产损失的危险源。如大型机械的噪音导致施工现场噪音分贝超标引发的耳鸣、头痛;粉尘过多吸入引发的肺部疾病等。
2.3一般风险
一般风险是指影响施工作业环境的危险源。这种危险源主要与外界环境有关。如高纬度地区冬季的暴雪、极端寒冷,低纬度夏季的高温、高湿度等。
2.4低风险
这种危险源发生的概率较低,如场地回填料的有害物质渗入河道引发的环境污染等。
3危险源的辨别方法
对于水利水电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要以预防为指导、以安全为核心、以排查为重点、以整改为措施,进行科学辨识,做好分门别类,分清风险等级,制定具体清单,加强现场管理,将危险源可能引发的风险降至最低。常见的危险源辨别方式有直接辨别判定法、安全检查表排查法、危险预判分析法和因果关系分析法[2]。
3.1直接辨识判定法
直接辨识判定法主要要根据危险源产生的源头、类型、状态(可分为正常、异常与紧急)进行现场判定,充分运用自身具备的专业知识,结合与现场施工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来判定。如高空作业易引发的坠落危险、地面障碍物、没有按照安全施工制度要求着装、和危险源有直接接触(如高压供电系统、高温输送管道、压力容器等)等等,都可以利用直接辨识来进行判定。
3.2安全检查表排查法
安全检查表排查法主要是对现场的文字资料、信息和数据进行检查,重点是对于时态(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判定,以此作为发现和分析危险源的有效途径。如噪音引发的职业病、危险作业证件不齐、安全事故发生的频次等。
3.3危险预判分析法
危险预判分析法主要是通过现场查看,对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判定。如消防器材过期存在的火灾隐患、供电线路老化可能导致的漏电等。
4加强水利水电施工现场危险源管理的措施
4.1完善现场管理安全体系建设
安全无小事,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水利水电现场施工管理的首要位置。①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方案,成立现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将整个工程实施网格化管理,形成岗责一体化,现场所有工序都以安全为前提。②加强安全宣传。要定期开展现场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以宣传板、宣传册、公众号、广播等传统和新式宣传载体,进一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新进施工人员要进行重点培训。③强化制度执行。制定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时,坚持全覆盖、无死角、无空白,将安全工作与绩效、薪酬充分挂钩,设立安全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对工程现场进行督导检查,做到工作细化、责任量化、效果实化,将安全工作做到极致。
4.2加大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力度
①加强火药管理。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基本呈现施工工期较长、能源消耗较高、施工环境较差等特点,许多地方需要使用火药进行爆破,因此火药是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常备之物,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在运输方面做到专车专运,在储存方面严禁与烟花爆竹类产品混合放置,在爆破当量的选择、爆破半径的设定需要做到专业、安全,在爆破工作开展前进行全面清场。②加强燃油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所使用的大型机械众多,燃油供应必不可少,要加强对油料的管理工作,油料要进行统筹规划,由专门的油料管理人员负责,督察组不定期抽查用油情况,严禁私自用容器灌装燃油。③加强压力容器管理。制定正确的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应涵盖容器最高允许使用压力和极限温度、正确操作方法和操作程序、安全注意事项、运行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判断及应急处理措施、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做好压力容器使用记录台账[3]。
4.3加强自然灾害预警工作
将自然灾害预警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来抓。①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沟通联系,接到相关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收到有关部门传发的警报及橙色预警信息后,每24h进行一次跟踪反馈;收到有关部门传发的紧急警报及红色预警信息后,每12h跟踪反馈一次,直至警报解除为止。②做好高海拔作业防护工作。在进行高海拔作业时,要求施工人员除了警惕自然灾害外,还要时刻注意自身身体情况,如有不适,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确保人身安全。③强化信息报送。将自然灾害信息报送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自然灾害信息,以及不履行信息报送工作职责而耽误应急救援导致出现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关键词】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管理体制;总结探究。
中图分类号: P343 文献标识码: A
1、青州市小型水库存在的问题
自建国以来,青州市共修建小型水库工程21座。其中,小(1)型水库7座,小(2)型水库14座。这些水库工程为青州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生产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但是这些水库工程的安全状况十分令人担忧。目前小型水库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1建设质量差
青州的小型水库大部分是在“”时期及“”时期建成。在这种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所有的小型水库的建设质量都存在严重的先天不足。
1.1.1设计标准低、质量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第2.1.1条、第2.2.3条、第3.2.1条规定,小(1)型水库正常运用(设计)洪水标准为五十年一遇(P=3.33%),非常运用(校核)洪水标准为三百年一遇(P=0.33%)(重点小(一)型水库,如七一水库,正常运用(设计)洪水标准为五十年一遇(P=2%),非常运用(校核)洪水标准为五百年一遇(P=0.2%);小(2)型水库正常运用(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P=5%),非常运用(校核)洪水标准为二百年一遇(P=0.5%)进行安全复核,结果是所有小型水库均未达到防洪标准。
经认真查阅青州市的小型水库档案资料,并拜访大量的水利行业的老专家,发现所有的小(2)型水库和大部分小(1)型水库均为无设计建设。有设计的小(一)型水库的其内容也都非常简单,无法满足现行的规范的设计要求。而且没有资料可查,没有哪一座水库在设计前做过地质勘测及土工实验等前期工作。其坝体设计亦非常简单,没有作必要的稳定分析。如总库容540万m3,最大坝高22m,坝型为均质土坝的七一水库,目前仅存零星的一些图纸。该水库建设前未对坝址和库区进行地质勘察,主坝清基未清至相对不透水层,座落于卵石上,造成了库区和大坝的严重渗漏,经工程技术人员测算最高水位时水库的日渗漏量达2千立方米,2004年对库底铺设防渗膜防渗,铺设面积达30万平方米,虽有所改善,但无法解决大坝渗漏通道,在高水位时,仍有较大渗漏。
1.1.2施工质量差
受特殊的历史条件影响当时的小型水库施工全部是由党和政府组织民工大搞群众运动完成,属于“三边”工程: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不按规范的基本建设程序实施,没有任何一个工程是由有施工资质的正规施工企业承建。大部分工程集中在1960年前后建设,在当时那种施工条件下谈何质量控制。以七一水库为例,该水库于1960年2月建成,大坝除坝基未清至相对不透水层外,坝体填筑质量差,曾于1970年发生管涌,造成炸闸泄洪的事件。2005年经潍坊市水利建筑设计研究院勘察,大坝填土实际干密度小,最大干密度为1.50g/cm3, 最小干密度为1.35g/cm3。依据《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导则》的相关规定,控制干密度为1.68g/cm3,坝体填筑密实达不到规范要求。
1.2工程管理水平不到位
工程离不开管理,管理是确保水库工程安全运行和促进其更好地发挥效益的重要保证和手段。但目前的管理实在是太落后。
目前,我市的小型水库中,只有七一水库设置管理所负责管理。管理所现有管理人员7人,管理房4间,建筑面积约60m2。
其他的小型水库在管理上基本上属于“三无”状态:无固定管理地点,无固定管理人员,无管理通讯及供电设施等。水库安全运行无组织保障。目前小型水库的管理完全停留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水平上,管理的硬件设施尚未能得到改善。工程老化退化和严重安全隐患情况无法被管理者及时掌握。如青州市21座小型水库均无浸润线和位移观察等观测设施,更没有预警预报系统。近些年,当大汛到来之前都要对所有工程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检查,并且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这样的检查只能检查出外观上一些问题,如果坝体内部结构发生了变化,如浸润线发生了变化,扬压力发生了变化,大坝发生了位移,坝体内应力发生了变化可能看得出吗?能看得出的也只能是大坝明显开裂,滑坡或已发生管涌等,但等到这时已是晚期,就无可救药了。
针对上述问题,我市在省及潍坊市水利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署下,于2007年对全市21座小型水库进行了一次安全排查,从防洪标准、枢纽建筑物安全鉴定及水库管理设施等各方面达标情况进行排查,安全排查结果均为三类坝,存在安全隐患,殛待除险加固。
2.工程加固措施
根据山东省水利厅的部署,三年内完成小型水库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我市计划在三年内,对21座病险水库全部进行除险加固,2008年计划加固赵庄、钓鱼台2座小(1)型水库及庄庙、程官、南王孔、兴旺、坝沟子3座小(2)型水库;2009年计划加固龙虎、琵琶2座小(1)型水库及黄鹿井、月山、宫家、高墓、西牟3座小(2)型水库;2010年计划加固七一、夏庄、邵庄3座小(1)型水库及平安寨、石门、小官庄、鸳鸯4座小(2)型水库。使其全部达到设计标准。
2.1 精心做好勘察设计工作
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至关重要,一定要认真细致地做好。
首先要吸取过去搞工程的经验教训,搞好工程的地质地形勘察,每座小型水库初步设计前,我市都委托潍坊市水利建设计研究院对大坝、库区、溢洪道等各枢纽建筑物的地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调查勘察,绘制出库区地质平面图及大坝地质剖面图,并对大坝取土样进行土力学试验,确定抗剪力学指标,为下一步设计提供基础资料。
其次是通过兴利防洪计算确定水库加固工程的规模。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及洪水标准》(SL252-2000)规定,结合我市情况,确定小(1)型水库正常运用(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P=3.33%),非常运用(校核)洪水标准为三百年一遇(P=0.33%);小(2)型水库正常运用(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P=5%),非常运用(校核)洪水标准为二百年一遇(P=0.5%),并依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的规定,确定水库工程等别、工程规模、主要建筑物级别及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等。
第三是按照《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导则》(SL189-96)要求对大坝、溢洪道及其他水库枢纽工程的建筑物进行工程安全复核,确定工程加固设计任务。
最后是对电气与金属结构、工程消防、施工组织、工程建设征地、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进行细致地设计。
初步设计方案的评审,小(一)型水库由潍坊市水利局组织专家组评审,小(二)型水库由青州市水利局组织专家组评审。
2.2 认真组织好工程施工工作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严格实行三制: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按照有关规定,小(一)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的项目法人是青州市政府成立的青州市小型病险水库加固工程局,由潍坊市统一组织招投标,要求具有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的水利施工企业承建,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具备水利乙级以上资质;小(二)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的项目法人是水库所在镇(办事处)成立的小型病险水库加固工程局,由水库所在镇(办事处)组织招投标,要求具有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的水利施工企业承建,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具备水利丙级以上资质。
在具体建设实施中,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各司其职。项目法人负总责,根据国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在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中,重点抓好工程投资、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控制,领导、组织和协调好各方,努力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目标。其他各方在项目法人的领导协调下,做好各自的项目管理,落实好各项措施,实现好项目管理目标。
小型水库加固工程的验收严格按照山东省水利厅颁发的《山东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办法》(暂行)要求由项目法人统一组织,小(1)、小(2)型水库分别成立验收委员会,严格按照国家和水利部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分阶段进行,做好分部工程和竣工验收。
七一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10年还获得了省水利厅颁发的除险加固经典工程荣誉证书。
3.加固后小型水库工程的管理
3.1全面改革小型水库工程的管理体制
近年来,虽然对小型水库管理体制进行了一些改革,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未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善。水管所仍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管理模式。存在人员老化,素质低下,不能适应现代水利的时代要求等问题,难以胜任水库大坝的安全管理。主要症结在于没有理顺各方关系,没有切实落实好小型水库分级管理体制。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后交接管理工作及时跟进,青州市及时制定了小型水库管理办法,小(一)型水库由市政府统一管理,小(二)型水库由所在镇(办事处)人民政府管理,分清责权利。
3.2组建大坝安全监测中心
如前所述,目前小型水库大坝基本处于无监测设施运行状态。虽然每次强降雨到来之前都要求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但这种检查无法掌握内部情况,其结果收益甚微。笔者认为,在目前国家财力有限,无力对所有小型水库在短时间内全面配备监测设施和监测物力的情况下,可在小型水库比较多的县组建小型水库安全监测中心,中心配备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应的设备,负责对本县的小型水库大坝溢洪道等工程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监测,使水库管理单位和各级政府对各小型水库枢纽工程工况心中有数,这样才能做到“知己知彼”,防患于未然。青州市水利局已在山区全面安装了降水自动测报与山洪预警预测系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技术值得在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中推广应用。随着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进展,各小型水库将全部配套安装降水自动测报系统,为水库的防汛安全提供最有力的技术保障。
主要参考文献:
某河流为当地重点防洪河道,由于采煤塌陷造成该河24+850~25+550河段堤防、滩地、护堤地沉降变形,其中左岸堤防最大下沉5.90m左右,影响长度600m;左岸滩地最大下沉5.66m左右,影响长度668m;左岸护堤地最大下沉5.59m左右,影响长度600m;主河槽最大下沉5.50m左右,影响长度约540m。工程主要任务是通过采取工程措施,恢复该河24+850~25+550沉陷段河道的防洪功能,使该沉陷修复治理段堤防在发生50年一遇设计洪水时,下游防护区不遭受洪水灾害。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修复工程,按设计标准修复受影响河段堤防等;河道整治工程,按设计标准修复加固沉陷滩地、部分堤段滩地实施护脚防护等;观测设备安装工程,左岸堤防内堤肩、内堤脚及两岸河口埋设位移观测安装、安装警示牌等。
二、安全生产费用
(一)国家有关规定
2012年2月,财政部、原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要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应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2.0%的标准提取安全费用,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水利工程造价中的安全费用主要是依据水利部2002年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以人工费的形式存在,分散于直接工程费里现场管理人员工资、间接费里企业管理费中的劳动保护费等,在使用安全费用时难以具体量化。2014年12月,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14〕429号文),明确在其他直接费中增列安全生产措施费,并分枢纽、引水、河道三类工程对取费标准进行了规定,有效保证了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投入。
(二)地方有关规定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14〕429号文)出台后,各地相继修订概(估)算编制办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也明确规定,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按有关规定计列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山东有关部门于2015年颁布《山东省水利水电概(估)算编制办法(试行)》(鲁水定字〔2015〕3号)规定,在其他直接费中增加了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取费标准为基本直接费的2%。为适应新形势,2021年7月,相关部门出台《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鲁水建函字〔2021〕27号),对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计算方法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将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从其他直接费中删除,列入了施工临时工程中,并规定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按工程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不包括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之和的2.0%计算。
三、安全费用计算
(一)费用调整前
根据《山东省水利水电概(估)算编制办法(试行)》(鲁水定字〔2015〕3号),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在工程单价计算表中被列入其他直接费,并按照基本直接费的2%取费后形成工程单价,其他费率参照有关规定提取,不再详述。现以取土区清表74kW推土机推Ⅲ类土(运距40m)工程为例计算工程单价(详见表1)。通过计算,该工程的工程单价为406.25元/100m3。
(二)费用调整后
依据《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鲁水建函字〔2021〕27号)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调整后,同样以取土区清表74kW推土机推Ⅲ类土(运距离40m)工程为例计算工程单价,将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从工程单价表(附表1)中删除,按照上述公式进行计算,得出工程单价为400.29元/100m3。由此看出此项工程单价在安全文明措施费调整后减少5.96元/100m3。以此类推,通过计算工程项目中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单价,进行汇总分析(详见表2)。通过对比分析可以看出,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调整后除机械台班费单价不变外,其他工程单价均减少。调整后的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在综合预算表其他临时工程中列出,费用按工程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不包括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之和的2.0%计算,经计算为220747元。
(三)总预算表对比
将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调整前和调整后的总预算表进行对比分析(详情见表3)。从表3中可以看出:本工程不涉及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和第三部分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故表中未列数据。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调整后,第一部分费用减少150138.86元,减少幅度为1.51%,第四部分费用增加207421.22元、增加幅度为1.53%,第五部分费用增加9336.88元、占比持平,一至五部分合计费用增加66619.24元。
四、结论
(一)取费标准更加明确
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调整前,原有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14〕429号文)和有关地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均将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放在其他直接费中,这部分费用为工程单价的部分费用,对工程单价有较大的影响。2021年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调整后,该项费用被单独列入其他临时工程,取费标准、计算方法更加明确。
(二)费用占比显著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