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6 09:33:1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传统文化的界定,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 文化产业 文化性 发展战略
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新假日调整方案,拟增加清明、端午、中秋三个传统节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这充分彰显出我国政府对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重视,对于我国文化建设与发展来说是一项积极而富有意义的尝试。假日与节日的结合,使传统文化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这是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的有效方式。与传统节日一样,我国的文化产业同样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同样面临着保护和发展问题。伴随着消费社会的日益成熟,一些文化产业在与市场结合的同时,其原有的文化韵味、民族特性不同程度上受到恶性破坏。为此,对文化产业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还需要以“文化发展”的战略高度继续探寻合理有效的发展模式,以积极面对世界市场、世界文化的冲击和挑战。
一、立足文化之根
文化产业以其文化性为鲜明特色。文化产业是生产和经营文化产品的行业,因而与生产和经营物质产品的一般产业不同,具有特殊的精神或文化的属性。经济的全球化为文化产业打开了广阔的市场,但经济的全球化并非文化的全球化,相反,世界各国正是立足本国国情和文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通过产业与本国文化的有机结合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亦向外输送着本国文明。韩剧《大长今》的热播即为一例。
民族化、地域化是孕育文化产业特色的源泉,是文化产业文化性的根脉。在全球化的驱动下异域视野得到凸显,文化产业通过与民族化、地域化的结合找到自我发展的基点,吸引了国内外关注的目光,实现了复兴与腾飞。随着世界向多元化发展,一股满载民族风、地域风情的文化热潮逐渐兴起。我国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文化产业拥有无穷的创作和开发源泉,只有以本国的传统文化为脊梁,才能让我国的文化产业坚持民族的主体性,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二、把握发展维度
传统文化为丰富文化产业内容、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着民族文化支撑。现实中,文化产业的开发也极大程度上是对传统文化的开发、传承与发展,毋庸可以说是对一些消失在人们视野之外的文化传统的一种保护。然而,某些文化产业在挖掘传统文化资源过程中,却存在滥用其文化属性的不良开发,一些传统文化、民族文化大有被市场化、完全娱乐化颠覆的可能。有些地方为了发展旅游产业,一年四季、日复一日地为游客表演具有民族传统意味的娱乐方式,完全打破了原有民族节日的特定属性。一些软件游戏将历史人物、历史事件随意的篡改,文化完全沦为娱乐的附庸。这种开发和利用已经使其遗失了原有的艺术韵味。这种发展方式最终是破化和瓦解了文化产业的固有文化支撑,而不利于这些保留着人类美好记忆的传统文化更好地、更长久地发挥其价值和意义。
试想,当端午与吃粽子、划龙舟全然没了关联,那端午节即会因缺失了其原有的文化内涵而面临消亡。在文化产业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中,一定要把握好发展维度,特别是注重保护文化产业所涵盖的内在精神和文化底蕴,提倡一种可持续发展发展理念。我们决不能以丧失中华民族文化特征为代价来争取文化产业发展的短期效应,而应将目光放长远,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上树立民族品牌,注重传统文化的保护性开发、理性开发,让商业文明承载我们的文化理性,以促进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地可持续发展。
三、整合文化产业的民族化与现代化
作为当代消费文化的重要一环,文化产业既要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产品的不同消费需要,又要面对世界市场的激烈竞争,这些都要求文化产业必须在创新中继承传统,在变革中寻求突破,正确处理民族化与现代化问题。
【关键词】行政保护;商业保护;特别知识产权保护
一、行政保护
我国2011年颁布实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属于典型的行政或者公法保护。该法的目的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是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的领导与支持下进行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予以支持。该法的颁布与实施无疑为那些濒临丢失的民族传统文化、弱小的民间传承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行政或者公法保护。这种公法性质的行政保护是区别于私法性质的知识产权保护。正如,该法第44条中的规定,涉及知识产权的,适用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显然,在保护民族传统文化主体经济权利、精神权利方面,行政保护是不足以保护的。例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采取相应地措施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而对于对于民族传统文化主体来说,其权利的保护只字未提。而且现实生活中,常有这样的现象发生:传承人的演绎创作作品侵犯了原权利人的权利。相反,知识产权作为典型的私权保护,主要是通过以事先许可为内容的专有权制度控制权利客体的各种使用行为,涉及明确的具有财产内容的经济权利、精神权利。
二、商业保护
我国民族传统文化的商业保护多是遵循着一条商业运作的线索。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的牵引,企业、个人的投资,专家、群众的加入和参与,是商业运作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例如,《印象 ·刘三姐》的商业运作。广西文化厅的牵引,桂林广维文华有限公司的投资,张艺谋、梅帅元等导演、编剧的加入,当地民族群众热情的参与,使其不断发展为一个集现场演出、景区游玩、旅游休闲、图书光盘出版物销售等多种文化形式、多种媒体互动的综合经营项目,是典型的民族传统文化的商业运作。然而,这种商业保护模式只能从间接角度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直接保护的还是投资方的利益。现行知识产权法对此商业化作品也是有明确保护,对其中涉及的民族传统文化也是“爱莫能助”。而且其中的问题并非直接、间接保护那么简单,同时隐含着民族传统文化商业保护模式同样化、利益相关者利益平衡、民族传统文化产业发展问题。这些问题的提出对与我国构建民族传统文化特别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而言既是一种挑战,更是一种考量。
三、特别知识产权保护
上述的行政保护、商业保护都不能从专有权角度保护权利主体的经济权利、精神权利。而知识产权类型的私权保护能够从根本上保护权利主体专有的权利。换言之,一方面,对民族传统文化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是必要的;另一方面,利用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保护民族传统文化是存在困难的,尤其是民族传统文化的特征不符合现行知识产权法中客体的特征,需要构建特别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民族传统文化提供特别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是必要、可行的,在国际上已有的相关保护立法例中,多数也采用了这种方式。在众多的社会规范中,法律无疑是最有强制力的行为规范,特别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也就势在必行。在界定“特别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之前,必须界定“知识产权”与“特别保护”这两个内容。此处的“知识产权”应是最广义的概念,比如,WIPO就以该方式界定知识产权,指“由工业、科学、文学与艺术领域的智力活动产生的法律权利”。“特别保护”的界定应在知识产权背景下进行。因此,可以把传统文化的特别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界定为:为克服传统知识产权法在保护民族传统文化中的法律难题,在广义的知识产权法框架中针对民族传统文化而设立的一种新型、独立、特别的立法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特别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模式有两种:一是特别版权模式;二是新型特别知识产权模式。特别版权模式,即改革现行的传统知识产权法,在其中加入专门规定民族传统文化的特别保护规则。从2012年3月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8条中可以看出,我国采取的是新型特别知识产权模式。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保护条例》仍处于酝酿过程中,笔者希望上述分析的问题能够得到较好地解决。
参 考 文 献
[1]杨鸿.民间文艺的特别知识产权保护——国际立法例及其启示
[M].法律出版社,2001(3)
关键词:传统文化;网络文化;冲突;融合发展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快速发展的网络文化以其不可阻挡的威力对中国传统文化形成了强烈的冲击。中华名族在数千年的文明发展历程中积淀下来的传统文化在接受前所未有的挑战的同时,也以自身的厚重积淀和顽强的生命力对网络文化产生着深远影响。准确把握二者的冲突与融合发展对当今我国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一、传统文化与网络文化的界定及特征
(一)传统文化的界定及特征
1、传统文化的界定
传统文化是人类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形成并传递下来的文化。所谓中国传统文化,是指中国五千年文明发展史在特定的自然环境、经济形式、政治结构、意识形态的作用下形成、积累和流传下来,并且至今仍在影响当代文化的“活”的中国古文化。它既以有关的物化的经典文献、文化物品等客体形式存在和延续,又广泛地以民族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伦理道德、性格特征、审美趣味、知识结构、行为规范、风尚习俗等主体形式存在和延续。以儒家思想为主,通过融汇吸收各家思想和外来文化,形成了体现中华民族主体意识的思想体系。
2、传统文化的特征
(1)人文性。中国传统文化的本质特征是促进自然与社会的人文之化,这种人文之化的品质就是经世致用,以究天人之际为出发点,落脚点是修身、治国、平天下,力求在现实社会中实现其价值。
(2)时空性。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都有所不同,不同地域间的文化也有差异性。如齐鲁文化、楚文化、巴蜀文化、关中文化、三晋文化、中原文化、西北文化、滇黔文化、东北文化和岭南文化等等。
(3)群体性。文化是超越个体的,只有被社会的某个群体所共享的行为、价值等才能成为文化。如“吃”在中国人的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老话有“民以食为天”、“衣食住行”等,这与中华文化属于农业文化类型有关,人们的温饱问题是生活中的首要问题,这就是具有群体性的普遍文化现象。
(二)网络文化的界定及特征
1、网络文化的界定
网络文化是人类文明的划时代成果,广义上说,网络文化就是网络时代的人类文化,狭义上指知识和信息以计算机可识别的代码形式记录下来,并依赖网络进行传播和交流的一种文化。
2、网络文化的特征
(1)虚拟性。网络技术和数字化技术提供了网络文化虚拟性的可能,它使现实的客观世界转换成了文字、声音、图像等数字化符号。在网络文化世界中,人们超越了现实世界的限制而设计出了虚拟的自我、国家和社会。虚拟性是网络文化区别于传统文化的重要特征。
(2)开放性。互联网是一个全球的开放系统,实现了地域文化向全球化文化的转变,任何民族的文化、任何群体的意识形态、任何人的思想观念都可以在其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正是这种开放性使网络文化得到快速膨胀。
(3)快捷性。网络技术极大地压缩了文化传播的物理时空,实现了文化传播的高时效性。网络信息几乎可以在瞬间到达分布在各个地区的用户,网络技术可以实现文化传播的零距离。此外,网络文化还具有功能的多样性、使用的普及性及影响方式的渗透性等等。
二、传统文化与网络文化的冲突
“冲突”指“对立的、互不相容的力量或性质的互相干扰”,文化上强调的是价值观念的冲突。网络文化是和传统文化相对的新文化,发生冲突是必然的。从严格的时间角度来看文化的新旧,新的文化都会和已有的文化发生冲突。在冲突之中,旧的文化要么消失,要么得到改进,和新的文化相融合成一种更新的文化获得发展。冲突同时也是对新文化的检验,新的文化是否就是先进文化,是否优越于旧的文化,在冲突中得以检验,其结果要么新的文化消失,要么吸收旧文化的精华而壮大。网络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冲突,从时间来看,有先后之别;从本源看,二者的冲突也是外来文化与中国文化的冲突问题。
1、语言冲突
网络文化倡导方便、快捷和实时性,网络语言作为网络文化的一部分是网民在交流的过程中对传统语言简化再创造的产物。它的出现具有客观现实性,但是会造成对传统语言文化的冲突。一方面,汉字的信息化会造成书法艺术的消失。汉字的信息化以敲击键盘代替了传统书法写作中的用笔,敲击键盘生产出统一的铅字,从而会使苦练多年个性化的书法艺术消失。另一方面,网络语言创造出许多新的文字及表达方式,会造成传统语言文字的失范和混乱。如把“妹妹”说成“美眉”,把“变态”说成“BT”等等。青少年长期使用此类语言的话可能会造成中华民族整体汉字运用水平的下降。
2、价值观念的冲突
传统文化是历经几千年的历史锤炼才得以形成的一种集体智慧,是历经学习和灌输才形成的文化心理。而网络文化却几乎一下子就抓住了人们的心灵,以致传统的价值观念大厦瞬间倾塌。传统文化中形成的许多观念都受到虚拟文化的冲击,传统的家庭观念、婚恋观念、朋友观念、交往观念等等都在悄无声息的发生着改变。思想观念的改变根源于人生价值观念的改变,价值观的冲突是网络文化和传统文化冲突的内核。传统文化有助于人们产生较强的民族归属感和凝聚力,网络给人类带来了新的思维方式和观念,但是网络文化的盛行使人们更加倾向于将情感诉诸于互联网并试图从中找到精神寄托。当前,网络中的个人主义抬头、泛自由化突出,产生了道德虚无主义和人生虚无主义。网络传播所载送的西方文化产品和价值观念,无处不在地动摇着人们既有的生活方式、行为准则,从而造成人们价值标准的混乱和精神困惑。
3、民族文化的冲突
西方文化在网络文化中处于强势地位,形成了新的文化霸权和文化殖民主义。美国是世界上传媒技术最发达的国家,它使用一百多种文字向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昼夜新闻。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互联网用户占到了国家互联网用户的70%以上。信息技术等高科技方面的优势转化为文化的优势,使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文化输出国。网络文化从一开始就是西方文化,网上主流意识形态和主流世界观、价值观都是西方化的,互联网已经成为西方宣扬价值观念和政治准则的重要渠道。文化霸权的实质是文化帝国主义,主张全球文化的同质化。文化帝国主义无疑给全球的民族文化发展带来了影响,威胁了发展中国家的文化安全。文化霸权推行的文化同质导致人们民族文化认同危机。我国当前网民趋向低龄化、低学历,2009年网民所占比重最大的是10到20岁的人群,比例为31.8%;小学及以下网民群体增速超过整体网民增速,比例为8.8%。可见,网络文化中缺乏文化建构与引领的精英阶层,网络时代的文化认同和民族认同堪忧。随着网络的发展,强势文化借助网络载体推行文化霸权主义,其他国家的文化认同、文化安全,也就是网络时代国家的文化发展问题成为各国的焦点,民族间的文化冲突将会愈加激烈。此外,因特网可以说是美国的语言俱乐部,也是美国文化的倾销市场,中国文化应该在其中占有一席之地。
三、传统文化与网络文化的融合发展
网络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在新世纪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着社会稳定、民族素质提高等重大课题,是意识形态最为活跃、争夺最为激烈的媒体,是传统文化的新型载体,是新时代民族文化创新与发展的重要载体。网络文化的本质是技术文化,只有以传统文化为依托,网络文化才能走得更远。传统文化要实现现代转换,发扬其优良部分,在时代条件下创新。二者各有所长,优势互补,融合发展是二者发展的未来走向。
1、发挥网络的媒体功能,为传统文化的发展提供新的技术平台。
媒体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实现文化的教化功能和获得传承发展。互联网作为媒体承载了文化传承和教育的功能,并把这一功能发挥到了极致。网络可以通过文字、图片、声音、影像,甚至以更丰富的技术方式,比如论坛、微博等新技术来对文化传统加以传承和发展,对人们产生感染和影响。网络传播的形式、方式的丰富,技术的不断更新和换代,恰恰成为了传统文化和网络文化融合的基础。优秀的传统文化应该利用这种新技术形式来加以发扬光大,和新的技术进行融合,来促进其传承与发展。在网络时代,要辩证分析中国传统文化,既不能彻底否定,也不能全面复兴,要采取科学的态度。人们常说,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换言之,越是具有民族国家内涵的网络文化才越是真正的网络文化。传统文化必须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环境,任何具体的特殊的传统文化,只要它能够使自己数字化,就可以转化为网络文化。而使自己数字化,这应该是任何传统文化自身为了适应变化了的社会所具有的意向性,任何有价值的传统文化都将在网络时代找到自己应有的位置。
2、发扬传统文化的精神价值,倡导文明上网。
传统文化能为网络文化提供精神寄托和价值旨归,要建设网络文化中的精神家园。网络文化交织于科技,最大限度的张扬工具理性,把自由开放自我推向极致,结果产生倒错的道德意识,个人主义和虚无主义被无限放大,而传统文化主张的人生理想、人生价值对建构网络文化价值有积极意义。传统文化中的“自律修身”和“慎独养性”等观念,有助于营造网络道德责任感,增强网络主体的道德意识和自律意识,为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提供道德理性的自觉维护,防止网络行为中的滥用自由、放弃伦理责任和道德约束的一剂良药。
3、吸取传统文化精华,构建网络伦理秩序。
要积极探索,从传统文化中吸取精华,整合传统伦理资源,从自律入手,培养人们的道德观念和责任、义务意识,共同建立一种全新的道德的网络伦理和规范,并在实际的网络行动中自觉地遵守规范。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伦理文化,在道德垂范、伦理观念、修身意识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财富,我们必须深入挖掘传统文化的道德潜力,使其在网络文化中发挥作用。
4、利用传统文化的优良资源,打造网络文化精品。
传统文化是人类文明发展中的宝贵财富,在网络文明的塑造中,如果失去了传统文化,网络文化也会失去其独立存在的内在根据,文化霸权、殖民主义便有了可乘之机。而传承传统、引领网络文明的一个有效方式就是打造具有传统文化魅力的网络精品,用精品文化积极主动地占领网络阵地,不断推出人们喜闻乐见、生动鲜活的文化形式,让健康文明的文化产品去主导市场,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让人类文明之花在网络文化的园圃中绽放。
总之,国际互联网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中国传统文化面对的不仅是挑战,同样也是机遇。可以说,这是中华民族在信息领域追赶世界发达国家的一次良机,我们完全有可能借助网络文化与传统文化相结合,使具有本民族特色的信息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金振邦.从传统文化到网络文化[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 王维,张健.浅谈网络文化[J].文化研究,2008(8).
[3] 曹学娜,蔡静静.冲突融合中的网络文化与传统文化[J].理论与改革,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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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宋楠.浅谈网络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冲突与融合[J].辽宁师专学报,2008(2).
[关键词]本土性;惟一性;图像模式;文化资源
本土性是个含义单纯而又界定模糊的概念。在一般意义上它的具体指向即民族性。在本文中之所以用本土性而不用民族性来论述中国动画,只因为“本土性”比“民族性”来得更加广泛和原始一些。同时,就本文论述的内容来看,采用这个说法似乎更为妥贴。
中国传统文化是一个极抽象的概念,它所涵盖的范围极其广漠。在一定的条件下,它是有所指的东西,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它又是无所指而又无所不指的。比方说:当提及中国传统文化时,人们总不期然地联系或说到儒、道、释等文化概念,这些无疑都是传统文化的范畴。但是,中国传统文化又不仅仅指这些东西,充其量,这些也只能算是浮在水面上的冰山之一角,并且,即使是这一个角,其显露在表面的状况也和隐藏于内的容纳可能大相径庭。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句大白话里隐显了另外一层意义即一方水土滋养了一方文化。诞生于中华大地上的中国本土文化,尽管随着时间及空间的物质运动有所变化,但这变化不管如何剧烈或丰富,其本质的元典精神并不随之有所变化,而且也不可能随之有所变化。所以,从这一意义上讲:中国的传统文化是对本土原生文化的历史的文化阐释。并且,这些历史时空的文化阐释也不可避免地具有本土特质。因此,从这一角度出发,用本土性这个相对模糊的概念来阐释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外在的表现――中国动画是合乎情理的。
一、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动画民族风格的根本成因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弄清楚一个概念:(虽然概念总是模糊的东西,但总还是有一个大体的范畴)即什么才算是“中国动画”。
动画的发展已有百余年历史,时至今日,动画已是一种世界性的视觉叙事形式。在“动画”前冠以“中国”必然是一种界定和区别:即界定这一动画形式的范围及区别于其他动画形式的存在标志。
很显然,对一个不存在的或将来也未必有的东西或事物冠名是没有意义的。一般来说,只有当这个事物出现或即将出现且需要区别于其他的东西时,才需要这个名称的。并且,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冠名才可能发生。这是一个平常的普通到使人很容易忽略的不太起眼的人文现象,但其中却包含了一个并不太平常的道理――存在的意义只有在独立独特时才有意义。如果简单回顾一下中国动画的发展史,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现象的存在。
在20世纪50年代中叶以前,中国就有动画这一艺术形式,而且以一定的规模在发展着。但是,这时的动画还不能称之为“中国动画”,充其量只能’兑是中国人在做动画,因为这一时期的动画创作及作品有明显的模仿国外动画的痕迹。可以说它是中国人的,也可以说是其他任何一个国家的东西。譬如在1956年时创作的动画片《乌鸦为什么是黑的》,在国际动画节上获了大奖,中国动画人理所当然地感到很高兴,但评委们却误以为这是一部前苏联作品。”这真是一件令人尴尬的事情。当然,这个误会带给中国人的不仅仅是一个尴尬,或者说,它直接促使了“中国动画”的诞生。在此后的20余年间,中国早期动画人在“探索民族风格之路”的创作思想指导下,创作了一部又一部动画史上的经典之作。在这一时期,大约有30余部动画影片,荣获了国际、国内100多项大奖,并以其独特鲜明的民族艺术风格,使世界动画史上有了一个新名称――“中国动画学派”。这个名称无疑是一个肯定,同时,它也是一个界定、一个区别。
在界定“中国动画”这个概念的过程中,中国动画之所以为中国动画的含义也逐步显现出来,即中国动画的民族风格的惟一性,这是中国动画区别于其他国家的动画的判断依据,这也是中国动画发展的历史选择。如果考察一下中国经典动画的内容形式,然后再联系中国动画的发展史,对一个中国人或对一个对中国传统文化有所了解的人来说,探讨中国动画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是一个看起来很不严肃的话题。这个情形有点像在讨论“麻婆豆腐”与“川菜”的关系。但是,对一个从未接触过或儿乎没有接触过中国菜的人来说,
“麻婆豆腐”无疑是神秘的,甚至连豆腐也是一个很奇特的东西,(据说宋时的朱熹一辈子不吃豆腐,就是因“格”不出豆腐的道理来)那就更不必说川菜或隐藏于其后的文化了。所以,探讨这个问题的必要性还是有的。
二、中国传统文化为中国动画的发展提供了无限可能
人类文化是人类心灵和智慧的结晶;人类的一切艺术活动都是人类文化的范畴。这样说大概是没错的,如果把这两句话当做命题,即只要时间继续。人类的性质不改变,则此命题或先验的原则就不会被将来所。
既然艺术是文化的组成部分,被文化所包围,则说明文化的内容必包含艺术的内容。但艺术之所以为艺术,必有其特性。尽管如此,这一特性或特殊化依然是包容在文化范畴内的特殊。这一特殊的存在仅仅是区别于文化范围内的其他文化形式,而且是建立在此文化的共性基础之上的特性。故此,探讨文化的诸般问题必然包容了艺术的诸般问题。在流传至今的中华元典――《诗》《书》《礼》《易》《春秋》中,(《乐》失传)《易》无疑是冠居群经之首,。虽然至今对《易》的研究还有争辩或认识不清楚之处,但有一点是人所公认的:即其最根本的阴阳两爻符号的形成本于中国古人对宇宙万物直接观察及其矛盾现象而得出的,象征着广泛的互相对应对立的种种事物或现象。
在《易经》中明确而完整地提出了宇宙生成模式和人类文明发生模式,按照冯天瑜先生的解释,则此“天道演运,万物自然化成的观念,也即是一种自然生机主义的宇宙观。”这种宇宙观又推及对人类起源和人类文化发生的说明,成为“天道”与“人文”彼此契合的宇宙――人生论,即所谓“循天道,尚人文”。
是故,《易经》所透露出的中国古人的宇宙观及其方法论都是在对自然的俯仰观察中反观人的世界。其所以要“与天地准”“与天地相似”,就在于惟如此方可达到与自然之理“不违”的和谐境界,也即是中国“天人合一”思想精粹的形成基础,即庄子所谓“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思想本质。中国的文化传统经过大约五千年的消磨,依然是生生不息,这与中国传统文化自始以来就以一种和谐相生的文化生态心理不无关联。纵观中国文化发展史,其中蕴涵的一个极重要且明显的规律就是相争相融且生生流转地多线发展,而并非是文化承传上的“人丁不旺”而导致的一脉单传。这是世界文化传承中的一个特殊现象。或者可以成为解释中国文化传统生生不息的原因之一。
在经历了漫长时间的消磨、冲击、淘洗、沉积后的 中国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了一种模糊的概念,说不清,摸不着,而又无处不在。对于每一个时代的后来人来说,它就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文化源泉。长久以来,数以亿计的人来挖掘这个资源以资己用。然而最终,劳其一生的文化探求最后又返归这个文化并成为这资源的一部分,中国的文化传承和衍生就是这么一个无穷无尽的漫长过程。且正是这“无法思量又可想象”(金岳霖语)的文化积存中必定蕴蓄了的莫大能量为包括中国动画在内的艺术创造提供了无限的可能。
那么,剩下来的问题就是愿不愿采用和如何采用这个资源的问题了。
三、中国传统文化的图像模式表现即是中国动画的本土特质
具有民族特色的中国动画创作和发展必然产生于自身丰厚的文化土壤,这是毋庸置疑的事。传统艺术在造型语言及形式因素等方面对中国动画的影响的背后必然隐藏着一个民族所独有的文化审美习惯,图像造型艺术必定是根植于本土文化的深层意识之中的东西。狭义的图像即是造型,人类按照美的规律来造型,所以造型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文化息息相关。它是潜存于民族文化深层意象之中而又难以用语言表达的且最终通过人的智慧而创造出的图像模式。对于中国动画来说,这种独特于世界其他动画艺术的图像模式正是源于本土文化的深层意象之中,同时,它也是生长于斯的一个民族的“生命记忆”。
【关键词】传统文化;现代化;相关性
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已进入更高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文化因素、生态因素等对现代化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本文旨在探究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相关性,为继承和摒弃传统文化提供方向,从而促进中国现代化的建设。
一、西方经典理论中东方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
对于“现代化”的定义,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至今没有公认的定义。笔者比较赞同罗荣渠在《现代化新论》中对“现代化”涵义的界定,即“广义而言,现代化作为一个世界性的历史过程,是指人类社会从工业革命以来所经历的一场急剧变革,这一变革以工业化为推动力,导致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全球性的大转变过程,它使工业主义渗透到经济、政治、文化、思想各个领域,引起深刻的相对应变化。”[1]
现代化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坐落在不同阶段的现代化坐标上。影响现代化发展的因素很多,比如经济、政治、文化、技术、国际交往、人口等。“在现代化后期特别是社会整合阶段,文化因素、生态因素等上升到重要地位。”[2]中国的改革即向工业社会转型,在现阶段进入攻坚时期,遇到的各种问题都与中国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有很大的相关性。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重视研究传统文化的社会效应,以促进中国现代化的建设是非常重要的。
20世纪初,德国著名学者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儒教与道教》、《印度教与佛教的社会学》等著作表明儒家伦理严重地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兴起与发展。他的理论对西方经典现代化理论的影响很大,在西方经典现代化理论的解释模式里,非西方社会现代化的唯一出路就是反对传统文化,接受西方的文化和价值观念。
20世纪60-90年代,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东亚国家的经济实现了不同程度地高速增长,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国家是儒教化文明广布的区域,从西方的价值观来看,大多不符合资本主义精神。但从这些国家的发展来看,儒教文明确实在不同程度上起了积极作用。如日本传统文化中武士道与神道都转变自己的功能以适应“富国强兵”的需要,充当社会转型期中的精神支柱与社会稳定因素。东亚奇迹出现以后,人们开始重新思考现代化与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传统文化的关系。
总之,现代化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坐落在不同阶段的现代化坐标上。影响现代化发展的因素很多,比如经济、政治、文化、技术、国际交往、人口等。重视研究传统文化的社会效应,以促进中国现代化的建设是非常重要的。东亚奇迹出现以后,人们开始重新思考现代化与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传统文化的关系。
二、现代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性质
任何事物都既有其“优”的一面,又有其“劣”的一面,中国的传统文化亦是如此。梁漱溟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是人类未来文化的早熟。他提到:“近代西洋文化主要是人对大自然的认识、征服与利用。这是人类文化的第一个问题,亦即创建物质文明。中国在这方面落后是昭昭然的。但不是单纯的落后,而是如同走路一样,拐了一个弯,走上了别的路,没有继续去探讨征服、利用大自然的问题,而拐到了人类的第二个问题上,即人对人的问题,所谓伦理如父慈子孝种种。”[3]所以,我们既要继承传统文化,又要超越传统文化,学习和吸收西方近现代文化。
现代性也是如此,不是所有现代性的东西都好于传统。20世纪中从韦伯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对现代工业主义与资本主义进行批判。现代工业社会导致全球性的精神危机和生态危机等日益凸现。“中国传统中不懈追求的‘和生、和处、和立、和达、和爱”的价值有助于化解当前人类面临的‘五大冲突’,即人类与自然、个人与社会、自我与他人、肉体与心灵以及不同文明之间的紧张,也能够为人类解决生存困境的努力注入海德格尔所说的‘超越理性’的生存智慧。”[4]
总之,任何事物都既有其“优”的一面,又有其“劣”的一面,中国的传统文化亦是如此。现代性也是如此,不是所有现代性的东西都好于传统。
三、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
在中国的现代化中,从关于东西文化之争的几次思想论战来看,无论是中国本位思想,还是中体西用思想、全盘西化思想,一直都受到批判。中国现实的思想道路却是不中不西,亦中亦西,甚是难以界定中西。这说明我们事实上摆脱不了民族传统。正如罗荣渠先生所言:“传统与现代性是现代化过程中生生不断的‘连续体.’,背弃了传统的现代化是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化,而背向现代化的传统则是自取灭亡的传统。适应现代世界发展趋势而不断革新,是现代化的本质,但成功的现代化不但在善于克服传统因素对现代化的阻力,而尤其在善于利用传统因素作为现代化的助力。”[5]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要被西方的经典现代化理论所威慑,非西方国家现代化的出路不一定非要接受西方的价值观不可。东亚奇迹的出现告诉我们: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文化在功能发生现代转型的情况下同样能对经济的高速发展发挥特殊作用。因此,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相关性应是这样:一方面,中国的现代化不能无视民族传统,传统文化是中国现代化的基础,制约和影响着中国现代化的发展,同时传统文化中的积极因素能够弥补现代性的不足;另一方面,现代化必然引起传统文化与价值观念的变革,中国的现代化也离不开对传统文化进行重构和整合。
就具体实践而言,首先中国要学习现代的治理方式,建设现代化的制度。中国传统文化里几乎是没有现代化的治理方式。所以就要学习吸收先进的东西,淘汰传统文化中有关制度方面的内容,比如三纲五常,讲等级,甚至专制。其次,我们传统文化里面有很多优秀的成分,用这些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因素去弥补现代性的不足。比如很多有价值的修身观念、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
总之,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已进入更高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文化因素、生态因素等对现代化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本文旨在探究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相关性,为继承和摒弃传统文化提供方向,从而促进中国现代化的建设。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要被西方的经典现代化理论所威慑,非西方国家现代化的出路不一定非要接受西方的价值观不可。东亚奇迹的出现告诉我们: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文化在功能发生现代转型的情况下同样能对经济的高速发展发挥特殊作用。重视研究传统文化的社会效应,以促进中国现代化的建设是非常重要的。
【参考文献】
[1][2][5]罗荣渠.现代化新论[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