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6 08:28:0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道路治安管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任务,坚持公路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以提升交通现代治理能力为目标,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服务人民群众,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现代化治理能力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总体目标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总体部署,按照“统筹协调、属地管理、联勤联动”的原则,在辖区国省道路、县乡村道路、辖区城市道路分级设置“路长”,构建责任明确、重点突出、协调有序、防范有力的交通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辖区国省道路、县乡村道路和城市道路“一路一策”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创建隐患治理成效明显提升、路面管控效能明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拥堵明显下降、路面违法行为明显下降的“三提升、三下降”示范道路。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协调。乡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统筹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路长制”工作,指导各村委会落实工作要求,确保“路长制”各项措施要求落地见效。
(二)坚持属地管理。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为主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将国省道、城市道路和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道路阻断等公共安全事件纳入应急管理体系,协调和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督促指导本辖区公安交管部门落实交通管理措施。
(三)坚持联勤联动。建立健联合执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源头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机制。
四、“路长”组织架构
结合农村道路和城市道路全覆盖的要求,构建“路长制”组织机构。各级路长岗位变动的,由继任者自动接替。
农村道路“路长制”。由乡镇主要负责人、派出所所长任“一级路长”,乡镇分管领导、包村领导、社区民警任“二级路长”,各乡镇交管站站长、乡镇交警中队中队长、包村干部、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任“三级路长”。
负责线路:全乡乡村道路。
五、“路长”职责
(一)国省道路、农村道路、城市道路“路长”职责。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主要承担“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和督促落实”四项职责,着重做好组织推动工作,推动基层压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责任,主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1.国省道路“路长”重点做好辖区国省道路监督管理,协调指导以县级党委政府为主体的国省道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指导各部门落实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情指勤督宣”弹性勤务模式,强化对国省道路的交通安全管控。
2.农村道路“路长”重点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调落实“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机制,指导农村“两站一室”、乡镇交警中队工作,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措施。
3.城市道路“路长”重点做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实行定点勤务与巡逻勤务相结合,实现对城市道路的全方位管控。
(二)各级“路长”职责。
一级路长:负责召集“二级路长”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协调跨乡镇、跨部门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强化综合治理,积极指导创建“三提升、三下降”示范国省道路。
二级路长:协助一级路长健全乡镇际警务协作机制和交警、路政、养护、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气象等部门“一路多方”协作机制,建立常态化联勤联动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跨部门重大事项;制定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路段“一路一策”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国省道路安全提示、精准诱导工作及服务区宣传阵地建设;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强化综合治理,积极创建“三提升、三下降”示范国省道路。
三级路长:协助二级路长完善恶劣天气、交通事故、严重交通拥堵、重大节假日等交通管理应急处置预案,组织人员力量、储备物资、救援设备保障到位,定期开展实战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水平。负责本辖区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预防、路面秩序整治、交通应急处置、交通安全宣传等具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委会要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坚持属地管理,明确责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确保“路长制”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路长制”领导小组,由乡政府副乡长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乡交管站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乡道路交通管理所副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路长制”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人大主席和副镇长担任副组长,交管办、农机站、安办、经发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管办,具体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工作。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4年1月1日--3月31日)
对货车生产、销售、改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违规生产、销售货车企业和非法改装货车车辆底数。与货运企业、业主和货场签订一律不得超载超限的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
第二阶段(2014年4月1日--6月30日)
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查禁超载超限车辆。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加快公路路侧护栏、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建设,路侧护栏设置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0%以上,完成车辆及驾驶人员信息台账。
第三阶段(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
固化治超站点责任任务分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全面完成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2014年建设任务及公路路侧护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任务。
三、整治内容
交管办:加强调研,对具备开通农村客运的村要尽快开通农村客运,同时按照“谁经营、谁收益、谁建设”的原则,在农村客运申报前落实好站点的设置;对于前期已经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要督促企业整改落实。把住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和年度审验关,打击维修企业超范围作业、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同时强化企业安全源头监管,对客货运车辆挂而不管、汽车维修企业二级维护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整治,要加强对沙石、码头等重点货运源头和货运站场的监管,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建立交管办、派出所人员联合驻点或巡查监管制度,坚决制止超载超限车辆出场、出站。
农机站:开展拖拉机涉牌涉证专项整治,查处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号牌和证书行为,依法打击制、贩假拖拉机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窝点和违法犯罪团伙。切实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监管,采取疏堵结合、教育引导与强化监管查处并举的方式,进一步做好拖拉机及拖拉机驾驶人的相关管理工作,同时做好禁止农用运输车辆和拖拉机入镇工作。
派出所:履行好牵头单位职责,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整治交通秩序,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加强路面管控。对7座以上小型面包车和客运车辆要严格落实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六必查”,加大对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限、疲劳驾驶、行驶途中接听移动电话、酒后驾驶和野蛮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以罚代管、不卸载放行的现象。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宣传教育、通行秩序管理,切实进一步减少“超标”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减少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减少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各项整治工作维护治安秩序。
中小学校:加强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校车的监管,做好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党政办:把交通法规宣传作为全年宣传报道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体大力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并采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解读、设立曝光台等多种形式,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一)深化高速公路安全整治
高速公路沿线各村安排值守人员对主要路口、路段值守,派出所和交管办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行人违法上高速的现象进行劝离和教育。加强隐患排查,完善高速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对铁丝网和隔离栏栅破损的地方进行详细登记,能维修的尽快维修,不能维修的及时通知高速公路进行维修,对行人易上高速公路的桥梁接头处,建议修筑围墙等隔离设施,堵住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入口,最大限度地阻止行人进入高速,杜绝行人上高速公路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全力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在全镇全面完善我镇农村交管办建设,使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现经费保障、人员落实、制度健全、机制完善、考核逗硬。在一些重点地区的村设立劝导点,配备1至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负责对辖区内机动车(小型面包车、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车主和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劝导制止超员超速超载等行为。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力争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三)全面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建设
全面消除我镇已建成普通公路路侧安全隐患,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坚决扭转农村公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势头,构建我镇安全畅通的公路交通网络。确保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的公路安保工程建设任务。由镇交管办牵头,派出所、安办、财政所参加对辖区内现有道路临崖、临水、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隐患以及路侧护栏已被损毁的危险路段按现行技术规范进行排查,据实提出调整方案,于2014年3月上旬前报区交通运输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村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形势的严峻性,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痛下决心、综合施策,深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社区)是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要参照镇交管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1.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坚持教育优先、管教结合、遵章守纪的原则。主要任务是: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学校师生认真学习、熟悉掌握交通安全基本常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由一名学校领导负责,分管科室组织实施。学校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机动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线路慢行和规定地点停放,避免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
3.教育幼儿要自觉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放学后不准在校内或校外逗留、玩耍。
4.教育幼儿在道路上行走时,应走人行道并在道路右侧靠右行走,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不与机动车争道强行。集体外出时,要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不能东张西望,一定在家长的带领下穿越马路,要听从交-警安排,遵守交通规则;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穿越马路,禁止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学校教职工和幼儿在上下班或节假日走亲访友期间,要遵守交通规则,礼让三分,叉路慢行,转弯打手势。不得在道路中间或中心线上行走,不得成群结队在道路上行走。
5.教育幼儿及家长乘坐汽车时,不得乘坐报废车、故障车、农用车、超载车和无牌无证车。乘坐公交车上班、上学或下班、放学的师生,要等车靠站停稳后有秩序上下车,并自觉购票,做文明乘客。乘车时不能把爆竹等危险物品带入车内,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窗外和向外扔杂物,乘坐微型车时应系好安全带。禁止无照师生驾驶机动车及酒后驾驶行驶。
6.学校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包车要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审核登记车辆、驾驶员情况。
7.学校场地狭小、无专门停车场的,除学校公车以外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区域停放。机动车辆均不得进入师生活动密集的教学、运动及生活区域。外来车辆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供电车、警车、押运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外,禁止在校园内通行。接送学生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内。
8.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在校园道路内要慢速行车,校园内十字路口或大门口注意避让幼儿。支线车让主线车先行,转弯车让直线车先行。
9.禁止任何人在校园路道上追逐打闹、从事各种文体活动。单位、部门临时开展各类活动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学校大型活动除外)。
篇2
1、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2、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
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3、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学校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
5、学校要对上学、放学的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车。
6、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学校要组织顺路学生组成上学、放学的路队,设立路队长,互相帮助、互相照应。学校、班级应重点留意那些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及时和他们的家庭取得联系,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马上了解原因,采取对策。
7、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员众多的校园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坡拐弯处设立车辆慢行的警示牌;要规范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规定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要规定校内的施工车辆不能在师生上学或放学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园内行驶;要加强对学生校园内骑自行车的督导和管理;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
篇3
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幼儿园有义务教育幼儿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幼儿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坚持不懈地对幼儿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让每一个幼儿从小懂得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规则耻辱。
二、幼儿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三、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
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四、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五、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边情况,不要东张西望,不准勾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嬉戏,不边走路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六、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
在无来往车辆时,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七、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
八、在雾、雨、雪天等天气行走,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特别是雨天,要穿好雨衣,帽檐不可挡住视线,如果撑雨伞不能让雨伞拦住视线,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九
、规范乘车、服从售票员、驾驶员的指挥。任何人不准搭乘“三无”车辆、非客运车辆、超载车辆、不安全的车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黑校车”,更不得搭乘摩托车、农用车、卡车、拖拉机等车辆。幼儿园门卫、值班教师负责幼儿园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十、建立健全“家园联系”制度,幼儿未按时到幼儿园上课,班主任教师要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及时报告幼儿园;
幼儿未按时返家,家长要及时报告幼儿的班主任教师,避免意外伤害。
十一
、教职工必须依法驾驶和拥有机动车辆,按时到幼儿园和公安部门登记,不得非法从事营运活动,规范停放车辆。
十二、幼儿园集体一律不得经营车辆接送师生,因工作和学习确需集体使用客运车辆,必须经幼儿园园长批准并报邛崃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组织教职工或幼儿搭乘安全可靠的校车。
十三
、出现道路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任何人都有立即报告和报警求助的义务,所有教职工都有紧急救援的义务和责任。
篇4
第一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加强学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
各校应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的要求;充分利用《人自然社会》等地方通用教材,通过安全教育周、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周班会、活动课、演练等多种形式和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板报、校园网等载体,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增长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第三条
学校安排校外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外出活动提倡就近、徒步的原则。活动中如涉及用车用船的,要严格执行我局有关学生用车用船的规定,必须使用交通部门认可的具有营运资格的客运公司车辆及船只,事先与具有资质的客运企业签订书面包车包船运输协议,合理安排班车、渡船、线路,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学生出行安全。严禁租用其他单位、学校用于接送职工、师生的自备车。
第四条
有学生接送车辆的学校必须按规定取得由省公安厅负责制作的“学生接送车”标志牌,并严格执行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接送车的管理意见》的有关要求,无“学生接送车”标志牌的学校自备车辆不得接送学生上下学。要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学校应当对每次接送学生的时间、人数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中小学生,接送学生时要杜绝超载现象。
第五条
学校应通过学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乘车意识和责任,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第六条
各校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乘“黑车”、“病车”和超载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学生放学时尽可能安排值勤教师在楼梯口、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引发事故。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视学校门口的交通情况建立学生放学路队或佩戴小黄帽制度。
第七条
城区中小学校的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应尽量安排在校园内进行,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因体育场地欠缺,只能安排在校园外开展体育活动的中小学校,可以暂时组织学生在附近的安全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
第八条
中小学校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城-管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九条
杜绝将中小学校校园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第十条
各校应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加紧落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篇5
第一条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第二条
各校应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的要求第三条
有学生接送车……
第一条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第二条
各校应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的要求第三条
有学生接送车辆的学校必须按规定取得由省公安厅负责制作的“学生接送车“标志牌,要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四条
学校应通过学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乘车意识和责任,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第五条
各校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乘“黑车“、“病车“和超载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学生放学时尽可能安排值勤教师在楼梯口、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引发事故。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视学校门口的交通情况建立学生放学路队或佩戴小黄帽制度。
第六条
各校应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加紧落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篇6
1、幼儿园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2、各校应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的要求。
3、有学生接送车辆的学校必须按规定取得由省公安厅负责制作的“学生接送车“标志牌,要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4、学校应通过学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乘车意识和责任,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由于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存在部分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未落实,驾驶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违规操作、违章驾驶,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不力等问题,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势和特点,按照自身职能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
(一)注重客货运输安全管理。县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督促客货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要责令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货营运企业依法停业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吊销经营资质。要加强客货营运车辆安全管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不予登记,禁止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营运车辆上路行驶。
(二)强化车辆通行秩序整治。县公安交警大队要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机制,针对事故易发区域、高发时段和重点违法行为,通过定点查纠与巡逻查纠相结合,分阶段、有重点地对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规驾驶、厢式货车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做到发现一起、严处一起、教育一起,始终保持对辖区内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
(三)加大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县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县安监、公安交警等单位深入排查治理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审验制度,确定隐患等级,制定治理措施,做到分级治理,挂牌督办。对尚未得到有效治理的事故多发点和危险路段,要加强路检路查,及时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基础设施,切实增强预警预防、公路安全保障能力。
(四)扎实推进车辆动态监管。县交通、公安交警等单位要引导、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在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上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GPS),并将安装范围逐步扩大到其他客运车辆、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逐步增加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车辆的行驶记录功能。同时,尽快建立GPS联网平台,利用动态监控手段加强对运输市场秩序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驾驶员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避免驾驶员疲劳驾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五)狠抓农村道路运输治理。各乡镇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落实人员和经费,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要充分发挥派出所、驾驶员协会以及村委会作用,建立专兼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加强对农村摩托车、三轮车和拖拉机管理,严厉查处拖拉机等农用车违法载客、人货混装、“黑车非驾”、擅自改型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学生(幼儿)接送车辆管理。县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各乡镇,针对部分乡镇学生上学远、乘车难问题,逐步调整、优化农村客运线路,尽力满足边远山区学生就学交通需求。同时,县教育局要会同县交通、安监、公安交警等单位和相关乡镇,针对学生(幼儿)接送车辆突出问题开展拉网式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确保学生(幼儿)上学乘车安全。
三、确保实效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切实践行“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按照《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扎实开展安全宣传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企业”活动,并利用电视、网站、宣传栏、培训会等形式,加强客货营运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学生等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要对客货营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考核,严格执行培训、取证、上岗制度。
【关键词】:危险品 运输管理 安全
中图分类号:S9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809(2010)05-0291-01
一、加快法制建设,为规范危运市场秩序提供有力依据
在国家对危运管理工作框架性法规的基础上,结合道路危险品运输这个子行业的特殊性,应尽快出台一套适合危运管理的行政法规,对市场进入、退出、安全监管及法律责任予以明确,对运输、托运、装卸、仓储等各个环节加以规范,确保危运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二、定期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进行评估,加强对危险品运输企业源头管理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危险品运输企业数量增长较快,由于不同运输企业的筹建方式不同,其生产及安全管理状况也存在差异,《道路运输条例》颁布实施之后,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评估成为当务之急。评估应包括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机构、安全生产制度、培训和教育、事故防范、运输安全管理、车辆技术管理、驾驶员安全管理、事故管理等八项制度。通过评估来规范市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不能实现安全生产的企业要清理出道路危险品运输市场,有效控制事故的源头,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对托运人的管理,切实抓好化学危险品托运行为
《条例》在第三十八条中明确:“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但《条例》却没有明确违反了应如何处理的问题。在日常的危运过程中,由于托运方未履行职责,导致无危运资质的运输车辆冲击危运市场的现象屡屡发生。2004年6月11日,某市发生了一起运输化学危险品车辆在闹市区由于超载运输易燃易爆压缩气体环氧乙烷引发车辆大梁折断,紧急疏散居民近万人的恶性化学危险品运输交通事故。原因是由于危险化学品托运人违章托运无危险品运输资质的车辆承运化学危险品所引发的。化学危险品由于其爆炸、燃烧、腐蚀、有毒、放射等危险品性,作为危运管理部门日常对危运市场及道路的监督检查中,往往由于遇到查处了装有化学危险品的运输车辆难以处理的问题。不查处又不作为,查处后,车辆停放问题又变成了安全问题。化学危险品的托运,是危险品生产、销售、运输等各个环节中不可分割的部分,托运人的职责不落实,为降低物流成本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罔顾公共安全,置国家及人民的利益于不顾,是不负责任的典型体现。笔者认为应在有关的法律、法规中落实托运人的法律责任,并落实有关部门对托运方的监管责任,从源头上把好危运的托运。
四、全面落实资质制度,推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招投标
国家已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实施了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通过连续几年的专项整治,道路化学危险品运输企业已基本实现了资质化,但由于化学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销售、处置各个环节不同程序存在不够规范的地方,特别是化学危险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在托运化学危险品运输方面问题较为严重。各地方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打破地方垄断,引导化学危险品生产、销售、使用企业实施化学危险品运输招投标。招投标,一方面可以减低生产、销售、使用化学危险品企业的物流成本,另一方面可以扶持化学危险品运输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的发展,使整个化学危险品的生产、托运、销售、运输等行为逐步走向成熟、规范,进入良性循环的好局面。
五、建设全国性的危运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的信息平台,为危运及管理工作提供准确有效的信息
由于我国的危运市场是开放的市场,建立全国性危运信息平台,有利于危运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信息平台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危运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的情况,在危险货物运输招投标、托运化学危险品及签订运输合同提供准确方便的信息。在全国开展道路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后,全国各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危运市场,由于历史遗留的车辆“大吨小标”等问题的存在,至使相当部分的罐式危运货车无法换领道路运输证。这些车辆为了生存,大量的假牌假证出现了,给管理部门日常的稽查工作增加了难度。通过危运信息平台,危运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的情况一目了然,为对于打击无牌无证非法营运和规范危运运输市场秩序提供有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