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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的风险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6 09:33:2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环境污染的风险,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环境污染的风险

篇1

【关键词】环境污染风险评估

环境污染是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治理环境, 创造人类共同的地球家园是每一个人的责任。我国大力践行环境保护,积极进行环境污染风险评估工作,并在全国范围之内进行试验,但是目前发展仍旧十分滞后,难以达到世界水平。有些污染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往往造成严重后果,如何防范风险是环境污染评估的着力点。目前我国总体上区域环境污染事件的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较薄弱,缺乏理论深度和区域针对性,应急的内容远多于防范的内容。

1.建立环境污染风险评估模型

1.1环境污染风险影响体系设计

环境污染风险评估模型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可以对环境污染的污染程度以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进行全面性的综合性评估。建立一个风险评估模型要经历几个步骤,一般来讲可以分为以下几步:污染风险影响因子体系设计、研究区域空间数据采集、因子分级与数据提取、影响因子专题数据制作、影响因子数据合成分析、风险等级划分与环境污染风险程度分布图输出等几个部分。设计影响因子体系时就要进行合理的取舍,在众多的影响因素中选择最具代表性或者影响程度最大的影响因子来建立影响因子体系,有取舍的影响因子体系可以突出重点。风险防范体系系统地给出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事前的预防策略和应急准备策略,贯彻了“防范优先”的原则,体现了“削减现状风险,控制潜在风险”的思想。

1.2数据采集

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风险评估体系建立的每一步过程都要尽可能的运用现代科技,实现高程度的智能化与专业化,提升风险评估的精确与数据采集的精度,为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对环境污染区域进行数据采集是一项十分浩大发的工程,这就需要利用现代科技,例如运用 GIS 工具软件的地图数字化功能,将各种影响因子的数据统计进行数字化输入,如果污染面积不是很大,影响因子相对较少,就可以在此基础上增加图片等采集数据的输入,完善评估模型。环境污染的影响因子一般按照影响程度的不同划分为五个等级,等级越高,则表明影响因子对环境污染的影响程度越大。不同影响因子的分级阈值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在实际建模过程中,研究人员要根据实际的风险评估区进行具体的修改。

1.3加强风险的过程控制准备

过程控制侧重危险物质释放后但未与风险受体接触前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准备,包括区域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开展石化等重大风险源识别工作,建立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关联的环境风险源数据库,搭建开发区、区县层面的重点源监控体系,做好突发污染事件的风险监控。同时做好区域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制定区域应急预案,设置防范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告与以及后期处置等环节的具体方案,明确分级预警、分级应急。根据相关应急预案,组织专业性或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做好跨部门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

1.4减少受体的暴露

减少暴露主要是针对受体采取长期或临时的控制措施、降低受体接触风险因子的机会,包括受体的布局调整、规模调整、暴露防护以及临时应急的疏散、撤离准备。把遭受集中风险源威胁可能性大的居住区、学校、医院等搬离危险暴露区;尽量减少可能暴露的受体数量、规模;对暴露程度低或无法搬迁的受体,采取设置防护隔离带等暴露防护措施。还要做好应急疏散撤离准备,从区域层面制定人群疏散撤离方案,开展宣传教育与疏散演练,增强应急疏散撤离能力和应急的暴露防护能力,确保紧急状态下迅速有效脱离突发环境污染暴露区并减少暴露程度。

1.5分区防范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风险具有较强的空间差异特征。基于环境风险系统,通过风险源和风险受体的调查分析,可评估风险源的危险性、受体的脆弱性和区域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风险性,并据此开展环境风险分区。避免在地震、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能量型灾害易发区域布设风险源或运输危险物质,以减少诱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危险。避免在商住区、学校、医院等人群密集的区域、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附近以及上风向、水体上游的区域布设风险源或运输危险物质。对于已布设的危险源,应设法搬迁或关闭,减轻布局性风险。针对不同分区的风险特征,抓住形成风险的主要因素,将风险防范策略落实到具体分区,明确各分区风险防范的侧重点,提高突发环境污染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而显著降低环境风险或风险发生后的不利影响。

2.加强环境污染风险评估的建议

2.1建立环境污染监测系统

一个环境污染风险监测系统主要包括环境污染风险的识别、衡量、预测、预警以及统计分析等,监测系统要小红分利用现代科技,实现数字化与智能化,利用气象卫星技术、通讯网络技术等,建立重要环境污染因素的监测系统以及数据模拟系统,并能够迅速进行数据的处理与分析,提高环境污染风险评估工作的工作效率。风险源是可能产生环境危害的源头,风险源的存在是环境风险发生的先决条件,在危险物质的生产场所、贮存场所和污染排放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在易发生爆炸、泄漏、非正常排放的控制单元和工艺环节安装压力、温度、浓度等指数的监测、报警与控制装置,做好监测监控工作,减缓风险源的危险性是降低风险最直接有效的策略,这也是防范优先于应急的主要原因。

2.2完善定损理赔体系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损害就要承担自己相应的责任,这就需要建立完善的定损理赔体系,明确企业的责任,将环境污染的责任真正落实到位。在进行环境污染风险评估时,相关部门之间要进行及时的沟通与交流,加强与环保部门等的交流,进行环境污染监测数据的传输与共享,以此实现更好的风险评估。在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之后,要及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环境污染的风险评估和快速索赔,索赔要严格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保证公开与透明,提高环境污染索赔与治理的效率。

3.结语

风险防范体系系统地给出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事前的预防策略和应急准备策略,强调防范体系的区域针对性,能够为企业和地区决策者提供切合实际的管理指导意见,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性,环境污染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社会各界以及人民群众的理解与配合,离不开技术人员的努力与奋斗,各个部门以及各个机构之间协调配合,才能保障环境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才能对我国的环境质量提供一定的保障。 [科]

【参考文献】

篇2

    1.1调查对象的一般情况调查对象平均年龄为(55±14)岁,最大88岁,最小21岁。女性98人(57.6%),男性72人(42.4%)。矿区村民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小学及未上过学120人(70.6%);少数民族72人(42.4%)。调查对象民族间文化程度经秩和检验,Z值为-5.554,P>0.05,差异无显着性,可认为不同民族的调查对象的文化程度无差异。性别与文化程度之间经秩和检验,Z值为-4.402,P<0.05,有显着性差异,可认为男女性别受教育程度存在差异,男性受教育程度高于女性见表1。

    1.2调查对象对铅锌矿区环境污染的自我感知调查的矿区居民对尾矿堆积、水质、耕地面积减少等直观感性的问题有明显的认识,但是对空气质量、农作物质量、植被破坏等不可直观的方面认识不足见表2。由表3可知,65.3%的调查对象认为开矿对当地的环境污染造成了较大影响。34.7%认为矿区的空气质量受到了较大影响,55.9%认为开矿对农作物产量造成的影响较小,39.4%认为对农作物的质量影响较小。矿区的河水贯穿村庄,直观可见,因此37.1%认为开矿对村里的河水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45.8%认为影响较大。当地的饮用水采自山里的井水与泉水,45.3%认为开矿对饮用水有一些影响,原因是开矿使他们的井变干了,泉水减少了。矿区居民认为开矿对房屋安全的影响与开矿点距离自家的距离有关,距离远的居民认为没有影响,占21.1%。噪音对整个矿区影响较大,仅有5.3%认为没有影响。在治理环境污染问题上,62.4%的矿区居民自感自己和家人不能避免环境污染带来的危害,仅有17.1%认为自己村能治理好环境污染,见表4。

    1.3调查对象认为矿业开采对健康影响的自我感知调查发现,58.8%的调查对象自感开矿活动对村民的健康有影响,48.2%认为开矿对家人健康有影响,21.2%认为开矿对下一代的智力产生了影响,见表5。调查对象自我报告了最近十年来的患病种类,患病例数集中在关节骨骼类疾病、肠胃疾病和心脑血管疾病,见表6。将性别做卡方检验获知P>0.05,差异无显着性,可认为不同性别调查对象的患病种类之间无差异。

    1.4对矿业开采引起的环境污染与健康危害之间关联情况的认知调查发现,77.1%的矿区居民有家庭成员参与过采矿,自我报告的患病率为66.5%。对被调查对象家人是否参与过采矿同患病情况进行卡方检验,P>0.05,差异无显着性,可认为是否参与采矿与患病之间无差异,见表7。自我报告的高患病率与调查对象自我报告的准确度以及认知能力有关,是否与矿区居民长期居住于该矿区,长期处于矿区污染环境有关,有待进一步调查。分析矿区居民自认为的患病原因可知,仅有17.6%的居民认为自身患病的原因与矿区的环境有关。但据前期在当地的研究可知,该矿区内的居民生活环境存在一定的Hg、Pb、Cd、As等重金属污染,当地存在着较高环境重金属暴露的非致癌和致癌风险,见表8。

    2结论

    2.1矿区居民对矿业开采对环境污染的影响认知不足湘西凤凰铅锌矿有70多年开采历史,在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废水、裸露的岩矿、废石及尾矿围绕着农田村落随处排放或堆放。65.3%的调查对象认为开矿对当地的环境污染造成了较大影响,但是对矿业开采引起的不同环境污染问题的影响程度认知不足。据调查显示,矿区居民对于河水水质、噪声、地质灾害等直观感性的问题有明显的认识,但是对土壤污染、粮食产量、农作物质量、空气质量等方面感官不能感知的问题认识不足。但姬艳芳等既往对该地区的调查发现,由于原铅锌矿选矿厂和矿井里排除的废水已不同程度地污染了矿区附近大部分农田,致使当地种植的稻谷、蔬菜中镉、铅、锌、汞等超过卫生部《食品卫生标准》的相关限制,其中以Cd污染最为突出,其次为Zn、Hg、As和Pb,分别为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的9.0、2.7、2.6、1.6和1.1倍。可见,矿区的居民对环境污染的认识不全面具体,对于感官能感受到的污染认识较高,而对于感官不能感知的污染缺乏认识。从而增加了当地矿区居民通过饮食、呼吸等途径的重金属暴露致癌风险与非致癌风险。

篇3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以企业发生污染风险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财产保险险种。环境污染风险事件频频发生,需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参与和管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保险功能和管理,环境污染风险责任实现社会化,达到减轻社会负担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环境责任保险是近年来重点关注和发展的保险业务,是一种以风险转移为目的的环境污染处理机制。与罚款、技术提升等传统的环境污染治理方法相比,通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以有效的提升处理赔偿事故的效率、降低环境污染发生的概率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等优势。

一、国内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开展情况

在国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许多国家通过社会化途径解决环境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主要金融工具和管理办法。在国内,随着对环境问题的日益重视,2007 年开始江苏、湖南、湖北、河南、重庆、深圳、宁波和沈阳等省市已经启动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但进展缓慢,社会大众对其的了解知之甚少。2009 年,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保监会《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环发〔2007〕189 号 ),重新探索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和解决机制。其中,重庆、宁波、深圳等地保险与环保部门共同合作,正式启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2013 年 3 月,根据试点城市的经验,环境保护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三类企业必须强制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否则将在环评、信贷等方面受到影响。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按照规定应当投保而未投保的企业,环保部门将采取停业等相关约束措施。

2009 年,浙江开始启动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工作。2010 年,浙江省环保厅、浙江省保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嘉兴,金华、温州都推行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2014 年,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规定在重金属、化工等重污染高风险行业试行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具体到杭州,富阳区在 2012年开始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目前已有医药、有色金属、电镀等行业的企业投保。但总体的投保率偏低,在险种的设计、服务等方面存在缺陷,必须总结省内外试点城市的经验和地区实际,设计出符合地区特色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二、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建议

随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广泛宣传和推广应用,杭州地区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可以借鉴已经试点城市的经验,特别是可以借鉴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 ( 以下简称交强险 )制度的经验,设计符合需求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对于杭州地区建议先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一)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条款设计

1. 费率分类问题保险费率是保险条款的基本内容,也是影响投保积极性的重要方面。环境污染强制责任强制保险费率的确定需要考虑制造环境污染的行业的特点和区域经济的特点分类确定。按照目前杭州地区的现状,可以在一些重点领域和污染严重的领域分类确定费率。比如分为重有色金属业、化工业、医药业、电镀业、其它行业等确定费率标准,并在高污染的行业要求率先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影响企业缴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的因素除了保险费率外,还有赔偿限额。强制保险提供的是基本的环境安全保障,赔偿限额也是基础性的基本保障。可以按照每次事故死亡伤残、每次事故人身伤亡、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进行确定。考虑到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行业发展水平的不同,可以根据地方特点确定保险金额。以杭州市为例,2014 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损失各项数据标准如下: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6106 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1176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3860 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257 元。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二十年;残疾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财产损失较少,其赔偿限额可以按照基础确定一个标准,比如 1000 元。

篇4

[关键词]化工项目;环境监理;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X3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1-0212-01

引言:化学工业在社会经济结构中占据着非常重要地位,与人们生活有着非常紧密联系,在给人们带来众多便利的同时也对环境发展造成了一定不良影响。化工项目产生污染严重,而且治理难度性较高,项目运行环境风险较高。化工项目与其它类型项目进行综合比对,化工项目建设周期较短、经济投入较高,项目建设施工范围较小。其中包括了基础施工、厂房建设、化工设备安装等等,化工项目生产运行阶段会产生众多的化学污染物质,不仅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而且对人们生活也会造成非常不良影响。对化工项目环境监理中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的防范进行深入分析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下面就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 化工项目污染防治监理要点分析

受到众多因素影响,其中包括化工生产工艺、生产设备、项目建设规模等众多内容影响,不同化工企业在生产同一种产品过程中,污染物排放也会存在较大的差异性。还需要注重的是,化工项目建设完成实际运行情况与环评报告评价存在一定差距,污染物排放也会发生较大变化。为了保证化工项目运行生产中污染物排放可以在标准控制范围内,加强环境监理是非常重要的,主要是从废气、废水、固体物质作为切入点进行监理工作落实。

(一) 废气污染防治

废气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就是在废气排放终端对废气进行处理。废气处理方式很多,可以采用吸收回收、富集回收、冷凝回收等众多方式。吸收回收技术主要是利用液体吸收剂将废气转移到吸收剂然后回收利用,其在化工项目生产应用并不是非常广泛,但是该技术却具有着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而且处理效益也非常可观。富集回收技术通常采用的富集介质为活性炭和沸石,但活性炭富集回收存在一定缺点,就是吸收过程中活性炭温度会逐渐提升最终导致活性炭发生自燃情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应用沸石作为富集媒介则不会发生这种不良情况,沸石介质在有机废气回收领域有着较为广泛应用。冷凝回收技术是通过冷却介质将废气冷却分离出来,其关键在于冷媒梯度配置、换热器设置的设置。废气处理方式选择与废气处理成效有着非常紧密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严格依据当前化工项目建设特点进行废气处理方式选择,保证废气处理成效可以达到预期设想。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废气的特点,结合利用热力焚烧、催化燃烧、膜处理等多种处理技术,加强废气处理技术的融合,避免废气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在废气污染防治环境监理过程中,重点是核实废气产生种类,采取的废气处理方式是否能满足相应的技术指标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

废水预处理主要目的在于减轻或降低后续污水综合处理的难度与负荷,其对于污水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控制以及污泥处置的影响较大。一般要求各车间做好废水预处理工作,主要针对高含盐废水、高氨氮废水、难降解有机废水、含重金属类废水等的预处理。高含盐废水的预处理主要采取的措施有蒸发浓缩(三效蒸发、四效蒸发、五效蒸发)和MVR等;高氨氮废水的预处理主要采取的措施有提氨、精馏回收氨、成盐蒸发浓缩等;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的预处理主要采取高级氧化、絮凝沉淀、蒸馏或焚烧等;含重金属类废水的预处理主要采取物化沉淀、离子交换或膜浓缩等。在废水污染防治环境监理过程中,重点应核实废水是如何分类的、如何进行分质预处理的、配套的预处理设施能否满足预定的技术要求。

(三)固废污染防治

固废污染防治包括固废预处理及暂存场所的设置。固废预处理的最直接目标是减量化和安全化。固废主要包括精(蒸)馏残液、残渣、废溶剂、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水处理污泥等。固废产生后首先是要将其稳定化,易于暂存,建议采用桶内储存,防止固废产生恶臭外逸。精(蒸)馏残液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用相对低的温度进行干燥,减轻重量。在固废污染防治环境监理过程中,重点是核实固废产生特征,其配套建设的暂存场所是否满足固废设计规范,做到存储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

二、 化工项目风险防范监理要点分析

环保部在2012年很短的时间内连发2个重要文件(即环发【2012】77号、环发【2012】98号),明确要求了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环保日常管理工作中加强风险防范。化工项目风险防范环境监理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的编制、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设等。

(一)应急预案的编制

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在发生风险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的实施救援,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虽然建设单位及所属企业是风险防范的责任主体,但是环境监理单位要督促建设单位按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要求建设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并对环境监理报告结论负责。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或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监理人员应当对预案编制情况给出指导性意见,重点对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成立、预案的分级响应机制的建立、应急救援及抢险器材的配备、应急监测系统的建设、事故应急演习等内容进行监理。

(二)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设

根据行业特点,化工项目主要的环境风险隐患是液体化学品泄漏、消防水、污染雨水的排放进入周边水体,大气污染物事故性排放等。液体化学品泄漏的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依靠车间、罐区地面的防渗、防腐蚀设计,并配套建设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消防水、污染雨水以及事故性排水主要依靠事故废水收集、导流系统的建设以及事故应急池的设置。化工企业的隐蔽工程主要是指防腐、防渗体系的建设以及收集、导流体系的设置。隐蔽工程的监理主要以“旁站”结合收集资料的方式完成。限于环境监理人员的知识结构以及工作经验,很难判断防腐、防渗工作是否符合国家相应建设标准,因此我们必须查看工程监理日志,以确定防腐、防渗工作是否能够达到建筑防腐蚀施工及验收规范。事故应急池监理的重点是容量大小核算、是否具有紧急排空的技术措施、事故池能否接纳收集的事故废水、防腐防渗工程是否满足要求等。如果在监理过程中,发现事故应急池容量不足、事故池不能完全接纳收集的事故废水、事故应急池存在泄漏等安全隐患等情况,应立即督促建设单位整改。另外,雨水排放口应设置阀门井,设立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池与雨水管道间设置“三通”,并安装切换阀。初期雨水池容积应符合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要求。初期雨水池应设置自动控制的液位泵,确保将初期雨水或事故状态消防水泵打至污水处理站处理。环境监理人员应当对风险防范措施提出建设性意见,协助建设单位落实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对风险防范措施的规范建设,通过“旁站”等环境监理方式规范隐蔽工程的建设。

结语:环评报告书和环评批复是项目试生产以及项目“三同时”验收最主要的依据,但仅仅依据这两份依据材料是不够的,国家、省出台的一些强制性政策也是重要补充。因此,环境监理单位应及时掌握环保政策、法规的动态。环境监理工作是环评工作的延伸,是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申请连接纽带,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未提出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污染防治措施不切合实际、风险防范措施过于笼统等。环境监理单位必须以“实事求是”的原则,帮助、指导建设单位采取针对性、可行的方案,并及时向环保主管部门上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明确调整内容是否属于重大变动,通过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和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形式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参考文献

[1] 王冬朴.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拓展趋势分析[J]. 上海环境科学. 2005(01) :77-78

篇5

【关键词】环境污染;保险机制;强制性;困境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保险作为现代社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其主要特征为损失补偿和风险分散,通过保险机制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有利于及时对受害人进行经济补偿,极大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帮助企业分散风险,降低经营成本,将不确定的损失赔偿变为确定的保费支出;通过保险公司积极的风险管理,有利于降低污染事故发生的频率及严重程度,提高社会整体环境保护的水平。20世纪70年代以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西方国家繁荣发展,我国虽90年代推出了环境污染责任险,但却呈现出明显的需求供给不足。本文将基于保险人的角度,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制实施所面临的困境进行探讨。

一、保险公司开发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动力不足

1.经营风险高

企业环境污染对第三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为清除污染物所付出的费用一般都十分巨大,从西方各国和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运行情况来看,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额过大,而且承保范围比较窄,导致其经营风险远远高于其他商业保险,因此许多保险公司并不热衷开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另外,我国保险行业发展尚不成熟,自1980年恢复开办财险业务至今,也不过短短30年,缺乏相关的经营经验,再加上与环境污染损失相关的历史数据不足,为保险公司产品的风险评估与定价带来困难。

根据《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涉重金属企业以及石油天然气开采、石化、化工等企业是作为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试点企业范围,此类企业均具有较高的环境污染风险,且一旦发生事故,带来的损失也相对较大。目前为止,我国51家财险公司中仅有7家提供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及附加险(分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大地财险、中华联合、平安、华泰、长安以及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可见我国保险公司对于开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的热情度一般。

2.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需求不足

导致国内保险公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供给不足的另一个原因就是需求不足。一方面,企业的保险意识普遍偏低,并没有把保险作为风险防范的工具,小企业资金不足,事故发生后往往转向政府,大企业认为自身财力雄厚,可以应对污染赔偿问题,还有部分企业对污染事故的发生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事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因此不愿投入资金购买防范环境风险的保险产品。另一方面,我国关于环境污染相关的法规还不够完善,尤其缺少污染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使得大多数企业在造成环境污染后将相关的损失转嫁给政府和社会。

二、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

发达国家的保险市场历史悠久,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出现之前,综合赔偿责任保险就承保突发环境事故,积累了丰富的承保经验和损失数据,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实施提供了必要条件。其次,发达国家拥有大量的再保险机构,尤其是规模大、资金充裕、风险管理经验充足的跨国性再保险公司,使环境风险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充分的转移和分散。另外,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相对成熟、稳定,金融产品种类繁多,保险公司投资渠道宽泛,通过使用各类金融工具有利于保险公司将风险向资本市场转移,增强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降低了保险机构所承担的风险。

反观我国,保险起步晚,缺乏历史数据,再保险市场不够完善,资本市场受政府管制,致使我国保险业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保险公司为了保证稳健经营,费率厘定过高,形成了产品需求、供给的恶性循环。

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定价和损害赔偿缺乏指导

目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广还面临着许多技术性问题,如国家尚未制定环境风险评估方法、污染损害认定和赔偿标准等。由于缺乏环境风险评估方法,环境风险的识别和量化难度很大,而且行业和企业间的差异也比较大,保险公司很难判断企业的环境风险并根据企业的环境风险进行产品定价。而且,由于各家保险公司规模不同,经营管理水平不一样,如若没有统一的标准,规模较大的公司可以利用自身的规模效益,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产品,让小规模保险公司退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不利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业务的开展与推广。此外,由于缺乏国家环境污染损害认定和赔偿标准,保险公司从保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制定赔偿条款,导致大多保险产品出现赔偿范围窄、免责条款过多等问题,削弱了它的公益性,盈利性的特征过于明显。因此,相关环保标准的缺失,已经影响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广程度和政策目标。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为保证我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与推广,首先,政府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在环境污染事故中的赔偿责任,并强调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强制性。其次,政府应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比如税收减免等,不仅可以吸引更多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增加产品需求,也能激励保险公司积极进行相关产品开发,风险防控,并且有了政府的财政支持,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增加产品供给。最后,国家应尽快制定环境风险评估方法、污染损害认定和赔偿标准等,解决产品的定价及损害赔偿难题,促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实施与推广。

参考文献:

[1]周道许.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构想[J].环境经济,2011(5):23-35

[2]王哲.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供需不足成因及解决策略[J].保险研究,2009(5):8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