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6 08:27:3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安全教育的认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4-147-01
幼儿的安全工作是幼儿园工作中的首要工作,是其他一切工作的基础。而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差,安全防范意识薄弱。孩子们因缺乏相应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知识而误食、磕破、跌伤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一、安全教育对学前教育中起到的作用
学前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年龄小、自我保护意思很弱,这就需要我们成年人过多的关注和保护,但孩子是一个独立发展的个体,在他们的成长道路上,我们只能作为参与者,而不是替代者。教育者曾说过:“不放手让孩子去做,犹如血液循环受到阻碍,是会妨害孩子增强体质的。”可是又害怕他们在这样或那样的好奇和探索中受到伤害,这就凸显出了安全教育的必须。
曾经做过这样的实验,刚刚开学的小班,孩子们之间还没有认识,就有一位阿姨手里拿着糖果说:“小朋友,阿姨手里有糖,你吃吗,你和我一起去拿吧,阿姨家还有很多呢。”听到这样的诱惑,十个有九个孩子会经不住诱惑,而选择和她走。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孩子们没有危险意识,不知道自己处于怎么样的危险中。
而上面危险是人为造成的,但是社会环境中不仅仅是人为的危险,还有自然的一些,如:发生地震、火灾等等。所以,我们要学前教育阶段重视对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让他们懂得更多的安全知识,在面对危险时,学会一些简单的自救方法和技能,同时也增强了坚韧的意志,和沉着冷静的做事态度。
二、随时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安全教育不仅要在集体活动中集中进行,还应在日常生活中随时进行,应渗透在幼儿的一日活动中。结合幼儿在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给予必要的、合理的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也是一个长期、连续的过程。幼儿园的孩子年龄小,自我保护意识差,每次活动前、放假前的安全教育都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在幼儿原有的认识的基础上,应适时、及时地提醒幼儿,让幼儿巩固已有的知识并获得更深层次的认识。让安全意识逐渐在幼儿心里扎根。
一是让孩子学会自我保护。如今的幼儿多是独生子女,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冻着,将孩子裹在层层爱的保护罩中。却不知这种爱是溺爱,这种保护要么使幼儿更加胆小,不敢探索;要么更加好奇,从而盲目模仿。父母和老师保护孩子,不能保护一生一世,所以按现代教育观念,应当引导幼儿正确认识世界,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这就需要做好以下两点:
二是适当的让幼儿接触疼痛。现在的孩子虽小,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他们的知识、生活经验也逐渐的丰富了,对于一些事情,他们有自己的看法。但家长们总认为他们小,什么也不懂。家长在教育他们时,常常会对孩子反复叮嘱:不能这样、不可以那样、你要怎样……恨不能把孩子裹得严严实实的。教师也一样,孩子一有出格的行为便担心,于是便细心的说教。疏不知,家长、教师的喋喋不休非但不能引起孩子的重视,还会造成反感、厌恶,甚至会使他们的某些行为更甚。
面对这些,我们不防将其“行为”的“危险性”告诉幼儿,让幼儿正面接触。如在散步时,有的幼儿跑到墙边玩,墙边的石子地面凹凸不平,幼儿常常蹦来蹦去,老师说了几遍无济于事。有的老师便说:“再蹦,膝盖撞出包,老师可不帮你”!过不一会,有的幼儿哭着跑过来,真的磕了一下,膝盖都红了。这一来,孩子们自己意识到了危险,知道他们的行为是危险的,这以后,跑到墙边玩蹦来蹦去的现象少多了。
二是对幼儿模仿。现代安全教育应该是集知识性、实用性于一体的全面教育。除了让幼儿了解一些必要的安全知识外,还可以引导他们进行一些”实战训练”。例如:幼儿在了解火的用途和危害后,可以开展一些自救演习。教幼儿模仿打电话回家,拨打110、119、120等,让幼儿懂得遇到意外时,可以采取应急措施,拨打报警电话、急救电话。学习简单应急措施(用床单塞门缝,用湿毛巾捂嘴巴)等。完全是在一种模拟的情况下进行的,为了提高孩子们的安全防护意识。幼儿渴望成长,对大人们的世界充满了幻想,一般都是通过模仿,在这样的角色互换中,知道了大人对于孩子的保护意识,更明白危险的事
三、家园配合,共同对幼儿实施安全教育
幼儿园、家庭和社会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幼儿的安全并对其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不要认为把孩子送进幼儿园,就万事大吉了。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孩子们产生一定的影响。
安全教育不单单是幼儿园的任务和责任,这需要我们家园携手,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们保护能力。家庭是幼儿生活的主要场所,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所以教师在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安全意识培养的同时,还应该利用班级家长会、家长园地等,向家长宣传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增强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家长主动参与对孩子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不失时机地教育孩子,不攀爬阳台,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用其他东西挖鼻孔、耳孔等。
关键词 幼儿 安全教育 工作 认识
活泼、好动,有强烈的好奇心是所有孩子的共性,他们对事物具有浓厚的兴趣,什么都想看一看、摸一摸。但是,他们的能力和体力却十分有限,动作的灵敏性和协调性较差,又缺乏生活经验,因此,常常不能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后果,对突发事件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当处于危险之中时,也缺乏保护自己的能力。
在活动中他们不能自己{节活动量,感到不舒服时不是哭就是什么也不说,走路时总喜欢跑,下台阶时喜欢往下跳等。由此看来,作为教师,不仅有责任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避免让幼儿接触不安全的环境,更应该对幼儿进行初步的、最基本的安全指导和教育,来逐步提高幼儿预见危险、排除危险,保护自己的能力。
1精心设计教育活动,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对幼儿进行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必须设计好教学活动。在教学中,笔者充分运用绘画、音乐、手工、情景表演、故事、儿童图片等多种教学手段。如:当你独自在家时,有陌生人来敲门,你会怎么办?有人自称是你爸爸或妈妈的同事来接你回家时,你跟他走吗?当你在超市、公园或街上与爸爸妈妈走散时,你会请谁来帮助你呢?通过活动,幼儿明白了不能轻信陌生人的话,不随便吃陌生人的东西,不跟陌生人走,在家不随便开门,遇到困难请警察或商场营业员帮忙等。
(1)让幼儿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安全用电的注意事项;安全防火知识;注意保护自己,不能让硬物、锐气损伤任何部位;不能乱攀、乱爬,以免摔伤、碰伤等。利用图片、谈话、讲故事等形式,向幼儿讲一些因为缺乏安全意识而酿成灾祸的实例。
(2)教给幼儿意外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在区域活动中设置电话,教幼儿模仿打电话回家,拨打110、119、120等,让幼儿懂得遇到意外时,可以采取应急措施,拨打报警电话、急救电话。在室内外进行自护自救演练,让幼儿学到一些自护自救方法,防止遇到危险时,进行自护自救。
(3)将安全教育渗透在幼儿一日生活中。让幼儿在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中,感知、操作、领悟、建构生存安全能力,并让幼儿在生活中参与安全管理,为他们提供交流、交往的机会和环境,满足他们的成就感,充分体验生命的意义,这样既锻炼了幼儿的能力,培养了品质,又维护了秩序,保证了安全。实践告诉我们:幼儿一日生活是增强幼儿安全防范意识的必要环节。
(4)在幼儿安全教育中,做到有目的、有计划地渗透到幼儿的日常生活之中,根据幼儿生活需要和社会化人的素质要求,在生理和心理上确立了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目标。幼儿在他们感兴趣的实践活动中不断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其次要让幼儿掌握一些简单的安全技巧。在幼儿成长过程中,我们再细心也无法预见到孩子可能面临的危险,所以安全教育中最好的办法是让幼儿掌握一些避开、应对危险的技巧和方法。
2加强户外体育活动中的自我安全防护教育
户外体育活动不仅能锻炼幼儿身体,而且有利于幼儿的生长发育和身心健康。幼儿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能力自由选择游戏,老师可根据幼儿活动量的大小随时组织幼儿玩一些情节较为复杂的游戏,如“小兔回家”、“老狼老狼几点了”等等,幼儿百玩不厌。由于幼儿玩得非常专注、非常投入,跑、跳的动作较多,更容易发生一些碰撞、擦伤等现象。为了更好地开展好活动,对幼儿进行自我保护的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如:在组织幼儿进行四散跑、快速跑时,老师先示范奔跑动作,再提醒幼儿奔跑时,不能低头猛冲,眼睛要学会观察周围情况,要注意不要和别的幼儿碰撞,要学会躲避和闪让,避免相互碰撞而跌倒等等。追逐跑时,要求幼儿拍到对方即可,不要抓住不放,另一方被拍到后也应立即停止,不再奔跑。又如:在玩球类游戏时,老师先和幼儿讨论玩法,注意不让球砸到自己,也不能把球踢到别人的头上、身上等,要把握方向;在抛接球、滚球和踢球中,要注意速度和力度,以防韧带和关节扭伤等。幼儿在练习抛接物体活动时,告诉幼儿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物体落在周围同伴的身上。另外,在幼儿活动时,更要密切观察,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随时提醒幼儿,逐渐提高幼儿自我保护的意识。
3家园配合,共同对幼儿实施安全教育
幼儿园、家庭和社会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幼儿的安全并对其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不要认为把孩子送进幼儿园,就万事大吉了。家庭是幼儿生活的主要场所,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所以教师在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安全意识培养的同时,还应该利用班级家长会、家长园地等,向家长宣传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增强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家长主动参与对孩子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经常给孩子讲一些自救的典型事例。如美国六岁小女孩拨报警电话救护犯心脏病的母亲的事例,不失时机地教育孩子,不攀爬阳台,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用其他东西挖鼻孔、耳孔等。同时利用散步、游玩进行随机教育,如带孩子外出时,可以问:“你找不到家怎么办?被别人拐骗怎么办?”给孩子提供一个能提出许多“为什么”的机会,进而引导他们自己去发现,去学习,去寻求答案,从而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总之,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是多方面的,教师还应随时随地的注意周围环境中有关安全方面的不利因素,消除隐患。如:教室门窗是否有损坏,铁定是否暴露于外,大型玩具是否固定好,电插座是否用胶带遮住等等,幼儿教师一定抱有一颗真诚的爱心,才能切实做好安全,确保幼儿的身心健康。
参考文献
[1] 郭静静.浅谈幼儿园安全教育[J].淮阴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01).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在学校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提高学校师生参与食品安全的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根据定兴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校于20XX年5月6日——5月20日在全校开展了食品安全教育活动。经精心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掀起了全校师生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总结如下: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方案周密,提高了全校师生对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制定计划、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到位,确保了活动顺利开展。
二、在活动期间,我们学校做到了“三个一“,即:上一节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课;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主题班会;办一期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卫生与健康》宣传拦。
三、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期间,通过在校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营造“保障食品安全,建设和谐校园”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开展期间,每天中午在校园广播中利用15分钟时间,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并鼓励大家积极主动投稿,提供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广泛参与。
五、通过开设健康教育课、“生活中的食品安全”专题讲座、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介绍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如:《如何识别真假商品》、《如何做到健康饮食》、《各种有色食物对补充微量元素的特效》、土豆变绿不能吃、豆荚半生吃了中毒等知识,组织学生进行了一次食品安全常识的全面宣传教育大会,引导学生科学饮食。
六、学校进一步加强了师生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把好源头食品卫生安全关。
通过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健康意识和维权意识,全校上下,形成了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教育个人心得体会二
作为基层质监部门的一员,如何严格履行职责,把好食品安全监管关,成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目前面临的头等难事、头等急事、头等要事。为此,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与大家交流如何做好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严格依法履职。监管人员要充分依靠地方政府,各级各部门要依法担负起各自的职责,将工作做到实处,这样才能真正做到食品安全监管既不交叉,又不脱节。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心得体会。
逐步完善监管长效机制。首先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基层监管部门要把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作为重点,建立工业品和食品两个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实现从源头抓质量。要引导和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质量承诺和协议准入制度。对于流通环节中有缺陷、不合格的产品,要实行货源回溯及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确保产品质量。食品经营者必须要有具体的承诺,保证承担食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次,要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心得体会。通过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推广标准化生产模式,从产品的产前环境质量检测、产中生产技术操作达标到产品出厂检验,全过程实行标准化和规范化生产与管理,从源头上提供质量保证。
健全完善检测体系。要实现全过程、高标准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基层监管部门应该大力借鉴先进国家、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检测体系,配齐配强检验人员,购置添加先进的检测设备,运用高科技检测手段,严把产品质量关。建立健全监督网络。监管部门应该着力建设两个监管网络。一是加速建设科技监管网络。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和电子手段,把食品、药品、农产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消费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纳入监管网络。二是逐步建立健全社会监管网络。不仅要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和干部的监管积极性,还要充分发挥乡镇、社区居(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
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结合整治目标,进一步摸清底数。二是突出重点,抓主要对象。三是强化商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四是专项整治活动中要突出各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联动机制建设。
食品安全教育个人心得体会三
近年来,随着“三聚氰胺”、“瘦肉精”、“染色馒头”等事件先后曝光后,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令人堪忧,能否保证餐桌安全,让学生吃上放心饭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民生大事,在此背景下,我市率先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我有幸参加了此次培训,通过学习,使我对食品安全有了更深的认识。
作为学校食品安全,我认为应抓好以下工作:
1、对我校的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培训工作作为促进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的基础性工作,持之以恒,扎实抓好。
2、抓好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在师生、食堂从业人员中,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通过小手拉大手、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从而带动整个社会,使之全民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抓好食堂饮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关,切断食源性污染和疾病的发生,大宗食品定点采购,严格索证,建好台账,严禁采购散装调味品,做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不符合要求的蔬菜,严禁进入校园,加强食用油、禽畜肉等的检查,确保安全;加强从业人员卫生安全教育,规范食品加工销售过程管理,以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们将积极行动,落实“全市食品安全专题培训”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证广大学生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教育个人心得体会四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条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饮食的选择也日渐多样化,食品的种类也越变越多。就我们的身边而言,食品的选择可谓是琳琅满目。与此同时,食品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在近期,食品安全几乎每天都有新的问题被曝光,从最开始的老皮鞋酸奶,到来一份添加剂超标,生产环境杂乱不堪等,各种问题就像一个个重磅炸弹一样投向我们。于是,我们小组对食品安全问题这个话题对身边的同学展开了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大家的对身边和自身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程度。在调查食物过程中,我也有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心得。
在调查的过程中,我有两方面的体悟:一是对学生就餐环境的看法,二是对身边的同学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是的态度和做法的看法。
在我们周边有很多可以供我们吃饭的地方,但这些地方的卫生质量却是良莠不齐的。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有一部分的同学会选择去路边摊挑选食物,毋庸置疑,路边摊的食物在口味上占了很大的优势,但其食品的卫生情况就不得而知了,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少去路边摊吃东西,不能单纯的只考虑口味。就杭电而言,我们学校有六个食堂,是足以提供给学生足够的食物的,但还是有不好同学宁可选择校园外的一些外卖,我认为这是有原因的。首先,我认为食堂也应该提高其卫生质量。对于一些菜的清洗上进行严格的把关,同时食堂应该多做一些符合学生口味的菜色,多采纳学生的意见不断的改进。这样对学生的饮食安全能够有一定的帮助。
首先要认识自己的文化,理解所接触到的多种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有鉴别地加以吸收。文化承接过去,昭示未来,文化既是民族的又是世界的。高校教师在向大学生传播民族文化之前,有责任对本民族的文化进行认真梳理和理性思考,以提高民族文化自信心,并尽可能多地了解他国文化,博采众长,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时能够做到正确取舍。其次,在对学生实施文化安全教育时,要求教师应当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怀、热爱民族文化且积极践行民族精神。日常生活中的教师也应当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始终坚持正确的文化方向,成为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光辉典范。
二、日常教学活动中努力实现文化安全教育与教学内容的有机“融合”
要抵御西方不良文化对高校大学生的渗透和威胁,维护我国的高校文化安全,首先要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深植于学生心中。人民教师应是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和先进文化的继承者、开拓者和传播者,必须牢记责任和使命,自觉贯彻到教育教学活动中,通过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等多种方式加强大学生对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认同,提升大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课堂教学是教育学生的主要形式,各科教师在进行课堂教学时,要充分考虑学科特点,把民族文化、民族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融入到学科教学内容之中,努力实现文化安全教育与专业课程教学的有机“融合”,使学生在学科知识学习中自觉接受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熏陶。
各高校尤其要充分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课堂上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大学生的文化安全教育。随着国家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改革的深化,高校在课堂教学以外,要以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活动为契机,以各种社团活动为依托,把传承民族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和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融入到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活动当中,让学生体验民族文化的魅力。在组织学生进行课外活动时,教师还可以充分利用各种社会文化资源,让学生感受到我国民族文化的博大精深,激发他们对民族文化的热忱。同时,还可以在校内组织开展各种富有浓郁民族文化气息和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主题活动,鼓励学生参与,感受活动乐趣。通过多渠道、全方位教育活动的开展,努力实现课堂和课外教育的有机结合,不断加强大学生对民族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了解和认同,加深其民族感情,增强大学生抵御风险、威胁的自觉性和免疫力。
三、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培育校园先进文化
随着全球化浪潮推动下,各种文化传播载体和工具广泛应用,文化愈来愈越呈现出多元化态势,使得处于各种文化交流与互动前沿的高校首当其冲,这势必会对高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带来严重冲击。因此,作为校园文化建设核心力量的高校教师在维护校园文化安全建设方面所肩负的文化责任显得尤为重要。高校中的教师群体相对稳定,不像学生呈周期性流动态势。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默默承担着完善自我、发展形成学校文化和传承校园文化精神的主要责任,不仅要营造学校的精神文化环境,还要成为校园主流文化的引领者。
现今社会,网络成为大学生学习、生活和交流的重要工具,高校成为网络人群最密集的地方。由于网络世界具有虚拟性、多样性、快捷性、开放性和吸引性等特点,不同的文化通过互联网很快传播,渗透于不同国家、民族文化中,形成了多样性的网络文化,部分青年学生在网络世界难免会接触到大量的不良信息,对部分青年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造成一定的冲击和影响,势必会对高校的文化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面对汹涌而至的海量网络信息和日益复杂的国际大环境,教师要充分利用网络工具,积极参与到校园文化建设中来,培育校园先进文化,引领校园文化正确的前进方向,为文化安全教育开辟更广阔的空间和范围,为大学生的成长和成才提供安全的精神文化环境。
四、善于提升学生对多元文化的判断和鉴别能力,有效回应全球化冲击
首先,培育大学生的文化安全意识,提升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青年学生因其思想尚未完全成熟、阅历不深,导致缺乏文化安全意识、文化识别能力较差,所以很容易受到西方传播的文化信息和价值观念的影响,把多元文化中的不良文化也当作好东西全盘照收,造成民族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认同感的弱化与崇拜西方文化的盲目。提升文化自觉能力,就是要提升大学生对多元文化的独立反思和分析的自觉意识。因此,在多元文化的大背景下,教师更要注重培育大学生的文化安全意识,通过多内容、多视角的文化比较、引导、帮助学生进行文化选择,树立大学生坚定的文化安全观念,不断提升其文化自觉能力。
其次,倡导主流文化价值观,提高学生的文化判断力。文化判断力是人们对一定的文化现象及其价值进行选择、判别、取舍并加以整合的能力。“多元文化氛围可以为人们增加选择机会,增添生活色彩,但缺乏主导与主流的文化多元泛滥却反而增加了青少年道德选择的难度与文化受害的机会。”多元文化的交流与冲突,带来了多元价值观的相互激荡。由于大学生涉世不深,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在多元文化的相互激荡中,一部分大学生失去了价值选择上的方向感,丧失了基本的价值判断力。使得高校文化安全面临的风险和威胁陡然增加。
一部分大学生对此熟视无睹,表现出对民族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疏离和对西方文化的盲目崇拜。当务之急,教师最为紧迫的文化责任就是要培养和提升学生的文化判断力,使主流文化价值观成为文化判断和选择的前提和标准。这就需要教师在传授给学生知识的同时,更要帮助学生形成主流文化价值观,引导学生学会对多元文化进行深刻反思,理性分析和鉴别,从而不断提高学生的文化判断力。
【关键词】学生 安全教育 责任 管理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各种新情况、新变化、新矛盾不断出现,影响中小学生安全的因素越来越复杂,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因此,如何做好中小学生安全工作,抓好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保障中小学生人身财产安全,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学校和社会的安全与稳定,是摆在我们班主任面前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1.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
随着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推广和我国人口发展的规律,在校中小学生人数大幅度增长,校园社会化现象日益明显,校内及校园周边环境日趋复杂。学生来校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宿舍内财物丢失、打架斗殴事件等时有发生。大量事实说明,安全问题不仅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在其他节假日要遇到的问题。中小学生在学校学文化、学知识的同时,学习、了解、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不仅可以做到在校期间自已不受伤害也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违法违纪并能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而且还可以依靠法律法规的力量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2.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意识的需要
根据中小学生年龄特点,他们的安全意识普遍比较薄弱,自身安全意识不强。主要表现为:在自身物品管理上,思想麻痹,物品随意乱放。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社会了解不够。中小学生在校园内学习、生活、接触社会少,辨别是非能力差,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指示其犯罪。还有的中小学生不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注意出行交通安全,存在侥幸心理,往往容易造成安全事故。一些中小学生缺乏社会责任感,看到违法事件,没有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装作视而不见等。认识不到打架斗殴、盗窃等给自身、他人、家庭、学校会带来什么样的危害。因此,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安全的防范意识。
二、班主任在学生安全教育中承担的责任和管理方法
1.班主任安全管理责任
(1)安全教育责任。班主任除对班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以及基本道德规范等思想政治教育和基础文化科学知识教育外,还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让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安全防范、安全自护和安全自救知识。班主任不仅自己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如山、生命责任大如天的意识,还要努力使学生树立安全第一观念。
(2)安全告知责任。班主任的告知可分为四个方面:一是把学校或班级进行的各种活动中有关安全方面应注意的问题对学生告知。二是把校园及其周边的设施包括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告知学生。三是把学生的有关情况对家长告知。四是把发现的班级内部、校园内部及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事故向学校领导告知。班主任履行告知义务,可积极有效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安全告诫责任。班主任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负有对学生告诫的责任。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等是班级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对学生的危险行为或潜在的危险行为要及时地告诫、制止和纠正。
(4)安全防范责任。班主任要对班级活动以及教育教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防范。如对流行病、传染病的防范,对班级进行的各种活动以及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校园欺侮、包括隐性伤害在内的预防等。要防微杜渐,而不要亡羊补牢。
(5)安全救护责任。学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除要及时按制度规定上报,还要力所能及地进行自护自救,并采取得力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2.安全教育的方法
(1)多讲
班主任要对学校制订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经常宣传,具体落实。在五一、十一、寒暑假时让学生签定公约。安全工作,要深入人心,落实到位。安全工作,要天天讲,处处讲,时时讲,人人讲,不厌其烦地讲,哪怕每次说的是现话,都要时时向学生敲警钟。因为学生易冲动,自制力差,可塑性大,所以班主任“千万不要忘记安全工作”。利用班会、晨会、采用集中、分散相结合等方式,把安全风吹进学生心里。只有安全意识扎根于学生头脑之中,我们的安全工作才算做到家。
(2)多做
每周的班会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如: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管理,有一定的指示精神和要求,作为班主任,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安全工作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和投机取巧,而应该脚踏实地、防患未然。教室内,书写安全标语,危险处设置警示牌,多组织学生学习有关安全、法制知识,演唱安全歌等。班级开展争当“安全星”活动。利用各种活动,不同形式让安全意识“随风潜入心,润人细无声”。进行有关安全的主题班会
(3)做细
安全工作,我们做得多,说得多,这还不够,必须细管理。班主任工作,其中安全工作的细致教育管理是最重要的一环。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责任重泰山。的确如此,事实上,学生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大部分时间是在课堂中度过。但千万不要忘了那少部分时间(即课余时间)。事实证明,我们很多的纠纷,安全事故,就是发生在这段时间内的。我们平时的工作就疏忽了这一点,认为学生该休息,我们也该休息,此时学生失控,最易出乱。作为班主任老师要善于空档的管理,细致入微的管理。否则,必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安全隐患。
(4)多沟通
中学生正处于人生发展的黄金阶段,他们青春而活泼,追求个性解放,在中学教育中实施综合实践课程,让学生从教室这一狭小的空间中走出来,走入到社会实践中,在活动中认识外界事物,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是大有裨益的。但因中学生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匮乏等多种原因,综合实践活动实施过程中也经常出现各种安全事故。为此,立足中学生安全素养现状,思考相应的对策则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中学生安全意识较为淡薄,这是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最主要原因。从中学生的心理特点来看,该阶段的中学生开始追求个性的解放,思想较为活跃,由此而带来了学生在活动中较为冲动、好表现自己等各种现象,而在活动中,学生又没有一定的安全意识,故而容易出现意外伤害事故。如在“植树节”开展“只有一个地球”的植树活动中,学生在使用锄头、铁锹时就喜欢“舞刀弄剑”,从而导致意外事故发展。这是因为他们很少考虑行为的后果,只关注当下所做。
其次,中学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较为缺乏,这可以说是综合实践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的另一主要原因。在调查中发现,很多中学生都遇到过被“小混混”敲诈、勒索的现象,而当问及如何处理时,大多数学生都只是选择“不声张”的做法,而没有及时和家长、学校联系。而这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社会实践板块中又表现得尤为突出。确实,我国教育以知识传授为主,忽视了对学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这不得不说是学校教育的一个短板。
此外,在综合实践活动实施过程中不难发现,中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普遍不强、安全行为不规范、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应急能力较差等也是典型现象。在综合实践活动实施中分析中学生安全素养现状是实施公共安全教育的基础,落实好这一点才能保证安全教育的有效实施。
二、综合实践活动中公共安全教育途径
《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指出,公共安全教育要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学生的认知特点,注重实践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因此,在综合实践活动中进行公共安全教育,在途径上一定要多样化且要落实到实处。
首先,要充分利用学校的班、团、校学生会、升降旗仪式、墙报等形式来渗透公共安全教育,并以参观、专题讲座、演练等为辅助手段,加强公共安全教育。以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为例,学校可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进行专题讲座,在这个过程中,学校还可利用图片展览、校园广播、板报等形式来营造氛围,专题讲座后以交通安全问卷形式来促进学生系统掌握交通安全知识。这样,从意识上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通过讲座来进行知识讲解,以问卷来强化安全行为,从而使安全教育更具有系统性。
其次,注重通过游戏、活动等体验活动来开展公共安全教育。一直以来,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公共安全教育基本是以讲授方式进行,活动形式较为单调,学生较为反感,甚至一些学校将公共安全教育作为一种“指令性任务”,只是利用校会、节日等进行一些“讲话式”的教育,效果甚微。公共安全教育是一项系统的工作,不仅要让学生从意识上得到强化,还要在实践活动中让学生得到技能培养,这就需要以体验活动来进行。如用火安全教育,教学中可通过让学生观看视频、实地操作灭火器、进行主题班会等形式来进行,让学生在活动中获得体验,这样的安全教育效果才会更好。
当然,要让公共安全教育取得更好的效果,在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实践中还需加强和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合作,要把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结合起来。如“饮食卫生安全教育”过程中,引导家长带领学生通过调查食品的说明书来获得基本饮食卫生安全常识就是不错的方法。
三、综合实践活动中公共安全教育保障机制
公共安全教育是学校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而在学校教育体系中,公共安全教育又成为“可有可无”的,这就自然让公共安全教育无法实现预期的目的。而这不仅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在体制上也存在较大问题,毕竟我国的教育还没有完全摆脱应试教育观念的束缚。为此,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公共安全教育需要从机制上得到保障。
首先,在时间上一定要得到保障。虽然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内容繁多,且以学科教育为主,但在活动实践中定要以《纲要》精神和内容为出发点,除了要在课程上保证综合实践活动的时间外,还要结合学校实践在班会、校会中渗透公共安全教育。
其次,在资源上要不断丰富。公共安全教育并不是简单的说服教育,而是一种体验式教育,更多的是要让学生深入其中,自主性地进行学习和实践。因此,在资源上就必须较为丰富。在学校公共安全教育体系中,要丰富公共安全教育资源,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的思路,循序渐进地进行。以交通安全教育为例,学校原有的图片资料可不断补充,在图书方面也要不断补充,还要借助网络不断丰富网络资源,与此同时,可发挥学生在过程中的作用,将学生的一些作品收集起来作为资源进行整理。
最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当前中学综合实践活动没有专业教师进行,多是由班主任或其他教师负责综合实践活动。从专业化角度讲,无论是班主任还是学科教师,在公共安全教育方面无论是知识还是方法都存在一定欠缺,这就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教师专业化培训,学校也应加强校本研究,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四、学校综合实践课中公共安全需要注意的问题
社会环境的复杂化和学生安全意识的薄弱已经让公共安全教育迫在眉睫,在综合实践教学中,教师不仅要转变安全教育观念,还要从方法上进行优化,将安全教育作为教育的核心工作来抓,这样才会收到更好效果。在学校综合实践活动中进行公共安全教育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要转变教育观念。传统学校教育中安全教育只是被看作是学科教育的“附属产品”,而没有将其纳入“正统”的范畴,这种观念导致公共安全教育只是注重形式而不关注效果。转变观念就是要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核心体系中,并将安全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基础工作来抓,这样才能保证安全教育活动的顺利展开。
其次,在综合实践活动中进行公共安全教育要系统化、科学化,尤其是在方法上要多样化。以“信息技术教育”为例,在综合实践活动中,教师可引导学生通过制作各类宣传广告、制订活动计划、参与学校活动规划等多种方式来进行。在活动过程中也可实施公共安全教育。如学生在“竹编”活动中,因为没有掌握正确的竹编方法而导致手被划破,教师可在处理问题后及时引导学生对事件进行讨论,通过讨论来加强学生的体验。当然,在学校综合实践活动中进行公共安全教育还要做到长期化,不能热一时、冷一时,要让学生将安全作为一种习惯、成为一种理念,这样的安全教育才会成为有效的教育。
安全无小事,没有安全就没有教育,在综合实践活动实施过程中,安全是基础。要落实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公共安全教育,我们就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思考相应的对策,建立安全保障机制,这样才能真正让学生安全活动,达成综合实践的目的,让他们成长为合格的人才。
参考文献:
[1]盛梅.浅谈综合实践活动中教师的有效指导[J].大连教育学院
学报,2012(2).
[2]吕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教师有效指导存在的误区及对策[J].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2(3).
[3]李剑,幺娜.警惕综合实践活动的学科化倾向[J].中小学管理,
关键词:食品安全教育 化学与生活 新课程
实施新课后,化学教材的设置更加的贴近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在化学选修1(化学与生活)中就包含了大量的食品安全知识。教材的安排使食品安全知识比以往更加的集中、规范。但教师在教学时,难免按照以往旧教材的授课方法,对这部分内容不够重视。所以我们有必要在新课程的背景下分析食品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及针对问题的解决方法。
一、食品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
1.高中课堂上没有多余的时间进行食品安全教育
近几年来,由于初中毕业生的逐渐减少以及职业中学的发展,使得部分地区的高中招生面临一定的困难。一流学校“抢”优质生源,二流三流学校甚至连生源都保证不了。在这样激烈的竞争形式下,高中学校为了占有招生的优势,必须使一切为高考服务。而食品安全知识在高考中几乎没有,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食品安全知识无人问津。
高中各科目在新课改以后,教材内容的涵盖面要比以往的旧教材更丰富,知识容量要比以往更大。比如新课改后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化学科目,光课本就有必修1、2和选修1~6共8本。这种课程结构丰富了化学课程的多样性,有利于实现学生基于自己潜能和学习性向的课程选择。在必修1中,基本就涵盖了旧教材的大部分元素及其化合物的内容。很多老师在教学时还是按照以往旧教材的深度讲,这样就导致课本内容都上不完,更没有时间教授食品安全方面的内容。
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化学课本中,食品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集中在选修1的前两章。其中第一章的关注营养平衡以及第二章的促进身心健康只是食品安全知识中的很少的一部分,且其中的食品安全知识分布不是很系统。
更令人惋惜的是,新课程的本意是让化学更加贴近人们的日常生活,增强学生学习化学的积极性。但仔细分析进入新课改地区的高考,在选择选修课本时,很少把把选修1列入高考考试范围之列。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0高考新课改地区都有广东、宁夏、江苏、辽宁、天津、安徽、福建、浙江,北京、湖南、黑龙江、海南、山东、吉林13个省市。其中把人教版选修1列入高考范围的仅有北京、天津两地。既然其他地区没有将选修1列入高考的考查范围,那么他们在教学中会不会涉及选修1的相关内容呢?我们得大大的画一个问号。
2.高考中食品安全知识所占比重很小
在中学范围内,由于食品安全知识真正从理论层次考查的话,大都比较复杂。因为中学阶段涉及到的食品安全知识大都是比较简单的记忆型的知识,这样的知识点如果放到高考试题中,得分太过于简单,很难有区分度,所以大部分涉及食品安全的高考试题只是在题干中做引题之用,题目真正考查的知识和能力大都并不是食品安全知识本身。
从表2中分析可知,只有极少数地区的高考中含有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知识,而且在2010年的新课程全国卷和四川卷中,食品安全知识只是在题干中作引题的作用,题目真正考查的能力和技能实际上并不是食品安全知识。
相比较而言,江苏在2008~2010三年中都有食品安全知识的考察,但是分析其所考查的知识点,基本都局限在很小的范围内,如食品添加剂三年内都被作为了考察的对象。
二、针对问题解决的方法
1.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在高考中的考察力度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倡导素质教育,而且现在很多大学都可以自主招生。但是高考在大多数学生、老师和家长心中还是有着极其重要的不可取代的作用。如果想要他们对食品安全知识有足够的重视,应该让他们因为重视高考而重视食品安全知识。
高中化学人教版选修1是以社会生活中与化学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为主题,在主题的统领下选取相关的化学知识,不追求知识的系统性,而突显了化学知识的实用性,充分体现的STS教育的基本理念。而前两章中有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国家可以把前两章列为各省市的高考必考内容。在高考中可以适当的有一定的分值设置或作为题干引题也可以,而且可以结合实际,适当的联系一下时事,如2010年的地沟油、2009年的三聚氰胺……
当然高考命题者也应该在设置考查食品安全方面的题目时下一番功夫,题目的设置不但能考察食品安全知识,而且每年都有所不同,有一定的区分度,最好还能联系一下时事。这样连续考查几年后,就可以建立一个食品安全知识高考的试题库,并且逐渐完善规范。
2.开发食品安全知识校本课程
随着新课程教学改革的不断推进,我们的教育教学观念不断更新,对新课程的理解也越来越深刻,并积极开展了教学方法的改进与研究。化学选修1前两章中的食品安全知识比较片面,不够系统,我们可以在充分参照化学选修1的基础上,再结合各地区各自的特点,开发一本符合各地区自身实际的校本课程。这样不但能够传授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而且与各地区的实际融为一体,能够极大的提高学生学习知识的积极性。比如,某地区有各种各样的蘑菇,那么我们在研制教材时,可以详细的介绍一下蘑菇的营养价值,以及怎样辨别那些蘑菇可以食用,哪些蘑菇是有毒的;再比如,内蒙古很多地方都有加工牛奶的企业,那么我们可以在校本教材中详细介绍一下这些企业是怎样检测牛奶中的三聚氰胺的……
三、结语
与美国和日本相比,我国的食品安全教育还非常的滞后,所以我们一定要对其有足够的重视,尤其是青少年的教育。虽然化学选修1中的食品安全知识不是很完善,但毕竟为中学教育的相关领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只要我们对食品安全知识有足够的重视,在不久的将来一定能收到可喜的收获。
参考文献:
[1]王磊.化学教育,2010,(4).
[2]龚正元.中学化学教学参考,2010,(4).
为确保体育课及体育训练的安全,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特为体育教师制定以下责任:
一、 课前及活动前
1、凡体育教师在上课或训练运动员前,对运动场地、器材等都要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不安全的器材、危险器材坚决不能使用。
2、清楚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根据学生的情况适当或不安排运动,对有心脏病的学生坚决不安排运动,学生可自由活动。
3、对青春期的女生应予以适当的照顾和关怀。
4、体育教师要认真备课,写好训练计划,合理组织课堂教学、训练。提前预见安全隐患,及早采取措施加以预防。
二、 上课及活动训练时间
1、 体育教师必须在上课铃响前组织学生排队、带队,要实行点名制。
2、 体育教师无论是在上课还是在训练运动员时要认真组织,教师的视线不准离开学生。
3、 要严格课堂、训练组织纪律,注意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教育。体育课不准戴帽子,围围巾、衣服内不准装刀、笔、钥匙等妨碍安全的杂物等。
4、 体育教师在上课或是在训练运动员时,如有高难度的动作,要对学生采取保护措施。
5、 上体育课时教师不得提前下课,课后要及时组织学生收拾好体育器材。
6、 训练运动员时,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教育,强调学生到校、离校、训练期间的安全。
7、 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课的学生要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确实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教师不要强求。
三、 应急措施
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学生一旦发生意外,责任人不等、不拖,立刻将学生送往医院,同时通知家长及学校有关领导,责任人要在家长及学校领导到达医院后,经学校领导同意,方可离开。凡上课期间出现不安全事故,上课教师负相应责任。
以上责任责任人要引起高度重视,谁发生的事故谁负责,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责任人进行处理。(
校长 主管校长 责任人
年 月 日
教师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范文二
一、学生纪律安全:
教室内:
1、每天上、下午上课前,班主任必须到教室巡视,发现有学生未到校,必须立即与家长联系。如果没有及时与家长联系,学生发生问题,全部责任由班主任承担。
2、实行每节课点名制,发现缺课学生,任课教师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任课教师没有及时向班主任反映,学生出现问题由任课教师承担;如果任课教师及时向班主任反映了情况,而班主任没有及时进行处理,产生后果则由班主任承担责任。
3、班主任要利用班会对学生进行自我保护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教育等各项纪律安全教育,并做出记录,学校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教师尤其是班主任要加强学生各种安全纪律教育,要求学生轻走慢放,不得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疯打追逐。不爬高,楼梯走廊严禁学生疯打闹,禁止手扶栏杆或滑手,禁止在楼梯上玩,加强雨雪天的安全教育。学生发生任何意外教师要在第一时间与家长联系,并及时汇报给学校。
4、规范学生进校园制度,凡是学生进到校园,任何教师或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学生回家,学生中途因病或其他事必须回家,须由政教处负责人员签字生效,并要及时通知家长。如果因工作安排不到位,致使学生出现安全问题,则由安排回家的教师承担责任。
5、加强学生用电管理,除阴雨天外,各班要及时关好照明用电。
教室外:
1、课间学生不遵守校规校纪,出现安全事故,班主任要承担教育责任。
2、师生要树立向课堂四十五分钟要质量的意识,教育学生听铃声及时上课。
3、教师派学生去办任何事情,必须强调安全问题,在此过程中学生出现安全问题,由委派教师全面负责。
4、课间操、放学、上下课等学生上下楼梯、各种活动一定要按学校的规定有秩有序,班主任要加强教育管理。当节任课教师要全面负责,学生发生事故,任课教师承担相应的责任;班主任如果没加强教育管理,根据事故大小给予一定处分。大型集会等其他重大集体活动,班主任要对学生全面负责,如出现安全事故,班任承担责任。体育教师负责全面组织管理工作。
5、加强学生吃饭纪律教育,在校吃饭学生各班要加强管理,如果学生在道路上吃饭或外出买饭、吃饭,总之由于没遵守纪律而出现事故,由班主任承担教育责任。
6、用水要节约,不能乱动水阀,造成损失则要进行全部赔偿。
学校外:
1、教师要加强学生校外纪律安全教育,不爬高、不玩火电鞭炮等任何危物品、不到池塘、工地、深山等任何危险的地方、不骑摩托车等。
2、教师要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学生遵章出行。
3、学生要遵守社会公德,凡是因不遵守社会公德被群众或其他教师反映情况属实者,在班级考核中给予扣分。
二、教师教学行为安全措施:
1、教师要按时上课,提前侯课,铃声一响必须在教室。上课期间不准再接待家长和客人,不得离开教室(特殊情况除外)不得接听电话。如果由于教师上课不及时或离开教室,学生出现任何问题,则全部责任由该教师承担。
2、从上课铃响到本节课下课时间,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课堂上的所有行为负起责任,教室(各室)内有电源插头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严禁学生触摸玩耍,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强调实验操作的规范性,运动前的安全问题等,如果学生出现不应有的事故,所有责任要由任课教师承担。
3、按时下课,不能脱堂。因脱堂导致学生课间行为匆忙,发生事故,教师要承担全部责任。
4、体育课,学生必须做好课前准备,上课铃响前带到操场,上课铃响必须进行规范性上课,学生上下课带队均由体育教师负责,如教师不到位,学生出现问题,教师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铃响后学生没带到位或纪律较混乱,均属于没有及时上课。
5、所有教师不得私自调课,调课必须向教导处申请批准,并且及时补课。
6、严格请销假制度,有事不能到校,必须提前向教导处请假,请假时必须汇报自己的课程安排,回来后及时销假。上班时间有事外出,要说明理由,请假时必须汇报自己的课程安排,回来时及时销假。
7、教师有事不能参加任何集体或大型活动者,必须及时向校长、值日领导请假。
8、放学后,教师留下辅导学生或做其他事情,教师本人必须留在教室,不能让学生留学生,并要亲自护送学生回家,发现留学生而教师本人不在教室,而在此期间学生发生事故者,则由该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9、卫生大扫除时间班主任必须合理安排,和学生一起打扫卫生,加强卫生时的安全教育,并做好相应记录,不得利用此时间做其他任何事情。由于教师不到位而出现问题由班主任承担责任。
10、教师要关爱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凡是经反映调查属实者,情节较轻者教师考核列最后一名;严重者还要进行停课反思,乃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参加任何校外活动,不得利用双休日私自让学生到校补课,不按规定导致学生发生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12、教师要树立学校主人翁意识,不管发现任何问题,要及时反映,各项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后勤管理安全落实措施:
1、教师个人或集体用电,包括微机、录音机和饮水机等,教师必须亲自操作,不得委派学生操作,如出现问题由委派教师承担一切责任。
2、各办公室负责人要合理安排教师进行值日,并对办公室所有工作进行督导和管理,值日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负责当天本办公室的所有工作。
4、总务处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商店卫生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5、学校所安排的值日工作,要严格按坐班制度认真负责,确保学校各方面的安全。凡是不能按学校要求做好值日工作的,如果造成损失或给学校造成严重影响者,要进行赔偿。
四、值日领导安全落实措施:
值日领导要认真、全面落实值日领导职责,要对值日当天的所有事情负全责,进行检查、监督、纠正和教育。如因工作不到位失职,则追究其责任。
五、学生值日教师安全:
学生值日教师认真按值日教师职责落实各项检查,有事及时向值日领导汇报。
青州市邵庄初级中学(盖章)校长:杜学庆
责任教师(签字):
教师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范文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有效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与教师签订本安全工作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工作目标
学校在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内安全责任事故死亡、重伤、轻伤控制数为0,在用校舍垮塌数为0,食物中毒事件控制数为0,消防经济损失控制数为0。
二、工作要求
1、机构建设。学校教师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以教师为组长的安全工作组。
2、制度建设。建立“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大型活动报告制”、“隐患排查整改制”、“安全工作例会制”、“教师护送制”、“学生路队制”、“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等。做到有章可循,各司其职。
3、隐患排查。坚持定期不定期检查校舍、门窗、栏杆、围墙、活动场地、宿舍、校内电线等的安全情况,每学期隐患排查不得少于四次,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治,并按时向学区和当地村委会报送检查和整治情况。
4、安全教育。重视师生法制教育和安全常识教育,按《安全教育行事历》上好安全课,加强学生自救和防范意外伤害事故能力的培训,校内重点区域部位设置警示牌或书写安全注意事项。
6、交通安全。坚持学生上放学管理制度,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师生乘车、船外出参观、考察、竞赛、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7、其它工作。按照校园安全值班轮次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办事,并做好安全工作记录;督促班主任每周上好安全教育课,杜绝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8、工作效果。师生安全意识强,掌握了必要的安全常识,有一定的自护自求能力;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关键词:初中;体育;教学;安全教育
中学体育课是中学生们最为喜欢的一门课程之一,体育课教学是以运动为学习课堂,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为目的的学科。由于体育课是一种具有对抗性、竞争性较强的剧烈的竞技活动,因此在体育教学活动中会发生这样那样的伤害事故就在所难免。基于此,在我们的体育教学活动中,体育安全问题就显得十分的重要和突出。作为体育教师,一方面我们要求学生学有所获,另一方面又希望学生能够安全、健康地活动和发展。所以,体育教师在对待体育安全问题上要有正确的态度和方法,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去减少事故的发生。
在我们的体育教学中,学生发生一些损伤在所难免,如扭伤、挫伤、拉伤、碰伤等。甚至有时候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重大安全事故,这些事故轻者耽误学生学习,重者也许让学生落下残疾,严重者甚至危及生命。这些事故都会给学校、学生、家庭带来无法估量的后果。由于存在危险事故的因素,有些学校、教师为了规避事故风险,在体育教学活动前就采用了一些预防,这些预防十分的消极。如降低教学难度,减少活动数量,甚至把一些风险大的运动项目直接去掉,只做一些常规的简单活动“意思”一下。有的教师干脆把体育课“送”给语、数、外教师上。这种不合时宜的做法既不符合体育教学大纲的精神要求,也不利于体育教学的发展,对于学生的身体素质的提高毫无效果。
事实上,体育教学中的安全并不是靠“不运动、躲避运动”就可以实现的,我们每个体育教师都应结合本校实际和学生特点,因地制宜地排除安全隐患,制定好安全保护措施,并通过自身的努力,客观地去看待体育教学活动中的安全问题,根据具体情况有效地去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正确地面对和处理安全事故,我们就能上好安全、健康的体育课,培养高素质人才。
一、树立安全意识
意识和观念往往决定着人的行为活动方式。
首先,体育教师要让每个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这是教师教学的基本职责和义务。体育教师一定要根据教学进度,有计划地根据教学内容进行有效地备课,认真、有序地组织好课堂教学。而且在撰写的教案中一定要体现出安全措施。我们面对的是初中学生,他们的自控能力较差。总有一些比较好动、调皮的学生,他们上课态度不端正,总是认为上体育课就是玩耍。于是,经常会出现排队时,这部分学生总是喜欢推撞他人,也没什么分寸,有时力道还很大,如果推撞了一些身体平衡协调能力不好的学生,就会造成这些学生摔倒,这时就会发生一些不必要的身体损伤的安全事故。所以,体育教师要做好预案,采取一些措施去教育学生,防止一些不必要的事故发生,这样的预案和措施要体现在体育教学的每个环节中。
其次,通过多渠道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让学生了解上体育课注意安全的重要性。如利用室内课进行安全教育,形式可以为报告会、讲座和知识竞赛等。另外,充分地利用好学校里的宣传阵地,如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窗等,在不同的季节,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普及。通过宣传教育,让学生从思想上重视安全学习、安全锻炼的重要性,知道如何在运动中避免危险,了解不同环境中可能面临的危险和避免方法,注意运动安全,掌握运动创伤时和紧急情况下的自我防范和保护措施,以及一些简易可行的处理办法。
二、做好防范伤害事故的措施,将危险系数降到最低
(1)切实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有病史的学生进行区别对待。在体育教学活动中,体育教师既要对学生的生理特征有全面的了解,而且还要对学生心理特点有个比较全面的掌握。更重要的一点是:对有病史的学生情况更要特别关注,做好每次活动前的询问工作,方便更合理地给这部分学生安排适当的活动,避免由于不当的教学行为诱发这些学生病症,从而引起不必要的教学事故。由于少数学生存在某些疾病隐患,如心脏病、贫血、低血糖、哮喘、癫痫病等,如果师生间缺乏了解与沟通而进行剧烈运动,不仅不会达到锻炼的目的,反而会使这类学生加重病情,也有可能导致晕厥甚至会威胁到生命。因此,教师要做一个有心人,平时除了注意观察外,还应在开学初就向班主任及家长了解学生是否存在先天性或危险疾病,并及时、认真做好记录,建立特殊学生档案,做到心中有数,练习有度。教师应另外安排适合这样的学生需求的活动,防止由于活动安排的不合理而造成了学生病症的加重,从而导致教学事故。对于那些的确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教师应该让学生提出申请,免修体育课。
(2)紧抓教学环节,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①要遵循体育教学基本原则。体育教师上课一定要遵循《课程标准》的要求来组织教学,认真地研读教材,按照教学内容来进行组织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地更改教学内容或者或随意地减低、增加教学的难度。教学时,教师要做到教学的有序性,由易到难、循序渐进,提高学习效率。如前滚翻、后滚翻等项目的教学中,教师一定要讲解透彻、示范标准。学生练习时,要按照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的原则。教师可以委派一些体育好、有责任心和保护手法正确的学生给学习困难的学生做好保护工作,这样能够避免或降低由于动作错误而造成运动损伤。②建立课堂常规。从开学的第一节课开始,就在学生思想上树立一系列的安全措施。提醒学生在进行体育活动时,要穿运动鞋、球鞋或平底鞋,要穿宽松、合体的服装。特别强调几个不能:不能在服装上别胸针等;不能在口袋里放置钥匙、小刀等尖锐物品;不能佩戴任何品种的装饰物,包括女生用的发卡;不能穿拖鞋、皮鞋、长裙上课。而且要反复叮嘱学生要听从老师的指令,严禁嬉戏打闹等行为,以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发现问题必须沉着冷静,马上报告老师。体育教学不仅仅是简单的户外活动,体育教学同样是教师为了完成教学目标而精心设计的学习过程。只有当学生按照教师的教学要求来执行,体育教学才能正常进行,才能有效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不节制地放任学生,不重视纪律性的组织教学,很难达到我们的目标要求。同时,在教学中过分的放纵学生,忽视纪律性的组织教学,将很难达到我们教学目标,随之而来的将是安全隐患的发生。因此,在体育教学活动中,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听从指令。③充分做好教学准备活动。每节体育课教师都要从教学实际出发,做好准备活动。准备活动不能玩花架子,要求动作到位、幅度合理,让学生的全身关节都活动开来,各个经脉得到舒展,身体器官得到活动。通过准备活动,让学生适应既能学习的动作技能,又能有效地避免由于准备活动的不足而造成的伤害事故。④教法创新,组织管理科学。在体育教学活动中,如果没有好的教学方法,学生的学习就不积极或失去兴趣,从而形成散漫的态度。而且有些学生在活动中由于不能保持比较持久的注意力,常常会发生意外事故。体育教师在组织教学时,要充分地体现出体育教学的“新颖、活泼”的特点,组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教学活动,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升学习兴趣,从而能够使学生保持较长时间的注意力。这样可以避免由于注意力不集中而造成伤害事故。
三、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现在的学生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他们受挫折能力低下,缺乏一些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作为体育教师,在体育活动中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尤其显得必要。如教育学生在活动中如果身体失去平衡,应该调整姿势,向前或向后或向左或向右跨出一大步,以确保平衡。而且,教师应该增强学生互相保护、互相帮助的方法,从而预防安全事故。
总之,我们每一位体育教师必须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自身特点来因地制宜地安排教学,排除安全隐患。同时,我们还要通过自身的努力,把安全事故降至最低点,实现内容丰富、健体强身、健康安全的体育课堂,以达到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陈楚伟.探析中小学校体育安全问题[J].当代体育科技,2014(5).
[2]马丽红.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对[J].中小学校长,2013
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企业;社会责任
中图分类号:F416・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09)11-0022-03
0引言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必需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食品工业蓬勃发展,许多食品的产量已位居世界前列。但食品安全问题也随之产生--安徽阜阳"毒奶粉"事件、"苏丹红一号"事件、雀巢奶粉碘超标风波直至2008年的9月爆发的三鹿事件。这些涉及人们日常生活的食品频频发生安全问题,凸显了我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因此,建立有效的食品监管体系的同时,提高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1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社会责任的概念起源于美国,最早在1924年由谢尔顿提出。1953年霍华德・R・鲍思出版了《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一书,使企业社会责任正式走进人们的视野。1979年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提出了社会责任分类思想,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乃社会寄希望于企业履行之义务;社会不仅要求企业实现其经济上的使命,而且期望其能够尊法度、重伦理、行公益,因此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自慈善责任之和。[1]
尽管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理解和表述不仅相同,却普遍认同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要对各种类型的利益相关者负责,并且企业的生存依赖于企业与这些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其中的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影响企业经营或受企业经营活动影响的个人或团体,包括:企业的雇员、消费者、供应商、政府、社区等。依照这种观点来解读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它的概念内涵主要应体现在两个层面上:一是食品企业自己为构建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和谐氛围所要求承担的责任;二是食品企业在外部要主动承担起与社会各利益相关者尤其是消费者之间的和谐义务。[2] 而食品安全是食品企业责任的最低控制线,是密切消费者关系的先决条件,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首要特征。
2食品安全作为食品企业首要社会责任的现实意义
2.1 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食品企业重要指标之一
食品安全事件的频频发生,使人们对食品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担忧。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我国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而且还严重影响了广大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心理,导致对食品安全相当程度的不信任。2004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完成的一项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调查显示,消费者对任何一类食品安全性的信任度均低于50%,82%的公众担心食品安全问题,27%的人认为,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显然,食品安全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成为衡量食品企业的重要指标之一。
2.2 食品的特殊性质决定了保证食品安全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食品是人们生命安全的初级保障。它不仅会影响我们的生活质量,还有可能影响我们的生命和健康。根据我国卫生部网站的数据显示,2000年~2006年我国重大食品中毒事件数量、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一直居高不下,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具体见表1。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与否关系着人们的身心健康。但由于食品具有后验性,即消费者只能在劣质食品导致消费者身体不适或食源性疾病发生时才可能对食品质量做出一定程度的判别,所以食品企业对保证食品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
近年来,国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每年被媒体披露出来的食品安全事件至少上千起。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折射出我国食品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责任严重缺失,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食品企业经营理念落后
传统的经营理念认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唯一使命和动力是获取利润,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就是对股东负责。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企业经营者进一步强化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过分重视自身的经济利益。一些食品企业为了获取暂时的高额利润,不顾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原料使用中以次充好,或在食物中使用有害添加剂,从而引发了企业的食品安全危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现代的经营理念认为企业本质上是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组合约,它有股东投入的物质资产,也有职工投入的人力资产以及债权形成的资产,此外还有政府支持等。按照谁贡献谁受益的原则,这些产权主体都有权参与企业创造价值的分配。[3] 因此,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必须要承担对员工、社会和环境相应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缺失普遍存在的原因就在于现代经营理念并没有渗透到企业的运营中去,导致企业只注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
3.2 食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薄弱
现代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四个层面:一是经济责任,即创造利润,为股东创造价值;二是法律责任,即企业要遵纪守法,在法律框架下履行向社会提供优质产品的责任;三是伦理责任,需要企业“凭良心”做产品;四是慈善责任,是企业自行决定参与社会活动的义务,是社会责任最高境界。可见经济责任是基础,如果企业维持其生存都很困难,更不用谈去履行社会责任了。据资料表明,我国现有100多万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其中约70%是10人以下的家庭小作坊。2002年,质检总局对我国米、面、油、酱油、醋五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调查显示,60 085家企业中,80%以上为10人以下小作坊,技术水平较低。[4] 这些小企业、小作坊加工设备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维持生存已属不易,承担社会责任显得力不从心。
HACCP体系 被认为是目前最先进有效的控制食品安全体系。但对于小企业来讲,采纳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也很难,障碍有二:一是采纳HACCP需要支付高额成本(包括建设符合要求的设备及厂房、人员培训费用、生产和检验技术标准高面临的费用等),企业难以承担;二是标准化生产对于技术条件的要求高,小企业也无法达到。
3.3 制度建设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是导致社会责任缺失的外在因素
制度建设不完善表现在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缺乏系统的法律约束和保障。目前我国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散见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中,没有专门的法律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作出系统规定。[5]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表明食品企业应该承担的强制性社会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规范和切实履行。
制度执行不到位,也对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产生严重影响。由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监管职责,有些地方政府出于税收收入需要,对食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背社会责任行为“监而不管”或瞒而不报,从而导致企业应该履行的强制性社会责任没有真正得到贯彻落实。执法不严,不仅影响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还助长了企业逃避、对抗法律的侥幸心理,使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更难以培育和强化。
4以食品安全为核心推进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4.1 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增强食品安全责任观念
企业的经营理念如同一个人的价值观,是指引企业发展方向和具体行为的明灯。能否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是企业能否履行社会责任的前提。在当前,针对食品企业所存在的社会责任缺失的现象,企业在经营价值观上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就是把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企业核心价值观重塑的关键问题。
对食品企业而言,安全责任观念与企业成功与否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它不仅反映企业经营者的道德水准,更重要的是企业社会责任能够促进企业的自身的长远发展。因此,食品企业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作为食品企业的基本职责。提升食品企业社会责任首要的是培育和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实质上就是企业管理层和企业全体员工的行为、素质的综合体现,这就表明,食品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与社会责任素质直接关系到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水准的高低,因此把社会责任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风气是企业社会责任全面实现与提升的关键环节。
4.2 推进食品企业GMP认证
全面实行质量安全体系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既需要资本通入,又需要技术投入,这对于小规模生产者和经营者来讲是比较难的,而采用推广良好作业规范(GMP)等安全控制体系则可能比较容易一些。GMP(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当前,加快推进GMP认证,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充分认识GMP认证的作用与目的。推选食品企业GMP认证的基本精神及目标主要是降低食品制造过程中人为的错误,防止食品在制造过程中遭受污染或变质,建立健全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提高食品的品质与卫生安全,保障消费者与生产者的权益,强化食品企业自主管理体制,促进食品工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进一步完善和丰富GMP的内容体系,要在遵循国际共同的GMP核心原则和基本特征前提下,结合中国实际,建立较为完善的有中国特色的的GMP认证标准体系;要充分借鉴发达国家GMP标准的优点,重视初级生产活动中食物源对食品安全潜在影响的检测和控制;细化《良好操作规范》及其认证要求,增强食品企业对GMP认证的自觉性。
第三,赋予有中国特色的GMP认证标准适当的法律地位,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保证GMP标准有一个良好的实施环境和推广平台,使标准实施过程始终处于法治规范范围之中,并得以持续健康发展。
4.3 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政府监督管理力度,加大社会的监督力量
健全的制度,是加强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前提。各级政府要转变职能,重新确立政府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责任,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的有效监督机制;要建立一整套合理的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评估系统和奖惩制度,用制度来引导企业转变观念,并从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方面对企业进行评价,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个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来运行,使企业社会责任具体内容以法律形式得到系统明确的规范。另一方面,加大网络、电视、报刊等舆论媒介和消费者协会等社会团体监督,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评估、监督体系,通过表彰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民营企业,批评无视社会责任的企业,起到约束、监督和惩罚或激励的作用,从而形成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企业朝着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社会责任;食品安全;企业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8-026-02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愈演愈烈,“苏丹红”、“毒奶粉”、“皮鞋酸奶”、“地沟油”到最近的“僵尸肉”事件等食品安全事件屡次发生,不仅严重危害到了人们的身心健康,还透支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从而引发对食品企业的信任危机。而提升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是解除信任危机的重要途径,企业应规范自身的生产及管理,积极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食品安全质量与经济效益的稳步提升。
一、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概述
(一)企业的社会责任概述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企业效益最大化的同时,需要对企业内部人员、环境、消费者等与企业发展相关联的个人或群体承担责任。即保证企业员工、消费者等利益群体的权益,并对企业所处地区的环境负责。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有助于企业产品质量的提高,提升产品的社会认可度,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应双赢的局面,促进企业健康长远的发展。
(二)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概述
食品企业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及社会的稳定发展密切相关。食品的安全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内容。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重点不在于追求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而是要以人为本,将食品的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当做企业的职责。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体现如下:
1.提供安全、优质的食品
首先,食品企业提供的食品必须要达到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严把食品质量关,为消费者提供健康、安全、高质量的食品。其次,食品企业提供的食品要尽量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从食品的种类、规格、数量上着手,让食品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往多元化方向发展,为消费者提供丰富多样的食品。
2.提供全面的食品信息
当前,我国许多食品企业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大打广告宣传战。在广告宣传中,时常发生夸大食品的功效、作用的现象。食品企业应将自身食品信息正确并且全面的展示给消费者,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杜绝一切虚假广告。
3.加强对食品质量的把控
有效的食品质量把控措施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有效途径。食品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应设置多道食品检验工序,对食品进行多重检测。从食品生产到包装出品的过程中,要全程实行无菌化操作,从源头上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
二、我国食品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食品安全问题
(一)食品原材料受到严重污染
高质量的食品原材料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然而在我国部分农产品、水产品及牧产品等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农药、抗生素、激素等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致使食品原材料受到了严重的污染。此外,我国部分食品企业为了追求眼前的利益,采用劣质的原材料、添加过量的食品添加剂来替代食品成分以降低生产的成本。还有部分企业在食品中加入工业化学添加剂,以提高食品的卖相,延长食品保质期。
(二)食品流通缺乏有效监管
我国食品企业多达数百万家,由于受企业生产规模、生产管理理念、生产设备及食品检测手段等各方面内容的制约,食品在流通环节也涌现了不少问题。不少食品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假冒伪劣产品、将过期的食品回收,对生产日期进行更改之后再次投入市场销售等。此外在食品流通环节,相关监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监管机制不健全也将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不管是三鹿的“毒奶粉”还是双汇的“瘦肉精”事件都将我国食品在流通环节的监管缺陷暴露无遗。
(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针对近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先后出台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然而对于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的规定较为模糊,目前尚未有针对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而制定的法律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食品安全的法律标准,容易让不法商家有机可乘,躲避了法律的制约,助长了食品企业的不良风气,使得国家立法得不到满意的成效。
三、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改善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一)规范食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
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适用于食品行业的强制性标准。对于食品企业来说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要求企业具备完善的生产设施,生产流程科学合理,并具备独立、严格的食品检测系统及健全的质量管理,以保证食品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规范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1.以国家基本国情为出发点,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构建科学合理的生产质量管理标准体系。注重对食品原材料的筛选与控制,并重视对食品的检测工作,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2.对企业生产质量管理进行细化,并明确其认证的标准及要求,促使食品企业积极完成生产质量管理。
(二)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完善市场监管体制需要从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两方面着手。政府部门应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建立规范的奖惩制度,提高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此外还应做好食品的随机抽查工作,确保食品的安全,使得政府监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利用社会舆论、公共媒体、行业协会等多元化方式对食品企业进行监督,督促食品企业自觉进行产品规范,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如:面向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开展食品宣传活动,提高民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度及重视程度;利用电视媒体播放食品安全的公益广告或出版食品安全的科普刊物或者音像制品,全面展开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及时更新食品安全信息及相关制度,保证信息公开透明,从而充分发挥网络监督的力量。
(三)通过立法的形式,规范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
建立合理的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法律法规,是食品安全得以保障的关键。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要综合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将相关的法律资源如劳动法、食品安全法等进行补充、整合,以全面明确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此外,通过公司法重点强调食品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将企业的社会责任列入科学规划的管理体系中,促使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实现法制化。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食品企业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是食品安全得以保证的前提,也是维持经济社会秩序,构建良好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食品企业应规范自身的生产质量管理,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并主动承担自身的社会责任,保障食品的安全质量,增加消费者对食品企业及食品安全的信心,解除食品企业的信任危机,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应的双赢。
参考文献:
[1]李名梁.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研究综述及展望[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3).
人机工程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是随着机械化生产程度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应运而生和发展的。国际人类工效学会(International Ergonomics Association)将该学科定义为:研究人在某种工作环境中的解剖学、生理学和心理学等方面的因素;研究人和机器及环境的相互作用;研究在工作中、生活中和休假时怎样统一考虑工作效率、人的健康、安全和舒适等问题。该学科以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为目的,以人为中心,使机器适合于人、劳动环境适合于人,以保证人能安全、卫生、舒适、高效地进行生产活动。
一、建筑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分析
在建筑施工项目中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可以从不同角度分析事故原因,这里用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美国国家航空和航天局(NASA)在分析事故原因及对策时所使用的4M法,即从人、机械、环境与媒介、管理四个方面对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的因素进行分析。
(一)人的因素
在事故发生的诸原因中,人的因素当属首位。人生理、心理、作业姿势和动作、作业能力等方面的原因都有可能造成人为失误,进而对整个项目造成影响。
1、生理因素。人体各功能系统和各机能器官及生理节奏等生物体活动规律、人体的疲劳特性等,都可能成为发生人为失误的生理方面原因。只从大脑的生理活动特性来说,大脑意识水平分为由浅入深5个层次,人在不同层次的可靠性水平不同。大脑意识水平随着时间的变化不断变化。在8小时工作日中,人脑能保持正常意识的阶段,即精力充沛、积极进取的状态不会超过2-3小时,而大脑意识水平与人为失误发生概率直接相关。但是大脑的生理机能是有一定规律的。实验表明,晚10点以后的深夜至凌晨是大脑活动水平处于低潮时期,人的意识水平降到最低,所以夜班作业也是容易出现安全事故时期。
2、心理原因。许多事故好象是由作业者不注意引起的,注意受到信息的性质和个人生理、心里活动水平的影响,具有不稳定性和转移性。还有急于求成、缺乏知识、片面经验、侥幸心理、急迫时的行动都可能是个人物根据的推测所做出的随意性判断,也是发生人为失误的重要原因。
3、作业姿势和动作方面的原因。正确的姿势有利于动作的控制。工作时,需特别注意所利用的脚下位置,使姿势不受束缚,动作要有意识、有控制。不安全的动作主要是:违反操作规程;未能控制速度;安全装置不当;超载、误置;捆扎不良;工作姿势和位置不妥;在移动的设备上工作;不专心;未使用保护装备等。这些都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
(二)机械的因素
机械设备是人机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的设计、防护、布置等方面的问题也是诱发事故的重要原因。建筑施工现场的设备常为购买或租用获得,在选购时应充分考虑到设备的安全性和使用的方便性,减少在施工现场因设备设计和防护、信号等装置缺乏的问题造成安全事故的概率。
施工现场的设备布置不合理不安全也可能诱发事故。例如,与易发生危险的设备距离过近,没超出安全距离;设备布置过密,作业者缺乏必要的作业空间;相关的显示装置布置过于分散等。
(三)环境与媒介的因素
首先,施工现场不良的微气候、噪声、振动、照明、粉尘等条件,一方面导致施工人员疲劳、烦躁,引起意识水平下降、反应能力降低而增加事故发生率;另一方面也影响施工人员正确感知信息的能力,酿成错误判断而导致事故。其次,外界的无关刺激达到一定程度,会引起施工人员无意注意,以使注意对象转移而造成事故。第三,施工现场的指示、标志不完备、不清晰,也易导致事故。
(四)管理的因素
安全事故率高低与领导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及管理制度是构建全密切相关。领导不重视安全施工工作、管理组织结构不健全、目标不明确、责任不清楚、检查工作不落实、法规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信息交流不畅、缺乏必要的职业培训、对临时施工、非正常施工、特殊及危险操作和夜班施工管理不善都可能造成安全事故。
二、防止事故的对策
(一)人的因素的对策。要创造一种和睦、严肃的施工安全气氛。施工人员之间相互注意,防止出现不使用劳动护具等违法规程的事,防止不安全行为。及时处理施工现场的危险物,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操作。提高施工人员预知危险的能力,通过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员知道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中隐藏着那些危险,如何能及时发现,相应的对策是什么,并通过安全检查表进行监督。
(二)设备方面的对策。在购买设备时,选择操作简便、省力的机械设备,设备的仪表和监控器等可视化界面要符合人的习惯,对于紧急操作部件可采用醒目色彩或规定的安全标识,易于识别。对于施工中会造成危险的设备部分要通过防护装置把人隔离开来,例如设置防护罩、防护网、围栏、挡板等。
(三)环境与媒介方面的对策。从人的因素出发,改善施工环境。把微气候、照明、噪声条件及休息时间控制在适宜的水平,使施工者易看、易听、易判断、易操作、较少受到干扰,在精力旺盛和意识集中的条件下施工。在施工现场,危险牌示要设在显明易见的地方,文字简明、含义明确,字迹鲜明易认。识别标志常使用清晰、醒目的颜色、标记形象使人一目了然。
(四)管理方面的对策。
1、加强组织领导。建设方、施工方都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理念和安全管理态度决定了整个项目的安全管理水平,所以必须做好安全管理的带头人、安全思想的传播者,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理念,把安全管理放在首位。
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在管理机构设置时将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创优一体化管理,系统化运作。建立必要的安全信息交流制度和交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2、人员选择和培训。在选择施工人员时,施工单位应根据岗位、工种特点,对求职者所应具备的必要的知识、技能、能力、性格等进行考核,选择合适的人员。入职之后,通过操作培训、技术培训、能力培训和安全培训,模拟事故情况,训练施工人员安全操作和处理危机事件的能力,持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3、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思想教育、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安全技术知识和规程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的教育等。为保证安全教育行之有效,必须根据不同教育对象,采用多层次、多途径、多形式进行,可以配合典型事例加以强调,尽量的生动直观,易于理解。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观点一
严格责任
赵惜兵
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以来,各方面对该法第七十六条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规定,一直存在不同理解,争议不断。今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一些地方的执法人员在处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时,适用法律不当,加之有些媒体不确当报道,使许多人特别是机动车驾驶员对第七十六条产生了误解,甚至产生对立和抵触情绪,进而对第七十六条规定的民意基础、立法机关的工作提出质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是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确认民事责任归属的规定。这一规定适用的是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严格责任是指对于民事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加害人无论主观上有无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均由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受害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加害人的责任;因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或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害,可以免除无过错加害方的责任。在严格责任的适用中,要考虑当事人双方的过错,但这仅对减轻加害人的责任有意义,并不能免除加害人的责任。
严格责任的核心就是无论机动车驾驶员是否有主观过错,只要撞了人就要承担责任,具体承担多大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能免除责任。比较过去的规定,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适当加重了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主要考虑有以下三点:
第一,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一是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道路上机动车多、自行车多、行人多是一大特色。我国机动车的增长速度很快,但机动车质量、驾驶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从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看,绝大部分是由于机动车驾驶员违法或者机动车性能不符合要求导致的。强调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谨慎驾驶义务,是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首要环节。二是我国道路通行条件尚不够完备,即使在大中城市,道路交通信号、道路通行设施都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中小城市的问题就更加突出。这给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严格守法带来一些困难因素,如有些地方非机动车的流量很大,但非机动车道设置过窄,很难保证非机动车按道行驶;又如许多地方人行横道设置不合理,相隔距离太远甚至根本没有,很难要求行人严格按规则都走人行横道。在这样的道路通行条件下,行人或非机动车的轻微违法有时很难避免。三是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的交通法律知识缺乏、守法意识淡薄,再加上客观条件的限制,轻微违反交通法规和规则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在设定各方责任时,必须从这些实际情况出发。
第二,坚持以人为本,以尊重和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权为首要的价值取向。坚持以人为本,是现代法治的本质要求。立法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重视保障公民权利,其中最重要的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涉及的公民权利有二:一方是生命健康权,另一方是道路通行权,前者必然优于后者,法律要优先给予保障。从实际看,机动车作为一种高速运输工具,对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具有潜在危险性,这种高速行驶的“钢铁战士”与人的“血肉之躯”相碰撞,受害最大的是“血肉之躯”。因此,采取严格责任原则,强调对人的生命健康权的保护,才能更好地贯彻以人为本,尊重和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权利的宗旨,也才能更好地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代法治精神。
第三,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法律是调整利益关系的,不同利益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法律的作用就是合理分配和平衡各种利益关系,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采取严格责任原则,是根据国情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利益关系进行的分配,它既强调机动车一方要承担严格责任,也强调了违法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违规也承受相应的损害后果,并力求通过对双方责任的合理分配,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整体的公平正义,进而达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立法目的。可以设想,如果第七十六条适用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行人有轻微违法就可以“撞了白撞”,则会偏离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
有人提出,行人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在一般道路上可以采取严格责任原则,但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和隔离设施好的城市道路上则应该采取过错责任原则。这个意见确有一定道理,立法中也曾慎重研究过,但考虑这类事件属于个别情况,法律不宜对个别问题作一般规定。
法律的规定是否会鼓励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有人担心严格责任的适用可能助长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违规行为。有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认为,违规不要紧,“撞了不白撞”。这是不对的。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是每一个道路交通参与人的法定义务,应尽而不尽法定义务,都要承担违法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依据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和造成的后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将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根据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并采取必要措施的,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减轻的部分责任,要由违法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自己承担。二是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三是根据刑法的规定,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观点二
客观过错责任
李然深徐小鹏
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是“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而不是“免除”,这是否意味着机动车方的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
关于无过错责任的阐述虽然在概念上有不一致之处,但都强调了无过错并不是免责的事由。然而翻遍了所有的著述,却看不到“应当承担责任”到底应当是到什么程度,是全部责任还是大部分责任,还是仅仅10%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能不能算作无过错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明确了机动车一方承担10%的经济损失,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只是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减轻多少并不明确。但无论如何,还是考虑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过错问题。笔者认为,在同一个事故责任的认定中应当使用统一的归责标准,即事故双方的责任相加应当是100%。在同一个事故中,对双方当事人在认定责任时适用不同的标准如何操作才能够使责任相加成为一个整体?显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都考虑了行人的过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已经明确了是在行人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由机动车方承担10%的损失。
违章行为应当与损害的过错行为相区别。客观地讲,在道路上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非常常见,违章行为影响了交通秩序,相对来说行人的违章现象更普遍。行人的违章行为的普遍性的解决方法,可以用加重处罚的方式来预防,也可以用自行承担损害后果的方式来预防,当然也可以采取其他的方式。其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已经区分了违章行为与损害过错行为,没有交通违章的行为,不一定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没有过错。机动车是社会进步的产物,机动车的广泛使用大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但是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同时也带来了交通事故数量的增加,因此造成的人身损伤和财产损失是触目惊心的,因此遏制交通事故已经成了世界性的话题。当然机动车一般是事故的核心,机动车相对于非机动车、行人来说速度快、质量大,是强者,对非机动车、行人有较强危险性,一旦行驶中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有接触,非机动车、行人往往是受害者,发生事故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损害往往是严重的、无可挽回的。因此驾驶人对其驾驶行为应尽到特别谨慎的驾驶义务,不但自己要遵守交通规则,而且还要时刻提防违反交通规则者,避免损害后果的发生。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虽然其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但不能说明其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因为非机动车、行人的行动相对于机动车来说缓慢的多,即使有违章的行为,机动车驾驶人一般是能够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避免事故的发生的。一旦发生事故就应当推定其没有尽到特别谨慎的驾驶义务,因此在其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下,令其承担部分责任并不是因为没有过错,而是推定其肯定有过错。当然过错的程度要根据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违章程度来定,但底线是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违章行为,也对损害后果有过错,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这是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经验总结,也应该说是立法者的心理状态。属于过错推定,其实质仍然是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向来有主观过错和客观过错之争议,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过错责任应当是客观过错,即不管行为人主观上对事故的发生的心理状态,一律按客观行驶的情况(交通警察勘验现场就是例证)与事故的关系确定责任的大小,而不是根据其故意违章还是过失违章、是违章还是因机械故障。例如,一机动车因突然爆胎而撞了另一辆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交警肯定认定该机动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不考察其是否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轮胎已经陈旧,也不考察其是否存在别的原因。因为导致事故的因素是单方的,不至于因为主观上没有过错而认定对方有责任吧?因此笔者认为交通事故责任是客观过错的归责原则,而不管是发生在什么主体之间。
观点三
无过错责任
尹飞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所确立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更为妥当。理由在于:
机动车致人损害这一特别法上的侵权责任类型,其民事基本法上的依据在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根据该条,包括高速运输工具在内的各种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其惟一的免责事由在于受害人的故意。但后来的行政法规改变了这一规定,而是单纯地依据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来确定各自责任的承担。这一原本用来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规定,在实践中演变为侵权责任的确定规则,从而实际上改变了民法通则的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二)项的做法则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将机动车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重新纳入了民法通则的轨道。
第七十六条第(二)项采无过错责任的理论基础在于危险责任理论。现代各国民法普遍对高度危险作业采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现代各国广泛存在的无过错责任,用过错是根本无法解释其承担责任的依据的。德国学者提出的“危险责任”理论为各国学者乃至立法广泛接受。所谓危险责任,是指以特定危险的实现为承担责任的依据,也就是说,在民事主体进行危险活动,或者其所有、占有以及管理具有危险的物品、设施或活动场所,致使侵害他人权益时,应就所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而责任主体是否有过失,则无须考虑。
这是因为,现代社会中,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各种构造极其精密、复杂的新技术、新机器、新工艺、新产品相继投入社会生活。这些产品在极大地方便人们生产生活、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蕴涵着不可测的危险。因此,一方面不能因噎废食,拒绝使用这些新技术、新机器、新工艺,阻碍人类社会的发展,但另一方面,这些危险活动或者危险物品具有很高的技术含量,一旦损害发生,要求受害人举证证明危险活动人或者危险物品的持有人对损害发生具有过错是很难的,甚至危险活动人或者危险物品的持有人对损害发生可能根本就没有过错。如果因此否认受害人的赔偿请求权,则对其是很不公平的。因此,在危险活动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下,考虑到:1.危险是由危险活动人或者危险物品的持有人的危险活动或危险物品所造成的,而这些危险又是导致损害发生的原因;2.危险活动人或者危险物品的持有人从其所支配的物或进行的危险活动中获利,其既然为自己利益而进行这些活动或者持有这些物品,就应当承担由此所产生的风险;3.危险活动人或者危险物品的持有人往往是产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可以借助保险制度将投保的费用纳入商品或服务的价格、酬金之中,从而将该风险由社会来承担。所以,才有必要令危险活动人或者危险物品的持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是,如果损害是在两个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之间而发生的,则无过错责任就失去了上述理论基础,而只能依据过错来分别确定各自的责任。第七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也正是基于此种考虑。
形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高校不够普遍,在开设课程高校中学习知识产权的学生比例还不高,从事知识产权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高校数量还不多。据初步统计,1993年至2009年这些高校总计培养知识产权专业学生約四千多人,平均每年仅数百人。(二)知识产权的特点决定了知识产权人才更多的是复合型实务人才,目前我国一些高校还存在偏重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传播,对科技、经济、经营管理、外语等知识教授和社会实践不足的问题。(三)目前,我国高校的知识产权课程大多数为教授法律的教师授课,少数为科技处、专利中心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或者其他专门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专家学者,缺乏跨学科的师资队伍。(四)我国现有的高校知识产权教材主要以《知识产权法》为主,加之《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这些教材基本上都没有脱离法学的范畴,理论知识雄厚,实务操作不足。
为了完善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加大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建议如下:
一、采用选修课、必修课、网络课程以及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在高校中面对不同专业学生普遍开展知识产权普识教育,加强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大幅度提高高校学生知识产权意识。
二、知识产权教育是为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因此应该研究建立高校、政府、企业协调合作的知识产权教育机制,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三、知识产权教育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实践性,因此高校应该开门办学,加强实践教育环节。高校应在知识产权基本理论课程的基础上,增加在内容上具有较强实践性的课程。加强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的合作,建立知识产权教育实践基地,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根据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要求,结合不同专业的不同特点,加强知识产权课程体系建设,文理交叉,科技与法律并举,管理与外语兼具。在相关部门支持下,依托知识产权教育条件比较好的高校,邀请相关实务部门人员参加,联合开展高校知识产权课程研究,并有计划地开展新课程教学试点工作。
五、国家有关部门根据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教育需求,制定高校知识产权师资培养计划。同时,加大从知识产权工作一线和其他相关领域聘请师资的力度,增加兼职教师数量,使形成培养、挖掘和开发相结合的高校知识产权师资综合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