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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停车管理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6 08:27:1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道路停车管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道路停车管理

篇1

解决“行车难”和“停车难”是城市管理中不容忽视的两个重要内容。近年来,各地政府对解决“行车难”给予了一定程度的重视,实施了扩路改造、限时行驶、摇号购车、鼓励更新车辆等措施。而对处在停驶状态的车辆所带来的停车困难、占道停车、无序停车等现象,显然“治停”滞后于“治堵”。“停车难”已成为当前城市管理中最为棘手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道路停车管理角度看,停车难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静态交通的法律制度亟待完善。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针对静态停车的法律法规。实施8年之久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停车的要求已难以适应当前城市道路建设和管理,以及增长迅猛的汽车保有量的发展要求,需适时进行修订。二是道路停车管理政出多门,各地方停车管理政策差异较大。尤其是各地方停车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发生更迭带来的政策及管理方式的变化,使得政策缺乏连续性。三是全国汽车保有量每年持续激增。截至2011年10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23亿辆,汽车保有量达1.04亿辆,私人汽车保有量达到7748万辆,占汽车总量的74.17%。四是静态交通和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严重滞后,因“停车难”引发的社会问题时有发生。五是人们对占有公共资源的道路限时停车法律意识淡薄。道路停车的属性是临时停放,道路泊位反映的首先是对道路的临时占用,其次是公平性。无序占道停车、长期占道停车现象反映了人们对道路属于公共资源认知度的匮乏,也映射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六是道路停车管理企业人员服务观念亟待转变。目前,一些道路停车管理企业从业人员对公共资源的管理认识不足,一些无序停车、违章收费现象时有发生。七是道路停车设施简陋,带来停车收费“跑冒滴漏”现象屡禁不止。一些停车管理企业对道路停车设施缺乏必要投入,管理混乱,给道路停车行业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八是道路停车行业管理信息化程度偏低,企业停车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亟待提高。尽管目前一些道路停车管理企业安装了停车诱导系统,使用了秒表、POS机等,但从总体看,以增加人员数量、减少对固定资产投入仍然是道路停车管理企业降低运营成本的首选。

治理停车难在我国尚处于提升认识阶段。缓解停车难,特别是缓解道路停车难,为道路停车管理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首先,道路停车行业属于“非禁即入”领域,应当鼓励有实力、有经验的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通过公平竞标进入,以发挥示范效应;其次,从事道路停车管理的企业在提供就业岗位、促进社会稳定、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推动数字交通管理和数字化城市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给予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再次,道路停车管理企业应加快转变经营理念和发展方式,根据不同区域提出政策建议,实施差别化收费,采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方式,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第四,全国道路停车行业联盟筹备建设的“全国道路停车行业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在全国停车行业产生巨大影响。道路停车管理企业要抓住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小企业信息化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各地方政府政策鼓励和资金扶持的这些项目,加快转变企业经营方式,提升企业竞争力。

篇2

一、当前运行情况

(一)县城区车辆停放管理情况。自2008年城管执法局组建以来,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府函〔2007〕207号),在县城区开展静态停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管理工作。现目前我县拥有机动车4000余辆,非机动车34000余辆,城区停车压力不断加大,为了做好城区静态停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规范管理,我局积极应对,研究制定了专项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了科学合理的执法流程,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效果。一是开展规范执法。严格遵守法律程序,按程序执法,按程序办事。采取摄像取证、照相取证等多种方法,锁定重要法律证据,坚持实行“一亮证、二指违、三教育、四处罚”的执法方式,在确定现场无驾驶员或在告知、教育、劝导无果的情况下进行锁车处罚。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注意文明礼貌,把握进度分寸,避免激化矛盾,坚决杜绝粗暴执法、简单执法。严格实施街面执法与内勤处罚相分离,街面执法人员不处罚,坚持在违章处理室进行处罚,尽量避免现场矛盾冲突。二是开展网格化管理。分片区设置执法小组,按街段设置执法人员和协管员。强化街面人员的督查劝导作用,发现违章停车主动上前进行纠劝甚至帮助车主规范停车,并将无法劝离车辆第一时间报告中队,由中队依法进行锁车处罚。三是坚持严管重罚。每月开展2次车辆停放专项治理,适时联合交警大队开展联合集中整治,对违章停放车辆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起,实行顶格处罚。今年以来,累计劝导乱停乱放机动车3280余起,锁车处罚890余起;规范非机动车停放6750余起,处罚350余起。四是疏堵结合。为了缓解城区停车的问题,今年在城区内新增机动车停车位400个,总量达到2000个;新增螺旋式非机动车停车位10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总量达到520个;新增专业停车场3个,停车位140余个,专业停车场达到7个,停车位300个;同时更换和新增停车位标识及标牌72个。五是依据发改局对我局调整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发改价格〔2013〕79号),今年将停车收费路段由原来的7个增加到18个,收费停车位由原来的300个增加到1200余个。停车收费实行20分钟以内免费停放,20分钟以上收费标准由原来的2元增加到3元,晚10点至次日早8点免费停车。同时加大对停车收费人员的考核力度,明确车头朝向和收费标准,禁止乱收费,在车辆停放管理源头上做到了有力度、有制度、有效果。

(二)城市道路开挖管理情况。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各种基础设施的不断更新和完善,各管线单位对地下管线的新增、改造的需求日益增多。为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规范城市道路地下综合管线建设行为,减少城市道路重复开挖,避免重复投资,保障道路和管线的安全、高效运行,我县根据省、市相关规定于8月6日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城市道路开挖管理办法〉的通知》(府发14号)文件,明确了道路开挖的责任单位、审批管理、施工管理、恢复管理及违章处罚。一是按照(府发14号)文件规定,加强道路开挖管理,在城市道路新建、扩建、改建时,施工单位必须向我局申请办理道路开挖许可证,并缴纳保证金,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规范建设且施工后及时恢复的,在县城管执法局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对不规范建设或在施工后不及时清除垃圾,恢复原貌的,由县城管执法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并代为清除恢复,费用在保证金内扣除。二是在审批过程中征求各管线单位意见,根据需求,综合管线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和同步实施、同步管理,有效避免道路运行后的重复开挖。今年以来办理开挖许可证11件,处理无证开挖、违规开挖案件7起。同时加强道路开挖施工和恢复管理,督促打围作业,保持场容、场貌整洁5起,城市开挖的情况得到有效控制。

二、存在问题

(一)停车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我县现有车辆数量不断增加,停车位建设特别是专业停车场建设相对滞后,停车位严重不足。停车场规划执行缺乏必要的监督,规划审批的公共建筑,居民小区按规定应有停车指标要求,由于建设过程中不能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投入使用,有些设计建设的停车场也由于种种原因被挪作他用,一些公共建筑停车设施不足或流于形式,使停车场建设先天不足。二是县城区停车位区域分布不合理。锦阳路、学苑路等车流量较小的地方停车位比较集中,而在映月街、西街、蜀北上中下路等车流量大的街道或附近却很少有停车位,导致停车困难,乱停乱放现象普遍存在。三是停车管理手段单一、复杂、落后。城管执法与交警之间未形成治理合力。由于县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严重不足,单靠城管执法局治理乱停乱放车辆存在着“治理成本高”、“单个案例执法周期长”、“人员、设备不足”、“疏通难度大”的问题,且容易引发执法纠纷,由于目前缺乏强有力的保障机制,在出现暴力抗法或执法工具、装备遗失等重大问题的时候,城市管理工作不能及时得到有效协助,这直接导致矛盾问题处理起来陷入“公安介入慢,法院不受理,光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的怪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放不开手脚,又缺乏强制保障机制,工作开展起来难以达到满意效果。四是相当多的市民现代交通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薄弱,开车外出办事或购物往往为了图自己方便,随意停车。

(二)城市道路开挖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县城区部分违规施工单位虽经多次处理仍然不进行整改,我局执法缺乏强制性手段,部门之间联合治理工作机制尚未形成。二是电信、燃气等少部门单位和部门打着市政施工的旗号,开挖建设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打围作业,渣土乱堆乱放,开挖后不及时恢复等严重影响了城市整体形象。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意见

(一)恢复城管委职能,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发挥城管委工作职能职责,完善领导机制。切实明确城管执法部门与各专业管理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建立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搭建信息交流、联合调度平台,在静态停车管理、城市道路开挖管理以及其他城市管理问题处理过程中相互协助、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篇3

摘  要:

陆家嘴中心区因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促生了车主私自占用主干道路停放机动车辆等违章停车现象。如果不能对中心区道路停车采取有效的管理,会导致包括道路通行能力下降、交通安全事故增加等一系列负面问题。本文将通过陆家嘴中心区路面停车的管理现状、收费标准和实际情况等全面地分析研究,从问题导向入手,针对不同车辆的道路停车需求,从管理手段、收费标准、管理模式等方面,对中心区道路停车管理提出优化措施。

一、陆家嘴中心区路面停车的管理现状

陆家嘴中心区共8处、160个泊位的旅游大巴停放点,出租车停放点除由“富城路、明珠塔路、丰和路、陆家嘴环路、东园路、银城中路、花园石桥路”所围成的封闭区域供进出楼宇的出租车上下客外,同时设立“正大广场正门环岛”和“东方明珠二号门”两处排队上客点。目前陆家嘴中心区路面临时停车收费路段有24处,车位800多个,收费标准平均每小时10元或15元不等,全天停放仅30元。陆家嘴中心区停车诱导系统相对较完善,人们可以利用停车显示屏和“陆家嘴停车”APP应用等手段掌握30余幢楼宇,5000个车位的信息。另外,陆家嘴中心区现已建设了一定的违章停车视频抓拍系统和喊话装置,一期违法停车自动取证系统已建设点位12 只,但35处预计喊话点位尚有大部分没有完成安装。

二、陆家嘴中心区路面停车管理存在的问题

1、景点楼宇下旅游大巴扎堆停放

原先计划中供旅游大巴泊车的车位并未按要求预留,旅游大巴随意停在路边,占据道路车道。除了旅游大巴,许多私家车和“黑车”也跟风学样,甚至造成公交车无法正常靠站。

  2、出租车挑客无视“扬招点”

相较于“扬招点”等候的短途乘客,出租车司机更愿意在陆家嘴中心区的酒店和商务楼宇外占道停车,挑选长距离的“大鱼”,久而久之,“扬招点”打不到车,道路上却排起长龙。

3、路面停车成本过低

陆家嘴中心区作为内环线内重点区域,路面停车收费标准低于上海市外环线以内机动车道路停车场设置收费要求,导致市场价格杠杆失灵,泊位周转率不高。

4、停车管理模式单一

地面停车场普遍缺少智能停车管理系统,依靠人工,按次收费,收费随意性较大,服务不统一规范,催生了停车管理人员和停车者间的矛盾纠纷。

5、居民法治意识薄弱

居民在开车外出购物或办事时,图一时方便随意违法停车,养成了将车随意乱停放在道路上的习惯,而政府在违法停车的处罚力度不够大,让驾驶员更抱有一定的侥幸心理。

三、优化陆家嘴路面停车管理的建议

1、兼顾旅游大巴停放点、出租车上下客点及社会车辆路内停车点

以“减量、规范、纳管”为原则,对陆家嘴中心区路面临时停放收费路段、停车点、车位等进行调整。

1.1减量

建议取消影响交通安全的路面车位、取消与拟设置的旅游大巴上下客停车点、出租车蓄车点重叠或相邻的路面车位,在3+1旅游景点增设旅游大巴停车位,逐步取消陆家嘴环路路面停车收费点。

1.2规范

旅游大巴专用车位不得停放其他车辆,明确服务标准。

1.3纳管

建议由综管办负责中心区停车管理,如新设路面收费车位需征求陆家嘴综管办意见。

2、提高路面停车收费标准

在停车收费定价中体现“差异”原则,即路内高于路外、中心区高于郊区、白天高于夜晚的原则,提高陆家嘴中心区路面停车场收费标准。同时采取累进费率原则,建议白天停泊15—30分钟4元,30—60分钟7元;超过一个小时后,每30分钟10元,上不封顶,以提高路内停车场的周转率。

3、丰富停车管理模式

引入咪表收费和POS机收费模式,杜绝收费黑洞,有效避免人工收费不实的问题。逐渐养成人民自觉缴费、自觉刷卡的习惯。

4、完善视频抓拍和喊话装置

通过排摸走访,梳理出现有视频抓拍和喊话装置的盲点和漏洞,在相应点位增设所需视频装置,并将原计划内的喊话装置尽快安装到位,弥补现场执法力量不足和取证困难的弊端

5、加强执法力度

加强居民法制教育、倡导绿色出行。在陆家嘴中心区路面违法停车的,偶犯以教育为主,惯犯以处罚为主,多次出现违法记录的,除罚款数额继续加倍等经济处罚外,建议同时处以扣分、吊扣驾驶执照、强迫参加交通法规学习等处罚措施。

6、在中心区外建立大型车库,发挥周边楼宇及地下停车资源

根据陆家嘴中心区区域面积不大,购物中心比较集中的特点,建议在中心区外围建设大型停车场,鼓励车辆停放在商业区外围,换乘公交车辆进入旅游核心区域或者步行去购物,推出 P+R 换乘停车场,做好中心区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构建住宅小区与办公区、商业区“错时停车”管理模式,尽可能地降低道路停车需求。

结语

陆家嘴中心区的路面停车管理,关系到外界对陆家嘴中心区公共管理能力的评价,同时也关系到陆家嘴中心区这一城市地标的国际形象。在认清目前陆家嘴中心区路面停车管理存在问题的前提下,加以优化和完善,将不仅给陆家嘴中心区带来福利,更能为全国、乃至全世界中心区域的道路停车管理带来参考意义。

参考文献:

(1)沈金程.陆家嘴地区规划中的停车场规划[J].城市问题,2014 年 05 期

(2)徐海燕,林恒.陆家嘴地区停车对策[J],住宅科技,2014(12):46-48

(3)张东辉,张少峰.居住陆家嘴地区停车问题研究[J].中外建筑,2014(2):5-7

(4)刘冰.上海城市停车问题的对策研究[J].城市规划汇刊,2012(2):34-38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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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一、我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的现状

我区行政区域内,目前对镇区机动车道路停放实行管理的只有、两镇。镇机动车道路停放管理主体为区车辆停放管理中心,镇机动车道路停放管理主体为停车场。

区车辆停放管理中心受区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挂靠区保安公司管理,系非正规就业组织。中心现有管理人员3人,(其中公安系统退休人员2人)职工17人,担负着镇区内17个道路停车点的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停车场,系工商登记的企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为镇人民政府工贸办,现有管理人员4人,(其中退休聘用人员1人)职工22人,担负镇区内9个道路停车点的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其管理目的主要是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维护中心城区的交通安全,满足停车需求,改善交通状况,确保城区的道路的畅通有序。

、两镇区内的道路停车点,经区交警部门确定并设置停车点收费标志。道路停车点车辆停放收费标准为每辆次5元,使用票据均为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收据。车辆停放收费管理员绝大部分来自下岗、待业、协保人员。在分配经营管理模式上,区机动车停放管理中心管辖的收费管理员月工资750元,代缴小城镇养老保险金340元/月,一人一个点管理,点与点之间每月轮换。镇则采取以下3种形式:一是每人每月上缴1200元,得基本工资570元/月,超出1200元部分的收费收入50%归个人;二是每人每月上缴1000元,得基本工资270元/月,超过部分50%归个人;三是视不同停车点,规定不同的上缴基数,超出部分全部归个人,没有基本工资。

年,区车辆停放管理中心道路停车点停车费收入39.65万元,停车场道路停车收费收入20.84万元。具体收支情况见下表:

二、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体制没有理顺。年,我区为规范道路停车管理,成立了区车辆停放管理中心。目前是统一管理我区各镇的道路车辆停放管理。但没有明确的业务主管部门,以及机构性质等各方面关系都没有理顺,到目前为止只担负着镇区部分道路的车辆停放管理。已开展的、镇区道路停放管理至今各自为政,根本达不到统一管理的目的。

2、票据使用不规范。根据市人民政府年44号令的有关规定:道路停车场管理者收取停车费应当使用由市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收费票据。道路停车管理者不按规定开具收费票据的,停车者可以拒付停车费。而我区、镇道路停车收费使用的收费票据均是市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收据。收费收入由收费单位自行支配。这种做法明显与市府44号令和市建交委等六委局交停()621号文精神不符。

3、道路停车服务不到位,不规范,违规收费现象时有发生。虽然,道路停车服务区域设有收费停放标志,但大部分服务区域没有划定明显的车位标志、泊位数量、服务时间、收费标准的基本要素。另外,由于收费承包,管理不到位等原因,两地区都不同程度存在收费不给票等违规现象。

三、规范我区道路停放收费管理的几点建议

针对工作调研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对规范我区道路停放收费管理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理顺道路停放收费管理体制、明确道路收费管理的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我区各镇区的道路停车收费工作。根据市府年44号令和市建委等六委局《关于全面规范和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将现在的行政分头管理改为集中统一管理,建议由区建交委所属陆上交通运输管理所统一管理我区的道路停放收费工作。

2、规范票据使用和收支管理。道路停放收费统一使用由市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票据。停车费的收支管理应按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同意市城市交通管理局收取机动车道路停车费的复函》(财预[]14号、价费[]8号)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收入全额上缴区财政,支出由财政根据预算划拨。

3、规范道路停车场的设置。针对道路停车场点管理的现状,进一步规范道路停车场的设置,划定停车泊位的标线,设置“停车场”“收费”的标志牌,收费公示牌,进一步明确道路停车场位置、泊位数量、允许停放时间等基本信息资料。