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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主要职责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6 09:33:5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人事行政主要职责,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篇1

设计与制作出一份好的求职简历是敲开求职成功之门的钥匙,它既能够更好地展示自己的特色,使供与求之间找到一个切合点,让毕业生找到一个理想的发展空间,又可使企事业招聘到适合企业发展的人才。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毕业生求职简历范文,以供大家参考。

毕业生求职简历范文一:基本信息

姓 名:

性 别: 女

民 族: 汉族

出生年月: 1987年6月1日

证件号码:

婚姻状况: 未婚

身 高: 156cm

体 重: 46kg

户 籍: 江西南昌

现所在地: 江西南昌

毕业学校: 赣南师范

学 历: 中专

专业名称: 幼师

毕业年份:

工作年限: 职 称:

求职意向

职位性质: 全 职

职位类别: 计算机硬件

职位名称: 办公人员 ; 文员 ;

工作地区: 江西 ;

待遇要求: 1200元/月 可面议 ; 不需要提供住房

到职时间: 可随时到岗

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 普通话 标准

教育培训

教育经历: 时间 所在学校 学历

培训经历: 时间 培训机构 证书

工作经历

其他信息

自我评价: 虽然没有很多经念但本人做事认真,性格开朗,希望贵司给我一次展现自我的机会!

发展方向: 虽然没有很多工作经验但是本人希望贵公司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展现自我的机会

其他要求: 待遇1000-1200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

手机号码:

电子邮件:×××

个人网站: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毕业生求职简历范文二:姓 名:

性 别:男

出生年月:19XX年X月X日

健康状况:良好

年 龄:X 岁

婚姻状况:未 婚

毕业院校:中国XX大学

学 历:本 科

工作年限:X 年

专 业:财务会计

求职意向:

XX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职位

工作经历:

2004年6月至今:××超市财务部收入会计职位。

所属行业:批发/零售

财务部 收入会计

主要职责:

从2004年6月入职并担任财务部收入会计一职,收入会计主要职责是向与公司有往来合作关系的供应商从销售货款中扣收合同约定的相应各种收入,以及合同外临时约定的各项收入;

由于财务?a href='//xuexila.com/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钡髡?005年8月开始担任稽核会计一职,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公司各项流动资金的月底未达帐项的对帐,销售未达帐项的后续跟踪,以及核查结算付款流程中是否有违规和超授权付款现象,收入扣收方面是否有漏收或未经申请用不同收入项目补亏现象等,并对其他部门中涉及的违规现象应总部要求进行核查并将结果上报总部,执行核查、反映、监督的职能;

同样因财务人员有离职等调整,从2006年9月开始担任费用会计一职,费用会计主要负责整个湖北省内所有国美电器下属各门店及行政职能各部门的每半年度费用预算的开展、汇总、审核、上报;及费用预算批准后在各门店和职能部门中每月的分解;各费用项目在日常支出与预算之间的进度比较和监督;各种费用报销单据审核,制止违规报销行为,对超进度费用项目进行跟踪并反映超支原因,提醒费用项目使用部门申报追加费用额度等。在整个财务部中属相对独立的工作岗位,但与公司其他部门紧密相关,其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武汉国美公司各部门的日常运作甚至部门之间的协作,在实际工作中能与各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维持良好的协作关系。

离职原因:个人有独立创业的意向主动辞职。

1999/10—2004/04 克拉玛依市金龙特种油公司武汉分公司

所属行业:石油/化工/矿产/地质

财务部 会计经理/会计主管

主要职责:

负责分公司全套帐务处理,其中包括各经济往来业务的会计科目处理,增值税的计算、申报,处理与工商、税务、银行各方面的关系及各种证照的年审工作;兼部分业务方面的工作协助处理。

离职原因:由于国企内部改制,将该分公司撤销导致离职。学会计论坛

1996/09—1999/08 武汉田田营销公司大连、温州分公司

所属行业:制药/生物工程

财务部 会计

主要职责:

作为田田口服液及相关产品在大连、温州等地的分公司的主管会计,负责分公司全套帐务处理,其中包括各经济往来业务的会计科目处理,增值税的计算、申报,以及分公司与总部之间往来帐务的核对与处理,并处理与工商、税务、银行各方面的关系及各种证照的年审工作。离职原因:保健品市场急剧萎缩,各地分公司相继撤销导致离职。

1993/10—1996/07 宁波证券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所属行业:金融/投资/证券

财务部 会计

主要职责:

刚入职时任临柜资金员,负责收付现金,后由于工作表现良好,被抽调到财务部任会计一职,主要处理分公司与总部往来帐务核对及科目处理,分公司日常经济业务的科目处理,报税等。离职原因:分公司高层领导异动,原有财务人员受排挤导致离职。

毕业生求职简历范文三:姓

名:

籍: 中国

目前住地: 佛山 民

族: 汉族

户 籍 地: 广东省 身高体重: 155 cm 43 kg

婚姻状况: 已婚 年

龄: 31 岁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人力资源经理/主管:人力资源主管/专员、招聘经理/主管:招聘主管/专员、薪酬福利经理/主管:薪酬福利主管/专员

工作年限: 8 职

称: 中级

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两个星期

月薪要求: 3500--5000 希望工作地区: 佛山

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 某电子公司起止年月:2006-12 ~ 2010-03

公司性质: 中外合资所属行业:电器,电子,通信设备

担任职务: 招聘与薪酬专员(SA8000审核员)

工作描述:

1、根据公司的人员需求计划,进行人员招聘与配置。

2、员工入、离职手续办理、人员异动办理。

3、核算办公室人员薪酬,审核计件员工每月的工资数据,进行人力资源数据分析,为合理控制人工成本及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进行社保月度申报及年审。

5、进行人员素质测评及胜任力评估、协助绩效考核实施,为公司员工的日常工作评估及晋升提供依据

6、协助公司各项人力资源制度的编纂和修订,组织职位说明书编制。

7、编制SA8000审核体系文件,组织SA8000的内外审活动,进行SA8000社会责任内容培训(2006.12-2008.2任招聘专员,2008.3-2008.9期间调任SA8000审核员,2008.10至今调任薪酬专员)

离职原因: 转换环境

公司名称: **工艺厂起止年月:2004-02 ~ 2006-11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所属行业:其他

担任职务: 人事行政主管

工作描述:

1、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人事管理制度和流程,建立并健全了人事行政体系。

2、指导和监督人事部各项日常事务:包括制订招聘计划、拓展招聘渠道、薪酬核算和人工成本分析、员工关系处理及社保申报、员工培训组织等事项。

3、行政后勤管理:包括清洁工、保安工作安排与协调,饭堂和宿舍管理,组织公司各项活动,推进企业文化的建设。

4、安全管理:组织周、月度安全检查,主持公司消防演习。

5、采购管理:拓展原料、工具供应商,了解市场行情,监控采购工作。

6、涉外事务处理。

离职原因: 拓展视野

公司名称: 横江厦小学起止年月:2002-09 ~ 2003-12

公司性质: 事业单位所属行业:教育事业

担任职务: 音乐教师

工作描述:

1、组织进行小学六个年级的音乐教学

2、组织校内外的各项文娱活动实施

离职原因: 想多方面发展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华南师范大学

最高学历: 本科 毕业日期: 2002-08-01

所学专业: 音乐教育 第二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

培训经历: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专 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2005-12 2006-05 佛山市生产务促进中心 人力资源管理 人务资源管理师(二级) 0619000006201336

2008-01 2008-01 博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ISO9000培训 ISO9000内审员资格证 BOS-QMS-ISO-0801046

2008-05 2008-05 聚成 人力资源运营体系

2009-03 2009-05 博思管理技术交流培训中心 企业培训师 企业培训师(二级) 0919000018200155

2009-09 2010-09 高企协会 李泽尧领导力

2009-12 2010-03 欧博企业管理研究所 三九控制法

语言能力

语: 英语 一般

国语水平: 良好 粤语水平: 良好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本人从事行政与人力资源工作6年,积累了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

1、能修订和完善公司的各项人力资源制度

2、能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制订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能制订人力资

源月度、年度招聘计划、薪酬福利计划及培训计划。

3、熟悉人力资源各模块(包括人员招聘、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等))事务操作流程。

4、能组织公司各项活动及企业文化的推广宣传。

详细个人自传

“诚诚恳恳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这是我的人生信条。

从毕业到现在我曾担任过音乐教师、人事行政主管、招聘专员、SA8000审核专员、薪酬专员等职位。我一直力求把自己份内的事情做好,同时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涉猎人力资源相关知识,稳中求进。

篇2

长沙市人才市场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人才流动,合理开发利用人才资源,维护人才市场秩序,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和人才流动活动均须遵守本规定。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全市人才市场的综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才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人才市场发展规划,培育、指导人才市场;

(三)负责各类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的管理;

(四)负责人才流动活动的管理;

(五)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人才市场中的各类违法行为;

(六)负责人才市场的其他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才市场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商、公安、劳动、物价等行政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配合人事行政部门共同做好人才市场管理工作。

第二章 人才市场中介机构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人才市场中介机构是指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中介服务的组织。

第六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可申请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机构。

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机构,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符合开展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活动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二)有受过人事管理专业培训的5人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有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四)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 申请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应按管理权限报经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报告;

(二)主要负责人身份、资历证明;

(三)从业人员名册及接受人事行政部门培训的合格证书;

(四)资金信用证明和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场地使用证明;

(五)组织章程。

第八条 人事行政部门接受申请后应当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由市、县(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10日内予以答复。

依照有关规定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由申请人凭《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九条 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的主要业务是:

(一)受用人单位委托,选聘人才或代办招聘事宜;

(二)收集、储存和交流人才供求信息;

(三)开展职业介绍;

(四)组织人才培训、开展人才测评;

(五)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其他业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设立的人才市场中介机构除从事前款规定的业务外,还可受人事行政部门委托,从事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等业务。

第十条 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人事行政部门对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实行年度检审。各类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应当按人事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交年度检验报告书。

第十二条 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变更、歇业、终止,应当在变更、歇业、终止前30日内向原批准机关提出报告,经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 人才流动管理

第十三条 人才流动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十四条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有中等专业以上学历人员可以进入人才市场进行交流。

第十五条 下列人员要求流动,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

(一)国家和省、市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二)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流动后对原单位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

(三)从事国家、单位的机密性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人员;

(四)聘用合同期未满的人员;

(五)经司法或行政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第十六条 在职人员拟流动到其他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交辞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本单位应当在30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或者因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通过人才市场招聘人才,应当出具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并如实公布拟聘人员的数量、岗位,以及所要求的学历、职称和有关的待遇等条件。

引进外地人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招聘人才应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一)委托人才市场中介机构进行招聘;

(二)通过人才市场的各项交流活动进行招聘;

(三)在新闻媒体上刊播人才招聘广告;

(四)其他招聘方式。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聘人才的广告信息,必须报经人事行政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刊播人才招聘广告信息。

第二十条 人才市场中介机构举办各种类型的人才交流会必须在举办交流会15日前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

(二)场地使用证明;

(三)20个以上用人单位参会申请书;

(四)大会组织实施方案。

未经人事行政部们批准,不得举办人才交流会。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达成协议,应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用(劳动)合同须报经人事或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招聘人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也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招聘人才。

禁止用人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利用人才招聘骗取钱财。

第四章 处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分别由人事、工商、公安、物价等行政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未经批准非法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机构或者非法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由人事、工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由人事行政部门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不得超过30000元;无违法所得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伪造、涂改、借用、租用《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的,由人事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xx元以下罚款,直至收回《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

(三)违反本规定,未经人事行政部门批准,非法举办人才交流会的,由人事行政部门依法取缔并没收违法所得。

(四)违反本规定,人才市场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过时的虚假的人才供需信息以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钱财的,由公安行政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违反本规定,未经批准,在公开媒体招聘广告、私自张贴招聘广告以及广告内容虚假的,由工商行政部门依照广告法规处罚。

(六)违反本规定,用人单位以招录人才为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报考费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以及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私自设立收费名目,提高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上述行政处罚应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应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款收据,罚没收入统一交财政。

被处罚的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人才市场现有问题报告认为,虽然中国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的进程已展开,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我国人才的市场化程度还不够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户籍制度的制约。因为现行的户籍制度,很多毕业的大学生考虑到落实户口,很多人不愿意到私营企业里找自己合适的工作,尤其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落户仍然受到严格限制,这些都严重地制约了人才的跨地域流动,成为影响人才要素市场的重要因素。

二、人事档案制度改革的滞后。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适应之处主要表现在:单一的国有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模式不适应多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并存的新形势;现行的人档分离,收费管理的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办法不符合建立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的需求;而且传统人事档案的采集利用制度也不符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

三、人事制度改革尚未完全到位。但是由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的辞退、辞职的暂行规定与公务员辞职、辞退的暂行规定的不完善之处,影响了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口,造成了想出去的人出不去,不胜任的人该走却走不了的局面,这些都导致了人才市场供需主体难以完全到位,人才市场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市场供求、价格、竞争机制对人才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四、人才市场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就全国范围而言,很多地方还没有建立起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活动的执法检查制度,未对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活动实行日常即时性的监督管理,人才市场的就业歧视、职业安全、权益保护问题突出,影响了人才市场的健康发展。

篇3

关键词:美国;日本;公务员;管理机构

1 公务员管理机构的含义

公务员管理机构是国家根据管理公务员事务的需要,依法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工资、辞退、退休等事项实施管理的组织。它代表国家或政府对公务员事务进行管理,以保证和帮助政府实现行政目标。它不单指某一机关,而是对承担公务员管理事务机构的总称。

由于各国政治制度、文化历史的差异,各国在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能、权限、地位等各方面存在着相当大的区别。本文下面将介绍美日两国的最高公务员管理机构的状况来分析我国所存在的问题。

2 美、日最高公务员管理机构的情况

2.1 美国

美国联邦公务员管理主要有人事管理总局(office of personnel management)、功绩制保护委员会(merit systems protection board)和联邦劳工关系局(federal labor relations authority)。

人事管理总局是联邦政府管理公务员的中心机构,直接对总统负责。局长由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批准,任期为4年。其主要的职责:制定有关的公务员管理政策;负责有关考试、任用以及各机关的编制,负责考核人员的培训,负责整理和规定工资、退休金、福利和奖励等事宜;负责检测各部和机构公务员的工作;负责政府各部人事管理机构同总局的关系等。

功绩制保护委员会是向总统和国会报告公务员工作的独立机构,由3名委员组成,委员有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任期7年,可交叉任职。3名委员属于同一政党的委员不得超过2人。主要职责是监督各部门的人事工作,受理政府各部门和公务员个人在人事的诉讼案件。

联邦劳工关系局是1979年根据《文官制度改革法》中公务员可以成立工会的有关规定成立的。该局由3名委员组成,3人中属于同一政党的不得超过2人。该局下设总顾问和行政法官若干人,委员和顾问均由总统征求参议院的意见、同意和任命,任期5年,该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联邦集体谈判法的执行,并负责工会组织的管理和劳工争议的解决。

2.2 日本

日本的最高人事行政机构为“人事院”,它成立于1948年。人事院有人事官3人组成,人事官由内阁提名,议院两院任命,天皇认证,总理大臣不得随意罢免。人事官任期4年,可以连任,但最多只能连任三次,3名人事官中,内阁任命一人为人事院总裁,总理院务,但重大问题必须由人事院最高会议共同决定。三名人事官中不能有两人同属同一政党或同一大学毕业。

日本人事院,对内阁保持相对独立性。人事院预算独立,该机构不受《国家组织法》的约束,它有权就人事问题直接向国会、内阁和政府各部门提出建议。它的主要权限有:1、制定、修改和废止人事院规则;2、实施人事法规的行政职能;3、审查最后裁决对公职人员的不当处分的半司法职能。

人事院内设事务总局,由事务长主持,协助总裁工作,事务总局下设五个局:(1)管理局,负责编写人事院的工作报告书,审查和解释有关公务员法令草案,制定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和文件,掌管人事院财务和内外联络,负责召开政府部门人事管理会议。(2)任用局,负责公务员的考试和任用。(3)给予局,负责公务员的待遇和报酬事项,并每年就这方面的问题向国会和内阁提出报告和建议书。(4)公平局,负责处理对公务员不当处分的申诉,关于改善工作条件的要求等。(5)职员局,负责公务员的劳动时间,休假,勤务评定,保健安全以及关于职员的团体事务。

3 我国公务员管理机构的现状

根据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条规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从本法我们很难知道具体主管公务员工作的机构名称。它的含义很模糊。

2008年7月22日,我国成立“国家公务员局”主管全国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它隶属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国务院的二级局。国家公务员局内设5个机构:综合司、职位管理司、考试录用司、考核奖励司、培训与监督司。它主要承担的职责有七项:1、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3、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4、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组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5、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草案,审核以国家名义奖励的人选,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国务院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7、承办国务院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4 我国最高公务员管理机构与美日两国的对比分析

4.1 职责权限

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总的来说,应该具有决策职能、执行职能、管理职能、监督和仲裁职能。决策职能,主要表现为制定具体规则和解释人事法规等。执行职能就是指公务员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具体实施。监督职能主要表现为监督公务员对相关法规的执行情况,纠正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偏差等。管理职能主要表现为对公务员的录用选拔、考核晋升、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等进行管理。仲裁职能是指受理公务员投诉、对公务员的处罚进行依法裁定等职能。

从美日两国的公务员管理机构所承担职责可以看出,公务员管理机构都具有决策、人员选拔、录用、晋升,监督仲裁等权力,而我国的国家公务员管理局承担的七项职责来看,只有起草文件、完善制度、拟定计划、负责培训的职能。与美日两国的公务员管理机构进行比较,我国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明显偏小。

4.2 地位等级

美国的人事管理总局直接对总统负责。日本的人事院预算保持独立,与内阁保持相对独立,有权就人事问题直接向国会、内阁和政府各部门提出建议。可以看出,美日两国的公务员管理机构的地位与我国相比相对要高。

4.3 领导任用

美国人事管理局的局长由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批准。日本人事院的人事官有内阁提名,议院两院任命,天皇认证,总理大臣不得随意罢免。而我国国家公务员局的局长根据相关法律由上级领导部门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直接任命。与美日两国相比,缺少了严谨的程序和相关的限制,增加了任命的随意性。

从以上对比可以看出我国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地位低下,缺乏相应的权威性。

而在现实操作中,我国公务员管理机构主要由三个分系统构成:一是党委系统;二是权力机关系统;三是行政系统。由于我国长期坚持“党管干部”的管理制度,所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都严格控制着公务员的管理大权。造成了公务员管理机构职能不清,职能界限模糊的混乱情况。

5 美日两国对我国公务员管理机构的启示

5.1 完善相关立法,明确界定各公务员管理机构职责

现有的《公务员法》第十条规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从立法技术看,这些规定只是原则上的规定,并没有严格界定各类管理机关的权限,造成了实际操作中就会造成权力真空,或者权限交叉的现象,不利于公务员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因此,在《公务员法》及《国务院组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应当明确界定党委系统、权力系统、行政系统公务员管理结构的职责权限。

5.2 提高我国最高公务员管理机构的地位

由于《公务员法》将党政机关、政协、政党都纳入到公务员的系统了,从形式上看,国家公务员局作为全国公务员综合管理机关,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管理,但在实际中国家公务员局必须接受中央统一领导,事实上不可能保持独立的管理地位。在实践中,只有中央充分尊重国家公务员局在公务员管理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才能更好地掌握全国公务员的基本情况,统筹合理调配老中青干部,实现我国公务员管理的统一性,减少各个管理系统的分割,提高人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5.3 明确公务员管理机构最高长官的任命程序

公务员管理机构最高长官任命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得执行情况。我国本来就有久远的封建专制的传统,家长制作风根深蒂固。而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本身就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进行民主政治建设,反对家长制、封建专制和任人唯亲的一项重要举措,所以应当在制度设计方面充分考虑到如何才能真正实现制度本身的目的。因此,在最高公务员管理机构最高长官的任命上一定要制定合理的程序和制度,设定清晰透明的标准及限制,才能更好推行公务员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杨淑林.对我国构建公务员管理机构配套体系的论述――基于西方公务员管理机构的比较[J].经营管理者.2010,(15)

[2]杨莹.浅谈我国公务员管理机构的完善[J].改革与开放。2010,(24)

篇4

[关键词]劳动;争议;仲裁

[中图分类号]F4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5 — 0070 — 02

纠纷或者说争议,在社会学意义上是指特定的主体基于利益冲突而产生的一种双边对抗行为。〔1〕从这个意义上讲,劳动人事争议是指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基于劳动人事权益冲突而产生的一种双边对抗行为。

在当前劳动争议案件大爆发的背景下,劳动人事仲裁在劳动争议调处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在劳动争议的调处实践中,劳动人事仲裁机制也暴露了诸多不足之处。因此,参酌域内外劳动仲裁实践与研究成果,探索建立新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对促进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体系建设,实现劳动人事关系协调、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运行实践

实践是理论的先导,考察国内劳动争议仲裁机制的运行实践,有助于理清构建符合我国劳动人事关系实际的争议调处机制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结合2006-2011年度国内劳动仲裁受案及案件审理情况,本文认为国内劳动仲裁运行实践体现出如下特征:

(一)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以及仲裁涉案劳动者人数总体上大幅上涨。2006-2011年全国各级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分别为44.7、50、96.4、68.4、60.1、58.9万件,涉案劳动者人数为分别为68、65、121.4、101.7、81.5、77.9万人。其中,2008年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数量以及涉案劳动者人数创历史新高,此后劳动争议案件呈现稳中有降的趋势。①2008年《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实施是促成劳动争议案件高发的主要原因。上述两部法律不仅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出了较为细致的规定,同时对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规范化的救济渠道。因此,2008年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呈现“井喷”态势并非偶然,实际上是多年来被堵塞的劳动权益救济渠道终获疏通后的必然表现。

(二)劳动争议的原因主要集中于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变更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有关劳动报酬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经济补偿导致的劳动争议较为突出。

(三)案件处理的难度增大,矛盾双方的对抗性增强。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成功率有所下降,仲裁机构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比例也逐年下降,相反,裁决结案的比例逐年上升。这些情况表明,劳动争议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趋于尖锐,调解的意愿和调解的可能性明显降低,案件的处理难度增大,因此,未来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建设亟需在案件调处过程中着力化解双方矛盾,提高案件裁决的社会效益。

(四)由于劳动争议案件近年来集中爆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及办案人员不能满足案件审理的需要,导致2008年后劳动争议案件的结案率呈下降趋势。其中2008年表现最为显著,劳动争议结案率仅为86%,年末累积未结案件10.4万件。劳动争议集中爆发一方面是源于历史遗留问题,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劳动者维权意识的逐步提高。因此,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实际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

从近年来国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的运行实践来看,我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建设面临以下突出问题:

(一)仲裁机构缺乏独立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这种法律条款的设置直接揭示出了劳动仲裁机构的性质应为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机构。但在实践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劳动人事行政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代表又常常缺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角色不知不觉中变成只有劳动人事行政部门参与,劳动人事仲裁演变成行政仲裁。同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自身也没有独立的机构序列、必要的办公经费和独立的机构,也缺乏独立的物权、人权与财权。

(二)仲裁员缺乏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曾任审判员的;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律师执业满三年的。上述关于仲裁员选任的规定较为宽松,实践中不能满足劳动争议调处工作的专业性需求。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涉及对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管理学知识、争议调处的实践经验与技巧,对仲裁员的专业素养提出了较高要求;同时,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仲裁员调处争议的水平和实效对于缓解诉讼机制的压力至关重要。因此,提高仲裁员准入门槛,增强争议调处的实效性,对于妥善解决争议、减少诉争、节省诉讼资源意义重大。

(三)仲裁裁决缺乏权威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者仲裁的免费性造成了劳动者动辄提出劳动仲裁,而不用顾忌遭受经济损失;同时大多数劳动者参加劳动仲裁都有一种走过场的感觉,因为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提讼。在案件提交法院后,人民法院将按自己的程序和标准对同一起劳动争议案件重新审查,重新开庭,重新核定证据,重新认定事实,重新选择法律的适用以做出裁决。因此,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程序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中仅仅是一个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 仲裁裁决不对法院的最终判决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这种现状直接导致了仲裁裁决权威性的缺失。

(四)仲裁程序缺乏实效性。仲裁程序缺乏实效性表现在劳动人事仲裁的程序效益缺失。在当代社会中,程序效益之于劳动人事争议调处程序,如同程序公正一样是不可或缺的。它与程序公正、程序自由共同构成了劳动人事争议调处程序的内在价值。因此,程序效益是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的内在要求,提高程序效益是促进程序正义乃至社会正义的客观要求。劳动人事争议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影响到用人单位的经营秩序、经济效益和劳动人事关系的稳定,因此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这种特殊纠纷时必然要求更为及时,更追求程序效益。而现行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要经过仲裁、法院一审、二审程序,处理争议的周期长,弱化了仲裁程序的实效性,违背了劳动人事争议及时处理的原则。

三、我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框架设计

国内劳动争议调处实践反映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构建设存在着突出问题。在当前劳动争议集中爆发的大背景下,如何完善国内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更好地满足劳动人事争议调处的现实需要,从而构建规范的用工秩序、和谐的劳动人事关系已成为我们必须着力解决的重要课题。基于对国内劳动争议调处实践的分析,同时参酌域内外劳动争议调处实践及学界研究成果,本文提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构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框架设计。

(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建设的总体思路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建设存在的现实问题不仅影响了劳动人事争议调处的权威性、实效性和及时性,同时还阻碍了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体系的构建和完善。鉴于此,笔者认为,应当对现行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进行全方位调整,以推进劳动人事仲裁独立、专业、实体化建设为导向,借鉴民商事仲裁的运作机理和特征,着力塑造一个结构合理、机制健全、组织科学、运行规范的全新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设的框架设计

1.仲裁委员会的设置。从机构设置上来讲,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从劳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中独立出来,成为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受中国仲裁协会章程的约束,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回归到仲裁的本来面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置,而与商事仲裁委员会一并设置,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组织劳动人事行政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经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有必要的财产;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有聘任的仲裁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在于聘任仲裁员,对仲裁员进行管理,及对仲裁裁决生效的案件进行事后监督,发现错误,及时通过重新仲裁予以纠正。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为秘书处,由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两人、委员若干,主任由劳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担任,另两名副主任由工会和用人单位的代表分别担任,委员由劳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用人单位的代表工会的代表构成,但劳动法律和劳动关系及工会方面的专家不少于 2/3。

3.仲裁员的遴选与培训。仲裁员应选聘从事劳动仲裁、律师、劳动审判工作满八年的,或劳动法律教学研究工作,并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仲裁员聘请完毕后,应制定仲裁员名录,仲裁委员会在接到当事人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标准,便向当事人双方送达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由3人组成,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员名录中各选择一名仲裁员为该案的仲裁员,首席仲裁员由当事人双方提名的仲裁人选定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同时,为满足劳动争议调处专业性的需求,仲裁委员会还应建立仲裁员培训机制,定期组织仲裁员接受劳动法律法规、劳动争议调解及审理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4.仲裁案件的审理。一般个别争议可适用独任仲裁员制,其他情况应适用仲裁庭制,且实行一案一庭制。仲裁庭或仲裁员在作出仲裁裁决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独立行使仲裁权,不受任何机构、组织或个人的干涉,仲裁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5.仲裁裁决的效力。仲裁裁决应当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必须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裁决,不能久调不决。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的即发生法律效力,在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视为调解不成,仲裁庭及时裁决。

经过仲裁的案件在仲裁裁决生效后,当事人既不能向别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讼;仲裁裁决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仲裁裁决中确定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没有应当予以撤销的情形,该裁决与人民法院的判决具有同等效力。

6.仲裁与诉讼机制的协调。仲裁程序无法与诉讼程序脱钩,二者捆绑在一起,造成制度设置的重叠,即产生劳动争议案件又裁又审、裁后又审、一裁两审的作法,这种程序设计既不利于发挥仲裁制度的作用,又拖延了解决纠纷的时间。〔2〕因此,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一裁二审”程序是不合逻辑的制度设计,应当实行裁审分离,仲裁与诉讼分家,实现裁审由当事人选择,使当事人在争议解决过程中不仅有实体权利的处分权,也有程序权利的处分权,充分地体现当事人的意志。此外,实行裁审分离并不是否定司法对于劳动人事仲裁裁决的审查,但是司法审查仅仅局限于程序性审查,如仲裁庭的组成是否合法、仲裁审理是否依照法定程序等等。司法对于劳动人事仲裁审查的有限性在于防止司法权滥用,减少司法干预,以维护仲裁制度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参 考 文 献〕

篇5

本文分别对职务分析的作用、职务分析流程、组织的任务、职务调查、工作分析、业务流程重组与职务设计、职务说明书的形成、关于职务价值的确定、职务分析结果的运用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并以该公司总部人事部人力资源管理小组为例进行分析示例。并在附件部分列出了组织结构图、职务调查表、工作关系图、职务说明书示例等一些具体的示例或表格。

一、概述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命题之一是解决人与组织的关系问题,这一命题自然地集中在人与组织的结合点――工作及岗位上。职务是由工作内容基本相同的一族岗位构成,职务是人与工作结合的一种方式,侧重点在于人的工作,而非工作中的人。

职务分析是现代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基础,只有科学、准确的职务分析才能准确刻画出工作职位的内容、性质等,才能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任职资格制度和职务等级制度,而这两制度恰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如人事考核制度、工资报酬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晋升制度的基础和核心,见下图:

一. 职务分析的作用:

职务分析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其结果可直接用于:

l 组织设计和职务设计;

l 人员录用与调配;

l 员工教育与培训;

l 职务价值确定,从而决定薪酬;

l 考核的依据/标准;

l 工作业务流程重组/改善业务/职务再设计。

二. 职务分析流程:

职务分析的对象是组织中人的工作,因而就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1. 组织的任务、职位的目标:分析所考察职务在组织价值链中的位置以及其所承担的目标,这是组织所赋予的任务;

2. 工作所要解决的问题:即工作中所要完成的事件(事情);

3. 完成工作的人:即职务的担当者。职务担当者的能力与资格决定了组织目标和工作事情的完成程度与质量。

通过以上三方面的分析,首先应明了组织赋予的任务、工作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任职者的能力;然后进行工作分析,即目标、人、事的具体结合,这是职务分析的核心所在,我们将在下面结合公司实际来说明;最后,职务分析的结果,将用于形成职务说明书、确定任职资格、评定职务价值。职务分析的流程可参见下图:

二、职务分析 根据职务分析的流程,我们以深圳某公司人力资源小组为研究对象,进行示例分析:

一、组织的任务:

1.公司战略与目标:(略)。

2.组织设计与组织结构图:(见附件1)

3.部门的性质、任务与部门内组织设计:

人事行政管理部属于职能(参谋)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a.以规划、吸引、保留、发展、激励人才,为公司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组织保证;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与使用;建立或重组公司人事管理体制、制定或调整公司人事政策;进行日常人事管理(包括人员的调配、考核、任免等);开展员工能力开发与培训工作;

b.以为总部提供完善的后勤保障为目的,进行日常行政后勤事务、办公管理和车辆管理。

根据业务归类并考虑业务量,人事行政管理部可分为三个小组:人力资源管理小组;员工培训与开发小组;行政管理小组。

4.人力资源管理小组的任务:根据部门内小组分工,人力资源管理小组的职能为建立或重组公司人事管理体制、制定或调整公司人事政策、进行日常人事管理,具体有:

a.招聘与调配:职务分析、人力资源规划、甄选与录用、人员调配; b.绩效考核:人事考核制度的制定及组织、实施与分析;

c.薪酬福利:薪金、福利(含保险、休假、体检等)制度的制定、检讨、核定及发放;

d.员工关系:员工满意度调查、沟通及劳动纠纷的处理;

e.人事信息: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电子文档、有关证明等。

二、职务调查:

1.职务调查的目的:调查出人事工作所需的各种基础信息,直接用于工作分析、业务流程设计与重组,从而形成职务说明书以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同时还可用于培训、考核等。

2.职务调查的方法:通常有实地观察法、面谈法、调查问卷法等。实地调查法适用于简单的、容易观察和度量的工作,如流水生产线上工人的工作;面谈法适用于工作流程较为复杂、内容责任难以界定的工作;调查问卷法适应范围较宽,可广泛应用。在这里,我们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3.职务调查表的设计:职务调查表的内容应包含:岗位基本信息;工作的目标、内容、要点、程序、频度、审核权限;责任与权利;职务关系分析;工作基本特性的调查;任职资格调查等。(详见附件2)。

4.职务调查的展开:以最小的业务单位(如小组)展开,主管或直接上司应仔细核对调查表内容是否属实,确保工作无漏项。

三、工作分析:

1.根据职务调查表反馈的信息,可归纳出部门或小组应完成的具体的事情。如人力资源小组的工作有:

工资政策、工资审计、工资核算、奖金核算及相关说明(含员工关系);保险研究、福利政策、实务操作与宣传推广;公司年度与年中考核评议;业绩考核及专项考核;激励体系 (车房改革、期权、奖惩)的方案设计、实施监督与相关说明;招聘录用;工作分析;人力资源分析;满意度调查;月人力资源信息统计;外事工作(包括:办理集团出国件、办理临时赴港澳件、办理集团赴港长证及管理、每年度外事年审、办理深港两地车手续、与出国赴港相关的工作);户口调动(包括接受应届毕业生、招调工与商调干手续、户口粮油落户手续、市内调动手续);劳动合同(总部劳动合同签订与解除、集团劳动合同签订的跟踪与管理、暂住证的办理、年度劳动年审);体检(年度集团职员体检工作、年度集团经理体检工作、帮助并指导集团下属公司的年度体检计划、新职员入职体检安排、不定期做网上保健);职称(办理每年度职称评审;安排每年度职称考试);人事政策制定(有关招聘、薪酬、福利、考核等政策的检讨及修改完善);人事政策推广、制度落实;职务任免审批;员工关系;薪金(包括工资、午餐费、饮料费、奖金、双薪、过节费等制单发放及申报工资报表、统计表);档案、人力资源库、人事部文档管理(包括员工一、二级档案及人事部文件归档管理;人事资料库的增补和管理维护;新职员入职、转正资料审核及资料核对及归档工作;利用人力资源库资料做薪金、人员变动情况表、职务任免等统计表);人事部内务及日常事务工作;集团公司的户口簿、粮油簿、人事部、公司党委等印章管理;职员的贺礼、帛金及独生子女等制单发放工作;接待来访;人事审批;人事部网页维护;工资成本测算。

2.根据小组的任务,按事件的性质进行归类,可归集为以下几个模块:

进出、调配、任免模块:人员招聘录用、人员调配、人事任免;

工作分析、人力规划模块:进行工作分析,组织设计与职务系列确定,编制职务规范,职务价值评价;人力资源规划(预测人力资源需求,对人员需求与供给状况进行分析,编制人员招聘计划、晋升计划,人力成本分析与预算);

杂 项模块:满意度调查、人力资源市场调查、网页维护;

考 核模块:建立考核体系并组织实施,包括年度年中考核以及业绩考核等专项考核;

薪酬前操作模块:工资审计、工资调整、工资核算、奖金核算及相关说明;

保 险模块: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的选择、谈判及投保;

福 利模块:完善福利体系,制定福利计划并组织实施(体检、网上保健、医疗、休假);

薪酬后操作模块:薪金(包括工资、午餐费、饮料费、奖金、双薪、过节费等制单发放及申报工资报表、统计表);

户口、合同、印章模块:集团公司的户口簿、粮油簿、人事部、公司党委等印章管理;职员的贺礼、帛金及独生子女等制单发放工作;户口调动(包括接受应届毕业生、招调工与商调干手续、户口粮油落户手续、市内调动手续);劳动合同(总部劳动合同签订与解除、集团劳动合同签订的跟踪与管理、暂住证的办理);

人事信息管理模块:档案、人力资源库、人事部文档管理(包括员工一、二级档案及人事部文件归档管理;人事资料库的增补和管理维护;新职员入职、转正资料审核及资料核对及归档工作;利用人力资源库资料做薪金、人员变动情况表、职务任免等统计表);人事部内务及日常事务工作;人事部网页维护;

外 事模块:办理集团出国件、办理临时赴港澳件、办理集团赴港长证及管理、每年度外事年审、办理深港两地车手续、与出国赴港相关的工作;年度劳动年审;

政策制定模块:各种人事政策的制定、检讨与改进;人事审批;

员工关系模块:劳资协调和咨询,劳资纠纷处理,离职面谈,人事申诉的处理,员工合理化建议制度的推行,接待来访等。

3.工作关系分析:

对上述十三个模块之间进行工作分析,找出各个模块之间的相互关系,将主要和关键的关系列出。(见附件3)

4.工作分析的几点说明:

a.工作分析中将职务调查中得到的工作事件打乱罗列十分重要,这有助于管理者对部门工作进行重新认识,有助于业务流程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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