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6 08:28:4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农村道路管理办法,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1、各村要成立交通管理服务站,确定行政村主任为负责人。(分值5分)
2、各村要聘请1名以上的交通安全协管员(可由村、组干部兼任)。(分值 2分)
3、各村民小组要落实1名交通安全联络员,负责本组交通安全信息收集、汇总与上报。(分值3分)
二、日常管理(分值40 分)
1、有驾驶人、机动车登记台账,驾驶人、机动车基本情况记录完整,底数清,情况明。(分值5分)
2、熟悉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有道路隐患排查台账,每月及时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隐患上报情况记录、整治建议及整治记录。(分值6分)
3、有违法驾驶人台账,并对违法基本情况逐项记录。(分值3分)
4、有违法机动车台账,并对违法基本情况(机动车型号、车牌号、驾驶人基本情况、年审年检等)逐项记录。(分值3分)
5、与辖区所有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承诺书。(分值3分)
三、宣传教育(分值20 分)
1、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栏,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分值5分)
2、每月对辖区驾驶人及机动车所有人进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到会人员不低于辖区驾驶人及机动车所有人底数的90%,有学习记录及签到册。(分值8分)
3、村广播室播放宣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内容每周不少于1次。(分值7分)
四、事故预防 (分值20 分)
1、辖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累计死亡1人、死亡2人、死亡3人及以上的,分别扣5分、8分、12分;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道路交通事故的,扣20分。
2、因机动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未按时进行车辆及驾驶证年检、审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起扣0.5分。(分值5分)
3、应当督促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的,发现一起扣0.5分,未参加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起扣1分。(分值5分)
4、辖区无一次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交通事故。(分值5分)
五、信息报送(分值10分)
每月20前向镇安办报送道路交通基础信息月报表,上报各类信息无漏报、迟报、瞒报、虚报等情况。
六、管理成效(扣、加分项目)
1、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受到镇交管通报批评的一次扣分5分;
2、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被区级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0分;
3、积极按照镇道安办和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工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秩序良好,受到镇道安办通报表扬的加5分,受到县级以上部门表扬的加10分。
七、考核奖惩
(一)凡季度考评排名前3名的村委会,由镇政府通报表扬,并颁发奖状、奖金: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00元;
(二)凡年度考核排名前3名的村委会,由镇政府通报表彰,授予年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奖牌,并奖励现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500元;
(三)凡连续两个季度考核排名末位的,村主任及交通安全管理员需到镇人民政府接受诫勉谈话,写出深刻检讨,并扣发季度奖金300元;凡年度考核排名末位的村委会、镇属部门,由镇政府通报批评,并扣发年度奖金1000元;
(四)因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辖区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高发故的,一律交由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2003年以来,长兴县为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交通条件,以实施农村康庄工程为契机,加快了乡村公路建设。到2006年,完成通村公路等级化改造322公里,路面硬化338.3公里,使全县通村公路等级化和路面硬化率达到100%,基本形成了乡村道路公路化,村村通公交,农村道路状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大方便了群众的出行,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推动了新农村建设。但由于全县乡村道路里程数远远超过境内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的里程数,县政府职能部门因管理工作量大面广而管不过来,乡镇政府因职责不明而无法管理,村级因资金问题而无力管理。乡村道路这种缺乏维修基金保障、管理缺位的现状,使得一些新建乡村道路通车不久就出现路面破损的现象。另外,交通条件改善了,管理工作却没有及时跟上,乡村道路交通事故也呈逐年上升趋势。
为加强农村道路养护,延长道路使用寿命,保障道路安全,在今年长兴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沈华堂等多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出台乡村道路管理办法的建议》。
代表们建议,政府要重视乡村道路的养护问题,加大管理力度,确保乡村道路的交通安全。要制定乡村道路管理办法,把乡村道路管理纳入国家公路管理体系,明确管理主体,成立专门管理队伍,建立康庄工程管理养护专项基金。
办理结果
出台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
对沈华堂等代表提出的建议,长兴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分管领导亲自领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乡村道路养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研,并到周边市县进行学习考察。随后,县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对乡村道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认为,加强乡村道路养护管理工作,是政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切实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在充分吸收周边县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长兴实际,县政府出台了《长兴县农村通村道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具体规定是:
一、明确乡村公路的管理主体。《办法》规定,按照公路法“县道县管、乡道乡管”的规定,确定乡镇人民政府是乡村公路的管理与养护主体,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公路的养护、路政管理工作以及经费筹集,设立乡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对每条乡村公路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建立养护档案,并在醒目位置设立养护公示牌,公开职责和联系电话。《办法》还规定,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统一领导,县交通局负责全县乡村公路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县公路路政大队协助乡镇做好乡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二、明确乡镇政府的管理职责。《办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作为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职责是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推行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目标责任制;进行乡村公路养护及大中修计划编制,组织设计、招投标、工程管理等工作;负责乡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绿化工作,筹集、安排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搜集整理养护工程有关资料并建立大中修台帐;加强沿线群众和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做好乡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以保护公路路产权不受侵犯等。
关键词: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监督
随着交通部交公路发(2008)43号文
1、首先是整合已有资源,建立和完善三级的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网络
1.1 县级农村公路管机构
就是县交通局或公路管理段设立相对独立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科室,配备3-4名专职(不参与养护工程管理)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巡查)人员,同时结合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合理调整现有专业公路养护管理站点布局,转变部分专业养护人员的工作性质(从养护作业调整到养护管理方面),切实履行县道公路养护和乡村公路养护监管的农村公路管养职责,在充分发挥和挖掘现有养护从业人员的技术与管理优势的同时,加强农村养护质量考核和养护技术指导人手,强化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对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行业的管理职能。
1.2 乡、村公路管理(信息)网
每个乡(镇)除明确分管领导外必须配备一到二名(视公路里程多少而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专干,同时每个村(社区)聘请一名兼职农村公路管理协调(信息)员,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乡、村道公路的养护班组建设和日常养护的管理监督工作,协助县公路管理段做好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质量考核、技术指导和各类协调衔接工作,做好农村公路各类信息、任务的传递工作,作为县级管理骨架的延伸和重要补充,努力将管理触角延伸到每一条农村公路。
1.3 农村公路养护作业队伍
积极扶持和培育专业养护企业和以各种形式自由组建的农村公路养护班组。根据农村公路养护和分布特点,在积极扶持专业公路养护企业的同时,积极鼓励部分农村剩余劳力以各种形式组建农村公路养护承包实体,通过招标、议标和委托的形式取得一定区域内道路养护权,以弥补农村公路养护力量的不足,真正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落到实处。
2、其次是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
在根据国务院《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湖州市有关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有关规定出台《安吉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的同时,及时制定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标准、养护质量考核办法、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农村公路管理考核办法等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建立奖励和监督机制,对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必要的考核机制,是我们指导和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必要手段,完善各类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特别是将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纳入乡镇领导任期目标进行考核,制定一套奖惩办法,是保证乡、村道路得到正常养护的重要保障。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宽和稳定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渠道
由于农村公路养护公益性较强,养护资金需要长期投入,靠上级公路部门和县级财政全包起来是不可能的,必须多途径筹集资金:一是县财政必须根据《公路法》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2005]49号)和《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和大中修配套经费,足额地列入县级地方财政预算,与上级各类补助资金一起纳入县级公路养护基金专户;二是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通过各种途径积极用好上级有关优惠政策,争取更多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三是各乡、镇(开发区)和村级组织要充分激发本地在外人士热爱家乡的热情,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积极开展社会筹资、捐资活动,还可根据“一事一议”的原则,特别是向农村公路沿线使用超限车辆运输较多的厂矿企业进行集资,为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大中修工程筹集资金捐资。在做好上述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工作的同时必须建立县、乡两级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基金,设立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户,其中县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由县交通局将根据年度计划统筹使用,各乡、镇(开发区)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由各乡镇根据上级计划用于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与大中修支出。
4、加强农村公路养护政策宣传与技术培训工作
农村公路养护政策宣传与技术培训工作,是今后一段时期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目前大量乡、村道公路基本处于失养状态,其原因除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严重短缺外,跟广大农村群众对农村公路养护政策存在极大的误解有关。许多群众甚至部分乡镇干部也认为公路养护是公路部门一家的事情,与各乡镇和村级组织无关。因此让每一个干部、群众掌握一定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政策常识,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监督机制形成的必要前提。在解决了养护资金和养护队伍建设后,农村公路管理于养护的技术培训问题是目前我们迫在眉介的一项工作,首先是管理(信息)队伍的培训与指导,这一批骨干力量我们必须要进行系统的培训,因为他们是安排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和处理应急抢险工作的主力军,其次是各乡镇组建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队伍,基本上是一些没有公路养护经验的农民工,他们基本上不懂公路养护技术,加强对他们的技术指导和培训,让他们在养护作业中不断积累养护经验和技术,是我们搞好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基本情况
1.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全面加速。截止目前,至公路征地拆迁基本完成,杆线全部迁移完毕。完成清表36075平米;路基挖方69200立方;填方59400立方;软基处理2200立方;涵洞526米;浆砌水沟300米;挡墙726立方;桥梁砼657立方,清除老路砼12000平米。累计完成投资约675万元,占总投资的39%。至公路征地拆迁完成56%,完成清表750平米;路基挖方10600立方;填方14450立方;软基处理4460立方;131米。累计完成投资约216万元,占总投资的24.5%。秋溪至桥头公路完成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批复,待县落实配套资金后即可开展招投标工作。
2.桥梁建设突飞猛进。温坊大桥完成30根桩基,6片系梁、18根立柱、6片盖梁,1个桥台承台和肋板;完成老桥拆除和18片梁预制,累计完成投资约750万元,占总投资的48%。王泥塘桥全面完工,完成投资60万元,长安桥完成一片空心板梁浇筑,完成投资30万元,预计9月完工。大桥已落实业主后即可启动招标。
3.通自然村建设再创新高.继去年争取上级计划同比增长76%的基础上,年内争取计划100公里,同比增长20%。目前,已下发建设预备通知,其中完成路面浇筑25公里,实现投资1050万元。
4.客运站场建设进展顺利。乡客运站平面规划图纸设计已通过上级批复,现抓紧进行地质勘探工作。乡村便民候车亭在完成主体浇筑,工程预计在8月中旬完成可正式投入使用。坝口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正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5.农村公路管养明显改善。一是《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通过努力争取,《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于7月24日正式出台,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该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走上制度化、规划化、标准化轨道。《办法》共20条,分别对养护管理责任、主体、模式、资金筹措、考核检查、考核奖惩进行了明确。二是大力开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沿线群众爱路护路的意识,为我县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三是深入开展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农村公路危险路段进行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逐一梳理,安全隐患整治已由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县政府待批。
二、存在问题
重点项目推进力度不够。县乡道升级改造因征地拆迁因素影响,工程进展无法按倒排工期表推进。
三、下一步打算
第二条对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情况的检查考核以乡镇为单位,农村公路考核合格的,每年由县财政按每公里500元补助养护资金。
第三条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养护机制。乡(镇)有分管领导和具体办事人员,有固定场所办公,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有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及时上报农村公路建、管、养信息和各类报表。
第四条负责做好辖区内公路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配套资金落实及其它协调工作。
第五条“村村通”民生工程建设有规划,推行项目“四制”,内业资料齐全,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施工工序施工,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村村通”民生工程建设任务。
第六条加强路政管理,制订乡规民约或村规民约,建立路政管理信息网络,及时处理在公路控制线内乱搭乱建、堆放物料、倾倒垃圾、打场晒粮等侵占路产路权行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整治活动。
第七条乡镇管养的道路每条路有专人养护,并签订养护合同,明确养护费用,养护人员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乡镇每年要组织2次检查并有记录,养护质量要达到路面干净整洁,路肩无蒿草,边沟通畅。
第八条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户,县政府下拨的各种交通建设、维修养护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九条养护资金按下列标准支付日常养护费用:1、农村道路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每公里300元;2、砂石路面,每公里500元。养护资金结余部份,可用于宣传、路政管理、养护人员奖励等,不得挪做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