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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与保险原理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18 16:38:1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风险管理与保险原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风险管理与保险原理

篇1

摘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是中小型企业缩减管理成本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方式,但是在人力资源外包的过程中,往往会伴有一些意外风险,导致最终的结果不尽如人意。本文主要探讨了人力资源管理外包过程中的一些风险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控制措施。

关键词 :人力资源管理 外包 风险 控制措施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策略在中小型企业中已得到广泛的使用,国际人力资源领域对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定义为:“让企业之外的第三方单位提供持续性的人力资源活动管理服务,这种管理工作在以往通常是由企业内部某部门完成。第三方服务商与企业签订人力资源管理合同,并收取一定的服务报酬。”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可以让企业降低管理上的成本,但是一些外包风险也会随之出现。

一、企业人力资源外包管理过程中的问题

中小型企业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策略确实能够让企业降低管理上的成本,但是在外包过程中,各个方面也会出现一些不稳定因素。作者认为,企业人力资源外包过程中除了主体的问题外,还具有一些阶段性的问题。

1.外包决策准备阶段的风险

(1)外包内容决策失误风险。企业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措施,就意味着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权利移交给了企业之外的外包单位,外包单位的权利逐渐增大,企业对外部单位的控制力度不到位,再加上企业过度信任外包单位,如果外包单位将企业人力资源信息出售给竞争对手,那么将会对企业的生产发展造成威胁。

(2)收益估计失算风险。根据企业自身的经济形势来看,决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到底是采用“自制还是外包”,如果采取自制的方式,那么成本将是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费用,包含了场地、办公材料以及相关附属费用;如果企业采取外包的形式,那么成本将会变为交易成本,即企业按照相关的合同向外包单位支付相应的酬金,将这两种管理方式进行对比,最终得到人力资源外包的成本效益。如果企业在这个阶段估计失算,那么就会导致外包的成本高于自制成本,那么外包的实际意义就得不到体现。

2.外包单位匹配阶段的风险

(1)企业选择外部单位过程中的风险。我国人力资源外包还处于一个发展阶段,国内的外包单位的管理水平都有所差别,大部分单位都不具有专业化的管理技术。国内的一些外包单位从业人员的素质较低,专业化水平不达标,甚至一些还不如一些大型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分,这种技术现状难以满足企业人力资源外包的需求;一些国外的外包机构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也符合企业的需求,但是国外外包机构的要价往往都比较高,难以与企业形成长期的合作关系。企业在选择外包单位的过程中如果没有擦亮眼睛,那么最终会损坏企业的利益。

(2)信息不对称风险。企业与外包单位之间是一种平等委托的关系,并非行政隶属关系,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权利,导致合同的控制力度不佳。但是合同双方的最终目标不一致,再加上双方所给信息不对称,让企业无法正确认识到目前的现状以及相关的利益关系,导致企业在外包之前未能清楚认识到外包单位的实际情况;外包单位在接受企业委托过后,并没有努力完成企业所托付的管理任务。

3.企业监督控制阶段的风险

(1)监督控制失败。企业在实行人力资源外包过程中,必须对外包单位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定期评价外包单位的服务效果和管理水平是否达到了企业预期的效果。如果企业不对其进行有效的监控,那么外包单位的管理工作就可能出现松懈的现象,降低外包的效果,最终导致外包工作的失败。

(2)企业丧失创新的能力。如果企业在进行外包的过程中,对外包单位前一段的工作还比较满意,企业就可能会放松警惕,过度信任外包单位,从而丧失了创新学习的能力。

二、企业人力资源外包控制措施

1.准备阶段的控制措施

企业在实施外包策略之前就必须认清企业自身目前的状况,并对其进行深刻的研究,从各个方面对“外包和自制”进行科学的分析,选择适合自己企业的外包内容,防止外包单位泄露企业的商业机密。

此外,企业还应该采取合理的计算方式分析外包活动中的成本效益,验证外包措施能够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提升企业整体的经济效益。

2.外包单位匹配阶段的风险控制

在选择外包单位时,应该重点考查外包单位的可靠性、诚信度、专业水平和人员素质,充分了解外包单位的过去和未来的发展。选择行业诚信度较高的外包单位,能够有效防止企业机密被泄露。

企业和外包单位应该签署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来约束双方的行为,从而降低外包过程中的风险。

总之,一次成功的外包,可以为企业节约很多的管理成本,同时还可以优化企业自身的起源管理能力,提升企业人员的办公效率,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但是,外包过程中的风险,还是应该得到企业的重视和关注。

参考文献

篇2

人力资源外包是近年发展起来的新事物,对其风险认识不足,常导致外包业务失败。文章从人力资源外包概念出发,对其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和可能遇到的风险作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力求最大限度帮助降低人力资源外包过程中的风险。

一、人力资源外包概念及现状

人力资源外包指企业将非核心,过细化的传统人事管理部分或全部交给专业供应商完成,使管理者集中精力于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和风险,提升核心竞争力。常见项目有:(1)代办员工的录用、调档、退工手续、社保开户变更手续、年检手续、外来人员综合保险;(2)受用人单位委托派遣岗位所需人才;(3)代办人才引进、居住证、就业证手续;(4)户口挂靠及档案委托管理相关手续;(5)提高人事政策、法规咨询、调节劳动争议等。

我国最早引入人力资源外包业务的是外企,与之相比,我国多数企业对人力资源外包还较陌生,但在一些企业中已开始外包人力资源管理部分职能。目前,我国人力资源外包主要面临以下状况:

(一)起步晚,许多企业不了解。据调查,79%受访企业未使用过人力资源外包,43%对其不了解,67%企业习惯由自己人力资源部管理。

(二)结构单一。许多服务商提供的服务都停留在基础项目上,企业主进行外包的项目也主要停留在员工招聘,培训等上面。

(三)发展水平低,但有很大发展空间。据中国劳动争议网组织调查显示:目前中国80%以上企业还没使用过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仅10%企业正准备使用,14%的企业正在使用,也有5%的企业已放弃使用。

(四)发展前景广阔。尽管我国人力资源外包业务发展水平低,但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在我国还是发展较快,如广州移动、壳牌公司、广州本田等知名企业将校园招聘工作外包给前程无忧、中华英才网等,随着我国劳动人事工资制度改革的深入,迫切需要灵活用人方式的中小企业越来越热衷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获得“2009年中国最佳人力资源外包商快速成长大奖”的易才集团总裁李浩曾推测:未来几年,中国本土人力资源外包市场年增长率至少在20%以上。

二、我国人力资源外包风险

牛津大学信息管理学会研究员发现外包中超过35%以失败收场。我国外包市场不完善,企业对风险评估不足,相关法规滞后等,给人力资源外包带来很大挑战,我国的人力资源外包主要风险可归结为:

(一)企业决策风险

人力资源外包引入中国较晚,许多企业对其不了解,若企业忽略所处条件盲目开展外包业务,很可能使外包失去意义。不从实际出发,外包项目一旦与企业实际或总体战略矛盾,会影响整个企业价值链及管理整体性,甚至造成整体管理混乱。

(二)员工认同度风险

员工习惯了现有管理模式,人力资源外包后可能导致企业出现结构性变革,如裁员,薪资调整等,员工为自身利益可能对外包产生反对行为。

(三)供应商风险

目前人力资源外包市场还不规范,一些外包企业专业程度很低,而由于信息不对称,企业很难了解外包商的真实水平,而企业若花过长时间调查外包商信息,又会使管理决策滞后,成本增大。

(四)双方文化融合风险

企业具有独特的文化和价值,但这些理念一时很难被外包商理解,选择外包商首先要符合企业的文化,因此,外包商能否据不同主体企业文化提供服务成为外包成功与否的潜在风险。

(五)企业信息安全风险

为了让外包商了解企业,将自身信息透露给外包商是必然的。外包商和企业的合同是契约关系,尚无完善的法规约束外包业务,若外包商将这些信息透露给企业竞争对手,很可能将企业推入绝境。

(六)运行过程危机

外包业务运行中,若缺少企业监管与约束,外包商很可能会不按进度进行,导致最后交货期草率处理,影响质量,甚至导致整个业务在运行中与企业原有理念相背驰。

三、人力资源外包风险规避

通过上述论述,我们了解到外包是把“双刃剑”,如何才能有效利用外包为企业获利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在企业生命周期指导下进行外包选择

企业按发展阶段可分为创业期、发展期、稳定期、衰退期,不同阶段风险不同,着重处理的业务也有很大差异。

1.创业期:企业规模小,业务不多,前景不明晰,企业文化尚未形成,此时正是管理者与员工建立良好关系,为企业发展共同奋斗时期,同时企业资金有限,不能对外包商有效评估,对外包风险认识不足,不宜外包。

2.发展期:企业规模扩大,业务增多,人力资源需求增加,这时考虑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部分业务外包,如招聘员工、社会保障等,有助于将更多精力放在核心业务上促进企业发展。

3.稳定期:企业发展趋于稳定,规模和业务平稳增加,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战略性越来越强。此时企业能得到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将人力资源行政事务外包可节约成本与精力,提升企业管理能力,为企业获得更多利润。

4.衰退期:由于技术落后缺乏创新,市场占有率不断下降,竞争力减弱,人力资源活动应由本企业完成,拉近企业与员工关系,使员工考虑到企业文化等因素增加忠诚度。

(二)加强员工培训

引入外包可能使员工不适应,因此,引入外包前,应对员工开展人力资源外包相关培训,让员工理解外包意义,使其从内心接受外包,如:企业可设置宣传栏或以小资料形式发给员工自行学习,同时聘请专业咨询师为员工开展外包知识培训。外包过程中,应积极跟踪员工满意度,加强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人才流失。外包结束后,向员工征集意见,提高员工参与度,为下次外包业务顺利进行打好基础。

(三)选择专业外包商

选择外包商时不能只考虑成本最优而忽略外包商能力,好的做法是选择成本与效益双重最优的外包商。首先,企业应做好外包商背景调查,选择专业化、信誉高的外包商,做好成本与效益比分析。其次,了解外包商文化理念。最后,与外包商进行文化沟通,使文化融合与企业发展一致。唯有如此,才能真正选出最适合的外包商。

(四)熟悉相关法规

我国尚无一项保护人力资源外包业务的法规,目前主要依据法律有《劳动法》《民法通则》《技术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零星条文,企业应及时建立商业秘密管理体系,将本企业核心技术和关键信息加密,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与外包商签订保密合同,并在协议中明确企业秘密范围及相互间权利与义务,同时对外包商中熟悉商业秘密的人员离职等作出规定,避免离职人员导致信息泄露时外包商推卸责任。为更好完成此项措施,人力资源部应在签订合约时由本公司律师顾问对合约内容进行审核。

(五)加强对外包商监督

人力资源外包后并不意味着人力资源部可以放手不管。人力资源部作为外包活动最重要的部门,应对外包商行为全程监督。一,定期对外包商的工作评估,了解外包商任务完成情况,衡量与既定目标发展方向是否一致。二,对员工在外包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建议与外包商沟通,同时对外包商遇到的问题给予解答帮助。三,为避免机密信息泄露,人力资源部应与各部门协作建立文件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四,了解外包商运营状况,防止外包商破产、解散等造成企业损失并做好预警措施。

综上所述,在经济全球化和竞争加剧的背景下,人力资源外包已成大势所趋,在其引入中国后,许多企业通过它精简了原来的工作,提高了决策效率,但许多失败的实践经验也告诫我们,在外包过程中一定要深刻分析,并在外包过程中切合实际认清面临的风险,寻找最好的途径去规避风险,实现效益最优,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篇3

关键词:外包;人力资源;风险;策略

中图分类号:F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1-0043-02

1 引言

在竞争激烈的知识经济时代,一个企业要赢得持续的竞争优势,其中一个主要动力就是管理创新。一系列的管理创新可以促使企业把自己有限的资源和时间投入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随着企业组织结构逐渐趋向扁平化,管理职能应更符合为企业战略服务的目的,这一趋势导致了人力资源管理组织及其职能的转变,人力资源外包由此兴起。

关于人力资源外包的研究,最早是出现于1984年美国的专业雇主组织(PEO),这种新的组织形式成为中小企业外包的人力资源部。Switser(1997)指出人力资源外包的趋势是从以往的成本节约观点转向获取竞争优势,并预测外包代表了专业服务公司在未来10年中唯一最大的成长机会。Maurer和Mobley(1998)指出外包是未来人力资源部的一个整合部分。

国内学者对人力资源外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优劣势分析;(2)风险分析;(3)外包运作模式的选择。潘会平(2004)认为,推动人力资源外包的发展主要来自四方面:一是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价值,进而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二是获取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三是降低人力资源管理的成本;四是增强企业变革的适应力。

当然,实施人力资源外包并不仅仅给企业带来利益,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实施人力资源外包也是一种高风险的策略。在企业人力资源外包过程中,企业往往面临着来自内外环境、管理过程及信息传递方面的各种内生与外生的风险。如果盲目追随潮流,忽视其间风险分析及防范,则不仅无法给企业带来预期的优势和效益,反而会让企业蒙受巨大的损失。所以,本文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对人力资源外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评估,提出了针对外包选择过程和外包实施维护过程的风险应对策略,有助于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提高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积极效用进一步显现。

2 人力资源外包风险分析

在整个人力资源外包活动中,外包企业承担的风险无疑是最大的,毕竟是外包企业把自身的活动交给服务商去做,外包活动的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外包企业的营运及绩效,所以本文主要从外包企业角度去分析企业面临的风险。

2.1 决策选择风险

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外包决策时,必须清楚的界定哪些人力资源管理职能适合外包。如果规划何分析不充分,人力资源外包项目选择不合适,外包可能达不到预期目标,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同时,给企业带来经营安全上的风险。

2.2 逆向选择风险

对于外包企业来说,进行人力资源外包活动,必然面临服务商的选择问题。按照信息经济学的理论,在人力资源外包中,企业与外包服务商之间形成了“委托-”关系(见图1),由于行业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外包企业无法真正了解外包服务商的经营业绩、社会声誉、发展状况、成本结构等与自己利益息息相关的资质信息,以致外包前无法筛选合适的外包服务商,造成逆向选择的后果。外包商的真实水平往往在过程中才能被准确评估。外包后,外包服务商也可能发生未尽力执行受托工作的道德风险。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与服务提供商的优劣有直接关系,因此服务商选择的决策风险,对于选择外包服务来说,是不可忽视的。

2.3 经营管理风险

(1)文化冲突风险。

人力资源外包涉及外包企业与外包服务商双方的人力资源整合,会面临由于企业之间价值观的差异所带来的摩擦和冲突,从而弱化了企业文化的凝聚功能,对企业文化建设带来困难;若外包商在提供服务时不能很好的适应企业的文化则会造成服务质量与效率的下降,则引起外包方企业员工的不满。员工由于教育背景的不同,对信息的感知也是不同的,在信息交流过程中,容易产生信息失真的情况,从而引起摩擦和冲突,影响企业文化的顺利形成。

(2)信息泄漏风险。

企业在外包合作过程中必须向服务商披露大量信息,如企业战略、经营指标、人力资源管理现状等信息。服务商提供信息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本企业的商业机密,服务商很可能控制企业,使企业陷入被动。外包商也可能与将来客户分享合作中的知识产权,泄露人来自资源管理方面的机密。而在我国目前尚未有完善的法律和法规去规范这些外包公司的行为,一旦企业机密泄露则对企业的危害是非常大的。

(3)潜在的高额成本风险。

从表面上看,人力资源外包后企业确实因为减少了人员、机构设置等而节约了开支,降低了运营成本。但是,外包过程潜在的高额成本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外包过程中企业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帮助和辅导服务商,以增进对企业的了解,方可制定出适合本企业的方案。

3 人力资源外包风险管理策略

3.1 风险管理的基本体系

风险管理就是了解、衡量并控制风险的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与评估、风险决策以及风险控制与管理(图2)。企业对于各种潜在的风险的认知衡量,进而规划选择适当的方法加以控制处理,期望以最低的风险管理成本,达到保证企业经营安全的目的。

3.2 具体策略

人力资源外包决不简单是将一些职能“抛”给外包商后而高枕无忧,在外包的决策、实施等各个环节中,都有可能发生对外包项目本身、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乃至对于整个企业经营造成消极影响的风险因素,对于企业实施人力资源外包中产生的风险,我们就选择过程和实施维护过程中两个大的方面提出各自针对性的策略。

(1)外包选择过程中风险应对策略。

在企业进行人力资源外包决策问题上,首先要结合企业地实际,选择哪些业务可以外包,哪些不能,以及如何选择最能胜任地外包商,最后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外包对双方地权益进行保护,这样整个流程就是一个企业实行人力资源外包的判别模型。(图3)这里强调的是能够胜任的外包合作者,而不一定要实力最强的,这是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外包主体与能够胜任的外包合作者之间信息有效的沟通、能够认识到双方是一个利益共同体,这是实现外包的另一个前提。最后在签订外包合同前还要进一步强化外包目标,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2)外包项目的合适选择。

在企业准备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外包之前, 必须先界定清楚, 某一职能是否真的适宜外包。通常对于企业来说安全性是首要考虑, 同时要坚持不能把关系企业核心发展能力的工作外包出去的原则。就具体职能而言, 工作分析、员工招聘、培训与开发、薪酬、福利、劳动关系、人力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是可以考虑进行外包的。此外, 企业HR外包的项目应做动态调整。随着时间的推移, 企业的经验曲线会越来越陡峭, 越来越多的成本低质量高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可以从市场中获得。因此企业应根据人力资源及公司总体战略对外包项目做动态调整。

(3)外包商的合适选择。

在选择服务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外包公司的信誉,他们必须对客户的相关资料予以保密,与该项任务不相关的人员(公司内外) 不得共享或者翻阅相关的资料;其次,外包公司是否具备客户企业所要外包领域的相关专家及成功案例;最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调查他们以前的客户,了解该公司的服务水平及客户对他们的评价结果。明确双方相应的责、权、利,以及出现例外情况如何处理的问题;要指定相应的外包工作负责人和相关的联系方式,明确合作期间的定期联系和相互通报体系;要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及双方约定的条款等等。

(4)签订外包合同。

外包合同的作用在少约束合作双方的行为,签订一份完善的合同对双方的利益都是一个保证,在进行合同谈判时,应该选择一个优秀的谈判代表。在合同条款中,应该对双方的责任、义务、权利等方而做出详细的规定和说明,特别是有关知识产权的保密协议等,在合同签订之前还应该有专门的法律人员(可以是企业的专职法律人员,也可以临时聘请外部的律师)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仔细审阅,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为了发展双方的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在达成最后交易的过程中必须慎重,合同对于签约双方来说都应该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3.2 外包实施维护过程中风险应对策略

(1)明确人力资源部门在外包过程中的职责和定位。

虽然外包可以把人力资源部门从日常事务中解放出来,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在外包过程中的参与和监控也决不可以忽视。不断的参与,可以保持和提升企业自身的人力资源管理能力,使人力资源管理者从与外部专业机构的交流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避免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的边缘化,同时更好地行使其战略方面的职责,而且这种学习的机会也可以提高人力资源部门的员工满意度,减少人员流失。

(2)对外包商进行绩效评估。

为了更有效地激励外包商,提高他们服务地质量,企业必须保持对外包业务性能地随时监控和评估。企业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外包合同,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外包商进行跟踪调查和间接约束。首先,外包项目从一开始就应当建立绩效衡量标准、绩效评价方法和绩效反馈地周期。这样可以了解员工对外包商所提供服务的满意度, 以便及时纠正偏差或为外包商提供必要的帮助。其次,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应实施反馈修正机制和动态目标管理的方式, 根据企业预设目标的变动, 不断整合、重构内外部优势资源和能力, 整外包方案。最后, 企业须对外包商的服务进行一个整体性评估,判断外包是否真正给企业带来了竞争优势, 以此决定是否进入下一项外包内容。

4 结束语

人力资源外包是现代企业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但要清楚的认识到人力资源外包不是一个简单的“包出去工程”,在人力资源外包决策和实施过程中,企业要考虑一系列战略问题,充分准备,采取有效手段,才能避开人力资源外包的风险,使企业专注于核心业务、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Lever,S . An analysis of managerial motivations behind outsourcing practices in human resources. Human Resources Planning,1997(20):37-47.

篇4

一、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现状

改革开放为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营造了良好的条件,外资企业的进入,给我国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就挑战而言,现阶段,我国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市场基础相对薄弱,其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与成熟,难以与外资企业形成竞争对立,并且,外资企业还给我国人力资源管理外包造成了诸多的风险,不利于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发展。就机遇而言,外资企业的进入,不仅打破了我国企业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使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认识到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而且还给我国国内市场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方法,一方面有助于我国企业充分利用有效的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另一方面大大降低了我国企业的经营风险,促进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本文以我国经济较发达的城市为例,针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近53.3%的企业担心外包商服务质量风险,近15.6%的企业担心外包商安全问题,近7.5%得到企业不能够熟知相关流程,近3.3%的企业不支持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因此,目前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在我国还具有较大的市场,我国各企业应对其员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相关知识培训,使其能够全面认识到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优越性,并置身于人资源管理外包建设中,促进我国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外包风险

我国现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外包风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外包活动选择阶段风险、外包商选择阶段风险以及管理、监督外包商阶段风险。

1、外包活动选择阶段风险

(1)企业员工反对外包的风险。年龄介于35至50岁之间的员工隶属于企业的中坚力量,该部分员工为企业的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基于该部分员工生活在1970—1985年间,其受计划性经济的影响较深,思想相对传统和保守,再加上其大多数员工对外包交易的了解和研究较少,尚未充分认识到其高效性,以至于对外包交易持反感和怀疑态度,难以接受这种新型的外包交易关系,不利于外包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

(2)影响企业管理工作整体性的风险。目前,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职能部分外包和职能全部外包。两者均有较大的滞后性,首先是职能部分外包,职能部分外包在很大程度上会破坏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其次是职能全部外包,职能全部外包是指所有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均由外部服务商管理,基于外部服务商的管理模式和理念往往与企业自身的管理模式和理念相悖,因此,不利于充分发挥其人力资源管理应有的职能。

2、外包商选择阶段风险

(1)泄露企业机密信息的风险。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企业机密问题是不容忽视的。企业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势必会导致外包商了解到企业内部机密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法,若合作过程中,一旦出现外包商泄露机密信息,将大大削弱本企业独特的人力资源管理优势,给本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严重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与壮大。

(2)外包商隐藏真实信息的风险。外包商犹如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当将推动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与壮大;运用不当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甚至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对于外包商而言,其为了实现自身经济效益价值最大化,不惜向企业提供虚假信息,以壮大自身竞争力,如此将导致信息不对称,不利于企业作出正确的决策。

3、监督外包商阶段风险

(1)文化冲突风险。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基于外包商与企业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地域差异,以至于其文化、语言、习俗以及价值观等存在着不同,这些不同将严重制约到企业与外包商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不利于实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交易的顺利有序进行。

(2)道德风险。道德风险主要是指当外包商与企业达成契约之后,委托人很难观察到人的某些行为。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交易而言,当外包商在取得契约保障之后,企业难以全面掌握到外包商的各项运作过程,一旦外包商存在败德行为,企业难以及时发现,进而给企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3)企业丧失学习能力的风险。伴随着科学技术的持续发展,企业传统的管理思想和方法已经不能够满足现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需求,当企业实现人力资源管理外包之后,其企业人员由以往的亲力亲为职能逐渐趋向于监督和指导职能,此行为虽减轻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工作负担,但同时助长了他们的惰性思想,其相关管理技能的学习机会也大大减少,不利于提升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从业素质。

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风险的防范对策

针对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风险,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制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风险防范对策,即外包活动选择阶段风险的防范措施、外包商选择阶段风险的防范措施以及外包商管理监督阶段的风险防范措施。

篇5

关键词:人力资源外包 风险 防范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9(b)-0067-02

1 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存在的风险

1.1 外包服务商选择风险

目前黄冈市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商数目众多,仅黄州区就有20余家,但是这些机构的企业规模、服务水平、信用情况、所提供服务的专业化程度差距较大,信息的不透明导致企业难以全面了解外包服务商,双方信息的不对称,难以厘清外包主体和外包商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外包商为了取得外包合同,可能在业务范围、专业程度、软硬件条件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是给企业承诺无法实现的低成本等,为外包企业日后人力资源的使用与管理埋下隐患。黄冈市的企业多属人力资源密集型中小企业,受规模、成本、效益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外包企业难以对外包服务商全面考察其资信情况、经营发展状况、经营业绩、 社会声誉等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难以做出全面正确的判断。多数中小企业管理者对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知识缺乏深入了解,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沟通交流不充分,外包前很难筛选与判断,外包后欠缺适应外包业务管理能力和监控能力等,企业也就无法衡量外包业务是否值得。

1.2 不协调合作风险

企业与外包商合作的过程中,难以形成对外包商的有效激励与监督机制,难以寻求“激励外包商”与“监督外包商”之间的适度平衡。要么对外包商缺乏监管,外包商获得过大的决策权,不能达到人力资源外包的预期目标,影响企业整体战略决策的部署,造成外包业务的失控;要么缺乏激励,致使外包商在合作过程中缺乏动力、“偷工减料”,达不到企业外包目的,使企业在人力资源的管理决策中处于被动。

1.3 安全性风险

目前,我国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外包行业的运作过程尚未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规范体系,尤其在中部地区更为明显。偏低的行业门槛、丰厚的回报让各种中介机构纷纷涉足外包业务,外包服务商的诚信度、经营资格、专业程度等让外包企业仿佛雾里看花,使得外包业务的风险增大。加之外包服务中外包服务质量和水平出现问题和纠纷时难以有效维护外包企I的合法权益更使得人力资源外包缺乏安全保障。企业实行了人力资源外包,企业的相关资料,如管理文件、营销策略、发展战略等信息必然实现企业与外包商的共享,企业经营战略、技术创意创新、企业经营理念、财务状况、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调查得出的市场需求、发展趋势等一系列与保密和特色有关的信息,一旦泄漏将给企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2 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中的风险防范

为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降低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中可能的风险,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努力。

2.1 规划管理外包项目,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中小企业在实施外包之前,应从企业的全局和实际出发,在全面分析与评估自身人力资源管理现状的基础上,根据战略决策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分析企业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计算分析目前外包市场上的成本和专业技术,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确定哪些业务适合外包,哪些业务不宜外包,进而确定外包的预选项目,在此基础上确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项目及其要达到的预期目标。

2.2 审慎选择合适的外包服务商

在选择外包商之前,遵循全面合理的考察评估流程,企业的最高决策层应充分听取法律、人力资源、财务和需要外包的业务领域等方面内部和外部相关专家的意见,在综合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详细的外包程序,包括项目内容、预期目标以及详尽的员工素质要求等。然后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充分考虑企业的规模、企业发展前景等具体情况,从外包费用、外包服务商的实力、服务质量、管理能力、专业技术力量、客户口碑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寻找最合适的外包机构。可以通过对外包商过去存在的客户进行调查了解等途径,对外包的信誉、服务质量等进行测评,经过系统全面的分析之后,再慎重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

2.3 签订详细周密的外包协议

鉴于黄冈市外包商诚信度层次不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问题,企业应注重合同文本的制定。通过谈判与外包供应商签订一个能准确、清楚地表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合同,用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来约束承包商的行为,同时,企业必须充分意识到合同对未来环境变化风险的估计,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外包范围、工作的进度、费用构成、支付要求、对各种服务最低标准的规定、激励条款、是否有与第三方合作的权利、合同能否分包、数据与资料的所有权的规定、外包服务商对获取企业信息的保密义务、合作的期限、合同终止条件、合同变更条款、企业的监督权利以及具体方法、各期所要达到的目标、对不合格绩效的处罚手段等内容,明确承包商和企业之间的责、权、利、违约罚则等。同时,为了降低外包风险,可以通过担保、抵押等措施把外包风险降到最低。

2.4 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

能否对承包商的工作绩效进行有效的监督与控制,直接关系到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质量高低。在企业内部,必须安排足够的有经验的人力资源的管理者对外包商的服务进行管理。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防范反馈机制,通过风险评估和预警,及时分析和预测外包中潜在的风险。企业应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工作的质量标准,根据质量标准对承包商实行全程动态管理,以确保服务质量,制定外包的分阶段目标和总体目标,及时掌握各阶段工作内容及进度,建立定期报告制度,严格量化考核,及时进行信息反馈与有效沟通,并执行对不合格绩效的处罚措施。在外包过程中,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考核外包商预期目标的达成情况,及时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把调查的结果和员工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服务商,以便及时纠正偏差,并配合、监督他们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2.5 健全法律法规制度

政府应通过“无形的手”来加强立法,尽快建立有针对性的、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用以明确企业、外包服务商、企业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为人力资源外包这一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在市场规范方面,政府应该努力引领与规范行业规则,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提供商的资格认定与监督;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对外包市场进行严格管理。同时外包行业应建立相应的行业协会,规范行业内部管理,加强外包服务商自律,加强自身诚信体系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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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证券经营机构:

近一时期,随着沪、深股市的日益活跃,广大投资者热情高涨,致使各地开户数量剧增,证券经营机构营业网点的电脑和通讯设备负荷加大,有的因设备故障已导致事端。同时,一些营业部及其从业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也时有发生,有的还比较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也使证券经营机构自身的经营风险增加。在目前市场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要特别注意防范运作风险,保障经营安全。为此,现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电脑等营业设备的管理工作,确保交易渠道的畅通,要求各营业部负责人和电脑管理人员加强监控,经常检查,遇有事故迅速处理。

2.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妥善保存和管理各类业务资料,谨防遗失、损坏和混乱问题的发生。

3.加强对公司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防止欺诈客户行为的发生。对各类客户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中小客户。要妥善处理好同客户之间的纠纷。

4.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对公司员工的遵规守法教育,杜绝各种违规事件的发生。不得为客户透支,不得默许、姑息、纵容大户操纵市场。要建立和完善制度,完善内部监控系统,设置专人,经常检查各营业机构,一经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5.加强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抢劫,防盗窃,保护国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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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物技术应用引发的生物安全问题

生物技术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主要技术:基因技术、细胞技术、酶技术、发酵技术和蛋白质技术。其中,基因技术是现代生物技术的核心,其他生物技术都是以基因技术为底座发展起来的[1](P.5)。基于此,本文探讨的生物技术主要是指基因技术,简单来讲,基因技术就是指重组DNA技术。(DAVID NAIOU:BIOTECHNOLOGY&NANOTECHNOLOGY-Regulation under environmental,health,and safety laws,OXFORDUNIVERSITY PRESS,p.5(2009).)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人类大规模地开发生物资源,生物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生物安全问题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生物安全是指在一定的时间与空间范围内,由于自然或人类活动引起外来物种迁移,外来物种在定居、建群、繁衍、扩展的一连串过程中造成的对本土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威胁、危害,使之衰退,甚至退化和灭绝;或者由于人为造成环境的剧烈变化,导致生态环境的破碎化、边缘化和退化,从而对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和威胁;或者任意盗用和掠夺生物资源,砍伐和捕捞过度,严重时会导致物种濒危或灭绝;或由于在科学研究、开发、生产和应用中造成对人类健康、生存环境和社会生活的有害影响。而狭义的生物安全问题主要是指通过基因工程技术所产生的转基因生物体及其产品的安全性问题,包括转基因生物体及其产品可能引起的生态环境问题、人体健康问题以及社会经济问题等。本文探讨的正是这种狭义的生物安全问题,即基因工程技术引起的生物安全。

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健康、对自然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都会存在一些潜在的威胁,具体来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健康的安全性带来威胁。概括起来主要是:(1)毒性问题。人们对基因活动方式的了解还很不透彻,没有十足的把握能够有效控制基因调整后的结果,因此,人们普遍担心基因的突变演化可能导致有毒物质的产生。(2)过敏性反应问题。转基因作物因为引入外源性目的基因后,会使转基因生物带上新的遗传密码而产生一种新的蛋白质,这些新的蛋白质可能引起食用者或接触者出现过敏反应。(3)抗药性问题。抗生素抗性基因可能被转入人畜消化系统中的细菌体内,使其对抗生素药物的治疗产生抗性。(4)有益成分问题。有研究发现,外来基因会以一种人们目前还不了解的方式破坏食物中的有益成分,导致营养质量的下降。(5)免疫力问题。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可能降低动物乃至人类的免疫能力,从而对动物及人类的健康安全甚至生存能力产生影响[1](P.54)。

第二,转基因生物对自然生态环境存在潜在的风险。

转基因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间接的;可以是马上出现也可能是延迟出现的。这种风险具体体现在转基因生物的“基因污染”可能造成的生态风险。“基因污染”即基因工程作物中的转基因能通过花粉(风媒或虫媒)所进行的有性生殖过程扩散到其他同类作物上,在遗传学上称为“基因漂散”(gene flow)。而这种人工组合的基因通过转基因作物或家养动物扩散到其他栽培作物或自然野生物种并成为后者基因的一部分,在环境生物学上则称为“基因污染”。(注:南宁政务信息网:“浅析基因污染的概念及应对措施”,2005年6月1日。)例如,利用基因技术种植抗干旱、抗伏倒、高产量的玉米或者是抗干旱、抗虫害的棉花,但是由于没有对特殊基因物质进行有效的控制,其通过风媒或虫媒散播了,结果在玉米或棉花旁边长出了抗伏倒、抗干旱、抗虫害、高产量的杂草。这种杂草比其他植物在自然中散播和存活的时间长,因为转基因技术赋予了这种杂草与其他植物竞争的优势并可以侵占其他植物的领地[2](P.106)。(注:DAVID NAIOU:BIOTECHNOLOGY&NANOTECHNOLOGY-Regulation under environmental,health,and safety laws,OXFORD UNI-VERSITY PRESS,p.34(2009).)这不仅增加了除草的难度,也给对农作物野生近缘种的利用造成困难或使其成为不可能。不仅如此,受基因漂散过程影响的植物,其从转基因中获得的性状因为是未经过自然选择过程的,其结果将会打破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影响整个地球的生态系统。所以,“基因污染”对地球生态系统具有潜在危险,忽视这种危险,可能将重蹈工业革命对环境大规模破坏的覆辙,招致一场不可收拾的灾难。与其他形式的环境污染不同,植物和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可能使基因污染成为一种蔓延性的灾难,而更为可怕的是,基因污染是不可逆转的。从美国的“星联玉米事件”,加拿大的“转基因油菜超级杂草”,到墨西哥的“玉米基因污染事件”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基因污染”的威胁不容忽视。(注:人民网转基因专题:“基因污染威胁中国生物安全”,2004年10月20日。)

第三,转基因技术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物种的引进和驯养问题。引进物种的原因可能是有意识的,有时也可能是偶然的错误。无意识的引进往往对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的损害。物种的混杂使某些物种会损害当地的物种,改变生态系统和食物链。例如,滇池到20世纪80年代大部分水生植物相继消亡,存30余种,祸害就是一种外来的名叫凤眼莲的植物,它严重破坏了滇池水生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导致大量水生植物死亡。(注:参见“国家渔政部门表示我国欲建外来物种预警机http//www.legalinfo.gov.cn/gb/special/2003-01/15/content_10032.htm.)此外,有意识的引进物种行为也并不全都会结有益之果。有选择的驯养物种,也会破坏生物多样性,以法国为例,在19世纪,法国可以生产2 000多种苹果,但是后来由于农民有意识地选择市场更乐于接受的品种,今天法国的苹果品种只有10余种;此外,栽培与推广单一的高产品种,人工林品种单一化都影响到生物多样性的质和量,而生物多样性的减少,使得人们无法从中培养和驯化更好的生物品种,这必然会影响到人类未来的食物结构[3]。由此可见,物种的驯养和引进会影响生态平衡,改变生物多样性,从而影响人类的生存。

2.转基因品种的大量繁衍和克隆物种的危害。转基因技术大量的被应用于农业、医药和工业。在自然界种植转基因作物可能给野生生物带来灾难性的影响,而且移植的基因可以越过性别障碍,并将遗传特征转给一种临近的生物,因此,风险是广泛存在的。如通过基因改良培育活的有机体,在环境中能够潜在繁殖,一旦基因改良体成为一种严重的害虫,要将其消除将十分困难。然而,更另人担忧的是克隆技术。可以预见,自然界原有的优胜劣汰和进化过程将会因为这种技术的出现而受到影响,生态系统的自然演变因而增添了更多的干扰因素。毫无疑问,克隆技术增加了影响生物多样性的可能方式。转基因技术和克隆技术的进步,使得人类选择性繁衍物种的能力得到增强的同时,意味着生物界自我循环的能力将受到更大威胁。

在农业领域,如果对植物品种授予专利,为了实现垄断权,专利权人会对其研发的植物进行全面的控制,这将断绝他人改良植株的机会,因此,有可能导致植物基因退化,从而影响生物多样性。另外,大面积的单一种植使得整个农业建立在仅仅几十个物种的基因基础上;单一物种的次生林破坏了天然林丰富的遗传基因;选择多产的植物或家养动物取代利润较低的更接近野生的品种。这些生产方式势必会导致遗传基因的贫瘠,长期下去,也会严重影响人类自身的食物结构和发展需要。再者,利用基因技术恢复已经丧失的生物基因并将其重新引入环境,也有可能破坏生态平衡。在工业领域,大规模工业化带来的污染使得物种多样性的破坏加速,在科技发达的时代,城市化、人炸、沙漠化、湿地干涸等等因素甚至直接带来了物种的消失[4]。

目前,生物技术的应用对人类和环境影响的中期和短期影响已经越来越明显。但是生物技术的应用对人类和生态环境的长期影响还不具有确定性,特别是,生物多样性问题一直以来被不确定性严重困扰着。今天,我们仅仅粗略掌握了物种消失的速度,到下个世纪物种可能消失多少是不得而知的。物种的消失不同于其他的环境损害,因为一个物种消失后就永远消失了。而且生物多样性的大规模灭绝如果在目前得不到控制,将不仅使目前一半以上的物种遭到灭绝,而且使整个生物圈缺乏物种的时间至少达500万年,相当于人类出现以来的20倍时间[5](P.62)。

二、风险预防原则指导下生物技术专利的慎重保护

伴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以及人类对生物技术重要作用的认识,生物技术的法律保护问题越来越引起国际社会,特别是生物技术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国家的关注。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末,国际社会通过了《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和《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公约》,以及欧洲国家缔结的具有重要影响的《欧洲专利公约》,这些立法对许多国家产生了很大影响。在这种影响下,国际生物技术保护形成了两类保护模式。第一类,双轨制保护,即专门法和专利法保护两种模式。第二类,单一制保护,即或采取专门法或采取专利法保护模式。

虽然形成了上述保护模式,但是,生物技术的专利保护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国际社会有争议的问题之一,也是WTO乌拉圭回合谈判过程中的一项议题,不仅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存在巨大分歧,而且发达国家之间也存在许多争议。各国对生物技术专利保护的差异,不仅和各国专利制度的历史、经济政策以及技术发展特别是生物技术发展的水平相适应,也反映了各国对生物技术专利的接受程度。

目前,我国对生物技术的专利保护完全达到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要求,而且对可授予专利的生物技术的范围也是比较宽泛的,基本上和发达国家一致。但是,我国专利法忽视了生物技术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忽视了生物安全问题;另外,我国专利法也没有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作为专利审查的内容和标准,这不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环境保护一体化的要求。实际上,对生物技术可能给生态环境带来的损害,有关部门已经予以了重视,例如,我国农业部颁布实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对危害公共利益、生态环境的新品种不授予品种权。这一规定实际上就是将对生态环境带来损害的生物技术排除在法律保护之外。这一点,部门立法反倒走在了前面。

笔者认为,我国对生物技术进行专利保护时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应该在风险预防原则的指导下对其决定是否予以保护,这不仅将对维护生物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可以作为限制外国生物技术专利的合法、有效的手段。

风险预防原则(precautionary principle)在理论上对其有不同的解释,一种解释是:“风险预防原则也称风险防范原则、防备原则、谨慎原则,是指如果对某种活动可能导致对环境有害的后果存在着很大的怀疑(strong sus-picion)最好在该后果发生之前不太迟的时候采取行动[6](P.89)。国内学者都按《里约宣言》的规定,将其解释为:“为了保护环境,各国应按照本国的能力,广泛适用预防措施,遇有严重或不可逆转损害的威胁时,不得以缺乏科学充分确实证据为理由,延迟采取符合成本效益的措施防止环境恶化。”以上解释都表明这样一个基本精神:当遇有严重或不可逆转的威胁时,不得以缺乏科学上的证据为由,推迟或拒绝采取行动保护环境。

风险预防原则立法兴起于20世界80年代,其最初是德国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随后被一系列保护海洋的国际文件所采纳。风险预防原则在国际环境法律文件中,例如,《生物多样性公约》以及《卡塔赫拉生物安全议定书》中都得到了肯定。同时,该原则在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也明确得到了承认,例如,非洲《关于生物技术安全示范法》中明确规定了严格的事先预防原则。(注:Edited by LUC BODIGUEL and MICHAEL CARDWELL:The Regulation of 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Comparative Approaches,OXFORD university press,p.2(2001).)

促使风险预防原则进入现代环境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包括生态危机在内“环境风险”等问题的出现。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一方面为人类解决环境或生物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另一方面,也带来了新的不确定性,如有毒化学品、转基因产品释放等导致的环境风险和生物风险。对这类风险目前在科学上没有一个清楚、确定的认识,如果因此拒绝采取任何预防性措施,一旦危害后果出现,则不可逆转。为了应对这些以不确定性为特征的环境风险或生物风险,遵循“风险预防原则”无疑是决策者的理智选择。尤其在生物安全方面,由于现代生物技术、转基因生物体等所导致的生态不安全风险很难得到科学确定性的证明,因而对生态风险更需要适用“风险预防原则”,采取防御性的措施和行动[6](P.89)。

在风险预防原则进入现代环境法以前,如果一种活动或者物质在被证明是危险之前则被假定是安全的,而风险预防原则转变了这种假定,当一种活动或物质不能证明是安全的以前,则被假定是危险的。风险防范原则在环境保护中的运用改变了原来环境法在面临不确定性时采取等待态度的做法,这反映了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的转变。

我国引入风险预防原则决定于是否对生物技术予以专利保护具有必要性。如前所述,生物技术对人类健康、对自然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都会存在一些潜在的威胁,一旦这些威胁转化为现实,其后果往往非常严重,甚至是不可逆转的。为了防止这些威胁而导致的生物安全问题的出现,我国有必要引入风险预防原则。正如欧盟委员会一直坚持,由于科学证据无法充分证明部分创新性技术的安全性,因此该新技术即具有风险;因此,决策者在制定政策决定时,除应考虑该风险所可能引起之疑虑外,还应通过预防性措施将该风险消除或降至可接受的程度之内;这种不待相关科学知识之发展而先行采取措施的决定,即属“预防性策略”[7](P.89)。

除去必要性考虑之外,我国引入风险预防原则还取决于对生物技术予以专利保护是否可行。对于生物技术的安全问题,《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27条赋予成员国自行采取措施对威胁公共健康、生命或环境的发明可以拒绝授予专利的权利,也赋予了成员国以国内法控制生物技术风险的责任。根据该规定,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为维护我国利益,面对生物技术可能引发的生物安全,我国完全有权利将可能损害生态环境的生物技术排除在专利保护之外。

引入风险预防原则对生物技术予以专利保护的具体做法是:(1)修改现行专利法补充规定对可能造成环境损害的生物技术专利不授予专利权。(2)修改专利法补充关于“对已经授予专利权的生物技术规定可以通过无效宣告程序宣告其无效”的规定。在专利法中引入风险预防原则对于维护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环境问题的解决仅仅依靠环境法是不能完成的,在专利法中引入风险预防原则对于维护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各个法律部门的相互合作与协调,这样才能够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注释:

[1]刘长秋等著:《基因技术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2]唐安帮主编《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前言问题与WTO知识产权协议》,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3]张金屯著:“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载《经济地理》1999年19卷第2期。

[4]汪惠敏:“科技和法律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互动关系”,载《生物法律》2004年第2期。

[5]唐双娥著:《环境法风险防范原则研究-法律与科学的对话》,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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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疗机构 业务外包战略 内部控制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6—182—02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和国际产业分工的专业化、精细化,许多企业开始将有限的资源集中于核心业务,而将不常发生的、非核心竞争的业务委托给外部专业的高效的企业完成,业务外包战略已经在国内企业运营管理中被广泛应用并被医疗、金融、保险、电信、物流等领域认同和接受。

近日,全球内部控制准则、企业风险管理指引权威制定机构——COSO了新修订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征求意见稿。正在修订之中的国际内控新框架,把业务外包推向了众人瞩目的焦点。据了解,新版框架明确考虑了业务外包这种经营模式的变化,并且首次提出了在这一模式中内部控制的职责、如何实现有效的内部控制等。笔者认为COSO的关于加强业务外包内控制度同样适合医疗行业。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医疗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设备、人力等资源投资不断加大,医疗补偿机制期待完善的环境下,各级医院都面临着如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综合运营效益的巨大压力。如何将企业业务外包战略运用到医院经营管理中和如何加强外包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医院迫切需要面对的问题。COSO新修订的国际内控新框架对业务外包的良性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医院业务外包存在的风险

业务外包在降低成本、优化管理、增强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给医疗机构带来优势的同时也会因控制缺位产生许多风险。从业务外包的流程来看主要包括如下五方面的风险:

1.因对核心业务定位错误,外包业务的范围选择不当产生的风险。医院业务外包战略首要任务就是区分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因决策者的判断和知识能力的限制及医疗外包业务市场供应状况的影响,医院可能将医疗核心业务或供应市场不成熟的外包业务进行了外包,导致医院核心竞争力的削弱以及外包业务的失败。

2.因外包业务承包商选择不当的风险。虽然现在是信息时代但医院和承包商的信息不对称是不可消除的,承包商为了自身利益而隐瞒真实信息的案例时有发生,再则没有结合市场竞争程度和医院自身状况而选择了与之不匹配的承包商而导致外包业务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3.因签订外包业务合同的不完善导致的风险。完善的外包合同是外包业务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好的外包合同应该是界定各方权、责、利的基础之上并保留一定弹性而达到共赢的合同,因对外包业务可能面临的外部市场环境预测的不准确,如合同约定的业务外包价格不合理或成本费用过高,导致医院遭受损失。

4.因对外包业务过程管控不力的风险。医院内部的非核心业务和资源交给外包企业运作后,医院不能直接管控,加上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导致承包方的履约能力不能持续,而导致提供了不合格的产品和服务的违约行为,使医院难以发挥业务外包的优势而遭受重大损失。

5.因业务外包事后验收和结算支付环节监督缺位的风险。对医院外包业务的验收是外包业务是否达到医院预期的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环节。验收流程不规范,验收标准不准确,使业务外包验收工作流于表面形式,不能及时发现业务外包质量低劣不符合合同等情况,这会导致医院在经济和声誉上遭受损失。

二、医院业务外包内部控制的策略

综上所述,医院实现业务外包战略目标的关键是业务外包风险控制。笔者认为外包风险控制从对业务外包活动设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三道防线下手。做到控制有术,心中有数,手中有招。

1.事前预防。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医院要做好外包事前预防有如下措施:(1)制定完善的医院业务外包管理制度,确立医院业务外包的岗位职责权限及不相容岗位相互监督、制约,建立外包业务的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规定外包业务的流程等。(2)外包是医院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但不是必须的选择。如果决定外包,就必须分析各类业务的性质及与医疗核心业务的联系程度来确定可以外包的业务,避免将核心业务外包如临床业务内、外科,妇科、儿科等。根据医院长远发展战略需要,合理确定医院业务外包范围。目前医院适合外包业务有卫生保洁、衣物及洗涤、绿化、保安、后勤服务、餐饮服务、人事管理、物流管理、信息技术开发、设备维修维护、预约挂号、病人陪护等,一些辅助诊疗业务如检验、洗肾、碎石、体检等因外包供应市场发展的还不成熟应该自营。确定外包的业务项目后编制外包业务项目计划书,有重大影响的外包业务必须提请医院院委会和总会计师审议批准。(3)确定和审核外包战略目标,合理评估外包的收益和风险——包括外包业务的成本效益分析及风险,外包方式的选择等。重点分析外包的业务在自营和外包的收益和风险,然后编制外包业务的可行性报告。(4)选择合适的承包商。外包承包商的选择是实现医院外包战略目标的关键环节,医院应该按照批准的外包业务方案选择承包商。为了避免信息的不对称,医院应通过多方途径收集承包商的信息,对其进行综合评价时应考虑其资历、持续增长能力、经济实力、管理水平、信誉、报价、业务质量、地理位置等因素。采取的控制措施有充分调查承包商的合法性、专业资质及技术实力,考察其成功案例、业界评价等,采用招标方式,引进竞争机制,择优选择承包商,严格控制各种成本,合理确定外包价格,建立回避、监督处罚制度避免舞弊现象。(5)签订完善的外包合同。医院应当建立规范的外包合同协议管理制度,并根据外包业务性质的不同,及时与承包方签订不同形式的合同协议文本,包括:技术协议书、外包加工协议、规划试验大纲、咨询合同协议等。外包合同协议的订立、履行流程及其控制应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3号——业务外包》的有关规定。外包合同必须是一份多赢的合同才能维持长期和谐的外包关系,所以在符合医院自身的业务需求和外包战略目标之外应保持必要的弹性。

2.事中控制。医院业务外包事中控制的实质是对医院业务外包组织实施及外包过程管理。有如下控制措施:(1)按照外包制度、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制定业务外包实施全过程的管控措,施,包括落实与承包方之间的资产管理、信息资料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安全保密管理等机制,确保承包方在履行外包业务合同时有章可循。(2)做好与承包方的对接工作,通过培训等方式确保承包方充分了解医院的企业文化、工作流程和质量要求,从价值链的起点开始控制业务质量。与承包方建立并保持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以便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业务外包过程存在的问题。(3)切实加强对业务外包过程中形成的商业信息资料的管理,梳理有关工作流程,提出每个环节上的岗位职责分工、运营模式、管理机制、质量水平等方面的要求,并建立对应的即时监控机制,及时检查、收集和反馈业务外包实施过程的相关信息。密切关注重大业务外包承包方的履约能力,采取承包方动态管理方式,对承包方开展日常绩效评价和定期考核。(4)对重大业务外包的各种意外情况做出充分预计,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制定临时替代方案,避免业务外包失败造成医院的形象和经济受损。有确凿证据表明承包方存在重大违约行为,并导致业务外包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及时终止合同,并指定有关部门按照法律程序向承包方索赔。

3.事后监督。医院在外包业务完成后需要对外包业务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估,验收时根据外包业务的交付方式制定不同的验收方式、严格按照外包合同的标准进行验收,不符合标准的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严重的依法索赔。国内外有许多医院成功地将平衡计分卡应用于外包业务的绩效评价,通过医院、患者满意纬度、财务指标纬度、外包业务的内部运营纬度、外包企业员工学习与成长纬度四个方面的考核指标体系对外包业务的策略指明更正确的方向及对外包流程进行优化和改进。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条件、方式办理支付。

业务外包,这一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法已经在企业外的很多领域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对于业务外包这种管理形式,医院管理者如果能够运用得当,必将促进医院更好地利用外部资源,加快自身发展,使医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能够得到更加充分地发挥。

篇9

风险管理是指对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性事件进行识别和评估,并采取应对措施将其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的过程。1930年,风险管理作为一门新兴的管理学科,最早产生于美国。风险管理自产生以来,在短短的时间内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重视,世界各国中,以美国风险管理研究最为活跃,自上世纪三十年代以来,美国不断加大对风险管理研究。如:1931年,美国成立风险管理协会保险部,其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研究风险管理和保险问题的部门;1932年,美国成立纽约经纪人协会,该协会的成立标志着风险管理的正式兴起;1950年,以Mowbray为首的多名学者率先在Insurance一书中对风险管理的概念做出详细阐述;1960年,美国风险管理协会保险部纽约分社和亚普沙那大学正式开始为期12周的风险管理课程;1961年,印第安纳大学成立ASIM的“风险及保险课程概念”特别委员会,表明:美国对风险管理的研究进一步深入;1963年,美国学者Mehr和Hedges共同编制了《Risk Management in Business Enterprise》,该书成为历史上第一部关于风险管理文献,对日后其他各国开展风险管理研究发挥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1975年,美国将ASIM更名为风险与保险管理协会,标志着美国风险管理由用保险方式处置风险逐渐向用风险管理方式处置风险转变;1983年,美国确定将“101风险管理准则”作为风险管理准则,并对明确其内容:风险管理一般准则、分析控制准则、风险财务处理准则、风险识别与衡量准则、退休年金准则、索赔管理准则、行政事务处理准则、国际风险管理准则以及管理哲学准则等。

对于英国来说,其在风险管理研究过程中也逐渐形成了自身独有的特色,首先,英国C.B.Chapman教授在《Risk Analysis for Large Projects:Models,Methods and Cases》中明确了“风险管理”的概念,之后,英国其他相关学者在C.B.Chapman教授研究的基础之上,进一步研究,并构建起健全的风险管理理论体系。同时,还将风险管理研究相关成果正式引入项目中,不仅大大降低了项目成本,而且还提高了项目的安全系数,对项目的顺利开展起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工程项目风险分析与国际工程建设市场密切联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进入稳定阶段,各国纷纷致力于兴建大型宇航、水电、能源以及交通项目以求刺激自身经济的尽快复苏,大量的投资使得项目势必将带来一系列风险,以此,使得项目投资者越来越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此,诸多项目投资者相继组织高端人才,并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资源加大对风险管理的相关研究,经过多年的研究,各国学术界逐渐对项目风险管理形成统一的看法,即风险管理的概念:如何在一个肯定的有风险的环境中将风险降低到最低的管理过程,该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以及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目的:降低风险、规避风险,将风险所造成的损失降低在最低限度。风险管理方法: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

2 国内高速公路项目风险管理研究现状

国内近几年对高速公路项目风险分析与评价的研究主要有:

朱珊在《国际工程承包中的风险管理》[13]中针对于国际工程承包中的风险管理进行的全面论述,之后,朱珊提出高速公路项目企业需采取失败模式影响分析法度量工程风险,以风险发生概率和风险损失为依据计算风险概率数,以此得出高的风险概率数。

卢有杰在《项目风险管理》[14]中,以国民经济各部门项目活动中的风险为研究对象,致力于风险后果、风险来源、风险影响范围、风险是否可管理以及风险后果承担者的基础之上对工程风险进行分类,并对项目风险的识别、量化、评估和控制的原则、方法、技术和程度做出全面概述。最后结合我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新形势,把握高速公路项目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陈立文在《项目投资风险理论分析与方法》[15]中,以系统和过程为出发点,对项目投资风险的收益分析、概率分析、变权分析、模糊分析、回归分析、决策分析、区间分析、可靠分析、系统分析、模拟分析等理论和方法进行详细阐述。

赵振宇在《故障树引入高速公路项目风险管理研究》[16]中,将可靠性工程研究中的故障树分析法引入工程风险管理。之后,赵振宇采用图形演绎法构建起高速公路项目风险故障树,并对高速公路项目风险识别模式和风险因素量化进行全面论述,最后依据二态系统和概率理论对项目成功度和判定项目风险成本最小化的风险源问题进行定量分析。

3 国内高速公路工程风险评价研究现状

仇一颗,李伯勋,欧莉,张胜军(2006)针对影响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投资的风险进行分析,在模糊数学原理基础上运用层次分析法,证明了综合评价法在风险评价中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田艳(2008)通过实证分析结合公路招投标的特点,运用风险矩阵的方法对其进行了综合评价,提出风险因素的计算方法。

吴竹青(2009)合理的选择20个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项目投资风险评价指标;然后把握支持向量机的运行原理,运用以向支持量机开展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项目投资风险评价的方法,构建基于支持向量机(SVM)的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项目投资风险评价模型;最后以所构建模型为依据,运用LibSVM软件开展数据计算和风险估算活动,之后得出估算结果,以此,进一步验证SVM模型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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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ic construction,the scale of various projects associated with the geology is increasing and the scale of main body of the geological work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large. More complex issues have called much attention of scholars and engineers. To this end,the author makes exploratory study from the aspects of the geological engineering meaning,geological engineering project risk management basic content,the basic principles of risk management etc.

关键词:地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风险评估

Key words: geological engineering; project; risk management; risk assessment

中图分类号:P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2-0048-01

1地质工程的含义

地质工程学是在岩体力学和工程地质学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虽然不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地质工程的定义进行了阐述,但都强调地质工程研究的对象是地质体及其改造结果的评估。从工程实践看,地质工程问题可抽象地概括为自然系统和工程系统两个方面。地质工程学是研究一个工程系统与诸多自然系统如何实现最佳耦合的一门学科,是在认识自然环境的基础上改造与保护自然环境,实现工程与环境的有机结合。

2地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基本内涵

2.1 项目风险管理的定义地质工程项目从启动到实施过程中,直至项目竣工后的工程运行阶段,都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充满了风险,工程的风险管理活动贯穿于项目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具有三维结构特征。每一阶段都要对项目目标、约束条件以及项目内容进行实时跟踪、对比分析、调整控制和预测。

可见,地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是用系统的、动态的方法进行控制,以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发生的频率和大小,它不仅使各层次的项目管理者建立风险意识,重视风险问题,防范于未然,而且要在各个阶段、各个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形成一个前后连贯的管理过程。因此可将地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定义为:项目管理者通过对风险的识别、选择相应的手段,以最小的支出,获得最大的安全效果的动态过程[1]。

2.2 地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特性[2]①项目参与方比较多,如业主、设计方、项目承包方(总承包方、专业分包方、劳务承包方等)、材料供应商等,他们需面对因地质条件的变化而引发的一系列的工程风险和因管理方法和手段引发的各种管理风险,认真分析承担风险的利益相关者,对于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他们承担的风险也是不同的。②风险是有时限的。不同的风险可能存在于项目的某一阶段,其风险具有潜伏期和活动期两大基本特征,风险的承担者也只在这特定的时间内才承担这些风险。③项目风险管理的目的在于在对地质体的改造过程中不断地预测将会出现的各种风险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其项目风险管理不是在风险事件发生后用来追查和推卸责任的,而是在出现地质条件突变并有可能影响到区域地质环境时,积极与项目参与各方共同研究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将工程风险损失降低到最低的水平。④项目风险管理是有代价的。项目风险的计划编制、识别、分析、监控和处置都需要分配项目的资源,由于项目风险管理是用来减轻或预防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其真正价值在未来才能体现出来的。⑤项目风险将随项目进展而变化。一旦项目目标、时间和费用计划确定,该项目的风险计划也应当随之完成。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果项目的时间、费用等约束有重大变化时,相对于这些约束的风险也要重新进行评估。

3地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基本原理

地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基本范畴主要包括:①风险分析。②风险辨识。③风险估计。④风险评价。⑤风险评估。⑥风险控制。

4项目风险管理的原则

项目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避免或减少项目损失的发生,进行项目风险管理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3-4]:①经济性原则。②满意性与环境协调性原则。③战略上蔑视而战术上重视的原则。④社会责任感。

5我国地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

5.1 目前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弊端①现有工程保险制度下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1]。a.在我国,工程保险作为一项新制度,工程界、金融界以及有关部门,仍对其重要性、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或对风险存在有侥幸心理,或是认为实行工程保险将加大工程成本而得不偿失。b.当前,我国推行的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在目前的保险制度下保险人并没有参与到项目的运行过程中,只仅关注事后理赔,是一种消极的态度。②现有的监理委托关系的弊端如下:a.缺乏公正、独立性。b.先天不足,无法弥补。c.安全管理缺乏资金保障,安全条例无法落实。③现有检测机构委托关系的弊端如下:a.由施工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的工作缺乏公正独立性,为施工单位的利益擅自改动检测数据,出假报告,对工程质量的损害非常巨大。b.检测工作仅对来样负责,降低了检测机构的责任,提高了建设工程的风险。c.监理单位对材料见证取样流于形式,不能真正有效的对材料进行监督控制,失去了第三方检测的作用。

5.2 项目风险管理的改进及建议目前,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大力推行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制度,有利于将风险进行有效的转移和控制,在此过程中建设工程各干系人之间的关系将发生三个方面的转变:①改变了业主与保险人的关系;②改变了监理委托的关系;③改变了检测机构的委托关系。

地质工程是在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依靠现代科学技术成就迅速形成,因此它不是孤立出现,同时继承了古代文明,今后进一步发展也不可能孤立。地质工程要以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改造环境地质体为中心来组织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和施工,并进行施工与运行的监测,对地质工程环境条件的质量全面负责。因此,它要以工程地质学、岩体力学、土力学、水文地质学、岩土综合试验、工程结构设计、工施监测与监理等方面的理论为墓础,依靠它们的发展而发展;同时地质工程又属于技术科学,是一种应用技术,因此其进一步发展也需依赖有关技术学科和工艺的进步;地质工程还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实践性,这又要求和工程管理学、经营学密切结合。

参考文献:

[1]郑海中,彭振斌.地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探讨[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7,17(8):136-142.

[2]邱苑华.现代项目风险管理方法与实践[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3]张善轩.企业风险管理[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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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VaR模型,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

本文系浙江省教育厅2009年度高校科研计划一般项目“保险资金组合投资风险管理——VAR模型的应用”(项目编号Z200909528)的研究成果。

保险资金,是指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以本外币计价的资本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各项准备金及其他资金。保险资金收支时间差和数量差的特点,使得保险公司有可能将暂时闲置的资金用于各种投资,以满足保险资金保值和增值的目的。

经过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保险资金投资运用日趋成熟,投资收益已经成为保险业的两大利润来源之一。尤其是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竞争趋于白热化,保险费率呈现下降趋势,优化保险资金投资运用结构日益成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禀承“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原则,在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加强风险管理,改进风险管理技术,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概况

(一)资金规模扩大,风险暴露增加

伴随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保险行业也表现出高速增长态势,无论从保费收入、总资产还是资金运用余额都以较快速度增加。表1为2005年-2012年我国保险业总保费收入、总资产及资金运用余额的相关数据,从图中可以看出,我国保险业保险资金运用余额逐年攀升,占保险业总资产比重很高。而快速增长的保险资金运用规模,使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暴露也前所未有地增加。

数据来源:根据保监会统计数据整理。

(二)资金运用方式多元化,风险复杂多变

根据我国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和2010年颁布《保险资金投资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2010年9月3日,保监会《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及《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保险资金进行不动产投资及股权投资的实施细则。至此,保险资金投资方式在立法方面已基本实现与国际接轨,投资范围全面覆盖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不动产、股权等各个项目。

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6.85万亿元,占行业总资产的93.2%。其中,银行存款为2.3万亿元,占比34.16%;各类债券3.06万亿元,占比44.67%,股票基金8080亿元,占比11.8%,长期股权投资2151亿元,占比3.14%;投资性不动产362亿元,占比0.53%;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3240亿元,占比4.73%。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保险公司对固定收益类产品仍然表现出明显的投资偏好,而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及基础设施债权投资等投资占比呈上升趋势。

以上情况说明,保险资金运用方式不断拓展,投资方式越来越灵活,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空间在加大。然后,由于各种投资方式各具特色,风险特征有明显差异,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风险更加复杂多变,使风险管理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三)投资收益率较低,波动幅度大

首先,保险业投资收益率总体收益水平不高。根据保监会统计数据,2008年至2012年,保险业投资收益率分别为1.89%、6.41%、4.84%、3.49%和3.39%,大部分年度的收益率都低于五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相比一般5.5%左右的寿险产品精算假设,收益率缺口较大。

其次,保险业投资收益率波动较大。以权益类投资为例,近10年来,权益投资在保险资金投资组合中占比为13.17%,而投资收益率却高达21.66%,特别是2006、2007、2009年,投资收益率分别达到29.46%、46.18%、22.71%,但2008年、2011和2012年,却出现投资亏损,投资收益率分别为-11.66%、-2.34%和-8.21%,投资收益的稳定性存在明显不足。

数据来源:根据2006-2012中国保险年鉴整理。

综上所述,随着保险资金运用规模不断增加,投资渠道逐步扩大,风险隐患不断增加;同时,在投资运用过程中,由于保险资金投向资本市场的比重相对提高,而受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影响,保险资金运用的市场风险愈发明显。因此,运用现代市场风险管理技术——VaR模型,加强和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是十分必要的。

二、VaR模型的基本原理

(一)VaR模型的含义

VaR即在险价值,是指在一定概率水平(置信度)下,某一金融资产或证券组合价值在未来特定时期内的最大可能损失。20世纪80年代末期,VaR模型首先被一些大型金融集团用于投资组合的风险管理。90年代开始,VaR模型作为资产风险度量的工具被广泛地运用于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

一般地,VaR模型是在正常的市场条件下和给定的置信度内,测算单一金融资产或投资组合在给定时期内面临的市场风险的大小和可能的最大损失价值的分析方法,即:

其中,L为金融资产或资产组合在一定持有期内的损失额,δ为给定的置信度,VaR为在置信度δ下的最大可能损失。

(二)VaR模型的作用

对保险公司而言,VaR模型在风险评估与管理方面体现出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利用VaR模型可以进行事前评估。计算出投资过程中的在险价值,并在超过一定数值时发出预警信号。与事后风险控制相比,利用VaR法能提前发现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保证保险公司的安全稳健经营。

其次,利用VaR模型衡量投资组合的风险。VaR模型可以全面、准确地衡量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状况,便于保险公司对自身风险进行综合评价,充分掌握投资项目风险状况并作出正确决策和准确部署,将投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再者,利用VaR模型进行风险的动态分析。VaR模型不仅可以用来评估特定时期内的投资风险状况,也可以用来分析不同时期内各项投资数额、比例变动对总投资的VaR值的影响。保险公司通过这种动态分析,便于调整投资方式,优化投资结构。

综上,保险公司通过VaR值判断投资组合的风险大小,掌握投资收益及其所付出的风险代价,进而将组合的风险损失控制在一定程度之内。

三、VaR模型在保险资金运用中的应用

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VaR模型被广泛地运用于保险公司投资运作中,并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时间并不长,保险资金运用尚未实现真正市场化,所以保险公司对VaR模型的应用仍十分有限。笔者认为,我国保险业国际化、投资方式多元化、市场环境复杂化等变化,意味着在我国保险公司推广VaR风险管理方法是大势所趋。具体来说,在应用VaR模型评估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历史数据的收集与整理

VaR模型是一种基于统计分析的风险评估方法,充足、准确的历史数据,掌握数据分布的内在规律是计算VaR的基础。从目前情况来看,固定收益资产如货币市场工具、国债、金融债券等的收益率及损失概率资料整体是能够满足风险评估的需要的。但是,浮动收益资产则由于市场不够成熟、过度投机等原因使数据波动性较大,数据有效性大为降低,VaR值的可信度也值得商榷。另外,保险资金运用于新兴投资品种时,如公共设施投资、不动产投资等,则由于历史经验数据不够丰富、数据分布情况不明而给VaR的计算造成困难。因此,从收集数据、完善数据库信息出发,准确分析各种风险的统计分布特征,应是保险公司的首要工作。

(二)确定参数

保险公司利用VaR模型对投资风险进行评估,必须合理设置三个基本参数,分别是:

一是持有期(t)。持有期可以根据各个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金融资产转换的速度及结清交易头寸的时间长短来综合确定。为谨慎起见,持有期不宜过长;

二是置信度(δ)。δ取值越大,表示风险管理越严格,与此对应的风险管理成本也就越高;反之,则表示风险管理很宽松,投资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因此,δ的取值不宜过大也不宜过小。

三是资产组合收益率(R)。在掌握资产组合收益率R的基础上,简便起见,可利用方差-协方差法计算VaR。具体做法是:首先计算投资组合中各种投资方式的比例,并分析各投资方式的市场价格变化模拟一种概率分布(如正态分布),然后计算资产组合收益率的标准差及相关系数,最后得出VaR的值。

(三)设置VaR上限

VaR法是一种动态的风险管理方法,可以对投资风险进行比较准确的预测。更重要的是,通过VaR的评估,可使每家保险公司及每个交易员明确自己面临的最大风险损失额。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对每个交易员设置VaR上限,将风险总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尽可能避免出现影响保险公司整体安全的大型风险事件。值得注意的是,各家保险公司由于业务规模、偿付能力、投资结构不同,在确定VaR上限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而定。对资金雄厚的大公司而言,可以适当提高VaR上限,以追逐更高的投资回报;而小公司则更应以安全稳健作为首要法则,适度降低VaR上限,谨慎投资。

通过以上几步,保险公司基本上可以从量上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做好事前防范的工作,有利于保险资金的安全并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同时,也应注意到,VaR模型也存在许多局限性,比如数据失真、市场操纵行为、实际收益率的肥尾问题等,都会很大大程度上影响VaR分析的有效性。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应将VaR分析方法与其他风险管理方式进行有效结合,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对资金运用风险进行综合评价,完善内部控制,防患与未然,将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贯彻到保险资金运用之中,以期更好地发挥VaR模型的风险管理效果。

参考文献

[1] 阎栗,付江涛.VaR模型及其在寿险公司风险管理中的应用[J].保险研究,2009(2):7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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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一)工程项目的含义

工程项目是指为达到预期的目标,投入一定量的资本,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经过决策与实施的必要程序从而形成固定资产的一次性事业。其具有如下特点:建设目标的明确性、建设目标的约束性、一次性、不可逆性、影响的长期性、投资的风险性和管理的复杂性等。

(二)风险管理的概念

所谓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就是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辨识、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即在主观上尽可能有备无患或在无法避免时亦能寻求切实可行的补偿措施,从而减少意外损失或进而使风险为我所用。

风险管理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可避免许多不必要的损失,从而降低成本,增加企业利润。不少企业家特别是投资商因忽视了风险管理或因对风险估计不足或判断错误,从而在经营或在投资活动中遭受巨额亏损,甚至导致企业破产倒闭。但是通过转移风险,可将潜在的重大损失转移给他人,例如保险公司。通过对风险进行恰当的分析,做出正确的预测,可采取断然措施以获取意外利益。

(三)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现状

风险管理,本世纪三十年代创于美国。目前,在欧美经济发达国家,它已成为企业管理中的一项专门职能。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使西方社会内部的政治、经济结构不断发生变化,各部门之间的联系更加错综复杂,各种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大大增加。同时,西方社会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所形成的买方市场,使企业的竞争日益激烈,特别在日新月异的需求变化的情况下,产品寿命周期日益缩短,技术革新的风险越来越大;再加上国际环境动荡不安,使涉外经营风险的防范与处理,成为企业进军国际市场的重大课题。因此,风险管理已受到西方企业管理者的高度重视。

在我国,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化,企业逐步成为相对独立的经营实体,并自担风险。企业法和企业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以及破产法在部分地区的试行,促使我国的企业管理者不得不面对风险管理,例如许多承包经营的企业,已开始建立风险基金或利用各种保险,以保障企业安全经营。这说明,风险管理在我国已开始起步,但这种起步尚无系统的理论指导,必须借鉴国外的经验,创造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风险管理模式,以解决企业的风险管理职能、如何识别和衡量损失风险、风险管理的对策、对策的选择、如何分析保险合同以及保险人的活动如何等等。

对于重大项目,保险方、施工方、政府主管部门之间如何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保险约束机制、运转模式以及保险费率等都是急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工伤事故的人身保险更为复杂。我国的社会制度与欧美西方国家不同,尽管保险可以从经济上部分解决受害者的损失,但却不能把受害者的生命与保险费简单地等同起来。因此就需要加强保险后的风险管理。例如安全监理就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手段,它不仅减少了保险公司的损失,更重要的是兼顾了政府行为的延伸,使被保险者的施工安(文秘站:)全伤害风险大大降低,控制风险的行为由被动变为主动,保护了各方面的利益,比较符合我国的国情。通过在梅河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风险管理和保险的实践,探讨风险管理在施工项目管理中的应用。

二、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程序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程序是指对项目风险进行管理的一个系统的、循环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风险的识别,风险的估测,风险的分析,风险的处理等四个环节。

(一)风险识别

识别风险首先要对风险因素进行分解,构成风险结构层次图,然后运用反向思维把不利因素找出来,从反向角度来论证,最后,通过对项目进行后评估不断积累经验,加强风险识别的准确性。

(二)风险估测

我们把风险定义为不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可见风险的大小与出现不利结果的概率大小成反比。但仅以实际结果的概率大小来衡量决策风险大小是不够科学的,实际上决策的风险大小,还与它的可能结果的概率分布密集程度有很大关系。一般可以用标准离差和变异系数来描述概率分布的密集程度,具体计算如下:

n

E= ∑ Ei?Pi

i=1

式中:E-损益期望值;

Ei-与第i种情况相联系的损益指标值;

Pi-第i种情况发生的概率。

CV=б/E

式中:б-标准差,CV-变异系数。

标准差越小,概率分布就越密集,有关方案的风险性越小;变异系数越大,该方案的相对风险就越大。

(三)风险分析

风险分析是指应用各种风险分析技术,用定性、定量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处理不确定性的过程,其目的是评价风险的可能影响。风险分析和评估是风险辨识和管理之间联系的纽带,是决策的基础。

在项目生命周期的全过程中,会出现各种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性将对项目目标的实现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项目风险分析就是对将会出现的各种不确定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各种影

响和影响程度进行恰如其分的分析和评估。通过对那些不太明显的不确定性的关注,对风险影响的揭示,对潜在风险的分析和对自身能力的评估,采取相应的对策,从而达到降低风险的不利影响或减少其发生的可能性之目的。

风险分析就是以风险估测的三个参数为基础 ,对具体的工程项目评价模式进行适当的数学处理,使之能反映风险因素的过程。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中,评价模式为计算项目净现值、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 期等评价指标。风险分析也就是在这些评价指标中加入风险因素。  (四)风险处理

风险处理就是根据风险估测以及风险分析的结果,为了避免或减小风险而对项目风险采取的措施,一般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对损失大、概率大的灾难性的风险要避免,即风险避免;对损失小、概率大的风险,可采取措施来降低风险量,即风险降低;对损失大、概率小的风险,可通过保险或合同条款将责任转移,即风险转移;对损失小、概率小的风险,可采取积极手段来控制,即风险自留。

三、风险管理在梅河高速工程的应用

梅河高速公路的投资虽然没有利用世行贷款等外资,但施工过程中同样等同利用外资进行风险管理。根据国际惯例,工程的各项管理等都应符合国际上的要求,例如实施工程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等措施。经验表明,这样大的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的风险性是很大的。作为业主或施工方一般说来要承受较大的损失风险,这些已引起人们的思考。

梅河高速公路的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与保险主要是结合施工现场,提出和建立了一种新的施工安全控制模式,促使施工单位与指挥部定期沟通、交流,使得安全事故大幅度地下降。按国家标准(GB6721-86)计算,企业减少了直接经济损失10-15万元,间接损失为30万元以上(按死一折算),重伤一人约20万元,另外还有一些无法计算的损失等等。尽管经济损失的计算可能有一定的出入,很难准确计算,但实施风险管理后所产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是显而易见的。

(一)梅河高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分析

梅河高速公路无论从工程量还是从施工条件来分析,在控制施工安全方面都存在着共同的困难点,这些难点似乎是该项目本身所固有的,只有正视这些困难,科学地分析和承认这些困难所导致的风险,并有效地利用保险这一机制恰当地转移风险和控制风险,才能提高企业的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和求生存的能力。任何回避风险或不承认风险的做法都被视为冒险行为, 三个标段所蕴含的共同的施工安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施工环境差

梅河高速公路,所处地段为丘陵地带,河道纵横,水网密布,地形复杂,工期偏紧,施工期一般受气候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较大,在粤东地区,四八月份水量较大,给路基的施工带来很大困难。

2.材料的运输难度大

梅河高速公路的路基施工,需要耗用大量的土方和粉煤灰,施工场地狭长,材料的运输

量大,沿线大部分为乡间道路,等级较差,需要花大精力进行重新修建和养护管理工作。同时也对车辆的性能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对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也显得十分重要。

3.桥涵工程量大

在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中,桥涵工程因结构复杂,施工技术要求高,难度大,往往成为全线的卡脖子工程。

4.作业现场狭长,外包施工队伍多

由于工程量总体很大,施工点多和面广,容易出现人员多而散,施工层层转包的局面,各分包队伍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各不相同,管理上难度大,随时都可能出现事故。

5.施工临时用电量大,机构设备类型多

梅河高速公路的施工项目多而分散,人员多而杂,施工临时用电频繁;施工机构(包括运输车辆)品牌,型号之多是一般工程项目施工所无法比拟的,加之施工道路泥泞,尘土飞扬,机电设备的损伤严重,设备的使用管理难度相当大。

(二)梅河高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风险评价

梅河高速公路施工的危险性评价,采用了预测和系统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现有的工艺过程、设备、环境、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等,从历史、现状、直到未来,进行安全评价,采用了列表由现场管理人员打分的方法。为了估算危险状态的概率分布,假定每月最不利状态都遵从极值!型分布,而将整个施工期(约32个月)内的月最不利状态,可抽象为一个平稳过程,并将该过程近似处于为平稳二项随机过程,最后测算出伤亡事故的概率。

(三)梅河高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控制

危险控制的目的,一是降低事故发生的频率,二是减少事故的严重程度。危险控制的技术有宏观和微观之分,宏观一般以整个系统为对象,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对危险进行控制,其手段主要有法制(政策、法令、规章)、经济(奖、罚、惩、补)和教育等手段(长期、短期、这校和社会的):而微观则是以具体的危险源为对象,以系统工程的原理为指导,对危险进行控制,所采用的手段主要是工程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梅河高速公路施工的风险控制结合我国的国情,建立了一种新型的安全监理模式,实践证明,该模式对现场的安全起到了相当好的控制作用。

(四)梅河高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保险

梅河工程分为9个标段,全部标段的工程保险都由太平洋保险公司梅州分公司承担。对双方签订的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单内容分析后,对其存在的问题评述如下:

1.物质损失中,保险的项目较少,其保险费率很低,与一般工程一切险的保费率(合同价的0.18-0.5%)相比是很低的,保险公司所承受的风险大为增加。

2.地处梅州兴宁、五华、梅县境内的梅河高速公路,施工中遭受地震、海啸损坏的概率极低,而洪水、暴雨、风暴等引起的损失风险,相对概率较高,因而赔偿限额应与前者不同,险种应当描述的更加详细。

3.第三者的责任险(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中的内容比较模糊,尤其是人身伤亡险,应当将死亡、重伤、轻伤表达的更细一些。

4.保险公司以无赔款退费反馈给投保方,作为减少保险公司损失的经济手段,对投保方在施工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控制目前还不太符合我国的国情,因为施工总包方将项目包给分包方时,往往不能和分包方的利益挂勾,对分包方起不到约束的作用,实际上最后没有实现保险的真正目的。

另外,国外也有采用这一经济手段的,例如德国采用行业保险,无赔款退费率最多为净保费的30%,这与我国相差甚远。退费率过低,起不到控制投保人(单位)行为的作用。

5.参加职工(或雇员)人身伤害事故险问题

梅河工程参与施工的单位较多,几乎所有的施工队(包括部分总包单位)都不太熟悉保险的真正意义和如何利用保险转移企业的风险,表现在施工安全主要靠上级行政手段加以控制,造成安全管理时好时坏,面对市场经济的现状,仍然实施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传统管理模式,FIDIC条款明确规定,凡参加施工项目投标的承包单位(或雇主),必须先为自己的雇员买人身伤害故保险,并被确认后,方可获得工程项目的投标资格,目前我国还未完全做到。

四、加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应采取的措施与建议

(一)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一般应对措施

1.风险回避:是指考虑到风险存在和发生的可能性,主动放弃或拒绝实施可能导致风险损失的方案。风险回避具有简单易行,全面彻底的优点,能将风险的概率降低到零,使回避风险的同时也放弃了获得收益的机会。

2.风险降低: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二是一旦风险事件发生,尽量降低其损失。如项目管理者在进行项目采购时可预留部分项目保证金,如果材料出问题则可用此部分资金支付,这样就降低了自己所承担的风险。采用风险控制方法对项目管理是有利的,可使项目成功的概率大大加大。

3.风险分散:是指增加承受风险的单位以减轻总体风险的压力,从而使项目管理者减少风险损失。如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筑公司使用商品混凝土,混装混凝土就可以将风险分散给材料供应商。但采取这种方法的同时,也有可能将利润同时分散。

4.风险转移:是为了避免承担风险损失,有意识地将损失转嫁给另外的单位或个人承担。通常有控制型非保险转移、财务型非保险转移和保险转移三种形式。控制型非保险转移, 转移的是损失的法律责任,它通过合同或协议消除或减少转让人对受让人的损失责任和对第三者的损失责任。财务型非保险转移,是转让人通过合同或协议寻求外来资金补偿其损失。加入保险是通过专门机构,根据有关法律,运用大数法则签订保险合同,当风险发生时就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补偿。

5.风险自留:是项目组织者自己承担风险损失的措施。有时主动自留,有时被动自留。对于承担风险所需资金,可以通过事先建立内部意外损失基金的方法得到解决。

对于以上所述的风险管理控制方法,项目管理者可以联合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如对于一些大型的工程项目,往往是多种风险控制方法并用,单独使用一种控制方法反而会加大项目风险,相反对于小型工程有时用一种控制方法即可。所以风险管理者要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盲目使用。

(二)加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建议

1.加强与国际接轨,完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

在我国,许多制度尚在探索阶段,现行的法律法规不适应WTO有关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例如,自 1995 年10月开始实施的《担保法》虽规定了留置、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等五种担保方式,但缺乏针对工程担保的特别法规,阻碍了担保在工程建设中的实施,不利于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从 1979 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办工程保险以来,我国的工程保险虽已发展成为财产保险领域中的一个主要的险种,发挥了一定的风险保障作用,但在工程建设相关法律中,缺少工程保险的实施细则。所以,我们要针对建设领域内存在突出问题,尽快建立参照国际惯例并符合中国实际的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制度。研究合理的工程担保、保险的收费标准及费用收取办法等。

2.培育担保市场,发展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介机构

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是顺应市场经济规范有序发展和规避风险的现实需要,在推行管理制度的过程中也需要利用市场经济手段对市场建设加强培育和引导。工程担保制度的建立,除继续发挥银行的作用外,还应当积极培育其他具备条件的机构担当担保人,以形成有一定竞争的担保市场。

3.建立企业内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技术

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首先必须建立企业风险管理制度,明确职责,逐步形成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由于工程项目风险具有隐蔽性和不确定性,企业必须提高对工程项目风险的识别能力,加强工程项目风险信息收集工作,掌握不同工程的项目的风险规律。目前绝大多数房地产开发商对工程项目的风险比较重视,但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风险重视不够,有些“形象工程”特事特办,不按市场规则运行;有的根本不进行可行性研究或不可行的工程也开始运行,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只要一介入就会遇到很大的风险。所以工程项目企业要对参与的工程项目列出潜在的风险清单,并且要对其进行分类归纳和衡量比较,确定工程项目风险的相对重要性,以便能够从容准确地应用风险分析技术去面对工程项目风险,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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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

(一)品牌

品牌经济学中的品牌是指与目标顾客达成长期利益均衡,降低其选择成本的排他性品类符号。消费者都是为了获得某些利益而做出消费选择,这种利益既包括物质利益也包括情感利益。这两个利益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不同再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组合形成一个利益点,这个利益点叫做品类。品类是品牌的核心内容。可以将品牌看为品类的函数,由以下公式表示:B=f(M,E),即品牌是由物质利益和情感利益构成 。

根据产品特点和消费者的偏好,由于构成品类的物质利益和情感利益的权重不同,从而会产生不同的品类和不同的品牌。品牌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偏重于物质利益的M型品牌,即顾客更看重品牌的物质利益,包括质量、性能等,这类品牌主要包括生活必需品,这些商品用来满足消费者的物质需求而且具有可感知性,如果这类品牌难以满足消费者的物质利益,消费者就会立刻放弃。第二类是偏重于情感利益的E型品牌,即客户更看重这类品牌产品带来的情感利益。情感利益是指当客户在接受所接触或观看对象的信息时而引发的情绪波动,客户依据这种情绪波动形成对品牌产品的情感共鸣。符合这种品牌类型的产品主要是指奢侈品,这些商品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第三类是基于物质和情感利益的EM型品牌,即消费者既看重品牌所代来的物质利益,也看重其所代来的情感利益。例如一些服装、汽车等,随着品牌的日益丰富,这类品牌的产品覆盖面越来越广。

(二)保险品牌

从保险产品的特点看,保险产品应该属于EM型品牌。保险最基本的功能之一就是经济补偿,这个功能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承保范围、保险费率、保险服务等。保险产品的情感利益主要体现在购买产品后是否能够给消费者带来安全感。能够提供较高安全感的保险企业比较容易得到消费者的青睐。由于保险风险不可预知,消费者对保险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只能通过其公司品牌或者产品的品牌来决定。这种安全感来源于两方面,一是购买保险可以在风险发生后得到经济补偿,二是保险企业提供的风险管理服务使消费者产生安全感。保险产品除了具有经济补偿功能之外,还具有风险管理的功能,并且经济补偿功能的实现程度是由合同所具体规定的,而风险管理功能的实现程度是由保险企业决定的,这直接决定了消费者获得安全感的大小。目前各家保险企业的产品差异较小,合同内容大同小异,消费者所能够获得的物质利益是基本一样,因此,在保险产品同质化、保险创新不足的情况下,保险产品情感利益的塑造显得尤为重要。

二、我国保险品牌现状

当今保险市场的竞争已逐步演变为品牌的竞争,品牌建设是保险企业的内在需要,是保险企业经营成功和保险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是顺应保险消费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更是激发企业员工创业热情的重要手段,创一流的品牌意味着高附加值、高利润、高市场占有率。

(一)我国保险市场现状

1.消费者认识误区,保险需求不足

我国的保险市场潜力巨大,但消费者有效需求不足,保险意识淡薄是保险有效需求不足的瓶颈。我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影响根深蒂固,在观念上已经习惯于养儿防老,采用风险自留的方法,人们不愿意主动利用商业保险来处置风险。另外,由于保险产品专业性较强,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缺乏了解,认为购买保险大多数情况下是有去无回。以上种种原因抑制了消费者的购买需求。

2.保险同质化严重,价格竞争激烈

由于产品的同质化,价格竞争自然而然成了主要竞争手段。由于目前我国各家保险企业同一险种的价格差别不大,为了争夺顾客,保险企业一般会采取变相的价格竞争,主要表现在高手续费、高返还等。虽然价格战有利于实现保险企业的短期目标,从长期来看,往往会导致企业利润降低、偿付能力不足。选择价格竞争的保险企业,重规模、轻效益;重展业、轻管理;重短期扩张、轻长远发展,在追逐各自局部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更可能导致行业整体利益最小化,不利于保险业持久发展。因此,必须调整思路,从“数量扩张型发展战略”转变到注重效率和效益的轨道上来,加强保险品牌建设。

(二)保险品牌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保险企业在品牌建设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行业发展目标任务相比,与国际同行和国内其他行业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1.品牌建设整体水平较差

尽管目前大部分保险企业意识到了品牌建设的重要性,甚至有些已将之提到公司发展战略的高度,但目前保险企业品牌建设存在缺乏感染力、特色不鲜明和社会影响力不足等问题。有的保险企业虽然制定了品牌战略,但品牌建设与宣传缺乏战略高度和全局视野,企业品牌和业务推广关联度不够,品牌规划相对孤立,与市场行为脱节。有的保险公司在市场上销售的保险产品达到几十个,但基本都处于单打独斗状态,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很低,且和企业品牌的关联度也较低。

2.品牌建设管理工作较弱

一是多数保险企业负责品牌建设的主体不清晰。虽然有些保险企业成立了品牌建设相关组织,但未真正发挥作用,有名无实。二是预算和考核机制不完善,缺乏相应的问责制度,有些省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品牌建设意识较淡薄,关键是缺少费用和考核制度配套支持。三是不少保险企业品牌建设的内部工作机制尚未理顺,各业务部门往往各行其是,缺乏必要的分工协作,品牌建设管理工作较薄弱。

3.品牌建设存在较多误区

有些保险企业认为品牌宣传就是做广告、发稿子或者开研讨会,注重运用宣传提高知名度而忽视了客户的心理需求、审美趣味和价值取向;部分保险企业在开展品牌建设中缺乏长期战略规划,忽视品牌建设的长期积累和持续策划,没有将品牌建设贯穿到日常工作中,随意性较大,系统性不够。

4.行业品牌建设滞后

保险企业的品牌建设尽管还存在问题,但也取得了一些成效,并且日益活跃和丰富。比较而言,保险行业品牌建设相对滞后。一方面,保险从业人员希望全社会增强对保险文化和价值认同,希望得到认可。另一方面,全社会则希望保险业展示其有品牌、有文化的崭新形象,根本解决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因此,必须迅速改变保险行业与公司品牌建设滞后的局面。

三、 实施基于风险管理的保险品牌建设的依据及必要性

(一)实施基于风险管理的保险品牌建设的依据

保险学中的风险是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者构成的统一体,风险因素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发生可能造成损失。风险管理是如何在一个肯定有风险的环境里把风险减至最低的管理过程,包括对风险的量度、评估和应变策略。理想的风险管理,是一连串排好优先次序的过程,使当中的可以引致最大损失及最可能发生的事情优先处理、而相对风险较低的事情则押后处理。

对保险产品消费者来说,保险产品的效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获得心理安全感;二是获得经济补偿。由于消费者提前支付保费和风险的不确定性,是否能获得补偿也不确定。风险的发生总体上是具有一定概率的,且获得补偿的消费者数量只是少部分。对于获得补偿的消费者来说,获得了最大化的效用满足。而更多的保险消费者则得不到赔偿,因此他们付出的保费除了获得一点心理安慰外,大部分成了“沉没成本”,对这一部分消费者来说,这种消费支出就难以实现他们的最大效用。在这种情况下,理性的消费者将会减少保险产品的消费而增加其他商品的消费。

为了留住这部分后一种消费者企业可以采取两种做法,一种是降低产品价格,这样既吸引高风险消费者投保,也会吸引低风险消费者投保,从而提高保险企业的承保规模。另一种是提高消费费者的效用水平。保险企业要想维持甚至增加消费数量,必须向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服务,从而提高他们的心理满足程度,增加他们的安全感,维持消费者的整体效用水平。

(二)实施基于风险管理的品牌建设的必要性

1.可以降低赔付率,提高企业的利润

保险企业的利润主要来自于承保利润和投资利润。.承保利润等于保费收入减去赔款支出和各项费用。可以用公式表示如下:

∏=R-E-C(1)

E=f(M),且dE/dM=df(M)//dM

其中∏表示承保利润,R表示保费收入,E表示赔款支出,C表示保险企业经营的各项费用,M表示风险管理。

对保险企业来说各项费用(C)是可测量且相对固定的,因此赔款支出(E)对保险企业的承保利润具有直接影响。赔款支出主要取决于风险发生率,这一比率难以准确预测,但是风险可以通过一系列的防范措施将发生率降到最低。因此,保险企业进行基于风险管理的品牌建设可以降低保险企业的赔付额度(E)或赔付率,由公式(1)可知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E降低会导致∏上升,保险企业会获得较多的承保利润。

2.通过降低消费者的选择成本,扩大产品销售量

根据学者孙曰瑶对品牌的经济学定义,品牌是与目标客户达成的长期利益均衡,从而降低其选择成本的排他性品类符号。如果没有品牌,消费者需要在众多产品中选择,由于保险产品的复杂性,选择成本很高。当选择成本超过其收益时将导致交易活动失败。产品过剩时,消费者需要花费一定的选择成本,消费者会根据最终选择的产品的价格决定购买量。根据古典经济理论,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产品的需求曲线唯一确定,这时产品的价格决定需求量。而引入品牌以后,由于品牌可以降低消费者的选择成本,选择成本减小可使需求曲线向右移动,即需求增加,此时在统一费率水平下,由于有品牌与无品牌而导致的需求曲线的位置不同,从而导致消费者的需求水平不同,其图形如下:

图1品牌对消费者需求的影响

资料来源:孙曰瑶《品牌经济学原理》

D1为无品牌的情况下保险产品的需求曲线,D2为有品牌的情况下保险产品的需求曲线,由于品牌降低了消费者的选择成本而导致需求曲线右移。而此时面对保险产品的同一价格(费率),由图像可知无品牌时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需求量为Q1,而有品牌时消费者的需求量为Q2,由图形可知Q2>Q1。

3.通过提高消费者的效用,维持老客户,吸引新客户

针对部分消费者认为购买保险大多数是有去无回所形成的保险产品有市场但卖不出去的尴尬局面,只有能够真正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公司才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基于风险管理的品牌建设可以刺激保险需求,提高保险产品的消费量,因为消费者都希望能够通过接受风险管理服务而降低风险的发生率。

4.避免价格战,带来品牌溢价

由于产品在质量上差别不大,价格差异就成为企业吸引消费者的主要特征,所以价格战自然成为企业主要的竞争手段。由于品类度高的品牌代表着高质量、优质服务等,且能降低消费者的选择成本,因此消费者选择的主要依据是品牌与自己利益需求的关系及其由此带来的满足感,这些消费者在选择品牌时价格不再是其考虑的唯一因素,拥有这样品牌的企业能防止竞争对手单纯的价格攻击,还可以获得品牌溢价。而且品牌价值是企业无形资产,不容易被模仿,因此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可以长期保持竞争优势。

四、保障基于风险管理的品牌建设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

保险品牌与其他行业的品牌既有共同的特征,又具有鲜明的行业特点,保险品牌建设时要遵循行业特点,突出行业品牌建设的内在规律。

(一)明确核心价值

目前,我国保险企业的竞争还主要停留在物质利益层面上,把主要的资源用在承保前的咨询、核保、承保、理赔四个环节,主要表现在价格战、回扣等,真正重视风险管理的很少,由于经营理念上的偏差使很多保险企业的品牌形象的塑造都都停留在“安全”、“保障”、“诚信”等核心价值上,例如::中国人寿以“相知多年,值得托付”这句广告语来建立自己的品牌内涵,宣传自己的经营历史,体现了邻里乡亲般的平易近人;平安的品牌传播紧紧围绕“平安”二字展开,“中国平安、平安中国”是平安品牌的核心概念。我们不难发现, “值得托付”“平安”这几个核心概念就如同“风险”一样都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测量性,这几个核心概念如同保险合同一样充其量仅仅能算作“承诺”而已,消费者在消费体验上也很难体会出不同产品的品牌差别。保险企业要真正提高其竞争力应该转变其经营理念,由“风险保障”过渡到“风险管理”,由“价格战”转变到“品牌战”,从而给消费者带来实惠,让消费者真正体会到“安全感”。

(二)配备专业人才

保险企业仅仅从风险保障上下功夫已难以摆脱困境,而风险管理才是保险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的法宝,因为风险管理不但可以提高消费者的效用水平,还可以降低保险企业的赔付率,从而取得“双赢”的局面。为此保险企业应该从组织上对风险管理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持。通过招聘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重点研究各种风险的识别、预带机制以及风险处理流程,做好防灾减损工作,最大程度的将风险降低到最小。同时配备风险管理服务人员,专门对客户进行风险管理指导,通过多种形式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如手机短信提醒、现场演习、风险应对知识宣传等,从而为“风险管理专家”这一品类形象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获得消费者的信赖。

(三)管理工作到位

品牌建设是一个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合理、高效的品牌建设管理体制则是完成这一系统工程的保证。设立不同层次的组织管理机构(品牌产品管理层、品牌类别管理层、企业品牌管理层) ,授予不同的职责与任务,彼此分工协作,对促进保险业品牌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

(四)选择宣传媒介

保险企业应采取正确的品牌宣传策略,提高信用度,提高竞争力。保险品牌在传播中要注重如何提高消费者对保险品牌的信赖程度。保险品牌所有者总要向市场关于该保险品牌的信息,包括新闻、广告等活动。但是,所传播的信息是否能够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就成为能否降低选择成本的关键。若消费者对信息不信任,选择成本会很高,消费者就会倾向于不购买此保险品牌产品。在此要注意的是广告宣传与新闻报道的区别。广告是属于王婆卖瓜,而新闻报道则是新闻媒体自动地给予大量的客观报道,因为新闻媒体属于第三方,对消费者而言,具有较高的可信性。因此,企业在传播的过程中要注意各种媒体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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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施工项目;风险管理

引 言

当前,我国的建筑行业是一个技术含量较低、手工作业所占比重较大的粗放型管理行业。虽然,建筑项目风险管理的研究逐渐的受到人们的重视,但是,由于其在研究中缺乏科学性的探索,导致研究的成果比较落后,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行业的发展。为了让建筑施工企业能够良好的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我们必须深度的认识建筑施工项目的风险管理,提出了一些恰当、实用的风险识别方法和应对策略,从而提高建筑施工项目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建筑施工项目参与者的管理水平。

1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概述

风险管理就是一个确定、分析评价风险,并且拟定、选择、实施风险处理方案的一个过程。其在整个建筑施工项目的管理过程中并无任何特殊性,仅仅是一个系统的、完整的一般循环的过程,此处的过程主要由风险的识别、风险的评价、风险的决策、实施决策以及检查这五个方面组成,图1为风险管理的基本原理图。

2 我国建筑施工项目风险管理的现状

现阶段,将我国的建筑施工项目风险管理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的风险管理仍处于一个起步的阶段,其管理的水平还是分的落后,以下为我国在建设工程风险管理领域存在的几点问题:

2.1 风险管理的意识薄弱

当前我国的施工项目管理者和施工企业经营者尽管有一些风险管理的措施,但由于这些措施局限于相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方面等内容,并缺乏明确性和系统性的管理目标,从而产生风险管理的意识不强、不能恰当把握其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等现象。在这些现象之后,因风险管理主要分布在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正式的项目风险管理,导致了施工的高层人员在管理中注重业务量、忽视了技术方面的管理,最终缺乏专业的风险管理。

2.2 风险管理的机制不健全

在国内多数的建筑施工企业当中,它们都没有对风险管理进行明确的定位,并且其在企业和项目部的组织结构设置上,没有考虑到风险管理的职能和部门,缺少专业的人员来履行风险管理职责,从而使得企业内部的风险管理机制不完善,在化解、抵御风险的能力方面较差,加大了组织结构运行的风险性。

2.3 缺乏规范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很多的承包商没有建立完善、全面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缺乏对于经验和数据等相关方面的研究,在投标项目投标前的可能性估计不到位,对于潜在的部分投标对象分析不足,只要有项目时就去投标,这样长期以往下来,承包商的中标率也会随之降低。在建筑施工项目中,承包商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不断发生的变化估计若不足,那么在风险到来的时候就不能做出有效的反应去应对的风险,并且长期的缺乏全面可靠的数据信息支持,会使决策处理风险管理的成效降低。

2.4 中介咨询机构发展不健全

近几年来,虽然部分的保险公司已经开展了工程保险的业务水平,但是却很少有承包商或业主接保险公司的项目。究其原因,除了要提高保险公司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还需要培养一部分真正意义上的工程保险经纪人、人。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对保险的掌握情况远远不如保险的人,如果没有专业的经纪人或人为投保方出险后的索赔业务,一旦保险公司推脱其应付的责任时候,那么投保人将没有办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些承包商和业主正式因为怕在投保出现风险后得不偿失,才没有积极的进行投保。因此,发展起风险管理中介机构是不仅对中介机构的发展有很大的意义,还大力的推动工程分析管理的工作。

3 对于建筑施工项目风险的识别与分析

在建筑施工项目的管理中,因为风险识别的方法和风险管理的理论中提出的方法有所不同,因而其风险识别的过程也相对应的会不同。建筑施工项目的风险识别首先采用的是风险调查、数据分析等方式,然后在对于建筑施工项目风险进行多方面的分析研究,认识到工程的风险,最后建立起建筑施工项目风险的清单。

图2为建筑施工项目风险识别的过程图。

风险分析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进行的。对施工项目进行识别后,根据施工项目风险的特点进行分析,从而较全面的了解项目风险,进行合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防范。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①查明项目活动在哪些地方、哪些方面、哪些时间存在风险,对于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估算出风险实际可能发生的概率;②在估计出风险后果的大小之后,确定出风险的轻重缓急顺序;③对于风险出现的影响范围进行确认。总结以上三点内容,风险分析是对于个别的风险因素和影响进行量化,并以此为基础,为风险的控制提供各种方案和行动路线的过程。

4 针对我国建设施工项目风险管理的建议

4.1 确定风险态度

风险态度是施工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主观因素,一个企业对于施工项目的主要的风险态度直接决定了施工企业对于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风险一般可分为风险中型、风险偏好型、风险规避型三种。在风险偏好型的企业中,它们对于施工项目风险重视的程度较低,其更倾向于利益的重视。此企业若在施工中出现重大的风险时,必定会影响到施工的正常进度。风险规避型企业对于一般风险的防范意识较强,在施工过程中若想要避免风险事件的发生,必须不断的转变施工企业的风险态度,让其认识到风险的严重性。总之,风险态度直接的影响着工程的进度,只有在建筑施工项目中有着良好的风险态度,才能保证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4.2 培育形成担保人市场,积极发展工程风险管理中介机构

建立完善的工程担保制度,不但可以充分发挥银行的作用,还能够积极的培育去其他具备条件机构的担保人,以便于形成相关的担保人市场。就当前我国的国情出发,应当着重发展承包商同业之间的担保,让信誉好、实力强的承包商为了其他的承包商提供第三方的担保。这样既能有效的保证工程建设简便运行,又能加快工程的进度。

在建筑施工项目中,对于设立专门的工程担保公司,建设部门需要根据其专业的技术力量和资金实例等,对其设立的担保业务进行定期的评估。如果担保公司操作运行都合乎情理,那么建设部门将为其提供担保书的担保总额。此总额在原则上不应该应超过其自有资金总额的五倍。由于部分担保公司的资金实力不强,应该主要为中小型的企业项目进行担保,并且形成相关的竞争机制,杜绝出现垄断的现象。

4.3 建立工程保险

风险转移是建设施工项目管理的有效方法之一。而保险救赎风险转移的最好方式,工程保险的产生有益于施工项目风险的转移,其为项目的风险提供了很好的承担者。工程保险是对安装工程、建筑工程及各种机械设备,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物质财产损失而进行赔偿的保险。当前的工程保险已经成为我国施工项目风险转移的主要手段,但是,由于我国工程保险涉及的种类较少,保险中的条款较陈旧,从而不能合理的满足市场发展需要。此外,很多的合同和法律条款中,没有明确规定施工项目保险费的出处,导致很多的施工企业无法较好的进行工程保险。

5 结 语

建筑业是我国的一项支柱产业,它就业人数多,有利于拉动国家经济增长,其健康发展与否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但是,由于建筑施工项目自身的复杂特点,影响其项目总体目标的风险因素很多,缺乏项目风险管理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因此,在建筑施工项目中,要加强对项目风险的识别、管理和防范,从而达到减少风险的发生和损失,实现项目整体目标,提高建筑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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