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6 08:28:4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公路水运安全管理办法,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支付方法
1引言
近年来,我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飞速发展,随之而来的公路水运工程事故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究其原因,与现阶段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法制不够健全、安全管理理念落后、安全管理技术水平跟不上形势、施工人员整体素质低下有很大关系。而这其中,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处于基础主导地位,作为安全生产保障性措施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成为影响目前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形式的主要因素。尽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和管理的若干规定,但是还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因此,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成为当务之急。本文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的重要性以及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逐一分析。
2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重要性
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为辨识、分析、评估危险源并对危险源采取控制措施进而消除事故隐患,实现施工作业人员本质化安全而投入使用的费用。因而,安全费用投入在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中处于基础和主导地位。安全费用投入不足,是导致各类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从20世纪90年代统计的各国安全费用平均万人投入与职工死亡率对比表(表1)就能得出以上结论。
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3.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
我国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很少,交通运输部2007年1号令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只在第二十二条中针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有所规定。其规定为:“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但本管理办法中未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方法做出相关规定,随后也未出台相关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此后在2012年,财政部和安全监管总局以财企[2012]16号文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工程造价的1.5%,比交通运输部2007年1号令的规定有所提高。同时,本办法第十九条对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对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而言,财政部和安全监管总局的管理办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差,不能满足实际管理工作的需要,而交通部至今并未出台针对本领域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这就造成了目前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基本处于无章可循的状态。目前,只有江苏、浙江和福建等少数省份出台了针对本省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但是还不太成熟。因此,由交通运输部出台本行业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3.2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不明确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对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作出了以下规定: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但是以上规定是面对整个建筑行业的,对于公路水运工程而言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差。2013年,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组织编写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中针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所列的9类安全生产费用制定了安全生产费用清单。但此指南还未上升到行业标准的高度,对行业内安全费用列支范围还不能起到强制执行的作用,而且其中所列举的安全费用清单还存在诸多争议,与若干省份的相关规定存在诸多差异。因此,由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安全生产费用实施细则等强制性规定是目前1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3.3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方法不健全
当前,大多数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只对安全生产费用计量范围进行了笼统的规定,而未在招标清单中单独计列,这就造成了安全生产费用计量范围模糊,施工单位存在扩大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范围、转嫁工程实体投入为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安全投入以包代管等行为。《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方法规定如下:“安全生产费用由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支付总额的50%,在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被监理人批复后支付总额的25%,按规范要求及监理人指示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后支付剩余的25%。”以上这种将工程进度和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挂钩的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方式是不合理的,不能保证施工单位按阶段计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全部用于安全生产投入,不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中关于不得挤占、挪用安全费用的规定。交通运输部应该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及公路水运工程自身特点完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方法,确定安全费用支付子目,同时明确安全生产费用超支和结余的处理方法,写入《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统一指导全国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管理工作。
3.4安全费用监管不到位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而在实际执行过程当中,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交通行业安全监督部门很少对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在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我国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规定方面的不统一、不健全,造成了各省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里面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和支付方法的规定千差万别,也就造成了监督检查部门缺少相关检查依据,从而在大多数安全检查中,都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避而不提。这就造成了施工单位随意扩大安全生产费用列支范围、安全生产费用票证依据造假等问题,从而严重减少了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
4结语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关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而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是决定安全生产水平的基础性和决定性因素。2006年12月财政部与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交通部2007年下发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财政部与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仅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列与使用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实施细节并不明确,各省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问题与争议。虽然浙江、江苏、广东等省市已先后制定了当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但是各省又存在着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不统一、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办法各异等诸多问题。因此,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出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作者:严默非 单位:河北省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办法[Z].交通运输部2007年第1号令.
关键词:水运工程监理;安全责任;风险规避
近年来发生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追责、监理单位被处罚、从业人员被判刑的案例屡见不鲜。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如何规避安全风险,是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1]。
1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应当加强巡视检查;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施工暂停指令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虽然交通运输部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但监理单位在实施水运工程监理过程中所做的安全工作和承担的法律责任远不止以上内容。因施工单位未履行法定的安全责任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监理单位也会因监督不到位而被追责,建设单位也会拿监理合同来推卸自己应承担的责任。
2安全监理不利因素
2.1建设单位因素
水运工程建设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建设单位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追求工程进度,压缩合理工期;本应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安全施工条件得不到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得不到保障[2];建设单位通过监理合同将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加在监理单位身上。安全监理工作得不到建设单位的支持,安全监理“责、权、利”不一致,导致监理对现场安全施工无法进行有效控制;更有一些民营资本运作的项目,往往把监理当成摆设和“替罪羊”,一旦出了问题,便将责任全部推在监理身上。
2.2施工单位因素
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竞争激烈,一些管理水平差、投标报价低的施工企业进入水运市场,管理水平高的优质企业在施工竞标中被淘汰出局;“一流队伍中标、二流队伍进场、包工头指挥、农民工干活”,违规分包、转包,挂靠投标屡见不鲜。很多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现场安全管理经验不足;一线施工者多是未经专业培训的民工,经验不足且流动性较大,大部分人不具备专业工人应有的安全技能,对所从事的作业安全风险没有足够的认识,自我保护意识差。
2.3监理自身因素
水运工程监理单位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偏重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未把安全监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项目监理部技术型人才配备较强,安全监理人员投入不足,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兼管,或由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兼管其他工作[3];不重视监理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部分监理人员缺乏对现场安全隐患的敏感性;安全责任落实缺少考核和激励机制,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变成“人人都不负责”。
2.4水运工程生产的特点
水运工程多是在深水、无掩护、涌浪大的恶劣条件下施工,海上施工工艺复杂,台风、雷雨、大风、大雾等不利因素影响较大,水陆交通通讯不便,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难度较大[4]。
3监理单位安全风险规避对策
水运工程监理单位为避免承担安全生产组织不健全、责任不明确、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1)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设置公司级的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监理人员安全职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和每个人。3)建立健全考核和激励机制,把安全生产与员工的业绩考评、晋职(级)挂钩,增强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4)编制企业内部的《安全监理工作指导书》,用以指导和规范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5)加强对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安全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项目监理部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以及建设单位在监理合同中的授权实施安全监理,重点做好以下10项工作:1)设置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按照建设单位招标文件要求设置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避免因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配备不到位或资格不符而承担法律责任。2)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现场监理人员安全意识,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通过考核和激励手段落实“一岗双责”,形成安全监理工作的合力。3)加强自身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培训学时制定内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学习,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能力。4)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审查施工单位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是否与投标文件相符;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及规章制度。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生产经理均应持有“B类”证书、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应满足每5000万合同额配备1人的要求;同时第二十一条规定,从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3个方面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程序性是指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符合性是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针对性指应针对现场安全生产的特点具有可操作性。审查施工单位的大型施工机械(船舶)是否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审查施工作业前是否向作业人员做了安全技术交底。5)抓住关键少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以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来确定生产安全事故分级,经济损失可能有较大的弹性,人员伤亡却是硬性指标。因此水运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应处处体现“以人为本”,应树立以“人”为核心的安全管理理念。抓住关键少数,一是要抓好施工单位项目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班组长,抓住了这三类人,就抓住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动力,安全监理才有“执行力”;二是要抓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能预防和杜绝高危岗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要抓典型违章人员教育,通过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班组活动分析违章的后果,才能教育大多数人。6)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安全联查、专项安全检查、召开专题安全会议、签发监理业务联系(通知)单等方法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排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一定要追踪整改落实,整改前后均要有影像资料对比,形成闭环管理。7)重大安全风险监控。应特别关注重大安全风险,对重大危险源要定期监控和评价,以超前思维实现安全监理工作的主动性,高风险作业中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不听从监理指令违章冒险作业、拒不整改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8)抓好应急管理工作。应督促施工单位针对重大安全风险制定应急管理,检查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是否到位,开展应急演练,这也是“平安工地”建设对监理单位的考核项目。9)加强沟通协调。在安全监理工作中应加强相关方的沟通协调,预见性地指出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争取各方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10)重视安全监理内业资料管理。安全监理内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监理安全工作的重要材料,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监理的内业资料是追溯安全监理工作、寻找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的重要凭证。
4结语
1)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水运工程建设中承担的安全责任不得有半点偏差,它是直接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行政处罚相关联的法律责任,关乎企业生死存亡和个人的前途命运。2)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高度重视安全监理工作,善于运用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安全文化等综合手段,有效管控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规避监理安全风险。
参考文献:
[1]宋佑湘.从几件典型案例谈规避监理责任[J].基层建设,2016(20):39-40.
[2]徐燕丽.浅析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J].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1):59-63.
[3]吕乐胜,潘利根.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32):149-151.
一、监督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2、建设项目内容涉及的国家标准或交通部等行业标准,现行技术规范、施工规程技术标准。
3、有关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
4、项目设计文件及合同文件。
5、《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公路工程施工许可》。
二、监督内容
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我站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期。监督期内,我站依法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实施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为:
1、对项目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2、对工程项目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3、对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以及试验检测工作、设计单位现场服务情况等实施监督。
4、对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的资质及其人员资格进行检查,并实施动态监管。
5、对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及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等规章要求,对参建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7、对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实施监督抽查。
8、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设备等实施监督抽查。
9、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规范性实施监督检查。
三、监督人员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
2、拟定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督促项目从业各方诚信履约。
4、对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和设计单位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状况。
5、受理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举报,参加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调查处理。
6、收集整理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动态信息,定期向本站质量监督检测股提供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动态管理工作成果。
7、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对监理、施工单位、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的信用初评工作,并对其初评结果进行评定。
8、参加项目交、竣工质量检测和质量鉴定工作。
9、参加对各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的预评价。
10、遵守廉政规定,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准备的工作原则。
四、监督检查
1、组织形式
(1)督查方式
监督检查分为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巡视检查三种方式。
①综合检查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质量进行抽检等方式进行,系统检查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
②专项检查通过查验资料或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针对性地检查项目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工作情况和施工质量和安全状况。
③巡视检查主要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不定期地通过查看施工现场等方式,对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实体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进行随机检查,对工程关键项目、重要部位工地现场情况进行巡查。
(2)督查程序
综合检查程序:
①检查项目自查报告与施工工现场实际情况的符合性以及前次检查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②项目建设、监理单位汇报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情况。
③确定抽查项目。
④分组查阅资料、查看工地现场、抽检工程实体质量。
⑤检查组评议,并对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评价。
⑥检查组反馈意见。
⑦检查结束后7日内发出检查通报。
⑧根据综合治理检查结果确定下步监督重点单位,并告知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
专项检查、巡视检查可参照综合程序进行,可根据督查的具体任务和项目建设情况、不预先通知、随机抽查。为提高项目监督效能,我站将重点采取不预先通知、随机巡查的方式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2、监点
(1)、各参建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2)、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和耐久性的重要指标或施工工序,质量通病的防治,“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3)、关键工序
路基工程半填半挖与填挖交界处应开挖台阶,路基填料质量、填筑与压实控制,高填方路段、高边坡开挖、软土路基换填等施工质量控制。
路面工程碎石材料的加工、质量控制与存放,水稳层的质量控制,纵、横向施工缝的处理。
(4)、安全监督重点
①“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一线工人岗前安全培训、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情况。
②雨季、大风、冰冻等恶劣气候环境下的安全施工应急措施及实施。
③油库、炸药库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存储措施,材料运输、混合料摊铺等安全措施。
五、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
1、对影响主要结构安全的隐患或隐蔽工程重大质量缺陷,现场发出《停工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或相关作业区停止施工,由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督促整改,整改符合要求后,提出复工申请,报经我站复查确认并发出《复工通知书》后方可复工。
2、对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结束后,对发现的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项目后续质量、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3、督查人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核查,对潜在的或已危及质量或安全的较大问题,我站将对其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安全生产责任书(一)
厨师安全生产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苏州市一级公路建设指挥部《苏州市苏虞张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228省道苏虞张公路改扩建工程XCLQ05标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为确保228上省道苏虞张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杜绝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项目部安全工作再上一个台阶,切实为工程项目的目标和任务顺利实现提供安全保障。现结合228省道苏虞张公路改扩建工程XCLQ05标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制定安全责任书。
1、安全管理目标:杜绝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争创省级平安工地示范项目。有效督促本标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施工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有效控制施工安全风险,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建设零伤亡工程。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安全生产的要求,配合综合部负责人和项目副经理做好食堂安全管理工作。
3、确保外购食品新鲜卫生,无毒无污染。
4、定期体检,持健康证上岗,不得带病上岗。
5、加强食堂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对食堂设备定期消毒,做好防鼠疫防蝇工作。
6、严防在食堂发生火灾、烫伤、煤气中毒、漏电等安全事故。定期检查煤气罐,防止漏气。
7、在发生事故时,立即撤离现场,及时向领导汇报,积极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
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其本人及安检部(科)各执一份。时间从施工开始之日至施工结束之日。
厨师(签字):
综合办公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二)
食堂厨师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预防工作,防患未然,确保食堂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食堂厨师必须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接受安全、法制教育。提高警惕,防火灾、防中毒、防盗窃、防破坏、防事故、防爆炸。
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和电器,杜绝人身事故的发生。
三、严防食物中毒,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加工、销售、存储规定。对梅豆、鲜黄花菜、出芽土豆等会造成食物源疾病隐患的,坚决不能出售。
四、每天对食堂的门窗、冷藏柜、电器开关、煤气阀门、水龙头等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严防火灾、盗窃等安全事故地发生。不得私自乱拉电线,拆装,改装各类食品加工设备,消防、灭火器材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下班后及时关闭门窗,关好气阀,断开电源。
六、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操作间和贮藏室。
七、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并做好证据保全。
八、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服务意识,优质服务,文明规范,严于律己,礼貌待人。
九、搞好个人卫生,不留长发、长指甲、长胡子,操作时不吸烟,保持服装整洁。
十、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不安全责任事故,食堂师傅负全责。本责任书一式四份,学校、后勤主任、食堂管理员及厨师各一份。有效期至20xx年9月1日
校长(签字) 后勤主任(签字)
食堂管理员(签字) 厨师(签字)
肇源县福兴乡中学
安全生产责任书(三)
食堂厨师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长深高速公路长春至双辽段建设项目CSJ04合同段驻地监理办公室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要求,驻地监理代表常江(甲方)与食堂厨师梁淑兰(乙方)签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双方职责内容
甲方安全职责:
1、负责对乙方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传达上级关于安全管理工作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3、考核乙方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安全责任的履行情况。 乙方安全职责:
1、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不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减少重伤和轻伤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和刑事案件。
2、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安全事件对工作的布置和要求。
3、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服从领导、坚守岗位保证就餐时间、有事请假。
4、搞好食堂和餐厅卫生,做到玻璃明亮、地面洁净。
5、炊事人员上岗前,必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否则不准上岗。
6、建立炊具每天消毒制度,保证厨房做到三无。
7、对食堂饮用水必须半年一检,并有书面检查报告备案。
8、严格控制食品及饮食卫生,不采购未经检疫合格的各种肉类和禽类,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9、做好食堂的主副食调剂,努力改善和提高伙食质量标准争取达到就餐者满意。
10、认真听取伙委会意见,不断改进服务提高质量。
11、对食堂及餐厅经常消毒,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防止传染病事件发生。
1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不留长指甲。
13、做好食堂的各项安全工作(如防火防盗等),做到人走三关,即关煤气、关电、关水。定期检查电源线、开关等电气设施是否有损坏现象。
二、责任承担
1、甲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能全面完成安全职责,依照和项目签订的安全责任书的相关条款承担相应责任,后果严重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因工作失误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安全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双方责任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责任人签字: 乙方责任人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苏州市一级公路建设指挥部《苏州市苏虞张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228省道苏虞张公路改扩建工程XCLQ05标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为确保228上省道苏虞张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杜绝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项目部安全工作再上一个台阶,切实为工程项目的目标和任务顺利实现提供安全保障。现结合228省道苏虞张公路改扩建工程XCLQ05标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制定安全责任书。
1、安全管理目标:杜绝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争创省级平安工地示范项目。有效督促本标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施工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有效控制施工安全风险,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建设零伤亡工程。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安全生产的要求,配合综合部负责人和项目副经理做好食堂安全管理工作。
3、确保外购食品新鲜卫生,无毒无污染。
4、定期体检,持健康证上岗,不得带病上岗。
5、加强食堂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对食堂设备定期消毒,做好防鼠疫防蝇工作。
6、严防在食堂发生火灾、烫伤、煤气中毒、漏电等安全事故。定期检查煤气罐,防止漏气。
7、在发生事故时,立即撤离现场,及时向领导汇报,积极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
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其本人及安检部(科)各执一份。时间从施工开始之日至施工结束之日。
厨师(签字): 综合办公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五)
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本着服务师生,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与食堂承包人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
学校食堂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本着服务师 生,安全第一的原则,学校与厨工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防 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学生食堂从业人员是食堂食品卫生 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 度,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二、 做到清污分流, 防止交叉感染。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食堂从业人员 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更衣,工作时 不吸烟,上岗穿着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健康合格证》 。
三、学生食堂所出售的食品必须卫生,确保安全。不得采用加工 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成品原料;不得出售凉菜和剩菜剩 饭,不得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
四、食堂内物品摆放要规范,不得将食物混装。食用物品和非食 用物品要分开摆放,防止误食;购进的原料要妥善存放并符合卫生要 求,对购进的米、面、肉、油等发现异常,食堂人员要拒绝使用;炊 具用后立即洗净入柜,不能入柜的一定要妥善保管;食堂内不得存放 有毒、易爆等妨害师生人身安全的物品。
五、所用餐具、用具每天洗刷干净后要进行充分消毒,严格按照 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五保洁的程序操作。凡得传染性疾病 的学生要及时隔离,防止传染。除食堂从业人员和检查人员外,其他 任何人不准进入厨房。
六、厨房、餐具、用餐场所、食堂周围等卫生要责任到人包干负 责,垃圾及时清除,天天保持清洁。存放食品、餐具的箱柜要经常进 行消毒处理。食堂内外要定期消毒,以免蟑螂、苍蝇等害虫滋生。 七、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好厨房、保管室、用餐场所的防火、防 电、防盗、防鼠、防蝇、防霉、防尘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食品、器 具安全卫生。每天下班前,要将材料入库,熄灭火种、切断电源,关 闭气阀,关好门窗,各处检查无误后才能离岗。
八、食堂禁止使用有色金塑料制品和洗衣粉,食堂大小电器、线 路、炊具、气灶、开关等要规范操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堂物品要登记造册,管理责任到人,任何物品发现失盗现象 要追究责任并做出赔偿。
十、食堂每餐饭、菜必须留样,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至少 48 小时,并且做好相应记录,以备查验。
十一、食堂要自觉接受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督导,不断提 高服务质量, 对学校例行检查和上级监督检查等规范化管理不得有抵 触情绪。
十二、食堂从业人员要加强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烹饪水平; 要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 识。
责任书一经签订,必须自觉遵守。如因从业人员失职,或操作不 当而对学生身体、学校声誉造成损害的,要根据学校规章制度和相关 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食堂从业人员 各执一份。
学校:
(盖章) 校长(盖字) :
一、监督范围及工作目标
对我市范围内2021年所有开工建设和续建农村公路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认真贯彻党的精神和“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的指示精神,完善管控措施,把控关键环节,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实现工程交工合格率100%,推动施工标准化建设,促进公路工程质量全面提升。减少一般和较大事故,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监督依据
(一)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质量管理的通知》。
(二)其它有关公路建设安全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交通运输厅及市局的各项规定。
(三)项目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项目管理办法、监理单位监理工作大纲及实施细则、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等。
三、监督检查频次和组织形式
督查分综合督查、专项检查、不定期巡查三种方式。其中,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由局质量监督科负责组织实施,不定期巡查由各项目监督组自行组织实施。
(一)综合督查
综合督查是为掌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整体状况,对安全质量进行的全面督查。全年计划组织2次综合督查,由局质量监督科组织实施。检查结束后,督查小组将检查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所有项目督查结束5日内,督查组整理督查意见整理形成《质量安全综合督查情况通报》。
(二)专项督查
专项督查是质量监督科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为深入掌握建设项目的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安全质量控制状况,以及调查质量安全举报采取的针对性抽查。检查结束后,形成《专项督查通报》。
检查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应立即专题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告。
(三)不定期巡查
不定期巡查是各项目监督组根据工作需要对建设项目进行的突击性抽查,一般由各项目监督组具体组织巡查。巡查结束后,形成巡查(抽查)意见。
不定期巡查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应专题向市交通运输局主管领导报告。
四、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主要采取查阅资料、询问核查、现场施工工艺及安全管理查看和实体抽检、原材料抽检等方式进行,以履约检查、现场检查、实体抽检为主,必要时组织督查情况反馈会。
五、监督检查安排
(一)综合督查
2021年综合督查安排在5月、10月进行,主要对监管的公路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及现场施工安全情况进行督查,对实体工程质量和主要原材料进行抽检。
(二)专项督查
专项督查由局质量监督科自行组织安排。为提高督查效率,各类专项督查应合并开展。
本年度安排的专项督查内容包括:
1.合同履约及内业资料专项督查
对在建工程项目进场人员合同履约情况、工地试验室及工程内业资料进行专项督查。主要对施工单位主要人员履约、质量责任表登记备案、制度建设及落实、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施工质量控制资料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履约、监理人员变更情况,监理的日常管理、制度建设、监理日志、巡视、旁站记录等监理内业资料,工程实体抽检情况及假数据、假资料,监理人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
2.工程质量安全专项督查
对在建工程路基、路面、桥梁质量进行专项督查。
质量方面:全面推行首件工程制,充分发挥首件工程制的示范引领作用。重点对影响工程安全耐久关键部位、关键指标和标准试验、工程实体、原材料、施工工艺及现场控制情况,桥梁工程桩基检测、预应力、梁体外观、上下部结构砼强度、湿接缝、伸缩缝等施工质量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方面:对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以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督查。全面推进“平安工地”建设,以预防隧道结构坍塌、高处坠落、桥梁支架坍塌为重点。检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安全文化的宣传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和教育,开展岗位练兵和应急演练情况。强化对一线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和特种设备使用操作培训,检查施工企业一线工人的培训教育和考核,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特种设备的检验、管理、使用情况及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预付、计量、支付时限、具体使用专款专用情况。检查特殊季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的情况。检查参建单位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情况、重大风险的控制措施等情况。
(三)不定期巡查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或有自然灾害等突况,一般由各项目监督组具体组织,重点对施工工艺及现场安全生产、“平安工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行为、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
六、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一)实行违法违规行为公开制度。我局将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对违反基建程序、招投标行为违规、偷工减料、试验检测数据报告造假、主要材料或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违规操作、存在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力、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参建单位以及试验检测、材料供应等单位及责任人向上级监督部门上报予以公开曝光。
(二)实行质量安全问题清单销号闭合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对于检查中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应列入整改清单,逐一落实整改销号,整改资料闭合完整后报质量监督科备案,必要时由经质量监督科现场核查后方可进行下步施工。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上报市一级质量监督部门,重点核查整改。
(三)实行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约谈机制。对未履行或未全面正确履行质量安全职责的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在约定时间内进行问责、谈话,并形成约谈纪要。对无故不接受约谈或整改不力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纳入信用评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