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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议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6 09:33:2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议,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议

篇1

关键词:环境、污染、措施

一、水污染的危害及防范

(1)废水来源

废水按来源分为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两大类,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涤用水,如:洗涤衣物和餐具、沐浴等,工业废水主要来自造纸、化工及其他企业排放的废水等。

(2)水污染的危害

水体污染会破坏生态平衡,影响水生生物的生长与繁殖,造成水产资源的严重损失。水中的放射性物质、重金属或其他毒物蓄积在水生物体内,通过食物链最终导致人的中毒,以及饮用水污染直接危害人的健康,造成急性或慢性疾病。水体污染会影响工业生产,增大设备腐蚀、影响产品质量,甚至使生产不能进行下去。

(3)水污染的防治措施与建议

1、强化对饮用水源取水口的保护,有关部门要划定水源区,在区内设置告示牌并加强污水口的绿化工作。

2、禁止直接向地表水体排放废水,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加大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治理力度;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对于改善城市水环境状况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3、加强公民的环保意识,改善环境不仅要对其进行治理,更重要的是通过各方面的宣传来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

4、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的废水排放量还要增加,仅仅重视末端治理,很难达到更好的、更有效的改善各类水污染状况的目的,因此实现废水资源化利用十分必要。

二、大气污染的危害及防范

(1)大气污染来源

大气污染污的主要分为有害气体(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物、光化学烟雾和卤素元素等)及颗粒物(粉尘和酸雾、气溶胶等)。它们的主要来源是工业废气、各类燃烧(包括生活垃圾的焚烧)、汽车尾气和核爆炸等。

(2)大气污染的危害

大气污染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呼吸疾病;对植物可使其生理机制受压抑,成长不良,抗病虫能力减弱,甚至死亡;大气污染还能对气候产生不良影响,如降低能见度,减少太阳辐射(据资料表明,城市太阳辐射强度和紫外线强度要分别比农村减少10%-30%和10%-25%)而导致城市佝偻发病率增加;大气污染物能腐蚀物品,影响产品质量;近年来,不少国家发现酸雨,煤和石油的燃烧是造成酸雨的主要祸首。雨雪中酸度增高对环境带来广泛的危害,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如:腐蚀建筑物和工业设备;破坏露天的文物古迹;损坏植物叶面,导致森林死亡;使湖泊中鱼虾死亡;破坏土壤成分,使农作物减少甚至死亡;饮用水酸化物造成的地下水污染也会有害人体健康。

(3)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建议

1、合理安排工业布局和城镇功能分区,加强城市绿化以及对居住区内局部污染源的管理。

2、严格控制燃煤污染,采用原煤硫技术,可以除去燃煤中大约40%-60%的无机硫,改进燃煤技术,减少燃煤过程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

3、开发或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地热、生物能(沼气)等可再生能源。

4、加强排污企业的工艺措施、工艺过程、生产管理,完善企业清洁生产体系,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三、噪声污染的危害及防范

(1)噪声污染来源

生活中常见噪声来源可分为交通噪声(大型车辆的震动和鸣笛)、施工噪声、工业噪声、音响过大的娱乐噪声等。

(2)噪声污染的危害

噪声给人带来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危害,损害人的听力;长期处于噪声中有害人的心血管系统,会出现心慌、血压升高和乏力等症状;影响人的神经系统,会出现急躁、焦虑、紧张、易怒、抑郁等情绪,伴有头痛、心烦、记忆力减退等症状;还会影响睡眠,造成疲倦,工作效率下降,反应迟钝等不良行为。

(3)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与建议

降低环境噪声污染的主要措施为控制噪声源,如车辆在市区禁止鸣高音喇叭、建筑施工单位采取封闭施工,禁止在夜间施工扰民、娱乐场所降低噪声排放、严格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的危害及防范

(1)固体废物污染来源

固体废物按来源大致可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三种。此外,还有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废料及弃土。

(2)固体废弃物污染的危害

固体废物要占用大量的土地,并且对土地造成严重污染;据有关数据统计,我国每年有1000多万吨固体废物直接排入江河之中,投入水体的固体废物不仅会污染水质,还会影响和危害水生生物的生存和水资源的利用;堆积的固体废物通过雨水浸淋、自身的分解及渗滤液污染江河湖泊以及地下水。固体废物的大量堆放,无机固体废物会因化学反应而产生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有机固体废物则会因发酵而释放大量可燃、有毒有害的气体,且其存储时,烟尘会随风飞扬,污染大气,例如粉煤灰、尾矿堆场在遇到4级以上的风力时,可剥离1~1.5cm,灰尘飞扬高度可达20~50m。在对许多固体废物进行堆存分解或焚化的过程中,会不同程度地产生毒气和臭气而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固体废物会寄生或滋生各种有害生物,如鼠、蚊、苍蝇等,导致病菌传播,引起疾病流行,直接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由于固体废物的大量堆存,长期不予清理,会导致腐烂,产生病菌,通过大气传播于人体,对人的生命健康构成巨大威胁。易燃、易爆、传染性的固体废物的乱堆乱存,会导致水灾、爆炸、传染病流行等环境事故,更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环境破坏。

(3)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措施与建议

l、加强对全社会的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使每个单位、个人能自觉地减少及合法地处理处置固体废弃物。国家还应该建立完整的废旧物资回收系统。

篇2

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九龙坡府办发〔2018〕93号)的要求,我司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完成相关任务,现将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我司召开了党委会,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此项工作,并召集全体职工参加动员会,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同时,为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了实处,公司领导成立专项工作督查小组,对各项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同时,辖区内各施工单位签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进行督查、检查,进一步加快了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

二、强化宣传动员,提高防治意识

一是我司多次召开动员大会和推进会,会上要求各个施工单位传达大气污染防治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条例,并利用电子滚动屏、微信平台、宣传栏等方式,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工作进行宣传。二是充分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使专项行动家喻户晓,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对防治中出现的问题,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切实加以解决,真正使防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截至目前,共在我司电子滚动屏上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标语20余条,发放宣传册300余份,签订责任书20余份,挂宣传横幅10余条。

三、强化监督管理,狠抓防治措施落实

(一)强化网格化管理。一是将辖区划分为3个网格,将安监环卫部各成员纳入网格任小组长,公司保安为组员,将辖区内的施工场所、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等均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网格,严格按照划分的范围,要求做到“责任到人、格格相通、片片互连”,做到定人、定点、定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二是我司高度重视网格人员的培训管理,不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开会教育,使各个人更加明确了职责,确定了巡查的重点。

(二)加大扬尘污染防治。一是召集各施工单位进行会议精神传达,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十项强制性规定”,督促建设单位把控制扬尘经费纳入工程造价,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且报我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备案。对于控尘不达标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二是加强土石方外运管理,针对需外运土石方的施工单位,严格完善手续,并规定运输线路,保证冲洗干净后才能上路,禁止带泥上路、冒装洒漏等现象发生,并在在空气污染时段,严格限制土石方施工和外运,督促控尘不达标的工地停工整改。

(三)加强裸土覆盖。一是对我司辖区范围内自有地块进行检查,购买盖土防尘网一万余方,对裸土进行覆盖。二是加强巡查,严格督促。对发现辖区内施工单位有未施工地块存在裸土的,要求其按规定进行覆盖。

(四)建立健全巡查台账。我司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台账及土石方运输管理台账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登记,在日后的巡查中再次复查,严防反复发生。

四、存在问题

篇3

【关键词】 大气污染 危害性 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的污染物分为颗粒状污染物和气态污染物。颗粒状污染物包括粉尘、烟、雾、降尘、飘尘、悬浮物等。气态污染物主要有氮氧化合物、碳氢化合物、硫化合物、含碳氧化合物、氨化合物以及卤素化合物等,其来源于汽车尾气、工业废气、建筑尘土、森林火灾、生活燃煤等。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和人体的健康产生一定的危害。

1 大气污染对环境的影响

1.1 臭氧层的破坏

在距离地面20~30km的平流层中有一个臭氧层,其能够吸收阳光中的紫外线,保护地球生物免遭伤害。由于工业的生产中释放出了大量的氯氟烃气体破坏了臭氧层,使得臭氧层吸收和遮挡紫外线的功能减弱,大量的紫外线经过大气层直射到地面,对地面的生物形成巨大的杀伤力,对人类的生存带来了危害。

1.2 全球气候变暖

大气中增加的二氧化碳能够吸收地表释放出的长波辐射,不能向外扩大热度,导致表面温度升高,产生了“温室效应”。地表温度升高导致全球变乱,气候反常,自然灾害增多,南极和北极以及部分雪山融化。大气混浊度的增加,太阳光的辐射减弱,地球长波辐射受到影响,灾害性和异常性天气将更加频繁。

1.3 造成酸雨

由于工业的发展和环保措施的不当,致使空气中的二氧化硫酸性气体和氮氧化物气体增多,这些气体在空气中与水蒸气相遇容易形成酸雨,其酸性通过pH值的测量一般在4左右,甚至达到3。酸雨成为严重的污染灾害,严重者致使植物生长受阻,林木枝叶枯萎,建筑物腐蚀锈损,土壤成分受到破坏,造成土壤贫瘠,使农林作物减产甚至死亡,饮用酸化物造成的饮用水,还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影响人类健康。

2 大气污染对人体的影响

2.1 悬浮颗粒物

悬浮颗粒物是指悬浮在空气中的粒径小于100μm的颗粒物,其中粒径小于10μm的称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当粒径小于5μm的悬浮颗粒物进入人体的呼吸道系统时会对肺部造成影响,致使肺泡损伤,产生炎症。直径小的悬浮颗粒物可以进入到皮肤和眼睛的细孔之内,阻塞皮肤的毛囊和汗腺,引起皮肤炎和眼结膜炎等。

2.2 氮氧化物

大气中的NOx主要来自煤气燃烧的废气以及汽车的尾气。NOx对呼吸器官有刺激作用,对肺的损害比较明显,进入呼吸道深部,会引起支气管哮喘。NO对高铁血红蛋白症和中枢神经系统损害比较明显。NOx在紫外线光化学作用下,产生光化学烟雾,刺激眼、呼吸道,引起呼吸困难、胸痛、肺水肿等。

2.3 二氧化硫

SO2易溶于水,易被上呼吸道粘液吸附引起炎症。当SO2与空气中的Fe2O3氧化生成硫酸雾,它的刺激作用比SO2高出10倍。SO2还会影响人体的新陈代谢,影响机体生长发育。

2.4 一氧化碳

CO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有毒气体,可在大气中停留很少时间。CO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比氧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大200~300倍,使血液输送氧的机能大大降低。因此,当空气中的CO浓度到达一定程度时,就会引起中毒症状,甚至死亡。

3 大气污染的主要防治措施

3.1 合理布局,调整产业结构

对该地区各污染源所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质的种类、数量、时空分布等作全面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制定控制污染的最佳方案。调整产业结构,对已有污染重、资源浪费、治理无望的企业要采取关、停、并、转、迁等措施。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控制污染。工业生产区应设在城市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在工厂区与城市生活区之间,要有一定间隔距离,不宜过分集中,以减少一个地区内污染物的排放量。

3.2 改进燃料结构,合理利用能源

我国当前的能源结构中以煤炭为主,在燃煤过程中会放出大量的SO2,NOx,CO以及悬浮颗粒等大气污染物。要防治煤烟型大气污染,首先要推广工业型煤及洗选煤的生产和使用,并逐步推广使用天然气、煤气和石油液化气等清洁能源,有效控制烟尘和SO2的排放量。

3.3 集中供热,节能减排

居民居住区分散在家家户户的生活炉灶数量极多,烟气污染比较严重。设立规模较大的热电厂和供热站,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代替分散供热,是节约与合理利用能源,防治大气污染的另一重要途径。以中压、中型锅炉取代大量、分散的低热效率的锅炉,提高锅炉效率,节约燃料。另外,采取高烟囱集中排放,有利于烟气的扩散和稀释,从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3.4 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机动车燃料完全燃烧后排出的气体含有CO2、CXHY,NOx,SO2等有害污染物。机动车排放的废气污染面广,是城市大气污染的又一重要源头。要减少这类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主要是要改变发动机的燃烧设计和提高油的燃烧质量,鼓励发展清洁燃料车。同时,加强城市机动车污染排放的控制力度,对机动车实行监督检测,完善道路交通管理系统,控制交通污染。

3.5 采用高效除尘设备

大气中的颗粒污染物主要是由于煤等固体燃料因燃烧产生的。 要去除这种污染物,可用干法、湿法、过滤及静电法。干法去除的常用设备有重力沉降室、惯性除尘器和旋风除尘器等;湿法去除的常用设备有泡沫除尘器、喷雾塔等;过滤法去除常用的设备有颗粒层过滤器和袋式过滤器;静电法去除的常用设备有干式静电除尘器和湿式静电除尘器。一般情况下,较大颗粒宜于采用干法去除,而细小颗粒则以采用过滤法和静电法去除。

3.6 植树造林,绿化环境

绿化造林是大气污染防治的一种经济有效的措施,茂密的树林能降低风速,使空气中携带的大粒灰尘下降,树叶表面粗糙不平,能吸附大量飘尘。植物的光合作用吸收CO2,释放O2,使空气得到净化。 因此,必须大力加强绿化建设,提高城市绿化面积,从而减轻污染危害,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4 结语

总之,治理大气污染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工程。我们必须完善大气监测系统,提高监控水平,建立有效的大气环境管理运行机制,把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参考文献

[1]杨齐星.探讨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现状及综合防治对策[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4(1):56-57.

[2]高瑞华.关注大气污染防治中淘汰和压减产能问题[J].前进论坛,2014(1):88-89.

篇4

关键词: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X5 文献标识码:A

首先我们想要预防环境污染,需要详细了解环境污染的原因以及危害性,才能更好的对症其原因进行防治。

1环境污染的原因

1.1人们的环保意识差,没有充分认识到环境污染会给我们带来哪些危害,由于我国的历史原因,人们的环保意识一直很差,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没有重视保护环境这一问题。我国大部分的污水都没有经过处理就排入江河、湖泊;空气的污染也相当严重,绿地面积大量减少,呈现沙漠化现象,洪水泛滥,自然灾害严重。

1.2城市人口过于密集,造成产生大量的垃圾、污水、噪音和汽车废气等一系列的问题。

1.3大量使用农药和化肥,这些不仅会破坏土壤的结构,而且还会严重污染土壤、大气、水源以及食品,对环境污染也相当严重。

1.4滥采滥伐,自然资源遭到大规模的采伐,使汞、铅等这些危害人体的元素从地下被挖掘出来,从而对人体的健康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植物在一步步减少,这样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

1.5我国的执法力度不够,在环境保护方面,我国并没有立明确的法规来监管这方面,虽然环境污染有很多标准,但是执行的力度并不够,所以造成环境污染严重。

1.6大气污染可分为自然和人为两大类,自然原因是:如火山爆发,森林火灾等形成;人为原因是:如烟囱、工业排气筒、汽车、火车废气排放等,这些都是由于人们从事生产和生活活动所造成的。

2环境污染的危害

2.1酸雨对人类以及生物的危害,酸雨会使土壤和河水酸性化,经过小河流汇入到大湖泊中,造成湖泊酸化,使生长在湖泊中的动植物大量死亡,威胁湖内鱼、虾以及贝类的生存,破坏湖泊中的整个食物链,最终会使湖泊变成一滩“死湖”。酸雨还会直接危害到陆地上的植物和农作物死亡。酸雨是环境污染的重要危害之一。

2.2有害的化学药品对生物的危害,农药是最常见的一种有害化学物,当人们利用农药来杀死病菌与害虫时,同时也对环境造成了污染,大多农药都是不容易分解的化合物,这些化合物被生物体吸收后,会在体内不断的累积,最后这类有害的化学药品就会更佳危害生态环境。

2.3水体污染对人类的危害,人体中有70%-80%都是水分,所以水资源的污染对人类的危害非常大,会导致体质不佳,降低人体抵抗力,水资源中的铅会对肾脏、神经系统造成危害,尤其对儿童的危害性巨大,会有致癌的危险;水资源中的砷对皮肤以及神经系统的危害极大,会有致癌的危险等。

2.4大气污染的危害

2.4.1大气污染对人体的健康伤害很大,它主要通过三条途径危害人体,一是人体表面接触后会受到伤害;二是使用含有大气污染物的食物和水中毒;三是吸入污染的空气后患上各种严重疾病。大气污染物会通过各种途径进入到人体,对人体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而且危害极为严重。

2.4.2大气污染危害生物的生存和发育,它主要通过三条途径危害生物的生存和发育,一是使生物中毒或者枯竭而亡;二是减缓生物的正常发育;三是降低生物对病虫害的抵抗能力。大气污染还会通过酸雨的形式来杀死土壤微生物,使土壤酸性化,降低土壤肥力,危害农作物和森林。

2.4.3大气污染对物体的腐蚀,大气污染对仪器、设备和建筑物等都有腐蚀作用。比如:金属建筑物会出现锈斑、古代文化会遭到严重风华等。

2.4.4大气污染对全球大气环境的影响,大气污染现在已经不仅仅是对某一个国家的污染,它已经超越国界,危害全球,受到大气污染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臭氧层破坏;二是酸雨腐蚀;三是全球气候变暖。

3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3.1保护环境应该分为政府行为、企业行为和个人行为三部分。政府行为应该起到主导作用,大力宣传保护环境、防治环境污染等,应该统一对公共环境的治理以及生活消费产生的污水和垃圾进行管理,并且要监督企业的污染状况,要求企业要有处理污染的设备,设立相关的法律政策;企业行为主要是严格控制污染源的产生,将造成污染源作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个人行为主要是从自身做起,提高自身素质,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谴责。

3.2控制人口的增长,合理利用各项资源,因为人口消费带来的污染问题很大,需要每个人都参与解决,建议对企业和居民适量征收资源消耗税、污染治理费和环境保护费。我们应该把人口过多的负面效应转化为正面效应。

3.3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保护环境关系到经济的发展以及子孙后代的生存问题,所以必须要坚持节约以及合理利用措施,把节约放在首要位置,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严格执行土地、水、矿产、森林等资源的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长期保护环境,让我国的经济得到可持续发展。

3.4 大气污染的防治,我国受大气污染最为严重的是京津翼区域,在今年2月份,北京、天津、河北、河南等地方的空气质量都为中度或者重度污染,受到雾霾天气的影响,很多路段的通行都受阻。针对京津翼污染物的排放问题,京津翼将联手防治大气污染,规划处重点区域,进行统一排放标准、统一污染监管、统一环境质量检测与评估,对异地空气质量实现“实时监测、随时预警”。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深入研究大气污染形成的机理和防治对策、关键技术等,为有效改善环境质量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防治大气污染是一个庞大的工程,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努力,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采取防治措施。

3.4.1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尽量多采用无污染的能源以及设备,比如:太阳能、风力、水力等,降低污染源,另外,在污染物未进入大气之前,可以使用除尘消烟技术、冷凝技术、液体吸收技术等,消除废气中的部分污染物,减少大气的污染数量。

3.4.2治理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主要方法有,利用各种除尘器去除烟尘和各种工业粉尘;采用气体吸收处理有害气体,比如用氨水、氢氧化钠、碳酸钠等碱性溶液吸收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利用其他物理方法回收利用废气的有用物质,或者将有害气体转为无害化。

3.4.3充分利用大气的自净能力,由于气象条件的不同,大气对污染物的容量也是不同的,因此应该有效控制不同地区、不同时段的排放量。

3.4.4厂家在选择建厂地址以及烟囱的设计时要合理,不要过度集中排放污染物,以免形成局地严重污染的事件发生。

3.4.5进行绿化造林,植物有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吸收大气中的有害体等功能,可以在大面积的范围内,长时间的净化大气。所以多种植一些绿色植被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尤其是对大气中污染影响范围广、浓度比较低的状况,使用这种方法最好不过。

3.5对于水污染应该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3.5.1对于污水的处理,要从资金、行政、法律保障三个方面去进行,资金是必不可少的条件,政府的支持是坚强的后盾,法律法规是最终的保障。只有有了这三项,才能让水污染的防治措施做起来更容易一些。

3.5.2工程保障措施,必须要实施彻底截污、污/雨分流;对老平房区进行搬迁改造;生活污水是最严重的污染源,只有对生活污水实施彻底的截污,才是治污的根本。另外老平房的房屋破旧,多数没有完备的下水管道系统,这也是主要的污染源,所以要对老平房区进行搬迁,设计完备的下水管道系统,降低水资源的污染。

3.6土地污染是很难治理的,它不像大气和水体受到污染,切断污染源后通过稀释作用和自净化作用就能使污染问题慢慢解决,但是日积月累的土地污染很难治理,因为土壤中的污染物很难稀释,所以土地污染的治理非常难,它要靠换土、淋洗土壤等方法来解决污染,治理成本非常高,而且周期也比较长,因为这些因素的困扰,土地污染的问题一般都不会受到人们的重视。

3.6.1科学的进行污水灌溉,工业废水的成分复杂,而且种类繁多,所以工厂排出的这些工业废水都是有毒的,所以在利用这些废水灌溉农田前,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净化处理,这样才能用来浇灌田地,避免对土壤的污染。

3.6.2合理的利用农药,重视开发高效低毒的农药,这样不仅能减少对土壤的污染,而且还能有效的消灭病虫,发挥农药的真正作用。

3.6.3合理使用化肥,增加有机肥,要根据土地的特性、气候以及农作物的生长特点,严格控制有毒化肥的使用范围和用量,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地的有机质量,增加土地对重金属和农药的吸附能力。

总结:环境污染对人们的生活以及社会的发展危害非常大,它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近些年来,又出来了一些新的环境污染,所以我们要从自身做起,将保护环境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一项责任,这样才能改善环境污染的问题,促进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朱国宏.通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研究(第一版).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

[2]余某昌.创造美好的生态环境(第一版).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3]河北省地方志编篡委员会.河北省志第十一卷环境保护志(第一版).1997

篇5

【关键词】城市环境污染;问题;防治

1.引言

尽管当前我国经济水平、人们生活水平以及城市化进程都取得了非常大的进展,但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与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的矛盾日益尖锐。群众对于环境污染反应也愈发激烈。而其中大气污染同噪声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统作为城市污染中四大组成要素。如何应对城市环境污染问题,也是当前我国城市建设中的主要议题,也是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2.当前城市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

2.1空气污染

当前城市污染中,空气表现最明显。随着科技与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城市的交通工具也成倍增长,机动车尤其是汽车数量普遍应用,排放出大量的汽车尾气。尽管国家已出台多项政策缓解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但仍是当前城市空气污染中主要的污染源,由于尾气排放而引起的空气污染,也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我国包括北京、广州、深圳、上海等经济发达城市在内的大部分区域均在承受着雾霾的污染,空气质量也在不断的下降,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2.2噪音污染

2.2.1交通运输噪声,具体是指机动车辆在城市交通干线行驶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我国城市噪声源中40%以上来自交通噪声。

2.2.2工业生产噪声,主要是指在工业生产中,在对固定或辅助设备的过程中,所引起的周围生活环境产生干扰的声音。其噪声波动幅度较大,从20dB-125dB不等,是造成职业性耳聋的主要原因。

2.2.3社会生活噪声,是指除交通运输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以及工业噪声之外的,因人为活动而引起的对周围生活环境有干扰的声音。

2.3水污染

城市中水污染,主要是由于人口密集在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生活废水、废气以及垃圾对水体所造成的污染。生活污水的城市水体的主要污染源,具体而言是人们在生活生产中,包括厕所、浴室和厨房等排出的各种污水的混合液。

2.4土壤污染

城市土壤污染严重危害着生态景观植物。当前对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人口的集中分布,使得的城市土壤面积不断缩小,合适种植环保型植物的原生土壤已经基本退化。部分城市因为水污染严重,如铅、汞等重金属向土壤中渗透,对城市土壤造成二次污染。并且,建筑物的翻新重建也会造成大量的固体垃圾遗留,导致绿化环保植物的栽种必须另行购置土壤;

3.城市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3.1大气污染措施

调整能源结构,采用清洁型新能源;对燃料进行预处理,以减少时产生污染大气的物质;引起燃烧设备,提高燃烧效率;完善资源分配结构,利用先进技术净化工业及尾气中的有害物质。从高污染车入手,抓重点排放源的消减。政府应加强监管,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减少工业事故型无组织废气排放。

3.2噪音污染治理措施

城市噪声的防治是比水污染、大气污染的治理实际难度更大。因此,对其的治理,必须应用多种方法配合综合进行。例如,将声环境保护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通过强化法律宣传力度,提髙群众保护环境的法制意识、加强噪声声源、传播途径、接收处的防治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噪声监测体系加强城市绿化,充分利用城市绿地降噪的功能等手段进行综合防治。实现城市绿色、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3.2水污染防治措施

集中处理城市工业及生活污水,建立专门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工业废水水质只有在满足城市下水道标准后,尽可能的将排入城市下水道,与城市废水合并处理。对于不能满足标准的工业废水,在工程内部先进性适当预处理,才能排入下水道。加大节能节水宣传,提高城市用水循环率。

3.3土壤污染措施

土壤污染的防治需要完善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采用植被修复法,利用植物较快的吸走或降解土壤的污染质,而达到进化土壤的目的。土壤污染污染必须做到“预防为主”。控制和消除土壤污染源,控制减少工业废气排放及建筑固体遗留。

结语

我国城市环境污染范围仍在不断加大,而城市环境污染源也日益复杂,因此必须做好环保意识的宣传,加强政府的监督与调控。通过政府与社会市民的共同努力,推动城市环境改善,创建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郑琳.浅析城市环境污染问题及低碳环保措施[J].黑龙江信息科技,2014(09):105-107.

篇6

关键词:湛江开发区;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对策

随着湛江钢铁基地和中科炼化项目的建设,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入重化工业加速发展时期,工业大气污染将迅猛加剧,只有制定湛江开发区工业大气综合防治体系,才能应对新形式。

1 湛江开发区工业大气污染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1.1 湛江开发区工业大气污染的现状

近年来,湛江开发区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增加,空气主要呈现煤烟型污染。2014年开发区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2500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2880吨,烟尘排放量为500吨[1]。究其原因,一是燃料消耗量上升,2014年全区工业企业年耗煤量为62415吨,耗燃料油为1044吨[1]。二是18家粘土砖厂排放了大量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1.2 湛江开发区工业大气污染的发展趋势

湛江开发区将构建以钢铁工业为核心的先进制造业的同时,现规划建设30平方公里石化产业配套园,大力发展“油头化尾”产业链,努力打造国家重要的石化基地。湛江钢铁基地项目首期建设规模为年产钢1000万吨,中科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规模为炼油1500万吨、生产乙烯100万吨,预计2015年底建成投产。钢铁和石化两大项目将拉动投资5000亿元以上,一大批上下游配套项目落户湛江开发区,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内的广东鹏尊能源开发公司能源一体化项目和湛江京信发电公司东海电厂热电联产燃煤机组工程项目先后落户。在开发区有限的环境容量条件限定下,大气污染物排放将不可避免地增加,大气环境面临的形式非常严峻。

2 湛江开发区大气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

2.1 大气污染治理没有形成综合防治系统,管理模式滞后

湛江开发区缺乏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管理嵌入环境管理的机制。污染控制对象相对单一,未建立多污染物综合控制体系。从控制因子来看,开发区只建立二氧化硫、工业烟粉尘为污染控制重点的管理体系,对氮氧化物、细颗粒物、臭氧和挥发性有机物控制薄弱。从污染控制范围来看,主要集中在工业大点源,对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落后小企业控制重视不够,城市大气管理制度不健全。

2.2 工业大气环境监测、统计基础薄弱

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指标不全,除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工业烟粉尘等常规监测,还没有开展臭氧、细颗粒物的监测,数据质量控制薄弱,当前的工业大气污染状况得不到全面反映。挥发性有机物、扬尘等未纳入环境统计管理,底数不清,无法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3 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综合体系的系统建立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涉及面广、内容众多,监督对象纷繁复杂,执法主体不尽相同,要从开发区整体环境考虑,结合开发区的环境特征,综合运用工业大气污染的各种治理技术措施,建立综合防治体系。

3.1 工业合理布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钢铁和石化均属于高消耗、高污染行业,开发区要实现能量的的交换和利用,在钢铁基地、钢铁配套园、石化产业园和石化配套园四个循环经济特色园区的企业之间、产业之间建设起循环链。工厂之间互相利用废气,建立二次资源的再利用和再循环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大气循环经济机制。便于污染物的扩散实行区域集中供热,以高效率的锅炉代替分散的低矮烟囱群,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这是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力措施。

开发区要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方向,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重点开发区。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2]。

3.2 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源

全面整治工业燃煤小锅炉。2015年年底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化工、造纸、水产、制药等产业集聚区,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

推行清洁生产,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力求产品在生产周期中最大限度降低资源消耗、尽可能少用或不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材料,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促进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向绿色低碳、清洁安全转变。

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所有燃煤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2]。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现有除尘设施要实施升级改造。

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工业企业的煤场、灰场、渣场和其他产生扬尘(粉尘)的散流体原料堆放场要按规范建设“三防”设施,建设防风抑尘墙、防风抑尘网,并配备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有条件的建设配备有收尘设备的密闭仓库。物料输送设备要进行密闭,并在装卸处配备收尘、喷淋等防尘设施;露天装卸应采用湿式作业,严禁装卸干燥物料。

3.3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结合节能减排,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2015年淘汰18家燃煤砖厂,有序推进大气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缓解产能过剩矛盾,为开发区发展腾出大气环境容量。

3.4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4 结束语

总之,湛江开发区应该做好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影响大气质量的多因子进行综合系统分析,得出最优的控制技术方案和工程措施,,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大气污染,实现大气治理区域化、社会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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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火力发电;污染防治措施;噪声

0 引言

随着国民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我国的电力事业蒸蒸日上。我国的主要发电仍依靠的是火力发电,在火电机组的燃料中煤炭约占95%,煤炭仍是主要能源。以下将对燃煤火电厂运行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的防治措施做简单论述。

燃煤电厂在运行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废污水、噪声污染和工业固体废物。

1 火电厂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燃煤锅炉排放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和烟尘,其次为贮煤场和贮灰场及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目前火电厂对烟囱排放的SO2、NOx和烟尘主要采取以下防治措施进行控制。

1.1 SO2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氧化硫的治理可分为燃烧前、燃烧中和燃烧后三个过程。

燃烧前脱硫是指对燃料进行处理,如原煤洗选、煤气化等脱硫技术。

燃烧中脱硫是指炉内脱硫,如流化床燃烧脱硫、炉内喷钙脱硫、型煤固硫和利用脱硫添加剂等。

燃烧后脱硫是指烟气脱硫,烟气脱硫分湿法、半干法和其它新型脱硫技术三大类。湿法脱硫主要工艺有:石灰石(石灰) ―石膏法、氨法、镁法、海水脱硫。半干法脱硫工艺主要有烟气循环流化床、增湿灰循环烟气。新型脱硫技术有离子体烟气脱硫脱硝、活性焦吸附脱硫脱硝、生物脱硫等。目前国内外采用的脱硫技术中,炉后烟气脱硫被认为是控制SO2排放量最行之有效的办法。

当前实用的脱硫技术主要有:湿式石灰石/石膏法(湿法),氨法(湿法)、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法(半干法),循环流化床锅炉(干法)。主要脱硫方法的比较见表1。

表1 主要脱硫工艺技术指标的比较

1.2 NOx的污染防治措施

煤炭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氮氧化物(NOx)的生成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热力氮氧化物,系燃烧用空气中的N2在高温下氧化而产生的;二是,燃料氮氧化物,系燃料中含有的氮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三是,快速氮氧化物,系碳化氢燃料过浓时燃烧产生的。

控制NOx排放的技术措施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控制燃烧过程中NOx的生成反应,如低氮氧化物燃烧技术(低氮燃烧器、空气分级燃烧技术和燃料分级燃烧技术三大类型)及低温燃烧技术(循环流化床锅炉);另一类,是将已经生成的NOx通过某种手段还原为N2,从而降低NOx的排放量,如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及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

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出口NOx排放浓度

从《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来看,炉内脱硝技术已不能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今后的新建及改扩建项目同步建设炉后脱硝是势在必行的。

1.3 烟尘的污染防治措施

燃煤电厂除尘技术主要包括电除尘、袋式除尘和电袋复合式除尘。除尘技术在国内外发展都比较成熟,方式都是高效颗粒物去除技术,电厂可根据环保要求、燃料性质 、烟气工况、锅炉类型、电厂规模和现场条件等选择适合的除尘方式。下面对这三种除尘方式的性能做个比较,详见表2。

表2 除尘器性能参数比较

2 火电厂水污染防治措施

全世界有近一半的废水未经处理就供入水体,使资源受到严重的污染,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而火力发电厂不仅是用水和排水大户,同时也是污染大户。为了降低废污水对环境的污染,火电厂基本都采用闭式循环的方法重复使用,大多数废水经处理后回收利用,基本实现零排放。

火电厂废水治理一般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电厂全部废水按其所含污染物的性质分类集中处理;二是,用分散的处理废水方式(如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收利用或排放。

火电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污水主要有以下几种:

2.1 锅炉停炉保护和化学清洗废水(含有机清洗剂)处理

该类水水质特点是停炉保护废水的联胺含量较高,为降低过高的COD,在常规的pH调整、混凝澄清处理工艺之前增加氧化处理环节。通过加入氧化剂,分解废水中的有机物,降低其COD值。

2.2 空气预热器、省煤器和锅炉烟气侧等设备冲洗排水处理

该类废水为锅炉非经常性排水,其水质特点是悬浮物和铁的含量很高,不能直接进入经常性排水处理系统。处理方法常采用化学沉淀法。

2.3 化学水处理工艺废水处理

化学水处理因工艺不同,可产生酸碱废水或浓盐水。酸碱废水多采用中和处理,中和后的出水直接排放或回用。浓盐水水质基本无超标项目,主要是含盐量较高,大都可以直接利用或排放。

2.4 煤泥废水处理

煤泥废水一般情况下处理后循环使用,为达到循环使用的水质要求,通常采用混凝沉淀、澄清和过滤处理工艺,以去除废水中的悬浮物和油。

2.5 冲灰废水处理

冲灰废水的pH值和含盐量较高,一般循环使用,而不用于其他途径。冲灰废水循环使用的处理工艺主要为物理沉淀法。

2.6 含油废水处理

含油废水主要有油罐脱水、冲洗含油废水、含油雨水等。含油废水的处理工艺通常采用气浮法进行油水分离,出水经过滤或吸附后回用或排放。

2.7 脱硫废水处理

脱硫废水水质特点是悬浮物浓度高、pH值呈酸性,经处理后回收利用。

2.8 生活污水处理

生活污水的可生化性好,大部分燃煤电厂生活污水的处理工艺是采用生化二级处理,消毒后回用或排放。

3 火电厂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火力发电厂的噪声源种类多,声级高,传播远,不仅危害电厂内职工的身体健康,而且干扰周围环境。火电厂的噪声源,主要有机械动力性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和电磁噪声等。主要污染因子为高、中、低频噪声。

火电厂运行时噪声源主要有以下几部分:燃料制备系统中的主要噪声设备是碎煤机、磨煤机;燃烧系统中的最主要噪声源是锅炉排汽噪声;发电系统中的主要噪声源是汽轮机、发电机、励磁机、给水泵等;冷却系统中最大的噪声是自然通风冷却塔的淋水噪声及空冷平台的噪声;脱硫系统主要噪声源为氧化风机、增压风机及泵类等。

火电厂噪声设备的降噪措施主要有:

3.1 在设备选型时,同类设备选择噪声较低的设备。在签订设备供货技术协议时,向制造厂提出设备噪声限值,主机设备(如汽轮发电机组)噪声不得超过90dB(A),辅机设备噪声不得超过85dB(A),否则要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对于空冷系统设备,应选择同类设备低噪音、低转速风机,向制造厂提出虚拟厂界达标要求,并作为设备考核的一项重要因素,否则必须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

3.2 空冷器防风钢板内侧安装吸声板,有效地吸收部分声能,减少反射声和透射声;空冷风机采用变频装置方式降低噪音。

3.3 电厂在设计时对过热器排汽、再热器排汽均装设消声器。过热器安全阀排汽及再热器安全阀排汽均装设消声器,使排汽噪声不大于110dB(A)。

3.4 在一、二次风机吸风口处装设消声器,减少空气动力性噪声。

3.5 汽轮机、发电机、引风机、碎煤机、给水泵及各类水泵等大型设备均采用独立基础,减震设计。空冷风机与其支架之间安装减震装置,防止产生振动噪声。

3.6 在管道布置设计及支吊架选择上注意防振、防冲击,以减少噪声的发生。

3.7 集中控制室设门斗及双层玻璃隔音门窗,内墙采用吸音、隔音材料,屋顶采用吸音吊顶。在结构设计中采用减震平顶、减震内壁和减震地板,使集控室内噪声降至60dB(A)以下;各含强噪声源的车间均设置值班室,使工作场所与强噪声环境隔离,保护工作人员的健康。

3.8 厂区总平面布置中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声源设备及车间集中布置,并尽量远离对噪声敏感的区域。在厂区绿化设计中考虑好绿化带布置,充分利用植物的降噪作用,从总体上消减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4 火电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

燃煤电厂的迅速发展,也带来了排放物的剧增。随着国家环保要求的提高,电厂的脱硫设施、脱硝设施也开始大量投产,燃煤电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粉煤灰、此外还有脱硫副产物、污水处理污泥、失效脱硝催化剂等)需采用适当的处理处置方法。

火电厂排放的粉煤灰和脱硫副产物主要以综合利用和灰场堆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理处置。污水处理污泥主要包括给水、工业废水、脱硫废水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检定后确定为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处置;经检定后确定为一般废物的,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二类场要求处置。失效脱硝催化剂应再生或回收处理。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粉煤灰综合利用于生产建材、回填、建筑工程、提取有益元素制取化工产品等用途;脱硫石膏主要用作水泥缓凝剂或作石膏板,还可用于生产石膏粉刷材料、石膏砌砖、矿井回填材料及改良土壤等;半干法脱硫灰渣国内应用尚不普遍,主要用于筑路和制砖;循环流化床脱硫灰渣可综合利用于废弃矿井、采空区回填和筑路等。

5 结论及建议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控制应在“巩固脱硫,加强脱氮,开展脱碳”的原则上全面进行。脱硝是“十二五规划”的重点,与脱硫相比还处于初级阶段,在技术上应逐步走向成熟。“十二五规划”之后脱碳也会逐步开展,主要包括:CO2捕捉、回收进行综合利用。

随着国家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火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将达到世界的先进水平,提高脱硫效率、除尘效率和脱硝效率,要求设备在制造和运行上都应经得起考验,相应的技术人员也应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职业素质,通过十二五规划的实施,火电厂的环境保护事业能再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1]环境保护技术文件.燃煤电厂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S].环境保护部,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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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酸雨污染;形成机制;控制对策

中图分类号:P426 文献标识码:A

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随着国家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煤炭和石油等化工能源的消耗急剧增长,导致废气有害物质的排放量日趋增大,引发了酸雨污染等环境问题。2015年《中国环境质量报告书》统计显示:在我国480个监测降水的城市(区、县)中,酸雨频率平均值为14.0%,出现酸雨的城市比例占40.4%,全国降水pH值范围在4.20~8.20之间。由此可见,当前我国大气环境中的酸雨污染依然严重,若不加以控制,酸雨污染面积将会继续扩大,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危害也将与日俱增。因此,控制酸雨污染刻不容缓;本文对靖州县城区酸雨污染的形成以及防治展开了叙述。

一、酸雨污染现状

1.降水概况

靖州县环境监测站监测资料(表1)表明s2011~2015年的降水pH值范围为4.89~5.94,单场雨极端值4.89,出现在2015年,酸雨频率最高亦为2015年,达81.0%,2013年无酸雨;2015年酸雨频率虽高,但降雨量却介于其余各年份之间,这说明靖州县酸雨污染和降雨量没有必然的联系。从表2不难看出,各年度酸雨频率高低起伏与二氧化硫浓度值大小变化一致,降水中的pH值与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浓度呈正相关,即污染物浓度越高,酸雨频率则高,污染物浓度低,酸雨频率则低。

2.酸雨的化学成份及污染特征分析

统计表明s2011~2015年酸雨化学成分主要以阴离子SO42-为主,占阴离子总浓度的74.98%;其次为NO3-,占17.80%;阳离子主要以Ca2+和NH4+橹鳎分别占阳离子总浓度的58.38%、17.17%。表3说明靖州城区的酸雨污染主要以硫酸型污染为主导,污染特征表现为硫酸型污染。

二、酸雨污染形成机制分析

研究表明s酸雨的形成主要分为3个阶段:一是酸性气体的排放、二是酸性气体在空气中的氧化、三是湿沉降(酸雨沉降)。简言之s空气中的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经过“云内成雨过程”,即水气在硫酸根等凝结核上,发生液相氧化反应,形成硫酸雨滴和硝酸雨滴,又经过“云下冲刷过程”,即含酸雨滴在下降过程中不断合并吸附、冲刷其他含酸雨滴和含酸气体,形成体积较大的雨滴,最后降落在地面上,形成酸雨。酸雨是英国科学家史密斯1872年提出的,降水pH值小于5.60即为酸雨。

三、酸雨的成因、来源分析

靖州城区的酸雨是局地源和外来源叠加的结果:一是受外来污染源影响,受城区以外越境工业大气污染物的输送影响;二是受城区局部的大气污染物影响;三是受山区特有的地形及气象条件的影响;四是受自然污染源影响,如近郊煤矸石自燃烟雾影响。其产生的途径和原因主要有:一是靖州辖区内工业企业排放大量含二氧化硫的燃煤废气;二是城区生活锅炉及居民生活用煤产生一定的含硫废气外排;三是城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加剧,亦产生一定的酸性气体污染;四是郊外煤矸石自燃产生了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加剧城区酸雨污染。

四、酸雨污染的危害

酸雨是“现代空中死神”,给地球生命生成的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危害,主要表现为:

(1)酸雨对土壤产生酸化作用,导致土壤营养溶解、水分流失,影响植物正常生长。

(2)水域酸化破坏水生生态系统,导致水中鱼类、植物、浮游生物死亡甚至绝迹。

(3)酸雨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损害人体健康、诱发恶疾。

(4)酸雨能腐蚀市政设施、名胜古迹、建筑物,给人类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5)酸雨对陆生生态系统产生危害,造成森林生态系统退化。

五、酸雨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

酸雨是人类“公敌”,针对靖州县酸雨的污染现状,提出防治对策与建议如下:

(1)从污染源着手,通过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促进污染物扩散稀释等措施来保证大气环境质量:一是采取各种固硫降尘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二是大力开发使用新能源,如太阳能、水能、风能等清洁燃料,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炭、石油的用量。

(2)控制源头污染:一是对近郊局部煤矸石自燃现象采取覆土绿化与深孔注浆结合的方法,来根治有害气体污染;二是坚持不懈地治理大气环境,加快工业企业技术革新,综合利用废气。

(3)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一是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对在用车安装机动车尾气净化器,全面推广车用燃油国五标准;二是发展公共交通建设,提倡绿色出行。

(4)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一是严格执行“大气十条”环境法规,调整能源结构,合理规划城市及工业布局;二是巩固和扩大“烟控区”创建成果。

(5)种植绿色植物,增强城市自净功能。

(6)加强大气污染立体监测和科学研究,健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

结语

随着我国工业的快速发展,各类工矿企业排放的废气,通过各种排烟渠道直接或间接排入大气系统,衍生了酸雨污染,构成了对大气环境的严重威胁,人类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危害,因此对酸雨污染原因的探讨及防治措施的分析意义深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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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成为大气污染主要问题

大气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要素,大气环境质量优劣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息息相关。为推动大气污染治理,2001年7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上海市实施办法》,并于2007年10月10日针对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问题作了部分修正。法规及修正案的实施,为本市控制煤烟型污染、机动车污染和扬尘污染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2009年以来,本市环境空气质量传统指标API的优良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在世博会期间上海的蓝天白云更给中外游客留下了良好印象。

然而近年来,以PM2.5为主要污染物的复合型、区域性污染问题日渐突出。今年年初,全国大范围长时间出现雾霾天气,上海也遭遇重度污染,PM2.5污染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而现行《办法》对PM2.5污染尚缺乏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面对PM2.5污染加剧的形势,对法规进行修订已刻不容缓。基于此,市人大常委会加快启动了对《办法》的修订工作。

本次修订重点明确,主要针对PM2.5,兼顾臭氧污染防治,从上海的实际出发,抓住能源消费、产业结构、工业污染防治、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扬尘污染防治等主要方面,对现有的规定进行补充和强化。

从侧重末端治理转为强化源头控制

2000年以来,上海滚动实施数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大力推进电厂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等技术措施,有效减少了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但由于近年人口和经济快速增长,而能源结构以煤为主、产业结构偏重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导致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仍处于历史高位,再实行工程性减排的空间已经比较有限。据统计,2012年本市能源消费量为1.2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消费5703万吨,煤炭占一次能源的比重为47.5%,能源结构是造成大气污染的根本原因。为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办法(修订草案)》作出规定:首先,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力争到2017年实现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其次,加大力度淘汰高污染设施,除煤炭等量替电项目和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外,全面禁止新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同时,推行清洁能源替代,要求本市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限期改用清洁能源。通过这些措施,严格控制和减少空气中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污染物的排放量。

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控制污染源的问题,不能只靠一条腿走路,如煤炭全部改成天然气,既不现实,价格又自己控制不了,就会使相关行业失去竞争力,致使环境治理陷入一个怪圈,建议加强对清洁用煤的探索和研究。

加大力度调整产业结构

工业排放的污染物是影响本市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原因,本市重工业占比高达70%左右,工业生产过程中排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造成大气污染。为减少工业污染排放,《办法(修订草案)》从三个方面着手,推动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其一,加强产业准入控制,禁止、限制大气污染排放量大的产业进入;其二,制定高污染行业、工艺和设备淘汰名录,对纳入名录的企业要求其自行调整或者予以关闭、停产;其三,对未完成环境保护任务的区域、企业集团实行环评限批,以此促进原有项目的污染治理。这些管理措施有助于逐步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并促使企业加快发展转型和产业升级。

加强对机动车船污染治理

本市现有300多万辆机动车,每年进出港近300万艘次船舶,这是本市特别是中心城区的重要污染源。为防治机动车船等移动源污染,《办法(修订草案)》要求本市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车、船燃料地方质量标准,并针对不同对象分别作出规定。对机动车,实行环保合格标志管理,规定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对标识为高污染的机动车实施区域限行。2006年以来,本市实施高污染机动车限行措施,淘汰了33.4万辆高污染机动车。对港区船舶,新增了船舶靠泊码头后使用岸基供电或低硫油等污染物排放量低的燃料的要求,但考虑到目前低硫油生产储备和岸基设施建设都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只作出较原则的规定。本市城市建设中还大量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如挖掘机、起重机等,这些机械大部分燃用重油等高污染燃料,污染物排放量大,但国家尚无相关排放标准,对此,草案专门规定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信息申报制度等。

由于在PM2.5生成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是重要条件,由挥发性有机物转化产生的PM2.5超过生产生活中直接排放的PM2.5,因此,加强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显得尤为重要。鉴于国家层面尚无相关法律规定,为给本市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工作提供法制支持,《办法(修订草案)》作出规定,要求生产高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企业标注其含量,方便使用者识别和选择。

在审议过程中,禁烧秸秆也成为热议的话题。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应全面禁烧秸秆,体现从严的要求,而目前秸秆综合利用问题没有完全解决,政府应该拿出对策。

对违法行为实施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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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7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建言献策。

空气质量有所改观

2015年,浙江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削减21.4%和28.8%;11个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23%,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78.2%,比2014年上升2.7个百分点。2016年1―6月,11个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5%;空气优良天数平均比例为82.3%,同比上升5.7个百分点。

近年来,全省认真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法主要制度逐步得到落实,空气质量有所改观。

“突出重点领域,全面深入开展调整能源结构、防治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业污染、调整产业布局与结构、整治城市扬尘和烟尘、控制农村废气污染、港口船舶污染治理等7大专项治理工作。”这几年,省政府加强对大气环境治理规划部署,在2015、2016年连续两年将治气列入十大民生实事首位,加重了大气治理的分量。

“把治气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各级领导治水治气的指导思想明确,治理思路清晰。”一些基层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加大了对治气工作的投入,做好了资金保障。省人大检查报告指出,2015年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87.7亿元,社会投入416亿元。

“已经超额完成国家‘十二五’下达的减排任务。”检查组成员指出,根据中央提出的“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要求,并结合浙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我省推出总量指标量化管理、排污权许可、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刷卡排污、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等一系列制度。

针对浙江的产业现状,颁布燃煤锅炉淘汰改造,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等工作方案,出台工地与道路扬尘管理办法和12个重点地方产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整治规范,制定纺织染整工业和制鞋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车用汽油浙VI标准,而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机制等也不断建立完善,使我省的治气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长效。

2015年12月,在用完最后一批坯料,结束了流水线上最后的一道工序,杭州钢铁集团位于杭州半山的钢铁基地生产线“熄火”,全线关停。这只是浙江通过大气污染防治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的一个缩影。

过去,落后的产能和能源结构阻碍着治气工作向前迈进。为此,浙江注重标本兼治,把产业转型升级作为环境治理的治本之策。一方面大力发展信息技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和生产业,提高绿色产业比重;另一方面加快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加强重污染行业整治,取得的成效也十分明显。

2015年,全省淘汰20多个行业的落后、严重过剩产能,涉及2000多家企业;淘汰整治100多个“低小散”行业集中区块,涉及2.2万家企业(作坊);全年关停重污染高耗能企业1239家,原地整治提升2201家,搬迁入园358家。全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小于1.4亿吨,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为16%,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天然气使用量达到78亿立方米。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截至2016年6月底累计淘汰2.6万台。

同时,在工业废气、机动车污染、城市扬尘烟尘、农村废气等重点领域,注重问题导向,治理取得突破。

调查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省火电、热电、钢铁、水泥、玻璃行业脱硫脱硝改造和限期治理,达到新标准要求;基本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调查摸底,石化行业完成了综合整治,涂装、印刷、化纤、医药化工等13个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启动;截至2016年6月底,累计淘汰黄标车、老旧车80万辆;建立“7个100%”长效监管机制,完成近1.3亿平方米的城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控;县以上城市主干路机械化清扫率达100%;2015年全省秸秆利用率达89.7%,秸秆焚烧次数逐年下降。

除了“治”,浙江更加注重严格监管,确保治理成效。目前,省、市、县基本形成多级联网、实时监控的监测网络。通过检查,浙江各市、县都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11个设区市全部形成工业废气实验室分析能力,15个重点工业园区完成自动监测体系建设。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同时,大气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环境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联动机制日趋完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5年查处大气环境违法案件1206件。

污染排放突出,形势依然严峻

看到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我省大气环境质量仍不容乐观,形势依然严峻。2015年,全省11个设区市中,除舟山外,其余市的空气质量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69个县级以上城市只有13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秋冬季污染天气发生频率较高,臭氧污染问题日益显现。不少地市在执法检查中都反映,虽然大气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但空气质量整体提高依然有难度。

“一些地方的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宣传贯彻未完全到位,对依法治气的认识还不足,履行执法主体和监督主体职责的意识不够强。”检查组通过执法检查发现,在实践中,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仍有不足。在治理工作中,还存在不依法管理和执法不严的现象。一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尚未真正落实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不积极治理、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弄虚作假、逃避监管等现象常有发生。

而各类生产生活污染仍然是治理的难点。“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还未得到根本性改观。”一些地方也反映,能源结构在短时间内很难完全改变,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占比偏低的情况依然存在。

在工业领域,区域性、结构性、行业性污染仍然比较突出,脱硫脱硝深度治理难度较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尚处于起步阶段,一些重要行业还缺乏统一完整的排放标准和治理规范。

城市里的建筑工地和拆迁、道路施工多,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餐饮行业经营单位量多面广,又多处于居民集中区,油烟污染较多;一些农村地区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禁而不止,这些都给污染防治带来了阻力。

随着经济的加快发展,车船排放污染更为突出。调查显示,“我省机动车车辆总量增加较快,目前已经有1622万辆”,加之城市道路拥堵,造成汽车尾气排放量成倍增大。同时,还存在1.3万辆黄标车未淘汰、尾气检测弄虚作假等问题。据2015年杭州空气PM2.5源解析,机动车尾气成首要污染源,占市区本地源排放贡献的28%。而在河道、近海地区,船舶污染治理相对比较薄弱,如宁波、杭嘉湖等地集装箱车和船舶大部分以重柴油为燃料,废气排放对港口、河道空气质量影响较大。

本次检查中,还发现一些地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影响了治理进度。“11个工业园区中还有9个未实现集中供热。”检查组在温州检查时,发现了该市工业园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影响了燃煤锅炉淘汰进程,而这也是其他一些工业发达城市的通病。同时,原计划“十二五”实现天然气管网“县县通”,但由于政策协调等原因,管网工程选址落实滞后,目前全省还有近三分之二的县未通管道天然气。

另外,在监管方面,也存在着短板。一些地方尚未建立大气污染源清单,有关部门对大气复合污染成因和特征污染源研究有待深化;某些部门协调、区域联动还不够紧密,有效开展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个别地方还未建立机动车监管平台和环保监测专业机构,工业园区和建设施工现场实时监测布网不够严密。“发现问题不及时、一罚了之简单化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检查组指出,严格执法查处还有不少障碍,在部门衔接、调查取证突破上需做更多努力。

标本兼治,守望蓝天白云

大气环境保护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吹散雾霾,重现蓝天白云是全社会的共同期许,检查报告建议,要从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加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深入推进能源结构优化,是从源头治理大气污染。虽然,依靠燃煤的趋势改变很难,但依然要以钉钉子精神,寻求突破、改变。检查组建议,各级政府围绕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目标,深入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政策,严格新建耗煤项目准入,重点限制水泥、钢铁、化工、化纤、造纸、塑料等耗煤行业规模,加强对重点煤炭消费企业的监管。

同时,应该强化政策支持,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甬台温、金丽温等天然气管道建设和天然气储运项目建设,保障“县县通”工程完成;加快工业园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加大燃煤分散锅炉淘汰力度。

现在科技日新月异,应该更加突出科技在治理中的作用,注重治理废气先进技术的研发利用,支持工业锅炉和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开展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加快化工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进程。

对于汽车尾气排放,“治理不能只是单纯地‘治气’,还应该结合拥堵治理。”检查报告指出,可以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技术,科学治理汽车尾气污染,促进道路畅通和空气质量改善。

另外,还应该完善成品油质量监管体系,加强油品质量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低劣油品行为。积极开展港口船舶排放治理,落实鼓励靠岸停泊船舶使用低硫油的政策,推进港口“油改电”“油改气”的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治气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在城市扬尘、餐饮油烟和农村秸秆焚烧方面,应该认真宣传贯彻《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严格执行《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场地“7个100%”要求,加强对城市餐饮业油烟排放的监管,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秸秆和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的物质,努力消除群众身边的空气污染。

最后,浙江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也指出,应该依法依规治理,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完备的法律和严格的监管是维护大气治理的重要屏障,各级政府要认真宣传贯彻实施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科学制定“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按照《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依法运用约谈、问责、免职等办法,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

监管也要精准发力,要重视数据库和监测网络的作用。检查组指出,要运用大数据、网络技术完善监管系统,特别要完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监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布点密度和项目种类,建设覆盖全省重点污染源的实时监测网络。同时,也应该通过社会各方的监督,加强监管。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向公众公开的环境监测数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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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道路扬尘;工地扬尘;污染;环境治理

乌鲁木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首府,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黄金节点。目前乌鲁木齐的发展目标是建成西北地区特色鲜明、绿色健康、宜居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为此,要不断解决乌鲁木齐的短板问题,特别是大气污染,为乌鲁木齐的经济发展奠定基础。而扬尘作为乌鲁木齐市非采暖季的主要大气污染来源,已经引起了全市上下的高度重视。

1、阐述扬尘

所谓扬尘指的就是地面上的尘土在风力、车辆、人为等外力带动下进入环境空气中形成不同粒度分布的颗粒物,是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扬尘污染是指泥地以及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道路保洁等人为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据调查,乌鲁木齐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道路、施工工地、堆场料场等扬尘源点,是造成非采暖季期间PM10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本文以乌鲁木齐市道路、施工工地这两类最主要的扬尘污染源入手,就扬尘污染现状和防治对策进行探讨。

2、扬尘的危害

曾经有人做过一个模拟实验,模拟在散装水泥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空气的影响,实验五分钟之后,大气污染浓度检测仪显示:PM10的浓度达到956微克/立方米,由此可见扬尘对空气污染造成的严重影响。而扬尘不仅会使空气污浊、危害环境,对身体也有很大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许多传染疾病的病原体都是附着在扬尘表面进行传播的,对皮肤、眼睛特别是肺的伤害极大,可引起肺部功能异常甚至引发肺癌等疾病。第二,扬尘会形成大气中的颗粒物大大降低空气能见度,从而形成雾霾以及浓烟等。第三,扬尘会通过空气的流动附着在路边的植物上,严重影响植物的生长和城市的美观。此外,空气中的扬尘会与空气中的雾气、蒸汽等形成雨雪,其中的酸性物质会对一些金属、建筑材料造成损害。

3、乌鲁木齐市扬尘污染现状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位推动下,乌鲁木齐市为期6个多月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4月1日至10月31日,达标天数209天,同比增加31天。但乌鲁木齐市扬尘污染问题仍然屡禁不绝,全市通报的重点扬尘污染问题总数有277个,其中道路扬尘问题76个、工地扬尘问题92个,占通报总数的60%,是我市最主要的扬尘污染源。全年PM10浓度仍然高出国家标准二级浓度限值0.53倍,防治形势不容乐观。

3.1 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据统计,至2016年底,乌鲁木齐城市道路总里程突破1832km,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91.6万辆,加上过境车辆突破100万辆,其中柴油大货车就达7万多辆。机动车污染排放不仅是扬尘污染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我市复合型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此外,机动车携带的泥块、沙尘和装载的散装物料抖落遗撒,加上路面老化破损后被碾压形成的扬尘,在乌鲁木齐市也时有出现。

3.2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乌鲁木齐市2016年在建项目有600余个,监管部门虽然提出了“七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新要求,但部分工地落实力度仍然不足。首先,许多建筑企业环保意识薄弱,工地的管理机制不够完善,许多行为和处理方式都不科学。工地仍然存在硬化处理不及时、易产生扬尘的材料未严密覆盖、洒水降尘力度不足等问题,特别是土石方开挖阶段,扬尘污染问题比较严重。其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有待加强,执法处罚力度略显不足,使得扬尘污染环节存在许多漏洞。此外,渣土车的管理存在缺陷,许多车辆带有大量泥土在道路上行驶,甚至有的车辆密闭不严使得车内砂石、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质四处飘撒,不仅给道路清理增加困难,还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3.3扬尘污染防治体系有待完善

虽然目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是仍有一些责任单位和个人未充分认识到扬尘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的作用未有效发挥,对扬尘污染源点缺乏统一的监管,同时缺乏一些有效的管理法律和标准规范,扬尘防治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4、乌鲁木齐市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议

4.1 道路交通扬尘防治对策

针对道路交通扬尘可以通过减少道路积灰量来有效降低扬尘的危害。湿扫作业机械化清扫是当前减少道路扬尘的重要方式,不仅大大减少人力资源的浪费还能有效降低二次污染。同时,增加道路洒水频次,能有效减少扬尘的流动。除此之外,因为绿植能够对周边马路上过往车辆释放的部分颗粒物起吸附作用,能通过增加绿化带面积来减少道路扬尘。

4.2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对策

首先各级领导要加强扬尘防治的重要性认识,有效监督各部门的工作,使其各司其职、强化责任互相配合。同时要强化监督的力度,利用社会监督和部门监督的力量规范建筑施工单位的行为,对扬尘污染进行全面监控。同时还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适当增加夜间检查频次,推广在线监测设备的使用并充分发挥其连续监管作用,对整改落实不力、长期反弹的工地,要严厉处罚。

4.3 加强扬污染防治执法、监管和工作考核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施工工地、渣土车等各类扬尘源点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的作用,本着“谁的问题谁解决”的原则,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落实。制定并落实考核问责机制,加强行业部门环保履职考核,层层监督到位。

结束语

总之,治理扬尘污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行业管理部门依法监管、完善工作体系,同时还要积极探索扬尘污染的防治方法和技术,更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监督。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从根源上消除扬尘污染,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才能得到根本改善。

【参考文献】:

[1] 魏秀芝,左嘉,魏宝梅.南昌市扬尘污染现状及防治情况报告[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04)

[2] 刘斌.雾霾的产生机理及防治对策研究[J].科技传播,2014(18)

篇12

关键词:雾霾 大气污染 法律制度 防治

一.问题的引入

近年来,由于空气质量恶化,武汉市雾霾现象频频发生,整座城市烟雾缭绕,灰蒙蒙一片,已经到了“不戴口罩不敢出门”的地步,人们调侃称其为“人间的天堂”。这种雾霾主要是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这三项组成,前两者为气态污染物,最后一项颗粒物才是加重雾霾天气污染的罪魁祸首,它们与雾气结合在一起,让天空瞬间变得阴沉灰暗。颗粒物的英文缩写为PM,人们常说的PM2.5监测指标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吸入肺颗粒物,这种粒径在2.5微米以下的细微颗粒物,直径相当于人类头发的十分之一大小,不易被阻挡,被吸入人体后会直接进入支气管,干扰肺部的气体交换,引发包括哮喘、支气管炎和心血管病等方面的疾病[1]。气象专家和医学专家认为,由细颗粒物造成的阴霾天气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比沙尘暴更甚,PM2.5由于能够直接通过支气管进入肺部,因此严重威胁人类身心健康。由武汉市雾霾天气可见,城市大气污染已经日渐加剧,当前城市大气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逃避的问题,并成为各级政府社会管理的首要任务。因此保护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是政府面临的重中之重的任务。为了解决大气污染问题人们必须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而诸措施中法律规制则尤为重要,因为法律是规范人行为最强有力的保证。因此本文旨在探讨如何从法律制度为防治大气污染构建一个合理的框架,希望能为解决大气污染提供一些帮助。

二.我国“雾霾天气”的现实状况分析

2013年年初,我国中东部的大部分地区被雾霾笼罩。截至14日零时,在全国74个监测城市中,有33个城市的部分监测站点,检测数据都超过了300,这意味着这些城市的空气质量,已经达到了严重污染。二氧化硫污染保持在较高水平;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迅速增加;氮氧化物污染呈加重趋势;全国形成华中、西南、华东、华南多个酸雨区,以华中酸雨区为重。现今我国的雾霾天似乎已经成了一种“常态”,2013年2月28日,北京出现雾霾沙尘天气,并伴有大风,空气质量下降,污染严重。北京市环保局官方微博:沙尘暴已全面影响北京,首要污染物为PM10。2013年11月6日,介于杭州市雾霾天气持续不散,杭州市气象局、杭州市环保局共同举办了媒体见面会,了两组数据:今年1-10月,共有304天,但是雾霾天数占到了209天,雾霾天数数值超过了总天数的三分之二;根据新的空气质量标准,1-10月,杭州空气达到合格线的,只有198天,超过三分之一的天数不合格。2013年12月5日,上海黄浦江两岸大雾弥漫,当日上海市气象台今年入冬以来首个大雾橙色预警。此时针对这场波及几乎整个中东部地区,覆盖了我国人口最密集地区的大雾霾,中央气象台已经连着7天了雾和霾的双预警了。包括最近几天武汉市出现的连续雾霾天气,已经引发了各种咳喘类疾病。可见雾霾天在我国已经屡见不鲜并给人体带来极大伤害,如今中国半壁江山罩雾霾,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雾霾天气频发呢?

三.“雾霾”的产生原因分析

首先,气象原因。秋冬季的气象条件是造成最近雾霾天气频发的主要原因。每到秋冬特别是入冬以后,我国中东部地区时常出现雾霾天气,其形成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这些地区近地面空气相对湿度比较大;二是没有明显冷空气活动,风力较小,大气层比较稳定;三是天空晴朗少云,有利于夜间的辐射降温,使得近地面原本湿度比较高的空气饱和凝结形成雾[2]。其次,人为原因。环境空气中总量相对稳定的大气污染物,是形成雾霾天气的重要决定性内在因素。环境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及其前体污染物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

第一,工业企业能源的消耗和燃料燃烧的废气排放。比如煤和石油燃烧后,形成的最主要成分为水汽和二氧化碳,使得城市上空空气不易扩散,导致空气质量的下降,而燃烧不充分的煤和石油等将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烟尘、粉尘等并排放到空气中,导致空气污染浓度加重,形成雾霾的主体[3]。雾霾天气一旦形成,具有腐蚀性的重度污染气体,重金属等污染物将因得不到很好的扩散而长期滞留在大气中,使得雾霾加重。

第二,城市交通汽车尾气废气排放。一个城市的汽车密度越高,因汽车尾气排放导致的空气污染越严重,尤其是汽车尾气含量构成中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烟尘微粒如某些重金属化合物、铅化合物、黑烟及油雾、甲醛等均是构成雾霾天气的主体。据统计,每千辆汽车每天排出一氧化碳约3000kg,碳氢化合物200~400kg,氮氧化合物50~150kg。由此看来城市交通拥堵,汽车尾气废气排放是造成雾霾天气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三,城市主要生活污染废气排放。大城市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人口密集必然导致城市生活污染的加重。尤其是严寒的冬季,人们大多需要使用采暖锅炉和生活锅炉燃烧大量的煤炭来维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然而煤的燃烧必然导致二氧化硫和其他烟尘、粉尘等大量污染物的排放。因此城市主要生活污染废气排放,尤其是采暖期的冬季大量燃料燃烧更是加重雾霾天气的重要因素。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现状分析

由此看来,不利的自然天气条件和严重的大气污染,导致雾霾天气持续出现。然而人类对大气造成的污染却是“罪魁祸首”,它是雾霾天气形成的推动力,为雾霾天气的出现提供了根本条件和保证。因此大气污染是人们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针对大气污染,我国不仅采用经济手段、技术手段对其进行防治,同时也重视采用法律手段来防治。200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是我国现行专门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它同《环境保护法》中的相关条款共同构成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这些法律法规,分别从不同法律视角对防治大气污染进行了相关规定:

(一)“大气污染”环境保护法规定分析

首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目前环境管理界对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的通常定义为:将某一控制区域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要求采取措施将排入这一区域内的污染物总量,在一定时间段,控制在一定的数量之内,以满足区域内环境质量或环境管理要求的管理手段;这个一定的时间段,现在一般都是以一年为单位。《环境保护法》中,关于总量控制制度的规定如下:“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实践中,这些规定对控制大气污染排放总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可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称得上是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中较为完善的制度。

其次,环境监督管理制度。环境监督管理体制是指有关环境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权责划分。一国的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设置是否合理关系到该国环境保护工作的成败与否。我国《环境保护法》第二章对我国的环境监督管理制度进行了规定,包括设置环境质量标准、公开透明的环境监测制度和建设项目的批准制度,这些规定对大气污染的防范也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最后,环境污染防治制度。环境保护法对产生环境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也做了相关规定,强调更新设备和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排放量,并对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设置了相关措施和处罚。这项制度对减少工业造成的大气污染不仅提供了方法指导,也保证了执行强制力。

(二)“大气污染”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分析

《大气污染防治法》是我国防治大气污染的主要法律,从1987年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法》到之后连续的修改,说明了其在中国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人们越来越重视法律手段在防治大气污染中的作用,也说明在现实中人们需要进一步强化对大气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许可证制度

前面本文说到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的定义,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则是指对特定的某个区域内,某种气体允许排放的总量控制。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中首先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有计划地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各地方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使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同时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和国务院批准划定的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可以划定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并且进一步明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污染物排放超标违法制度

该法对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作出了规定,同时该法率先于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明确了“达标排放、超标违法”的法律地位,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超标排放的,应限期治理,并被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排污收费制度

《大气污染防治法》中作出了如下一些规定:1.国家实行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的制度,这是从法律上确立了这项制度。2.根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的经济、技术条件合理制定排污费的征收标准。3.征收排污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4.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用于大气污染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并由审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监督。

四.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完善

如上所述,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已经在我国确立,更有部分制度已具有较高效力的法律确认和准确的法律依据,实践中也取得一定成效,但因多方面原因,这些制度仍旧无法尽善尽美,从而导致实施效力不尽如人意,乃至现在雾霾天气频发。笔者就如上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在实践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概括我国法律规定中的主要不足之处:

首先,无论是环境保护法中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还是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的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都是仅仅设立了总量控制指标,却没有将该指标量化、细化、标准化。看似以控制指标的方式进行逐步地、有计划地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但实际上,这个计划可操作性不强,从而导致法律责任不明缺乏法律保障。

其次,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公众参与不足。目前,有关部门的大气污染监测活动多是对周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并公众。但实际上,公众更为关注的是对那些影响大气环境因素的监督,而这些信息,往往是排污企业、单位隐藏最深的,公众有权了解并对这些严重影响大气环境的活动进行监督。更有甚者,某些地方部门为了维护当地的形象,安抚公众的情绪,经常对某些重大的环境事故做虚假公告误导公众,严重侵害了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并威胁公众的身体健康。

再次,大气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法律责任不明,处罚力度不够。许可证的申请要求是“事前申报”,实践中很多企业都是事后申请同意和确认。此外,在申报过程中,排污企业为避免更多责任,隐瞒排污信息的真实情况,没有如实申报,而环保单位为避免投入相当力量进行数据审核,对企业申报的保护指标大多没有进行实质性审查。一旦出现问题,双方推诿责任,导致法律责任不明。

为了有效地预防并治理我国大气污染问题,就一定要进一步修改并完善我国相应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针对以上法律规定的不足,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污染物总量控制立法。

首先, 在《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对控制指标量进行细化、标准化。其次,制定《总量控制计划程序条例》,规范政府具体实施总量控制制度的行为。主要是完善政府计划的确定程序、执行程序、变更程序、救济措施等。

二.完善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公众参与。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在总则第5条对公众参与作了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客观地评价,《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这个规定是十分原则的,在实践中根本无法操作。为此,一些地方性行政规章可以进行一些具体的有益的探索:第一,明确规定有关宣传部门加大对大气污染危害严重的宣传,提高公众对大气污染危害严重性的认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第二,明确规定对公众自觉参与有益于大气污染防治的行为予以鼓励。第三,明确规定环境保护部门或者其他大气监测部门如实公布各项环境数据,并对虚假公布信息的部门给予处罚。

三.制定排污许可证条例,完善配套的有关规定。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由国务院规定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条件和程序,因此国务院有责任尽快制定排污许可证条例,就排污许可事项做出全面规定,以保证排污许可证的依法施行。排污许可证条例应对立法目的、立法原则和实施主体,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时间和受理方式,排污许可证的审批与颁发,排污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进行规定。

四.惩罚力度应更严格、更具特点。

首先,《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的超标排污责任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这种限期治理制度应该进一步完善。应当将限期治理制度的范围扩大至流域性、行业性、产业性的污染源,以排放标准为衡量依据,凡是超标的整个行业、产业皆在限期治理的范围内,这样就避免了行业面源污染源形成。其次,完善排污收费制度。一方面,提高排污收费的标准,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行业收费办法,扩大征收面。另一方面,在环境保护立法中强化追究环保部门违法排污收费行政责任的硬性规定,对挤占挪用者、不按标收费者、腐败收费者、造成环保资金流失者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同时强化排污收费的程序性立法,制定明了的排污收费程序或图解并将其公之于众,使执法者依法行政,排污者依法缴费,程序公开,为民便民。

结语

通过对“雾霾现象”现状和产生原因的介绍,得知严重的大气污染为其“罪魁祸首”。经过不同法律视角对大气污染的规定进行分析后,本文认为:我国现存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中,配套法律法规和制度存在不足是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因此应尽快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体系,使各项制度的实施更合法有据,提高执行力,从而真正得到落实。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参考文献:

[1]法律出版社大众出版编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用问题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43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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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空气污染;治理机制

[中图分类号]Q988;X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848(2013)05-0050-08

[作者简介]谢 丹(1978—),女,江西宜黄人,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法理

学、环境法研究。(江西南昌 330077)

[基金项目]江西省社会科学院青年项目“城市空气污染治理机制研究”(1314)的阶段性成果。

2013年在中国大气污染防治历史上将具有特殊的意义。今年伊始,我国爆发了持续时间最长、涉及面最广,主要以灰霾为表现形式的重度空气污染,涉及全国多个城市,其中京津冀地区最严重。历史表明,人类往往在重大灾害性事件发生,危及生命健康时,才会真正重视环境问题的存在。如果没有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没有受烟雾影响造成一万多人死亡的促使,英国《清洁空气法案》在1956年未必能出台,英国走上环境立法,治理大气污染的历史进程或许会推后很多年。与英国发生伦敦烟雾事件后再立法治理大气污染不同的是,我国在此次灰霾事件发生前,1987年就已经颁布《大气污染防治法》,后历经1995年、2000年两次修订。虽早已制定相关法律,我国城市空气污染形势却日趋严峻,我们是否应该反思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是否取得相应效果?我国城市空气污染治理机制是否存在问题?此次灰霾事件引发的公众高度关注,将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新的契机。

一、我国城市空气污染发展状况及其特征

城市空气污染与人类的经济活动密切相关。自我国走上工业化发展道路,城市空气污染问题一直相伴而行。上世纪70年代,空气污染问题就已显现。1974年夏,兰州市石油化工基地西固地区开始出现一些奇怪的现象,天气晴朗的中午前后,空中就笼罩上一层薄薄的淡蓝色烟雾,空气很糟糕,气味很难闻,当地居民明显感受到眼睛受刺激,一些植物也出现叶面褪绿、长银白斑点等受损症状,这些现象经环境科研人员研究后确认为光化学烟雾污染。①西固地区的光化学烟雾主要由石油化工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造成。②

80年代,我国经济加速发展,以燃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导致我国城市空气污染主要来源于工业污染,呈现煤烟型污染特征,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和烟尘。烟尘包括总悬浮颗粒物TSP和PM10。1989年我国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564万吨,烟尘排放量为1398万吨,北方城市烟尘污染较重,南方城市二氧化硫污染较重。③受二氧化硫污染影响,我国出现局部的酸雨区,主要集中在西南、华南地区,并有扩大的趋势。

单一的煤烟型污染一直持续到90年代中期。1995年,我国城市大气污染出现新的特征,氮氧化物已成为广州、北京冬季的首位污染物,表明我国一些特大城市大气污染开始转型。④据《1995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公布,近年来北京市机动车数量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长,交通环境汽车尾气污染严重,大气中的氮氧化物一直呈上升趋势;非采暖期大气污染物中60.6%的一氧化碳、86.8%碳氢化合物、54.7%的氮氧化物来自机动车排气。⑤《1995年广东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珠江三角洲以降尘和氮氧化物污染较为严重,广州氮氧化物污染已居首位,达0.124毫克/立方米,超过日平均二级标准;佛山、中山、深圳也分别达0.081、0.075、0.073毫克/立方米,这表明珠江三角洲大、中城市氮氧化物污染严重,呈上升趋势。⑥到90年代末,我国城市空气污染虽仍以煤烟型为主,主要污染物为总悬浮颗粒物和二氧化硫,酸雨问题依然严重,但部分大、中城市已出现煤烟与机动车尾气混合型污染。

进入新世纪,颗粒物成为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部分地区二氧化硫污染较重。我国城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2010年11月,环保部《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2010年度)》,首次公布了中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年报显示,中国机动车污染日益严重,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中国大中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臭氧污染和灰霾问题日益凸显,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灰霾频发。我国中东部大部分地区已经演变成为以高浓度细颗粒物(全年)和高浓度臭氧(夏秋季节)为特征的典型“双高”型污染区域。⑦我国整个大气环境污染呈现区域性、复合型特征。

二、我国城市空气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问题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在治理大气污染中起到基石的作用。我们首先必须认清大气中何种污染物,达到多少浓度会对人类健康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再对这些污染物采取具体措施进行治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在限定的时间内,对环境空气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质量浓度给予的规定。①污染物及浓度值的确定建立在分析污染物对公众健康和环境质量影响的科学判断基础之上,对人体健康有影响的主要空气污染物都应纳入标准范围。大部分国家在治理空气污染中都首先设立空气质量标准。我国在《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颁布前,1982年已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82),后经1996年、2000年、2012年三次修订。从我国空气污染形势日益严峻的现状来看,我国原有空气质量标准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1.标准未真正体现保护公众健康原则

制定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目的是为降低空气污染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提供指导。标准的设立主要考虑污染物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确立公众健康能够承受的浓度值范围。经济成本和技术可行性等因素会影响空气质量标准的实现,但这些因素可在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时予以考虑。美国《清洁空气法》要求国家空气质量标准(NAAQS)完全建立在公众的健康基础之上,在足够的安全范围内保护公众的健康。环境质量标准直接告知公众,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质量需要什么样的空气质量。标准对规定的污染物设立两个级别标准:一级标准是保护公众健康,包括最敏感群体,例如老人和小孩;二级标准是保护公共福利,包括空气能见度,植物,动物和建筑物。而我国1982年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虽也强调保护人群健康,但把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人为分为三级:一级标准为保护自然生态和人群健康,在长期接触情况下,不发生任何危害影响的空气质量要求;二级标准为保护人群健康和城市、乡村的动、植物,在长期和短期接触情况下,不发生伤害的空气质量要求;三级标准为保护人群不发生急、慢性中毒和城市一般动、植物(敏感者除外)正常生长的空气质量要求。与美国空气质量标准相对照,我国只有一级标准才完全符合保护人体健康需求。二、三级标准离保障公众健康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还出现修订后反而宽于原标准的现象。2000年标准在1996年标准上予以修订,二氧化氮二级标准的年平均浓度限值由40微克/立方米改为80微克/立方米;日平均浓度限值由80微克/立方米改为120微克/立方米;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由120微克/立方米改为240微克/立方米,标准大幅度降低,臭氧一、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也有所放宽。而事实上,从1995年起,随着城市机动车数量的增加,以二氧化氮为主的氮氧化物在空气污染物中的比例开始上升,甚至成为某些大城市冬季的首位污染物。同时期世界卫生组织《空气质量准则》二氧化氮的准则值是年平均40微克/立方米,小时平均200微克/立方米。2000年标准的放宽可能是为提高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并非为了保护公众健康。

2.标准未及时反映大气环境状况的变化

继2000年标准后,我国长时期未对空气质量标准予以修订,直至2012年新标准颁布。而这一时期,我国大气环境状况发生显著变化,颗粒物已经成为主要污染物。2000年我国部分城市开始空气质量日报,空气质量日报依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技术规定》,采用统一的空气污染指数(API)的形式报告,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PM10日均浓度值为基础,计算全市平均污染指数。然而,只以三项污染物为评价因子计算出的空气污染指数与人们生活中实际感受的空气质量存在差别。特别是在PM2.5成为主要污染物的地区,能见度下降这一明显空气受污染的特征,由于PM2.5未纳入评价因子,未能在空气质量日报中显现。我国2006年就已在一些城市试点监测PM2.5和臭氧,并不存在监测技术方面的困难,而迟迟未将其纳入空气质量标准和强制监测的污染物范围,据环保部门的解释是,如果制定实施将PM2.5的纳入监测范围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大范围超标。①这种鸵鸟思维方式,极大阻碍了空气污染的治理。直至近些年空气污染事件频发,迫于公众压力,2012年新标准将PM2.5纳入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范围,与新标准同步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新增一氧化碳、臭氧和PM2.5为空气质量评价因子。

(二)单一污染物、单一地区治理方式

我国城市空气污染治理长期以来采取单一污染物治理方式,如针对烟尘,设立烟尘控制区,安装消烟除尘装置;针对二氧化硫,制定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综合防治规划,限制高硫煤的开采和使用,重点治理火电厂污染,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防治化工、冶金、有色金属等行业二氧化硫污染排放,大力研发二氧化硫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在山东省、山西省等部分城市进行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和排污交易试点等;在氮氧化物成为一些特大城市主要污染物时,开始进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分阶段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等。单一污染物治理方式对于由二氧化硫等一次污染物引起的空气污染有一定效果。然而新时期以灰霾、臭氧为典型的空气污染,除了直接排入大气的工业粉尘、机动车尾气、道路扬尘等一次污染源外,更多的是来自CO、SO2、NOX、VOCS、NH3等气态污染物在一定大气条件下,经过一系列物理化学反应形成的二次污染。原有单一污染物治理方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式下复合空气污染问题。

以行政区划为主的单一地区治理方式,是我国环境行政管理体制的产物。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使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因此,我国城市空气污染治理以单一行政区自主治理的方式为主。如北京于1999年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全面开展环境整治,分阶段采取多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推广燃煤锅炉改用天然气,对燃煤电厂进行脱硫、脱氮和除尘治理,调整搬迁首钢,淘汰老旧机动车,实行全国最严厉的机动车排放标准等。然而,北京周边作为全国两大重要煤化工集中区域的山西、内蒙古以及承接北京转移出去的相当一部分工业产能的河北排出的污染物吞噬了北京的治污效果。北京频发的空气污染事件证明,在流动的空气面前,局部性、区域性的努力难以取得成效。

(三)处罚过轻

我国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处罚力度过轻,不足以达到威慑的目的。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一般予以罚款处罚,且有上限限制,不得超过一定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五十万元。对拒报谎报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拒绝环保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或未经批准擅自拆除、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以及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直接影响空气污染治理效果的行为,最高仅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一般低于排污企业违法所得,造成企业宁愿交纳罚款也不愿遵照相关规定进行排污。而且,处罚一般只针对排污企业,对相关负责人没有相应处罚的规定。处罚过轻实际上助长了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

三、治理机制

(一)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是治理区域性空气污染的有效手段。我国现阶段区域性空气污染,依靠原有单一行政区各自为政的治理方式难以取得成效。区域联防联控的实践始于北京奥运会前,为保障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北京市联合周边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山东五省市在扬尘、机动车、工业和燃煤污染方面采取治理和控制措施。通过六省市联动,实施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奥运会期间,北京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此后,为确保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空气质量,环保部先后组织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取得积极成效。在总结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颁发《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区域联防联控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重点区域、防控重点和措施提出了指导意见。《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提出创新区域管理机制,全面提升联防联控管理能力,我国对区域联防联控的规定主要体现在这两个政策性文件中。《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区域联防联控尚未有相关规定。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具体实施过程中需对以下难点作进一步探讨:

1.统一规划应建立在科学研究基础上

统一规划是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首要工作机制。区域联防联控工作的开展首先要把区域作为一个整体,通过科学分析区域空气污染物排放量及分布状况,各种污染源不同排放量的时空变化,以及城市间大气污染相互影响强度和污染物传输规律,再制定相应污染防治措施。①国内外实践均表明,区域联防联控统一规划必须以科学研究为基础。珠三角是我国较早探索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地区。2006年,广东省政府与科技部合作启动了“重点城市群大气复合污染防治技术与集成”863项目,委托以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为首的多家科研单位对构建珠三角区域大气复合污染防治体系开展前期研究。②2010年,广东省成立了我国首个区域大气质量科学研究中心,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供技术支持。为确保北京奥运会空气质量达标,北京、天津等六省市在获取大量外场观测、源排放等数据的基础上,利用数值模拟技术,系统分析污染特征,共同制定、实施治理措施,最终实现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全部达标。③美国针对臭氧区域管理的各项决策也是建立在科学认知的基础上。1995年美国环保署与中西部、南部、东部各州组建了臭氧传输评估组织,致力于研究臭氧前体物的区域传输问题,并于1997年确认美国东部22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氮氧化物排放严重影响了东北部各州臭氧的达标,直接促使了氮氧化物州执行计划的出台。④氮氧化物州执行计划的执行,使美国东部大部分州电力部门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在2003年相对于1990年减少了70%。⑤

2.要兼顾区域间发展不平衡问题

区域联防联控的主体往往分属不同行政区(主要指跨省),彼此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无法借助同一行政区纵向治理的模式。我国已有的区域联防联控实践以及出台的区域联防联控指导意见都未要求建立跨行政区的区域大气管理机构,超越行政区划,直接负责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划和实施。指导意见和“十二五”规划仍强调坚持属地管理和区域联动相结合的原则,即属地仍是区域大气管理的主要承担者。因此,跨越省际的区域主体间实际上是一种平行的横向合作关系,一般通过签署协议共同实施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如果区域主体间经济发展水平相当,大气污染又是辖区内亟待解决的问题,则合作治理污染的可能性更大;但如果区域主体间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面临的大气污染问题程度不一时,就存在非合作的可能。①为支持北京治理污染,保障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北京周边河北、内蒙等五省市关停了部分污染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这种通过牺牲周边地区经济利益,维护局部地区空气质量的做法并不是一种长效机制。京津冀中的河北作为经济相对落后的省份,更注重发展经济,解决贫困问题。事实上它也承接了北京转移出去的大部分产业,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而河北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居全国第一,二氧化硫排放居全国第二的数据表明,其污染物排放影响了北京等周边地区空气质量。要改善北京空气质量,河北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就应限制发展,这就意味着以重工业为主的河北的经济发展要受一定影响。对于承担较大治污成本的河北,空气质量受益者的北京是否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通过何种形式?以货币形式抑或产业拉动,发展互利合作关系,辐射带动河北的产业调整。从这种意义上说,区域联防联控不单纯是治理空气污染,还涉及区域协调发展的问题。

(二)多种污染物协同治理

单一污染物途径是传统治理空气污染的手段。大多数国家在治理空气污染的早期阶段都致力于在一定时期内控制一种污染物。单一污染物治理方式对只由单一污染物造成的空气污染问题无疑是一种有效的方式。但当前大气污染形势日益复杂,灰霾、光化学烟雾、酸雨等多种空气污染问题同时并存,且就单一空气污染——灰霾来说,也是由多种污染物协同造成。传统单一污染物治理方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从单一污染物途径转向多种污染物协同治理成为大气污染治理的趋势。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2004年在报告中质问当前单一污染物途径,单独设定六种标准污染物的每种国家大气质量标准,是否真的解决了人们的健康影响?建议发展多种污染物协同方式控制大气污染。②2005年,美国颁布《清洁空气州际规则》(Clean Air Interstate Rule, CAIR),建立一个区域上限和交易计划控制东部28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电力部门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③目的是通过降低前提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减轻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④虽然在北卡罗来纳州诉联邦环保署一案中,特区巡回上诉法院判定联邦环保署在《清洁空气州际规则》中的一些规定超越《清洁空气法》给予的有关授权,应将该规则予以废止,但仍许可生效至联邦环保署颁布新的替代规则。⑤欧洲国家也于1999年在《远程跨界空气污染公约》(Convention on Long-range Transboundary Air Pollution)框架内签署哥德堡议定书(Gothenburg Protocol),通过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削减酸化、富营养化和地面臭氧。该议定书于2005年生效,被视为首个基于多种污染物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

我国空气污染治理长期以来实施单一污染物治理方式,注重控制二氧化硫的排放,采取一系列相关措施:划定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实施二氧化硫总量控制,试点二氧化硫排污许可证交易等。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对空气污染物只设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排目标。有日本学者在分析多污染物治理途径概念包括强调二次污染物、考虑二次污染物之间的交互作用、在制定政策时直接或间接使用科学分析等要素的基础上,提出从单一污染物治理方式转变到多污染物治理方式分四步走的战略:第一阶段:治理一种主要污染物;第二阶段:通过一种主要污染物治理复杂的二次污染物;第三阶段:通过多种主要污染物治理一种二次污染物;第四阶段:治理多种二次污染物和有毒物质,并指出中国目前仍处于第一阶段,但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提出实施多种大气污染物综合控制表明中国有潜力进入更高阶段。①事实上,近年来我国也逐步转向多污染物治理方式,先后颁发《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的指导意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强调多污染物协同控制,进一步深化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同时加强氮氧化物减排,大力削减颗粒物排放,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多种污染物协同治理发展的最新形式,已不是单纯的空气污染治理方式。最近一些发达国家试行将空气污染治理、能源政策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整合,运用三者相互关联的作用,以更少的成本实现更多的共同利益。这种更广泛意义的多种污染物协同治理方式,在帮助空气质量达标的同时,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目标。国际应用系统分析研究机构(IIASA)的收益模型研究表明:低碳策略能降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细微颗粒物的排放而不增加额外的成本;每减少1%的二氧化碳能减少1%细微颗粒物对健康的影响。②我国目前多种污染物协同治理方式主要用于空气污染③,尚未与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相结合,但从长期来看,这将是未来发展的一个趋势。

(三)重典治理

我国早在1987年就已颁布《大气污染防治法》,后经两次修订。然而,日益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表明,《大气污染防治法》未能取得有效防治作用,这与其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过轻密切相关。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于2000年,与1987年、1995年《大气污染防治法》相比,新增了一些违法行为的处罚,并对罚款作了数额上限的规定,但总体来说,处罚力度并未加大。立法之所以这样规定,很大程度上是出于经济增长因素的考虑。如果让企业承担过多环保责任,势必影响企业的发展,从而影响经济的增长。但有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并不影响经济的发展,反而在经济增长的同时,能有效降低污染物的排放。有数据显示,美国在1970年颁布《清洁空气法》到2005年期间,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口呈上升增长趋势,空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物等则明显下降。①要有效遏制我国日趋恶化的大气污染形势,现阶段有必要加大处罚力度,用重典治理。

首先,适当减少行政命令。纵观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的规定,几乎每条处罚措施都涉及行政命令,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限期治理,责令改正,责令拆除,责令限期建设配套措施等。有关“责令”行为的属性存在诸多争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已将其定性为“行政命令”。行政命令相对于行政处罚,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违法者如拒不履行也没有相应的法律后果,而改为对其实施行政处罚。“责令”行为的立法理念在于发挥其教育功能,敦促行为人在一定认知的基础上主动纠正违法行为。②但实践中行为人通过违法行为获利,他们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可能性非常小。因此,“责令”行为的相关规定事实上显示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措施的软弱性,应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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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火电项目 环境影响 评价

1 引言

十以来,国家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先后制定《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治理措施,环境保护力度空前,吹响了美丽中国的集结号。

2 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导向

十以来,中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旨在治理大气污染的国家和地方行动计划相继出台,对京津冀区域燃煤消耗进行总量控制,对煤电项目实行燃煤替代政策,在《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中提出“东部地区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中部地区新建机组原则上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鼓励西部地区新建机组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对火电项目环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概述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4 煤电项目环评报告审批关键节点

在当前煤电项目建设审批日益严格的形势下,通过环评审批应重点把握以下关键节点:

(1)选择技术力量雄厚的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目前,我国的环保形势,尤其是煤电项目的环评审批形势较为严峻,选择技术力量雄厚的环评报告编制单位,能够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避免项目环评工作走弯路。(2)选择具有前瞻性的环保标准。随着国家对环保工作的日益重视,环保力度也在持续加强,新的环保政策密集出台,而项目执行的环保标准是后续环评工作的基础,若选择不当,将直接导致项目环评工作的反复甚至失败,因此,在选择项目执行的环保标准时应该紧跟环保形势发展,要具有前瞻性。(3)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是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容量进行实际监测,是项目能否建设实施的一项决定性工作,因此,应该配合环评单位充分的与当地环境监测站进行沟通,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并选择好采暖季和非采暖季的监测时间,尽量选择在3、4月份,因为此时两期间隔时间较短,有利于监测方案的组织、协调和实施。(4)提交高质量的环评报告进行审查。要密切配合环评单位,做好提资和沟通、协调、催办工作,同时做好环评单位和可研报告编制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保证可研环保技术方案与环评技术方案的协调一致,为提交高质量的环评报告进行审查打好基础。(5)认真准备环评审批材料。环评批复除了要采取符合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外,还需要大量文件的支持,如:水土保持报告及批复意见、热网可研报告、热网环评审查意见、规划意见、污染物总量核定书、燃煤项目的燃煤替代指标等,这些文件是环评报告编制和审查的必要支持,另外,环评报告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时还需要提供项目“路条”、并网协议、下级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报告执行标准的函和环评报告初审意见。正式上报时还需建设单位提供审批申请和委托函。充分、详实的支持材料是项目环评通过审批的必要基础。

5 共性规律和注意事项

按照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火电属重污染行业,其建设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1)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宏观经济规划和电力发展规划,不但是项目环评工作需要注意的问题,同时也是关系到项目整体可行性的问题,决定了项目是否具有生命力,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2)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厂址是否可行。火电项目投资巨大,一旦建成,更换厂址几无可能。因此,厂址的选择不仅关系到保护环境问题,还将直接影响当地社会经济及企业的发展。选址的主要依据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还要重点关注当地的环境容量是否满足项目建设。(3)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防治措施要符合相关环保政策的要求,要达到当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要充分考虑环保政策的发展要求,适时超前采取较高的排放标准和较为先进的污染物控制技术设备,减少以后的技术改造投资,并争取国家的环保鼓励政策。(4)污染物排放指标和燃煤替代指标。根据国家环保政策要求,建设燃煤火电项目要取得污染物排放指标和燃煤替代指标。在当前严峻的环保形势和污染物排放指标、燃煤替代指标极度稀缺的情况下,这两项指标是制约火电项目环评工作的主要障碍,因此,要在项目启动初期及时的与环保、发改等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提前行动,谋划两项指标的跑办工作。

6 结语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执行的环保标准,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建设地区的环保容量,燃煤项目的燃煤替代指标是决定环评报告是否符合环保要求,能否通过专家审查取得批复意见的关键。因此,应该详细了解掌握国家、地方相关环保政策,合理选择执行标准和环保方案,提前筹划环保容量指标和燃煤替代指标。

参考文献:

[1] 曲向荣.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M].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

[2] 陶邦彦.热电工程与环保[M].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

[3] 赵毅等.电力环境保护技术[M].机械工业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