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6 08:27:5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安全工作教育,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把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以“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校园平安,为南汇教育的改革、发展营造和谐、安全的环境。
二、工作要点:
1.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教育局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人员要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的服务和指导。要按照岗位要求,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和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继续开展责任签约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校(园)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明确分管副校(园)长、班主任、任课教师、职工等在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聘请学校校外法制副校长,开展对学校师生的法制教育,参与学校的安全工作。
2.完善各类安全制度、专项预案
教育局将制订12项安全管理制度、18项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下发《南汇区教育局安全工作实用手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修订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机制,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宣传和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做好即将印发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今年3月26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为“强化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校园”。各级各类学校要与公安机关、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密切配合,围绕主题,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开展以提高中小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学校班主任等队伍的作用,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要特别关爱学习困难学生、贫困家庭学生、农民工子女以及心理上出现问题的学生,加强预警机制的落实,及时化解个别师生间和学生间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引发伤害事故。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饮食饮水、卫生室等的安全管理。根据市教委、市食药监局的要求,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知识进课堂的相关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应急预案的教育与演练,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开展1~2次全区性的安全工作观摩活动,重点突出两个方面,一是学校安全教育,二是应急预案演练。要组织好各级各类安全培训,不断提高教育局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学校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各级各类学校要抓好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使教职工尽快掌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基本知识,能运用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要求去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对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做到持证安全操作。要指导学校用好、填好《学校安全工作台帐》,并开展评比。
4.认真做好学校及周边安全检查工作
要继续加强与公安、工商、城监、食药监、文化等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中小学安全检查工作。会同公安在学校门口及周边安装监控系统,有效防范校园周边安全事故的发生。重视发挥学校人防、技防和物防的综合功能,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制。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室的督查,防止食物中毒及传染病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校车的管理,严格执行“校车证”制度,继续抓好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未办理校车证的车辆、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上下学问题及车辆“超载、超速”问题。要配合做好“自有校车统一标识”工作,落实市政府实事项目。要做好消防
等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区综治委的领导下,在区周边的协调下,与公安、工商、城监、食药监、文化等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学校周边环境。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六条措施》。要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农民工子女学校安全工作。做好农民工子女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工子女学校食堂、厕所、消防等设施和条件。要指导农民工子女学校认真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五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各项要求。
5.扎实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要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做好第二轮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申报工作。要以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为抓手,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经验交流,切实推动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
6.做好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工作
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要加强校舍、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确实保障安全使用,遇重大险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要加强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组织阶段性专项安全检查。要继续做好教育系统闲置房、场所租赁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营造安全生产氛围,防止事故的发生。要做好校办企业厂长(经理)、安全干部、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复训工作,填写好职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卡,签约好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特种设备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7.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研讨、交流活动。分两个层面。区级层面开展到兄弟区县学习、取经活动,以及日常的交流、研讨活动;校极层面由片组长组织,定期到安全工作先进学校开展参观、交流、研讨活动。开展区安全工作论文评比,食品卫生健康教育教案评选,食品卫生知识竞赛,编制下发《南汇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论文集》。
一、安全目标
维护我乡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幼儿在校园的人身安全,推动我乡教育事业健康有序稳步发展。
二、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把我乡校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校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成立乡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召开会议,安排布置
分别召开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会议,对校园安全工作具体安排。
四、建立和完善校园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1、乡、村、司法所、学校、幼儿园主要领导负责制;
2、乡包片包点人员负责制;
3、学校、司法所、村抽调人员联合值班制;
4、巡查、检查、督查制;
5、制订突出事故处理救援预案;
6、实行责任追究制。
五、工作职责
(一)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乡党委、政府的安排,认真组织、协调学校、幼儿园及乡直有关单位,扎实搞好全乡校园安全工作。
2、定期、不定期的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制订应急救援预案。
4、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我乡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学校、幼儿园职责
1、学校、幼儿园是校园安全工作的主体,校长、园长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
2、明确分管领导,建立健全保卫组织。
3、建立和完善切实可行的安全保卫制度:如《门卫制度》,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值班制度》等,并严格执行落实。
4、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安全门窗、搞好巡逻守护。
5、开展对校园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经常对教职工、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和自我防范意识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7、认真排查化解校园内外的矛盾纠纷并掌握周边的重点人员和高危人群。
8、主动和司法所、村联系,做到警、校、村联动。
(三)公安派出所职责
1、制定校园安全工作方案,抽调警力,在上学、放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值班人员一起值班。
2、定期、不定期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和指导。
3、对校园保卫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定期、不定期到校园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
4、经常组织警力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进行整治并进行巡逻防控。
5、及时查处和从严从重打击侵害校园、教职工和学生的各类案件。
6、对校园周边的重点人员和高危人群进行排查和管控。
(四)村职责
1、对本村内的各种矛盾和纠纷进行认真的排查和化解,对重点人员和高危人群进行排查和监管,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重点人员、高危人群书面报送乡政府、并通报属地学校、幼儿园。
2、组织安排人员在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和学校、幼儿园、派出所值班人员一起值班。
3、协助属地学校、幼儿园处理突发事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有关部门、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开展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深对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性、艰苦性和反复性的认识,校园安全工作不仅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工作,而且是一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师生安全,推动教育事业稳步健康有序发展的一项政治任务。各级、有关部门、学校幼儿园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细抓严管,建章立制
各村、学校、幼儿园、派出所要在调查摸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立即研究制定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方案并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相互协调,密切配合
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教育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全校师生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急救技能,确保全校师生的财产生命安全。
二、本期工作要点及措施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学校安全工作都应该具有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如山”的思想观念,齐抓共管,常抓不懈,各司其职,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隐患。
2、实施目标管理制度。校长对全校安全工作负总责,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具体负责,施行层层负责,层层管理,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制。
3、全面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各级各班要利用“安全教育月”和“安全教育日”,采用不同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同时要利用班会或活动课等时间,向学生进行防火/防电,防疾病,防煤气中毒,防等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4、组织师生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学校制定的“师生安全教育规定”,使师生以安全教育规定为准则,自我规范自己的言行。
5、加强后勤管理工作,学校供水供电供暖楼梯等设施要施行谁受益谁负责的制度,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和排除隐患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6、加强对全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自觉性,严禁体罚或变向体罚学生,坚决杜绝随意性赶学生的不良行为。
7、各班级组织的体育课和活动课,任课教师要严密组织,精心安排,认真上课和辅导,切不可掉意轻心。
8、各值周组成员在值周期间切实尽职尽责,按时**大门,负责护校,负责值同检查学生的安全、纪律、学习、卫生等情况,做到认真检查登记,进行评比,总结,面向全体师生通报。
建立安全工作负责小组。班主任为小组组长,班长担任副组长,各学习小组组长为负责小组成员。班主任全面负责班级安全工作,重点为安全制度的落实和监督,各组员负责学生活动安全和饮食卫生的安全。
二、工作措施
1、继续抓好安全教育:我班将充分利用手抄报、红领巾广播台等宣传阵地,以及通过老师晨会和周一班会,继续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学生高度认识“安全第一”。做到反复强调,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2、进一步完善规范制度
我班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做操、集会、上课、下课、上学放学、劳动等等都将作出明确规定,规范程序。同时,还将经常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发现问题,尽快解决。
3、加强落实防范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学习、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继续坚持“强化管理,重在预防”的安全工作思路,立足防范,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深化整治,努力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校园平安。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
(二)实现全县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零事故,学生在校非正常死亡零记录的“双零”目标;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师生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四)建立部门联动的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及时消除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
1、从县教体局到各乡校、学校各处室责任人、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等学校所有人员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细化各自岗位职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抓落实、重点抓基层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2、各学校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有记录),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1、认真抓好安全教育。明确开学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放假前一天为安全教育日,针对新学期和假期开展不同主题的安全教育。每周开设1节安全教育课,课程表上有所显示,并将中小学生遵守安全规则情况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积极组织开展3月26日第十七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以及3、6、9月份“安全教育月”活动,大力开展“安全教育案例、征文”征集评选系列活动。
2、继续坚持法制副校长制度。各中小学都要聘请1名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定期为师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安全知识教育讲座),全面培养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素质。讲座要有教案、有记录、有照片,并上交教育股一份。要有治安室。(每年的5月、11月底前将安全知识教育讲座内容报教育股)
3、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学生应对能力。各学校每学期要举行2次安全应急演练,其他学校每学期至少要举行1次安全应急演练。要有计划、有记录、有活动照片、有总结。每学期教育股参与一次各单位举办的安全知识教育讲座或安全应急演练活动。(于9月底前将应急演练材料报教育股)
(三)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学年各项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保卫制度;2、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3、安全事故报告制度;4、消防工作管理制度;5、食堂饮食卫生管理制度;6、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7、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8、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9、小学低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接送制度;10、预防踩踏学生安全疏散制度;11、学校集体活动安全制度;12、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13、安全工作会议制度;14、学校值班制度;15、门卫管理制度;16、校长安全责任制度;17、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8、安全档案管理制度;19、安全 宣传教育培训制度;20、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21、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
2、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安全工作计划、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和校园安全的各类应急预案。(消防、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宿舍、教学楼紧急事故疏散、饮食、地震和汛期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于9月底前将各类计划、应急预案交局教育股。)
3、重点做好“四防”教育:一是防食物中毒教育。二是防交通安全事故教育。要做到三个加强: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加强乘车学生的安全管理,建立学生乘车排队制、点名制和突发交通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制。各学校还要加强对学生骑自行车、电瓶车上下学的管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三是防溺水教育。四是防传染病、自然灾害等宣传教育。
4、突出学校寄宿生安全管理。一要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齐备;二要配备专门的寝室管理人员,加强24小时值班;三要建立寄宿生晚就寝点名、查铺制度,严禁学生外出,如出现学生外出现象,要及时查找,直至确定学生下落。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寄宿制学校的安全工作管理水平,确保学生在校安全。
5、加强“三防”建设。进一步落实“三防”措施,安保人员要配足配强,监控设备要正常运转并能熟练使用,安保器械要充足会用。
6、加强消防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校园内消防、锅炉、用电等各种设备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检测标准,使用符合规范要求。一要定期检测维护并作好检查记录。二要组织师生定期开展演练,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正确使用消防设施等设备,切实保护师生安全。三要加强校园用电安全管理。四要定期检查校园活动设施,排除安全隐患。五要做到食堂、锅炉、用电、消防(配足配齐灭火器材)等方面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完善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学校组织的各种校外大型活动,应先由学校排查不安全因素,建立应急预案后,再及时上报县教体局批准才能进行,每次大型活动要有详实的记录并备案。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校外大型活动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要有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禁止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火灾扑救等有危险性的活动。外出活动需要乘车的,要做好车辆的检查,并与承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不得超员运行。
8、狠抓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学校要定期、不定期对学校校门、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楼梯间、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化学危险品等各个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工地周边安全距离和安全防范的检查,尤其是春、秋两季开学前要进行拉网式排查,使苗头性问题得到及
时清理和解决,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各学校大范围的排查做到一月一次,小范围的排查做到一周一次,做好检查记录,进一步规范隐患台帐,并严格落实隐患报告、整改制度,并将《县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安全工作月报》以及中小学生及幼儿上下学乘车情况(教体文[]69号)于每月28日前按时上报局教育股。对存在的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做好防范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
9、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加强校园防盗和门卫安全管理,加强对校内及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巡逻。学校必须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学校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如遇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妥善处置,绝不允许迟报、漏报、瞒报,并按规定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安全预警机制,各校要利用飞信、家长会、电话通知、告知书等形式对学生及学生家长进行防溺水、防火灾、防触电、防活动伤害、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关注恶劣天气的影响,如遇暴风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及时预警通知,并及时启动包括停课在内的应急预案。
10、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对发生在本地、本校的安全事故,认真履行信息报送制度。学校发生的一般性安全事故,要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发生重大或特大事故,要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出现误报、漏报、瞒报现象,导致延误抢救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1、建立安全台帐,健全安全档案。包括领导小组、各项安全工作意见、计划、制度、应急预案、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演练、各项安全排查及整改记录等。
12、各学校要积极创建“安全和谐型”学校。各学校要在本学年度努力创建,年终县里将对创建上的学校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