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6 08:27:2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农产品背景,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互联网+;农产品;品牌营销
1我国农产品品牌营销现状及问题
1.1现状概述
当前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我国农产品销售量增长迅速:首先,中国农业市场空间巨大,但产业链的形成以及销售模式依旧比较传统,整个产业链的环节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问题,而互联网能够拉近各个环节的距离,提升农业产业链的效率;其次,中国当前散户更重的现象依旧没有得到改善,其生产规模、技术应用等方面仍需要进行整合,而互联网则在农业生产营销中充分发挥其聚集资源和实时对接市场的优势;第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的配套信息化建设正在全面铺开,互联网、手机移动通信等技术为“互联网+农业”创造了基础条件。
1.2我国农产品品牌营销存在问题
1.2.1品牌意识模糊,缺乏定位理念。当前许多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观念受到信息局限性、思想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对创建品牌的意识仍然较为落后,缺乏一定的创新思维与品牌意识,缺乏依托品牌提升企业发展的意识,导致农产品生产企业停留在注重产品轻品牌、重视数量轻质量的阶段。
1.2.2营销模式单一。由于农业市场发育程度、市场发展环境、农业市场信息服务与流通秩序仍不完善,信息渠道不畅通,使得农产品企业营销模式较为单一,仍然是以批发商、生产商、零售商与消费者共同组成的传统营销体系。
1.2.3顾客维护缺乏,顾客粘性差。品牌忠诚度是企业价值和顾客价值的重要载体,缺乏品牌忠诚度的农产品容易使消费者更加容易受到同类竞品的营销活动影响。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缺乏顾客的认可,另一方面是农产品企业忽视对内部企业员工品牌忠诚度的培养。
2“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品牌营销策略探索
2.1品牌定位
树立品牌意识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观念,其包含市场意识、质量意识、竞争意识、商标意识等,树立品牌意识是开展农产品品牌营销的前提。
2.2整合推广
通过媒体广告、招商会、展销、网络营销等多种手段,推进农产品的营销,进行整合化的品牌宣传,提升用户群体对农产品的辨识与认知,特别是在运用网络平台营销进行宣传。一方面,当地政府在相关农业信息建立本地区的农产品宣传栏;另一方面,品牌农产品企业通过建立自己线上平台,对农产品的相关信息进行介绍。
2.3顾客维护
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品牌能够为企业创造巨大的边际收益,但品牌资产应当以消费者的行为为核心。客户忠诚度不仅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也是品牌价值的体现。维持并不断提升顾客对品牌的忠诚度,对农产品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这要求农产品企业确保产品的品质与服务,同时培养忠实顾客。
3基于广西富川农业科技园区农产品品牌营销案例
广西富川农业科技园区对旗下农产品线上销售进行统一化管理,对农产品的信息推广进行规范,有效促进其网络销售品牌的建立。富川农业科技园区的脐橙电商品牌“富瑶”于2013年正式创立和运营,不断拓宽脐橙的销售与推广道路。2013年,“富瑶”完成了60t的销量,2014年则达到了150t,增量达到了1倍以上。一方面,“富瑶”的品牌营销注重采用硬广作为网络平台的推广手段,在建立“农业信息网中心一站通”的同时,通过软文对富川特色农产品进行推广,不断推送高质量的农产品信息;另一方面,“富瑶”还在线上品牌营销的过程中与C2C、B2C等电子商务模式结合,进一步加快脐橙的线上销售规模扩大速度。通过对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的投入,牢牢抓住两种线上推广的模式,富川脐橙的网销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也是当地农产品生产者和商家走上了致富道路。
4结束语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变“坐商”为“行商”,积极进行农产品品牌营销是迫切而必要的。农产品品牌营销还需结合产品特点进行品牌定位,结合多渠道进行整合推广,并持续对顾客进行维护,保持顾客粘性,传播品牌价值。
作者:王意日格乐吐 单位: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农产品流通始终是农村商品流通的主要内容,将会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农产品流通总量与结构的变化直接影响农产品流通的流量与流向的变化,而农产品流通能否高效实现产品价值则直接影响农民收入水平的变化,从而影响农村日用工业品市场的繁荣程度,因此,农产品流通是农村商品流通的核心;另一方面,在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如何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促进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日益增长的农村消费需要,已经成为研究的重点职称论文。
由于受到传统重生产、轻流通思想的影响,我国商品流通渠道、方式、体系建设一直处于落后的局面,农产品商品流通水平低于平均水平。在流通渠道方面,农产品流通渠道中渠道成员之间的资源占有不平衡,导致渠道间成员的依赖关系呈现出多种形态,从而影响流通渠道的效率,致使农产品流通的低效率、高成本;农产品流通渠道受农村基础设施的影响,如交通、通信、技术等落后,物流供应链建设和市场信息难以准确对接;农村流通渠道中介主体过多与发育滞后,产销流通链过长,每个流通环节的交易费用和交易时间严重超长,导致农产品流通的牛鞭效应,影响农产品的流通效能。同时,由于农产品生产具有区域性、季节性和分散性等特点,而消费者对农产品具有全年普通性、多样性、变化性,因此各种农产品需要经常在不同区域进行运输以满足各地消费者的需要。农产品流通渠道组织化程度低,限制了农产品的流通半径,提高了流通费用,造成农产品在产地市场供过于求、贱价销售,而在销地市场却供不应求。在新农村建设形式下,研究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创新问题,有助于提高农产品的市场价值,使市场信息及时准确反馈,同时可以提升农村产业结构,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有助于促进新农村建设。
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的一般分析
农产品流通规模分析。农产品商品流通中,农产品物流占有重要位置。农产品物流数量大、品种多,这些农产品的70%-90%均要通过流通渠道进入全国消费市场,需要强大的流通渠道和完善的流通网络来实现农产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
农产品的商品化率。所谓农产品商品率即农产品总量中进入流通与交换的比例,商品化率的高低一方面决定了农产品流通渠道的规模和效率,另一方面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又影响其商品化率的水平和速度。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的商品化率不断提高,截止2009年底,东部地区农产品商品化率平均水平达到了90%(顾二雄,2007),西部地区农产品商品化率平均水平仅仅60%。
农产品商品化率与流通渠道效率的互动分析
农产品流通包括收购、销售、调运、储存、加工和销售五大环节,流通渠道成员均为流通主体,流通产品的规模、质量和品种等是流通渠道的客体,各个环节的运行都将影响农产品流通渠道的效率。农产品市场客体的发育成熟度实质上是农产品商品化的过程,随着农村剩余产品的增多及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推动着农产品商品化率不断提高。同时,不同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时间顺序,基本上遵循需求弹性和渠道导向的原则。需求弹性大的产品先行商品化;需求弹性较小的农产品后行商品化。农产品商品化后要实现其价值必须有合适的流通渠道将其输向市场,不同品种农产品的商品化率还取决于该农产品后向关联产业的市场化程度。棉花、蚕茧的商品化率仅仅50%多,而粮油为80%,仅仅从需求弹性性质上难以解释,其主要原因在于两者的加工工业和流通渠道建设的差别上。渠道导向型的农产品的商品化率高达90%,而农户自身消费比例高的非渠道导向的农产品商品化率仅仅30%(王合庆、严建科,2005)。
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问题的实证分析
流通渠道主体规模问题。作为流通主体进入市场、开拓市场、沟通供求关系,需要规模、质量、品牌以及各种营销手段,需要能够把握农产品的市场状况,显然分散、小规模、兼业化的农户往往不具备这样的实力和条件。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的主体主要是农户和进行农产品批发与零售的个体户,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业企业依然较少。我国农产品生产主要以农户单位进行,经营规模小,户均经营耕地面积为7.94亩,户均销售粮食为1047.34公斤、猪肉97.62公斤、禽蛋55.48公斤,是世界上最小的农户(艾云航,2004)。这种规模无论是农产品的生产还是流通均不具备抗风险的能力。
流通渠道组织化程度低。流通渠道的组织化程度又可以理解为渠道系统化,任何一条流通渠道,都包括若干的渠道成员,这些成员合作完成商品的传递过程,而这些渠道成员之间的关系状况就表现为流通渠道的组织化。因此,流通渠道基本要素渠道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构成了渠道的组织形态,决定了其组织化程度。我国农产品的流通渠道成员数量众多,规模层次不齐,以小规模为主,且各自孤立,呈现低组织化程度,承担主要责任的农村经纪人组织规模较小。
流通渠道效率低。渠道效率是指一定量的渠道投资所带来的销售额和利润额。农产品流通渠道的效率可以从时间和空间角度进行研究,从时间继起的角度看流通效率用流通时间的长短来测算,从空间并存的角度看流通效率可以用流通的资源配置情况,即流通的半径和流通的费用来测算。首先,农村流通时间总体偏高。从工业产品和农产品的流通时间比较来看,农产品的流通时间呈下降趋势,但是从绝对值上仍然处于高位,主要是由于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中介成员过多,产销流通链条过长,且流通渠道各成员之间的配合不力引起的,每个流通环节都要耗费交易时间,所以流通时间长。其次,农产品的流通半径小。农产品具有区域性、季节性和分散性等特点,而消费者对农产品具有全面普遍性、多样性、变化性的需求,因此各种农产品需要经常在不同区域进行运输流通以满足各地消费者的需求。这些特点限制了流通半径,造成农产品在产地市场供过于求,而在销地市场供不应求、价格上升的市场分割局面经常出现。
流通费用高与费用结构不合理并存。如图1、图2所示,农产品流通费用总量可以通过与其它非农产品流通费用的基本情况对比分析,流通费用的结构状况从运输费用、保管费用和管理费用三个主要方面占比情况测算。总量来看,农产品流通费用增长率较快,与其绝对额发生增长矛盾,属于偏快性低效率增长。如我国粮食产品的生产价格跟国际市场比较有很大的竞争优势,但是他们在流通、外贸领域中至少增加了30%的成本;而对于非粮食类的生鲜农产品,中间渠道费用远远大于生产成本。结构对比可以说明,农产品流通费用中的运输费用和保管费用偏高,说明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管理存在问题。
农产品流通渠道所依赖的物流基础设施落后。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道路建设滞后。从全国范围来看,农村道路的70%以上属于路面宽7米以下、没有任何交通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或坑洼不平等各种隐患的乡村道路,在西部一些偏远的农村甚至没有公路建设。总体来讲,农村交通运输线路短少,农用专用线配备欠缺。二是农产品运力不足。首先是农村总运力不足,农村机动力运输量约占总运输量的20%;其次缺乏农业运输专用技术设备、技术装备落后。专用运输工具极为缺乏,致使一部分易腐产品积压在产地,造成20%的货物交付前腐烂变质。集装箱运输是一种较好的运输方式,适宜于农产品运输,但我国缺乏相应的配套设施,无法大规模运用。三是储存条件不足。有些农产品从生产、采购到终端消费需要多次储存,以调节产需和供求平衡。目前,我国农业仓储容量不足,库点分布不合理、不科学、规模小,且仓型与机械设备水平低,储存方式与运输方式不适应,统一调度管理难度大。四是流通加工水平低、设施落后。农产品流通渠道中大多数产品需要进行整理、分级、分类、烘干、散热、消毒、防腐包装等处理,而我国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在这些方面的作业能力不足。以烘干为例,国家每年收购的高水分原粮,利用干燥设备仅仅能够处理四分之一,大部分原粮依靠人工晾晒,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且受天气等自然因素的制约,效率低下。
基于重庆市研究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模式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以及城市大中型连锁超市等新型零售业态的加盟,使农产品流通正逐渐培育起现代化方式,但是重庆市农村各个流通环节的主体组织化程度偏低、批发市场发育水平低的局面,抑制了农产品现代化流通的步伐。传统的农产品流通虽然已经实现了比较细致的分工,但是流通环节过多、规模偏小与农产品的自然属性不相称。因此,构建并完善农产品流通模式至关重要,对此重庆市进行了具体探索。
模式一:启动了产销一体化的流通渠道模式。产销一体化的流通新模式主要是采用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农超对接方式,大中型流通参与农产品收购,或者直接建立基地并贴牌,同时通过消费需求信息指导农产品生产结构的调整,逐步实现产销一体化的流通模式。2008年全市万村千乡承办龙头企业通过基地直采、直建基地、贴牌销售、引导农民以物易物等方式,共收购价值5000多万元的农副产品;从2008年开始,组织开展各类农商对接推介洽谈会、网上农产品购销对接会,通过产销直接见面,达成各类意向成交金额11.6亿元,实际成交3.8亿元,深受农产品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欢迎。
模式二:逐步完善农产品流通渠道的综合配套服务体系。流通方式包括综合配套服务体系是否完善。重庆市正在逐步完善农产品流通综合配套服务体系,建立了农产品各种检测和信息制度,如农产品价格交易库存以及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为农产品检验检疫、标准化等提供了条件和基础保障;物流配送以及冷链中心的逐步完善,使得农产品的鲜活程度逐步提高,并与周边省市进行交通方面的接轨,如相互减免相关产品运输的路桥费等。
模式三:加强流通主体培育,促进了农村农产品流通方式的多样化。农产品可以通过批发交易市场、农村经纪人和贩运大户等进行销售和流通,重庆市农产品流通中着重于各类方式和各种主体的培养,使农产品流通多样化,这样可以促进农产品销售。
据不完全统计,到2008年底,重庆市各类批发市场48家,交易额340亿元,较上年增长24.8%。全市各类农贸市场达到1500个左右,城市鲜活农产品消费的主渠道依然是农贸市场。同时,农村经纪人对重庆市农产品流通的作用也越来越大,这些经纪人主要来源于农村居民,专门从事农产品收购和长途贩运,全市各种农产品经纪人和贩运大户共达到31698户,某些地区的某些农产品销售中经纪人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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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飞.分销渠道设计与管理[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关键词:移动电子商务;农产品;营销;模式
尽管近些年来我国农村上网人数得到了飞速增长,但是因为我国不同地域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有所不同,农民群众使用电脑的水平普遍较为有限,导致农村地区信息化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随着由于手机设备的日趋普及,我国农村群众的手机使用已经得到了普及,而手机具备了普遍性以及便捷性的优势,能够为解决农村信息化条件不高的问题以新的机遇。当前,我国农产品销售的势头良好,已经初步形成了不同渠道、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营销体系,让农村地区市场得到了很好的开发。但是,因为一直以来受到农村地区低生产力水平的限制,我国农产品流通还是处在消耗偏高与效益较低的低层次环境之下,这显然难以适应于当前阶段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在此情况下,通过将移动电子商务与农产品营销进行结合,能够切实削减过多的中间环节,这在非常大的程度上控制与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有利于农产品市场的健全完善,从而能够切实解决以往农产品销售模式之下的大量问题。
1.移动电子商务的基本含义
所谓移动电子商务,主要是指运用手机、IPAD等移动设备,联结无线网络技术所构建而成的移动电子商务运转机制。通过移动电子商务,能够提供包括个人信息服务、金融交易、网上买卖等各类商务活动。
2.农产品营销中引入移动电子商务的可行性
一是农产品电子商务愈来愈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近些年来我国电子商务飞速发展,已使用电子商务手段来开展农产品营销工作。如今,我国移动电商的交易额度不断增长,而且推动了用户数量的不断增加。目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引入电商的状况变得愈加频繁起来,例如,四川地区的农民擅长于销售辣椒,而云南地^的农民则擅长于销售鲜花,以上均为运用网络进行农产品销售的榜样与典范。二是农产品移动电商具备了非常大的市场发展潜力。鉴于基础设施的持续健全,我国农村地区使用台式电脑上网的人数尽管已经有了极大的提升,然而因为购置电脑以及上网的费用相当高,造成了使用台式电脑的人数增加相当慢。在此情况下,手机等移动终端却能够极好地解决该难题。因为手机上网极为便利,且资费相对来说较为便宜,性价比相当高,让农民群众觉得十分便捷,故而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普及。如今,智能机已经是十分适宜于经常在室外劳作的农民群众使用,这已成为农产品电商的重要载体之一。当今,中青年农民群众利用移动终端的人数在快速提升,这是推动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之中的潜在的非常大的客户群体。三是具有非常强的移动网络信息的支持。农民群众们运用移动终端就能够得到诸多高效化、实用化的营销信息,其所依托的主要是强大的移动信息网络体系。以上信息主要有农产品供应、需求以及价格等信息。农民群众还可运用网络平台以订制相应的农产品信息。运用网络平台之中的信息,可以用于指导农民群众的生产计划,进而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四是移动网络的运用门槛不断下降。在以往的农产品电商营销之中,农产品的买卖门槛相当高,主要包含了硬件与软件,且农产品网站的信息调整速度偏慢,买卖双方无法做到在线实时交易,从而导致传统农产品电商发展速度缓慢。在移动电子商务条件下,买卖双方能够随时随地进行相互沟通交流,而且移动终端设备的价格还在持续下降,加之各大移动运营平台所实施的各类促销与优惠等活动,让农民群众充分体验到了移动商务所具有的好处,这样一来就形成了农产品移动电商的良性发展循环。
3.移动电子商务背景下的农产品营销的主要模式
一是农产品营销的现货交易模式。农产品移动电商的现货交易,主要是指以移动电商平台为主要依托,农产品销售与购置的双方,通过电子订单与电子汇款等形式来开展农产品配送与交割等活动。在移动电子商务平台之中,买方与卖方均为系统之中的用户,在用户用自己的账号登录之后,即可轻松自如地在交易栏目当中选择自身需要的各类农产品。双方还可使用电子邮件形式来实施商务方面的交流活动,一旦双方谈好之后即可实施现货交易。为切实避免今后产生合约纠纷等情况,买卖双方的信息往来,系统不会进行物理上的删除,只是实施逻辑上的删除,且所发送的货物可以由用户所选的物流企业实施配送,购买者可随时进行跟踪。二是农产品营销的远期合约交易。远期合约交易可以称得上是移动电商农产品所具有的特征。利用这一平台,买方与卖方可以签定远期买卖合同,该合同可以由系统实施统一化、标准化的管理。为推动移动电子商务交易,交易合同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可进行彼此交换,也就是不同的合约拥有人士可实施合同的交换。自然,合同之交换一定要经过双方的许可,且交换记录一定要具备合法性,双方一定要签订明确的合同,从而避免今后出现经济上的纠纷,而系统所提供的标准化电子合同具备了法律上的效力,能够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交易安全性。三是农产品营销的涉农服务。农产品移动电商主要是以农产品为依托的,所针对的是农产品信息技术方面的服务。电子商务中最为重要的涉农服务是进行招商引资,为企业在农村地区开展农产品项目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运用注册用户信息以及发送短信等各类形式即可快速完成。同时,在农产品生产之时,肯定会产生技术上的不足,这就需要建立起专家服务制度,一旦农作物生产过程中产生了问题,即可和技术专家们进行在线交流,力求圆满地解决问题。四是农产品营销的信息。农产品移动电商的主要营销目标是推动农产品的销售工作,因而及时农产品显得必不可缺,主要信息包括了农产品价格、走势和不同农产品之介绍等内容,从而为买方与卖方提供涉农产品的各项信息,用户可使用手机以实现农产品信息的查阅与交流。
4.移动电子商务下推动农产品营销事业发展的几点对策
4.1积极开展绿色农产品营销
在移动电子商务下,实施绿色农产品营销是一条很好的销售途径。主要应当顾及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怎样让绿色农产品能够快速进入到市场之中;另一方面是一定要把绿色农产品之中的绿色标志全面展现出来。对鲜活绿色农产品或者大批量绿色农产品来说,应当尽可能地减少中间环节甚至采用直销的方式,切实缩短流通的途径以及时间,降低绿色农产品被破坏的情形。所以,农产品企业一定要全面拓展绿色农产品销售的方法。具体来说,应当依据绿色农产品的产业链之延伸以及流通环节之多寡以挑选农产品营销的方式。一是要切实加快移动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工作。政府要不断健全完善农村地区移动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进程,从而形成覆盖广大农村的移动网络和与之相配合的组织,大力培训农民群众运用各种信息化设施的实用技能。二是要认真实施农产品信息化方面知识的培训,积极培养高素质农民人才。要全力发挥出移动电子商务通信的突出优点,指导农民群众在移动电子商务背景下开展农产品贸易营销类活动。三是要不断强化农产品数据库创建工作。要不断提升农产品数据库资源的开发能力,各地要依据当地的实际状况,及时而顺利地开展信息化数据交换以及信息化资源的共享。在此基础上,还要积极创建现代农产品供应链机制、物流监控平台,从而推动绿色农产品营销取得更好的成效。
4.2努力建设移动电子商务终端第三方物流体系
积极组建农村地区的移动电商第三方物流体系,农民群众以及农产品企业只需要在移动网络商务平台之中物流信息即可。购买者可以选择其中自己认为最合适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这些企业只要被选中,即可开展农产品物流。这一物流运行方式,能够让农产品的生产、包装、保存以及营售等诸多环节均变得更为系统化,以求抑制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成本,最终实现买卖双方与第三方物流等三方的共赢。
4.3持续扩大农产品移动电子商务客户群体
移动电子商务平台唯有掌握了数量最多的用户,才能让自身得到更好的发展。为了能够实现该目的,就应当不断强化对移动电商的宣传工作力度,努力普及有关知识,并且致力于提升移动电商在广大农户之中的信赖度,不但如此,应当致力于提升对农民群众的素质教育,提升农民群体的信息化水平,从而让农民们能够掌握与之有关的专业技术,让其切实理解移动电商的重要性以及可靠性。这样才能培养起新一代农民,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实现全面普及。
4.4努力解决移动电子商务关键技术
虽然我国的移动网络技术正在不断进步,但是因为移动设备的屏幕过小、移动网络技术不够稳定以及上网速度偏慢等成为了影响农产品移动电商发展的重要技术制约因素。笔者觉得,可运用以下形式来提高移动电子商务终端的效能:首先是要面向农民生产与销售农产品之特点来提供各类移动互联网终端服务措施,从而让农民群众能运用移动终端来免费得到各类实用性信息;其次是积极开发与利用无线频谱并且发挥出其功能,通过不断拓展农村地区的无线网络覆盖的地区,提高移动网络的传输速度;最后是积极改进移动终端类产品的功能性设计,形成符合我国农村实际的移动终端体系,比如,更为便利的文字输入等功能,更为快捷地得到农业类APP具有的功能等,从而让移动设备能够真正成为农民群众发家致富的好帮手。
关键词:通胀预期;监管;农产品价格
中图分类号:F323.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1)11-0074-03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1.11.20
2011年,社会通胀预期比较强烈,市场普遍预期2011年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比较高。2011年4月15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一季度经济数据显示,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0%,其中3月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4%。其中,食品类上涨11.0%,位居所有消费品中涨幅最高的品种。食品类大多直接或间接以农产品为原料,加之我国居民收入水平较低,生活消费占总消费的比例较大,所以现阶段保持农产品价格稳定是实现“两保一稳”(即保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稳定通胀预期)的主要途径。
然而,通胀预期较强客观上给农产品炒作创造了条件,而且我国金融和房地产等其他产业宏观政策收紧,市场上流动资金充裕,导致大量游资进入农产品市场。农产品往往又是缺乏需求弹性的商品,在通货膨胀的经济形势下,即使价格上涨,需求量也不会大幅度减少。我国处于经济转型期,市场机制尚不完善,仅靠市场自发调节力量难以实现农产品价格稳定均衡。
一、农产品价格监管现状
1.限制性措施不断加强
2010年5月26日,国务院指出要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炒作农产品价格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促进农产品价格稳定,加强对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的监管。更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是双管齐下的策略,即在要求国家相关部门组织市场监管和严厉打击炒作农产品专项行动的同时,国家发改委派出了十几个调研组到各地进行调研。
2.引导性手段逐渐完善
发改委2010年的工作目标是从支持建设蔬菜生产基地、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高效物流体系等入手,研究稳定蔬菜等农产品生产和价格的长效引导机制。政府还通过充分模拟市场的方式预测农产品价格,作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参考依据,以指导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
3.调控性手段得到重视
2011年4月14日国家发改委全面部署推进稳定“菜篮子”价格工作,并充分肯定了广东等地通过价格调节基金等调控手段扶持“蔬菜大棚+冷链储备+平价门店”的模式,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生产环节重点扶持大棚等设施蔬菜建设、质量体系建设和蔬菜良种研发;流通环节重点支持冷库建设,增加蔬菜储备规模,调剂季节供需;消费环节重点扶持公益性批发市场和社区平价商店建设。
总体来讲,政府越来越重视农产品价格监管工作,并积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二、我国在农产品价格监管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
在农产品质量监管方面,国家已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共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但至今还没有关于控制农产品价格的政策法规出台,也没有对恶意囤积农产品、哄抬农产品价格的行为出具相应惩治措施或办法。我国主要运用《反垄断法》打击哄抬炒作农产品价格的行为,但是《反垄断法》主要是打击联合行为,限制竞争、兼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现象,对农产品价格监管的针对性及适用性不强。
2.监管惩罚力度低
2010年上半年,部分地方少数经营者利用一些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少数农产品生产和价格出现波动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谋取暴利,有些媒体炒作,渲染加剧紧张气氛,助推价格上涨,严重扰乱了农产品市场秩序,对通胀预期和消费者心理都产生了严重影响。此事件一出,我国价检司派出三个检查组赴山东、吉林等地对大蒜、绿豆市场进行调查和检查,查处了部分囤积大蒜的经销商,对其处于10万元罚款。可见,我国对垄断农产品价格的行为进行的处罚力度非常弱,而对于散播虚假信息者的惩罚至今还无从下手。
3.监管时间滞后
从2010年发生的大蒜案例中可发现,2009年6月大蒜价格就开始不断攀升,9月起就有舆论造势,热炒甲流,拉抬大蒜价格。至2010年四月大蒜平均批发价格为8.02元,创历史新高,环比上涨了11.7%,同比上涨了5.12倍①。但直至大蒜价格飙到猪肉价格时,价格监管部门才开始真正着手调查,打击哄抬、炒作农产品价格等违法行为。另一同样的情况,2009年2月起,炒家已经开始建仓,2009年末舆论造势,绿豆价格开始被拉升,直到2010年5月绿豆炒家已开始套现离场时,国务院5月26日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对炒作市场等行为采取措施②。而绿豆的播种期一般在每年的四月,由于2010年4月正是绿豆价格高峰期,受价格驱动影响,农户开始大面积种植绿豆,5月国家政府部门打击囤积炒作行为之后,绿豆价格随即大幅度回落,农民利益又一次受到重创。可见,政府监管的滞后性不仅加剧了农产品价格的波动幅度,而且损害农民的利益。
4.与监管相协调的服务体系不完善
与监管相协调的服务体系主要指的是影响农产品价格的信息服务体系。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价格波动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农产品供给与需求信息不对称。由于农产品产量和价格波动呈现蛛网模型的特征,即本期产量取决于上一期价格,本期价格又决定本期消费。可以看出,依赖市场调节农产品供给与需求的平衡有很强的滞后性。二是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中间商通过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虚假信息等手段赚取高额利润,是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的另一个主要原因。虽然近年来我国建立了“农产品价格网”及各县市农产品信息网等,但这些网站都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访问量低的问题。关于农产品价格变动、农产品供需情况、农产品流通收费标准信息更加匮乏,几乎还是空白。这是由于我国的信息服务体系刚刚起步,缺少信息分析理论和专业技术的人才,以及农产品市场上信息复杂多样导致及时获取准确、可量化的数据和信息较难,所以稳定农产品价格的重点,是要在加强价格、产量等信息检测预警基础上,通过及时信息,引导农民合理种植,稳定种植面积,从而稳定产量、稳定价格,克服蛛网规律所带来的价格波动。
三、对策建议
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以解决执法障碍
尽快出台针对农产品价格特点的法律、法规。此法律法规体系首先应从农产品源头打击恶意囤积行为;其次是规范农产品流通收费标准,运用法律手段严格惩治乱收费行为;再次应包含对传播虚假信息、为虚假信息提供媒体平台的主要责任人的惩治标准;最后应加大惩治力度,不应以经济惩罚为主要手段,必要时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更值得注意的是农产品价格法律法规中应严格界定成本推动正常转嫁与借机哄抬物价的界限;界定企业自主定价与串通涨价的界限;界定价格信息服务于操作价格的界限等,以防止因概念不清造成的执法障碍。
2.从源头监管以解决监管时滞问题
若想控制某农产品价格,首先要在其价格下跌年份建仓。建仓又可分为控制上游―控制中下游―舆论造势―对敲等步骤来完成的,所以监管部门要在炒家控制上游阶段时采取措施严格监管。比如对于易储藏的农产品来说,炒家必然会大规模租用冷库,所以当某产品价格下跌时即对大规模租用冷库的人进行调查,追踪。再比如,产地集中的农产品也是容易被炒家选中的哄吵对象,可在这些集中地多派人手监管,当价格下跌时更要谨防大量收购行为。在源头上若能控制炒家建仓行为,既可以大大减少政府后期的监管成本,又可以克服蛛网模型带来的供需差异问题[1]。
3.建立农产品信息网络以完善农产品监管服务体系
一是建立包括农产品供销状况、价格动态、生产成本、资金流向、库存变动等综合内容的信息网络。在此不仅要搜集信息,更重要的是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分析研究供求变化和价格走向,并为农户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二是涵盖全国各地区及国际市场农产品状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同时发挥农产品行业协会作用、设立农产品发展基金、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等农产品服务体系,为农产品价格监管工作提供基础服务[2]。
4.引用“新奇士”产业链模式以防止农产品垄断价格
“新奇士”是一种农业的产业链、包括种子、种苗、农药、化肥、科技指导、股东、收购包装、仓储运输、批发零售。我国可以引入美国“新奇士”模式,整合整条农业产业链。第一步,给农民股权。农户按股权比例分得利润;第二步,聘请职业经理人贯穿经营整条产业链、实行专业化。整条产业链的利润分配必须公开、透明。它通过农产品生产者的有机联合及有效管理,以团体的力量进入市场,统一价格,调节供求平衡,不仅可以避免农产品操纵形成农产品垄断价格,而且可以增加农户收入,抵御市场风险。
5.制定最低保护价及最高限制价以保护生产者及消费者利益
农产品最低保护价作为国家保护农民利益的一项特殊政策,是一种针对生产者的保护价格。美国、欧盟的农产品价格是放开的,可是仍长期执行干预价格。至于政府入市干预的方式不是让农产品购销企业按政府制定的保护价格收购农产品,而是对农民直接补贴,直接补贴数额应为保护价格与实际的平均市场价格之差。另外,当农产品价格下跌至接近或低于保护价格时,政府的农产品专储系统就按市场价格买进农产品,以减少市场上农产品的供给量,促使供求平衡、农产品价格回升。相反,当农产品的销售价格涨幅过大,损害消费者利益并对市场稳定构成威胁时,就有必要实施最高限价政策。作为调控目标的农产品销售限价,由省级政府按照兼顾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保持农产品销售价格相对稳定的原则确定。
参考文献:
[关键词]电子商务;生鲜农产品;配送模式
[DOI]10.13939/ki.zgsc.2016.32.143
1 引 言
历年来,我国中央政府出台的1号文件都是关注于农业及农村的发展。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我国农产品产量稳步增长,基本能够满足中国市场需求,但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传统的流通渠道已经不能满足消费者对农产品高品质和高时效的需求。为迎合消费者的需求,各大电商纷纷开拓线上生鲜农产品市场。但是,目前国内关于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业务仍然处于探索阶段,配送业务还不成熟,配送成本居高不下,配送效率较低,服务水平不高,同时关于这方面的理论研究也相对比较滞后,成果较少。因此,在当今电子商务日益普遍的环境下,如何构建有效的生鲜农产品配送模式,缩短生鲜农产品的在途时间,降低生鲜农产品损耗,提高物流配送效率、保证生鲜农产品的质量和新鲜度,对生鲜农产品的物流配送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2 电子商务背景下生鲜农产品物流配送的特点
电子商务拓展了生鲜农产品的交易形式,并且还改变了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在电子商务背景下,消费者对生鲜农产品的交易和服务的要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所有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物的顾客都希望在交易订单下达后,所购商品能高质量、高速度配送到位。电子商务背景下的生鲜农产品物流配送运作模式主要以B2C模式为主,其主要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生鲜农产品的易腐性
生鲜农产品在配送过程中易腐坏、变质以及易受外界污染等特点会造成食品安全问题,而随着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消费者对食品的质量要求更加严格。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中心的抽检结果显示,春、夏季节食物中毒发生的概率最高,其中有 90%以上的食物中毒都是因为细菌数量超标导致的,因此保证生鲜农产品的质量是十分重要的。电子商务背景下生鲜农产品的物流配送方案要确保生鲜农产品的质量,不仅要严把生鲜农产品的供货渠道,更要在运输条件、配送时间、配送距离上进行优化以消除生鲜农产品变质和被污染的隐患。
2.2 生鲜农产品配送的时效性
生鲜农产品的新鲜程度与配送的时间成反比,即配送的时间越长,新鲜程度就越低。因此生鲜农产品在配送过程中更应注重时效性,从而能保持较高的产品新鲜度。这就需要在前期利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对农产品的需求信息做出较为详细和准确的统计;另外,需要尽可能地减少产品的配送环节、优化配送方案、优化仓储中心选址,从而快速响应消费者的需求。
2.3 生鲜农产品配送的多样化
在电子商务背景下的消费者,他们对生鲜农产品的需求完全根据个人的需求而定,通常具有个性化,消费者希望在同一次的配送服务中,得到不同种类的产品;或者希望同一次订购的产品能够送到不同的地点等。
3 电子商务背景下生鲜农产品物流配送现状
电子商务背景下的生鲜农产品配送是新生事物,生鲜农产品物流配送模式还不完善,以致生鲜农产品物流配送和连锁超市生鲜区之间无法进行有效衔接,同时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问题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从而导致生鲜农产品物流配送成本偏高,无法获得价格优势,难以体现电子商务背景下的优越性;此外,我国物流基础设施落后,难以达到生鲜农产品对加工、冷藏、配送的要求,导致生鲜农产品的腐损率比发达国家高出一倍,说明我国生鲜农产品物流配送水平还较落后,难以承担起生鲜农产品对其高的需求。
4 电子商务背景下生鲜农产品物流配送模式研究
4.1 企业自配模式
企业自配模式是指企业物流配送的各个环节由企业自身筹建并组织管理,实现对企业内部及外部货物配送的模式。在自配模式下,企业对配送运作过程拥有较高的控制权,快速、灵活,有利于一体化作业,系统化程度较高,可以很好地提高配送服务效率。但是,企业自配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增加企业的负担,分散其精力,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企业发展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对于单个企业配送量相对较小,不能形成规模经济,就会产生较高的物流成本。综合分析,企业自配模式适合于规模较大的集团公司、有代表性的连锁企业等。
4.2 共同配送模式
共同配送模式是对供应商、终端客户等多种渠道资源进行整合,将物流运作模式从“点对点”转变为“多对多”,实现更高的集约化和规模化,从而达到降低物流成本的目的。在生鲜农产品的供应链上的成员主要有农户、农业企业、批发商、加工企业、仓库经营者、网络经销商、客户等。针对生鲜农产品分散经营、配送成本高、损耗大、信息化程度低的特点,建立共同配送模式,以达到降低生鲜农产品的配送成本、提高配送质量的目的。
4.3 第三方合作配送模式
此种模式下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根据消费者的订单,经由第三方配送企业直接将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这样,可以减少中间批发商、经销商环节,从而使需求预测更加准确,减少出现“牛鞭效应”的概率,同时,由于中间环节的减少,产品价格降低、送货及时、新鲜度较高。同时企业可以减少资产的投入,可以加快资金的周转,并且能够集中精力致力于核心业务。第三方配送有更多的经验和物流技术支持,生鲜农产品选择此种模式可以有效地减少腐损率,提高配送速度,从而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4.4 便利店集中配送模式
此种模式指的是网上商城与便利店合作,企业提供线上购买信息,便利店为顾客线下的自提点,此时,便利店就相当于企业的临时仓配中心。此外,上班族白天都在公司不在家,配送员无法将产品送达顾客手中,再加上生鲜农产品的易腐的特性,可能会导致客户收到产品时的新鲜度降低,从而降低顾客的满意度。便利店集中配送模式利用便利店现有的冷藏设备,很好地解决了配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并且集中配送可以降低运输成本,获得更高的利润。
5 结 论
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电子商务的优势越来越明显,本文从分析电子商务背景下生鲜农产品物流配送现状出发,对不同配送模式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探索更优的电子商务生鲜农产品配送的方式和途径,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农产品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张蕊,翁凯,罗先元.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研究[J].企业科技与发展,2009(2):14-16.
[2]李子路.电子商务环境下生鲜农产品的家庭配送模式及配送模型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